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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定置管理制度(汇总17篇)

作者: 琴心月

生产的发展与科技进步和创新密切相关,不断推动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接下来是一些关于生产效益和成本控制的实用建议,供大家参考借鉴。

定置管理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通过开展“5s”活动,科学的处理好生产过程中人与物的结合,使人、物、场所科学地实现一体化、最佳化。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2.1引用标准。

2.2术语。

定置管理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研究人、物、场所三者关系的一种科学的管理方法。它通过对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分析和作业动作研究,把现场物品进行科学地放置,使人、机、料、法、环、信息有机地结合,达到现场中人、物、场所的规范化、程序化、高效化的目的。

“5s”活动是指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和素养。

3.1公司的现场定置管理,纳入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由安全管理体系的组织机构对其进行管理和领导。

3.2各单位的领导小组和各管理部门的第一责任人,是本单位和本部门现场定置管理的领导机构(人)。

4.1生产安全部对公司的现场定置管理负总责,负责现场定置管理制度的制订、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

4.2各单位的领导小组和各部门的第一负责人,负责本单位(部门)现场定置管理的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

4.3各车间(作业区)、工段和班组是现场定置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完成现场定置管理的各项工作。

5.1现场定置管理要符合生产工艺的要求,经过设计、调整生产(工作)现场的人、物、信息处于最佳状态,以满足工艺流程和工作的需要。

5.2要以安全为前提,做到操作安全、物放稳妥、防护得力、道路畅通、消防方便。

5.3要符合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的规定和标准的要求。

5.4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因地制宜,利用现有条件,少花钱多办事。

5.5定置物及场所要随生产(工作)的变化而变动。

6.1划清定置管理范围,实行定置管理责任制。

6.2物品摆放优化定位。

6.3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物品一律不得摆放在生产(工作)场所。

6.4制定生产(工作)现场和室内物品摆放的平面布置图。

6.5物品要有完整规范的标签或标志。

7.1.1按工艺流程的要求对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定置区域划分,确定本区域各种设备、工(器)具、物资、备件、原材料和产成品的具体位置,实行规范定置,达到标准化。

7.1.2对非运行的设备、备件、物资、废弃物、绿化区等确定定置区域,定置后不得随意变动。

7.2.1设备检修时,拆卸和更换、修理的设备和零部件,要分类和按次序摆放,并留出足够的工作场地和通道,保证工作现场整洁和道路畅通。

7.2.2设备检修完毕,没有用完的物资、备件等要及时返送仓库,拆下来的废旧零部件和垃圾等要及时清离现场,恢复设备、设施和工作现场的原状。

7.2.3电气设备检修,要实行特别定置,要设置安全防护标志,准备足够的灭火器材,设置安全围栏等,要明显区别带电和不带电设备,防止误登、误进、误触、误动。

7.2.4电气安全用具的定置管理:开关、刀闸、开关室等设备的钥匙号位要对应,放置要合理;绝缘杆、接地线、绝缘手套、绝缘胶鞋等的号位要相符;消防用具、安全带、安全帽、安全标志牌、验电器等定置定位,方便使用。试验不合格的用具要及时处理,不得混放。

7.3.1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不得摆放在工作间内。

7.3.2工作台(桌)上放置的仪器、仪表和工具材料等,要及时地进行整理。

7.4仓库(包括班组的工具、材料间)定置管理。

7.4.1库房或露天储存的物品,均应分类存放、分区定置,按物资的品种、规格、型号、性能等区别存放,按“四号”定位(库号、柜(架)号、层号、位号),“五五”摆放(按五个为一个计数单位进行摆放)的要求,做到齐、方、正、直,帐、卡、图、物、区、柜(架)六相符。在区域划分方面,一般应有验收区、临时停放区、运输车辆停放区、货物存放区等,要有区域划分和安全通道的标记。

7.4.2设备的备品、备件要进行特别定置,不得与一般物资混放,并有明显的区别标志。

7.4.3验收合格的物资、备件,不得与废旧物资混放,有时效要求的物资,要按时间长的先发的原则发放,防止物资变质。

7.4.4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要进行特别定置。

7.4.5库房内通道畅通,温度适宜,清洁整齐,禁止存放与生产经营无关的物品。

7.5工具柜(架)、仪器柜、资料柜和更衣柜的定置管理。

7.5.1工具柜内的物品要按上轻下重、精密粗糙分开,取用方便、存放安全、互不影响的原则定置。工具柜内只允许存放工具、量具等。

7.5.2仪器柜内只允许存放仪器、仪表等。

7.5.3资料柜内的资料、台账、文件、报表、记录、图纸等要分类放置。每册资料要有目录及顺序号,并按顺序装订。

7.5.4更衣柜内的个人用品及生活用具,要保持整洁、卫生,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7.5.5工具柜、仪器柜、资料柜和更衣柜要经常保持整洁、有序、方便取用查找的状态。

7.5.6物品定置后,要依次编号,排列有序。号码与定置表标准相符。定置表(图)贴在柜门背后,若是玻璃门,贴在左上方。

7.6.1办公桌上可定置电话机、台历、台灯、茶杯和文具等,除办公时间外,一律不准摆放文件、书报和资料等。

7.6.2办公桌玻璃板下可放电话号码、年历及与工作有关的图表,要求摆放整齐,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照片、图表、画报等。

7.6.3资料柜按7.5条的要求进行管理。

7.6.4卫生用具放在隐蔽处,保持室内清洁。

7.6.5定置图贴在屋门后上方居中位置。

7.7.1示板的结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计和制作,力求统一,板面布局合理、紧凑、朴实,不搞形式主义。

7.7.2示板的内容按其作用可分为以下三类:。

a.提示:单位、班组的目标及对策表、生产经营和检修的进度表等。

b.规范:如职工守则、操作规程、安全防火规定等。

c.竞赛及其它:如劳动竞赛图表、设备巡检路线图等。

在实施定置管理的同时,把安全工作突出出来进行特别定置管理,如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异味、挥发性强的物品的管理;对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管理;对保密文件和资料的管理等。

7.8.1要有特别的存放场所。如危险品必须定置在对人和设备不会造成危害的地方,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应符合消防的要求。

7.8.2要有特别物品的标示。如危险品及其存放场所要悬挂规定的危险品标示牌或示意图。

7.8.3要有特殊的管理办法。如剧毒之类的物品,要有几个部门或几个人共同管理,库房或柜门要上多个门锁,非两个及两个以上人员不能开锁;安全防护用具及计量用具应有检验记录;消防器材的配置、定置和管理由保卫科负责,该定置的.变动必须经保卫科同意等。

7.8.4要用特别的、固定的形式进行定置。如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刀闸钥匙等的编号与定位要对应。

7.8.5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对保密文件、资料和区域进行管理。

8.1.1公司各单位及各单位的办公室、会议室、更衣室、文件柜、仪器柜、工具柜等,由各单位结合实际自行设计和绘制。

8.1.2特别定置图按生产安全部和保卫科的要求绘制。

8.2.1定置图的绘制要简明、美观、大方、适用。

8.2.2与生产(工作)无关的,欲清理的物品不在定置图上显示。

8.2.3定置图要随生产(工作)条件的变化而修改,使之符合实际情况。

8.3定置图的绘制要求。

8.3.1定置图按正视、俯视和立体示意图表示。

8.3.2定置图中所有定置物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按8.3.3和8.3.4的要求绘制,并在明细栏中用汉字标注和对照。

