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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与道德的关系论文(汇总19篇)

作者: 念青松

范文范本是写作教学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通过参考范例可以更好地理解写作规范和要求。在阅读以下范文时,请思考一下其中的亮点和特色,看看能否应用到您自己的写作中。

于在生物科技的伦理道德争

摘要法律是通过授予一部分人权利使其享有合理的利益从而使人的积极性与进取心得到肯定,使人的社会本性与价值得到呈现与褒奖,为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它的最终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平衡利益分配与增加社会的整体福利。法律良心必须向道德要求开放,然而在专利法的传统中,被认为高度技术化的专利法领域,历来缺少伦理审视。功利主义成为影响专利法实践的主要因素。功利主义伦理观对专利法实践发挥着实质性影响。其内在的理论缺陷促成了分配非正义和忽视人权等基本价值的现实局面。本文指出专利法应该建立在伦理正当性的基础之上,从功利回归道义的专利法正义观,其中应包含社会利益的考量。

以生物技术为主导的科技革命使生物经济成为了各个国家在高新技术领域着重投资并展开激烈争夺的领域。迄今为止还没有哪项科学技术像基因技术这样对人类社会既存的伦理观念与准则提出了如此广泛、严峻的.冲击和挑战,从转基因动植物、胚胎干细胞、克隆人到基因诊断、基因治疗、基因修饰,纷纷要求社会伦理道德给予正确的价值评判,继而要求具有强制性约束力的法律相应做出调整,专利法作为直接调整保护科技成果及其利用的法律规范不可避免地也要回应这些冲击和挑战。

对专利申请进行伦理道德考量的过滤机制是通过专利法中的公序良俗规则得以实现。我国《专利法》第五条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道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欧洲专利法公约和日本专利法也有类似公序良俗的规则。美国专利法无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判例法的发展使得法律实践操作中将公序良俗解释为实用性的要求。

华尔街日报重要新专利的专栏里描述美国农业部和岱字棉公司的研究人员发明了一种方法,通过修改控制生长的基因片段,可以阻止植物产生能够发芽的种子而这项新发明加强了对种子的商业控制,使得农民必须每年从种子公司购买所需要的种子。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称这项新技术为“终结者”,是对农民,生物多样性和食品安全的一种全球性威胁。如果终结者技术得到广泛应用,将赋予种子和农业跨国公司以控制世界食品供应的前所未有的,极其危险的能力。

当孟山都宣布收购岱字棉之后,孟山都和岱字棉公司的交易最终被政府反垄断管制否决了。

在给投资者的信中,休·格兰特称:“当我们不能控制天气、生产面积甚至现货价格,我们仍然可以控制住那个直接使我们业务增长的因素——种子。”种子里面的转基因链,是孟山都持续裂变出金子的法宝。”

发展。

《生物多样性公约》规定,遗传资源的利用应当遵循国家主权、知情同意、惠益分享的原则,并明确规定,专利制度应有助于实现保护遗传资源的目标。目前,一些国家已经通过专利法律制度保护遗传资源。为防止遗传资源流失专利法修改剑指“基因窃取”。

新闻伦理与职业道德研究综述的论文

1983年,美国利用转基因技术获得第一例转基因作物--转基因烟草.1994年,美国实现第一例转基因植物--延迟成熟转基因番茄的.商业化种植.随后,转基因作物在一些国家像美国、阿根廷等逐渐推广,中国也种植少量的转基因作物.目前,上市的转基因食品已达几千种.转基因食品将给我们带来巨大的利益,但也有许多风险和负面影响.由此,对转基因食品伦理问题的研究成为学术界关注的一个热点.

作者:毛新志作者单位:武汉理工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湖北,武汉,430081刊名:哲学动态pkucssci英文刊名:philosophicaltrends年,卷(期):“”(8)分类号:b82关键词:

新闻伦理与职业道德研究综述的论文

摘要: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改革中提出了一个核心理念: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中职学生通过学习“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不但能对自身行为进行规范,还能有效提升自身的生活发展水平。本文首先介绍了体悟教学在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中的意义,总结了体悟教学方法的特点,进而基于意义和特点提出了体悟教学法在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中的新应用策略。

关键词:体悟教学;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

一、体悟教学法的意义。

体悟教学法内容主要包括了两个核心关键点,一个是“体”,另一个是“悟”。“体”指的是体会、体验,通过自身亲自实践收获某种感受;“悟”指的是感悟,不但可以亲身感悟动态的过程,又可以通过实践感悟获得静态的结果。[1]体悟指的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在认识和理解的过程中参与个人的情感,并将情感、行动和思维三方面进行充分结合。

二、体悟教学的特点。

特点一,不可重复性。体悟教学的过程不是简单地积累客观知识,也不是简单的情感向道德的过渡,体悟教学的方法超越了逻辑思维的框架,因此具有不可重复性。特点二,非理性思维。体悟主要是对知识的升华,体悟教学是教师智慧对学生智慧的启迪,教师感情对学生感情的激发,所有理性分析都不能得到最佳的效果。[2]特点三,主动性。体悟是一种主动的学习方式,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出现了学习行为的自我反思,主动性的来源有兴趣、榜样等。特点四,开放性。体悟教学不需要在计划中进行,只要学生的情感体验达到一定的程度就可以开展。当积累的量成熟后,随时随地都能出现引起质变的情境。

三、体悟教学法在“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中的应用策略。

1.创设教学情境。

体悟教学的重点是“体”和“悟”,在教学过程中使用体悟教学方法时,教师应提前创造好条件。“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开始前,教师可以提出几个有意义的实际问题,引发学生的思考。例如,在“展示职业风采”这一课的教学中,教师提出问题——如何展示职业风采,引导学生去发展职业风采,进而展示职业风采。而在课程教学中,创设教学情境的方式方法更是多种多样,在职业道德课程中,教师可以通过使用多媒体技术营造出相关的氛围,让学生在画面、声音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下,产生身临其境的感觉,继而产生感悟,激发学习兴趣。

2.表演体悟。

表演体悟的方法就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通过让学生进行表演的形式,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让学生在观看完表演后能产生相应的感悟,从而能更便于教师对学生进行正确引导。表演的方式主要以小品为主,小品具有风趣幽默的特点,能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活跃课堂气氛。例如,在“文明语言”的教学中,教师让几位学生给大家表演一段小品,学生的表演引得其他学生开心不已,个个开怀大笑。学生的兴趣和热情都被充分调动起来。学生在表演和观赏的过程中,感悟到文明语言的重要性,进而提升学生的道德素养,提高教师的教学效果。

3.对话讨论。

由于学生之间有差异性,因此针对某个问题常常会出现不同的.理解,有不同的解释。体悟教学法对教师提出了要求,要求教师应以平等的态度与学生进行交流。学生在和谐自由的交流环境中能吐露自己的心声,将自己最真实的想法讲出来。教师对学生真实的想法表示尊重,就能赢得学生尊重,两者在互相尊重的氛围中共同学习,平等交流。总而言之,体悟教学方法不但是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中新的教学方式,更是一种新的教学思想。“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不再像从前一样只是为了实现既定的教学目标,而是提高学生职业道德与法律素质的过程,作为一种全新的教学方式,体悟教学方法能切实促使学生体悟学习,从而提高教学效果。

作者:吕田甜张晶单位:大连长兴岛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参考文献:

[1]谢利.体悟教学在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中的实施与运用[j].文教资料,2014,(21).

[2]王飞燕.体验式教学法在《职业道德与法律》德育课程中的应用[j].

论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分析论文【】

道德,是随着人类社会发展而产生的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是对生活在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人通过善恶规范、准则、义务、良心等形式,来规范和约束其行为的一种准则。它是关于是非、荣辱、善恶、美丑等观念、规范和原则的总和,本身不具有强制力,但具有较强的约束力,主要依靠社会舆论评价、风俗习惯和内心良知来保证实施并发挥效用。道德属于精神范畴,是社会意识中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出现。

法律,是由一定政治经济条件所决定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用以调整人们社会行为的规范总和。较之道德,法律具有强制力,它的实施主要依靠外在的强制力迫使人们去遵守,如果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其产生和发展受制于一定的条件,是随着国家和阶级的出现而产生的,在整个意识形态中居于核心地位,起着主导作用。

道德和法律都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有着共同的经济基础,法律的运行以道德为基础,道德的延续以法律为支撑。道德作为观念上层建筑,指导着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法律的产生和发展,同时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法律又为观念上层建筑的实施提供了保证,两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共同促进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发展。

二、道德在中国现代化变迁中的具体表现。

“修身”、“治国”、“平天下”,这是中国5000年优秀文化中孕育的治国安邦之道,这也是历代贤明的君主尊崇的座右铭。然而,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发生了巨大变迁,中国社会素来稳定的伦理道德文化也随之发生了不可避免的震荡,而且一发不可收拾。

道德是一定生产方式的产物,是对经济基础比较直接的反映,道德具有历史继承性,不同的时代道德也具有不同的观念和评判标准。当前,中国已经实现了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道德伦理也随之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建立与现代化相应的新的道德观念。道德由他律转向自律,由苛求转向宽容和谅解,由感性转向了理性,伴随着道德价值的转向,道德不仅使社会个体层面实现了自我完善,同时也满足了社会集体层面规范的作用。这极大的调动了个人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财富的快速积累。“乱世重典,治世隆礼”,在道德的规范和约束之下,整个社会的法治也在不断的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保证。

任何一个事物都是矛盾体,当我们在满怀喜悦地展示改革以来道德领域所取得的进步和成绩时,又不能不理性的正视道德生活中存在的种种弊病。当前中国社会处在大的变革和转型时期,伴随着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人们的道德价值也呈现出多极化的特点。被人们奉为民族血脉的道德文化,在社会演变的过程中开始失重,人们似乎迫不及待的摆脱道德的种种束缚而去追求一种所谓自由、民主的生活方式,一种非理性价值观念逐渐替代传统的理性价值,致使道德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评价标准和威慑力;当个人的价值和作用在传统的义利观中得到肯定和尊重的同时,人们在追求价值的过程中似乎又转向了另外一个极端,拜金主义又席卷而来,有很多人在利益的驱使之下,无视道德的约束,不择手段的谋取自身的利益。

权钱交易、兜售假冒伪劣产品、贩卖毒品、拐卖妇女儿童等现象屡见不鲜,金钱是社会地位的象征,在这种错误思想的影响之下,党的一些干部被腐蚀,脱离了人民群众,不法商人见利忘义,置他人生命安全于不顾,这些现象不仅破坏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甚至危及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不仅如此,改革开放以来,受西方思潮的影响,以及部分敌对势力的干涉,中国传统的美德也岌岌可危,“尊老爱幼”,“勤俭节约”、“尊师重道”等传统的价值观念被逐步的弱化,例如当前社会老人过马路不敢搀扶、公交车上没人愿意给年迈的老人让座,一部分教师缺少师德向学生索要钱物,这些现象都显现了当前道德的缺失和冷漠。中国传统的美德是中国5000年灿烂文化得以延续的主要动力和源泉,道德的缺失和沦丧,必然会给中华民族带来沉重的伤痛,这必须要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

三、如何发挥道德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道德和法律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古往今来我国一直强调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在德治和法治共同作用下,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社会秩序的稳定。当前我国道德信仰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这是有着深层次的原因: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市场过多的注重物质财富的积累,在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的情况下,使人们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变得拜金和冷漠;在社会领域,权力监督力度不够、社会和市场缺乏监督,社会缺乏公平正义、缺少民主法治、人民的诉求不能得到响应,权益得不到维护,这也直接造成当前道德滑坡的重要原因;在文化领域,利益的多元化,也直接造成了人们思想的多元化,一些消极的文化渗透到了社会生活之中,而主流文化却处在弱化的状态,这也是当前道德危机的重要原因。

十八届四中全会,党中央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这在党史上尚属首次。道德和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两条红线,社会的公平、正义、民主、法治、诚信、友爱需要法律和道德一起发挥作用。道德和法律都蕴涵着深厚的民族文化内容,道德指引着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同时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当前在我国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公民法律素质较低、民主法律意识淡薄,有些人甚至在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都浑然不知,更不知道采用何种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通常采用聚众闹事、自焚等极端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诉愿;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已经建成,但是却不够完善,缺乏体系,这直接造成了法治实施的不彻底,因而导致法律在应用的过程中具有明显的行政色彩,难以实现真正的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法律是道德建设强有力的支撑,法律将道德中的价值运用到法律实施过程当中,不仅能够维护道德风尚也能培养道德意识,法律和道德两者之间是高度统一的关系,法律实施的不完善也会直接影响道德发挥作用,道德的缺失会影响法治的建设,因此要想早日建成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我们必须坚持法律与道德“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其次,要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为道德的发展创造条件;第。

三,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将传统文化与先进文化结合起来,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在全社会树立一种新风尚。

最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立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深入的考虑道德的因素,贴近人民实际生活,把相关的社会问题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以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强化法律的实施,法律是国家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为了维护统治的稳定而制定的制度保障,如果不能有效的实施,最终会失去存在的意义,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为此国家必须强化法律实施、完善法律监督,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形成全社会守法、维法的氛围,最后形成全社会讲道德、受法律的文明风尚,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论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分析论文【】

当前,各地中等职业学校的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教学多种多样,很多教师都尝试着用新的教学模式,对学生进行创新性教育,为国家培养遵纪守法的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但是,在一些中职学校,依然存在着对学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教育重视不够,教学模式陈旧,教学方法单一,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的教学质量不高等现象,导致学生职业道德缺失,法律观念淡薄。那么,如何提高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教学的时效性,对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职业技术人才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提升中职生职业道德水平。

中职德育课教学应该引导学生,把爱国主义精神与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合起来,利用每周星期一国旗下的讲话活动,让学生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动员学生把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他们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实践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建立“以生为本”的德育观。

创造各种条件和平台,使学生有被动接受者变为主动参与者,在互动中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让学生懂得要求自己,监督自己,自己对自己负责。如针对中职生普遍存在感恩意识浅薄、日常行为失范、法律观念淡薄等问题,可以通过文艺晚会、主题征文、演讲比赛、板报评比、橱窗专题展示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感恩”、“爱国主义”、“法律知识讲座”或“法律知识问答”等主题活动,鼓励和引导学生广泛参与,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培养他们高尚的道德情操。

3实践教学与课堂教学相结合。

3.1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连接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桥梁。采用案例教学,既能充分体现课堂教学传授知识的系统性,又能发挥实践教学的形象性,将理论与实际紧密联系起来,是学生在理论与实践的综合运用中,不断地提升自…白话文…己,完善自己。法律基础课是一门实时性很强的学科,应紧跟当今法律形式的发展现状,结合当今立法发展的最新进程,将最新的法律精神和立法成果传达给学生,使学生的法制观念与时俱进,成为有道德有纪律的高素质毕业生。任课教师可以关注我国立法的新进展,“两会”有关法治建设的新提法,收集新案例,把它融入课堂教学中。如2015年震惊全广西的自治区党委原常委、南宁市原书记余远辉涉嫌受贿和钦州市原副市长陆钦华贪腐为焦点,讨论了他们的违法行为及其所引起的严重后果,引起了学生极大的兴趣。

