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贝贝文库 > 实施方案 > 2023年医养结合养老实施方案简短(5篇)

2023年医养结合养老实施方案简短(5篇)

作者: 曹czj

“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方案能够帮助到我们很多,所以方案到底该怎么写才好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23年医养结合养老实施方案简短一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指示要求,以满足老年人基本健康养老需求为主要目标,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市场驱动作用,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等资源,完善体制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创新服务模式,逐步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老年人健康福祉。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市场驱动。发挥政府在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市场规范、投入引导等方面的主导作用,统筹各方资源,推动形成互利共赢的发展格局。以需求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城乡联动,以城带乡。在推动城市医养结合工作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将医养结合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村医养结合工作加快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在健康扶贫中进一步加强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全面提高为老服务水平。

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强化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的合作,加强养老和医疗资源共建共享。依照老年人需求,提升政策引导、投入扶持、服务监管等工作的系统性和协同性,优化整合服务项目和内容,推动形成整体联动、深度融合的服务模式。

改革创新,优化供给。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以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科技创新为先导,创新医养结合服务供给和资金保障方式,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激发各类服务主体的潜力和活力,不断丰富老年健康养老服务产品供给。

(三)发展目标

到2022年,基本建立符合市情的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规模适宜、功能完善、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老年人能力显著增强,医养结合机构的医养护一体化服务更加优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实现有效共享和无缝对接,老年人得到连续、适宜、规范、便捷的健康医疗服务。

——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推动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以上;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50%;

——开展城市农村社区心理关爱试点项目;

——到2022年,至少建成1所安宁疗护中心或有安宁疗护功能的医疗机构;

——到2022年,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

——到2022年,65周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65%以上。

(一)居家医养结合服务强基行动

1.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积极参与“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应签尽签”的原则,在保证签约服务质量基础上,针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群,探索信息化签约方式和个性化服务内容,着力提高老年人签约满意度。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为签约居民开通转诊绿色通道,在专家号源、住院床位、检查检验等方面提供便利。为社区高龄、慢病、失能老年人等确有需要的人群提供上门医疗卫生服务。到2022年,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市卫健委、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2.开展家庭病床服务。按照省即将出台的《家庭病床服务管理规范》,落实上门医疗卫生服务的内容、标准、规范。提供上门服务的机构要投保责任险、医疗意外险、人身意外险等,防范应对执业风险和人身安全风险。深化价格改革在医疗卫生服务领域的“放管服”改革措施,改进医养结合服务价格的定价方式,完善相关收费标准,从价格政策上支持提高医养结合服务的供给和服务质量。为社区高龄、慢病、失能老年人等提供上门医疗卫生服务的医疗机构,要制定公平合理、操作方便的价格政策。规范家庭病床、家庭巡诊、上门护理和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的内容和标准,制定较为宽松的鼓励性价格政策。根据医养结合服务工作的延伸和发展,适时动态调整医疗卫生服务的价格和内容。(市卫健委、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3.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鼓励具备家庭病床、巡诊等服务方式的实体医疗机构,运用已具备或依托可提供线上申请、跟踪、评价等服务的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在本机构注册的、至少具备五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和护师以上技术职称护士(专科护理还需要其他相应资质),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模式为主,重点对高龄或失能老年人、慢病患者、康复期患者、终末期患者,提供慢病管理、康复护理、专项护理、健康教育、安宁疗护等方面的护理服务。(市卫健委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提升行动

1.推动社区心理关爱试点项目建设。积极应对老年人心理健康问题及需求,做好我市老年人心理关爱试点项目。组建项目服务团队,对试点社区内65周岁以上常住居民,尤其是贫困、空巢、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高龄老年人,以集中或入户的形式开展心理状况调查和评估。了解和掌握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心理健康素养以及对心理健康服务的需求,提升基层老年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有效维护和促进老年心理健康。(市卫健委、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2.加强“健康小屋”建设。持续推动健康小屋建设,免费为65岁以上老年人不限次数提供血压测量、血糖测试、肺功能测试、人体成分分析等“十项”自助式服务。推动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养老综合体(日间照料中心)内嵌入“健康小屋”,为老年人提供慢病监护、疾病预防、日常保健、紧急预警等就近、便捷的医疗服务。选择2~3个“健康小屋”试点,统一规范建设标准,并逐步在全市推广。到2022年,全市建设具备综合功能的城市街道级社区养老服务机构43个,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或日间照料机构)288个,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0%。(市卫健委、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三)机构医养结合服务促进行动

1.强化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功能。养老机构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实际,合理增加医疗服务功能并依法依规开展诊疗活动。城市社会福利院(中心)、农村中心敬老院与医疗机构采取合作共建、服务外包等方式,建设区域性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符合标准的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到2022年,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紧密型合作关系,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率达到100%。倡导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向社区、农村居家老人开放,提供营养配餐、医疗、康复、娱乐等服务。(市卫健委、民政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2.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康复护理延伸服务。加强老年护理、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鼓励其根据服务需求增设老年护理、康复、安宁疗护病床。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为签约养老机构老年人提供就医便利服务和多种形式的义诊、志愿服务,建议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每年到医疗资源薄弱养老机构开展一次义诊活动。(市卫健委、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四)专业医养结合供给提速行动

