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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范文(24篇)

作者: 雁落霞

读后感可以是对作品的各个细节和整体结构的分析和思考,帮助我们掌握作品的核心思想和艺术特点。接下来是一些富有思想深度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引发大家的深思和讨论。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很久了,没有完整地读过一本书,直到这次,读《一个人的朝圣》,然后竟然想写点什么!

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既无朋友,也无敌人,一辈子小心冀冀地为人,在妻子的眼里,他既不是一个称职的丈夫,更不是一个称职的父亲,然后这一切抱怨积累到他们唯一的儿子自杀时到达顶点,然后,他们分居了,夫妻疏离,形同陌路。直到有一天,哈里德收到了那封远方的来信,他唯一曾经的老友奎妮身患癌症,写信告别。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一个人的朝圣就从这里开始了。

如果没有奎妮的那封告别信,也许哈里德的一生就这样在和妻子感情的日渐疏远中过去了,但不幸的是奎妮竟然身患癌症,震惊悲痛之余的哈里德终于坐不住了,他要徒步去看望奎妮,他要让奎妮相信: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从此之后,1个人,87天,627英里,哈里德就这样走了下去,没有好的装备好的鞋子,没有手机,甚至没有银行卡,但他终于完成了这伟大的一个人的朝圣,他终于做到了成为一名优秀的父亲,虽然儿子已经不在人世,但在他的心目中,儿子从来就没有离开过他们;终于他再次让妻子相信自己是一名最出色的丈夫,他们的爱情回归了。

很喜欢书中的一段话,“走在通向码头的路上,真相如刺破黑暗的光线袭来。她和哈罗德凑和这么些年的原因并不是戴维,甚至不是因为同情。她忍过这些年,是因为无论和哈罗德在一起的日子有多孤独,没有他的世界只会更加孤单。”是啊,我们有时候对于身边的人习以为常,没有觉得两个人在一起是多么的来之不易,甚至会挑剔对方的诸多缺点,但一旦那个人,如果你身边的那个人突然就走了的话你才会发现原来你们彼此是多么的不舍,原来你们彼此是如此的谁也离不开谁,如此的相爱!

一个人的朝圣,哈里德带给我们的不止是徒步627英里沿途收获的感动,不止是对儿子对妻子那深深的爱,还有对友情的执着,对信念的执着,所以,无论任何时候请相信自己相信爱!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我一向只喜欢读那些经过时间沉淀下来的书籍,对畅销书较少关注。现在偶尔也看一眼畅销书,社会日新月异,再不“随波逐流”点,就显得落伍了。所以,为了凑单,我的购物车里就拉进了《一个人的朝圣》(姊妹篇)两本书。这就是我购买这本书的初衷,不像其他书,蠢蠢欲动很久,觊觎很久,直到合适的价格后才果断买进。

这是关于平凡人的故事。《一个人的朝圣i》是从男主角弗莱的角度叙述的。弗莱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一生坦荡无垠,没有潮起潮落过,在酿酒厂默默无闻地干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然后悄无声息地退休,连个欢送会都没有。大多数人在黄昏已近的时候,离开历史舞台都是有点落寞的,更何况他的舞台从来没有喧嚣过。夫妻关系貌合神离,隔阂就像跨不过去的沟壑,日复一日,横亘在两人中间。男主人公就是过着这样的生活:退休、疏离的夫妻关系、无亲戚友人的来访,生活平静得犹如一潭死水,连个涟漪都没有。

一枚小石子激起圈圈涟漪。一天,弗莱收到曾经在酿酒厂共过事的奎妮的一张明信片。奎妮告诉弗莱她得了癌症,时日不多,写信告别。悲痛的弗莱,反反复复,终于回了信,希望奎妮能够康复。然后打算去邮筒投递,路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无意识地向前走。直到遇到了加油站的小姑娘,聊起了她患癌症的阿姨。小姑娘说:“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

他想到了信仰。在电话确认奎妮还活着后,他决定去看奎妮,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情。他从英国西南部南德文郡的金斯布里奇,到东北部苏格兰的贝里克郡圣伯纳丁疗养院,627里,87天,步行。这个徒步的过程,与其说是给奎妮希望的过程,不如说是他重觅幸福的过程。

路上,他克服了身体上的伤痛,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一路走,一路回忆。回忆他和妻子莫琳的往事,回忆儿子戴维,回忆父亲和他身边频繁出现的女人,回忆在他十三岁时就杳无音讯的母亲,回忆和奎妮一起共事的时光,从回忆中找到走下去的力量。

一个人的朝圣,不经意间被新闻媒体捕捉到了,然而喧嚣过后,弗莱清晰地意识到,独自一人的时光,更能明确此行的目的。

开始徒步之前,他和妻子莫琳的关系,就像结过冰的湖面一样,不曾有化解的倾向,亦没有一线生机。对于妻子,他是婚姻的守望者。每到一个地方,他都用明信片或者打电话报平安。这种生命中有彼此的习惯,是多么值得称羡,不仅包括年轻时的激情四射,也包括绚烂过后的平平淡淡、无色无味。

莫琳,家庭妇女,把中年失子之痛归根于丈夫的不作为,始终无法原谅丈夫;在丈夫远行时,又担心害怕,开始失眠。接到丈夫报平安的电话,收到丈夫从不同地方寄来的明信片,看到电视上的报道,她慢慢从回忆中汲取了力量,从开始的不理解到最终的释怀。这一切也是莫琳在弗莱离开后,重新对生命和生活的审视。

弗莱和莫琳都在路上,在改善夫妻关系、重新通往幸福的路上。一路走,一路回忆,一路释然,一路向着幸福出发。

生活在平凡世界中的我们,也会遇到这种坚冰期,与爱人,与亲人,与友人,与子女,与同事,只要不漠视不绝望,给自己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去为破冰做些弥补,没有感动不了的铜墙铁壁,所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也算契合吧。让自己冷静,理清头绪去做认为值得的有意义的事情,在努力中找到自己,找到爱,找到幸福。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这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后来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现在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后来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面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起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面对一些我们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面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好久没有完整的读过一本小说。刚开始《一个人的朝圣》只是平缓的叙述风格吸引着我,喜欢雷秋·乔伊斯对风景细致的描述,喜欢主人翁在耳边轻轻细语的感觉,喜欢想象他在看到这些文字时的情绪。

打破主人翁哈罗德的平静生活是从邮寄一封给朋友奎尼的信开始的,那时我只能看到哈罗德生活的平淡沉寂甚至有点祥和,并不能感受到哈罗德的痛苦。27章之前我一度认为平淡的生活麻木了哈罗德的神经,儿童时期的阴影时不时的袭击着哈罗德,不懂得如何去爱导致哈罗德对生活诸多躲避,一路上,哈罗德回忆着童年对爱的渴望而感到痛苦,婚后对妻子莫林和儿子戴维的所作所为而懊悔不已。直到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的那封信,我才明白哈罗德的丧子之痛,才明白为什么莫林和哈罗德产生了无法跨越的鸿沟。那一刻我的心沉重了很多很多,我突然理解了第12章结尾为什么哈罗德会张开双臂在雨中挥打对回忆呐喊:不要。为什么会无法制止痛苦一向私语:原谅我,原谅我,原谅我让你失望。

心路历程啊!哈罗德刚踏上旅程时几经挣扎,徘徊在放下的边缘,又因为一些小启发,让哈罗德重拾自信。这让我不由的想起了自己的生活,很多时候,我不正是和哈罗德一样吗,选取的,疑惑着,徘徊着,又坚定着。第18章开始,哈罗德是坚定的,他放下了一切不需要的东西,地图、手电筒、胶布膏药送给了需要的人,植物百科记在脑子里,手表,银行卡邮寄回家,哈罗德轻装上阵,卸下了不需要的累赘,欣赏沿途的风景,思考过往的人生,温和的对待相遇的人们。这是我不能及的,我还无法卸下外界的诱惑,甚至有时会因此而感到苦恼。

小狗的加入,朝圣者的加入,正如哈罗德所说,什么人都有。他们搅乱了哈罗德的步伐,旅途充斥着矛盾和商业的气息。哈罗德在人群中感到孤单,唯有夜里独自徘徊才能让心得到自由。读这段时我在想,如果是我也许会选取离开他们一个人上路,但哈罗德却是感激并觉得有职责保护他们,直到朝圣者们一个个离他而去,包括最后小狗的离开,哈罗德最后又一个人了。又一次经历了失去,这让哈罗德想起了父母的遗弃,儿子的孤独,妻子的怨恨,哈罗德崩溃了。我一度怀疑结局是不是哈罗德和他父亲一样老年痴呆,那该多么的残忍啊!幸好,哈罗德只是精神上极大的痛苦,对现实中自我彻底的否认,对徒步好处的极度怀疑进而导致了他如行尸走肉般的行为。最后哈罗德昏昏沉沉的走到了贝里克,87天,627英里(1英里=16093公里),靠一双帆船鞋。这时没有欢呼,不是兴奋,相反倒多了许多惆怅,痛苦和不知所措。人就是这样的,这贴合常理,比如我们辛苦了半学期,考了个高分,以为会很兴奋却没有高兴。考证书,得奖学金,拿奖金都好像是这样的情绪。所有为什么会有过程很重要这句话了。我们就应在过程中多快乐些,到了结果,人总是开心不起来的。

丧子之痛如何放下,我无法想象,但幸好,莫林原谅和理解了哈罗德,也放过了自己。结局是他们回忆第一次在舞会上的一见钟情,还有他们笑到肚子疼。到底是怎样的一句话呢,能让俩个人笑的如此开怀?书中是这样写的:“你说得对,连好笑都算不上。”哈罗德边说边用手帕擦眼睛。有一会他好像正常了。“那就是爱的威力。其实最平常但是的一句话,必须是我们太快乐了,所以才觉得那么好笑。”

