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贝贝文库 > 会议发言 > 证明协议无效的协议(热门20篇)

证明协议无效的协议(热门20篇)

作者: 笔尘

合同协议是商务交流的结晶,它记录了双方达成的共识和合作意愿。以下是一些常用的合同协议范本,供大家在实际操作中参考使用。

收款证明协议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并经房屋宅基地所有权人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现甲方自愿将甲方合法拥有的坐落在辽宁省海城市荒岭区a14号4单元4楼(层)室的房屋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房屋的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乙方也充分相识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该房屋始建于**年,房屋结构为框架结构,层高为4层,建筑层数地上6层,建筑面积76.25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价格

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按套(单元)计算,每套单价**元,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佰 拾万 仟 佰 拾元整,即人民币小写240000.00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购房款(人民币贰拾四万元),由银行直接划拨给甲方指定账号。因甲方提供指定账号错误等原因造成甲方购房款无法到账的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乙方出具银行划拨凭证,甲方应开具收款收据或收款证明。

第四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购房款到账之日起2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费用,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第六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总款向甲方索赔倍处罚赔偿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七条 关于合法、权属的约定

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并已经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合同生效后,如遇政府征地拆迁,房屋的拆迁利益(包括拆迁补偿款、回迁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房产合法继承者,不得向乙方收回乙方所购买的房屋及所有权。

第八条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三方协议证明

兹有我单位______,性别______,学历______,系______大学(学院)______专业毕业生,身份证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__(原因),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本单位解除就业协议。

单位(盖章):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确认仲裁协议无效

我国《仲裁法》第1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提请仲裁争议范围应属于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和其它财产权益纠纷,否则,仲裁协议无效。如约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或者依法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由仲裁处理,则超出了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仲裁协议无效。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有效的仲裁协议,必须是具有订立仲裁协议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订立的,行为能力是公民实施有效法律行为的能力,行为能力中最常见的是订立合同的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没有民事行为能力,这种人指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辩认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他们不具有独立地订立仲裁协议的行为能力,所以他们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限制的民事行为能力,这种人指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他们虽然在一定范围内可以自主地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但也不具有订立仲裁协议的行为能力,因而他们订立的仲裁协议也属效。

三、—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订立的仲裁协议,这样作出的意思表示是不真实的,它违背了仲裁意思自治的原则,因而协议是无效的。

上述三种情况是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况。对于仲裁协议不完整、不明确的如何确定其有效无效,则要根据仲裁协议的具体情况处理。一般来说,仲裁协议有了主要的内容但不完整,没有上述三种认定无效的情况的,可以认定有效,但通常需补充完整后才能提交约定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确认仲裁协议无效

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是怎么样的,仲裁作为常见的合同、财产权益纠纷解决方式之一,确认仲裁协议效力中问题请看下面。

效力及于问题一、

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常签订不止一份合同,这些合同相互之间是什么关系,一份合同的仲裁条款效力能否及于其他合同,是许多当事人在确仲案件审理阶段就希望法院查明的问题。

对此请求,法院的一贯态度是:该请求系仲裁庭在仲裁程序中需要表明的案件事实问题,关系到仲裁庭的裁决范围,应由仲裁庭决定。

法院一般不审理,对申请人的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的申请一概予以驳回。

然而,通过查阅大量的裁定,可以发现在少数裁定中,涉及效力及于问题,法院也鲜明地表达出自己的观点和态度。

对于法院为何表态,我们不予置评。

不过对于这些已经生效的裁定,由于已经或多或少涉及实体审查部分,无论该意见是否能作为法院系统的通论,都值得说明。

1、主合同仲裁条款有效,补充协议没有约定仲裁条款,仲裁条款是否及于补充协议?

在一起案件中,原合同的仲裁约定“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协不成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后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本协议仍按原合同的条款执行。

法院认为,原合同的仲裁条款意思表示明确,有仲裁事项,并选定了北京仲裁委员会,符合仲裁法第十六条第2款的规定,故仲裁协议合法有效。

又因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应受双方签订的原合同仲裁条款的约定,该仲裁协议对《补充协议》继续有效。

在另一起案件中,施工合同中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对工程竣工结算及拨付工程款等问题达成结算协议。

法院亦直接认定,结算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对涉案工程的结算付款问题达成的补充协议,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的效力及于结算协议。

通过前述两起案件可以看出,在主合同有仲裁条款,概括约定仲裁事项,如果能确定补充协议与主合同的关系,在补充协议没有对争议解决做出相反性约定的情况下,法院认可补充协议受仲裁条款管辖。

2、主合同有仲裁条款,补充协议约定诉讼,仲裁条款是否及于补充协议?