1.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优先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开办医养结合机构,并按规定享受税费、投融资、用地等有关优惠政策。鼓励商业银行优先支持社会力量开办医养结合机构,为医养机构融资提供便利。支持社会办大型医养结合机构走集团化、连锁化发展道路。支持、鼓励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域外金融机构等作为投资主体兴办医养结合机构。积极落实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为我市民办医养结合机构扩大规模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助力医养结合产业发展。新建医养结合机构,应充分考虑应对新冠肺炎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求,合理规划医疗与养老区域布局。(市卫健委、发改委、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人民银行、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2.推动社会力量开展医养融合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围绕老年人在预防保健、医疗卫生、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的需求,积极开发安全有效的食品药品、康复辅具、日常照护、文化娱乐等老年人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加强医养结合机构监管规范药品使用行为,督促医养结合机构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对医养结合机构的药品使用提供业务指导。举办“安全用药月”活动,加强用药安全科普,有效提高老年人群体的药品科学素养,引导老年人合理用药。加强对老年患者用药的重点品种监管力度,结合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方案、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整治方案,重点加强对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用药及中药饮片等重点品种的监管。指导医药食品企业围绕中药、汉麻等我市优势产业开发适合老人服用的药品和保健品。(责任单位:市卫健委、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3.鼓励基层医疗机构转型医养结合机构。鼓励闲置床位较多的一、二级医院和专科医院转型为康复、老年护理、安宁疗护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探索农村地区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统筹规划、毗邻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护理机构、养老机构建设安宁疗护中心。到2022年,至少建成1所安宁疗护中心或有安宁疗护功能的医疗机构,有条件的县(区)要建成1所康复医院或安宁疗护机构。(市卫健委、民政局、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五)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行动

1.支持发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有序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建设,为65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健康指导。到2022年,65周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65%以上。(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2.推动发展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机构。推动中医医院与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之间的深层次合作,积极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康复服务。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兴办养老、康复、护理专业机构,发展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服务特色的养老机构,引导中医适宜技术和护理服务向社区和居家延伸,探索融合中医药健康管理理念的健康养老服务新模式。做强做大大同区、林甸县、杜尔伯特县中草药种植基地项目,推进北药南用、南病北治。支持组建含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家庭医生团队,鼓励家庭医生团队提供与家庭结合的中医药养老服务。推进“中医药+旅游+养老”发展,鼓励开发中药材的适老产品和中医药康养旅居产品。(市卫健委、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一)完善财政扶持和税收优惠政策。探索制定医联体建设、家庭医生、家庭病床、老年人签约服务等方面的财政扶持政策。对非公立医养结合机构在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实行与公立机构同价政策,其中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对其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按规定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适当支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市财政局、税务局、民政局、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加强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医养结合机构发展需要,优先保障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用地。鼓励医养结合项目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在不改变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允许盘活利用城镇现有空闲商业用房、厂房、校舍、办公用房、培训设施及其他设施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并适用过渡期政策,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五年期满及涉及转让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市场价,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由非营利机构使用的,原划拨土地可继续划拨使用。加强规划布局,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医养结合结构发展需要,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严格执行供地政策。由民政部门研究制定《大庆市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2020—2022)》,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设计我市养老服务发展,做到合理布局,平衡发展。将医养结合项目作为审查重点,确保满足使用功能的设计需求,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永久性标牌、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确保医养结合项目及其配套设施同步设计、施工。加强对医养结合项目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和消防安全。加强对医养结合项目的竣工验收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后交付使用。(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卫健委、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三)完善基本医疗和照护保险制度。研究制定医养结合医疗护理服务清单和服务规范,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医保起付线。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积极推进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按床日等多元支付方式。实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地区,参保的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按规定支付。鼓励保险公司紧贴人民群众需求,增强社会服务领域保险供给。支持保险公司增加老年人需求较为强烈的疾病险、医疗险、意外险等领域产品供给。鼓励养老机构参加综合责任险。开展辅助器具服务,通过租赁等形式为居家失能人员提供生活必需的辅助器具。加大对入住医养结合机构老年人的志愿服务力度和宣传力度,组织协调青年志愿者协会等社会爱心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与医养机构结对帮扶活动,推动团属各类宣传平台加大对青年志愿者结对医养机构服务的宣传。研究志愿服务积分奖励标准,给予参与志愿服务的青年志愿者积分奖励,确保志愿服务质效。(市医保局、发改委、民政局、团市委、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四)完善投融资政策。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投融资模式。配合项目实施机构做好落地项目政府支出责任按绩效付费等工作。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承接当地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服务。鼓励银行机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对医养结合型机构贷款,保障医养结合机构能够顺利获得融资。支持在专业医养结合机构附近设立自助服务银行,便于办理基础性金融业务。支持在医养结合机构内部设立atm机,满足老年人基本金融业务需求。鼓励和支持银行保险机构上门开展金融业务,为老年人提供便民贴心服务。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发挥“投、贷、债、租、证”协调作用,加大金融对医养结合领域的支持力度。鼓励地方探索完善抵押贷款政策,拓宽信贷担保物范围。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预算安排,与金融、保险等社会资本共同筹资设立健康产业发展基金,采取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健康养老产业,加大金融、保险支持医养结合发展的力度。(市财政局、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发改委、民政局、自然资源局、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五)加强医养结合信息化建设。推动综合为老服务平台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对接,建设健康养老信息共享机制。基于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及多媒体影像等技术,运用可穿戴设备等移动信息采集终端,建立老年健康动态监测机制。支持研发医疗辅助、家庭照护、安防监控、残障辅助、情感配合等智能服务机器人,大力发展健康管理、健康服务、智能康复辅具等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推进面向医养结合机构的远程医疗建设。(市卫健委、民政局、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六)加强医养专业队伍建设。鼓励引导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增设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服务、社工、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人才培养。设立一批医养结合培训基地,探索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与医养结合机构协同培养培训模式。鼓励民办培训机构开展养老护理、养老评估培训,将市第二福利院打造成为在庆高校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护理院、护理站及其卫技人员纳入卫生健康部门统一管理,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技术准入和推荐评优等方面,与其他医疗机构及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对待。实施医师执业地点区域注册制度,支持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多点执业。鼓励退休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引导职业院校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到医养结合机构和社区从事健康养老服务工作。市、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安排,为养老机构的医护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培训。鼓励志愿服务组织与医养结合机构结对开展服务。(市教育局、文明办、人社局、卫健委、民政局、团市委、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校区、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医养结合在健康大庆建设、深化综合医改、推动养老产业和健康服务业发展以及应对人口老龄化等工作中的重要意义,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医养结合工作各项任务。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作,制定出台推进医养结合的政策措施、标准规范。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提高医养结合服务水平和效率。

