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委托生产加工合同 委托加工的合同(五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委托生产加工合同委托加工的合同篇一
一、委托加工物品零部件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日期
二、甲方提供主要材料耗用定额
零部件名称
规格型号
加工材料名称
单位
材料耗用定额
三、加工费结算定额
零部件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加工费定额(含税)
四、加工费结算期限
在双方确认挂帐结算后的________月内,甲方付清加工费。
五、生产计划下达、加工拨料核销及财务结算操作规定
1、单批次委托加工的,本合同即为加工计划;多批次委托加工的业务,由甲方另行下达委托加工生产计划书,明确规定加工期限,乙方必须保证在规定期限内交货。
2、根据甲方下达的加工计划,甲乙双方办理委托加工拨料手续,由交接双方经办人在《委托加工拨料单》上签证确认。
3、产品加工完毕后,甲乙双方办理完工产品交接手续,由交接双方经办人在《加工产品入库单》上签确认。
4、每月结算期,根据当月加工产品数量,甲乙双方办理加工费挂帐结算确认手续,并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前,乙方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甲方收取加工费。
六、质量要求
双方另行签订质量技术协议予以明确规定
七、延期交货的处罚规定
乙方延期交货的,按每延迟一天处以2%的经济罚款。
八、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率。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一、委托加工物品零部件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日期
二、甲方提供主要材料耗用定额
零部件名称
规格型号
加工材料名称
单位
材料耗用定额
三、加工费结算定额
零部件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加工费定额(含税)
四、加工费结算期限
在双方确认挂帐结算后的________月内,甲方付清加工费。
五、生产计划下达、加工拨料核销及财务结算操作规定
1、单批次委托加工的,本合同即为加工计划;多批次委托加工的业务,由甲方另行下达委托加工生产计划书,明确规定加工期限,乙方必须保证在规定期限内交货。
2、根据甲方下达的加工计划,甲乙双方办理委托加工拨料手续,由交接双方经办人在《委托加工拨料单》上签证确认。
3、产品加工完毕后,甲乙双方办理完工产品交接手续,由交接双方经办人在《加工产品入库单》上签确认。
4、每月结算期,根据当月加工产品数量,甲乙双方办理加工费挂帐结算确认手续,并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前,乙方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甲方收取加工费。
六、质量要求
双方另行签订质量技术协议予以明确规定
七、延期交货的处罚规定
乙方延期交货的,按每延迟一天处以2%的经济罚款。
八、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率。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委托生产加工合同委托加工的合同篇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电子产品的设计工作依照《电子产品委托设计单》的内容进行。由甲方填写上述设计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2、在设计开始前,乙方应将电子产品最终量产后的价格核算给甲方,可分生产批量报价。
3、电子产品的技术标准及质量标准以双方确认的产品设计说明及相关文件为准,验收标准根据不同产品制定,具体内容在《电子产品委托设计单》中详细说明。
4、如遇到特殊原因导致产品设计生产的有关方面发生变动,调整一方应及时提前通知对方,在征得对方同意的前提下可对生产做相应的修改。
5、设计中涉及的模具、治具、研发、打样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1、设计工作需要交付以下设计成果及相关资料:
(1)样板_______块(实物)
(2)产品使用说明书(电子档)
(3)bom表(电子档)
(4)测试方法(电子档)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上述设计成果应按《电子产品委托设计单》中约定的日期在甲方指定地点交付,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确保按《电子产品委托设计单》中约定的交付期交付,若乙方不能按期交付,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此次设计生产工作,该次设计已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不得以此为由阻碍耽误甲方其他电子产品的设计生产工作。
4、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后,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出具《电子产品委托设计验收单》。如验收不合格则由甲方将不合格项及修改意见、修改时间通知乙方(以邮件形式)。乙方在收到甲方不合格判定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如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没有回复,则默认接受甲方提出的异议,并按照甲方要求修改设计。
1、设计生产中用到的辅助性生产工具、仪器仪表、辅料、耗材等均由乙方负责。
2、产品生产工艺及外购物料技术参数(如pcb工艺,smt工艺、mi工艺、物料参数等)均按《加工工艺文件》的内容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如更改须得到甲方同意。
3、电子产品的生产可使用有铅工艺,如需要用到无铅工艺则甲方应在《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标明,否则乙方可按照有铅工艺生产。
4、产品生产所使用的物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但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子元器件,如使用无铅工艺的物料,乙方需提供物料的sgs报告。
1、产品应按《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中约定的交货日期在甲方指定地点交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确保按《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中约定的交货期交货。若乙方不能按《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中规定的时间交货,乙方每延期交货1天按该订单总额的_______%支付给甲方违约金,逾期_______天仍未交货,乙方按该批次订单总额的_______倍支付违约金。
3、在乙方交货后由甲方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相关标准(ipc—a—610d)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出具《电子产品加工验收单》。
4、验收合格的产品计入交付产品总数,验收不合格产品由甲方通知乙方负责处理,乙方须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不合格品自行处理,超期后甲方对不合格产品不承担保管责任。乙方应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不合格品数补给甲方。
5、产品包装要求,以《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约定为准。
