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健康相关工作计划(模板5篇)
制定计划前,要分析研究工作现状,充分了解下一步工作是在什么基础上进行的,是依据什么来制定这个计划的。计划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计划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计划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企业健康相关工作计划篇一
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不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影响,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保护职业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职业健康管理职责及作业管理,作业环境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等职责,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职业健康管理的单位。
第三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生产部门、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职工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职工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第四条 公司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向公司领导、安全环保部门、卫生监督部门检举、报告。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公司各级行政主管领导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不知中机是否有该部门,仅供参考,红色加粗标注者下同)对全公司职业健康工作进行指导、决策及监督管理。职业健康科代表公司安委会行使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职能。各级职工代表组织有权对职业健康工作进行群众监督。
第六条 职业健康科作为公司职业健康检测机构,全面负责公司范围内的职业健康检测及公司安委会布置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第七条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职业健康监护,主要负责职业健康体检和医疗。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我公司仅以此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执行政策。
第八条 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部门必须指定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第三章 作业管理
第九条 必须认真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简称“建设项目”)职业健康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
1、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在拟定生产建设项目时,要充分利用先进技术,尽量选择无毒、无害的先进生产工艺。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委托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职业健康设施的设计必须认真贯彻《^v^关于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并严格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及有关行业标准、规定。
3、对职业健康有特殊要求的(如有毒、有害、有放射性)危害性较大的设计项目,必须经职业健康科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后才能实施。属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同时报安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设计审查。
4、工程部门及施工单位要对职工安全卫生设施工程质量负责;设备及物资供应部门要对所购进设施、设备、防护器材的质量负责;职业健康科对建设项目职业健康设施实行监督管理。
5、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竣工验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必须有项目主管部门、职业健康科人员参加,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行。
6、生产设备检修时,安全卫生设施必须同时列入计划,同步检修,同步投入生产。
第十条 尘毒作业单位必须依据《^v^关于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及有关标准、规范加强尘毒作业管理。
1、尘毒作业现场操作尽量选择隔离化、遥控化、密封化等非直接接触作业方式。
2、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尘毒作业操作规程及有关管理制度,严禁违章作业。
3、尘毒作业扬所控制章、操作室、人员休息室内,尘毒浓度不得超过国家限值标准。
4、从事尘毒作业职工,要尽量缩短接触时间,要加强个体防护。非进入尘毒浓度超标场所作业不可时,必须穿戴好个体防护用品。
第四章 作业环境管理
第十一条 尘毒、高温、噪声、振动作业环境按照国家标准实行分级管理。公司职业健康科必须按照《木制家具企业职业健康检测规程》等标准对公司尘毒、噪声、振动等有害作业环境定期进行检测评价,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并督促整改,做好检测数据归档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尘毒作业环境浓度合格率,高温、噪声、振动作业环境指标合格率,职业健康防护设施运行效率等指标应作为安全环保管理考核指标。
第十三条 尘毒、噪声、振动作业单位应建立防护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度、管理档案。
第十四条 涉及职业危害因素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为职工提供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和穿戴。
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拆卸停用各种职业健康防护设施、标识,因故必须拆卸、停用时须报经安环部门批准,并在生产设备检修完毕时及时恢复。
第五章 健康管理
第十六条 市定点医院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v^门有关职业健康管理标准对我公司接触尘、毒噪声、振动等岗位的职工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七条 实行就业前、在岗和特殊健康检查、职业病人离退后复查。
检查结果必须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
第十八条 职业健康体检岗位人员名单由职业健康科根据现场调查检测结果提出,报^v^门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应及时报送公司职业健康科。
第十九条 各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时,应当及时向公司职业健康科报告。
职业健康科应及时向公司领导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对确认为职业病的,应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我公司实行接尘人员每年检查一次。接触噪声、振动人员每2年检查一次,各部门对检查出的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各部门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的规定给予适当的岗位津贴。
第二十一条 职业病的治疗由^v^门负责实施。
第二十二条 职业病体检、医疗及营养费等待遇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规定执行。安全生产委员会掌握发放标准。
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健康培训等的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二十三条 根据有关职业病报告管理规定,职业健康部门要按照《职业病统计报表》的格式定期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我公司职业病发生、发展情况。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企业健康相关工作计划篇二
1.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社会福利制度体系,面向儿童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
2.巩固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保障儿童基本医疗权益。
3.构建连续完整的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支持体系。
4.建成覆盖城乡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和托位数量持续增加。
5.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流浪儿童生存、发展和安全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6.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流动儿童服务机制更加健全。
7.城乡社区儿童之家覆盖率稳步提高,2030年达到国家平均水平,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8.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五位一体”的基层儿童保护机制有效运行。开通并有效运行未成年人保护热线。
