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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汇总(八篇)

作者: 曹czj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报告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最新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汇总一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推进

20__年是“六五”普法工作开展的第三年,也是承上启下的关键性一年。根据“六五”普法的工作要求,县委、县政府及时调整充实了县普法教育领导组成员,组成了由县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县六大班子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37个县直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各乡镇、县级机关各部门也相继建立或调整了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健全了全县“六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为“六五”普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20__年法制工作总结_法制建设工作总结20__年法制工作总结_法制建设工作总结。

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关于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的要求,我们认真总结以往普法工作经验,充分结合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的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费县“六五”普法领导小组成员责任单位、县直单位及乡镇量化考核办法》。《量化考核办法》的出台,明确了全县各级各部门的普法职责任务,为全面推进“六五”普法和依法治县规划,形成全县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格局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整合资源,创新形式,“六五”普法效果进一步提升

1、建立普法专题网站,打造“六五“普法新平台

“五五”普法期间,我局利用农村远教平台开展的网上qq普法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学法用法,取得显著成效。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县的网络普法体系,丰富网络普法的形式,我局不惜人力、物力,在费县司法局网站的基础上,开辟建设了费县普法依法治理专题网站。网站建设围绕突出重点、强化服务和科学引导的工作方针,栏目设置力求科学、规范和全面,最大程度上增强普法宣传效果。一年来,我们在网站上发布法律法规学习辅导讲义、学法用法提纲以及普法工作动态等各类普法信息100余条,通过网络开展了3次普法问答和网络调查活动,整理发布了一个超过20__道题的法律知识题库,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和普法教育效果。同时,我们在网上qq普法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和完善费县普法在线空间的形式和内容,开通了普法在线腾讯微博。我们每天有专人负责登录、发布和浏览普法微博信息,同时对网民的留言进行及时回复,认真解答有关的法律问题

普法微博的开通在普法人员和普法对象之间架起了一座零距离的绿色桥梁,使普法学法的效率有了极大提升20__年法制工作总结_法制建设工作总结工作总结。

2、充分利用重大节庆日,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普法办公室加强与有关执法部门和行业主体的沟通联系,整合资源,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3.22世界水日、4.7世界卫生日、6.5世界环境日、6.25全国土地日、5.1劳动节等重大节庆日开展法律主题集中宣传活动11场次。活动宣传内容与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我们采取发放宣传材料、解答法律咨询、展出法制宣传图板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的开展既营造了节日期间法治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也丰富了群众的节日文化生活,在全县广大群众中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按照“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提升宣传效果”的要求,县司法局、普法办公室积极与县电视台、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联系,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连续一周播出“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宣传字幕,利用县移动公司和联通公司的手机短信群发平台,向全县广大群众发送普法宣传短信,倡议全县公民学习精神,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巩固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县成果,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最大程度上扩大了法制宣传活动的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提升了宣传效果。

三、突出重点,讲究实效,“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

根据全国“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将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列为“六五”普法重点对象,依照我县“六五”普法规划和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要求,我县将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作为新一轮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工作,分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开展“法律六进”的实施意见,通过细化要求,落实了责任,明确了目标;努力突出重点人员学法,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学法用法制度,做到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法律六进”的有机结合,由点及面,全面提升普法效果。

最新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汇总二

为有效预见和规避法律风险,保证行政权力在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上运行,街道强化了行政法制监督工作,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精选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20xx年,xx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的文件精神,按照《x市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我街道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目标,坚持行政执法责任制,努力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行政管理日益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和谐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20xx年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 加强依法行政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年初,街道结合工作实际,根据领导分工、各部门人员变动等情况,及时调整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成员,进一步明确了任务,强化了责任,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讨论街道、社区(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树立依法行政思想意识

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了《x区xx街道办事处20xx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普法学习计划》、《领导班子会议前学法制度》,结合读书活动,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如:结合6.26国际禁毒日等,组织开展计生、禁毒、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行政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水平。

(三)提高依法行政管理水平

一是进一步规范依法审批工作制度。根据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制定了《行政审批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清理上报了行政审批、行政服务、行政收费项目确认单,使行政审批进一步透明化、阳光化。20xx年,截至10月底,共发放《计划生育服务手册》x本;一孩x本,二孩x本、三孩x本;市场监督管理所共受理食品经营许可申办事项x起,小餐饮登记申办事项x起,小作坊登记申办事项x,小摊贩登记申办事项x起,指导食品经营户申办许可x起;辖区范围内新生“两违”发现率及现场制止率达100%。

二是实行重大项目法律保障制度。为有效预见和规避法律风险,保证行政权力在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上运行,街道强化了行政法制监督工作,在重大事项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均严格遵守城区的立项、报批、审查等制度,并对相关合同或协议的权限、范围、方式、程序等进行了严格审查,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充分发挥了法制监督的效力和作用,保证了各项事业的正常有序运转。

三是完善行政执法案件监督审核机制。为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管,街道严格遵照《行政处罚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对行政处罚案件严格审核把关,对执法过错行为及时予以纠正。20xx年,截至10月底,街道配合城区卫生监督所、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各社区村等相关部门联合行动,严厉查处辖区内超范围行医和“两非”行为,联合行动共出动x次,清查登记个体诊所x家。立案率100%。严厉查处辖区内超范围行医和“两非”行为,联合行动共出动0次,清查登记个体诊所0家。唐山市场所共接到投诉举报x起,其中职业打假x起,已办结x起,按时办结率达100%;共立案33起,已办结17起,完成案件信息双公开x起;共检查学校食堂x家,学校周边饮食店和小食品店x家;检查小作坊x家次,小餐饮x家次,小摊贩x家次,下达监督意见书x份、责令整改通知书x份。xx所共接到投诉举报x起,举报x起,已受理x起,已办结x起,按时办结率达x%;今年共立案x起,已办结x起,完成案件信息双公开x起;共检查学校食堂66家次,学校周边饮食店和小食品店x家次;检查小作坊x家次,小餐饮x家次,小摊贩x家次;街道组织拆违共拆除x次,面积x万平方米。

四是继续推进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为进一步保证法律法规的严格实施,街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审议制度。对于涉及大额资金、重要人事任免等事项采取集中审理和民主决策,进一步强化了内部监督,确保了民主、公平、公正,避免了领导班子行使行政权力不严、处理不当以及失误等行为发生。

五是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街道始终把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为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加强内部管理,重新整合城管中队与市容巡查队员划分到网格,强化食药执法人员综合管理,制定了《综合执法队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学习制度、监督考核制度。在提高机关干部和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上下功夫,做到求真、务实、廉洁、高效,树立良好的行政执法形象。

???(四)增强市场管理服务能力。在市场监管工作中建立市场日常监管长效机制,以加强乱摆乱卖、车辆乱停乱放、市场经营欠规范等为监管重点,规范经营秩序。一年来,出动联合执法人数x万余人次,查处整治乱摆乱卖、跨门槛经营x余起,整治人行道违章停车x万起,罚款金额约x万元,清除卫生死角x多处,清理小广告x万多张,清除杂物和建筑垃圾x车;营造了良好的市场氛围,推动了辖区繁荣健康和谐有序发展。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街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宣传工作有待加强,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等落实不够,需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造法治氛围;二是在解决涉及执法方面的信访问题时,街道需要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问题的时间较长;三是法治建设干部队伍素质、干部的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计划

今后,我街道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促进街区经济社区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一是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继续推进行政规范管理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规范行政事务管理;三是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依法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按照政府权力清单、职责清单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加强城市管理;四是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法律宣传活动;五是继续加强工作人员培训,积极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最新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汇总三

1、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师生法律素质。

按照——县教育局文件东教通字[——]78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我校要把法制课列入课程,把法律知识作为我校学生必修课内容;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多样(如每学期定期利用广播、宣传板等);要把法律知识作为领导和教师培训、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真正使我校师生接受法治精神,提高法律素质。

2、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构建依法管理体系。

要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建立和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明确校内各级岗位和机构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构建科学的教育管理运行机制,努力实现学校办学从“人治”向“法治”的转变。

3、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完善民主监督机制。

我校工会委员会进一步完善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的权利。我校要认真落实《市校务公开规定》,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增加学校管理透明度。

4、完善学校保护机制,依法保护师生权益。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及规定,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逐级明确职责,加强对学校教学、生活、活动设施、用电等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秩序。切实加强对教师、学生法制和安全教育,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贯彻《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法规,鼓励支持参加学生伤害事故校方责任保险,建立对各类实发事件预案,增强预防和妥善处理事故的能力,健全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不得瞒报和漏报。要有安全检查记录。

最新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汇总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督察反馈意见,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以整改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为契机,推动各地各部门切实落实党委领导责任、政府主体责任、部门主体职责,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在“晒比拼超”活动中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xx,为谱写全市新时代追赶超越发展新篇章、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整改任务、措施及分工

(一)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均衡。一是法治政府建设主体意识不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有的领导干部站位不高,没有突出党委统筹协调法治政府建设职能,认为法治政府建设是司法行政等政府部门的事情,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二是有的领导干部缺乏法治思维和相应法律素质,不习惯和不善于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与棘手问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亟待加强。

整改措施: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

2.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汇报,制定法治政府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

3.认真落实《xx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陕办发〔2018〕3号)和市委办《xx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渭市办字〔2018〕22号),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探索在部分市直单位、县(市、区)建立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试点机制。

4.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充分发挥先进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5.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提高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行政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全局性、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6.举办党政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推动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7.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思想,将人民满意度和群众参与度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依法治市办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二)制度建设水平有待提高。一是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出台的文件之间有“打架”现象,存在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情况。二是行政审批改革中出现不衔接、不配套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所有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核,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并由集体审议决定;加强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2.加大审批制度改革力度,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加快审批事项向行政审批局移交进度,完善许可与监管相衔接机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压减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简并多部门、多层级实施的重复审批;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整合政务服务相关信息系统,推动部门基础数据共享;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和审批服务便民化,推行“综合窗口”服务模式。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三)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不够。市县乡村各级法律顾问制度虽然已经建立,但实际发挥作用有限,经费保障不足、“顾而不问”的问题在较大范围普遍存在。

