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贝贝文库 > 工作方案 > 安置房工作方案(实用14篇)

安置房工作方案(实用14篇)

作者: 翰墨

工作方案的执行和评估是工作的关键环节,只有不断总结和改进,才能取得更好的工作成果。从这些工作方案范文中,你可以学到很多关于提升工作能力和领导力的经验。

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方案

安置帮教工作是指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对解除劳教和刑满释放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动。下面是有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为认真贯彻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我乡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发生,促进我乡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做好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对安置帮教工作的批示精神要求,进一步坚持“工作制度化、措施具体化、帮教日常化、安置市场化”的“四化”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提升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维护我镇政治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

1、司法所要充分利用司法专网作用,对全乡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初始信息录入,进行网上信息管理。

2、对那些改造情况不好的、有可能重新危害社会的、“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刑释解教人员,特别是对那些改造表现差、有可能重新危害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和青少年,派出所、司法所要加强帮教力量,实行重点帮教。

3、对去向不明人员、三假(假姓名、假身份、假地址)人员、流动人员、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派出所、司法所要认真查找核实,逐个摸排外出去向,掌握工作单位、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尽量减少漏管失控现象,及时消除治安隐患。

4、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日常衔接管理工作,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镇、村安帮组织要与其签订帮教。

合同。

书,做到月见面、季考核,同时要定期组织刑释解教人员法制培训班,组织他们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知识。

5、继续深入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摸底排查活动,对有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要配合村帮教组织,对其进行动态管理,实行专人负责,绝不能托管失控。

6、对安置帮教管控措施落实,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安置帮教管控责任和措施不落实,造成刑释解教人员漏管失控,导致重新犯罪或重新劳教、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

安置帮教工作要狠抓“提前介入、回归接茬、安置扶持、帮教服务”四个环节。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大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各单位要各负其责:

1、工商、税务管理部门对个体经商符合条件减免有关费用的,要酌情给予减免;。

2、财政部门应将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以保障安置帮教工作正常运转;。

3、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工作;。

4、民政部门对符合农村特困户救助条件的人员,应及时给予救助并落实社会保障措施。

6、村委会对本辖区内应落实帮教措施的(刑释后五年内、解教后三年内)安置帮教对象做到情况情、底子明,并及时向派出所、司法所反馈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家庭重大变故;对新回归人员要及时落实帮教责任人,并督促他们到镇司法所(综治办)报到、登记,引导他们自觉配合帮教工作的开展。

任何人不得歧视帮教对象,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勤劳致富、回报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典型,以扩大安置帮教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鼓励刑释解教人员通过自谋职业、家庭就业、临时就业、阶段性就业等灵活的方式实现就业和引导刑释解教人员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就业。

四、考核和督查。

安置帮教工作实行日常工作积分制。由镇政府组织,综治办牵头,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村、单位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小组的衔接登记、建档立案、帮教记录、帮教责任人、信息反馈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年终评比的参考依据,对照干部工作年度考核标准,兑现奖惩措施。

201*年,安置帮教工作继续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精神为指导,坚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依法履行职能,为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结合我所实际,20xx年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工作若干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

1、镇安置帮教工作站在接到刑释解教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及时与派出所联系,核实人员身份,为其办理落户手续。

2、应将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移送给村(居),与村(居)帮教小组签订帮教安置。

责任书。

并将基本情况通知其家属及时登记造册建立档案组织开展帮教。

3、各帮教小组要在镇帮教安置工作站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确定责任人,落实责任制,实行“四帮一”,切实做到“帮教人员、帮教对象、帮教措施”三落实。

4、各村(居)帮教小组要帮助、引导、扶持刑释解教人员落实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

二、各村(居)帮教小组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了解本辖区的回归人员的思想状况和生活情况,以及回归人员的摸底情况,调整工作布置。

三、落实见面和谈话机制。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必须及时找到本人,根据具体情况、文化程度、思想状况等不同情况,分别以不同方式把当前社会情况、法律法规、村规民约等基本情况,通过简明易懂的方式对其宣传和教育。坚持每季度1至2次谈话,重点对象每月1次谈话。通过定期谈话和帮教,准确掌握帮教对象的家庭情况、思想动态、回归社会后的困难等,针对性地落实帮教措施。

四、加强衔接工作,严防漏管失控。各村(居)帮教小组应与镇安置帮教工作站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于逾期未到司法所报到的释解人员或未回村(单位)的,各村(居)应将有关情况纪录在案,并迅速与司法所和派出所联系。对于人户分离的释解人员,各村(居)一经发现,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司法所和派出所,同时开展帮教工作。

五、建立委托帮教与跟踪帮教相结合的制度,努力消除帮教盲点。对于人户分离、外出务工的释解人员,应与其家人沟通,共同做好跟踪帮教工作,另一方面与其所在地的帮教工作机构联系,互通情况,委托帮教。此外,在其逢年过节或秋收秋种返乡时,及时接茬面对面帮教,避免漏管失控现象的发生。

六、司法所、派出所应建立工作例会和信息通报制度。司法所及时将在教人员名单、核查。

通知书。

释解通知书及办理报到登记“三无”“三假”重点帮教管理外地流入我镇人户分离等人员基本信息主动通报派出所,派出所应协助核查并将掌握的信息通报司法所,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共同列管。

七、建立释解人员安置帮教、管控责任考查和奖惩制度。对安置帮教、管控措施落实,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安置帮教、管控责任和措施不落实,造成漏管失控,导致重新犯罪或劳教,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八、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本。

支持帮教小组开展帮教工作落实安置帮教工作职责。

为切实做好我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更好地构建和谐乌东,特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完善工作机制。

以司法所为重点,调整乌东路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社区帮教领导小组,健全三级安置帮教组织网络,并明确分工,落实专人负责,完善各项制度。

(1)社区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精神,研究部署工作任务,搞好协调,加强指导。

(2)社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至少召开2次会议,贯彻领导小组会议决议,研究解决2个以上实际问题。

(3)社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能作用,制定年度计划和工作重点并协调,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

(4)安置帮教办公室要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并公示上墙,接受社会监督。

二、规范安置帮教工作程序,落实帮教措施。

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自接到释放和解除劳教通知之日起,就对其建立个人档案,明确帮教人,落实安置帮教措施。

(1)安置帮教办公室为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建档率要达到100%。

(2)认真查找人户分离和下落不明的刑释解教人员,努力减少脱管漏管,当年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率达到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方案。

(3)对于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要每季度进行一次,每半年要回访,并作好谈话记录等资料归档工作。

(4)对外出打工人员的帮教,要掌握其去向,摸清其动态,要利用多种形式如亲属联系,电话联系等,在重大节假日等特定时间亲自上门,对其帮教,做到无空白点。

(5)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安置措施。对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及时纳入低保户基本生活救助范围,协调工商部门减免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费用。

(6)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率要达到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方案,就业安置率要达到7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以内。