前文已述,在补充协议没有约定争议解决方式的情况下,法院认为补充协议应受原合同的仲裁条款约束。

同理,如果补充协议约定了诉讼解决,由于补充协议通常签订在后,应视为双方对原争议达成的仲裁合意做出变更。

即使补充协议中明确约定,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根据仲裁法司法解释第七条,“当事人对同一争议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解决的,约定无效的规定,也应视为仲裁条款无效”。

因此,当补充协议约定诉讼的情况,通常会导致原合同的仲裁条款也无效。

但有一起案件,虽然补充协议约定了诉讼,法院仍认可了原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效力。

具体案情是施工合同中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针对施工过程中的经费不足,垫资解决对外欠款的问题,双方通过补充协议,约定“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就补充协议的约定能否改变施工合同的仲裁条款效力问题,法院认为,施工合同是就工程而签订的,约定的是工程施工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价款、质量、进度、验收等问题。

补充协议是为解决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对外欠款而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施工合同指向的对象、约定的内容、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完全不同……补充协议的内容并未改变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款的数额和支付对象,对施工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没有进行变更。

故因施工合同发生的纠纷依然适用施工合同的约定,不适用补充协议的约定。

由此可见,法院在审理效力及于问题前,通常会先判断两份合同的关系,主要是补充协议与原合同的关系,最后再看仲裁条款是否被变更。

在一起案件中,租赁合同第十二条约定,“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补充协议》第六条约定:“对《租赁合同》第十二条的补充: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依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当双方当事人对补充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效力产生争执时,法院认为:

第一,《补充协议》签署于《租赁合同》之后,《补充协议》第六条是对《租赁合同》第十二条内容的整体补充,而非部分补充。

《租赁合同》第十二条是对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而《补充协议》第六条是对《租赁合同》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的补充和进一步明确,是双方当事人对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调整后达成的新的最终合意,即选择仲裁为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二,双方在《租赁合同》第十二条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中既选择了仲裁,又选择了诉讼,约定不明确,为无效仲裁条款;而双方在《补充协议》第六条中排除了诉讼,非常明确地选择了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

第三,双方在《补充协议》第六条中约定“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依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上述约定,有请求仲裁的真实意思表示和明确的仲裁事项以及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仲裁协议应当具有的内容,……”,故上述约定合法有效,是双方当事人对《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项下可能发生的纠纷约定的解决方式。

法院在对认定过程进行考察时,首先仍是判断原合同与补充协议的关系,从补充协议的名称、鉴于条款/前言、签署时间先后、约定内容与原合同关系方面切入。

在确定两者之间关系后,再判断补充协议构成对原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的补充和进一步明确,是否是双方达成的新的最终合意。

进而得出补充协议中有效的仲裁条款治愈了原合同的无效仲裁条款的结论,最终判定补充协议仲裁条款合法有效,是双方当事人对原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项下可能发生的纠纷约定的解决方式。

仲裁法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当事人概括约定仲裁事项为合同争议的,基于合同成立、效力、变更、转让、履行、违约责任、解释、解除等产生的纠纷都可以认定为仲裁事项”。

当事人如约定“履行合同中的争端”、“因合同产生的纠纷”,“本合同的未尽事宜提交仲裁”,都应属于对仲裁事项的概括约定。

在同一合同文本内,对相同的争议事项,既约定诉讼,又约定仲裁,则仲裁条款无效。

在一起案件中,有仲裁条款的合同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中约定:“本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所有争议须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该司法程序的管辖权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该合同第十九条“其它事项”第4款约定:“本协议项下事宜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未果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法院认为,仲裁法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中即约定争议可以仲裁,又约定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双方订立的仲裁条款应当认定无效。

