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贝贝文库 > 办公室工作计划 > 如何写公司法治工作会讲话(精)

如何写公司法治工作会讲话(精)

作者: 曹czj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如何写公司法治工作会讲话(精)一

肖黎明:各位来宾、各位朋友,大家好,20xx中国公司法务年会已经完成了制定的议程,一天半的时间里50多位嘉宾发表了主题和各类专题演讲。会议举行了开幕式,举办了六场主题演讲,两场沙龙,三个主题论坛,有超过200位的各位嘉宾和来自主流媒体的30多位新闻界的朋友参与了论坛的讨论和报道。大家就央企、民企、外企都不同类型的企业法务特点和趋势,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金融监管和法律合规、海外投资的法务实践、知识产权互联网政策法律前沿等问题进行了不同视觉的探讨和交流,应该说这是一场思想的盛宴,是一次法务界与律师界、学术界深入的交流。

年会的成功举办离不开各位特别支持机构代表和所有参会领导、嘉宾及媒体朋友们的大力支持,我代表主办方对50多位嘉宾的精彩演讲,对于各位代表的热情参与表示衷心的感谢。特别要感谢对本次年会提供支持的协办机构。我还想说明一点,这次年会和论坛的会务工作主要是由我们杂志社的同事们来承担,在会务接待和安排中肯定存在一些疏漏和不足,有照顾不周的地方代表主办方向各位代表致歉,望大家包涵。

中国入市十多年,并逐步进入市场经济发展的大潮中,提高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和完善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加上内部法务与外聘律师的合作,已经成为企业管理的战略选择。在这样一个背景下,我们的年会和中国公司法务30人论坛,希望今后搭建一个良好的沟通交流平台,帮助企业法务界和律师界更深入的理解和对话,帮助学术界和实务界更深入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中国法务职业群体的成长和社会认同,提高公司法务官和律师的荣誉和社会尊崇。

我们会积累经验,继续努力,把中国公司法务年会一年一度的办下去,形成一个好的品牌,同时今年我们还将不定期组织公司法务30人论坛的小型沙龙和交流活动。我们正在着手建立一个具有公信力和权威性的评审标准和评审委员会,主要评选各个专业领域的年度优秀公司法务官、公司法务部,年度优秀公司外部律所和律师,并评选年度十大公司法务案事件。首次评选将在今年启动。

中国公司法务的发展任重道远,希望今后大家能够和法制日报社、法人杂志共同合作、共同努力,推动公司法务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最后我宣布20xx中国公司法务年会圆满闭幕,让我们欢聚在明年,祝大家新年快乐,工作顺利。

如何写公司法治工作会讲话(精)二

入职的这段时间,我迅速了解公司法务基础工作及相关工作流程,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结合自己的经验,提出了一些建议,在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从以下几方面逐步展开法务工作:

从入职到现在已有一段时间,通过这段时间的努力工作,我对公司的整体框架和具体格局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合同审核与起草是法务中的基础业务,本人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合同的前期审核、建议、修改、整理、备案以及合同的起草、监察等工作。以防范法律风险为目的,严格按照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落实每一个合同管理环节。

1、征求领导及相关部门意见,进一步细化公司合同管理,明确合同管理的目标,要求各分厂、分公司设置合同管理员职位并明确其职责,细化了合同管理流程、合同的原件管理和合同管理中的奖惩办法等方面。

2、逐步完善各类合同范本,对于经常使用的合同固定化,从而为业务人员签订合同提供方便,同时也减少了法律中心合同审核工作量。我单位属于生产销售型企业,销售属于我单位主业,销售合同范本已经趋于完善。

在我来公司之前xxx案件已发生数月,我在公司首先接触的就是厚厚的两沓资料,因为从没有处理过案件,我心里窃以为这是个很正常的案件,根本没想过这个资料是多是少,结果证明我错了,这个案子很复杂。

跑了几趟xxx公安局,公安的说法听起来主要还是靠我司来寻找有力证据,建议我司启动民事诉讼,向过错方xxx提起诉讼,一方面可以向xx追偿,尽可能挽回损失,另一方面通过诉讼获取xx提供的证据,或许会为刑事侦查带来意外收获,推动案件进展。我们认可了这个建议,也着手处理,现已按照我们的预期程序进行中。在这个过程中,我开始摸着石头过河,公司内部操作流程和部门配合让我不知所措,领导交代任务时只会告诉我做什么,而怎么做就要我主动去问,问领导,问同事,我深知自己麻烦了不少人,也经常在跌跌撞撞的犯了错误后接受批评,为自己的无知买单。我反复的找xx部拿资料,向知情人咨询事情详情和材料来源,向xx部调出关于xx的款项记录,然后将搜集来的资料彼此印证,形成证据链条,再与律师讨论现有证据对案件的支撑程度以及统筹考虑还缺少什么证据。

此案还在进行中,但是我感触颇多。第一次脱离民诉法和民法课本接触鲜活的案例,第一次感受到受命和执行的不易,第一次出差各个地方各个部门跑来跑去,过程辛苦不重要,关键在获得我们想要的结果。从内心来说我绝对想把工作做好,也在努力做好,但还是难以避免的出现很多错误,其实,每次被指出错误的时候,我自己首先非常自责,如果自己能再多看几眼,如果自己能多考虑几点,如果自己能再认真细心一点6767,我也会虚心接受领导教诲,犯错几次之后,我开始怀疑自己的办事能力,在自责中心情低落。同时,理智告诉我,负面情绪对我的改进没有任何帮助,妄自菲薄不是该有的结论,我需要做的是践踏在错误铺成的羊肠小道上继续前行,通往自己靠奋斗和成长赢来的康庄大道。

我们办公室作为后勤服务部门,需要做的事情很多,每个人除了做自己专门负责的事务之外,彼此之间也会交叉完成同一个任务,比如申报“xx省出口名牌”、“xxx”新品推介会等,诸如此类活动需要部门同事齐心协力、合理分工,给自己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我是个新人,做事不敢自己决定怎么做,更不会擅作主张,所以我的事情完全靠领导交代和指挥。我知道工作中还有很多我没有接触到有待我亲身体验的事情,或简单或复杂,通过一次次的考验我会有更加强大的内心和更加成熟的处事方式。

综上,在入职的这段时间里,我在不断调试自己,努力使自己尽快进入法务专员的角色,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公司的法务工作中,虽然很多领域是我以前没有接触过的,但我提高了对自己的要求,不断完善自己的工作方式,希望在领导的指导和帮助下,工作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争取在未来圆满完成各项法务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公司。

自20xx年7月份进入集团公司工作,一年的见习期马上就要结束了,这一年我不断重新定位和转变思维方式,实现了心态上从学生到职员、思维方式上从理论到实践、生活重心从学习到工作的转变。在领导、同事的关心帮助下,我的工作、生活已经逐渐迈入新轨道。

进入集团公司后,我一直在从事集团法律事务工作。我的工作内容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参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合同谈判、负责合同文本审查工作。

二、参与项目招标评标工作,负责招标程序的公开、公正性审查。

三、参与集团公司各类投资项目的前期尽职调查工作,负责出具项目尽职调研阶段的法律意见书。

四、领导交办的其它法律性事务,包括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前期论证、制度起草、以及公司日常事务的合规性审查等。见习期间我的工作重点是合同审查。合同审查工作是对知识全面性、更新速度及理论联系实际的对个人综合能力要求比较高的一项工作,合同审查不仅要求有全面的法律及相关各专业知识,还要求有敏锐的洞察力和较强的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同时,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为主体签订的合同具有种类多、涉及面广、数额大等特点,面对上述难点,我只有严格要求

自己,慎之又慎对待合同中的每个问题点,努力做到碰到一个彻底弄透彻一个,把每次工作任务当作一次学习、提高的机会,并在平时合同审查工作中,要求自己做个有心人,多看,多想、多听,时刻对新的法律法规、业务相关内容保持敏感性,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结构,使得自己的合同审查能力得到了快速提高,较迅速适应了这一项工作。