8.3.3固定型设备和物品,用粗实线绘出;可移动设备和物品,用虚线绘出;区域界线用细点划线绘出。

8.3.4定置图应设明细栏,设在图的右方或下方。

8.3.5定置图的规格。

a.图面的长宽比例为5:3或5:2。

b.厂级定置图应大于2m2,其它的按8开和16开两种规格进行绘制。

8.3.6定置图绘制的具体要求。

a.厂级定置图要求有车间厂房、大型生产及生活设施、材料场地、绿化卫生责任区、主要道路、厕所、垃圾点等一切厂区直观可见的应定置物。

b.统一使用0号图纸晒制若干份,供存档或悬挂。要有图例、图标、说明和方向等,按5000:1~1000:1的比例绘制。

c.厂级悬挂的定置图的具体要求:内容与蓝图基本相符;彩色绘制;字体工整、美观;制作精细。

d.办公机关定置图绘制的具体要求:公司机关和各二级厂机关都要制作显示所辖办公室位置的平面定置图,该定置图一般绘成单色方格图,方格内标明办公室名称。

e.车间级的定置图的具体要求参照厂级挂图的要求绘制。但由于车间级的范围小,应比厂级的详细,必须画出厂房内的设备、通道、区域等。图幅应小于厂级定置图,不要求制蓝图,不要求比例规定,可绘成彩色平面示意图。

f.班组定置图的具体要求:把工作场所的固定及流动物都在图中标出相应位置;按红、黄、黑将定置物分类绘成三色图;图幅要小于车间级;只要求有悬挂式,一般用加框铁皮制作;同一单位内,其大小、规格和图例应力求统一。

g.其它类型定置图的具体要求:采用8开或16开硬纸绘成单色图;张贴位置、图例、符号等,在一个单位内力求统一;同类型的房间可以统一设计、统一印制;箱柜的定置图一般绘成分层方格图,贴于箱柜门内;凡够班组级别的场所或房间,应按班组级定置图的具体要求绘制。

9.1检查与考核的内容为本制度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9.2考核周期为每月一次,由生产安全部组织,采取定期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检查时填写检查表,对不合格项要由被检查单位现场人员签字确认,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检查表如下表所示。

9.3考核细则如下表所示。

序号。

编号。

记录名称。

产生部门。

保管部门。

保管期限。

1

q/aq—15-1。

安全生产检查表。

生产安全部。

生产安全部。

2年。

生产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和协助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调查、责任认定及处理决定等事宜。

3、负责对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4、认真学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5、协助安检员管理所驾车辆的证照,按时参加车辆年检、综合性能检测、二级维护、年度审验及投保业务。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驾驶员不带情绪开车,保证行车安全。

2、驾驶员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应做到:

(1)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2)保持车容整洁。

3、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4小时应休息20分钟以上,24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1、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2、严格按规定进行装货,并做好途中检查工作。

3、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4、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1、从业人员的资格及聘用。

(1)驾驶员应有与驾驶车型相适应的驾驶证、相应类别的从业资格证。

(2)从业务人员须经相应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有效合格证件方可上岗。

(3)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须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部门查询拟聘用从业人员相关情况,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在从业人员资格证上加盖单位公章。

(4)不与没有固定住所或住所、患有严重疾病、休息时间得不到保证的从业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本单位从业人员应参加单位组织的例会和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和安全操作水平。

1、单位负责人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2、例会内容:

(1)传达国家省市及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形式,会议,文件精神;。

(2)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通报,分析,安排相应的整改措施;。

(3)、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3、会议由安检员负责记录,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1、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工作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

2、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安检员,全体驾驶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实行签到制,请假人员事后必须补课。

3、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的内容:

(1)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

(2)事故应急处理及现场自救知识;。

4、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安检员负责记录,对学习资料,培训讲义,试卷及考核资料进行归档保存。

七、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购置车辆应选择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规范产品,积极推广使用高性能,低能耗,安全系数高的车辆产品。

2、车辆必须在公安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合法行驶证,号牌,在运管部门办理合法营运证照方能正式营运。

3、严禁任何人对车辆改装。

4、建立营运车辆技术档案,包括购车发票、登记证、行驶证、营运证、年检记录、综合性能检测记录、二级维护记录、修理记录、事故记录等。

八、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应急预案(重点)。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3、发生亡人及重大影响的道路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人身和企业财产的安全,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原则。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职员。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不断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应负的岗位责任。

第五条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企业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处理。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安全事故等工作。

第六条企业总经理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包括以下六条。

1.遵守国家、省、市和管理区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3.总经理的任期目标要有安全生产内容,把安全管理纳入企业管理工作计划。每年应从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提取一定的安全技术改造资金,用于安全项目。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工业卫生要求。

5.负责对本企业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结合本企业的生产技术特点,组织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制度主要包括:职工安全生产守则、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化学物品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档案(包括职工安全教育档案、事故档案、设备档案、事故隐患整改档案等)管理制度等。

第七条各部门经理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包括以下九条。

1.组织、指导、督促本部门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计划,并组织落实。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合理安排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定期召开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会议。

5.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6.建立本部门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7.组织安全检查,定期巡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状况并督促部门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

8.协助和参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登记、统计、报告、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9.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安全生产任务。

第八条公司基层员工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共包括以下四条。

1.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生产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企业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九条企业以追求“零事故”为目标,具体项目包括以下六条。

1.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2.不发生有责任的电网事故。

3.不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

4.不发生生产性重大交通事故。

5.无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无“五误”事故及人员责任事故。

6.不发生因违反调度纪律而造成的事故。

第十条为实现上述安全生产目标,企业实行三级管理体制。各级的管理目标如下所示。

1.公司不发生人身重伤,杜绝人身死亡和重大设备损坏。

2.部门控制一类障碍和人身轻伤,不发生重伤和责任事故,杜绝违章指挥和负同等责任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3.生产班组控制异常,不发生障碍和轻伤,杜绝一切违章作业。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

第十一条本企业总经理、部门经理以及各安全负责人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十二条本企业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企业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第十三条企业必须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五条各类安全教育合格证按规定复审,逾期不复审,合格证无效。其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每两年由发证单位复审一次。

第五章安全生产活动。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在每月月末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总结本月安全生产情况,分析事故教训及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采取预防事故的对策,提出下月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及要求。

第十七条各部门每月初,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要求,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安排开展一天的安全生产日活动。

第十八条各班组每星期一安排本周的安全生产活动,时间不少于半小时,活动内容主要总结上周本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和执行各项规程制度情况,通报忽视安全的现象以及近段时间下发的各类事故,传达领导指示和会议纪要等。同时,针对本周即将进行的主要工作,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及要求。

第十九条积极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结合实际综合应用“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等方法,对企业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风险评价,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

第二十条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部门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第二十一条企业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第二十二条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操作的设备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再进行操作。内容如下。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第二十三条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是否有员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员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第二十四条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企业每年对电梯、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安全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五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二十六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合理,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消除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二十七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八条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二十九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的,对事故部门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部门领导人的责任。

第三十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部门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对事故责任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法律的,由国家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对部门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_%;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毁,使正常生产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三十四条发生的无人员伤亡生产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500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等于或大于501元,小于3000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等于或大于3001元,小于10000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等于或大于10001元的事故。

第三十五条发生事故的部门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态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识,详细记录、拍照或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部门主管部门(领导)和公司办公室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1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过程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对事故责任者作出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三十六条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部门领导。部门应在5天内将肇事司机报告随本部门报告一并送交办公室备案。

2.对员工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的2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均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按1.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司机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节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全厂通报。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发生事故的,参照第2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20%工资。

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10%的工资。第三十七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人力资源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三十八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法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各级部门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并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采取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取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自移动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工作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制定、修订、完善和废止,交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若有与本制度相抵触的,按本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定置管理制度

本标准规定了供电工区定置通用管理的职能与对管理内容的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供电工区定置管理。