(三)抓好典型示范。各县(区)要加强政策扶持和资金补助,积极探索建设医养结合示范机构、示范项目、示范中心等多元化医养结合模式。

(四)加强监管考核。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将医养结合工作纳入重要事项督查范围,建立工作评估体系。卫生健康、民政等有关部门要落实服务监管责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2023年医养结合养老实施方案简短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三明市委、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明委发〔2015〕3号)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做好医养结合和分级诊疗工作的通知》(明医改组〔2015〕12号)精神,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做好医养结合和分级诊疗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努力建设健康三元,

最新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现结合三元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做好医养结合及分级诊疗工作的部署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群众自愿的原则,整合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养老等各项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用,促进社区居民的医疗和养老方式转变,全面提升群众健康水平。

通过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合理配置并整合各类医疗和养老等服务资源,推动医养结合和分级诊疗工作的有序开展,使社区居民能够在居住地就近享受医疗、康复、健康体检、养老等各项医养服务,促进社区居家养老、分级诊疗等制度的落实,降低群众医疗费用,提升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水平,实现以医带养、以养促医、医养结合的工作目标。

由区医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实施,采取统一部署、试点先行、全面推进的方法,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推进医养结合和分级诊疗工作有序开展。

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xx年5月底前),在充分调研论证并学习借鉴其他地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三元区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做好医养结合和分级诊疗工作的实施方案》;第二阶段(20xx年7月底前),在城关街道建新社区、富兴堡街道富兴社区进行试点,总结经验,完善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第三阶段(20xx年9月底前),完成城关、白沙、富兴堡三个街道的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机构建设。

(一)设置统一服务平台。

1.设置及要求。由区政府统一设置医养结合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医养服务网络平台。城关、白沙、富兴堡街道原则上每个社区居委会设置1个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在的社区,由该中心加挂牌子并履行医养结合的工作任务,不再单独设置服务站。非新建的服务站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新规划建设的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挂“三元区卫计局xx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牌子。

2.举办方式。采取“公办托管、购买服务”的方式举办,由区政府提供服务站业务用房,市财政补助设施设备购置费用,区卫计局公开招聘具备条件的个体医疗诊所转型为服务站,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延伸托管。具体实施过程中,坚持做到五个结合: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结合,与民政、残联等部门的老年人日间照料和残疾人康乐等服务项目相结合、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结合、与社区医生签约服务项目相结合、与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相结合。

3.加强服务站规划建设。区规划、住建部门要按照《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标准》和每个社区设置一个服务站的要求,在规划新区、住宅小区、商品房开发等项目时,做好服务站点设置规划,规划建设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并处在该社区相对中心位置、交通便利(以临街为主),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无偿使用。具体布点安排:

(1)城关街道(共9个社区):红印山、崇宁、芙蓉、建新、新亭、凤岗、复康、新龙社区各新建1个服务站;下洋社区由城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服务站牌子或延伸服务,不再另行设置。

(2)白沙街道(共7个社区):台江、长安、桃源、桥西、群一、群二社区各新建1个服务站;白沙社区由白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服务站牌子或延伸服务,不再另行设置。

(3)富兴堡街道(共5个社区):东霞、永兴、富文社区各新建1个服务站;富兴社区由富兴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服务站牌子或延伸服务,不再另行设置;由于新南社区毗邻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且人口偏少(约2500多人),日常诊疗业务量不足,因此采取由永兴社区服务站统一提供服务的方式解决,不再另行设置服务站。

4.加强养老机构的医疗机构设置。由区民政部门牵头组织集中养老机构创造条件,依法按有关标准设置卫生所、医务室、门诊部、护理站等。

5.推进老年康复医院、临终关怀医院等老龄型医疗机构建设。鼓励辖区内市级医疗机构设立老年人服务窗口或老年病专区,鼓励部分医院转型为养老护理院。对社会资本举办的康复养老医疗机构,并经民政部门审查符合养老机构设立条件的新增养老床位,可享受社会资本办医的优惠扶持政策;对具有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在职称评聘、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享有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同等待遇。