对同一合同文本同一条款内的冲突约定,仲裁条款无效。

举例如下,“若合同双方发生争端或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时,提交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对于仲裁过程中货物供应是否照常进行,供货单位必须按分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要求执行。

若协调后双方仍无法达成一致,则双方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就“仲裁过程中货物供应是否照常进行”自然属于合同中的争端或纠纷,本条款前半部分前文刚论述争端交由北京仲裁委员仲裁,后半部分又将“仲裁过程中货物供应是否照常进行”的问题约定诉讼解决,法院认为,该条款存在或裁或审的情形,属于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不明确。

现协议双方并未就该争议解决条款达成新的补充协议,认定该仲裁条款无效。

但是,如果同一条款内,虽然同时约定诉讼和仲裁,但是没有相互冲突部分的,仲裁条款对于仲裁约定部分仍是有效的。

比如“有关合同责任的承担,由北京仲裁委员会管辖;但关于责任情形的认定,由人民法院管辖。”这样的约定是有效的。

仲裁缔约主体问题二、

一部分确仲案件中,申请人主张并非仲裁协议的签订者或不应受仲裁协议管辖,这类申请虽不是请求法院确定仲裁协议的效力,也不符合仲裁法第十七、十八条规定的法定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范畴,但是由于涉及仲裁协议的管辖范围,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也常会涉及。

1、未在合同中签字盖章的主体是否受仲裁条款管辖?

在一起案件中,物业公司以有仲裁条款的物业合同是由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签订,业主并非缔约主体为由,不认可业主对其提起的仲裁案件。

法院认为,据《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月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有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职责。

因本案所涉业主委员会系依法成立,并经有关部门登记备案,故其有权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且该合同应属有效。

本案业主虽未与物业公司直接打成协议,但其依据合同的仲裁条款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表示其自愿接受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中仲裁条款,故该仲裁条款在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生效。

同理,在一起业主申请确认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的仲裁协议对其无效的案件中,法院再次确认了业主委员会签字盖章的合同对业主的效力。

法院提到,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是全体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代表业主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因此,在没有证据证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且业主已经在该《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签字确认的情况下,《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根据前述两个案例可知,未在合同中签字或盖章的主体,也能成为仲裁案件的主体,受仲裁条款的管辖,只有实际签字盖章的人签订的合同对其有约束力。

确认仲裁协议无效

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合意行为,法律在赋予其一定的约束力的同时,也往往明确规定达到具有这一约束力的强制性条件和规范。那仲裁协议怎么样才会无效,下面是仲裁协议午休的几种情形。

根据《仲裁法》第17条规定,结合其他有关司法解释,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可以归纳为: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5.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对此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有的仲裁协议规定,争议发生后,提交中国仲裁机构依照美国仲裁协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这种协议是无效的。

有的仲裁协议规定,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某仲裁机构仲裁,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这种协议因违背了仲裁终局性原则而无效。

未依法主张仲裁协议无效不得再以协议无效为由申请不予执行【2】。

【审判规则】。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产生纠纷后,仲裁机构经审理作出仲裁裁决。

被申请人因申请人未履行仲裁裁决确定的付款义务而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合同中约定争议交由当地仲裁机构仲裁,申请人遂以仲裁协议对仲裁机构约定不明,属无效协议为由申请不予执行。

因申请人未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对仲裁协议效力提出异议,故其异议不能成立。

鉴于此,仲裁协议有效,申请人的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主张不能成立。

【基本案情】。

姜xx与xx公司(泰安市岱岳区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1月13日签订《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对争议解决方式作出约定,即若双方产生争议无法协调解决,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作出仲裁。

xx公司按约完成施工后,姜xx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为此,xx公司向泰安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姜xx在仲裁过程中未向仲裁庭提交答辩状,开庭时,其代理人作出口头答辩,内容为姜xx与xx公司所约定的仲裁条款中未将解决争议的具体仲裁委员会明确,系约定不明。

泰安市仲裁委员会于4月7日,作出内容为姜xx向xx公司偿还73925.00元工程款、并赔偿损失的裁决。

裁决作出后,姜xx未履行付款义务,xx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姜xx以其与xx公司签订的合同未明确约定仲裁机构,属约定不明,且其在仲裁程序中已提出仲裁协议无效,故泰安仲裁委员会不享有仲裁本案的权利为由,提出不予执行申请,请求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

