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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的管理制度(模板14篇)

作者: GZ才子

一份优秀的规章制度应该具有明确的条文和合理的约束力。规章制度是组织、团体或机构为了规范成员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约束。规章制度的存在可以保障组织的正常运转和成员的权益。在当前社会中,规章制度发挥着重要的引导和约束作用。一份明确的规章制度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和组织纪律。如何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是一个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制定规章制度需要全员参与,形成共识和统一认知。规章制度的实施需要与时俱进,及时进行修订和更新。遵守规章制度不仅是一种义务,更是一种体现自我素质的表现。规章制度的执行应该注重公正和公平,不偏不倚。每个成员都应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为组织建设贡献力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规章制度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文件管理制度

1、员工应牢记'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各专业制定的岗位职责,提高对各机房钥匙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2、工程部指定一名员工负责管理工程部所有的机房、办公用房钥匙的管理。在特殊情况时需动用备用钥匙要经工程经理批准,用毕立即归还。

3、员工在工作中对所管辖的机房钥匙要进行妥善保管、存放,严格执行钥匙的交接制度。

4、工程部设备机房属重点部位,员工在岗时不许私自将钥匙转借他人。

5、机房门锁不能随便更换,如门锁损坏需更换或补配钥匙时,要经过部门经理同意,并把备用钥匙交办公室一把。

6、钥匙一旦丢失,应立即向部门报告,不允许丢失后不汇报,私自补配钥匙。

xx物业管理公司工程部。

20xx年x月xx日。

文件管理制度

2、上级下发的文件由院办公室收文登记,送交院长阅批,由院办室督促有关职能科办理,所有来文均先交院办公室统一登记。

3、凡收文、发文、文电、公函等文件及外出开会、检查工作带回的文件资料均需交院办公室登记。

4、送交各部门的文件应定期收回,对到期未退的应进行催退,院办公室定期对所管文件清点、对帐,保证文件不遗失。

5、医院下发的各类文件、通知,各科应及时传达,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传达贯彻情况,科主任须在文件上签字。

6、院办公室对需归档的文件应根据文件的作者、内容、文种、时间等特征组卷,并于次年三月底前向档案室移交。

7、医院下发的重要文件,各病区、科室应及时传达贯彻,病区负责人或科室主任签字,并在规定时间上交院办公室归档备查。

文件管理制度

1、学校各类文件旨在学校内部统一意见,发布通知、决定和沟通信息,向上级部门请示、报告重要事项等。

2、欲发文有关处室应先起草文件草稿,起草完毕后交学校办公室。

3、办公室负责人应认真细致地做好文件草稿的核稿工作,再根据文件内容填制统一格式的文件签发单,并将文件按学校统一规定编号、登记,之后提交校长签发。

4、办公室应建立学校发文登记簿,详细地、分门别类地登记文件的具体信息(如文件名、文件编号、发文日期及主送、抄送、抄报单位等)。学校任何发文都必须登记在册,该登记簿作为归档资料应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并于下一年度初移交学校档案室归档。

5、文件签发或会签完毕交付打印室打印,文件稿的首页需用统一的格式(学校红头文件纸)。

6、文件打印完毕后加盖学校公章。对于学校内部发文,可以采用内部电子邮件系统,将文件分别发送至学校领导和各处室,并作好相关的发送记录,作为档案保存。

7、对每一号文件办公室须将文件原稿、文件签发单、两份文件原件及文件发送记录,按照文件编号顺序完整保存并定期整理(一学年)。

8、学校办公室及学校打印室工作人员有对学校有关文件保密的义务和职责。

文件管理制度

机要文件是传递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密级较高的文件,机要文件的管理要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

一、办理程序。

(一)机要文件由机要人员签收、启封、核对、登记后,送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报主要领导或主持工作的领导签批,文件应于当日处理,电报、急件随到随处理。

(二)按领导签批的范围进行传阅。

(三)需办理的,按局领导指示及时传阅有关科室办理。

(四)归档,交上级部门。

二、传阅。

(一)传阅文件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按照文件阅读范围进行传阅。

(二)机要人员要随时掌握文件行踪和传阅进度,避免中途积压、漏传、横传。

(三)对局领导阅后所作的批示,要及时通知有关科室办理,并做好机要文件管理,防止文件丢失。

三、保密。

(一)机要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严守保密规定,做到不该说的不说。

(二)对于机要文件,要单独存放,严加保管。

(三)借阅机密、秘密级文件,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绝密级文件一般不外借,确需借阅,需经分管领导批准。