我喜欢灵魂跳跃时的感觉。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对于奎妮来说,是信念的支撑。当她听到他的好朋友要来看她,不是开车下午就到,而是要走上好几十天,是为了能够医治她的疾病。这是多么大的信心和鼓舞。并非真的可以医治癌症,但却是这份信念,让奎妮坚强快乐的撑过了最后的岁月,最后见到哈罗德之后,她满意的微笑着离开了世界。

对于哈罗德来说,是内省和医治。内省这么多年来对于家庭的失职,也医治他对于妻子,对于优秀却最终吸毒而亡的儿子的愧疚和负罪感。是哈罗德重新想起起初对妻子莫琳的爱情,和现在仍然深埋心底的爱。

对于莫琳来说,是独处的时间,是理解。独处的时间让莫琳清楚的看见自己的内心,即便是两个人分房睡了20年,即便曾经觉得这个人无关紧要,甚至希望不要看见他。但是最后,她深深的发现,丈夫永远是他心头最温柔的爱,是最深切的依靠。这就是婚姻,深沉又平淡的爱情。她也原谅了哈罗德在儿子生命中教育和保护的缺席,理解哈罗德年幼被母亲抛弃的困境。

他们六十多岁的时候又重新恋爱了。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很少有人从一开始就能下定决心目标明确地去做什么,甚至大多数人都是迷茫着迷茫着就顺着时间的年轮走了下去,也可以赋予一个大众词汇——顺其自然。就像主人公哈罗德,他一开始只是想去寄明信片,走着犹豫着迷茫着内心凌乱着,加油站女孩的随意一段话,坚定了哈罗德的想法,他要救奎妮!他不是医生,不是上帝,但是他的信念要救她!人啊,面对要离开的人,总想着挽留,有时候对方留下来可能会很痛苦。

还好,最后,他们见到了,奎妮一直在等他,为了等他,顽强地与病魔作斗争!而哈罗德一路徒步走来,不选择任何交通工具,在我看来,可能一方面是延续奎妮的时间,一方面是在忏悔,在自我救赎。年纪大了,经历也就多了,心结也就在所难免,有时候自己原谅自己才能让自己心安理得。

对不起,读到病床上的奎妮,我不禁想到了我外婆,她去年冬月过世,走的时候是在医院的病床上,很安详,气若游丝,慢慢的……离开了。那天下了很大的雪,是第一场雪。

都说满地白雪,是天地为逝者戴孝。生前的大半年,外婆也是受了折磨,因为舍不得放手,所以挽留。

家里人会在她痛苦难过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喊医生,然后给她输一包血,外婆要难受好一阵子,才能适应新的外来的血,就这样,快要支撑不下去了,输血,随着输血带来的不适,忍受,然后又快要支撑不下去了……如此输了三次血。最后外婆也没有权利说什么,几乎是把生死交给了家人,“家人”是不是听起来像是很庞大的家族,外婆一生有六个孩子,重孙子都即将考大学了,然而“挽留”外婆的,或者说决定挽留或者不挽留的,是外公。我有好长一段时间觉得外婆还在。我没有见到外婆的最后一面,又好像没有那么责怪自己,甚至觉得我没有错,但是我心里一直都有一个位置,是外婆的,很想她,经常想。对外婆,我没有心结。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导语: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笨拙,木讷,内向,无宗教信仰,交流障碍,甚至不知道如何表达对儿子的爱,穿着一双帆船鞋,一件防水夹克。什么都没有准备,就凭着自己强烈的意念,走路87天,627公里,难以想象。我很钦佩哈罗德的勇气和毅力。以前我一直觉得,没有信仰就很难完成很多事,没有伟大的梦想,就很难到达远方。看完这本书,原来没有信仰也可以走完一个人的朝圣之路,没有伟大的梦想,依旧可以依靠强大的信念到达你想抵达的地方,或许那不是成功的山顶,但那却是你的精神故园。

生活在21世纪。智能手机变成了生活的遥控器,交通工具成为了身体之外的双腿,电视电脑取代了自然生活,高楼大厦替代了树木花草……当我看到哈罗德没有手机、没有电脑,甚至没有专业的徒步鞋时,我想到我们,这些日渐被高科技操纵的人,我们离不开手机,放不开自己的身心,每天只是局限在城市的一隅。我忽然感到羞愧。我想到自己之所以想看着这本书是因为我手机摔坏了很无聊不然根本不会想起,于是更加羞愧。

多久没有好好看书,好好写读书笔记了?高中时每天被语数外史地政淹没,我就在想,等到了大学,我一定要看很多很多书,把这几年没有看的、想看的书都看完。大一刚开学的班会上,我在心愿墙上写下我要在这四年里看完600本书。可是这么久了,其实根本没有好好看完几本书。有时间的时候,都在看视频、玩手机、聊天扯谈。看吧,拖延症就这样浪费了近一年时间。

哈罗德让我明白,我们可以做很多事。只要拥有自己的信念,那么就一定能够看到路的方向。对,中途一定也会有迷惑。但要相信那一句话“当一个人真正想做一件事时,全世界都会来帮你”。

于是我又想到了我们身边都存在的那些穷游者。他们有的搭车去柏林,有的骑行川藏线,有的徒步穿越亚欧。都是灰头土脸,吃尽苦头,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磨难,体验着难以想象的身体疼痛。他们的勇气,来源于对梦想的执着,对信念的坚持。

每个人都曾经有过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的梦想,可是,大多数人的梦想都淹没在生活的琐事里,就像五月天的歌词“期待一场旅程精彩万分你却还在等等到荒废青春用尽体温才开始悔恨”。我希望有一天,我真的能有勇气去开始一场说走就走的旅程,我能去做那些只敢想不敢做的事,我不再奢求所有人的理解而真正听从我内心的声音。说偏了,下面说回去。

在哈罗德的旅途中他遇到的一个女人对他说:“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她继续说,“而吃,吃也是一样的,有些人吃起东西来可困难了。说的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路途的最后,我们从妻子的眼里看到了这八十七天的朝圣之旅对哈罗德的改变:“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平平无奇,不堪一击。是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终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有一个细节我觉得很好,书中,哈罗德不嫌负累,买了本《野生植物百科辞典》,带在身边。他从此知道了这土地上许多许多植物的名字,一一问名之后,这些闲花野草,在老头眼前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新面目,像直到此刻,它们才真正地具有了耀眼生命一般。看似闲闲带过的一笔,给全书带来了质朴的诗意。来于尘土,行于路上,又归于尘土,土地永远在那里,为人与万物而备。

一本好的小说,能够吸引读者阅读的欲望,能够引起读者的深思,能够让人期待不同的生活,产生与以往不同的想法。

在决定买下这本书的时候,是书名深深的吸引了我,一个人的朝圣,在我看来是一个人对信仰的追求,从而对心灵的荡涤,主人公可是一位僧侣或是信教徒,感觉好像他们才能更好的诠释朝圣这个圣洁的词语,但其实不然。

故事的起点发生在英国最南部的一个小镇,而主人公也不是什么僧侣或是信教徒,而是一个普通酿酒厂的退休工人,而所谓的朝圣其实是主人公哈罗德要徒步纵跨整个英格兰去看望他一位以前的同事,而这位同事也不算是深交。听上去有点滑稽,不是至交也算不上是知己,却要为了做一件如此疯狂的事情,主人公的妻子莫林很是不解,难道他们之间真的没有爱了。故事到了这里也就引发贯穿全文的一个交点,主人公的家庭关系。一起生活四十多年的老夫妻,本应早已相濡以沫,可是却出现了二十年的隔阂。原因起自小说中一个不曾出现的人物,他们的儿子的戴维。

主人公哈罗德在接到奎妮的信后,先是万分激动,毕竟几十年未曾见面了,而后又是万分悲痛,因为奎妮已经到了癌症晚期。而面对好友如此突如齐来的问候,哈罗德有点不知所措。在回信过程中,遇到了全书的一个关键人物—加油站小女孩。是这个小女孩的故事给了哈罗德启发,也是这个小女孩的信仰,让退休后无所事事的哈罗德重新燃起了对生活的渴望。于是哈罗德开始了自己的旅程。毕竟是说走就走的旅行,在初期,哈罗德遇到了不少麻烦,没有足够的徒步旅行的装备,导致了身体乃至到心理的重大阻碍。不过一路上哈罗德遇到了不少陌生的帮助,起初人们也会觉得他的行为很可笑,但是继续坚持下去的结果,却赢得了很多人的敬佩和关心。哈罗德开始喜欢与陌生人交流,从他们的交流中他能感受到的不是孤独,而是一种欣慰。而此时留在家中的莫林,起初的态度是相当反对,甚至是不相信他能走多远,伴随着哈罗德旅程的继续,这种态度悄然改变着,并且打破了以往的沉寂,开始互相关心,但是也一直在担心哈罗德对自己的感情。

在路上哈罗德不断回忆自己的过往,起初是加油站女孩的启发支持着他前行,后来是对奎妮的美好期盼,还有对家人深深的爱。哈罗德回想很多美好的回忆,这让他开始慢慢了解为什么会和莫林发展成这种境况和儿子戴维的冷漠。哈罗德开始和陌生人交流,渐渐的,哈罗德事迹在新闻和报纸上开始散播,一个民族英雄就要诞生了。人们把他这种行为表述成了对于社会的一种朝圣。慢慢的,开始有人加入了这次旅程,人数越来越多。才找到感觉的哈罗德,被人群包围着,步伐却渐渐慢下来,发觉这似乎已经不是他的初衷,在他犹豫离不离开人群的时候,这些追随者却已经离他而去,先人一步的到达了贝里克。在这期间,莫林把持不住自己的感情,来到了哈罗德的身边,可是没有说服他回家,也没有说服自己留下来。但是此时他对哈罗德的感情也经回到了从前,只是这几十年的隔阂还一时没能消除。还有一个疙瘩没有在内心深处解除。