见习期间我有幸全程参与了资源整合工作。在此期间,我一直积极参与并主动承担尽职调查、资产评估、资产交接、新设合资公司各阶段的相关工作,参与制作了包括尽职调查报告书、合资合同、合资公司章程、合资公司的租赁合同、合作方内部程序性文件、授权性文件、资产承诺书及送往有关单位、部门的函件、法律事务汇报材料等相关文件。

通过参与资源整合工作,我熟悉了资源整合项目的运作流程,了解了煤矿并购过程中法律事务的工作重点、难点。在资源整合各环节的实际工作中,沟通、协作、组织能力得到了充分的锻炼。见习期的这一年,我通过努力很快适应了本职工作,工作能力不断提高,这与公司领导、同事的热心指导帮助、以及集团公司业的崇高企业理念深深的影响是分不开的,在这样的良好企业氛围中,我的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都不断提高。

成绩是肯定的,但仍有很多不足需要改进。集团公司进入世界五百强及多产业板块即将上市的的新契机,对集团公司管理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法务管理工作也应适应新形势,转变工作方

式。作为公司的一名法务人员,应该未雨绸缪,积极应对公司既将来临的新变化,做好相关的知识储备,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准备在以下几个方面充实、提高自己:

一、搜集关于上市公司法律业务的相关资料,了解公司ipo、借壳上市等业务的基本原理,熟悉公司上市各环节的法律相关业务。

二、加强管理学、财务管理等与法律相关的学科的学习,拓展综合业务知识。

三、对于刚参与的“三会”议案管理工作,要做到细心、用心,多与主管这方面业务的同事及集团公司下属各单位人员交流,努力使该项工作做到规范化、流程化,以适应集团公司现代化管理的需要。

四、提高公文写作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公文写作是公司机关工作人员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由于我缺乏这方面的锻炼,写出的公文存在重点不突出、言语不精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勤学、多练,将法律思维的严谨性、逻辑性与公文的规范性结合起来,有效提高公文写作水平。

在公司日常业务中,有效的沟通能缩短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节约时间,提高集体工作效率。今后我要加强这方面的锻炼,努力做到适时、正确的表达自己的观点,同时虚心听取他人的意见,加强与集团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各单位同事的交流学习,在团队合作中锻炼、提高自己。

五、提高执行力和应变能力。

在处理公司具体业务时,我存在思维定势,容易造成行动的僵化、模式化、不利于应对多变、发展的时势。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该调整心态,化繁为简,把握工作重点,提高执行力和应变能力。

六、提高时间管理能力

工作后,学习、充电的时间比较分散,需要协调分配务,要做到有技巧的“挤”,才能保证充电时间。工作后的学习、充电更需要技巧与毅力,我决心以后要继续加强时间管理能力,适应工作后的不断变化的环境。

在集团公司工作的这一年,我收获了很多,在集团公司这样高速发展的企业平台上,在学校期间获取的专业知识得到了充分的发挥,个人能力与综合素质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作为一名新进世界五百强企业的员工,我深感荣幸和自豪,希望通过自己的劳动回馈公司,为企业发展贡献薄力!

如何写公司法治工作会讲话(精)三

公司法务实习报告50004篇

法务是指在企业、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内部专门负责处理法律事务的工作人员。实习报告是反映学生毕业实习完成情况的一个主要内容,也是对毕业生的又一次培养和训练。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公司法务实习报告5000”,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一、实习目的

1、透过实习,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潜力;

2、透过实习,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巩固知识,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学习;

3、透过实习,树立正确的法律人观念和法律人思维;

4、透过实习,培养社会适应潜力和人际交往潜力。

二、实习计划

1、不断充实专业知识;

2、熟悉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来源执业范围和执业环境;

3、协助律师接待当事人,组织证据,开庭;

4、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

5、熟悉与律师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律师执业纪律;

6、熟悉律师事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

7、掌握一般办公技能;

8、与律师接触和沟通,虚心理解指导;

9、请实习单位出具实习鉴定;整理实习记录,撰写实习报告。

三、实习经过

由于实习之前我就已经明确实习目的和制定了实习计划,这使得我在实习过程中有的放矢,用心主动寻找锻炼机会,并有得于许多律师的指点帮忙,我的实习资料丰富多彩。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潜力,也是以后职业生涯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注重以下实习资料:

(一)透过整理卷宗熟悉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

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在安顿好之后,我接到的首要任务就是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

以民事卷为例,律师承办案件首先是要有律师事务所的批单,然后与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取得授权委托书;然后是根据案情所撰写的起诉书、上诉书或者答辩状;接下来是组织调查材料以构成的证据,包括谈话笔录、证人证言和书证物证;最后再综合构成律师代理词。如果这个案件是法院已受理或者已结案,就还有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等法院材料。

因此,只要你认真和细心,透过整理卷宗你就能够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琐而粗心甚至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受到启迪。

(二)透过协助律师咨询和律师开庭获得实务技巧

法律知识方面的欠缺,由于这两年来的锻炼,我能在较短时间内掌握,所以我觉得自己的差距和不足便是实务技巧,因为律师需要的是信手拈来,应付自如。而这方面获得的捷径就是跟随律师办案。虽然这次实习中跟随律师办案的机会不多,但我还是尽量把握。透过旁听律师咨询过程学习律师接待当事人的方式和分析问题的思维特点;透过旁听庭审了解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律师在其中的辩论技巧、言行举止。有时我也学学组织证据和记录要点,有问题也随时请教。

(三)非诉讼业务在法律行业中的重大前景

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有诉讼和非诉讼两种类型,而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和多元化的发展,非诉讼业务已成为越来越多律师事务所的主要业务组成部分和市场发展方向。卓凡律师事务所与金融机构和大中型企业集团建立了长效的合作机制,为其带给合同起草与审查、土地转让、国有资产管理、股票证券、银行业务、企业破产、法律顾问等非诉讼服务。这些项目的标的往往很大,它证明非诉讼业务市场之大。

(四)专业化在行业竞争中的重要性

卓凡律师事务所虽然是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但其每一位律师都是某一特定领域的能手,可根据需要随时组成不同专业领域的律师工作团队,为客户带给特定领域的专业化法律服务。这提醒学法学专业的我,对未来职业发展方向的选取要尽早明确,因为只有明确目标,透过努力学习过硬的专业水平,才能在未来的竞争和业务工作中取得优势。

(五)实习对加强和指导学习的作用

1、严谨、辨证与恒心。严谨、辨证的法律人思维在法律专业知识学习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而只有以坚持的心态才能树立信心,取得成功;

2、发现不足,弥补欠缺。实习过程中无论碰到的是专业还是非专业领域,我都用心查找资料,虚心请教律师。同样这个方法也就应运用到今后的学习上,这对提高自己是十分必要的;

3、不要急功近利。虽然意识到学识上与经验上的欠缺,但也许是积累不足,我对有些问题始终找不到解决途径。我想学习上也一样,不要急功近利,凡事讲究一个过程。

我决定在今后的学习中根据这次实习所得到的经验,处理好课堂学习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及理论知识与实践资料的关系。

五、结语

透过各项实习工作及时记录实习心得,树立法律职业敏锐性和法律人思维律师的工作是严谨和实事求是的,律师的思维是敏锐与辨证的。应对案件,律师根据自身知识和经验往往很快便能着手解决。而应对问题的分析讨论,律师更是滔滔不绝,有理有据。我喜欢讨论,更喜欢与律师讨论。我观察律师的临场发挥,透过讨论获取知识、更新知识。

“好记忆不如烂笔头”,为了提高动笔潜力和保存有益信息,我习惯将所见所闻所思记下来,有时也展开分析,这是为了树立法律职业敏锐性和法律人思维。比如实习期间我写了《律师在和谐惠州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物权法与和谐社区建设》两法学专业实习报告范文论文,又比如对证据规定、审判委员会、法院开庭等问题的思考,我都写下了不短的分析。我发觉法律的掌握和运用确实很搞笑。

这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对我接下来的学习和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忙的。这一点在实习之前和实习之后都得到了肯定。这次实习还让我懂得了为人处世的态度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谦虚好学又要适当肯定自己。我要感谢卓凡律师事务所,感谢实习期间帮忙过我的每一个人。虽然法学专业学生所面临的法律现状和就业前景仍然严峻,我自身面临的问题也很多,但实习带给我的启迪让我继续坚定了法律信仰和职业追求。既然我热爱法律,那么我没有理由不学好。我相信自己!