(四)各级领导要严格执行领导保密规定,不得将涉密文件留在办公室过夜或带回宿舍阅读。

(五)涉密文件,不得复制或摘抄。

四、归档。

(一)传阅和办理完毕的文件,应及时清理收回,分类整理,保持整洁、清洁。

(二)凡参加会议带回或其他途径签收到的涉密文件,应及时送交机要室登记归档。

(三)干部出差、调动工作或离退休时必须将自己使用或传阅的机要文件全部退回机要室。

(四)机要人员按上级要求及时将机要文件收回。

文件管理制度

总则:为保证公司文件的完整,便于查找利用,做好收集、立卷、保管、借阅、统计、销毁等工作,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种文件、记录、档案资料的管理。

公司需收集文件的范围:凡是公司在工作中形成或使用的、办理完毕、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各种记录、出版物以及各种图表薄册、照片等都要齐全完整地收集,具体内容包括:

1、上级机关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及上级机关颁发的要求公司执行的文件;(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

2、上级领导视察、检查公司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讲话、题词、照片和有特殊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等材料;(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

3、公司经济活动中与外单位的来往信件、合同、协议。((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

4、会议文件,包括本公司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纪要、决定等;(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

5、公司制订的计划、统计、预算、决算及工作总结;;(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

6、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批复文件(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

7、公司各职能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

8、公司的统计报表、统计分析材料(包括计算机电子盘片等)、财务报表、凭证、帐簿、审计等文件材料;(主要收集部门:财务部)。

9、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在工作中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10、公司领导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信件、电话记录;以及公司对外交流的文件、协议、报告等;(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

11、公司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竣工、购置大中型设备的文件材料,公司直接管理的科研、建设项目的科技文件材料;(主要收集部门:财务部、行政部)。

12、公司成立、合并、撤销、更改名称、启用印信及其组织机构、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

13、公司的历史变革、大事记、年鉴、反映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声像材料、荣誉奖励证书、有纪念意义和凭证性的实物和展览照片、录音、录像等文件材料;(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

14、公司制定的章程、制度等文件材料;(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

15、公司干部任免(包括备案)、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聘任、员工名册、报表以及职工的录用转正、定级、调资、解雇(职)等工作及干部奖惩等文件材料;(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

16、公司员工档案转移的介绍信及存根;(主要收集部门:人力资源及行政部)。

17、公司财产、物资、档案等的交接凭证、清册;(主要收集部门:财务部、行政部)。

18、公司重大活动中形成的请示、报告、计划、考察总结、重要简报、会议纪要、记录声像材料、有参考价值的资料、互赠礼品清单、工作来往文件等;(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

20、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重要文件(主要收集部门:人力资源及行政部)。

21、各项目完成后专业图文的最终版本电子版,最终定稿版硫酸图、总院图审批复稿件。(主要收集部门:晒图室)。

文件立卷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公司的主要情况,以便于保管和利用。

(1)各专业都要建立健全个专业的'文件、图书等材料,由各部专业集中统一保管。

(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年度立卷,业务范围及当年工作任务,编制文件材料的编号类别。

(3)文件承办人员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领导人员批存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加以整理后归档。

(4)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它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

1、档案必须入框上架,科学排列,便于查找,避免暴露或捆扎堆放。

2、胶片、照片、磁带要专柜密封保管,胶片和照片、母片和拷贝要分别存放。

3、底图入库要认真检查,平放或卷放。

4、库藏档案要定期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发现破损变质及时修补或复制。

1、借阅档案必须当面查点清楚,并办理借阅手续。借阅的案卷要注意爱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

2、借出的档案要注意保密,不得将档案带入宿舍或公共场所,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

3、借阅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却因工作需要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办理续借手续。

4、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簿上及时注销。

5、凡需借阅、抄录绝密级重要数据资料,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否则一律不准借阅、抄录、复印。

6、底图一般不予外借。

经确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存。

1、档案工作人员要严守机密,档案存放要单独设锁,无关人员不准接触。

2、不得传播、议论有关机密问题。

3、档案资料不准带到公共场所。

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中央关于文书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厂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厂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第三条按照党政分工的原则,全厂各类文件分别由党委办公室和厂部办(以下简称两办)归口管理。

第四条公文的签收

1、凡来厂公启文件(除厂领导订启的外)均由厂收发员登记签收(由上级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机要室的机要文件除外)后分别交两办机要秘书拆封。在签收和拆封时,收发员和机要秘书均需注意检查封口和邮戳。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对密件开口和国外信函邮票被撕应拒绝签收。

2、对上级机要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信封、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四对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机要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五条公文的编号保管

1、两办机要秘书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须由工厂承办或归档的厂领导亲启文件,厂领导启封后,也应分别交两办办理正常手续。

2、本厂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分别送交两办机要秘书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

第六条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分别由两办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机要秘书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厂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即阅即办。

2、一般函、电、单据等,分别由两办机要秘书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主办单位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机要秘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厂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第七条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机要室,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两办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4、文件阅完后,应送交两办机要秘书,切忌横传。

5、两办机要秘书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两办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

6、按照阅文范围,离、退休干部,一般由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或由两办机要室通知到机要室阅文。