【争议焦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产生纠纷后,仲裁机构经审理作出仲裁裁决。

后因申请人未履行仲裁裁决确定的付款义务,被申请人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申请人未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对仲裁协议效力提出异议的,还能否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

【审判结果】。

受理法院裁定:驳回申请人姜xx的不予执行仲裁申请。

【审判规则评析】。

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但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并未订立仲裁条款,且事后亦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则被申请执行的一方当事人有权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当事人之间签订的仲裁条款无效,与其未订立仲裁条款产生同样的法律效果。

仲裁条款的生效要件包括:双方均具有将争议提交仲裁机关处理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属于仲裁范围;仲裁委员会明确具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综上,当事人以仲裁协议对仲裁机构约定不明为由对仲裁协议效力提出异议的,其异议应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否则应认定仲裁协议有效,当事人无权在执行过程中以双方的仲裁协议无效为由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订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双方之间产生争议且无法解决时,交由当地仲裁机构处理。

之后,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争议,仲裁机构审查后作出仲裁裁决。

申请人在仲裁过程中并未提交答辩状,其代理人系在庭审中以仲裁协议对仲裁机构的约定不明为由而主张仲裁协议无效。

因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应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故申请人的上述异议主张不成立,应认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所签订的仲裁协议有效。

被申请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仲裁协议时,申请人无权以其与被申请人之间无仲裁协议为由申请不予执行。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条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法律文书】。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书民事裁定书。

【效力与冲突规避】。

参考性案例有效参考适用。

案例【3】。

姜xx与泰安市岱岳区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案。

【案例信息】。

【中法码】仲裁法·仲裁协议·协议效力·效力认定(a0203023)。

【案号】()莱中执不字第1号。

【案由】不予执行仲裁。

【判决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权威公布】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裁判文书网》收录。

【部门体系】仲裁法学。

【检索码】b0374+++++sdlw++1914d。

【审理法院】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级程序】其他程序。

【审理法官】王尔云吴忠成李帅。

【申请人】姜xx。

【被申请人】泰安市岱岳区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

【裁判文书原文】(如使用请核对裁判文书原件内容)。

《其他文书》。

申请人:姜xx(曾用名姜丽),女,汉族。

委托代理人:时振平,莱芜高新振成法律服务所法律工。

被申请人(申请执行人):泰安市岱岳区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在本院执行泰安市岱岳区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姜xx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姜xx向本院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

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

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申请人姜xx称,20xx年x月xx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第十条约定“双方发生争议协调解决不成时,可向当地促裁委员会仲裁”。

“当地促裁委员会”属于约定不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八条:“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申请人在仲裁程序中已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故泰安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

本院查明,20xx年x月xx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为:0113,其中第十条约定了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即“双方发生争议协调解决不成时,可向当地促裁委员会仲裁”。

施工完毕后姜xx并未完全给付工程款,泰安市岱岳区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遂向泰安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在仲裁过程中,姜xx一方未提交书面答辩状,其代理人在开庭时口头答辩称仲裁条款未明确由哪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属于约定不明。

20xx年x月x日,泰安市仲裁委员会作出(20xx)泰仲裁字第39号裁决,裁决姜xx偿还泰安市岱岳区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73925.00元并承担其经济损失及相应仲裁费用。

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本案中未有任何证据表明申请人姜xx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对于仲裁协议的异议,因此泰安市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行为有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申请人姜xx的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确认仲裁协议无效

根据《仲裁法》第17条规定,结合其他有关司法解释,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可以归纳为: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5.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对此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有的仲裁协议规定,争议发生后,提交中国仲裁机构依照美国仲裁协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这种协议是无效的。

有的仲裁协议规定,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某仲裁机构仲裁,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这种协议因违背了仲裁终局性原则而无效。

确认仲裁协议无效

仲裁协议的失效是指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因特定事由的发生而丧失其原有的法律效力。仲裁协议的失效不同于仲裁协议的无效,它们的根本区别在于,仲裁协议的失效是原本有效的仲裁协议在特定条件下失去了其效力,而仲裁协议的无效是该仲裁协议自始就没有法律效力。