三、建立保障机制,确保任务完成。

为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乌兰察布东路刑释解教安置办公室与各社区安置帮教小组签订年度安置帮教责任书,各社区与本辖区的帮教人签订帮教责任书,层层分解,逐人落实,确保任务完成,并于年终考核挂钩,奖惩兑现。

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策划方案

201_年,白沙街道帮教安置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_大和_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工作措施,坚持“帮教科学化、安置社会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规范化”的工作思路,突出重点,积极探索切实可行的帮教安置工作措施,努力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辖区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完善工作机制。

(一)健全组织网络。对现有帮教安置工作组织网络进行调整和充实,依托社区人民调解组织,落实帮教工作人员。同时要依靠“五老”队伍组建帮教志愿者队伍,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置帮教工作网络。街道领导小组成员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碰头会,通报情况,研究工作。设立帮教安置工作联络员,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报到、落户、帮教、安置中的问题。

(二)落实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例会制度、档案制度、定期排查制度、重新犯罪备案制度、月报制度、回访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确保对帮教对象做到自然情况、犯罪性质、回归时间、职业技能、转变情况、安置情况“六清楚”;采取感化式、跟踪式、巩固式“三式合一”的帮教形式,为每一名刑释解教人员落实一个帮教小组,做到“以情感人、以法育人、以史促人”。在强化管理的基础上还要做到五个必访:即一是帮教对象生活上有困难必访;二是帮教对象思想有波动时必访;三是帮教对象遇嫁娶大事或突发事件必访;四是帮教对象交往有异常时必访;五是帮教对象家庭出现矛盾时必访。力争将归正人员的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

(三)突出信息化管理。今年,根据上级司法行政的工作要求,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规范化网络管理,完成预释放人员的核实衔接工作,并为每一名刑释解教人员落实一个帮教小组,制定一套帮教计划,为每一位归正人员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数据库,做到“一人一档,动态更新”。

二、规范帮教安置工作程序,落实帮教措施。

归正人员报到后,根据个人情况为其建立个人帮教档案,明确帮教人员,落实帮教安置措施。

1、帮教安置办公室为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建档率达到100%。

2、认真排查人户分离和居所不明的刑释解教人员,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努力减少脱管漏管。

3、对于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要每季度进行一次,每半年要回访,并作好谈话记录等资料归档工作。

亲自上门,对其帮教,做到无空白点。

协调工商部门减免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费用。

6、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率要达到100%,就业安置率要达到97%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三、加大安置工作力度,做好就业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帮教安置工作要狠抓“提前介入、回归接茬、安置扶持、帮教服务”四个环节,要在帮教安置机构网络化、回归接茬制度化、安置就业市场化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际问题,充分利用白沙菜场这个安置基地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安置率。

靠自身努力实现就业。

四、积极开发社会资源,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帮教安置工作。

教活动,利用讲课、普法,现身说法,传授技术等形式,鼓励两劳回归人员学文化、学法律、学技术,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就业之路。

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策划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更好地构建和谐乌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完善工作机制。

以司法所为重点,调整乌东路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社区帮教领导小组,健全三级安置帮教组织网络,并明确分工,落实专人负责,完善各项制度。

(1)社区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精神,研究部署工作任务,搞好协调,加强指导。

(2)社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至少召开2次会议,贯彻领导小组会议决议,研究解决2个以上实际问题。

(3)社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能作用,制定年度计划和工作重点并协调,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

(4)安置帮教办公室要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并公示上墙,接受社会监督。

二、规范安置帮教工作程序,落实帮教措施。

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自接到释放和解除劳教通知之日起,就对其建立个人档案,明确帮教人,落实安置帮教措施。

(1)安置帮教办公室为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建档率要达到100%。

(2)认真查找人户分离和下落不明的刑释解教人员,努力减少脱管漏管,当年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率达到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方案。

(3)对于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要每季度进行一次,每半年要回访,并作好谈话记录等资料归档工作。

(4)对外出打工人员的帮教,要掌握其去向,摸清其动态,要利用多种形式如亲属联系,电话联系等,在重大节假日等特定时间亲自上门,对其帮教,做到无空白点。

(5)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安置措施。对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及时纳入低保户基本生活救助范围,协调工商部门减免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费用。

(6)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率要达到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方案,就业安置率要达到7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以内。

三、建立保障机制,确保任务完成。

为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乌兰察布东路刑释解教安置办公室与各社区安置帮教小组签订年度安置帮教责任书,各社区与本辖区的帮教人签订帮教责任书,层层分解,逐人落实,确保任务完成,并于年终考核挂钩,奖惩兑现。

司法局走访安置帮教工作简报司法局走访安置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摸底,及时准确掌握刑释解教人员思想动态,同时强化重点人员管控措施落实到位,近期,三里司法所工作人员到刑释解教人员家中和工作单位进行实地走访,对他们的生活和工作情况进行详细调查了解。在约谈中,刑释解教人员及其亲属、同事以及一帮一志愿者就安置和帮教情况向工作人员进行了汇报,同时还对安置和帮教工作中遇到的就业歧视、创业困难等问题与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该镇司法所所长在谈话中强调,近年来,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一直致力于开拓多种渠道帮助和鼓励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和创业,先后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和建设再就业基地,为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创业创造了有利环境,同时司法所还积极为自主创业人员争取了多项有利的政策条件,尽量减少他们初期的创业压力和困难。司法所所长最后强调,刑释解教人员一定要克服自卑心理,在社会和家庭的关爱和帮助下,鼓起生活的信心和勇气,通过自己的诚实劳动创造美好的生活。

安置房回迁工作方案

根据上城区区纪委发《关于推进2022年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精神,上城区住建局作为牵头单位,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问题专项治理”项目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回迁安置专项治理。

紫阳街道完成木场巷社区59户回迁安置工作;

各街道做好国有土地回迁安置信访维稳工作。

(一)8月中旬前,根据全区回迁安置年度总体计划精神,针对各街道回迁安置任务,开展进度的检查及督促工作,推动专项治理。

(二)12月底前,对各街道年度回迁安置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梳理成效。

(一)区住建局作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问题专项治理牵头单位,负责国有土地回迁项目的政策把控、参与遗留问题处置、数据核准等回迁安置推进工作。区其他职能部门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二)各建设主体做好回迁项目资金保障,按计划节点完成安置房项目建设,配合做好回迁方案拟定等工作。

(三)各属地街道作为回迁安置责任主体,负责按照已排定的安置时序稳步推进并最终完成回迁安置工作,同步做好信访化解与稳控。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回迁安置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也是省委巡视提出的一项重要整改事项,必须不折不扣完成。各属地街道、建设主体及职能部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紧扣工作节点、倒排工作计划、创新工作举措,把回迁提速作为践行人民至上理念的实际行动。

(二)细化目标,压实责任。各街道作为回迁安置责任主体,要根据全区回迁安置年度总体计划及本街道年度任务书要求,结合项目实际量化任务目标,细化时间节点,将回迁安置任务量化至每一项目。