6、乙方生产加工的产品保修期为_______年,保修期内在非人为损坏的情况下由乙方免费维修。保修期外可适当的收取维修费用。
7、如因设计原因造成的产品缺陷由乙方负责变更设计。并负责维修不良品。
1、双方根据《电子产品委托设计单》的约定,确认每批次产品的加工费用,并在《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上注明。
2、每月_______号前乙方应将上月交货清单发给甲方对账。甲方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核对完成并通知乙方开出增值税发票。收到发票后,甲方于本月_______日前结清上月货款。
3、如发生发票未开,票据开错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不能付款,责任乙方自行承担。并不得以此为由耽误甲方后续生产。否则甲方按延期交货处理。
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用于一切盈利或者非盈利性活动。
2、甲方提供给乙方用于设计、加工的所有相关图纸、图片、说明等资料的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用于一切盈利或者非盈利性活动。
3、乙方有为甲方进行商业保密的义务,如果由于乙方过失造成甲方商业秘密泄漏,乙方应承担一切后果。
4、乙方如有违反本款第1、2、3条约定,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委托生产加工合同委托加工的合同篇三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了充分发挥市场优势,扩大品牌市场的开发,决定从事生产和销售传动类的高低压电机软启动器系列、变频器系列产品(以下简称:传动系列产品),但根据国家对高低压电器产品强制认证的要求,甲方为了创造条件取得产品ccc认证。通过与乙方的洽谈,双方市场营销理念和策略一致,本着“互利合作,互惠共赢”的原则,就委托乙方生产高低压电动软启动器系列产品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odm项目合作及之后采购产品和服务的基础。
一、 委托生产的产品
1、乙方考虑到甲方熟悉市场,有丰富的客户资源和市场营销能力,向甲方提供传动系列产品。乙方承诺:提供的产品均获得有效的ccc认证证书。产品严格执行ccc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要求,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ccc认证产品进行odm认证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2、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为高低压电动软启动器系列、变频器系列产品,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承诺所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标准,符合甲方的技术要求,并对所生产产品的质量负责。
3、 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组织生产,产品的具体规格数量按照甲方的订单为准,并按照订单规定的时间交货,将产品发至甲方。
4、 乙方对甲方销售服务中的特殊情况,予以配合协助解决。但对甲方企业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 乙方负责生产的odm产品和获证的产品保持一致,如有结构或涉及到关键件的变更,需经认证机构同意后方可变更。
二、 产品的品牌以及包装
1、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高低压电动软启动器系列、变频器系列产品,乙方必须提供经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和包装物上,不标注企业名称的铭牌和标牌,实行“中性”内、外包装,如需要特殊的品牌和型号产品时,应该在订单说明。
2、 乙方不得使用和标注甲方企业名称、型号、地址的产品对外进行销售。
三、 产品市场的制约
2、 甲方不得向乙方设计上图的项目及已经跟踪的项目开展销售活动,进行恶意的市场竞争。
3、 乙方及营销渠道不得对甲方已经通过设计院市场设计上图的项目和已经跟踪确立基本关系的项目,进行产品的低价倾销和恶意的市场竞争。
四、 产品的供货价格
1、甲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开发市场,建立销售机构,发展市场营销网络,并以甲方的品牌开展传动系列产品的市场营销工作,承担市场开发、产品销售过程中所产生的营销费用。
2、乙方鉴于甲方所承担的产品市场营销的投资风险,应尽全力支持甲方积极开展市场营销工作,提供甲方最优惠的传动系列产品供货价格,具体确定产品供货优惠价格为甲方市场价格的%。
3、甲方年委托的生产量及回款额达到500万/年(人民币:元)以上,乙方给予3%的返点;若甲方达到1000万/年(人民币:元)以上,乙方给予5%的返点;若甲方委托生产量继续扩大,届时甲乙双方将通过重新协商制定新的执行价格。
五、 货款结算
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传动系列产品,在合作初期的货款结算:实行现货、现结原则;进入合作正常期后,每月乙方给甲方提供货款30%的资金支持,连续3个月,第4月付清第一月的30%,以此类推。
2、 乙方至甲方所在地的传动系列产品运杂费,由甲方承担。
六、 保密条款和违约责任
2、鉴于产品市场的竞争激烈性,为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对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的相关内容,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如有违反,违约方必须向对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并赔偿对方相应的可得利益。
3、 乙方在合作过程中,无故违约或停止供货,必须依据甲方市场营销支出的总费用,进行无条件赔偿。
4、如若发生分歧,产生争议或者纠纷,双方首先应该以本协议的前提,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若协商不果,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可依法通过法律诉讼程序进行解决。
5、甲方在合作期间,不得使用其他厂家的同类产品,如遇此事,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且甲方应在本协议终止时,归还所涉及的产品设计图纸和说明书资料给乙方;在协议终止后的2年内,甲方不能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
6、 甲方若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或单方终止本协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人民币20万元的违约赔偿金。
七、 其他
1、本协议为长期的无固定期限,本协议于20_年10月8日签订,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的内部执行文件应摘录相关内容,另行下达营销及财务等部门。
2、 本协议生效后:
①乙方应全力支持甲方申请国家强制性产品ccc生产制造证书工作,并提供相关申请所需的全部图纸、文件资料。乙方在以后的ccc认证工厂复核工作和变更过程中,第一时间通知乙方,确保甲方所持有的ccc证书有效和变更响应及时。
②甲方在申请ccc认证产品的odm认证时所申请的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且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所有相关信息内容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③ 乙方应提供传动系列产品的电子版样本、选型资料,以及内外包装物件所涉及的铭牌等技术图纸资料,支持甲方过程中,自行解决铭牌等包装物件加工生产。