另外,学校多参与一些社会开展的大型的法律宣传活动,拓展知识面。同时,学校还可以定期举行法律知识问答竞赛;有条件的话,还可以参与对犯人进行的社会公开审判,对犯人罪行的判定对学生也起了警示作用,促使学生学法、懂法和守法,激发他们的正义感,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道德素质。

3.2角色扮演课堂的情景活动教学模式。

为了提高职业道德教育课的时效性,在课堂中教师应该合理的进行训练任务情景教学,根据每一个专业的特点,将实际的生活情景引入课堂,让学生在情境中担任一个角色,并从这个角色出发,去完成各项虚拟的任务,在这个过程中,学习知识,掌握规律。角色扮演是实训教学中的重要部分,如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通过组织幼儿园教学活动,自己扮演教师,小组其他成员扮演幼儿,进行幼儿模拟教学,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学生的职业发展需要,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今后的顺利入职和职后的幼儿教师专业发展奠定基础。汽车专业开展的为本校老师服务的“美容洗车”活动,让学生亲自参加了实践活动,获得成就感,增强了他们学习的动力。

最后,我们应该将职业道德和法律教育教育结合起来。职业道德教育为法律教育服务的,而法律教育又可以促进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我们应该用正确职业道德观念来帮助学生树立严谨的法律意识,用严谨的法律意识来促进学生职业道德观念的深化。

总之,我们要从中职生的实际水平出发,设计符合他们的教学内容,探讨更多的教学方法,为国家培养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遵守守法的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为的论文

(一)法律的含义。法是一种人们的生活行为准则,它通过立法者的制定或认可,进而形成法律,通过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他规定的是人们的权利行使界限,只要我们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我们就是自由的。法律包涵自由、平等及秩序等价值。

据此可知,法是统治阶级进行统治的一种工具,它将统治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并用一定的形式固定下来,由大家共同遵守。法作为一种行为规范,是随着历史的发展直到阶级的出现才产生。法律从一诞生,就带有强制性、阶级性及国家意志性。法的国家强制性就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只有当人们违法或者抵抗法律时才会受到国家暴力机关的处罚,而平时国家强制力则不会显现。阶级性主要讲的是法律的本质,在原始社会虽然也有一定的规范,但那不是法律,与法律不具有同一性,而法律的真正出现是在阶级和私有制产生后才出现,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制定法律。对于国家意志性,法律表现的很明显,在古代,国家既是帝王的私人财产,所以法律由皇帝制定。而现在随着民主的发展,立法的完善,法律也更能体现民众的意愿。

(二)道德的含义。道德也是一种社会调整方式,并且它产生的比法律还要早。在古代,主要是把道德作为社会的主要调整方式道德的主要内容是为了强调一个字,即善。它通过对人们善的指引来达到统治的目的。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正是说明了道德的作用。道德主要是通过调整人们的内心,来达到维护统治的结果,相应的道德的载体是乡规民约,而非以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方式确定。因此,它是靠社会舆论、民间习俗和民众内在的信念来保证实行的。道德的内容归根到底来是人们内心向善的意念决定的,只不过被统治者利用了罢了。

一定的道德也反映了一定社会的现状,当今社会随着道德的沦丧,产生了很多有违道德的现象,这也是只强调法律而忽视道德作用的结果。所以,必须靠道德的内心调节作用来促进法律外在作用的发挥。

道德与法律是相互联系的。他们都是社会调整的手段,同时他们追求的目标也是相同的,都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从人类的历史发展来看,任何社会在建立与维持秩序方面,都需要道德与法律。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益、相互推动的。同时又是有区别的,所以二者是辩证统一的。

1.都是两种重要的社会调控手段。法律通过调整人们的外在行为来达到调控的目的。而到的主要是对人们的思想进行调整,来达到规范行为的目的。二者侧重点不同,但目的是相同的。

2.法律是道德传播的有效手段。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要求。对法律的遵守,就是对道德的认可。道德的传播通过法律也可以有效的进行,法律的实施对社会道德的形成和普及起了重大作用。

3.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力量,是法律的有益补充。法律应包含最低限度的道德。正确的法律是必然符合道德的要求的,“恶法非法”就很好地说明了法律如果不符合道德就会成为恶法。道德的产生早于法律,人们对道德的接受早于法律,所以道德是法律的基础。如果法律不符合最基本的道德就不会被人们所接受。

4.道德和法律在某些情况下会相互转化。在当今社会,某些法律调整转化成了道德调整。这就是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道德法律化强调的是统治者以自己的一直将某些道德上升为法律,用道德的形式规定下来;法律道德化强调的是将一种强制的法律义务转化为自觉地道德义务。道德和法律就是在这种嬗变中不断发展并发挥其社会调控作用的。

(二)道德与法律是社会规范最主要的两种存在形式,二者是有区别的。

1.产生的时间不同。法律的产生最早可以追溯到奴隶社会,人类进入私有制经济时期,为了更好的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而把统治阶级意志上升为法律。现在意义上的法律,是人类进入资本主义时期才产生的。而道德是随着人类的出现而出现的,可以说是和人类一同出现的,例如早期的宗教等。

2.表现形式不同。法律的形成是由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它的形成有严格的程序性,并且它也以固定的形式存在,这样可以保证法律的稳定性和权威性。法律比较具体。而道德的形成则是潜移默化的,它很少有具体的表现,往往是通过一个人内心来表达,进而影响一个人的行为,道德比较抽象。

3.调整范围不尽相同。法律仅仅调整人的行为,而不涉及人的思想,在法律上对思想犯不予认可。而道德对于人的行为和思想都进行调整,但更侧重于对人的思想的调整,道德更强调对人内心意念进行改造,进而达到对人行为改造的目的。

4.作用机制不同。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如果一个人违反法律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构成犯罪还会受到刑事处罚。而道德主要靠社会舆论和传统的力量以及人们的自律来维持。一个人道德的好坏与法律无关,只要不触犯法律,法律就不会碰触你。

5.内容不同。法律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权利与义务对等,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而道德则是更强调义务。基本不涉及权利。权利和义务不对等。这样只会让人们对道德更加反感,不利于道德社会作用的发挥。

总之,法律与道德是相互区别的,不能相互替代、混为一谈,也不可偏废,所以单一的法治模式或单一的德治模式不免有缺陷;同时,法律与道德又是相互联系的,在功能上是互补的,都是社会调控的重要手段,这就使得德法并治模式有了可能。

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长期以来,人们的行为都是以道德准则来加以规范。在法制社会建设进程中,法律与道德不免会发生一些冲突。

法律虽然必须与社会道德相一致,但同时必须给私人的道德和不道德留下一点余地。法律不是万能的,有些民事活动根本不干法律的事,法律无法调整或即使调整也调整不好。法官判案仅遵从于法律,不用遵从于道德。法庭是法律殿堂,不是道德裁判所;法官是护法使者,不是道德卫士。法官不能根据“民意”、“民愤”、“情感”和社会舆论来判案。法律虽然与道德相通,但也有相冲突的一面。当法律与道德发生冲突时,法官要恪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不要超越法律去插手道德上的事情。社会道德水准的提高不能以破坏法制为代价。严格遵守法律才是符合民众的最大利益,才是最崇高的社会公德。

四、结语。

法律存在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秩序,而道德也是为了追求更好的社会生活。道德是有标准的,不可能人人都具有高尚的道德,并且道德是调整人的内心,这本身就很难把握,因此就需要寻找折中的办法,法律就产生了。法律本身就包含了最普遍的道德要求,并且也通过规范人的外在行为来作为执行方式,更能发挥功效。因此,法律是一个社会最基本的道德要求。只有实现法律与道德最大的相融才能实现法治社会。

浅论科技与伦理道德的关系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对科学技术这把双刃剑的作用日益关注,对科技工作者和科学技术的使用者的伦理道德要求,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

作者:王耀希刘烨作者单位:王耀希(云南省电子计算中心,云南,昆明,650223)。

刘烨(武汉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湖北,武汉,43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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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伦理剧的人文关系论文

戏剧开篇引入布朗德的牧师身份,以及他作为一个牧师所该做的事情:冒死去为峡湾一个有罪的男人举行临终圣礼。布朗德的信仰充分体现了被“被选中”、“被拣选”的荣幸及其伦理职责。布朗德自幼立志成为上帝的代言人,做一个圣神的牧师。在布朗德看来,他的牧师身份是上帝赋予的,是上帝早已安排的使命。布朗德自己声称:“伟大的主宰赋予我一项圣神的使命”(易卜生,1995:215)①。在布朗德心里,他建构了一个属于他自己的上帝:性格温和、公正严明、普度众生、高大伟岸、年轻有为,他对上帝的奇迹赞誉不已。布朗德深深地痴迷上帝以及上帝的伟大事业。因此,在布朗德心中,也希望自己做出种种不凡的事迹来,以此完成上帝交给他的圣神使命。与此同时,作为一个牧师的布朗德却对宗教的教义不屑一顾。在布朗德心里,有着自己的教条:“全有或全无”(allornothing)。尽管如此,人们也从未怀疑过布朗德作为一个牧师所履行的伦理职责,因为布朗德尽心尽责,从无怨言。布朗德和耶稣基督一样,无怨无悔,忍住痛苦、忍住悲伤,履行着上帝所安排的职责,哪怕会为之付出生命,因为在他看来,死亡并不等于毁灭。

布朗德对自己立志从事的牧师职业信心满满、志在天下,但却对自己面对的亲人、教民的信仰目标甚为忧虑。教民们关心的是世俗生活,在他们看来牧师传播的思想填不饱他们的肚子,也解决不了他们的疾苦。无论布朗德自己是如何做好了思想准备,他所工作的峡湾教民却没有做好准备。布朗德指责他的教民,左眼望着上苍,右眼盯着尘世,信仰问题不彻底。为此,布朗德曾一度沮丧、灰心。在布朗德的眼里,峡湾的人们活在一种自我构筑的痛苦之中,每个人都像猫头鹰和鱼:猫头鹰害怕在黑夜里生活却终生不得不如此生活,鱼儿患上了恐水症却不得不终生和水生活在一起。每个人都惧怕失去性命,每个人都把性命看成是最为珍贵的,而布朗德,却随时准备好了为上帝献身。布朗德主要对三类人的信仰不满:一类是整天无忧无虑、嬉戏打闹,不考虑未来,不考虑现实处境的乐天派;二类是杞人忧天、顾虑重重、坚守成规旧习的悲天派;三类是野性难训、无法无天、是非不分的盲目派。因此,布朗德清楚自己的使命:与由这三类人组成的世俗世界做斗争,把他们从病怏怏的世界解救出来。布朗德认为峡湾的教民们信仰不彻底,因此需要彻底改变,使得他们能完完全全听从上帝的旨意,服从上帝的安排。尽管布朗德眼中的“罪孽之山”病入膏肓,无可救药,但是布朗德在“上帝之光”的照耀下,努力构建自己的理想事业。布朗德给自己描绘了一幅盛世图景,他犹如上帝之光普照大地,人们礼赞他的丰功伟业,犹如人们礼赞耶稣的神迹一样。此时的布朗德在信仰问题上毫无半点犹豫、徘徊和怀疑之心,虔诚地唱着上帝的圣歌。

为了成就自己的宗教事业,作为牧师的布朗德先是压抑住自己的感情,无视母亲临终祈祷的要求;紧接着为了上帝的事业,布朗德坚守在峡湾最艰苦的环境里生活,导致自己的幼儿因为饥寒交迫而夭折,以及妻子因此而绝望自杀。“亚伯拉罕因为信仰而获得了以撒,但是布朗德,因为没有信仰,或至少说因为信仰他自己的意志而失去他的儿子沃尔夫”[3]。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布朗德为了上帝的事业,完成了向上帝“献祭”(immolated)的使命。最后,布朗德把他自己的生命向上帝做出了“献祭”,某种程度上也实现了他赎罪的心理诉求以及经受其妻子绝望自杀的惩罚。布朗德制定的“全有或全无”的教义首先就从他的亲人施行,从而面向广大教民。因此,为了彻底颠覆峡湾教民们愚钝的信仰和麻木的灵魂,布朗德在集会上带领着民众走向“生活的大教堂”。所谓生活的大教堂也是布朗德一厢情愿的梦想,这座教堂无边无际,以苍穹作顶,底下是绿色的大地、高原、草场、大海和峡湾。在那里,人们安居乐业,把劳动号子当成唱诗班的歌声,没有日常劳作与教规教义的冲突,把生命与信仰融为一体,这是一幅美好的盛世太平图景。布朗德所提倡的深入生活,就是把世俗的生活作为教堂,把广袤的大地作为战场,与人性的软弱和无知进行拼死奋战,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布朗德提出“生活的大教堂”作为完成上帝使命的最高境界:即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主人,每个人都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自己的价值,成为真正的自我,每个人都是主宰自己的牧师。

由此可见,作为一个牧师,布朗德对上帝的信仰及其使命任务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他听从“伟大的人的差遣”,遵从上帝的意志,甚至不惜冒着牺牲自己的生命的危险去实践耶稣海上行走的伟迹,布朗德在冰湖上行走,追寻接近上帝的真理。那时候的布朗德对自己从事的牧师职业颇为自信,对未来充满着憧憬,对自己的使命也尽心尽责。由于自己积极向上、全心全意为上帝服务,上帝为此派了一个美丽的女子跟随着布朗德,使布朗德不孤独、不寂寞。阿格奈斯的勇敢、无私的爱情,让布朗德称心如意,顺风顺水,远近闻名,好不惬意。布朗德也克服了峡湾艰难的生活条件,努力去改变峡湾人们几乎愚钝的信仰状况,布朗德成为人人称赞的好牧师。第二个阶段是布朗德与阿格奈斯有了自己的爱情结晶之后,直到阿格奈斯死去。这期间,布朗德对上帝的信仰是坚定的,是公平的。无论是对自己的家人,还是对广大的教民,布朗德奉行一条标准:即全有或全无。之后,布朗德的母亲、儿子和妻子相继离开人世,留下布朗德一个人继续为他的宗教事业奋斗。第三个阶段就是布朗德失去了自己所有亲人之后,用母亲的遗产为峡湾修建教堂,最后完成一个殉道者的所有的赎罪历程。由此可见,布朗德肩负着的神圣使命,是布朗德安身立命之本,也是布朗德爱恨情仇的所有焦点。布朗德给自己建构了一个自我认知:他是上帝的化身,他是上帝在他所在的环境里的代言人,他以他自己坚强而刚毅的意志和“上帝之光”履行着他制定的教义(doctrine):“全有或全无”。