1)基于仲裁协议,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被当事人自觉履行或者被法院强制执行,即仲裁协议约定的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得到最终解决,该仲裁协议因此而失效。我国《仲裁法》第9条规定,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因当事人协议放弃已签订的仲裁协议,而使该仲裁协议失效。协议放弃已订立的仲裁协议与协议订立仲裁协议一样,都是当事人的权利,仲裁协议一经双方当事人协议放弃,则失去效力。当事人协议放弃仲裁协议的具体表现为:

a、双方当事人通过达成书面协议,明示放弃了原有的仲裁协议。

b、双方当事人通过达成书面协议,变更了纠纷解决方式。如当事人一致选择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从而使仲裁协议失效。

c、当事人通过默示行为变更了纠纷解决方式,使仲裁协议失效。如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而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未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

3)附期限的仲裁协议因期限届满而失效。如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约定,该仲裁协议在签订后的6个月内有效,如果超过了6个月的约定期限,已签订的仲裁协议失效。

4)基于仲裁协议,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被法院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该仲裁协议失效。我国《仲裁法》第9条规定,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无效退款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依据《合同法》习惯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就秀身闲减肥效果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

秀身闲品牌于1998年成立,由香港辉煌国际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创立。我们秉承“医者父母心医德贵如金”的经营宗旨,深知医贵精诚,道德和品格远比金钱更重要,所以不做虚假的东西去误导顾客,减肥市场鱼龙混杂,假劣充斥其中,让我们感到无比的痛心,我们的秀身闲减肥药是香港最新植物配方,独有专利减肥配方,只要您们坚持使用一个月,都能达到理想的`效果。

1.甲方关于秀身闲减肥药的承诺:本产品暴食肥胖型、压力肥胖型、水肿肥胖型、贫血肥胖型、疲劳肥胖型、产后肥胖型等有很好的效果。临床实践验证秀身闲减肥药对以上肥胖类型可有效月减肥7-15斤。

2.乙方需要遵循甲方的医嘱按时使用,不按医嘱者,我们将不给予售后服务。

3.秀身闲减肥药是植物减肥配方,使用一个疗程无效或达到理想效果后反弹,甲方需退还乙方所有费用。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乙方收到产品后即日生效。

乙方签名:

日期:_____________

甲方签名:

日期:_____________

证明协议

某某(下称“乙方”)系某某公司(下称“甲方”)的员工,因乙方贷款需要,甲方于年月日开具收入证明壹份,开具日期:文件号:,所开具收入为:/年,现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2.所开具的收入证明所涉及的收入等不作为公司薪资发放的依据,甲方也不为此收入证明承担法律责任。

3.本协议有效期自。

甲方:xxx有限公司盖章日期

乙方:签字日期

日至乙方办理完离职手续止。

证明协议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家庭住址:,于年月日与本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劳动合同因故未签,现因,公司研究决定从年月日起解除与其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特此证明。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抄送:

单位盖章。

兹有公司与毕业生。

(身份证号:)签订就业协议,现经双方同意解除协议。

毕业生签名:公司盖章:

(注:请用钢笔填写)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与学校专业的毕业生(性别:,身份证号:)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单位(签章):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家庭住址:,于年月日与本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劳动合同因故未签,现因,公司研究决定从年月日起解除与其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特此证明。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抄送:

单位盖章。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兹有本单位职工,性别,年龄,住址。劳动合同。

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或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因,根据《劳动法》第条。

第款第项规定,本单位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解除就业协议证明。

经双方协商一致,,请保留此标记同意与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建筑工程系2011届毕业生(身份证号:)解除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即日起效。

毕业生(签名):单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上级人事部门(盖章)。

注:如果就业协议书上人事部门已经盖章,则此证明还需相应人事部门盖章同意解除。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编号:()号。

企业名称(甲方):

职工姓名(乙方):

经方提出,甲乙双方于年月日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年。

经济补偿金核发月数为个月总计元。

医疗补助费核发月数为个月总计元。

职工档案、社会保险于年月日转移。

(本证明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保税区劳动人事局留存一份。)。

企业(盖章):

