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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卫健局廉政谈心谈话记录(六篇)

作者: 曹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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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卫健局廉政谈心谈话记录一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健康方针,组织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问题导向,抓紧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采取有效措施,依法、科学、规范、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输入和扩散,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快推进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恢复。

(一)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体系.县疫情应急指挥部进一步细化针对发现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和保护易感人群等环节的防控措施。要压实“四方责任”,夯实社区防控阵地,营造群防群控、专群结合的防控格局。针对秋冬季疫情防控特点,开展社会动员、发动全民参与,坚持依法、科学、精准防控,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公共卫生应对举措,通过超常规的社会隔离和灵活、人性化的社会管控措施,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防控体系,通过非药物手段有效阻断病毒传播链条。各乡镇、各单位按照“指令清晰、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的要求完善应急指挥机制,认真研判疫情防控风险,研究制定各辖区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强化监测预警、风险防范、防控救治、信息发布、心理干预等方面的工作职能。加快组建公共卫生专家队伍,构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决策服务平台,为指挥机构决策提供参谋意见。

(二)完善监测预警机制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以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发热患者、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等“四类人员”为重点,实行“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应检尽检、应隔尽隔”的防治方针,最大限度降低传染率。县人民医院作为定点医疗机构和哨点医院,要切实做好疫情监测工作。县疾控中心要根据国家公布相关疫情信息,及时做好疫情预警监测工作,调整疫情防控措施。县中藏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和各乡镇卫生院要规范发热门诊设置,在第一时间做好病人预检分诊工作。所有医疗卫生单位一旦发现疑似患者必须在2小时内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监测系统上报相关信息,县疾控中心在12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24小时完成精准流调溯源工作。

(三)加强中高风险人群管理

1.加强入境人员管控。各乡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属地属事属人”原则和“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要求,将责任落实到位,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继续实施网格化管理,切实发挥乡镇、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作用,通过村(社区)摸排、企事业单位调查、厂矿工地核查、入(返)县人员主动报备、就诊患者排查、群众主动发现等措施,全面摸清辖区内人员情况,强化管理,形成闭环防控,确保不漏一人。健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重点做好中高风险等重点地区入(返)县人员排查、医学观察、核酸检测、信息登记等各项工作。

2.加强外地中高风险地区来小重点人员排查。一是对外地通报的来小/在小密切接触者进行排查管控;二是对外地通报的中高风险地区的来小人员,组织卫健、公安、交通、文旅局、四管理局等部门开展排查管控。

3.规范人员有序流动。对低风险地区人员,要核实入(返)县重点人员健康码信息,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对入境人员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包括外地来小人员),在健康码互认、核酸检测结果互认的基础上,积极落实分类有序流动或隔离观察政策,杜绝其他不合理的人员流动限制措施。

(四)做好应对准备

各乡镇、各部门要以常态化疫情防控为基线参考,做好应对处置准备。

1.定点医院准备。按照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印发的《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密切接触者集中医学观察场所设置和卫生管理要求》及省卫健委关于印发《省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场所设置和卫生管理指南(第二版)》的通知要求实行新冠肺炎定点收治医院分级启动机制。同时,按照收治呼吸道传染病患者的要求对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的总体布局、门急诊(含发热门诊)、留观室、收治病区等进行升级改造。落实疫情期间非新冠肺炎救治定点医院,保持正常医疗秩序不受干扰。

2.隔离病区准备。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中藏医院,按照呼吸道感染性疾病防控要求落实病房“三区两通道”改造,做好第一方案隔离病区储备(四姑娘山镇卫生院6间、美兴镇卫生院7间、县委党校39间的隔离病房)及第二方案隔离病区备用(同心宾馆)工作,一旦疫情升级,做到“即开即用,无缝衔接”。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制定工作预案,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统筹组织卫健、消防、公安、应急等工作力量,确保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及时启用。

3.核检测机构准备。为有效应对即将到来的秋冬季疫情防控严峻形势,提高核酸检测能力,为精准防控提供依据,县疾控中心要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工作(预计10月中旬建成核酸检测实验室),对尚未取得核酸检测资质的检验检测人员继续开展核酸检测业务工作培训,持续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增强试剂盒供应能力,缩短检测周期,确保检测质量,实现“应检尽检”“即收即检”。

4.医疗物资准备。因我县属于无病例地区,为有效应对疫情,指挥部进行一次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桌面推演工作,身临其境预演开展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各部门、各乡镇要随时补充应急物资储备及培训工作,提升应急处置水平。

