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贝贝文库 > 安全工作总结 >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通用15篇)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通用15篇)

作者: 笔尘

工作方案是保证工作高效完成的关键,它能够帮助我们合理安排时间和资源。如果你正在制定一个工作方案,以下是一些经验和教训,可以供你参考。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省、市、县和上级公安机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按照《xx县2022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有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处理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的要求,坚决扛起安全生产重大政治责任,清醒认识全县道路交通、危爆物品、消防监督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性和问题严重性,深刻汲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深刻反思、深入剖析安全生产事故原因,强化忧患意识、底线思维,真正划出红线,坚决守住底线,从严从实抓好“打非治违”责任落实,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子上解决隐患问题,为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非法经营,从严治理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坚决遏制新的较大事故,努力实现“减量控大”目标(减少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防止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建立健全“打非治违”长效机制,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组长:xx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xx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xx局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xx局公安局党委委员。

xx局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

xx局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xx局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xx局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员:各派出所所长,局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局指挥中心,黄永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田光军、许光华、文军任副主任,马玛、罗密林、万姗姗为联络员,负责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指挥调度、资料收集和报送等工作。

三、整治内容。

(一)共性部分。重点打击治理以下非法违法行为:一是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二是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三是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四是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五是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六是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七是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八是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九是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十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十一是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十二是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十三是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公安领域部分,打击整治以下行为。

1、道路交通领域。(1)营运车辆超速、超载、超限、超员、疲劳、酒后驾驶,未按规定安装和使用车载监管装置的,货车、农用车非法载人;(2)未经许可非法运输危险物品、大吨小标、非法改装、违规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3)配合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高速公路执法部门开展涉嫌非法营运车辆和违法经营车辆的巡逻检查和设点检查工作;(4)在日常执法执勤工作中对发现的涉嫌非法营运、违法经营的车辆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查处;(5)统筹协调查处道路运输市场涉黑涉恶组织、“马仔”“黄牛”非法组客、强拉强运等违法违规行为;(6)负责配合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对“灰名单”车辆实施布控打击和开展联合执法行动;(7)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移交的交通违法犯罪线索进行立案查处。(牵头部门:交警大队、责任部门:各派出所)。

2、民爆物品领域。(1)超许可品种、数量生产销售行为以及其他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民爆物品的。(2)违规处置盲炮、残炮的。(3)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行动,实现100%按许可品种、数量生产销售,规范处置盲炮、残炮。通过专项行动,促进民爆物品规范化标准化生产经营。(牵头部门:治安大队,责任部门:各派出所)。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1)打击未经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以及各类非法违法“小化工”。(2)严格按照2021年《xx县人民政府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加强对群众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引导,加强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普及,广泛宣传有关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燃放常识等。(3)严格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特别是集镇要严格限制允许燃放品种、规格和燃放时间、地点,减少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并协助主办单位做好安全保卫、消防救援和警戒工作。对在禁止燃放时间、地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切实维护正常的燃放秩序。(4)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设施失效不及时整改、人员培训不到位、违章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企业安全得到有效管控。(牵头部门:治安大队,责任部门:各派出所)。

(三)其他领域。治安大队、交警大队、各派出所按照《xx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配合牵头部门开展以下工作。

(四)1。消防安全领域。按照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贵州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新修订《消防法》中已明确规定了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能。各派出所务必要提高认识,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履行日常消防监督和消防宣传教育职能,定期对网格内的九小场所、老旧居住小区、“三合一”(生产、经营、住宿合一)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督促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自觉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要结合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日常治安巡查等常规工作,对辖区经营单位和群众开展常态化的消防提示性宣传教育。对居民、农户和派出所未列管的小单位(场所)进行消防宣传提醒、劝阻消防违法行为,拓展火灾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在农村、社区等区域的覆盖面,确保xx县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2、城镇燃气。(1)治安大队及各派出所积极配合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全面排查燃气管网和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摸清底数、强化措施,提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打击第三方违规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的;(2)交警大队及各派出所负责查处车辆非法运输燃气等违法行为。

3、森林草原。治安大队、森林大队及各派出所负责森林火灾区域社会治安,交通秩序管理,林区外的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森林防灭火宣传。

4、其他监管领域。各派出所、局机关各部门,按照公安机关监管职责职能,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挂包、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安业务监管行业、场所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风险隐患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四、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时间:2022年3月——10月。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3—4月)。交警大队、治安大队结合部门职责于3月22日前制定部门“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以交警大队、治安大队及各派出所为主体,全面开展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二)全面检查、集中打击阶段(5—9月)。全面排查、摸清底数,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类非法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集中打击、集中曝光,公开严惩一批典型非法违法行为。

(三)总结经验、巩固提升阶段(10月)。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开展“回头看”,深入总结分析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及原因,找准弱项、补齐短板,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要清醒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必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的责任感、紧迫感。要紧密结合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加强领导,提升排查整治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要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各部门、各环节、各岗位的责任,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导致辖区发生重大事故、案件的,要严格落实倒查问责,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二)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打击整治违法犯罪专项办的组织优势,协调应急局、综合执法局、消安办等部门,建立健全情况通报、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协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专项整治工作格局。对于检查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问题要挂牌督办,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

(三)加强督查检查,强化信息报送。县局将成立督察组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认真、措施未落实到位的部门进行警示约谈和督察通报,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法违规和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谎报瞒报的从重处理。

北安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15]2。

[2015]3。

[2015]37。

号)要求,市政府决定从。

2015。

8

12。

2015。

8

17。

日开始至。

12。

2

个阶段。

第一阶段:

8

17。

日至。

8

21。

各行业部门进行部署发动,组织企业开展自检自查。

第二阶段:

8

21。

日至。

12。

周年活动期间安全防范措施情况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市政府成立以市长黄士伟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下设。

6

个检查组:

第一检查组: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粉尘涉爆、消防、民政安全检查组。

长:李继海。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长:张玉波。

市公安局局长。

孙德臣。

市安监局局长。

徐雅斌。

市民政局局长。

成员单位:安监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商务粮食局、人防办、消防大队、治安大队。

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及是否有超越许可范围经营情况;烟花爆竹储存情况;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情况;商场、宾馆、网吧、歌厅、洗浴、大型餐饮等人员密集和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情况;加强对全市敬老院(老年公寓)安全检查。

第二检查组:

道路交通、特种设备、工业企业检查组。

长:李兆臣。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长:李。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晓峰。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于海波。

市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局长。

王泽峰。

市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员单位: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局、安监局、交警大队。

第三检查组:

教育、卫生安全检查组。

长:郭志峰。

市政府副市长。

长:郑云波。

市教育局局长。

市卫生计生局局长。

成员单位:教育局、卫生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大队。

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医院、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餐饮服务安全卫生、生活饮用水安全、紧急疏散通道、应急指示标识、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用火、用电及安全管理情况;传染病防治情况。

第四检查组: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组。

长:刘晓彤。

市政府副市长。

长:袁伟光。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员单位:住建局、安监局、人防办、消防大队。

检查内容:重点检查高层建筑、地下人防工程、道路、桥梁在用工程的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材料、检测、验收、交付使用、运营管理各个环节情况;检查在建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队伍资质情况;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全面排查城市路面、桥梁等隐患情况。

第五检查组:

园区安全检查组。

长:蔡运良。

市政府副市长。

长:孙金伟。

市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郑克勇。

市汽车服务产业园区主任。

牛世忠。

市庆华新能源战略产业园区副主任。

成员单位:工业园区、庆华新能源战略产业园区、汽车产业园区、安监局、消防大队。

检查内容:对园区入住企业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

“三同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检查组:

乡镇、农业、林业、水务、畜牧安全检查组。

长:王兴东。

市政府副市长。

长:庞海涛。

市林业局局长。

市农业局局长。

邓福鑫。

市水务局局长。

陈士民。

市农机局局长。

张庆文。

市水产局局长。

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公安分局、派出所、交警中队、农机监理站、电管站。

检查内容:开展病险水库、渔业作业船只、供水安全生产及管理情况检查,以道路交通、农业机械、消防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的隐患排查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检查各乡镇义务消防队及消防一村一泵落实情况。

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严防搞形式、走过场。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

“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通过实行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公布“黑名单”、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

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

“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实行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加强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各有关部门要在。

8

25。

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为维护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xx年集中攻坚工作走深走实,按照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统一部署,县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1月31日,在全省交通运输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全面贯彻落实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结合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集中攻坚推进情况和秋冬季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依法严厉打击当前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问题,以及集中整治一些单位和企业安全理念树立不牢固、风险隐患排查不到位、隐患问题整治不彻底、安全教育培训不扎实等突出问题,堵塞监管漏洞、加大执法力度、深化源头治理,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推动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各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开展“百日行动”,突出以道路运输、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农村公路运行、危化品运输、消防、渡口渡船等领域为重点,铁心硬手、重拳出击,集中打击惩治一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全面排查整治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类隐患,从源头上防范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具有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依法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停产停工企业,未按规定履行复产复工手续,擅自恢复生产建设的;

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外委外包工程违法违规,没有相关资质的施工队伍非法挂靠并进行非法生产的;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

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假冒政府的网站和证书信息查询平台制售假证的;

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生产执法的`;

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交通运输行业特点的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道路运输。营运车辆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凌晨2点至5点违规运行、综合性能检测逾期等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动态监控违法、客运班线不按许可线路行驶,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客运站未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运输企业未健全货运受理环节实名制、货物抽检抽查、信息留存和禁运、限运物品公告制度,夹带违禁物品、危险物品运输。