人生苦短,岁月流长。无谓的感叹已毫无意义,不觉中四十天的暑假即将结束,一个多月的实习生活也随之成为了美好回忆。在此,我首先要感谢辛主任能同意我在事务所实习,给我提供了这种学习实践的平台;感谢李老师和杨律师对我的指导,让我有自己动手将所学知识用于实践的机会,让这种对工作的渴望成为了现实;感谢小姚姐和赵律师对我的帮助与关怀,以及其他律师的尊重和理解,让我能愉快的度过这个暑假。

在这一个多月里,我学到了许多学校里很难学到的东西:为人、处世和工作,特别是大大提高了处理事务的能力和把所学知识运用于实践的能力。在李老师和杨律师的指导下,我参加庭审三次,外出取证五次、立案三次,参加调解一次,同时书写了大量的法律文书。其中,法庭记录五份,调查笔录六份,取保候审申请书及保证书六份,行政答辩状一份,民事赔偿协议书一份,民事起诉状三份,代理词一份,人身损害赔偿清单两份,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一份,民事裁定上诉状一份,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一份,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另外,我还独立接待咨近二十次,涉及执行问题、离婚和解除同居关系、交通事故赔偿、人身伤害及工伤等各方面。对这段重要的人生经历,也是最可贵的学习经历,我做了如下总结:

一、社会关系方面

律师作为法律服务工作者,他的本质属性是社会服务,因此律师所要处理的社会关系,往往大于纯法律关系。除了基本的家庭亲友关系、同事关系外,要下大工夫在当事人、证人、公检法狱政部门等他们身上。对商人来说,顾客是上帝;而对律师来说,这些人都是上帝,哪个也惹不起,哪个也不能得罪。从比较功利的角度来看,他们都是衣食父母。

1、家庭亲友关系。一支超强战斗力的作战部队,必然有坚实的后勤保障,一个要叱咤职场的律师,当然要有和睦的家庭关系和稳定的亲友关系。律师是相当辛苦的一种职业,长期奔波于当事人、证人与法院之间,需要大量的时间和充沛的精力。要是哪个律师经常后院起火,常被家庭和亲友的琐事烦的焦头烂额,心情老是闷闷不乐,那他哪有精力再去研究当事人委托的案件,哪有时间再去接新案子呢?但要是律师能事先处理好这些关系,不仅会节约大量时间和精力,同时也产生了一个稳定的案源。可谓一箭双雕,何乐而不为?

2、同事关系。世上没有永恒的敌人,也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但要是加入一份感情在里面,那这句话就大错特错了。人是感情最为丰富的一种高级动物,没有感情的人几乎是不存在的,除了植物人和精神病人。同事关系是工作中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是社会最基础的人际关系之一。律师在我们这里作为从业人员较少的一种职业,同事也就不应该限于自己所在事务所里的人,而是本区域内所有法律服务工作者。虽然法律明确规定:同一事务所里的律师不能同时为原、被告双方代理。但根据现实需要,同所的律师出现两军对垒法庭的情况也很常见。这样以来,使这种同事关系更加复杂化。在所里大家需要团结融洽、和睦相处;而在法庭上为了自己当事人的利益争得面红耳赤,互相给对方难堪。那他们平时在事务所里表现出来的和气是真的吗?若是,那这些律师需要多么大的气量;若不是,那如此虚伪又要多累呢?但我宁可相信他们是前者,那也是大家共同追求的目标。

3、与当事人、证人的关系。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就要尽职尽责为当事人牟取利益,而如何取得当事人和证人的信任对律师开展工作十分重要。在实践中,有些当事人处于对对自身利益的考虑而隐瞒一些事实,很容易导致律师的工作误入歧途,陷于两难境地。证人也时常因对某些社会关系的顾忌而拒绝作证或提供虚假证言。这些对律师来说都是非常危险的。因此,如何让当事人毫无顾忌的把事实讲清楚,让证人放下顾虑能为当事人作证,证明客观事实的存在,这便体现出律师的执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对这一点,我从杨律师那里学到了许多有用的东西:(1)端正态度、摆正身份、作好应对一切困难的思想准备;预见事情将会出现的最坏结果并设计好解决方案。(2)注意观察社会环境与生活细节,寻找到与当事人(证人)共同的话题,抛砖引玉,进而进入主题;夹叙夹议,以聊天的形式搜集最有价值的线索。(3)换位思考,从当事人(证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以情动人,以理服人。

4、与公检法狱政机关的关系。从工作性质上来说,律师与警察、检察官、法官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员都不是为自己的利益而奔波。尽管他们各自代表了一方利益,但这种利益只与案件本身有关,也正是这种利益冲突将这些不同职务的人联系在了一起。对于一个案件来说,无论是在侦查起诉、审理还是执行阶段,律师是介入时间最长的一种人。他们要跟与此案相关的各行政、司法机关打交道,而此过程中也常因对案件的认识不同发生一些争议。对这种情况的出现,律师无能为力,或者说是不可避免的,但如何处理又体现一个律师的水平。虽然法律规定律师应当为当事人的利益尽职尽责,但理论与实践总是有差距的。在处理这些矛盾时应该注意区分轻重缓急,先礼后兵,决不可因小失大,搞僵了与这些国家职能部门的关系。因为人总是有感情的,感情是会延续的,如果那样后果将不堪设想,留下的后遗症是会给律师带来长期的麻烦。

二、法律运用问题

由于我接触法律才两年,有许多课程还没有学习,加上平时学得并不太扎实,因此在法律规定和法学理论上仍有许多问题;以前又未参加真正的实践,所以在实践方面更是一片空白。就像刚来那几天一样,我似乎觉得自己每时每刻都在学新东西,接触到的一切都是新鲜的。关于法律知识和运用方面,我感触较深或记忆深刻的有以下几方面:

1、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庭审理规则问题

在一个月的实习过程中,我参加刑事审判2次,民事审判1次,参与立案2次,大体看到了基层人民法院的办案实际情况。也许是我过于理想化,没有从审判实际出发考虑问题,也许这正是学生的纯真与幼稚。但无论怎么理解,问题的确是客观存在的,这是谁也无法否认的。在我印象里较深的有:

(1)基层人民法院所设立的人民法庭的管辖权问题。根据《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人民法庭根据地域大小、人口多少、案件数量和经济发展状况等情况设置,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而在实践中又该以何为依据呢?派出人民法庭与基层人民法院内设庭之间又是怎样的关系呢?就麦积区人民法院对周边区域的管辖而言,开发区法庭、北道埠法庭、马跑泉法庭之间不以行政区划为限,那他们的管辖权又是以何为标准的呢?发生管辖权冲突时该如何解决的?不会只是你签字不管了我再管吧?而实际就是这么做的。我认为至少应该由法院院长签字才说得过去吧!况且当事人怎么知道他的案子属于哪个法庭管辖?反正我是没弄清楚,是因为法院内部自己制定的规章制度吗?还有特别奇怪的是法院行政庭怎么还在审理离婚一类的民事纠纷?待以后有时间再仔细研究了。

(2)关于法庭秩序问题。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案

开庭时书记员要首先宣读法庭纪律,可我参加的几次开庭,无论是刑事审判还是民事审判,都未发现书记员向法庭作过任何有关法庭纪律的表述,即使是随便的提醒。也许他们认为这没有必要,但我觉的这正为其它不规范行为埋下了隐患,这是其一。第二,除审判长外,其他审判人员以及公诉人员随意出入法庭。在刑事审判中,法警几乎都是老的早该退休的爷爷辈人,假如有被告人逃跑或轰闹法庭,这些人员能干些什么?不是我瞧不起这些前辈们,只是审判工作真的需要更有力的安全保障。就这样他们还比较心急,呆在法庭没几分钟就没影了,要带被告人候审或需要交换证据时,审判长法锤敲几下才能把人叫来。在民事审判中,书记员在法庭辩论阶段竟然退庭了!第三,参加法庭审理的人员几乎都没有关闭通讯工具,甚至有人在当庭接电话。这种情况你说还审理什么呀?内外随时保持联系,如何确保能法庭查清的是事实?

