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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水安全调研方案(专业16篇)

作者: 梦幻泡

调研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将直接影响到调研结果的准确性和实用性。调研方案的范文如下,大家可以参考其中的部分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农村饮水安全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了推动我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安全饮水工作水平,按照2018年协商工作计划安排,区政协组织部分委员于10月10日至17日,先后深入夜村、腰市等6个镇办13个村、5个移民安置点和1个供水公司进行了前期调研;10月22日,又组织部分委员深入大荆镇集中供水点,夜村镇建芳利民供水站和何家塬供水点,通过现场查看、入户走访、听取汇报、面对面座谈等方式,对我区农村安全饮水工作进行了集中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2016年以来,我区共完成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投资xx万元,建成各类供水工程xx处。其中地下水源xx处,地表水源xx处,设计供水能力xx万m3/天,供水范围覆盖全区xx个镇办,解决了xx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xx%,供水保证率达xx%。全区农村安全饮水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呈现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把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作为加快农民脱贫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民生工程,成立了以区长为总指挥、分管副区长为副总指挥,发改、财政、水务等部门为成员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指挥部,强化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配合。明确了组织领导、主体责任和部门协作职责,夯实了工作任务,划定了时间节点,强化了推进措施,为全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有序有效实施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区政府及职能部门坚持有利于利用水源、节约成本、建后管理和向饮水困难区、旅游景区、移民开发区、城镇规划区倾斜的工作思路,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与镇办村布局规划、移民开发区建设等规划的协调衔接,围绕全区脱贫攻坚总体部署,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的原则,采取集中供水为主、分散供水为辅的办法,科学合理地编制了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划。

三是注重质量,规范建设。为了建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区政府及水务部门在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中严把质量关,认真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严明制度,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工程设计和质量监管,设备采购及施工单位均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确定。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严格执行“三检制”,做到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在工程建设实施中建立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质量监督站监管的质量保障体系,使安全饮水项目建设保证质量稳步推进。

四是建章立制,加强管理。为了加强全区镇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保障供水设施正常运行,区政府先后出台了《xx区镇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xx区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管理使用办法》两个政策性文件,狠抓农村饮水工程的运行管理。目前,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工作,初步形成了单村供水工程由村民自主管理,联村集中供水工程实行供水站管理的模式,合理核定供水价格,坚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有效解决供水相关成本费用。同时,强化对饮用水的抽样检测,最大限度确保饮水安全,在将清水引入千家万户的同时,也完成了百姓渴盼已久的方便安全用水愿望,成为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调研掌握的情况来看,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部门和镇办对饮水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宣传贯彻《xx区镇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流于形式,广大群众对现行国家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投资机制等政策知晓率低,缺乏节约用水、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源保护意识,等靠要思想严重;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业务人员和镇村干部定期学习培训少,政策法规执行力和业务能力提高慢,不利于工作有效开展;部分群众有偿用水意识淡薄,对水费收缴有抵触情绪,水费收缴工作难度大,严重影响供水设施正常利用。

(二)资金投入不足。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涉及量大面广,加之脱贫攻坚时间要求严格、任务不断加大,工程规划、设计前期经费缺乏。受客观条件和自然因素影响,工程建设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村级经济普遍薄弱,饮水工程建设中的管床开挖回填以及工程占地等自筹部分难以落实。区财政对工程维修养护基金预算落实不到位,饮水工程抗灾能力差,工程水质检测费用无法落实。特别是一些移民集中安置点,因供水管道冻裂、损坏,无资金修复,导致住户无法正常用水,如松云和松沟两个移民搬迁安置点,设施维护、管理人员工资等费用都由当地政府买单,管护资金缺口大。

(三)水质安全无保障。全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基本是以村或以组为单位分散式供水为主,集中供水的模式相对较少,水源点多面广,管护能力差,水质保障压力大。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和面源污染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饮用水源环境差;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范围、设施、制度建立不到位。“从源头到龙头”的饮水安全主体责任不明确,保障体系不健全,水质检测设备、人员配备不到位,检测业务水平低,水质检测不经常、检测数据未公开,饮用水安全隐患令人担忧。

(四)建后管理滞后。调研中发现大部分水厂只由1至2名周边村民管理,管理水平低,服务跟不上,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在运营管理中,除集中供水外基本实行村组干部义务代管,自流饮水不收费、打井抽水只收取用电费用,没有建立健全管理人员选聘、培训持证上岗、绩效考核,初期运营维护风险化解,合理水价补偿机制,导致饮水工程后期管理不规范,设施维护不及时,停水、无水现象时常发生,重建轻管的问题比较突出。

(一)提高认识,扎实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形式,广泛宣传《xx区镇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xx区镇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管理使用办法》、《xx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条例》等农村安全饮水政策,不断提高干部群众对用水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开展饮水安全、节约用水和水资源有偿使用的科普宣传,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水资源忧患意识、环境保护意识和饮用水安全意识。加强对基层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为饮水安全工作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加大投入,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省专项资金,加大区级财政预算和资金整合力度,不断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工程建设管理,进一步完善水费收缴制度,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与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有效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改造提升和管护中存在的前期规划设计经费、工程建设配套、工程后期维修养护资金拨付不到位,水质监测经费无保障等问题,确保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

(三)多措并举,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加强源头保护,依法划定水源保护区,明确保护范围,落实保护措施。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尽快成立我区水质监测中心,探索建立农村安全饮水保障系统,努力实现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水质监测全覆盖,加强水质检验和监测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水源地巡查制度,通过定期巡查、不定期检查等方式,加大对水源保护的执法检查力度,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常态化管理。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力度,消除农村面源污染,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坚持水质定期取样检测,公开检测数据,建立农村水质状况档案,确保水质干净卫生、安全达标,让群众吃上安全水、放心水。

(四)开拓创新,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区水务局及相关部门要在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运行管理上下功夫,创新社会化管理模式,不断建立健全绩效考核、风险化解、水价补偿等管理机制,抓点带面,着力解决重建轻管的突出问题,形成责权利明晰的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区、镇、村三级供水管理网络和分类管理制度,探索采取承包、租赁、委托管理、设立公益岗位等形式,不断加强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对规模以上供水工程,可推行企业化运行管理模式;对小型供水工程,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实现维修、管护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对分散工程,由农户自行管理,水务部门提供技术指导和帮助,逐步建立农村安全饮水长效管理机制。

农村饮水安全情况的调研报告

自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范围等情况。

(一)责任制落实情况。

各级政府签订责任书,各级水利部门签订责任书等情况。

(二)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20xx年以来已安排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省级配套建设资金落实及到位情况,地市级、县级配套建设资金拨付等情况;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三)工程建设情况。

20xx年以来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审查、审批情况;已建成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以及建成工程的效益发挥情况;在建工程建设管理等情况,待建工程前期工作情况。

(四)运行管理情况。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建立情况,包括县级农村饮水安全专管机构建设状况、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制定和出台情况、县级维修养护基金设立及其经费数量、应急预案制定等情况。县级水质检测中心建设或规划建设、千吨万人以上工程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情况,水价及水费收取和供水水质检测等情况。

(五)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电、用地、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各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相关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说明历年稽察、审计、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媒体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以及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结合工程建设管理,总结本地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好做法和好经验。

自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的请说明处理结果;未整改到位的要说明原因,并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并落实责任,明确整改时间。

针对自查发现问题,提出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农村饮水安全情况的调研报告

自“十一五”以来20xx年开始至今,全县累计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15510.3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1372.83万元,建设了374处农饮安全工程。所有农饮工程若是全部正常运转起来,将可以解决全县80.8632万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

从20xx年起,我县大力实施了一批“千吨万人”规模以上的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简称农饮工程)。累计投入11724.4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379.6万元,省市配套1091.84万元,建设了南塘、王母渡、阳埠、韩坊、江口、清溪、田村、吉埠、湖江、沙地、五云等20处“千吨万人”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

特别是20xx年以来,在中央省市县为加快推进赣南苏区建设中在全县集中建设了三溪、石芫、水坌、储潭、长洛、大埠、白石、官田、大田等9处“千吨万人”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

我县严格按照水利建设工程“四制”的要求,对农饮安全工程项目建设全面实行了水利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和建设质量的监督监理制。结合全县实际情况,依照轻重缓急,安排立项投资计划,对全县所有大小农饮安全工程项目建设都由项目乡镇做业主的办法,有效解决了工程施工中建设用地等纠纷矛盾。

目前,除了“千吨万人”安全饮水工程,全县乡镇还有三种农村饮水方式。一是全县建设了多处“百吨千人”规模以上的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大部分是新农村建设点配套饮水工程,为村落居住相对集中的村民集中供水;二是居住在乡村边角山区村落的单户型居民,采用自挖水井的方式或者使用抽水设备取水饮用,这种饮水方式在全县各乡镇使用最广;三是承包给私人老板,由私人老板建设水厂供水、管理。

1、建设问题。

一是施工环境不理想。主要是“千吨万人”规模以上农饮工程施工环境不理想,严重影响项目工程如期完工验收。如往年大埠、长洛、官田等农饮工程存在工程建设用地、管道铺设、水源选点的矛盾,协调难度大等问题;有的饮水工程项目施工偷工减料,验收工作人员没有监督到位。如石芫乡的几位村民反应,施工方在圩镇铺设管道的时候,主水管埋的深度不够,容易被通行的大货车压扁。

二是配套资金压力大。通过调研,广大农民群众对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充满强烈的愿望,但需要解决饮水安全问题的村庄往往都是边远山区,经济基础较差的地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还是依靠国家投资来解决,而我县地理环境特殊,工程施工地形复杂,供水管网线长,仅靠国家投资无法完成整体工程,工程建设成本高,上级在工程预算补助标准上未作相应调整,与工程建设实际资金需求量有较大差距。

三是工程技术不完善。全县20处“千吨万人”规模以上农饮工程是分批次建设,第一批建设的是王母渡、韩坊、阳埠、南塘四个乡镇,由于规划不完善,自动排污技术不健全,排污能力不强,在少雨的季节,水厂供水的水质达标,但是在暴雨季节,水质非常混浊,无法饮用,使用的村民意见非常大。

2、管理问题。

为顺应改革创新要求,切实加强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工作,确保农饮安全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我县创新管理理念,积极探索管理模式,组建了县级农村自来水公司,对“千吨万人”规模以上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进行统一管理,避免出现“多龙治水”的现象。但是,乡镇的实际情况是统一承包给了个体老板管理供水工程,开源自来水公司无法经常管理监督,而当地乡镇府也没有时效性的管理权利,是“一方独大”的模式。在我们走访的几个乡镇中,村民反应的问题得不到个体老板的重视,当地乡政府也只有从中协调,很难实际解决问题。

3、运行问题。

一是农村饮水工程覆盖率低。由于乡镇村民安全饮水意识谈薄,愿意选择集中供水工程供水的农村居民较少,工程覆盖面小,在我们走访的三个乡镇中,王母渡镇饮水工程覆盖率只有20%、江口镇0%、石芫乡0%;二是用水户用水率低。虽然有一部分村民家中已安装了自来水,但部分农户已将水龙头自行拆除,只留下一个水表,用水量非常低,他们使用的是自己开挖的井水。王母渡镇水厂站长告诉我们已安装自来水农户用水平均每人每月1吨;三是用水户缴费率低。有的用水户缴纳水费不及时,甚至故意拖延或者直接拒绝缴纳,水厂工作人员无法收到水费,导致影响了工程的效益发挥。四是工程管理人员专业水平低。经走访,除承包饮水工程的老板有一定的水利基础知识和相关资质,其他水厂工作人员均是其家属或亲戚,没有相关资质,也未经过专业培训,缺乏操作经验,存在很大隐患。

