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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热档案清理工作方案(汇总15篇)

作者: 笔舞
最热档案清理工作方案(汇总15篇)

工作方案是在工作中为了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而提出的详细步骤和计划。工作方案是针对特定工作目标制定的一套详细的操作和实施步骤。在工作中制定一个可行的工作方案非常重要,它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一个成功的工作方案应该具备可操作性、可测量性和可评估性。如何制定一个有效的工作方案是我们应该思考的问题。在制定工作方案时,应该如何充分发挥团队成员的能力和潜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范文,供大家参考。通过学习和借鉴他人的工作方案,我们能够开阔思路,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

教材教辅排查清理工作方案

充分认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要求,落实市区相关文件精神,不断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级,规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程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丰富拓展教育资源,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基。

(一)把握方向,守住底线。

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推荐或选用为本校的课外读物。

(二)梳理源头,分类管理。

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把控进校课外读物主要渠道,实行分类管理。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对于各类进校课外读物按照“凡进必审”“凡荐必审”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市教委批准推荐书目,根据学校学生的实际情况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

(三)加强研究,创新机制。

仔细研读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文件,加强对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创新机制,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信息筛选平台和数据库,积极响应市区关于“组建专业力量探索有关文献资料的采集、加工制作、日常借阅和风险防范等管理模式”的要求。

(一)加强校图书馆建设,发挥主阵地作用。

1、加大校图书馆建设力度,提升服务能级。

学校根据图书馆建设相关标准,加大空间改造、资源配置和信息化环境建设力度,提升图书馆服务能级。积极参加图书馆评估活动,争创示范图书馆,提升图书馆品质。积极扩充馆藏图书数量,有序引进数字出版产品,确保和提升馆藏图书品质,让学校图书馆成为学校教育资源的“配送中心”和学生自主学习的“文献中心”,把图书馆办成学生最喜欢的学习空间。

2、切实加强阅读需求调研,满足阅读需求。

作为课外读物进校园最主要渠道,学校图书馆要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依据教育部和市教委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切实做好学生课外阅读需求调研。鼓励学科教师、家长、学生代表等多方推荐,充分满足学生课外阅读需求。

3、开展形式多样阅读活动,丰富课外阅读。

学校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学校阅读角,班级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组织开展名师导读、读书沙龙、新书推荐等分享交流活动,做好信息化时代新媒介阅读指导,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持续开展家校共育的阅读计划,对于在阅读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教师和家庭进行表彰和奖励,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课外读物管理,规范进校园渠道。

1、严格遴选各类捐赠读物。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受捐赠课外读物进校园,学校要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加强审核,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按照“谁受赠谁负责”原则,确保捐赠图书质量,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2、有效管理各类读书活动。学校不得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对任何形式进校园的读书活动学校都要审核活动方案,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

3、建立教师荐书管理制度。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建立自带读物报备制度。原则上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由学生家长事先向班主任报备并得到许可。

(三)完善细化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规范课外读物推荐环节。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严格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规定的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推荐。相关环节可增加学生和家长代表,共同参与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

2、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应急机制。充分做好预案,定期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审查清理,防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筑牢问题读物进校园“防火墙”,守住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底线。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枯死松树清理工作方案

根据x年秋季松材线虫病普查初步统计,全县共发现不明原因枯死松树187株,分布面积5424.2亩,主要分布在:筠门岭镇石久、学子、白埠、黄埔、州场、上增村枯死松树119株,分布面积3635.7亩;文武坝镇古坊、小坝村枯死松树56株,分布面积1356.5亩;周田镇半岗村、梅子村枯死松树12株,分布面积432亩。为切实加强我县的枯死松树清理工作,严防枯死松树的传播扩散蔓延,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安全,推进生态会昌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贯彻“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坚持“全面监测、科学防控、围歼疑点、彻底根除”的防治策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行为,实行联防联治,加大资金投入,实行分类指导,分区施策,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坚决遏制枯死松树的发生和蔓延,保护群众的财产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大县建设。

枯死松树分布区实现有计划清除枯死松树,防止扩散蔓延,逐步压缩除治区面积;预防区要重点预防,重点监测,确保不出现枯死松树,一旦出现枯死松树,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除。具体指标是:枯死松树清除率达100%,清除死树除害处理率和合格率达到100%,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坚持属地管理,政府负责,部门各司其职;坚持预防为主,严防死守,防止死树蔓延;坚持全面除治,突出重点,有效减轻灾情;坚持依法防控,加强管理,确保防控成效;坚持科学防控,分区施策,确保防控效果;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资金。

根据全县不明原因枯死松树的实际现状,松林资源分布情况和不同生态功能分布,将我县区划为除治区和重点预防区。

(一)除治区:已发现不明原因枯死松树的筠门岭镇、文武坝镇、周田镇。

(二)重点预防区:除上述三个乡(镇)的其它乡(镇)、湘江源自然保护区、公益林林场、商品林林场。

1.采取熏蒸处理枯死松树。由乡(镇)政府组织专业队伍(专业队伍必须每人进100元人身意外险一份)对枯死松树发生小班由外向内清除包括枯死木、疑似感病木、衰弱木、受压木、风折木、旱死木、雪压木、当年枯死或已经萎蔫的松树侧枝等。将松树砍倒后砍掉枝条,然后视树体大小先将树干、粗树枝就地锯成1-1.5米的木段,再将枝条截成1-1.5米左右,将木段、粗枝条、1厘米以上的枝桠集中用专用熏蒸塑料膜包裹,并往膜中投放磷化铝片剂。安全要求:使用覆膜磷化铝熏蒸法进行除害,需注意封紧塑料膜出气口,并在塑料膜外贴上标签(注明熏蒸地点编号、熏蒸时间、熏蒸负责人、检查人等内容),并附上剧毒请小心标志。实施强度择伐作业时,为防止遗漏处理,作业时要先伐病死树,后伐感病残余活树,必须在x年11月20日前彻底清除枯死松树,不留病源。

2.伐桩处理。对所有枯死松树伐桩可选择以下除害标准和要求进行处理。采取每个伐桩用磷化铝1-2粒,再加套0.8毫米以上厚度的塑料农膜袋,并压实填土20厘米以上。所有松木伐桩高度不超过5厘米,在每个伐桩的地面上插上小木板,并以村为单位用红漆编号。

3.坚持常年清理机制。加强对清除枯死树发生区的巩固工作,充分发挥各乡(镇)、林场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的作用,成立专业队伍,建立常态化的枯死松树清理工作机构,常年监测,建立台帐,按除治标准及时干净彻底清除零星枯死松树。

(二)加大枯死松树监测预警力度,落实预防措施。

枯死松树监测以人工监测为主,诱捕器监测为辅。一旦发现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处置。

1.全面普查。

(1)不明原因枯死松树以乡(镇)为单位,每年分别于3-4月和8-9月按森林资源小班分布图,沿设计路线对辖区松林进行普查,查清发生分布范围、发生面积(以小班统计为准)和枯死松树数量,绘制发生分布图,计算枯死松树株率,掌握枯死松树分布情况。

(2)预防区以乡(镇)、林场为单位,每年分别于3-4月和8-9月对交通沿线、风景区、大型企业、仓库、工业园区、城镇和电视发射台以及大型工程工地等人为活动频繁的地区附近松林进行全面普查。发现松树枯死,查明分布地点、树种、面积、枯死株数、松褐天牛危害情况,绘制松树枯死情况分布图。同时取样分离鉴定,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并及时上报和进行跟踪调查,随时掌握枯死松树动态。

2.常年监测。

(1)定期巡查。以乡(镇)为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每月定期对交通沿线、风景区、大型企业、仓库、工业园区、码头、车站、城镇周围、木材加工厂、大型建筑工地和电视发射台等人为活动频繁的地区附近的松林进行巡查,发现松树有感病症状,立即取样分离鉴定,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

(2)固定监测。在发生区边缘地带、交通沿线、风景区、城镇周围和易感林分设置固定监测点,风景区和重要经济地区每村(或林场分场)至少设置1个、其它地区每乡(镇)、林场设置3-5个固定监测点,派专人定期调查,发现松树枯死立即取样分离鉴定,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

(三)加大松褐天牛防治力度,降低媒虫密度。

对枯死松树发生区和重点预防区实施松褐天牛防治,降低松褐天牛的虫口密度,严防向外扩散蔓延。

1.设置诱捕器防治。在枯死松树分布区,选择在枯死松树旁悬挂apf-1型新型诱捕器防治松褐天牛,每年4-9月为诱捕时间,控制枯死松树周边的松褐天牛传播蔓延。

2.设置诱木防治。在发生区松林小班内选择衰弱或较小的松树作为诱木,把引诱剂注入诱木里,引诱松褐天牛集中在诱木上产卵,并在诱木树干上喷洒松褐天牛专用触杀剂,直接触杀在诱木上产卵的松褐天牛,隔10天加喷药1次。每10亩设置一株,并用gps定位。同时加强诱木管理,做到即死即除,严防诱木流失。

3.药剂防治。4月下旬至6月下旬松褐天牛羽化盛期,在发生和毗邻小班喷洒绿色威雷或噻虫啉防治松褐天牛,防治2-3次,每次需将林冠层打透。

4.天敌防治。在林分内按每亩选择4-5株有松褐天牛危害的松树直接释放花绒寄甲成虫(10对/株)。释放花绒寄甲天敌的林分内避免喷洒化学防治药剂。

(四)加大防控宣传工作力度,加强检疫封锁。

1.扎实做好防控宣传。各乡(镇)政府要深入宣传松材线虫病的危害性,大力普及松材线虫病防控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都了解、支持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发动群众联防联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共同支持参与防控工作。

2.强化枯死松树的检疫管理。禁止在有枯死松树的乡(镇)村内擅自采伐松木,坚决制止滥砍滥伐枯死松树,严禁松木擅自运出分布区。从山场、运输、加工、使用等环节加强枯死松树管理,严禁枯死松树分布区村民偷盗疫木,定期清理村民房前屋后的松材、枝桠,清除枯死松树传染源。

3.加强检疫执法检查。森林植物临时检疫检查站和木材检查站严格检疫检查,严禁枯死松树分布区内的松木及其产品擅自运出。林业、市场监管、工信、公安等有关部门要严格监督管理辖区内木材经营加工市场和有关涉木企业,落实防范责任,取缔非法经营。对调入的松木及其制品进行严格的查验和检疫,对无证调运的松木及其制品按违规调运严肃处理,引起重大疫情或有引起疫情危害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刑事责任。

(一)各乡(镇)负责辖区内枯死松树的清理工作,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包片领导、干部为具体负责人。筠门岭镇、文武坝镇、周田镇在清理枯死松树期间,出现任何纠纷,由所在乡(镇)负责处理解决,确保清理任务全面完成。

(二)县财政局负责协调安排好清理枯死松树的专项资金,确保及时到位、专款专用,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督。各乡(镇)财政也要拿出一定的资金用于清理枯死松树。

(三)县森林公安局负责枯死松树分布区的社会治安、公共秩序、偷砍和擅自运出枯死松树分布区的案件查处等工作,对违反规定旳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涉案人员进行立案侦查,确保除治进度的顺利进行。

(四)县监察局、审计局负责专项经费使用监督,对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不力,造成严重扩散或恶劣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五)县林业局负责疫情监测、清理技术指导和质量督查工作,并对各乡(镇)防控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在除治工作中落实不到位、未能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对该乡(镇)实行重点管理,限期整改到位,直至达标。

(一)检查验收。

1.检查验收人员:由县林业局林检站、财务股及筠门岭镇、文武坝镇、周田镇各派1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2.检查验收时间:x年12月10日至20日。

3.检查验收内容:包括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报告、松树枯死木清理除治方案及具体操作细节,枯死松树表分布图,清理除治工作总结,松树枯死木清理除治验收表(见附件)。

4.检查验收方法:各乡(镇)、林场全面清除区域内的枯死松树后,先自行组织检查验收并填报附件,然后申请验收,检查验收组人员按各乡(镇)、林场上报的枯死松树清除树桩总数,抽检100%的树桩进行全检,按照核实情况从而确定枯死松树清除总数;检查验收技术标准严格按照本方案中“防控措施”的要求填写附件。

(二)奖惩措施。

完成责任目标的乡(镇),经县林业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对全面清理完枯死松树的乡(镇)给予每株100元的工资补助,以实际清理验收合格株数为准拨付资金。对不能正确履行职责,没有完成防控任务,不能实现防控目标,导致枯死松树扩散的乡(镇)应查明原因和责任,向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造成枯死松树严重扩散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实行重点管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教材教辅排查清理工作方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二条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中小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五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六条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第七条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第十条学校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学校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第十一条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

教材教辅排查清理工作方案

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办法》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1、加强排查,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

教务处在各年级的协助下安排人员在原来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按照教育部《办法》要求,认真排查图书室书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各年级各班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庭藏书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2、强化管理,严禁非法读物进入学生书包。

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时,要严把“十二种情形”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教育部《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园。各班主任也要按照“原则”和“标准”指导家长的购书行为。

3、推动师生、亲子共读,建设书香校园、书香家庭。

语文组要担起学生读书的责任,使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营造书香校园。各班积极开展“亲子共读”活动,建设书香家庭。