(3)法官自审自记现象。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还是在上面第(2)条。书记员随意出入法庭,法庭记录又不能不做,所以只能由审判员大人代劳了。根据《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规定:人民法庭审理案件,必须有书记员记录,不得由审判案件的法官自行记录。我个人认为,要是书记员或是其他审判人员确实有十分迫切的事情需要解决,法庭可以宣布休庭几分钟,这丝毫不会影响法庭对案件的公正审理,应该是可行之法。

2、执行难问题

原来在学校学习理论知识时,常从新闻报道或学术文章上看到关于一些案件的执行情况,“执行难”似乎进入标题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是还不以为然,认为那些情况只是个案,绝大多数判决应该是可以顺利执行的,而从我在所里实习这段时间遇到的情况来看,“执行难”的确是一个很值得关注的问题。

记得一天有位当事人来咨询:他因故借给村小学一笔款,后学校因没钱还债而被他告上法庭。法院很快有了判决结果:学校败诉还款。但是,因学校没钱而使得法院判决成了一张空头支票,当事人陷入无期的等待。案子放在执行庭已经4年了,可法院给当事人的答复是村小学没有帐户,也没有其他可执行的财产,要当事人自己想办法。面对这种情况,你说该怎么办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工作的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1)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2)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3)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而《民事诉讼法》第233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那么,人民法院依靠特别授权都无法查明的东西,怎么能让当事人自己去查清呢?难道真要当事人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去到大街上叫卖吗?艰难的诉讼道路尽头等你的将是一纸空文,在程序上正义是实现了,可当事人得到了吗?

3、频发的离婚案件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思想的进步,现代人快速的生活节奏也导致了婚姻家庭关系的高速更新。在我在所里这段时间,几乎每个律师手里都有离婚案件,什么原因呢?以我的能力几句话也说不清楚,但我对这些案件进行了简单分类,大体有三类:未领取结婚证(同居)、领证但未共同生活、夫妻生活多年。

(1)同居关系。《婚姻法》第8条关于结婚登记的规定,是强制性规范而不是任意性规范。因此,未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法律不承认其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当然法律规定有1994年2月1日前后之分,但目前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大多数都是1994年后的情况。)对于解除同居关系,主要还是涉及两方面的问题:子女和财产。对子女问题,法律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根据《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待子女的方法和离婚时所对应的各种情况相同。对于财产,又要看是不是有彩礼:若有,彩礼应该退还,但数额较小时可以不在退还;若没有彩礼,分清各自所得,不存在共同财产,但可以比照离婚处理共同财产的规定进行。

(2)领取结婚证但未共同生活。根据《婚姻法》第8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只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结婚登记,是确立夫妻关系的的标志和法律程序。登记后,不论是否同居,或者是否举行婚礼,都不影响夫妻关系的确立。一经结婚登记,就受到国家法律的承认了保护,一方或双方都不得自行解除。即使在登记后未同居和未举办结婚仪式的情况下,一方或双方另行结婚就会触犯刑法。遇到这种情况,一方或双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如果双方都同意解除,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交回结婚证,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按照《婚姻法》第31条规定的精神进行判决。这时,一般不存在子女问题;但可能涉及彩礼的返还问题。

(3)夫妻生活多年。这种离婚案件就是最普通意义上的离婚,对这种情况的处理法律规定的比较详细。最明确的规定有《婚姻法》第四章和《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当然还有其他法条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4、法律文书的写作

(1)写作态度问题。

在学校里虽然我认真学习过一学期的法律文书写作课程,也练习过许多文书的写作,但对我今天在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几乎没多少帮助。原因有二:其一,学校讲授和练习的法律文书写作集中于公、检、法各职能部门的文书类型,虽然对律师所用文书也有所涉及,但只是带过而已,似乎没怎么重视这块,而且所讲内容均跟刑事诉讼有关。也许我们老师认为我们最多只能进入国家职能部门,当不了律师吧!第二,法律风险的要求不同。在学校里看着案例写文书,当然写的好了得的分数自然高,可几乎没怎么考虑法律风险问题,写错了大不了少得点分数而已,不会有什么责任问题。而在所里写东西就大不一样了,无论是格式上还是内容上都需要慎重下笔。格式体现一位律师的基本素质和技能,出现瑕疵将会导致当事人、法官对律师产生不称职的影响;内容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发生纰漏直接导致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得不到应有保障。那就不仅仅是律师的声誉问题,而是当事人会不会追究你法律责任的问题。

到事务所后,李老师和杨律师为我提供了大量书写各种法律文书的机会,使我很快学会了许多常见法律文书的写作技巧。就写作这一点,使我既爱又恨。给我写作的机会是锻炼我的能力,可每次分到的任务都不是那么容易完成,甚至我从未见过或是听过的文书也要试着写。我总不能说我不会写吧,毕竟还在大学里呆了两年,不会写就不该到这地方来。既然来了就得按要求去做。所以,克服这种“不会写”的心理是非常重要的,只要你努力去做了,结果总比自己想象的要好。实践中我也是这么做的,李老师和杨律师在大体肯定的前提下不忘对细节进行指导、对技巧进行点拨,对我写作能力的提高起了很大作用。

(2)写作技能问题。

在律师所提供的各种法律服务中,书写法律文书是一项对律师的法律功底、逻辑思维、文字表达能力等均有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师法律专业素质的一个重要尺度。在我认为律师写作文书的技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要充分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在下笔之前首先应该占有资料和事实,注意加强与当事人的交流和沟通,不能自以为是,现实中发生的许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无法预测的。当然也不能一味的依从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还要融入自己的见解和知识,发挥本人的聪明才智,用法律的语言将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甚至是创造性的表达出来。要是没有充分表达,或者错误表达了当事人意图和目的的法律文书,不论写的多么完美,也同样是南辕北辙,毫不可取,甚至还要给律师本人招惹麻烦。

第二,在书写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都颁布过关于法律文书格式的规范,律师在书写时一定要参照,特别是向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呈送的诉讼文书和正式的合同协议、遗嘱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切忌律师闭门造车,自创一套,否则不仅会带来程序上的麻烦,甚至导致你写的东西无效,成为废纸一堆。另外,在书写上要注意相应得要求,涂改之处一定要当事人摁印确认。

第三,在文书内容上,一定要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律师在进行法律文书写作之前首先应该对可能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确认;认真研究案件事实情况,对涉案的法律关系仔细分析和定性。在内容上努力做到准确、全面、深刻。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经得起推敲和考验。切忌事实表达错误、法律运用错误或有重大缺陷。同时要求主题明确,法律逻辑清晰,表达简练流畅。

5、其他问题:

鉴于理解程度和其他原因,还有对许多问题的看法或感触等下次我再总结了,但提纲我大致列一下:

(1)关于如何很好的接待法律咨询;

(2)公安机关经常成为咨询者意图起诉对象的原因;

(3)犯罪低龄化的原因及与社会环境的关系;

(4)当前基层司法机关是如何保证程序合法的。

三、后记

在学校,我是一名勤于思考、善于学习的学生。

在家里,我是一个尊敬长辈、孝敬父母的孩子。

在所里,我是一个怎样的人呢?该成为怎样的人?我思索过,但无法回答。

人生充满了酸甜苦辣,成功与失败,欢乐与痛苦。即便如此,每个人也都应该在不同的舞台上去尽力展示不同的自我,不论是否有观众在喝彩或诅咒。因此,我也强迫自己登上舞台,但我并不擅长歌舞,我努力模仿着,是否是在耍猴戏也不一定,舞者的水平只有观众看得最清楚。我不奢望能给观众留下美好的回忆,但我期盼自己没给大家带来痛苦与不便。

最后,向你们各位献上我最美好的祝福:祝大家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天天都有好心情。

滴水之恩自当涌泉相报!