第八条发文的规定

1、全厂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力分别集中党委和厂部,各群众团体和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2、各群众团体、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发文应分别向党委、厂部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分别交两办审核。党委、厂部同意发文,则两办分别按党、政机构设置与业务分工统一归口以党×字、厂×字发文。群众团体文件由党委批转。

3、对全厂影响较大,涉及两个以上厂领导分管范围的文件,须由党委书记或厂长批准签发。其余文件均由分管厂领导批准签发。

第九条发文的范围:

1、凡是以党委、厂部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2、党委、厂部下发文件主要用于:

(1)公布全厂规章制度;

(2)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工厂文件;

(3)公布工厂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

(4)公布全厂性的重大生产、技术、经营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

(5)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

(6)其他有关全厂的重大事项;

3、党委、厂部上行文、外发文主要用于:

(1)对上级机关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定;

(2)同兄弟单位联系有关工厂重大生产、技术、人事劳资、物资供应、科研、基建、经营管理、党群工作等事宜。

4、在工厂日常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党群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厂领导批准后,由主管业务科室书面或口头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厂部文件发布。

5、凡各业务科室如开专题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不备查考,可以科室名义用《工作简讯》发会议纪要。

6、各业务科室与外单位发生的一般业务联系,可用各科室的名义对外发函(应各自编号备查)不用厂部名义发文。

第十条发文程序规定:

1、各单位需要发文,应事先分别向党委、厂部提出申请;

6、经两办审查修改后的文稿,送部门主管领导核稿(对文稿内容、质量负责);

7、对审核时修改较多,有碍打印和存档的文稿,应由拟搞部门重新誊写清楚;

8、需经会签的文稿,应在交付打印前送会签部门会签;

9、文稿审核会签后,按批准权限的规定分别呈送党委、厂部领导审定批准签发;

10、经领导批准签发后的文稿交两办机要秘书统一编号送打字室打印;

11、文件打印清样,应由拟稿人校对,校对人员应在发文稿上签名;

12、文件打字后,由两办派专人按数印刷,再由两办机要秘书分发并检查落实情况,对印刷质量不好的文件,机要秘书应拒绝盖印分发。

第十一条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写便条,对有密级的文件须两办主任同意后方可借阅。

第十二条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划等。

第十三条两办机要秘书对承办的公文应抓紧催办,应定期对事情已经办妥的本厂文件和上级要求限期清退的文件,进行收缴清退工作。(一般为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终一总清)。如发现文件丢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者,并如实向领导报告。

第十四条各部门应指定一位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文件收交、保管、保密、催办检查工作。

第十五条文件的归档范围:

1、凡下列文件统一分别由两办负责归档:

(1)上级机关来文,包括上级对工厂报告、申请的批复;

(5)有保存价值的人民来信来访记录及处理结果;

(6)参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及本厂在会上汇报表言材料等;

(8)反映本厂生产、经营活动、先进人物事迹及厂领导工作等的音、像摄制品;

(9)工厂日志和大事记;

(10)工厂向上级请示批复的文件及上报的有关材料。

2、业务科室,各群众团体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活动资料,由各业务科室、群众团体负责立卷归档。

第十六条立卷要求

1、文件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作者、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4、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5月份以前整理完。6月份正式向档案馆(室)移交,清单一式两份。(接交单位各留存一份备查)。

第十七条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两办机要室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第十八条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应派专车分别由两办机要秘书和正副主任护送到上级机关指定的纸厂监视销毁。

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企业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第三条、公文的签收。

1、凡接收公文均由秘书登记签收后分别转交相关部门,在签收和拆封时,秘书均需注意检查封口和邮戳。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对密件开口和国外信函邮票被撕应拒绝签收。

2、对政府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信封、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四对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四条、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秘书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总经理亲自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即阅即办。

2、一般函、电单据等,由秘书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主办部门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秘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总经理办公室,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

第五条、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给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读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秘书处,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签名以示负责。如有总经理“批示”、“拟办意见”,秘书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总经理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4、文件阅完后应送交秘书,切忌横传。

5、行政秘书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或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秘书同意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周转归档。

第六条、各部门有关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主管签写便条,对有密级的文件须秘书同意后方可借阅。

第七条、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画等。

第八条、各部门应具体指定责任心强的主管负责文件收交、保管、保密、催办检查工作。

第九条、文件的归档范围。

凡下列文件统一由行政秘书归档:

1、企业领导发出的报告、指示、决定、决议、通报、纪要、重要通知、工作总结、领导发言和经营工作的各类计划、统计、季度、年度报表等。

2、各种专业例会记录。

3、企业召开重要会议所形成的报告、总结、决议、发言、简报、会议记录等。

4、有保存价值的客户资料及处理结果。

5、企业日志和大事记。

第十条、立卷要求。

1、文件的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作者、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一条、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秘书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行政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第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文件管理制度