1、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

学校成立业务校长任组长,教务主任任副组长,语文组长和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2、注重宣传,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3、严格管理,失职问责。

全校教师要增强责任心,要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课外读物出现问题者,对当事人严肃问责。

应收账款清理工作方案

如何快速有效的写好一篇应收账款清理工作方案,今天小编整理的几篇文章或许能够帮助到您哦。

为保障公司销售部应收款能够及时回笼,法务部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第一步,催收前期准备工作

一)由销售内勤对公司目前的销售状况、客户基本资料、应收账款情况、逾期情况、催收情况、信用等级分析等进行汇总。

二)销售内勤将以上信息汇总后,与公司销售财务进行客户应收账款数据进行核对,以确保向客户电话传达或催告函所涉及的还款时间/账款数据都相符。

三)销售内勤将全部销售合同信息资料进行电子台账录入及合同档案归整(合同档案目录),将合同原件复印两份(销售部和财务备各存一份)交由业务相关部门备存;合同规整完后统一将合同原件及合同档案目录、电子台账表单交由行政部存档。

第二步,销售部催收工作实施方案

1)业务主管(或业务员)根据客户还款特点、付款时间及金额、客服关系程度、信誉等级程度制定初期催收方案。

之后,由销售部内审员负责统计催收情况及督促业务主管(或业务员)对客户信息跟踪及电话催收。

2)业务主管(或业务员)每周五将本周客户还款情况及逾期客户名单、逾期金额、逾期天数、催收措施等情况通过电子文档形式将信息汇总到销售部内勤处,销售内勤及时将催收信息汇总后送至销售部经理审批及公司销售财务核对。

3)销售内勤根据还款信息报表情况,协助业务主管(或业务员)进行一般性欠款催收,具体工作如下:

1、销售内勤首先与业务主管(或业务员)进行沟通,确定电话/函件催收对象;

2、合理安排电话催收日程,邮寄或传真对帐单。

邮寄或传真对帐单过程中,一定要求客户给予书面回复;销售内勤每日将函件/电话催收情况登记造册。

4如在电话催收过程中,如遇到推委、拖延、拒付或恶意等情况客户,应将催收情况记录好,并及时将信息汇总反馈到销售部经理处。

4)在电话催收过程中,及时将信誉极差地客户进行筛选、统计,以书面形式将信息反馈到销售部经理及法务部,法务部根据客户欠款情况制定相应催收措施。

第三步、定期上门催收工作方案

2、根据客户还款特点制订走访时间、地点、客户人数、公司走访人员、工作车辆等实施方案(需准备的材料有:客户对帐单和合同\催款函、律师函、到访回执单等;参与人员有:销售部经理或业务主管、售后技术员(一名)、法务部),并将上门催收工作方案交由常务副总审批。

3、在现场与客户进行沟通,做好客户思想工作,告知不及时还款的严重性及产生的后果。

沟通好后,与客户一起协商下部还款意向,并要求客户书面承诺或在对帐单上签字确认。

4走访客户完毕后,及时把走访客户信息归总,向主管领导汇报走访情况,并把信誉度极差的客户筛选出来,以便主管领导进行决策。

第四步、法务部催收实施工作方案

1) 针对信誉度极差客户催款工作计划。

3.根据客户汇总资料,筛选后期需暂时停止售后服务客户名单及起诉客户名单;

4.针对一些客户拖欠货款时间较长且金额较大的客户,应在事前准备在近期签收的催告文书或对帐单,防止诉讼失效。

起草好起诉法律文书,便于后期直接进入诉讼程序;

5.做好需起诉客户统计工作,将情况用书面形式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对此进行批示。

2)强制性催收工作实施方案

1. 法务部根据公司领导批示的《强制性催收客户名单》与法律顾问一起协商诉讼或强制阶段工作方案,配合律师办理立案手续,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1.协助律师到法院办理立案手续;

2.协助律师与经办法官一起查扣或冻结客户财产;

3.协助律师与经办法官一起协调客户还款事项。

4.统计办理个案办案费用,向主管领导汇报办案情况及审核签销费用凭据。

3) 降低催款费用工作计划内容。

1.主要从控制外出催款次数;

2.尽可能将费用所发生摊在客户案件上;

3.尽量将给各项费用及开支控制到最低点。

希望各部门按照以上工作实施方案,合理安排日常地催款工作。

目的为了使客户欠款金额控制公司合理范围内,从而达到整机销售款能够及时回笼。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赊销产品或劳务而形成的应收款项,是企业流动资产的一个重要项目。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信用的推行,企业应收账款数额明显增多,应收账款的清理已经成为企业经营活动中日益重要的问题。

近几年来,施工企业的应收账款一直居高不下,甚至越清越多。

有的应收款项已占企业总资产的40%以上,大大超出了企业的承受能力,企业的财务风险很大。

随着施工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企业应收账款的绝对数也越来越大。

但应收账款额应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一般占施工企业产值的12%以下比较合理。

应收账款额是动态的,如果应收账款数年没有变化,就会变成呆账,形成坏账损失,从而吞蚀以前年度形成的利润。

一、应收账款产生的原因

笔者在这里主要讲企业非正常的应收账款。

所谓非正常的应收账款是超过企业承受能力,被对方恶意拖欠、账龄超过三年以上的那部份应收账款。

它的形成有多种原因,但主要有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两种。

从主观原因来讲企业内部管理不善是造成应收账款上升的重要原因。

例如,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存在“只管干、不管钱”的现象。

应收账款催收责任不明确,认为应收账款只是财务人员的事情,未与经济效益挂钩,加之结算不及时,竣工资料不齐全不完善等,导致了该完的项目一拖再拖,该收回的钱长时间收不回来。

不仅严重影响了施工企业的资金周转,而且会给企业带来严重损失。

因此,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和清欠,已经成为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从客观原因讲,主要是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僧多粥少”。

部分发包单位在招投标文件中单方面提出了许多苛刻的不合理条款,而建筑施工企业由于饥不择食,只能违心地接收发包单位的这些不合理、苛刻的条款。

如发包单位要求施工企业交纳大额履约保证金,高达百分之几十的垫资,否则就不能中标。

中标后又要求施工单位高价购买其指定的施工材料,使用其指定的分包单位等等。

这些因素都将引起施工企业应收账款的不合理增加。

二、加强应收账款回收应采取的措施

施工企业在种种不利的市场环境条件下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及时收回自己理应所得的工程款而不至于形成“坏账损失”。

(一)成立清欠部门,加大监控力度

首先,成立清欠部门作为清理应收账款的专门机构。

其次,要编制“应收账款动态表” “清理清收外欠工程款台账”以及“工程动态评审表”等,以有利于全面掌握单位应收款的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和难点,以便卓有成效地降低施工单位的应收账款数额。

通过编制账龄分析表,加强应收款项回收的监控,随时掌握应收款项的动态,以便采取相应对策。

最后,根据不同的逾期账款安排专门人员采用不同的催收方式,如发函、电话催收、派专人前去催收,必要时还应该采用签订还款协议书或借助法律手段向法院起诉等,将企业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制订相应的应收款项管理制度,减少坏账损失

为规避企业财务风险,减少坏账损失,企业应制订相应的应收款项管理制度。

对支付履约保证金的要建立审批制度,明确责任人,落实催收责任和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控制盲目交付履约保证金;对于垫资和拖欠工程款的同样要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把催收的主要责任落实到项目部并与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的经济分配挂钩;此外,还要制订相应的政策和措施促使有关责任人加大催收力度,确保应收款项资金的及时回笼。

具体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新增应收款以预防为主

在施工过程中,改变过去“只管干活,不管要钱”的作法,对整个工程项目落实责任人,确定资金回收率,并作为经济责任制办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实行奖罚并举。

具体做法是:(1)在适用范围上,主要适用于新开工工程项目,新接的作业项目和新签订合同的对外提供劳务;(2)责任人员应是工程项目经理或负责工程项目、对外作业和对外提供劳务的行政负责人;(3)责任范围应是对该项目开工前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及施工过程中的形象进度和保修期结束后的工程尾款的回收;(4)根据责任人员所负责任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视其绩效进行奖罚兑现。

2.对已发生的正常应收账款的清理

根据不同情况,有区别、有重点地开展清欠工作。

对那些生产经营正常,有偿债能力的单位要加强联系,紧盯不放,力争尽快收回资金;对生产经营虽然正常,但因资金暂时困难,不能一次或在短期内偿清债务的单位,要与他们协商,通过签订还款计划或分期还款协议,明确还款时间和最后期限,制定违约责任,增强对债务单位的约束力。

3.对不能正常收回的应收账款,要加大清欠力度,采取不同的措施强行收回

(1)对债务单位已不能正常生产,全部收回资金可能性较小的应收账款,可采取让利清收的办法。

让利清收应坚持以下四条原则:一是必须摸清债务单位的真实情况,经分析确认,实属不可以全部收回的应收账款事项才能让利;二是要充分考虑让利损失对企业的影响及承受能力;三是让利比率要得当、可行;四是让利事项要报经单位领导批准。

(2)对债务单位已不能正常生产或停止生产的应收账款,采取以物抵债的方式清理回收。

但要慎重采用这种方法。

(3)对那些虽有一定的偿债能力,但对归还欠款不重视,不积极,并以种种借口拖着不还的债务单位,采取诉讼方式,以法律手段强制收回。

企业在实行清账提成办法时,要制定操作细则,并掌握以下原则:(1)实行清账提成的应收账款应是收款难度大,清理费用高,即将成为坏账、呆账的应收账款事项;(2)清账提成人员可以是本企业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及职工家属;(3)清账提成的比例应按其难易程度和数额大小分出若干档次,以调动其积极性。

5.若欠款单位确实遇到暂时的困难,经努力还可东山再起,对欠款企业要帮助其渡过难关,以便收回账款。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赊销产品或劳务而形成的应收款项,是企业流动资产的一个重要项目。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信用的推行,企业应收账款数额明显增多,应收账款的清理已经成为企业经营活动中日益重要的问题。

近几年来,施工企业的应收账款一直居高不下,甚至越清越多。

教材教辅排查清理工作方案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组长:曹宗超。

副组长:王峰、胡学江。

组员:各年级主任及各班主任。

1、排查学校图书室:对于已入库的图书进行电脑查询,一一核实有无存在问题的图书,发现一本清理一本;对于还未来得及入库的图书,采取人工核查的方式逐一进行排查。

2、排查班级图书角,校园图书角以及餐厅和宿舍的图书角,发动班主任老师进行仔细排查,发现一本清理一本,确保没有存在问题的小学生读物。

3、地毯式排查。由排查组织人员划分区域责任到人,对各班逐班、逐人排查。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本次课外读物大排查共排查了49个版本的教材及课外读物。

2、通过排查发现,个别课外读物的情节不够健康,内容不够积极向上对此,学校制定了应急调整措施,对排查发现的有问题读物进行及时全面地清理下架。

1、以后将一如既往对教材及课外读物进行严格的把关,进一步提高图书质量,营造健康安全的育人环境,充分发挥读物的育人功能。

2、切实夯实教材使用责任,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阳光学子、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做出更大的贡献。

今后我们将继续严格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不断规范学校学生读物的使用,不断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

教材教辅排查清理工作方案

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办法》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排査,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

教师发展中心要带领图书室管理人员在原来排查清理不良图书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按照教育部《办法》要求,认真排査馆藏书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各班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藏图书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二)强化管理,严禁非法读物进入学生书包。

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时,要严把“十二种情形”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教育部《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各班主任也要按照“原则”和“标准”指导家长的购书行为。

(三)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

各班要结合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方案》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

(四)推动师生、亲子共读,建设书香校园、书香家庭。

教师发展中心要做好学校读书计划的落实工作,制定年度计划、工作方案、阅读内容、考核办法,强化课程实施过程管理,使读书活动在本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促进书香校园建设。教师发展中心要采取措施,组织各级部各班开展“亲子共读”活动,建书香家庭。各班要把学生读书作为缔造完美教室的主要内容之一,创造条件便利学生阅读,语文学科组要担起学生读书的责任,使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

(五)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

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线,凡触犯者依据学校《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的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

1、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

学校的语文学科组长和各班主任共商成立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2、注重宣传,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3、严格管理,失职问责。

全校教师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课外读物出现问题者,对当事人严肃问责。

枯死松树清理工作方案

建立枯死松树监测清理进度周报制度,督促枯死松树清理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清理任务。以下是关于枯死松树清理。

仅供参考~!