宗教伦理与禁忌:举着伪善的道德旗帜。

无论是摩西十戒,还是保罗书信,基督教伦理价值核心之一就是重视道德情操与大爱之心,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圣经加拉太书》归纳着基督教九种伦理核心价值:仁爱、喜乐、和平、忍耐、仁慈、善良、温柔、节制等,体现着基督教教义对伦理道德的重视。布朗德肩负着上帝的神圣使命,全心全意地履行自己的牧师职责。然而,峡湾的教民们对于布朗德“全有或全无”的教规不领情,甚至对布朗德个人的道德行为给予了沉痛的一击。那么,布朗德是否遵循着基督教伦理规范呢?布朗德所作所为是否有违作为一个牧师所应该履行的'道德法则?文学伦理学批评的任务是“回到历史的伦理现场,站在当时的伦理立场上解读和阐释文学作品,寻找文学产生的客观伦理原因并解释其何以成立,分析作品中导致社会事件和影响人物命运的伦理因素,用伦理的观点对事件、人物、文学问题等给以解释,并从历史的角度做出道德评价”[4]。易卜生塑造布朗德可谓用心良苦,一方面让布朗德履行自己的伦理职责,另一方面却让布朗德陷入自己的“道德沼泽地”。布朗德奉行“全有或全无”的人生信条,克己律人,以超人般的坚强意志完成上帝的使命。“布朗德追求真理的热情为超强的意志而服务,导致了理性的丧失,无可救药的狂妄的蔓延”[5]77。

从布朗德对待他母亲的财产和母亲的要求来看,布朗德无疑是一个“不孝的儿子”。由于布朗德的母亲病危,先后两次送口信要求身兼牧师和儿子的布朗德回去为临终的母亲行圣礼。两次送口信的人都极力劝说布朗德前往看望临终的老人,连布朗德的妻子阿格奈斯也表达出了忧虑,建议他前去为母亲行圣礼,后来乡长特地前来游说,要求他不仅要履行牧师的伦理职责,也要履行儿子孝顺母亲的伦理职责。然而由于布朗德的母亲不愿意完全放弃财产,哪怕他的母亲已答应放弃十分之九的财产,布朗德却只有一个条件:“全有或者全无”。尽管他母亲苦苦哀求,希望得到原谅,得到救赎,布朗德依旧无动于衷,最后,布朗德的母亲抱憾归西。布朗德曾经冒死前去为一个有罪的人举行临终圣礼,聆听临时的人的忏悔,却不能为自己的母亲举行临终圣礼。无论布朗德基于何种宗教伦理的义务与责任,劝说他的母亲放弃财产才能得到救赎,只有他母亲完全放弃财产他才同意为其母亲做临终圣礼;然而布朗德的伦理选择却有悖于他个人作为一个儿子应该孝顺母亲的基本道德行为,何况他是一个牧师,为每一个人举行临终圣礼是他的基本伦理职责。从布朗德对待他的幼儿及其妻子的行为和态度来看,布朗德无疑又是一个“不慈”的父亲和一个“无情”的丈夫。在遇到布朗德之前,阿格奈斯不信仰上帝。由于被布朗德冒死前去为一个有罪的人举行临终圣礼所感动。阿格奈斯决定与布朗德一起冒死前往,为布朗德掌帆,做布朗德的助手,为布朗德的圣神使命唱赞美诗。此时,阿格奈斯和布朗德一样坚信,上帝将与他们同在,之后当阿格奈斯舍弃自己的恋人、亲人,心甘情愿地与布朗德过着清贫的生活,承受着峡湾教民对她的微词和议论。后来阿格奈斯为布朗德生下一个可爱的儿子,依旧住在峡湾最艰苦的房子里。这里常年见不到阳光,条件极其艰苦,为了与布朗德一起承担着上帝的使命,阿格奈斯忍受着身心的痛楚,以极大的勇气和承受能力接受着上帝的安排。当医生警告如果继续居住在峡湾洞穴里,他们将失去他们的爱子。阿格奈斯举起自己的孩子向上帝说道:“上帝啊!你敢于要求这件祭品,我就敢于举起他来献给天国!引导我度过生命的劫火吧。”(易卜生,1995:212)此时的阿格奈斯,依旧陪同着布朗德选择继续在峡湾居住,以便完成上帝的差遣;很快,他们的儿子便夭折。

之后,布朗德以极其残忍而粗暴的方式对待阿格奈斯的丧子之痛,对阿格奈斯敏感的神经一再刺激,对她的感受置之不理,对她憔悴的身心不予关怀。每当阿格奈斯思念自己的儿子,布朗德就粗暴地阻止,要求阿格奈斯忘掉悲痛,毫无保留地奉献她全部的爱。布朗德要求阿格奈斯供献她的悲伤、她的记忆、她的渴望,甚至是她有罪的叹息,以及她那颗破碎的心。由于布朗德听了吉普赛女孩说的一席话就动摇了去南方生活的打算,继续留在冰窟窿里生活,导致自己的儿子病死在冬季里。当一个吉普赛女人抱着饥寒交迫的儿子来乞讨时,布朗德却心怀上帝仁慈之心,给对方衣服和食物,同时逼迫阿格奈斯舍弃她与自己孩子之间的一点点相思,把所有的衣服甚至最后一顶童帽都给了吉普赛女人。阿格奈斯就是在布朗德的道德说教中一步一步陷入泥潭不能自拔,她忍住内心的伤痛,甚至对从儿子坟墓上取回的树枝也视若珍宝。阿格奈斯擦拭着心灵上的血液,用生命最后的力量陪伴着布朗德,尽到作为妻子最后伦理义务。最后阿格奈斯怀着满心的悲伤,对儿子的思念,对生活的绝望,选择了自杀离开了布朗德,离开了布朗德心中的上帝所管辖的人世。“布朗德为追求他的理想到达了一个又一个献祭的高度,却陷入一个又一个谋杀般的深渊”[6]47-48。

由于布朗德过于苛刻的教义,教民们对布朗德给予理性的审判:“一个不孝的儿子,一个不慈的父亲,一个无情的丈夫!你们能找到一个比他更坏的基督徒么?”(易卜生,1995:274)。由此,从布朗德的个人道德行为上来看,布朗德被评价为“不孝”、“不慈”和“无情”。这正好体现了布朗德处理母子、父子和夫妻之间的伦理关系的态度,布朗德以耶稣的名义履行着他的牧师职责,却没有履行他身为人子、人父和人夫的伦理责任。基督教的伦理责任要求布朗德履行牧师责任,然而这一切的一切却与最基本的生命伦理责任相冲突。因此,布朗德个人的道德准则与峡湾教民的集体道德准则相冲突,即“全有或全无”与“行人道”相冲突。布朗德所奉行的基督教伦理过于强化“恨”,与耶稣所提倡的“爱人如己”相背离,布朗德可谓是“爱之不足、恨之有余”。布朗德举着上帝的道德旗帜,以他自己的道德准则要求他身边的人,履行他所理解的上帝的职责,而这种道德力量却是缺乏最基本的人伦之爱。因此,布朗德的道德游说实际上与道德的本质相背离。

灵魂毁灭与救赎:践行自我赎罪的诺言。

布朗德多次声称,童年的悲惨记忆充斥着他的全部心思,让他不堪回首。布朗德的学校生活也是不尽人意。在老师的眼里,他的想法近乎疯狂。布朗德小时候总是坐立不安,渴望着离家出走。在布朗德缺乏父爱的童年里,同样缺乏母爱。童年的不堪回忆为布朗德心里留下了仇恨的种子。由于布朗德的母亲本有自己的心上人,然而父母之命使得她嫁给了布朗德的父亲。在布朗德很小的时候,亲眼目睹了父亲去世的时候,他的母亲不管父亲的死活只是寻找着他父亲留下的财产。这给幼小的布朗德留下了痛苦的心灵阴影。从此,布朗德离家出走,游走四方。对于布朗德的母亲来说,她牺牲自己的爱情换来这一场无爱的婚姻。婚后更是忍辱负重,吃尽各种苦头,用自己的双手使得自己的家产翻一番,过上了不愁吃穿的日子。但是她心知自己没有完成自己的伦理义务。因此,布朗德认为他的母亲不顾他父亲的死活,只是关心他父亲的财产,因而认为她的母亲是有罪的;同时布朗德因为不肯原谅母亲拒绝为其母亲举行临终圣礼,对他母亲抱憾归西心怀内疚,加之自己的妻儿因为他而相继去世。因此,布朗德认为自己是一个有罪的殉道者(martyr)。按理说,布朗德作为他母亲的唯一继承人,拥有大量的田产、大量的山林,继承遗产的布朗德,原本可以过上更好的生活,甚至成为当地颇有家产的财主。可布朗德却过着贫寒的生活,长期居住在峡湾的洞穴搬的小房子里,直接导致了他自己儿子的夭折,进而间接导致了其妻子的自杀。与此同时,布朗德在继承了母亲巨额财产之后却不去享用,而是选择全部捐献修建一所教堂。

为此,布朗德开始了艰辛的赎罪历程,一方面布朗德由于内心的愧疚,为死去的妻儿哀鸣,通过自我惩罚来进行自我赎罪;另一方面,布朗德要为其母亲赎罪。布朗德的自我赎罪之路,充满着殉难(martyrdom)的历程。布朗德的自我赎罪之路是一条充满着艰辛、痛苦之路。布朗德声称,意志必须满足法律对正义的渴求。凭据意志不仅要做会带来痛苦和麻烦的事,还须仗着意志坚决而愉快地历尽种种恐惧的考验。被钉上十字架痛楚并愉快地死去才算殉道,即使在肉体极度疼痛,精神受到极大煎熬也不改初衷。唯有这样才能救赎世人。布朗德动用母亲的遗产修建了一座崭新的教堂,原本他以为修建教堂之后,人们的信仰问题得到解决,布朗德自己的罪孽能得到洗刷。然而,布朗德对新建的教堂不满意,因为人们的信仰并没有因此而得到改善;布朗德自己的失落也使得他自己毫无成就感,内疚、痛苦和迷茫依旧侵蚀着他的灵魂。他母亲死前的怨恨、他幼儿死前的无辜和他妻子死前的绝望无不使得他的内心充满着复杂的愧疚之情。在教堂修建好之后的捐赠仪式开始之前,布朗德对乡长、副主教、广大教民进行逐一的批判,同时自我否定使他的捐赠变成了他的反叛。最后,布朗德把新教堂的钥匙扔进河里,带领盲目的民众开始了所谓的战斗,从而使他丢掉了被封为贵族的机会和做主教的前程。

作为一个意志坚定的牧师,布朗德的自我救赎之路却最终以失败告终。布朗德带领着众人冲上山坡,随着路越来越陡峭,人们饥寒交迫,众人开始呼唤他们跟随着的上帝的代言人,期望布朗德像耶稣行迹一样来一个奇迹,让众人不再饥饿,不再疲倦。然而,布朗德毕竟不是上帝,行不了神迹,做不了主。布朗德要求众人破除种种疑虑,遵从“全有或全无”的戒律。当众人问及这么做有何回报的时候,布朗德强调只有完整无缺的意志,昂扬的信仰,和谐的灵魂,乐于牺牲的精神境界,这本身就会给你们带来欢乐,直到人们进入坟墓才得到救赎。最终,乡长、副主教等人用海湾来了数百万条鱼的谎言引导着众人下山了,众人背弃了布朗德。最后剩下布朗德一个人继续前行,以“完整无缺的意志”,追寻他心中圣神的上帝之光。布朗德一个人孤零零地走向战场,他一个人的战场,也是他的审判场,也是他最后的刑场。布朗德失去了一切,无论是他的妻儿、他母亲遗留给他的巨额财产和他终生为之奋斗的宗教事业,乃至最后用自己的血肉之躯充当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殉道者。正如布朗德自己所说:“我盲目地以为我是为了我的使命,上帝的召唤,牺牲了所有的一切。”(布朗德,1995:258)布朗德最后被钉在高山的“十字架”上,他葬身悬崖雪山的时候,山上传来一声“上帝是仁慈的”。布朗德最后成了心甘情愿走向十字架的殉道者,按照他的意志和斗志,完成了他最后悲剧搬的殉道。“布朗德凭借着他坚韧的毅力实现了他不可妥协的完整性,然而,他对于生活的概念却是不完整的,以及因他冷酷的个人主义而付出生命的代价。”[7]在通往天堂之路上,他幼小的儿子、较弱的妻子和年老的母亲,成为他殉道历程的陪伴者。正如布朗德所声称那样:“我是以殉道者的精神接受我的使命”(易卜生,1995:191)。叙述者一方面关注布朗德的道德行为及其布朗德周边人们对布朗德的道德评价,一方面以内视聚焦关注着布朗德充满着自我牺牲的赎罪的心路历程。

结语。

综上所述,布朗德在追求所谓的“全有或全无”的宗教事业过程中,由于布朗德伦理意识的淡薄,先后背离了自己作为“人子”、“人父”和“人夫”的伦理责任与伦理义务,以过于偏执的狂妄和不切实际,追求着上“上帝之光”,逐渐丧失了作为人的最基本的理性,失去了对自己的控制,最终酿成家破人亡的悲剧。换句话说,由于布朗德的伦理意识比较薄弱,专注于自己的牧师使命,坚信“全有或全无”的教条主义人生法则,成为布朗德悲剧的主要原因;此外,布朗德童年的不堪回忆造成了他孤僻、冷漠、狭隘、自负和自私的性格,对亲情伦理不予重视,他伪善的道德观念也是造成他以及他的亲人毁灭的间接原因;同时布朗德过于偏执和狂妄,对他的教民的生存和感情不关心,一味进行空乏的道德说教,最终由于他伪善的道德行为使他失去了人心;最后,布朗德苦苦为之奋斗和战斗的事业与其道德说教一样空泛,斗争对象和斗争目标不明确,行动上缺乏策略,以空想主义观念成使得他为之奋斗的事业成为海市蜃楼与空中楼阁。结合易卜生所创作的其他戏剧中的牧师形象,比如《罗斯莫庄》里的罗斯莫,《群鬼》里的曼德牧师,《玩偶之家》里的幕后牧师教导者,易卜生对于牧师形象是持批评态度的,尽管易卜生作为一个虔诚的信徒,以及一个有着强烈的道德责任感的诗人与剧作家。然而,易卜生所说布朗德是“最幸福时刻的我”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剧作家怀着十分虔诚和崇敬的态度,极力塑造一个全心全意为上帝而奉献的“布朗德”,正如易卜生自己在十九世纪孤军奋战,用自己的笔触揭示挪威社会的种种弊端和矛盾;另一方面却对在社会变迁、道德沉沦的社会现实生活中,布朗德的思想和行为又显得不合时宜,与时代发展不相适应,易卜生深怀同情之感书写布朗德的悲剧以及布朗德给他人带来的伤害,体现着剧作家对人类理想的道德法则的追求和向往。

新闻伦理与职业道德研究综述的论文

当今中国,随着传媒业的迅速发展,传媒对人们的影响越来越大。因此,作为“把关人”的传媒从业者,就更要认清传媒职业属性,做一个正确舆论的引导者。可是现实社会中,有关传媒人的新闻伦理失范和对新闻当事人及受众所造成新闻伤害的事件却频频发生。“深圳联防队员强奸案”的报道就是其中一个典型案例。本文通过对此案报道的分析,探析新闻伦理失范原因,并探讨相关应对策略。

