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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报告(专业17篇)

作者: 影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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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报告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根本制度。20,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我按照“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勤政廉洁、务实创新政府目标,坚持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与经济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实现了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与中心的整体推进、协调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既是改进机关作风的需要,也是加强自身修养,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的需要。一年来,我始终坚持以学习自警自励,以学习提高自我,以学习增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遵守县委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积极参加县委中心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胡锦涛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等专题学习;坚持个人自学习惯,联系实际,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知识,认真领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认真参加县委常委民主生活会和县政府党组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正面典型来激励自己,以反面典型来警示自己,不断增强自身的廉政意识和遵守党的纪律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对待权力、利益和地位,筑牢思想道德和党风廉政建设两道防线。

二、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更具有根本性、长期性和稳定性,有一套好的制度并严格执行,就会使政府的行为更加规范,就会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在于落实,制度的落实,责任制的落实。因此,在带头廉洁从政的同时,本人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注重在完善制度、落实制度上下功夫。

一是当好“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起作为政府及其各个部门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好县政府领导班子及政府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把政府机关反腐倡廉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之中,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定期检查、指导政府机关及其各部门廉政建设情况,结合布署,经常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做到防范在前,警钟长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

二是努力完善政府决策机制。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凡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国有资产处置等,都由县政府领导班子集体决定,有的还提交县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如实施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等。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多方征求意见,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评估论证,如县城总体规划、拆迁安置示范小区控制性规划和修建性规划等修编事项。

三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实施《行政许可法》,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从根本上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如成立了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为各类企业及工业投资项目提供优质、高效、无偿服务;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发展和改革、国土、工商等服务窗口单位按要求简化缩减了审批权限;加强了政务公开,积极重建政务中心,促进廉政建设。

四是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调整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完善预算办法,逐步扩大国库支付范围,全面推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对非生产性财政投资项目报批管理,严禁超财力建设,严禁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通过上述改革措施,有效防止了财政资金运用过程中的跑、冒、滴、漏。

五是强化对国有资产的.监管。认真执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招拍挂制度,规范国有资产评估处置和产权交易监管。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管理水平,如对建设单位建立项目支出资产预算,按预算和项目进度提出用款计划,经县政府审批后核拨资金;审计部门加强跟踪审计;县里每年将贷款资金的具体项目使用和承诺落实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

六是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时刻牢记宗旨,切实关心和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如在企业改制中充分考虑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要求;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认真落实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规定,按时足额将征地补偿费直接发放到群众手里,同时采取建设拆迁安置区示范小区、实行多元化征地补偿方式、预留生产生活备用地等措施,切实保障被征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出路;重视抓好清理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等。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狠抓行风建设,坚决查处个别部门人员服务讲条件、办事摆架子等中梗阻现象,并对其单位和个人实行效能告诫等处理。

七是全力支持执法执纪部门。在组织实施“项目带动、项目兴县”战略,发展县域经济全过程中,注重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的作用,全力支持执法执纪部门开展。全年开展执法监察项目7项,检查单位7个,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10多万元。

八是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干部使用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县委的决定,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不搞任人唯亲,推进了干部人事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今年,全县公开招录公务员2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25人,都进行了任前公示。

三、坚持以身作则,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作为政府机关及其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我深感责任重大,始终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能做的,自己首先不去做。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特别是中央提出的“五个不许”和“两个纠正”。下基层检查时轻车简从,尽可能不给基层增加负担;没有违反规定配备乘坐小汽车,对全县公车费用偏高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从单位车辆配备数、车辆管理费用、保险费用等方面重新作了明确的规定,降低了财政运行成本;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话费总额控制的规定,超过的话费自掏腰包;没有收受红包、礼金,没有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从业规定的行为,不为家属、子女和身边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权。自觉遵守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收受礼品登记制度,个人工资奖金、津贴及其它劳务所得等收入情况,自觉向纪检、组织等有关部门申报。八小时之外,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交圈、生活圈和娱乐圈,自觉维护党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同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及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回顾一年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我有以下几点体会:一是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作为政府一项重要任务,不断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明确“一把手”的第一责任,才能把负总责的要求具体化、规范化,保证带头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向纵深发展。二是必须把廉洁作为从政的基本准则来要求。行政先要廉政,廉政才能得人心。只有心底无私,秉公办事,才能明察事理,作好;只有洁身自律,克己奉公,才能赢得信任,树立威望;一级政府只有树立起廉政的形象,才能担当起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任。三是必须在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机制上下功夫。始终把加强党纪党规的宣传教育,以权力的制约、资金的监控、行政行为的规范和自觉接受监督作为切入点,逐步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机制,把思路由亡羊补牢调整到未雨绸缪上来,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和消除腐败。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报告

根据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警示训诫实施情况报告的通知》(*纪办发〔20xx〕06号)文件要求,我单位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紧紧围绕《**县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坏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廉发〔20xx〕01号)文件要求,对照我单位制定的具体目标任务,对落实执行情况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重点突出三抓:一是抓学习,通过每周一次的全干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论述。二是抓教育,强化党纪、政纪教育。通过观看党风廉政专题电教片,坚持用先进典型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示范引导,用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不仅陶冶了情操,而且坚定了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三是抓作风,以"开展夯实工作责任年活动"为契机,解决存在的工作目的不明、作风散漫等问题。

(一)坚持从规划审批、规划监察入手,加大了对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从源头上杜绝腐坏现象的发生。同时,大力支持局纪检、监察部门正确履行职责,加大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重点加强了在建工程的监督管理,建立了严格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建工程从施工放线到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的严格监督,对违法建设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将违法建设消灭在萌芽状态。截止目前,依法查处各类违法建筑50余处。违章建设发现率、查处率达到100%。

(二)双创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及双创指挥部的要求,我们对临街商铺临建情况进行摸底、宣传,为下一步拆除打下基础,对城区内民建工地按创卫要求进行规范化管理,杜绝建材、建筑垃圾占道,扎设施工围栏,刷写创卫标语。对其它双创工作都能及时处置并按时回复。

一是在城市规划编制上,突出了服务职能,实现了公开透明。依靠地方专家和国内著名规划专家相结合,广泛征求和吸纳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了城市规划的科技含量、美学含量、文化含量和绿色含量。二是在规划审批上,推行"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审批、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服务水平。在具体项目审批中,坚持以人为本,统筹考虑每个项目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在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的同时,充分满足人的需求。三是在优化发展环境上,首先建立和完善了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效能投诉制、效能考评制、政务公开制、执法责任制等八项效能建设制度,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从而有效地推动了行政效能建设的深入开展和投资环境的不断优化。其次是更新观念,转变职能,变管理为服务,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程序,加快项目审批,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积极创造一流的服务。

在实施规划行政审批中,我局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蒲城县县城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当事人申请的提出、受理到颁发规划许可证,对每一个环节,都认真审查、实地勘查。在受理申请后,对每一项工程的情况向相关单位和个人发出公示,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核发许可证。对一些大的项目工程,我们还进行专题论证,邀请专家提出建议,特别是对有争议的规划审批,我们一律召开规划审批听证会。

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形势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理论学习与工作需要有一定差距。对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中省市有关规划管理的新政策、新法规,学习不到位,分析研究不够透彻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二是以廉政促勤政、促发展的具体工作措施还不够得力,落实还不够到位,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还需进一步转变。

对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予以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一是坚持从学习抓起,通过勤检查,勤督促,不断增强学习的自觉性。二是坚持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坚持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抓起,形成预防、教育、惩处并重的工作机制。四是改进工作作风。大力发扬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作风。五是提高干部履职水平。认真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用创新的精神来推动工作。六是加强廉洁自律,筑牢反腐防线。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报告