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文件管理资料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公司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同级相关方函、电、来文。

第三条公文的签收:

凡来公司公启文件(除领导订启的外)均由办公室收发员登记签收。

第四条公文的编号保管:

1.办公室收发员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及时附上“外来文件流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

2.公司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分别送交办公室收发员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

第五条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办公室主任根据文件资料和性质阅签后,由收发员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公司领导亲自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即阅即办。

2.一般函、电、单据等,分别由办公室收发员直接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办公室收发员应在当天将文件送到公司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状况例外)。

第六条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资料。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办公室,切忌横传,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办公室收发员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办公室收发员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职责,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确系工作需要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办公室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以防丢失。

第七条发文的规定:公司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由办公室负责。

第八条发文的范围:

1.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3.上行文件主要用于:(1)对上级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定;外发文主要用于:(2)同相关单位联系有关重大经营管理、技术、人事、物资供应等事宜。

4.在日常经营管理、技术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相关业务科室书面或口头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公司文件发布。

5.各业务部门如开专题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能够各业务部门名义发会议纪要。

6.各业务部门与外单位发生的一般业务联系,可用各部门的名义对外发函(应各自编号备查)不用公司名义发文。

四、发文程序与要求。

第九条发文程序规定:

2.草拟文稿务必从公司角度出发,做到状况确实、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练、标点符号正确、书写工整。

4.经办公室审查修改后的文稿,送主管领导核稿(对文稿资料、质量负责);

5.对审核时修改较多,有碍打印和存档的文稿,应由拟搞部门重新整理清楚;

6.需经会签的文稿,由办公室在交付打印前送会签部门会签;

7.经领导批准签发后的文稿交办公室统一编号打印;

8.文件打印清样,应由拟稿人校对,校对人员应在发文稿上签名;

9.文件打字后,由办公室派专人分发并检查落实状况。

五、文件的借阅和清退。

第十条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办公室方可借阅。

第十一条。

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划等。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指定一位职责心强的同志负责文件收交、保管、保密、催办检查工作。

第十三条文件的归档范围:

以公司名义构成的文件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归档;其它部门日常工作中构成的活动资料,由各业务部门负责立卷归档。

第十四条立卷要求。

1.文件立卷应按照资料、名称、作者、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持续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构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4.上年度构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5月份以前整理完。6月份正式向办公室移交,清单一式两份。(交接部门各留存一份备查)。

七、文件的销毁。

第十五条对于剩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办公室应定期清理造册,办理销毁手续。

办公室。

xxxx年xx月xx日。

文件管理制度

1.目的:为适应当前信息系统管理需要,充分节约纸张办公,公司文件采用山西四建网站、飞信平台、电子邮箱等电子文件的形式进行传递和管理。使文件能及时传递到使用场所,确保文件的适用性、有效性,防止失效或作废文件的使用。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分公司、项目部文件管理过程。

3.职责。

3.1董事长负责批准企业综合管理手册。

3.2总经理负责批准各系统管理分手册。

3.3公司各分管领导对本系统文件进行审批,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核各管理手册中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标准有关内容。

3.4公司办公室负责对公司红头文件和上级来文的管理,负责对集团公司及各单位文件的收发统一控制管理。

3.5企业管理部负责组织企业管理手册的编写,组织文件接口讨论,负责其发放、使用、更改、作废、回收、换版、存档等管理工作;定期评审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管理性文件的适用性,负责山西四建网站及飞信平台上发布的电子文件的管理和电子邮箱地址的管理工作。

3.6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编制和修订本系统的管理手册、负责本部门出台的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作业指导书、目标指标等管理性文件的会签、发放、使用、更改、作废、回收、换版、存档,并组织实施与管理。

3.7各职能部门识别出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尽量在网络中查找,并下载,由企业管理部上传到山西四建网站,资源共享。质量监控部、安全监控部、技术管理部每年发布一次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相关的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3.8公司职能部门、分公司、项目部设专兼职文件管理员对文件进行接收、发放等管理;

3.9分公司办公室负责收集各项目部邮箱地址,并及时将文件传递到文件的使用场所。

文件管理制度

1、资料室要确定专人负责归档、借阅、防火防盗工作,并将责任人员名单张贴在资料室入口处。未经责任人许可,其它人员不得进入。

2、借阅资料必须取得资料管理员的同意,必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按期归还。

3、资料室内严禁生明火,严禁吸烟。

4、资料管理员要定期检查和维护电器及照明线路,定期检查电源开关和电源插座插头。

5、资料室内要配齐各类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并及时更换。资料室管理员要熟知消防设施摆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6、工作人员离开资料室时,要锁好门窗,切断室内一切电源。