5.深入推进爱国卫生工作。广泛宣传发动,进一步强化个人是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理念,让扫码测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成为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强化农贸市场管理。

6.强化流感等秋冬季传染病防治。提高流感疫苗、b型嗜血杆菌疫苗(hib疫苗)、肺炎球菌疫苗、水痘疫苗和腮腺炎疫苗等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减少流感等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发病。将老年人、儿童、医务人员等重点人群作为优先接种对象,减少常见呼吸道传染病发病,避免造成医疗挤兑。

7.机关企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准备。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流程,就近与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联系,做好疫情防控、防护物资储备、留观室设置、宣传教育等工作,严格做到“五有”:即有防护指南、防控管理有制度和责任人、防护物资设备有储备、医护力量有支持、留观室和转运有安排。

8.生产、生活运行保障准备。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做好医疗及防护、居民生活、国计民生、城市运转等各类“停不得”企业生产运行保障工作,储备必要的实物物资,特别要做好产能、原辅材料的储备,确保供应链畅通,做好人员、资金、煤电油气运等保障;及时启动能源供需形势监测,加强运行调度,按照保重点区域、保重要用户、保基本民生的原则,全力做好能源安全供应保障。

(一)应急监测和风险预警

1.应急监测。疫情发生后,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监测。对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暴露场所和单位的可疑商品、食品、物品、环境及相关生产和交易环节开展风险监测。对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暴露人群、疑似病例及其他潜在风险人员开展主动追踪管理和核酸、抗体扩大检测。如感染来源不明及疫情有扩散趋势时,及时启动中、高风险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组织开展入户主动排查,发现有发热、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者,及时送定点医疗机构排查和诊。

2.风险评估。充分发挥传染病直报网络作用,主动分析疫情时空聚集性风险和与既往疫情及其他地区疫情的关联性。详细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摸清感染者感染来源和传播风险的活动轨迹。综合利用传染病直报网络、现场调查和应急监测的数据,动态评估疫情态势和传播风险。

3.风险预警。根据省卫健委公布的疫情风险等级,结合风险评估结果,精准划定和动态调整中高风险区的防控区域及疫点疫区,及时预警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和重点对象,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并果断处置,有效遏制疫情传播和扩散。

(二)高风险地区防控措施

1.扩大防控区域范围。防控区域从有疫情的社区(行政村)扩大到街道(乡镇)。将疫点的防控范围扩大到社区(行政村)划为疫区进行管控。

2.人员流动管理。疫区实行封控管理,禁止人员进出。高风险地区人员坚持“非必要不出区”,确需离开属地的,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社区管理。有疫情的街道(乡镇)所有小区实施管控施,禁止非必要人员和车辆进出。 

4.学校和托幼机构管理。有疫情的街道(乡镇)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全面停课停学,实行在线教学。如疫情进一步发展,经评估可进一步采取关闭高风险区所有学校和托幼机构的措施。 

5.企事业单位管理。疫情波及的一类和二类企业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可不停工停产,三类和四类企业停工停产。如疫情进一步发展,经评估可进一步采取关停高风险区所辖所有企业的措施。

6.特殊机构防控。有疫情街道(乡镇)内看守所、敬老院人员一律不得进出,取消所有探视。

7.公共场所管理。有疫情街道(乡镇)的餐饮服务单位停止堂食;暂停开放影剧院、棋牌室、网吧、酒吧、ktv、培训机构、室内游泳馆(池)等密闭场所或利用地下空间等通风条件较差的体育场馆或体育场馆部分区域;图书馆、博物馆等室内公共场所及公园景区限流50%,实行分时段预约限流、远端疏导等防控措施。如疫情进一步发展,经评估可进一步采取关停高风险区所辖所有公共场所的措施。

8.医疗机构管理。定点医院扩充隔离病床、icu;集中隔离医院要做好隔离病区和病床的储备;当病例超过当地医疗资源储备的10%,提请上级支援。 

9.隔离场所管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一定规模的隔离点。

10.公共交通管理。有疫情街道(乡镇)内公共交通停止运营,限制私家车、出租车等出行;其他区域公共交通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控制乘坐率不超过50%。如疫情进一步发展,经评估,可进一步采取高风险区所辖所有公共交通停运的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直接指挥疫情防控的工作机制,主动谋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疫情防控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压实四方责任,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见效。