2、公路水运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盲目赶工和违章作业;未建立健全冬季施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落实冬季施工安全措施;未办理施工许可(开工报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进行建设施工的,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揽的,未落实特种设备(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大模板、满堂支撑体系等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论证、审查及实施过程中的交底、检查、验收、监测、应急等安全管理要求的,建筑起重机械在租赁、安拆及使用过程中违章操作的。

3、农村公路运行。农村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未对重点路段特别是长大桥隧、长陡下坡、易积雪结冰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开展巡查;未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公路安全保畅工作,未落实应急物资队伍准备工作、应急处置不力的;未落实农村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安全防控措施。

4、危化品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电子运单管理制度,未做好危化品储运设备日常检修维护,未对从业人员定期组织安全业务培训,从业人员职业技能、专业素养、应急处置能力不合格的;未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对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不到位。

5、消防。未组织开展行业高层建筑、车辆、客货运站场、危化品储存区域、长大隧道等重点场所消防隐患排查治理,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未落实从业人员消防培训;堵塞、占用、封闭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违规充电。

6、渡口渡船。组织海事、港口、渡口管理部门抓好渡口渡船安全监管,严防超载和恶劣天气冒险航行,切实保障渡口渡船安全。

(三)其他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各单位要对本行业、本单位存在的非法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深入分析,将其他可能导致事故多发的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也列为重点打击内容,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一)企业层面。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对标对表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面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推进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双重预防机制,以及作业前安全风险告知和现场作业交底确认制;对照“百日行动”共性、个性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健全完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体系,着力提高全员培训、技能培训、重点岗位培训质量和水平;持续开展“五个一”活动、“十个一次”工作,突出强化“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集中行动,坚决杜绝因违法违规导致生产安全事故。

(二)部门层面。局属各单位有关科室要强化措施落实,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集中攻坚等重点工作,针对秋冬季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细化“打非治违”责任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强化警示教育,通过邀请企业随同执法、事故报告会等形式,提高企业安全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强化检查执法,发现非法违法行为,绝不手软、从严处罚;强化监管合力,充分发挥联合惩戒、诚信体系、黑名单、约谈曝光等制度作用,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地方层面。县交通运输局要结合实际,及时制定本地区“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并进行广泛动员部署;每月组织研判、全面摸底排查,明确本地区“百日行动”重点、难点,精准施策发力;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暗查暗访、交叉检查等,严惩一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结合党史的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调研、宣传教育、现场会等形式,督导推进“百日行动”深入开展,对“百日行动”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部门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百日行动”作为落实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的关键举措,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措施落实。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条块结合、上下协同、齐抓共管,建立打非治违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创新形式,大力宣传“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打击重点、工作任务,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着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积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百日行动”,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创新工作手段,积极采取遥感、航拍、电子监控设备、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及时发现各种非法违法行为,增强“打非治违”针对性、实效性。

(三)加大执法力度,强化隐患整治。各单位要抓住关键环节,紧盯打击重点,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严厉查处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的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该停产的依法停产,该关闭的依法关闭;对重大隐患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重点抓一批按照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条款处罚的典型案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对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涉嫌犯罪的,应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各单位要向企业宣讲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点内容,发挥好法律武器的威慑作用。

(四)健全体制机制,强化长效长治。

各单位要把开展“百日行动”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相关治理、建立双重预防机制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瘴痼疾,集中力量分析研究,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细化出台“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并抄报局综合业务股;要加强对“百日行动”工作的调度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各单位每月3日前报送上月活动开展情况,并于2022年1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每月至少报送1例“打非治违”典型案例,按照《“打非治违”典型案例表》(见附件)格式填报,与活动开展情况一并报送。

乡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惨痛教训,深入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指示批示精神,从源头打击治理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防范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大石布依族乡实际,特制定大石布依族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与安全,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扛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坚持“清死角、除空白、扫盲区”,在全乡全行业全领域集中严格监管,坚决“打非治违”,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遏制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迅速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充分发挥群众、媒体监督作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制度,形成“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媒体报道”的工作格局,群策群力、群防群治、齐抓共管,共筑安全生产防线。

紧紧围绕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严防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这个总目标,以国务院安委会专项督导帮扶为契机,以更严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严的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从严治理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以“打非治违”为载体推动形成长效机制,确保问题彻底整改、隐患彻底消除、非法违法行为彻底杜绝,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安全治理水平不断提高,持续促进大石布依族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优。

(一)严厉打击治理非法私挖盗采行为。

坚决制止以火灾治理、耕地治理等名义非法采煤、采石,盗取国家资源行为。

(二)严厉打击治理建筑施工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高边坡、深基坑、施工围堰、起重机械、脚手架、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工程项目肢解发包,违规指定分包、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单位出租出借资质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和个人资质承揽工程的;未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建立“两张清单”的;存在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严厉打击治理交通运输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营运车辆超员、超速、超限、超载和驾驶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驾乘人员不正确使用安全带,未按规定安装和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的;货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违规装载,私家车驾驶人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员载客,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各类车辆假牌套牌、拼装改装、已注销报废仍上路行驶的;面包车、私家车、“黑校车”、“营转非”大客车、网约车等非法违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旅游包车长期异地经营、超范围经营、违规开展班线客运经营的,“两客一危一货”营运车辆和网约车未取得营运资格证或营运资格证过期仍然从事运输行为的;道路维护、维修、保养作业未经批准或未落实批准施工方案、安全措施作业的;乡镇自用船舶违法营运载客的;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违规的;违法违规装载、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缺少安全防护设施,特别是通村通组道路存在突出交通事故隐患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四)严厉打击治理城镇燃气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未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非法违法储存、运输、充装、销售燃气,违规存放使用气瓶的;生产、销售和安装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燃烧器具、设备和配件的;未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建立“两张清单”的;存在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

(五)严厉打击治理消防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的;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用于生产经营或租住的自建房和沿街门店未实现生产经营和居住区域完全防火分隔,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安装防盗窗影响疏散逃生;销售、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的;拒不执行消防限期整改指令或行政处罚决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不落实隐患整改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

(六)严厉打击治理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超出许可范围,或证照过期,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改建或扩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设项目的;重大事故隐患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上岗的;未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建立“两张清单”的;未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七)严厉打击治理烟花爆竹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非法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存在许可证过期或超量(限)、超范围、异地经营以及倒卖、出租、出借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违规跨区运输烟花爆竹产品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其他物品混装运输等情况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存在“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

(八)严厉打击治理民爆物品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未取得销售许可证,或超出许可范围,或证照过期,从事民爆物品经营的;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证照;未经许可或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过期继续作业的;销售、购买民爆物品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爆破作业单位民爆物品发放领取、现场使用、爆后检查、清退、销毁不规范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未按照其资质等级从事爆破作业的;爆破作业现场管理混乱,超员作业、“假销毁真作业”的;未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九)严厉打击治理旅游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乡村旅游客栈(民宿)未达到《贵州省乡村旅游客栈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安全标准,经营用房结构不合理、未配备安全监控及防盗设施,未明确乡村旅游客栈(民宿)消防、食品、卫生安全责任,未组织安全培训,易燃、易爆等物品的储存和管理违反相关安全规定,未投保火灾财产险、旅客意外险的;乡村旅游点、文保单位存在地质灾害及防汛隐患突出问题,无防范措施、警示标志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

(十)严厉打击治理生态环境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的;违规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的;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超标排放的;含重金属的渣场未采取截洪、截污、防渗措施,严重威胁周边及下游饮用水源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严厉打击治理森林防灭火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故意纵火、失火烧山的;阻碍开展森林防灭火公务行为的;拒不执行森林火灾隐患整改要求的;破坏和侵占森林消防设施设备的;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的;在林区焚烧纸钱、上灯点烛、燃放花炮、焚香祭祀的;未经审批开展炼山造林、烧疫木、点烧隔离带等生产用火的;非法携带火种进入山林,林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的;林区周边危化品仓库、油库等重点区城可燃物清理不到位的;防火期内防火区、禁火区主要路口未设置防火检查站、防火宣传标牌及“防火码”标识的;林区周边在建工程现场未配备消防设施,有火隐患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严厉打击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除以上12个重点行业领域以外的教育、卫生、农业农村、自然灾害、食品药品、医疗、水利、电力、供水、通讯、农业机械、林业等其他行业领域同步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同步推进、交叉进行。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3—4月)。

各行业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全面启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接受举报,积极通过走访摸底等方式,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利用“12345”政务便民服务热线、网络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征求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线索,边排查、边受理、边打击、边整治。

(二)全面检查、集中打击阶段(5—9月)。

全面梳理汇总排查出的案件线索清单,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集中依法打击、集中惩戒、集中曝光,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非法违法行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集中打击,全面营造“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通过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及时发现“打非治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总结经验、巩固提升阶段(10—12月)。

各部门要针对反复出现、屡禁不止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总结分析,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及主要原因,找准弱项、短板,从源头进行治理,全面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批制度成果。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大石布依族乡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始终坚持“党政同志”、“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原则,全面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针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重拳出击,依法打击,严惩重罚。

(二)强化作风转变。各部门、各村要结合“庸、懒、散、软、浮、推”作风问题专项整肃活动,大力整治安全生产领域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和文山会海、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本《方案》明确的整治内容和阶段任务,要明确任务分工,加大督查力度,全程跟踪问题整改,全面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和制度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

(三)强化宣传发动。各部门、各村要统筹做好“打非治违”宣传工作,积极开展专题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12345”热线“打非治违”专线作用,鼓励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员工举报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充分调动群众监督作用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构筑“打非治违”基础防线。

乡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县对今年安全生产活动的统一部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使这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活动工作取得实效,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通过集中执法和联合整治,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扭转我镇安全生产被动局面。