案例分析。

(一)新闻事件回顾。

10月23日晚上,联防队员杨喜利手持钢管、警棍闯进王娟(化名)的家中,一通乱砸后,对她进行长达一个小时的毒打和强奸。她的丈夫杨武(化名)则躲在几米外,不敢做声,一个小时后才悄悄报警。

月8日,《南方都市报》刊登第一篇关于此事的报道:《妻子遭联防队员毒打强奸丈夫躲隔壁“忍辱”一小时》,随即引发广泛关注。新华网、人民网、凤凰网、搜狐网、金羊网等多家新闻网站了南都的文章,大批媒体记者赶赴杨武家进行采访。11月9日,安徽《江淮晨报》整版报道此事,大标题为《“我是世界上最窝囊的丈夫”是的,你还好意思说!》;东南快报的标题是《“我是世界上最窝囊的丈夫”》。网上广泛转载着几张照片:王娟侧卧在堆满了衣物和床单的床上,两手抓着床单,将脸捂得严严实实,而几只指甲涂得鲜红的手握着采访话筒凑到王娟头边。不管是平面媒体还是电子媒体,对当事人的脸部未作任何技术处理,而且将其详细资料公之于众。从此传媒的报道走向了极端,众人都在指责杨武的懦弱,仿佛这一切都是因他而起,而没有人去指责施暴者,去真正地推动事件的进展。不久,网络上转而开始反思媒体的伦理失范。有网友发出了这样的感慨:一个不负责任的社会,会把地位卑微的老实人变成“世上最窝囊的男人”;一个迷失了方向的舆论群体,也会把原本善良无助的正常人逼向崩溃的边缘。

(二)媒体新闻伦理失范浅析。

1.滥用议程设置理论,误导舆论。所谓议程设置是用来说明媒介有意无意地建构公共讨论与关注的话题的一种理论。该理论强调,大众媒介对事物和意见的强调程度与受众的重视程度成正比,受众会因媒介提供的议程而改变对事物重要性的认识,对媒介认为重要的事件首先采取行动。

我们看到最早报道此新闻的《南方都市报》的版面,作者把杨武的话“我是世界上最窝囊和最没用的丈夫”放在新闻标题的右侧,字体与新闻标题几乎等大。在与杨武对话的新闻稿中,作者直接对杨武说:“你太懦弱了。”安徽《江淮晨报》更是整版报道此新闻,并放上具有鲜明立场倾向的大标题《“我是世界上最窝囊的丈夫”是的,你还好意思说!》。我们再看照片,《南方都市报》最大的照片为“杨武与妻子相拥而泣的照片,而《江淮晨报》则在新闻标题上放上了“杨武痛哭流涕的照片”,作者似乎在用一切材料来佐证杨武是“世界上最窝囊的丈夫”。就这样,作者践踏在当事人的尊严、人格之上,把这个新闻写成了故事情节曲折复杂,黄、性、腥穿插其间的吸引受众眼球,引导媚俗倾向的故事。受众在作者的引导下,把一切都归因于杨武的懦弱无能,把严肃的新闻当成了趣闻、笑料。电视媒体更是借助其直观的报道优势继续按照这些媒体人的议程设置发展。不加任何技术处理拍摄受害者,外加冷嘲热讽,如某卫视“今日一线”主持人在节目中说:“看到这里很多人都不敢相信,做丈夫的杨武怎么能窝囊到这种地步。”

我们知道媒体的义务在于通过报道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并推动社会问题的解决。可是在这次报道中,媒体完全走向了错误的极端,反而像在为“娱乐至死”做呼应。

2.滥用新闻自由,侵犯隐私权和肖像权。新闻自由是新闻媒体依法采集、发布、发送和收受新闻的自由,包括报刊的出版自由、电视台和电台的播放自由,新闻采访和报道的自由,以及发表意见和进行新闻批评的自由。但是,媒体的新闻自由权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才能行使。新闻侵犯隐私权是指在新闻作品中公开他人隐私而使他人隐私权受到伤害的行为。

我们看“深圳联防队员强奸案”的采访报道,记者强行闯入杨武家这样的私人空间,非公开场合进行采访,逼问已经濒临精神失常的王娟,一次又一次请当事人讲述“当时的情形”“当时的感受”。记者在报道中详细描述强奸时的场景、动作、声音等细节,暴露杨武的家庭住址,母亲、女儿的形象;杨武痛哭流涕的窘相更是被公开传播。王娟被杨喜利施暴的监控录像在网络上和电视上广为传播。根据我国的法律,他可以据此起诉侵权的传媒和记者:传媒为了煽情而披露公民的隐私,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可是,杨武一家不知道自己的隐私权可以受法律保护,他只能无助地跪在地上,用带着哭腔的声音说:“我忍受的是所有男人不能忍受的耻辱和压力,我不愿意回忆,求求你们了,出去好吗?”

至此,在此次新闻报道中,新闻媒体已经将新闻自由变成了媒介话语霸权,违反法律,侵犯受害人的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一遍又一遍地戕害着受害人的身心。

3.妄加道德审判,施行媒介暴力。此次“杨武事件”的报道中,记者从一开始就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指责杨武,所有的评判就像央视记者柴静所说“像刺一样扎在人心里”。媒体本应客观报道事件,将信息公开于公众,让公众自己去评判,可是这次媒体完全丢失了新闻的客观和公正。

媒体为了吸引受众眼球,一次又一次对受害者施行媒介暴力。杨武的妻子不堪忍受媒体的侮辱而选择自杀,可是媒体丝毫不关心这位受害者的心理感受,还在不断地追问她“当时的情形和感受”,即使她有精神失常的.迹象也不放过。柴静在博客中写道:“他们确实不知道怎么反抗暴力,对自己最脆弱的保护,只能用袖子掩住脸,来避开采访。是的,这是一场羞辱,但不是他们的。”

媒体妄加道德审判和肆意施行媒介暴力,根本原因就在于缺乏人文主义关怀。所谓人文关怀,就是对人存在的关注,对人的价值、人的命运等有关人生存的根本问题的眷顾与沉思。记者应站在与采访对象平等的角度采访,记者应换位思考避免媒介暴力对受害人造成的二次伤害。凤凰记者闾丘露薇说:媒体有追问真相的义务和权利,但是同时也有伦理底线,要尊重受害者的隐私和感受,在穷追猛打的时候,至少要分清公权和私权,也不要自己进行道德审判。(三)对当事人的新闻伤害。

从上面的媒体新闻伦理失范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出,媒体错误引导舆论,使受众向着媒体设置的议程偏向:斥责杨武懦弱,没有推进社会问题的解决,反而把这一悲惨的事件当成了笑料和媚俗的黄色新闻。媒体侵犯了受害人一家的隐私权,使全家人暴露在公众视野中。媒体将强奸的细节详细描述并呈现在报道中,使王娟的名誉受到侵害。媒体在这次报道中没有关心同情受害者,反而一个劲地揭伤疤,使受害人心理受到巨大伤害。

新闻伦理失范的原因分析及应对。

(一)新闻伦理教育的不足或缺失。随着传媒业的竞争加剧,一部分媒体从业者忽视了自身素养的提高,更是忽略了对新闻伦理相关知识的掌握。他们认为只要能够吸引受众眼球,提高发行量,提高收视率,就可以公开一切,就可以传播一切。可是,却忘记了新闻伦理要求的真实、客观、公正,平等。不知道“电视台播放的、报纸刊登的这些内容,都是事实,但并非所有事实,都适合向大众传播”“不传播不适宜传播的内容,是媒体社会责任感的体现”。

中国高等院校新闻教育对新闻伦理学的重视依然不够,新闻伦理课多作为选修课来设置。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沃尔特・克朗凯特新闻传播学院院长乔・福特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我认为,新闻传播教育的最终使命是培养社会责任感。人们希望我们不仅要教会学生做记者的技能,而且要让他们明白他们的工作对社会有什么样的影响。”因此,高等学校在培养新闻人才的时候应加大新闻伦理、社会责任感的教育与熏陶,传媒机构更是要加强对新闻记者的岗前培训,着重强调新闻伦理和社会责任感的教育。

(二)传媒制度导致的利益驱动与把关不严。面对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政治经济条件的深刻变化,我国的新闻媒体重新界定了其行业本质,即“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双重属性。媒体一方面要传播新闻信息、引导舆论,另一方面又要以获取利润为目标。而当代中国传媒产业迅速发展,竞争越来越激烈,某些媒体为了利益而疏忽了自己担当社会责任的职责。

(三)新闻法律缺失。新闻伦理属于道德范畴,而道德自律靠的是媒体人的自我修为,要求每位媒体从业人员要达到“慎独”的道德境界显然不可能。而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是一种非人格化的制度,它通过建立一套客观的、理性的规则去引导、规范人们的行为。法律的这套规则一旦制定,便不依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从而显示出高于一切的权威,迫使人们不得不自觉遵守,从而达到监督、规范权力运作的目的。目前我国还没有一套成形的新闻法,只是借助其他相关法律对传媒进行约束,这样就使得有些人打擦边球。因此,相关部门应加快推进新闻法的出台,使新闻传媒业“依法治业”与“以德治业”相结合,这样传媒业才能得到良好发展,才能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新闻媒体担负着重大的社会责任,新闻从业者必定要从以往的新闻伦理失范中吸取教训,恪守新闻职业道德规范,加强自我修养,真正肩负起“社会守望者”的社会职责。(项目名称: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中国当代新闻学研究范式的转换”项目号:11fxw001)。

(作者单位:天津师范大学)。

栏目责编:曾鸣。

新闻伦理与职业道德研究综述的论文

当今社会,商业活动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以德治商,文明经商,遵循商业活动中的道德规范从事商业活动,这是商业正常运行必不可少的`条件,目前伦理学界对商业伦理的研究中,主要围绕以下理论话题而展开,即如何从理论上阐明产品责任的归属问题,商家自利与利他问题,商业腐败问题,商业诚信等等.

作者:王中原罗文俊作者单位:王中原(中南大学政治与行政管理学院,湖南,长沙,410083)。

罗文俊(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湖南,长沙,410116)。

刊名: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英文刊名:journalofhunantaxcollege年,卷(期):16(2)分类号:b82-05关键词:商业伦理产品责任问题利己与利他商业诚信商业腐败

论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分析论文【】

道德和法律都可以调整人们的行为,而道德侧重通过舆论、信念、习惯来调整人们的行为,法律通过国家的强制力保证人们行为的合法性。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的形成不仅需要法律的强制力,还需要道德的约束力。

道德和法是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历史前提的根源,它们最初是一体的,正像唯物史观所说:“历史从哪里开始,逻辑也就从哪里开始”。道德与法律作为社会规范的主要手段,其产生有着共同的历史渊源。

(一)道德和法律有共同的逻辑起源。前苏联史学家谢苗诺夫用大量史料证明:原始禁忌是社会规范的最早形式,属于某种最原始的社会规范。另一位前苏联学者、法学家雅维茨在其《法的一般理论―哲学和社会问题》一书中提出:“在遥远的过去,单纯依靠禁忌调整人们的关系,是规范人们行为的最初和最低级的形式。在当时,禁忌的作用是由恐惧和习惯保障的,被看成是统治整个共同的自然的、基本的力量。”因此,禁忌在原始社会具有同道德和法律相同的规范作用。

(二)道德和法律有共同的价值追求。由于人类对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需要,道德和法律便应运而生,另外随着私有制的出现、阶级的产生、国家的建立,法律从道德中独立出来。它们有着共同的价值追求――秩序、自由和公正。

秩序是人类社会生存和良好运行的基础,是社会的结构要素之一。社会秩序通过习惯、道德、制度、法律等四种形式实现。其中道德秩序和法律秩序是互相联系、互相促进。任何社会都是建立在一定的秩序基础之上运行的。

法律和道德共同追求的价值目标即自由。自由是促进法律发展的重要条件,追求自由是人的天性。道德自由和法律自由相互联系,相互影响。

公正是道德和法律的最高价值目标。道德公正和法律公正既联系又有区别。法律公正的确立和生效根源于道德公正的规范功能。如果没有道德公正和它的规范功能,法律公正可能成为泡影,它的积极作用很难得到发挥,还会带来一些消极的影响。

中国道德和法律的融合需要深厚的理论作基础,还要符合我国现实的客观性。即具有社会生活的现实基础,包括经济基础、政治基础、文化基础和生态基础。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具有竞争性、法制性、自由性等一般特征外,还具有诚实信用的专门特征,而道德和法律融合的经济基础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包括自由、平等、正义、秩序、信用等。

道德与法律的融合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民主是法治的必要前提,法治是民主的有力保障。法治不仅仅是民主政治的一种表现形式,而且是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特征。同时,社会主义民主蕴藏着一定的道德内涵,民主问题是现代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普遍关心的问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道德与法律结合的文化基础。道德与法律都是社会规范文化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实现道德文化和法律文化的有机统一有利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结合道德与法律本身的内在联系及当代中国现实情况可以看出,中国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具体现实路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要实现道德与法律的良性互动。道德与法律都属于上层建筑,都可以作为调控人们行为的手段,但它们在基本内容、表现形式、调控方式、产生时间等方面存在不同,这并不影响它们之间的良性互动。

1.加强法律对道德的保障。道德的运行离不开法律,有时法律将道德规范制度化、模式化。道德规范的制度化对促进社会大众的文明觉醒和社会主义的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显然,道德的制度化并不是将所有道德制度化为法律,而是将反映人民大众基本需求、具有普适性的道德加以制度化、规范化。

2.实现道德对法律的引导。从立法、司法和守法三个方面可以实现道德对法律的引导。第一,立法的道德条件。立法活动时应充分考虑人文主义因素,做到尽善尽美,因而立法主体应牢固树立人本主义的方针,将正义、平等、信用等价值理念体现在具体的法律规范中。第二,司法的道德保障。司法主体应具有相应的道德能力,如正义感、责任心和气节。

(二)要实现道德与法律作用的互补。道德和法律虽属不同属性的社会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上所用的方式不尽相同,但它们在作用上却可以相互补充。通过建立相应的机制才能实现道德与法律的互补。

1.建立道德促进法律的机制。第一,要用道德来指引法律的制定、修改、废止等活动,从参与主体、制定过程到制定内容都要用合乎理性的道德观念作指导。第二,要保证执法者的道德践行能力。法律能否得到公正地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执法者的道德能力。执法者的道德水平直接影响执法机关的形象和法律的权威。

2.寻求法律促进道德的路径。第一,建立刚性约束机制。通过国家政权力量来推动社会主义主旋律的演进,通过法律强化公民行为的道德水准;第二,引进法律对道德的监督、评价和保障机制。法律可以惩恶扬善,引入此机制,保护文明道德行为,谴责不道德行为,激励人们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教育犯罪分子、道德不端分子时时事事守法。

大学生信息伦理道德教育及对策研究论文

伦理学是一门专门研究道德现象中带有普遍性和根本性的问题,揭示道德的社会实质和发展规律,以规范人类道德生活行为的具体理论。对大学生伦理道德的研究不仅缘于伦理学教学理论研究的需要,更迫于大学生伦理学学习效果欠佳的现状。