(二)加强沟通协作。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常态化长效防控机制,密切协作,履职尽责,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各乡镇、各部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社会防控组、疫情监测管控救治组要坚持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确保应急突发疫情快速协调处置。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方案制定、人员培训、物资储备、经费保障等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适时对各乡镇、各部门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开展暗访督查,对管控不严、作风不实、失职失贵,导致疫情反弹、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问责。

2023年卫健局廉政谈心谈话记录二

市卫健局党委按照[2019]40号文件《关于对教育活动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工作以及“回头看”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的要求,认真把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工作及“回头看”工作抓紧抓好,落到实处,不断总结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建设,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更大实效,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同时,按照要求,逐一对照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责任在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关键在落实。局党委进一步建立了严格的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抓出实效。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做好整改工作,并加强具体指导。各支部把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的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到重要位置,支部书记都切实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既抓好支部的整改工作,又以身作则,从自身做起,带头搞好“回头看”整改工作,同时也督促本支部党员落实整改。对于一些情况比较复杂、涉及面比较广、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坚持上下联动,左右配合、齐抓共管,使巩固扩大成果整改工作环环相扣、整体推进。截止目前,局党委和各支部共需要整改36条,已整改13条,正在整改23条。

在“回头看”自查中,我们注意与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活动、群众反映“看病难、看病贵”的热点问题以及医疗卫生工作紧密结合,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一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引导党员群众对照党员先进性标准和医疗卫生工作做出的服务承诺,认真查摆自己在工作作风、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主动地做好巩固扩大整改工作。8月24日―29日,局党委组织局党政班子成员、卫生系统行评代表深入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检查听取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风建设、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工会等各项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同时广泛征求基层单位在整改落实阶段的建议和意见。二是坚持边整边改。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回头看”自查工作,对存在的突出的问题,特别是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能改的马上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今年,我局把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减轻群众看病负担作为今年纠风和落实整改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医疗机构控制医药费用增长的实施意见》,6月,市直医疗单位接受了南平市卫健局检查,市立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每门诊人次平均费用分别下降0.5%、16%、20%,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分别下降12.5%、49.2%、11.8%。市立医院不断完善落实大型仪器检查阳性率、大金额病例、前十种药品、前十名医生用药情况检查、分析、通报制度,超过150元的门诊处方必查、100元-150元处方抽查,进一步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中医院、市立医院对部分常见病种实行单病种限价收费,较好地控制了医药费用的增长。

三、确保实效,强化制度建设。为了从长远和根本上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委把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回头看”自查工作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把整改措施制度化。通过“回头看”自查整改工作,结合医疗卫生管理工作实际和卫生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各支部认真研究制定和修改完善相关制度。一是对于以前行之有效的制度而没有得到认真执行的,在整改时认真进行总结,制定好落实的保证措施。如:制定了控制医药费用增长的实施方案,确保行之有效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二是对制度本身不够完善的,认真总结经验,进行完善。如:为完善党(院)内外监督机制,成立党(院)务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报告公示制等;三是对缺乏制度保证的,认真研究建立起相关制度。如: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杜绝医疗事故,减少医疗纠纷发生,我局认真制定下发系列规范性文件,如《关于下发乡(镇)卫生院(观察病历书写要求)、(抗生素合理使用指导原则)、(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要求)的通知》、《关于加强村级卫生所(室)和厂矿学校医疗室管理的通知》,还制定下发《关于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明确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六项制度,即党员学习制度、党务公开制度、定期征求意见制度、党代会评议领导干部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特殊情况党员管理制度。通过完善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把规范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目标上升到“三个代表”的总体要求上来,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巩固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成果。

各单位党组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深入开展“五个好”党支部活动,“七一”前夕,我局党委表彰了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同时,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的培养工作,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把好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关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关。按每年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比例确定发展党员对象。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对先进分子,提出变等进门为引进门,把着力点放在对他们的教育培养上,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截止目前,已发展新党员5名。

在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的工作实践中,局党委以卫生职能出发,紧密结合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努力在总结完善、提高、创新上下功夫。总结好的做法,提炼好的经验,创新好的活动载体,提升工作水平。检验是否通过教育提高了工作水平,标准是“五个看”:一是看党员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是否增强了,真正提高了党员素质;二是看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否得到发挥,真正体现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三是看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是否得到提高,真正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四是看广大党员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是否得到解决,真正做到了服务人民群众;五是看是否推动了中心工作,真正实现了“两不误”、“两促进”。