在离开人群的日子里,哈罗德彻底失去了方向,身心疲惫到了极点。他想放弃,想回家,回到莫林身边,而此时莫林却支持他继续走下去,因为希望就在眼前了。哈罗德挂断电话后,继续行走着。因为先行者的到达,也带走了所有的关注,一路上哈罗德开始了真正的孤独。咬紧牙关硬撑到了里贝克。而此时家中莫林正在招待一位特殊的客人—加油站的小女孩。女孩一直在反省自己,是自己误导了哈罗德,可是也让莫林真正的看清楚了自己。明白了原来这多年的隔阂是因为自己太思念已经去世二十年儿子戴维。他把戴维的死怪罪于哈罗德,可是最终才明白怪罪的应该是自己。于是他前往里贝克,去看望哈罗德。

此时的哈罗德正在里贝克的疗养院里探望着奎妮,奎妮真的坚持下来,等到了哈罗德,可是却不能在与哈罗德用言语沟通了。奎妮的`境况触目惊心,可是哈罗德还是相信他能看见,能听见,今天他所做的一切。奎妮走的很安静,像一个孩子一样。哈罗德和莫林见面了,两人没有了以前的隔阂,更像是初见的时候。一场历时八十七天的旅程,让两个人重新又走到了一起,安度晚年。

对于这篇小说,故事情节的介绍似乎很长了,可是真正读完后,似乎每一篇的内容,每一天的行程都牵动着你的心。

在这部暖人心脾的著作中,哈罗德的行为实在让钦佩,读着读着就会消除起初的不理解。

揪心的行程,对于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来说是相当困难的,而这份困难却战胜不了几十年那份朋友之间的信任和依托。没有比这还纯真的友情了,没有比这还伟大的友谊了。而对于哈罗德自身而言,这的确是一种挑战,一种对人生的挑战,是对自己妻子,对自己家庭的挑战,对社会的挑战。他最终站到了最后,而给他最大支持的除了对奎妮的愿望,还有就是自己的妻子开始的反对和最后的支持。莫林连自己也不敢相信哈罗德能完成这样一种壮举,一直相信他会突然某一天因为坚持不下去回来,因为他了解自己的丈夫。可他还是被自己的丈夫感动了,没有等到他回来,就已经发现没有丈夫的存在,自己是那么的不堪。即使两个人没有什么交集,但是一但分开的时候,所有以前的情愫都会迸发出来,包围着她,侵吞着她。所以爱不是相濡以沫,是一辈子的相守。

一个没有出现的人物,却贯穿着整个小说。不可不谓作者的心思细腻,一路上的行程,不光是主人工事物的鉴赏,更是主人公人生的回忆。主人公儿子已经去世的事实在接近终点的时候才拨开云雾,有一种恍然大悟的感觉。笔者的这番思路,故事既有坎坷,一路上行走的危险及心理的崩溃,也有温暖,主人公寄下的明信片,买下的小礼物,和妻子的通话,还有那初衷的激动和结尾的平静,相得益彰,怎么能不吸引读者的兴趣。

很有没有这种平静的感觉,感觉自己正在注视着哈罗德的整个旅程。在遇到麻烦时,自己也会跟着紧张,遇到开心的事,自己也会跟着开心。朝圣的一路上,自己像是也走在路上,在路上看见了主人公那种坚韧不拔的品质,也看到了友情的高贵,也看到了亲情的伟大,荡涤一个人的心灵。朝圣是一个人的一种向往,更是一种期盼。不是说走在路上的才是朝圣,一只脚总是会迈在另一脚的前面,心路上的境遇才是真正的旅程。没有向往,没有期盼的道路上,我们重复的只是动作,而到达的目的地可能还是在原地。真正的朝圣应该是放任自己的心灵,找到真正的栖息后,才开始的所作为,才开始的心智的成熟。

一个人怎么样去朝圣,随心走在路上,向往和期盼就给我们指明方向。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一个人,男主人公哈罗德﹒福莱。

627英里,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男主人公工作和退休后居住的地方,距离英国北部苏格兰贝里克奎尼所住疗养院的距离。

故事很平淡,吸引人的是字里行间的平静和细腻。很多人的一生也是很平淡的,没有惊奇,没有刺激和冒险,安安稳稳的过完生命的历程。哈罗德在在旅途中所经历的一切,也在时光隧道里面泛起了从前生活的浪花。

哈罗德﹒福莱是一个没有什么存在感的人,工作的时候默默无闻,独善其身,没有朋友,也无敌人;退休的时候都没有欢送仪式,只有销售部门的人聚集起来说了几句话。退休之后的生活寡而无味,和他的妻子莫琳关系也不太好,一封来自贝里克郡的信打开了尘封已久的记忆,一个遥远的身影慢慢变的清晰。奎尼﹒轩尼斯算是哈罗德为数不多的朋友,因为他的帮助两人熟悉,也是为了帮助哈罗德,奎尼离开了酿酒厂从此杳无音信。

哈罗德在收到了奎尼的信之后,写了回信,在寄信的过程中,途径一个加油站,他遇到了一个女孩儿,他给那个女孩儿讲述了他和奎妮的故事。女孩儿告诉他:她的一个亲戚就是靠信念治好了癌症。“信念”让哈罗德决定徒步去奎妮所在的城市贝里克郡。给妻子打了电话,也给奎妮所在疗养院打了电话,让护士转告她,“我现在马上出发,只要我一天还在走,她一天就要活着,请告诉她这位次我不会让她失望。”

哈罗德穿着他的帆布鞋,一本书,计划没有其他的行李和装备,在旅途中通过告知别人自己的事情来坚定“信念”,很多陌生的人给予了他祝福,希望他一切顺利。平时疏于锻炼的他,起初的行程是艰辛而又充满磨难的。脚上满是水泡,整个小腿都走的发紫,有些时间甚至无法正常走路。依靠身上带的钱和沿途好心人的帮忙,他慢慢适应了这样的艰苦跋涉。有人为他提供了指南针,自己找到了垃圾车边上还可以使用的睡袋,他就不再投宿旅社或别人家,选择了在野外过夜。中途,他给奎妮所在的疗养院打了电话,护士说奎妮听到他要来看她的消息,病情已经好转,这更加增加了他的信心。

在考文垂以南的巴金顿,一个随和的年轻人米克听了哈罗德的事情,称他为21世界的朝圣者,并请他吃了东西,拍了照片,不知不觉中哈罗德发现认识他的人越来越多很多陌生的人主动给予他帮助,哈罗德的行为上了新闻,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各路记者守候在他的家中或沿途的路上等待着报道。同时也有其他的“朝圣者”加入了他的队伍,一些商业性的机构也利用他的朝圣来谋取商业利益。然而没有人知道哈罗德走路去看奎妮的原因。是爱情故事,或是奇迹,是善举,甚至是勇气?都只是凭空猜测,哈罗德自己认定的事实和他人自以为了解的情况大相径庭。

哈罗德的家庭并不是和睦的,童年的记忆也充满惶恐,父亲参军之前是一个和善的人,退役之后脾气变得暴躁而且也开始酗酒,即使哈罗德想亲近他或者抱抱他都成为了一种奢望,直接影响了哈罗德成年之后有了儿子戴维,也对儿子没有多么的疼爱,成为了他父亲那样的人。母亲厌倦了这样的家庭生活,离家而去。哈罗德的妻子莫琳,起初很愤恨他不告而别去看奎尼,事实上自从儿子戴维的死亡后,她已经恨了哈罗德很多年,两个人没有什么共同语言,分房而睡。随着哈罗德的突然离去,莫琳痛苦、迷惘、挣扎,转而支持他勇敢地走下去,站在哈罗德的角度看问题,学会了理解和如何更好地去爱。

在跋涉的路途中,时光穿梭在现在和过去,将曾经的一幕幕拉回到哈罗德的脑海,他在回忆、思考少年时的经历,对儿子的悔恨,还有与妻子这二十年的隔阂。莫琳在哈罗德离开日子里翻看旧时的照片,回忆他们相遇时的美好,对他的那份怨恨也慢慢化解。文中的最后他们再次相遇时,两只手再次牵起时,他们又回到了初恋时的美好时刻,他们狂笑不止,然而笑料仅仅是一件没什么可笑的事。

终于,他到达了贝里克,见到了奎妮。此时的奎妮已经被癌症折磨的不成样子,瘦小的身躯跟小孩儿差不多,脸上的肿瘤已经导致她无法说话。此刻,他也明白了为什么电话中她始终没有跟他说话的原因。奎妮见到了她,从迷失的记忆中慢慢搜寻到他,然后她静静的走了。

哈罗德获得了别人的食物和支持,也把自己的信念和携带的《野生植物百科全书》和《大不列颠旅游指南》送给了需要的人,把一些小礼物送给了帮助他的人们。在接受的过程中,他也学到了新的东西,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我非常讨厌写读后感,因为第一:不同的经历促使每个人对同样的事物有不同的感知能力,让我心潮澎拜思潮起伏的句子在别人看来可能是矫揉造作无病呻吟;第二:我没有勇气对作者行云流水的文笔和构思缜密的情节妄加评论。如果说之前读的那些对我有各种启发的小说像是博物馆里的精品文物,让人在赞叹之余也敬而远之,《一个人的朝圣》则像外婆手上戴着的上了些年头银镯子,在经历岁月的沉淀后显得是那么平易近人和亲切可爱。没有我偏爱的战争背景和宗教争端,故事也不是以少数族裔为主角,但是它让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通透。因为我能从每一个角色上找到了一部分自己,骄傲的,纯真的,上进的我;自私的,懦弱的,平庸的我。这些美好与不美好融合在一起,组成了独一无二的,不以你的意志而转移的我。