(二)建立多方投入机制。

1.明确服务站投入责任。

(1)市级。市财政对服务站的设施设备购置给予适当补助。

(2)区级。区财政负责统筹安排服务站业务用房所需资金的筹集;区民政、人社、残联、卫计等部门对养老服务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并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扶持医养结合项目做大做强;区国资委统筹全区国有房产资源,提供部分位置合适的房产作为服务站业务用房,缓解区政府租赁或新建服务站的资金压力。

(3)街道。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统筹各自街道及所辖社区的房产资源,提供部分位置合适的房产作为服务站业务用房,缓解区政府租赁或新建服务站的资金压力。

(4)服务站承办人。区政府提供服务站业务用房后,由服务站承办人负责内部整修、科室设置以及开办服务站所需的其他经费开支,保证服务站正常运营。

(5)社会各界。鼓励社会各界为实施老年人日间照料、残疾人康乐服务的机构进行捐助,鼓励志愿者提供护理、卫生清扫、帮厨等志愿服务。

2.明确服务站收入来源。

(1)政府购买服务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依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度考核办法,经区卫计、财政部门考核后拨付。

(2)服务站的诊疗服务收入和签约服务收入。

(3)区民政、人社、残联、卫计等部门的有关康复养老等服务项目经费和政府的适当补助,在相关部门考核后拨付。

3.支持享受相关医保政策。由区卫计局协调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对服务站和养老机构卫生所、医务室、门诊部、护理站等符合医疗定点条件的,依申请并经验收纳入医保(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定点服务协议。参保人员在服务站就诊的,按照规定享受优惠的医保待遇。

(三)探索建立多种服务模式。

1.普通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平台,为本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双向转诊、预约诊疗、社区医生签约等服务,并为本社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上门诊疗、体检、康复等服务,推动基本医疗与养老健康服务有机结合。

2.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在有条件的社区,将服务站与社区居委会业务用房统筹,把医养服务与社区居家养老及日间照料服务相结合,在普通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的基础上,为在社区居委会进行日间照料的老年人以及社区居家养老的对象实施上门诊疗、体检、康复等服务。

3.与部门养老服务项目相结合的服务模式。积极与民政、人社、残联等部门对接,将服务站与民政部门的老年人日间照料、残联部门的残疾人康复等服务项目相结合,在普通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的基础上,对部门养老项目服务点的对象实施定向诊疗、体检、康复等服务。

4.与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在加强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建设的同时,鼓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台江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一医院分院以及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站与市、区两级民政部门直属养老机构建立医疗服务协作关系,建立急救、转诊等合作机制,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定期主动上门为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医疗健康服务。

(四)规范服务行为。

1.建立档案和台帐。区卫计局与各服务站签订托管协议,并委托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各服务站要建立每天业务开展和财务收支情况账册,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社区医生签约服务档案、需提供养老医疗服务的人员资料档案和上门诊疗服务台帐,以便区卫计部门业务考核和经费拨付。

2.明确药品进口渠道。服务站临床用药可自行采购,也可采购三明市药品限价采购目录内药品,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一律按三明市药品限价采购药品价格结算。

3.细化医养服务内容。组建全科医生团队,公布联系方式及服务流程,制订完善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等制度,严格规范静脉输液和抗菌药物使用,为老年人和残疾人等提供及时、有效的健康服务。

4.健全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推进基层一体化卫生信息管理,充实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立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健康管理等互联互通、有效协同、共享应用的健康信息服务体系。

5.规范医养服务范畴。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对象主要是病情轻的常见病、慢性病和经医疗机构住院后的康复老年人患者,残疾人家庭、计生家庭行动不便的人员。处于急性或重大疾病的老年人,应采取医疗机构住院的方式解决,不适合医养结合范畴。

6.实施慢病统筹管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开具高血压和糖尿病的确认证明。对明确诊断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服务站就诊的,给予免费提供限定的基本药物,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的按医保规定比例报销。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宣传栏等媒介,以及社区居委会入户走访等时机,大力宣传医改工作成效,宣传医养结合服务的内容,让群众及时了解和掌握医养结合的内容、实施方式,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以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的“三好一满意”和基层医疗机构管理年活动为载体,推动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服务能力,逐步实现“看病就医方便经济、医疗服务安全可靠、公共卫生服务可及、内部管理规范有序、城乡居民满意信任”的目标。

(二)加强队伍建设。

1.鼓励医学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和具有资质的个体开业医护人员到服务站或养老机构卫生所、医务室、门诊部、护理站等工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获取待遇报酬。

2.鼓励各专业的医师到服务站开展多点执业。

3.在服务站具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其它医疗机构相同的执业资格、注册考核、职称评聘、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的"同等待遇。

4.集中养老机构要组建专业的养老护理员队伍,承担老年人的生活照护。重点培养和引进医生、护士、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具有执业或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三)提升服务水平。

1.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并结合工作实际,选派服务站、养老机构的医务工作者到市级医疗机构进行老年医学和康复护理知识培训,提高基层老年医疗康复水平。

2.服务站要针对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人员,给予免费上门诊疗、康复、送药等服务,以及体格检查、测血压、快速血糖测定,有条件的可以上门开展生化血采样、便携式心电图检查等服务。

3.区卫计局负责定期组织医师和护士到服务站、养老机构开展巡回医疗和护理保健服务。

4.养老机构、服务站要与就近的市级医院建立急救、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转诊等合作机制,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负责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和接收上级医疗机构下转的病人,同时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