一、大学生伦理学学习效果欠佳的重要成因。

(一)高校人文科学教育的边缘化影响大学生学习伦理学的兴趣。

伦理学理论隶属于人文科学,人文科学主要涉及善与恶、该与不该等价值问题,其效用是善化心灵、规范行为,提高人性的涵养。但是,自近代始,相对于揭示客观事物的真实性与准确性的自然科学,以及效仿自然科学的量化研究方法而日益追求社会现象的确定性和公信度的社会科学来说,无法立即为人们提供实证知识或实用职业的人文科学一直难以得到人们的器重。很多时候人文科学教育成为了学校的一种装饰和摆设,失去了它在学校教育系统中应有的位置。一些大学生之所以只对计算机、经济学、各种自科类课程等所谓的“正课”、“主课”倍加关注,而对学习伦理学不感兴趣,这与伦理学这类人文学科在受到实用主义教育的排挤后被沦为一种边缘化的学科直接相关,因为在崇尚“惟实用是真、惟就业是用”的大学生和教师心中,“成才”是比“成人”更具实际意义的事情"。导致在一些大学里,学习伦理学理论几乎成为了大学生的一件敷衍之事,不少大学生的内心甚至从来就没有爱学的倾向。

(二)有效教学方式的供给不足影响大学生对伦理学理论的认同。

大学生通过伦理学教学能否产生自觉认同伦理学理论的学习效果,其关键就在于教师能否立足教材中的那些利于大学生准确把握自身存在意义和公正合理地应对各种现实利益关系的`内容,使大学生在得到有效教学方式的供给中能够自觉认同正确的道德原则与道德规范,为他们主动践行伦理学理论奠定必要的道德心理基础。

遗憾的是,在我国高校,一些伦理学教师往往忽视了这一点,一些教师由于忘记了伦理学的学科性质是一门育人课程,错误地将伦理学看成是一门纯粹的政治意识形态教育课,这就决定了这些教师的教学经常是出于“完成政治任务”的需要,热衷于向学生简单地讲解伦理学的基本内容,并强制要求学生把这些内容当作确定的“知识”予以背记,其结果是由于大学生对社会伦理道德的困惑没能得到有效的化解,致使大学生们常常以囫囵吞枣的方式来接受这一理论,而且所接受的理论也只能成为一个个硬结,不是被融入而是被嵌入到大学生的文化知识结构之中,引发理论认同的缺失。

(三)伦理学理论传播主体的可信赖性缺失影响大学生对伦理学理论的践行。

当代大学生的道德认识符合社会道德要求的比例很高,这说明大学生的道德理论认知水平并不低。一些具有高道德认知水平的大学生并不具有高几率的道德实践,一个突出的表现就道德理论的知行分离。这表明,当代大学生在现实生活中,其通过对伦理学理论学习而具备较高的理论认同度后并不会必然地导致伦理实践的发生。大学生践行伦理学理论,除了需要对该理论的高度认同,还需要责任感、义务感、正义感等道德情感的催化。

净化社会伦理道德环境以培育大学生伦理道德情感,从而促进大学生能够主动践行伦理学理论的关键就在于保持伦理学理论传播主体在倡导和践行伦理学理论时的可信赖性。令人惋惜的是,一些伦理学理论传播主体在践行伦理学理论方面并没有赢得大学生的充分信赖。学校在宣传和倡导社会主义伦理道德观时由于经常不能得到一些主流媒体和学生家长的积极配合,导致大学生对学校教育失去信任。

有些时候即使大学生在学校准确理解了应该掌握的社会道德生活准则和要求,一旦他回到家庭或进入社会后看到家长和主流媒体坚持的是另一种完全不同的道德生活准则和要求,这就易使大学生怀疑学校伦理学教育的必要性和正确性,其对伦理学理论的怀疑就变得更加严重,对践行伦理学理论更是心灰意冷。

大学生即将成为国家的建设者,大学生的伦理观对于具有高学历、高技术的大学生来说,形成一种与其身份相符的思想意识和伦理道德是尤为重要的,因为这种意识就决定了,他们会去如何与人相处、如何去运用手中的知识和能力,是用来造福社会还是危害社会。因此,大学生的伦理学教育不仅关系到学校、社会、家庭的稳定与和谐,也是培养现代化人才的一项内在要求,是一项重要的道德指标。就像我们社会公认的:一个人的健康不仅是身体上的没有疾病、更是心理上的没有疾病,及要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因此,对大学生加强伦理学教育,即使从道德层面使他们接受正常的心理教育,帮助他们提高个人素养及道德品质,不仅仅是一种防范性的减少道德事故的手段,更是有利于他们最大化提升自身道德修养,加快自我发展的积极措施。总而言之,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立德为先。

参考文献:

[1]蒋凯.跨越知识与道德的鸿沟[j].现代大学教育,(3):14.

[2]孟三爱.大学生诚信教育有效性的伦理学思考[j].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8).

[3]郝晓玫.网络文化背景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探析[j].长沙大学学报,(1).

大学生信息伦理道德教育及对策研究论文

摘要:本文从增强大学生主体性的网络道德自觉意识入手,提出了加强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对策,这对于提高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实效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迅速发展的网络时代,大学生群体已成为网络活动的主力军,其网络道德意识和行为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增强大学生主体性的网络道德自觉意识,研究具体教育对策,推进大学生网络行为向道德化和文明化的方向健康地发展,成为大学生教育的一个重点。

一、树立符合网络活动特点的网络道德教育新理念。

当前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日益受到关注,但在其落实过程中其效果不尽人意,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教育理念陈旧、思维模式单一等。因此,教育者必须树立教育新理念。

1.树立网络道德教育的开放性教育理念。

传统教育理念虽然对调节人们之间正常的生活秩序和道德观念起了积极的作用,但它也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和封闭性等特征。网络是一个虚拟、开放的空间,跨越了地区、国家的界限,其信息的交融更替周期极快,且信息量巨大。传统的教育理念已明显不适应网络道德教育的特点和要求了。因此,必须更新教育者的教育理念,树立符合网络特点的开放性教育理念,将开放性教育理念与网络自身特点和要求同步,有效地把握大学生的网络道德动态,面对出现的问题,能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理方案,并充分利用网络的开放性,加强理论研究,加大对德育信息的开发力度,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精品课程,利用高校校园网络平台建立德育信息资料库,方便学生根据需要进行德育信息选择和学习。

2.树立大学生自主学习的教育理念。

网络信息的迅捷性和开放性,使利用网络传播信息的主体越来越“大众化”、“个性化”,其价值理念呈“多元化”趋势。随着政治经济与文化的进一步变革,这些多元的价值差异通常很难在短时间内获得真正意义上的消解和融合,且也越来越不可能由任何权威机构施以简单的“正误裁决”便可决定取舍,达到所谓的共识。因此,如何让大学生利用自身所具备的现代优势,学会选择应该具有的品质与技能,将成为网络时代道德教育的主题。这种形式的选择并不是倡导相对主义价值观,而是在教育者价值引导下自主地作出选择,把传统的道德规范和价值观的传承变为主体自主选择、自主建构的过程,而这一切客观地选择就要求对传统德育的任务、方法、内容、途径等方面进行观念角色的更新。因此,教育者务必要树立让大学生自主学习、在自我生活中感悟、自我实践的教育理念,促进大学生良好网络道德品质的形成。

当前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存在着内容含混不清、不新颖、不切合网络生活实际等问题,导致大学生网络行为违规失范问题突出。要解决存在的现实问题,急需完善教育内容,加强大学生的主体性教育。

1.坚持以网络法律法规为基础的教育。

网络法律法规教育是网络道德教育的重要保障。世界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网络法律和法规,以维护网络秩序,保证网络安全。结合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入口通道管理办法》、《中国公民计算机互联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对大学生进行网络法制教育。使大学生了解国内外相关网络法律法规,正确认识网络法律法规存在的意义,规范和约束自身的网络道德行为,以保证网络合理有序地运行。

2.开展以传统透德规范为核心的教育。

虽然网络道德是由于虚拟空间的出现而产生的新事物,与根植于物理空间的现实道德有所不同,但不能因其存在的差距而认为要建立一套全新的、完全不同于现实社会的道德体系。现实社会中的道德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形成并经过筛选和考验的,其运行机制反映了人们社会活动的一般规律,并对规范人们的行为和保障社会的有序运行是行之有效的。因此,绝大多数传统社会的公德既适用于网络社会,也是网络社会所不可缺少的。这些基本的公德主要有:(1)珍惜别人的劳动,尊重别人的智慧,勿偷盗、勿剿窃;(2)诚实、守信,不散发恐怖的、迷信的、淫秽的内容,不散布谣言,不搞人身攻击;(3)自尊自爱,注意网络语言美,不谈论庸俗话题,不使用粗俗语言;(4)坚持正义,利用计算机技术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弘扬民族文化,与不道德的行为作坚决的抗争等。教育者适时应用这些基本的传统道德规范对大学生进行网络道德教育,对充实网络道德教育和提高教育实效具有积极的意义。

3、实施有针对性的个案教育。

针对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的现象,教育者应利用各种有效载体,以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行为为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个案教育。这是因为,个案教育属于显性教育,它的功能突出表现为对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任务所具有的独特作用,对教育对象思想认识和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产生积极影响。从客观上讲,思想政治教育信息在显性教育方法彰显公开的特性中,刺激量和暴露程度能较好地达到引起教育对象注意的限度,能使教育对象在不一定自觉的情况下,认识和了解到思想政治教育传达的信息。通过有代表性的个案,让大学生认识到,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虽然内容虚无缥缈,但其真实含义又根植于现实,与现实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种虚拟与现实的关系,导致网络道德失范行为必将危害现实社会。这种危害的结果却给大学生以一个旗帜鲜明的视觉导向,使大学生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出快速反应,明确其自身应自觉遵守网络道德规范的重要性,这样有针对性的反面教育将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针对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中教育途径单一的现状,教育者应积极探索其多方面的教育途径,寻求最佳的教育对策,以期达到教育的目的。

1.强化学校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

课堂教育是学校教育的主渠道,是学校教育的核心和灵魂。网络道德教育尽管有其特殊性,但不能放弃这个渠道,应充分利用《形势与政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课程,抢先进行渗透式教育。认知心理学在研究人们的'认识发生发展的进程时,发现了认知过程存在的首因效应规律。即当人们对某一事件一无所知时,最先进入人们知觉结构的信息和观点,占据其最大的空间,起着先入为主的作用,不仅最容易被知觉结构接受和内化,而且还会形成心理定势,对后续出现的相关信息和观念进行过滤,积极接受与原有的信息和观点同质的内容,抵制与原有信息和观念异质的内容。由此可见,积极引导,抢先灌输可以在人的认知结构上产生先入为主的首因效应,使教育过程变得容易和顺利,使教育对象优先建立正确的观念和倾向,进而自觉抵制不良思想和信息影响。教育者利用课堂教育的主渠道,适时向大学生“灌输”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意义、目标、作用、重要内容等,这将会对加强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产生积极的影响。

2营造文明理性用网的团体氛围。

班级既是大学生的学习集体,又是他们交流思想、沟通感情、交往互动的活动组织。面对那些对计算机网络技术不甚了解的家长与教师,大学生更愿意与同是“网上新生代”的同学交流网络知识和使用经验,形成班级内同学之间网络活动观念和活动方式相互影响、相互感染的现象。根据这种特点,应积极创设以学生为主体、以班级为载体、正确的网络活动观念和活动方式的班级文化活动,营造文明理性的使用计算机网络的氛围,推动网络教育向大学生第一课堂和大学生互动影响的空间延伸。

如今高校的学生社团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一所普通院校少则几十个学生社团,多的上百个,且社团的规模和影响还在不断扩大,大学生参与社团活动的积极性也越来越高。这样,我们可以通过合理安排,积极引导,利用社团组织开展大学生自主性网络道德教育活动。学生既是组织者,又是参与者,亲身体验自我教育的丰富内涵,又乐在其中,这是课堂教育所无法达到的,也是课堂教育必要的有益补充。

3.加强与大学生的网上沟通与交流。

学校在利用课堂教学的同时,应结合网络传播及时性、交互性特点,开设相关的网络伦理网站。课堂传授网络道德,大学生接受起来有一种脱离网络实际的感觉,上网时,面对不良网络信息的诱惑,往往将课堂教学的内容忘得干干净净,课堂教学内容无法得到内化和巩固。利用校园网的优势,开设一些相关的网络伦理网站。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首先要培养既精通网络原理、技术、特点,又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坚定社会主义信念的教师队伍,这支队伍能够根据时代的要求、德育目标和大学生自身实际,设计教育教学软件,开设道德课程,在网上开辟学生喜闻乐见的德育栏目,让德育工作进人网络,客观地洞察学生在网上的反映和表现出的思想动态,并及时给予有针对性的解答;能够利用网络,针对具体对象、具体问题,与学生交流,成为大学生的网上朋友。教育者只有通过网上与大学生沟通和交流,真正了解和掌握其网络道德表现动态,才能采取有针对性的办法和措施,帮助大学生克服缺点,提高网络道德素养。

家庭伦理关系中的审美表现研究论文

内容摘要:本文试运用文学伦理学批评方法,分析美国现代悲剧作家阿瑟・密勒的经典剧《推销员之死》中主人公威利・洛曼梦想破灭、人格分裂、家破人亡的伦理学意义,讨论发生在他身上的不可避免的伦理冲突和悲剧命运,探讨这一伦理悲剧与冲突的原因、结果和社会根源,即传统伦理道德理想(美国梦)与商业丛林法则(道德异化)的错位,指出商业化大潮给社会伦理带来的破坏和对人类生存处境造成的危害,揭示出作者对商业社会中人的精神危机的深深担忧和对人类伦理建设的深切关怀。

关键词:阿瑟・密勒《推销员之死》伦理冲突悲剧。

《推销员之死》(1949年)是美国现代悲剧作家阿瑟・密勒的经典剧作之一。剧作一经问世便创下连演742场的骄人记录,为他赢得“普利策戏剧奖”、“纽约戏剧评论家协会奖”和美国舞台艺术成就最高奖项“托尼戏剧音乐奖”等三项大奖。1983年,该剧被搬上中国舞台,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对中国话剧创作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在戏剧观念、人物心理表现、舞台艺术等方面,成为中国许多著名话剧(尤其是80年代话剧)的范本。该剧以巧妙的艺术手法,揭示了剧中主人公威利・洛曼所遭受的传统伦理道德与商业丛林法则的冲突,剖析了威利梦想破灭、人格分裂、最后家破人亡的伦理学意义,由此唤起人们对商业社会的伦理道德状况和精神危机的关注与思考。