最初注意到这本书纯粹是被它很网红的名字所吸引,在朝圣与去西藏被画等号的现在,我想这不过讲的是一个职场白领不堪重压跑到布达拉宫感悟生活意义的故事。自认为在离天空最近的地方参透了生活认清了自己,实际收获的只有高强度紫外线带来的晒伤和稀薄空气引发的高原反应。然而我的预想与书不能相差得再远。《一个人的朝圣》没有滥俗的故事和为赋新词强说愁的装腔作势,就像倏然绽放的茉莉花,你不会在意小小的,青色的花骨朵什么时候绽放,但是满屋的香气告诉着你,花的确是开了。

哈罗德弗莱是一个酿酒厂的退休工人。他资质平平,相貌平平,家境平平,总之什么都平平。在酿酒厂兢兢业业地干了四十年,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退休后和妻子莫琳住在英格兰南部的金斯布里奇村。表面上哈罗德和妻子风平浪静,实际上他们两个之间存在了二十年的隔阂像一道深渊一样将两个人远远地分开。一天哈罗德收到了一封来自前同事奎妮的信,信中奎妮说自己得了癌症,医生也已经束手无策。虽然已经二十年没有任何往来,哈罗德还是想为这位昔日的同事做一些什么。在去邮局给奎妮寄回信的路上,他突然决定要走到奎妮所在的贝里克去,尽管这样并不能延缓奎妮的死亡,但是他觉得自己亏欠奎妮的实在是太多,如果仅仅以一句“听到这样的消息我很抱歉,祝好”来回应的话未免太无力。他不能允许自己在奎妮生命的尽头让二十年前发生的那件事悄无声息地溜走。就这样,70岁的哈罗德在没有任何准备和徒步经历的情况下,朝着英格兰最北的小镇贝里克行进了。

“等我。h.”哈罗德扔掉了先写好的那封信,将这一封郑重其事地塞进了邮筒。

尽管哈罗开始了自己的徒步,他最初的信念却被右腿的疼痛和肚子里翻滚的饥饿一点点地消磨着。“我做的这一切其实毫无意义,奎妮还是会死。”哈罗德想。在加油站他结识了一个在那里工作的女孩子,女孩子听完哈罗德徒步的原因告诉他自己之前有一个得了癌症的阿姨,但是因为自己坚信阿姨不会死,她最终真的就没有死。“这就是信仰的力量。”女孩子眨了眨眼睛。女孩子的话给了哈罗德莫大的鼓舞,他更加相信如果自己能走到贝里克,奎妮就一定不会死。他谢过了女孩子,给奎妮所在的疗养院打了电话,就继续上路了。

但是他毕竟七十岁了。长时间的行走给他的双腿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双脚也因为鞋子的不合适长满了水泡。一个好心肠的清洁工看到了在路边痛苦万分的哈罗德,她把哈罗德带到自己家并处理了伤口。“你怎么会这些?”哈罗德问。“我在斯洛伐克读了医学院,但是在英国我能找到的最好工作是清洁工。”清洁工说。临走时她还给了哈罗德一些徒步的装备。

“这是我男朋友的,他永远不会回到我身边来了。”

哈罗德想到了十三岁时母亲离开自己的那天,没有拥抱没有亲吻,只有母亲的一句“我看起来是不是很丑?”和自己十六岁时被父亲喊叫着赶出家门的那天。

世界上有太多潦草的离别,潦草到对不起相遇时的小心翼翼和满心欢喜。最初我们都有向对方讲不完的故事和罗列不清的美好畅想。过去见到的每一次彩虹,每一次引我们捧腹大笑的小事,每一家美味的小吃店都想拿出来分享,以此来弥补这个人当时不在场的遗憾。我们会一起计划未来的旅行,会想着要一起躺在草地上晒太阳,承诺给彼此写长长的信。但是这样的畅想最后都变成了深秋干枯的叶子,在空中不舍地打了几个转儿落到了地上,这时一辆鸣笛的出租车呼啸而过,将叶子更深地碾进了泥土里。

为什么人们不能好好告别?

哈罗德在一路上遇还到了很多人,不知从哪一天起他就开始出现在电视上,到处都是关于一个七十岁的老人徒步去贝里克的报道。人们对于他徒步的目的猜测纷纷,有人说这是朝圣,有人说这是伟大的爱情,更多人叫嚣着自己被哈罗德启发,纷纷加入他的徒步。读书笔记.哈罗德和他的跟随者们不论走到哪里都会受到贵宾般的接待,但是他自己却并不喜欢这样。有时为了决定路线大家会经常争吵,不断地出席宴席让整体行进的速度越来越慢,跟随者内部也是矛盾重重。哈罗德觉得自己离出发时的目标越来越远了,他并不想将这场徒步搞得这样隆重。他只是想和奎妮好好道别。

矛盾终于在哈罗德想绕远路去看望一个路上认识的朋友时被激化了。大部分人认为以目前的速度来看,奎妮很有可能撑不到他们到达的那天,因此大家觉得离开哈罗德,自行去贝里克。这群人后来在贝里克受到了隆重的欢迎,但是这又有什么意义?他们不是为了奎妮去贝里克的,他们说哈罗德启发了他们但是又抛弃了他。哈罗德又恢复了一个人上路的自由。

读到这里的时候我觉得很好笑。梵高有这么一句话,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团火,而路过的人只看到了烟。追随者们以自己的眼光给哈罗德贴了一个又一个标签,但是他们从来没有思考过他的出发点到底在哪里。他们的确更早地走到了贝里克,得到了更多的报道,可是在这一次的徒步之后他们的生活并不会有太多的变化,因为他们将这场徒步仅仅当作一个任务来进行。对于哈罗德来说,这场徒步是他对自己的救赎,是逼迫他直视自己弱点的利剑。除了肉体上的痛苦,他更大的痛苦来自于内心对直视自己弱点与缺陷的抗拒。

那些不明就里就声称自己被激励被感动的人,多么可笑呀。

627英里,87天,70岁的哈罗德终于走到了贝里克。他到达疗养院的那天,没有新闻记者,没有欢呼簇拥的人群,只有和他一直在路上联系的护工和一句“弗莱先生,你来了”。哈罗德反而感到无比的平静,似乎这就是他预想里和奎妮相见的场景。在一间病房,他见到了奎妮。没有喜极而泣,没有执手相望,奎妮的右脸已经长出了一个巨大的肿瘤,就像一个脑袋长到了另一个脑袋上一样,她已经听不到哈罗德的说话了。哈罗德看着病床上躺着的,与自己记忆中大相径庭的奎妮,突然感到无比的泄气:自己最终还是没救的了她。哈罗德妻子莫琳在他离开的87天里,深切地意识到了即使他们夫妻都不愿意去正视二十年前的那件事,最终她还是爱哈罗德的。她可能还没办法原谅他,但最终释怀,理解了。故事的结尾两个人站在贝里克的海边回想起了第一次相遇的场景,她是舞会上羞涩的女孩子,他是风趣幽默的男孩子,他们已经不记得当时都说了些什么,只记得彼此都很开心。

我们将一个人身上不符合普世价值观的地方叫缺点,这些改不掉的缺点我们称之为弱点。因为他的家庭背景和成长经历,哈罗德就是一个有些懦弱不擅表达的人。但是他不是个坏人。这些弱点就像沉积在河床上的泥沙一样,时间久了河床就会被抬高,在暴雨的侵蚀下酿成洪水,淹没房屋和农田。好在哈罗德在最后为自己的弱点做出了弥补,尽管他晚了二十年。

我从哈罗德和莫琳的身上看到对弱点的逃避,在加油站女孩身上看到乐观,在朝圣者的身上看到可悲的盲目性,在奎妮身上看到美好的善良。所谓人生百态,每个人都走在自己朝圣的路上,只是一些人最终没有走到罢了。

哈罗德没能救得了奎妮,但是他救了自己,救了莫琳,救了自己和莫琳在儿子戴维自杀后岌岌可危的婚姻。在七十岁的年纪,哈罗德的生活有了第二次开始。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假如没有那次徒步行走,他的一生注定平淡无奇。

小说的主人公哈罗德曾在一家酿酒厂做销售代表,一做就是四十五年,直到退休。他在厂里勤恳谦逊,独善其身,一直是个低调的隐形人。既没有盘算过升职加薪,也没有想过另谋高就;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连告别会也没有。四十五年,上班时间,他几乎都是坐在小小的办公室里度过的。偶尔外出,也只是例行公事。退休后,更是了无生趣,日子如死水般不起一丝波澜。如果没有那次徒步远行,他的一生,就这样平淡至极。

是那次徒步之行,无限广阔地打开了他的视野,极大地丰富了他的生活,让他见到了无尽的风景,结识了无数不同的人,弥补了他六十多年的粗陋平淡生活。

他穿着帆布鞋,一步一步地走着,走过无数繁华或寂静的大街小巷,走过数不清的山间小径、农田、森林、河流、旷野、荒原、高峰、深谷……走过一条又一条或热闹或寥落的公路,穿过一个又一个人声鼎沸的城镇……八十七的行走,他领略了无尽的地理风景。

以前,他开车去小酒馆办公事,只是为了到达目的地,从没有注意过路边的风景。而现在,他真真正正地走在路上,才发现路旁有那么多好看的东西,有那么多有趣的变化。就连深深浅浅的绿,都可以有多种样子,有些深得像黑色的天鹅绒,有些又浅得几乎成了黄色。

在路上,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看到了现代社会的世态百相。

在加油站小姑娘的启发和鼓励下,他开始了一个人的远行——只为一个愿望——他坚信只要他不停地走,他那个远方的癌症晚期的朋友就会继续活下去。

这些人各有各的生活。各有各的故事,各有各的欢乐与忧愁、幸福与不幸、圆满与缺憾……

假如没有那次徒步远行,他和曾经相爱而后日渐疏离的妻子莫琳会渐行渐远,可能至死也不会互相敞开心扉,走进彼此的心灵。

正是因为一个人长时间徒步在路上,经历了无数的事,他才勇敢而真诚地敞开自己伤痕累累的心,让世界走进来,让亲人走进来,让自己的生命重新发光。

在路上,他想起了很多很多已经好多年没想过的画面和事情,想起了他的妻子,他的儿子,他的父母。父母的婚姻生活是失败的,家庭教育是残缺的,这也深深影响了他,给他造成了极大的痛苦。成为父亲之后,他并不知道如何去表达对儿子的爱,并不擅长做一个好爸爸,以至于儿子感受不到他的爱,妻子也认为他不爱儿子。他们一同排斥他、抗拒他,仿佛他是个多余的人。