针对我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面临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促使我们应该及早动手着力研究和解决问题,从现在起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速度全方位考虑,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运行。

1、提高农民安全饮水意识。

广泛开展农村饮水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教育。一方面普及农村饮用水安全知识,可以通过张贴宣传画、组织通俗易懂的饮水安全科普讲座、饮水安全的文艺展演和电视台滚动播出饮水安全视频等方式,增强农民群众饮水忧患和水环境保护意识,自觉保护水源、节约用水,积极开展节水型农村创建活动;另一方面切实提高群众的饮用水安全意识,可以通过邀请专业人员到每个乡镇具有代表性的农户家中检测水质,现场为农民讲解用水安全,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乡镇饮水工程的重要性,充分调动其参与饮用水工程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

2、建立应急机制,启动应急预案。

建立供水应急机制,各乡镇供水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确实有效的农村供水应急预案,寻找备用水源,当现有水源供水水质发生了重大变化或遇到干旱造成供水水量严重不足时,启动应急措施,启用备用水源,确保农村饮水安全。

3、多方筹集资金,强化资金保障。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做好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工作的关键,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必须通过多种渠道筹集。一是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要紧紧抓住国家大力支持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机遇,有针对性的做好前期工作,千方百计争项目、争资金,加快我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步伐。二是加大政府投入。建议在争取上级部门大力支持的同时,县财政要有适当的配套投入,整合上级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用于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4、加强工程管理,确保永续利用。

常言道“三分建设,七分管理”。饮水工程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资金的投入效益和工程的使用效果,规定。一是落实管理主体,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工程,应成立责管机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模较小的单村供水工程也要设臵专人管理,明确管理责任;二是有条件的农村,合理确定水价,实行有偿供水,“以水养水”,这样也能控制农村饮用水浪费,确保工程长期受益。

5、搞好水质检测,狠抓水源保护。

要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检测体系,尽快建立县级水质检测中心,加大水质检测力度。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力度,防止在水源保护区内发生污染水域水质活动,供水单位要设臵明显的范围标志和严禁事项的告示牌。同时定期对水源地、蓄水池及管网末梢进行监测,特别是加大对沿河乡镇的监管,督促人口集中的沿河乡镇做好本地生活垃圾污水的处理。

6、加强队伍建设,充实基层力量。

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必须有足够的力量做保证。因此,必须下大力气抓好县、乡、村三级水务队伍建设。一是充实县级水利队伍,加强技术力量建设,通过外出深造、聘请专家授课等多种形式,提高水利技术人员理论知识水平。配备相关测量仪器设备,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二是加强乡镇水利站队伍建设,通过公开招考,择优录用,吸引一批水利技术人员和专业对口的院校毕业生,同时加大力度培训现有的乡镇水利站队伍,不断优化水利员队伍结构。三是建立村级水管员队伍,对他们进行必要的专业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使他们具备做好农村饮水工作的能力。

农村饮水安全情况的调研报告

水是生命之源、民生之本。据统计,在发展中国家8%的疾病是由饮水不安全造成的,全世界每年因饮水安全得不到保障而死亡的人数超过800万之多。可见,饮水安全对保障和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何等重要。

为全面掌握全县农村群众饮用水现状,促进全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顺利推进,我们深入乡(镇)、村(屯),实地视察了我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县水利局和乡(镇)关于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情况的说明,对我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为实施好今后的工程建设总结了经验,提出了建议。

我县农村常驻人口22.4万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关系农村常驻人口的身体健康。我县农村饮用水水源主要为地下水,地下水水源较为充足。在我县的农村饮用水水源中,水质情况不容乐观,部分村屯水质铁锰招标、水源污染。

20xx年至20xx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xx处,20xx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xx处,20xx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xx处,20xx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31处,20xx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49处,20xx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35处,20xx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17处,20xx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9处。建设的饮水安全工程全部为地下水源井取水,取第四第水,水量充足,但部分村屯水质铁锰超标。

截止到20xx年底,我县共解决高氟水、污染水、锰铁超标等农村饮水不安全的村屯325个,新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325处,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17.51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78%,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取得了较好成绩。

截至目前,全县农村还有部分地区由于村屯小、分布零散,地方配套资金较大等原因没有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由于自然灾害、缺少建设资金及维修养护资金、建后管理不善等多方面原因,导致一部分饮水安全工程停用。现有xx处饮水安全工程已停用,其中:20xx年冻层深度达到2.6米,使管网冻坏46处;缺少电力设备配套资金xx处;水质铁锰超标45处;管理工作不到位、运行经费不足、农民自家有小深井等停用18处。仅xx处工程正常使用,全县农村饮用安全水的人数不足xx万人,占农村实施安全饮水工程总人数的80%,占全县农村常驻总人口的62.5%。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利用率正在逐年呈下降趋势。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建设责任。加强领导是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重要保证。县里专门成立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纳入政府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了县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县长为项目责任人的责任制度。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水利局、扶贫办、卫生局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分工明确,紧密配合。项目辖区各乡(镇)场作为项目实施责任主体,乡(镇)场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乡(镇)场长为项目责任人,按县里统一规划和部署,加强了组织领导,强化了保证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顺利实施。

(二)切实真抓实干,取得显著成绩。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是一项涉及面广、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长期社会系统工程。县政府及水利部门通过制定规划、加强管理、搞好服务、发动群众等各项措施,连续多年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作为工作重点,先后解决了全县285个村屯饮水安全问题,取得了较为明显的工作成效。

(三)严格项目管理,保证顺利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民心工程,工程的实施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县政府及水利部门多年来想方设法,积极包装项目,主动争取上级支持,努力使各项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管好用好国家和省专项补助资金,按要求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并积极探索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投入体系,动员受益群众积极自筹,有效地保证了工程的顺利实施。在安全饮水工程的实施过程中,严把工程质量关。对规划的设计评审、施工队伍的选择、施工材料设备的采购、工程质量的监督、工程的竣工验收等方面实行全方位的监督,确保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质量和建设工期。

(一)新建工程自筹资金难度加大。20xx年以来,中央、省和市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非常重视,加大工程建设力度,使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取得了显著效果。农村饮水工程是按村屯人口多少拨付资金,我县农村村屯人口较少,并且村屯相距较远,增加了自筹资金额度。我县乡(镇)、村屯财力不足,在建工程难度加大。

(二)农户认识存在误区。一是大部分群众把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当做是政府的一种福利,认为这都是政府的事情,投工、投劳、投资等建设、管理的问题与自己没多大关系,单纯依赖政府,存在“等、靠、要”思想。有的群众还把自来水当成“福利水”,不愿意尽义务;二是一部分群众认为农村安全饮用水只能满足农户日常生活用水,畜禽及部分生产用水还得靠农户自掘深井解决,实用性不强;三是还有个别群众对安全饮水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农村饮水中存在的问题和危害满不在乎。这些在农户中存在的认识误区和滞后观念制约着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建设、管理和发展。

(三)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不够重视。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主要由各乡(镇)场协调申报、水利部门组织实施。项目工程建成后,乡(镇)场和职能部门一般都认为完成了事,对后期管理运作没有过多指导干预,缺乏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绝大多数只简单地交由村集体管理,管理存在多样化,没有统一形成良好的运管机制。在村级财力不足、精力有限,乡(镇)场和职能部门扶持不到位的情况下,已经实施完成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正在逐年走向半瘫痪或瘫痪状态。

除上述因素外,在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由于设计、施工等问题,有的供水管道深埋不够,不能完全抵御严寒,致使寒冬出现冰冻现象,无法供水;部分村屯实现不了全天候供水,只能是定时段供水,农民在农忙时节往往错过供水时段或需要留专人在家蓄水,不方便生产、生活;有的村屯小、分布零散,独立运转经费不足。

(一)工程使用率低,部分工程停用。我县20xx-20xx年共建饮水工程285处,正常运行202处,未运行和无法运行83处。一是农民对改水缺乏认识,由于自家中备有民用井,即使是工程完好,也不情愿交纳供水费用,村委会又没有免费供水的条件,工程因此停用;二是工程运行一段时间后,由于提水设备或管网出现损坏,无人管理及组织维修;三是由于20xx年冬季我县遭遇了历史罕见的低温冻害,20xx-20xx年工程采用upvc管材安装的供水管网因冻管道胀裂,无法运行的比较多,只能进行管网更新改造;四是20xx年以前所建工程严重老化,年久失修,又缺少重建自筹资金;五是部分工程水质铁锰超标,缺少上除铁锰设备的资金,部分工程即使有水处理设备群众也不用,至使水质仍然超标;六是部分工程由于缺少自筹资金,工程未完工。

(二)资金短缺,运行管理机制不健全。一是工程建成后,交于乡(镇)村管理,由于乡村财力困难,无法筹措启动资金,工作无法开展。二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国家投资、省级配套资金、县级以下配套资金有一定的比例,由于地方财政困难,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主要依靠国家投资,对于这种带有公益性的工程,没有一定的管理费用作保证。三是管理人员的报酬难以维持,目前,我县管理人员报酬主要来自供水水价差价来维持,在当前用水量偏低、水价偏低的情况下,很难维持工程的运行。

(一)对工程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饮水、节约用水、健康用水的意识,增强群众节水意识,教育农民牢固树立水是商品的意识,不断提高工程效益,以点带面,广泛宣传,加大安全饮水工作宣传力度,推动工程运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二是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利用国家逐年加大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投资力度的有利契机,调动多方面的积极因素,建立财政投入和社会融资相结合的投融资体制,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加大项目和资金的争取力度。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采取政府支持,社会引资及出台一些优惠政策,多种方式扩大资金来源。

三是做好工程建设规划。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前,充分考虑建设地的环境、气候和土质等条件,既要满足当地农民用水的需要,又要保证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可以长期安全运行,提高使用率。

四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工程质量的好坏关系到农户的身体健康。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规划、设计要与社会发展相协调,水源的选择及供水形式应因地制宜,工程施工要确保工程工期及质量,建后管理保征良性循环。在建设中,要不断完善监管体系,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

(二)对工程运行维护的几点建议。

一是建立水质监测体系。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工作,安排必要的经费,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保证水质监测数据的准确。