(一)为了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局党委将监督、检查贯穿整个教育活动始终。在“回头看”自查工作中采取以下形式来督促、检查各党支部的工作。一是利用党委扩大会,让各支部书记进行工作汇报、交流,以此来检查、督促支部开展“抓好扩大整改、巩固提高”工作;并在相互交流的基础上,起到相互促进的作用。二是要求各支部将整改的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间,落实具体责任人,同时,收集群众反映的边整边改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研究、解决先进性教育活动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先进性教育活动顺利开展。三是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切实发挥主要领导在解决全局性问题中的作用;发挥好主管领导在解决部门存在问题中的作用;发挥好局牵头科室的作用,上下形成合力,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通过教育活动,尤其是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和整改成果的不断巩固和扩大,使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广大党员思想素质、党性意识、纪律观念进一步增强;二是使党员职工更加牢固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能自觉结合单位实际和各自的工作岗位情况努力工作,服务态度进一步改善,工作效率显著提高;三是在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上取得实效,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四是在作风转变上取得实效,坚持边学边议边整边改,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五是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工作程序,使各项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六是“两不误、两促进”取得实效,实现了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卫生事业发展的双丰收。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局党委将经常用先进模范人物典型事迹进行正面教育,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用制度规范党员行为,不断强化党员意识、宗旨意识。不断激发党员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结束后工作成果常驻不衰,让群众真正享受到先进性教育活动带来的长久实惠。

中共市卫健局委员会

2023年卫健局廉政谈心谈话记录三

中共县委:

今年上半年县卫健局意识形态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宣传部的监督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开展宣传思想文化建设,发挥好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的重要作用,扎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为全县卫生健康事业持续发展和机构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正向的舆论环境。现将半年来有关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局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相关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一是定期分析研判。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列入党建年度工作要点,细化了任务分工,靠实了工作责任。在全县卫生健康工作会、党工委支部书记工作例会上,多次强调各党组织认真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二是重点突出主体责任。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组,专抓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强化党组书记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组书记“领头雁”作用,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抓好、抓实。三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原则,坚持“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范畴,与机构改革、医疗卫生、扫黑除恶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

(二)强化理论武装,凝聚思想共识。局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方面的学习,不断强化学习和思想意识方面的引导作用,确保我局意识形态工作紧跟时代最前沿。一是狠抓理论学习。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党组中心组学习相结合,制定中心组学习“课程表”,上半年召开4次中心组学习会,把涉及意识形态方面的文件和会议精神作为学习重要内容,及时学习最新精神,分析研判当前形势,布置宣传引导任务。发动全体党员下载使用“学习强国”app,并定期公布各支部学习情况,及时进行追踪问效。二是开展多样主题教育。举行“礼赞新中国·奋斗新时代”微党课大赛、“身边人·身边事”普通党员先进事迹宣传、“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浙东(四明山)抗日根据地主题党日活动暨表彰大会等,追寻了革命踪迹、缅怀了革命先烈,增强了民族自豪感和“四个意识”。三是加强思想阵地建设。卫健工委党群联盟中心顺利完工,印发《卫健系统党建阵地规范化建设方案》,充分利用思想教育阵地开展各项思想教育活动,提升党员组织观念,促进党建工作制度和基础设施完善。目前各党支部已将党建阵地规范化建设方案上报,下步将进行建设阶段。

(三)把握舆论方向,适应时代新步伐。始终坚持做好本局网上舆论管理,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每年派人参加全省卫计系统网络舆情培训班,提高卫计系统网络舆情处置能力。建立由局机关、各医疗卫生单位共20人组成的卫健系统网评员队伍,搜集、研判针对卫健系统的网络负面舆情,及时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言论。

上半年我局党组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理论学习的深度还不够,学习方式单一,学习多以读一读文章、抄一抄笔记为主,在有效引导干部职工把握学习内容实质、学用结合上、取得学习实效上不够好,特别是在理论指导实践方面做得还不够。

二是对外宣传工作力度还不够,缺乏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主流媒体的宣传运营,对外宣传途径及方法不够多样,往往只能通过局网站或一级传一级的传统方式,宣传时效性不够、覆盖面有限。

三是回应网民关心问题主动性不够快速。对主要论坛关注度不高、缺乏应对大的舆情危机办法,主动发现问题的功课做的不到位、功夫下的不够深。

(一)注重思想引领,扎实推进理论武装工作。围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党员干部职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坚决维护”。狠抓学习制度落实,保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理论政策水平。