他曾经深爱着他美丽的妻子,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让她开心,他曾经的确做到了。可是,在“父亲”这个身份的考验面前,他失败了。

有一年,他们去海边玩,儿子差点溺水而死,而他没有在第一时间不顾一切地去救他,这让妻子责怪了好多年。后来,他患有抑郁症的儿子在花棚上吊自杀后,妻子更是不能原谅他。他们长时间天天吵架。渐渐地,他们连架也懒得吵,他们不再说话。妻子搬出了卧室,完全将自己封闭,不愿再让他碰触。他们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在路上,在不断地回忆与自责、反思中,他主动表达了对妻子的想念与爱意。他给她寄明信片、打电话谈心、寄精心挑选的礼物,他们的关系由疏离、冷漠一点一点一步一步地走向温情、亲密。

更重要的是,他看似草率、匆促的离家远行的行为也给了他妻子更多的时间来重新回顾、思考他们之间存在的问题。

她重新反观自己,终于想明白了他们之间各种矛盾的产生以及关系的恶化,她更是难辞其咎。她意识到其实他们彼此都还爱着对方,只是行为出现了问题——彼此都不愿努力去沟通、去相爱,尤其是她。所以,她对丈夫的离家远行也由开始的愤怒、羞于启齿到关心、支持、鼓励再到后来的完全理解、坚定支持。

丈夫一个人的远行,也正是她为拯救两个人的关系而不断付出努力的过程。

假如没有那次徒步远行,他就不会完成自我的救赎,也不会完成真正意义上的成长,他的人生将充满太多的缺憾,而且,缺憾可能永远得不到弥补。

开始的行程是困难的,他没做任何准备,又没有徒步行走的经验,所以备受煎熬,以至于出发后的第十天就感觉“每牵动一下肌肉,他的整条右腿都好像在灼烧”。

后来,他调整好了自己的身体与状态,行程变得轻松和有趣。

再后来,他又几近崩溃,因为他觉得自己已经不可能走到朋友所在的医院了。

他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强烈的怀疑,他觉得他所做的一切毫无意义。人生做难的是什么?是自我的怀疑、否定,是信念的动摇乃至消失,是生命的无意义感。这些都让哈罗德再也没有动力走下去。

在他最艰难、最痛苦、最崩溃的时候,是他的妻子给了他最有力的支持、鼓励和帮助。他终于又逃过了一劫,坚持走到了最后,见到了他一直愧对的朋友——那个在他酗酒闹事时替他背黑锅而被解雇被逼着从英格兰西南部搬到东北部的好朋友奎妮。

此时的奎妮虽已不能说不能笑了,但在见到他之后,她终于安详地去了,而他,也完成了一个徒步去看望好朋友的承诺,完成了自我的救赎。

《一个人的朝圣》读完很多天了,但它带给我的感动、启发、感悟却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反而更加强烈。

试着去尝试吧。生活不是一成不变的,想做就去做吧,无需想太多,不必时时事事准备充分。

努力去爱,主动地去沟通吧。再亲密的两个人也经不住长时间的心扉紧锁。

与自己和解,与过往和解吧。别揪住过去不放,别跟往事较真。亲爱的,外面没有别人,只有你自己。

去行走吧,行走是一种修行,是一种力量,是一种正确打开自己内心的方式。

亲爱的朋友,你相信吗?其实,很多东西是可以重新培育的,包括爱情,包括婚姻。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哈罗德上路了。

从他收到来自老友奎妮的信,到他决定出发,一个人走路去看望千里之外,正在病榻上喘息将死的老友,这两者之间——不到四个小时。

庸庸碌碌,平凡安静孤独又莫名的执拗,哈罗德如此这般地过了大半辈子。他明白家里摆设的每一个小细节,却不明白活着的好处如何;他明白街头拐弯一家家小店的排列顺序,却不明白自己的这一生到底在追求什么;他了解隔壁邻居每日的作息时间,但是却不了解妻子心中丧子的悲痛和冷漠。

当生活平铺在他面前但是是一张一眼望尽的白纸时,哈罗德打算给它上点色彩。

于是,一个看似借口的理由,一个传说中真正“说走就走”的旅途就此展开。

在他打电话给奎妮说,要她等着,他要过去救她的时候,或许他心里根本还没有做好要独自一个人上路的准备吧?是这样的吧,难得生活中会有这样一个机会,怂恿着他,生平第一次任性地,不顾一切地,大步向前。

只穿着他的帆布鞋,带着一点零钱和一份坚定的信念,甚至都没有折回家拿行李和做好路线规划。就在去寄信的路途中,就这样自然而然地错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就这样自然而然随心地前进。“简单到,只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鞋子破了就补,脚受伤了就休息,飘过每一站购买的小礼物,遇见的人,受到的帮忙,得到的无视和质疑,突然成名之后的无奈……所有这些伴随着哈罗德一同上路。他的坚韧能够说,简单得近乎执拗,他不懂人情世故不明白前路漫漫也不听他人的好生相劝,带着那只一路陪伴的小狗,只顾低头——“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在看到哈罗德抵住内心挣扎怀疑苦闷脆弱失望之后,历经长路漫漫翻越千山万水,跨越627公里,徒步行走87天,最后,最后,最后见到了他电话那头,以前对其承诺过的奎妮。然而,他见到的是——“奎妮像破了的洋娃娃一样任她(注:护士)摆布,这就是哈罗德记忆中她最后的样貌——一再忍受着,当别人将她提起来放在枕头上,开着他十分反感的玩笑。”

看到那里,故事将近结尾,我积蓄已久的情绪最后爆发,两行泪水忍不住下落。我一路看着哈罗德前进,和他一齐期盼盼望,想象着他能够赶在奎妮失去意识之前、在她死去之前到达,和这位改变了他一生,影响了他一生的朋友好好做最后的告别,好好倾诉一番。然而,当他到达的时候,才明白,许久之前因为手术,奎妮的舌头被摘除了。

好吧好吧,是不是现实都要这样打击人?哈罗德或许跟我想的是一样的。他做在河边的长椅上,一动不动。他似乎不想记起这一路以来自己的种种期望,他期望见到奎妮的笑颜听到她的声音和欢笑声。但他似乎忘记了,这一路的救赎,不仅仅仅是为了奎妮,更是为了他自己!许久的思索之后,他最后写出一封信,给那位当初无意间促使他急迫上路的加油站小姑娘,把他心里最黑暗,最深处的那个秘密一纸告知。啊,他最后愿意应对那段关于儿子的悲伤过往,他也最后明白如何去承受大悲大痛,如何再次,和自己的妻子牵起手拥抱并亲吻彼此。我感受到他真正地快乐起来了。

重要的是,哈罗德最后明白,他需要珍惜的是什么了。

去年。当朋友给我介绍一本“适合你这种喜欢一个人去旅行的人看的”书时,我刚从云南四川兜一圈回来。

一个人去旅行,搭顺风车坐火车,遇搭讪遇骗人遇好人,遇地震遇坍塌遇大雪,五味杂陈,能够说什么都体验过了。去年那时,那是一段人生的迷惘期,刚大学毕业,在陌生的城市上班倍受打击,不明白自己想要什么,不明白自己能做什么,不明白未来究竟在哪里。说这话矫情了,可当时确实是这样想的。那时心里有一个声音说,“不如出去走走吧。”

其实我不明白自己到底能去多久,能去哪里。但是,重要的是,我出发了,并且一路向前。

我从广州出发,我来到形色匆匆黝黑面容各带笑颜的昆明,我感受过大理和双廊的恬静舒适,我看过香格里拉的藏族情怀,我在纳帕海草原上起舞,我踏上海拔4000多米的亚丁,我走过慢节奏的成都,我飘过火车城市株洲,我回到自己的广州。22天一路前行,我甚至忘记了,当初决定出发的时候,是为了找到所谓的“真我”。那些散落在旅途中点滴的记忆,那些和陌生驴友的谈笑风生,那些我纳入眼里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美景,或许都已然成为了我人生的一部分,于是我最后明白,在我“寻找真我”的路途上,我又在“创造真我”,这个鸡和鸡蛋的轮回,让我豁然开朗。

原先我不是没有真我,只是,完整的我,还在路上,等着我去寻找。

真实地应对自己,理解自己的不完整,在每一个日子里努力着,整装待发,随时遇见一个路口,随时转弯,只为了拾掇一路的零星碎片,拼凑完整的自己。

小说里有这样一句话:“这世上有许多人每一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看似再简单但是的事情,然而却有那么多人困顿自己的世界,无法真正迈开脚步。旅途,不仅仅仅是真正地迈开脚步前进,还有,真正往自己内心深处前进,更加看清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初看书名,我以为,是宗教题材的。细读才知道,“圣”,是心中的信仰。心中信仰给予了无限的力量和勇气。孤独地踏上看似不可能的旅程,远离喧嚣,然中,与过往和解,与深爱的人和解。

四年前,有人跟我说,你还只是个孩子,不应该承受这么多。然后四年过去了,我在三场葬礼面前,学着成长,学着放下过往。

却始终放不下,那年初秋,猝不及防的离开。

一直相信,心中信仰,能指引我你在的方向。等到我释怀所有的悲伤,梦醒,不再噙着泪。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作者:李丽。哈罗德不是一个人在走,读这本书的人都在陪他一起走。87天,627英里,没有手机没有地图与徒步装备,仅凭借一个信念,但是他坚信,只要他走下去,他的好友奎妮就会活下去,他欠奎妮一句感谢还有道别!