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xx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7〕38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渭市办发〔2019〕2号),健全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机制。

2.畅通领导干部与法律顾问沟通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涉法事务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3.在全市推进镇、村法律顾问制度普遍落实,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乡村治理、公共服务和矛盾排查化解中的重要作用。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9月底前

(四)执法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一是个别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简单粗暴,存在乱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尚未落实到位,执法记录仪因经费问题配备不足,基层执法人员主动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市县执法单位全覆盖,加快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标体系工作任务。

2.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考核、问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和依法执法意识。

3.结合执法实际制定装备保障标准,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4.推动各层面执法信息系统整合,统筹采集和应用有关执法信息,推进与社会征信系统的衔接;加大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手段的应用使用,提升对新兴领域和网络市场的监管实效。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7月底前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不到位现象。一些与人民生活相关的政府规范老百姓还不知道,网上查不到,询问不告诉,申请不理睬。

整改措施:

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拓宽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公信力。

2.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社会评议、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推广适用答复示范文本,做好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查阅服务水平。

3.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开展各种形式的政务公开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6月底前

(六)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一是部分区县党政负责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共36人进行基本法律常识测试中,60分以上的只有16人,基层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亟须加强。二是基层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队伍存在较为严重“老化”现象。三是基层执法人员的身份有待进一步规范。环保系统共340余人具有执法资格证,但约40%是工人身份,48%是事业编制,只有12%具有公务员身份。

整改措施: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的市县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坚持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加强基层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梯队力量建设,加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广泛开展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正规化、规范化、职业化建设水平。针对基层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普遍偏低问题,制定出台专项培训规划,建立可量化、可操作的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细化奖励、问责办法,以考核倒逼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提高。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长期

(七)行政诉讼存在“一低一高”问题。一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明显偏低。二是行政机关败诉率相对较高。

整改措施:

1.健全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机制,建立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逐步解决行政诉讼“民告官不见官”的问题。

2.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努力提高新形势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行政机关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中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善机制,长期

(八)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一是民营企业家普遍反映,政府主动为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纾难解困说得多、做得少。二是政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对维护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环境做得不够;有的政府项目仍存在拖欠工程款、“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

整改措施:

1.修订完善xx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制度,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大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公平发展。

2.深入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2”行动和三年行动计划,开展规范涉企收费、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中介服务、优化便民服务、促进政策落地落实等5大专项行动,努力打造“三有四化”(服务有温度、市场有活力、发展有特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3.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陕市监发〔2020〕54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不公平、不合理的相关政策措施清理废除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4.持续压减工程建设、水电气暖、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审批时限。降低企业信贷难度和成本,优化企业纳税服务。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5.加大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力度,扎实开展清欠工作,促进民营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督促完善还款计划,落实还款资金来源,提升政府诚信度和公信力。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善机制,长期

三、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底前)。通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任务分工、措施要求和整改时限,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整改落实阶段(7月中旬前)。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各级各部门针对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指出的共性问题和具体问题,严密统筹谋划,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加强督促指导,跟踪掌握整改情况。

(三)督导评估阶段(7月中旬前)。对各级各部门报送整改情况、追责问责情况进行梳理汇总、评估核查,形成我市整改情况报告,上报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

(四)巩固深化阶段(12月底前)。各级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指出的问题为重点,举一反三,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梳理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整改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下沉我市督察是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一次全面精准把脉,也是对我们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一次“政治体检”,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开展整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推进,高标准、高质量整改落实督察反馈问题。市委依法治市办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督察发现的问题,对该问责的严肃问责,筑牢筑紧守责尽责、失责追责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工作机制,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坚持对标对表,按期完成任务。中央依法治国办将视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察“回头看”。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要对照反馈问题清单和整改任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不漏项、不留死角、不拖“工期”,确保事事能整改、件件有落实。各地各部门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于7月6日前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整改情况报告要明确整改措施制定情况、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未完成情况的原因分析及整改落实到位承诺等。

(三)强化工作结合,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督察整改工作,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举一反三,针对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问题,研究提出问题整改的法治举措,建立健全各项机制,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能力。

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集锦

根据中共**县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县依法治县委发〔2020〕1号)和省、市、县要求,对照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有效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切实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质量和水平,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充分认识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指出问题的严肃性和整改落实的极端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扛起问题整改的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主动认领,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固基础、强弱项、补短板,认真整改解决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整改原则

按照“照单全收,直指问题,靶向施策,靠实责任,深入整改”原则,本着“认真对待,认真整改,举一反三,完善工作”的要求,对反馈问题不打折扣,全面认领,逐项整改,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督察发现短板弱项的严肃性,充分认识认真开展整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扛起整改政治责任,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整改,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彻查整改。紧扣反馈问题,全面“对标对表”,制定完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任务不漏项、不留死角、不拖“工期”,确保事事有整改、件件有落实。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需长期整改的制定整改计划,倒排工期,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坚持点面结合、举一反三,认真梳理各股室、各企业法治政府建设突出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切实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

(三)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和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强化责任督查考核,坚持以上率下抓好各股室、企业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整改工作。各各股室、各企业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整改落实,对整改工作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相互推诿扯皮,决不允许在整改上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督办问责,对虚假整改、数字整改、纸上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四)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将整改工作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全面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相结合,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新部署,统筹做好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各协调小组和办公室组织机构,强化组织保障。全方位审视和改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薄弱环节,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接放管服”改革,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建设创建,严格落实xx省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责任事项约谈和挂牌督办办法、重大违法行政问题线索调查核实转交办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整改问题和措施

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xx省反馈问题五方面21个;实地督察xx市反馈问题17个,其中xx市(含秦州区、麦积区)10个、秦安县7个。针对这38个问题,制定以下110项整改措施。

(一)实地督察xx省反馈问题

中央依法治国办从“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需要继续深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还不到位”“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决策机制有待完善”“行政执法能力和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五方面反馈21个问题。

问题1: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学习领会不够,对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必要性、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建设法治政府目标任务缺乏责任感、急迫感。

整改措施:1.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特别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县实施方案列入党政机关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内容,进行1次集中学习;2.就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县实施方案组织专题法治讲座;3.将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列为党政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必学内容,进一步加强学习。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2:有的领导认为法治政府建设只是政府的工作,甚至是法制部门的事,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关心、不重视。有的地方把法治政府建设等同于一般性的常规工作,没有作为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工作去谋划和推进。

整改措施:1.局务会议和各股室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3次;2.县政府及部门按年度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或要点;3.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党委(党组)绩效考核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加大考核权重。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3:少数地方对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和目标要求不熟悉、不了解,对法治政府建设没有明确思路和计划。

整改措施:1.各股室、各企业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县实施方案进行全面自查整改;2.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法治督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工业股。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4:一些业务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没有把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摆在同等位置,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现象。

整改措施:1.各股室、各企业对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行自查整改;2.开展1次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专项督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工业股。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5:少数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淡薄。仍然习惯于凭主观、靠经验决策。

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宪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2.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谋划“八五”普法工作;3.严格落实重大决策有关程序规定,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4.落实重大决策目录制度,实行清单管理。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6:有的地方党政机关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思想认识、工作力度、责任传导层层递减,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

整改措施:1.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建立健全压力责任传导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2.将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内容。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7: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不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动性不强,上级不督察检查就不过问、不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整改措施:1.各乡镇、各部门对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进行自查整改;2.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情况专项督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综合股。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8:有的地方党委履行推进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落实不到位,对本地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不细不实,对重大法治问题没有及时研究处理,没有按要求听取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没有主动按规定对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督察检查;部分地方党委理论中心组没有严格落实集体学法制度,没有或很少学习国家法律法规。

整改措施:1.县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按要求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2.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法治督察工作;3.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加强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4.将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9:有的地方政府履行本地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落实不到位,没有按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按要求公开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一些地方政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中法治政府建设比重偏低。

整改措施:1.县政府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2.通过门户网站或其他政务公开渠道,公开县政府及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3.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中的比重;4.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0:有的地方政府部门履行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落实不到位,没有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的甚至没有制订实施规划和年度计划:个别部门制订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工作要点照搬照抄政府和上级部门文件,内容缺乏针对性,难以落实。

整改措施:县政府部门按要求制定实施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结合部门实际,增强规划和计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1:一些地方制定重要规范性文件没有遵循规定的程序,有的起草前没有进行充分评估论证;有的虽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但存在“走过场”、“赶会”现象,甚至个别规范性文件在合法性审核后依然存在越权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问题;个别地方将应当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定为依申请公开文件。

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有关规定,将评估论证、合法性审核作为必经程序,加大合法性审核力度,杜绝越权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问题;2.县政府及部门通过门户网或其他政务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所有规范性文件;3.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1次自查清理。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综合股。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2:一些地方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不健全,有的未依法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有的在制定相关制度时没有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本地区、本部门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内容和程序。一些地方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未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

整改措施:1.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机制;2.县政府及部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内容和程序,增强针对性、可操作性;3.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规定,把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作为必经程序。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3:各地在制定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征求公众意见渠道不畅、范围不广问题,公众意见因缺乏有效的意见反馈机制和平台无法得到有效体现。

整改措施:1.县政府及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进行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拓宽和畅通征求公众意见渠道,扩大征求意见建议范围;2.涉及社会管理事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于30日;3.在制定对企业切实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的意见;4.建立健全征求意见建议记录制度和采纳情况反馈机制。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4:行政执法中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在一些地方较为突出,存在不遵守法定期限、未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或听证等程序救济权利、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缺失、违规代收代缴罚款等问题。有的地方在征收土地、房屋时,征收范围不明确,或者不履行法定程序损害被征地农民权益。