④在合作初期,经由甲方销售的传动系列产品的售前、售后服务工作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以甲方的名义开展维修、调试等工作,而甲方则承担相应的费用;同时,乙方将全力培养甲方的服务人员,形成专业的服务队伍,逐渐过渡到甲方全面负责产品服务。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在履行过程中,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书进行约定。
委托生产加工合同委托加工的合同篇四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以下称甲方)
加工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以下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 产品达成协议,双方特订立本协议,以供信守。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
2、产品规格为:
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 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25%,若超过25%,双方另行协商。
3、甲方暂确定本协议履行第一年期限内每月提货量不低于 ,今后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后通知乙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提货量提前作好原材料和包装品的采购并保证每月至少达到甲方订单的90%以上。
第三条 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附 商标使用授权书。
(3)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4)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应按产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 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五条 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实行甲方自行提货,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4、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
6、交货时间:自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1天内)后第 天开始供货,日供货量为:月订货量 万箱以内的,第天不低于 万箱,月订货量 万箱的,每天不低于 万箱, 万箱以上的,每天 万箱。
第六条 加工价格及费用结算
1、甲方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加工费用:
(以上价格在原材料价格波动5%范围内不作调整,如原材料价格波动超过5%则作相应调整)。
3、乙方收取甲方加工费,应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担其收入产生的税收。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按照约定交付的每批产品,即应当于 日内支付乙方该批加工费的 %,该批剩余 %加工费待乙方全部交付产品后一次性付清。
2、甲方有权指派人员监督检查乙方原材料和包装品的购置及产品生产,如乙方存在挪用滥用资金或者购置原材料和包装品不符合甲方要求或无法生产出合格产品,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主张损失赔偿,并要求乙方出资重新购置或解除协议。
3、产品的生产技术标准及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甲方提供(见附件一),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标准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甲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乙方按照上述要求首次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后,乙方对以后所有产品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甲方的加工任务指标。
2、 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一间办公室并接受甲方指派人员的监督。
乙方购置的食品原材料、包装品以及本协议下产品(成品或半成品)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处分。无论协议履行期内或协议终止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或任何第三人不能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使用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乙方不得直接向任何第三人销售甲方委托加工生产的产品并不得为任何第三人生产同样的产品。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质量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要求赔偿损失、主张乙方出资继续履行协议或解除协议。甲方因乙方加工不合格产品造成第三人损失承担责任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有挪用滥用甲方出资、转卖甲方产品、延期交货、交货不足数量或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或继续履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违约事项所涉金额的30% ,所涉金额无法确定的,按照甲方总出资的10%计算。
3、无论协议履行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或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继续使用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均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万元。
4、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损失高于违约金的,甲方可同时主张损失赔偿。
5、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付款,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或继续履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违约事项所涉金额的30%,所涉金额无法确定的,按照甲方总出资的10%计算。
6、甲方违约行为造成的乙方损失高于违约金的,乙方可同时主张损失赔偿。
其它
第六条第1款的方式与乙方结算。
2、本协议期限暂定为三年,自甲方首次委托乙方加工成功后开始计算;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自动延期。
3、协议签订后双方如有争议应本着有利于本协议履行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提起诉讼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甲方订单下达及产品提货委托专人负责并向乙方出具书面的委托书(见附件二)。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作出补充规定(如各方出资和交付时间、数量等可以通过订单等形式予以变更或确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正本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年__月__日