证明协议

****年**月**日与内蒙古巴彦淖尔朗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上诉认购协议作废,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纠纷均由我个人承担,内蒙古巴彦淖尔朗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证明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无效退款协议书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鉴于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与乙方关于杜氏癣克101产品,特订立协议如下:

一、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重庆市老百姓保健用品有限公司出品的产品。

二、甲方兹给予乙方以商标和专名向客户经销产品的权利。

三、乙方应证明或有理由说明卖给第三者的产品是来自甲方的杜氏癣克101产品。

四、甲方给予乙方的价格和条件,应随时由甲方和乙方商定。

五、甲方的责任:在有效期内承诺并保证杜氏癣克101产品有效,承诺无效退款。

七、根据本协议所建立的甲方和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的关系仅属卖方和买方的关系。任何一方均无权对某一第三者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义签订合同。本协议并不产生代理权,如果任何一方以另一方的名义或以另一方代理人的名义行事,以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时,该导致损失的一方,应使受害的一方不负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双方并未也无意建立任何代理、合伙、合营企业或雇主和雇员的关系。

八、期限、终止。

本协议自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到产品售出,如遇下列情况和条件,本协议应终止:

1.如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协议的实质行为,另一方得以书面通知该方,叙述此种违约行为,并说明除非该方对此种违约行为按本节规定加以纠正,否则另一方将按照本节规定终止本协议。

3.如遇本协议所规定的某种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协议一方在超过30天期限后尚无法履行其义务时,则另一方可在任何时侯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

九、保证。

1、标准:甲方向乙方保证,所有产品均符合地区内的标准。可以出售,并适合销售目的。甲方并保证产品在原料和制造工艺方面均符合质量标准。

2、免受损失:凡因产品被指称质量低劣,或因侵犯专利、商标,或因在地区内销售或使用产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类似的责任事由,甲方应保护乙方,使之不受损失。

3、质量:如乙方发现任何产品质量低劣,并将此事实通知甲方,甲方应按乙方提出的要求,立即予以调换或对乙方给予补偿,其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

甲方:

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

日期:_____________

无效退款协议书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双方于20xx年1月12日签订的心理咨询疏导协定,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共同遵守: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原咨询关系自动解除。

2、经双方确定,由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咨询费共计人民币29000元(大写:贰万玖仟圆),退还至乙方的`微信账户。

3、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终止一切法律关系,今后乙方及其所有亲属、亲友的治疗、心理状况等其他一切行为均与甲方再无任何关系。

4、乙方自愿放弃向甲方索要赔偿及补偿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人身、心理损害赔偿请求权、工伤赔偿请求权等。

5、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通过各种渠道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并承诺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借口干扰甲方的生活或工作。

6、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一切损失。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无效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用人单位(章):员工(签名):签收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收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注:

1、此证明书壹式贰份,单位留存备档壹份、员工个人留取壹份。

离婚协议无效的约定

按婚姻管理条例等规定,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

3、对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离婚后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抚养费包括教育费如何给付。不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对子女的探视问题。

4、债务的分割。

5、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内容包括无房屋产权无房可居一方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

6、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对一方有法定过错的即、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证明协议书

乙方:

丙方:

经过甲、乙、丙协商一致,就《职业及收入证明》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应乙方要求,为乙方出示《职业及收入证明》一份,该证明显示乙方月收入为3000元,从事销售工作的业务员职位。甲乙双方都明确,该证明不是双方任何民事实体权益的凭证,双方之间亦没有劳动法上的任何权利义务,甲方不须向乙方支付证明上的任何劳动报酬。

2、乙方保证该证明只用于申领购房贷款购买住房事宜,不再进行其他使用;如因此种使用(或违反此种使用的其他使用)而给甲方造成损失或罚款的,愿意照损赔偿。乙方在此表示,其不是甲方的'员工,不在甲方处从事任何工作,双方之间没有劳动或劳务关系。乙方不向甲方要求据此证明能得到的任何金钱给付,自愿放弃因此证明向甲方主张劳动仲裁或诉讼的程序权利。乙方完全承担由此证明而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与甲方无涉。