整改措施:1.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对照问题自查整改;2.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察,将土地、房屋征收行为列为督查重点;3.按年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不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4.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加大对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纠错力度。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综合股。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5: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够,一些地方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不及时、不规范,一些执法部门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未严格进行法制审核。

整改措施:1.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对照问题自查整改;2.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6:“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在一些地方流于形式,监督抽查结果没有得到充分应用,跨部门联合开展随机检查在基层尚未完全落地。

整改措施:1.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对照问题自查整改;2.对“双随机、一公开”和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综合股。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17:一些部门行政应诉能力不足,出庭应诉人员不能准确把握案件争议焦点,不能针对原告诉求提出合法合理的答辩意见。

整改措施:1.通过召开工作会议、通报典型案例、加强日常指导、开展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提升行政应诉人员应诉能力;2.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3.充分发挥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最新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汇总五

2020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叙永县人民政府关于《叙永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收官之年,我局严格按照叙永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要求,以增强人的法治观念为先导,以提高人的法律意识为重任,以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依法行政为目标,狠抓发动,突出重点,注重法治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2020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教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喻新春任组长,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股,负责推进和落实具体工作。

2.加强谋划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时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总结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部署今年工作。同时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向局领导汇报依法行政工作,使局领导及时掌握情况,研究解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针对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

(二)完善制度,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基础工作

1.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制度、行政执法告知制度、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听证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不断夯实教育行政执法基础。

2.加强培训学习。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和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把与教育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列入学法计划,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年内共组织学法专题会议4次、自学7次,切实保证行政执法人员每年至少参加40小时的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机关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能力。

3. 加强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保留县教育体育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本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做好执法证补证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确保我局教育执法人员主体适格、程序合法、持证上岗。

(三)规范运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强化政务公开。一是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落实公开信息局办公室把关、局分管领导审批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及报送工作。我局坚持每月向叙永县依法治县办报送法治工作情况及相关佐证资料,在县依法治县办的领导下,有序开展相关工作。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公示。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局“内设机构及职责、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审批办事指南、流程图、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表。做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双公示”。做到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2.规范行政权力行使。一是开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动态管理工作。二是编制和优化教育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进一步明确保留的行政权力的实施条件、程序和办理流程等。三是规范行政审批。严格按照省、市要求清理、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020年,我局共清理出行政权力事项28项,有的证明事项直接取消,有的变更为个人承诺+部门间协查的方式。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事项申请一次告知制度,实现群众办事一次性提交材料、一次性办结的办事效率,极大方便了群众,又加强了社会监督力度,受到办事人员的广泛好评。

3.加强依法治教。为切实提高教育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效能,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我单位对审批后民办学校是否依照审批要求开展教育教学情况进行年度评估;开学初组织工作人员分组深入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开展收费、招生、安全管理、学生资助工作专项检查,多举措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据统计,2020年共开展行政检查24次。检查组成员由本局有行政执法检查证的2人以上组成,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进行整改,有效规范了全县公民办学校(幼儿园)的办学行为。

4.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及信访办理、行政调解等工作。持续加大信访举报案件调查处理力度。认真落实行政调解相关制度,重点开展学生伤害事故调解、教师(学生)申诉处理工作,进一步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有效维护教育系统稳定。同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党代会代表意见建议。

5.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均采取局务会形式进行讨论决策。先后开展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面向局机关各股室和各部门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并全面采纳各方所提合理性意见建议、提交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

6.大力开展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我局结合全县教育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学校校长培训学习,通过聘请司法局、检察院、法院等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对校长进行法制、纪律等方面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学校校长办学指导思想、办学行为、学生管理、班子建设、教师队伍管理、校产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意识,有力地规范了中小学校尤其是农村学校的办学行为。

7.利用法治宣传月,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宣传教育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推进依法治校,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结合法治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等机会,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县各中小学校邀请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到校开展法治讲座,青少年学生法制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共开辟法治宣传阵地60余个,全年开展法治讲座共180余次,有力推动全县教育系统普法工作,进一步促进学校校务公开等相关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8.以课堂为主阵地,抓牢抓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县的工作要求,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着力培养和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遵从社会规范的行为习惯。努力培训青少年学生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发挥“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保证计划、师资、课时、教材“四落实”。按要求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充分发挥校外“第二课堂”的作用。

为更好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我局将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深化体制改革,理顺工作思路,转变观念,采取有效措施,为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继续努力。

(一)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深入开展行政执法宣传和教育,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一是加大对《民法典》的学习。让全县教职工、中小学学生知晓《民法典》内容。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体育法》《社区矫正法》的宣传贯彻力度。三是加强对全县教职工的法治观念教育、增强全县广大教职工的法律意识。四是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力度,对违反教育法规、侵犯师生权益的事件加大打击力度。

(三)继续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做到教育体育系统领导干部带头学宪法、讲宪法,把握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依宪治学的内涵和意义,以身作则。各中小学校持续深入宣讲宪法的精神、原则和核心要义,使宪法精神深入每一名教职工的内心。

(四)进一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五)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保障行政执法公开透明运行。

今后,我局将继续按照普法宣传工作和依法治县目标要求,进一步理顺思路,狠抓落实,使我局普法宣传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最新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汇总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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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依法治县半年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们xx县以贯彻《法治江苏建设纲要》为总揽,全面加速法治溧水建设,以创新、创优、创佳的“三创”工作精神,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从而,使全县法治建设的水平不断提高。

一、以《纲要》为总揽,制定“法治溧水”建设总战略

全县紧紧围绕贯彻《法治江苏建设纲要》和市委推进依法治市《意见》精神,以推进法治溧水建设为重要抓手,以创新的手段制定法治溧水建设总战略,突出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营造了学习宣传《纲要》的氛围。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专门下发了文件,向各镇、县级机关各部门发出了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江苏建设纲要》的通知,并将《纲要》印发到8个镇、36个部委办局,各镇、县级机关各部门专门抽出了时间认真组织学习了《纲要》,并进行了讨论。同时,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举办了贯彻《法治江苏建设纲要》骨干培训班。各镇、各部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的45名办公室主任和94村的党总支书记参加了培训,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作了贯彻《纲要》的讲座。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各有关部门,制作了贯彻《纲要》的40条横幅、标语在各镇xx县城进行了悬挂;并制作了12块20米长的图文并茂的《法治江苏建设纲要》的展板,分别进行了巡回展览。展板把《纲要》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内容、保障措施等内容向广大群众充分进行了宣传。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还编写了一万余字的贯彻《纲要》的知识讲座,由全县45名法制副校长深入到各中小学进行法制讲课。使全县 7万余名中小学生对《纲要》的目标、内容有了基本了解。8个镇、36个部委办局分别制定了贯彻《纲要》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建设法治工商、法治税务、法治交通的新理念。

开辟了贯彻《纲要》的三大阵地。即“法治溧水”网站、“法治溧水”专栏、“法制宣传教育中心”。依托xx市依法治市网,开通了“法治溧水”网络,网站共开设了“文件规范、法治信息、法治经验、法治调研、法制案例、法制讲座等15个栏目。目前,点击量达650多万人次,开辟了“法治溧水”宣传专栏,主要在市报业集团的下设报业公司《秦淮源周刊》上开设“法治溧水”宣传专栏,已出刊9期。在县和镇建立了法制宣传教育中心,县依托县图书馆开设,镇依托文化中心开设,法制宣传教育中心有电脑上网查阅,有图书资料看阅,有法制宣传挂图,有法律咨询专家等。

二是制定了“法治溧水”建设的决定。县委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加快法治溧水建设进程的《决定》”,明确了法治溧水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总体进程等。《决定》提出了xx年前完成省《纲要》和市《意见》的规划、动员、部署工作;xx到xx年,通过实施两个五年依法治县规划,全面落实县《决定》的各项任务,基本实现以县城为核心区域的法治化目标;xx年到2020年,巩固、发展全县法治化建设成果,全面提高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法治化水平,做到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法治溧水建设《决定》发到全县各部门后。各部门对照《决定》,制定了本部门法治建设的意见。同时,全县召开了法治溧水建设动员部署会议,县四套班子领导、各部委办局的分管领导,各镇、县开发区的分管领导及司法所长、派出所所长等一千余多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县领导对法治溧水建设进行了动员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有关单位在会上作交流发言和表态发言。法治溧水建设在全县顺利展开。

三是对法治溧水建设制定了年度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为了使法治溧水建设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真正取得实效。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对“法治溧水”建设实施年度考核办法和百分制考核细则,考核内容为组织领导、基础保障、制度建设、法治活动及法治成效等五大方面。每年年终,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协调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县人事局、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考核小组对各部门统一进行考核验收。并将法治溧水建设纳入了年终对各镇的三个文明建设的千分制考核内容和对全县机关年终考核的内容。从而,使法治溧水建设有软指标变为硬指标。

四是对司法、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个案抽查。为更好地推进司法公正和依法行政,加速法治溧水建设进程,近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等3部门联合发出文件,对县法院、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等4部门进行个案抽查。联合发文的3部门专门组织了个案抽查监督组,对被抽查的部门进行听取单位领导的司法和执法情况的汇报、听取个案承办人讲解个案办理的具体情况、查看个案办理的档案台帐、组织召开案件当事人座谈会,并对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办案情况进行“办案人员有无吃拿卡要现象、办案人员是否公正办案、办案人员有无行贿受贿现象”等10个内容的测评,对各部门个案抽查的情况统一由考核抽查小组进行讲评,并在全县进行通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二、坚持开展民主法治的“三个创建”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近年来,我们以抓好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民主法治示范单位的“三个创建”为切入点,全面推进基层的民主法治建设。