二是完善农村饮水工程的建设管理机制。进一步探索和总结已建安全饮水工程有效管理模式,克服以往“重建轻管”的思想,按照“修一处工程,明晰一处产权,核定一个合理水价,服务一方群众”的目标,根据工程管理运行情况,建立统一管理机制,理顺产权关系,确定供水工程所有权属、经营权属,做到有管理站、有技术档案、有水源保护设施和工程保护措施,建立日常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主体和管理责任。成立专门机构,投入一定的维修养护资金。加强对已建工程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知识水平和管理技能,以适应管理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不断转变管理理念,提高服务水平,切实保证农民饮水安全,真正达到工程良性运行的目的。在管理中,可以参照有线电视或电业管理模式。管理责任主体以乡镇水管站为主,管理维修收费一条龙。这样,不但便于管理,也可以弥补屯小、人口少运转费用不足问题。还可以缩减人员开支,又可以增加水管站工作经费。同时,水管站依托上级职能主管部门,便于协调。另外,还可以吸纳社会资金参与管理。采取个人承包或租赁等经营方式。同时考虑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有其公益性的特点,也不能完全市场化,不能以营利为目的,所以政府在调控水价的前提下,只从收费中提留一部分作为饮水安全运行维护专项经费。大的维修改进项目由镇村两级协助承担。个人承包或租赁经营的好处是从管理到经营上群众容易接受,便于群众监督,服务质量能够提高,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农村饮水安全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8年,是农村饮水安全精准扶贫和巩固提升的开局之年,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在省、市主管部门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多措并举、注重实效,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面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2018年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今年8月,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下达了我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投资计划345万元(鄂发改投资〔2018〕475号),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38万元,地方配套207万元。专项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主要解决我县3453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10月份,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下达了我县2018年脱贫攻坚饮水安全专项补助资金计划619万元(远扶组办〔2018〕41号),计划对今年10个脱贫出列村饮水安全进行整村推进,解决4841户13125人饮水不安全和饮水困难,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700户1529人;县财政局下达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省级补助资金138万元(远财农2018〕155号),专项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主要解决17个非贫困村2000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我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际到位资金757万,主要任务是新建和整修各类饮水安全工程374处,解决27个村(含10个贫困村)5838户15125人饮水不安全和饮水困难问题,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697户3525人。

我县迅速完成了1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17个非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和招投标等前期工作,于10月份开工建设,2018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了工程建设任务,共完成投资757万元,完成工程374处。所有饮水安全工程严格按照“四制”管理,水源充足,质量安全,工艺完备,水质合格,有效地解决了10个贫困村和17个非贫困村15125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其中贫困人口3525人)。

(二)区域水质检测中心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根据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的统一安排,我局自2015年6月开始进行县级区域水质检测中心能力建设,以确保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能进行常规检测,检测范围县域内全覆盖。我县水质检测中心于2018年2月底已建成验收并开始运行,由远安县农村供水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落实检测中心工作人员9人,其中专职人员2人(系统内调剂在职人员),兼职人员7人(从事水质采样工作),所有人员均为全额财政供给。全年落实了检测费用20万元,并安排了2人参加了省水利厅组织的水质检测培训。目前日常可进行16项常规指标检测。

(三)农村供水水质达标率目标完成情况。2018年我局强化了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保障工作。从责任体系、水质管理、净化和消毒、水源保护、宣传督导五个方面进行了加强。县级水质检测中心扎实开展自检自纠;积极协助配合环保、卫生防疫部门对水源卫生防护状况和供水水质的检测与监督,对水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配合农业部门对农村供水水源污染状况的卫生调查;及时处理危及农村饮水安全的水质事故,并制定了应急预案。

今年远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全县农村饮用水进行了监测,全年监测结果表明,我县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达到了85.42%。10月份,宜昌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对我县刘青村、柏家村、木瓜铺村三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了水质抽检检测,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合格率均达到100%。

(四)运行管理情况。远安县农村供水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县农村供水的规划、建设、监督。制定并出台了《远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上建立起农村水厂维修基金管理制度。维修养护基金按照“公积金”缴存方式,由县财政维修养护补助资金、工程管理单位缴纳的维修养护资金及其它维修资金三部分组成。我县农村总人口16.41万人,按照每人2.1元标准应落实34.5万元,我县2018年落实维修养护基金84万,基金到位率100%。在县财政设立专户,专款专用。

全县已组织开展了水功能区划,已将重点水源地纳入保护区范围。水源保护的永久警示牌已树立,水源保护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

两部制水价已经在全县进行了推行,它包含基本用水量的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的两者结合。通过实施两部制水价,按月基本安全用水量收取基本水费,能够维持工程正常运转。

2018年4月我县采购安装了46台消毒设备,涉及水厂46个,受益人口4.6万人,采用次氯酸钙和二氧化氯进行水质消毒处理,暂未安装消毒设备的水厂采用投放漂白剂进行消毒。12月份我县落实了74万元资金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119套消毒设备,对余下的集中供水工程全部安装消毒设备,实现全县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消毒设施全覆盖,对分散供水贫困人口安装邓净饮水机,保证水质达标。

远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在建设管理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管机制不够完善,重建轻管现象有待解决;二是两部制水价执行还不够到位,应进一步落实;三是管护人员的素质不高,应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业务培训。

2017年我县饮水安全工作主要任务是:完成5个脱贫出列贫困村饮水安全整村推进工作和解决全县剩余3543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为切实抓紧抓早抓好,下一步我们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确保2017年我县农村饮水安全任务高标准完成。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要把“两学和一做”教育与精准扶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进饮水安全工作深入开展。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建立精准扶贫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工作机制,奖优罚劣,实行一票否决。

(三)进一步强化督办。时间就是生命,精准扶贫工作刻不容缓,要倒排工期,限期完成。县政府督办室和领导小组要建立督办机制,采取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办检查和抽查,并将情况通报。对进展迟缓单位和责任人,要通报批评。

(四)进一步加大投资。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主渠道作用,在积极争取国家财政资金支持的基础上,确实加大县级财政对贫困村贫困户的水利投入力度;要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全力支援饮水安全精准扶贫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管护。要进一步明确管理主体、管理责任和责任人,完善水价形成机制,通过培训提高管护人员素质,工程达到运行正常,长久使用。还要进一步探索工程管理先进模式。

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各社区:

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快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要求,今年在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的基础上,按照我镇实际情况拟对xx村等自来水进行改造。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饮用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切实作好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各单位及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

二、安排范围和原则。

(一)安排范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主要解决高氟水、苦咸水以及水源污染和原建成工程严重缺水问题。工程安排的范围是:

(1)饮用水中氟含量大于2mg/l的重度氟超标问题。

(2)溶解性总固体大于2g/l的苦咸水,因自然原因造成的铁锰超标等其他水质问题。

(3)水源严重污染、已经威胁农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饮水问题。

(4)北部及西部岭地取水量严重不足、保障率低等问题。

(二)安排原则:

解决水质不安全问题。

(2)为保证供水的安全性,在改造形式上,坚持“因地制宜、兼顾长远,少打井、多联网”的原则。距龙泉、康源两处自来水管网较近的,原则上实行管网延伸;距离崖头水厂、枳沟集中供水、吴家楼集中供水点较近的村庄也尽量接入集中供水;其他水源能得到保证、人口居住较集中的地区,可建设集中供水工程;距离管网、集中供水较远的可采取重新打井、联合打井的形式,优选打井地址。北部和西部的xx社区、xx社区等丘陵地区尽量不打井或少打井,通过引水、管网延伸等形式来解决。各社区在2月28日前将具体改计划上报至水管办,由水管办汇总上报镇政府,逾期未上报计划的社区,镇政府将不再安排补助及争取的上级资金。

(3)要坚持“尊重群众的意愿,把好事办好”的原则,在资金筹措、管网入户等问题上,一定要尊重群众的意愿,必要时召开社区一事一议来决定。

三、工程建设任务。

涉及xx村、xx村等13余处万人,具体改造计划附后。

四、工程建设与管理。

(一)严格工程建设程序。

由各相关社区承担起工程建设任务。工程实行公开招投标,择优确定施工队伍。对工程主要材料,实行集中统一采购,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同时要选择有一定资质的监理机构,对工程实施监理。

(二)规范工程施工。

后,每处工程要制定工程管护制度,包括管理制度、水费征收制度、管理组织等。

(三)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对于打井水源工程,必须掌握项目区的水文地质情况,确定合理的取水层。地质条件比较复杂的区域,镇政府将组织技术人员进行论证,合理确定井位、井深、取水层、止水层等,确保成井质量。同时,为防止浅层水和中深层水的交叉污染,要组织强有力的技术队伍做好成井工艺的技术指导,并做好原始资料的记录,使每一眼井不仅水质水量符合要求,而且还要保护好中深层地下水不受污染,确保群众长期饮水安全。

(四)确保水质符合饮用水标准。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要对供水水质进行监测和化验。各种形式的水源,须经市卫生检疫部门对水质进行检测化验,确保水质达到饮用标准。

(五)严格工程验收。

工程竣工后镇政府将组织统一验收,采用“听、看、查”的方式进行,在自验的基础上,由街道农村饮水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单位进行验收。

验收资料包括:工程设计、批复、资金拨付文件、竣工决算、竣工报告、工作总结、水质化验报告、工程管护制度等。

(六)加强工程的建后管理。

哪种管理形式,都要让群众吃上水,吃得起水,又要保证工程的正常运转,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镇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协调,镇政府决定成立xx镇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联系办公会议制度,及时解决工程改造中的重大问题。

各社区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组织者和实施者,负有重要责任。各社区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项目的责任人。要建立领导组织、明确责任分工、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顺利实施。

街道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水管办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计划安排、规划、建设及监管及建后水质监测工作;财政所负责资金筹措,抓好街道补助资金的配套落实,同时对资金使用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环保所要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地的保护,防止造成新的污染。

农村饮水安全情况的调研报告

水是生命之源、民生之本。据统计,在发展中国家8%的疾病是由饮水不安全造成的,每年因饮水得不到保障而死亡的人数超过800万。因此,保障饮水安全尤其是农村饮水安全,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基本要求,更是切实解决当前民生突出问题的具体行动。本次选取关于包联乡镇xx镇饮水安全问题作为调研课题,通过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与xx镇班子调研座谈,走访入户等实地考察、座谈讨论、查阅资料等方式,形成了如下调研报告。

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有50074户148705人,其中存在饮水困难的人口有xx人。易地扶贫搬迁2.6万户7.09万人。县委、县政府按照“全域安饮”的指导思想,2016年以来,全县整合各类扶贫资金4.04亿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用于巩固提升xx个乡镇集镇水厂,解决了269个村24.9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困难问题。通过建设饮水工程,使农村群众饮水的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大大提高。

xx镇辖18个村240个组,截止2018年底全镇年报农业人口xx户27999人,其中贫困户2759户6968人,全镇共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64处,搬迁贫困户1558户3641人。

20xx年-20xx年,xx镇以水源稳定为前提,整合利用境内和周边水资源,按照“大水源、大水厂、大覆盖”思路规划,抓住了精准扶贫政策机遇,利用精准扶贫安全饮水专项资金3500多万元,其中土建资金2500多万元,各类型号管材40多万米1000万元。目前,已建成千吨万人水厂1座;跨村连村水厂或整村覆盖单村水厂8座;集中供水工程21处;为分散居住的农户发放管材4万多米。

截止目前,全镇99%以上的农户都吃上了自来水,国家投资建设的饮水工程供水覆盖率达到了98以上,精准扶贫安置点和非易地搬迁贫困户供水保证率到达100%,全镇村村选配了管水员对已建成通水工程进行管理,xx镇饮水工程建设规模数量、工程质量和运行管理水平都位居全县前列。

1.用水管网运营问题。由于用水管网开挖配套资金不足,普遍存在管槽开挖深度不够的现象,管网运行容易收到破坏;同时,农村公路提档建设对沿公路边铺设的管网破坏很大,需要县一级层面整体协调。

2.水表安装普及问题。大部分安置房建筑商做的供水管网不是一个入户口,给水表安装带来难度;xx镇大部分存属于山区,普通水表防冻效果较差,安装防冻型智能水表费用较高,增加了全镇水表安装普及工作难度。

3.用水管理队伍问题。目前,管水员虽然配齐了,但业务能力还比较低,且由于计划安排的公益岗还没有到位,水费也没有征收,工作积极性也参差不齐。

4.节约用水意识问题。根据了解,农村群众习惯免费用水,节水意识还没有养成,浪费用水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水较偏远的村,对安装水表和计量收费有抵触情绪。