(三)相互配合,高效推进。区住建局要强化国有征迁项目的政策把控、数据统计及协调督促;各街道要切实强化回迁提速主体责任,围绕节点具体抓推进;各建设主体要切实加强资金保障,全力支持属地街道开展攻坚;其他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回迁安置。

司法局走访安置帮教工作简报司法局走访安置工作方案

今年以来,高县各级党委、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安置帮教工作,各单位主动密切配合,采取多种方法和形式,认真贯彻落实安置帮教相关政策,措施得当,工作扎实,真安实帮,有力的促进了安置帮教工作的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中时,看到除了几间破旧不堪的房子外,家里一贫如洗,连简单的生活用品都没有,他开始迷茫了。正当他一筹莫展的时候,来复镇安帮办和“情系人民谋发展”工作团来复镇分团及村干部及时地向党委政府汇报了情况。镇领导非常重视,倡导镇各单位和社会团体为他伸出援助之手为他扶危解困。4月29日,镇政府、工作团、司法所、派出所、卫生院、村委会以及社会友人给他送去了大米、食用油等生活急需品;工作团考虑到他的房屋年久失修,为他协调了2700元改建新房,并帮助他贷款3000元恢复生产;金剑水泥厂为他捐赠水泥2吨;来复镇森林所为他提供了木材;砖场捐助了砖。通过一系列有效的帮助活动,极大的提高了白复俊生产生活的积极性,让重新扬起了生活的风帆。他主动承包了别人不愿栽种的6亩荒地,栽上了青藁苗,预计年底将收入1万余元。

白复俊的回归,得到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爱和帮助,帮他重建了家园,恢复了生产,让他真切地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他激动地说,我一定要重零开始,遵纪守法,好好重新做人,绝不辜负干部和群众们对我的关心和爱护。

【民政方案】武隆县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方案

2015。

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警备区关于认真做好。

2015。

2015。

55。

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1.

岗位安置对象。

2011。

11。

1

日前入伍服现役满。

10。

年以上、

2011。

11。

1

日后入伍服现役满。

12。

5

级至。

8

级残疾等级的士兵,属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

2.

自谋职业有偿安置对象。

2011。

年以前入伍,服现役。

9

年以下(含。

9

年),持有城镇优待安置证(或自愿农转非),且在退役时未领取部队一次性退役金的退役士兵。

3.

归口安置对象。

2011。

11。

1

日以前入伍,其父母任何一方在市直管部门工作的,持有城镇优待安置证(或自愿农转非),且在退役时未领取部队一次性退役金的退役士兵。

4.

自主就业对象。

2011。

11。

1

日以后入伍的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

12。

年的士官(服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

5

级至。

8

级残疾的和烈士子女除外),符合安置工作条件,但在退役时选择自主就业或退役后放弃安置工作的退役士兵,一律由政府扶持自主就业。

2011。

11。

1

日前入伍的,退役时已领取部队一次性退役金的复员士官,属自主就业对象。

2015。

年秋冬季退役士兵总数为。

107。

人,其分类安置人数为:

1.

符合条件且需要岗位安置的。

3

人。其中,服役满。

10。

年以上转业士官。

2

人,因公。

8

级残疾军人。

1

人。

2.

符合自主就业的。

104。

人。

(一)岗位安置。对符合岗位安置条件的。

3

名人员,由县编办按程序落实岗位,由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落实岗位安置。

(二)归口安置。对符合归口安置条件的,由所在主管部门接收安置。

(三)符合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可自愿选择自主就业,但必须在岗位安置前提前一个月向县安置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岗位安置后不服从安置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安置,不发给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

(四)自谋职业安置。对符合城镇自谋职业安置条件的,在补发部队一次性退役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自谋职业一次性有偿安置补助。

(五)自主就业安置。对符合自主就业条件的,由财政发给其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

(六)对服现役。

12。

年以上复员士官向国有企业推荐就业。

对城镇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在按每服役。

1

年补助。

4500。

元的标准补足部队未发一次性退役金的基础上,再按下列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1.

城镇(含农转非)服现役。

9

年以下(含。

9

年)复员士官,按每服役一年。

8000。

元的标准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

2.

城镇服现役满。

10。

年以上(含。

10。

年)转业士官自愿选择自谋职业的,在。

30000。

元的基础上,从服现役第。

3

年起,每增加。

1

年军龄增发。

8000。

元一次性经济补助。

3.

因战、因公。

5

级至。

8

级残疾军人,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计领总额。

20%。

的一次性补助金,另按在乡残疾军人抚恤标准发给伤残抚恤金。

4.

服役期间荣获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的,另分别增发。

8000。

元、

5600。

元、

3200。

元的一次性补助,被评“优秀士兵”的另增发。

1600。

元的一次性补助,对多个立功奖励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

5.

属市直管部门安置的,由接收安置单位按相关政策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县财政负责发给其待安置期间生活费。

6.

服现役满。

10。

年以上的复员士官,不享受自谋职业补助金。

7.

自谋职业安置人员,自接到安置部门批准自谋职业通知后,在。

30。

日内到县安置部门签订协议的,另增发。

800。

元一次性经济补助和。

6

个月的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作为安置奖励;超过。

30。

日签订协议的不予奖励。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订自谋职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安置,并停发一次性经济补助和待安置期间生活费。

8.

被政法院校录取的退役士兵、被组织人事部门录取为机关公务员和事业人员的退役士兵,不享受包括发给一次性自谋职业经济补助金在内的自谋职业优惠政策。

1.

按每服役。

1

8000。

元标准发给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金。

2.

服现役年限不足。

6

6

个月计算,超过。

6

1

年的按。

1

年计算。

1.

30。

元的月标准,发给其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

2.

补助时间。城镇退役士官从。

2016。

2

月起至民政部门批准自谋职业之日止;转业士官从。

2016。

8

月起至民政部门出具安置介绍信之日止。

3.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不享受待安置期间生活费。

1.

报到时限。

退役义务兵和复员士官,自部队批准退役之日后

30。

30。

天的,视为放弃安置待遇。

2.

入户办理。

退役士兵凭县民政局出具的入户介绍信,到入伍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按相关规定办理入户手续。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职工的,退役后可选择复工复职,其军龄计算为工龄,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水平。选择复工复职的可享受自主就业补助金。

1.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退役。

2

年内,可免费参加一次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教育培训期间发给每人每月。

350。

元生活补助。

2.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出现役。

1

7500。

4000。

元标准补助;资助期限均为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

3.