姓名: 学号:

专业:

班级:

指导老师:

实习单位:

实习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愉悦家纺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四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协助健全愉悦家纺有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持续改进完善;协助愉悦家纺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业务中涉及法务方面的内容,提出法律建议,并协调做好申报工作和纠纷处理;负责联络、协调律师事务所和相关方,配合处理愉悦家纺有限公司重大法律事务、为愉悦家纺有限公司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维护愉悦家纺有限公司合法权益;收集、整理、公布与愉悦家纺有限公司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信息等等。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法律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一、 实习简要介绍

实习地点:武汉宏元商务大厦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实习时间:2013.1.6——2013.2.6

主要工作:公司法务助理

公司简介:武汉______科技有限公司于2008年9月在中国武汉成立,是全国首家致力于saas云端技术的cr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主创人员由海外归国团队构成,自成立以来,已与国家电网、中铁集团、三江集团等大型企业建立了长久、良好的合作关系。旗下产品“亿客”本着“客户至上”的服务宗旨,以客户为出发点,紧紧围绕客户需求进行产品设计研发,创造了全球首款客户自行开停账户的saas crm软件,简单易用、同时又有着完美的用户体验,解决企业销售管理所面临的各种问题。亿客还拥有最灵活的软件消费模式——全球首创的“按月付费或充值消费”,满足企业、组织、个人以及世界各地用户的消费需求。

二、 实习主要内容

法务的职责,在于将企业经营管理行为与法律有机结合起来,以全面提升企业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企业风险防御能力,确保企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减少经营损失。在很多企业特别是在规模巨大的世界五百强企业中,“顾问”这个字眼在每个部门都存在,但是几乎除了法律顾问以外,“顾问”这个词更像是一个无用的代号。而法律顾问则不同,在社会主义法治社会里,法律是每个企业防控风险的必备武器,没有它,企业的经营运转可谓险象环生,举步维艰,可见法律顾问的地位与重要性。

实习期间,我协助健全______科技有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持续改进完善;协助______科技有限公司在预上市过程中涉及法律方面的内容,提出法律建议,并协助做好申报工作;收集、整理、公布与______科技有限公司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信息等等。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的相关法律知识,对法律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知识和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在实习的第一周,我的主要任务是调整心态,尽快进入工作状态。了解______科技公司的经营范围、业务往来以及以往的相关案例。由于法务是一个需要与领导层及各个部门(如销售部、研发部、财务部等)通力合作的职位,所以打下良好的人际关系基础必不可少。因此,我很注重和各位前辈的沟通交流,虚心请教不懂的问题。

在接下来的几周,我跟随公司新聘法务李律师,就企业制度完善、业务合同审核、劳资纠纷、公司增资扩股等法律事务进行实习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参与、协助了公司公会的建设和完善,参与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起草和出台,结合______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深入开展了依法治理工作,充分调动公司内外各种资源,力求使公司在法治范围内做到规范运作,努力达到依法治企的目的。

______科技有限公司建立时间比较晚,2008年开始运作,由于公司规模较大,汇集了行政类、研发类、产品类、销售类的各色人群,人员组合比较复杂,此外由于公司发展比较迅速,而相关规章制度和公会建设没有相应的跟上公司发展的步伐,在处理员工关系方面存在很多问题,公司人力资源部在意识到这个问题后,积极地进行改进和完善,先后出台了《______科技有限公司工会规程》、《______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违纪处理办法》等文件,在规范企业管理等方面迈出了重大的一步,使公司员工有自己维权的途径,也是公司有规范员工行为的准则。

(二)、夯实基础,加大了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是企业法律事务的基础工作,根据______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不断完善了管理办法和制度,加大合同管理力度。按照目前______科技有限公司合同是以各部门自行管理的实际情况,建立了合同的签约授权、合同专用章、合同文档管理等多项制度,进一步优化了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使合同管理更具操作性。在合同管理方面的改进工作具体包括:

1、夯实基础,使合同基础材料、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得到加强。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实行分类、分期管理;建立合同动态数据统计分析制度,定期分析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除了各种经济合同外,把员工保密协议合同、劳动合同等纳入到______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范围之内,使合同管理更加恰当的为______科技有限公司服务。

三、 实习心得总结

通过实习,我巩固并检验了研究生期间学习的专业知识,并就目前______科技有限公司法律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了其中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工作参与______科技有限公司的深度和广度都不够。作为法治国家的一个现代化企业,法律工作的中药性是不言而喻的。在______科技有限公司的中心工作中,可以说随时随地都要与法律打交道,特别是在知识产权和技术服务方面体现得非常明显。但是按照______科技有限公司目前法律工作开展的情况来看,法律工作仅仅局限于合同管理、纠纷处理等少数事务性工作;从深度来看,也仅仅是做一些简单的程序性工作,很难从实质上起到维护______科技有限公司权益的目的。

(二)、法律工作人员的数量和质量有待改善。随着规模的扩大,人员的增加,公司开始关注法律工作,但由于时间和精力的有限,在很到程度上影响了法律工作的深入开展。另外,由于实际工作经验不足,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针对以上的问题,结合自己所学知识及实践经验,我大胆地就______科技有限公司法律工作开展提几点思路和建议:

(一)、强化法治意识,加大法律工作的力度。______科技有限公司领导很支持法律事务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大法律工作的力度,通过深入开展普法活动,使全体员工逐渐培养起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意思。法律事务工作者要更加积极地参与到______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配合各部门,在产品研发和上线、合同签订和履行等工作中严格把好法律关,完善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流程,使法律工作能从实质上维护______科技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通过各种手段提高法律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通过自学、参加培训等手段,提高法律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特别是实际应用方面的能力,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______科技有限公司的利益。

实习期间,在公司运行、管理及其他方面我也受益匪浅。一个月下来,我基本掌握了公司法律制度完善、合同管理、纠纷处理等工作具体操作细节,实践中巩固了一些法律文书如劳动合同、保密协议,销售合同等的起草,进一步巩固了具体法律知识,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养。

这次实习是我学习生涯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通过一个月的实习,我的法务工作专业水准得到了稳步的提升。通过观察、参加、提问,再到参与、发表意见、做记录,我的每一步都积累下了“经验”二字。在提高咨询的过程中,我体会到了“教学相长”的内涵,别人向我提出的问题,我未必都知道答案,但是那些被经常提到的热点问题我会牢牢记在心里。我相信,这次充实而愉快的实习,将为我未来的法律职业生涯打下良好的基础。

最后,我在此衷心地感谢武汉______科技有限公司的曾飞鹏曾总,给了我这次实习的机会;同时,感谢李老师及所有同事在这一个月中给我的指导和帮助,谢谢你们!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法律的实施,如果一部法律不能实施,那么这部法律便仅仅是一行行的法条,而不具备任何的生命力,所以法律只有经历社会实践才能激发自己的生命力。法律如此,法学专业的学生更是这样,只有把在学校学到的法理知识和法律条文应用到实践中,才能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真正成为一个法律人;如果仅仅是学到理论知识,而没有相应的法律实践经验,只能是会背一些法条,懂一些法理知识的学生,只能是夸夸其谈,而不可能娴熟地解决一些法律问题,至于解决一些司法案件,那就更难了。

这次实习,很多同学都去了法院或者是律师事务所,但我以后想去企业工作,便选择了到企业的法务部实习,我实习的单位是深圳市合盛兴业贸易有限公司,实习期间主要是完成公司法务部的工作,偶尔为公司的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规划部等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工作虽然不难,但是毕竟是自己第一次从事法务工作,适应公司法务部的工作便是头等问题,工作上手之后,专业问题往往是迎刃而解。

在很多人看来,公司法务工作人员就是合同保管员,公司不是十分重视也没有什么地位。但是经过两个月的实习,完全推翻了这种看法,尽管在公司的法务部实习不能像在法院一样接触到各种各样的案件,但是法务部依然有很多东西值得自己去学习,尤其是很多有关经济、商业的法律问题,值得自己不但思考和推敲。

两个月的实习生活,获益匪浅,无论是理论知识的提高,还是实践技能的进步,都使自己的法律素养得到不同程度的提升,更重要的是心态和思维方式的变化,使得自己在解决法律问题的时候变得成熟和稳重。总结自己两个月的实习经历,有付出也有收获,但有两个方面自己感触最深,这些道理可能是司空见惯,可能是老生常谈,但只有在实习的时候亲身经历过,才会真正体会到其中的真谛。