2术语和定义。

对人、物、场所的结合状态进行作业分析、动作和方法研究,使物品按工艺流程的要求,进行科学定位。

以物品在场所中的科学定位为前提,以完善的信息为媒介,以实现人与物的有效结合为着眼点,对物品定置过程进行设计、组织、实施、诊断、调整,使生产现场管理达到科学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的全过程。其特点如下:。

综合性:定置管理是多元化功能的综合管理技术,它融通了全面质量管理、工艺管理、安全文明生产、行为科学、工序管理、成本管理、劳动管理、动作研究等一系列现代化管理为一体,以适应生产现场活动规律的要求。

整体性:定置管理不是各种定置物品简单的集合,而是按照工艺要求内在规律的行动的集合。

相关性:定置管理中的人、物品和场所之间具有一定的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相互促进和相互制约的特定关系,形成一定的结构秩序和活动规律。

动态性:定置管理存在于生产现场及经营之中。生产和经营有时是在变化的,因此,定置管理必须具有适应客观情况的动态性。

系统性:定置管理是在按照ie理论(工业工程学),把现场中的人、材料、设备、场所、经营构成的系统作为对象进行研究的。通过分析、实例、动作研究等一系列技法,促进系统整体优化。

其作用具体如下:。

a.保证工作质量;。

b.提高工作效率;。

c.改善工作环境;。

d.增加工作效率。

在定置区域内,实有定置物数与实有物品总数的比率。定置率是考核某区域内定置面的定置指标。

定置区域内实际达到定置检查标准的定置物数与该区域内应检查定置物总数的比率。定置合格率是考核定置管理工作质量的主要依据。

从人、机、料、法、环五大因素有机结合的角度出发,在对现场工艺流程以及定置物与人与环境的结合状态进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修理、搬运、停放等工序的分析和作业者操作动作的分析,使定置物的位置满足使用要求和安全生产条件,满足高效工作的空间和时间要求,对定置物的位置用图表示出来。

3.1定置管理是全工区、全员性的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工区、班组责任制,并建立定置管理网。

3.2各班组对本班组办公室场所和管辖区域的定置管理的计划、组织、检查工作全面负责。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内容。

4.2要求。

4.2.1定置管理要符合工艺要求。经过设计、调整使生产现场的物流、人流、信息流处。

于最佳状态,以满足工艺流程的需要;。

4.2.2定置管理要以安全为前提,做到操作安全、物放稳妥、防护得力、道路畅通、消。

防方便。

卫生达到标准要求;。

4.2.4定置管理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等实行特别定置;。

4.2.5定置管理的动态原则。定置物及场所要随生产、经营的变化而变动;。

4.2.6定置管理达到标准化的原则。对定置管理的诊断、设计、程序、技法、信息、规。

划等都要力求标准化;。

4.2.7定置管理要使人与物品、场所的结合最佳,符合人的生理特点;。

4.2.8标准定置的改变,必须经过工区定置管理小组的批准;。

4.2.9划清定置管理范围、实行定置管理责任及考核制度;。

5.2.12全区职工都要遵守定置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地接受考核与检查,使供电工区全面成为安全、文明、整洁、有序的一流单位。

5检查与考核。

5.1供电工区定置管理工作由工区定置管理小组负责,其职能是组织管理、协调、组织人员检查、考核。

5.2定期对各班组及现场的定置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与考核挂钩,在月度经济责任制中进行考核。

5.3各班组每月进行一次自查,工区定置管理小组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5.4内容;。

5.4.1定置管理是否有责任人,是否制定了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

5.4.2办公室、生产现场区域是否划分清楚,物品是否按定置图摆放;。

5.4.4检修区的工器具、工具箱、资料柜、设备解体等是否实现定置;。

5.4.7奖惩:定置管理检查与经济责任制挂钩,凡是检查不合格的,每一项扣责任部门100元。

本标准规定了供电工区办公场所和班组定置管理的要求、管理职能、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供电工区各办公室以及班组的定置管理。

2管理职能。

2.1建立清扫制度,做到人人负责。

2.2自己使用的桌椅、箱柜每周进行一次清理、整顿。

2.3工区领导对办公室定置管理负有全面责任。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办公场所(工区、变电所、班组)定置管理规定。

3.1.1办公场所桌、凳、橱、柜等的摆设应做到因地制宜,布置合理。绘制定置图贴在规定的位置上(定置图纸统一印制),不得随意摆布。

3.1.2办公桌、椅摆放整齐,桌面上一律不得摆放与当班业务无关书报、资料等。玻璃板下可放工作必备的图表,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照片、画报等。

生产管理制度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下属生产单位。

3安全生产教育。

3.1每年由生产单位自行组织对员工专门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

3.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3.3新进公司的员工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3.4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操作规程等。

3.5生产单位必须建立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没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在生产现场从事作业或管理活动。

3.6公司办公室对生产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没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的,将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4安全管理小组。

4.1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单位负责人任小组组长。

4.2安全管理小组职责:

4.2.1对各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评价。

4.2.2落实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

4.2.3有权对有关安全措施及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进行审定。

4.2.4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采取处理措施。

5安全生产检查。

5.1按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操作规程进行。

5.2定期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安全管理小组组长主持,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参加。

5.3经常性检查。

5.3.1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5.3.2安全员及各班组兼职安全人员进行巡回检查。

5.3.3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

5.4自检、互检、交接检。

5.4.1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的作业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5.4.2互检:交叉作业时,班组之间相互检查监督,共同遵章守纪。

5.4.3交接检:上道工序完成的设施移交下道工序前,由上道工序班组进行自检明确人无误时方能移交下道工序班组;下道工序班组在使用前,应同上道工序班组共同进行安全检查验收,确认无误后,下道工序班组方可使用。

5.5发现隐患的部位,可视问题的严重程度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5.6定期检查及专项检查要有检查记录,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证。

6安全管理。

6.1下列能够引起人身及火灾、爆炸事故的直接因素,都必须列入管理对象:

6.1.1各类机械设备,手动、电动工具,电路、电力设施,堆置物、建筑物,油库、仓库等。

6.1.2易爆炸物,如锅炉、压力容器、火药、炸药等。

6.1.3强酸、强碱及亚硝酸钠等有腐蚀、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

6.1.4与地面位置相差较大的作业如登高、高温、热蒸汽、超低温物体等。

6.2重点部位的管理。

6.2.1要求对存有危险作业部位(工段)、不安全状态(因素)和国家、行业有规定的防范对象进行挂牌警示、作安全标志、划重点防护区或安全警戒区,并建立重点部位档案。

6.2.2重点防护区、警戒区内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a)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存放杂物、施工、携带火种。

b)在警戒区域附近实施明火作业或爆破作业前,必须通知安全员,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后才能进行。

c)机动车辆在警戒区域不得超速行驶与停留,人员不得在警戒线内逗留;。

d)警戒区域内,未经分管领导允许并由专门人员陪同不得到现场参观。

6.2.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移动、摘除警示和安全标记。

6.3个人及设备的管理。

6.3.1生产个人有接受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的义务。

6.3.2生产个人应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遵守有关设备及工艺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毒、有害物等的管理规定。

6.3.3生产个人应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6.3.4设备管理部门应制定设备技术操作规程,并确保这些操作规程得到有效实施和执行。

6.3.5设备管理及使用部门应制定对机械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检修应包括影响设备及安全的所有部位、部件、各种仪器仪表等。

6.3.6对设备的检修情况应形成记录,存档备查。

6.4消防安全。

6.4.1对存有火灾隐患的地点、部位、场所,必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设置防火标志或标语,并配备消防器材、器具。

6.4.2应建立明火作业及安全用电制度。电器线路除专业人员外其他人严禁乱搭乱接。从事电气焊、烘烤作业时,应做好周围的防护措施。

6.4.3使用、贮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按其性能安全使用、贮存,并严格管理。

6.4.4所有仓库内贮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分堆存放并留出间隔和通道,库内必须保持清洁,仓库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