5.政策法规保障问题。缺乏法规授权的处罚措施,造成监管难度大;同时难以在公共资源经营上保障“以水养水”的正常运营。

(一)强化运行管理,饮水安全“有人管”。

交由水利部门管理的xx镇,饮水安全运行基本正常,用水矛盾并不突出。农村饮水工程“三分靠建设,七分靠管理”,建好是基础,管好是关键,管理跟不上,群众饮水安全就难以保障。县政府从县公益岗中按照“一村一名”管水员的标准配置,负责全村的饮水工程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工作,应尽快到位;在经费保障上,县政府及水利部门把饮水补助经费纳入预算草案和按预算划拨到乡镇,由乡镇统一考核、统一发放,让管水员村村有,收入稳,管长远。同时加强对基层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为饮水安全工作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合理征收水费,饮水安全“有钱管”。

管理缺失成为农村供水工程短板,缺少经费直接制约着供水工程的有效管理。在群众能够负担的前提下,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改“福利水”为“商品水”,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

另一方面以公共资源商品价格进行杠杆调节,引导群众养成节约用水良好习惯。在管理实施中,实行一户一表,开户报装费用统一标准;水费征收按照“群众可负担、以水能养水”原则,由村委会通过“一事一议”程序,实施阶梯式水价。

事实上,只要农户安装水表、用水计量收费,都能够达到供求平衡、人水和谐。

(三)建立长效机制,饮水安全“有效管”。

尽快出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从政策、资金层面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从法律授权方面明确具体处罚措施,保护和管理好饮水安全工程,确保长效运营机制。

一是建立责任明确的监管责任机制。县政府负责组织领导、制度保障,明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和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乡镇(场、区)政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组织、协调和监管,确定相应的管理人员协助做好辖区内供水设施维护;村委会配合做好村内供水设施维护、水费收缴等工作。

二是建立价格管理制度。县物价部门制定水费指导价,各地根据维护成本、管水人员工资等因素,合理制定水费征收标准,强化信息公开,让群众“交明白费,用放心水”。

三是建立维护专项经费制度。制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项维护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落实运行维护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补助重大维修、水费收入难以保障正常运行等,确保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高效运行。

(四)宣传节水意识,饮水安全“自觉管”。

广泛开展饮用水安全和节约用水科普宣传,通过宣传教育,普及节水和卫生知识。

一方面要增强农民群众的水源忧患意识和环保意识,做到节约用水,保护水源;

另一方面要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防止疾病传播,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农村用水问题调研报告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文/公共事业管理7班专题调研组。

在我国,部分农村地区的饮用水安全问题比城市饮用水安全问题更为严峻和突出,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和贫困地区。这主要与农村人口分布松散、生活习惯不同等特征有关,也与城乡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城市和农村供水成本不同等原因有关。这样一些特点,使得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的困难很大,同时亟需解决。

1995年,我国的淡水资源使用总量为4600亿立方米,占淡水资源总量的16.4%。其中,农业用水量占了87%,工业用水量占了7%,生活用水量占6%。《1998年世界发展指标》指出,我国获得安全饮用水的人口占城市人口的93%,占农村人口的89%。总计,同年我国使用安全饮用水的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90%。

随着社会发展和进步,人们对安全饮用水要求标准的提高,同时由于污染等造成的原本安全的饮用水现在变得不安全等原因,据统计,我国现在还有3亿多人口的饮用水不安全。有资料表明,到2004年,我国还有33%的村庄没有合格的饮用水,自来水通村率也不到50%。

饮用水(除去水源被污染和取水困难的农户)。按饮用水水源分,饮用自来水的农户占全部农户的32.2%,饮用深井水的农户占全部农户的20.9%,饮用浅井水的农户占全部农户的24.9%,直接饮用江河湖泊水的农户占全部农户的6.9%,直接饮用塘水的农户占全部农户的2.3%,直接饮用其他水源的农户占全部农户的12.7%。在前三种水源中,去掉水源被污染和取水困难的农户,实际上有安全饮用水的农户占总户数的62.7%。

到2008年年底,根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还有约2亿农村人口饮水困难需要解决,饮水不安全问题十分突出。部分地区高氟、高砷、苦咸水等水质问题仍然严重影响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取水不便、水量不足等问题在部分地区依然未得到全部解决。

二、以金华市为例。

45个乡镇322个村20.7万人存在饮用水含氟超标问题。农村饮用水的不安全,严重影响了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已成为农村水传染病的诱因,成为农民生命与健康的“隐形杀手”。

三、影响农村饮用水的原因。

1.农村饮用水面临着工业污染,主要是工业企业排出来的没有经过处理的废水和废渣,直接渗入地下水源或直接排入农民直接饮用的塘水、河水或溪水等水源中,从而对水源造成污染。

2.农村饮用水面临着农民生产和生活污染。农民因为使用化肥、农药等从事农业生产而间接对地下水源造成污染;饲养各种禽畜产生的粪便、垃圾等因为不能及时和正确处理而对水源产生污染。

3.生活废弃物等也对水源产生污染。农村基本上没有垃圾处理厂,在有些地方,农村甚至成了城市垃圾堆弃的场所。

4.从农民饮用水主渠道乡、村水厂目前的状况看:大部分乡、村水厂始建于80年代中期,规模小、工艺差、设备简陋。农村居住分布较散,水管铺设较难,同样给集中供水带来了巨大困难。

5.从农民自身因素来看:农民的健康意识、舍不得花钱的小农意识、祖辈遗留的世俗习惯,导致农民对生活饮用水的认识和关注、重视程度不够。

元资金是否真正解决了一亿多农村人口的饮用水安全问题?事实上并没有完全解决,有些地方反而造成了恶劣影响。

7.投资主体多元化导致运营管理不规范。在已经建好了的农村,因是多方投资建设的水厂,比方说村民自己投资一部分,政府、事业单位、私人投资等,出现了多方管理或多不管的情况。

8.水质检测问题突出,国家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制度不够完善,基层卫生部门缺乏操作依据,此外还有水质检测费用缺乏保障。

9.人为地造成地下水短缺。一些地方为了加快增加gdp数量,开采矿产。主要体现在开煤矿上,因为深挖井,地下水多到那里了,使得另外的地方有水的井没水了,无水少水的井更枯了。

10.还有些地方因地质问题而缺乏或含有某钟矿物质引起的病,如牙发黑等或水环境问题而引发一些像血吸虫病的地方病。

11.用水价格太贵。在有些已经建好水厂的地方,农民为了节省开支,干脆不用自来水。

四、加快建设农村饮用水的建议和意见。

(一)从农民着手。引导农民转变陈旧观念,提高农民用水安全意识,向农民大力宣传用水标准,使每个人都认识到保护饮用水安全与自身利益的重要相关性,自觉参与到维护饮用水安全的行动中。

的企业或工厂进行关停并转。政府不仅要利用价格杠杆调节用水量,而且要履行好政府职能,控制水价。逐步建立城乡区域供水体系。

(三)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在公共事业管理中的作用。提高用水供给率,满足社会多元化需求。

(四)法律、体制建设。通过立法、制定相关法规去规范管理。加大监察力度,严肃处理违法乱纪行为。

(五)责任到人,实行问责制。为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要对供水公司实行责任到人的问责制。

(六)完善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由政府派遣专业人员或专业机构对农村用水进行定期检测。

(七)多方筹资,加大投入。农村饮水安全建设最大困难是资金短缺。农村饮水工程作为社会公益事业,要充分利用国务院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政策支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一是各级政府要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要求,对大型的农村饮水工程,要积极组合包装立项,争取国家、省里的支持。二是有条件的乡镇应从土地出让金中拿出一定的比例,用于农村引水工程建设。三是坚持“谁投资,谁受益”原则,采用市场化运作,积极鼓励支持民间资金介入改水项目,解决资金投入不足。四是充分利用国际机构的力量。

(八)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站,科学规划农村排水系统,建立农村生活用污水处理厂。加大保护水源的力度,肃清源头污水。

附注:因时间较紧,无法进行更详细的调研,本组成员通过面谈和问卷调研就近走访了学院附近的几个村子,同时通过网上发放问卷进行了调研。其中数据均来自互联网。

公共事业管理7班专题调研组成员名单:

颜定坤(b07050713)张佳林(b07050715)张思嘉(b07050716)王君(b07050710)王向敏(bo7050711)。

席璐(b07050712)周喜华(b07050718)。

刘丹青(b07050705)尹亚军(b07050714)。

年登封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勘察....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登水招标[2017]01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二o一七年二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

第三章项目范围、要求(18)。

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9)。

第五章合同书(格式)(22)。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7)。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2017年登封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勘察设计)项目已批准实施,采购人为登封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局。现委托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

2.采购编号:登水招标[2017]01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编制周期:20日历天。

6.采购预算:46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须具有水利部或河南省水利厅信用信息备案信息(以网上公示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7年2月9日至2017年2月1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登封项目部(登封市少室路少室小区口向里100米)持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15年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被授权人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备案信息;近三个月的完税凭证;响应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见附件)。

报名时出示以上资料原件(验后原件退回)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三份,被授权人和项目负责人持身份证到现场报名。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3月1日14时30分;

地点:登封市易佰元酒店三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登封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地址:登封市嵩山路27号。

联系人:路先生。

电话:037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红旗路交叉口豫水大厦5005室。

登封项目部地址:登封市少室路少室小区口向里100米。

联系人:索站营。

联系电话:0371-********136********。

2017年2月8日。

附件:

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

登封市人民检察院:

(公司名称)(电话:固话:),拟于年月日,参加年月日在网公开发布的由(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业主单位名称)(电话:)的(项目名称)工程招标投标报名,现将公司及法人;项目负责人及被委托人相关资料复印提交检察机关,请给予查询本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申请单位查询名称)。

盖单位章。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招标人:登封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局联系人:路先生。

电话:0371-********。

联系电话:0371-********。

1.1.4项目名称。

计)项目。

1.1.5建设地点登封市境内。

1.2.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2编制周期20日历天。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投标人须具有水利部或河南省水利厅信用信息备案信息(以网上公示为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

1.11分包不允许(转包、分包均不允许)。

1.12偏离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材料。

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有编号的补遗书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7天前。

2.2.2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1日14时30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

材料。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

缴纳形式: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帐,转账时应注明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

户名: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经三路支行。

开户行:76130154800003927。

缴纳时间:领取招标文件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注:投标人应将保证金交付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装入投标文件中。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见附表二,河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方式见附表三,投标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投保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不允许。

标方案。

4.1.2封套上写明。

投标文件在年月日前不得开启,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同开标地点。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登封市易佰元酒店三楼会议室5.2开标顺序按照递交投标文件逆顺序。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单位。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个。

8关于中小企业的声明。

注:声明为中小企业的响应单位,中标后须提供由中小企业主管部。

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证明材料,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项目建设内容、编制周期。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编制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项目的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

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项目范围、要求;

(4)评标办法;

(5)合同书(格式);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分项报价明细表。

5、技术文件。

6、项目管理机构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其它资料。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单位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所需支付的一切费用。

3.2.2如响应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2.3全部报价均应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并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3.5资格审查资料。

详见招标公告。

3.6备选投标方案。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开标一览表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骑缝章。

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l)宣布开标纪律;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8)投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招标人不承诺最低价中标,而且招标人没有义务向未中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需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或提供履约担保函,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