顾问: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镇安监站,由欧阳忠胜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4月上旬起—7月上旬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上旬—4月底)。成立打击非法违法生产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公告,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形成强力的打非治违舆论攻势。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初—6月上旬)。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治理整顿。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全面深入排查摸底的基础上,按“六个不留”标准,组织开展几次集中“打非”联合执法行为,对全镇范围内非法、违法矿产企业和交通、建筑、烟花爆竹、易燃易爆、消防和食品药品等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企业进行严厉打击和集中整治。

(三)督查验收阶段(6月上旬—7月上旬)。对全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督促,对有反弹的非法违法生产进行“回头看”,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健全和完善各种资料,迎接上级部门验收。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全镇社会长治久安和矿业秩序和谐发展。

(一)要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工作当作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认真做好非法、违法生产企业的摸底调查工作,建立台帐,下达全面停产关闭通知。

(二)加强组织领导,在专项行动期间,成立专门打击队伍,党政领导挂帅,镇全体干部职工和镇直执法单位人员全程参与,根据情况随时调度和安排。

(三)加大打击力度,用铁的手腕、铁的行动、铁的纪律强力推进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使非法违法生产企业无藏身之地。

(四)加强值班备勤。制定值班安排表,所有干部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畅通,完善应急措施,加强与执法队和派出所的衔接,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防止事故发生。

(五)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为全力打好打击非法违法生产攻坚战提供强大的舆论攻势。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模板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安明电〔xxxx〕7号)和《长沙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安发〔xxxx〕5号)、《雨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雨花区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雨安发〔xxxx〕7号)的精神,根据区安委会工作要求,经区市政局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从现在起至12月底,在市政行业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市政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切实纠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坚决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全面摸清在建市政项目、道路市政设施情况,重点排查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提高市政行业系统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组长:易光明、吴喆。

副组长:李普得、孙三林、宋兴武、王志爱、周清香。

成员:李勇、易佳、曹伟夫、徐英、王素萍。

张传清、周玲、胡建雄、王继华、杭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由李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1、全面梳理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适时修改完善,加强安全生产法规教育力度,组织各类维护生产人员学习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切实提高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2、立即着手,由局分管领导负责组织相关科室,对市政系统正在实施的维护改造项目、道路市政设施进行摸底,登记造册,列出重点检查及定期督查的项目和区域。

3、由局党政班子主要负责人带队,对已排查、摸底出来的维护改造项目、道路市政设施(市政窨井)开展大检查、大整治、大督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4、扎实做好市政道路维护施工交通疏导、施工围挡及设立施工警示标志工作,杜绝违法施工,切实提高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的能力。

5、抓实市政道路设施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充实应急队伍,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全力做好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政务值班、应急保障工作。

1、广泛动员、积极参与。全局机关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配合搞好安全生产检查专项行动上来,局领导班子成员、科室中层干部要带头积极参与、认真扎实开展好本次活动。

2、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各参加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的相关科室,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分段分区开展检查整治工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发现一处坚决整改一处。

3、严格督查、确保效果。局党政班子成员要发挥带头作用,亲自带队检查、亲自落实整改、亲自过问追责,还要进一步加大工作作风督查力度,对工作不力、效果不佳的将严格予以问责,扣除绩效并通报批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活动,市联社根据《贵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xxxx]18号文件精神,从现在起至12月底,在全市供销社系统内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制订本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现象,切实纠正各类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重点范围。

在全市供销社系统内的所有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第二季度安全检查工作,重点突出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和领域。

(二)重点内容。

1、共性内容。

应急预案。

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不足的;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重点行业领域的内容:

(1)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设工程未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或者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施工或者投入使用,或者未依法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的。

(2)消防重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所保持安全距离,不符合消防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擅自关停,或者消防人员、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3)危险化学品。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完成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未进行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4)烟花爆竹。“一证多厂”转包分包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等a级产品或违规使用氯酸钾的;违规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的;存在“三超一改”的;危险工序无证上岗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5)人员密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建筑消防设施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至8月)。

各单位要研究制定本区域的打非治违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整改本企业的安全隐患,特别是近两年来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以及向市社综合业务科上报的重点监控商场、门店逐一检查落实,及时向市社综合业务科反馈信息。

(二)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9月至10月)。

通过采取专项检查、抽查的不同方式对各基层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全系统“排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三)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

各单位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全面总结,并于12月25日前将总结材料上报市联社综合业务科。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市联社成立了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联社黄品清主任担任组长,监事会李世桓主任,罗有邦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三区办和各科长组成。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日常工作,甘启超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农国芝、梁海存、杨伟英为工作人员。各单位要相应组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明确责任,把责任落到实处。

(二)抓好整改,注重实效。要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基本摸清本区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措施标本兼治,建立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确保本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

顺平县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工作方案【范文

7.12。

”宁晋烟花爆竹非法窝点爆炸案教训,确保抗战胜利。

70。

2015。

52。

10。

31。

按照。

100%。

各类在建工程施工项目覆盖率达到。

100%。

农村(社区)覆盖率达到。

100%。

隐患按时整改率达到。

100%。

对发现的非法行为查处率。

100%。

使重点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企事业单位自我安全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在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

“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重点突出“烟花爆竹、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特种设备、职业卫生、燃气安全、涉粉尘爆炸”等行业领域,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查处整治各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1

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

关闭取缔后又擅自进行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

4

瞒报谎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

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

7

8

9

10。

违反法律法规的各类非法用工行为;

11。

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2。

13。

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4。

15。

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1

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未建立并认真执行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制度的;储存条件和安全设施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的,仓库存在超量、超范围存储的;收缴的非法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与合格产品同库存放,在库房内进行开箱、配货作业的;个人和单位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

2

非煤矿山。

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有采矿证而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仍进行生产的;未履行“三同时”手续而从事生产、建设的;重大设施不经审查批准擅自进行变更的;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安全检测仪器的;未按照规定提取或者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3

道路和水上交通。

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限、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客运车辆不履行安全承诺规定、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非客车(农用车、船舶)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不具备相关资质和条件从事学生和幼儿运输的;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高速公路违规停车的;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经营的。

4

建筑施工。

未经许可进行施工活动的;将工程(含大型施工设备安装与拆除、临时建筑搭建和拆除)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对危险性较大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等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违反高温、大风、雷电、强降雨条件下室外施工活动禁止规定的。

5

消防。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特别是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特别是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以及违章进行动火和焊接作业的。

6

危险化学品。

未落实高温、雷电、强降雨条件下对易燃易爆设备、场所、关键工序安全防护措施的;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非法设立站点或流动经营成品汽柴油的。

7

民用爆炸物品。

未落实高温、雷电、强降雨条件下对相关设备、场所、关键工序安全防护措施的;单位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爆炸物品的;民用爆炸物品经营企业未落实人防、技防、犬防措施的;个人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爆炸物品的。

8

冶金。

违法违规在煤气区域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在有限空间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进行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的。

9

职业健康。

职业病危害项目未及时、如实申报的;非煤矿山、建材、木制家具制造、制革、化工、电力和机动车维修等行业职业病因素的强度或浓度严重超标的;重金属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使用苯、正己烷、三氯乙烯等高危害有机溶剂的。

10。

特种设备。

无证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的;未取得相应许可从事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活动的;违规充装超期未检和报废气瓶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充装未办理使用登记、超期未检移动式压力容器的;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或超期未检特种设备的;将非承压锅炉、非压力容器作为承压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的;特种设备超限使用(超温、超压、超能力)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存在安全隐患不予消除而继续使用的。

11。

燃气安全。

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冒用其他企业名称或者标识从事燃气经营、服务活动的;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燃气的;在地下燃气管道安全间距范围内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占压燃气管道的;在地下燃气管道安全间距范围内从事危害地下燃气管道安全的活动的;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且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的;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或者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的;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的;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建设单位未会同施工单位与、施工单位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充气人员无证上岗的、非操作人员进行充气作业的;销售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燃气或者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的;在燃气供应与使用过程中从事危害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活动的;在不具备通风、报警等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的;加气站不遵守操作规程、未设专人监护或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

由各企事业单位组织对涉及到的所有安全生产事项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强化自身日常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按照。

“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组织本辖区范围内的“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和监察执法。同时,发动农村、社区重点做好家庭防火、安全用电、交通安全、农村建筑施工、燃气安全和公用电力设施等隐患排查工作,监督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等行为,号召广大群众“不组织、不参与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等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不为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场地和便利条件”。

由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承担的安全监管职责,组织对重点行业领域进行督导检查和监察执法。

1

2

矿山行业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等行为的查处由国土部门牵头负责;

3

道路和水上交通由交通部门牵头负责,公安交警农业旅游履行各自的监管责任;

4

5

6

7

8

9

学校医院养老院相关安全分别由教育卫生民政部门牵头负责;

10。

水利行业安全由水利部门牵头负责;

11。

其它各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由相关部门负责查处。

各牵头部门要按照本方案明确的内容,并根据所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充实相关内容,抓紧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各牵头部门在行动中如需要其他部门配合,请自行与有关部门联系,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

县政府督查室、安委办联合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进行督导检查;从。

8

10。

31。

日结束,各督导检查组每月不少于。

3

天,对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此次专项行动从现在开始至。

10。

31。

日结束,大体分三个阶段。

1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根据集中行动总体部署要求,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落实责任,周密安排部署。

2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根据监管责任分工,以“一会一卡”形式,迅速将有关要求传达到所监管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农村社区,在建工程项目,搞好宣传发动。

3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督促所监管的企事业单位,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做好本单位全体从业人员的教育动员工作,并针对宁晋爆炸事项和暑期汛期事故预防进行搞好警示教育。