第一、狠抓了“三个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县委、县政府转发了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的实施意见》。县、镇、村三级又分别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特别在贯彻《法治江苏建设纲要》的热潮中,全县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等三个创建工作又不断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到目前为止,全县有1个村、一个社区被省命名表彰为民主法治示范村、示范社区,有10个村、1个社区、2个单位被市命名表彰,全县民主法治的“三个创建”的主要特点是:

首先,创建的氛围浓烈。全县各村在主要村口、路口、中心村悬挂和竖立了有关创建工作的标准、标语、村规民约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摘录的牌匾等,每走到一个村,都有浓烈的创建氛围了同时,各村办公楼的门口设置和竖立了有关创建内容的 牌匾,悬挂了民主法治的10项制度,创建的组织网络,工作标准等;各村把民主示范村创建的标准,村规民约编印下发到了各家各户。全县90%的农民家庭有一本法律法规书籍和一份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资料。县还结合农村工作、生活实际,编印了一本《农民法律常识100问》,发到了农户手中,深受农民好评。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农村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深入开展。其次,整体推进的步伐加快。各镇在认真抓好示范村创建试点的基础上,结合《法治江苏建设纲要》的贯彻落实,在摸索了路子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了创建工作。目前,全县普遍建立了创建工作的组织网络。特别是94个村全部建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创建工作的10项制度。同时,全县由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引向了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民主法治示范单位的创建。而且,示范社区的创建已在28个居委会普遍展开,示范单位的创建也已在各厂矿、企业、学校等展开。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的经验受到市里的肯定。东屏镇联民村的经验,洪蓝镇傅家边村的经验,永阳镇板桥居委会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的经验在全市作了交流和推广。

再次,村委会组织的功能增强。通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工作。全县各村委会组织的功能增强,在率领农民致富奔小康中充分发挥了自治作用。民主决策能力增强。村委会组织在处理集体资产的拍卖;土地、荒山、水面发包与承包;土地流转、危房改造、宅基地的审批等诸方面都能集中村民的意见,坚持民主决策,无出现大的失误和后遗症。民主管理能力增强。在处理村务财务开支、村收入的分配、公益事业的发展、重大矛盾的纠纷等问题上做到了管理有序,全县各村村民生活环境良好,基本上达到了安居乐业。率领村民奔小康的能力增强。全县有7个村进入了xx市百强村,有35个村达到产值超过千万的村。全县农民人均收入达5千元以上。

第二、对全县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从5月中旬开始,县司法局与民政局组成了考核验收小组,对全县民主法治建设的情况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考核检查,特别是对申报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示范社区、示范单位的27个村、6个居委会、12家企事业单位进行了考核验收,检查中,把考核与监督相结合,把检查与指导相结合,把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结合,使检查考核对民主法治的“三个创建”工作起到了推动和促进作用。在考核的基础上,县召开了 “三个创建”的命名表彰大会。县委、县政府命名表彰了27个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民主法治示范社区、12个民主法治示范单位。

第三、围绕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广泛开展了送法进村入户活动。为了提高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水平,增强农民和农村干部的法律素质,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县委宣传部、县人大内司委、县级机关党委、县委农工办、县民政局等6家单位联合发文,协调全县68个部门开展了浩大的送法进村入户活动。县司法局负责编印了《农民法律常识100问》一书,各部门结合帮扶结对工作,把3万余本法律书籍送到了全县农村各家各户,有力地促进了农村法律法规的学习,促进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

三、以考核验收为契机,全面落实“四五”普法依法治县规划

为搞好全县“四五”普法依法治县的考核验收工作,配合市搞好争创全国“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城市,我们着手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协调召开了全县“四五”普法依法治县考核验收动员部署会议。为配合市搞好争创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城市工作,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争创省级“四五”普法依法治县先进县的动员部署会。县四套班子领导参加了会议。会上,传达了市争创工作的领导讲话和有关文件,明确了我县争创省级先进县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代表作了典型发言。县领导并对争创省级“四五”普法依法治县先进县提出了要求,要求各部门制定措施和计划,把争创工作作为全面落实“四五”普法依法治县规划的重要手段来抓,作为推动市争创工作的内容来抓,切实抓出成效。

第二、出台了“四五”普法依法治县考核验收办法及百分制考核细则.考核《办法》明确了采取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的考核领导机制,明确了全县各镇、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是考核验收的范围,重点是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同时,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统一标准、分级实施、自查为主、综合评定”的原则,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检查审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组织评估和测评等形式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总体分为自查自纠阶段(5-6月)、具体实施阶段(7-8月)、总结提高阶段(11-12月)等三个阶段进行。为便于考核验收的可操作性,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制定了对各镇、县级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考核验收的百分制考核细则,如对镇考核验收的细则为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工作落实、工作成效等4大项、21小项的百分制考核细则。由于制定了考核验收的细则,有利于各单位对照考核标准搞好查漏补缺工作,做好考核验收的准备,全县“四五”普法依法治县考核验收方案出台后,各镇、各部门都积极做好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使“四五”普法依法治县的考核验收取得实效。

第三、在全县政法干警中开展了“引导在校学生做遵纪守法好学生一帮十”活动。县委政法委、县人大内司委、县教育局、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出文件,在全县政法干警中开展了“引导在校学生做遵纪守法好学生一帮十”的活动。县政法各部门为了帮助在校学生做遵纪守法好学生,减少和扼制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用法律帮助在校学生度过美好的学生时代,全县500余名政法干警每人与10名在校学生结成帮学小组,引导他(她)们做遵纪守法好学生,同时,重点突出帮助在学习上、思想上、家庭中有这样和那样问题的学生,通过结成帮学小组,政法干警每月与帮学小组的学生谈一次心、进行一次家访、开展一次有益的活动,通过开展谈心和沟通,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对在校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法律法规的教育。为了使全县在政法干警中开展的“一帮十” 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取得实效,确保所帮的学生一个不掉队,县政法各部门与每位干警签订了“一帮十”目标管理责任状,并把“一帮十”活动的成效纳入每年评选“十佳干警”、“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的内容进行衡量。“一帮十”活动开展受到了学校、家长及学生的欢迎。

第四、举行大型《信访条例》宣传月活动。把5月份作为《信访条例》宣传活动月,连日来,举行了大型的《信访条例》宣传活动。一是举行大型宣传咨询活动。由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县稳定办、县信访局等部门组织100多人先后4次在县城主要街道、有关镇街道举行了大型的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信访条例》和《信访条例》知识问答3万余份,接待咨询的群众达万余人次,并向群众展示了50多块图文并茂的《信访条例》的展板。二是利用新闻媒介搞好宣传。县广播电台、电视台、《都市文化报》、《今日溧水报》等各新闻媒介举办《信访条例》宣传专栏和专版,共举办10期,县领导和信访局负责人共发表电视讲话4次。同时,新闻部门还组织对全县《信访条例》宣传的跟踪报道,及时反映各部门开展宣传活动的情况。三是举办大型的《信访条例》知识竞赛和测试活动,两万余名公民和机关人员参加了活动。在全县公民中组织开展《信访条例》知识竞赛活动,在各镇、各部门组织层层竞赛的基础上,县统一选拔出6个代表队参加决赛,对获胜的单位分别给予了奖励和表彰。全县《信访条例》的宣传,促进了和谐稳定社会的创建。

第五、注重做好维护社会稳定中的法制宣传工作。针对改革发展中尤其农村有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隐患,以教育防范为重点,出台了《关于做好维护社会稳定中的法制宣传工作的意见》,要求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做好预见性重大矛盾纠纷中的法制教育。各镇、县经济开发区及其他企事业单位针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进行《宪法》、《刑法》、《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当事人在享有法律赋予权利的同时,应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在法律的范围内解决矛盾和纠纷。二是结合大调解平台建设搞好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我县“大调解”机制,特别是在调解群体矛盾纠纷时,向群众大力宣传了《合同法》、《婚姻法》、《土地管理法》、《民法通则》,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知识和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县级机关各部、委、办、局和各直属单位通过开展“送法进村入户”活动,向每个结对帮扶村赠送法律书籍,为农民举办法律知识讲座,进行法律咨询。三是开展法制教育赶交流活动。结合农村庙会、物质交流会,采取利用展板、发法律小册子的方式开展法律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在赶交流、赶庙会的同时,增长法律知识,不知不觉受到法律的熏陶。四是开展农闲时期的法制教育。利用农闲和村干部冬训的时机,向村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村干部的法律水平,让他们提高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的同时,担当法制宣传员,更好地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另外,在春节期间,开展反对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活动,用社会主义法制占领农村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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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汇总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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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现在开会。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x工作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各级纪委全会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安排部署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责任、转变作风,以坚定信心、昂扬斗志、饱满状态和务实举措,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动经济社会稳中向好。

刚才,x书记通报了2019年政府系统违纪案件情况,就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要求;
x副县长通报了上半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落实情况;
司法局负责同志传达了上级法治政府建设会议精神,通报了我县工作进展,并就下一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了建议;
x镇政府负责同志,围绕加强法治政府和党风廉政工作,较好完成全年目标作了表态发言。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对标对表抓好工作推进和落实。