(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要求、投诉、监督、质疑、处罚。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监督。

9.6质疑。

9.7处罚。

相关法律和规定,或是有腐败、欺诈行为,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招标代理费支付。

中标人向招标代理缴纳招标代理费。

10.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10.3.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项目范围、要求。

项目地点:位于登封市境内。

二、采购范围:此次项目涉及的工作内容有:工程勘察、测量、实施方案编制及评审服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相应的施工现场服务等相应工作等。

三、技术要求。

(1)此次方案编制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设计规范等要求编制。

(2)成交单位的范围包括该次实施方案编制和其他按有关规定需要承担及配合的相关服务工作。

(3)编制工作进行应坚持节约资源、少占耕地、确保安全、提高质量利于运行和降低造价的原则,进行全面细致的方案比选,确保设计成果技术可行、经济合理。

(4)响应人在其工作范围内应确保其各自独立准备的全部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外都没有且也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响应人如果在其成果文件中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保证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采购人拥有成交人所提交的全部成果文件的使用权和受益权,并使用于该建造项目的工作。

(5)成交人提交的技术成果必须能够通过相关专家的评审;能够为采购人进行下一步工作服务。

(6)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详细评审(100分)。

序号评审因素及分值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30分)。

1投标报价(30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评标基准价: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备注:属于中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对其投标报价给予6%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表)。

技术部分(40分)。

1方案说明书2-8分。

2对本工程重点、难。

点分析2-8分。

3对本工程的建议2-8分。

4质量保证措施、进。

度保证措施2-8分。

5人员及机构设置2-8分。

注:以上5项内容若有缺项,该项为0分。

商务部分(30分)。

1企业业绩(4分)企业近3年来从事过类似工程的,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4分(需查验合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否则不给分)。

2项目负责人业绩。

(10分)。

项目负责人近3年来从事过类似工程的,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10。

分(需查验合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否则不给分)项目负责人业绩与。

企业业绩不得重复计分。

3项目管理班子人。

员构成(8分)。

投标单位管理班子成员,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每人得2分,最高得8。

分(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否则不给分)。

4服务承诺(5分)依据投标人服务承诺对比1-5分,无服务承诺不得分。

5信用等级(3~-4。

分)。

企业信用等级为aaa级的得3分,aa级的得2分,a级的企业得1分;

企业信用等级为bbb级的得1分,bb级的企业得0.5分,b级的不得分;

企业信用等级为ccc级的得﹣1分,cc级的得﹣2分,c级的得﹣3分;

投标人未提供信用报告的均得-4分;

注:企业信用报告以投标人提供的郑州市政府信用管理部门认可的信。

用评价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原件为准。投标人为外地企业的,可以当。

地市级以上信用管理部门认可的信用评价机构出具,并经郑州市政府。

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信用报告为准。信用等级详情应登录。

http:///doc/查询核对。

(评标期间以企业信用报告原件为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评审标准参照本章附表内容。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l)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由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每个投标人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3.2.1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五章合同书(格式)。

(仅供参考)。

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项目,项目地点为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论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第七条费用。

7.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

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支付方式。

签订合同时协商。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发包人责任。

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问,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人责任。

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设计成果应满足上级有关部门的验收要求。

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___年。

9.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日的设计联络工作。

9.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9.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十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仲裁。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1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12.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份,发包人份,设计人。

份。

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盖章)设计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全乡现有水利工程724件。前些年,由于建设投入不足,加之建设资金有限,大部分工程没有建设到位,还有少部分工程建设年代已久,抗击自然灾害能力较弱,工程受损坏严重,已无法投入使用。近年来,乡党委政府积极争取资金、项目,加大各项水利设施建设的投入,对部分工程进行修复和重建。目前,全乡运行良好的水利工程共有666件,其中:安全饮水工程47件;人饮水窖工程557件;溢流坝工程31件,三面光渠道31条共计36.8km。

1、管饮工程建设完成情况。一是全乡共完成国债安全饮水项目建设42件,共铺设管道109.2公里,增加蓄水量900立方米,解决了10771人和8078头大畜牧的饮水困难问题。完成工程总投资339.09万元,其中国家投资318.56万元,群众自筹20.53万元。二是在抗旱期间完成了小平寨、坡业、纳圭、金家寨、上纳老、未劳、蚌古楼、坝业、便别等16个村小组人畜饮水工程管网改造,重新铺设管道32.8公里,共解决了1380人976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完成工程总投资36.5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9。5万元,群众自筹7万元;在雨厦村委会小山村投资8万元新建集中供水抽水站一座。以上工程全部在抗旱期间投入使用,目前工程运行良好。三是投资20万元在纳非村委会纳非村新建抽水站一座,建蓄水池3个,新增蓄水量150立方米,此件工程正在建设中。

2、人饮水窖建设完成情况。一是争取到上级党员特别捐献款12.4万元在雨厦、便料、科白等六个村委会新建小水窖62口,每口补助元,将解决62户248人、186头大牲畜饮水困难。二是利用中央统战部抗旱资金9万元在大罗多、小罗多两个村小组新小水窖30口,每口补助3000元,预计七月底完工投入使用。

近年来,乡党委、政府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大对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投入。积极筹措资金、整合项目,加大对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投入,不断完善农田水利工程蓄水、引水、提水功能,确保各项水利工程正常发挥效益,提高水利工程抗击自然灾害能力。目前,全乡共完成新建拦河坝3道,新修三面光沟渠9条5。6公里,修复水毁工程2件,共完成工程投资65。2万元。二是组织完成了设里、纳厦两灌区规划、评审和上报工作。目前,设里灌区已被立项,概算投资300万元,有望年底动工实施;纳厦灌区规划和评审前期工作已完成,正在逐级上报立项。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工程施工条件差,增加了工程建设成本。山高坡陡,交通不便,施工条件较差,大部分工程存在二次搬运,加之本地又缺乏建筑材料,所有原材料都是靠外地进口,运费较高,无形中增加了各项工程建设成本。

2、资金投入不足,部分配套工程无法实施。由于工程建设项目点多婀悖加之建设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使大部分配套工程无法组织实施。

3、管理措施不到位,工程效益得不到充分发挥。少部分工程缺乏管理或管理措施不到位,大大缩短了工程的使用寿命,使工程效益得不到正常有效发挥。

4、水毁修复资金缺口大,水毁工程得不到全面修复。近年来,我乡水利设施投入严重不足,许多农田水利设施已经老化,抗击自然灾害能力较弱,加之自然灾害频繁,导致部分水利设施被损毁。据统计,被损毁的拦河坝有9道,损毁沟渠全长3公里,以上工程共需修复资金100余万元。由于乡财政困难,修复资金无法筹措,损毁工程得不到全面修复投入使用,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不便。

五、下步工作打算。

1、督促加快在建项目,确保各项工程按时按量完工。督促加快纳非村抽水站和雨厦、便料、科白等五个村委会小水窖工程建设,确保7月底完工投入使用,完成各村蓄水任务。

2、认真完成年初目标任务,顺利通过上级考核验收。根据年初预定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全乡人饮安全建设,完成总投资112。33万元,确保各项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工投入使用,年底顺利通过上级考核验收。

3、深化小型水利体制改革,盘活集体资产。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我乡小型水利体制改革,通过拍卖、租赁和承包等多种方式,盘活各村集体资产,延长工程使用寿命,确保各项水利工程发挥较好效益。

县春季农村饮水安全全覆盖敲门入户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起步之年,也是省县党委政府扎实推进“三个年“”活动的落实之年,保障农村供水安全至关重要。为进一步巩固拓展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农村供水保障突破行动。现根据*县水务局下发的《*县2023年度春季农村饮水安全全覆盖敲门入户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县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全覆盖敲门入户大排查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大排查工作由局长*负总责,副局长*牵头负责,人饮股负责政策解读及技术咨询,并做好相关协调衔接工作。大排查分*个工作组分别对应*个乡镇(街道),由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组长,带领基层单位、股室同志开展大排查工作。排查完后对排查问题梳理汇总,建立台账,提交排查整改工作报告。

二、排查范围及内容。

(一)排查范围。

对*个乡镇(街道)*个行政村所有常住农户饮水安全保障情况进行敲门入户全面摸排,对脱贫边缘户、居住边远户、社保兜底户、异地搬迁户细致排查。

(二)排查内容。

1.农户排查。结合春季供水特征,重点聚焦饮水安全四项标准及水源不稳定、饮水达标出现临时反复、群众反映问题未及时有效解决等问题,各小组成员对排查村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做到不漏一村、不落一户,并认真填写村级登记表和入户排查表,形成排查基础档案资料。

2.工程排查。全面排查所有建成供水工程水源、水厂设施、运行管理、水旱灾害影响、应急供水预案及三个责任落实等情况,各小组逐工程汇总。

3.热线、平台反馈问题排查。全面排查“12314”热线、“12345”热线、四级回访监督平台推送以及各类督查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是否完成,问题是否解决到位,群众是否满意。

(三)排查方式。

各排查组进村逐户排查,充分利用驻村工作队、网格员等人员力量,逐镇、逐村对所有常住农户开展全面排查。同时对该村供水工程开展系统排查,对“12314”热线、“12345”热线和四级回访平台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查。

三、时间安排。

本次大排查工作于4月3日开始,至4月30日结束。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全面排查。4月7日前,各小组完成进村入户排查任务,4月10日前,将排查情况报局人饮股。13日前由局人饮股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整改台账,并将汇总整理好的汇总表格和问题清单报送*县水务局备案。

第二阶段:问题整改。采取边查边改的方式进行,4月30日前,局人饮股要全面完成整改任务,确保所有排查发现问题见底清零(因特殊原因短期无法完成整改的要提出整改措施和时限),并向*县水务局提交整改工作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局属各相关单位、股室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对标对表,逐项查漏补缺,确保大排查工作落实落细。要以此次大排查为契机,彻底找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堵点和痛点。人饮股要根据排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及时补齐短板弱项、消除风险隐患,坚决守住农村饮水安全底线,进一步巩固拓展农村饮水全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是细化工作责任。各排查小组要认真做好镇村排查衔接工作,迅速分解排查任务,具体到村,责任到人。局人饮股负责联系各乡镇(街道)、各行政村提供相关资料。

三是严格执行标准。排查工作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排查人员要高度负责、认真细致,严格对标脱贫退出饮水安全四项标准,不刻意降低标准,也不随意拔高标准。要紧紧围绕排查范围和内容,重点聚焦供水保证率低、饮水达标出现反复、群众反映问题未解决等问题进行排查,确保大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调研报告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了推动我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安全饮水工作水平,按照xx年协商工作计划安排,区政协组织部分委员于10月10日至17日,先后深入夜村、腰市等6个镇办13个村、5个移民安置点和1个供水公司进行了前期调研;10月22日,又组织部分委员深入大荆镇集中供水点,夜村镇建芳利民供水站和何家塬供水点,通过现场查看、入户走访、听取汇报、面对面座谈等方式,对我区农村安全饮水工作进行了集中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状和特点。

挥部,强化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配合。明确了组织领导、主体责任和部门协作职责,夯实了工作任务,划定了时间节点,强化了推进措施,为全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有序有效实施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区政府及职能部门坚持有利于利用水源、节约成本、建后管理和向饮水困难区、旅游景区、移民开发区、城镇规划区倾斜的工作思路,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与镇办村布局规划、移民开发区建设等规划的协调衔接,围绕全区脱贫攻坚总体部署,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的原则,采取集中供水为主、分散供水为辅的办法,科学合理地编制了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划。