(二)注重舆论导向,多角度多层次进行宣传。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卫健党工委重点工作,始终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提高舆论引导水平。重点围绕党建引领健康、党建特色品牌打造等工作,突出宣传好做法、好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树立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互联网思维,善用网络媒体,完善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机制,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

2023年卫健局廉政谈心谈话记录四

2021年,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打造人民满意的法治机关为目标,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贯穿工作始终,不断夯实法治基础,创新法治管理模式,拓宽法治活动载体,以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深入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机关法治建设、医院法治建设。

       委党组会在研究重大政策落实、重大项目建设、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安排等之前,先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各方面讲话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内容,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每年委党组至少2次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并就下阶段和下年度法治建设作出系统性安排。12月9日,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

(一)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单位建设情况。强化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将法治建设作为单位“一把手工程”列入总体工作目标考核。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4月30日,印发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成立和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调整了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党组成员及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理领导具体抓负实责。副县级以上领导每年进行述职述廉述法工作,建立了党组书记、主任法治工作实绩档案,通过干部在线学习、法宣在线、专题讲座、集中学习等方式强化法治意识,提升依法决策能力。2021年党组会专题研究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报告2次,制定了法治建设工作和普法建设工作清单,明确了工作任务和目标。

(二)推进立法工作、依法决策,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管情况。一是极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清理,共清理相关文件2件,保留3件。二是报送2022年度立法计划立项建议书1份,建议出台《咸宁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三是强化法制审核工作。聘用法律顾问1名,2021年参与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审核2件,审核咸宁市疫后关爱项目合同、咸宁市中心医院托管协议、医疗设备捐赠协议等各类合同10余份,全程参与解决了昌亚民与梵希医美纠纷、范焕新行政信息公开及行政复议纠纷等重大矛盾化解事项5起。

(三)服务发展大局,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坚持政策指引,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围绕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确定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范围,并编制告知承诺事项目录清单6个。在前期落实“减材料、减时限”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制作了告知承诺格式文书,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对外,方便申请人查阅、使用。按照指定的告知承诺格式文书,制作诊所备案告知承诺书,列出18条具体告知承诺事项,指导6个县市区落实。采取自查自纠方式规范管理,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互联网+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利用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等收集、比对相关数据,实施在线核查。如在办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时,我们通过信用系统平台,查询医疗机构实体的营业执照信息,再如在办理医疗机构校验时,我们查询医疗注册联网管理系统查询对应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及医护人员信息。通过减少办理时间、压缩审批材料、优化办事流程,做到了“一次办、马上办、网上办”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了法治营商环境建设。

(四)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适用《湖北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以及咸宁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在门户网站和湖北省信用信息汇集系统中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承诺等信息。2021年1-12月,累计办结行政许可服务事项895件,已公示895件,行政处罚39件,其中应公示9件(一般程序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已公示9件。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适用《湖北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采取执法文书制作、音像记录和电子数据采集等形式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国家卫健委制定了《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详列了37类执法文书书写模板。市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配备执法记录仪10台,执法终端设备10台,数据采集站2台,执法人员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查封扣押等全部执法行为进行音像记录,2021年1-12月,累计记录案件39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适用《湖北省卫生健康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将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10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纳入目录管理。2021年累计审核重大行政处罚案件2件,吸纳了相关业务科室及法律顾问参与。另外,完成了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我委含执法局共计33人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涉及行政执法、行政检查的相关单位及业务科室人员均将取得行政执法证,获得执法主体资格。

(五)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矛盾排查化解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一是强化法制宣传。制定了普法事项工作清单,4月7日参加了法治热线节目,宣传了传染病防治法。组织了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等主题宣传活动。举办了市直单位“点单式”公益法治宣讲活动启动仪式,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场公益法治宣讲。组织法宣在线无纸化学习,委机关41人参学,参学率100%,平均积分2742分,已达标。二是组织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制定了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专班,在门户网站上公布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投诉举报渠道,通过执法案卷、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信访新闻舆论监督渠道、建立联系企业制度对口查找情况,与市环保局交叉互评,整改问题1个,报送典型案例1件。三是抓信访维稳,促矛盾排查化解。2021年,通过阳光信访、12345平台、来电来信等方式共受理信访件227件,均按《信访条例》和信访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理和答复。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未发生越级、上省、进京上访事件,有效的维护了社会和谐与稳定。四是行政复议应诉方面,无涉行政诉讼案件,1件行政复议,即范焕新不服我委作出的信息公开告知书申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8月30日,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咸政复决〔42〕号),维持我委作出的《关于范焕新〈信息公开申请书〉的办理告知书》。