9

月份开始,各企事业单位要继续搞好常态化的隐患自查自纠活动,按照“厂(矿)级月排查、车间周排查、班组岗位每日每班排查、危险源点每日定时巡查、危险性作业专人现场跟踪督查”的基本要求,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时要加强日常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危险源点和危险性作业及生产经营现场安全防控措施,并于每月底前向监管部门(乡镇、社区)报告情况,发现重大隐患要立即报告。

(二)各乡镇:组织对本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进行拉网式排查,组织开展专项或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做好对企事业单位隐患排查和安全管理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工作,对高危行业、人员聚集场所、重大危险源单位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对一般行业企业和相关事业单位至少检查两次,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和农村、社区至少排查一次;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要全部登记建档,明确督办责任,及时督促整改和复查,确保整改到位。

(三)各有关部门:组织对本部门机关内部和直属、直管企事业单位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强化本单位电力设施、锅炉、电梯等危险源点和危险性作业的现场监控,确保安全。

(四)各专项督查执法牵头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

“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专项执法、联合执法行动,对重大隐患、重大非法行为和严重抗拒执法行为要立即上报县安委办。

1

个部门、

1

个乡镇(社区)、

1

个村庄(社区)和。

3

家重点企事业单位,重点督查部门、乡镇(社区)、企业隐患排查开展情况和重大隐患整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取缔情况。

“五个紧紧盯住”:紧紧盯住烟花爆竹、民爆物品非法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对爆炸物品使用量大,矿山企业比较多、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集中的重点地区和出租屋、废弃厂房进行“地毯式”排查;要紧紧盯住非法开采活动的重点地区,对发现的非法开采行为按照“三不留一毁闭”的要求坚决予以彻底取缔;紧紧盯住未经许可擅自进行建筑施工活动且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的在建项目,采取强制措施制止非法施工行为;紧紧盯住容易发生爆炸、危险化学品泄露、火灾、坍塌、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单位和部位,强化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重点设备设施、危旧房屋(校舍)和桥梁、危险化学品运输、各类危险性作业活动的现场动态跟踪监控措施;紧紧盯住受高温、降雨、大风等恶劣天气影响容易发生恶性事故的单位和部位,根据暑期、汛期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的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对受高温、降雨、大风等影响较大的单位、部位、设备设施提前进行重点检查,强化极端恶劣天气条件下的现场监控,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集中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制定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推动年度安全生产任务目标全面完成。

11。

3

日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将总结报县安委办。

落实重大危险源、重点单位和重要部位县级领导分包巡查制度。各分包领导每月要对所分包单位进行一次巡查。分包领导实施巡查时必须严格落实《安全检查表》制度,对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必须进行跟踪督办和复查,分包领导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要按照国务院通知规定,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对所有关闭取缔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强制断电措施。

对集中行动期间发现的重点非法行为和重大隐患及矛盾问题,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挂牌督办,确保取缔、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或安全管理混乱且拒不整改、抗拒安全执法检查、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单位,一律列入“黑名单”,在媒体上进行曝光。

“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

“打非治违”不力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电视、电台、报刊等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对此次活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各乡镇、各部门要利用多种形式,对此次集中行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曝光违法案件和事故隐患,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引导、鼓励广大群众参与支持此次专项集中行动,发动乡镇、农村、社区进行全面的排查,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对各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举报,实行群防群控。

乡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对我省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生产安全事故教训,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意见》《贵州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按照3月13日省、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把做好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各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性任务、一项重大工作责任,结合麻尾镇实际,特别作如下通知。

为加强对全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本着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三必管”工作要求,特成立麻尾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张治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黎建芝、伍万林、陆祖光、孟亚美。

(一)、严厉打击具有共性的非法违法行为。

主要打击: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镇安委会负有监管职责成员单位、各村(居)]。

(二)严厉打击重点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煤矿。主要打击:

(1)对已封的天力和拉乱煤矿死灰复燃的及私挖滥采的。[麻尾自然资源所牵头,镇应急办、麻尾派出所、各村(居)配合]。

建筑施工。主要打击:

(1)存在高边坡、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隐患治理不到位进行施工的。

(2)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有效证件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3)存在未办理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擅自施工,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工程项目违法转包、分包、挂靠,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的。

交通运输。主要打击:

(2)非法违法违规从事道路运输的;

城镇燃气。主要打击:

(1)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非法违法储存、运输、充装、销售燃气的;违规存放使用气瓶及灶具的。

(2)燃气经营企业超许可范围经营和无证经营,不落实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燃烧器具、设备和配件的。

非煤矿山。主要打击:

(1)无证开采、以探代采、以建代采、不按批准的矿种、超出批准的矿区范围,擅自启封已经关闭取缔矿井、废弃矿井等盗采非煤矿产资源的。

(2)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水害等隐患治理不到位组织生产的。

(3)将外包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承包单位,或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

消防。主要打击:

(1)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2)高层民用建筑未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消防设施瘫痪失效的;小型生产经营场所违规住人,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存在重大火灾风险的;钢结构厂房库房违法违规建设,消防安全条件和管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主要打击:

(1)未经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以及各类非法违法“小化工”。

(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超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范围,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过期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

(3)未经审批许可擅自新建、改建或扩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设项目的。

民爆物品。主要打击:

(1)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民爆物品的。

(2)违规处置盲炮、残炮的。

旅游。主要打击:

(1)麻往花海酒店、景点未达旅游安全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

生态环境。主要打击:

(1)冶金工贸企业存在环境安全隐患非法排污的;通过私设暗管或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等非法排污的。

(2)违规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

工贸。主要打击:

(1)高温熔融金属、冶金煤气、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合理、落实不到位的。

(2)未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或不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生产的。

(3)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其他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

森林。主要打击:

(1)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的。

(2)在林区和草地焚烧纸钱、上灯点烛、燃放花炮、焚香祭祀的。(。

3)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点烧隔离带的;林牧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履行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的。

(4)非法携带火种进入山林的;林牧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的;在输配电线路廊道内非法种植超高植物,在防火阻隔带内非法种植农作物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行动,查处打击一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保护发生态屏障。[镇农业服务中心(原林业站)牵头,麻尾派出所、镇应急办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居)配合]。

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3—4月10日)。各企业要摸清问题底数,建立台账,对发现问题,扎实开展自查自纠。

(二)全面检查、集中打击阶段(4月11日—9月)。各工作组要对安全生产领域开展检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建立隐患台账,并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督促整改销号;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打击、集中曝光,公开严惩一批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形成震慑。在此基础上,持续深入排查深层次问题,做到边查边改。

(三)总结经验、巩固提升阶段(10月)。各工作组对第一、二阶段工作进行“回头看”,深入总结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找准影响安全生产工作的弱项,采取强有力措施补齐短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高本地安全生产水平。

(一)、加强监管执法。各工作组要深入贯彻新《安全生产法》,认真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对本辖区重点领域要“开小灶”督办。对于传统高危行业领域,既要始终盯紧看牢大载客量车、10人以上群租房等,也要高度关注小矿山、小化工等“小散远”单位和各类新风险。对不放心、不托底的重点单位派专人驻守。对问题最紧迫的风险源,要拿出硬招实招坚决整治,该停的必须要停并制定整改方案,已经关闭的要严防死守。

(二)实施联动整治。各工作组要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标本兼治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要科学把握安全生产风险与金融、政府债务等风险的内在联系,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实,严防各类风险交织叠加。

(三)转变工作作风。各工作组要结合开展全县政府系统“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活动,大力整治安全生产领域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和官僚作风、弄虚作假、形式主义。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下真功夫解决工作停留在会议上文件上、监管执法浮于表面和走马观花、整治盯不住等问题,深入一线排查重大风险,全程跟踪问题整改,以过硬作风推动各项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制度措施落到实处。

(四)做好宣传发动。各工作组要广泛发动基层力量,用好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企业内部职工和群众报告重大风险隐患,压缩非法违法行为生存空间。

(五)严肃问责问效。各工作组要把“打非治违”作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压紧压实“三个责任”,加强“打非治违”工作动态巡查,实施“一月一统计、两月一通报”。对未达到目标要求的,给予约谈、警示、通报等,典型问题公开曝光。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问题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从重处理。

镇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为扎实抓好全办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各项工作,始终保持安全生产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安排部署和《毕节市七星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七星安办〔2022〕11号)要求,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历次全会精神,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深刻汲取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底线思维,真正划出红线底线,坚决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真正严格监管,坚决“打非治违”,真正转变作风、落实责任,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从严治理纠正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健全“打非治违”长效机制,促进全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为确保全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刘晓玲,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副组长:刘绍森,党工委副书记。

刘芳,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

吴成,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张烈,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潘驰,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副主任。

孙兆,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邓勇,派出所所长。

成员:樊剑秋,党政办主任。

周运,卫生院院长。

孙孝,安监站站长。

杨春,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高启,林业环保站站长。

顾韬,综治办副主任。

李清绪,中心校校长。

严绍清,水务站负责人。

冯莉莉,社会事务办负责人、食安站工作员。

王万龙,国土所所长。

聂伟,规划中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委办,潘驰任办公室主任,孙孝、支从选为联络员,负责材料收集、上报等工作。

全办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打非治违”行动,突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消防、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一)共性问题。

主要打击: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4)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5)非法用工和无证上岗的。

(6)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7)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8)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9)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

(10)未通过复产复工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

(11)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

(12)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专项问题。

1.道路交通。

主要打击:

(1)过境客运车辆超速、超载、超员,货车、农用车、三轮车非法载人的。

(2)非法违法违规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

(3)非法运输危险物品,以及非法改装、违规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

(4)行人违法上高速,行人破坏高速路隔离护栏,违规进入高速行走,违规横穿高速放牧、从事农业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5)严厉整治铁路沿线违法放牧,破坏铁路沿线护栏,燃烧秸秆,非法穿越铁路,红线范围乱搭乱建,偷盗铁路设施等违法行为。通过专项行动,非法营运得到有效遏制。(牵头领导:潘驰;责任单位:派出所、综治办、五里坪社区、桥头边社区、长征社区、迎宾社区)。