2

年内允许入学或复学,享受相关助学减免。

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并符合规定条件的,

3

9600。

元,并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

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企业,

3

6000。

元。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办微型企业的,可享受财政、税收、融资担保、行政规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并在市场准入上放宽条件。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或聘用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乡镇在干部补充、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配备时,应注重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录。

入伍前通过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不得违法收回或强制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非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其家庭成员可继续承包;承包的农村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或占用的,与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同等权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回入伍时户籍所在地落户,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没有承包农村土地的,可申请承包农村土地,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应当优先解决。

凡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和符合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安排工作的残疾退役士兵,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所在单位不得因残疾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

保险关系的接续。退役士兵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享受国家和所在单位规定的与工龄有关的相应待遇。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凭民政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退役士兵到国有企业就业或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以灵活方式就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现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退役士兵回农村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退役士兵服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按照国家和市上有关规定执行。

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退役士兵到各类用人单位工作,应当按规定随所在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灵活方式就业或暂未实现就业的,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退役士兵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服现役年限视同参保缴费年限,其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入安置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保险。退役士兵就业应当按规定随所在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其服现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参加失业保险的退役士兵失业,并符合《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相应的促进再就业服务。

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弄虚作假骗取安置待遇的,一律取消其安排工作待遇,并将其档案转到本人户口所在乡镇,按待业人员对待。

民政部门负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编制部门负责落实安置退役士兵的相关编制;人力社保部门负责退役士兵岗位安置和保险关系接续;国资、经济信息部门负责督促协调国有企业做好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公安部门负责为退役士兵办理入户手续;农业部门负责督促协调、帮助自主就业的农村籍退役士兵享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同等权利;财政部门负责退役士兵安置经费保障;教育部门落实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培训相关工作;工商、银行、税务部门负责落实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微型企业的注册登记、小额贷款、税费减免等相关优惠政策。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安置工作职责任务。

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相关部门要把安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行

“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置工作顺利推进。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置改革政策规定,确保安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凡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参与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审批退役士兵安置待遇的,在审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出具虚假鉴定或证明的,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

倍的金额处以罚款,并对接收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都应承担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对政府下达的安置指标必须无条件地安置落实,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和禁止下属单位接收退役士兵,不准把计划分配的退役士兵安排到编外人员岗位,不准对接收安置的退役士兵采取试用工制度,确保安置对象在本单位

“同工种、同岗位、同工龄、同待遇”。

承担接收安置任务的单位,应在安置部门开出安置介绍信。

1

个月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并与退役士兵依法签订期限不少于。

3

80%。

的标准逐月发给退役士兵生活费至上岗为止。

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安置工作的督促指导,把安置任务完成情况列入

“双拥”创建考评范围,确保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圆满完成。

公司职工安置方案

由于某公司资产巨亏、经营困难、包袱沉重,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指示,将对公司实施依法解散。根据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文件精神,比照同类型企业的职工安置方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职工安置方案。

4、坚持程序规范,有情操作的原则。

职工安置的对象为:在岗职工、待岗人员、伤病残人员、离退休人员、内退人员、死亡职工的遗属以及下属二级单位的挂靠人员,共计人。截止年月,公司总人数人,其中:在岗职工人,待岗人员人,伤病残人员人,离退休人员人,内退人。另供养死亡职工遗属人,下属二级单位挂靠人员人。

公司参加湖北省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失业保险统筹。

三、安置资金来源及运用方式。

经省政府同意,本次职工安置费用从公司自有资产中支付,并设立专项资金,公司清算组存在时由其负责资金的使用和监督,清算组撤消后,将剩余的资金设立专用信托计划,利用信托计划的独立合法主体地位来解决后续的各项资金需求和手续办理工作。

根据国办发[]60号文的规定“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的,原企业不得向继续留用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由于在岗职工已在国有控股的湖北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继续工作,因此本次安置不予经济补偿。

五、待岗人员安置办法。

1、由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按国家规定标准领取经济补偿金或一次性安置费。对愿意领取一次性安置费自谋职业的人员,发给一次性安置费。一次性安置费按职工工龄(《湖北省劳动合同规定》为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元,不满一年按一年算。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的人员,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经济补偿金根据《湖北省劳动合同规定》中“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正常生产情况下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的规定,按职工工龄(法规规定为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一个月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算。领取经济补偿金的人员,未实现再就业的,可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为缓解职工再就业的压力,公司为其预留3年社会保险费用。

3、将档案转入人才交流中心,并预留3年档案托管费。

如果该职工在安置后3年内重新就业或3年期满,则停缴社保及档案托管费(或办理转移手续)。

六、伤病残人员安置办法。

公司与经劳动部门鉴定因病或非因工伤残职工解除劳动关系,除按第五条方法和标准补偿外,根据《湖北省劳动合同规定》,按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前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标准发给不少于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分别再增加不少于前项医疗补助费标准50%和100%的补助额。

七、离退休人员安置办法。

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逐步移交各居住街道社区。在没有实现社会化管理之前,由清算组或信托计划对其进行日常管理。

1、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由湖北省养老保险统筹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待遇。

2、离休人员在未参加医疗统筹之前,其医疗待遇维持不变。

3、落实退休人员参加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4、原由公司为离退休人员发放的养老保险统筹外项目仍按现行政策继续执行。(或一次性发放,不再追加)。

5、将职工档案转交社保机构托管。

1、由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发放一次性生活费。根据鄂政发[]66号文中“生活费标准按职工本人内退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规定,采取按月平均工资标准的90%发放一次性生活费的办法安置(月平均工资标准的90%×距法定退休时间的剩余月数=一次性生活费),生活费一次性发放后,不再追加。

2、落实内退人员参加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3、按月平均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递增预缴社会保险费用至法定退休年龄。

4、将档案转入社保局并预缴档案托管费至法定退休时间。

九、其他人员的安置办法。

1、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生活困难补助费,由公司按原确定的标准继续发放。(或一次性发放,不再追加)。

2、原南达公司内退人员和待岗人员比照公司内退人员和待岗人员安置办法予以安置。

3、落实原国信、恒通公司退休人员参加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原由公司代为发放的养老保险统筹外项目仍按现行政策继续执行。(或一次性发放,不再追加)。

4、下属公司遗留人员参照该公司的人员安置办法,由公司代为支付一次性安置费,并补缴社保费。

十、欠款的处理。

1、对公司欠缴的社保费用,按规定予以补缴。

2、职工、公司已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据实核定缴存。

3、拖欠职工的医疗费按公司现行医疗费报销政策予以兑付。

4、职工欠公司的款项核实后由职工予以清偿。

十一、其他问题的处理。

2、解除劳动关系人员计算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复职工安置方案之日。

十二、本方案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实施。

十三、本方案公布实施后两个月内未到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的人员,按自动离职处理。

安置补偿方案字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__县城市建设工作,提高我县城市建设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规范的管理体制,努力为居民创造绿色、生态、舒缓、宜居的人居坏境,特面向社会征集有关加强城市建设管理的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社区群众等人员通过走访,邮寄,媒体等形式共征集各方面意见共168条,梳理出合理建议共82条。