首先,对于一个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经过三年的学习,每个人都认为自己的法律知识是足够的了,缺的仅仅是实践经验而已。然而,这两个月的实习经历,我发现自己缺的不仅仅是法律实践经验,理论知识也需要提高。在学校的三年,感觉自己学到不少的法理知识,也背了不少的法条,自认为理论知识已经足够,没想到在公司法务部实习,公司员工来咨询的时候,自己的理论知识是如此的捉襟见肘,这种场面让自己非常尴尬。

实际上,相比去法院、律师事务所实习,在公司的法务部实习,虽然不能接触到形形色色的案件,但是公司法务人员要求有非常扎实的民法基础,尤其是《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如果这些部门法的理论知识不扎实,可能会贻笑大方,甚至让自己陷入尴尬的境地。所以在实习中,认真对待法律事务固然重要,但是也不要忘了加强提高自己的理论知识,因为法律理论知识是从事司法工作的基础。

我们学校的法律专业教育,法律的核心课程都涉及到了,但是并没有为学生提供明确的方向,容易导致学生对各个部门法都有所理解,但是没有特别精通的一个方面,这种培养方式提高了学生的综合能力,但是学生往往博而不精,不够深入,不能培养学生的一技之长。在两个月的实习中,我在公司法务部常常接触到合同、担保、抵押等方面的法律问题,由于我对这个方面研究得不够深入,应对这些问题,显得很吃力。所以对于在校的法学专业学生来说,掌握法学各个核心课程的知识是基础,但仅仅这样还不够,最好是有一门自己特别感兴趣、研究得很深入的课程,这样才能有自己的一技之长。

其次,不能好高骛远,应该脚踏实地。对于一个实习生,公司不可能把很重要的事情交给你去处理,交给你的往往是一些很繁琐很单调无味的事情。在公司的法务部实习,接触得最多的便是合同,面对几百份千篇一律的合同,极度的单调乏味,很多法学实习生往往便是应付任务了事,虽然这样也是无可厚非,因为完成任务便已经达到了要求,但是换一个角度看待问题,如果想在实习中接触到尽量多的事情,尽可能提高自己的能力,便不能放过公司里的每一份法律文件。

公司法务部不像法院、律师事务所那样有各类形形色色的案件,相对来说比较单一,只要民商法功底足够扎实,这些工作做起来并不困难。在两个月的实习中,我接触的主要是合同文件。首先我做的是将三百多份混在一起的合同文件按照时间顺序分类整理并编号列出清单。这项任务看起来很容易,做起来却是很琐碎枯燥的事情,没有任何技巧可言,更不会涉及学到的专业知识。

既然公司这样安排,我只能服从,因为对于我这样一个实习生来说,法务部不会把很重要的事情的交给我,即使交给我,我也不一定能把它做好,任何一个人进入公司以后都不可能直接参与公司的决策,而都是从最基本、最琐碎、最不起眼的事情做起。只有能够静下心来,把小事情做好了,才有可能担当得起重要的事情。古语有云:“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连最琐碎的事情都不愿意做,怎么能胜任大事情呢?领导怎么会把重要的事情交给你?

这三百多份的合同文件,我花了一整天的时间才整理好,其中也有厌烦的时候,但是我都坚持了下来。回过头来再看看自己的工作成果,还是很有成就感的。可别小看这简简单单的工作,首先,它需要一丝不苟地对待,因为稍微粗心大意,就可能会把编号排错,一个错了就会像米诺骨牌一样都错下去,所以在工作中容不得半点马虎。在学校学习过程中出现了错误,老师指出来改正就是了,或许没有太大的关系,但是在公司就不一样了,每一个人都要对他的工作负责,任何一个细节的疏漏都有可能导致全局的失败,因此一定要慎之又慎。

最后,在实习中要重视调整自己的心态和转变自己的思维方式。在学校学习的时候,老师在教授法律知识的时候会结合案例进行讲解,但是课堂毕竟是课堂,不会涉及实践技能,在课程上,每个人都可以就相关的法律条文夸夸其谈,但是一到公司法务部工作,环境变了,心态都会变,因为到公司的法务部是要解决实际的法律问题的,不是来谈理论的,而且要给出准确可行的意见,这种压力之下,刚刚走出学校的学生可能会慌乱,尤其是在公司其他部门的员工来咨询法律问题的时候,对实习生来说,这种压力更加明显。面对这种情景,不少的实习生手足无措,不能很好为公司的员工提供咨询。

实际上,刚刚进入公司的法务部工作的时候,第一次为别人提供法律咨询,大多数实习生显然会有点紧张,除了对自己的能力不够自信之外,心态是一个关键的因素,应当相信自己能够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如果连自己都说服不了自己,肯定说服不了别人。还有一个就是实习工作的时候,要适时转变自己的思维方式,作为一个学生,理论思维可能比较僵化,比较擅长纯理论的思考,但是实习的时候,面对的是实实在在的工作,适时转变自己的思维方式就很重要了。

譬如在我的印象中,法院是庄严肃穆的,法官是严肃的、冷冰冰的,往往让人不寒而栗,这也是在大学学习的时候形成的思维惯性,但是在实习中,一次出庭的经历彻底改变了我的观点,或者说是我对法院和法官有了更为客观的认识。法官首先也是一个普通人,审判案件的时候,法官也不是冷冰冰的,只是很专注,注意力非常集中,认真地倾听原告和被告双方的庭辩;此外,走下审判席主持调解的法官也是非常平易近人的。

可见,在学校学习法律知识的时候,某些先入为主的思维往往会导致错误的结果,通过实习可以发现自己知识和思维的某些短板,然后通过自己认真工作不断弥补,这也是一种收获。

法学是一门需要深厚理论知识的学科,同时也是一门应用性非常强的学科,法学的这种学科特点要求学生在学校期间一定要扎实掌握理论知识,不能似懂非懂,同时在掌握法学各个核心基础课程的同时,要找一个感兴趣的法学领域进行深入的思考和研究,最后这个领域是自己以后工作想要从事的领域,这样对自己的就业将会有很大的帮助。

此外,法学的高应用性要求法学专业的学生不能仅仅满足于掌握理论知识,更需要在工作中不断实践,培养法律思维,提高自己的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只有这样不断努力,才能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正所谓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如何写公司法治工作会讲话(精)四

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筹)发起人协议书

经____省____批准,___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__公司及_____位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基于此目的,各方发起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对设立股份公司和发行股票所涉及的重大事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示信守。

第一章 发起人

第一条 股份公司发起人为:

1.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

4.赵

性别:____, 年龄:____岁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5.钱

性别:____,年龄:____岁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6.孙 性别:____,年龄:____岁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7.李

性别:____, 年龄:____岁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 股份公司的成立

第二条 发起人经充分协商,同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a公司和b公司将各自重组后的部分资产折资入股,c公司等另外____家发起人投入现金,共同发起在_______省________市注册成立股份公司。

第三条 股份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筹)

第四条 股份公司为永久性股份公司,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股份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股份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章 股份公司的经营目的和经营范围

第五条 股份公司的经营目的:通过股份公司的组织形式,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最大限度的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为全体股东创造满意的经济回报。

股份公司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注册资本

第六条 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具体数额以有关主管机关实际核定的数额为准。

第七条 发起人投入股份公司并用于抵作股款的出资为:

1.a公司同意将其拥有的下列资产和相关负债投入股份公司:

(1)经评估的与_______________相关的资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权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b公司同意将其拥有的下列资产和相关负债投入股份公司:

下属_______________家控股或参股子公司的权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c公司同意投入股份公司现金_______________元。

4.赵同意投入股份公司现金_______________元。

5.李同意投入股份公司现金_______________元。

6.孙同意投入股份公司现金_______________元。

7.李同意投入股份公司现金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 各家发起人投入股份公司的经评估后的净资产数额及比例为:发起人投入股份公司的经评估后的净资产总额为_______万元,其中:a公司投入的净资产数额为_______万元,占股份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之前净资产总额的 _____%;b公司投入的净资产数额为______万元,占股份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之前净资产总额的____%;c公司投入的现金数额为______万元,占股份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之前净资产总额的____%;赵投入的净资产数额为 ______万元,占股份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之前净资产总额的___%;钱、孙、李投入的净资产数额各为___________万元,分别占股份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之前净资产总额的____%,____%和__%。