6.4.5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要责任到人,经常检查、维修和保养,保证完整、性能良好。

6.4.6水防器材应每一年、干粉灭火器每半年进行一次质量标准检查,并做好记录。

6.4.7消防器材应按规定放置,除检验救灾用于灭火外,严禁乱动、挪作他用。

6.4.8生产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所有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检查、保养。

7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7.1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令、遵守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加强组织纪律性,服从管理。

7.2班前班组长要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识教育,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和对他人人身安全的防护意识。

7.3各班组长根据员工身体状况分配生产任务。特种作业人员生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7.4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挥命令。

7.5严禁不了解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和未持证上岗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进入生产现场作业。

7.6进入现场作业必须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8安全责任目标管理。

8.1生产单位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按责任中安全管理目标,细化分解,并于各部门及生产车间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8.2安全目标责任书必须明确事故指标、安全指标和安全生产达到的标准,及奖罚硬指标。

9安全管理考核。

9.1为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生产现场达到安全文明卫生标准,按安全管理目标对生产单位管理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

9.2考核成绩纳入个人工作业绩并与个人工资挂钩。

定置管理制度

1.1本制度规定了通过开展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活动,对生产现场、工作间、库房、办公室、工具箱及特别物品的定置,实现文明生产,达到科学化、标准化和制度化。

1.2本制度适用公司各办公室、班组、生产现场及生活后勤场所的定置管理。

2.组织机构。

2.2各部门班组由部室负责人负责;各部门班组是定置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完成定置管理图的制作及定置管理的各项工作。

3.3符合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规定标准;

3.4定置管理要贯彻节约的原则,要因地制宜,利用现有条件,少花钱、多办事;

3.5定置管理的动态原则,定置物及场所要随着生产、经营的变化而变动。

4.定置管理的基本要求。

4.1划清定置管理范围,实行定置管理责任制;

4.2物品摆放优化定位;

4.3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物品,一律不得摆放在生产、工作场所;

4.4制定室内物品平面定置图;

4.5物品要有完整规范的标签、标志。

5.1.2对区域的设备、工具、仪器、仪表等实行规范定置,达到标准化;

5.1.3对非运行的设备、备品、废弃物(垃圾)、绿化区等确定定置区域,定置后不得随意变动。

5.2.2油系统、高电压作业要实行特别定置,设安全防护标志,准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按照设备运行方式,设置安全围栏,明显地区别带电和不带电设备,防止误登、误进、误触、误动。

5.2.3安全用具定置管理:阀门、开关、刀闸、开关室、电缆层等设备的钥匙,号位要对应,放置要合理;绝缘杆、接地线、绝缘手套、绝缘胶靴等号位相符;消防用具、安全网、安全绳、安全帽、安全标示牌、验电器等定置定位,方便使用。试验不合格的安全用具要及时处理,不可混放。

5.3.1工作间内所摆(存)放的物品都应与工作有关,无关不得放置;

5.3.2工作台(桌)上可放置仪器、仪表、工具材料等,但要及时清理、整顿;

5.4仓库(包括班组工具、材料间)定置管理。

5.4.2事故备品配件要进行特别定置,不得与一般物资混放,并有。

明显的区别标志;

5.4.3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要进行特别定置;

5.5工具柜(架)、仪器柜的定置管理。

5.5.2工具柜内只允许存放工具、量具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物品;

5.5.3仪器柜内只允许存放仪器、仪表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物品;

5.5.5工具柜要经常保持清洁、有序、方便取用查找的状态;

5.6.2内容:

5.6.2.1提示:设备日常点检表、设备日常保养表、设备检修进度表等;

5.6.2.2规范:如作业指导书、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等;

6.1.定置图的种类和职责分工。

6.2.1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欲清理的物品,不要在定置图上出现;

6.2.2随着生产经营条件的变化,定置图也应随之修改,使其符合实际。

6.3定置图的绘制要求。

6.3.2定置图中所有定置物给出汉字对照;

6.3.4定置图规格分a4和a3两种。

7.检查与考核。

7.1该制度执行情况由工艺工程部进行检查和考核。

定置管理制度

第二条生产现场的物品,大体分为a、b、c、d四类。

a类:在制品、返修品;。

b类:半成品、产成品;。

c类:原材料、运输工具、可移设施;。

d类:废品、下脚料、铁屑。

第三条定置图的设计是根据定置管理的理论,对作业环境进行诊断后,运用作业研究、方法研究和动作研究,对现场所有物品进行定置,并通过调整物品位置来改善场所中人与物、人与场所、物与物相互关系的综合反映图,是对场所中与生产活动有关的物品经诊断并调整后的科学定位图。场所中的物应尽最大努力反映在定置图上,每个车间均应制作自己的定置图,并以平面形式表示。

第四条车间(工房)定置图的要求。

(一)车间(工房)定置图内容包括:设备布置、车间通道、工具柜位置、各种区域划分、工位器具、转运工具存放点等。库房定置图结合实际参照制订。

(二)定置图中a、b、c、d四类区域,分别用黄、绿、蓝、红实线表示;设备、工具箱等不动物可用黑色表示。

(三)定置图中各类区域及定置物品应与定置位置相符;定置图中要有图例。

第五条各单位应根据设计好的定置图,画出地面定置区域线和通道线,地面定置区域线应与定置图相应区域线颜色一致,线条必须平直、均匀,力求醒目、美观。

(一)定置区域线颜色要求。

a类——黄实线;b类——绿实线;c类——浅兰实线:d类——红实线;通道线——白色虚线。

(二)区域线宽度要求。

各类区域线宽度均为60mm;通道线每段为300mmx80mm,间距为200mm。

第六条各类区域要竖立或悬挂相应的'定置牌。定置牌的规格为150x270mm,竖立的定置牌总高度为500mm。定置牌正面用不同颜色分别书写a、b、c、d字母和物品类别名称。

第七条各类定置区域的划分要合理,区域线必须平直、均匀,力求醒目、美观,颜色符合要求。

第八条生产现场和工作场所内,任何物品都要有固定、合理的位置。否则,都视为不符合要求。

第九条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要定置存放并设专人负责管理,对d类物品要及时清除。

第十条各类区域要竖立相应的定置牌,不能竖立的可挂定置牌。

第十一条生产场所的卫生,每班都要清扫。铁屑要清除干净并倒在指定地点,达到要求后方可下班或交班。

第十二条工具柜内物品定置要求。

(一)工具柜(箱)门内侧,应有统一规格的定置表。表中填写的工具物品要与放置层数、数量一致,做到以物对表,表物相符。

(二)工具柜内的工具和物品,应按顺序摆放整齐。

(三)工具柜内要整洁,—律不准放置杂物和d类物品。

第十三条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生产保障部负责解释。

生产定置管理制度

为更进一步用科学的现代化管理手段和方法来加强我公司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现场实施有效的控制,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现场管理要求。

1、整理要求:

a)不用的东西及废品必须从现场清除,防止混杂不清;

b)对不常用的工模夹具及其它工位器具,要分类存放;

c)偶尔使用的东西,集中存放;

d)经常使用的,要存放有序,放置在作业区内。

2、整顿的要求:

a)需要的东西,定置摆放,做到物各有位,物在其位;

b)对现场实行挂牌和目视管理,做到心中有数,物品随用随还、取用方便;

c)各类工模夹具,分型号规格、统一存放,一目了然。

3、清扫的要求:

b)在对设备清扫时,要同时检查设备是否有异常现象,时刻保持设备的润滑;

4、清洁的要求:

a)操作者要保持工作环境每时每刻都清洁、美化;

b)要对现场进行随时清扫,要做到无铁屑、无滴漏、无积灰、无油污。

5、素养要求:

培养操作者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提高员工自我管理水平的意识。

二、工艺要求。

1、要求生产车间必须现场挂工艺卡片和作业指导书。

2、工艺的制定必须满足生产的需要和产品检验要求。如特殊原因不能满足产品和检验要求,一定要通过评审后,签字才能生效。

3、操作者必须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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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工零件不落地,工件转序用工位器具,确保工件无磕碰划伤。

三、现场检验要求。

1、以车间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对工序工件实行三检:即操作者自检、操作者同专职检验人员检查、操作者之间互检。

2、检查过程中,要自检、自分、自打标记,不让废品转入下工序。

四、建立三板制。

1、建立现场定置管理图板:车间需要的设备及工位器具均应反映在定置图上。凡定置图没有的,应视为车间不用的,应清除出车间。

2、建立生产计划进度展示板,板中应反映出当月计划,计划完成情况等。

3、建立综合管理板,板中应反映出技术质量、设备情况。

五、检查考核标准。

1、加工件不落地,配件、半成品、产成品整齐摆放在指定位置。

2、不合格品与合格品严格区分,标志明显。

3、不野蛮移动工件,工件无磕碰划伤。

4、边角余料不乱堆、乱放,必须放在工位器具架上或铁箱内。一个批次生产任务完工后必须立即清理出现场。

5、工具、量具必须按定置管理要求摆放,不得乱放。

6、工位器具架、车,按定置管理要求摆放,不得乱停、乱放。

7、工作完后必须清擦设备,保证设备干净无积灰、黄袍。

8、不许在通道上作业,通道上无工件、车辆、杂物等。

9、工作完后必须对周边的卫生进行清理和清扫,保持地面清洁。

10、车间内无乱堆、乱放,无卫生死角。

11、工具箱、窗台、设备上洁净无物。

12、门窗无破损,玻璃清净。

13、水池洁净,无长流水,下水畅通。

14、对加工过程中形成的铁屑需及时清理,班后必须及时清理干净。

15、保持工作服洁净,无油污。

16、在工作现场不许晾晒任何衣物、鞋、袜等。

17、一切与现场无关的东西,必须清理出现场,不许在现场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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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s定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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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5s管理活动的长期有效和深入进行,实现文明办公、安全生产,使生产现场达到科学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通过开展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活动,对生产现场、工作间、库房、休息间、办公室、工具箱、文件柜及特别物品的定置,实现文明生产,达到科学化、标准化和制度化。

1.2本制度适用公司各办公室、班组、生产现场及生活后勤场所的定置管理。

2.组织机构。

2.2各班组由部室负责人负责;班组是定置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完成定置管理的各项工作。

3.3符合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规定标准;。

3.4定置管理要贯彻节约的原则,要因地制宜,利用现有条件,少花钱、多办事;。

3.5定置管理的动态原则,定置物及场所要随着生产、经营的变化而变动。

4.定置管理的基本要求。

4.1划清定置管理范围,实行定置管理责任制;。

4.2物品摆放优化定位;。

4.3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物品,一律不得摆放在生产、工作场所;。

4.4制定室内物品平面定置图;。

4.5物品要有完整规范的标签、标志。

5.1.2对区域的设备、工具、仪器、仪表等实行规范定置,达到标准化;。

5.1.3对非运行的设备、备品、废弃物(垃圾)、绿化区等确定定置区域,定置后不得随意变动。

5.1.4现场划线规定。

黄色60mm实线:预备料区、工具、工具车、辅料、工作台等。

黄色100mm:区域划分用实线,出入口用虚线。

黑黄(斑马线)60mm实线:危险区、电机区、风机、水泵等。

红色60mm实线:废品区,消防区。

红色100mm实线:禁止进入区。

蓝色60mm实线:等处理区,暂存待回收区。

绿色60mm实线:饮水区。

绿色100mm实线:作业区。

5.2.2油系统、高电压作业要实行特别定置,设安全防护标志,准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按照设备运行方式,设置安全围栏,明显地区别带电和不带电设备,防止误登、误进、误触、误动。

5.2.3安全用具定置管理:阀门、开关、刀闸、开关室、电缆层等设备的钥匙,号位要对应,放置要合理;绝缘杆、接地线、绝缘手套、绝缘胶靴等号位相符;消防用具、安全网、安全绳、安全帽、安全标示牌、验电器等定置定位,方便使用。试验不合格的安全用具要及时处理,不可混放。

5.3.1工作间内所摆(存)放的物品都应与工作有关,无关不得放置;。

5.3.2工作台(桌)上可放置仪器、仪表、工具材料等,但要及时清理、整顿;。

5.4仓库(包括班组工具、材料间)定置管理。

5.4.2事故备品配件要进行特别定置,不得与一般物资混放,并有明显的区别标志;。

5.4.3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要进行特别定置;。

5.4.4库房内通道畅通,温度适宜、清洁整齐、禁放与生产经营无关的物品。

5.5工具柜(架)、仪器柜与资料柜的定置管理。

5.5.2工具柜内只允许存放工具、量具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物品;。

5.5.3仪器柜内只允许存放仪器、仪表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物品;。

5.5.6工。

具柜及资料柜要经常保持清洁、有序、方便取用查找的状态;。

5.5.7更衣柜内定置摆放衣、帽、鞋、等个人用具及生活用具,要保持清洁、卫生,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5.6.4更衣柜内定置摆放衣、帽、鞋、等个人用具及生活用具,要保持清洁、卫生,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5.6.5卫生用具放在隐蔽处,保持清洁;。

5.6.6定置图贴在门后上方居中位置。

5.7.2内容按其作用可分为三类:

5.7.2.1提示:班组的目标及对策表、设备检修进度表等;。

5.7.2.2规范:如职工守则、安全管理规定等;。

5.7.2.3运行班组的系统接线、设备揭示、指标竞赛表、设备巡视路线图、影响设备安全的障碍物、污染区图表等。

在实施定置管理的同时,把安全、质量突出出来进行特别定置管理。

5.8.1.3保密资料、文件。

5.8.2特别定置管理的要求。

5.8.2.4要用特别的、固定的形式进行定置,如刀闸钥匙、接地线等的编号与定位要对应,以防止用错.

6.1.定置图的种类和职责分工。

6.2.1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欲清理的物品,不要在定置图上出现;。

6.2.2随着生产经营条件的变化,定置图也应随之修改,使其符合实际。

6.3定置图的绘制要求。

6.3.2定置图中所有定置物均用阿拉伯数字标示,并给出汉字对照表;。

6.3.4定置图应设明细栏,设在图的右方或下方;。

6.3.5定置图规格分a4和a3两种。

7.检查与考核。

7.1该制度执行情况由5s推行委员会进行检查和考核。

定置管理制度

1、定置摆放、工件按区域按类放置,合理使用工位器具。

2、及时运转、勤检查、勤转序、勤清理、标志变化,应立即转序,不拖不积,稳拿轻放,保证产品外观完好。

3、做到单物相符,工序小票,传递记录与工件数量相符,手续齐全。

4、加强不合格品管理,有记录,标识明显,处理及时。

5、安全通道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不得阻碍。

6、消防器材定置摆放,不得随意挪作他用,保持清洁卫生,周围不得有障碍物。

班组定置管理制度

1、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第一责任人,应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本辖区职工劳动环境及安全健康负责。

2、组织班组辖区内生产、施工过程中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3、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组织召开班前会和每周安全日活动。

5、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职工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6、负责组织事故的人员救治、现场保护和事故上报工作,并积极配合事故调查。

7、在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立即下达停产处理和人员撤离指令。

8、负责班组安全考核。

二、班组安全员安全职责。

1、协助班组长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各种安全活动的记录,并保存备案。

3、对班组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制止职工违章作业,有权越级上报。

三、职工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及安全措施,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参加安全培训、安全活动和应急演练。