7、室内资料要统一编码并摆放整齐,室内干燥、通风流畅并留足安全通道。

8、资料室入口处须张贴资料室平面布置和消防设备位置示意图,以及紧急出口示意图。

9、资料室安全管理制度需张贴在资料室内墙。

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区建设局关于文书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单位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第三条按照党政分工的原则,本单位各类文件(党支部和行政)统一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第四条公文的签收。

1.单位所有文件(除领导订启的外)均由收发员(文书)登记签收、拆封(由上级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的机要文件除外)。在签收和拆封时,收发员(文书)需注意检查封口,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

2.对上级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五条公文的编号保管。

1.收发员(文书)拆封和签收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作分类登记编号、保管。

2.本单位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送交收发员(文书)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如职工工作需要借阅的可复印或借用。

第六条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收发员(文书)分送领导和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或急作应立刻呈送领导(或分管领导)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

2.一般礼仪性质的函、电、单据等,可由办公室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各单位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收发员(文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第七条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收发员(文书),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办公室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4.文件阅完后,应交收发员(文书),切忌横传。

5.办公室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办公室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

6.按照阅文范围,离、退休干部,一般由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或由办公室通知到单位阅文。

第八条发文的规定。

1.单位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力分别集中党支部和行政办公室,各群众团体和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2.各群众团体、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发文应分别向党支部、行政办公室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分别交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审核。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同意发文,方可按党、政机构设置与业务分工统一归口以党×字、政×字发文。群众团体文件由党支部批转。

3.对单位影响较大,涉及多个以上领导分管范围的文件,须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后批准签发。其余文件均由主要领导批准签发。

第九条发文的范围:

1.凡是以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2.党支部、、行政办公室下发文件主要用于:

(1)公布单位规章制度;

(2)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文件;

(3)公布单位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

(4)公布单位重大生产、技术、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

(5)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

(6)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3.党支部、行政办公室上行文、外发文主要用于:

(1)对上级机关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定;

(2)同兄弟单位联系有关重大生产、技术、人事劳资、物资供应、科研、基建、管理、党群工作等事宜。

4.日常生产、技术、管理、党群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各科室书面或口头自行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发文。

5.各科室如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不备查考,可以科室名义用《工作简讯》发会议纪要。

第十条发文程序规定:

1.各科室需要发文,应事先向党支部、行政办公室提出申请;

文件管理制度

为了推进机关涉密文件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涉密文件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收文。收到上级或其他部门发来的文件后要履行签收手续,签收人应注明收到的具体时间,书写其文件的全称。签收后要认真核对信封号码、件数,开拆后要认真核对文件的文号、件数与发文通知单是否相符,如有差错,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文件拆封应由文件管理人员或指定的人员负责,其他人员无权拆封。对注有领导同志“亲收”字样的信件,应由领导同志本人或指定的专人拆封。收文后要认真填写收文登记簿,将来文单位、文件标题、文号、密级、份数、收到时间等内容登记清楚。

二、发文。分发上级来文和本单位形成的文件,要根据文件的内容和领导的批示意见确定文件分发范围。下发的文件要认真实行文件、发文通知单、信封“三对照”,防止错发、漏发。外送的文件要在信封上加盖密级章。绝密文件要单独装封,封口处加贴“密封条”或加盖“密封”章。发出的文件由收发员登记后发放,收文单位签收,或由邮电局机要通讯发出,不准捎带,不发挂号,更不得发平信。当日的文件要当日送完,不得积压或延误。

三、办文。文管人员根据领导的批办意见,认真办理。在办理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好每一个环节,交办有手续,收回有注销。做到及时、不拖、不压、不误。对领导批示的查办件,要及时检查办理情况,建立催办记录,并定期向领导报告。

四、传阅。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领导批示意见进行传阅,不得任意扩大阅读范围。阅读文件要在办公室或阅文室内进行。传阅的文件要放在文件夹内,夹内要有目录、编号,以便查对。不准从夹内抽文件,不得横传或倒手转借。阅文人不在时,传阅夹要放入抽屉内落锁,不准堆放在办公桌上。

五、借阅。借阅文件要经过批准,严格借阅手续,限期退回。如需延长使用时间,须办理续借手续。外单位借阅文件,要持有介绍信,并符合阅文规定。借阅的文件要登记,归还后要及时注销。

六、复印。不经批准,不得随意复印上级文件和领导同志的讲话。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复印时,要经发文机关同意。要严格登记、管理制度,对复印的文件、资料,应与正式文件一样对待,认真办好分发手续,按时清退,不得遗失。

七、管理。涉密文件要存放在铁制橱内分类放置,经常清点核对。一月一清理,一季一核对,做到文件和登记相符。如发现短缺,应及时查找。领导人参加上级会议带回的文件,要及时交文管人员登记、保密。

八、清退。对下发的文件,要按照上级规定,认真组织清退。每年要在上半年把清退工作完成。清退中短缺的文件要认真组织查找。确实查找不到的要追究责任,落实到人,并作出适当处理。