根据市纪委《关于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对自己一年来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和反腐倡廉情况进行了认真回顾总结和对照检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切实履行领导职责,全面抓好政府班子和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年来,我按照“三讲”和“三个代表”的要求,深刻领会和贯彻执行江总书记关于“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以及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切实履行领导职责,全面抓好政府班子和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动干部队伍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一)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为把政府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切实落到实处,县政府成立了由我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办事机构,全面负责《责任制》贯彻执行情况的安排落实和督促检查。根据政府工作实际,把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经济工作、行政管理工作、班子自身建设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抓落实,一起检查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与此同时,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经常性工作来抓,做到逢会必讲,警钟长鸣,防微杜渐。按照组织分工,由我分管监察工作,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步伐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监察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对监察队伍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针对这些情况,我平时都注意听娶过问监察工作开展情况,从人员、经费、办案装备方面给予支持,为监察机关履职提供必要的条件,帮助他们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鼓励、支持监察部门积极大胆开展工作、履行职责。政府召开常务会、党组会都通知监察局长列席会议,便于他们行使监督职能。工作中要求监察部门对招投标工作、工程建设验收、政府人事工作、政府采购、政务公开和纠风治乱、减负工作进行大胆监督,充分听取他们对这些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切实加强对监察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重大项目、大额度财政资金安排使用、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等都严格坚持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公正公开、高度透明、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同时,政府班子自觉摆正位置,主动接受县委的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届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在组织人事工作上,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进一步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党的干部标准,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按规定选调任用干部,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二)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1、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江总书记指出:“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是教育。无论是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还是防范腐败问题、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都要坚持教育在先”。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抓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是关键,只有通过广泛深入的教育工作,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反腐败作为他们的自觉行动,才能从根本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为此,年初我们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和工作实际,切实制定好了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计划和政府党组中心学习组织理论学习计划。一年来,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一主题,以广泛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为突破口,认真组织政府班子和政府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省市党代会精神和十六大精神。开展了以李嘉廷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通过学习教育,提高了领导干部和广大干部职工的组织纪律意识、大局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增强了自警自励、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能力。2、抓管理体制改革一是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规范了行政审批行为。二是全面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投标、药品采购招投标、政府集中采购和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制度。三是积极推进财政制度改革,规范财政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推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继续清理整顿了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取消了执法部门罚没收入返还规定,为推行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四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在村级和乡镇政务公开的基础上,县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今年全面推行了政务公开,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五是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健全和完善选贤任能和干部考察、监督、激励的科学机制。今年,我们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在全县公开组织招考了一批公务员。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矗(三)努力推进反腐败任务的落实1、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及公务员队伍的廉洁从政行为为切实建立勤政、廉政、高效、务实的政府,年内,我们认真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要求的公务员“八条禁令”,在全县公务员队伍中实行挂牌上岗制度,严格整治我县公务员队伍作风建设中带有倾向性的突出问题,规范从政行为。同时,在班子内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准了问题和根源,统一了思想,明确了目标任务,制定了班子和个人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增强了政府班子和班子成员的自律意识。2、继续加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政府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加强对监察机关查办案工作的领导。监察部门始终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二十字方针,继续把查办“三机关一部门”和乡科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作为重点,通过信访举报、党风巡视、执法监察、干部离任审计、领导接待日等形式,扩大案件线索渠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通过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了政府班子和政府系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推进了政府管理机制、管理水平的完善和提高,为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2004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全年预计可完成21.85亿元,比上年增长8.6%,其中:第一产业完成7.48亿元,增长3.7%;第二产业4.53亿元,增长15.8%;第三产业9.84亿元,增长9.4%。预计农业总产值10.55亿元,同比增4.89%,工业总产值6.25亿元,同比增12.2%。财政总收入预计可完成22008万元,同比增9.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完成7亿元,同比增2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07亿元,同比增13%,农民人均纯收入1687元,增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235元,增8%,城乡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与此同时,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广播电视等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全县保持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的良好局面。二、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抓好个人廉洁自律工作我是于今年2月份经组织任命到腾冲县担任县长一职,走上新的工作岗位,肩上的担子重了,工作的头绪多了,遇到的问题也复杂了,但我始终认识到,作为一县之长,政府的第一责任人,政府班子的“班长”,在其位,必须谋其政,全面履行自己的职责,凡事都应起表率作用。身教重于言教,只有事事身体力行,模范带头,才能无愧于党组织和人民的重托,才能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因此,我不断自我提高,与时俱进,加强学习,在组织抓好班子和政府系统干部职工学习的同时,以身作则,注重加强自己对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自学,进一步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领导水平,增强了党性锻炼和修养。并常思贪欲之言,常弃非份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政之能,以自身的品格、形象和人格魅力影响、带动和团结同志,做廉洁勤政的模范,在生活上,做到自重、自盛自警、自律、自励,全方位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始终做到讲大局,比奉献,想大事,忙工作,勤政廉政,把自己的所有精力都放在谋求腾冲经济社会发展上。一年来,我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和各项党纪国法,深入学习领会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认真开展了“八查八看”活动,严格按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全面对照检查,认真整改。一年来,能够自觉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项目、大额度资金管理使用和人事调动等重大问题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决不搞“一言堂”和个人说了算,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大力推进工作决策的民主化、公开化和科学化进程。同时广辟民主监督渠道,摆正位置,主动接受县委的领导、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和社会各届的民主监督。在组织人事问题上,全面学习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规定办事,不循私情,没有为任何亲戚、朋友安排过一个人。除按规定应得的福利外,没有收受过任何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没有到下属部门报过一分应属个人支付的费用,对外交往中的礼品都按规定及时交办公室处理。另外,在建设工程管理、行政审批、政府采购、资金监管、医药购销、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公车管理、严禁赌博、酗酒等方面,都能严格遵守,模范执行。回顾总结一年来的工作,自己在抓政府班子和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以及个人廉洁自律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自己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距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一如继往地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强化职责,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抓落实、抓出成效,以此带动和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进步。

党风廉政建设及责任制工作报告

督查工作先进单位。

一、督重点抓落实促发展。

(一)突出重点抓督查。一是对交通攻坚年活动的重点道路建设中存在问题,积极协调责任单位解决,推动道路建设顺利进行。如对s102线扩建项目建设连续7次专项督查,督促沿线乡镇和有关单位加快房屋拆迁和线杆迁移,保障工程顺利实施。二是对作风落实年的参会纪律、机关效能、在岗在位、考勤情况等进行30余次明查暗访,特别是对县直10个单位的作风效能建设情况进行解剖式专项督查,对各单位党务政务事务公开工作及工作人员工作状态进行督查和指导,对十八大期间各乡镇、县工业园区和部分县直单位值班带班及主要负责同志在岗在位情况连续7次督查,有力促进了机关效能和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三是对城市建设年的市政道路建设、重点工程如姜尚大道、城南公园等进行多次专项督查,推动了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和城市品位不断提升。四是对项目突破年实施方案中98个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4次督查,并对县委党校等项目建设进行多次专项督查,针对拆迁工作进展较慢等问题,督促有关单位积极协调解决,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五是对园区推进年的“一区五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对县工业园区和各职能部门对园区企业集中服务工作跟踪督办,深入企业一线查找问题,督促各职能部门限时兑现对企业的服务承诺,推进园区建设顺利进行。六是对县政府**年67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全面督查,督促各单位补差补缺,集中精力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各节点工作,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二)围绕难点强攻坚。一是强力开展农业工作督查。5月上旬至中旬,联合农业部门对小麦“一喷三防”工作进行连续3次督查,为夺取夏粮丰产丰收打下坚实基础。5月下旬至6月上旬,牵头成立四个督导组昼夜奔波在田间地头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每两天一轮的不间断督查,从第三轮开始分昼夜两班不间断密集督查,每轮督查均及时下发通报,强力推动禁烧工作扎实有效开展。6月中下旬,由于持续干旱,督查局发扬连续奋战精神,牵头组织相关单位人员深入到乡(镇)、村跟踪督查抗旱抢种保苗工作,推动了全县夏种任务的全面完成。8月上旬至中旬,面对连续高温干旱天气,督查局联合农业委、水务局等部门组成三个督查小组,对全县秋季作物抗旱保苗工作进行不间断督查,有力促进了抗旱工作的深入开展。12月以来,组织涉农部门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农田水利冬修和林业整地挖穴工作进行了集中督查,有力推进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对县城文明创建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从7月开始,联合县文明办对县城文明创建工作每周至少督查一次,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任务分解,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强力推动县城文明创建工作扎实开展。三是对亟待省政府验收的土地复垦项目完成情况进行5次逐地块实地督查,并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保证了复垦项目顺利通过省市验收。同时,对节能减排、安全生产、信访稳定、主题教育、招商引资、计划生育等项工作真督实查,强力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发展。

二、督热点促和谐保民生。

一是对33项民生工程中的12项工程类项目进行跟踪督查,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10月下旬以来,对未完工的部分工程类项目进度情况进行连续5周的督查,对照倒排工期时间表进行每周兑帐,汇总后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有力推进了民生工程顺利实施。二是牵头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行了3次督查,推动此项工作各个阶段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三是联合县发改委对**年以来未开工中央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连续8次督查,督促责任单位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完成序时任务。四是对网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跟踪督办,督促责任单位采取强有力的手段,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达到预期效果。同时,对县城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骑路逢集整治、集中拆违、“十件实事”、网上留言回复等项工作进行督促办理,协调解决了一些热点焦点问题,为县委、县政府排了忧,为人民群众解了难。

三、重调研找症结当参谋。

四、查专项促办结维稳定。

对省、市和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件,严格办理程序,按照批示要求办理和落实,做到了批必查、查必办、办必果、果必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力争息诉罢访,化解了一些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今年以来,共接到领导批示件36件,已办结33件,其余3件正在办理中。人民网网友给省委书记、省长及市委书记的留言20件均已办结。为保证专项查办事实彻底查清、问题真正解决,督查局注重明察暗访、实地调查。如对人民网网友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的我县张新镇“村村通”修路收费问题,通过进村入户走访当地群众,证实网友反映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五、改方法强交流创环境。

一是督查局在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建立自查督查追查联动工作机制的暂行办法》过程中,对工作被动的单位在提请县督查工作领导组下发《督查令》之前,节点前移,首先与责任单位主动沟通联系,如实告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讲明利害关系,听取其意见和建议,综合分析后,视情况下发《预警通知》书面告知督查对象工作已经落后,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及时迎头赶上。全年下发预警通知2次,大部分问题在预警阶段得到解决。二是根据需要,对工作完成较好的单位全县通报表扬,激励先进,带动后进。全年共发通报表扬5次,13个单位次受到表扬。三是注重出主意、想办法,协助督查对象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推进工作落实。

六、夯基础抓规范强业务。

(一)健全内部管理。一是全局人员的关系正式调到督查局,并成立了党支部,健全了内部机构。二是出台督查工作规范和行为准则,完善纪律约束、考核评价等各项工作机制,促进内部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三是完善督查程序,形成督查立项、情况反馈、督查结果与绩效挂钩的督查链。四是注重流程管理,规范办文、办事程序,编制督查台帐,有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对外宣传。一是设置党务政务事务公开栏和人员去向牌,公开相关工作内容,标明工作人员动向。二是配置电子政务触摸屏,连接督查网站,进一步深化公开程度。三是积极上报督查专报,做好决策反馈。向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及时反馈县委、县政府决策落实信息17篇,其中被《阜阳督查》单篇采用7篇。向各级网站报送督查工作信息60余条,采用率90%以上。

(三)加强业务建设。一是提高文字水平。今年以来,共报发《临泉督查》162期,其中专刊18期、普刊18期、特刊126期,上报《领导批示件办理情况反馈单》32期,下发督查通报、通知14期,起草督查局文件16个,文字总量达30万字以上,其中有64篇督查材料得到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肯定性批示。二是注重网络宣传。今年以来,共发布督查动态6期、临泉督查11期、督查通报10期、大事记4期、督查文件5个、领导讲话5份,文字总量5万字以上。