3、落实岗位安全确认制、安全检查制、交接班制、联保互保制和事故报告制度。

4、熟悉本岗位危险源和应急处置措施,熟练使用安全防护器材。

5、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并向负责人报告。

一、对人的确认。

1、班组长或安全员要对当班职工健康状况、精神状态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情况进行确认。

2、当班职工要对两个以上单位相互协作或两人及多人共同作业的联系方式进行确认。

二、对物的确认。

1、职工要对使用的设备、工器具、物料等安全状态进行确认。

2、职工要对各种安全防护器材和装置、监测仪器等完好情况进行确认。

三、对作业环境的确认。

1、职工要对工作岗位及周围环境的危险因素进行确认。

2、班组安全员要对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识进行确认。

四、对检维修作业的确认。

1、岗位职工要对生产向检维修状态转换过程中设备停运、介质停送的可靠性进行确认。

2、岗位职工要对进入煤气、受限空间等危险区域作业的现场监测情况进行确认。

3、岗位职工要对检维修试车前安全防护和安全联锁情况进行确认。

一、安全生产互保制度。

1、互保结对子的原则:两人及以上配合作业形成的安全相互保障责任共同体。

2、班组必须实行安全互保制,互保对象要明确,有图表或文字确认。

3、工作前,班组长应根据出勤情况和人员变动情况,明确当天的互保对象,不得遗漏。在每一项工作中,工作人员形成事实上的互保,并履行互保职责。

4、作业中,互保双方要对对方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做到四个互相,即:

(1)互相提醒:发现对方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2)互相照顾:工作中要根据工作任务、操作对象合理分工,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3)互相监督:工作中要互相监督,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4)互相保证:保证对方安全生产(检修)作业,不发生人身事故。

二、安全生产联保制度。

1、联保原则:班组各互保对象之间、班组与班组之间,在作业过程中形成的安全联系保障责任共同体。

2、联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工作中发现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2)在工作中对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互相照顾、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3)在工作中与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互相监督,共同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一、检查总体要求。

班组安全生产检查应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检查方法、检查周期等,形成安全检查记录(明细表或台账)。

二、班组长检查要求。

1、督促班组职工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熟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结合交接班组织班前检查确认。

3、对本班组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和安全规程执行情况组织班中检查(每班不少于一次)。

4、针对岗位查出隐患采取控制措施。

三、班组安全员检查要求。

1、对班组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穿戴、工器具使用及安全规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对班组作业环境进行检查确认(每班不少于一次)。

3、对隐患控制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4、对职工联保互保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岗位职工检查要求。

1、作业前按照班组安全检查表对设备运行状态、工器具、安全防护器材完好情况和作业环境等进行检查确认。

2、作业中对设备运行状态、互保对子、联保对象的作业行为和作业环境进行监控。

3、交班前对设备运行状态、工器具、安全防护器材完好情况和作业环境等进行检查,做好交接工作。

一、班组岗位职工培训时间规定。

1、一般岗位新上岗的人员,岗前培训的总学时不得少于24学时,其中班组级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2、危险化学品等特种岗位新上岗的人员,岗前培训的总学时不得少于72学时,其中班组级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二、班组级安全教育内容。

1、岗位安全规程。

2、工作岗位环境及危险因素,岗位隐患排查与治理。

3、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注意事项。

4、有关的事故案例。

5、设备性能与安全装置、工器具的使用方法。

6、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7、事故应急处理技能。

8、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培训要求。

1、新上岗职工班组级安全培训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2、班组职工转岗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重新接受班组级安全培训。

3、岗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的',班组应对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4、班组应通过班前会、安全活动日等形式开展职工日常教育培训工作。

一、班组班前会。

1、班组长结合当日的具体生产(检修)任务召开班前会,安全员负责记录。

2、班前会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指示或事故案例。

(2)布置工作任务的同时进行安全交底,使员工熟知工作中相应的安全措施或安全注意事项。

(3)说明上一班的设备及安全设施运行状况,对遗留的安全问题提出防范措施。

(4)明确安全值班负责人和安全检查的重点。

(5)对员工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预案情况进行提问或抽查。

二、班组周安全活动。

1、班组每周必须组织一次安全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2、安全活动内容:

(1)总结上周安全工作,并对班组各岗位进行安全讲评,研究布置下周工作;

(2)结合实际问题学习讨论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系统学习安全规程。

(3)研究解决班组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

(4)排查安全隐患,提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措施、建议。

(5)交流安全生产经验以及分析事故教训等。

一、交班规定。

1、班组长提前30分钟组织本班人员汇总本班工作,准备好交接内容。

2、交班人主动向接班人介绍生产情况、设备运行情况及有关通知。

3、有以下情况应拒绝交班并汇报主管领导:

(1)接班人班前饮酒或精神异常。

(2)交班内容中存在的问题尚未弄清。

(3)接班负责人未按时到岗。

4、交班人必须实事求是交清班中全部情况,不得遗漏、隐瞒。

5、本班内有条件解决的问题不得遗留交班。

二、接班规定。

1、接班人员穿戴好防护用品后提前15分钟参加班前会。

2、接班人提前按巡检路线和内容检查设备。

3、与交班人对口交接,由双方当班班组长在交接班记录上签认。

4、接班条件不符合要求时,如确因设备问题,难以在短时间内处理好,经接班人同意,双方确认后,交班人方可离岗。

5、接班时由接班班组长组织本岗的检查工作。

三、其它有关规定。

1、严禁脱岗交接班。

2、交接班中双方发生争议,由双方班组长协商解决或报上级裁决。

3、交接班中遇有操作未完成或突发情况,应暂停交班,处理完毕或告一段落再正式交接。

4、班组应规范交接班内容,并保存交接班记录。

一、班组应对以下行为进行安全奖励。

1、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的。

2、纠正或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

3、积极提报安全合理化建议的。

4、在上级组织的重大安全生产活动中成绩突出的。

5、积极参加突发事故救援的。

7、在安全生产的其他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

二、班组应对以下行为进行安全惩戒。

1、无故不参加班组安全活动的。

2、上岗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

3、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

4、盲从违章指挥的。

5、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事故不及时报告的。

生产管理制度

目的:为建立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使发生的事故得到及时的控制和正确的处理,降低事故产生的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与处理。

职责:各部门负责人负责事故发生后立即向总经理;总经理负责上报主管部门和安监局及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抢救;其他相关责任人负责协助事故调查。

控制要求:

1、伤亡事故发生后,由现场负责人立即报告公司负责人。

2、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安监局;同时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的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的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事故报告要及时准确,完整,不得迟报、谎报、漏报、或者瞒报;对出现新的情况的应当补报。

4、事故发生后应当妥善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及相关的证据,任何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的证据;需要移动的现场物件,应当做出标记,留影像资料。

5、事故发生后公司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6、公司应成立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按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向全体从业人员通报事故原因、事故教训。

生产管理制度

1、员工上班应着装整洁,不准穿奇装异服,不得穿拖鞋,一次罚款5元。

2、员工上班应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严格按照上班时间刷卡考勤进入工作岗位,不到岗者作迟到处理,下班时间未到离岗者按早退处理,迟到一次罚款5元,早退一次20元。没到下班时间不允许离开自己的岗位,更不允许站在门口喧哗,聊天,擅离岗着10元/次。

3、员工每天上班开早会,不得迟到,一次罚款5元。

4、员工在开早会时须站立端正,认真听领导讲话,不得做一些与早会无关的事项。

5、上班时间不得串岗闲聊,不允许大声唱歌喧哗,打闹嬉笑,吵嘴打架,私自离岗,更不得擅自出厂或回宿舍,有事离岗必须向领导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如擅自离岗被发现一次罚款20元。(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车间内禁止吸烟,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不执行者罚款100元。