一是“三项制度”工作落实尚需进一步细化。目前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缺乏细化的内部管理和责任分工,流程清单不完善。二是法治宣教活动形式需要进一步丰富。从已开展的法治宣教活动来看,大部分是传统的讲座、公益短信、宣传册等方式,受众主体局限在系统内部,宣教效果有限。三是对直属单位法治建设指导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单位重业务轻法治,开展活动不多。

法治建设,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是落实主体责任的第一抓手。今后,我们将从三个方面继续重视:一是重视法治制度建设,更好地统领工作。对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细则查漏补缺,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二是树立全新法治思维,更好地促进工作。在全系统树立德治与法治相融的管理体系,进一步创新法制宣教活动形式,尝试新媒体传播方式,提高全系统法治思维、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提高受众主体覆盖面。三是加强法治建设指导,更好地落实工作。以法治思维加强对直属单位的业务指导,对照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指标,逐项梳理工作情况,对短板弱项进行分类指导,同时强化各类宣教活动同部署同开展,力求宣教合力,在推进法治湖北、法治咸宁、法治健康建设方面谋良策、出实招。

2023年卫健局廉政谈心谈话记录五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卫健局的关心和指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xx年)》等相关文件要求,紧紧围绕依法治县的整体目标,始终坚持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狠抓具体法治建设任务落实,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发挥法治建设在卫生健康工作中的核心引领作用,全面推动卫生健康事业稳定有序发展。现将20xx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法制政府建设安排部署情况

为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xx年)》,我局成立了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和综合监督股,牵头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确定今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任务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等。领导小组较好的发挥了组织领导作用,安排部署推进各项工作,较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

一是梳理权责清单,做到职权法定,进一步明确了我局行政审批的职责和权限范围,做到了依法审批。二是依法履行职权,做到权力规范运行。对履行的职权,按照规范运行和便民高效原则,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规范权力运行。具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和内部操作流程,对每项行政职权逐一编制外部、内部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明确申请、受理、审查、批准、办结等各环节的步骤、顺序、时限、形式和标准等,规范自由裁量权,并查找好廉政风险点。各项审批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流程图规定的流程,保障权力在规则内运行。三是进一步完善窗口服务诚信承诺制度,认真执行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修改完善权责清单宣传页,公开并执行全县统一的办事程序和标准。我局所涉及的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均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予以公布。

(二)深入推进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建设

根据卫健系统的实际,制订了《博罗县卫生健康局20xx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一是坚持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统筹推进党的各项建设。坚持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推动党建工作全面落实。二是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法治能力建设。组织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分别以学宪法、学廉政条例、学民法为内容开展。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组织全体卫生监督员认真学习《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民法典》等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部令规章。日常工作中,还利用网络教育资源进行行政执法培训,把平台培训工作与日常监督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提高了监督员实践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不断完善依法决策制度体系

一是完善法律顾问聘用制。建立法律顾问聘请、履职及考核制度,由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行政合同及其它法律事务,进行法律论证并提出法律意见,进行全过程法律把关,防范法律风险。20xx年,法律顾问共为我局作出法律意见7次。二是严格实行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xx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广东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的通知》等有关工作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根据县有关要求加大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力度,对已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四)推进行政决策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制度。定期召开局班子和党组会议,就行政管理事项、经费使用事项、干部选拔任用调整事项等重大行政决策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凡涉及重大问题的均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汇报,防控了风险,使我局的各项行政决策均符合法律规范。同时,对下属单位各项制度包括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重大问题决策等事项,尤其是涉及群众投诉较多的问题,要求各单位在做好党务政务公开的同时,将方案报局备案。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程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局采取多种举措提高办案质量。一是建章立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总结实践经验,制定了审批许可制度、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处理程序、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卫生许可办理程序等系列制度。二是增强办案透明度。在办理适应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的案件中,始终坚持立、办、审、决四分离制度,即县卫生监督所在检查或者调查中发现违法行为,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及对社会损害程度,制作《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和《卫生行政执法事项审批表》,在自由裁量权的数额范围内提出建议,经所长审核同意后会同案件相关材料报送局相关股室审查,局相关股室根据各自业务分工提出审查意见,呈报分管行政处罚工作的副局长、局长审核、审批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从而确保了办案公正、公平、公开。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首问负责制、承办人负责制,做到了行政执法工作有检查、有督促,有监督。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县卫生监督员在一线巡查监督过程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开展防控疫情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面向服务对象、帮扶群众等积极开展防控疫情相关法律法规和防疫知识的宣传普及,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疫情防控工作全过程。目前,我局对查出的150家违法违规单位给予了卫生行政处罚。今年至今我局没有复议案件,没有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或大纠纷闹访事件。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健全完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制定了《博罗县卫生健康局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一名责任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以及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制度。对于我局的执法人员、政务动态、机构设置、人事信息、干部选拔、年度工作总结及计划、政策法规、惠民政策等信息,经保密审查后,通过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等,向社会进行了全方位的公开,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反映意见建议,保障了群众对我局各项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0xx年以来,我局共接到辖区内信访274件,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力量或督促有关医疗机构认真核查,及时处理、反馈,切实做好举报案件线索的查办、督办、转办、交办工作,认真核实案情,做到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和整改措施到位,办结274件,办结率100%,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死亡纠纷基本处置得当,未发生大的“医闹事件”。