总结过去一年,法治政府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不少新成效。一是通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深入开展,政府系统各级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积极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推动贫困户清零、隐性债务化解、民营企业账款清欠等目标按期完成,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人居环境整治以及疫情防控等工作得到群众交口称赞。二是通过不断完善制度体系,规范了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基本完成x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开展“七五”普法,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得到提升。三是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县、x镇、x村(社区)三级联动服务模式推开,x家审批部门和x项审批事项实现“应进必进”,审批时限较法定时限压缩x%以上;
设立投资项目“一站式”审批中心,县本级项目审批时限压缩在x天以内,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四是通过严而有力的执纪问责,保持了反腐高压态势,2019年至今共处理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违纪违法x件,处分x人(包括移送司法机关x人),组织处理x人。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一些地区和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以法治化思维开展工作上不够积极主动和大胆创新;
一些部门规章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为民服务解难题有差距,群众当中有反响;
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怕担责、能力不足,遇到急难险重的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情况仍有发生,等等。这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突逢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全年目标,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压实压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政策措施,规范规矩行政决策和执法,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现实紧迫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求实进取、扎实工作,为推动全年目标任务实现提供坚强保障。

第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牢牢抓好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我从加强政治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制度体系、严格监督检查等方面作一部署。

(一)加强政治建设。各地、各部门及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市、县配套规定,驰而不息整治“四风”。要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完善党委(党组)集中学习和干部职工自学、研讨及定期培训制度,深化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浓厚机关学习氛围,提升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推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保持社会大局稳定。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政府系统党组(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做到两手抓、两手硬。政府各部门和园区管委会、x镇政府的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部署、强调工作,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加强落实情况检查,主动整改存在问题。各分管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分管部门和股室的工作监督指导,推动责任落到具体人、具体事上;
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其他规定,生活中带头树立良好家风,管好配偶、子女,在亲戚朋友中树立良好形象、引导正确导向。

(三)完善制度体系。要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决策责任,完善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制度,自觉把法治原则和理念贯穿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要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把严格预算执行、绩效评估、采购管理等规定执行到位。规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落实《自治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方案》任务,加快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全过程在线实时监管。要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是下一步财政增收的重点,但也存在管理疏漏。要创新和加强国资国企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保值增值。对国有资本入股的企业,要根据公司章程实现派驻管理全覆盖,掌握公司运营收益情况。要强化对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投资并购等重点环节的监督,严格规范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特别要注意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风险,加强改制前的评估和改革后国有资本、国有产权的交易规则设立和监管。要强化制度执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有了制度就要立说立行、严格执行,落实在实际行动上,体现在具体工作中,不能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把制度当“稻草人”“纸老虎”。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制度意识和执行能力,带头发挥尊崇制度、学习制度作用,自觉维护制度、遵守制度,真正把对制度的敬畏转化为执行力。

(四)强化监督。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简称《准则》)指出:“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决不能拒绝监督、逃避监督。”一是要强化党内监督。各级派驻纪检监察组要依据《党内监督条例》《监察法》以及监督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对政府部门的政治监督,督促政府部门党委(党组)和书记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强化对部门权力运行、项目审批、资金使用、干部推荐、职工管理以及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常态化监督,配合部门党委(党组)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抓苗头,切实发挥出派驻监督作用。二是要强化行政监督。我们的一些部门,局长、主任管不了副局长、副主任,副局长、副主任又管不住股室长,股室长又调配不动工作人员。不少部门内部监督制度不完善,有的一年不检查一次,有的是只检查没结果,有的有结果没奖惩,干部的精神状态好不好、工作效果好不好,只要不出大问题不愿意动真格。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及时的关心帮助要有,善意的提醒谈话要有,必要的惩戒处罚也要有。要建立经常性的检查、奖惩机制,让纪律严起来、制度管用起来、让规矩立起来。三是要强化审计监督。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政策跟踪落实、财政预决算执行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创新应用大数据等方式,进一步扩大审计覆盖面、提高审计质量,加强审计成果的应用,切实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四是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要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向政协通报情况,办理好人民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配合做好集中视察和执法检查等工作。五是要主动配合舆论和社会监督。x月底前完成政务公开清单的梳理,常态化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要针对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脱贫攻坚、教育医疗等工作,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工作进展。对于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提出的意见建议要高度重视,主动上手解决、及时反馈结果。新形势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十分重要,要加强“官微”“官方公众号”等新媒体的管理(建立严格的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对网民在网络平台上发表的意见、提出的问题,要予以关注、及时解答。

(五)严肃执纪问责。刚才,县纪委x书记就今年纪委监委的监督执纪重点做了说明。扶贫、扫h除e专项斗争、矿产资源特别煤炭资源领域以及人防系统、违建别墅、教育医疗等领域都是监督重点。这些领域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各部门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对吃拿卡要、贪污挪用、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行为和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坚决以严而有力的监督执纪、追责问责、通报曝光,彰显鲜明立场、坚定决心和铁腕力度。

第二,全面应用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深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

刚才,x局长就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验收工作进行了部署,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法治思维,对照验收目录查漏补缺。在此基础上,就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再强调几点。

一是要以一个平台为依托。这个平台就是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上周,县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上,自治区司法厅原党组书记、厅长毕力夫同志做了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讲座。毕力夫主任在司法厅工作期间,重点就《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x-2020》如何在基层落地、如何规范行政决策、如何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开,通过信息化集成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打造智能化一体平台,实现了法治政府建设的规范化、流程化和标准化。司法局要主动与自治区司法厅汇报,加快完善平台功能,推动行政决策、矛盾纠纷化解、行政执法和监督考核上平台、受监管。要对各地、各部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通报情况,推动平台全面应用。特别是x镇综合执法改革中,要督促一线执法人员使用法务通,全程记录执法过程,这对于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来讲都是一种监督和保护。

二是要以一个活动为载体。这个活动就是依法治国办开展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活动从2019年开始每两年开展一次,x月中旬公布的第一批示范市、县、区里面还没有x自治区的创建地区。司法局要对照x项一级指标、x项二级指标、x项三级指标以及x项附加项,牵头起草创建活动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力争在下一轮评比时入围,走在全自治区前列。

三是要以一个学习为抓手。这个学习就是干部学法制度。干部学法的目的首先是要懂法,其次是要用法,最重要的是树立法治化思维,推动决策依法、办事依法、规范执法。各个部门和园区、x镇要努力培养法务人才,聘用法律顾问,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增强依法行政、依规办事的能力。特别是有执法权的干部更要在精和深上下功夫,除日常的学法外,要通过专题培训、脱产培训,尽快成为本领域的行家里手。

第三,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奋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受新冠肺炎前所未有的冲击,党中央着眼大局,在“六稳”的基础上提出“六保”。这既是针对内外经济环境变化的及时调整,体现了国家对宏观策略层面的务实判断和坚定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是面对困难、风险和不确定性充分估计的责任和担当。稳是大局,保是前提。由“稳”到“保”,“稳”“保”并行,凸显了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六保”相对于“六稳”措施更精准、更具体,是我们克服疫情影响,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县委全会和人代会提出的目标较好实现的重要指导。下面,我重点就“六稳”“六保”工作作一强调。

“六稳”“六保”都将就业摆在首要位置,就是要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就业工作,以就业保民生、促消费。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一头连着企业生产,一头连着百姓生活。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保就业、稳收入作为最重要的工作牢牢抓在手上。一是全面落实援企稳岗政策。严格落实“免、减(中小微企业可以免交一定期限的工伤、失业、养老三项社会保险费用,大型企业可减半缴纳)、缓(有困难的可缓交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返(返还稳岗资金)、补(发放技能培训补贴)”等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尽量不裁员、不减员,保留工作岗位。二是建立动态调查机制。人社部门要常态化开展更大范围的就业情况调查登记,及时、准确地掌握未就业群体底数。三是加强就业指导。为了稳就业,各个层面都在想办法。国家、自治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不同程度扩招。我县也在教育、医疗卫生以及一些紧缺型岗位拿出超出历年的招聘计划。人社部门要梳理各级招聘和各大企业的招工计划,及时通过网络渠道公布,为未就业群体提供咨询和指导。四是落实以训稳岗政策。国务院提出利用失业保险结存,两年完成x万人次的职业技能培训。人社部门要落实好“以工代训”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开展“以工代训”,吸纳就业困难人员 span=""含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的,每人每月给予x元“以工代训”补贴资金、最长不超过x个月),鼓励企业帮助员工提升技能,支持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学历行动。同时要加强监督,对违规使用、骗取套取资金的依法依规严惩。五是鼓励发展零工经济、地摊经济。人社部门要提高县劳动力市场服务质量,从简单的遮风挡雨到提供更多服务转变,搭建线上和线下用工信息交流平台,方便雇佣者及时发布需求,为雇佣双方提供精准、高效的匹配。有不少城乡居民苦于资金不足等原因,租不起门面房固定经营,市场监管和城市执法部门要把引导地摊经济规范、健康发展作为监管重点,从划设规定区域、明确经营时间、完善基础设施等多方面下功夫,保障这部分群体通过摆摊设点增加收入。

稳金融首要是防风险。经济是肌体,金融是血脉,金融稳,经济稳,两者共生共荣。要把服务实体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结合起来,促进经济金融良性互动。一方面,政府和社会主体要守诚信、讲诚信,到期的银行贷款要想方设法偿还。偿还困难的,要通过债务重组以及降息、展期、续贷等方式,避免出现违约。另一方面,金融机构要主动作为,在产品创新、流程创新、服务创新方面求突破。要以解决融资难、融资贵为抓手,广泛应用大数据的手段,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放贷手续,便利企业快速获得融资;
要根据当前社会主体以及农牧民的困难和多样化需求,进行金融产品的创新。

稳外资就是要改善营商环境。现阶段我县很少有利用外资的项目。但从本质上看,稳外资的核心要求是改善营商环境。只要营商环境变好、吸引力变强,不管是外资还是内资,都能进得来。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确保人员和事项进驻到位。推进部门专网与自治区智慧云平台对接互联,全面共享数据,实现各领域“一网通办”。要全力打通企业开办和投资建设两大领域的堵点,企业开办时间缩短到x个工作日甚至x个工作日内,拓展“照后减证”承诺书应用范围,确保企业登记后能马上运营;
对“一站式”审批服务中心再优化,权限在县本级的项目从申报到可以开工审批时间力争达到x天;
不动产登记压缩至x个工作日内;
大进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时间压缩至x个工作日以内。总之,要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优化、整合、简并,让想办事的企业和群众办成事,把精力资金投入到生产经营中。