委托生产加工合同委托加工的合同篇五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加工方:(以下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 产品达成协议,双方特订立本协议,以供信守。
第一条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
2、产品规格为:
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 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25%,若超过25%,双方另行协商。
3、甲方暂确定本协议履行第一年期限内每月提货量不低于 ,今后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后通知乙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提货量提前作好原材料和包装品的采购并保证每月至少达到甲方订单的90%以上。
第三条 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附“ ”商标使用授权书。
(3)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4)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应按产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 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五条 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实行甲方自行提货,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4、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
6、交货时间:自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1天内)后第 天开始供货,日供货量为:月订货量 万箱以内的,第天不低于 万箱,月订货量 万箱的,每天不低于 万箱, 万箱以上的,每天 万箱。
第六条 加工价格及费用结算
1、甲方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加工费用:
(以上价格在原材料价格波动5%范围内不作调整,如原材料价格波动超过5%则作相应调整)。
3、乙方收取甲方加工费,应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担其收入产生的税收。
第七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按照约定交付的每批产品,即应当于 日内支付乙方该批加工费的 %,该批剩余 %加工费待乙方全部交付产品后一次性付清。
2、甲方有权指派人员监督检查乙方原材料和包装品的购置及产品生产,如乙方存在挪用滥用资金或者购置原材料和包装品不符合甲方要求或无法生产出合格产品,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主张损失赔偿,并要求乙方出资重新购置或解除协议。
3、产品的生产技术标准及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甲方提供(见附件一),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标准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甲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乙方按照上述要求首次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后,乙方对以后所有产品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甲方的加工任务指标。
2、 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一间办公室并接受甲方指派人员的监督。
乙方购置的食品原材料、包装品以及本协议下产品(成品或半成品)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处分。无论协议履行期内或协议终止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或任何第三人不能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使用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乙方不得直接向任何第三人销售甲方委托加工生产的产品并不得为任何第三人生产同样的产品。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质量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要求赔偿损失、主张乙方出资继续履行协议或解除协议。甲方因乙方加工不合格产品造成第三人损失承担责任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有挪用滥用甲方出资、转卖甲方产品、延期交货、交货不足数量或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或继续履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违约事项所涉金额的30% ,所涉金额无法确定的,按照甲方总出资的10%计算。
3、无论协议履行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或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继续使用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均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万元。
4、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损失高于违约金的,甲方可同时主张损失赔偿。
5、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付款,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或继续履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违约事项所涉金额的30%,所涉金额无法确定的,按照甲方总出资的10%计算。
6、甲方违约行为造成的乙方损失高于违约金的,乙方可同时主张损失赔偿。
第十条 其它
1、甲方首次委托乙方加工生产批量为 ,按 元支付乙方加工费用;以后甲方按本协议第六条第1款的方式与乙方结算。
2、本协议期限暂定为三年,自甲方首次委托乙方加工成功后开始计算;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自动延期。
3、协议签订后双方如有争议应本着有利于本协议履行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提起诉讼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甲方订单下达及产品提货委托专人负责并向乙方出具书面的委托书(见附件二)。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作出补充规定(如各方出资和交付时间、数量等可以通过订单等形式予以变更或确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正本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