(八)依法主动接受监督

建立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如实记录投诉举报信息,依法及时调差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尽管全县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如在工作机制上未完全理顺,做到区域内全覆盖有难度,在具体执法细节上中存在一定瑕疵;在日常学习培训力度还有待继续加强等。  

(一)增强卫生健康行政权力网上透明运行机制,制定完善权力清单制度,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权力,从依据到决策、执行、结果实行全过程动态公开,实行阳光执政,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进一步建立和落实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查纠力度,明确执法责任,加强执法考评,落实责任追究。

(二)依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和其他传染病防控工作。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调配医疗资源全力做好救治工作,依法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及时公开疫情信息,积极开展公民健康教育。二是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依法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务人员合法权益。依法查处各类伤害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深入推进卫生健康“放管服”改革。一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全面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歧视性规定和做法。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二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完善证明事项动态清理机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动态完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积极参与“数字政府”改革,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四)扎实做好卫生健康学法普法工作。通过对《民法典》、《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宣传活动,把法律中的新制度、新举措、新规定、新要求,学懂、学透,并严格用于实践,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执业水平。

2023年卫健局廉政谈心谈话记录六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依法治县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精神,全面依法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着力提升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行业治理水平,推进医疗卫生领域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20年卫健局承担着疫情防控的重任,局党组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疫情防控中的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加强疫情期间的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和普法宣传力度,派出执法队伍前往重点场所开展执法活动,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单位、个人严格依法处理,对全县的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学校等单位进行季节性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为各行各业的复工、复产筑牢基础。

(一)“动静”结合开展普法。通过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公告栏、横幅、led显示屏、电视、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推进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多渠道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引导社会民众增强疫情防控意识、法治意识,认真做好自身防护、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法治氛围、提供法治保障。县卫健系统围绕抗击疫情派发相关宣传资料30万余份,布置悬挂防控疫情横幅1600余条;30余个大厅显示屏刊播防控疫情公益宣传片、宣传标语、科普预防片;发送防控疫情手机提醒短信次数60余次,进农村、社区等基层宣传宣讲达4500余人次。

(二)全力以赴做好卫生监督执法普法工作。疫情期间,我县卫生监督所加强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机构监督执法,积极筑牢传染病防控防线,共出动执法人员5875人次,监督公共场所975间次、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36间次、医疗机构494间次、工矿企业17间次、学校82间次,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立即发出监督意见书要求整改,涉及违法的依法查处,在疫情防控监督执法检查中加强宣传教育。

(三)做好疫情舆论宣传。畅通疫情政策咨询热线,在12345政府服务热线第一时间回复疫情问题咨询,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对接上级卫健部门,及时转发上级关于疫情防控权威报道,及时转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的最新通知,广泛宣传疫情防控工作,引导公众积极配合党委政府的有关部署,倡导广大群众注意甄别网络信息真假,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坚持舆论引导,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一)积极开展政务服务改革。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卫健局严格按照编制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重点规范办理依据,受理范围、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要素,依法科学合理的减少申请材料,消除模糊语言、兜底条款,为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继续派出专员进驻行政服务中心,专门负责行政服务工作,不断提升服务的质量、丰富服务的内容。今年卫健局一共受理申请卫生许可证150件。

(二)推进政务和办事公开。依托政务网,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等依法公开,重点做好医疗卫生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以及重大医疗卫生事件信息的公开,今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共公开信息38条。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主动公开医疗卫生服务信息。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门户网站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二是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三是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法制审核制度,对行政执法案件进行评审审查,落实“谁执法谁公示”原则,行政执法结果录入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示工作。