这是一场艰辛的旅行,也是一场心灵上的朝圣。在他走的过程中,遇见不同的人,得到一些人的支持与帮助,也认清了自己以往60多年的人生。

这一生,我们都匆匆忙忙活过,忙碌的外表下是伤痕累累的灵魂,我们甚至都忘记了以前的幸福与欢乐,忘记了那些我们挚爱的人在心目中的地位。哈罗德的徒步旅行不光是身体上的旅行,更是一次对心灵最直白的叩问与反思!

仔细想想大学生活,忙碌且迷茫,忘了上大学的意义,忘了自己的初心,平庸的日常也是显得自己颓废不堪。我不正像哈罗德一样只顾匆忙生活,忘记了身边有那么一群可爱的人,忘了家里那些给予温暖的亲人。有时候,又觉得自己与世界格格不入,实际上是我没有勇气敞开自己的心扉吧!

感谢遇见了哈罗德,他让我明白了:不问结局,坚持一个信念的走,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边走边看周围美丽的风景,牢记旅途中美好的人和事,活出一个不留遗憾的人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的另一场内心之旅。

他最终却实现了自我救赎,激发了对自我价值的再肯定、对成长缺陷的新认知及对现实命运的接受和理解。

同时,其妻子在等待及关注哈罗德的过程中,对痛苦的过往逐一进行审视,触发了对爱的全新领悟和对自我的重新认识。

人生是一场漫长的旅程,在这场旅途中,我们会了解自我、走过现代社会百态、也会跨越时间和地理风景,当我们敞开自己伤痕累累的心时,会有温暖,会有感动,让世界之光走进来,让生命重新发光。

《一个人的朝圣》作者:蕾秋·乔伊斯(racheljoyce),1962年出生于伦敦。英国畅销书作家、bbc资深剧作家。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清晨,我合上最后一页书,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天刚蒙蒙亮,此时睡意全无。书中主人公的朝圣之路结束了,我也要踏上自己的朝圣之路。换好衣服,踏出家门,初冬清冷的空气让人顿时头脑清醒。今天是一场长距离的练习,已经坚持了一年多,每个周六或周日,都要选择一条路线长途跋涉两三个小时。和往日边跑边听音乐放松不同,我想安静地听着自己的脚步和呼吸回忆读过的这本书。

一个六十多岁刚退休的英国老人,在某个早晨收到一封信,二十多年前的老友病危中跟自己做最后的告别。他写好回信,在寄出的路上,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忽然出现在头脑中的一个信念,让他决心徒步走到老友面前,他坚信这样做老友就一定会活下去。一个遥远而美好的目标就这样毫无征兆地点燃了一位老人的信念之火。我调整好呼吸的节奏,踏上长距离的征途,正在苏醒中的城市,一栋栋高楼染上了金黄色,桥头上远远地望到了富士山,美丽的雪顶隐约可见。我们大多数人都是平凡渺小的,有时候和成功者唯一不同的是有没有勇气去做心里想做的事。花甲老人哈罗德告诉我们,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无关年龄,无关身体条件,无关装备,只需勇于聆听内心的声音,迈出第一步。一年前的我,也正是为了心中的一个愿望,开始了漫长的长跑之路。

哈罗德遭遇了形形色色的人,面对人们异样的目光,他从胆怯地急于辩解,到自豪地讲述徒步的理由,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一部分人理解的力量,逐渐坚定了自己的信仰。哈罗德经历了一条自我肯定,自我探索之路。想起自己刚开始跑步,朋友劝告我跑步会伤害膝盖,跑步会小腿变粗,参加马拉松比赛会有猝死危险云云,我想尽办法找理论反驳,遇到不理解的声音会沮丧半天。慢慢随着理论知识和实践都丰富起来,事实证明了那些声音无关紧要,自己走自己的路就好了。加油站的女孩,斯洛伐克女人,无数给他过帮助的人,他在接收的过程中,学到了“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在实现梦想的路上,我们需要同伴,可以让我们有归属感,同时也能够忍受孤独,毕竟亲自用脚去丈量的是那条只属于自己一个人的路。很感谢这一年以来陪我一起跑过的朋友,他们给予了我力量,我也给了他们力量。长距离练习行程过半,身体逐渐适应了加给它的强度,凭着惯性就可以继续向前。此时,约好晨练的队友从相反方向跑来,我们击掌错身而过,然后各自前行。

成功的路上不只有鲜花和掌声,那些磨难才是真正发亮的珍珠。哈罗德经受了精神和肉体的双重考验。糟糕的伤痛,体力不支,意志力濒临崩溃,这些感受我在跑步中都经历过。每一次高强度的练习中,到了后半程,肌肉的酸痛开始加剧,双腿变得沉重,速度不由自主地慢下来,要维持目标速度,必须要加大迈步的力量。每次徘徊在放弃与坚持之间,最终战胜自己的软弱时,便会发现一个更加强大的自己。后来我知道,只要肯迈开脚步,就一定能坚持下来,我需要做的就是“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面前”。跑步让人更加自律,更加克制和不放弃,汗水从身上渗出来,一滴一滴流下,你能感受到那水滴穿石的力量,日积月累,足以重塑一个人。

“夕阳滑落到达特穆尔高原的边缘,天空中布满了红褐色的云霞。山岭镀上了一层不透明的蓝色,山上吃草的牛群在渐弱的日光里微微闪现出一种柔软的粉色。”很多次哈罗德在路上遇到的美丽景色都吸引了我,如果不是这次长途跋涉,他很难用心去欣赏平时忽略的'大自然的美。无数次从黎明跑到日出,从傍晚跑到日落,我见证了大自然神奇的变化,陶醉在跑步路上的风景中,白云像温柔的棉被,月亮像指路的明灯,还有不期而遇的野花,小猫小狗,这些美好事物都是路上的意外收获。

87天,627英里,看似轰轰烈烈的一场盛大朝圣,细细品味它的过程,其中经历的磨难,坚持,还有放弃,再坚持,再放弃,是每一个普通人都可能经历过的心路历程。“我并没有比谁好,真的,谁都可以做我的事,但人一定要放手”当一个年轻人问他,“你真的从心底里相信你可以走到贝里克?”哈罗德说:“我不焦虑,但也不拖拉,只要一步接一步往前走,总会到的。”一位平凡老人的朝圣之路,穿越了英格兰的对角线,穿越了二十年的时间,穿越了他和最亲的人之间被疏远的感情,一切在最后都得以重逢。他实现了对老友的承诺,完成了对自己的一场精神洗礼。

每个人都有一条朝圣之路,跳出自己限定的界限,努力尝试追求深藏心中的梦想,不要被别人的看法左右,决心去改变,生活就一定会赐予你一个全新的自己。

长距离最后的冲刺,体力几乎耗尽,靠的全是意志力在支撑着,风在耳边呼啸,身体每一个细胞都在燃烧,加速,再加速,我又完成了一次跑步路上的朝圣。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在看这本书之前,看过《追风筝的人》、《摆渡人》、《偷影子的人》,很奇怪,这几本书的书名中都有“人”这个字,其中《摆渡人》感觉与这本《一个人的朝圣》有些类似,都是在路上。一个是尸体在路上,一个是灵魂在路上。一个在路上寻找自己的过去,一个在路上寻找现有的意义。两本书的主人公最终都找回了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讲的是男主人公哈罗德退休之后,家庭已名存实亡,唯一的儿子自尽离世,和妻子相看两厌,无话可说。假如他没有收到旧友的来信,他应该会在余生继续与妻子终日无言相坐,最后留有一堆遗憾离开人间。

转折来自于那封信,从表面看是他想去拯救奎妮,但是其实是这封信拯救了他。这封信将他从一个不善与人交往的销售员(话说,销售员不是应该都是能说会道的吗?),变成了一个可以在路途中认真倾听陌生人故事的人;将他从一个不敢面对自己儿子死亡的人,变成了一个敢于直面自己一无是处的亲子关系的人;将他从一个退休后无所适从,无法与妻子相处的人,变成一个在旅途中回忆与妻子相识、共处的美好时光,从而将思念表达出来的人;这封信也将他从童年的阴影中带出来了;同样也使他敢于正视他当时犯下的错误,却害得奎妮被辞职。

他原本是身体不能承受这样的旅程,精神上也从未跨越自己所划定的圈子。但是当他给疗养院打了电话,跨出了旅程的第一步之后,他已经走出去了,哪怕他无力支撑,摔倒在地;哪怕中途他几次想退回或换一种交通方式。更多的时候,他的个人旅途是一种自我救赎。同时,他的这种救赎在陌生人的故事中被得到强化,也感染了一些需要救赎的陌生人。新闻式的喧闹不太适合这种救赎,所以那样的闹剧只有一次,而且无法善始善终。

书中有一段是他遇到了许多的人,听了他们的话之后,他想到的:“有时他们需要付出简直不为人道的努力来扮演‘正常’,每天都要装,还要装得稀松平常。那种不为人道的孤独感。”这句话仿佛在说我们每个人。在现实的社会中,我们唯恐被当成异类,在什么样的环境中只敢说那个环境中的话。我们需要准备许多的面具,不然感觉就没法过下去了。哈罗德遇到许多这样的人,他们在一个完全陌生的人面前才敢说出自己的内心,仿佛就是把心事交付一个树洞。

我们面对自己的亲人何时才能无话不谈,敞开心扉?有人说,找一个会聊天的人做伴侣是一件好事,当两人都老了,孩子也单独生活,离开自己的身边了,两位老人可以在阳光下聊聊天,哪怕是下雨天一起听听雨,都不会觉得无聊,而且想想还挺温馨的。