文学伦理学批评的目的“不仅在于说明作品的伦理和道德方面的特点,更在于从伦理和道德的角度研究作品以及文学与社会、文学与作家、文学与读者等关系的诸多问题,其目的在于倡导文学的道德价值观念并建立其道德评价体系”(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文学批评方法新探索”20)。文学作品的伦理价值和审美价值“并非对立,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两个方面,伦理价值是第一位的,审美价值是第二位的,只有建立在伦理价值基础上的文学的审美价值才有意义”(聂珍钊,“关于文学伦理学批评”118)。关于这一点,也充分体现在《推销员之死》中。阿瑟・密勒说:“在戏剧结构方面,我的目的在于创作出具有真实生活面貌的戏”(172)。剧本叙述的是推销员威利一生的悲惨遭遇。威利年轻时怀揣着美好的“美国梦”而勤勉向上,走街串巷,年老体衰时,要求在办公室工作,却被老板霍华德辞退。懊丧之下,他责怪两个儿子不务正业,一事无成。儿子反唇相讥,嘲笑他不过是个蹩脚的跑街罢了。做了一辈子推销员的威利美梦幻灭,自尊心严重受伤。为了使家庭获得一笔人寿保险费,他深夜驾车,撞车身亡。戏剧以家庭关系为焦点,直面现实生活,借助推销员之死揭示发生在普通家庭中的悲剧事实,寻找个人悲剧和家庭悲剧背后的社会根源,引发人们对商业社会中伦理道德现状的思考。

《推销员之死》深刻地反映了美国生活中的伦理悲剧。人们追求自由幸福的天性与生活中各种伦理枷锁的尖锐冲突在《推销员之死》中表现为金钱毁灭人性、毁灭良知、毁灭社会道德基础的深刻命题和“美国梦”的破灭,展示了人类生存处境的残酷,揭示了商业社会对人的异化作用以及普通人面对社会的无能为力。

《推销员之死》全面地展示了“美国梦”的辉煌与幻灭,是“美国梦”的美好与破灭过程的真实写照。所谓“美国梦”,是指美国所宣传的赖以立国的民主、平等、自由的理想,即美国宪法和独立宣言所承诺的给予所有的人以生存、自由和追求幸福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传统意义上的“美国梦”是自由和平等的象征,聪明、勤奋与坚忍不拔是实现“美国梦”的必要条件。威利的父兄就是那种富兰克林式的英雄,他们远离城市,像早期的西部英雄一样,开疆拓土,到旷野中寻求和实现自己的梦想。父亲在悠扬的笛声中,以一种粗犷的豪情带领全家流浪,这在威利的脑海中形成了永恒的浪漫定格,兄长本更是以传奇的经历和财富证明了“美国梦”的可能。但进入后工业社会后,“美国梦”渐渐异化为商业成功的标志,为了追求在所谓竞争借口掩饰下的成功,所有的活动都转化为单纯的买卖活动,为了实现所谓的“美国梦”,人们出卖一切,满足人类生活基本需要的交易活动变成了单纯追求商业利润的竞争,人们放弃了理想追求,占有物质财富变成了成功的唯一标准。人与物、人性与金钱的冲突空前激烈,传统的伦理秩序已经失效,金钱成了衡量人类生活的尺度,社会需要的已经不是勤奋、理想、人格和尊严,而是财富的数字显示。正如奥尼尔所指出的:“我们大谈特谈美国梦,并向全世界宣扬我们的美国梦,但是就大多数人而言,这场梦难道不就是一场追求物质财富的梦吗?”(鲍恩406)。

当代美国社会中所奉行的商业伦理价值观念实际上就是丛林法则,它的典型特征是弱肉强食、惟利是图、尔虞我诈、不择手段。丛林法则视金钱为上帝,以奸诈与投机为手段,以毁灭对方和赚取最大利润为最高价值目标,不讲诚信,不讲道德。《推销员之死》反映的正是在商业大潮的滚滚洪流中美国社会生活的现实,传统伦理道德与现代社会丛林法则的冲突在威利身上得到了集中体现。从威利的失败可以看出,他的悲剧主要源于价值观念的错位和价值追求的偏执。他自幼受教于“美国梦”,羡慕父兄的勤劳致富和有尊严的人格与生活。可悲的是他选择留在高楼林立的都市实现自己的“美国梦”,虽然梦想并未真正实现,却大谈“成功经”,根本不理解“美国梦”的伦理内涵,也不了解真实的自己。他一腔热血,志向远大,希望用善良赢得财富,用好人缘换来金钱。实际上,他根本不懂得现代丛林法则的残酷,在本质上并不是一个奸诈的商人,因此他缺乏奸诈的智慧和投机本领,最后犹如羔羊误人丛林,无所适从,无路可走,最终毁灭了自己。

“文学是现实生活的反映,既然人类生活中存在各种道德伦理现象,那文学作品中就一定会存在伦理道德的问题”(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文学研究方法新探讨》87)。生活在社会伦理之中的个体,不可避免地受到伦理和道德的约束和影响。美国伦理学著名学者诺兰认为:“在任何既定的时间内,道德选择的范围都是狭窄的。多数个人可以进行的选择是有限的,他们的观念也是命定的”(19)。诺兰的这种观念也从主人公观念错位和行动的偏执上体现出来。十八九岁时,威利看到大卫・辛格曼“八十四岁还能拿起电话在三十一个州招揽买卖”(81),尤其是辛格曼的绿丝绒拖鞋和宏大的葬礼场面使他受到震动,决心做一名成功的推销员。从此,“讨他人喜欢”成为他当推销员的行动指南,也成为他教育孩子的道德纲领。为了好人缘,他背叛妻子,在最珍爱的儿子眼里,他成了罪人,背上了一副沉重的心理枷锁。他误导孩子,使他们误以为好人缘就是成功。在孩子面前,他大吹大擂自己的好人缘:“在新英格兰,我的车想在哪儿停就在哪儿停,那里的警察像保护自己的车一样保护我的车”(31)。由于他的吹嘘,在儿子眼里他是无所不能的神,他也以儿子的好人缘而感到自豪:“上帝,还记得上高中时人们是怎么围着他转吗?当他冲他们微笑时,他们的脸上都放着光”(16)。如果说“讨他人喜欢”是威利的道德教条的话,那么本就是他的精神导师。本在剧中第一次出现时有两句非常关键的话,影响着他此后的生活。第一句是“我十七岁那年闯进丛林,二十一岁闯出来,天呐,我发大财了”(48)。第二句是“永远不要和陌生人讲公平,小子。那样你可休想闯出丛林”(49)。这两句话的确是本的经验之谈,可威利重复了类似于他在辛格曼身上所犯的错误,错将成功的结果看成成功的条件。在剧中,威利的脑海中经常闪现本的第一句话,却没有出现对于一个追求商业成功的人更为重要的第二句话,正是这第二句话代表那种视金钱为上帝,为了财富不择手段的现代商业丛林法则。威利回避本“不择手段”的提醒正是他内心还保留着传统道德的底线。他曾对本说:“做生意不是什么好事,是谋杀,当然,我可不干这样的事儿”(51)。结果本成功地闯出原始丛林,而“不干这种事的”他却在寻梦的历程中倒在了钢筋水泥的丛林里。身为推销员,却不明白推销的实质。邻居查理一针见血地说:“你给老板取过名字有什么用啊?能当商品买吗?只有卖得掉的东西才是你唯一拥有的,可笑的是你这个做推销的却不懂这一点”(97)。

威利生活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他怀抱过去的价值观念,崇尚古老的教条和美德,期望用好人缘和感恩处理人际关系,幻想在美好的传统社会里做一个成功的现代商业人士。可他根本没有意识到他在本能上不愿接受残酷的丛林法则,没有看到物欲的主宰作用正以不可阻挡之势摧毁着传统的一切。物质的繁荣渐渐摧毁了给人以温情和安慰的传统观念,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变成了纯粹的利益关系。人们追求的是地位、金钱,而不是什么好人缘和个人魅力。这样,威利在残酷的商业竞争中自然是不堪一击,他用生命换来的抚恤金只还清了最后一笔房款,家庭纽带由此遭受前所未有的打击。他自认为“来者云集”(126)的葬礼冷冷清清,这真是对他“美国梦”的无情嘲弄。无可否认,“美国梦”有着强大的诱惑力。作为美国社会价值体系中的重要内容,它能够满足美国人富于幻想的伦理需求,填补现实社会中无法实现自我理想,获取暂时的精神慰藉和心理满足。可辛格曼作为推销员的成功能保证威利的成功吗?本的成功能保证威利也可以一夜暴富吗?为什么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的查利父子能够成功?可见,社会提供的只是成功的可能性,而成功的现实性更关乎社会给予的法则和个人的生存能力。威利虽然为其“美国梦”作了几十年的努力,却缺乏正视自我和现实的勇气与智慧,不愿意接受美国社会奉行的血淋淋的现代丛林法则的现实,而一味沉溺于自己一厢情愿编织的好人缘的白日梦中,最后毁了自己。

威利既想遵从传统的伦理道德,又不能避免冷酷的商业竞争的丛林法则,在二者的冲突中,威利的人格分裂了。他的两个儿子比夫和哈比成为他分裂人格的两极代表,前者代表着他真实的传统道德,善良、勤勉、上进和浪漫;后者代表着商业竞争的丛林法则,虚伪、自大、冷酷和无耻。而威利始终处于伦理矛盾之中:他以为曾给自己的老板取过名字,老板会顾念这份感情而给他换一份轻松的工作,但是却没料到像“吃完了橘子的橘子皮”一样被扔掉。他把“讨他人喜欢”奉为人生圭臬,但与此背离的是他从不讨家人喜欢,比如面对妻子的体贴,他常常粗暴无礼,面对比夫真诚的劝导,他认为是与自己过不去。他常吹嘘自己朋友遍天下,到头来才发现他最瞧不上眼的、最没人缘的查理才是他唯一的朋友。他声称要出人头地,对大儿子比夫向往的西部田园生活嗤之以鼻,可又时时流露出对于田园生活的留恋和期盼。他为家庭奔波一生,“无私”奉献一切,却没有一个人真正理解他。他害怕被抛弃,但又不得不接受不断为他人所抛弃的事实。如果说推销员的工作本身就是不断被顾客所接纳和抛弃的话,那么老板霍华德和比夫对他的抛弃则是对他致命的打击,前者导致他事业上的彻底失败,后者则导致他信仰上的彻底破产。

正是在“美国梦”的诱惑下,威利的人格出现分裂,即现实中的威利和梦幻中的威利。郭继德教授曾指出:“作者用的分身法(现实中的失败者和梦幻中的成功者)代表了威利思想中矛盾着的两个方面……把这兄弟俩合在一起看,其社会意义也就显而易见了”(郭继德,“阿瑟・密勒的戏剧创作”87)。威利一生都在人格分裂中生活,徘徊于过去和现在、真我和假我之间。可悲的是,威利到死都未懂得这一点,剧名《推销员之死》意味深长,辛酸而讽刺。威利的悲剧在于,他梦想成为商业社会大众所认同的角色,但是他的人格力量又导致他不能完全进入那个残酷野蛮的资本主义社会,不愿意完全接受缺乏人性的商业丛林法则。他始终在无意识中坚守真实的自我和追求虚幻的“成功”,这正是威利无限焦虑的根源,是造成威利人格分裂的原因。他就像波涛汹涌的商海中一只无法靠岸的小破船,最终船毁人亡,只能带着自己永远也实现不了的美丽梦想离开这个弱肉强食的野蛮世界。他的死是对现实社会的逃避。作者本来要用《他大脑中的内幕》的剧名作为这个戏剧的名称,其创作初衷是要再现主人公思想性格深处的矛盾,以及揭示这种矛盾来自于传统与现实的.尖锐对立,来自于以生命为代价的所谓理想追求和具体生活价值之间的背离。

威利的人格分裂导致他事业的失败、家庭的破碎和亲情的疏离,造成自己和家人的悲剧。在威利的时代,美国已成为一个完全以物质利益追求为最高价值的“金元帝国”,物化倾向严重,在资本主义社会各种价值观念压抑之下,正常的人性遭受压抑和扭曲,已经成为美国社会的普遍现象,威利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代表。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美国社会中,现代美国人也开始意识到个体存在和伦理关系的荒诞:人的价值和尊严不在于人自身,而倚赖于外界的承认和评价;人对于自我实现的追求淹没在无法定义自我的焦虑和精神分裂中。人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遭遇到道德诘问的挑战,现实社会中的生存悖论已经成为人们焦虑的根源。进退两难的威利与其说生活在追逐“美国梦”的幻境里,不如说是生活在“定义自己”的焦虑中。威利是一个自尊心极强、自爱甚至自恋的人。他并非死于惊恐和畏惧,而是死于幻境的破灭,内心的焦虑煎熬,幻像的被毁,一个理想主义者和完美主义者的梦想的破灭。他的死,还带有他对清净、安宁和自尊的渴望。但是,他的死是他逃不掉的宿命。他想回到传统的道德生活中,可是社会不允许;他想接受社会现实,理性又使他不能。剧本一开始,疲惫不堪的他拖着两个巨大的、破损不堪的黑色样品箱,这两个笨重的样品箱就像他拖了半辈子的“两个儿子”,是他背在身上的十字架。这正是主人公威利的悲剧人生的象征。

在家庭生活中,威利也生活在虚幻的道德理想中。作为丈夫和父亲,他并没有真正懂得应该遵守什么样的伦理规则,不知道自己应该坚守什么样的道德信条,不知道树立什么样的榜样。威利并不真正懂得家庭对于他的伦理价值,而是把商业丛林法则带进了家庭。他不仅是一个悲剧人物,同时也是一个制造悲剧的人。威利是一个身受传统伦理道德影响的人。生活在传统道德理想中的威利想担负起好丈夫、好父亲的家庭责任,为了这个家,他任劳任怨几十年,当意识到自己正堕入失败的深渊时,他毅然决然选择了自杀,心中念叨的是大儿子会因他的死而获得两万美元的寿险抚恤金,从而走上“胜过别人五倍”的成功之路。

作为父亲,威利没有树立一个好榜样,也没有给孩子正确的教导。他只强调人缘的重要,却忽略儿子的学业和品德发展。他甚至向查理炫耀偷木材的儿子比夫有“无畏性格”。

这样的教育导致长大后的比夫有偷窃癖。与此同时,他把自己的不切实际的梦想灌输给儿子,让他们相信自己高人一等,将来肯定能在生意场上出人头地,即使在学校功课没有查理的儿子好也没关系。他想将儿子塑造成他所期望的人,一旦与愿望相反,便愤然不已,从未试着去理解儿子,也从未思考是什么原因导致儿子的失败。

虽然威利想做一个好父亲,当发现比夫还爱他时,毅然赴死,为了儿子的“成功”将自己摆上祭坛。但这仍然是一种讽刺,揭示的是威利到死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失败,儿子为什么与他格格不入。这是他做父亲的失败。最后,经历过一次次痛苦的比夫终于觉醒了,他勇敢面对真实的自己,尽管他所发现的自我与父亲对他的期望南辕北辙,但他还是决心走一条回归自我的路。“比夫”这个词汇的原意是“惊讶,大吃一惊”。对于比夫来说,远离他厌恶的充满铜臭味的城市,走进他渴望的自然和自由生活,谁能说在他的新生活中不会惊喜连连呢?至于下决心要为父亲实现“成功”梦的小儿子哈皮(happy原意为“快乐”),在接受父亲失败的教训后,他在钢筋水泥的丛林之战中,可能会成为另一个威利,也可能会成为又一个惟利是图的霍华德,但他不大可能成为既成功又有人缘的辛格曼(singieman原意为“唯一的人”)。正如名字所表明的那样,辛格曼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骄子,是记忆中美好的回忆。哈皮会象他的名字所预示的那样幸福快乐吗?我们无从知晓,但我们知道的是,他父亲的悲剧就是源于不了解自己内心的真正需要,不懂得什么可以给他带来快乐和成就,相反,他却一味追求社会所认同的辉煌人生。而这种伦理价值的追求是不会为他带来真正的幸福的。