3.加强行政执法保障。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按规定规范着装和佩戴统一执法标识,在执法过程中主动表明身份,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执法。

4.加强执法主体管理。依法确定行政执法资格,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根据上级关于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性管理规定的要求,对局行政执法主体重新向社会公布,对委托行政执法的各有关单位进行认真负责的审查、公示。卫健局遵循“执法必持证、持证必培训、培训必考试”的原则,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在机构改革后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2020年度行政执法证网上考试并取得执法证件,今年共有11名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考取执法证件,为行政执法活动打下坚实基础。

(一)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今年卫健局无行政复议案件。

(二)依法处理信访事项。积极化解各类矛盾,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不断提高社会矛盾的化解能力和水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途径”进行合理分流,依法处理矛盾纠纷,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并确保重大节日及敏感时期没有发生大规模上访。截至12月18日止,共受理信访案件9宗,共办理9宗,余办结率100%。卫健局积极配合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工作,截止今年12月25日共计处理医疗纠纷案件53起,立案51起,已结案49起,结案率96.1%。

(三)聘请法律顾问。根据县政府及司法局的有关文件要求,为提高全系统的法治水平、防范法律风险,今年卫健局继续代表县卫生健康系统聘请了法律顾问,为系统各单位提供法律指导、提出法律意见,处理各类法律问题。

(一)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系统参与法治建设工作。局机关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要求。建立覆盖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法治建设工作队伍,设立法治工作专职人员,将法制建设工作纳入基层医疗单位绩效考核管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医院工作计划部署,确保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在全市卫生系统日常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领导干部带头树学法廉政新风。党政领导班子以“班子”建设为核心,突出抓好班子的模范带头作用,班子成员带头学法,切实做到先学一点、学深一点,指导工作实践更广一点,使班子法治素养整体提高,另外组织全医疗卫生系统以多形式开展持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卫生行业法律法规,全系统理论和法治学习常态化、长效化。结合医疗卫生行业的新形势、新要求,围绕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弘扬新时代医疗卫生行业职业精神,自觉增强职业素养,遵守医疗卫生行业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依法执业。

(三)推动全系统全行业树立法治意识。每年进行卫生健康法制宣传教育全员培训工作,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了医学继续教育学分制考核,法制教育培训内容作为县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必修课程,与继续医学教育考核、职称晋升等挂钩,通过采取一系列的工作措施,有效提高了全县系统内白衣天使们的依法行医理念。

(四)做好普法宣传教育。我局严格按照《关于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题学考暨2020年度学法考试的通知》要求,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和督促全县卫健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按时参加学法考试。今年7月我局举办《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专题学习讲座,邀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县纪委驻县检察院纪检组组长叶道鸿同志主讲,同时还邀请了龙川县电视台为我局学习宣传做专题报道。通过此次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卫健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龙川县卫生健康局紧紧围绕卫生健康行业中心工作,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我们专门梳理了本部门的普法责任清单,狠抓重点环节,建立工作机制,严格实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和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全力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各项工作,今年我局积极参与了县普法办组织的龙川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并取得了优秀成绩,有效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卫生健康执法工作更加繁重,责任更加重大。目前生活美容、医美、微整形行业兴起,一些生活美容店由于地处隐蔽、游击操作,在查处上存在一定困难。

(二)非法行医的问题屡禁不止,很多群众亲信游医或非法行医点,亲信非法的中医治疗广告,以至于身体、财产受到侵害。

(三)卫生执法人员编制少,卫生监督力量薄弱。卫生监督员明显不足与卫生监督任务繁重之间的矛盾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对卫生健康行政效能的提升和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建设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四)无专职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工作人员,人员严重不足,严重制约了我县职业健康工作的正常开展;目前的医疗体系不能满足我县工矿企业的职业危害检测、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病诊疗康复的需要。

卫健局将按照市、县委政府的部署及要求,结合县卫生健康工作实际,有效加快卫生健康法治建设,促进全县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健康可持续发展,主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治理能力。继续做好法治教育(普法)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工作。

(二)坚持疫情防控和卫生监督执法两手抓、两促进。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与卫生监督执法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强化学校、医院、企业园区、重点场所,重点机构的监督检查和督导,推进依法防疫和执法监督相互促进,一体推进。

(三)重点宣传落实卫生健康领域新法新规。我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与健康促进法》综合运用,努力营造龙川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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