9.基层儿童福利工作阵地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2030年实现全覆盖,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10.基层儿童社会工作专业队伍和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明显壮大。
保障措施:
1.完善儿童福利保障和救助制度体系。逐步建成与神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与儿童需求相匹配、与相关福利制度相衔接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体系。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促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孤儿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等制度与社会救助政策有效衔接。加大困境儿童保障力度,建立完备的困境儿童信息台账,实现一人一档,动态管理,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提供信息支持。完善儿童福利政策,合理提高儿童福利标准。合理确定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提升儿童生活质量。
2.提高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提高儿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及性与智能化水平,将儿童教育、医疗卫生、福利保障事项优先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完善面向儿童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发达地区、薄弱环节、特殊儿童群体倾斜。扩大公共服务覆盖面,全面落实儿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游览参观票价优惠政策,推进采取年龄标准优先、身高标准补充的儿童票价优待政策。
3.做好儿童医疗保障工作。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巩固提高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做好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患儿医疗救助。促进各类医疗保障互补衔接,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并推广适宜不同年龄阶段儿童的大病和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统筹调动慈善医疗救助力量,支持医疗互助有序发展,合力降低患儿家庭医疗费用负担。
4.推进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巩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实施成果。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强3-5岁学龄前儿童营养改善工作,构建从婴儿期到学龄期儿童连续完整的营养改善项目支持体系。
5.发展和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健全支持婴幼儿早期发展和照护服务的政策体系。强化政策引导,通过完善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开展涵盖良好健康、充足营养、回应性照护、早期学习、安全保障等多维度的儿童早期综合服务,制定整体解决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推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加快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建设,促进农村地区儿童早期发展能力同步提升。加强对家庭促进婴幼儿早期发展的支持和服务,促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探索推广入户家访指导等适合农村儿童、困境儿童的早期发展服务模式。探索在农村和城镇流动人口集聚区设置活动培训场所,依托基层力量提供集中托育、育儿指导、养护培训等服务。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规划建设一批承担指导功能的综合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国有企业等主体积极参与政府推动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居住社区婴幼儿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制定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
6.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明确保障对象,规范认定流程,合理确定保障标准。积极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受理“跨省通办”。畅通亲属抚养、家庭寄养、机构养育和依法收养孤儿等安置渠道。规范家庭寄养工作程序,优化社会散居孤儿、家庭寄养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走访、监护评估、家庭培训和监护保护制度。探索对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开展助医助学工作。全面推进实施收养评估制度,建立收养回访监督制度。加强收养登记信息化建设。
7.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完善儿童残疾筛查、诊断、治疗、康复一体化工作机制,建立残疾儿童报告和信息共享制度。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覆盖率,逐步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为有需求的残疾儿童提供康复医疗、辅助器具、康复训练等基本康复服务。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标准,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规范化发展,增强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支持儿童福利机构面向社会残疾儿童开展替代照料、养育辅导及康复训练等服务。
8.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落实流浪儿童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职责,依法依规为流浪儿童提供生活照料、身份查询、接送返回等服务。对于流出的要建立源头治理和回归稳固机制,落实流浪儿童相关社会保障和义务教育等政策教育,教育督促流浪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履行抚养义务。依法严厉打击遗弃、虐待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提升救助管理服务水平。
企业健康相关工作计划篇三
感染新冠会给人们的工作生活带来很大挑战,防护政策调整、带症状工作、自身及家人的健康状况、对后遗症的担心等会给绝大多数人带来压力,在康复期出现恐惧、紧张和焦虑等情绪是自然的,不必过度紧张。克服恐惧、紧张和焦虑心理,不要采取否认、回避退缩、过分依赖他人、指责抱怨、转移情绪发脾气、冲动等不良应对方式,特别是不要试图通过烟酒来缓解紧张情绪。
康复建议:
1.放松训练
放松有助于在康复过程中节省有限精力,控制焦虑,改善心情。每天要做放松训练,尤其是要做呼吸放松调整和肌肉放松调整,还有冥想、正念减压疗法、意念或可视化导引、沐浴、芳香疗法、太极、瑜伽等放松训练方法。舒缓的音乐和专注的阅读也是简单有效的放松方法。
2.保证充足的睡眠
慢性压力可导致精神和身体症状的发生,包括睡眠受损、头痛、记忆力衰退和消化问题。睡眠对身体健康和免疫系统的有效运作至关重要,有助于我们战胜压力、抑郁和焦虑。
3.保持社交
适度社交对精神健康很重要。可以使用电子设备与朋友和家人保持社交联系,与他人交谈可以减轻压力以及压力对情绪和睡眠的负面影响,寻求在新冠疫情中的相互鼓励支持。另外,健康饮食和尽可能逐渐恢复日常活动或爱好可改善情绪。
企业健康相关工作计划篇四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确保了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县卫生监督所根据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对学校卫生工作专门行文,进行了安排部署,每半年联合县教育局开展监督检查,全面进行自查自纠,形成了全县学校卫生有人抓、有人管、有人监督的工作局面,确保了学校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抓住重点,加大力度,卓有成效地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指导,大部分学校设有专兼职管供水人员,建立了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基本到位。同时,对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学校下达了整改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保障了全县师生的饮水安全。三是学校医务室逐步规范。主要对学校医务室的校医室面积,药房、治疗室、诊断室三室分设情况,卫生技术人员的资质、医疗废物的收集、暂存、处置,门诊日志的建立,传染病的登记、报告及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等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规范了学校医务室的执业行为,保障了广大师生的就医安全。