稳投资就是要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受疫情影响居民消费和对外贸易出现较大幅度下滑,稳经济关键是要稳投资。稳投资就一定要抓住重大项目这个关键。一是要抓好项目调度。按照县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双包联”的要求,扎实推动x项市级调度亿元以上项目、x项县级推动重点项目和x项x万元以上项目的投资进度,深入一线帮助企业解决好手续办理、征地拆迁、融资信贷方面困难,力争完成更多实物投资。二是要抓好债券资金和中央预算内资金的申报。在原发债计划的基础上,国家新增x万亿元抗疫特别国债,重点用于x个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和x方面抗疫支出(减免房租补贴、重点企业贷款贴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援企稳岗补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和其他抗疫相关支出)。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向医疗卫生、教育、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倾斜。发改委和财政部门要牵头,指导卫健、农牧、能源、应急、住建、林草、民政等部门和园区、x镇,主动包装编报项目,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各部门要加强调研,科学确定建设规模,明确受益群体,平衡好紧张财力与迫切需求的关系,不贪大求洋也要适度超前。三是要抓好“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和项目储备。国家、自治区、市各个行业部门将会针对“十四五”出台项目储备的指导意见。各部门要结合我县的实际,围绕意见的方向,与上级行业部门进行深入的汇报和对接,提出切实可行的项目,并抓紧测算项目的投资、效益,推进前期手续办理,做到让项目等政策、等资金。

稳预期就是要千方百计推动既定目标较好实现。统筹考虑疫情影响和我县经济发展实际需要,政府工作报告对年初提出的奋斗目标作了适当调整。这些目标的确定,既是基于打赢打好“三大攻坚战”、“十三五”收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虑的,也是从保运转、保民生、保工资上来考虑的,因此确保这些目标的实现是必要的。从刚才张县长的通报来看,上半年指标完成情况不够理想,滑落程度比较大,序时进度距离确保全年任务完成仍有差距。请政府各分管领导对照会议上印发的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表,增强工作的目标导向,按照半月一调度、一月一总结、问题及时解决的要求,扎实推动分管领域工作。

保基本民生就是要兜好困难群众生活底线,保障生活必要物资的供应充足、价格稳定。疫情对于低收入群体特别是残疾人、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的生活影响更大,民政等部门和各x镇一定要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的理念,秉持“雪中送炭”的精神,把针对困难群体的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并在日常生活中多深入走访、多嘘寒问暖,在精神上给予支持鼓励。一是要把该调的标准调到位。要按照自治区关于2020年全区社会救助的新标准,将城市和农村牧区低保标准(分别提高x元/月和x元/年)、特困群体救助标准(分别提高x元/月和x元/年)、完全及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对象的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x元和x元每月)调上去,兜牢困难群众的生活底线。二是对于出现意外的户子要给予特别、及时地救助。极个别的困难户,也可能因为突如起来的自然灾害和大病、事故等意外,导致原本困难的生活雪上加霜。社区、嘎查村干部特别是驻村干部要及时了解掌握,协调有关的部门、社会各界人士给予必要帮助,帮助摆脱困境、恢复生活正轨。三是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掌握蔬菜粮油蛋奶肉等必要民生物资和疫情防控物资的库存情况,加强价格的监督检查,对囤积居奇、恶意炒作以及自然灾害等导致地价格异常波动,要通过严格执法、组织企业拓宽调货渠道等方式,加大供应力度,保障物价平稳。

保市场主体就是要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截至x月底,今年共登记市场主体x户,较去年同期下降x%。一方面批零住餐、旅游文化等领域的消费出现较大程度地萎缩,另一方面新增就业岗位也随之减少。保就业、提振经济发展信心,保市场主体是最关键一环。要抓好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国务院提出全年减税降费x万亿,主要是为了对冲企业经营困难。包括2019年已出台的下调增值税税率等措施的延期,以及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餐饮住宿、文娱旅体等服务增值税,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缴纳延缓到明年,降低工商业电价x%、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x%等新措施。财政、税务等部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该减的减、该退的退,将惠企纾困政策不折不扣执行到位。要抓好涉企账款的清欠。对于政府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的账款,无分歧的确保在年底前全部清偿;
存在分歧的尽快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积极偿还,切实缓减企业的资金压力。要抓好金融支持政策落地。金融机构与企业共生共荣,谁也离不开谁。繁荣的时候大家把酒言欢,困难的时候更要伸出手来帮一把。近期召开的国常会上提出了金融机构让利x万亿的目标。包括引导下调贷款和债券利率、发放优惠利率贷款等一系列措施。请县内各大金融机构积极向分行、总行大力争取政策,切实为乌审县的企业和合作组织、农牧民减轻还本、周转压力(这既是你们的业务也是你们的政绩)。这方面农业银行做的比较好,最近和县里签订了x年x亿的新增信贷规模,用以扶持鄂尔多斯细毛羊等重点产业发展。乌审县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企业和农牧民有基础、守诚信,希望各大银行在当前的危机中发现今后的商机,及早的抢占市场份额。

保粮食能源安全就是稳定物价。习近平总书记在总结疫情应对经验时,特别强调:仓中有粮,心中不慌。我县虽然不是粮食主产区,但粮食丰收仍然关系着农牧民收入和人心稳定。当前,一方面要抓好抗旱防汛和冰雹等极端天气的应对,切实加强天气预报,见缝插针的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另一方面要抓好田间水肥和饲育及免疫管理,防范病虫害和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导致的减收减产。煤炭、天然气是工业基础母料,也是我国一级能源的主力军,不仅关系着居民取暖、社会用电、企业生产,而且关联着产业链下游的稳定。要在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保障煤炭和天然气生产稳定,为能源供应作出积极贡献。

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就是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复工达产。当今产业链高度细化分工,造成了上下游互为依赖,一个环节出了问题,整个供应链都将受到影响;
一个节点出现问题,整个大市场都将出现起伏动荡。因此,不管是原辅料生产供应,还是水电气暖的保障,以及道路运输的畅通等等,各个环节的企业生存运行状况,我们都要密切关注,有困难、有阻碍第一时间帮助解决,避免问题传导到产业链上。这方面,还涉及到我县原本就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污染防治方面高盐水结晶分盐、矿井水综合利用、煤矸石综合利用还存在环境风险隐患;
危化品停车运输、道路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方面需要提升监管水平;
土地草牧场确权、地界纠纷、企业转制等领域还有不少历史和现实的问题,等等。特殊的时期,经不起各种意外。各地各部门要树牢底线思维,增强敏感性,对可能引发舆论炒作的敏感因素、引发群体上访的矛盾纠纷、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隐患,要提前梳理、科学研判、及时整改,确保经济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

保基层运转就是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落实。一方面,要克服疫情影响下的财政减收困境,压减一般性支出,确保园区、x镇和各部门人员工资、办公经费拨付到位,保障基层工作正常运转。另一方面,能不能化危为机、危中寻机,非常考验各级领导干部的治理智慧与能力,更考验我们能不能看到“坏处”、会不会解决“难处”、敢不敢争取“好处”。广大干部要充分认识风险与挑战的“两面性”,切实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x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领会,加强国际形势、国内时事的掌握,加强国家、自治区、市重要会议、重大政策的研究,加强在一线、在基层、在实践中的锻炼,切实增强新形势下履职能力,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同志们,全年时间已经过去一半,完成好既定目标任务,时间紧迫、任务繁重,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高质量发展之路作出新的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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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建设的理论思考

杨小军 宋心然 范晓东

2014年04月18日15:55 来源: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以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契机,为落实《纲要》中所提出的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各地开始探索通过制定和实施法治政府指标体系作为措施和途径来具体推进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的实现。因此,厘清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建设中的理论问题,有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

一、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产生背景及建设实践

(一)法治政府指标体系产生的历史背景

法治政府指标体系是落实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产物,而我国法治政府的建设过程是与民主法治的发展历程相伴随的,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过程:

1.起步阶段:从依政策办事到依法律办事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的行政管理基本上以人治为主,行政机关主要是依政策办事,依领导人的指示、命令办事。经过“文革”的十年浩劫,法律虚无主义的危害已被深刻认识,中国社会迫切需要建立健全民主法制。1978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在全会公报中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性,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重新确立了法律在社会治理中的最高地位,至此,我国的法制建设才开始真正进入了新纪元。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条第1款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并在宪法层面规定了一切国家机关,包括国家行政机关都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1984年,党中央提出了“从依政策办事,逐步转变为既要依政策办事,又要依法律办事”的方针。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又从宏观上提出了改革开放背景下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任务,强调“法制建设必须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据此,从1978年—1988年十年间,以国务院组织法、地方政府组织法和许多单行法律、行政法规的颁布实施为标志,行政管理由原来的单纯依靠政策逐步向更多依靠法律办事过渡。

2.确立阶段: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行为

以1989年《行政诉讼法》颁布为起点,标志着我国法治政府建设进入到了以约束行政权力、规范政府行为为重点的阶段。1993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正式以政府文件的形式确定了依法行政的原则。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各级政府都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指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1999年3月,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被写入宪法。如此,在1989年—1999年的10年期间,以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一系列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行政法规的颁布实施为标志,依法行政作为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基本准则被逐步确立起来。