6、上班时不得在工作时间内看报纸、杂志,玩手机,吃零食,睡岗的如发现一次罚款50元。

7、有事须提前写请假条,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经相关领导批准,原则上每个班组请假不得多于2人。每月在四天休假后还想需请事假的,车间需根据生产情况安排签署意见经相关领导批准方可休假,不假而归按旷工处理,每天罚款50—100元。

8、上班和吃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不执行者一次罚款10元。

9、下班前必须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工作台面,凳子放入工作台下面,如发现一次罚款5元。

10、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11、服从指挥,听从安排,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对车间、班组的安排如认为不合理,可以越级反映,但不得顶着不办或消极怠工,不得赌博或打架斗殴,违者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建议厂部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开除。

12、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13、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1、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物件必须捡起。发现一次罚款5元。

2、积极参与“5s”管理活动,保持车间内的整齐、整洁。工作台必须定位摆放,不得放置与生产无关的物料,废品应放置在不合格品箱内,合格品与不合格品不得混放。发现一次罚款5元。

3、所有在加工的在制品、合格品、不合格品等均须用标识牌标识。

4、填写设备点检表应认真,真实记录,并对设备进行清扫与保养,不执行者罚款10元。

5、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品管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品检工作,不得顶撞、辱骂。

发现一次罚款20元。

6、填写记录应真实、清晰、字体工整,不允许虚报,发现一次罚款10元。

7、爱护公司财产,严禁在机床设备上人为刻划,留下痕迹,一经查实将给予50元的处罚。

8、每天上下班打扫卫生,物品摆放要整齐划一,地面无杂物,工作台面禁止放个人物品,发现一次罚款5元。

9、卫生工具用完后须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工具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发现一次罚款5元。

10、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气泵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本人和车间负责人的责任。

1、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2、严格按照图纸作业,每班生产的第一件产品必须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方可批量生产,生产过程中必须对产品100%自检,以避免不合格品流入下工序。如发现批量报废,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根据损失情况进行赔偿。

3、设备只能本工序的员工进行操作,其他员工不得擅自使用,如因此而发生的产品质量问题,将双倍考核,造成的设备部件损坏,将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4、设备加工产品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如因人为操作不当导致部件损坏的,应当照价赔偿。

5、生产过程中,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需及时报告车间领导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的损失,后果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6、员工工作时无法按照工艺文件执行时,需要及时提出由相关部门进行解决,不能强行工作。否则造成的问题严重时,由于员工知情不报将进行考核。

生产管理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经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资料。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资料。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景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资料。

及时清理不贴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坚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坚持个人卫生。

(一)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纸巾捂口。

(二)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三)食品销售应有专柜,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

(四)销售的预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一)展示食品的货架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

(二)展示食品必须生、熟分离,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坚持食品新鲜卫生,不得超出保质期。

(四)展示柜的玻璃、销售用具、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一)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一)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资料、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害,坚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贴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三)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四)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定期保洁、洗刷、消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景。

(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一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景,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善,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善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班组定置管理制度

10.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整理作业场所;

11.实施安全施工与经济利益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分明;

12.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班组安全工作;

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资兴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把承朝高速公路建设成优质工程、廉政工程和安全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等国家和部门的法律法规,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和自治区交通厅文件要求,结合承朝高速公路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参与资兴高速公路建设的各监理、施工单位要积极运用安全系统工程技术,正确处理安全与工期、质量、效益等方面的关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安全。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搞好施工。

第三条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

第四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控告。

第五条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适用于资兴高速公路工程在建项目。

第六条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设,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组织落实体系。从中铁建桂林投资公司、epc项目部、总监办、驻地办、各施工单位、到各施工队和班组,都要层层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把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各单位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驻地监理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安全生产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办公室。

第八条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监督领导小组,负责对所辖合同段安全生产的监督和安全技术的指导,由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任组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并指定一名专业工程师为专(兼)职安全,负责日常安全技术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九条各项目经理部相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质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部经理、副经理、党支部书记、总工和安质部的科长组成。安质部按照安全生产合同规定数量设置专(兼)职安全员。项目经理和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为第一和主要负责人。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技术人员。施工单位所辖工区(队)应有兼职安全员。现场施工员要分管安全。工区(队)负责人是本工区(队)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分管安全的副职领导是主要负责人。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建立保卫组织机构,设专人负责保卫工作,负责施工驻地和施工现场的治安工作,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

第十二条参建单位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安全职责明确。

第十三条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分析全线的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搞好安全生产的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办法。

2、组织做好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并下发安全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单),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人和事给予纠正或处罚。

3、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

4、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5、负责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上报。

第十四条各岗位人员安全责任制。

(一)总工程师职责。

1、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必须审核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组织并参加脚手架、排架(便桥)、井架、塔吊、缆索塔架、安全网、围堰等临时设施和爆破等特殊作业的检查验收工作,凡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使用和爆破。

3、检查、督促工程施工实施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要求。

4、解决施工中复杂工程(如上下交叉作业等)的安全技术问题,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办法。

5、对因安全技术和管理不善原因造成的事故负主要责任。

(四)各科室职责。

1、办公室全面负责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办公室、宿舍和食堂的防火、防盗、安全用电、卫生;车辆的防火、防盗、安全管理;流行性、传染性疫病的防治;建管处安全台帐的建立和管理。

2、办公室负责资兴高速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

3

3、安质部负责监督检查各施工队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预案的落实情况,组织全线的安全生产检查评比工作,对承包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4、协调部负责解决处理沿线百姓阻工及与施工单位发生的矛盾和冲突,维护施工秩序,营造施工环境。

5、计划合同部负责本科室各种档案资料的保管、保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项目部与施工队签订的安全生产合同的履约情况。

6、财务科负责本科室各种账目资料的保管、保密工作;负责现金的保管和防盗工作。

7、总工办负责审查设计图纸、各参建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第十五条建管处和各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六条参建单位应当相互配合,确保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由参建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责任分工负责。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作业环境和劳动保护用品。购置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保证质量,凡未经国家劳动监察部门检验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购置和使用。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必须对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和电气产品、架设机具、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生产)组织设计和施工(生产)方案时,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编制施工安全紧急处理预案,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要以国家和建筑行业及交通系统颁布的“安全操作规程”为准则,报经驻地办批准后逐条落实。

第二十条下达施工(生产)任务时,必须实行交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下达方与接受方须履行交接手续,以签字为准,在交接手续不清的情况下开工,发生问题,应追究指挥者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的基础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和起重吊装作业、垂直运输作业、高空作业及临时用电等,必须符合相应安全技术规范。对脚手架、排架(便桥)、井架、塔吊、缆索塔架、安全网、围堰等临时设施及挖孔桩,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施工单位总工、驻地办监理组织验收,凡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准投入使用;验收情况要有记录。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建立防火组织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加强对防火器材的管理工作,并使其保持完好的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特殊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要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设置安全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禁令标志等,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二十四条在保通施工路段施工单位要在现场设置专职交通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交通疏导值班工作。

第二十五条参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和规范,杜绝“三违”现象。

第二十六条安全管理人员在各自管理的范围内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省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各项规定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要不断进行科技创新,以科技创新促进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第二十八条要与当地公安派出所、消防部门建立联系,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消防安全工作。与地方建立群防群治组织。

(一)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全体施工人员特别是一线操作民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熟悉有关规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懂得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知识、作业场所及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与事故应急措施。

(二)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严禁事项。安全教育要有教材。要让每一个管理人员、每一个民工对安全管理、对所从事的工种的安全规程做到应知应会,要讲得出,做得到。