5.积极探索建立护理转移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服务站承接医疗机构内需长期照护的半失能和失能老年人,解决医疗机构中老年人的“压床”问题。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

1.由区医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开展,及时研究解决医养结合和分级诊疗工作中的问题;区卫计、财政、民政、人社、残联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合作,严格履职,加强组织协调及督导考核,落实相应政策措施。

2.将开展医养结合卫生服务情况纳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年薪考评体系,督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能。

3.由区卫计、民政等部门负责将服务人群的满意度作为考核机构和从业人员业绩的重要标准,建立健全服务站和养老机构卫生所、医务室、门诊部、护理站等的准入、考核评估、退出和监管机制,加强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建立健全服务信息公示和服务满意度评价制度,定期收集社区居民、养老机构老年人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要把考核评价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机构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管理混乱、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存在重大隐患、不能很好履行职责的机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或取消托管资格。

2023年医养结合养老实施方案简短三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v^、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v^和全国老龄办等12部门《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卫老龄发〔20xx〕60号),科学统筹规划医养结合工作,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快速融合、有序发展,为广大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精准化医养结合服务,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行动背景

20xx年以来,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试点带动”的原则,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v^、^v^,省委、省政府关于医养结合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任务要求,充分整合资源,以试点带动为抓手,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模式机制,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取得初步成效。

医养结合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依据全省老年健康服务信息系统数据推算,全省医养结合服务资源短缺情况严重,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需求旺盛,医养资源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较为突出,老年人健康状况亟待改善。

截至2019年底,我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万人,占总人口的,即将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据全员人口数据库预测,2022-2033年,我省老龄人口规模将快速增长,到2033年60岁以上老龄人口规模预计将达到766万人左右;2034-2050年,老龄人口规模增速放缓,但规模持续增加的趋势仍将继续,预计到2050年我省60岁以上老龄人口规模将达到905万人,将占全省总人口的三分之一左右。充分利用好2022年老年人口快速增长到来前的机遇期,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提质量,科学统筹规划医养结合工作,对积极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至关重要。

二、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老年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精准服务,市场化运作、分类别保障”的原则,落实目标任务,实施四大行动,为广大老年人提供健康期管理、患病期治疗、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终末期安宁疗护等的健康养老服务,实现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的深度融合,逐步有效解决医养结合服务资源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促进医养结合工作快速有序、稳步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

三、重点任务和规划布局

 (一)建立多层次医养结合服务体系

 1.居家医养结合全覆盖行动。将夯实居家养老服务作为医养结合的基础工程,为65岁及以上居家老年人每年提供“2111”式健康管理服务(即:开展两次医养结合服务,一次免费体检、一次中医药体质辨识服务、至少一次失能评估与健康指导),以患有慢性疾病老年人为重点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提供针对性服务,确保90%以上的居家老年人能够享受连续、稳定、专业的健康管理、医疗卫生和照护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设立“家庭照护病床”,将服务人群延伸到60岁及以上老年人。(省卫生健康委、民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2.社区医养结合双促建行动。深化医养融合服务,促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每个县至少有1家基层医疗机构试点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和托老照护床位,弥补基层医养结合床位、人才不足等短板。推动农村地区探索“两院”合建(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统筹规划、毗邻建设),城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部建设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等做法、经验,为老年人提供综合、连续、协同、规范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省卫生健康委、民政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3.医养结合机构改拓建行动。鼓励新建医养结合机构,申请新办医养结合机构涉及同层级相关行政部门的,实行 “一个窗口”办理。支持城市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通过转型、闲置资源整合改造等多种方式,发展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支持社会办大型医养结合机构走集团化、连锁化发展道路。鼓励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投资主体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政府对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不作区域总量规划限制。(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民政厅、自然资源厅、住建厅、国家^v^甘肃省税务局、市场^v^、金融^v^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4.中医药医养康融合推进行动。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独特作用;推动中医医院与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合作,开展融合中医特色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等服务;推进医、养、康相关产业跨界融合,鼓励中医药企业和文化旅游企业联合开发利用省内中医药富集区天然优质养生资源,依托现有基础设施,打造集聚“医、食、养、护、文、体、游”要素一体化的养生(养老)休闲基地,研究中医药特色养生(养老)保健食品,开发中医药养生(养老)体验休闲旅游特色业态,延长中医药医养康融合产业链条。到2022年,每个市州至少建成1所医养康护一体化的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示范机构。(省卫生健康委、科技厅、商务厅、文旅厅、市场^v^、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二)提供精准化医养结合管理服务