七、抓廉政促廉洁树形象。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督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到民主平等、协调共事,充分发挥班子成员和全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坚持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全局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净化自己的生活圈,做到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耐得住寂寞。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高机关效能,引导规范全体人员严格自律、公正处事、乐于奉献、优质服务,树立起了督查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

**年,督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主动服务的意识有待加强。二是创新精神不够,督查方法有待改进。三是督查人员业务学习不够,对一些专业领域的知识掌握不深不透。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督查工作的优质开展和督查作用的高效发挥。

下一步工作中,督查局将继续保持求真务实、拼搏向上、奋发有为的工作状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促进决策部署落实为第一要务,在督查活动中“求新、求实、求快、求细、求好”,甘当促进全县加快发展的助推器,争创全省督查工作的排头兵,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党风廉政建设及责任制工作报告

总结,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市××党组全体成员带领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纪委四次、五次全会和省委、省纪委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书》和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法规,联系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相关规定和制度,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继续深入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不断加强宣传和教育,坚决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取得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的成果,为促进全市××经济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组及纪检组坚持从思想上提高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紧迫性,始终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协调,科室各司其职,依靠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年初,我们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调整充实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机关党组书记任组长,纪检组长及副主任任副组长,纪检、人事等部门为成员,同时明确了相应的工作职责,成立了一个精干有力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班子,切实加强了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领导。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及时研究、部署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工作开展。

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推行责任制,是使党风廉政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举措。年初,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与下属三个支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此项工作同经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按有关规定,我们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一级抓一级”的原则,界定落实责任范围,实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具体责任与主管或分管的部门、单位、科室相结合,即对所主管或分管的单位、部门、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各支部的书记对其班子成员和所涉单位、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责任制的落实直接与年终考核挂钩,这样层层分解明确,增强了领导干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了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领导班子和个人责任分明,团结协作,工作务实。同时,我们还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档案,把每次考核结果装入本人档案,作为组织上考核、提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当年被考核为不合格的科室负责人,要进行组织调整,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主要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对党政领导干部严重失职,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较大问题,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同级主要领导和上级分管领导的责任。全年没有党员干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机关没有出现考核不合格的领导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

党纪》等党风廉政建设刊物,超额完成市里下达的任务,认真发放并及时组织学习,巩固宣传阵地。通过学习,不仅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而且坚定了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执政为公,勤政为民,形成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突出重点,狠抓关键,用实际行动取得党风廉政建设新成效。

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本在落实,关键在行动。在认真分析、研究责任目标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真正在落实上下功夫,靠实际行动求成效。

第一,抓制度完善。我们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学习制度”、“会议制度”、“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处理制度”、“谈话和诫勉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等==项工作、生活、学习制度,并将这些规定、制度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逐步完善用制度管理人的管理体系。

第二,抓作风建设。我们认真贯彻执行《八条禁令》,狠刹五股歪风,坚决扼制吃喝、漂浮、粗暴、攀比、闹不团结、霸道=种风气。机关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对大额度资金开支及重大问题坚持集体讨论决策,人事任免事先征求纪检组意见,集体讨论后按规定向市委组织部、人事局报批,事情一经决定后,班子成员团结协作,无怨言不拆台,团结干事。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按“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会前认真征求意见,会上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认真整改,会议质量明显提高,成效明显。领导干部无违规定驾车、公车私用、赌博、话费超支报销等情况;领导干部无利用婚丧喜庆借机剑财,班子成员无任何违纪行为,领导当楷模得以体现。各支部、单位、科室领导个人都查找自身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设立举报电话及举报箱。通过作风整改,“四难”现象少了,服务意识强了,取得了预期效果。

第三,抓热点重点。一是我们从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对机关日常开支情况、三项治理情况以及人事任免等工作公开向群众公开,将工作职责和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及单位财务状况进行公开,还在干部职工会上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公务接待、出差、内部财务等干部关心的问题进行公开。全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基本步入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给广大干部职工一个明白。二是推进依法行政,民主管理进程。年内由于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为民服务意识增强,党群干群关系得到了改善,来信来访较往年有明显下降,年内接待群众来访==人次,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按规定上报。三是严格按照“三项治理”规定把工作落到实处,一把手亲自抓,每项工作都具体落实到人,无论是“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清车工作”还是“清房工作”,件件都是按市三项治理办公室要求,逐项申报、调查、公示等,特别是今年的清房工作,从机关主要领导、科级干部到普通职工都积极配合工作,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政策,分别按时间要求,进行了个人申报、单位申报、外调、组织核实、单位公示,到目前为止,机关=名县处级领导,==名科级领导已经按规定进行了退房或者补交房款处理,一般干部清房工作也在认真按规定进行,全机关清房工作按要求完成了进度。同时,我们根据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十月份清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入股煤矿工作中,我们积极配合进行了广泛宣传和动员,没有一个人入股或参股煤矿经营。文秘114,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

五、创设环境,保驾护航,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的开展,为全市××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环境。我们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经济目标和“一争两转五突破”的工作思路,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体制和机制创新为动力、突出抓好企业改革、结构调整、资产运营三个重点,保持了全市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在速度、效益连续四年以二位和三位数攀升的基础上,再创历史最好水平,提前两个月超额完成全年目标,其中利税、利润总量和增幅双双位居全省同行业首位。特别是七月份,我们胜利召开了全市××工业第二届代表大会,健全了××机构,宣传了××形势,壮大了××实力,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受到了全国总社、省××和市委、市政府的表扬和肯定。

=、工业总产值:=—==月份,规模以上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现价)=====万元,同比增长==.=;预计全年完成======万元,同比增长==.=。

=、工业增加值:=—==月份完成工业增加值=====万元,同比增长==.=;预计全年完成=====万元,同比增长==.=。是连续第四年实现超同期、超历史、超计划。

=、销售收入:=—==月份规模以上企业完成销售入======万元,同比增长==.=:预计全年完成======万元,同比增长==.=。

=、利税总额:=—==月份实现利税=====万元,同比增长==.=:预计全年完成=====万元,同比增长==.=。

=、利润总额:=—==月份实现利润=====万元,同比增长==.=,预计全年完成=====万元,同比增长===。

=、出口创汇持续增长:=—==月份完成出口交货值====万元,同比增长==;预计全年完成=====万元,同比增长==。

总结回顾一年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离上级组织的要求和干部职工的期望有一定差距。一是时代的发展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我们队伍的素质、水平与之不相适应,做学习型干部,提高素质和水平是急需解决的问题;二是宣传工作形式单一,力度不够,教育的面不够广,层次不够深;三是有的制度在执行中有差距,与形势发展要求不适应,有的存在要求从严,但监管力度跟不上。针对这些不足,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完善和解决。

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举措。今后的工作中,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领导下,我们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大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发扬成绩,克服不足,狠抓落实,深入推进全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为构建和谐××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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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

2020年,县史志办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县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结合部门职能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振精气神,为稳步推进史志工作提供坚强保证。

1.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强化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形成单位负责人负总责,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工作责任制。

年初,县史志办党政班子专题研究研究《xx县史志办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对县史志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安排部署,提出工作措施和要求。与单位干部职工签订《xx县史志办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传递责任。

2.锤炼党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全体党员参加县纪委组织的警示教育实地观摩,班子成员参加xx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并及时传达会议精神。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引导教育干部职工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保持党员干部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组织4名干部职工到中山大学进行党史党性专题培训,6名党员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专题培训。

严格按照程序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找班子和个人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增进友谊,促进工作。开展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结合岗位职责,干部职工分别查找自己存在的风险点若干项,并提出整改措施。

3.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制定《xx县史志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组织党员学习《党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不断增强支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充分发挥支部的组织功能、组织优势、组织力量,确保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1.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今年以来,史志办共研究《年鉴》《县委执政纪要》编纂、购置办公设备等“三重一大”事项5次。

2.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对“挂包帮、转走访”、转变机关作风提振精气神工程、棚户区改造、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徐霞客游历xx论证和申报等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及时传达,积极参与,务求实效。今年4月xx县启动了徐霞客游线标志地寻找与认证申报工作,史志办为成员单位,全程参与。5月中旬,在昆明市西山区举行的终审会上,xx县被确认为全国第四批徐霞客游线标志地,并获颁“徐霞客游线标志地”证书,认证申报工作圆满完成。

3.深入开展史志宣传教育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结合“万名党员进党校”,开展党史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四进”教育活动16次。今年以来,班子成员为县纪委、县司法局、杨林镇党委、小街镇福海村党总支等单位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xx历史文化、xx党史,讲述改革开放40年xx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宣讲《***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

1.学习贯彻县委、县纪委下发的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筑路思想防线。利用职工会、党员会和传阅文件等形式,传达中央和省、市、县纪委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饮酒、扶贫领域失职失责、扶贫资金违规违纪等问题通报,防微杜渐,筑路思想防线。贯彻落实工作日严禁饮酒等规定,保持头脑清醒,集中精力干工作。

2.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入纠治“四风”。班子成员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昆明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执行《xx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长效化、常态化的实施办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四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严格遵守县公车改革和差旅费报销等规定,没有出现违规用车、违规报销差旅费、违规公款吃喝等情况。

严格执行“七严格”“十严禁”规定。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私设“小金库”,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等问题进行清理整治,未出现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对苗头性问题及时运用“四种形态”进行提醒纠正,对工作推进慢、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近一年来,通过抓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统一了干部职工的思想,转变了作风,强化了政治意识、发展意识、大局意识和担当意识,推进了工作。目前,年初制订的各项目标任务稳步推进,2020年版《xx年鉴》定稿,将于近期出版发行。

一年来,县史志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不够细致,工作措施有待加强;二是班子成员有老好人思想,对个别同志工作拖拉、执行力不强的情况提醒不多。