(三)对新进场的民工或从事新工种的民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得少于10小时,以后每月不少于5小时。安全教育要有记录,要认真填写《安全教育登记表》。

(四)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施工人员及劳务队民工不得上岗作业。

(五)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技术培训,必须取得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还应当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培训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十条参建单位应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定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第三十一条参建单位安全教育及培训要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效果,尤其对新上岗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改变工种人员、采用新技术的人员及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二条要经常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如何搞好安全生产,以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要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并结合施工实际,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施工现场要设置安全标语,安全纪律牌、操作规程牌和安全标志。

第三十三条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

(一)各单位在制定定期生产会议(例会)制度的同时,也要制定定期安全会议制度。一般规定:建管处每季度安全工作会议不得少于1次;监理单位、项目经理部每月不得少于1次;各工区(队)每月不少于2次。安全会议必须保证质量,不要流于形式走过场,必须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备查。

(二)建管处每季度召开1次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各监理单位、项目经理部关于安全生产情况汇报,针对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和具体措施,并印发会议纪要。

第三十四条为便于各级主管部门和领导及时了解和妥善处理发生的安全事故,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条安全事故发生后,要保护好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防止事故损失扩大,同时按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第三十六条要及时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全面分析。并写出调查报告报建管处。事故调查处理要按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制定出防范措施和整改处理意见,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三十七条事故的处理务必坚持事故责任不清不放过、责任人不受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要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三十八条事故处理后要按有关规定将《企业职工伤亡调查报告书》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填好报建管处。

第三十九条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要追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十条本项目排查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由于生产施工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人员群死群伤和人员死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第四十一条公司将把本项目重点监控整治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基本情况和整治监控管理情况在中铁十五局网站上进行公布,并及时发布事故隐患整治监控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隐患整改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向社会告示。

第四十二条凡列入本项目重点监控整治的隐患必须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期限一般控制在一个月内,对少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的,整改期限不能超过两个月时间。逾期仍未完成整改的,应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并依合同对存在隐患单位进行处罚。

第四十三条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必须对重点监督管理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四条公布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隐患的名称和地点;

(二)隐患主要危害性和影响性;

(三)隐患整治的期限;

(四)隐患整治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五)隐患点周边群众应注意的事项、应急疏散线路等。

第四十五条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单位是隐患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主要领导是隐患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整治监督管理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隐患督促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

第四十六条事故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整改督办单位要分别建立隐患整改档案,即记录整改情况。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隐患整改方案及相关部门的审批意见;

(二)隐患整改过程的工作记录;

(三)整改责任单位申请验收报告及整改完成相关材料;

(四)有关部门检查验收的结论报告。

第四十七条档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实施安全生产长效管理的基础工作,也是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公司、各项目经理部要指定专人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档案资料进行立卷管理。安全档案有:

2、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档案。

3、安全隐患备案整改档案。

4、事故处理档案。

5、会议记录档案。

6、安全生产应知应会教育档案。

7、安全生产合同档案。

8、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9、专职或兼职安全员档案。

10、安全生产操作程序档案。

11、安全生产奖罚档案。

12、劳务队伍安全生产档案。

13、安全文件档案。

14、应急救援预案档案。

15、大检查档案。

16、专项检查档案。

17、安全生产保险档案。

18、安全投入档案。

第四十八条安全生产检查是发现隐患,实现“预防为主”的重要手段,必须有效地进行。建管处、各监理、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和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组织安全检查,包括综合性和专业性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应采取下“整改通知书”或“整改通知单”办法限期改正。原则规定:建管处、各监理、施工单位每月组织1次安全生产检查;各分部应开展月、旬、日安全生产自检自纠活动。同时对检查过程要有文字记录。

第四十九条建立专职巡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专职安全员每天要巡查施工工地。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专职安全员每天要有巡查记录。

第五十条建立施工现场值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每个施工现场,必须要有兼职安全员或者现场施工员带班并负责安全工作,发现违章、冒险作业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遇有紧急情况,有权决定停止作业并向工区(队)领导报告。

第五十一条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每月要进行安全自检、自查,做好各种安全记录,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制定安全处理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形成安全报告,上报建管处。

第五十二条建管处每年度按开工前期、施工中期和年度工程收工前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安全生产管理进行总体部署、安排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

第五十三条建管处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着成绩的项目经理部、监理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奖励实行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第五十四条建管处对项目经理部、监理单位及有关人员的奖励:年终考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好,实现安全生产责任状目标的,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并按照“建人民满意工程”劳动竞赛的综合评分予以奖励。

第五十五条项目经理部对工区(队)及有关人员的奖励办法自定。

第五十六条epc项目部对项目经理部、施工队没有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没有做好,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将给予处罚。

第五十七条本办法由资兴高速公路第六标段项目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自即日起施行。

现场定置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双达标工作,实现文明生产,使生产现场达到科学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通过开展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等活动,对生产现场、工作间、库房、休息间、办公室、工具箱、文件柜及特别物品的定置,实现文明生产,达到科学化、标准化和制度化.

1.2本制度适用于电力集团公司变电所各办公室、班组(站、队)、生产现场及生活后勤场所的定置管理.

2.组织机构。

2.2各班组由站、队长负责;班组是定置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完成定置管理的各项工作。

3.3符合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规定标准;

3.4定置管理要贯彻节约的'原则,要因地制宜,利用现有条件,少花钱、多办事;。

3.5定置管理的动态原则:定置物及场所要随着生产、经营的变化而变动。

4.定置管理的基本要求。

4.1划清定置管理范围,实行定置管理责任制;

4.2物品摆放优化定位;

4.3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物品,一律不得摆放在生产、工作场所;

4.4制定室内物品平面定置图;

4.5物品要有完整规范的标签、标志。

5.1.2对区域的设备、工具、仪器、仪表等实行规范定置,达到标准化;

5.1.3对非运行的设备、备品、废弃物(垃圾)、绿化区等确定定置区域,定置后不得随意变动。

5.2.2油系统、高电压作业要实行特别定置,设安全防护标志,准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按照设备运行方式,设置安全围栏,明显地区别带电和不带电设备,防止误登、误进、误触、误动。

5.2.3安全用具定置管理:开关、刀闸、开关室、电缆层等设备的钥匙,号位要对应,放置要合理;绝缘杆、接地线、绝缘手套、绝缘胶靴等号位相符;消防用具、安全绳、安全帽、安全标示牌、验电器等定置定位,方便使用。试验不合格的安全用具要及时处理,不可混放。

5.3.1工作间内所摆(存)放的物品都应与工作有关,无关不得放置;

5.3.2工作台(桌)上可放置仪器、仪表、工具材料等,但要及时清理、整顿;

5.4仓库(包括班组工具、材料间)定置管理。

5.4.4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要进行特别定置;

5.4.5库房内通道畅通,温度适宜、清洁整齐、禁放与生产经营无关的物品。

5.5工具柜(架)、仪器柜与资料柜的定置管理。

5.5.2工具柜内只允许存放工具、量具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物品;

5.5.3仪器柜内只允许存放仪器、仪表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物品;

5.5.7工具柜及资料柜要经常保持清洁、有序、方便取用查找的状态;

5.5.8更衣柜内定置摆放衣、帽、鞋、等个人用具及生活用具,要保持清洁、卫生,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5.6.3资料柜按5.5.4-5.5.7条进行定置管理;

5.6.4卫生用具放在隐蔽处,保持清洁;

5.6.5定置图贴在门后上方居中位置。

5.7.2内容按其作用可分为三类:

5.7.2.1提示:班组的目标及对策表、设备检修进度表等;

5.7.2.2规范:如电业职工守则、安全防火规定等;

5.7.2.3运行班组的系统接线、设备揭示、指标竞赛表、设备巡视路线图、影响设备安全的障碍物、污染区图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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