 1.健康期管理。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普及老年健康知识,开展老年健身、老年保健、老年疾病防治与康复等内容的教育活动,推广老年期常见疾病的防治适宜技术,实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等三级预防体系,减少老年人罹患慢性病的风险。张掖、兰州、天水等地组织实施国家级老年健康教育、老年人心理关爱试点项目,逐步扩大省级试点。(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民政厅、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2.患病期治疗。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加快老年医学科医联体建设,加大省级医院老年医学科组团式帮扶,开通疑、难、重症老年病远程医疗会诊,完善针对老年人的院间转诊管理服务,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实施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适老化改造,落实老年人就医等便利服务,快速提升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老年病诊治能力,增强基层医疗机构老年人救治能力。增加老年病床位数量,各地按照规划老年医学科总床位数的50%分年度建设。支持省第三人民医院试点建设省老年病医院,探索建立适合老年人疾病特点的诊疗模式、服务机制。(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3.康复期护理。建立老年人康复期护理联动机制,加强与区域内老年病院、康复机构、护理机构等延续性医疗机构的分工协作,实现患病期治疗、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的上下联动、无缝衔接、零障碍转换。鼓励将功能恢复作为康复护理的重点,为老年康复期患者提供早期康复治疗、专科康复训练、日间或居家康复指导及护理服务,满足不同层级老年患者康复需求。各地按照康复治疗师缺口数的100%开展培养培训。开展好老年照护、失智老年人照护技能等级证书试点工作。(省卫生健康委、民政厅、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4.稳定期生活照料。重点支持具备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增强医疗照护服务能力,利用闲置养老床位为行动不便的疾病稳定期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专业医疗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为需要长期护理的居家老年人提供针对性、个性化的上门照护服务。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省卫生健康委、民政厅、人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5.临终期安宁疗护。支持在二级及以上医院开设安宁疗护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有条件的新建医养结合机构根据实际需求开设安宁疗护病床,鼓励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家庭安宁疗护病床,逐步推动形成覆盖试点地区、举办主体多元化、服务形式多样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各地分年度补足安宁疗护床位缺口数的20%,力争全省安宁疗护床位达到1500张以上。(省卫生健康委、民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三)建立全过程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

 1.确定“照护对象”。建立老年人能力状况评估制度,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结合老年人日常生活活动、精神状态与社会参与、感知觉与沟通等能力和老年综合征罹患等维度进行综合评估,确定老年人能力状况,对60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建立信息档案,按需分类别提供针对性、个性化、精准化照护服务。(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负责,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2.扩大“照护主体”。开展老年医疗护理员和养老服务专业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依托省第三人民医院建成省级失能老年人综合评估与康复指导中心,建立长期照护服务培训和实训基地,开展以失能老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健康管理师、康复指导师的培养培训。各市州至少补足提供机构照护服务的医疗护理员缺口数的30%,扩大老年护理服务队伍,补齐服务短板,到2022年基本满足老年人护理服务需求。(省卫生健康委、人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3.规范“照护内容”。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三部门《关于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8号)要求,相关医疗机构参照老年人能力评估和老年综合征罹患情况结果,开展针对失能老年人的护理需求评估,对拟提供护理服务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需提供科学适宜的护理服务类型和服务内容。鼓励相关机构投保责任险、医疗意外险、人身意外险等,防范应对执业风险和人身安全风险,适当提高上门服务人员的待遇水平。兰州市组织实施国家级失能老年人综合评估与健康服务试点项目,探索建立失能老年人护理等级标准、规范、路径和模式、机制。(省卫生健康委、金融^v^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4.拓展“照护机构”。扩大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的有效供给,突出居家社区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机构、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社区(乡镇)失能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整合、服务衔接,完善硬件设施,充实人员队伍,重点为失能的特困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区嵌入式为老服务机构发展。依托护理院(站)、护理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具备提供长期照护服务能力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乡镇敬老院等养老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支持二级以上公办医疗机构发挥资源优势,举办重点为特殊供养、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照护和托养服务的机构或床位。引导社会力量依据市场和老年人需求,举办连锁化、集团化经营的相关医疗机构,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照护服务。探索智慧照护服务模式,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为失能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合理、功能定位明确的各类长期照护服务。支持失能老年人口规模较大的兰州、白银、天水、平凉、庆阳、定西、陇南、临夏等地,建设失能失智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省卫生健康委、民政厅、发展改革委、工信厅、自然资源厅、住建厅、商务厅、市场^v^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5.明确“照护费用”。厘清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的支付边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只能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疾病诊治、医疗护理、医疗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费用,不得用于支付生活照护等养老服务费用。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实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地区,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按规定支付。按照国家安排部署,将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纳入政府兜底保障范围。支持研发和提供丰富的老年长期照护商业保险产品,为适宜人群对接优质医疗和护理服务。(省医保局、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金融^v^,甘肃银保监局、国家^v^甘肃省税务局、省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四、行动措施和组织保障

