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条例(精)(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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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条例(精)一
第一条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按提成制度结算的销售部员工和厂部的计件员工不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第五条因工作性质特殊,司机、售后、经营、投资部工程师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和周末继续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六条内勤人员(含销售部、售后部、经营部、投资部、国际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七条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由行政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八条加班人员应提前向行政部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于当天16: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个星期五的16: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的部门主管电话通知行政部经理,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7:30前补交。
第九条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
第十条加班时间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1.5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第十一条已计算加班补贴或调休,奖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数计算。
第十二条工作日加班时间最多计4小时/天,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间最多计8小时/天,且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者按36小时计。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规定第十二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第十四条加班调休应在当年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第十五条常驻公司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打卡为准,外派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个人提交书面说明,部门主管签字确认为准。
第十六条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一年内累计加班15个工作日(含15个工作日)以下,按调休处理;超过15个工作日,则根据工作紧张程度和员工本人意愿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补贴。
第十七条调休时间计算:
(一)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二)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第十八条加班补贴计算:
(一)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5倍计算加班补贴;
(二)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2倍计算工资报酬;
(三)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的3倍计算工资报酬。
第十九条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第二十条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2倍处罚。
第二十一条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第二十二条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于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发布,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日起实施,此前公司颁布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深圳市xxx有限公司
二0xx年三月
加班申请单
申请部门
加班人员
加班日期
加班时间
始至止;共小时
加班原因
部门主管
行政部
总经理
备注: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条例(精)二
一、试用期员工档案管理
(一)档案内容:
1、员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归还;
2、员工学历、职称、资格、奖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归还;
3、员工个人简历;
4、员工近期2寸相片2张;
5、员工体检表
8、录用审批表。
(二)以上1-5项由员工本人提供,并保证真实无误,若发现虚假,即刻辞退。
(三)档案管理:员工档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
二、试用期限
1、有过本岗经验的,试用期为 ;无本岗实际经验的,试用期为 。
2、表现突出、能很好完成本岗位工作的,经本人申请,公司批准,可酌情提前结束试用期,试用期满不完全胜任者,辞退。
二、试用期工资标准及待遇
1、试用期人员的工资标准及相关待遇
试用岗位根据双方事先之约定,试用期员工只发基本生活费( )元该项报酬包括所有补贴在内 经考核合格签订合同给予( )元 奖励
三 、考核转正
1、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负责试用员工的试用期考核。
2、考核转正程序:
3、能胜任本岗工作,经考核合格,将转为正式员工;
四、辞退条件规定如下:
1、违反职业道德、有损公司形象和集体利益的;
2、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3、身体状况不符合公司岗位要求的;
4、无法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
5、不胜任本岗工作的;
7、不符合岗位素质要求的;
8、业务发展所必须的。
9、考核不合格的
五、试用期员工考核
1、目的:建立公平公正的评价体系,调动试用期员工积极性。
2、对营销人员看业绩,量化 业绩评价标准
3、对管理人员看效果;量化 团队融合程度、对岗位的适应状况等综合考察 (岗位说明)
4、对普工看能否正确使用工具,和对工作的熟练程度(老员工速度的 %)
本规定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条例(精)三
一、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本公司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结合技术开发和市场营运的特点及岗位工作需要,实行每周工作35小时标准工时工作制,合理安排员工休息,依法安排员工休假。
二、考勤内容:
1、上班时间:上午9:00―12:30,下午2:00―5:30,每日七小时。
2、未经准假,上班时间应到而未到者,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下班者为早退。
3、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离开岗位办理与本岗位无关的事务或私事者,为擅离职守。
4、无故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时间超过60分钟或未经准假不到班者为旷工。
5、各部门员工的值班和加班,由各部门经理安排并自行决定补休时间,在保证每天工作七小时的原则下,工作时间也可做适当的弹性调整。
三、考勤规定:
1、对于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现象,应进行批评教育,属屡教屡犯的,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由上述行为造成企业损失或引起严重后果的,应作经济赔偿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2、对于旷工者,本人作出书面检讨,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在12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或旷工虽未达到上述天数,但屡教屡犯,一个月内累计旷工10次,或一年内累计旷工20次的应作除名处理。
3、旷工按天数扣发工资,计算方法为:扣发旷工工资=工资总额/22*旷工天数*扣发旷工工资比例(100%)
四、假期、待遇:
(一)公假
凡属下列情况为公假
1、经我司批准出差、参加会议、学习、培训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
2、因工(公)负伤在医疗期内;
3、国家法定的公共假日:元旦节一天、春节三天、国际劳动节三天、国庆
4、工休假。普通人员按每星期五天工作休假制度,如因工作排班需要,可
(二)婚假
职工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经批准的假期。
(三)、病假
1、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公)负伤,经医生证明不能工作的凭病假单核给的假期。
2、病假须凭医院开出的病假单证明,无病假单的以事假或旷工处理。
3、病假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按全额发放,病假期超过一个月的,由公司按相关规定酌情决定病假工资。
四)、事假
职工尽量避免请事假,如因特殊情况的私事,必须由本人亲自处理,公司领导可根据工作安排情况酌情核给事假。
1、事假按天数扣发工资,计算方法为:
扣发事假工资=工资总额/30*事假天数*扣发事假工资比例(50%)
五)、年休假
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均实行带薪年休假。休假时间计算如下:
2、病、事假累计超15天或工伤超过30天的员工,当年不享受年休假。
3、年休假的假期应由我司根据工作情况统一安排,须经领导批准。休假时间,原则上一次使用,不得跨年度或累计使用。
4、休年休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六)产假、陪产假(男女职工须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
1、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即产前假十五天,产后假七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公司将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2、对实行晚育(指女24周岁生育第一胎的)的女职工,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35天。
3、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有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如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需要合并使用和往返公司家庭哺育,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
4、 男职工有陪产假2天。
5、职工违反婚姻法、计划生育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不适用本产假、陪产假规定。
6、产假、陪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五、请假手续及审批权限
(一)、请假手续
员工请假必须按审批程序办理请假手续,事先填写请假单,上报部门经理审批。未满复工时,应办理销假手续。病假或突发性事假,可由自已或亲属向公司部门负责人电话请假或续假,事后补书面手续,要求员工尽量提早进行请假手续,以免影响工作相关安排。
(二)、假期审批权限
各部门的请假等由各部门经理审批,报人事部备案。
1、部门员工请年休假、公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由公司副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报人事部门备案;
2、各部门员工请事假、病假,由公司部门经理审批,副总经理批准,报人事部门备案。
六、附则:
1、各部门应加强劳动纪律管理,严格按公司考勤规章制度办事,逐级管理好员工出勤情况,要健全考勤记录事宜由人事部并每月公布和上报员工的出勤、缺勤情况;
2、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3、本规定解释权属本公司财务人事部;
4、本规定自20xx年2月1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