九、销毁。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严禁私自销毁涉密文件,销毁涉密件要经过上级保密管理部门、本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销毁。严禁向废品收购部门和摊贩出售内部文件、刊物和资料。

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条件解释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部门采用国际单位制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对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应进行改制、更新、各项图表、文件都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第三条:计量中心是对纺织系统有关计量器具的检定维修服务机构,并协助公司计量管理部门作好本系统的计量管理工作。

第四条:做好中心计量工作,对保证本系统的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障安全生产、节约能源、加强经济核算都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促进计量工作开展,中心部门针对工作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量工作方针、政策、法则、制度、确保有关计量器具的量值统一准确,并及时服务于生产,是计量工作的中心任务。

2、努力学习计量法和技术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管理、检定、测试技术水平,对职工进行计量器具的正确使用、维护、保养教育。

3、建立和管理好计量标准器,保证量值的准确性,设置计量监测点,绘制各类网络图,合理配备各种计量器具,开展周期检定工作,为提高产品质量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

4、做好计量器具的统计、管理,建立台帐和各部门的能源分类台帐,编制量值传递系统、出厂产品检验,以及发放、购置、报废等工作。

5、保管好计量标器具的技术说明书及计量器具,历次检定合格证,做好检定原始记录,做到帐物相符。

1、计量室是标准器具、精密仪器、设备集中的地方,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

2、检定人员必须在过渡间更换好隔离衣、拖鞋、方可进入室内。

3、室内外要保持清洁卫生、环境安静,打闹、擅离工作岗位。

4、室内仪器要保持整齐,做到定点、定位、台面不得放置任何杂物。

5、检定员对所使用的仪器,应按说明书使用,按规程操作,按制度保养,本室使用的标准及精密计量器具,不准外借。

6、下班时,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中心领导采取措施。

1、标准器具、精密仪器必须设专人管理、严格按照说明书及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未取得操作证者,不得擅自动用计量器具。

2、所有计量器具,要落实到人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及时清除污垢,以保证数据准确。

3、使用和保管计量器具的房间、要清洁干燥、温度要相对稳定。

4、计量器具要严防潮湿,严禁与酸、磷、水等腐蚀性物质放在一起,以免损坏。

5、使用计量器具要以常保持清洁,并保存好合格证。

6、使用计量器具时,选用要合理,严禁摔、砸、碰,用后合理保养,不得丢失。

7、上班前,节假后要及时佼验各种计量器具,对精密仪器发现问题时,停止使用,待维修、检验后再使用,切不可自行拆除。

1、计量室必须对本部门及本公司使用的计量标准器、计量器具、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周期检定。

2、周期检定计划,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编排检定周期表。

3、严格执行周期检定制度,对不能送检的计量器具,应派专人到现场进行检定。

4、无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要根据有关检定方法,进行周期检验,并出具报告。

5、根据周检及抽检情况经主任及有关领导同意及时调整周期逐步达到周期合理。

1、为保证计量器具在整个有效使用周期限内的精度情况,更好地为生产服务,计量人员在检定周期内对使用中的计量器具进行不定期的抽检。

2、抽检率不应小于10%,抽检合格率不应小于98%,每月抽检结果应做好记录、登记、存档。

3、对计划抽检的计量器具,要按类别,按等级分层,分层后进行随机抽样。

4、每月一次现场抽查,抽查数为量具总数的'5%—10%。

5、现场抽制内容为:量具有无合格证、是否在周期内,零部件是否齐全,外观缺陷、各部位相互作用,零位后正确性,工作中示值情况等,并做好记录。

6、对抽查不合格的器具应及时收回修检,不许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

1、计量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是计量检定、技术管理的依据和归宿,是开展计量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住处各类计量人员应给予足够的重视。