第九条 各家发起人同意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主管机关规定的前提下,将各自投入到股份公司的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数额作为其认购公司股份的依据,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统一的____%的折股比例,折为其在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股份。 发起人投入股份公司的净资产折股数额,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机关批准的实际数额为准。

如何写公司法治工作会讲话(精)五

公司章程中可以自主约定的15大事项,99%的企业都未进行约定

《公司法》中最经典的一句话是啥?我觉得非这句莫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是,在中国,可以说99%的公司章程都是毫无意义的范本,这些范本由注册时工商登记部门提供,而投资人往往忽视了公司法赋予公司章程可以自主规定的事项。

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宪法”级文件,作为企业股东应该设计最适合自己公司实际情况的章程。

一、法定代表人的确定

1、公司法条文

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2、法律分析

各国公司法对于公司代表权的规定存在多种模式,有的国家采单一制,由董事会行使,有的国家采复数代表制,规定代表权的行使归于各个董事。《日本有限公司法》第27条规定,董事代表公司;有数人为董事时,各自代表公司。《日本商法典》第261条规定,公司须以董事会决议确定应当代表公司的董事,可确定数名代表董事共同代表公司。《德国股份法》第78条规定,董事会在诉讼上和诉讼外代表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董事会的各个成员有权单独或与一名经理一起代表公司。

修改前的公司法规定了法定的、唯一的代表权制度,规定公司的董事长或执行董事为法定的法定代表人。初衷,使当事人明晰谁代表公司,使法律效果和责任确定化,从而维护交易的安全。缺少灵活的变通,走向了极端和反面,其他董事、经理行为不约束公司,并不利于和公司交易的第三人。

仅由董事长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公司来讲,忽视了当事人的意志。法定的唯一的代表制对内不利于投资者根据自身利益及实际需要确定权限的划分,对外使法人缺乏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难以应付频繁的交易和广泛的活动。对于代表人自身来说,其本身的负担太重,工作量太大,责任太多,难免不堪重负。(均遥集团的老板王均遥每天工作18小时39岁不就累死了吗?)对于交易人来说,法定唯一的代表制给其带来很大的不便。每笔交易只能找法定代表人,这必然使相对人疲于奔命,也往往错失商机。同时,于公司其他冠以董事、总经理名称的容易使当事人误认为有代表权的所为的行为并不拘束公司,对相对人的保护也是不足的。(诉讼中一般以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的理论来认定)

我国仍处于公司制度发展的初期阶段,如果骤然放弃一元化的代表权制度,可能导致公司管理的混乱和更大的市场风险。公司法改变了原公司法中的法定代表人法定化制度,授权公司章程在一定范围内的选择确定权。即在公司章程约定的情况下,公司经理可以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扩大了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选择范围。

3、章程范例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也可是执行董事或经理),任期年,由股东会或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注:由股东自行确定)

二、公司对外投资

1、公司法条文

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2、法律分析

转投资,一般是指公司为了获得能够产生收益的财产、资产或权益而依法投资于他公司的行为。转投资可以分为单向转投资和双向转投资,单向转投资是指一公司向他公司投资的单向行为,而双向转投资是指两个公司相互向对方投资的行为。

首先,公司法扩大了公司对外投资对象的范围,除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以外,公司也可向任何非承担连带责任的企业投资。本条虽然没有对投资对象企业的范围作出直接限制,但明确规定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能成为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这样间接限制了公司转投资的对象范围,如不能向合伙企业投资。

其次取消了公司对外投资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的限制性标准,公司章程对对外投资的数额作出约定。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对外投资的决议时金额不得超过公司章程的规定限额。

3、章程范例

公司对外投资由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决议,公司对外投资的单项投资金额不得超过上一公司资产净额的__%,对外投资的累计额度不得超过投资前公司资产净额的_____%。

三、公司担保

1、公司法条文

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法律分析

担保潜在的风险是债务人一旦不能清偿债务,公司必须替代清偿,会导致资本确定原则遭到破坏并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对公司担保进行合理的规制。

原公司法第60条第3款规定,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债务提供担。然而,对于董事、经理可否以公司资产为股东、其他个人以外的债务提供担保,从该条规定无法看出答案。该规定也过于严苛,如果是对公司有益的担保就不应该一概地予以禁止。原公司法在公司的担保能力的规定反面规定的语焉不详,在现实中造成很多困惑和分歧。公司法旗帜鲜明地肯定了公司的担保能力,且对公司为其股东和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解禁,并授权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担保事宜作出约定。

首先,需要区分公司是为自身担保还是为公司以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如果是自身债务提供担保,则属于公司的经营行为,由公司经营机关自行决定即可,无需股东(大)会决议。

如果是为了公司以外的第三人,包括公司的股东、股东以外的人提供担保,因该担保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利益,则需要进行限制。

3、章程范例

公司因经营需要董事会可以决议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担保的方式为抵押和质押。抵押或质押的财产范围为公司所有的土地、房屋和机器设备为限。董事会的担保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过股东会决议。担保数额不得超过_____万元。决议需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公司为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担保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四、股东会会议通知和议事方式、表决程序

1、公司法条文

第41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43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法律分析

股东会议的通知是股东得以参加股东会会议并行使其权利的前提。由于股东会并非公司常设机构,股东也非公司工作人员,因此,股东们对公司需要审议的事项并不是很熟悉,为了提高股东会开会的效率和股东的出席绿,也为了防止董事会或控股股东等在股东会会议上利用突袭手段控制股东会决议,各国公司法均规定了股东会会议召集的通知程序。

公司股东会会议的通知时间、通知方式可以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因情况紧急,召开临时股东会完全可以自主在章程中规定通知时间和方式,即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电话方式。这样有利于公司遇到紧急情况,需要全体股东表决重大事项时提高效率。股东会会议的通知人,我认为应当由召集人进行通知,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人包括董事会、不设董事会的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谁行使召集和主持权时,应当由谁来进行通知。

3、章程范例

公司应当在召开股东会会议十五天前由董事会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股东,通知应当包括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未在书面通知列出的审议的事项不得在股东会议上审议通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通过的事项除外。

情况紧急需要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董事会可以口头、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并同时通知需要审议的紧急事项。

五、股东表决权

1、公司法条文

第42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法律分析

表决权是股权所包含的一项内容,是股东行使共益权时表达自己意志的一项重要权利。表决权的行使有很多方法,比较普遍的有两种原则,一是“均一主义”,即无论出资多少,每个出资人平等享有一个表决权,例如合伙中的表决权;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其他股东表决同意与否采取的就是“均一主义”。另一原则就是“资额主义”,即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现在公司普遍采用的原则,体现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资合”和“人合”的特点。一股一权,同股同权,将股东的表决权与其出资相联系,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还可以维护出资多的人的利益,吸引更多投资。也遵循“决策与风险相一致”的原则。

原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会议股东依据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这是资本多数决的直接体现。根据公司法,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根据不仅仅依赖于出资的多少,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表决权的根据作出其他规定。此举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具有不同背景和投资工具的投资者约定设立一公司,有的投资者拥有资金,但不一定拥有产品销售渠道;有的投资者拥有具有广阔市场的专利技术,但又缺乏资金。因此各有所长又各有所短的投资者利用其所长出资设立公司。而在不同的领域,不同的所长在公司成长的过程中发挥的作用是不同的。如果仅由出资的多少决定股东的表决权,货币出资较少的出资者就处于劣势地位,对公司的决策就具有较小的影响力,对公司的发展很可能就是极不利的。面对这一现状,公司法对此作出了积极的回应,对资本多数决的公司制度进行了有益的补充,可以说正好切合了投资者的需求。

3、章程范例

(1)股东会会议表决,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实行一人一票制。(或)

(2)股东会会议表决,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根据各股东在公司发展中提供出资或其他资源的重要性的差异,特确定以下表决权的行使根据:股东甲享有 %的表决权,股东乙享有 %的表决权,股东丙……。