三是注重质量,规范建设。为了建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区政府及水务部门在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中严把质量关,认真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严明制度,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工程设计和质量监管,设备采购及施工单位均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确定。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严格执行“三检制”,做到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在工程建设实施中建立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质量监督站监管的质量保障体系,使安全饮水项目建设保证质量稳步推进。

文件,狠抓农村饮水工程的运行管理。目前,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工作,初步形成了单村供水工程由村民自主管理,联村集中供水工程实行供水站管理的模式,合理核定供水价格,坚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有效解决供水相关成本费用。同时,强化对饮用水的抽样检测,最大限度确保饮水安全,在将清水引入千家万户的同时,也完成了百姓渴盼已久的方便安全用水愿望,成为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调研掌握的情况来看,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部门和镇办对饮水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宣传贯彻《xx区镇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流于形式,广大群众对现行国家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投资机制等政策知晓率低,缺乏节约用水、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源保护意识,等靠要思想严重;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业务人员和镇村干部定期学习培训少,政策法规执行力和业务能力提高慢,不利于工作有效开展;部分群众有偿用水意识淡薄,对水费收缴有抵触情绪,水费收缴工作难度大,严重影响供水设施正常利用。

抗灾能力差,工程水质检测费用无法落实。特别是一些移民集中安置点,因供水管道冻裂、损坏,无资金修复,导致住户无法正常用水,如松云和松沟两个移民搬迁安置点,设施维护、管理人员工资等费用都由当地政府买单,管护资金缺口大。

(三)水质安全无保障。全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基本是以村或以组为单位分散式供水为主,集中供水的模式相对较少,水源点多面广,管护能力差,水质保障压力大。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和面源污染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饮用水源环境差;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范围、设施、制度建立不到位。“从源头到龙头”的饮水安全主体责任不明确,保障体系不健全,水质检测设备、人员配备不到位,检测业务水平低,水质检测不经常、检测数据未公开,饮用水安全隐患令人担忧。

(四)建后管理滞后。调研中发现大部分水厂只由1至2名周边村民管理,管理水平低,服务跟不上,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在运营管理中,除集中供水外基本实行村组干部义务代管,自流饮水不收费、打井抽水只收取用电费用,没有建立健全管理人员选聘、培训持证上岗、绩效考核,初期运营维护风险化解,合理水价补偿机制,导致饮水工程后期管理不规范,设施维护不及时,停水、无水现象时常发生,重建轻管的问题比较突出。

三、意见和建议。

报刊、网络等形式,广泛宣传《xx区镇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xx区镇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管理使用办法》、《xx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条例》等农村安全饮水政策,不断提高干部群众对用水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开展饮水安全、节约用水和水资源有偿使用的科普宣传,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水资源忧患意识、环境保护意识和饮用水安全意识。加强对基层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为饮水安全工作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加大投入,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省专项资金,加大区级财政预算和资金整合力度,不断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工程建设管理,进一步完善水费收缴制度,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与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有效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改造提升和管护中存在的前期规划设计经费、工程建设配套、工程后期维修养护资金拨付不到位,水质监测经费无保障等问题,确保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

源污染,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坚持水质定期取样检测,公开检测数据,建立农村水质状况档案,确保水质干净卫生、安全达标,让群众吃上安全水、放心水。

(四)开拓创新,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区水务局及相关部门要在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运行管理上下功夫,创新社会化管理模式,不断建立健全绩效考核、风险化解、水价补偿等管理机制,抓点带面,着力解决重建轻管的突出问题,形成责权利明晰的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区、镇、村三级供水管理网络和分类管理制度,探索采取承包、租赁、委托管理、设立公益岗位等形式,不断加强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对规模以上供水工程,可推行企业化运行管理模式;对小型供水工程,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实现维修、管护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对分散工程,由农户自行管理,水务部门提供技术指导和帮助,逐步建立农村安全饮水长效管理机制。

一、全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现状。

全县农村多达120余处安全饮水工程已经停用,其中:xx年冬天冻层深度达到2.6米,管网冻坏46处;缺少电力设备配套资金未用11处;水质铁锰超标停用45处;管理工作不到位、运行经费不足、农民用自家小深井等停用18处,仅205处工程能够正常使用,全县农村饮用安全水的人数不足14万人,占农村实施安全饮水工程总人数的80%,占全县农村常驻总人口的63%。全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利用率正在逐年呈下降趋势。截止到目前全县农村还有162个自然屯、4.72万人,由于村屯小、分布零散,地方配套资金较大等原因没有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农村居民对安全卫生水的认识存在误区。现如今,由于部分农村居民健康观念滞后,制约着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建设、管理和发展:一是大部分群众把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当做是政府的一种福利,认为这都是政府的事情,投工、投劳、投资等建设、维护、管理、运营等问题与自己没多大关系。二是一部分群众认为农村安全饮用水只能满足农户日常生活用水,畜禽及部分生产用水还得靠农户自掘深井解决,实用性不强。三是还有个别群众对安全饮水与健康的关系认识不深刻等。

饮水工程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绝大多数只简单地交由村集体管理,管理存在多样化和简单化,没有形成良好的运管机制。在村级财力不足、精力有限,乡镇政府和职能部门扶持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下,使已经实施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正在逐年走向半瘫痪状态。

(三)其他方面。一是xx年以前工程由于设计、施工或土质问题,有的地方村屯供水管道深埋不够,不能完全抵御严寒,致使部分村屯供水管网经常冰冻损坏,半年无法供水。增大了运转和维修成本,甚至无法正常使用。二是现阶段大部分村屯实现不了全天供水,只能是定时段供水。农民在农忙时节往往错过供水时段或需要留专人在家蓄水,不方便生产、生活。三是有的村屯小、分布零散,独立运转经费不足。

三、加强农村安全饮水工作管理的几点建议。

依照xx政发xx6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尽快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要加强宣传,把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宣传到位。让农村干部群众深入理解安全饮水是国家重视、投入较大、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保障广大农民及子孙后代健康的民生大事,从而引起高度重视和广泛参与。

的组织管理工作。

三是吸纳社会资金参与管理。可以采取个人承包或租赁等经营方式。同时考虑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有其公益性的特点,也不能完全市场化,不能以营利为目的,所以政府在调控水价的前提下,从水费中提留一部分作为饮水安全运行维护专项经费。大的维修改造项目由县乡两级政府承担。承包或租赁经营的好处是从管理到经营上规范、着实、可持续性强,也便于群众监督,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四是要深入调研,形成长期有效的管理办法。县政府应责成水利局和各乡镇政府,调查掌握全县安全饮水工程现状,特别是已经停止运营的120余处自来水厂的恢复运营的可行性评估及维修方案。通过调研,形成全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长期有效的建设和管理办法,使正常运营的逐步提高饮水安全标准,可维修恢复使用的自来水厂尽快运营。

总之,农村安全饮用水关乎全县农村百姓的生活质量和生命健康,关乎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引起县乡两级党委政府的高度关注。把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当做一项产业去管理和经营,是农村现实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让农村居民喝上干净水、放心水,是最基本的民生保障,要逐步提高饮水安全标准,切实把农村饮水安全成果巩固住,不反复。

数超过800万之多。可见,饮水安全对保障和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何等重要。

为全面掌握全县农村群众饮用水现状,促进全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顺利推进,我们深入乡(镇)、村(屯),实地视察了我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县水利局和乡(镇)关于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情况的说明,对我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为实施好今后的工程建设总结了经验,提出了建议。

我县农村常驻人口22.4万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关系农村常驻人口的身体健康。我县农村饮用水水源主要为地下水,地下水水源较为充足。在我县的农村饮用水水源中,水质情况不容乐观,部分村屯水质铁锰招标、水源污染。

xx年至xx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x5处,xx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x处,xx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x处,xx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31处,xx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49处,xx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35处,xx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17处,xx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9处。建设的饮水安全工程全部为地下水源井取水,取第四第水,水量充足,但部分村屯水质铁锰超标。

截止到xx年底,我县共解决高氟水、污染水、锰铁超标等农村饮水不安全的村屯325个,新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325处,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17.51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78%,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取得了较好成绩。

截至目前,全县农村还有部分地区由于村屯小、分布零散,地方。

配套资金较大等原因没有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由于自然灾害、缺少建设资金及维修养护资金、建后管理不善等多方面原因,导致一部分饮水安全工程停用。现有x0处饮水安全工程已停用,其中:xx年冻层深度达到2.6米,使管网冻坏46处;缺少电力设备配套资金x处;水质铁锰超标45处;管理工作不到位、运行经费不足、农民自家有小深井等停用18处。仅2x处工程正常使用,全县农村饮用安全水的人数不足x万人,占农村实施安全饮水工程总人数的80%,占全县农村常驻总人口的62.5%。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利用率正在逐年呈下降趋势。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饮水、节约用水、健康用水的意识,增强群众节水意识,教育农民牢固树立水是商品的意识,不断提高工程效益,以点带面,广泛宣传,加大安全饮水工作宣传力度,推动工程运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二是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利用国家逐年加大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投资力度的有利契机,调动多方面的积极因素,建立财政投入和社会融资相结合的投融资体制,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加大项目和资金的争取力度。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采取政府支持,社会引资及出台一些优惠政策,多种方式扩大资金来源。

三是做好工程建设规划。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前,充分考虑建设地的环境、气候和土质等条件,既要满足当地农民用水的需要,又要保证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可以长期安全运行,提高使用率。

四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工。

程质量的好坏关系到农户的身体健康。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规划、设计要与社会发展相协调,水源的选择及供水形式应因地制宜,工程施工要确保工程工期及质量,建后管理保征良性循环。在建设中,要不断完善监管体系,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

一是建立水质监测体系。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工作,安排必要的经费,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保证水质监测数据的准确。

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有其公益性的特点,也不能完全市场化,不能以营利为目的,所以政府在调控水价的前提下,只从收费中提留一部分作为饮水安全运行维护专项经费。大的维修改进项目由镇村两级协助承担。个人承包或租赁经营的好处是从管理到经营上群众容易接受,便于群众监督,服务质量能够提高,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内容仅供参考。

县农村饮水工程进展情况报告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农村饮水解困工程是区、市、县党委、政府决定实施的“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之一。我局按照上级部署,高度重视,科学规划,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圆满完成了任务。—年,我局共建设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处,投入资金万元,解决了人饮水困难。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确保我县农村饮。

水工程建设任务如期完成任务,县人民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农村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水利、发改、审计、监察等单位的领导组成的“农村饮水安全安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解决农村饮水困难工程的规划与建设。

我县认真制订了工作责任制,保证该项工作顺利进行。一是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各乡镇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各镇解困人数、建设内容、完成时间;二是每宗饮水工程落实了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三是将农村饮水解困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做到一级抓一级,把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镇、村、人员,形成上下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四是组成以水利局为主的饮水工程建设工作组,深入各个工程点,对每宗饮水工程的技术要求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进行监督。

二、公开公平,规范运作。

标公开、工程投资公开。确保把资金用到农村饮水最困难的群众,切实把饮水解困工程办成阳光工程、廉洁工程。

三、因地制宜、科学规划。

针对我县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分布点多面广,勘测设计的时间紧任务重,我局组建专门的设计班子,深入到饮水困难的镇、村、自然村,按照因地制宜、确保有充足饮用水源的原则做好工程的规划设计,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以取用地表水、引山溪水措施为主,逐一与乡(镇)、村、自然村的干部群众落实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将有限建设资金建成项目发挥最大的工程效益。