下步整改措施: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查找差距。认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梳理存在的问题,找准努力方向。更加自觉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细化内容,分解目标任务。二是以防为主,惩防并举。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增强党内监督实效,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三是加强监督,落实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和规定,畅通政令。督促履行个人岗位职责,确保安排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弘扬“淡泊名利,甘于奉献,恪尽职守,锲而不舍,开拓进取”的修志人精神,坚守精神家园,提高史志工作科学化水平,发挥好史志“存史、育人、资政”功能。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职责制的规定》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纪委六次全会,以及省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促进全镇三个礼貌协调发展,现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要求,特制定本目标职责状:

1、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资料,与经济建设、精神礼貌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齐部署,一齐落实,一齐检查,一齐考核。

2、党政负责人对职责落实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落实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职责。

3、班子成员要定期分析职责落实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向镇党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落实情景,做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年初有计划、有措施,年终有总结。

4、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各项廉政法规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进行党性、党纪和廉洁从政学习,认真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情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解决领导班子中存在的问题。

对违反下列规定的实行职责追究。

1、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搞资金体外循环和票据报销不按规定,搞变通处理的;

4、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侵占团体利益的;

5、违反计生、土地、森林、堤坊等法律、法规现象的;

6、发展新党员、提拔到副股级以上干部未实行公示的;

7、对党员、干部犯有经济、道德问题隐瞒不报和协助查案执纪不力的;

8、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的;

9、对群众初信初访不够重视,出现群体访、越级访、重复访,造成较大影响和后果的;

10、非正常因素、失职、渎职造成团体财产损失的;

凡存在上述问题,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的第四章职责追究的有关条款实行追究,追究界限为:属于领导班子作为错误决定的追究领导班子的团体职责;属于主要领导人职责的追究领导人职责,属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职责的追究其他领导成员职责。

责任人:

日期: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规定》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院长与各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书》,资料如下:。

一、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是本院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职责人”,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职责。

二、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规定》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要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团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目标,与审判、执行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三、按照县法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组织全员干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坚定人民法院的政治方向。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始终把严明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着力严明组织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

四、要全面落实《廉政准则》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院领导班子成员要时刻做到自省、自律、自重,带头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审判纪律、执行纪律,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

五、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带头反对“四风”,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落实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要求干警做到的,自我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我坚决不做。要认真贯彻执行最高院《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坚决做到不干预、可是问他人办理的案件。

六、要进取抓好领导班子、全院干警的廉洁司法教育,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文化活动,努力构成扶正祛邪、崇尚清廉的浓厚氛围,造就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

七、进取探索、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注重从源头上治理腐败。要进取推进审判管理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完成对审判权、执行权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保证班子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案子不出问题。

八、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及时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发现有案不查、查而不处、瞒案不报的,要严肃纪律,并追究相关领导职责。

九、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和“三个不直接分管”及其他制度。对纵容、支持或指使本单位干警违法办案、违法收费、违法罚款、违反财务制度私设小金库或决策失误造成重大资金损失、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略影响的,要追究院长的领导职责。

十、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疏于管理,致使分管部门干警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情节较轻的,分管领导要向院党组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受到追究的部门和干警取消年度评先选优资格。

责任人:

日期: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镇党委、政府、纪检委安排部署的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

1、按照中央、省、市、县、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及时研究、安排、部署及组织实施本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班子每年要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两次以上。

2、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组织,有专人负责,组织网络健全,并充分发挥网络人员的职能作用。

二、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及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制度、规定。

1、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廉政法规,进行经常性地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抓源头等项工作,搞好调查研究,不断完善制度和管理监督机制。

2、对《准则》及县、镇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每季度组织专题学习,党员受教育面达90%以上。

3、严格执行机关工作人员下村就餐制度和公务接待标准。

4、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政务公开制度,不设小金库。

5、严格执行县委、县纪委《关于农村干部廉洁自律规定》(26条)的文件精神和规定,进一步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三、采取切实措施,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确保年度内不发生违纪、违规问题。

1、每半年召开一次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及时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的廉洁自律情况,真正做到自查自纠,防止产生违法违纪问题,并按时将自查报告上报镇党委和镇纪检委。

2、对班子成员家属子女,制定出具体的教育、管理、防范措施及制度,确保年度内无违纪违法行为。

3、严格执行村帐镇管和村财镇管的各项制度规定,坚持按规定时间、内容、方式实行财务政务公开。

4、认真抓好本村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基础工作,落实制止奢侈浪费的各项规定。

四、认真抓好信访工作,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工作。

1、健全信访领导小组和信访网络。

2、每月排查一次信访苗头,并把排查情况及时上报村支部、镇党委、镇纪委。

3、加强同群众的密切联系,积极主动排查信访源,配合支部搞好信访工作,将问题处理在萌芽阶段和最基层。

4、全年无集体越级上访。

五、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1、按照县委、县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部署,重点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和企业负担、治理公路“三乱”和中小学乱收费等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2、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规定,不准巧立名目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

3、杜绝因加重农民负担而引发的恶性案件。

六、强化班子及干部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增强责任意识,凡职责范围内出现的重大问题,必须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七、完成上级党委、纪委和村支部交办的其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责任人:

日期: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列次全会、上饶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弋阳县纪委十六届 六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净化政治生态,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人社局局党委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政建设中的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实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特签订弋阳县人社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书。

一、责任内容

(一)局党委对文体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指导、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局党委书记、局长对人社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局党委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局党委领导班子在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工作议事日程。局每半年召开一次廉政工作专题会议,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制定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责任意识,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和国家领导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及时传达上级反腐倡廉的文件和指示,深入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教育。

3.抓好人社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的落实。对责任范围内发生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4.履行监督职责,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干部和干部队伍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在检查、考核、总结、述职、汇报中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专项内容。

(五)股室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落实。针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倾向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阶段性工作意见和整改要求。

2.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党委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定期检查,督促各股室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每年至少两次以上听取股室工作汇报。

3.加强对单位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做到公平执审,文明执法,坚决禁止干部以权谋私,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4.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对股室的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责任和廉洁从政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责任考核

(一)局党委负责领导、组织对本系统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考核、干部考核和业务工作目标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应组织专门考核。

(二)对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全面考核每年进行一至二次。结合领导班子考察和公务员年度考核等工作进行。采取全面考核结果与平时专项工作的检查相结合,综合全局的考核(检查)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责任追究

对本单位或分管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甚至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责任追究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四、本责任书的职责不因责任领导的更换而改变,责任领导如有变动,接任者继续履行。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人社局党委办公室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各存一份。

人社局党委书记(签章):

责任单位(盖章): 责任人(签字):

为加强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保证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根据重庆建工集团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七建公司实际,制定部门、分公司及项目部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书。

一、责任主要内容

1、部门、分公司负责人及项目部、经理对项目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按照公司关于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大对下属职工的约束和管理,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2、加强各部门、分公司、项目党员干部的廉洁教育,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八严禁”、“十二不准”,持之以恒纠“四风”转作风。

3、落实廉洁从业规定。各部门、分公司负责人、项目部、项目经理及关键岗位人员都必须做出廉洁从业承诺,公司党委将做好监督检查,保证各项廉洁从业规定和承诺的落实。

4、把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与公司各项管理紧密结合起来,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各项制度建设和各种权力运行过程;经营管理、施工生产的全运行过程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禁“暗箱操作”。

5、严格履行建设工程合同和项目承包合同,认真执行公司薪酬规定,不得擅自决定发放薪酬外的补贴和奖金。

6、不准用公款或到分包单位、劳务班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在分包结算、劳务班组使用及材料设备采购等其它交易活动中,损公肥私、暗中收受好处。

7、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要定期对项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8、发现违法违纪现象,及时上报公司党委和纪委,并协助处理有关问题。

二、责任追究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的人员,将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关于企业管理人员重大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实行“一案双查”制度,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直属领导的责任。

本责任书由公司第一责任人和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第一责任人分别签名,一式两份,各存一份。从签订之日起执行。

中共重庆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单位: 第一责任人: 第一责任人:

签订日期:

为贯彻落实2016年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守责任担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改进作风,推动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我院副处级干部,各科室科长、副科长、团总支书记。

二、主要内容

1、 落实学校党委、纪委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实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2、加强自身和本科室党员和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和生活等方面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增强廉政意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3、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

4、对分管工作或本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自查、监督检查,并及时向我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5、支持纪检委员开展纪律检查工作、配合学校党委调查核实和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6、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问题。

7、在选人用人、重点项目、资源开发、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工程结算、财务管理、含金物料和废旧物资设备处置、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

8、严禁内外勾结,营私舞弊,私设“小金库”,插手施工队、物资设备和

工程项目招投标,贱卖含金物料和废旧物资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9、严禁在工资奖金分配、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方面违规操作。

10、加强民主管理及信访制度、保持民主渠道畅通,避免损害职工利益,群众意见较大,引发不良事件的发生。

11、对分管工作或本科室违规违法违纪问题及时上报,不能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院党总支书记: 院长:

责任人:

2016年 月 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盐都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原则,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学校科学稳定发展,学校与中层干部特签定本责任书。

1、带头学习廉政理论,加强对职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拒腐防变能力和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并对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勤政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自觉参加民主生活会,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认真自查,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并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3、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及系统干部作风建设的'“十项规定”、“盐都区师德师风建设十项禁令”等。

4、认真开展以“510”警示教育活动,以廉洁教育和德育教育为重点,以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以培养优良的校风、教风和学风,营造风清气正,和谐向上的教育发展环境。

5、教育引导职工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落实到工作中,提高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6、模范遵守党纪法纪,贯彻落实学校“三重一大”决议,认真执行人、财、物管理等规章制度,教育引导职工贯彻执行关于勤政廉政的各项措施和具体要求,并将廉政工作情况作为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7、对行政业务工作的重要环节、关键岗位和相关人员实施重点监管,认真落实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发现监管的薄弱环节或漏洞,以及职工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与有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预防和杜绝违纪现象和不正之风的发生。