3.全面推进阶段: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以“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1999年宪法总纲为开端,1999年11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明确“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出了专门部署,这标志着我国法治政府建设开始进入了全面规划和整体实施的新阶段。2004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并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等作了全面部署,此成为了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的一部重要的纲要性文件。接着,国务院又于2008年5月发布了《关于加强县市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于2010年10月提出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这些都延续和深化了《纲要》的内容。近来,党的十八大又进一步强调,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要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目标。据此,自1999年以来,主要以国务院先后提出和发布的决定、纲要和意见为标志,建设法治政府作为建设法治国家的主体工程,依法行政作为依法治国的主要环节得以全面推进。

也就是在我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这一大的背景下,基于将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基本原则和要求等予以细化和量化的考量,全国的许多地方政府开始尝试制定和实施法治政府指标体系。

(二)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目前在我国的建设实践

目前,我国的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建设主要在地方政府层面展开,并正在经历由部分地区先行先试向全国更大范围推行的发展趋势。

首先尝试建立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是深圳市。2008年12月,深圳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关于制定和实施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的决定》,将法治政府的建设具体细化为12个大项、44个小项、225个细项的重要指标。此后,在市级政府层面,温州市、渭南市、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苏州市、惠州市、沈阳市等也先后出台了各自的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在省级政府层面,湖北省、四川省、广东省先后出台了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如2010年6月,湖北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以8个大项、35个中项、160个小项,并大多以完成式的语态,说明了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要求达到的结果和状态。此外,县级政府层面,河北省永年县、江西省玉山县、贵州省普安县、江西省修水县、浙江省鹿城区、青岛市市南区、苏州市吴中区等也都对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建立进行了实践探索。

可见,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已加入到了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建设行列,这是因为国务院《纲要》等文件虽然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等内容,并对工作推进提出了全面部署,但总体上来说,这些规定基本还是原则性的、框架性的,对于如何落实以及法治政府的具体标准都缺乏统一认识。而制定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意义,就在于将《纲要》等文件中规定的法治政府的大致轮廓予以细化和量化,由此法治政府的轮廓就从粗线条变为了细线条、抽象变成了直观,更加清晰,可以看得见、摸得着,这就使得践行法治政府有了更为具体明确的内容和实施路径。也正是因为反映了目前法治政府建设更为深入、规范、精致的客观需求,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得以在这种背景下应势而起,并作为政府法治建设进程和发展方向的一个侧影,被各个地方政府所采纳,成为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具体“抓手”。

二、 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对于法治政府基本要求的体现和反映

法治政府有基本要求,这是法治政府内涵的体现。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应当紧紧围绕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进行内容设定。

(一) 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

法治政府从字面上讲就是“法律统治下的政府”,即政府在法律限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力。现代的法治政府作为一种理论主张和政府模式,其思想源于西方的“法治”理论。但对于什么是法治政府,法治政府的具体要求和标准是什么,这些问题并没有完全统一的答案。总的来说,西方“法治”理论视野下理解法治政府的关键和要害在于政府行为均应当受到法律的限制、规范和约束,政府权力的运行应体现法治的原则和精神。而从实质法治观的角度来看,法治政府中对于行政权力加以约束的法律还必须是符合正义的良法,这是因为实质法治观看来,法律也可以成为权力的工具,权力的装饰,所以“善法”、“良法”或曰“公正的法律体系”被视为实现法治的前提。[1]

我国自2004年《纲要》正式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对于法治政府内涵的理解主要体现在《纲要》中对于依法行政所提出的六项基本要求上。具体如下:

1. 合法行政,强调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取得和行使行政权力。这就意味着在法治政府的范畴内,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全能政府”应转变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有限政府”。

2. 合理行政,强调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平公正,行使自由裁量时也要合乎比例原则。这就意味着法治政府应当为一个能够保障公众权利、为社会提供公众服务的“服务政府”。

3. 程序正当,强调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透明,严守法定程序,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这就意味着法治政府应当是一个“阳光政府”。

4. 高效便民,要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遵守法定时限和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这是意味着法治政府应达到“效能政府”的基本要求。

5. 诚实守信,要求行政机关信息公布应当全面、准确、及时,不得随意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确需撤销或变更时,要按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要给相对人损失补偿。这就意味着法治政府打造的是一个“诚信政府”的形象。

6. 权责统一,强调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使职权,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实现权利和责任的统一,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需赔偿。这就意味着法治政府的范畴内,政府应当是一个“责任政府”。

可见,“有限政府”、“服务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诚信政府”、“责任政府”就是《纲要》中对于法治政府的基本理解,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就是建设法治政府目标下对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要求。但若从行政权力依照法治原则进行运行这一法治政府的精髓来分析,“有限政府”、“阳光政府”、“诚信政府”、“责任政府”的内涵都是直接指向行政权力运行的规范和方式的,理应属于法治政府的基本内涵;而强调行政应提高办事效率,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服务的“服务政府”、“效能政府”的内涵,则更侧重于强调政府行政的宗旨和导向,这其实是对法治政府建设所提出的更高目标和要求。笔者认为,就目前我国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来说,法治政府的内涵应首先是符合底线标准和体现最低要求的,这是因为,就公权力的运行规律来说,依照法律进行运行这是行使行政权力的底线,只有坚持了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也就是坚守了法治政府的基本内涵。这也就意味着,要达到“服务政府”、“效能政府”的更高目标,基础和前提首先是法治政府。因此,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应首先是达到法治政府基本要求中的最低标准,即合法行政、程序正当、诚实守信和权责统一。

(二) 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应以分解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作为内容设定的基本依据

目前各地基本上是以《纲要》中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框架进行指标体系的内容设定的。为落实关于法治政府的六项基本要求,《纲要》中从七个方面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任务和措施,即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包含5项内容;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包含3项内容;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包含5项内容;理顺行政执法体系,加快行政程序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包含5项内容;积极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包含3项内容;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包含8项内容;不断提高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包含4项内容。这七个方面33项内容构成了《纲要》中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轮廓,各地的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即主要依此轮廓设定出了具体的指标体系内容。以深圳市为例,其指标体系共设置了12个大项、44个子项、225个细项。12个大项是:政府立法工作法治化;机构、职责和编制法治化;行政决策法治化;公共财政管理与政府投资法治化;行政审批法治化;行政处罚法治化;行政服务法治化;政府信息公开法治化;行政救济法治化,行政监督法治化,行政责任法治化,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再如湖北省,其设置了8个大项、35个中项、160个小项的指标体系。8个大项为:政府职能界定与机构职责配置;制度建设;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服务;社会矛盾的防范和化解;行政监督;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可见,法治政府指标体系虽然基本反映了《纲要》中对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要求,但内容并不完全对应,各地往往结合自身的实践,对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方面有所侧重,有所取舍,并在具体内容上有所突破。

那么,法治政府指标体系是否可以被看作为法治政府基本要求的具体规定?达到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要求是否即意味着实现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笔者认为,若单纯将法治政府指标体系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抓手”,从手段和工具的意义上,指标体系的具体内容是可以超出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方方面面提出更高的要求,此时指标体系本身并不等同于法治政府,二者之间是手段和目的的关系。但是若要以法治政府指标体系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评判标准,则就应当围绕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进行内容设定,或者将体现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和最低标准的内容确定为指标体系中的基本部分,此时,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内容才可以被看作为法治政府的具体规定,这种对应关系就涉及到了法治政府基本要求能否被量化为指标体系具体内容的问题。

三、法治政府是否以及能否运用

指标体系予以量化法治政府的内涵是丰富的,基本要求也是抽象概括的,一套具体化的法治政府指标体系,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反映法治政府的内涵和基本要求?这是构建法治政府指标体系所要回答的理论问题。

(一) 法治政府可以被量化的理论和实践依据

法治政府如同法治一样都是抽象概括的,而法治的基本要素在学理上和实践上是能够被细化分解、指标量化的,这构成了法治政府可以被量化的理论和实践依据。

1. 理论依据

学理上关于法治构成要素的分析,为量化法治提供了理论依据。如德国社会学家韦伯就认为:法治秩序的主要指标是科层制行政活动的持续性、客观性,行政活动要权责分明,公私严格区分,禁止买卖官职,公务员的人格要保证独立化、专业化等。[2]又如我国法学家张文显教授认为,根据不同时期法治的原理和各国法治实践,可以把不同法治国家共性化的标志分为形式标志与实质标志:形式标志是指法治国家的外在表现方式以及实现法治国家的技术条件,这些条件包括完备统一的法律体系、普遍有效的法律规则、严格的执法制度、公正的司法制度、专门化的法律职业等等;实质标志则是指依据法治的精神而形成的理性化制度的确立和运作,涉及法律与政治、公共权力与国家责任、权力与权利、权利与义务等方面的关系。[3]这些理论,说明了法治可以分解为不同的构成要素,而这些构成要素是可以通过具体指标来予以计量的。

2. 实践依据

目前世界上一些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尝试运用社会指标的方法,对部分地区的法治发展状况进行考察和分析,具体开展了法治指数的量化实践,这些实践活动为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建立提供了实践依据。例如世界银行推出的“全球治理指数”,认为对一个国家治理情况的评估主要由六项指标构成:反馈与问责、政治稳定与减少暴力、政府效力、规制质量、法治和腐败控制。其中,对法治评价的标准,主要为政府对隐私、合约的保护力度,以及警察、法庭等部门削减犯罪和暴力的能力。再如由美国律师协会联合国际律师协会、泛美律师协会、泛太平洋律师协会等律师组织发起的世界正义工程,其于2008年7月出台了旨在形成全球统一规范,衡量一个国家遵循法治程度的“法治指数”,其通过将行政、立法与执法过程等原则浓缩为联合国公约的13个核心原则,再对每项原则制定出3—7个具体指标,形成了一套包含60个指标的评价体系。还有我国的香港地区也于2005年出台了“法治指数”,它通过量化罪案率、法律援助、司法复核申请、各级法庭每年听取的案件、当值律师服务处理的案件、以及质化公众对法治几方面的观感数量来计算法治指数。且在及格分为50分,满分为100分的情况下,具体评定出2005年香港的法治指数为75分。这些实践活动均直接说明了抽象概括的法治是可以通过具体指标予以量化的。