四、多渠道筹措、确保资金到位。

由于解决农村饮水难问题资金投入大,我县针对农村税费改革后的新形势,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创新投入机制,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和群众的积极性,除政策性补助资金投入外,想方设法多层次、多渠道的筹集配套资金,千方百计确保农村饮水工程项目资金到位。同时,设立了饮水解困资金专户,保证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全市解决饮水难工程完成投资共万元,其中国债投入万元,地方配套投入万元,群众自筹投入万元。

五、抢抓时间,完成任务。

间完成任务,工程技术人员不怕辛苦,与组织的民工一道吃住在工地,艰苦奋战,抓质量,抓工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建设任务。

六、执行四制、确保质量。

为了认真抓好农村饮水难工程建设,确保工程的建设质量,一是招标投标制,管材和消毒设备全部由市一级进行统一招投标;对工程投资较大的饮水工程(乡镇集中供水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中标施工单位,对工程投资较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饮水工程项目,土建中的水池择优选择具有水电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承包,管沟开挖由受益群众投工投劳完成。二是实行项目法人制,明确项目实施法人为县水利局,负责饮水工程项目的实施。三是施工监理制,邀请桂林市宝鼎监理公司担任监理单位,负责饮水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四是合同管理制,对饮水工程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实行合同管理,使工程施工管理有章可循。

由于项目建设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确保了工程质量,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运行,情况良好,经县级初步验收质量合格。

七、明晰产权、规范管理。

的运行机制,对饮水工程进行工程管理、管网维护、水费收取;对列入乡镇集中供水项目的,由水利局下设的清泉公司管理,采取自主经营的运行机制,对饮水工程进行工程管理、管网维护、水费收取;二是合理确定水价,实行有偿供水,农民用水者协会管理的农村饮水工程由协会自定水价,乡镇集中供水项目由县物价局核准水价为每立方米0.9元,通过有效管理,全面达到既节约水资源又能使工程良性运行的目的。目前该批工程经济效益不明显,但社会效益巨大。

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思考与建议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1.1饮用水水质超标问题。

由于无序的资源开发使许多地区水源遭到严重的破坏,水源枯竭,水质变差,矿物质增多。部分水源由于长期受腐生植物的浸泡,微生物远远超出了饮用水卫生标准,加之大面积种植橡胶、茶叶及经济作物,我市不仅是坝区连山区也大量的施用农药、化肥等,因此造成我市各乡镇的水源总磷、氨氮、高锰酸盐指数严重超标,地表水和地下水均受到严重污染。

1.2水源保证率、用水量的问题。

当前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水资源短缺。由于受资金的制约,农村供水工程普遍标准低,缺乏水处理设施,饮水水量和水质没有保证,供水保证率低,遇到连续干旱就会重新出现饮水困难。近几年来,虽然农村经济得到发展,温饱问题已基本解决,居住、电力、交通等条件已逐步得到改善,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但农村饮水设施建设基本停留在较低水平,明显滞后于其他基础设施建设。

1.3工程技术问题。

1.3.1饮水工程缺乏科学规划。

目前农村饮水安全面临的技术问题主要是缺乏科学的统筹规划。在工程建设上并没有综合考虑水资源开发、环境保护、村镇建设等诸多因素,工程建设仅局限于解决短期饮水困难问题,缺乏区域性的统一筹划,供水规模普遍偏小,用水成本普遍偏高。

1.3.2水资源信息资料缺乏。

在工程建设中,地方上往往缺乏水文、地质方面的相关资料,建井的随意很大,只凭着经验确定井位,因此出现了许多报废工程,造成了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

农村安全饮水调查报告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关于纳雍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后续管理的建议案。

——杨义。

2015年3月17日,有幸参加了纳雍县政协组织的提案办前沟通会,我作为提案人提出的《关于加强纳雍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后续管理的提案》在会上水利局的负责人作了相关的答服,2013年纳雍县人民政府下发了《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纳雍县农村饮水安全管护法的通知》(该文件附后);但作为我在实际的调研中发现纳雍县目前农村安全饮水存在很多因管理造成的问题;在此将问题归纳如下,不当之处,请指正。

(一)纳雍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后续管理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缺少统筹规划问题,没有合理整合水资源。

1、水源点没有通过政府进行合理的规划进行保护,造成水资源严重浪费;由于工农业生产和城乡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地表水和浅层地下水均呈污染加重的趋势,划定水源区域的保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有些群众将水源作为自己的私有财产一样据为己有,造成一些工程因为水源协调而无法实施。

2、在工程安排上因水利局对下面乡镇实际情况不了解,仅凭乡镇的一纸报告安排项目,造成一部分工程缺乏实际的可行性,造成部分工程重复投资。

(二)运行管理方面的问题。

1管理机构。

水利部门兴建的饮水工程建成之后没有任何机构和部门管理。因水利局只管建。建成后的水厂和管道等附属设施由村委会来管,村委会是只管有水吃就行,没水吃就去向政府反应,不存在什么管理机构和组织。有的乡镇成立了管水委员会,但形同虚设,根本没有发挥作用。

2管理人员。

饮水工程运行管理人员不固定,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供水系统的常识都不懂,对供水工程管理人员缺少正规的培训。

3管理体制。

饮水工程供水不按成本收取水费,更不存在提取折旧费和大修费用,大锅饭式的管理。有水就用,坏了就停用。管理人员没有责任感,管好管坏不与管理人员的利益挂钩。导致工程管理不善,使用不久就报废。

(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的建议及对策。

一是要提高对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的认识。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好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把它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来抓;二是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饮用水安全建设工作的领导。建议各级政府成立农村饮用水安全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农村饮用水安全建设工作。要把农村饮用水安全建设作为各级政府“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政府政绩考核项目;三是要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建议多方协调,统一管理农村和城镇饮用水建设工作,全面整合水利资源,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四是要广泛开展农村饮用水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一方面要增强农民群众的水资源保护意识、环保意识和水商品意识,另一方面要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防止疾病传播。

(四)关于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资金筹措的建议。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作为社会公益性事业,建议各级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加大投入力度,引导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一是继续争取国家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专项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二是建议市县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要求,将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计划,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工程建设,三是按照农村公益性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办法,积极引导受益农民筹资投劳参与工程建设;四是通过政府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民间资金投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立起完善的多元化投入体系。

(五)关于政策扶持的建议。

建议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政策扶持力度,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用地应作为公益性项目建设用地,给予优先安排;农村供水工程用电应该按照农业用电的价格给予优惠;对农村供水工程不收取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等;对农村供水工程实行税费减免,在认真进行成本测算的基础上,制定有关税费标准和减免幅度,免收水资源费及质检测费等,以此保证农村水厂能够实现良性运行。

(六)关于行业管理建议。

1.要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建立统一的行业管理部门,明确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统一管理农村供水工作,制定供水工程管理的政策、办法。建议自上而下成立农村饮水工程管理机构,并明确管理权限,加强对饮水安全工程的指导和监督,从而达到加强和规范农村供水工程的行业管理的目的,从根本上杜绝建管脱节、重建轻管的现象。

2.建立起定期对水源水质、制水水质、配水水质等的检测制度,保证工程受益范围内生活饮用水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及要求。

3.建立科学的水价政策和水费征收体系。合理制定工程水价和足额收取水费是确保工程发挥效益、良性运行最有力的经济手段。所有工程都要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水价要经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县级物价部门批准执行。供水单位要科学布设用水计量的总水表、供水点水表和入户水表,以表计量。要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最高用水量,超过最高用水量的部分可以加价收费。水费收入要设专户管理,主要用于供水工程的管理、维修、更新、改造、集体福利基金等项开支。积极推行“水价、水量、水费”三公开,努力提高水费实收率。

(七)关于工程运行管理对策。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要以保障农村居民生活和生产用水为目标,以提供优质的供水服务为宗旨,按照市场经济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达到工程良性运行。

管理权,并组建供水管理站或公司,实行企业化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二是对以国家投资、群众自筹及社会资金共同投资建设的集中供水工程,按照投资比例确定股份,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水管理站或公司,由供水站(公司)负责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三是对规模较小的单村供水工程,所有权归受益村集体所有。四是由个人独资和企业实体兴建的工程所有权归个人和企业实体所有,联股兴建的工程所有权归股东所有,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层层建立了管理组织,分级落实了管理责任。

(八)关于水源地保护对策。

要划定供水水源保护区,制定保护办法,设立警示牌,特别是要加强对水源地周边设置排污口的管理,限制和禁止垃圾、污水和有害物质进入水源区。杜绝垃圾和有害物品的堆放,防止供水水源受到污染。凡因采矿、建厂及其他人为因素引起水源变化、水质污染或工程损坏,造成群众饮水困难的,要按照“谁损坏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限期由责任方解决问题,恢复供水。同步跟进做好农村污水处理工作,确保水源不受二次污染,维护可持续发展。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解决广大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为农民办实事,让农民得到实惠的重要举措,对增强农民身体健康、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发展农村经济、密切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优先安排项目,县委县政府将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管护纳入考核;对乡镇分管领导实行问责制,让民生工程真真正正服务民生。

纳府发[2013]64号。

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纳雍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运行管护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纳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纳雍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纳雍县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31日。

纳雍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解决农村人民群众生活用水,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公益性基础设施。为全面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管理水平,实现管理专业化、供水商品化、服务社会化,实现可持续利用的目标,达到水质、水量、保证率和取水时间四个标准。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利部《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水农〔2003〕503号)、《毕节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管护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国家投资为主、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包括集中供水工程(含乡镇供水工程)、单村供水工程和单户供水工程。

第三条各乡(镇、街道)和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管理”和“以水养水、节约用水,有偿使用、适当补助”的原则,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实行分级指导、分级承担维修管护费用补贴、分级监督管理,并明晰农村饮水工程产权,落实管理主体,成立用水户协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对工程运行管理、计量收费、养护维修、水源保护、水质监测等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保障工程正常运营,不断提高供水保证率。

第四条纳雍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县人民政府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负总责,制定惠民政策措施,依法保护供水经营者、用水户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工程管护范围、权限、方式、内容及职责。

第五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范围包括已实施完毕的“渴望”工程、“解困”工程、“因旱灾水源枯竭”工程及目前规划实施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第六条管护权限。

(一)以国家投资建设为主,受益区域跨乡(镇、街道)的集中供水工程,由工程涉及的各乡(镇、街道)共同协商管理,并制定切实可行的管护措施报县水利局备案,县水利局负责监督。

(二)以国家投资建设为主,水源在其它各乡(镇、街道)的集中供水工程,水源由工程受益的乡(镇、街道)会同水源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负责协调落实,受益乡(镇、街道)负责对工程行使管护权,县水利局负责监督。

(三)以国家投资建设为主,水源在其它村(社区)或受益区域跨行政村(社区)的集中供水工程,由工程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负责协调落实水源和行使管护权,县水利局负责监督。

(四)以国家投资建设为主,水源在本村的单村集中供水工程,由当地村委会行使管护权,工程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负责监督管理。

(五)国家投资补助以户或联户建设的分散水窖工程,按照“户建、户管、户用、户有”的原则,由受益农户负责管护。

第七条管护方式。

(一)公司运作。由县水利局组建农村供水管理公司或供水管理站,负责对全县农村饮水工程进行管护;管理公司或管理站实行企业化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二)出让经营权。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通过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推荐出让给农户或个人经营管理。对出让所得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并由县水利局负责资金的监督管理和使用,确保专项用于出让期满后工程的维修和设备更新。