书中有一句是这样说的:“没有爱的生活不是真正的生活。”如此而言,真正的交流应该是建立在爱的基础之上,有了爱,才会有要倾诉和倾听的欲望。

哈罗德其实不仅拯救了他自己,也拯救了他的妻子莫琳。这种拯救从莫琳搬到他们的主卧之后就能看出来,书中的描写非常生动:“然后她将每件自己的衣服都和哈罗德的衣服配对挂起来。她把自己衬衫的袖子塞进他蓝色套装的口袋,裙子的褶边在男装裤腿绕一圈,另一条裙子塞到他蓝色羊毛衫的怀里。仿佛有许多隐形的莫琳和哈罗德在她的衣柜里闲逛,只等着踏出来的机会。”。看到这里心中有一种悲伤,夫妻之间的肢体接触没有了,只能用衣服的接触来体会。但看到这里却也心生希望,因为这意味着莫琳对他们夫妻的相处之道有了想要改变的念头。这种希望甚至于超过了最后两人的放声大笑。

这也是对生活的真正救赎。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鼻子无法呼吸、心抑制不住的颤抖下看完了这本书,很美好的结局,希望每个人都找到自己重新孕育生命的感觉。

最后她们离开时肯定是都已经厌透了这个世界,每个人眼神最后都是空洞的,无论那时我们怎么想留住她们。如今我才明白,原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希望,都有自己的路走,都要重新来过。

写到这里时,心理平静了许多,从新审视这本书,还是值得推荐一读。在随着哈德罗一起行走的路上,你也在不断反省自心,不断发现生活中自己和别人新的优点,不断的看到被自己忽视的各个角落的美!一个人的朝圣,一个家庭的救赎,慰籍了3个人及其周边的人,这个圈子有多大,你来想吧!

又一个周末的早晨,一本好书带给我的快乐把一周的疲惫洗去,看到了早上明媚的阳光。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断断续续地,终于今天读完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读完后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想起“山月不知心底事”这句词来,可能是哈罗德一个人走在黑黢黢的山间,在月朗星稀的夜晚,天地间只有自己,这个画面感太强有感而发。

一开始买这本书的时候还以为是一个关于西藏的故事,结果发现是个大乌龙,原来不是所有的朝圣都与西藏有关。这是一个关于爱与勇气、关于救赎的故事。得益于译者,故事读起来很顺畅。久未联系的老友的一封来信打破了哈罗德如一潭死水般的生活,由于内疚,踏上了一段救赎自己、自以为也能救赎老友的徒步旅程。

作者在开头其实还是留有疑团,读到后面疑团才被解开。连陌生人都不如的妻子,执意要靠徒步来拯救的老友背后的故事,以及书中出现时神秘的儿子。

书中大段大段的描写关于过去的回忆,这些回忆再遇到很多加入的朝圣之路的陌生人的时候开始减少,偶尔才会出现有关过去的碎片。人生中的一些事,还是只有自己一个人才能完成。

这本朝圣之旅,是一面对于两性关系,亲子关系的镜子。我虽没在镜子中,但是镜子反射的光还是把我灼伤了。生活有太多杂乱的小事组成,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房间,关上它,也许自己可以贪得一时的清静,可是关在房间外的人久而久之就再也不想敲你的门了。所有的悲剧都是有迹可循的,逃避永远不是办法。如果哈罗德和莫琳当初对于戴维的反常能努力一次,也许就能改变轨迹。不能放弃,哪怕一次也好,也要用尽全力。

“有些事情可以有好几个起点,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开始。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所以克服自己的短处。”以此共勉。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主人公哈罗德是一个平凡的,甚至可以说是平庸的,退休刚半年的老头,有一天收到一封信,是前同事奎妮写来的,信中说她得了癌症,命不久矣,特写信来告别。

哈罗德一开始只是想写封简短的回信给她,然而在他走出家门去寄这封信的过程中,有了一个突如其来的想法:他要徒步走路去看望她,给她一个信念,那么她就会一直等着他的到来,那么她就暂时不会死。

然后他就什么准备都没做,直接非常仓促地上路了,而且就这样一路走了过去,从英国最西南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历时87天,行程627英里(1009公里)。

奎妮确实也撑到了哈罗德到达的那一天,当然最后还是死了。

几句话就可以说清楚的故事脉络,写了整整一本书。当然,主线只是一个壳子,很多相干不相干的事情可以往里装,比如他在路上遇到的各种各样的事,形形色色的人,他过去的生活,他的各种回忆,他思想的变化等等。

想说几点:

1、前半部分非常强调信念的重要性,但后面又很刻意地给破除了;

2、一直到四分之三处,我都以为哈罗德和奎妮以前一定有过罗曼史,结果是并没有;

3、最后二人病房相见,我认为会是重头戏,作者一定会在这里大费笔墨,哪怕二人牵牵手,或者眼神交流什么的,结果却是啥也没有,奎妮已经病入膏肓,躺在那里,跟活死人似的。

瞧瞧,我和大师的差距有多大。

最后摘录几句佳句:

1、好像他等了一辈子,就是为了走这一趟。

2、“我承认贝里克很远,我没有合适的装备,也没经过什么训练,但或许有一天你也会做一件毫无逻辑可言的事。人们会说你为什么要这么做?那时你可能就会想起我,然后坚持下去。”

3、我觉得自己离起点越来越远,但也离终点越来越远。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困囿于家的日子,时间仿佛变得格外漫长。2月的初春时节,春梅初绽,绿树吐蕊,世界本应是生机勃然的。

隔窗远眺,看不到什么人,偶尔,马路上开过一两台车。按下暂停键的生活,一下子变得缓慢而安静。

读书吧,趁时光正好,趁阳光不燥,我告诉自己。于是,《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又一次拿在手中。

这是英国资深剧作家蕾秋﹒乔伊斯女士的作品,入围布克文学奖,感动世界几十个国家的人们。买回这本书是在三年前,再一次阅读,跟随哈罗德的脚步千里跋涉,在哈罗德的世界里,随他经历身体和心灵的磨难,穿过很多城市和村庄,遇到形形色色的人。种种经历后,读懂人生,接纳不完美的自己,弥补一些生命中的缺憾,完成自我救赎。

在他开始行走之前,哈罗德是什么样的呢?六十多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与妻子生活在乡间,夫妻疏离二十年,日复一日,过着似乎可以一眼望到头的生活。他笨拙、自卑、木讷、敏感、内向,真的是微不足道的一个小人物。这真是一种糟糕的状态,就像芸芸众生中的我们。直到有一天清晨,他收到二十年不见的老友奎妮的信,奎妮患了癌症,写信来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信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在加油站女孩无意识的.鼓励下,他的心头似乎生长出一种执着的信念,一种信仰的力量。在不断的行走中,他坚信只要自己能够坚持走到贝里克郡,癌症晚期的奎妮就一定能活下来。

这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哈罗德没有装备,没带行李,也没带钱。然而,87天,627英里,他坚持了下来,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一场心灵孤旅。

一路上,哈罗德发现了以前不曾注意过的生活美景,也忆起了曾经的爱与美好。童年的不幸让他似乎缺少了一种表达爱的能力,他年轻的儿子戴维头脑聪明却思想混乱,最终因抑郁症自杀;由于儿子的离世,以及生活种种,他与妻子越发疏离,虽处于同一屋檐下,却如同生活在两个世界。而在这一段87天的旅途中,哈罗德想起了与奎妮的友情,与妻子的相见、热恋、婚姻,再一次唤起曾经的爱与热情。他痛悔自己没有承担好父亲的责任,从而对与儿子年龄相仿的年轻人心生怜悯,一路照顾。故事的最后,他的老友奎妮用87天的坚守等到哈罗德,带着一滴泪离开这个世界,内心应该是满足和平静的。哈罗德和他的妻子再次牵起对方的手,“两个身影就这样拉着对方的手,站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

记得书中这样说:“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的前面,日子久了,生活便显得平淡无奇。”哈罗德原本并不是一个有勇气、有毅力的人,他不过就是一个平凡而普通的小人物,一路上他有过沮丧、怀疑、退缩,然而他最终完成这上千里的旅途,他的力量,来自于内心的渴望,来自于对朋友的承诺,来自于好心人的善意,或许也来自于对几十年蹉跎岁月平淡无奇的生活堆积的不满。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87天的旅途,于哈罗德是一场朝圣之旅,于他的妻子莫琳,又何尝不是。莫琳独处的日子里,她一点点再次了解自己的丈夫,再次打开心门,找回曾经的爱意,给哈罗德坚持下去的力量,弥补了夫妻间的裂痕,她交了朋友,修整了花园,敞开窗户接纳阳光,将那些阴暗与悲伤慢慢放下,也完成了一次自我救赎。

跟随哈罗德的脚步,能够真实感受到他内心精神世界的成长。这一段行走的旅途,哈罗德从内向、保守、不自信,到后来的阳光、真实、勇敢面对自己,这个过程复杂,却也简单,从中,我们能够看到隐隐约约的自己。这段朝圣之路,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在心里。

想起一句话:“当你知道自己要去何方,全世界都会为你让路。”合上书,许久不能走出哈罗德的世界。我回想着自己的生活,沉默不语。当有山压下来时,我便低了头,的确是这样。每个人的内心都是孤独的,或早或晚,或许终要经历这样的一段路。哈罗德在行走中完成了对自己的救赎,而我们能做的,也许就是在内心迷茫时,独自一人,静下来,问问自己要去哪里,然后付诸于行动。当我们怀抱执念和勇气,让身体与思想都行走在同一条路上,一定能够发现不一样的天地!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很幸运能看到这样一本书。

很佩服作者对人物心理的描写如此细致。看到男主的一段段独白,不禁会联想到自己。很长一段时间,我也会有这种感觉,明明想去做的事情,却没有去做,比如关心亲人,朋友,好似觉得这不重要吧,对他们来说。其实,这是有必要的。

哈罗德总是一个人,他没什么朋友,他害怕坐到陌生人当中,这样他显得很不自在。然而,在朝圣的过程当中,他慢慢的发现,和陌生人相处没那么难,人和人不同,却又是相同的。每个人都有故事,或美丽或哀伤。现在的我喜欢独自一人待着,随心所欲。若是和一群人在一块,我往往是那个最安静的人,听他们说话就好了,真不知道说些什么好。我是一个不太会聊天的人,尝尝要把天聊死的那种,或许是因为自己的一根筋。

本书对我有另一个启发,关于婚姻,夫妻应该相互扶持,包容与理解,多沟通切勿冷暴力。男主妻子因儿子去世后,就开始与男主分房睡,日常沟通也不多,并一直怨男主,无疑对双方都是折磨,长达二十多年的煎熬最终因为一封信才开始解脱。在如今社会,离婚率升高,很多都是不满冷暴力。女人要的是安全感,男人要的是支持。若爱,请珍惜;若不爱,请不要伤害。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一个人的朝圣》是哈罗德的朝圣,是对自己前半生的直视,通过它,哈罗德正视了父母没有教会自己爱的能力的事实,正视了刻意隐藏的那段20年前的记忆,对戴维还是深深地歉意,但是也意识到戴维是代替自己去做了一件自己一直想做但没有做的事情,唤醒了和莫琳相遇时一切鲜活的记忆。没有戴维了,他们也不能一直这样死寂地互相对待对方。爱永不会死!