为有效阻止松材线虫病传入,保护我县松林资源,根据市县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松褐天牛是松材线虫病的主要传播媒介,而枯死松树又是松褐天牛的主要寄主植物,因此及时发现和清理枯死松树,是我县防控松材线虫病工作中一项最紧迫、最重要的工作,也是降低松褐天牛虫口密度,防范疫情传播和扩散最有效的措施之一。

枯死松树清理坚持“发现一株,取样一株、镜检一株,清理一株,处理一株”的原则。目前已发现的枯死松树10月底全部清理结束。

1、枯死松树原则上由经营单位或个人自己清理,林业站负责技术指导。

2、鉴于大部分枯死松树已无利用价值,加之村民大都外出务工、农村农忙及农村劳动力老化等诸多原因,这部分的枯死松树清理工作,由当地乡镇采取单位自主招标方式,根据山场远近、陡峭、作业难易程度确定清理补偿标准。当地林业站进行现场监督指导。

3、对重点预防区及不易清理的高危区域,清理工作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聘请专业清理队伍,进行清理,当地政府派员会同林业技术人员现场技术指导并监督处理。

根据国家林业局林造发[]237号文件精神及相关技术要求,伐桩高度一般在5厘米以下,并对伐桩进行药物处理。清理下山的枯死松树,采取两种处理方式。一是适宜造材的,全部送往松木定点加工企业进行加工销售;对不能造材利用的,以及采伐剩余物(含2厘米以上的枝桠),全部做焚烧处理。

1、加强监测:各乡镇要将监测调查放在首位,健全县、乡镇、村三级测报网络,推行监测工作分片包干责任制,建立覆盖全面、调查准确、上报及时的枯死松树监测体系。

2、落实责任主体:乡镇政府、县林业部门是行政、技术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职责,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第一时间按照技术要求进行清理。

3、积极宣传动员:充分利用标语横幅、广播、乡村政务村务公开栏等宣传工具,张贴宣传画、宣传资料,对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进行广泛的宣传,通过对《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安徽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松材线虫病危害有关知识的宣传,提高广大干群的思想认识,使广大干群自觉参与和协助枯死松树清理工作。

4、加大资金投入。乡镇在枯死松树清理中切实解决好人力、物力和资金等方面问题。枯死松树清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林业部门要加大对上争取力度,会同财政局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各个乡镇补助,保障清理工作正常开展。

5、加大督查力度。县松材线虫病防疫指挥部将成立枯死松树调查清理督查小组,对全县调查清理工作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地督查工作,及时了解和解决枯死松树清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监测调查工作不到位,存在漏查漏报现象的,以及清理工作组织不力的乡镇,将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根据x年秋季松材线虫病普查初步统计,全县共发现不明原因枯死松树187株,分布面积5424.2亩,主要分布在:筠门岭镇石久、学子、白埠、黄埔、州场、上增村枯死松树119株,分布面积3635.7亩;文武坝镇古坊、小坝村枯死松树56株,分布面积1356.5亩;周田镇半岗村、梅子村枯死松树12株,分布面积432亩。为切实加强我县的枯死松树清理工作,严防枯死松树的传播扩散蔓延,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安全,推进生态会昌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贯彻“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坚持“全面监测、科学防控、围歼疑点、彻底根除”的防治策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行为,实行联防联治,加大资金投入,实行分类指导,分区施策,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坚决遏制枯死松树的发生和蔓延,保护群众的财产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大县建设。

枯死松树分布区实现有计划清除枯死松树,防止扩散蔓延,逐步压缩除治区面积;预防区要重点预防,重点监测,确保不出现枯死松树,一旦出现枯死松树,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除。具体指标是:枯死松树清除率达100%,清除死树除害处理率和合格率达到100%,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坚持属地管理,政府负责,部门各司其职;坚持预防为主,严防死守,防止死树蔓延;坚持全面除治,突出重点,有效减轻灾情;坚持依法防控,加强管理,确保防控成效;坚持科学防控,分区施策,确保防控效果;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资金。

根据全县不明原因枯死松树的实际现状,松林资源分布情况和不同生态功能分布,将我县区划为除治区和重点预防区。

(一)除治区:已发现不明原因枯死松树的筠门岭镇、文武坝镇、周田镇。

(二)重点预防区:除上述三个乡(镇)的其它乡(镇)、湘江源自然保护区、公益林林场、商品林林场。

1.采取熏蒸处理枯死松树。由乡(镇)政府组织专业队伍(专业队伍必须每人进100元人身意外险一份)对枯死松树发生小班由外向内清除包括枯死木、疑似感病木、衰弱木、受压木、风折木、旱死木、雪压木、当年枯死或已经萎蔫的松树侧枝等。将松树砍倒后砍掉枝条,然后视树体大小先将树干、粗树枝就地锯成1-1.5米的木段,再将枝条截成1-1.5米左右,将木段、粗枝条、1厘米以上的枝桠集中用专用熏蒸塑料膜包裹,并往膜中投放磷化铝片剂。安全要求:使用覆膜磷化铝熏蒸法进行除害,需注意封紧塑料膜出气口,并在塑料膜外贴上标签(注明熏蒸地点编号、熏蒸时间、熏蒸负责人、检查人等内容),并附上剧毒请小心标志。实施强度择伐作业时,为防止遗漏处理,作业时要先伐病死树,后伐感病残余活树,必须在x年11月20日前彻底清除枯死松树,不留病源。

2.伐桩处理。对所有枯死松树伐桩可选择以下除害标准和要求进行处理。采取每个伐桩用磷化铝1-2粒,再加套0.8毫米以上厚度的塑料农膜袋,并压实填土20厘米以上。所有松木伐桩高度不超过5厘米,在每个伐桩的地面上插上小木板,并以村为单位用红漆编号。

3.坚持常年清理机制。加强对清除枯死树发生区的巩固工作,充分发挥各乡(镇)、林场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的作用,成立专业队伍,建立常态化的枯死松树清理工作机构,常年监测,建立台帐,按除治标准及时干净彻底清除零星枯死松树。

(二)加大枯死松树监测预警力度,落实预防措施。

枯死松树监测以人工监测为主,诱捕器监测为辅。一旦发现情况,立即启动。

应急预案。

快速处置。

1.全面普查。

(1)不明原因枯死松树以乡(镇)为单位,每年分别于3-4月和8-9月按森林资源小班分布图,沿设计路线对辖区松林进行普查,查清发生分布范围、发生面积(以小班统计为准)和枯死松树数量,绘制发生分布图,计算枯死松树株率,掌握枯死松树分布情况。

(2)预防区以乡(镇)、林场为单位,每年分别于3-4月和8-9月对交通沿线、风景区、大型企业、仓库、工业园区、城镇和电视发射台以及大型工程工地等人为活动频繁的地区附近松林进行全面普查。发现松树枯死,查明分布地点、树种、面积、枯死株数、松褐天牛危害情况,绘制松树枯死情况分布图。同时取样分离鉴定,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并及时上报和进行跟踪调查,随时掌握枯死松树动态。

2.常年监测。

(1)定期巡查。以乡(镇)为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每月定期对交通沿线、风景区、大型企业、仓库、工业园区、码头、车站、城镇周围、木材加工厂、大型建筑工地和电视发射台等人为活动频繁的地区附近的松林进行巡查,发现松树有感病症状,立即取样分离鉴定,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

(2)固定监测。在发生区边缘地带、交通沿线、风景区、城镇周围和易感林分设置固定监测点,风景区和重要经济地区每村(或林场分场)至少设置1个、其它地区每乡(镇)、林场设置3-5个固定监测点,派专人定期调查,发现松树枯死立即取样分离鉴定,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

(三)加大松褐天牛防治力度,降低媒虫密度。

对枯死松树发生区和重点预防区实施松褐天牛防治,降低松褐天牛的虫口密度,严防向外扩散蔓延。

1.设置诱捕器防治。在枯死松树分布区,选择在枯死松树旁悬挂apf-1型新型诱捕器防治松褐天牛,每年4-9月为诱捕时间,控制枯死松树周边的松褐天牛传播蔓延。

2.设置诱木防治。在发生区松林小班内选择衰弱或较小的松树作为诱木,把引诱剂注入诱木里,引诱松褐天牛集中在诱木上产卵,并在诱木树干上喷洒松褐天牛专用触杀剂,直接触杀在诱木上产卵的松褐天牛,隔10天加喷药1次。每10亩设置一株,并用gps定位。同时加强诱木管理,做到即死即除,严防诱木流失。

3.药剂防治。4月下旬至6月下旬松褐天牛羽化盛期,在发生和毗邻小班喷洒绿色威雷或噻虫啉防治松褐天牛,防治2-3次,每次需将林冠层打透。

4.天敌防治。在林分内按每亩选择4-5株有松褐天牛危害的松树直接释放花绒寄甲成虫(10对/株)。释放花绒寄甲天敌的林分内避免喷洒化学防治药剂。

(四)加大防控宣传工作力度,加强检疫封锁。

1.扎实做好防控宣传。各乡(镇)政府要深入宣传松材线虫病的危害性,大力普及松材线虫病防控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都了解、支持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发动群众联防联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共同支持参与防控工作。

2.强化枯死松树的检疫管理。禁止在有枯死松树的乡(镇)村内擅自采伐松木,坚决制止滥砍滥伐枯死松树,严禁松木擅自运出分布区。从山场、运输、加工、使用等环节加强枯死松树管理,严禁枯死松树分布区村民偷盗疫木,定期清理村民房前屋后的松材、枝桠,清除枯死松树传染源。

3.加强检疫执法检查。森林植物临时检疫检查站和木材检查站严格检疫检查,严禁枯死松树分布区内的松木及其产品擅自运出。林业、市场监管、工信、公安等有关部门要严格监督管理辖区内木材经营加工市场和有关涉木企业,落实防范责任,取缔非法经营。对调入的松木及其制品进行严格的查验和检疫,对无证调运的松木及其制品按违规调运严肃处理,引起重大疫情或有引起疫情危害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刑事责任。

(一)各乡(镇)负责辖区内枯死松树的清理工作,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包片领导、干部为具体负责人。筠门岭镇、文武坝镇、周田镇在清理枯死松树期间,出现任何纠纷,由所在乡(镇)负责处理解决,确保清理任务全面完成。

(二)县财政局负责协调安排好清理枯死松树的专项资金,确保及时到位、专款专用,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督。各乡(镇)财政也要拿出一定的资金用于清理枯死松树。

(三)县森林公安局负责枯死松树分布区的社会治安、公共秩序、偷砍和擅自运出枯死松树分布区的案件查处等工作,对违反规定旳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涉案人员进行立案侦查,确保除治进度的顺利进行。

(四)县监察局、审计局负责专项经费使用监督,对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不力,造成严重扩散或恶劣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五)县林业局负责疫情监测、清理技术指导和质量督查工作,并对各乡(镇)防控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在除治工作中落实不到位、未能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对该乡(镇)实行重点管理,限期整改到位,直至达标。

(一)检查验收。

1.检查验收人员:由县林业局林检站、财务股及筠门岭镇、文武坝镇、周田镇各派1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2.检查验收时间:x年12月10日至20日。

3.检查验收内容:包括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报告、松树枯死木清理除治方案及具体操作细节,枯死松树表分布图,清理除治。

工作总结。

松树枯死木清理除治验收表(见附件)。

4.检查验收方法:各乡(镇)、林场全面清除区域内的枯死松树后,先自行组织检查验收并填报附件,然后申请验收,检查验收组人员按各乡(镇)、林场上报的枯死松树清除树桩总数,抽检100%的树桩进行全检,按照核实情况从而确定枯死松树清除总数;检查验收技术标准严格按照本方案中“防控措施”的要求填写附件。

(二)奖惩措施。

完成责任目标的乡(镇),经县林业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对全面清理完枯死松树的乡(镇)给予每株100元的工资补助,以实际清理验收合格株数为准拨付资金。对不能正确履行职责,没有完成防控任务,不能实现防控目标,导致枯死松树扩散的乡(镇)应查明原因和责任,向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造成枯死松树严重扩散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实行重点管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问责八清理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自2月底起至6月底,在全市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一问责”,是对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公开处理;“八清理”,是对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问题,违规公费出国(境)、公款旅游问题,乱收费、乱摊派问题,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及其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特别是涉农资金问题,市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招标投标不规范、违规出让土地、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进行清理。根据工作职责,市委分别明确了“一问责八清理”的牵头部门,各牵头部门都制订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并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印发,现将各项具体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向社会公开发布,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对相关问题进行投诉举报。举报电话:20xx473、12388(工作时间);2339760(非工作时间)。

附:《“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问责工作实施方案》《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违规公费出国(境)公款旅游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乱收费、乱摊派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及其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市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违规出让土地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集体土地管理混乱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12个文件。

为深入贯彻省、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按照省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和《廊坊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问责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强化问题导向,挺纪在前,以“零容忍”态度和“零放过”原则,抓住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典型,严肃问责,公开处理,切实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创优政治生态,助力专项行动科学有序深入开展。

二、工作任务。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廊坊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失职渎职行为实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廊坊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失职渎职行为实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认真梳理问题线索,规范问责程序,加大问责力度,严肃问责和通报曝光一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专项行动不力的典型,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三、问责情形。

1.《廊坊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重点解决的四个方面问题:一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妄议中央,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报告或上报不实。二是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弱化,党的组织不健全,党政不分、党企不分,党不管党、党的领导弱化,组织生活不规范、党政班子不团结,落实民主集中制等党内法规制度不到位。三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党委(党组)落实责任不力、层层传导压力不够,致使“四风”和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多发频发,出现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巡视整改不落实等。四是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缺位,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失之于宽、松、软,该立案的不立案,该处分的不处分,该移交的不移交,该问责的不问责;派驻(派出)机构监督作用发挥不够等。

2.对“八清理”工作不重视,安排部署不及时,底数不清楚,措施不得力,进展不迅速,整改不认真,解决问题不彻底,制度建设等治本措施不到位,或者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搞形式、走过场的。