(三)租赁承包。在进行资产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农村饮水工程租赁承包底价后竞标承包。中标者在足额缴纳抵押金并与县水行政主管单位签订租赁承包合同后,在规定承租期内对租赁承包项目进行独立经营和维护,并按期交纳租金;租赁承包金由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中心储存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资金专户,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资金的监督管理和使用,并专项用于工程设备的大修更新。租赁承包期限一般为十年,也可以依据租赁承包人要求延长至二十年。租赁金缴纳标准为:租赁十年的,租赁金为评估价的10%;租赁二十年的,租赁金为评估价的20%。

(四)用水户协会管理。对供水规模在1000人以下的单村集中供水工程,可成立用水户协会负责工程管理运营和征收水费,并按国家规定提取5%的折旧费和1.5%的大修费,所提取的折旧费和大修费由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中心储存于县农村饮水工程管护资金专户,用于工程的维修和设备更新,由县水利局监督使用。

(五)拍卖。以资产评估价为起拍价,向社会公开拍卖工程使用权,拍卖年限为二十年。拍卖所取得的资金可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备的大修更新或新建其它饮水安全工程。

第八条管护内容。

一、水源保护。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依法划定工程供水水源保护区和供水工程管护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水源保护区内进行相关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报批。因突发性事故造成水源污染或存在饮用水水源污染隐患时,供水工程管理责任单位(人)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治污染并报告当地乡(镇、街道)及卫生防疫、环境保护和水利等部门并请求予以处置,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二)水源地水量分配发生矛盾时,应优先保证生活用水。

二、水质检验。

(一)供水单位应建立水质检验制度。供水单位不能自行检验的项目应委托具有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卫生防疫部门负责供水水质的监督和抽验。

(二)水质检验项目和频率应根据原水水质、净水工艺、供水规模确定,且不能低于《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04)的相关要求。

(三)当检验结果超出水质指标限值并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时,应立即重复测定,并增加检验频率;水质检验结果连续超标时,应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水质处理措施,防止疾病的发生和流行,必要时,可提请防疫机构介入并启动相关工作预案予以处置。水质检验记录应完整清晰并存档。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不受破坏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农村饮用水水源的行为进行检举。凡造成水源变化、水质污染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损坏的,应按“谁污染、谁负责,谁损坏、谁补偿”的原则,由造成水源变化、水质污染等损害的单位或个人负责处理并赔偿损失,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九条管护职责。

(一)用水户职责:对自建自用的小水窖(池)和工程设施进行管护,对集中供水的水源保护区、水池、提水站、输水管道及管网、水处理设施、管理用房等设施主动参与监督管理,严禁人为损坏。

政管理部门备案;签订工程的管护相关协议;制定水价收费标准,报县物价部门审批执行,并按相关规定将收取的折旧费、大修费上交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储存于县财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资金专户;建立健全管护制度和村规民约,对工程发挥持久效益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水源保护区、提水站、水池、输水管道、管网、管理房等设施进行监管;对因自然因素造成的损毁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向相关管理部门申请维修,并完善项目维修及运行管理档案;向乡(镇、街道)水利站(水管所)提交年度工程运行情况报告。

(三)乡(镇、街道)职责:负责指导和落实本辖区内管理的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对工程发挥持久效益负责;监督村(居)委员会建立和完善相关管护制度和村规民约;制定属乡级管理的集中供水工程的水费收取标准,报县物价部门审批执行,并将收取的折旧费、大修费上交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储存于县财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资金专户;依法查处辖区内破坏农村饮水工程的行为;监督工程项目的运行管护状况,对工程的运行管护工作进行考核。

(四)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与技术服务中心职责:负责为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供管理与技术服务,组织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护办法的可行性、可操作性等进行审核报批,对工程建设及维护提供有关技术服务。

(五)县水行政部门职责:监督和指导乡(镇、街道)、村(居)委员会建立健全相关管护制度和村规民约;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配合县环保部门划定水源保护区;依法查处辖区内破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行为,监督工程项目的运行管护状况,对辖区内管理机构的运行管护工作进行考核。

(六)农村饮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农村饮水工程的顺利建设及可持续运行做好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水质监测、土地、炸材、供电等方面的协调工作。

第十条各乡(镇、街道)和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必须加强供水水源水质的管理和保护,依法打击在水源保护区内进行的任何有可能污染水源水质的活动。

第三章工程运行管理。

第十一条集中供水工程的水价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负担”的原则,在县水利局指导下,经听证后合理确定供水价格,报县物价部门批准后执行。水价应当以公示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十二条农村供水工程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应积极推广和使用节水技术、产品和设备,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缺水地区或缺水季节要实行用水定额管理,施行超额累进加价和季节浮动水价等制度。供水站应对用水户逐户登记造册,与用水户签订供用水合同,并发放用水户手册。

第十三条集中供水工程应保证项目批准的供水范围内的村(居)民用水需要。需扩大供水规模的,由当地村(社区)委员会或乡(镇、街道)提出申请,按程序报批。

第十四条集中式供水工程主体部分的养护和维修由供水管理单位负责,入户工程由受益农户维修。

第十五条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专项补助资金。工程受益区经过县水利局核准和社会公示后确定的五保户、特困户等用水户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补助标准;对实际供水价格达不到成本水价或高于供水工程用水量达不到设计标准的由各地视情况自行界定并适当予以补贴。

第十六条供水管理单位(人)每天应记录水源取水量,定期观测取水口水位、水质变化和来水情况;及时清理取水口处的杂草及其他漂浮物,清除取水口处的淤泥和水生物;汛期应对洪水危害予以防控。

第十七条供水管理单位(人)每天应记录水厂供水量,并设立明显标志;防护范围内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相关构筑物内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清洗消毒;水厂管理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体检,并持体检合格证上岗。

记录仪表读数,观察机组的振动和噪声,一旦发现异常,应及时排查处理。

第十九条供水主管线应设立明显的指示标识,管线中的进(排)水阀,每月应至少检查维护1次;每年应对管道附属设施检修一次;未经供水管理单位同意,用户不得私自从配水管网中接管,不得私自更换水表和移动水表位置。受益村要根据供水规模,以村(社区)或组为单位建立群众管理组织,负责本村(组)调蓄池以下配水管网、检修井、进户工程等设施的管护;寒冬时节用水户应对进户管道和水表采取保暖防护措施,防止冻裂损坏。

第四章奖惩。

第二十条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管理纳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作年度考核内容,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对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管理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乡)级人民政府或县水利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供水管理人员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其情节,由有关部门或管理单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解聘,直至追究法律责任,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赔偿。

(一)擅离岗位,无故停水断水;

(二)玩忽职守,违章操作,致使设备损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三)贪污挪用水费,或其它以权谋私的行为;

(四)对水源水质监管不力,酿成严重后果。

第二十二条私自接水窃水,毁坏供水设备设施,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因乡(镇、街道)管理不力,致使饮水工程损毁的,由乡(镇、街道)自行筹资解决。

第二十四条因煤炭、矿山工程修建等开采,致使饮水工程被破坏的,按照“谁破坏,

谁修复”的原则,由破坏方出资并及时修复。同时管理煤炭、矿山新建工程部门应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周边的水资源保护。

第五章工程管护资金筹集及管理。

第二十五条工程管护资金由财政补贴、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工程折旧费、大修费三项组成。县财政按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受益人数每人每年补贴1元的标准纳入县级年度财政专项预算,并专项储存于县财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资金专户。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折旧费和大修费同时储存于县财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资金专户。

第二十六条农村饮水工程管护资金要专款专用,滚动使用,专项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非人为因素造成损毁的修复;对经审核确无力承担的部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费进行补贴。由于人为因素破坏、运行错误等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

第二十七条凡申报市级维修资金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经审查符合有关条件后,按市级财政30%、县财政60%、管理单位自筹10%的资金比例落实维修资金;凡申报县级维修资金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经审查符合有关条件后,按县级财政90%、管理单位自筹10%的资金比例落实维修资金。

第六章工程管护资金申报程序。

第二十八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资金的申报程序应坚持“管理单位申报,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与技术服务中心审核、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财政集中拨付”的原则。

第二十九条农村饮水工程补贴资金申报应具备的条件:

(一)成立了管护机构;

(二)有具体的运行管护办法;

(三)落实了管护人员和村规民约的集体性工程项目;

(四)落实了10%的自筹资金;

(五)维修方案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确需财政予以补贴的。

第三十条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损毁的设施补贴申报程序:由管理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和具体实施方案,报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和技术服务中心核实审定,由县水利局联合县财政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对工程维修方案进行核查审批后,县财政再按审批资金比例拨付。

第七章监督管理体制。

第三十一条纳雍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工作,确保收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水利部门: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的监督管理工作,核查审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技术方案,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维修项目实施组织验收,依法查处辖区内破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行为。

财政部门:负责按有关要求集中管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资金,设立专户,滚动使用;按规定拨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需维修补贴资金,并对各项目管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审计部门:负责对批准实施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损毁修复项目进行审计,对水费收支及管护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破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违法行为,为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供电部门:负责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电力设施的维护及运行供电,并落实农村饮水工程用电价格优惠政策。

卫生部门:负责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点和受益区的水质进行检测和监测。

环保部门:负责搞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水污染防治及执法等相关工作。

第三十二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资金及水费收支使用情况必须由管理机构在各项目区向村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纳雍县水利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农村饮水安全提升方案范文

为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指导意见》,扎实做好全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工作,结合全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通过镇政府水利部门全程监管,逐步建立管理专业运行规范的工程管理机制;责任明确分工协作的监管责任机制;财政扶持要素支撑的政策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农村供水质量与服务水平,满足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需要。

成立镇农村供水管理中心,主任由镇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主管镇长,成员包括水管所长财政所长各行政村村书记村长等。统筹负责本镇农村饮水安全各项工作。同时确定供水人员专门维修队伍水处理设备运行管护队伍及各个屯成立监督小组,由各村书记任组长,成员包括村三委及社主任。对供水服务水质情况等监督检查,确保供水达到规定要求,问题切实得到解决。镇政府设立24小时公开举报及服务电话,确保农户反映的问题能够及时核实反馈,及时解决。

1、各村供水人员负责向用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

2、水处理设备运行管护队伍负责本乡辖区内水处理设备滤料活性再生设备反冲洗工作,确保水质长期稳定达标。

3、镇农村饮水工程维修队伍负责饮水安全工程的日常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给水利局,由水利局协助解决。

5、各村负责水源井管护房冬季取暖工作,确保设备按照使用规范正常使用,如遇冬季停电,可采用火墙取暖,确保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行。如果水处理设备因冬季未取暖冻坏产生的经济损失由各村承担,责任由各村负责。

6、镇农村供水管理中心负责对集中供水水源进行监管,管护房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饮用水源,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要求,加强水源井周边环境管理,在水源井30米范围内不得堆放垃圾和有害物品,及时彻底清除水源地半径30米范围内的工业产生的污水和废水养殖业的粪便厕所垃圾站圈舍等污染源。建设施工确需使用集中供水水源的,须经供水管理单位同意,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使用集中供水水源浇灌农田菜地。

7、镇农村供水管理中心负责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责任台账,明确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管理责任人,并将责任人以及管理单位供水服务电话等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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