2.建筑施工。

主要打击:

(1)存在高边坡、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部分项目工程隐患治理不到位进行施工的。

(2)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有效证件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3)存在未办理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擅自施工。

(4)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行为,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各类风险隐患。(牵头领导:吴成;责任单位: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3.城镇燃气。

主要打击:

(1)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包封,穿越密闭空间,在输气管道安全距离范围之内乱建、乱挖等违法行为的;第三方违规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的;非法违法储存、销售燃气的;违规存放使用气瓶的。

(2)餐饮等行业使用燃气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等违法违规行为。

(3)燃气管道存在腐蚀、破碎、开裂、变形、老化、跑冒滴漏等隐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排查燃气管网和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摸清底数、强化措施,提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牵头领导:吴成;责任单位: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4.消防。

主要打击:

(1)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规动火动焊,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2)高层民用建筑未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消防设施瘫痪失效的;小型生产经营场所违规住人,生产、经营、租住村民自建房存在重大火灾风险的;钢结构厂房库房违法违规建设,消防安全管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3)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行动,全力提升消防治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牵头领导:潘驰;责任单位:派出所、各社区)。

5.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

主要打击:

(1)未经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的,以及各类非法违法“小化工”。

(2)危险化学品超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范围,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过期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

(3)危险化学品安全设施失效不及时整改、人员培训不到位、违章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专项行动,确保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和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取得实效,现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得到有效管控。(牵头领导:潘驰;责任单位:安监站)。

6.非煤矿山。

加强贵州省毕节市水泥厂石灰石矿巡查,严防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发生。(牵头领导:潘驰;责任单位:安监站、国土所)。

7.工贸。主要打击:

(1)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合理、落实不到位的。

(2)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其他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

(3)存在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通过专项行动,推进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切实做好工贸行业安全防范工作。(牵头领导:潘驰;责任单位:安监站)。

8.森林防火。

主要打击:

(1)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和草地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的。

(2)在林区焚烧纸钱、上灯点烛、燃放花炮、焚香祭祀的。

(3)非法携带火种进入山林的;林区内吸烟、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的。

通过专项行动,查处打击一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保护发生态屏障。(牵头领导:吴成;责任单位:林业环保站、各社区)。

除8个重点行业领域以外的教育、卫生、自然灾害、食品药品、水利、铁路等公共安全行业领域,由各职能单位牵头,落实工作措施,明确打击重点,认真开展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22年10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3—4月)。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结合我办实际,拟定全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在3月份召开的专题会议上对全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督促企业全面排查、扎实开展自查自纠。

(二)全面检查、集中打击阶段(5—9月)。集中围绕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认真进行整改;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打击,有关涉案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在此基础上,做到边查边改边打击,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总结经验、巩固提升阶段(10月)。对第一、二阶段工作进行“回头看”,深入总结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找准影响安全生产工作的弱项,采取强有力措施补齐短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分管领导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所分管行业领域安全工作实际,立即行动,要坚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检查。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抓好本行业领域的“打非治违”工作,要落实责任,将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强化监管执法。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认真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对不放心、不托底的重点企业要加强管理。对问题最紧迫的风险点(源),要拿出硬招实招坚决整治,对拒不整改或在规定时限未整改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三)注重统筹推动。各分管领导、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标本兼治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

(四)转变工作作风。各分管领导、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下真功夫解决监管浮于表面和走马观花、整治“盯不住”等问题,深入一线开展安全检查,全程跟踪问题整改,以过硬作风推动各项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制度措施落到实处。

(五)强化综合治理。要以通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掌握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情,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违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济高控股集团工程管理文件要求,结合工地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方案。

一、目标。

通过开展“打非治违”活动,促进我单位安全生产保体系的有效运转,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遏制一般事故,坚决防止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通过此项工作,进一步落实本企业安全工作责任,着力解决企业安全工作中的隐患和漏洞,有郊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创建平安和谐的工作环境,切实维护在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安全稳定与和谐发展。

二、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严格实施。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明确责任,保障实施。

组长和各成员将立足本岗位,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实施方案内容,不折不扣的做好本职工作,同时要着力发挥互相监督作用。

三、实施范围。

主要包括在职员工的饮食卫生、临时用电、消防隐患排查、各类工作设施安全。

四、整治重点。

针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监督检查,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减少“三违”现象的发生。重点治理的问题主要包括:

1、现场施工用电及生活区用电,检查现场用电及生活区用电是否为“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是否满足“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保”的配电要求。

2、现场消防器材配备情况,检查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处、保温材料堆放处、密目网堆放处、生活区活动板房等是否按规定配置消防设备,防水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3、宿舍等临建设施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4、检查作业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5、加强教育,积极推进平安企业创建工作。通过安全知识讲座、安全消防器材使用普及等各种形式,向在职员工进行各类安全知识宣传,在员工中牢固树立“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避险能力”的思想,使全体员工不断增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

6、确保各种应急预案的有效落实。针对实际情况,对各类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完善,同时,要把应急预案和实际演练结合起来,在全体员工中普及必要的应急救护知识,增强全体员工的紧急避险和自救自护能力。

7、做好安全预警工作。根据不同的季节和环境,对员工开展相应的安全预警教育,特别是防火防水防电防气教育、病症预防教育、防伤害教育等,力求使企业的安全工作扎实到位。

五、方法步骤。

1、明确重点,以方案指导工作,确保打非治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全体员工都能积极投入到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当中。

3、定期自查,限期整改。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的,依据实际情况,对安全工作认真开展自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即查即改,对于一时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印发惠州市集中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的通知(惠府传〔20xx〕47号)》要求,我区精心组织,措施得力,专项行动取得一定成效。相关情况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通过采取“四不两直”等突击检查方式,我区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456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2119家(处),对重点地区和单位实施明查暗访90次,共排查隐患1442项,责令停产整顿企业28家,取缔无证生产经营企业2家,移送司法机关2人,奖励举报1人,执法处罚罚款104、9万元,“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突破性进展。主要成效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油气输送管道方面。以油气管道企业为隐患整改责任主体,加强各镇(街道)属地管理,对全区燃气管线全面开展复查,督促落实整改。截至目前,已完成了24项安全隐患整改,其他42项安全隐患正在整改中。

(二)非煤矿山方面。出动执法人员51人次,检查非煤矿山企业17家次,发现安全隐患23项,发出整改指令书8份,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方面。出动执法人员375人次,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71家次(生产企业26家次,经营企业22家次,加油站23家次),烟花爆竹门市53家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263处,立即现场整改107处,发出整改指令书46份,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四)道路交通方面。对道路运输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普货运输企业、客运站场、交通在建工程、渡口渡船等6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打非治违,截至目前,共开展了1110次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一般安全隐患123处,已完成整改123处,专项行动整治中共查处各类违章车辆共查处各类违章车辆405宗。其中:客运班车违停越线152辆次;出租车违规经营54辆次;蓝牌车非法营运12辆次;扬撒8辆次;危险货物运输3辆次;无从业资格13辆次,超限超载车辆运输163辆次,卸货12150吨。另外,我区还制定印发了《惠阳区校车安全管理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惠阳安办〔20xx〕86号),对全区校车安全管理状况开展拉网式排查,有效规范我区校车安全管理。

(五)建筑施工方面。出动检查人员211人次,检查在建项目39个,下发整改指令书34份,并对2个项目4家企业8名管理人员进行动态扣分。发现各类安全隐患、违章违规施工行为69项,现完成整改62项。

(六)消防安全方面。以“多合一”、高层建筑、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为排查重点,主要检查各类场所审批手续情况,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等。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共检查各类单位263家次,发现安全隐患255宗,完成整改240宗。

(七)涉尘企业方面。我区聘请行业专家开展涉尘企业专项检查和复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14人次,检查涉尘企业54家次,发现隐患203项,发出整改指令书18份,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八)制鞋企业方面。我区组织对对制鞋企业安全隐患、职业病危害防治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企业原、辅料的厂名、厂址、合格证情况,督促用人单位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22家(其中2家已经关闭),出动人员55人次,下达整改指令书14份,发出复查意见书14份,原辅料抽检结果均为合格,存在安全隐患已全部通过复查。

此外,我区还开展了有限空间作业与铝镁制品加工企业、涉氨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通过调查摸清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分布状况,建立了基础台账。截止目前,我区共执法检查企业16家,发现安全隐患221项,下达整改指令书16份,现221项安全隐患全部完成整改。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为加强组织领导,我区成立“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区领导担任组长,区安监、消防、交通、交警等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作为成员。同时,我区多次召开会议,对全区“八打八治”工作进行部署落实。在8月12日国务院“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视频会议、9月22日省市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电视电话会议、11月4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等各类安全生产会议的惠阳分会场上,我区均对“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了重点部署。

(二)制定方案,明确任务。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我区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惠阳区集中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分工,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四个重点”(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区域部位、重点时段时期、重点隐患问题)集中开展打非治违。

(三)部门联动,有序推进。各镇办、各部门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了地方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分片、分块、分段抓好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排查和整改,坚持做到隐患发现一处,打击整改一处,确保不留死角。

(四)多管齐下,务求实效。一是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为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我区将“打非治违”与“中秋”、“国庆”、“岁末年初”等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段的安全生产检查有机结合起来;二是与其他专项行动有机结合。结合预防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专项行动,对查出的问题,盯住不放,一抓到底;三是坚持开展回头看,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定期回访,重点复查,跟踪问效。