一、涉及城中村、棚户区、旧住宅区改造方面:1.应与现代化建设同步进行,不改造彰显落后,不雅观。2、应制定旧住宅,城中村的改造规划和流程图。要加快改造进度和力度、尤其是对沿街道路区域、有碍市容市貌的区域、危房集中区域、基础建设落后区域等。3、旧住宅区改造中应随时公开进度,使拆迁户心知肚明。4、建议成片开发建设,广招大户开发商。5、建议加快育红路东侧的改造。6、建议教堂附近旧住宅尽快改造。7、火车站北侧、县工商分局对面的一片平房区内加快改造步伐,如不能尽快请硬化、改造路面。8、泰山道西侧,杂技公园南侧,共计60余旧平房户,希望组织协调,搞好开发。9、在原有规划的基础上,建议优先改造城区核心区,有助于彰显城市形象。

涉及居住小区提升与物业管理方面:1、物业管理方面要有责任,要考虑居民各种切身利益和感受。2、加强对小区物业管理的规范化管理与要求,尤其是安全方面。3、随着人们的生活不断提高,小区车辆越来越多,希望小区物业加强管理,合理安排车辆的停放和安全方面的管理,特别是百度小区的车辆管理。4、整顿物业管理,建立小区业主委员会,公开财务,依法制定管理细则,特别是集中供热后管网维护业主更担心。5、加强提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6、万宏俪城的物业管理不到位。7、福源小区应加强物业管理。

涉及住房保障方面:1、应根据国家政策和市场情况实施相应措施。2、住房保障方面力度较大,近几年解决大部分无房户住房问题得到社会的好评,建议继续做好该项工作。3、建议推出更多的旧城区改造项目,尤其要更多的推出廉租房,更好的惠及低收入家庭,为满足特困群体,再多建一些保障性住房。4、合理控制房价,让一般公务人员能买得起。

涉及市政道路、小街小巷改造建设方面:1、建议小街路面硬化,育红路改造加大力度。2、福源小区前道路路面修整。3、建议实施老房产楼前道路改造。4、市场街,旧市场道路应尽快改造。5、建议尽早开工建设县城北绕城公路,使其真正成为旅游观光大道。6、抓应建,应修道路的同时把重点放在小街小巷上,解决道路不平、排水不畅、路灯不亮、出行不便难题。7、道路积水问题如长江东路气象局门口,老电机厂门前,田庄电子泵门前等区域下雨积水很严重。

涉及四供两排《供水、供电、供暖、供气和排水、排污》方面:1、提高供暖供气的覆盖率,使民众得到实惠,提高生活质量。2、供排水畅通无阻,比原来有很大提高,还有个别地方或死角需改进。3、县城应24小时全天候供水,现在下半夜停水的情况给部分居民生活带来不便。4、旧住宅小区排水排污存在不安全隐患。5、个别小区还没有供热,尽快连接供热。建议全部改为一卡制是否更安全、方便。6、建议华山道烟草局对面二层楼那片用户能安装上天然气。7、黄河路国税地税家属楼能否安装天然气。

涉及居住和出行等城市安全方面:1、加强安全巡逻的力度。2、多举办安全教育培训或以实例电视形式教育。3、县城主要街道上有占道经营现象,建设的农贸市场利用不起来,对文明、卫生县城影响很大,希望加大管理力量。4、湿地和水面是城市之肾,建议尽早扩建东湖水面,引入开发商、周边建成住宅小区。5、对城区内道路上行驶的电动三轮、电动四轮加强管理与规范,让这些车辆遵守规矩(这可能不只是城管部门管理的范畴,还要有关部门配合管理),因为这些车辆给道路交通带来很多安全隐患。6、加强行人和车辆管理。7、针对近年来机动车辆增多的现象,建议加强机动车管理和道路管理,恶劣天气情况下启动应急预案。8、主要是出租电动车的乱停乱放和不按交通法规正常行驶出现的占道等现象。9、新华小学这条街道一定要引起上级部门的重视,车辆太多,尤其放学时间车辆拥堵水泄不通。10、建议旧小区安装路灯。11、上班、下班、上学、放学时间交警应执勤,保持交通安全。12、把太行道北头与海河路的通道打通,以缓解集贸市场的出入压力。

涉及绿化、亮化方面:1、对个别门店地摊损坏绿化要加强执法力度。2、加强公园的花木管理,老干部局公园节假日要有专人管理,阻止儿童的践踏。3、县城绿化是__的一大亮点,以树木草坪公园到片林居民都很满意,下一步抓好日常管理。4、继续加大县城绿量,新建设的小区一定要在绿化上上层次。5、绿化方面多栽种一些标志性的树种,形成绿色景观。亮化方面,不同功能性质的街道和地段,其灯光应有不同的氛围,不同的亮度和不同的风格。6、严格门前三包,对故意损害树木行为要重罚。7、泰山道南头应安装路灯,两侧绿化应加强。8、建议东外环路(长江路至黄河路)灯亮起来,确保学生和行人的安全,强化城区路灯维护,确保亮灯率90%以上。9、社保所以南安装路灯。

涉及便民市场与公厕建设方面:1、应适当在民众聚集的地方多建公厕。2、中华新村菜市场利用起来,以防人为破坏,不法占用。3、便民市场力争进店经营,只能在户外经营的也不能占道影响交通,公厕要加强维护。4、在居民区附近多建几处便民市场,解决路边摊位越来越多,挤占道路的问题。5、加强市场管理,小商小贩要到规定地点买卖。6、金沙江路附近建设便民市场。7、北街老水利局至运河大桥已形成便民小集市,周围环境差,建议建公厕。

涉及征收拆迁拆违、环境整治提升方面:1、环境整治方面大有提升,路面全天保洁,净化标准较高。2、应加强沿街门店乱倒垃圾的管理。3、禁止在公共道路上焚烧垃圾物,造成空气污染,清扫的垃圾渣禁止扫入排水篦子内,造成清理困难和排水困难。4、104国道城区主干道两侧部分路段环境卫生差,同时对道路两侧破旧平房给予翻新改造。5、不要乱拆乱建,服从统一规划。6、建议电力局南侧电信塔距离居民太近,影响居民健康。7、桑兴河水污染严重。8、把县城南部桑园砖窑厂内的废土利用起来,整修后养鱼、种荷花。因靠宣惠河注水方便也可建游泳池。9、现有县城内的河渠沟尽量疏通好,做到河中有水,两岸有绿的优美环境。

涉及城市建设的其他方面:1、量力而行,尽善尽美。2、南货场运煤车请绕行主城区。3、建议晚上路灯尽量开启。4、建议整治夜间空气污染,夜间空气化工气味浓烈刺鼻。5、五金仓库院内煤厂影响居民生活应搬迁,桑园化工厂排气严重影响居民健康,应关闭。6、规模规划,选几个区连片建出__标准街和特色新区。7、借力德州发展__,建议今后居住、文化、商贸、观光、休闲等设施尽量向南部扩展。