3、丙方知道,乙方的证明是用于办理申领购房贷款购买住房一事。甲乙双方之间没有劳动或劳务关系,乙方不在甲方处工作,甲方不须向乙方支付任何劳动报酬。甲方开具证明的行为只是出于对乙方的帮助,不能证明乙方的任何民事实体权益,并愿意对以上情况为甲方提供证人证言。为了表示谨慎和诚意,丙方还愿意对乙方使用甲方证明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本协议于年月日,由甲、乙、丙三方在北京市朝阳区签署生效。本协议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5、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丙方:

日期:

离婚协议无效的约定

离婚后没多久,王先生就因为想念儿子而多次打电话给刘女士,请求其让自己见见孩子,但都被刘女士拒绝。王先生为此万分后悔,责怪自己不应该草率答应刘女士的要求而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后在网上找到本律师并当面陈述了事情的经过。凭多年的办案经验,本律师初步判断该离婚协议中就子女探望权的约定是违法的,进而建议王先生通过诉讼废除该项约定并重新确定探望权的内容。3月,本律师作为代理人出庭参与了该案的审理。在法庭上,本律师指出离婚协议中有关王先生放弃探望权的约定是无效的,因为该约定直接侵犯了离婚子女的.权益,而子女在双方离婚的问题上是无辜的,其所享有的权利不能作为他人协商谈判的砝码,更不能被他人包括自己的父母所剥夺。而该离婚协议的相关约定无疑是对子女权益的侵犯,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所以请求法院认定协议中该约定无效并重新确王先生对子女探望权的行使方式。最终,法院认定王先生放弃探望权的约定是无效的,经过法院的调解,双方重新确定了探望权的行使方式,规定王先生每个周末可以探望子女一次,案件至此圆满结束。

该案的起因是由于离婚协议的内容明显违背了法律的规定,因此,离婚双方在签定离婚协议时一定要注意约定内容的合法性,不要将非法的条件作为谈判的砝码,否则极有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而使自己受到损失。本律师所遇到的有关行使探望权而产生纠纷的案子不在少数,有的当事人甚至会以拒绝支付抚养费而作为对抗手段。该做法显然是错误的,因为给付抚养费与行使探望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前者作为探望人应尽的法律义务不能因无法行使探望权而抵消后者。北京离婚律师建议遇到类似问题的当事人理智面对,合理运用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来解决问题。

仲裁协议无效与失效情况合同无效仲裁协议也无效

(1)基于仲裁协议,仲裁庭已对仲裁协议所约定的全部争议事项作出仲裁裁决。此时,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的目的已经完全实现,该仲裁协议自然失效。

(2)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具体包括三种形式:(1)当事人通过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仲裁协议;(2)当事人通过书面形式,变更了争议解决方式;(3)双方当事人通过起诉、应诉行为放弃仲裁协议。

证明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诚信合作是一切事业发展的基础,外部智力是企业进步的源泉。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甲方愿意聘请乙方为特邀技术顾问,乙方愿按本协议内容与甲方合作。

一、聘用岗位及职责。

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本公司的兼职技术顾问,乙方协助甲方有关方面负责人,在技术研究、产品研制和开发、技术革新和改进、技术培训、技术保密方面,给与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工作。

二、聘用期及工作时间。

聘用时间为期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起算,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截止。协议期满后,双方协商重新签订。

三、工作方式。

(1)乙方采取兼职、不坐班的工作方式。甲方在日常生产、研发工作中,根据出现问题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结合乙方的专业技术特长情况,邀请乙方参加公司生产、研发的顾问工作或具体课题开发。

(2)甲、乙双方保证通讯畅通,方便乙方平时为甲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每年提供不少于6次的到厂技术服务工作(如参加甲方有关技术会议、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如需乙方参加甲方会议或负责培训的,甲方需提前一周告知乙方开会时间和会议内容(或培训时间和内容),以便乙方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乙方无特殊原因,需按时出席相关活动。

(3)乙方在日常工作中如有需要,可以甲方的名义进行相关的技术联络和信息收集,甲方给予必要的身份证明。

四、顾问工作费用。

乙方的工作费为每月_____元人民币(包括各项费用)。由甲方在每月18日前支付。如因工作需要而发生差旅费、招待费等,按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必须事先告知乙方,甲方有关规定。