三、狠抓落实,从机制上保证学校卫生的常规化管理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内容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并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学校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要求其限期整改,为了更好的落实整改意见,确保学校卫生工作落到实处,建议县教育局把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的卫生管理组织、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档案资料等工作纳入全县教育教学工作中,实行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建立健全严格的责任评价体系,加强领导,强化监督管理,保证学校卫生的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为教育教学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卫生保障。
四、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一)执法力量不足
由于县卫生监督所总体执法力量不足,因此从事学校卫生安全监管的力量更显薄弱,其中仅有5人承担18个乡镇学校卫生安全监管外,还承担着医疗市场监管、传染病防治监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等多项卫生监督执法任务,相对于全县120余所学校的卫生安全监管工作和上级下达的多项专题工作任务,确有力不从心之感。
(二)部分学校对卫生安全工作重视程度不足
我县部分学校卫生安全责任意识不强,主要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对学生饮用水水质检验结果不合格的学校下达监督意见,但部分学校仍未进行整改。
(三)是大部分学校不能按学生人数比例配备医务室。
五、下一步工作重点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打算对今后学校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从以下三个方面抓起:一是进一步加强与教育部门的联系,督促有条件的学校投入资金,加大对卫生设施的改造,改善学校卫生设施和条件,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不断改善学校教学环境设施。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学校卫生监督档案,加大对学校卫生的监督执法频次和力度,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防治、饮用水卫生抽检以及教学生活环境监测,督促卫生条件不达标的学校尽快整改完善,同时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切实为师生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
总之,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加大学校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不断强化对学校卫生监督检查与指导工作,有效预防学校群体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构建平安和谐的校园。
企业健康相关工作计划篇五
浙江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xxx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结合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强化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和公益属性,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围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机制创新和治理创新,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到2025年,各级各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更加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为加快卫生健康现代化和促进共同富裕提供有力支撑。
(一)优质医疗资源扩容计划。
1、超常规推进“医学高峰”建设。争取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布局浙江。争取国家级中医类别的医学中心、基地和特色医院达到5个以上。到2025年,推动建设一批疑难复杂疾病诊疗能力拔尖、科研能力突出、管理水平较高、辐射影响较大的高水平医院,三甲综合医院三级、四级手术占比达到45%以上,省域外转住院病人的全国占比实现下降。(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xxx〕、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高质量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支持宁波、温州、湖州和金华等地依托高水平综合医院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推进杭嘉湖、杭绍、甬舟、温衢丽、温台、金义等地高水平医院协同发展。支持温州、湖州、嘉兴、衢州、丽水等地建设省际边界医疗服务高地。建设20家左右省级中医特色医院。推进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32家山区海岛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xxx〕、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市、县〔市、区〕政府。以下均需各市、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医疗技术能力提升计划。
1、提高重大疾病临床救治能力。支持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新增国家级中医类学科(专科)8个以上。新建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5个以上,实施品牌学科、优势学科、特色学科、潜力学科计划,规划30—40个省级医学重点学科,优先发展10个医学重点培育专科,布局一批省市共建学科、县级龙头学科。实施儿科医疗服务发展行动计划,出台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意见。推广50项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结合诊疗技术和100个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xxx〕、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2、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加快中国科学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二期项目建设,支持核酸适体与临床诊治重点实验室发展,争取建设生命健康领域国家实验室基地。支持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争创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项目。出台提升医疗卫生机构科研创新能力实施方案,开展研究型医院和病房建设,健全职务发明制度,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与收益分配激励机制,做强中国(浙江)卫生健康科技研发与转化平台。到2025年,全省医院科技人才影响力进入全国第一阵营,成为全国卫生健康重要科技中心和创新策源地。(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3、提升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水平。建设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创伤危急重症立体救治中心,建设3个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推动建设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和中医疫病防治基地。新建在浙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国家中医疫病防治队、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队各1支。每个设区市依托1家三甲综合医院或传染病医院,规范设置传染病定点收治院区(病区);每个县(市)依托辖区实力最强的县级医院,规范设置传染病院区(病区)。(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xxx〕、省发展改革委)
4、加强高层次卫生人才培养。实施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落实“医学高峰”项目引进高层次人才类别与引才奖补标准,国家级卫生人才数达到350人以上。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深入实施“杏林工程”“岐黄使者”培育项目,新增国医大师1—2名、全国名中医3名左右、省级名中医60名以上。(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xxx〕、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
(三)改善医疗卫生服务行动计划。
1、创新医疗服务模式。全面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多学科诊疗、精准用药、优质护理服务、医院志愿者服务和一站式综合服务,探索推进无陪护病房建设,全面推进医疗机构间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和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共享,省级三甲综合医院日间手术比例达到25%以上。建设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卫生健康行业),推进国家“5g+医疗健康”应用项目。推动医防机构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推进医共体公共卫生管理中心实体化运作。建设一批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和科室。(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xxx〕、省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