(五)加强督查,强化整改。一是为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我区制定《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查工作方案》,成立了2个专项督查组,聘请了相关专家,分别于10月、12月中下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两轮“八打八治”专项督查。完成了9个乡镇、相关职能部门和20家企业“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综合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各单位基本能按照要求扎实开展此次行动,对于督查发现的问题,现已进行了通报,并要求相关单位按照要求及时整改。下来,将进一步强化整改落实,确保各项隐患整改到位;二是严格落实市安全生产“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综合督查组整改意见,迅速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整改和验收,目前已经按照要求整改完毕。

(六)注重宣传,营造氛围。一是举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为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夯实企业安全基础,我区全面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今年8月以来,共举办培训班6期,培训人员518人,重点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重大危险源管理、电气安全基础、机械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管理、职业卫生、防火防爆等有关安全专业知识培训。二是聘请专家,组成宣讲团,在全区范围集中开展13场以新《安全生产法》“万家行、万家学”为主题的巡回宣讲活动,采取了“领导带头、表率先行”,“法入万家、层层渗透”,“专家宣讲、全面推进”,“当好'三员'、新法践行”等四项措施,有力推进我区“依法治安”工作,培训人员1500多人。三是致企业一封公开信,督促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根据国家、省、市安全监管部门要求,将《生命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法律是必须坚守的底线——关于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的公开信》转发至各镇街,职能部门和本地区、本行业监管企业负责人,要求各单位认真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学习贯彻工作,宣传造势,营造舆论氛围,切实增强为企业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督促企业负责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遵法守规、履职尽责。四是部门联合开展宣传。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继续联合宣传部、新闻单位开展宣传,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电台、网络等主流媒介作用,全方位开展宣传,形成一股宣传强势,确保宣传深入人心。

三、存在主要问题。

虽然开展“八打八治”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督查反馈的情况来看,目前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认识不足,安全生产“一岗双责”需强化;二是执法不严,执法巡查工作需强化;三是职责不明,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需强化;四是“三基”不实,安全生产“三基”建设需强化。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来,我区将全面分析,总结经验和不足,组织开展好“回头看”,并在今后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进行经验推广和能力提升,确保“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收尾不收场。

县安办:

根据县安办《关于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20xx年度四川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沐安办〔20xx〕27号)、市商务局《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乐商办〔20xx〕8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沐川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县安委会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在全县流通领域组织开展了“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及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我局在收到相关工作方案及通知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何义刚任组长,副局长蒲晓芹任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刘洪贵兼办公室主任,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制定了《沐川县商务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活动方案。

》及《沐川县商务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分析了我县流通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明确了以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为本次行动的重点工作内容,以民用爆破物品行业、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及重点集贸市场、商场、餐饮、宾馆等人员密集商贸领域为重点整治对象,确保了行动有效,打击有力。

二、加大行业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市场有序健康发展。

1、宣传发动。根据“打非治违”行动及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目标,我局要求各企业加大安全宣传力度,通过一列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经营者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和“打非治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行动开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

2、排查到位。按照《沐川县商务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的统一部署,组织专人对全县民用爆破物品行业、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及重点集贸市场、商场、餐饮、宾馆等人员密集商贸领域重点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排查结果建立了安全检查台帐,全面掌握了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现状。排查结果为:

(1)所有流通领域重点企业均无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现象;

(3)加强了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生猪屠宰排查,未发现死猪进屠宰场现象。

3、督促到位。为了尽早消除安全隐患,我们从以下两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在安全生产大排查整治中,凡可以当场整改到位的违法行为,立即责令落实整改措施,对无法当场整改到位的,责令经营单位限期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情况报领导小组。二是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同时指导相关经营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

完善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确保企业无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现象发生。

三、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监管。

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一是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签订年度安全目标。

责任书。

;二是加大检查力度,结合打非专项行动,深入监管企业,认真开展“五看五查”工作,一看制度是否健全,查安全责任是否落实,二看消防预案是否到位,查消防设施是否配备齐全,三看防雷防静电设施,查是否通过气象部门检测,四看电源线路是否规范,查设施是否老化,五看安全警示牌,查看是否陈旧不醒目,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通过有力地工作,确保了我系统监管企业无一例不安全事故发生。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增强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有效遏制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今后,我们将按照“打非治违”工作要求,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做好整治工作,同时及时向县安委会汇报工作进度,对于整治难度大的,我们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以确保全县商贸流通领域安全运行。

近年来,特别是自去年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强势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20xx年以来“打非治违”集中行动成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我区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确保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现将前段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绩。

(一)周密部署,切实抓好责任落实。

根据省、市要求,**区委、区政府于4月12日召开了**区安全生产暨“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动员大会,开启了今年全区“打非治违”集中行动,会上副区长对我区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提了具体的要求。会议全面部署了我区20xx年“打非治违”工作,确定了9个集中驻点督导村,安排了全年整治计划,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印发**区20xx年度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岳云办发〔20xx〕7号),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重点内容,要求各单位“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形成了自上而下、自我加压的责任机制。

截止5月15日,全区7个乡镇、工业园、重点责任部门均召开了高规格的“打非治违”动员会议,及时制定并报送了“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打非治违”集中行动领导小组。

(二)宣传发动,积极营造浓厚氛围。

“教重于惩、防重于治、疏重于堵”,我们将宣传教育贯穿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始终,营造和保持有利于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施严厉打击的社会舆论氛围,电视台、**手机报等新闻媒体全力配合、大力宣传,设立了“打非治违”行动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各部门、乡镇都悬挂了宣传标语、制作了宣传栏,并在城区主干道制作了固定宣传标牌。我区在107国道工业园至河段打造了一条长达20xx米的高标准安全生产文化长廊,挂出精心拟定的安全生产宣传标语100余条,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条文。电视台每日重点时段滚动播放消防安全常识,重大节假日期间发送消防公益提醒短信20万条。质监部门发放特种设备安全资料600份,工商分局发放宣传手册800余份,交警大队深入客货运企业、学校、村开展2次宣讲、3次专题讲座,交警大队对辖区100家社会单位的消防责任人进行了消防安全培训。

(三)调查摸底,彻底排查安全隐患。

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了“打非治违”集中行动自查自检活动,将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应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的名单整理造册,建立台账。截止目前,全区共排查非法违法情况30条,5月4日,市安监局副局长李春光和危化科长刘金德督导我区“打非治违”工作,排查出道仁矶化工厂无证非法生产行为,我局当即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我局还根据国家安监总局《20xx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的要求,排查出*区昌环化工厂、凯力母粒有限公司、湖南永箔科技有限公司、万德合成材料有限公司、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恒顺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威索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思迪瑞有限公司等企业存在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并对这些企业名单进行了公布。

(四)集中整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目前,*区昌环化工厂因无证经营已提请区人民政府进行关闭。对凯力母粒公司和万德公司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坚决打击和处罚。对湖南永箔科技有限公司、万德合成材料有限公司、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恒顺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威索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思迪瑞化工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均未办理危化品“三同时”手续,存在非法违法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区安监局均对其进行了处罚。同时,狠抓了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消防安全、质量监督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各部门坚持多管齐下,认真落实“四个一律”要求,将“打非治违”集中行动推向深入。

截止5月上旬,住建局出动执法人员70余人次,检查施工企业9家,在建项目8个,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工程造价约1、5亿;排查起重机械18台,整改安全隐患90多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5份,停工通知书2份,督促办理施工许可证3份;环保分局结合三年整治行动计划,对*区东环化工厂非法炼油实施了断电,并将加工生产设施拆除。质监所实地排查12家,压力管道213米,特种设备作业人员31人次,查封不合格特种设备3台(件),下达特种设备整改意见书12份;交警大队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4000余起,涉酒驾驶75人,校车违法行为20余起;公安部门查处非法携带枪支、管制器具行政案件10起,行政拘留8人,查处非法运输、储存危险物品、毒害性物质行政案件5起,行政拘留4人。

二、后段主要工作安排和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工作,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工作,形成“打非治违”集中行动高压态势。区安委办要就“打非治违”的联动进行再部署、再安排,务必使各部门的行动都统一到全区的“打非治违”决策上来。明确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工作不重视,排查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单位要严厉问责。

(二)进一步加大安全执法力度,全面落实监管整改措施。

坚决把“打非治违”工作推向深入,进一步完善“打非治违”台账,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对无证无照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依法取缔,对非法违法行为从重依法处罚,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对取缔不坚决、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及时、监管不到位的单位,严肃追究责任。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意识。重点加强对乡镇分管领导、安监员、部分分管领导、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村级安全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乡镇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通过编写工作方案,可以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提前的预想。当某个项目将要开展时,我们就要为上级准备几份工作方案以供参考,写工作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乡镇打非治违工作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保持平稳发展态势,为全镇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为全面、深入开展全镇“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克井镇“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办,赵建华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孟英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十二个专项工作小组,对全镇进行大排查、大整治,严厉打击各项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领导:曹永明。

责任部门:综治办派出所。

责任人:姚景海侯世宏聂会侠。

职责:。

1、做好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爆物品的排查工作。

2、做好收缴非法爆炸物品、枪q支弹d药、剧毒化学品、管制刀具工作,严厉打击使用非法爆炸物品、枪q支弹d药、剧毒化学品、管制刀具的犯罪行为。

责任领导:曹永明。

责任部门:交警三大队镇交通站。

责任人:张国喜张进才。

职责:。

1、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对农用车载客、“黑的”拉客、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车辆超载等现象进行查处。