五、技术成果及归属。

乙方主要为甲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在甲方兼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产品、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的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产品、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用于申请权利保护、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不和乙方共享。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利益和结果,均由甲方自行持有和负责,与乙方无关。乙方尽可能的为甲方提供所需要的信息,由甲方自行办理、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乙方在离职后无权再继续使用该技术或转让该技术。

六、保密责任。

1、乙方在兼职期间,承诺担当下列保密义务:

(1)乙方在兼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职位相对应的保密职责。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它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3)乙方承诺,在甲方兼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参与和甲方在生产、经营方面有利益冲突的单位服务。不做损害甲方利益的事情。

2、乙方离职之后的保密义务。

乙方同意,乙方离职后仍对其在甲方兼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它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兼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七、违约责任。

乙方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后并将相关工作内容及手续交接完成后,乙方可不再为甲方工作。离职时间计算,以工作内容及手续交接完成后时间为准。

甲方在要求乙方离职时,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以便乙方提前准备,做好交接工作。离职时间计算,以工作内容及手续交接完成后时间为准。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并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经双方签盖公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泉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提交法院裁决。

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xxx。

乙方:xxx。

签订日期:年月

(签章)(签字)日签订地:

无效退款协议书

丙方:____________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地块概况。

该地块位于,土地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折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坐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现该地块的用途为住宅、工业、综合和商业用地。

第二条转让方式。

甲方保证通过土地挂牌形式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绿化率不少于____%,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土地的转让价每亩为________万元〔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信等)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

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两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

第二期,付清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取得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

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丙方同意提供两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详见国用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和国用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抵押担保的范围与甲方承担的责任的范围相同。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天内到当地土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止。

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有关税费返还及政策协调。项目开发结束并经审计后,项目净利润率超过%的,超过部分净利润乙方同意与甲方五五分成。

第三条违约责任。

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亩土地的公开挂牌处理事宜,并承诺创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计________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____做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____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丙方应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其他。

在挂牌出让过程中,乙方仅承担应由受让方承担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均由甲方承担。

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相关推荐

银行单位账户自查报告范文(22篇)

自查报告是一份对个人或组织的学习、工作等方面进行自我检视和总结的书面材料,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这份自查报告是作者实际经验的总结,对我们了解和解决类似问题具有重要

小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汇总18篇)

规章制度的更新和优化是组织发展的必然要求,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范文的更新和修改需要及时响应社会变化和需求变更。学校师生健康管理,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

挂靠公司协议书(精选18篇)

公司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其市场竞争力、品牌形象和创新能力。小编为大家收集了一些公司行为准则的总结,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甲方单位法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乙

幼儿园大班毕业典礼总结简报(通用22篇)

幼儿园大班是幼儿教育中的重要一环,它承载着培养孩子们基本素养的责任与使命。以下是一些经典的幼儿园大班总结范文,通过阅读它们,我们可以深入了解幼儿的成长历程。

校园安全活动总结美篇(精选14篇)

我们每次参与活动后,都应该进行一次活动总结,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表现和改进的方向。以下是本次活动的总结和心得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和帮助。安全——我们永恒的旋

识字写字的教学设计(通用18篇)

教学计划的编写需要综合考虑时间、教材和学生的实际情况,确保教学进程的连贯性和有效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教学计划的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设计说明:教师

游泳馆工作总结报告大全(20篇)

月工作总结是对自己工作状态和能力的一种自我剖析和反思,有助于增强自我认知和自我管理能力。接下来是一些经典的月工作总结案例,希望能够为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思路和参考

生产领班简历(汇总20篇)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生产更加重视国际竞争力和区域合作,以实现共同发展。为了提高生产效率,以下是一些专家给出的建议和指导原则。婚姻状况:未婚民族:汉族。培训认证:未

幼儿园亲子运动会方案(实用16篇)

运动会是学生享受快乐体育运动的时候,彰显个人的才华和潜力。随着运动会的结束,我们准备了一份详尽的运动会总结,供大家参考和回顾。亲子律动操,亲子互动游戏与带动趣味

广告设计与制作论文(汇总18篇)

广告的成功与否,不仅取决于宣传方式和媒体选择,还取决于信息的准确性和传达效果。如果你对广告行业感兴趣,可以阅读下面的广告范文,了解一些行业内的动态和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