六、股东分红

1、公司法条文

第34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166条,……,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2、法律分析

股东作为投资人,其投资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利润。公司的利润,在缴纳各种税款及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并在提取股东会决议提取的任意公积金后的盈余,是可以向股东分配的红利。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是因为公司法采取的是分期缴纳的法定资本制,也就是股东认缴的出资与实际出资并不一定是一致的。

公司法赋予股东对分取红利时,股东有权根据章程的约定采取约定依据为标准分取红利。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相同的变动。这里实际上将原来公司法对利益分配的强制性规定改为任意性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司法对实践中存在多种分配形式的需求的尊重,也体现了公司法对民事主体依自己的意志处分自我利益的权利的尊重。改变了过去仅仅根据出资或股本分取红利的一刀切的方式,给投资者极大的自治空间,有利于平衡股东之间的利益。

3、章程范例

(1)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股东甲分取红利的比例为____%,股东乙分取红利的比例为_____%,股东丙分取红利的比例为_____%,股东丁……。(或)

(2)全体股东约定,股东甲和股东乙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股东丙和股东丁不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股东丙分取红利的比例为______%,股东丁分取红利的比例为_____%。

七、公司新增资本的认缴

1、公司法条文

第34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2、法律分析

有限公司公司具有人合性,股东比较固定,股东之间具有互相信赖、比较紧密的关系,因此,公司需要增加资本时,应当由本公司的股东首先认缴,以防止新股东而打破公司原来股东之间的紧密关系。并且公司的股东优先认缴时,只能按其实缴出资的比例来认缴新增资本中的相应部分。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根据章程的约定,采取约定依据为标准认缴出资。有限责任公司新增资本认缴的规定有利于投资者按照约定是实际能力认缴出资,改变股权结构,有利于平衡股东之间的利益。

3、章程范例

(1)全体股东约定公司新增资本时,不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股东甲新增出资认缴比例为____%,股东乙新增出资认缴比例为_____%,股东丙新增出资认缴比例为_____%,股东丁……。(或)

(2)全体股东约定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甲和股东乙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新增资本出资,股东丙和股东丁不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新增资本,股东丙认缴新增资本的比例为______%,股东丁认缴新增资本的比例为_____%。

八、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

1、公司法条文

第44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2、法律分析

董事会是公司重要的机构,是指由股东会或公司职工选举产生,代表公司并行使经营决策权的公司常设机关。以上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方法由公司章程规定,更加体现了股东对管理层的决定权。符合公司权利由股东会中心向董事会中心转移的实践和立法趋势。更加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效率的提高。

3、章程范例

公司的董事由股东会会议过半数的股东选举产生,董事长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副董事长由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或者董事长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委派)

九、董事会的议事方式

1、公司法条文

第48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除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2、法律分析

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其人合性和封闭性的特点,其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也多体现自治性。同时考虑到每个公司及其董事会的情况都各不相同,因此,允许董事会在不违背公司法的前提下,由公司章程根据自己公司和董事会的实际情况,采取适合自己特点的议事方式和程序。董事会会议原则上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除上述的内容以外,关于董事会召集通知方式、时间公司章程可以约定。

3、章程范例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不少于章程规定的董事总数的2/3。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开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长在董事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各董事。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和地点、议事日程。董事长或1/3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决定召开临时董事会通知可以不受上述通知方式和时间的限制。

董事会决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一般性审议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过半数通过,对于以下重大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通过。

十、监事会议事方式

1、公司法条文

第55条,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2、法律分析

原公司法对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时间、议事方式、表决程序等没有任何规定,这不利于监事会积极履行职责,尤其在现代社会,“大董事会,小股东会”的现象日益加重,更应该加大监事会的监督力度。监视会每至少召开一次,监事会会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除以上规定外其他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公司章程可以规定。

3、章程范例

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出席监事会会议的监事不得少于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人数的2/3。监事会会议表决采取一人一票制。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十一、股权转让

1、公司法条文

第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75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法律分析

股东转让股权时,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股权有优先购买权,公司法之所以规定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有限责任公司的老股东可以通过行使优先购买权实现对公司的控制权,一是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资合与人合的性质。二是对老股东贡献的承认,是保护老股东在公司既得利益的需要。包括公司控制权的归属。

原公司法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规定了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公司法在规定了相应的条件和程序的同时,授权公司章程可以作出另外的规定。同时对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的继承事宜作出特别的规定。

3、章程范例

(1)股东不得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或)

(2)股东在公司成立年内不得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或)

(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无需得到其他股东的同意。但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告知其他股东转让对价。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后30天内提出优先购买权的,该股权转让给该股东。两个以上的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实缴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4)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不能直接取得股东资格,其他不同意继承人加入的股东应当以价格购买其拥有的股权。如果其他不同意股东不出资购买视为其继承人直接取得股东资格。

十二、公司经营范围变更

1、公司法条文

第12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2、法律分析

公司的经营范围在公司法理论上被称为公司目的条款,在原公司法中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须修改公司章程并经公司登记机关变更登记,公司经营范围的修改须经过登记方有效。公司法修订了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程序,公司修改了公司章程就可以变更经营范围,当然作为行政法上的义务,公司还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此条的修订,是法律相互协调的需要,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因此公司章程在决定公司的行为能力上已弱化。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条件也相应的弱化了。

3、章程范例

公司的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的变更需要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程序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

十三、公司治理机构及其职权

1、公司法条文

第37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46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49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法律分析

原公司法对公司治理机关的职权规定,对股东会和董事会采取严格法定主义的方式,对股东会授予十二项职权,对董事会授予十项职权,对经理采取相对法定主义的方式,在明确了经理的七项职权后,同时规定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可以授予经理其他职权。公司法则对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采用了相对法定主义的方式,在明确了专属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同时,授予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其他职权。如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发行新股、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授予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行使。公司章程把此职权授予哪个机构,就由哪个机构行使该职权。对经理的职权则采取约定主义的方式。公司章程可以对经理的职权作出另外的规定。因此在公司治理机构的职权上,公司章程的自治能力明显提高,公司的治理机构的职权将根据不同投资者的需要作出不同的安排。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也作出了相同的变动。同时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对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时,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累积投票制,此将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十四、公司股东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

1、公司法条文

第20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

2、法律分析

禁止权利滥用,实质上是法律对权利行使的的限制,并不是对权利的否定,而最终目的是为了保护权利。公司股东依据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获得的权利,其行使也应该受到权利滥用禁止的限制。股东可以基于正当目的行使其股东权利,法律不会对其进行干涉。然而,当股东利用其权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使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受到损害时,为权利滥用,此种行为即应受到权利滥用禁止原则的限制。公司章程一个方面的重要内容就是对股东与公司、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进行调整的自治规则,股东加入公司就当然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详细制定股东权利滥用的内容和后果对于解决大股东利用控制公司侵犯小股东利益、关联交易和同类营业禁止有重要的意义。

3、章程范例

公司股东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营业的公司,在其他同类营业/不同类营业的公司兼职,不得利用股东从公司获得的交易信息为他人谋取交易机会。违反上述规定的股东除依照公司法向公司和其他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必须在其行为被公司或其他股东发现后的_____日内,将其所持有的股份向其他股东转让。其他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或者按照司章程约定的______方式享有优先受让权。股份转让的价格按照其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以___日公司的净资产的确定。

十五、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

1、公司法条文

第二十三条第二项,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六条第二项,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第八十三条第一款,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2、分析

此次公司法修改更进一步扩大了股东自主决定的范围。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注册资本由公司章程规定,取消了法定的最低限额,取消了分期缴纳出资比例限制,当然另有规定的除外。

(来源,转载自微信公众号: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

相关推荐

公司法治工作会讲话(推荐)(6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

最新公司法治工作会讲话简短(八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

推荐公司法治工作会讲话如何写(9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

有关公司法治工作会讲话通用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

关于公司法治工作会讲话通用(四篇)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

最新公司法治工作会讲话(五篇)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

推荐春季小学开学工作方案通用(3篇)

“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

有关春季小学开学工作方案怎么写(2篇)

“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方案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方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

精选春季小学开学工作方案简短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

关于春季小学开学工作方案怎么写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方案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方案。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