2、加强对镇级道路、桥梁、涵洞的安全维护工作。

3、加强镇级道路、交通秩序的治理整顿,做好道路警示标志的设立和管理。

责任领导:赵建华。

责任部门:安全办煤管站。

责任人:孟英田王五丰。

职责:

1、严格落实领导包矿、人员驻矿责任,严把停工停产关,坚决打击非法违法偷生产行为。

2、做好对复工复产煤矿的监管力度,确保矿区安全稳定。

3、严格指导煤矿企业按照技术规范通风排水。

责任领导:赵建华。

责任部门:非煤矿山管理站克井国土分局克井派出所。

责任人:孟英田刘安和姚国礼杨立新侯士宏。

职责:

1、切实加强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取缔关闭各类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打击越层越界开采行为。

2、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源头管理,强化重点防控,加强对全镇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督导技改企业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责任领导:杨东。

责任部门:经贸办煤炭市场办克井工商所。

责任人:苗社青卢为民。

职责:

1、做好地面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做好地面企业基建安全工作、危险化学品治理工作、机械加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涉铅企业环保污染治理工作。

2、做好煤炭市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做好非法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检查治理工作。

责任领导:赵占文。

责任部门:克井派出所村镇建设发展中心、科教文卫服务中心。

责任人:侯世宏纪青军李苏苏。

职责:

1、对宾馆、网吧、酒店、洗浴y中心、商场、超市、市场及其它娱乐场所等人口密集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治理,重点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

2、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管理制度,层层建立和落实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责任制。

3、做好大型公共活动的安全管理,防范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

责任领导:曹永明。

责任部门:综治办。

责任人:姚景海。

职责:

1、做好宾馆饭店、洗浴y中心的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指导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指导科教文卫中心做好文化场所和重大集会安全工作。

责任领导:徐东升。

责任部门:农业服务中心。

责任人:张小勋范江波。

职责:

1、做好防火安全。

2、做好河流安全。

责任领导:王峰赵占文。

责任部门:村镇建设发展中心移民办。

责任人:纪青军任会军。

职责:

督促施工人员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操作规程,组织人员对全镇建筑施工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责任领导:郭红旗。

责任部门:各管理区。

责任人:张建波张建奇王文江崔麦社。

职责:

做好农村集贸市场、庙会等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对农村危房、冬季防火、沼气安全、农村建房、鞭炮类易燃易y爆品等进行排查整治。

责任领导:李小娟。

责任部门:计生办克井工商所克井卫生院农业服务中心科教文卫中心。

责任人:李会梅卢为民吴建亮张小勋李苏苏。

职责:

组织人员对全镇农贸市场、超市的食品进行安全检查,重点对粮油制品、肉制品、蔬菜、水产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儿童食品、保健品等与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进行详细检查,严把食品质量关,切实防范食物中毒等事件。

责任领导:李小娟。

责任部门:克井中心校科教文卫中心。

责任人:李宗录李苏苏。

职责:

1、做好辖区内各学校、幼儿园、体育场所和体育设施等的安全隐患排查。

2、加强各学校危旧校舍、围墙、大门、食堂的管理和监控工作,并负责督促存在隐患的整改。

3、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的安全管理,严防发生群体中毒事件。

4、做好学校基建安全工作。

5、做好无证幼儿园的关停工作,做好托教机构车辆无证营运的取缔工作,做好车辆超载查处工作。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打非治违”专项工作小组要强化责任意识,落实相关责任,各组组长要亲自动员部署,具体研究,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深入督促落实。

2、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要突出关键部位、突出重点单位,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和有效打击。

3、及时反馈、汇总情况。各“打非治违”专项工作小组要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调度督查,及时掌握、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1)各小组要明确整治重点、工作措施、方法步骤、联络人员,对于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治理;暂不能治理的,要制定落实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镇“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小组每月10号、20号、30号分别上报一次“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材料,经责任领导签字后书面报至镇“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材料要包括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治理活动次数、发现违法违规单位和行为的数量、当场责令整改的数量、下达整改通知书的数量、抓捕违法违规人员的数量等相关内容。

(3)各小组要有“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工作日志及工作台账。

4、设立打非治违举报电话。举报电话为6706231。对举报人员信息要严格保密,对于举报内容属实的举报人员奖励现金1000元。

社区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为加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领导,本站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以下社区打非治违。

欢迎参考!

去年以来,我街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消除了一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促进了全街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为认真贯彻落实《长沙市雨花区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雨安发〔201x〕7号)的精神,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彻底清剿非法违法安全生产行为,根据区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的统一部署,街道安委会决定,在全街深入开展为期一年的“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街道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促进全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为切实加强对“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东山街道“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尹江华。

办公室:设在街道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廖红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魏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在全街范围内、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突出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粉尘防爆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九打九治”:

2.打击无资质、无手续非法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非法挂靠问题;。

5.打击无证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整治不符合经营条件、违规经营等问题;。

8.打击存在粉尘爆炸危险性企业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整治违规动火用电、通风除尘防静电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一)各社区(筹委会)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内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确定“打非治违”的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发动,组织企业全面排查摸底。对于本级难以打击到位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时上报街道各行业主管办公室,建立详细的关闭、取缔、责令停产整顿、实施经济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台账。

(二)街道办事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重点办公室,要围绕本行业、本系统“打非治违”重点内容,结合行业领域的具体实际,牵头负责组织、指导全街本行业(领域)的“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具体安排详见附件3)。

(三)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办公室和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及职责规定的安全监管职责,结合本行业领域的具体实际,确定各自工作重点,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办公室)对于自身难以打击到位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及时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报告。

(一)建立“黑名单”制度。街道将存在重大非法违法行为的单位纳入“黑名单”管控,并于每月25日前向区安委办报送有关信息。

(二)实行重大违法行为备案督办。街道安委办对实施关闭取缔、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并上限罚款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等性质恶劣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实行督办,并于每月25日前将全街一案一档的办理情况上报区安委办,遇重要情况及时上报。

(三)强化联合执法。根据区统一部署,街道将开展集中行动,4月份集中开展“春雷行动”,7月份集中开展“飓风行动”,9月份集中开展“霹雳行动”,12月份集中开展“清剿行动”。街道每月至少开展1次联合执法行动,并于每月25日前将联合执法情况上报区安委办。

(四)加强社会监督。鼓励支持媒体暗访曝光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

(五)严格驻点督导。严格落实“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由街道各有关大办牵头负责各自行业领域内的打非治违行动,落实全街安全生产包干负责制。

(六)严格问责追责。对“九打九治”工作不力,连续发生因非法违法造成责任事故的,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八条断然措施”启动事前问责或事故追责。

(一)认真安排部署。街道各有关大办、各社区(筹委会)具体负责“九打九治”的组织实施工作,要切实抓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打非治违”工作。各社区(筹委会)工作方案于4月3日前报街道安委办。

(二)强化督促检查。街道各有关大办、各社区(筹委会)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对重点乱源要紧盯不放,跟踪督办。

(三)加强信息报送。街道各有关大办、各社区(筹委会)每月20日前(节假日不顺延),将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和《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1)、《“九打九治”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关闭、取缔、停产整顿、罚款台账,报街道安委办。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x]2号)和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建平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安[201x]18号)部署,现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深化文化系统专项整治,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等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1.检查重点。

全面检查文化系统所有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粉尘涉爆、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突出文化娱乐场所和公共文化场馆等人员密集型场所;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

2.检查内容。

(1)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进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x〕20号)要求,加强监管情况。

(3)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情况。

(4)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突出重点领域,加强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5)建立健全重大文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重大文化活动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

(二)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1.消防安全方面。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型公共文化场馆和文化娱乐场所,特别是重大文化活动举办场所和住地的消防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执行落实情况,临建设施、消防安全布局、防火间距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消防水源是否充足,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设备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存在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是否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等情况。加强对“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和地下空间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监管,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及时通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依法采取临时查封、责令“三停”等措施,督促单位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2.交通安全方面。要加强外出演出期间以及重大文化活动车辆安全管理,严防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抢超强会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3.建筑施工安全方面。重点检查建筑施工现场是否按照要求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是否经过专家论证,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实施。模板、脚手架搭设方式、连墙件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检测、定期保养等制度是否按照规范要求有效落实。深基坑临边防护、坑壁支护、排水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建筑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粉尘涉爆方面。重点检查违规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行为,作业场所落实《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情况,是否存在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同时,要把“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专项检查和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强应急救援演练等紧密结合起来,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纳入“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彻底整治。

专项行动从201x年9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9月)。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县安委专项会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组织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填写自查表。

(二)集中整治。(10月---11月)。

1.实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依法整改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2.加强督促检查,开展暗查暗访,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巩固提升。(12月上旬)。

对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和单位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单位逐一复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有力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总结提高、完善制度阶段。(12月中下旬)。

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工作总结。

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整治安全隐患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要把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作为当前社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精心安排部署,认真抓实抓好。

(一)加大领导力度,把检查责任落实到最基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国家在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有效防范事故的重要举措。社区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制定检查方案,明确各环节责任,做到工作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严防搞形式、走过场。

(二)严格组织实施,把检查范围扩大到全覆盖。实行全面彻底的检查,深入基层现场,严肃督促整改,要做到一个场所一个场所去排查,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去落实,一个隐患一个隐患去治理。社区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到重点场馆和重点部位一线,采取“四不两直”、“明察”与“暗访”、定期与随机、“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通过实行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公布“黑名单”、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

(三)加强监管,把检查标准提高到零容忍。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每个隐患和薄弱环节实行挂牌督办,对整改结果社区主要负责人要审查核准,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实行倒查,要严厉追究责任,对隐患严重、不能限期整改的单位和场所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因此次安全大检查不落实从而引发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对事故单位责任人要实施上限顶格处罚。