8、协助分管领导妥善处理涉及廉洁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定期分析并及时汇报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协助研究制定具体措施。

9、不搞有偿补课,坚决制止有偿补课行为;严格执行“减负”文件精神,严禁增加学生负担;严禁教师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

10、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中层领导干部绩效管理考核之中并同期考核,同时对出现违纪、违规、违法现象实行“一票否决”。

本责任书的责任期限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人执一份,学校备存一份。

校 长:

责 任 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把“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落实到行动中。按照集团公司党委和公司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精神,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项目部党委是项目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项目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其他管理层是职责范围内的主要责任人,各支部书记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同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二、主要内容

(一)组织落实责任。落实公司党委、纪委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教育监管责任。加强本单位党员和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和生活等方面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增强廉洁从业意识。

(三)制度建设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制约权力运行的制度管控体系。

(四)“一岗双责”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与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

(五)检查报告责任。对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公司党委、纪委报告情况。

(六)执纪问责责任。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开展纪律检查、调查核实和责任追究工作,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考核与追究

项目部党委将严格按本责任书和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责任考核与迫究。出现重大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领导责任,对严重违纪的报纪委部门,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二)未按公司党委、纪委要求认真及时完成专项工作;

(五)不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选人用人、重点项目、资源开发、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工程结算、财务管理、含金物料和废旧物资设备处置、施工队管理等方面出现问题;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疏于监督管理,出现贪污、受贿、渎职等案件:

(六)内外勾结,营私舞弊,私设“小金库”,插手施

工队、物资设备和工程项目招投标,贱卖含金物料和废旧物资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七)在工资奖金分配、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方面违规操作,造成负面影响:

(八)民主管理及信访制度缺失,厂务公开、职代会等;

(九)对本单位违规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十一)其它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规定情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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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责任人:

日期:2016年 月 日

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查报告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二、广泛宣传教育,完善制度措施。

(一)统一思想  接受监督。

(二)完善制度  落实措施。

(三)广泛宣传  深入教育。

三、狠抓班子建设,锤炼干部队伍。

(一)、领导班子建设。

(二)、干部队伍建设。

(三)坚持党内民主,发挥集体智慧。

1、坚持集体决策,发挥群体作用。

2、提倡“群言堂”,不搞“一言堂”

(四)加强纪检工作,完善监督措施。

四、狠抓专项治理,加强行风建设。

一年来,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我院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在各项工作的始终,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绩,两个效益快速增长,医院的就诊环境、服务态度得到明显改善,医疗质量明显提高,不正之风得到遏止,领导班子成员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增强,全院职工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党风廉政建设是我们在深化医疗卫生改革中必不可少的重要一课,我院党委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坚持和深入学习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清政廉洁,坚决抵制和制止腐败,为不断推进医院的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

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市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促进环保各项工作,推动富裕、秀美、宜居、和谐xx建设,根据《xx市环境保护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市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市环保局领导班子成员协助主要领导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对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二、责任内容。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三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市纪委七届三次全会和全国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保持党的纯洁性要求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中,始终把反腐倡廉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二)加强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加强党性修养和道德教育,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

(三)进一步完善、提升惩防体系功能和效力。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xx市环保局惩治和预防腐败八大体系30项机制》的规定要求,进一步提升惩防体系系统化、配套化、管用化水平,完善与“八大体系、30项机制”相适应、相配套的制度规定,形成环环相扣的制度链条和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构成有机、完善、统一的惩防体系,更好地发挥惩防体系的综合效能。

(四)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党组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要求,抓好《20市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相关任务的落实。

(五)认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升机关效能,促进发展环境优化。

(六)参加分管部门(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活动,对分管部门(单位)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七)以身作则,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江西省环境保护系统工作人员“十不准”规定》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下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配偶、子女。

(八)支持驻局纪检组监察室依纪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驻局纪检组监察室的监督,为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三、责任追究。

违反本责任书的,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纠正医药购销和卫生计生服务中不正之风,明确各科室负责人及相关职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和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职责书。

1、医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对医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职责,院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负领导职责。

2、各科室主任(科长)对本科室的行风建设负主要领导职责。每位职工对本人的行为负全责,并理解党组织对自我的监督和教育。

1、院领导带头廉洁自律、厉行节俭,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市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和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持之以恒地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做好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斗争,无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医院的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2、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实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3、坚决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纪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坚持一致,做到令行禁止,言行一致。不违规整酒,不参与、支持“三违”,不参与赌博或任何形式的“带彩”娱乐活动,不公车私驾私用。

4、严格执行医院行风建设有关规定,严禁在采购或行医中收取药品、器械、材料供应商的“回扣”或“促销费、开单费、处方费”等变相回扣。杜绝收受病人的“红包”、礼物,不理解病人请吃。严禁多收费、乱收费、私收现金,严禁在病人记帐单上开药。严禁开假证明。

5、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违法、不违规、不违纪。严禁推诿病人。不准为谋私利把病人介绍到其他医院、药店去检查、治疗、配药。

6、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景列入各科室年度业绩考核资料,作为科室及科室人员评优表模的重要依据;对受到职责追究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科室及相关人员评优资格。各科室不定期研究、分析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景,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谁主管谁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谁的职责范围内出问题,追究谁的职责。

2、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规定者,按上级及医院有关规定处罚,记入年度考核档案。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行政处分,并与晋升晋级挂钩。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职责。

本职责书一式二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职责科室(职责人)各存一份。

责任人:

日期: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把“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落实到行动中。按照集团公司党委和公司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精神,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项目部党委是项目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项目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其他管理层是职责范围内的主要责任人,各支部书记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同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二、主要内容

(一)组织落实责任。落实公司党委、纪委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教育监管责任。加强本单位党员和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和生活等方面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增强廉洁从业意识。

(三)制度建设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制约权力运行的制度管控体系。

(四)“一岗双责”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与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

(五)检查报告责任。对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公司党委、纪委报告情况。

(六)执纪问责责任。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开展纪律检查、调查核实和责任追究工作,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考核与追究

项目部党委将严格按本责任书和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责任考核与迫究。出现重大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领导责任,对严重违纪的报纪委部门,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二)未按公司党委、纪委要求认真及时完成专项工作;

(五)不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选人用人、重点项目、资源开发、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工程结算、财务管理、含金物料和废旧物资设备处置、施工队管理等方面出现问题;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疏于监督管理,出现贪污、受贿、渎职等案件:

(六)内外勾结,营私舞弊,私设“小金库”,插手施

工队、物资设备和工程项目招投标,贱卖含金物料和废旧物资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七)在工资奖金分配、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方面违规操作,造成负面影响:

(八)民主管理及信访制度缺失,厂务公开、职代会等;

(九)对本单位违规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十一)其它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规定情形者。

贵州大通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息黔高速公路xqlm-1合同段(盖章)

部门责任人:

日期:2016年 月 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省、市、县纪委会议精神,加强领导,夯实责任,确保2016年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效开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各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是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自觉遵守中央、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及相关纪律要求的各项规定。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和院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分管责任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任务狠抓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情况和问题。

三、开展党风政风和廉洁从政教育,根据分管工作,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和十二项规定,以及贵州省机关干部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进一步整治“四风”,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六、发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带好队伍,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政风廉政建设工作。

七、2016年要在以下方面抓出成效

1、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反“四风”的相关规定,坚决刹住公款消费之风,坚决刹住庸、懒、散、奢之风,改进会风。

2、大力加强作风建设,领导干部廉政自律工作取得新成效。 3、认真组织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行风建设取得新进展。 4、严格执行全省药品集中采购政策。

5、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一是认真开展医德医风、法制警示教育。二是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三是加强对重点科室负责人及热点岗位的监督。四是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对不合理检查和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

的案件。 道真自治县人民医院党风廉政建设

八、奖励与惩处

1、对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完成各项考 核目标,医院给予通报表彰。

2、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所 确定内容的,依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规定》和 院纪委的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组织 处理。

3、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此责任书一式叁份,院办和目标责任双方各一份。

道真自治县人民医院 分管领导:

院 长: 责 任 人:

2016年1月 日 2016年1月 日

目 标 责 任 书 道真自治县人民医院 2016年1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盐都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原则,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学校科学稳定发展,学校与中层干部特签定本责任书。

1、带头学习廉政理论,加强对职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拒腐防变能力和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并对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勤政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自觉参加民主生活会,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认真自查,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并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3、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及系统干部作风建设的“十项规定”、“盐都区师德师风建设十项禁令”等。

4、认真开展以“510”警示教育活动,以廉洁教育和德育教育为重点,以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以培养优良的校风、教风和学风,营造风清气正,和谐向上的教育发展环境。

5、教育引导职工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落实到工作中,提高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6、模范遵守党纪法纪,贯彻落实学校“三重一大”决议,认真执行人、财、物管理等规章制度,教育引导职工贯彻执行关于勤政廉政的各项措施和具体要求,并将廉政工作情况作为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7、对行政业务工作的重要环节、关键岗位和相关人员实施重点监管,认真落实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发现监管的薄弱环节或漏洞,以及职工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与有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预防和杜绝违纪现象和不正之风的发生。

8、协助分管领导妥善处理涉及廉洁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定期分析并及时汇报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协助研究制定具体措施。

9、不搞有偿补课,坚决制止有偿补课行为;严格执行“减负”文件精神,严禁增加学生负担;严禁教师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

10、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中层领导干部绩效管理考核之中并同期考核,同时对出现违纪、违规、违法现象实行“一票否决”。

本责任书的责任期限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人执一份,学校备存一份。

校 长:

责 任 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列次全会、上饶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弋阳县纪委十六届 六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净化政治生态,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人社局局党委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政建设中的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实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特签订弋阳县人社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书。

一、责任内容

(一)局党委对文体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指导、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局党委书记、局长对人社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局党委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局党委领导班子在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工作议事日程。局每半年召开一次廉政工作专题会议,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制定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责任意识,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和国家领导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及时传达上级反腐倡廉的文件和指示,深入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教育。

3.抓好人社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的落实。对责任范围内发生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4.履行监督职责,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干部和干部队伍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在检查、考核、总结、述职、汇报中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专项内容。

(五)股室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落实。针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倾向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阶段性工作意见和整改要求。

2.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党委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定期检查,督促各股室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每年至少两次以上听取股室工作汇报。

3.加强对单位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做到公平执审,文明执法,坚决禁止干部以权谋私,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4.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对股室的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责任和廉洁从政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责任考核

(一)局党委负责领导、组织对本系统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考核、干部考核和业务工作目标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应组织专门考核。

(二)对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全面考核每年进行一至二次。结合领导班子考察和公务员年度考核等工作进行。采取全面考核结果与平时专项工作的检查相结合,综合全局的考核(检查)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责任追究

对本单位或分管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甚至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责任追究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四、本责任书的职责不因责任领导的更换而改变,责任领导如有变动,接任者继续履行。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人社局党委办公室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各存一份。

人社局党委书记(签章):

责任单位(盖章): 责任人(签字):

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深入推进全镇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全面完成20**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任务,镇委特与各基层党组织签订此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一)领导班子在党风康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

1.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目标管理体系,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2.及时贯彻落实镇委、镇政府和镇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计划推动落实。

3.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及其它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并督促落实。

5.认真组织、领导本地本单位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等工作,积极支持、配合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做到有案必查。

6.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强力开展治庸问责,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镇委、镇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坚持群众观点,切实维护民意,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7.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8.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的监督检查。

9.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源头治腐、反腐败案件协调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能,扎实完成全镇统一安排的工作任务。

10.进一步巩固反腐倡廉“十个全覆盖”工作,促进源头治腐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职责。

1.负责传达贯彻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2.调查并分析研究本地本单位的党风廉政状况,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范畴,与经济工作、其他业务工作一同部署。领导并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目标的落实。

4.带头并督促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并向镇党委报告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5.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支持、配合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做到有案必查。

6.坚持深入基层倾听群众意见,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以关注民生和服务发展为重点,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和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

7.带头讲廉政党课,加强对班子成员和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全年至少讲廉政党课一次。对出现的不良风气和不廉洁行为,敢抓敢管,亲自与当事人谈话,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帮助其纠正。

8.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带头落实“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各项制度。

9.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相关规定,带头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政承诺、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社会、民主与法律的监督。

根据有关规定,每年在年中、年底进行自查,并及时将自查情况和主要负责人落实责任制的情况书面报告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将采取巡视、半年抽查和年终检查、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四、责任追究。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办法》以及《枝江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票否决”暂行办法》和《枝江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实施细则》,将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评先表模、公务员年度考核、提拔任用、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凡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腐倡廉建设抓而不力的,对职责范围内的违纪违法问题失察或阻挠查处的,对职责范围内的不正之风严重且得不到有效治理的领导干部,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政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本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一条

贯彻落实以及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分解落实责任目标,与班子其他成员和科室签订目标责任书。

第二条

经常研究分析党风廉政状况,及时了解掌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认真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条 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规划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第四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决定人、财、物等重大事项。

第五条 带头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各项廉政法规,教育并管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

第六条

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开好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涉及班子成员干部的思想、作风问题和违法违纪行为,亲自找本人谈话,进行告诫、纠正和处理。

第七条 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部门正职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一条 协助正职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第二条

及时解决分管单位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问题,参加分管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纠正存在的不正之风和有关问题,并及时向党组汇报。

第三条

组织领导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向本级领导班子提出奖惩建议,督促分管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四条

严格遵守廉政法规和制度,带头廉洁自律,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教育并管好家庭成员及身边工作人员。

第五条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程序,积极参与重大事项的研究和决定。

第六条 积极支持违法违纪行为案件的查处。

第七条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成立“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校长,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一条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运行,切实搞好指导、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日常工作。

第二条

工作部署。年初,根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计划和责任目标的分解,经党组审定后,召开不同层次会议进行部署安排,并分级公开签订目标责任书。

第三条

调查研究。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结合分管的责任区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加强调研,针对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馈。

第四条

监督检查。坚持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分析讲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和目标落实情况,有的放矢地抓好薄弱环节。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巡视检查制度》的要求加强监督检查。

第五条

严格考核。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小组将组织专班,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制度》的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执行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告上级纪委。

第六条

奖惩兑现。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结果进行公布,奖惩严明;对责任书结账进行督办,限期落实到位。

第七条

总结表彰。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同时,大力表彰先进科室和个人,为下一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责任目标提出具体要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深入开展。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评议制度

第一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评议工作在上级领导下进行。

第二条

评议工作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根据市纪委的要求负责组织安排。评议工作与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

第三条

考评之前先进行自查自评。领导班子的党员干部要填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评自查表》,领导班子要写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第四条

综合审定评议结果,确定考评等次。根据得分多少,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评议审定。综合审定评议结果,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审定。

第六条

根据、市政府《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规定》的要求,确定考评等次,为奖惩兑现提供依据。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报告制度

第一条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责任人报告制度。按照党组分工,党组成员分管的科室或并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同志即为责任区域的责任人,负责领导、组织对本责任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报告工作。

第二条

凡涉及党员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责任人有责任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党组报告,对涉嫌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构成违法的,应向党组或上级写出书面报告。

第三条

责任人对责任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应如实报告。对隐瞒不报、报而不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四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报告后,应根据领导批示,认真做好调查核实。

第五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的具体工作。

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督制度

第一条

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及专班负责同级和下级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工作。

第二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内外监督紧密结合,上下联动,整体协调配合的监督检查格局。

第三条

党组织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党建的一项主要工作,注重抓好责任制监督与党组织生活会的有机结合。

第四条

认真推行政务、财务、事务公开,做到财权、事财、用人权公开透明,强化

和健全单位内部民主监督约束机制。

第五条

注重运用多种形式,强化社会监督。如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等,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第六条 及时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纪委、监察局推行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督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巡视检查制度

第一条

按照中纪委要求,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巡视检查制度。党组直接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巡视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条

纪检组定期或不定期派出巡视组或检查员,对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条

检查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及时掌握情况,解决突出问题。

第四条

巡视检查工作要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做到年初有布置、季度有检查、半年有初评、全年有总结。

第五条

检查情况要及时公开通报。各科室根据通报情况,举一反三,认真分析不足,提出改正措施,扎实有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六条 巡视检查要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年终总结考评相结合,并向上级写出专题报告。

党组议事规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有效指导机关各科室党组织工作,增强党组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特制定党组议事规则。

(一)议事形式

1、党组会。党组会是党组集体讨论决定重要事项的主要形式,原则上每两个月举行一次,特殊情况可由党组书记临时决定召开。

2、党组扩大会议。党组扩大会是根据会议的内容和需要,由党组指定有关党员、负责人所列席的党组会议。

(二)议事范围

1、讨论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指示、决定的实施办法;

2、讨论决定干部的任免、调动、奖惩等;

3、讨论全年工作指导思想和方案、重大的改革措施、重要的业务工作;

4、研究对党组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讨论和制定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

6、讨论通过以党组名义上报下发的重要文件;

7、应由党组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议事程序

1、拟定议题。议题一般由党组书记根据上级的指示、规章制度、党组成员提议和实际需要拟定。

2、议事准备。除特殊情况外,党组书记或副书记应将议题中所需要的各种资料提前指定专人进行准备,并将议事时间和有关内容提前一至两天安排办公室通知党组成员和有关列席人员。

3、议事实施。议事由党组书记组织实施,书记不在时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组织实施。在讨论中,党组成员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互相支持、互相理解、善于合作、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书记要善于集中大家意见,既要认真考虑少数人的意见,又不可议而不决。党组成员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反映,但必须执行党组决定。决议的形成必须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除议定任用干部、机构设置等重大问题党组成员应基本到齐才能议定外,一般议事参加党组成员只要超过半数即可,未到会者由办公室主任会后将党组会议记录及时传阅。任用干部不得临时动议,也不得用其他任何方式代替会议集体讨论。

(四)议事纪律

1、党组形成的决议、决定未到公布时限,任何人不得提前对外泄露。

2、党组未形成的决议、决定和讨论的过程、议项,任何人不得对外泄露。

3、党组议事专用记录本,专人记录,专人保管。

4、对党组议事失密应追究其泄密者责任,情节较轻者给予批评通报,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的,提请上级党委给予党纪处分。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

第一条

为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促进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反腐败斗争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在党组统一领导下,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评议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与民主评议党员同步进行。

第三条

属于被评议对象的领导干部,应当根据安排,积极参加民主评议活动。

第四条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主要内容及标准:

(一)是否按照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是否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是否认真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加强党性锻炼。

(四)是否依照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是否履行监督职责,对所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六)是否按照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

(七)是否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执法执纪部门履行职责。

(八)领导干部本人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是否率先垂范,遵纪守法,有无违反纪律的问题。

第五条

民主评议时以支部为单位集中学习,以党小组为单位讨论,开展以《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规定》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党小组收集讨论意见,以支部为单位报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第六条

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领导干部自我评价,对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的方向。

第七条

民主评议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领导班子成员除了参加党小组评议外,还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坚持原则,以理服人。并采取适当度听取非党群众意见。

第八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评议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初步评议意见,经领导小组审核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上级党委、纪委。

第九条 评议意见经上级党委、纪委审议后,领导小组适时将评议意见以一定方式进行通报。

党政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区目标责任制度

第一条 根据、市政府关于实行党政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区目标责任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责任区的划分主要是指按党委分工,班子成员所分管的科(室),即为该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区。