以上建议是经我局认真梳理汇总,内容和意义上类似的进行了合并,对于以上建议,住建局班子将认真研究,并结合《__县城总体规划(20__-2030)》,按照量力而行的原则,制定科学的实施计划,上报县委、县政府适时启动。对于有些不能实施的项目,我局将对建议人做出合理解释,确保工作到位,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公司职工安置方案

根据市政规划要求以及工艺品厂(以下简称;工艺品厂)spd论证到期的现实,经集团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工艺品厂搬迁到奉贤南桥镇。

家法规和有关政策,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安置分流原则。

1,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坚持定岗定编,精简高效,岗位聘用实行双向选择的原则;。

3坚持既考虑职工的合法利益,又兼顾企业承受能力的原则;。

二,安置分流实施范围。

与工艺品厂和工艺品有限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搬迁前人员编制在。

工艺品厂的在岗职工。

1,工作岗位;。

第一批管理岗位;23个,生产辅助岗位;58个。

今后生产企业将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适时提供工作岗位。

2,录用条件;。

符合岗位操作技能要求,身体健康。

家庭经济困难,且又愿意服从安排的优先考虑。

如夫妇双方均在企业的其中一方;单亲且抚养仍在学校就读的未成子女等。

3,操作程序;。

职工个人提出————制造中心根据录用条件评估-----双向选择------录用上岗。

4,相关政策;。

点和岗位,劳动关系不变,不结算相关费用。

(2)本《方案》实施前已到南桥厂区和营销中心上班的职工,在方案通过后,仍可以选择方案所确定的其它分流渠道。

职工再次上岗后。

因各种原因本人提出离开的,企业不给予经济补偿。

四,企业内部退养。

1,内退条件;。

男职工为;年满55---59周岁,女职工为;年满45---49周岁。

上述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以本方案经职代会讨论通过之为准。

2,内退待遇;。

(1)内退生活费;。

男性;59周岁;女性;49周岁,内退生活费每月1200元;。

男性;55---58周岁;女性45---48周岁,内退生活费每月1100元。

(2)内退期间的“四金”由公司缴纳,补充公积金自内退协议生效起停止缴纳,予以封存。

3,操作程序;。

由本人填写《职工内部退养申请表》经厂长室主管领导同意,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办理内退手续(签订内退协议)。

30天未填写《职工内部退养申请表》的不享受奖励政策。

五,企业一次性支付退养费。

1,退养条件;。

凡符合内退条件的职工,在本人自愿提出的前提下,企业可以一次性支付退养费。

2,退养待遇。

按年龄划分职工退养一次性支付标准,距法定退休年龄有一个月算一个月退养费,年龄计算截止期经职代会讨论通过之日为准。

男性;59周岁;女性;49周岁,每月退养费1900元;。

男性;55---58周岁女性45---48周岁每月退养费1800元;。

3,操作程序;。

手续(签订职工一次性支付退养费协议书)。

(2)签订《职工一次性支付退养费协议书》,办妥退工手续后,企业一次性支付退养费用。

4,奖励政策。

凡符合退养条件的职工,自本方案实施之日起30天内填写《职工一次性支付退养费申请表》并经企业批准的,可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元整。

超过30天未填写《职工一次性支付退养费协议书》的不享受奖励政策。

六,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1,协解条件;。

距法定退休三周年之内的`职工不作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对象,年龄计算截止期以本方案经职代会讨论通过之日为准。

2,经济补偿标准;。

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为;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收入x工龄。

工龄计算截止日期为;职代会通过本方案之日止。

工龄满。

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的平均工资收入低于本厂平均工资水平的,按平均工资水平计算经济补偿金。

3,奖励及补贴政策;。

不予奖励。

(2)择业培训补贴;办妥退工手续进入社会自主择业的,一次性给予培训费5000元。

(3)住房补贴;一次性补贴5000元。

合同时,不再享受住房补贴。

(4)特殊补贴;养老保障金和医疗保障金补贴。

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

每满一年给予500元养老保障金和医疗保障金补贴。

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5周岁以下的职工不享受本补贴。

(5)就业困难补贴费;。

享受对象一;男性;年龄54---40周岁;女性;年龄44---38周岁;。

补贴标准;按男性职现年龄到60周岁;女性职工现年龄到55周岁计算,有一年给予1200元的补贴。

享受对象二;男性年龄39---35周岁;女性年龄37---35周岁;。

补贴标准;按男性职工现年龄到60周岁;女性职工现年龄到55周岁计算,有一年给予600元的补贴。

35周岁以下职工不享受本补贴。

(6)目前仍享受公司家属半劳保的职工,凭工艺品厂《职工家属劳保诊疗证》给予4000元一次性补贴。

4,操作程序。

退工手续。

在本方案实施30天内办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公司支付按本办法计算的经济补偿金和相应的各类奖励及补贴费。

七,离岗待工。

1,适用范围和条件;。

凡自本《办法》实施45天内符合内部退养条件但不愿意办理内退手续,以及不愿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

凡本人选择到南桥厂区和营销中心工作,但未能落实岗位的职工。

2,离岗待工待遇;。

(1)离岗待工生活费;从本办法经职代会通过后第三个月起发放离岗待工生活费500元。

(2)离岗待工期间的“四金”由企业缴纳,补充公积金停止缴纳,予以封存。

(3)离岗待工期间不再享受企业内部的福利待遇。

3,相关政策;。

(1)职工离厂回家待工时劳动关系不变。

(2)当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职工上岗或培训时职工必须服从。

凡经一年内二次提供岗位或安排培训后仍不能上岗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只享受工龄补偿。

八,特殊人员处理办法。

受该年龄段的待遇;未达到内退年龄的享受最低内退年龄应享受的内退待遇,但不执行一次性支付内退费管理办法)。

2,已办理企业内退手续的人员按原签订的《内退协议》执行,其劳动关系不变。

前实际工龄),不享受其它各类奖励和补贴。

九,其它。

1,本方案经20月日职代会审议通过之日起45日内实施。

2,除工艺品厂以外集团公司其他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职工参照本《方案》分步实施。

3,本方案如与企业原制定的政策向悖时,以本方案规定为准;如与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相悖时,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4,本方案不具溯及力,解释权归人员安置分流工作小组,监督权属于企业工会。

关于做好搬迁企业职工安置分流工作的指导意见【2】。

为了顺利推进企业搬迁工作,完成工业企业布局的战略性调整,确保首都稳定大局,现就做好搬迁企业职工安置分流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对搬迁企业职工安置分流工作的认识。

随着北京市“十五”计划的逐步实施,特别是北京申办奥运会成功之后,绿色环保对北京工业企业的要求越来越高,污染扰民企业搬迁已成为企业布局调整和实现绿色环保的重要举措。

污染扰民工业企业搬迁到五环路以外,是贯彻北京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实施绿色环保的必然选择。