(四)强化检查整改,把检查结果体现到见实效。要把检查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打击非法违法、落实预防事故措施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隐患、有问题的,要限期整改,对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重大隐患要安排专人全天候严密监控,并制订应急防范预案。通过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治理隐患,以检查促整改,以整改促实效,切实打牢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提高安全事故防范能力。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要充分发挥文化宣传引领作用,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要利用多种宣传方式,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安全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视频会议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x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市煤炭局关于印发201x年全市煤(石墨)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郴煤安字[201x]5号)文件精神,市煤炭局继续在全市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现象,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煤炭工业安全生产持续健康发展、安全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范围:全市15家合法煤矿。

(二)重点对象:技改矿井安全管理基础较薄弱矿井、顶板水害等自然灾害较重矿井、近年度事故矿井。

(三)重点违法违章行为。

严厉打击8类非法违法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擅自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4、超深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非法违法承包、分包、转包的;。

5、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8、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其他非法违法行为;。

深入排查治理12类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7、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未达到规定的'最低标准擅自组织生产的;。

11、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2、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自201x年3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和排查摸底阶段(2月底至3月底)。

1、广泛宣传发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健全机制、确保“打非治违”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召开会议,把“打非治违”的任务要求传达落实到各乡(镇)、街道煤管站和传达到矿区、矿井和班组,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自觉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

2、深入排查摸底。对全市煤矿组织地毯式排查,全面查清各矿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将排查出来的问题分类逐一登记,建档立案,落实责任,限期整治到位。各煤矿企业要严格自查自纠,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二)第一轮集中整治阶段(4月—6月)。

针对排查摸底发现的问题,指导煤矿企业进行集中整治;加强督查督办,组织开展集中执法和联合执法行动,对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重点监管、集中检查和严厉打击。

(三)“回头看”阶段(7月—8月)。

对前期开展的“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责任制、隐患台账、隐患整改、挂牌督办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查漏补缺或“回炉补火”。

(四)第二轮集中整治(9月—10月)。

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继续开展集中整治,巩固前段工作成果,市煤炭局和各乡镇(街道)煤管站对辖区内的煤矿进行第二轮全面检查。

(五)巩固提升阶段(11月—12月)。

加强对“打非治违”各阶段工作的检查分析,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建设,推动“打非治违”工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市煤炭局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市煤炭局将“打非治违”工作情况纳入到年度煤矿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煤炭局成立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二)严格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对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煤矿,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处置到位。市煤炭局将与市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等单位进行联合执法,强化执法效率,并参与市政府组织的督查组对各产煤乡镇(街道)进行督查。

(三)加强信息统计。要把“打非治违”工作与复工复产、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考评、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遏制煤矿较大及以上事故攻坚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协调推进、取得实效。

乡镇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巩固和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今天本站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了以下乡镇打非治违。

希望可以帮到你~!

根据省、市、县对今年安全生产活动的统一部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使这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活动工作取得实效,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通过集中执法和联合整治,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扭转我镇安全生产被动局面。

为确保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全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

顾问:侯元胜。

组长:侯美珍。

常务副组长:欧阳忠胜。

副组长:彭桂才、刘五平、廖国栋、谭志全、彭朝佳。

成员:周芳、彭海军、廖江涛、袁磊、国土所长、派出所长、供电所长以及镇政法组全体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镇安监站,由欧阳忠胜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4月上旬起-7月上旬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上旬-4月底)。成立打击非法违法生产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公告,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形成强力的打非治违舆论攻势。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初—6月上旬)。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治理整顿。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全面深入排查摸底的基础上,按“六个不留”标准,组织开展几次集中“打非”联合执法行为,对全镇范围内非法、违法矿产企业和交通、建筑、烟花爆竹、易燃易爆、消防和食品药品等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企业进行严厉打击和集中整治。

(三)督查验收阶段(6月上旬—7月上旬)。对全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督促,对有反弹的非法违法生产进行“回头看”,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健全和完善各种资料,迎接上级部门验收。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全镇社会长治久安和矿业秩序和谐发展。

(一)要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工作当作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认真做好非法、违法生产企业的摸底调查工作,建立台帐,下达全面停产关闭通知。

(二)加强组织领导,在专项行动期间,成立专门打击队伍,党政领导挂帅,镇全体干部职工和镇直执法单位人员全程参与,根据情况随时调度和安排。

(三)加大打击力度,用铁的手腕、铁的行动、铁的纪律强力推进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使非法违法生产企业无藏身之地。

(四)加强值班备勤。制定值班安排表,所有干部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畅通,完善应急措施,加强与执法队和派出所的衔接,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防止事故发生。

(五)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为全力打好打击非法违法生产攻坚战提供强大的舆论攻势。

近年来,全镇上下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促进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但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在我镇仍一定程度上存在,应引起全镇上下高度重视,“打非治违”工作任重道远。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安委会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镇人民政府决定,201x年继续在全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现象,切实纠正各类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重点行业领域。

在全镇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非煤矿山、道路、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含使用单位)、烟花爆竹、民爆器材、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

(二)重点违法违章行为。

1.严厉打击9类非法违法行为:

(2)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擅自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5)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7)非法违法用工的;。

(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9)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其他非法违法行为的。

2.深入排查治理17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责任制不落实的;。

(2)安全费用提取使用不落实,安全投入不到位的;。

(4)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

(5)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的;。

(7)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8)未按规定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11)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的;。

(12)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4)烟花爆竹企业“三超一改”和转包分包、各股东独立组织生产的;。

(15)道路交通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

(17)职业病防治制度不健全,职业危害防范措施不落实,防护设施缺乏或带病运行的;。

(18)对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贯穿全年,分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排查摸底阶段(3月)。

镇安委办要深入宣传发动,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摸清非法违法的底子。特别要督促企业落实“治违”主体责任,建立和落实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系统,立查立改违规违章行为。

(二)第一轮集中整治阶段(4—6月)。

针对排查摸底和暗访暗查发现的问题,镇人民政府将作为主体分类组织开展集中整治。镇安委办要对各责任单位进行第一轮督查。

(三)“回头看”阶段(7—8月)。

各打非治违相关责任单位要对前期开展的“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责任制、隐患台帐、隐患整改、行政问责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查漏补缺或“回炉补火”。

(四)第二轮集中排查整治阶段(9—10月)。

启动第二轮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继续开展集中整治,巩固前段工作成果。镇安委办对各责任单位整治情况进行第二轮全面督查。

(五)巩固提高阶段(11—12月)。

各责任单位要全面总结“打非治违”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镇安委办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将“打非治违”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张学秋任组长,罗灿军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安委办,具体负责全镇“打非治违”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办。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单位也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员,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专题研究、精心安排、扎实推进本村(社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

(二)切实增强工作合力。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镇安委会的统一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切实抓好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同时,相互密切配合,加强联合执法。同时我镇将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驻企业督导工作。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追责“四个一律”措施。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营造“打非治违”浓厚氛围。

(三)切实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相关要求。打非法违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带队的原则,定期开展全面排查和巡查检查,对非法违法行为做到露头就打。要严格监管执法,督促企业建立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制度,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治违”不力的企业,要依法采取责令停产整顿、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证等处理措施。对“打非”不力导致严重非法行为的,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严格事前问责。

(四)切实注重统筹兼顾。把“打非治违”排查摸底工作要与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监管结合起来,做到不安全不复产。把“打非治违”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企业隐患自查自改月报系统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矿山整顿关闭、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协调推进、务求实效。把“打非治违”与作风建设、安全生产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坚持“四不两直”,深化暗查暗访,加强督促整改,取得实际成效。

相关推荐

电子厂暑假社会实践心得(通用15篇)

参与社会实践可以使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不同行业的工作方式和专业要求。下面是一些社会实践心得分享,希望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引言:。谁说我们大学生是温室里的

幼儿园心理健康工作总结小班(专业13篇)

幼儿园工作总结是对幼儿园教育工作的一次回顾和总结,通过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工作效率和教育质量。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工作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苏菲的世界阅读心得(汇总16篇)

心得体会是对自己的成长和进步进行梳理和总结的一种有效方式。请大家看看下面这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或许能给你一些启发和灵感。春天快到了,也快开学了。我与同学结伴去

小学生我和我的祖国(实用24篇)

优秀作文能够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引起共鸣,并带给人们思考和启迪。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批优秀作文,希望能够给大家以启示和借鉴。它们的魅力常常吸引着我:埃及金字塔那古

学校老师培训心得(热门21篇)

培训心得是对培训过程中所学到的知识、技能和经验进行总结和归纳的文献资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培训心得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20__年1月18日至1月23日我

小学教师工作调动申请书范文(24篇)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更多申请书的要求也变得越来越高,因此我们需要在写作上下更多功夫,以确保自己的申请书脱颖而出。在这里,我们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申请书的经典范文,

市场开发工作计划表(精选15篇)

通过制定工作计划表,我们可以更好地掌握自己的工作节奏和效率,进而提高工作能力和个人发展。在制定工作计划表时,可以参考以下范文,借鉴一些表达和安排的方法。

财务出纳工作目标和计划(模板18篇)

出纳的工作需要保证机密性和操作规范,确保公司的财务安全和合规性。10.出纳工作总结范文十:通过出色的工作表现和出色的团队协作精神,我成为了团队的佼佼者,并为公司

经典房屋租赁合同参考(优质17篇)

通过签署租赁合同,租主和承租人可以建立起双方互信的基础。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租赁合同范本,供参考使用。请大家仔细阅读,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调整。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作用(通用14篇)

毕业生需要注重个人能力的提升和职业规划的规划,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通过阅读这些范文,我们可以了解到毕业生总结的常见写作结构和内容。每个毕业生实习都要写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