作为丈夫,威利不仅在肉体上背叛了妻子,精神上与妻子也无真正的交流。他只是在物质上尽量满足妻子的需要,而从不考虑妻子的精神需求。商务上的事,他不屑与妻子交谈,即使告诉妻子的也只是他所编织的白日梦。他在明知自己无力维持家庭生计时,宁愿一再向查里借钱也不愿向妻子承认失败。对他而言,家庭不是心灵休憩的港湾,而是自己的另一个实验场。在威利的世界里,一切都是以他的商业价值观为中心,完全不顾别人的感受。他的粗暴让一旁的比夫实在受不了,父子矛盾再次爆发。而妻子自始至终不能理解他的行为:“我不明白,你到底为什么要这样?……我想找原因。我找啊、找啊,可我还是不明白……(139)可见她并不理解丈夫,某种程度上,她也是将丈夫推向悲剧深渊的力量之一。她从未劝阻过丈夫放弃不切实际的幻想。当丈夫想跟本一起去阿拉斯加时,她生气地说:“你在这儿的人缘这么好,有朝一日你就能当上公司的合伙人”(85)。她甚至比丈夫更相信那个虚无缥缈的“成功梦”,夫妻二人都没有真正理解“美国梦”的虚幻本质。生活中,家庭的伦理已经变质,联络的纽带只是一种需求关系,相互的交流只是相互的欺骗,正如比夫悲叹的那样:“这个家里讲真话不超过十分钟!”(109)。

综观威利的一生,他的伦理价值观念严重错位,人格严重分裂,生活在“伦理混乱(聂珍钊,“《老人与海》与丛林法则”89)之中。他是“美国梦”的追随者,商业丛林法则的受害者。他一生都在追寻“美国梦”,正是这个外表绚丽的梦幻,把威利带进了悲剧中,而且到死也没有清醒过。

正如密勒所说:“对于威利来说,只有等级、权力、胜利感……才是真实的――城市屋顶夺目的光彩反射在天空,他却以为是真正的星星”(84)。人生最终的目的是什么?最合人道的生活是什么?密勒确信,这不仅是他一个人的困惑,也是带有普通意义的问题:“我认为,不仅在美国,而且在世界各地,普遍存在着一个迷失方向的问题,人们对未来茫然无知”(郭继德,“访阿瑟・密勒”40)。威利想通过自己的勤恳努力成为一个使家庭富裕、讨人喜欢的丈夫和父亲,但是,由于不能面对真实的自我,无法应对残酷的现实,他的一生最终被“美国梦”毁灭了。不过,威利的死并非毫无价值,他的死结束了他人格分裂的痛苦,并最终使他的儿子经历了一次脱胎换骨的转变。

戏剧“必须去探索人存在的本质,找出他的需要是什么,以使这些需要在社会中受到重视,得到满足”(密勒123)。密勒塑造的威利之所以引起共鸣,是因为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他的影子,他的孤独、寂寞、无奈、绝望、年老体衰和永无休止的道德困境。密勒将现代与传统融于一炉,将传统伦理题材与现代创作技巧完美地结合,使观众在感触传统的同时也体验到现代人价值失落、道德意义无处诉求的生存困境和伦理冲突。他对伦理道德问题的追索,对社会生活危机的刻画,深刻揭示了商业化给社会伦理带来的破坏和对人类生存处境造成的危害,表达了作者对商业社会中人的精神危机的深深担忧和对伦理建设的深切关怀。

大学生信息伦理道德教育及对策研究论文

1.纵观毕业生。

(1)一些毕业生缺少综合素质。一部分大学生在学习时期仅仅掌握了文化课程,而不具备处理问题的能力以及渊博的知识面,思维不活跃,缺少动手能力,并且表达能力差,因此难以适应社会。毕业生自身较低的素质跟社会的要求之间的差异性也导致学生难以就业。

(2)滞后的就业观念和太高的就业要求跟实际需要之间存在着太大的差异性。一些学生依旧希望留在大城市和环境优越的城市。新时期气的就业需要跟毕业生的这种思想存在相悖之处,这造成了一些毕业生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

2.纵观用人企业。

(1)太过要求工作经验。一些企业在招聘的过程中更加喜欢经验丰富的人才,用人企业的这种要求不利于毕业生的就业。(2)用人的要求过高,从而浪费了大量的人才。人才是用人企业发展与生存的根本,然而一些企业未能够立足于自身现状,过于注重高学历。

3.纵观高校。

(1)在我国持续发展的高等教育影响之下,高等教育业已越来越大众化。在没有显著增长的社会人力资源需要的基础上,这种改变的量不利于毕业生的就业。

(2)高校缺少有效的就业指导。在学生求职的技巧、方法等方面以及怎样启发学生规划和设计职业生涯规划等,教师的指导工作做得还远远不够。

(3)高校培养的学生综合素质比较低。不少高校在扩招之后,硬件和软件装置难以实现要求,缺少师资力量等,这导致了所培养的学生质量比较低,进而难以实现企业的需要。

(4)高校设置的专业跟社会的需要不相符合。导致日益突出的供需矛盾。立足于整体上,毕业生的数量不是非常多,然而从毕业生的专业来讲,存在失衡的结构性矛盾。

4.纵观社会就业环境。

(1)社会发展的区域性失衡,发达的东部区域有利于毕业生的基就业,然而在西部区域存在大量的岗位缺少大学生。

(2)不合理的就业结构导致明显的供需矛盾。社会总需求和毕业学生总供给之间的矛盾实际上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转型期跟高校的迅速发展不协调的体现。

(3)不健全的就业市场和转变的就业模式之间存在矛盾。纵观当今的现状,大学生就业市场不健全。

(4)毕业生存在严峻的供需矛盾。每年增多的毕业生数量导致社会用人的供大于求,这导致毕业生难以就业。

二、大学生就业难的对策。

1.毕业生应转变就业思想,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1)改变就业思想,树立全新的就业观念,对合理的就业期望值进行确定。毕业生应当持续地使就业思想更新,需要立足于实际情况,具备先就业再择业的思想意识,立足于实际情况就业。

(2)重视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在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影响下,毕业生选择职业的关键性要素是团队意识、专业特长、能力,以及素质等,毕业生想要取得就业中的竞争优势,就务必以社会实践和专业学习的手段,持续地使自身的综合素质提高,以使自身的实践技能和创新能力提高,进而实现社会发展对人才的要求。

2.高校应符合社会办学的要求以及指导毕业生的就业。

(1)进一步地改革教育,确保设置的专业跟社会的要求相适应。高校需要结合社会的要求,对专业设置与课程结构进行调整,针对市场和社会办学。进而对自身的教学知识、专业设置、办学水平、办学模式等进行确定,积极开设社会需求高的专业。

(2)注重指导学生的就业,给毕业生搭建一个好的择业平台。高校应当以座谈、就业咨询、就业讲座课等一系列的方式,指导学生转变就业思想。并且应积极地联系用人企业,从而拓展毕业生的择业和就业渠道。

3.用人企业应根据需求选用人才。

(1)应结合需要对层次不同的毕业生进行引进。用人企业应转变思想理念,根据需求选用人才。层次较低的毕业生是为了对应用操作方面的人才进行培养,而层次较高的毕业生是为了对开发技术和科研方面的人才进行培养。只有适宜地吸引层次不同的毕业生,才可以实现用人企业对层次不同人才的需要。(2)注重储备人才。用人单位需要把握住好的机会,不断地引进毕业大学生,注重储备人才,以实现人才结构的调整。

4.政府应当改革体制,从政策上支持毕业生的就业。

(1)创建以及健全就业信息网络系统,以共享资源。通过对一系列信息的搜集、筛选,评估,使供需的两方共享资源。有效地体现网络的功能,各个级别的教育和政府部门需要建设就业信息网络。

(2)从政策上给予引导,激励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偏远区域、中小企业就业,政府应当创造条件支持毕业生到基层和偏远区域的工作。像是提供给毕业生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激励他们去基层就业,以及对标准化与长期性的渠道进行开辟,且强化引导和宣传。此外,还需要对毕业生的就业政策进行健全。总而言之,坚信在整个社会以及毕业生自身的一致努力下,就一定可以有效地解决毕业生难就业这个问题,毕业大学生也一定能够完全地就业。作为我国庞大劳动力与巨大人口队伍的大学毕业生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一定可以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增砖添瓦。

浅谈道德关系重建的重要取径论文

文化取径,就好比汉有大赋,唐有诗歌,宋有词,元有曲,等等。音乐的发展源远流长,《诗经》从“风”到“雅”、“颂”,再到汉代民歌,魏晋南北朝,音乐从礼乐到大众,走了一条民歌的道路,并且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完成现代民歌的转型。所以,讨论商业格局的大众化,音乐的取径也是极为明显的。因此,笔者从四个角度说明大众主体确定和音乐文化提升,为我国进一步开放的文化体系,做一个理性的确认。

一、音乐是一种取径,是一个民族的历史文化道路。

孔子编选的《诗经》以十五国民歌作为教材,其种类和风格是多种多样的。孔子将音乐视为一个民族文化的重要内容。孔子还专门有《乐记》,强调了音乐文化传播的民间取径和宫廷取径,但是,儒家显然是反对表象化的音乐,视之为“淫”。音乐,因此也就成为了商业表象的一种畸形的靡靡之音――“郑声”是也。商业化时代,我们真的会丢掉音乐严肃的思考?我们看看商业化时代的一切风格的演艺,就会感到这种历史文化的流失。

二、商业模式下的大众主体特征。

一般说,大众化与商业化并不是音乐文化的死亡,这可以以现代西方演出市场为例,也可以以后现代艺术市场为例。西方的演出市场,很好的关注了生存,关注了大众,关注了世俗,商业文化作为现代性的体现,具有平民性的品格,世俗现代性是一种平民精神,现代文化是一种平民文化。平民的经济地位和生存方式,造就了世俗的、功利的、低俗的平民精神。

周作人认为平民精神是“求生意志”的体现,要求有限的平凡的存在。现代性的基础是感性欲望的解放,而这是一种平民化的追求。恩格斯所说的人的私欲――恶成为历史前进的杠杆;韦伯认为资本主义发源于新教伦理,而新教伦理就是认可勤俭和积累财富为美德;松巴特说,资本主义起源于“以奢侈生活原则为基础的高度世俗化的性文化”;舍勒认为现代性是一种类似中国“红眼病”的“怨恨心态”,他说:“在资本主义精神的形成中进步向前的,并不是实干精神,不是资本主义中的英雄成分,不是‘具有王者气度的商人’和组织者,而是心中充满怨恨的小市民――他们渴求最安稳的生活,渴求能够预测他们充满惊惧的生活,他们构成了松巴特恰到好处地描绘的新市民的德行和价值体系。”

我国改革开放,离不开《庐山恋》、《远山的呼唤》、《三峡》、《长江之歌》,离不开崔健的摇滚,港台流行歌曲,可以说,音乐商业化成为国家改革开放的重要取径,在我国文化、科技、市场呈现战略关系的过程里,首先是个个地方涌现的文化搭台,经济唱戏,作为一种世俗化市场的'信号,首先涌现了了平民演出“群星涌动”的局面。之后,作为大众文化的商业演出初步成为一种特有的市场,开始在各地文化舞台上“走穴”。这两步与我国历史上的商业化发展异曲同工。可以说,我们的艺术形式和载体,很好证明了大众从国家体系走出来的初步形态。

我国历史上,商业就脱胎于庙会,产生了神像雕刻,产生了庙会的大众化商业格局,大众建立了一种对商业生活的合理态度。大众文化具有鄙俗性,并且迎合主流意识形态,它的消费性麻醉了人的自由意识。因此,不能仅仅肯定大众文化,还要批判大众文化。大众文化是一种平民文化,是平民精神的体现,开展大众文化批判,必须倡导和发扬大众精神。

四、大众市场引领的和谐文化是中国文化的基本特征。

大众,再成为商业的主体的时候,需要一种主体的艺术模式,就是音乐的文化引领。但是,开放的引领就是商业模式下的艺术市场过程。当下表演艺术的创作和生产,最需要解决的仍然是面向群众、面向市场的问题。在遵循表演艺术生产规律的前提下,艺术家应站在群众需求、市场购买的视角来考虑文艺产品的文化功能。在文化市场的发育过程中,首先崛起的是娱乐性文化消费,如果以较客观的态度来正视这一现实,表演艺术生产的理念就应对艺术产品的娱乐功能加以关注。加强艺术产品的娱乐功能,并以此来考虑艺术产品的审美构成,是我们当下创新表演艺术生产理念的一个重要方面。

商业格局在取得商业的成功的时候,大众主体才会完成从娱乐向主导的提升。我们说音乐历史文化,就是一个民族大众主体的建构。我们只能在服务大众的过程中逐步融入自己的文化思考,建立大众品位。脱离市场脱离群众,文化就失去了服务对象,失去了发展的广阔空间,就谈不上经济效益,也谈不上社会效益;群众不满意,文艺自身也会萎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演出市场在经历了20世纪80年代的突飞猛进、急剧扩张阶段,以及接踵而来的国内演出徘徊不前甚至不断滑坡,港台与国外入境演出畸形发达、泡沫繁荣阶段以后,终于开始走向结构合理、稳步发展的道路。规范有序而又充满生机活力的演出市场体系正在逐渐形成,初步呈现出良好的整体发展态势。根据文化部统计,到底,全国文化系统共有艺术表演团体2663个,15万余人,全年国内演出41.7万场,观众4.6亿人次。平均每团演出157场。演出收入4亿元,经费自给率37.9%。艺术表演场所1935座,坐席数170.7万个,全年艺术演出场次6万场,观众人次3914万,收入8567万元。全年艺术表演团体共排上演剧目4358个,其中新创作并首演的剧目2107个。

从演出市场主体来看,初步形成了演出团体、演出公司与演出场所三类演出经济实体分工配合协作发展的主导格局;在横向上,除了国有演出单位以外,集体、个体、中外合作合资等多种所有制形式的演出实体不断产生发展,出现了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共荣的局面。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广播影视音像等大众视听媒介越来越成为人们文化消费的主要途径,在文化市场的总体份额中所占比例日益扩大,地位逐渐上升,给演出市场的发展带来了危机和挑战。另一方面,我国演出市场仍然处于起步与培育阶段,还不完善和成熟,整体上还不够繁荣,演出不景气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演出经营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还没有充分建立起来,还缺乏具有时代深度和强烈艺术震撼力、反映我们伟大时代精神的经典之作,还存在着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和一些不和谐的噪音。