第三条

状,解决问题,切实抓紧抓好。

第四条

责任区内的各科(室)负责人应对各分管的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对党组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好落实。

第五条

责任区负责人要定期或不定期听取被分管科室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汇报,每季度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

第六条

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制,发现责任区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造成一定影响,或发生违纪案件,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而且还要追究责任区负责人的责任。

第七条 检查督促责任区内的科室,努力完成党组下达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两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保证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顺利实施,维护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北京市、集团公司《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及公司的管理规定。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立足教育,提高综合防范能力,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人员目标管理,与经济工作和其他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奖罚,促进公司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公司两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公司职能部门领导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应承担责任的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主体为两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两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正职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 责任范围和内容

第五条 党委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党委书记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党委副书记、委员根据分工,对分管的单位和部门领导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 公司经理对本级行政领导班子及其职能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公司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行政副职领导成员(含三总师、三副总、经理助理)根据分工,对分管的单位和领导部门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七条 机关职能部门主管领导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本部门人员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八条 基层党支部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负直接领导责任。支部副书记、支部委员根据分工,对分管单位和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九条 基层行政正职对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业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本级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行政副职领导人员(含三总师)根据分工,对分管单位和业务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十条 两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职能部门领导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以及上级领导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状况,制订党风廉政工作计划,部署工作任务,下达责任指标,提出党风廉政要求并组织实施。要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奖罚。

(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组织党员、职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增强党员、职工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意识。

(三)根据党和国家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制度,针对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措施,并督促落实。

(四)结合管理和业务工作,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管理机制、监督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五)履行监督职责,对管辖单位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

(七)领导和组织本单位、本部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或协助查处违法违纪、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支持执法执纪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 两级党政及公司机关职能部室正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根据上级党委、政府以及上级领导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工作部署、要求和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需要,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专题会议,进行具体研究安排。

(二)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督促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规章制度的落实。

(三)加强组织协调,及时排除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扰,支持执法执纪部门,依法依纪履行职责。认真处理职工群众来信来访,着重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五)切实搞好教育,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组织召开本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参加基层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检查本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执行谈话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六)严格遵守各项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家庭成员及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第十二条 两级党组织、行政及机关职能部室其他领导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协助党政正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负责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加强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单位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上级和本单位党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在分管单位、部门得到落实。

(三)及时解决分管单位、部门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纠正分管单位、部门发生的不正之风,支持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四)组织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参加分管单位、部门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解决其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五)严格遵守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带头搞好廉洁自律,教育管好自己的家庭成员及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第三章 责任考核

第十三条 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

(一)公司党委负责领导、组织对机关部室领导人员、基层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目标考核相结合,正常情况下每年两次,必要时,可以组织专门考核。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具体考核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考核结果要作为领导人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要给予表彰、奖励。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应限期改正并上报结果。

第十四条 建立和完善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报告制度。

(一)各党支部每年十二月十五日前就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向公司党委、纪委写出专题报告。报告内容要全面、真实地反映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二)两级党政领导应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年终述职报告中或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如实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

第十五条 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民主评议制度。

(一)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本公司两级领导班子和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民主评议工作,并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二)对两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民主评议,每年至少一次;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与年度考核、干部考核、民主测评等结合进行。民主测评可采用座谈会、问卷等多种形式。

第十六条 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制度。

(一)纪检监察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党风廉政监督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和专项检查,实地察看,听取党政正职关于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汇报。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应追究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应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有关程序规定办理。组织处理由人事部门负责,纪律处分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

第十八条 领导人员违反本细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一)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和不查处,或对上级交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围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消党内职务处分。

(二)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企业财产和职工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责令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辞职或免职。

由于管理混乱,致使国家、企业财产被大量贪污,造成重大损失的,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消党内职务处分。造成巨大损失的,加重处分。

(三)民主评议领导人员过程中,对群众意见较大,认可程度低,连续两次处末位的领导人员,应调离或免职。

(四)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提拔任用明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查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五)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消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六)违反企业规定私揽工程,高价采购材料、机械设备,私自高价向外分包工程收取好处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党内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七)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党内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留党查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八)对企业重大投资不报告、不请示、擅自做主,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九)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责令其辞职或者对其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查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十)对失于管理、措施不力、思想工作薄弱而引发的单位党员、群众无视党纪国法上访闹-事、搞封建迷信、参加邪教组织等,造成重大影响的基层领导班子应该解体。对授意、支持、参与、知情不报、不制止、不劝解的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情节轻微的,令其辞职或免职,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以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十一)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条至第十二条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

具有上述情节之一,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一)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

(二)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次要责任的人员。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各基层单位根据本实施细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此细则下发一个月内,制订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措施。

第二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由公司纪律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本知识

1、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依据是什么?

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

2、什么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责任的制度。

3、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

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主体是什么?

答: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正职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5、加强"党委统一领导"应注意什么问题?

答:加强"党委统一领导"主要应注意下列问题: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总揽全局,统筹安排。要把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落实与抓深化改革、经济建设统一起来,真正提上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

二是要坚持实行各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从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到检查落实,"一把手"要一抓到底。

三是要突出重点,着重抓好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抓好对落实过程?quot;难点"问题和突出问题的解决,抓好每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察。

四是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其他制度、规定的落实力度,尤其是加强对《廉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重要制度和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法规制度的监督制约效能。

五是对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的过程中发现一些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锲而不舍的精神,切实抓紧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确保抓出成效。

6、党风廉政建设为什么要"党政齐抓共管"?

答:反对腐败,加强廉政建设,是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政权建设是多方面的,但是其中最重要的是思想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反对腐败,加强廉政建设,是全党全国人民共同的政治任务。我们党是执政党,执掌权力的人基本上都是共产党人。在新的历史转变的重要时期,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刻,反对腐败,加强廉政建设,对我们党和国家来说,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强调指出:"反对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的斗争?quot;面对如此重大的政治任务,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不仅应当而且必须把反腐败纳入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切实抓好。

7、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纪委怎样履行"组织协调"职责?

答: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要放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的格局中来把握。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一个重要方面体现在当好党委参谋。要通过加强调查研究,提出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计划、目标和具体实施意见,为党委决策提供可靠的情况和依据。要根据反腐败的任务和要求,协助党委建立和健全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机构,以及反腐败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责任制,为落实反腐败任务提供组织保证。要逐阶段研究分析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提出和部署反腐败的具体任务。要研究制定反腐败考核验收工作规划和标准,并且组织实施。要总结反腐败斗争成功经验,予以推广。还要宣传表彰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先进典型。

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另一重要方面体现协调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各种实际问题。一是协调落实任务。根据反腐败工作的任务和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项具体任务落实到各主管部门,或明确主抓单位、配合单位,以及各自的工作职责。二是协调办案。牵头组建办案协调小组,建立工作制度。纪委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监察、审计等主要执纪执法机关,定期通报交流情况;按程序移送交接有关案件;对党纪与法纪交叉的案件或其他特别重要的案件,实行协同办案,做到优势互补,共同攻坚,增强快速突破能力。三是解决困难。对责任部门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一些疑难问题,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8、"部门各负其责"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什么作用?

答:实践表明,"部门各负其责",对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具有重要的动员、组织和保证作用。

"部门各负其责",有利于充分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党风廉政建设是关系党和国家命运前途的大事,是全党全国的任务,绝不仅仅是哪个部门的任务,只有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把所有部门和人员动员起来,在抓好自身业务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才能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搞好。

统号召力强,对出现问题的原因清楚,归口管理,具体到位,他们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部门管理之中,与业务工作一起抓,与深化改革一起搞,才能真正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9、怎样才能做到"部门各负其责"?

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部门各负其责",主要指按分项负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牵头部门的任务,把专项治理任务分解落实给在工作职能上与该项任务相关的部门,推动部门各负其责。还赋予各部门行使组织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考核奖惩等职权,使责权统一起来。

10、"依靠群众的支持参与",对于搞好党风廉政建设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依靠群众是我们党最基本的工作方法,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曾指出?quot;我们党提出的各项任务,没有一项不是依靠广大人民的艰苦努力来完成的。"党的全部历史已经证明,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我们反对腐败,同样必须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有了群众的积极参与,人民群众才能对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有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我们提出的反腐败的种种措施,才能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并取得实际效果。 反腐倡廉是人民群众最强烈的愿望。因此,"依靠群众的支持参与",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消除腐败最有效的途径。

11、如何发动和支持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

答:首先,提倡"从我做起,绝不行贿"的.思想,这种思想一旦成为一种社会风尚而被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腐败行为就失去了一部分生存的土壤,腐败势头就可望得到有效的遏制。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也能促进领导干部"从我做起,绝不受贿",并自觉管好亲戚朋友、身边的工作人员、分管的地区和单位,进而促进整个廉洁风气的形成,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层层监督,群防群制。首先,必须建立从中央到地方、从上级到下级、从部门到基层的群众性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工、青、妇、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的监督作用,使群众的监督形成有组织、有领导、有章法的相对独立的社会监督网络,避?quot;虚监"。其次,各级群众监督机构要有专门或特邀监督员,定期从群众中收集情况,及时向专门监督机关反馈信息;而专门监督机关也要定期向群众监督机构或新闻媒体通报有关情况,让人民群众心中有数,防止"弱监"。再次,各级专门监督机关要广泛设立举报箱,发动群众参与举报,公布举报电话,方便群众监督举报,以免"失监"。还有,各级专门监督机关对举报有功的群众要给予表彰,对打击报复监督者的人和事要从严查处,杜绝"禁监"。

提供机会,创造条件。要积极探索群众参与的有效形式,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党代表大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以及党风联络员和特邀监督员的监督作用,不断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完善群众监督机制,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

(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

13、各级党委(党组)及其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是什么?