哈罗德本是个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像是随时防备着前方会突然出现一道低梁,他从不高调过活,鲜有朋友,低进尘埃里;而看到这我也会想,我们个人在这个喧杂的世界里不也是活的如蝼蚁,有时会感觉自己湮没在人群中也是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样子。读完这本书,你会发现哈罗德其实就是我们内心深处的自己,他一路踏过来的艰难也亦然代表着我们每个人的人生征程。希望我们找到真正的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我爱极了哈罗德弗莱。

只以为是个不温不火的励志故事,带着一份信念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程。直到最后,当泪水打在书页上,才发现早已被感动得一塌糊涂,一个人的旅程,给了众人的光。

喜欢哈罗德路上遇到的人,喜欢他们的故事,加油站女孩,火车上的英国男人,海蒂娜……给互不相识的陌生人敞开心扉,原来大家都是一样。没有谁比谁更伟大,没有人比谁更惨,你我也不过是这匆匆忙忙的世间一粒罢了。羡慕他们,可以各自拥有那份信任,侃侃而谈。“不要给陌生人讲话”的那份顾及在这里消失的无影无踪,或许这就是我们爱上独自远行的意义,一份吐露,一份坦然。

真正爱上哈罗德是在他开始用睡袋之后,他仿佛领悟了什么,就像一个真正的朝圣者,头上还顶了个光圈。他把东西寄回了家,一切从简,再也不像以前一样容易累,容易感到痛苦。他的心一下开阔了起来,接受别人的施舍,讲述自己的故事,我觉得,这就是他路上最开心的一段时光,与天地为伴,与日月同辉。人生就是在放下后才会觉得快乐,当一切都显得不那么重要了,心也快乐了,但有多少人能做到呢?哈罗德也没有啊,一个个的问题来了,媒体,追随者……因为我们现在的社会啊,并不是真空的啊,他有人,有各式各样的人,每个人都在为了自己的利益活着,内心都有着自己的小九九。我们不能指责追随者错了,他们当然不能理解哈罗德的心呐,他们没有经历,他们只是突然的崇拜,心想“哇,这个人好酷啊,我要跟着他一起这样!”他们没有发自内心真正的渴望,真正的觉悟,就无法真正迈开那一步。就像我们也不能指望别人能理解我们的心,理解我们内心的真正渴望,他们毕竟有着他们的生活。当我们被抛弃了,也没有资格埋怨,因为,我们有着我们自己的路,有着自己的绝望,有着自己的信念,无法让别人插足,无法让别人陪你走完。就像哈罗德的妻子,让我感动的是他的那份鼓励,但路却依然独自走完直至终结,才是一个生命。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信念是一个很强大的支撑,有了信念并且坚定信念,事情会出乎意料的朝着心之所想去发展。

哈罗德刚开始上路的信念就是不能停止,他要从英国南部一路走向北到贝克里见以为得了癌症即将死去的故人。他怕他一停止就坚持不下去了。这一路上他脑海里涌现出很多已经忘记的回忆,有不幸福的童年,有甜蜜的爱情,有试探的父子情,他一边行走,一边思考。就算腿脚不灵、就算疼痛难忍、就算鞋子破了,衣服湿了,都不能阻止他前进的脚步,他似乎有点不计后果,这并不算是积极的状态。

后来他遇到一个做着一份清洁工工作的女医生,她清洗他的脚,包扎他脚上的脓包。这是哈罗德的一个转折点,至少他开始关注自己的健康,关注自己的腿脚。他继续上路,一路上用听别人的故事,并且告诉别人自己的故事来换取食物和帮助,这一路他走的很舒坦。直到遇到一个记者,他的朝圣转折了,开始出现一些“朝圣者”跟着他,这扰乱了他的思路,但一群人的追捧又让他变得自信伟岸起来。当这群人背叛他时,他没有难过;他送走了唯一真心支持他的人凯特,他有些许失落但继续行走;可当跟随他好几天的小狗离他而去选择跟随一个少女时,所有消极的情绪扑面而来,他所有的支撑都坍塌了,他突然就想退缩了,他打电话给莫琳,告诉他想放弃想回家。莫琳花了半个小时时间找到他的位置给他订了酒店,让他可以舒服的住一晚,鼓励他安慰他。

其实这期间,莫琳也在改变,她和邻居雷克斯成为了好朋友,在哈罗德行走的期间互相扶持,她也在默默地追赶哈罗德的脚步,她在反思自己。自从戴维死后,她和哈罗德之间变得陌生起来。这20年她一直活在埋怨和孤独中,如果她懂得哈罗德想成为一个好父亲而做的努力,如果她多关怀哈罗德,如果她经常和哈罗德沟通谈心,两个人的处境就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哈罗德是个可怜的人,有着可怜的童年,原生家庭给他带来了很深的影响,他不知道如何成为一个优秀的父亲,他不知道怎么表达对儿子的爱,他不知道怎么处理人际关系。所以在戴维的成长之路中,这个家庭慢慢的变得不堪起来。莫琳回忆起当初和哈罗德的恋爱时光是那么甜蜜,她信任他,她爱他,她相信他会给她带来幸福的生活。可自己是怎么对他的呢?她开始反思自己,开始从哈罗德的角度考虑问题。她越发想念他的丈夫,当丈夫打电话告诉她想放弃时,她没有嘲笑他,没有说“我就知道你会这样”,她反而让哈罗德给她半小时时间,哈罗德不知道这半小时的莫琳有多么的慌张难过,他不知道莫琳此刻有多疼爱怜惜他。因为两个人已经习惯了不说那些走心的关切的话。

在酒店的床上也没能让哈罗德有一个好的睡眠,第二天一早就离开了。从此,哈罗德变了,变得深沉,行走的路上,不断有思绪涌出来,有一天他甚至忘了自己儿子的名字,他像一只被击败的狮子。贝克里是他的目标,可是到了贝克里之后呢?继续回到之前的生活吗?可这让他有点接受不了。终于,他到了贝克里,站在养老院门前,他始终没有办法按下门铃,他选择离开接下来的路要为自己走,把贝克里当做最终目标,为自己而走。他去了很多地方,每到一个地方就给莫琳寄明信片。一个人行走是感悟的过程。时而积极,时而消极;时而昂首阔步,时而颓靡不振;时而心旷神怡,时而走火入魔。哈罗德把每个阶段都体会了一遍。最终他还是走向贝克里见到了奎妮。

后来他回到家,坐在海边,莫琳上前陪伴,两人像是刚刚认识,莫琳很温暖,两人慢慢拉开话题,互相吐露这87天的生活。似乎回到刚谈恋爱的样子,这20年所有的隔阂都消失了。莫琳早已搬回主卧,把自己的衣物和哈罗德的放在一起。哈罗德想起两个人第一次见面的过程,前几天莫琳告诉他第一次见面时,哈罗德穿过众人大胆的走向莫琳,哈罗德还觉得莫琳肯定记错了,自己没有那种勇气。直到现在他记起来,他告诉莫琳那晚莫琳说的第一句话,两人捧腹大笑。

这是一段行走的故事,这是一段回忆人生的故事。本来想写一下从中学到的东西,却把故事描述了一遍。这样也好,本来就是写给以后看的,省得以后忘记这个故事。

这本书关于爱情,友情,亲情。哈罗德不断行走,不断突破自己,改变自己。莫琳也不断回忆过去反思自己,去尝试新的事物,改变自己。如果在戴维死后的20年里,两个人能够敞开心扉互相倾诉,如果在戴维出生之后,两个人能够告诉对方自己的一切想法和所做的事情。那就不会白白浪费20年,朝夕相处的20年里,两人就像陌生人一样,都站在自己的角度去考虑对方。如果你有了另一半可不要学他们两个这样,如果你觉得人生失去了意义,不妨也远走一段路程。在路上和自己的心灵对话,就像哈罗德那样,不止在行走,还在行走的过程中找到了意义。

一个人的时候真的可以思考很多东西,但是只要身边有人的话,我们就没有办法好好的进入属于自己的深层次思考中,哪怕是两个特别亲密的人,志不同道不合反而累赘。但是如果两个人很有默契,那就可以结伴同行,哪怕路上一句话不说,你思考你的,我想我的,我们互不打扰。想一起探讨的时候,刚好身边有一个陪伴的人,挺好。这才是两个人之间最好的状态。延伸到生活中也一样,你可以玩你的游戏我可以看我的书,互不打扰又互相陪伴。我发现这样也挺好的。

书读百遍其义自见,一篇小读后感,希望日后翻看能够有新的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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