大学生信息伦理道德教育及对策研究论文

(一)文献数量与年份分布。

统计分析不同年份的文献数量,可以从宏观层面了解该领域研究趋势的分布特征。我国关于大学生信息素养为主题的文章最早于公开发表,此后到,数量呈现逐年增长的态势,开始出现下降,又开始回升,开始又逐渐下降。我国在该领域的研究大致可以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的起步阶段,国内学者已逐渐关注大学生的信息素养。第二阶段是-的飞速发展阶段,国内学者共发表相关论文784篇,占发文总量的28.11%,与第一阶段的发文量相比,增加96.31%。第三阶段是-的蓬勃发展阶段,此时大学生信息素养已渗透到多个学科领域,呈现出“百花齐放”的态势,国内学者共发表相关论文1975篇,占发文总量的70.81%,是第二阶段发文量的2.5倍多。以上数据表明,关于大学生信息素养的研究已成为我国当前信息素养研究领域的热点之一。

(二)刊源分析。

数据显示,筛选出的2789篇论文发表在833种期刊上,分布范围较广。这与文献学家布拉德福提出的描述文献分散规律的经验定律相一致。但是,过于分散的发表现状对提高该研究影响力有消极的影响,不利于形成大学生信息素养研究的核心期刊群,也不利于学者快速掌握该领域的研究程度和前沿内容。对发文最多的期刊以及核心期刊的研究表明,图书情报类期刊仍是大学生信息素养关注的.“主战场”,其次是教育类期刊。这说明对大学生信息素养的研究与高校图书馆等信息服务机构有着密切的关系,也说明高校图书馆承担了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的主要任务。

(三)关键词分析。

1.关键词共现频次分析统计与“大学生信息素养(质)”出现在同一篇文章中的关键词,以此分析该领域大学生信息素养研究的热点。基于关键词非受控的性质,研究通过对关键词频次归并处理,形成最终的关键词共现频次。经sat13.2软件统计分析,可知“大学生信息素养(质)”与“高校图书馆”共现频次高达318次,由此反映出在研究大学生信息素养时,专家、学者更加注重高校图书馆发挥的重要作用。另外,“大学生信息素养(质)”与“文献检索课”“现状调查”“培养策略”的共现频次也比较高,说明目前对大学生信息素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现状调查、培养策略等方面。而“大学生信息素养(质)”与“评价标准”之间的共现频次只有3次,反映了大学生信息素养的评价标准虽然受到了学者的关注,但不是关注的焦点。

2.共现关键词网络图谱分析通过ucinet6.0社会网络分析软件绘制出大学生信息素养共现关键词网络图谱,图中节点处密集度和中心位置呈正相关。“大学生信息素养”“高校图书馆”和“信息技术”等处节点非常密集,可以代表当前大学生信息素养研究领域的热点话题,“信息意识”“信息知识”“信息能力”“信息道德”仍是和“大学生信息素养”密不可分的几个关键词。此外,“文献检索课”“教学改革”“信息检索”等处节点比较密集,也是目前大学生信息素养研究的热点。

(四)文献被引频次分析。

文献被引频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研究者利用文献和吸收信息的能力,也反映了学科的成熟水平和完善程度。文献被引用的次数越多,说明文献的应用价值和参考价值越高,在本领域内的影响力也越高。在大学生信息素养研究的文献中被引频次最多的是桑新民发表在《中国远程教育杂志》的《多媒体和网络环境下大学生学习能力培养的理论与实验研究》(223次),其次是邹志仁发表在《大学图书馆学报》的《试论大学生的信息素质教育》(217次)。进一步研究表明,被引频次排在前10的文章中有8篇发表在图书情报类期刊上,其余2篇发表在教育类期刊上,研究内容主要涉及3个方面:一是大学生信息素养的培养;二是国内外大学生信息素养的比较;三是高校图书馆在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中的作用。

(五)作者分析。

大学生信息伦理道德教育及对策研究论文

刍议“大学生信息伦理道德教育”,是基于大学生理论层面不断丰富、现实领域不断成长的需要,也是源于时代的“信息不可或缺性”,也受信息自身意义不断解蔽,并受“伪信息”逐步呈现的影响。当下,大学生信息道德问题日益引起高校、社会等层面的关注,需要从学术层面理清“信息道德”的兴起以及大学生信息道德教育相关问题的存在背景、理论内容和反思。

信息技术不是“中立的”,不仅仅涉及“技术探索领域”,也关联到“现代道德伦理领域”,两个方面都是“后工业时代”、“信息社会”、“互联网社会”等等概念实指的客观时代所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这两个方面属于信息技术的“车之双轮”、“鸟之双翼”。信息技术不仅仅促生着新技术理念的产生,而且也一直与“生物技术”、“纳米技术”和“认知科学”等汇聚技术一起,被学者们认为是“可实证的道德问题的源头”,对于当下大学生而言,如何在一种“信息鸿沟”、“数据民主”的环境中寻找一种“信息平等”、“信息高尚”、“信息道德”呢?如何在这样的环境中形成自身看待世界和处理问题、参与实践的道德方式呢?这些疑问是笔者一直思考的问题,也是贯穿本文的逻辑主线。

万维网(www)逐渐改变了我们的生活,如同詹姆斯・摩尔(jamesmoor)所言,“it已经成为无处不在的代名词”[1],在信息环境中,我们可以通过“信息编程”,实现“办公自动化”、“购物消费”、“电子游戏”、“获取新闻”等等,甚至与“我”沟通的对象也在发生着“信息化改变”,潜移默化地,互联网还影响着人类的感官体验、思维方式以及道德概念认识。比如,在“信息道德”方面,如何认识“分享”与“产权”道德问题?网络友谊真实吗?“信息道德”的全球性问题如何认知?计算机能对所谓的“道德失范”负责吗?“道德评估”如何认识?针对这些问题,国内外学者已经开始不断涉猎,比如华南理工大学的肖峰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重点项目《信息文明的哲学研究》就是试图在此领域进行体系化研究,国外的学者在此领域的投入更是十分强大,比如来自美国圣路易斯大学的詹姆斯・伯海曼(jamesbobman),澳大利亚国家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学院教授杰弗里・布伦南(geoffreybrennan),挪威卑尔根大学达格・伊拉斯姆(dagelgesem),牛津大学的卢西亚诺・弗洛里迪(lucianofloridi)等等都是信息道德研究领域的排头兵。

本文的研究基于两个理论假设,那就是“大学生现在并将来一定会生活在一个令人激动不已的技术时代”,同时,“大学生不能再依照往常的道德规范那样去生活”。大学生是信息环境下的“道德受体”(moralpatients),在当下,信息道德问题严重,比如信息伤害(information-basedharm)、数字鸿沟,远程监控问题以及游戏作弊和个人隐私问题等等。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电脑的普及,网络成为大学生信息来源的重要的途径之一。网络是一把“双刃剑”,有利又有弊,在增强大学生与外界沟通和交流的同时,也会带来不良的影响,带来信息道德问题,很多大学生信息道德问题能够通过当下的政策与教育来解决,但是一些信息道德问题,如,“信息霸权”、“人际疏离”、“网络犯罪”、“情感冲突”等道德失范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这些“道德中的真空问题”是大学生信息道德教育理论反思的重点所在。

信息(通信和控制)本质是“人内在生命的实质”,信息技术的每一次进步,我们都要重新审视人性和美好社会,但是,我们既要避免走上“道德教条路线”,同样,我们也不能无视大学生道德问题以及出现的教育问题。目前,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将信息技术与信息道德结合起来。

总而言之,大学生信息伦理道德教育,作为一种新兴研究领域,概念与歧义不断,并且将会伴随着问题不断增加起来,更多的人和更多的技术将会参与进来,一些概念性的理论问题可能会面临更大的挑战。作为研究者,应该尝试预期更多的伦理问题,尽可能促使高校道德学家、科学家与技术人员的无缝合作,发挥高校的智力优势。

家庭伦理关系中的审美表现研究论文

摘要:公共管理是一项社会性的事务,其中涉及到的管理关系与对象较多,旨在为实现公共利益而开展的一系列操作与管理手段。

公共管理工作的开展,旨在维护社会的正义,保证社会经济效益,旨在提升整个公共事务体系的构建效果。

在公共管理工作实施的过程中,伦理关系非常重要,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使得公共管理工作中存在伦理缺失问题,为此,本文就公共管理中伦理关系进行了分析与探究。

关键词:公共管理;伦理关系。

当前,在公共管理体系中,伦理缺失问题相对突出,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若想达到理想的公共管理效果,应重视伦理关系的设定,打造更为科学的发展理念与信任度,以打造更为完善的公共体系。

为了更好的处理好公共管理中的伦理关系,应及时了解伦理缺失的成因,可见,处理好公共管理体系中的伦理关系,以保证公共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进而提高公共利益,维持健康、和谐的社会氛围。

一、公共管理中伦理缺失问题的表现。

在公共管理体系中,伦理问题至关重要,其关系着公共管理的经济效益,只有严格规范伦理道德,才能时刻要求相关人员的行为[1],以保证一系列公共管理行为的科学性。

在一系列的公共管理体系中,由于公共管理中存在伦理缺失问题,违背了中国传统文化、伦理内涵与全球公共管理伦理的内容,导致整个公共管理中经济效益受到威胁。

其一,由于受到中国传统思想与文化的影响,使得公共伦理观念发生转变,思想与意识陷入困境[2]。

现如今,主流文化的产生,使得公私间的关系发生转变,矛盾日益突出,辩证认知不足,常常出现公与私相互对立的情况,抑私扬公,对于公共道德问题存在着一定的分歧与偏差,以私人问题而引发的亲情伦理关系,已然成为现代社会中主要的存在方式,尽管合乎情理,但是从法律层面却不科学,最终致使公共伦理的理性逐渐缺失,制约着公共管理的实效性。

在公共管理体系中,伦理缺失问题较为突出,导致伦理缺失问题出现的内因有的在于过度追究个人利益,在此基础上还要掌握一定的公共权力,使得相关人员出现双重人格;而外因在于市场环境的影响,市场经济会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再加之社会监督力度不足、社会制约机制不科学等问题,使得伦理道德问题异常突出。

其二,在研究公共管理伦理涵义方面的问题。

从理论角度来看,应严格规范伦理关系,分别从表现特征、作用路线等层面着手,其与法律、权力等有所不同,公共管理伦理关系的作用路线主要是由个体化向群体化转变,使得伦理表现更为显性化,此类伦理关系注重公平、公正与自由。

由于伦理与非伦理行为的标准性差异,使得非伦理行为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此类公共管理伦理关系与社会体制、社会风尚、道德品质与历史文化等因素相互关联,由此可见,无法对非伦理行为的实际性质进行明确规范的界定。

现如今,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人们的认知、人生观与价值观都发生了转变,道德意识在不断增加,自觉性也在不断增强,使得人们在履行道德行为时更有动力。

然而,在社会实际运行的过程中,由于受到公共管理伦理制度与主体性的影响,导致一系列伦理问题的出现,不利于现代社会的发展与运行[3]。

其三,在全球公共管理伦理问题方面。

公共管理伦理缺失不仅仅表现在国内,在国外也有所存在。

公共管理伦理问题属于全球性的政治性问题,其中涉及到一定的道德规范,在伦理方面应有新标准,在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应借助一系列的道德标准来打击领域犯罪问题。

在每个国家都会发生贿赂与腐败问题,一些公共管理人员会受到利益的诱惑,导致一系列伦理缺失问题的出现。

打击行贿、腐败性行为是国际性的事务,由此可见,伦理道德问题备受关注,若想达到理想的效果,应在自决权、诚实、稳定、自由与信任等价值观上形成共识。

二、导致公共管理中伦理缺失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

(一)个人与社会利益存在认知错误。

在公共管理体系中,由于思想认知不足,导致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导致公共管理人员或组织机构在利益分配上不够合理,出现了一系列不正当的态度。

从辩证唯物主义层面,内因是决定事物本质与发展方向的关键所在。

在公共管理伦理道德层面,人们思想的变化,使得人们对公共利益逐渐产生淡化心理,甚至会产生侵占的动机,产生侵占动机主要是以公共管理机构与管理人员的伦理道德水平偏低为条件的,可见,公共管理伦理关系处理的重要性。

一般来讲,评判伦理道德水平的重要标准为价值观念与是非观念。

(二)多种因素的刺激与影响力大。

在公共管理环境下,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导致伦理缺失问题变得异常突出。

在此条件下,部分来自组织内部与外部环境,在组织内部环境中,人为、财产、物质、政策与信息等资源的变化与调配,会使得身份与地位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导致伦理道德缺失。

在外部环境中,主要是从宏观角度出发,从经济、文化、政治与社会等层面着手,进而制约着公共管理组织问题不断突出[4],与此同时,管理者的心智与思想在潜移默化中都受到一定的影响。

三、公共管理中伦理问题处理措施。

(一)制定严格的伦理规范标准。

为了避免出现公共管理伦理缺失问题,应及时了解与把控公共管理伦理的重要作用与价值,还要制定相应的伦理规范标准,通过一定的规范与标准来规范一系列的公共管理行为,科学规范公共管理人员的行为,了解公共管理活动的行为,掌握一定的伦理标准,分别就公共管理机构与管理人员间的伦理要求进行科学的区分。

为了达到理想的效果,应重视对公共管理组织伦理的科学性研究,进而能实现对伦理精神元素的不断充实。

目前,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使得公共管理组织与管理人员受到利益诱惑而产生伦理道德缺失,自身与社会利益问题相对突出,进而产生了一系列的不正当行为,致使社会经济损失惨重。

为应对此项问题,应加强公共组织文化建设,强化对公共管理人员道德素质的全面提升,进而以减少道德缺失行为。

为了达到理想的效果,提高伦理道德水平,建立更为完善的监督机制,对相关管理者的道德素质进行考核与约束。

(二)加强对公共环境伦理问题的监控。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发展的转型期,社会公共管理行为至关重要,可见,社会经济发展对公共管理工作的要求很高。

若想提高公共管理伦理道德水平,应强化对公共管理伦理的质量监控,能避免由于功利性因素而引发的社会道德缺失问题。

公共伦理环境质量监控机制的构建,应对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组织的行为进行分析,针对公共管理中伦理环境监控的质量与效果开展一系列的客观性评价。

为此,还需建立行业协会,将其作为重要的平台,对可能危害公众利益的行为进行全面的监督,对未能履行职责、个人道德素质缺失等行为进行严格的惩治。

四、结语。

综上所述,目前,从公共管理现状来看,伦理缺失问题相对突出,制约着公共管理的效果与水平,一旦出现伦理缺失问题,会对公共利益形成威胁,遵循伦理规范,进而获取理想的利益。

为了处理好伦理关系,应强化公共管理的实际作用与各项规范和标准,加强对公共环境质量监控,加快伦理道德体系建设,强化各项指标的合理规范,进而提高公共管理水平,可大大规范人们的行为。

【参考文献】。

[4]左冬梅.公共管理中伦理缺失的对策研究[j].东方企业文化,(24):154+156.

[7]管安桂.公共管理中“公共性”的伦理实现基础――公共管理主体道德性的研究[d].重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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