正确处理企业调整发展与妥善安置分流职工的关系,解决好搬迁企业职工安置分流问题,不仅是一个经济性的调整问题,也是关系到社会稳定的政治性问题。

因此各有关单位领导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着眼,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这件事情办好,实现工业系统“十五”规划与目标。

二、执行法规政策,严格规范操作。

搬迁企业要坚持着眼发展、统筹兼顾、因企制宜、人员分类、有情操作、确保稳定的指导思想,围绕搬迁企业职工安置分流工作,要做到三个结合,即:安置分流职工与企业发展相结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与保全国有资产相结合,无情调整与有情操作相结合。

要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具体的目标和责任,使这项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依法维护企业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

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职工安置分流政策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职工安置分流方案。

在搬迁准备阶段,企业应成立职工安置分流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的职责是根据搬迁后企业的生产规模、劳动组织、工作班制、工艺装备、产品调整等因素,对职工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并按照“保留岗位职工组织好;调整岗位职工培训好;无岗位职工安置好”精神,拟定职工安置分流方案。

安置分流方案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在听取职工代表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并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各有关单位应该把对无岗位职工的安置分流作为整个工作的重点,充分贯彻无情调整、有情操作的原则,要着力帮助职工再就业,对于年龄偏大的职工可以通过组织劳务派遣企业来安置。

也可根据企业实际确定具体安置渠道,如按照《国有企业安置富余人员规定》(国发[1993]111号令)实施离岗休养等,决不能简单从事,一推了之。

对于确需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企业应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

根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的有关规定,发放经济补偿金。

在符合《北京市推进污染扰民搬迁企业加快结构结构调整实施办法[(99)京经规划字第200号]文件规定和确保企业搬迁发展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可从企业搬迁补偿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离厂补助费用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

离厂补助费按照“总量提取,分档发放”方法操作,搬迁企业人均工资低于(含)本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离厂补助费提取比例最高不得超过职工经济补偿金总量的50%;搬迁企业人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离厂补助费提取比例最高不得超过职工经济补偿金总量的15%。

离厂补助费一部分用于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余下部分可以现金发放给职工。

具体比例由企业职代会确定。

为支持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参加学习培训,增加职业技能,实现再就业,搬迁企业可根据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发给最高不超过3个月本企业上年月平均工资的就业培训费。

对涉及企业拖欠职工个人的各种保险费,必须全额补缴,以保证职工的权益;对于拖欠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工资、医疗费、集资款等,在职工离厂时企业应一次性进行清理偿还。

三、切实加强领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搬迁企业职工安置分流工作顺利进行。

各有关单位领导必须把搬迁企业职工安置分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纳入考核的重要内容。

要结合本单位(行业)实际,抓紧研究制定贯彻本意见的具体办法,确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要认真总结和推广好经验与好做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实把工作做好。

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加强搬迁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掌握职工的生活情况,特别是困难职工的情况,千方百计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公司职工安置方案

根据国家和河南省、郑州市关于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中国药材郑州公司职工安置方案》。

一、企业职工基本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1日,郑州公司在册职工总人数201人。其中:全民固定工114人(含1985年前集体工)、合同制职工43人(含1986年后集体工);离退休职工44人(其中退休职工38人,离休职工6人)。

(一)郑州公司本部171人。其中:全民固定工109人(含1985年前集体工)、合同制职工28人(含1986年后集体工);离退休职工34人(其中退休职工29人,离休职工5人)。

(二)林州库30人。其中:全民固定工5人(含1985年前集体工)、合同制职工15人(含1986年后集体工);离退休职工10人(其中退休职工9人,离休职工1人)。

二、职工身份转变。

(一)职工身份转变的目的:通过与原国有企业解除在国有体制下形成的劳动关系,取消国有职工身份。改制后到新公司工作的职工,由新公司与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形成新型的人事劳动用工机制。

(二)转变对象和范围:郑州公司全体职工。包括在册的在岗人员、待岗人员、停薪留职人员及内退人员等。

(三)新公司全员接收现有在册职工。尊重职工本人去留意向。职工可自愿选择自谋职业或继续到新公司就业。

(四)身份转变程序。

1、张榜公布职工工龄及经济补偿测算情况。

2、由职工本人填写《国有职工身份转变申请及去留意向表》。

3、参加改制的.全体职工与公司签订《职工国有身份转变及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取消国有职工身份,原与郑州公司的劳动合同即行解除。

4、职工身份转变后,编制《国有职工身份转变及解除劳动关系名册》,报中国药材集团公司及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五)身份转变及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确定为新公司成立前一日。

(一)职工国有身份转变及解除与原企业劳动关系后,依照有关政策和协议予以经济补偿。

职工经济补偿金数额,将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计算。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及用工性质,以人事档案资料为依据。工龄截至日期为劳动关系解除之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实际工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核定。

(二)在职职工经济补偿。

1、全民固定工的补偿标准:按郑州市职工平均工资16694元乘以3除以30再乘以实际工作年限,30年封顶。林州库职工按相同标准计算。

2、合同制职工的补偿标准:工龄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按郑州市20职工月平均工资1392元标准计算),30年封顶。林州库职工按相同标准计算。

3、1985年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集体工按全民固定工的补偿标准执行;1986年后参加工作的集体工,按合同制职工的补偿标准执行。

4、国家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及退、转军人按全民固定工的补偿标准执行。

(三)非正常上班职工经济补偿。

1、非正常上班职工指待岗、停薪留职等已离开工作岗位的职工(不含内退)。

2、经济补偿标准:

(2)凡已办理过停薪留职手续的职工其停薪留职期间不再给与经济补偿。

3.下列人员不支付经济补偿:

(1)办理调离手续的职工;

(2)在企业挂靠档案不上班的挂名人员。

(四)职工内退条件和待遇。

1、原已与公司办理过内退手续的职工,改制后维持其原内退待遇不变。

2、对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或在企业工作30年以上(含30年)的职工,可选择内部退养或领取经济补偿金。选择内部退养者,其内退待遇按本人现工资标准的80%计发,不再享受经济补偿金。

3、内退职工待遇改制后由新公司按月发放,并正常缴纳应由企业负担的养老、失业、医疗等各项基本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直至办理正式退休手续为止。

安置补偿方案字

1、《办法》规定: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征询被征收人的改建意愿;百分之九十以上被征收人同意改建的,方可进行旧城区改建。

2、《办法》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3、《办法》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房屋征收事由和目的;(二)房屋征收范围和被征收房屋情况;(三)被征收房屋价值、房屋装饰装修价值补偿标准;(四)用于产权调换房屋、周转用房的基本情况和交付时间;(五)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标准;(六)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七)补助和奖励标准;(八)签约期限;(九)其他事项。

4、《办法》规定: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30日。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半数以上被征收人提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房屋征收补偿法律法规规定的,市人民政府组织由被征收人代表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市人民政府将征求意见情况、听证情况和根据公众、被征收人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1、《办法》规定:市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房屋装饰装修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因征收房屋发生的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标准和相关补助及奖励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订公布。