3.其他符合《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廊坊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失职渎职行为实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廊坊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失职渎职行为实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所列责任追究情形中应追究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责任的。

四、问责对象。

在对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的直接责任人进行追究的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符合问责情形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问责。

五、问责实施。

问责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严格遵守程序,依法依规进行的原则,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自20xx年2月专项行动启动至20xx年6月底结束,期间不划分阶段,随时发现随时问责,由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问责工作的问题线索管理和组织协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施。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书强同志负责,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米怀安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问责工作组织协调、实施开展。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由市监察局副局长邱峰同志兼任。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每月15日、30日前向市领导小组报告问责工作情况。

2.坚持统筹推进。问责工作要正确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坚决落实“挺纪在前”的要求,把问责放在具体任务前面,与“八清理”工作统筹协调推进。要对已经掌握的问题线索,特别是省委巡视发现的、与“一问责八清理”有关的问题直接进行梳理、汇总、分析,对符合问责情形的,经请示本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启动问责程序,准确、严肃、认真处置好各类问题线索,并报上级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强化沟通联络。问责工作办公室要主动与各级、各牵头单位联系,摸排和掌握问题线索;要主动与职能主管部门沟通,对相关问责问题线索进行定性,依纪依规进行调查处理;要主动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报告问责工作情况,协调做好问责案件的定期通报和媒体曝光。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市直牵头单位和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督导组要主动加强与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络沟通,主动发现、及时移送在推进“八清理”专项行动中和督导督查过程中发现的,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符合问责情形的问题线索。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明确专人建立问责工作台账,认真填报《廊坊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问责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确保问责工作按照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扎实有序推进。

为深入扎实地开展好“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按照省、市、县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要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为目标,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为重点,以开展专项清理、强化监督问责、完善。

规章制度。

为手段,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纪律松弛、有章不循、懒政怠政、侵害群众利益等制约和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实现全县水利事业“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组织领导。

成立枣强县水务局“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局长、党组书记朱洪武任组长,党组成员张增利任副组长,各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主任由刘宝忠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黄珊兼任。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一问责”

对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公开处理。

主要任务:依据《衡水市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严肃问责和通报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倒逼“两个责任”落实。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1.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着力解决执行县委、政府和局党组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以及重大问题不逐级请示、报告等问题。

2.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弱化问题。着力解决党的组织不健全,党不管党、党的领导弱化,落实民主集中制等党内法规制度不到位等问题。

3.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着力解决党组、支部落实责任不力,致使“四风”和选人用人上的问题多发频发,出现严重违规违纪问题。

4.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缺位的问题。着力解决对有问题的人员该移交不移交的问题。

(责任人:张增利)。

(二)“八清理”

1.对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违规借人问题进行清理。

重点解决四个方面问题:

(1)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着力解决超出核定的领导职数配备干部;以“低职高配”等形式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出台“土政策”用职务职级待遇奖励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突破比例限额、超出规定范围,变相设置非领导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

(2)违规进人问题。着力解决冀组通字[20xx]36号文件下发之后,未通过公开招录、招聘、调任、政策性人员安置进入事业单位人员;超编、混编、混岗进入人员;未经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部门单位自行进入正式人员等问题。

(3)违规借人问题。着力解决借调干部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4)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机构、配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等问题。

(责任人:郑全玲;责任单位:办公室)。

2.对国家公职人员“吃空饷”或变相“吃空饷”问题进行清理。

重点解决七方面的问题。

(1)未履行审批手续,长期不上班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

(2)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未按《公务员法》规定辞退并仍领取工资的。

(3)以借调为名,既不在借入单位又不在借出单位上班,仍领取工资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离退休(退职)费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的。

(5)在职及离退休人员亡故或被宣告失踪,仍由家属继续领取工资的。

(6弄虚作假、占编制不上班,骗取冒领财政资金的。

(7)其他采取不正当手段,违反规定领取工资、离退休费的。

(责任人:郑全玲;责任单位:人事股、财务股、办公室)。

3.对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及其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不。

正当利益问题进行清理。

重点解决四个方面问题:

(1)领导干部参与或变相参与经商办企业。

(2)领导干部亲属在其管辖的地方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3)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4)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互相为对方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责任人:郑全玲;责任单位:人事股、办公室、财务股)。

4.对乱收费、乱摊派问题进行清理。

重点解决三个方面问题:

(1)行政事业性乱收费问题。着力解决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收费项目被撤销后不终止收费;在上级规定之外,对企业进行检查、评比、达标、升级、评优、鉴定、考试等活动并从中收费等问题。

(2)行政许可中介服务违规收费问题。着力解决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事项,仍设定中介服务并收费;现有或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借助行政权力垄断经营、强制服务、强行收费等问题。

(3)乱摊派问题。着力解决除法律法规和省、市、县规定之外,要求单位和个人集资;除发生重大紧急情况外,要求单位和个人赞助、资助和捐赠财物;凭借职权强行要求参加有偿培训,订阅图书报刊音像制品,购买不需要的技术业务资料或者器材等问题。

(责任人:文忠;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5.对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及农村“三资”问题进行清理。

重点解决在专项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l)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3)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4)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5)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责任人:郑全玲;责任单位:财务股、工程股、农水股、压采股、南水北调办)。

6.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违规公费出国(境)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三公”经费和公务用车管理中的问题进行清理。

重点解决六个方面问题:

(1)违规公费出国(境)、公款旅游问题。着力解决虚报出国(境)任务、违规使用出国(境)经费、借机公款旅游等问题。

(2)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善力解决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性补贴超过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违规发放购物卡、各类奖金物资,以加油费、电话费、医药费等名义变相发放补贴,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在人社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发放的奖金和补贴等问题。

(3)“三公”经费管理中的问题。着力解决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报销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公务无关的费用;白条下账,公款私存,私客公待,铺张浪费等问题。

(责任人:郑全玲;责任单位:财务股)。

(4)领导干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着力解决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在各部门兼职并多处占用办公用房;已办理退(离)休手续或工作调动仍占用办公用房;以会议室、会客室等名义变相多占用办公用房等问题。

(5)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着力解决违规超编制配车、超标准配车、公车私照;以各种名义违规使用其他单位和个人车辆;转嫁公务用车购置(租赁)和运行费用,公务用车出售、报废未按照资产处置规定执行等问题。

(6)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中的违纪违规问题。着力解决超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享受公务用车待遇,同时又以各种名目领取公务交通补贴;离职、退(离)休后,继续占用公务用车或领取补贴等问题;违规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等问题。

(责任人:刘军;责任单位:办公室)。

7.对招标投标不规范、违规出让土地、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进行清理。

重点解决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着力解决规避招标及违法招标定标;串通招标、弄虚作假、通过挂靠资质、租借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中标后非法转包;专家行为不规范、管理不统一;招标代理机构借用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从事代理活动;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交易的项目在场外交易;交易市场违规设立前置审批手续,增加交易环节等问题。

(责任人:文忠;责任股室:法制股)。

8.对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进行清理。

(1)强化“懒政怠政”问题整治。着力解决不愿意、不认真做事;工作拖拉,敷衍塞责;拈轻怕重,推诿扯皮:不思进取,得过且过;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分管领域或本职工作始终处于落后状态等问题。

(2)强化“不作为”,问题整治。着力解决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大而化之:工作失管失察;遇到困难绕道走,碰到问题不担当;漠视群众切身利益,态度简单粗暴等问题。

(3)强化“不在状态”,问题整治。着力解决精神萎靡,不想干事;脱离实际,盲目干事;精力分散,不务正业;对。

岗位职责。

和任务要求不明;深入基层摆样子,联系群众走过场;纪律涣散,不守规章等问题。

(责任人:赵勇;责任单位:工程股)。

四、时间步骤。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自20xx年2月开始至20xx年6月底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2月)。2月下旬,召开全局动员会,制定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作出安排部署。

(二)集中清理、解决问题阶段(20xx年3月初至6月初)。各责任人协责任股室按照全局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采取自查自纠、摸清底数、监督检查、纠错整改、追究责任等措施,集中开展清理整治工作。个人自查和单位自查要深挖问题,找出根源,制定整改措施。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都要有。

自查报告。

和问题整改清单。其中,问题整改清单要明确整改时限,领导班子问题整改清单逐项明确责任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归档,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自查报告、问题整改清单,经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上报相关单位。

(三)完善制度、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6月)。针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巩固清理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同时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梳理归纳经验做法。

五、保障措施。

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敏感度高,为此,强化如下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体人员要牢固树立不解决问题是失职、解决不到位就是渎职的意识,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把纪律挺在前、把问题解决掉、把制度建起来。重要工作党组书记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确保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实。

(二)坚持分类处置。这次专项行动涉及的问题性质、表现形式和情形差异很大,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各专项分管责任人对分管的清理工作负全责,要抓好全局各股室的专项清理,不缺步骤、不少材料,交办公室汇总、建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好专项行动工作台帐和问题清单,逐项对照整治,逐项销号。对马上能解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尽快见效;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要明确目标,严格时限;对需要长期解决的问题,要完善机制,持续整改。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对自查出的问题,视情节可从轻或免予处分;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律顶格处理。

(三)健全长效机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坚持标本兼治,更加注重发挥制度的治本作用。围绕发现的问题,改进有关制度,堵塞漏洞、防患未然,用制度巩固清理成果。同时,要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坚持执行制度没有例外、违反制度严惩不贷,让制度成为硬杠杠、“铁笼子”。

(四)强化责任追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每月调度一次。领导小组办公室搞好督导检查,随时掌握进展情况,收集相关资料,健全台账。对进展迟缓、效果较差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搞形式走过场、虚以应付的,要报领导小组组长给予严肃处理;对推诿扯皮、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上报县纪委追究分管责任人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附:枣强县水务局“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和组成人员名单。

报:枣强县“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发:水务局“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促进政治生态优化,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经市委研究决定,在我市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xx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的部署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聚焦巡视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加强组织领导,逐一清理整治,强化监督问责,完善规章制度,在全市集中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纪律松弛、有章不循、懒政怠政、侵害群众利益等制约和影响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担当实干的政治生态,为全市加速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绿色崛起进程,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证。

二、组织领导。

成立张家口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维亮任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武卫东,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王江,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李兵任副组长,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王秉冬任主任,市委副秘书长卢东宏,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张迁,市纪委常委、协作组组长王一飞,市纪委常委、协作组组长高云森任副主任。办公室集中办公,下设综合组、纪律审查组、督导组、宣传简报组、保障组。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一问责”

对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公开处理。

主要任务:依据《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认真梳理问题线索,规范问责程序,加大问责力度,严肃问责和通报曝光一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倒逼“两个责任”落实。重点解决四个方面问题:

1.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着力解决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贯彻上级政策中打折扣、搞变通;阳奉阴违、妄议中央,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报告;片面追求政绩,虚报浮夸等问题。

2.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弱化问题。着力解决党的组织不健全,党政不分、党企不分,党不管党、党的领导弱化,民主集中制坚持得不够好、领导班子决策听取意见不够等问题。

4.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缺位的问题。着力解决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对关键领域、重点单位,在专项资金使用、规划管理、土地出让等方面缺乏有力的监管措施;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失之于宽、松、软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

(二)“八清理”

1.对执行选任干部政策不到位、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坚持从严从实、综合治理、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结合中央组织部部署的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清纠力度,完善规章制度,全面促进和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和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工作的规范化和纪律性。重点解决四个方面问题:

(1)执行选任干部政策不到位、越权管理干部问题。着力解决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任职回避制度、试用期制度不到位;干部管理体制不顺畅,越权管理干部等问题。

(2)执行机构编制职数规定不严格问题。着力解决未经批准设立机构、超职数配备干部,“低职高配”“党政分设”;出台“土政策”,用职务职级待遇奖励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突破比例限额、超出规定范围,变相设置非领导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

(3)干部档案管理使用不严问题。着力解决对干部档案审核把关不严,发生干部档案年龄涂改、前置学历、跨台阶入学等问题。

(4)违规进人问题。着力解决冀组通字〔20xx〕36号文件下发之后,未通过公开招录、招聘、调任、政策性人员安置进入事业单位人员;超编、混编、混岗进入人员;未经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部门单位自行进入正式人员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对违规公费出国(境)、公款旅游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查找工作漏洞,严格执行外事工作纪律,坚决清理和查处20xx年以来在因公临时出国(境)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确保我市因公临时出国(境)工作健康有序开展。重点解决三个方面问题:

(1)虚报出国(境)任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着力解决出访团组无明确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超出组团单位业务主管范围,派较高级别人员执行较低级别人员能完成的任务,以虚假身份出国(境)等问题。

(2)违规使用出国(境)经费问题。着力解决未按规定办理经费先行审核或未执行经费审核意见,违规扩大出国(境)经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经费开支标准,虚报团组级别、人数、国家数、天数等套取出国(境)经费,到下属单位或使用虚假发票报销出国(境)费用等问题。

(3)借机公款旅游问题。着力解决出访团组未严格按照批准事项行事,擅自延长在外停留时间、改变行程路线、借机公款旅游,回国后未按规定公示实际执行情况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3.对乱收费、乱摊派,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全面清理、严肃纠正各种“乱收费、乱摊派”行为,建立于法有据、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监管机制,切实保障企业和群众利益,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持从严从简,加强公务经费管理,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重点解决五个方面问题:

(1)行政事业性乱收费问题。着力解决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收费单位或收费项目被撤销后不终止收费;在国家和省政府、市政府规定之外,对企业进行检查、评比、达标、升级、评优、鉴定、考试等活动并从中收费等问题。

(2)行政许可中介服务违规收费问题。着力解决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事项,仍设定中介服务并收费;现有或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借助行政权力垄断经营、强制服务、强行收费等问题。

(3)乱摊派问题。着力解决除法律法规和省政府、市政府规定之外,要求单位和个人集资;除发生重大紧急情况外,要求单位和个人赞助、资助和捐赠财物;凭借职权强行要求参加有偿培训,订阅图书报刊音像制品,购买不需要的技术业务资料或者器材等问题。

(4)“三公经费”超预算问题。着力解决“三公经费”严重超预算,预算与执行结果差异总额较大;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5)奖金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着力解决违规发放加班费、防暑降温费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审计局)。

4.对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及其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坚持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立足教育与监督,摸清情况、发现问题、严肃纠正、严格追责,探索建立长效监督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建设。重点解决六个方面问题:

(1)领导干部参与或变相参与经商办企业。

(2)领导干部亲属在其管辖的地方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3)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4)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互相为对方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5)领导干部滥用职权插手工程项目和物品采购为亲友牟取利益。

(6)国有企业负责人亲属做关联生意,涉嫌利益输送。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5.对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特别是涉农资金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深入清理和纠正滞留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特别是弄虚作假、套取挪用涉农资金问题,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重点解决在专项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六个方面问题:

(1)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3)在项目申报、房地产开发、土地出让中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4)挤占、截留、挪用财政资金、专项资金。

(5)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6)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委农工委、市农牧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扶贫办、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工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和地震局、市文广新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

6.对市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严格标准,严明纪律,全面清理和纠正市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切实扭转在配车、用车上的不正之风,推动市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重点解决四个方面问题:

(1)违规配备公务用车问题。着力解决企业负责人违规超标准配车;不符合配车条件的违规配车;企业亏损或者托管、重组脱困以及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期间,为企业负责人购置、更新公务用车等问题。

(2)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着力解决使用公务用车办理个人事务;以各种名义换用、借用、占用下属企业或其他利益关系单位和个人车辆等问题。

(3)违规处置公务用车和费用问题。着力解决向出资企业和关联企业转嫁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购置(租赁)和运行费用;企业公务用车出售、报废未按照国有企业资产处置规定执行或未实施公开拍卖,低价或无偿出售给利益关系单位或个人等问题。

(4)违规发放公务交通补贴问题。着力解决超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享受公务用车待遇,同时又以各种名目领取公务交通补贴;企业负责人离职、退(离)休后,继续领取公务用车补贴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7.对招标投标不规范、违规出让土地、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全面清理和纠正招标投标不规范、违规出让土地、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完善机制,强化监管,营造良好的经济秩序和发展环境。重点解决三个方面问题:

(1)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着力解决有的项目应招投标未招投标;规避招标及违法招标定标;弄虚作假,为单位或企业办理虚假土地出让手续或土地证明,置换不良资产,骗取国家财政资金;串通招标、通过挂靠资质、租借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招标或中标后非法转包;专家行为不规范、管理不统一;招标代理机构借用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从事代理活动;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交易的项目在场外交易;交易市场违规设立前置审批手续,增加交易环节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政府法制办)。

(2)违规出让土地问题。着力解决出让方案编制不全面,供地政策执行不严格,供地过程不规范,出让价款征缴不合规,供后土地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3)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着力解决住宅用地容积率管理制度不健全,调整容积率法定依据不充分、程序不规范,违规调整容积率查处不及时,执行不到位;超核准容积率批复建筑面积,违规改变用地性质,应收未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

8.对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不在状态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坚持深入查摆、精准问效,全面清理和纠正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不在状态问题,促进全市各级干部精神面貌明显改观、担当意识明显增强、服务效能明显提高。重点解决三个方面问题:

(1)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着力解决部门之间相互扯皮、难以协调和落实;重大工程推进缓慢,棚户区改造、集中供热多年不能彻底解决;一些地方多年工作没有大的突破、大的起色;一些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违规领取失业金、违规享受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问题。

(2)不会干、干不好问题。着力解决干部队伍能力不足,干工作光有一腔热情,但想不到点子上、抓不到根子上;对新形势认识不深,对新政策把握不透,对新知识了解不多,谋发展缺乏创新,抓工作没有套路等问题。

(3)不深入、不落实问题。着力解决在抓落实上要求提得多、落下去得少,研究得多、推动得少,浮在上面多,沉下去得少,有些工作长期落实不下去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四、时间步骤。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自20xx年2月开始至20xx年6月底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2月)。召开全市动员会,印发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作出安排部署。2月下旬,市直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各县(区)聚焦问题,细化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清理、解决问题阶段(20xx年3月初至6月初)。市直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各县(区)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采取自查自纠、摸清底数、监督检查、纠错整改、追究责任等措施,集中开展清理整治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督导检查,对具体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三)完善制度、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6月)。市直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各县(区)针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巩固清理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同时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梳理归纳经验做法。

五、保障措施。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是落实省委要求,推动全市实施“十三五”规划实现良好开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意义重大。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责任单位要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责任单位要把“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成立工作机构,研究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专项小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清理任务不折不扣落实。

(二)坚持分类处置。这次专项行动涉及的问题性质、表现形式和情形差异很大,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马上能解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尽快见效;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要明确目标,严格时限;对需要长期解决的问题,要完善机制,持续整改。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解决问题,对于比较严重的典型问题,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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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清理工作方案范文

为规范和加强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准确掌握国有资产的真实情况,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底子。对全区各乡镇场、区直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状况,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整合国有资源。进一步盘活资产,做好向区政府投资融资平台注入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基础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运营效益,为服务鼎城经济建设提供资产支撑。

(三)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国有资产管理提供初始信息;建立全区国有资产监管系统,实现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提供依据。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主管部门和各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资产清查时间、范围和内容。

(一)清查时间。

资产清查工作从20xx年7月中旬开始,到20xx年12月份基本结束。资产清查基准日为20xx年12月31日,必要时可进行延伸清查。

(二)清查范围。

1.全区各乡镇场、行政事业单位和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与财政部门发生缴拨款关系的社会团体,公益性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福利院等)。

2.区政府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三)清查内容。

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的国有(公共)财产均属此次清查的内容。包括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政府调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有关法规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有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事业单位还包括对外投资。主要包括:

1.单位基本情况、资产总量及结构分布情况;

2.房屋建筑物(包括在建项目)及其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权属情况;

3.车辆及各类设备的占有使用情况;

4.用于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和担保的资产及其收益管理情况;

5.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经济实体的经营情况;

6.国有资产政策、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7.其他需要清查的重大事项。

资产清查工作采取单位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实施步骤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中旬—7月下旬)。

在做好资产清查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召开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区直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动员大会,部署清查具体工作,同时做好思想发动,抓好政策宣传。

(二)单位自查阶段(8月上旬—8月下旬)。

为保证自查效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资产清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和咨询工作,积极开展内部自查。

2.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报送自查总结报告和资产清查报表。单位在填报资产清查报表时,对需要说明的事项应附相应的文字说明。

3.自查总结报告与资产清查报表(包括汇总报表和单位清查表)、证明情况(包括单位法人证书、资产出租出借合同、对外投资批复文件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等材料装订成册,经主管部门逐级审核汇总后,于8月31日前报区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上报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可在鼎城资产管理群〈qq:328111644〉下载,在填列报表时,如有疑问也可通过该群与清查小组联系)。

自查工作可在20xx年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上报数据的基础上进行。此次清查出的资产盘盈、盘亏情况,各单位应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财办〔20xx〕19号)的有关规定予以上报。

(三)重点检查阶段(9月上旬—12月下旬)。

重点检查是搞好此次资产清查的重要阶段。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经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低于20%。重点检查的对象为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以及有下列情形的单位:

1.有两处以上办公地点或正在兴建办公楼的;

2.有闲置土地的;

3.资产用于出租出借、对外投资规模较大的;

4.资产清查盘盈、盘亏金额较大的;

5.以前检查中资产管理存在问题的;

6.群众举报在资产管理方面有违纪违规现象的;

7.自查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

(四)清理规范阶段。

通过资产清查,在全面摸清区级国有资产底子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资产管理长效机制。

1.区直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明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资产管理工作;进一步明晰资产产权,规范资产使用行为,盘活存量资产;加强内部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建立起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2.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清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对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一些问题,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3.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制定和完善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及收益监管等制度和办法,并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区本级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行政事业资产的动态管理。

四、组织领导及工作班子。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区长杨易任组长,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庞波任副组长,区编办、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审计局、区房产局、区工商局、区法制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资产清查工作,研究制定有关国有资产清查措施,协调解决有关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财政局,办公室负责资产清查的具体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中抽调,并实行集中办公。

区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和接受对外举报电话:

五、清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区直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资产清查的组织、联络、协调工作。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情况于7月下旬前报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精心组织。区纪委、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要加强对此次清查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的培训工作,加强对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指导,督促区级国有资产单位搞好清查工作,组织重点检查、抽查,认真核实情况,确保清查质量。区直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清查工作要求,切实制定本单位资产清查方案,积极配合开展专项检查和核查,确保清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三)抓好督导。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系统资产清查的监督指导工作,及时上报清查工作情况。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清查工作进度以《简报》等方式及时予以通报。对工作组织不力、不配合检查组工作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其整改。

(四)严肃纪律。各单位在资产清查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虚报瞒报,否则,一经查处,将追究主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精选

为了更好地适应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根据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永政办[2007]58号)及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对永嘉县水利局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同时对省政府列出的规章及市、县政府列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县水利局的清理建议。现就清理工作制订方案如下:

一、清理范围。

(一)永嘉县水利局制定的涉及公民权利和义务,并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以下简称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属本次清理的范围。

(二)县政府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1994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1日期间制定的县政府令、永政发、通告、永政办等文件;2003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1日期间制定的会议纪要、抄告单、明传电报等文件。

2.上述清理范围内的会议纪要、抄告单、明传电报等,如内容属规范性文件性质的,县水利局有关责任科室应当在2007年11月底前按照规定,将行政规范性文件(讨论稿)报局办公室,提请县政府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3.上述清理范围之外个别确需继续执行的文件,县水利局有关责任科室应当提出充分的理由和依据,经县清理工作机构审核确认,报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二、清理的原则。

(二)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要宣布失效;

(三)个别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一致的,要予以修改;

(五)清理范围之外的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次清理工作结束之日起一律废止,不再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物权法》规定涉及政府工作的内容比较多,此次清理要对照《物权法》规定,凡与之不一致的规定都要作出修改、废止。

(一)本次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负责”的要求组织实施。具体分工如下:

1.县政府负责清理县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由县清理工作机构统一安排,水利部门的相关责任科室具体负责。

2.县水利局负责清理以本局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联合发文的,由牵头单位负责组织清理,并协调有关方面,形成清理意见。

(二)永嘉县水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阶段(2007年7月底)。

1.召开局机关中层干部会议,对清理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2.建立永嘉县水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集中清理办公场地、清理工作人员和保障经费。将人员名单报县法制办。

4.具体清理工作人员参加县里组织的集中培训。

5.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机构梳理本局制定的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并调研论证和征求意见。

6.对现行省政府规章、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研究,提出有效、废止、失效或者修改的意见和理由,报县法制办。

(二)研究处理阶段(8月—10月)。

1.提出的对省政府规章、市政府行政规划性文件和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意见,提出有效、废止、失效或者修改的意见,于8月底前上报县法制办。

2.当在10月底前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将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内容的电子版本报县法制办。

(三)清理结果公布和报告阶段(11月—12月)。

1.对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将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县政府及部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县政府统一向社会公布。

2.11月10日前,县政府向社会公布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于11月底前,将工作总结报县清理工作机构。

4.县政府于12月底前建立本级政府和所属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新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建立新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公布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永嘉县水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协助县清理工作机构的有关工作。

(二)落实保障措施。局办公室要负责文件提供,局财务要保障清理工作所需的经费。

(三)明确工作重点。本次清理要求做到全面彻底。清理包括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形式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具体内容。

规范性文件才能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其他的文件不再作为直接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对规章提出清理意见,重点是两方面问题:一是与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二是与新情况新形势要求不适应的,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体现制度创新要求。

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重点是审查有无越权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问题,有无作出增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义务,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的规定。

(四)注重工作方法。加强调查研究,通过召开专家论证会、执法一线人员和行政管理相对人座谈会等,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处理建议。清理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与县法制办沟通联系。

(五)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清理工作结束后,继续实施的及新制定的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都必须进入本级政府建立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并通过《永嘉县水利防汛网》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健全工作责任制。局清理机构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力量,落实清理工作责任制。

2007年7月31日。

固定资产清理工作方案范文

根据中共邯郸市委办公厅、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邯办字【20xx】72号)和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直教育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邯教办【20xx】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学校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学校的资产和财务状况,规范学校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促进学校资源有效整合与合理配置,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基础数据,并建立学校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学校科学编制预算、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的问题,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将国有资产管理落实到人。