(二)法治政府能够运用指标体系予以量化的可行路径

相比于法治被分解为不同的构成要素和具体指标,法治政府又如何被分解量化呢?笔者认为,从建设法治政府基本要求的横切面上,可以通过设定制度性指标、行为性指标、系统性指标和效果性指标四个方面将法治政府予以量化。

1. 制度性指标。依法行政的前提首先是要有完备的法律制度,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供合法合理的依据,这是法治政府的基础性和前提性的要素。而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这些制度性规范,则完全可以在规模、质量、规范等方面量化为具体的制度性指标。首先从数量规模上,尽管制度的绝对数量并不必然导致法治政府的形成,但是法治政府下,制度的数量或者规模必须能够达到足以覆盖大部分的政府行政领域的程度。此时,制度的有无、多少、是否已经有效公布等均可以通过指标进行量化。其次,在质量要求上,制度建设是否遵守了法定的权限和程序,是否具备完善的规范要素,如施行时间、有效期等,也可以通过设定具体指标予以判断。再次,在规范性上,制度内容是否统一清晰,也完全可以通过制度是否定期进行检查、评估和清理的工作进行指标性的考评判断。

2. 行为性指标。依法行政主要体现为行政机关的一系列行政行为,这是法治政府的主要内容之所在。而政府在具体行政决策、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救济、信息公开、行政服务等方面的行为表现,可以通过设定具体行为性指标予以量化。比如行政决策行为,就可以通过对决策程序是否进行了意见征求、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内容予以具体的指标设定和判断。再比如对于行政复议行为,也可以通过对复议机关是否依法受理、办理、作出等环节进行分析判断,形成具体指标内容。

3. 系统性指标。依法行政以规范行政机关的行为为主要内容,但并不局限于此,法治建设中从立法到司法、护法、守法、学法的各个层面的法治环境都是依法行政的土壤。可以说,若没有整体的法治环境,单独的法治政府也是不可能实现的,这些构成了建设法治政府的体系性要素。而与政府行政行为相关的其它法治要素,则可以通过外在性表现进行指标考量。比如法治观念,就可以采取对行政领导实施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强化集体学法以及开展依法行政知识培训等途径进行提升,而这些途径的开展情况作为具体实践本身又可以运用指标予以量化。再比如行政机关与人大、政协、司法机关之间的协调和监督关系,也可以通过落实行政机关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结率,行政机关对于行政诉讼的出庭率和执行率等情况予以指标设定,进行量化考核。

4. 效果性指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最终还是要体现为人民群众对于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及其取得成效的认可和满意程度。可以说,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如何,群众感受最真切,评价也更客观,这些构成了法治政府建设的不可或缺的民意要素。而公众对于法治政府的评价,则可以通过设定反映人们对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感觉、愿望、态度、评价等主观状况的评价性指标进行考核。

当然,法治政府指标体系能够被设定是一个层面,而这些指标如何在实践中被测量、被验证则是另一层面的问题,这涉及到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建设中数据获取的方式和途径。应该说,制度性指标、行为性指标、系统性指标作为客观存在,“大多可以通过统计报表或现有资料获得”。[4]而效果性指标作为主观评价,则可以通过设计调查问卷、进行抽样调查等多种方式,获取公众主观感受的相应数据。这里笔者要强调的是,为保持指标体系评价的透明度和有效性,客观性指标所获取的数据应当选取的是公开数据,而主观性指标所获得的数据则应侧重于由独立的第三方进行评估。

四、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建设

应当处理好的系统关系法治政府建设本身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也不可能是政府系统自身就可以实现的目标。因此,在构建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过程中,应着重处理好以下几种关系:

(一) 行政机关内部自上而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人民群众由外及内驱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关系

目前我国法治政府的建设基本由政府主导推进,政府通过公共权威,采用自上而下、有目标、有计划的法治政府的建设路径,这种模式下,上级政府、行政机关或者行政领导的安排和指令是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的直接动力,上级政府及行政领导对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往往决定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发展程度和推进速度。不可否认,在现阶段,行政机关内部自上而下推动的优势和有效性是非常明显的,政府作为一种“初始推动力”具有不可替代的意义。[5]但对自上而下的推动来说,行政机关更注重也更擅长使用上级要求下级服从的方式,如命令、指示以及相伴而生的处分、问责等,其强制色彩较为浓厚,手段也较为单一且刚性。这样一旦下级行政机关和公务人员不能认同,出现有形或无形的抵制时,法治政府建设的动力也就难以长久的维持。同时,单纯依靠政府的推动模式也往往会导致法治政府建设失去应有的社会基础而无法推行。按照现代政治哲学理论:“政府公共权力的运行不仅取决于自身的支配性、强制性和惩罚性,在某种意义上还取决于作为相对人社会公众的同意。只有当公众认为政府行政行为具有了法治化特征,政府在公众眼里才是合法的。”[6]社会公众作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的体验者和最终评判者,其本身从外部对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需求和回应、认可和支持,将成为法治政府建设不可或缺的动力源泉和民意基础。

所以,法治政府建设需要行政机关和公众的沟通和协作,应当积极引导政府之外的社会公众参与到指标体系的内容建设、评估考核的过程之中,整合两种推动力量的优势,从不同角度发挥合力。

(二)法治政府与法治国家、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关系

政府建设既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面,又是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内容。因此,国家的依法治理、社会层面的法治建设,成为了与法治政府建设息息相关的政治“生态环境”,如果没有相应的政治“生态环境”,法治政府建设也难以“孤军深入”[7]。关于这一点,习近平总书记在2012年12月4日召开的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 75 周年大会上,强调了新时期的法治中国建设问题,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这里提到的全面推进、共同推进、一体建设,这正是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关系内涵的深切解读。具体来说就是,建设法治国家是根本任务和远大目标,建设法治政府是核心任务和关键环节,建设法治社会是基础任务和普遍要求,它们的建设标准有同有异、互系互动、异曲同工。

故此,在确立法治政府指标体系时,需要站在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大框架内进行法治政府建设的思考。一方面,法治国家建设所需具备的政治、经济、思想基础需要在指标体系的设定过程作为背景予以参考和体现;另一方面,法治社会中除了制度要求外,其他法治精神层面的要素也应成为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基本理念,成为指标体系确立时的价值依据。

(三)地方法治政府建设与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的关系

目前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建设只是在部分地方政府层面展开,而在国家层面,虽然2009年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曾组织起草了《关于推行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的指导意见(讨论稿)》,并提交于同年12月召开的全国法制办主任法规司司长会议讨论,但这个指导意见并没有正式印发,也就意味着国家层面目前并没有出台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在国家层面统一的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缺失的情况下,部分地区率先进行指标体系建设,并主张要在地方范围内率先实现法治政府的建设目标,这样就有个问题:在统一的法域内能否存在部分地区建成法治政府的状态?地方法治政府建设与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的关系是一种什么关系?对此,笔者认为,一方面法治政府建设是有基本要求和最低标准的,站在这个角度,依法行政不能因为地区、层级、城乡等不同而不同,否则就会导致整个国家法治建设缺乏内在的统一性。由此出发,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建设也应强化整体性和科学性,从国家层面应当出台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建设的“基本版”,对于全国范围内指标体系的统一建设提出最低要求。但另一方面,法治政府建设实践却是复杂和多样的,各个地方社会、文化、经济条件的不平衡,自然会使法治政府建设的进度和关注点有所差异和不平衡,因此,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建设在地方层面可以有“充实版”,这可以体现出不同地方法治政府建设的特色和重点。

可见,法治政府建设需要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共同推动。只要在国家法治建设的统一框架内,地方政府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出台,不仅不会破坏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性,不可能导致所谓的“法治割据”,相反,它还会使我国的法治政府建设更加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实践性。

(四)法治政府的不断发展性与基本规定性之间的关系

法治政府建设与法治发展一样具有渐进性特征,其处于不断完善的长期历史过程之中。同时,法治政府的建设也并非无源之水,它受到社会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理性文化等诸多因素和条件的制约,而政治的民主化程度、社会理性文化的积淀、国家安定的内外部环境等本身也处于一个不断积累的历史进程,这些都决定了法治政府的建设是不断发展的,而且这个过程没有终点。此时产生的问题就是,既然法治政府建设始终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之中,那么《纲要》中提出的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以及党的十八大提出的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目标又如何来理解呢?此时需要关注法治政府建设所具备的基本规定性,即法治政府在历史长河中虽然是不断发展的,但在某一历史时期内,法治政府的建设还是有基本要求的,也就是意味着法治政府是有最低标准的,如此达到了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和最低标准,我们就可以认为此阶段内基本实现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可见,法治政府的建设是不断发展性和基本规定性的统一。受此特点影响,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建设也应当区分出静态指标和动态指标,其中,静态指标反映法治政府的基本规定性,由此确定出一个阶段内法治政府建设必须完成的任务;而动态指标则反映法治政府的不断完善性,由此来明确未来法治政府建设发展的方向。

[参考文献]

[1] 张树义主编.法治政府的基本原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179.

[2]季卫东.法制的轨迹[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191.

[3]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三版) [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90.

[4]袁曙宏.关于构建我国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设想[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6,(4):12-14.

[5]王锡锌.公众参与和行政过程——一个理念和制度分析的框架[m].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7.66.

[6]彭国甫等.地方政府绩效评估研究[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5.184.

[7]国家行政学院课题组.以职能转变为核心推进行政体制改革[j].行政管理改革,2013,(5):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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