答:各级党委(党组)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党委(党组)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党委(党组 )副书记、(成员)、委员根据分工,对分管单位及其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答:各级政府(行政)领导班子对本级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政府(行政)正职领导干部对本级政府(行政)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政府(行政)副职领导干部根据分工,对分管单位及其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5、各级党政正职在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必须做到的"五个亲自"是什么?

答:"五个亲自"是:

亲自阅批重要信访件,解决一、两个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

亲自检查一至两个下属单位执行责任制的情况,对需要追究的要落实责任追究;

亲自组织召开本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至少参加一个下属单位领导班子的

民主生活会。

在"五个亲自"中要突出解决群众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突出落实责任追究,这是主要领导工作到位的重要标志。

答:"三个抓好"是:

一是抓好自己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的落实;

二是抓好分管部门、单位党政"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

三是抓好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突出问题的解决。

17、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牵头单位要做到的"三个必须"是什么? 答:各牵头单位要做到"三个必须"是:

必须与各协作单位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尤其是责任追究问题。

18、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协办单位要切实做到的"两个确保"是什么?

答:各协作单位要服从牵头单位的协调指导并积极主动配合工作,切实做到"两个确保":

一要明确协办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保责任主体工作到位;

二是要结合自己的管辖范围、业务特点,确保协办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19、党政"一把手"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方面容易产生什么问题?如何纠正?

答:从当前情况看,党政"一把手"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方面存在下列几方面的问题:一是思想不重视,注重抓经济发展,不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二是职责不明确,有的单位党政"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应承担的责任没有明确的规定;三是缺乏检查监督,部分单位对"一把手"的权利,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为解决上述问题,必须采取以下三条措施:

首先是严格教育,确立第一责任的意识。为统一和深化这种认识,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组织基层单位党政正职和主要负责人参加,听取上级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和部署,联系实际,分析负责和分管的地区、系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现状,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要使各级"一把手"明白,哪个地区、哪个系统、哪个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出现问题、甚至严重问题,是与哪个地区、哪个系统、哪个单位"一把手"没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

其次是严格管理,建立和完善正职直接负责的五项工作责任:一是不断完善责任制的责任。根据上级要求及年度工作安排,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修订责任制,并依据班子成员的分工确定工作重点。二是履行对大要案领导承包的责任。凡是涉及下一级正职的来信来访和举报必须由上一级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批阅,对构成大要案的案件,党政主要领导要及时组织力量研究案情,调查核实,排障解难。三是履行对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的责任。进行上岗前谈话,郑重地提醒新任基层党政正职走向主要领导岗位要坚?quot;两手抓",担负起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任。四是履行定期听取纪检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监督员意见的责任。党政正职,要定期听取纪检监察工作的汇报,支持他们大胆工作。五是履行落实责任制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责任。

第三是严格监督,树立"第一责任人"的良好形象。领导班子应坚持从自身做起,不以权谋私,不违反政策纪律,不搞题词,不坐超标车等。

20、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怎样严格考评,加强检查?

答: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严格考核测评,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党委"党组"要负责领导、组织对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

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已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措施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解决。监督检查工作要注重实效,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对在责任制贯彻落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利于这些问题及时得到解决。具体要明确 以下三方面的内容和做法:

一是考核内容。各单位抓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责任目标完成的情况;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的情况;党风党纪教育的落实情况;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情况。

二是考核办法。即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必要时也可以组织专门考核。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三是考核记录。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要把考核的结果归入领导干部的廉政卷宗,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经考核,对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责任考核未达标的单位,一律不得评为文明单位、先进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一律不得评优、评先和提拔任用。

21、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什么要从领导做起,带头执行? 答:江泽民同志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能否以身作则,对加强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至关重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所规定的各种责任,是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必须担负的重大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只有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带头学习宣传,并贯彻执行,才能把广大党员干部动员起来,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答:首先,加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宣传教育工作,能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是加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各级党委、政府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重要工作,是各级领导干部义不容辞的重大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在其任职的岗位上,不仅肩负着抓好经济建设、业务工作的任务,同时也肩负着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的责任。

其次,通过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熟悉《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确保各自责任范围内不发生或少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推动两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再次,只有加强宣传和教育的力度,才能为责任制施行创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才能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3、北京市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考核、巡视检查的内容是什么?

答:考核、检查的内容有五条:一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的情况;二是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要任务完成的情况;三是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配套制度的情况和贯彻执行情况;四是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行责任追究的情况;五是其他需要考核及巡视检查的情况。

答:应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消党内职务处分。

答:调整该领导干部的职务。

答:包括诫免谈话、行政告诫和通报批评三种形式。

27、中纪委四次会议提出的责任追究的四个重点是什么?

答:责任追究的四个重点:

一是本地区、本部门出现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是本地区、本部门发生重大事故和恶劣事件的:

三是本地区、本部门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治理的; 四是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利用该领导干部职权和影响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

28、中纪委五次会议提出的责任追究还要认真执行哪两项规定?

答:第一,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没有履行职责,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至屡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的,必须追究其责任。

第二,对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违反有关政策和规定、用人失察的,必须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29、北京高校校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的原则是什么?

答:实施责任追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校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30、北京高校领导班子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如何追究?

答:高校党政领导班子违反《责任制》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情节较重的,进行必要的组织调整。对于违反《责任制》情节严重,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除对其负有责任的领导班子成员予以追究外,还应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进行改组或予以解散。

31、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中有哪些情节,可以从轻、减轻处分或免予处理?

答: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处分或者免予处理:

(一)发生问题后能主动如实向组织检查、改正错误的;

(二)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挽回影响的;

(三)针对存在问题能够认真总结,吸取教训,积极进行整改,效果明显的。

32、北京高校党政正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内容是什么?

答:1、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与学校的整体建设和发展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情况。

2、党委书记执行责任制和检查监督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责任到位、配套制度落实和实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3、亲自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与难点问题的情况。

4、遵守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廉洁勤政,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表率的情况。

33、实施责任追究的方式有哪几种?

答:实施责任追究的方式分为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34、实施责任追究中有哪些情节的,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

答: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

(一)干扰案件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

(三)因未尽职责,致使责任范围内多次发生重大案件或严重问题的。

35、为什么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在于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答: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是要抓落实,而抓落实的关键则在于严格执行责任追究的规定。否则,责任制规定的再好也只是一纸空文。落实责任制,要重点追究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不能容忍那种集体负责,而实际上谁都不负责的现象。属于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作出错误决定的,就要追究领导班子的责任;属于领导班子主要领导人的责任的,则要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生严重问题的,要追究他们的责任。

只有这样,才能引起各级领导干部的警觉和震动,才能增强其责任意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才能真正贯彻落实。

(本问答摘自中共北京教育工委、教委纪检监察室所编

《纪检监察干部应知应会500题》)

北票发电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厂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保证我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职责,根据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生产、经营、多经、基建以及精神文明等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四条、实施细则所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指全厂各级领导班子以及各级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须履行的职责和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追究相应责任的制度。

第二章 责任内容

第五条、厂党委、行政领导班子对我厂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党委书记、厂长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厂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六条、厂属各单位党支部、行政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厂属各单位的党政正职、各职能部门的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厂属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各职能部门的副职,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七条、厂党委、行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及厂属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2、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通过教育、法制、监督、改革等措施和途径,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4、贯彻落实上级颁布的各项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加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

5、履行监督职责,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6、严格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和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依法支持配合执法机关履行职责,支持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

执纪部门开展工作,保证其履行职责。

第三章 责任考核

第八条、党委负责领导、组织对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要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相结合,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第九条、考核工作由组织部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核结果记入干部档案和廉政档案,做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应限期改正,并上报结果。考核工作采取单位自查与上级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抽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般应每年度至少考核一次。

第十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厂属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各党支部在每年年底将本单位贯彻执行党内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写出书面专题报告,报厂党委和纪委。

第十二条、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按照《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党风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并及时将监督检查情况向党政领导班子报告。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实施责任追究。

1、违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未认真履行本细则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中成绩评定为“不合格”的。

第十六条、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中,成绩评定为“不合格”的,对其领导班子通报批评。连续两年评定为“不合格”的,调整其领导班子。

第十七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中成绩评定为“不合格”的,取消该单位的评先资格和已经获得的相关荣誉。

第十八条、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按以下规定执行:

1、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对上级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给予负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消党内职务处分。

2、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令负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对其免职。

3、违反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集团公司的有

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负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提拨任用明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收、审计、统计法规以及集团公司财务制度和北票发电厂规章制度,弄虚作假的,给予负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5、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案件查处,或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负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6、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责令其辞职或对其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7、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成绩评定为“不合格”的,责成该单位党政一把手辞职或对其免职,对分管该项工作的党政副职、纪委书记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并降级使用。

8、对应受到责任追究的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

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区纪委监察局借鉴以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有效经验,立足全区新目标、新任务,对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行了全面修订和完善,提出刚性要求和具体措施。

一是逐级明确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与区委、区政府班子成员、区委书记与各级工委(党组)书记、区委、区政府班子成员与全区各委办局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由以前的两级变成三级,使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等制度层层落到了实处,责任划分更加明确。

二是全面充实内容。三类责任书去掉了以往笼统、模糊的内容,从组织部署、检查考核、纪律作风、干部选用、教育管理、监督制约、廉洁自律、查办案件、基础工作、专项治理等多方面,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和要求进行了具体规定和清晰梳理,做到了细化和量化。

三是充分结合实际。在制定针对区委班子成员、各党工委(党组)和各单位部门的责任书时,紧密联系了各级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不同责任,做到既有关联、又有区别,环环相扣,形成了责任链条。

四是增强了可操作性。责任书首次实行责任约定与责任考核相结合的形式,使各党工委(党组)、各单位部门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方向、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日常检查和年终考核标准清晰、依据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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