二、清查基准日和内容。

(一)清查基准日。

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为20xx年6月30日。

(二)清查内容。

资产清查的内容为全校各单位占有、使用的各种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对外投资和其他资产。

1、流动资产: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项、应收票据、借出款、存货等。

2、固定资产: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亦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和管理)。包括:

(2)专用设备:指用于教学、科研和生产、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

(3)一般设备:指用于行政办公和后勤服务、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

(5)文物及陈列品;指用于展览馆的展品,陈列馆中的陈列品如字画、古物、纪念品等。

(6)其他固定资产:指未列入上述类别的其他固定资产和基础设施等。

3、无形资产:指不具有实物形态但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4、出租出借资产:指以出租、出借的方式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转移给校内外单位和个人,获取经济利益的资产。

5、对外投资:指学校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向校办企业和其他单位的投资。

6、其他资产。

三、清查要求和方法。

(一)基本要求。

1、要全面。本次资产清查要彻底摸清学校资产家底,因此,要求全校各单位对职能范围管理的资产和占用的各种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

2、要真实。要实事求是,通过清查,各单位要客观真实的反映职能范围管理的资产和占用的"各种资产,做到不重不漏、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3、要完整。各单位要以对学校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本次清查工作,认真细致的做好每一项具体工作,努力减少清查工作中的差错,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学校资产的完整。

(二)基本方法。

1、采取实物清查与价值量清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归口管理部门提供的资料为主要依据,各占用单位在此基础上进行自查;对所有权清晰、而没有进入资产账管理的各类资产,采取先登记,后调整入账的方式。

2、对仪器设备类资产,采取实物登记、以账查物、以物对账、以卡查物、以物对卡的方法,实行账物、卡物双向清查,做到账、卡、物相符,资产账目全面、准确。

3、对账面价值较清楚的资产(如房屋、建筑物和土地等),采取在原有账目基础上对实物存量进行核对、清查的办法。

4、对来源不清的资产采取先易后难、先内后外、先实物量清查、后价值量计算的办法,对一时界定不清的资产,采取先登记实物、后界定权属关系的办法。

5、对没有原始资料的土地和房屋资产,采取对实物进行丈量的办法。

6、对图书的清查原则上采取以物登账、卡账相互核对的办法。

四、清查步骤。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采取由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指导下资产占用单位自查与归口管理部门复查相结合的方式,整个清查工作分四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8月4日—8月8日)。

1、基础工作。设计、印制资产清查表,拟定学校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2、宣传动员。召开全校动员会议,布置资产清查的具体工作,要求各归口管理部门第一行政负责人和各资产占用二级单位第一行政负责人到会。

3、学习培训。培训清查人员,学习研究资产清查文件、报表,为资产清查工作开展作准备。

第二阶段:自查阶段(8月9日—8月15日)。

1、单位自查。各资产占用单位依据学校各归口管理部门提供的资产清查明细账,对本单位占有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自查和逐项核实,对账实不符部分要记载清楚,作出说明,并对清查情况进行总结(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查结果、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

2、部门汇总。各单位的自查登记表和总结报告,经本单位盖章和行政第一负责人签字后,要求在8月13日前报送到相关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汇总后,经部门盖章和行政第一负责人签字后,8月15日报资产清查办公室。

第三阶段:抽查和复核阶段(8月16日—9月25日)。

1、清查复查。学校资产清查办公室组织若干复查小组,对各单位和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的自查结果分别进行复查,并编制学校国有资产清查汇总表。

2、迎接检查。迎接上级部门对我校上报的资产清查报表进行复核、审查和实地检查。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9月26日—9月10日)。

1、全面总结。学校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组织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对本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学校,清查结果分为归口管理部门账面资产、财务处账面资产、实际盘点的实物资产三大部分。

2、动态管理。建立全校国有资产管理数据库系统,实行动态监管,定期对国有资产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调整,防止前清后乱。

3、账务处理。对账实不符及待报废资产部分,由各清查小组提出处理方案,经资产清查办公室审核后,报学校核准、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4、完善制度。对资产清查中暴露出的问题,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报学校批准后执行,并形成相应的制度。

5、奖励表彰。学校对本次资产清查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进一步推动学校国有资产监管,以此为契机,形成一支相对稳定的国有资产监管队伍。

五、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学校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资产清查工作。在学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归口部门清查组和二级单位清查组。

(一)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资产清查领导小组下设资产清查办公室。资产清查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国资处,负责资产清查工作的协调、督办、复核、汇总等项工作,成员如下:

主任:

成员:

办公地点:国有资产管理处办公室。

联系电话:6260182。

(二)归口部门清查工作组。

在学校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职能分工,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要具体牵头组织所分管类别的资产清查,围绕资产清查报表及职能范围开展相应资产清查工作,相应的单位与部门要积极配合和支持,具体分工如下:

1、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组织仪器设备的清查;

4、图书馆牵头组织图书资料的清查;

5、党政办公室牵头组织文物、陈列品、车辆的清查;

6、科研处牵头组织所分管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版权等无形资产的清查;

8、审计监察室牵头负责学校资产清查过程中需要进行审计、以及其他违法资产管理事件的监察处理等。

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清查小组名单要求在8月9日前报国有资产管理处。

(三)二级单位清查工作组。

各二级单位根据学校统一安排,要成立由行政第一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资产工作行政负责人、办公室主任、资产管理员等相关人员组成的资产清查工作组,在归口管理部门清查组的具体指导下,按照要求,负责对本单位占用的设备、家具等各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对资产的使用状态、存在问题等作出书面报告并报归口部门资产清查工作组审核。各二级单位行政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负领导责任,对上报的各类资产数据资料负责。各二级单位清查工作组人员名单于8月9日前报资产清查办公室备案。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领导,成立资产清查工作机构,明确任务,落实到人。有关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国有资产清查结果不重不漏,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国有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肃纪律。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清查工作中的不作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侵吞转移国有资产等行为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强化督导。学校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单位清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及时掌握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进展。

学校规章制度和完善的清理工作方案

为有效阻止松材线虫病传入,保护我县松林资源,根据市县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枯死松树清理重要性。

松褐天牛是松材线虫病的主要传播媒介,而枯死松树又是松褐天牛的主要寄主植物,因此及时发现和清理枯死松树,是我县防控松材线虫病工作中一项最紧迫、最重要的工作,也是降低松褐天牛虫口密度,防范疫情传播和扩散最有效的措施之一。

二、枯死松树清理时间。

枯死松树清理坚持“发现一株,取样一株、镜检一株,清理一株,处理一株”的原则。目前已发现的枯死松树10月底全部清理结束。

三、清理措施。

1、枯死松树原则上由经营单位或个人自己清理,林业站负责技术指导。

2、鉴于大部分枯死松树已无利用价值,加之村民大都外出务工、农村农忙及农村劳动力老化等诸多原因,这部分的枯死松树清理工作,由当地乡镇采取单位自主招标方式,根据山场远近、陡峭、作业难易程度确定清理补偿标准。当地林业站进行现场监督指导。

3、对重点预防区及不易清理的高危区域,清理工作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聘请专业清理队伍,进行清理,当地政府派员会同林业技术人员现场技术指导并监督处理。

四、技术要求。

根据国家林业局林造发[xxxx]237号文件精神及相关技术要求,伐桩高度一般在5厘米以下,并对伐桩进行药物处理。清理下山的枯死松树,采取两种处理方式。一是适宜造材的,全部送往松木定点加工企业进行加工销售;对不能造材利用的,以及采伐剩余物(含2厘米以上的枝桠),全部做焚烧处理。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监测:各乡镇要将监测调查放在首位,健全县、乡镇、村三级测报网络,推行监测工作分片包干责任制,建立覆盖全面、调查准确、上报及时的枯死松树监测体系。

2、落实责任主体:乡镇政府、县林业部门是行政、技术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职责,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第一时间按照技术要求进行清理。

3、积极宣传动员:充分利用标语横幅、广播、乡村政务村务公开栏等宣传工具,张贴宣传画、宣传资料,对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进行广泛的宣传,通过对《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安徽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松材线虫病危害有关知识的宣传,提高广大干群的思想认识,使广大干群自觉参与和协助枯死松树清理工作。

4、加大资金投入。乡镇在枯死松树清理中切实解决好人力、物力和资金等方面问题。枯死松树清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林业部门要加大对上争取力度,会同财政局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各个乡镇补助,保障清理工作正常开展。

5、加大督查力度。县松材线虫病防疫指挥部将成立枯死松树调查清理督查小组,对全县调查清理工作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地督查工作,及时了解和解决枯死松树清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监测调查工作不到位,存在漏查漏报现象的,以及清理工作组织不力的乡镇,将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问责八清理工作方案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提醒各级各部门要把问责工作真正抓起来,将责任传导下去,压实到基层,强化责任担当。本文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问责八清理的。

仅供参考。

为加大巡视整改力度,促进政治生态优化,省委决定自2月起至6月底,在全省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巡视中发现的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纪律松弛、有章不循、怠政懒政、侵害群众利益等制约和影响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

“一问责”,是对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公开处理,严肃问责和通报曝光一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倒逼“两个责任”落实。重点解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缺位四个方面问题。

“八清理”,是对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问题,违规公费出国(境)、公款旅游问题,乱收费、乱摊派问题,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及其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特别是涉农资金问题,省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招标投标不规范、违规出让土地、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进行清理——对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问题进行清理,加大清纠力度,完善。

规章制度。

全面促进和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和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工作的规范化和纪律性。重点解决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违规进人两个方面问题。

对违规公费出国(境)、公款旅游问题进行清理,严格执行外事工作纪律,坚决清理和查处20xx年以来在因公临时出国(境)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确保我省因公临时出国(境)工作健康有序开展。重点解决虚报出国(境)任务、审核把关不严,违规使用出国(境)经费,借机公款旅游三个方面问题。

对乱收费、乱摊派问题进行清理,建立于法有据、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监管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切实保障企业和群众利益,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重点解决行政事业性乱收费、行政许可中介服务违规收费、乱摊派三个方面问题。

对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及其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进行清理,摸清情况、发现问题、严肃纠正、严格追责,探索建立长效监督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建设。重点解决领导干部参与或变相参与经商办企业;领导干部亲属在其管辖的地方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互相为对方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国有企业负责人亲属做关联生意,涉嫌利益输送等五个方面问题。

对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特别是涉农资金问题进行清理,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重点解决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滞留、延压项目资金;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六个方面问题。对省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进行清理,切实扭转在配车、用车上的不正之风,推动省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重点解决违规配备公务用车、使用公务用车、处置公务用车和费用、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四个方面问题。

对招标投标不规范、违规出让土地、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进行清理,完善机制,强化监管,营造良好的经济秩序和发展环境。重点解决招标投标不规范、违规出让土地、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三个方面问题。

对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进行清理,促进全省各级干部精神面貌明显改观、担当意识明显增强、服务效能明显提高。重点解决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三个方面问题。

按照市委、市政府“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决定在我局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聚焦巡视、巡察发现的普遍问题,加强组织领导,逐一清理整治,强化监督问责,完善规章制度,在全局集中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纪律松弛、有章不循、懒政怠政、侵害群众利益等制约和影响我局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为全市粮食工作跨越赶超提供有力保证。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粮食局“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杨连果任组长,局党组副书记、调研员李保芳,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荣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随善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卢建民,粮油集团总经理孙玉坤任副组长,各牵头科室和责任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宣传组、督导组。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一问责”

对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公开处理。

主要任务: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制定《衡水市粮食局党组主体责任分解方案》和《衡水市粮食局纪检组监督责任实施细则》。依据《衡水市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关于对衡水市国家工作人员“为官不为”行为问责的暂行办法》,认真查摆问题线索,发放征求意见函,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设置公开栏和监督举报箱。对20xx年以来“三重一大”事项进行自查摸底,特别是市委市政府交办重点事项、机关和粮油集团及其所属企业大额财务开支、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梳理,对于重点工作落实不力、造成财政资金浪费、重点项目进展缓慢资金沉淀的问题,严肃问责和通报曝光反面典型,倒逼“两个责任”落实。重点解决三个方面问题:

1.不讲政治规矩、不守政治纪律问题。着力解决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妄议中央,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报告等问题。

2.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弱化问题。着力解决党的组织不健全,党政不分、党企不分,党组织领导弱化,“三重一大”事项不集体研究,落实民主集中制等党内法规制度不到位等问题。

3.主体责任缺失问题。着力解决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分管职责范围内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管理不严,组织开展工作不见成效,制度和纪律执行不到位,致使“四风”问题多发频发,出现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巡视整改不落实等问题。

4.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缺位的问题。着力解决纪检组自身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失之于宽、松、软,该处分的不处分,该通报的不通报,该问责的不问责等问题。

(牵头领导:卢建民;牵头科室:直属单位党委、监察室;责任科室、单位:办公室、购销调控科、政策法规科、监督检查科、财会审计科、流通发展科、军供中心、质检中心、粮油集团)。

(二)“八清理”

1.对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结合组织人事部门开展的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清纠力度,完善规章制度,全面促进和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进人工作的规范化和纪律性。重点解决三个方面问题:

(1)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着力解决超出核定的职数配备干部;以“低职高配”等形式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违规设置“助理”“顾问”等领导职务名称配备干部;出台“土政策”,用职务职级待遇奖励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突破比例限额、超出规定范围,变相设置非领导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

(2)违规进人问题。列出20xx年以来进人清单,着力解决冀组通字〔20xx〕36号文件下发之后,未通过公开招录、招聘、调任、政策性人员安置进入事业单位人员;超编、混编、混岗进入人员;未经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自行进入正式人员等问题。

(3)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机构、配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等问题。

(牵头领导:李荣奇;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办公室、粮油集团)。

2.对违规公费出国(境)、公款旅游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充实政策依据,查找工作漏洞,完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外事工作纪律,坚决清理和查处20xx年以来在因公临时出国(境)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重点解决两个方面问题:

(1)虚报出国(境)任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着力解决出访人员无明确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超出组团单位业务主管范围,派较高级别人员执行较低级别人员能完成的任务,以虚假身份出国(境)等问题。

(2)违规使用出国(境)经费问题。着力解决未按规定办理经费先行审核或未执行经费审核意见,违规扩大出国(境)经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经费开支标准,虚报团组级别、人数、国家数、天数等套取出国(境)经费,到下属单位或使用虚假发票报销出国(境)费用等问题。

(3)借机公款旅游问题。着力解决出访人员未严格按照批准事项行事,擅自延长在外停留时间、改变行程路线、增加出访国家(地区)、借机公款旅游,回国后未按规定公示实际执行情况等问题。

(牵头领导:李保芳;牵头科室:财会审计科;责任科室:财会审计科、办公室、粮油集团)。

3.对乱收费、乱摊派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全面清理、严肃纠正各种“乱收费、乱摊派”行为,建立于法有据、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监管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切实保障企业和群众利益,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重点解决两个方面问题:

(1)行政事业性乱收费问题。着力解决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收费单位或收费项目被撤消后不终止收费;在国家和省、市规定之外,对企业进行检查、评比、达标、升级、评优、鉴定、考试等活动并从中收费等问题。

(2)乱摊派问题。着力解决除法律法规和省、市规定之外,要求单位和个人集资;除发生重大紧急情况外,要求单位和个人赞助、资助和捐赠财物;凭借职权强行要求参加有偿培训,订阅图书报刊音像制品,购买不需要的技术业务资料或者器材等问题。

(牵头领导:李荣奇;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直属单位党委、政策法规科)。

(3)行政许可违规收费问题。着力解决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项目及收费;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事项,仍设定中介服务并收费;现有或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借助行政权力垄断经营、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等问题。

(牵头领导:李保芳;牵头科室:购销调控科;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4.对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及其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插手工程项目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立足教育与监督,摸清情况、发现问题、严肃纠正、严格追责,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建设。重点解决五个方面问题:

(1)领导干部参与或变相参与经商办企业。

(2)领导干部亲属在其管辖的地方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3)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4)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互相为对方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5)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亲属做关联生意,涉嫌利益输送。

(牵头领导:卢建民;牵头科室:监察室;责任科室、单位:办公室、直属单位党委、粮油集团)。

5.对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特别是涉农资金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深入清理和纠正滞留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特别是弄虚作假、套取挪用涉农资金和粮食项目建设资金问题,建立资金项目清单,明确清理依据,健全制度机制,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结合今年的市直单位巡察要求,对20xx年以来专项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拉出清单。重点解决在专项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六个方面问题:

(1)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3)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4)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5)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6)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牵头领导:随善明;牵头科室:流通发展科;责任科室、单位:财会审计科、粮油集团)。

6.对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三公”经费和公务用车管理中的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20xx年以来财务账进行系统规范整理,全面清理和纠正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三公”经费和公务用车管理中的问题,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扭转不正之风,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重点解决五个方面问题:

(1)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着力解决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性补贴超过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违规发放购物卡、各类奖金物资,以加油费、电话费、医药费等名义变相发放补贴,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在人社部门核发的绩效工资总量外发放的奖金和补贴等问题。

(牵头领导:李保芳;牵头科室:财会审计科;责任科室、单位:办公室、军供中心、粮油集团)。

(2)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着力解决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在多部门兼职并多处占用办公用房;已办理退(离)休手续或工作调动仍占用办公用房;以会议室、会客室等名义变相多占用办公用房等问题。

(牵头领导:李荣奇;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办公室)。

(3)“三公”经费管理中的问题。着力解决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报销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公务无关的费用;白条下账、公款私存、私客公待、铺张浪费等问题。

(牵头领导:李保芳;牵头科室:财会审计科;责任科室:办公室)。

(4)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着力解决违规超编制配车、超标准配车、公车私照;以各种名义违规使用其他单位和个人车辆;转嫁公务用车购置(租赁)和运行费用,公务用车出售、报废未按照资产处置规定执行等问题。

(牵头领导:李荣奇;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单位:财会审计科、军供中心、检测中心、粮油集团)。

(5)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中的违纪违规问题。着力解决超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享受公务用车待遇,同时又以各种名目领取公务交通补贴;离职、退(离)休后,继续占用公务用车或领取补贴等问题;违规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等问题。

(牵头领导:李荣奇;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财会审计科、军供中心、检测中心)。

7.对招标投标不规范、违规出让土地等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全面清理和纠正招标投标不规范、违规出让土地等问题,完善机制,强化监管,营造良好的经济秩序和发展环境。重点解决两方面问题:

(1)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着力解决规避招标及违法招标定标;串通招标、弄虚作假、通过挂靠资质、租借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中标后非法转包;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交易的项目在场外交易等问题。

(牵头领导:随善明;牵头科室:流通发展科;责任科室、单位:粮油集团)。

8.对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坚持精准查摆、精准施策、精准问效,全面清理和纠正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促进全局干部精神面貌明显改观、担当意识明显增强、服务效能明显提高。重点解决三个方面问题:

(1)懒政怠政问题。着力解决不愿意、不认真做事,对中央和省、市政策及决策部署,不知道、不学习、不研究;工作拖拉,敷衍塞责;拈轻怕重,推诿扯皮;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对所分管的工作底数不清、情况不明,面对新形势、新常态无所适从,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分管领域或本职工作始终处于落后状态等问题。

(2)不作为问题。着力解决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揽权诿过,见问题就躲,见责任就推,死扣条条框框,能办不办、该办不办,围绕程序打转转,形成“中梗阻”;对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大而化之、笼而统之,对重点工作不亲力亲为,不重实效、不求质量,不按时完成;工作失管失察;遇到困难绕道走,碰到问题不担当;漠视群众切身利益,态度简单粗暴等问题。

(3)不在状态问题。着力解决精神萎靡,不想干事;脱离实际,盲目干事;精力分散,不务正业;对。

岗位职责。

和任务要求不明;深入基层摆样子,联系群众走过场;纪律松弛、行为散漫、作风漂浮,在岗不在状态,不守规章等问题。

(牵头领导:李荣奇;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单位:直属单位党委、监察室、粮油集团)。

四、时间步骤。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自20xx年2月开始至20xx年6月底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2月)。2月下旬,召开全局动员会,印发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作出安排部署。粮油集团对涉及清理的问题,也要相应作出清理方案,并安排部署。

(二)集中清理、解决问题阶段(20xx年3月初至6月初)。各牵头科室、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实行统一行动,完成“八项”标准化动作:拉清单、建台账、找问题、出措施、明责任、限时限、实报告、真整改。

3月底前,要拉出项目清单、问题清单,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出台整改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5月底前,要边纠错整改、边总结问题、边调查研究、边问责处理。各项工作要科学统筹开展。

(三)完善制度、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6月)。完成“两项”标准化动作:出成果、严问责。针对发现问题,及时建章立制,巩固清理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宣传报道,交流成功经验。

五、保障措施。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意义重大,是我局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各牵头科室、责任科室、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牢固树立不解决问题是失职、解决不到位就是渎职的意识,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把纪律挺在前、把问题解决掉、把制度建起来,确保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对于组织领导不严、查摆问题不清、解决问题不到位的反面典型,将按照“一问责”的要求,依纪依规从严从重严肃处理。

(二)坚持分类处置。对专项行动涉及的问题性质、表现形式和情形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建立工作台账和问题清单。一要实行“清单式”管理,对标问题清单全面梳理具体问题,一科室一清单、一问题一档案做到规范化、档案式管理。二要实行“台账式”管理,一科室一台账,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总账,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逐项整改、逐项销号,各牵头科室每周五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对马上能解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尽快见效;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要明确目标,严格时限;对需要长期解决的问题,要完善机制,持续整改。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解决问题,对于比较严重的典型问题,要以及依法严肃查处,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

(三)健全长效机制。专项行动要坚持标本兼治,更加注重发挥制度的治本作用。围绕突出问题,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重点做好制度的清理和立改废工作,科学统筹、理顺关系,堵塞漏洞、防患未然,用制度巩固清理成果。要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坚持执行制度没有例外、违反制度严惩不贷,让制度成为硬杠杠、“铁笼子”。

(四)强化责任追究。牵头领导对所分管的问题要一周一调度,牵头科室每周五下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清理工作台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行督导检查,随时掌握进展情况。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要予以表扬;对进展迟缓、效果较差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搞形式走过场、虚以应付的,要进行严肃查处;对推诿扯皮、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当事人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按照省委要求,为加大巡视整改力度,促进政治生态优化,决定在全市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xx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的部署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聚焦巡视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加强组织领导,逐一清理整治,强化监督问责,完善规章制度,在全市集中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纪律松弛、有章不循、懒政怠政、侵害群众利益等制约和影响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担当实干的政治生态,为全市加速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绿色崛起进程,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证。

二、组织领导。

成立张家口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委、市纪委书记张维亮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武卫东,市委、市委秘书长王江,市委、市委组织部部长李兵任副组长,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王秉冬任主任,市委副秘书长卢东宏,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张迁,市纪委、协作组组长王一飞,市纪委、协作组组长高云森任副主任。办公室集中办公,下设综合组、纪律审查组、督导组、宣传简报组、保障组。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一问责”

对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公开处理。

主要任务:依据《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认真梳理问题线索,规范问责程序,加大问责力度,严肃问责和通报曝光一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倒逼“两个责任”落实。重点解决四个方面问题:

1.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着力解决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贯彻上级政策中打折扣、搞变通;阳奉阴违、妄议中央,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报告;片面追求政绩,虚报浮夸等问题。

2.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弱化问题。着力解决党的组织不健全,党政不分、党企不分,党不管党、党的领导弱化,民主集中制坚持得不够好、领导班子决策听取意见不够等问题。

4.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缺位的问题。着力解决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对关键领域、重点单位,在专项资金使用、规划管理、土地出让等方面缺乏有力的监管措施;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失之于宽、松、软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

(二)“八清理”

1.对执行选任干部政策不到位、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坚持从严从实、综合治理、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结合中央组织部部署的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清纠力度,完善规章制度,全面促进和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和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工作的规范化和纪律性。重点解决四个方面问题:

(1)执行选任干部政策不到位、越权管理干部问题。着力解决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任职回避制度、试用期制度不到位;干部管理体制不顺畅,越权管理干部等问题。

(2)执行机构编制职数规定不严格问题。着力解决未经批准设立机构、超职数配备干部,“低职高配”“党政分设”;出台“土政策”,用职务职级待遇奖励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突破比例限额、超出规定范围,变相设置非领导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

(3)干部档案管理使用不严问题。着力解决对干部档案审核把关不严,发生干部档案年龄涂改、前置学历、跨台阶入学等问题。

(4)违规进人问题。着力解决冀组通字〔20xx〕36号文件下发之后,未通过公开招录、招聘、调任、政策性人员安置进入事业单位人员;超编、混编、混岗进入人员;未经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部门单位自行进入正式人员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对违规公费出国(境)、公款旅游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查找工作漏洞,严格执行外事工作纪律,坚决清理和查处20xx年以来在因公临时出国(境)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确保我市因公临时出国(境)工作健康有序开展。重点解决三个方面问题:

(1)虚报出国(境)任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着力解决出访团组无明确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超出组团单位业务主管范围,派较高级别人员执行较低级别人员能完成的任务,以虚假身份出国(境)等问题。

(2)违规使用出国(境)经费问题。着力解决未按规定办理经费先行审核或未执行经费审核意见,违规扩大出国(境)经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经费开支标准,虚报团组级别、人数、国家数、天数等套取出国(境)经费,到下属单位或使用虚假发票报销出国(境)费用等问题。

(3)借机公款旅游问题。着力解决出访团组未严格按照批准事项行事,擅自延长在外停留时间、改变行程路线、借机公款旅游,回国后未按规定公示实际执行情况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3.对乱收费、乱摊派,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全面清理、严肃纠正各种“乱收费、乱摊派”行为,建立于法有据、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监管机制,切实保障企业和群众利益,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持从严从简,加强公务经费管理,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重点解决五个方面问题:

(1)行政事业性乱收费问题。着力解决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收费单位或收费项目被撤销后不终止收费;在国家和省政府、市政府规定之外,对企业进行检查、评比、达标、升级、评优、鉴定、考试等活动并从中收费等问题。

(2)行政许可中介服务违规收费问题。着力解决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事项,仍设定中介服务并收费;现有或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借助行政权力垄断经营、强制服务、强行收费等问题。