2、所有计量器具都应建立技术档案袋,其中包括:(使用说明书、附件明细表、操作规程、检定证书、使用记录)。

3、对所有计量技术资料、原始记录要按规定的内容项目认真填写,字迹端正、完整清晰、供使用查阅,不得外借。

4、对计量技术档案,要按科学方法排列整齐,重点与一般档案要分别管理,以适应工作要求。

5、计量档案柜架等设备,要注意保护好,对卷内不清的要及时修复和复制。

6、技术档案及资料应有专人管理,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入册,外借要登记手续。

7、对所管理的技术档案,要定期检查清点,发现总是及时解决处理。

8、在规定的保管期内销毁档案资料要经主任批准。

1、做好每次各种计量器具及出厂仪器检定的原始记录,以便随时及档。

2、检定的数据要准确,按有关规定填好,不得擅自更改或填补,一般数据要保存1—2年,备查的数据要保存3—5年。

3、检定证书和检定结果通知书,填写的字迹要清楚,要有核定、检定、主管人的签字,并有检定单位的印章。

4、检定合格证的印章要完整,残缺、磨损的应停止使用。

5、计量器具在检定周期内抽检不合格的,应有检定部门注销检定证书,并做相应的处理。

1、检定员必须首先了解本人所使用标准器的工作原理,掌握测试范围,严格按检定规程进行操作。

2、对不同的计量器具按照相应的要求进行保管和使用。

3、使用标准天平进启动和关闭天平的动作要轻缓,称量过程不要咳嗽、说话,以免造成局部气流冲击。

4、天平处于启动状态,绝不可在称盘上取放物品或砝码。

5、天平内应放置干燥剂,最好用变色硅胶定进取换。

6、标准砝码不得赤手拿取,使用时应轻拿轻放,避免腐蚀磨损。

7、在使用标准砝码过程中先用不带点的,然后再用带点的。

8、对1—3等砝码每隔一定时间用无水酒精清洗一次,4—5等砝码也应定进清除污垢。

9、对使用中的是电气计量标准器,采取有效的防潮措施,每次使用完毕庆及时关闭制动性装置和电源。

10、使用时,电源、电压要符合该仪器的标称电压。

1、为满足计量工作的需要,应根据计量工作定级、升级文件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配备专职人员。

2、新邀入的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通过考核选择思想好、身体健康的计量工作人员。

3、经培训的计量人员要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水平,熟悉和掌握有关的计量法则或计量技术。

4、中心部门要有计划地安排有关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计量技术培训或考核,强化计量人员的素质。

5、经研究批准参加培训的人员,如考试不合格经补考仍不合格者,或拒绝参加培训。经教育无效者,应调离计量检定岗位。

6、计量人员的业务考核成绩和培训成绩作为晋级、评选先进的依据之一。

1、计量中所用的标准器要落实到人,对丢失的新量具,(领用不足一年的)按原价赔偿,超过一年的,根据新旧程度,折价赔偿原价的10%—50%。

2、对责任心不强,使用不当,违章操作,造成讲师器具损坏,应看其损坏程度及本人态度酌情处理。(不般为原价的5%—50%)。

3、私自拿用别人计量器具及损坏者,必须由本人写书面检查,经修理后能降更使用的器具,按原从的50%赔偿。

4、对有争议的计量数据应以受权单位检定的计量数据为准,持之不听者,给工作造成经济损失或发生人身伤亡现象,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罚款和行政处分。

5、对在计量检定、管理工作提出合理意见,或有发明创造做出贡献者,应发奖励工资以鼓励。(奖金为半年的20%—80%)。

6、对严格执行计量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并且敢于和违反计量法令的不良行为做斗争成绩突出者,应报上级领导给予表扬、记功。

1、对使用中失准或磨损的标准器,要及时填写事故报告单,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处理,如隐藏不报、使产品质量、工艺数据、质量传递受到影响,由仪器使用者负责。

2、发现违反规定使用计量器具,造成器具损坏,必须由本人写书面检查上交部门领导,按奖罚规定处理。

3、对检定过的计量器具,如在使用中发现问题,由公司领导到现场考察分析,然后分清责任,做相应处理。

4、对非法定计量单位的器具在进行改制或报废时,必须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才能采取措施,进行改制并由操作者写报废单。

5、填写的事故报告单应属实,事故处理部门应认真对待,不能敷衍了事。

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各类文件、档案的规范管理,确保档案保管和使用安全,提高利用效率,更好的为公司经营管理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档案是指自公司成立,在建司、经营、管理工作和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备用、备查价值的各类资质证照,文书、公文、公函,合同、图纸,影像、实物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基本原则及管理范围。

第四条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集中统一管理公司系统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各项工作的利用。

第五条根据公司现阶段管理特点制定本制度,管理范围暂不包括人事档案、会计档案和资金类档案,须由公司相应职能部门负责制定三类专项档案的具体管理办法,公司行政人事部具有监督和指导的责任。

第三章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责。

公司行政人事部是公司系统档案工作的主要管理部门,采取总经理直管模式,即公司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内容、业务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均由公司总经理直线管理。

第七条管理范围。主要分为综合类档案和技术类档案两种。

二、技术类档案主要包括:各工程项目的开发报建、招投标和预决算档案,以及工程管理性材料、工程项目合同、施工中形成的技术文件材料和竣工技术文件等档案。

第八条重要档案基本管理要求。

合同造价部、招投标采购部、总工室、工程部和营销策划部等专业性很强的部门必须设置专门的'档案室或档案柜,并设专职人员保管,其它部门根据管理需要设兼职档案管理员。

第九条档案管理部门(行政人事部)主要职责。

三、监督落实同步归档制度,指导各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做好安全防范、修复和保护工作;

五、推行公司系统档案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

第四章档案的归档、立卷和移交。

第十条档案归档范围及归档时间。

二、必须严格按照归档时间进行归档。如无正当理由延迟归档者,将对相关人员进行失职问责。

第十一条归档要求。

一、归档专业技术要求。

(四)声像类、实物类档案要清晰完整,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并按归档要求提供拍摄内容、时间、背景、作者等信息。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三)新成立公司,在取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和印章印模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将上述内容的原件存公司行政人事部。