 (一)加强对医养结合工作的统筹领导和规范管理。将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民生工程,依据当地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合理布局医养资源,各地要分年度按规划要求补足缺口,2020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行动方案,细化任务指标,明确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医养结合各项目标任务、行动计划得到有效落实。加强医养结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老年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和能力水平。(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负责,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二)落实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所需投入和税费优惠。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适当支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享受养老机构相关建设和运营补贴。对医养结合机构按规定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等税费优惠政策。经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对其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按规定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优惠政策。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的机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可享受有关税费优惠政策、给予资金支持、水电气热价格优惠等扶持。(省财政厅、民政厅、卫生健康委、自然资源厅,国家^v^甘肃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三)保障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所需建设发展用地。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可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应当以有偿方式用地。鼓励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运维长效机制,对使用综合服务设施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予以无偿或低偿使用。鼓励符合规划用途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依法用于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在不改变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允许盘活利用城镇现有空闲商业用房、厂房、校舍、办公用房、培训设施及其他设施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并适用过渡期政策,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五年期满及涉及转让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市场价,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由非营利性机构使用的,原划拨土地可继续划拨使用。(省自然资源厅、住建厅、卫生健康委、民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四)完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价格政策。收费标准原则上应当以实际服务成本为基础,综合市场供求状况、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充分发挥价格的杠杆调节作用,提高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具备招标条件的,鼓励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收费标准。(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民政厅、市场^v^按照职责负责,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五)拓宽医养结合机构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养老机构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等方式筹集开办资金和发展资金。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医养结合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拓展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发挥“投、贷、债、租、证”协同作用,加大金融对医养结合领域的支持力度。鼓励地方探索完善抵押贷款政策,拓宽信贷担保物范围。(甘肃银保监局、甘肃证监局,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卫生健康委、民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六)加大保险支持和监管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正式运营3个月后即可提出定点申请,定点评估完成时限不得超过3个月时间。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医保起付线,积极推进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按床日等多元复合的医保支付方式。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大力发展医养保险,重点发展老年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省医保局、甘肃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七)加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和鼓励省内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加强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健康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人才培养,扩大相关专业招生规模。整合校地现有资源,共建一批医养结合培训基地,探索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研究机构、行业协会与医养结合机构协同培养模式,开展老年照护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促进甘肃中医药大学、河西学院、甘肃医学院、甘肃卫生职业学院等涉医高等学校与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兰大一院、兰大二院、省肿瘤医院、省第二人民医院、省第三人民医院等三甲医院协议合作,设立高校毕业生和社会服务人才见习(实训)基地,为老年照护行业培养后备人员,促进老年照护队伍专业化、年轻化。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护理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到医养结合机构从业。医养结合机构要优先招聘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和养老护理员。推进老年社区教育,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法律、保健知识。充分发挥社会公益组织作用,加大对助老志愿服务项目和组织的培育和支持力度,鼓励志愿服务组织与医养结合机构结对开展服务,通过开展志愿服务给予老年人更多关爱照顾。(省教育厅、人社厅、卫生健康委、民政厅,共青团省委、省妇联、省红十字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2023年医养结合养老实施方案简短四

医养结合模式的调研报告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事业还处于起步阶段,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医养结合调研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欢迎大家借鉴。

近日,省卫生计生委与省民政厅、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组成联合调研组,由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省计生协常务专职副会长阮诗玮带队,到厦门市爱心护理院、思明区厦港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湖里区江头街道金尚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湖里区禾山慧智健康养老示范点等地开展医养结合工作调研,并召开区政府领导、市、区卫生计生、民政局、街道、社区、市部分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

厦门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等方面的措施和做法得到了调研组的肯定。比如,厦门市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服务范围的作法;湖里区禾山社区打造“互联网+医疗+养老”的服务体系,依托信息化平台12349呼叫中心,利用可穿戴监测设备、手机app管理软件等,为辖区65周岁以上的老人提供应急救助、生活照料、心理抚慰、健康保健等实现医疗服务体系内信息。思明区厦港街道积极创新社会治理模式,精心打造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以为老人服务为切入点,打造社区、社工、社会联动服务新模式。

阮诗玮指出,我国已全面进入老龄化社会,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顺应中央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主动作为,做好医养兼融,为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品质、健康养老做出贡献。一要加强指导。要加强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监督,支持有相关专业特长的医师和专业人员在养老机构开展疾病防治、营养、中医调理养生等健康服务。二要合理规划。要加快发展为老年人服务的专业医疗机构,逐步建立医院、社区、家庭多层次的医疗护理体系,构筑以社区和家庭为主体的“医养康护”一体化的服务平台,并逐步形成涵盖护理院、老年医院、康复医院和综合医院老年病科、家庭医生等在内的多层次、有梯度健康养老服务体系。三要突出重点。要开通绿色通道,重点保障失能失智老人、低保家庭、贫困家庭、失独家庭、军烈属、五保户等人群,以及高龄老人的看病就医的优先照顾。要充分发挥医院志愿者服务作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门诊导医、出院随访等服务。四要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支持社会力量针对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开办具有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医疗机构或养老机构。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的一体化健康和养老服务。

目前,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事业还处于起步阶段。2019年底,九部委颁布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鼓励社会力量和资本参与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上的决定作用,更好的推行医养结合模式,让老人有一个美好的晚年。

3月25日,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一行,来到位于北京东三环的双井恭和苑,深入考察《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的落实和执行。

王培安副主任在参观的同时听取了乐成集团总裁桂水发的介绍。在北京市政府支持下,恭和苑通过先行先试、政策集成,将医与养深入结合,逐步完善,不仅创建了适老优良的现代养老机构的硬件设施,还构建起标准化的、五养一体的养老服务体系,同时在市政府支持下积极开展多方面养老服务的职业教育与培训。

王培安副主任一行还参观了老人房间,亲切地询问老人的生活和健康。同时,还专程前往餐厅,关注老人的用餐环境及营养搭配。

王培安副主任强调,“医养结合”探索对国家大力发展多层次养老事业的重要性。乐成集团在北京建立养老机构-恭和苑的同时以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形式建立“医”以配合“养”,这种医养结合模式是一种新方法,值得推广。

王培安副主任针对当前医养结合现状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1、民营养老机构现在面临融资成本高、融资难的瓶颈,银行等金融机构应积极探索,给予民营养老机构优惠政策支持,实现金融机构与民营养老机构融合发展。

2、根据国家规定,社区医院等级相对较低,针对老人的药品相对偏少,无法满足老人的日常需求。因此,各相关部门应给予社区医院各项政策扶持,以达到方便老人看病用药的要求。