(3)乱摊派问题。着力解决除法律法规和省政府、市政府规定之外,要求单位和个人集资;除发生重大紧急情况外,要求单位和个人赞助、资助和捐赠财物;凭借职权强行要求参加有偿培训,订阅图书报刊音像制品,购买不需要的技术业务资料或者器材等问题。

(4)“三公经费”超预算问题。着力解决“三公经费”严重超预算,预算与执行结果差异总额较大;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5)奖金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着力解决违规发放加班费、防暑降温费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审计局)。

4.对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及其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坚持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立足教育与监督,摸清情况、发现问题、严肃纠正、严格追责,探索建立长效监督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建设。重点解决六个方面问题:

(1)领导干部参与或变相参与经商办企业。

(2)领导干部亲属在其管辖的地方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3)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4)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互相为对方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5)领导干部滥用职权插手工程项目和物品采购为亲友牟取利益。

(6)国有企业负责人亲属做关联生意,涉嫌利益输送。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5.对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特别是涉农资金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深入清理和纠正滞留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特别是弄虚作假、套取挪用涉农资金问题,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重点解决在专项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六个方面问题:

(1)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3)在项目申报、房地产开发、土地出让中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4)挤占、截留、挪用财政资金、专项资金。

(5)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6)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委农工委、市农牧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扶贫办、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工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和地震局、市文广新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

6.对市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严格标准,严明纪律,全面清理和纠正市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切实扭转在配车、用车上的不正之风,推动市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重点解决四个方面问题:

(1)违规配备公务用车问题。着力解决企业负责人违规超标准配车;不符合配车条件的违规配车;企业亏损或者托管、重组脱困以及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期间,为企业负责人购置、更新公务用车等问题。

(2)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着力解决使用公务用车办理个人事务;以各种名义换用、借用、占用下属企业或其他利益关系单位和个人车辆等问题。

(3)违规处置公务用车和费用问题。着力解决向出资企业和关联企业转嫁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购置(租赁)和运行费用;企业公务用车出售、报废未按照国有企业资产处置规定执行或未实施公开拍卖,低价或无偿出售给利益关系单位或个人等问题。

(4)违规发放公务交通补贴问题。着力解决超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享受公务用车待遇,同时又以各种名目领取公务交通补贴;企业负责人离职、退(离)休后,继续领取公务用车补贴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7.对招标投标不规范、违规出让土地、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全面清理和纠正招标投标不规范、违规出让土地、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完善机制,强化监管,营造良好的经济秩序和发展环境。重点解决三个方面问题:

(1)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着力解决有的项目应招投标未招投标;规避招标及违法招标定标;弄虚作假,为单位或企业办理虚假土地出让手续或土地证明,置换不良资产,骗取国家财政资金;串通招标、通过挂靠资质、租借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招标或中标后非法转包;专家行为不规范、管理不统一;招标代理机构借用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从事代理活动;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交易的项目在场外交易;交易市场违规设立前置审批手续,增加交易环节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政府法制办)。

(2)违规出让土地问题。着力解决出让方案编制不全面,供地政策执行不严格,供地过程不规范,出让价款征缴不合规,供后土地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3)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着力解决住宅用地容积率管理制度不健全,调整容积率法定依据不充分、程序不规范,违规调整容积率查处不及时,执行不到位;超核准容积率批复建筑面积,违规改变用地性质,应收未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

8.对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不在状态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坚持深入查摆、精准问效,全面清理和纠正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不在状态问题,促进全市各级干部精神面貌明显改观、担当意识明显增强、服务效能明显提高。重点解决三个方面问题:

(1)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着力解决部门之间相互扯皮、难以协调和落实;重大工程推进缓慢,棚户区改造、集中供热多年不能彻底解决;一些地方多年工作没有大的突破、大的起色;一些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违规领取失业金、违规享受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问题。

(2)不会干、干不好问题。着力解决干部队伍能力不足,干工作光有一腔热情,但想不到点子上、抓不到根子上;对新形势认识不深,对新政策把握不透,对新知识了解不多,谋发展缺乏创新,抓工作没有套路等问题。

(3)不深入、不落实问题。着力解决在抓落实上要求提得多、落下去得少,研究得多、推动得少,浮在上面多,沉下去得少,有些工作长期落实不下去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四、时间步骤。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自20xx年2月开始至20xx年6月底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2月)。召开全市动员会,印发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作出安排部署。2月下旬,市直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各县(区)聚焦问题,细化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清理、解决问题阶段(20xx年3月初至6月初)。市直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各县(区)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采取自查自纠、摸清底数、监督检查、纠错整改、追究责任等措施,集中开展清理整治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督导检查,对具体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三)完善制度、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6月)。市直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各县(区)针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巩固清理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同时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梳理归纳经验做法。

五、保障措施。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是落实省委要求,推动全市实施“十三五”规划实现良好开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意义重大。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责任单位要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责任单位要把“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成立工作机构,研究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专项小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清理任务不折不扣落实。

(二)坚持分类处置。这次专项行动涉及的问题性质、表现形式和情形差异很大,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马上能解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尽快见效;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要明确目标,严格时限;对需要长期解决的问题,要完善机制,持续整改。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解决问题,对于比较严重的典型问题,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

(三)健全长效机制。专项行动要坚持标本兼治,更加注重发挥制度的治本作用。围绕突出问题,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重点做好制度的清理和立改废工作,堵塞漏洞、防患未然,用制度巩固清理成果。同时,要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坚持执行制度没有例外、违反制度严惩不贷,让制度成为硬杠杠、“铁笼子”。

(四)强化责任追究。要有计划、有重点地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调度,特别是要用好抽查核实这个有力手段,随时掌握进展情况。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工作进展情况的统计反馈工作,每周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要予以表扬;对进展迟缓、效果较差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搞形式走过场、虚以应付的,要进行严肃查处;对推诿扯皮、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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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拖欠清理工作方案

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保障改善民生作出新的贡献。

即日起至20xx年春节前。

(一)开展集中排查(即日起至9月30日前)。

各区、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开展欠薪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活动,进一步摸清欠薪风险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1.突出排查重点。各区、各成员单位要综合采取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线上排查等方式,对工程建设领域、加工制造业、新就业形态等欠薪问题易发多发的行业企业进行排查。其中工程建设领域重点排查政府、国企项目以及社会投资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2.明确排查内容。各区、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清单,实施“人盯项目”,全面排查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情况,监督本辖区本领域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存储、人工费按月拨付、工程款支付担保、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落实情况。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按规定及时安排政府投资,财政部门负责排查政府投资项目足额拨付政府投资资金以及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等情况;国资及其他履行出资人职责部门负责排查国企项目总包单位责任落实、工资先行清偿等情况,督促总包单位排查劳动用工管理情况。人力资源部门要充分发挥“两网化”作用,对加工制造业、新就业形态等行业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及时排查化解欠薪隐患。

3.建立排查台账。对排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欠薪线索,能立即解决的要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列出清单,明确可操作、可落地、可检查的整改举措,逐条确定责任人、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

(二)开展集中处置(9月15日至10月15日前)。

各区、各成员单位要打好行政执法、调解仲裁、刑事司法“组合拳”,着力化解欠薪突出问题,推动欠薪治理措施落实落地。

1.开展专项接访,强力化解欠薪信访案件。各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治欠办)要组织开展欠薪问题专项接访活动,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带头接访,直接处理重大敏感欠薪问题。对接访过程中发现的复杂疑难案件,要制定具体化解方案,实行挂牌办理,领导包案。

2.强化行业治理,系统解决欠薪问题。工程建设领域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大力度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强化相关问题整治,有效规范工程建设发承包秩序。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房地产工程项目加强监管,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防规模性欠薪。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单位对本行业政府投资项目欠薪问题进行有效整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国资及其他履行出资人职责部门要督促国企加强劳动用工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总包单位先行清偿责任,妥善解决欠薪问题。人力资源部门要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平台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加强监管,依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

3.强化行裁联动,推动欠薪案件快处快结。各区要建立健全劳动监察行政执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协调联动机制,推动案件一窗受理、接诉即办、高效联动,合力化解欠薪问题。对符合劳动监察立案条件的`,要依法依规快立、快处、快结,通过责令改正等行政手段,促使企业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欠薪线索,可采取协调等方式,尽快促成双方达成书面协议,提高协调的有效性、权威性;对存在劳动争议的欠薪案件,可通过内部联动机制引导劳动者及时转入调解仲裁程序,市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要做到快调速裁,开辟绿色通道,采取优先立案、优先调解、协助申请法律援助、快速裁决等举措,及时有效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4.加强司法协同,严厉打击欠薪犯罪。公安机关对有关部门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要及时受理、及时审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侦办,依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人民检察院要进一步畅通支持农民工起诉“绿色通道”,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依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要依法公正审判,提高案件办理效率,组织集中执行涉欠薪案件,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劳动报酬权益。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大农民工欠薪案件法律援助力度,依法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的农民工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工会要依托自身资源,依法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10月15日前,各区要移送一批、侦办一批、起诉一批、审判一批、执行一批欠薪案件,形成打击恶意欠薪的高压态势。

(三)开展集中督导(9月15日至10月31日前)。

各区、各成员单位要强力推动欠薪问题线索分类核处、重大欠薪案件处置化解工作,确保查实的欠薪案件“动态清零、案结事了”。

1.集中督导平台线索办理情况。各区、各成员单位要压紧压实核处工作责任,严格按照我办印发的《关于开展“清网行动”的通知》要求,落实好线索防控处置、逐级审核、建档留痕和抽查回访等四项工作,进一步提高欠薪线索办理的质量和效率,确保所有线索按时办结,做到案结事了。对抽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要持续跟踪督办、盯住不放、一督到底,确保案结事了。10月20日前,现有的欠薪线索和案件应得到妥善解决。

2.集中督导重大欠薪案件。各区、各成员单位要对重大欠薪案件以及久拖不决的疑难案件进行督导,组织力量、现场督导、联动处置,协调解决案件处置中的难点问题,督促加快案件处置进度,对一时难以解决的,综合运用欠薪保障基金、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等手段,千方百计化解欠薪问题。

3.集中督导工作薄弱的区。要对20xx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排名靠后的区,特别是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薄弱环节多、欠薪案件量大、负面舆情频发的地区进行集中督导,督促各区落实落细治欠举措,补短板强弱项,形成系统治理欠薪工作格局。

(四)开展集中整改(11月至20xx年春节前)。

各区、各成员单位要结合省、市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反馈问题和行动期间查处的欠薪案件,对欠薪问题线索和案件的整改情况持续跟踪,确保整改工作到位。10月20日后产生的欠薪线索和案件应发现一宗,及时解决一宗,确保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

1.以考促改。各区、各成员单位要对照省、市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反馈问题,深挖细找,全面梳理本地根治欠薪工作的短板弱项,紧扣反馈问题,限时整改、全面整改。各单位要对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2.以案促改。各区、各成员单位要对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案件实行“三倒查”,查项目整体工资支付情况、查保障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查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以办案治标力促源头治本。工程建设领域行业主管部门,突出欠薪源头治理,明确专人负责,集中进行问题整改,推动制度全面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今年即将召开的党的。

二十大。

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全面加强各项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

二十大。

胜利召开。20xx年春节前,各区、各成员单位要继续对欠薪问题保持高度警觉,把整治欠薪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做到思想不松、行动不停、要求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化推进,全力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和社会稳定。请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国资委、中级法院、建筑工务署、总工会、民航深圳监管局等相关部门于20xx年9月9日(星期五)前将参加市级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的人员名单报送我办。

(二)树牢底线思维,切实防控风险。各区治欠办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欠薪风险研判会议,会同成员单位做好欠薪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组织开展欠薪风险隐患评估,严防“灰犀牛”“黑天鹅”事件。要高度重视重大欠薪舆情和应急处置工作,决不能发生因欠薪引发冲击社会底线的极端事件,因欠薪引发恶性极端事件的区,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中一票否决。

(三)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各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各区相关工作协调机制的职能作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结合3月份以来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开展的“安薪在深”专项行动,补弱项,强基础,创建一批高质量工程建设领域达标示范项目。人力资源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牵头部门职责,畅通欠薪举报投诉渠道,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强化欠薪案件处置。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管责任,切实发挥职能优势。对推诿责任、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等导致重大风险和严重后果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请各区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于9月9日(星期五)前报送我办。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行业部门、宣传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各区治欠办要加强统筹协调,通过多种方式,大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尊重劳动、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人力资源部门要会同法院等单位选取欠薪典型案例集中曝光、以案普法,对工程项目有关负责人和劳资专管员进行警示教育,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法律意识。对欠薪舆情要坚持线上监测和线下处置相结合,从速查清事实,稳妥处置化解,牢牢把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

(五)强化信息报送,及时总结工作。请各区治欠办牵头,认真分析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严格按时间节点报送材料信息。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1月20日,省、市治欠办对专项行动情况实施定期调度:一是每两周报送《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情况》,首次报送时间是9月7日(星期三);二是10月24日(星期一)前报送阶段性行动进展情况(含书面材料和统计表);三是20xx年1月30日(星期一,正月初九)前报送专项行动书面总结材料(含书面材料和统计表)。对因欠薪引发的重大舆情事件、极端事件,请第一时间报送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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