第十二条档案立卷。

一、立卷原则。

三、各部门专兼职资料管理员应注重日常收集和整理,按照归档范围督促部门人员及时归档,并做好档案预立卷工作。

第十三条档案移交。

一、档案对外移交要求:按照政府规定办理档案对外移交时,须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凡政府部门批复的文件及附图,在政府有关部门需回收时,公司行政人事部须留存复印件备查。

二、公司内部移交要求:

(一)行政人事部接收档案时,应根据移交目录,与移交人共同逐页清点,双方在每一页都要签名确认。对重要、机密类的案卷,更需要仔细核对,经查验无误方可办理签收手续。(档案移交登记表格式见附表一)。

(二)全部移交手续办理完毕后,移交部门和行政人事部经理均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部门印章,档案移交工作视为完成,移交中的所有记录均须存档。

三、对调出、离职等人员,在办理调离手续前,必须清还档案。没有行政人事部经理签字,不得办理调离手续。

四、电子档案管理(略)。

第五章档案的利用。

第十四条档案借阅基本程序。

仅在档案室查阅一般数据和信息,办理普通登记手续即可,查阅重要密级资料,须按借阅管理权限呈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且必须在档案室当场查阅后归还,不得私自带出复印。(档案查询审批表见附表二)。

第十五条档案借阅事项规定。

一、借阅档案必须按时归还,并及时办理清户手续。逾期无法归还应提前办理延期使用手续;(档案借阅审批表见附表三)。

四、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妥善保管所借档案,做到不丢失不泄密;

七、节假日前和工作发生变动时,必须及时归还档案;

十一、实物档案一般不外借,声像档案只能以复制件提供利用。

第十六条档案资料借阅规定。

一、公司绝密类的档案一律不得复制;

二、复印完毕须注明用途,根据情况加盖“再复印无效”印章。

第十七条档案密级确定与管理。

公司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类。(密级事项划分表见附表四)。密级档案保管要求如下:

一、未经具备相应管理权限的领导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查阅机密档案资料,只能在阅览室内查阅;

四、须在设备完好的保险装置中保存密级档案,且档案室内门、柜应做到随开随锁;

七、档案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与开放利用:

(一)涉及公司商业机密;

(二)涉及公司专利或技术秘密;

(三)涉及公司员工个人隐私;

(四)档案形成部门规定限制使用。

第十八条档案统计。

公司行政人事部应在每年年终对档案的收进、移出、整理、鉴定、保管数量和状况、档案的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统计工作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务必确保提供的数据准确,符合客观实际,不得虚报、瞒报、漏报和伪造。(档案材料归档数量统计表格式见附表五)。

第六章档案的保管和鉴定。

第十九条档案室设置及管理规定。

三、档案室内严禁存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严禁吸烟,严防火灾;

四、定期对档案室进行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盘查,对档案室设施、案卷数量和案卷排列、损坏情况等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第二十条档案鉴定与销毁流程。

档案一经立卷、归档,未经鉴定,未报公司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销毁。档案鉴定工作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组织,行政人事部与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鉴定小组。

一、档案鉴定要求。

(一)经鉴定小组鉴定后仍无法确定其保存价值时,应继续保存至次年再进行鉴定;

(二)技术档案鉴定时,需附工程技术部门的专业意见;

(三)鉴定小组不能单纯地从保管期限、年代或名称判别其价值,要从公司利用的角度综合衡量后提出存、毁意见。

二、档案销毁规定。

(三)档案室应及时做好档案整理、检索工具调整等工作。档案鉴定过程中形成的鉴定工作申请、报告、销毁清册等材料应立卷归档、长久保存。

第二十一条档案保管期限。

档案按其价值确定保管期限为永久、长期和短期等,公司各类档案具体保管期限见相关文件管理规定。

第七章奖惩规定。

第二十二条公司行政人事部每半年一次对公司和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于在档案管理过程中做出成绩和贡献,或者进步非常突出的部门或个人,整理相关材料上报公司总经理,给予相应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罚则。

一、工作不负责任,未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及档案管理工作要求,导致档案管理工作混乱,根据实地检查情况,对于档案管理人员给予相应行政和经济处分。

(六)专兼职管理员态度不端正,工作责任心不强,未按要求管理本部门的档案资料,经检查管理混乱等。

二、因管理或使用不当,违反公司档案保密规定,造成档案(保密)信息外泄;或者未经允许,私自将档案材料抄录、复制与转借他人等情况,公司将根据情节严重性给予相应处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表:

一、《档案移交登记表》。

二、《档案查询审批表》。

三、《档案借阅审批表》。

四、《公司密级事项划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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