3、政府需持续探讨临终关怀在养老机构的相关问题,并逐步完善临终关怀体系标准。

北京双井恭和苑负责人表示:“我们这里除了配备适宜老人的饮食起居设施,还提供文娱、护理、医疗等多方面服务,深度融合了养老和医疗,利用先进的智能系统,全面掌握老人的健康数据,提供科学的健康管理,发现问题及时预警、及时干预,尽最大努力帮助老人实现健康养老的愿望,替子女尽一份孝心。”

7月13日,由省政协常委、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贾月成带队的省政协医养结合调研组一行对我市温江区社区、社会办养老机构以及市八医院医养结合及老年医疗服务情况进行调研。市卫计委副主任赵平参加调研。

调研组现场调研了温江区南街社区柳城家园全日居家养老中心(圆缘养老)、南街社区卫生服务站、温江区柳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智慧医疗云医院)、置信亲睦家鹭湖老年公寓以及市八医院,听取了我市有关医养结合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对我市以社区医疗为基础,以大型医院、老年病专科医院为龙头推动辖区内医养结合服务的工作方式给予了高度赞扬和肯定,尤其对我市着重探索医疗服务与全日居家养老相结合、社区发展互联网云医院试点工作大加赞赏。同时,调研组对市八医院发展康复、老年痴呆、临终关怀等特色科室以及建设全市老年服务人员示训中心对引领全市医养结合和老年医疗服务工作发挥的作用给予高度肯定。

赵平副主任表示,我市将按照调研组的意见和建议,主动与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市)县配合,扎实推进我市医养结合工作深入开展。

2023年医养结合养老实施方案简短五

经济新常态的大背景下,如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是我国今后面临的重要课题,也是民革中央一直思考的问题。

今年xxx上,民革中央提交的37篇提案中,《关于大力发展康养产业的提案》引起广泛关注。

民革中央认为,健康是一个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和必要条件。

养老问题则是当前我国最重要的社会热点之一。

健康与养老产业(以下简称康养产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头连接民生福祉,一头连接经济社会发展,可以被打造成为我国又一个新兴的战略性支柱产业。

这份提案源自民革中央去年的调研。

去年4月和6月,全国政协副主席、民革中央常务副主席齐续春率民革中央调研组分别赴四川攀枝花和河北秦皇岛,就健康与养老产业发展问题展开调研。

调研组发现,由于我国康养产业发展还处于探索阶段,政策体系还不完善,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缺乏有效的政策支持,目前各地尚未形成集养老、医疗、休闲等多位一体的综合性健康与养老服务体系,致使相关产业无法得到突破性发展。

调研结束后,民革中央在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

20xx年12月,由民革中央与四川省政协联合举办的首届中国康养产业发展论坛在四川攀枝花召开。

论坛达成了《首届中国康养产业发展论坛攀枝花共识》,并推动240亿元的21个攀枝花康养产业项目成功签约,总计签约意向高达400多亿元,为康养产业发展注入一剂强针。

找准切入点,就能推动经济发展。

针对当前康养产业发展面临的难题,民革中央提出,将康养产业定位为国家现代服务业发展战略中的一个重要方向。

康养产业覆盖面广、产业链长,涉及医疗、社保、体育、文化、旅游、家政、信息等多方面,可以成为促进经济转型的重要抓手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

大力发展健康与养老产业对扩内需、促就业、惠民生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也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健康老龄化巨大刚性需求的长久之计。

民革中央参政议政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目前,xxx已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康养产业顶层设计基本完成。

为此,民革中央建议进一步完善产业政策体系,研究出台产业子领域专项政策,督促政策落实、落地。

以科学规划为先导,指导地方结合实际进行发展规划,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以设立国家健康产业投资基金为引导,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以生态环境为依托,以中医药服务为特色,鼓励自然环境优渥地区先行先试;以医疗资源为保障、以规范标准为基础,推进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的融合,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新路子、新标准。

康养产业发展潜力巨大,如何寻找到合适的突破口?在民革中央看来,医养结合就是最大的突破口。

建议出台扶持政策,鼓励和扶持医养结合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

健全健康保险体系,发展护理保险,鼓励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加强合作。

将养老机构所设医疗部门提供的医疗服务纳入医保范围,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采取远程医疗、委托管理、健康管理咨询等多种形式,提高对失能失智老年人的服务能力,提供多样化医疗、慢性病管理和健康管理服务,有力推动建立医养结合体系。

人才是康养事业发展十分重要的条件。

民革中央在调研中发现,当前康养产业亟需的专业人才极为匮乏,直接制约了康养产业的发展壮大。

为此,民革中央建议国家重视康养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康养职业教育体系,提高康养职业人才培养质量,为国家康养事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高素质人力资源保障。

此外,民革中央还建议设立国家康养产业发展实验区,赋予实验区一些先行先试的相关政策,形成以区内优势产品和服务为龙头的产业集群,为实现康养产业的跨越式发展探索路子、积累经验,推动我国现代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

相关推荐

最新医院发展战略规划汇总(六篇)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我给大

推荐医院发展战略规划(6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

精选医院发展战略规划怎么写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

医院发展战略规划怎么写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

关于医院发展战略规划(推荐)(九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

最新医养结合养老实施方案如何写

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

如何写医养结合养老实施方案(推荐)(9篇)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

2023年医养结合养老实施方案如何写(三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方案书写有哪些要求

关于医养结合养老实施方案范本(二篇)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

如何写医学生职业规划书(推荐)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我给大家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