2、《办法》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人民政府提供符合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人民政府提供的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应当不小于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但被征收人要求小于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除外。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不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共有人数量、登记户口等因素。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市人民政府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3、《办法》规定:征收住宅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支付搬迁费,用于补偿被征收人因搬家和固定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空调、管道煤气等迁移造成的损失。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从周转用房迁往用于产权调换房屋时,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另行支付搬迁费。搬迁费的标准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市物价水平,每年公布一次。

4、《办法》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安置补偿方案字

__水利枢纽工程是经国务院批准的松花江流域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是吉林省“__”期间重点水利工程,也是吉林省增产百亿斤商品粮能力建设的骨干工程。该工程用地主要包括坝区、水库淹没区、防护区、输水干渠和连接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水利部《关于__水利枢纽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水总〔__〕414号),以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__水利枢纽工程(一期)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吉政函〔__〕4号,以下简称《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要求,为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征地移民拆迁工作组织领导及职责划分。

__水利枢纽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实行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前郭县、乾安县、扶余县人民政府具体落实,__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局协调督办、组织实施的责任机制。

(一)前郭县、乾安县、扶余县人民政府职责。

2.负责土地权属确认、处理土地权属纠纷;。

4.负责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拆迁及其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的兑现工作;。

5.负责辖区内征地后的土地调整、房屋拆迁后宅基地的规划和迁建工作;。

7.完成好市__水利枢纽工程征地移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__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局职责。

4.负责征地测量后的标记、管理工作;。

5.对下拨的征地移民拆迁资金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三)市法制办职责。

1.负责对市政府征地移民文件的审核把关;。

2.负责对有关行政机关在征地、移民、拆迁工作中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四)市国土资源局职责。

1.协调省国土资源厅办理征占地审批的各项工作;。

2.指导县国土资源局做好征占地的各项工作;。

3.协助县政府做好土地权属的确认和纠纷调处工作;。

4.负责做好征占地土地补偿费核算及补偿标准的政策宣传、问题答疑以及临时用地复垦的监督验收工作。

(五)市林业局职责。

1.协调省林业厅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批的各项工作;。

2.协助县政府做好林地、林木权属确认和纠纷调处工作。

(六)市水利局职责。

协助县政府依法对工程建设涉及的水事纠纷进行处理。

(七)市农委职责。

协助县政府帮助移民区农民利用现有土地发展高效农业,确保农民增产增收。

(八)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责。

协助县政府做好被征地农民技能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

(九)市建设局职责。

协助县政府拆除工程占地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物和构筑物。

(十)市法院、市检察院职责。

依法受理征地、移民、拆迁及工程建设中的各类涉法案件。

(十一)市公安局职责。

负责征地、移民、拆迁、林木采伐和工程建设等治()安保卫工作。

(十二)市监察局职责。

负责对征地移民相关政策执行和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十三)市审计局职责。

负责对征地移民资金使用的跟踪审计。

(十四)松原供电公司职责。

负责保障工程用电,按计划完成电力设施迁移工作。

(十五)松原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职责。

负责对与工程交叉的通信设施进行改建或迁移。

二、征地移民补偿标准。

(一)征收集体土地。

3.征收农村道路、荒地、盐碱地、沼泽地和沙地等未利用地,按照该地邻近旱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2倍给予补偿。

(二)收回二松__水库段国有行洪滩地,具体补偿范围和标准。

5.未经县级人民政府河道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二松河道内开垦滩地,种植农作物及林木的,不予补偿。

(三)使用河道外其它单位或者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耕地,参照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不是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单位只给土地补偿费,不给安置补助费;使用未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国有未利用地,不予补偿。

(四)占用国有农、林、牧、渔场的国有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可以参照征收土地相应标准补偿。

(五)临时用地的产值,按永久征地产值计算,能恢复耕种的,占1年补2年、占2年补3年,不给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恢复耕种的,办理永久性征地手续。

取土场临时占用耕地,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的边坡、取土深度和排水坡度取土。耕地复垦后,设计边坡底线占用的面积和抹牛地面积,按永久征收土地的()相应标准给予补偿。

临时用地的复垦,按国土资源部门的规定执行。

(六)征用土地产值标准:旱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为1.32元/平方米;水田、园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为2.20元/平方米;菜田(温室大棚、精养鱼塘)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为5.85元/平方米。

(七)占用国有林地采伐林木的补偿标准,按照《吉林省占用林地砍伐林木补偿标准》(吉林资字〔1991〕876号,以下简称《林地标准》)规定执行。

林木已经达到采伐利用标准的,经依法批准,林木所有者可以自行采伐;不到采伐期的,按照前款规定给予补偿。

(八)村民房前屋后零星树木,依据《林地标准》规定,分别按照成树、幼树给予补偿。

(九)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补偿费按一个栽培期产值计算;能如期收获的不予补偿。苗木、花草及多年生经济林木等,可以移植的,支付移植费用;不能移植的,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补偿。

(十)工程用地范围内的电力、通信设施的拆迁,只补偿人工费和不能再利用的材料费。

(十一)拆除移民区住宅房屋及附属物,按照《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规定的补偿标准核算补偿费用。

三、征地、移民和拆迁费的支付。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房屋及其它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费由市__水利枢纽工程征地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工作进度进行核算,分期分批拨付给县政府,由县政府负责兑现。补偿费的发放,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认真履行财务手续,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四、征地移民拆迁工作完成时限。

各县政府要保证__水利枢纽工程用地需要。水库淹没区的征地、移民、拆迁、补偿等工作,要在__年9月30日前完成。输水干渠征地、拆迁、补偿等工作要在__年6月10日前完成。

五、适用范围。

本方案只适用于二松河道水库淹没区、坝区、防护区、输水干渠和连接渠。

__年3月12日市政府下发的《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__水利枢纽工程征地补偿和收回第二松花江__水库段国有土地使用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松政明电〔__〕2号),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废止。

安置补偿方案字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实行征收以及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给予补偿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公共利益的需要,包括:

(一)国防设施建设的需要;。

(二)国家重点扶持并纳入规划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五)为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条件,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的需要;。

(六)国家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的需要;。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四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证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第七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举报人通报。

第二章征收程序。

第八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征收房屋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建设等有关部门,就房屋征收目的、房屋征收范围、实施时间等事项进行论证。

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后,应当将房屋征收目的、房屋征收范围、实施时间等事项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被征收人、公众和专家意见。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0日;但是,房屋征收范围较大的,公告时间不得少于60日。

公告的事项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遵守有关保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收人、公众和专家意见的采纳情况、不采纳情况及理由及时公布。

第十一条房屋征收范围公告后,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迁入户口或者分户。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第十二条经征求被征收人、公众和专家意见,无重大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存在重大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裁决后,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征收房屋的,应当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十三条因危旧房改造的需要征收房屋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组织有关部门论证的基础上,征求被征收人的意见。90%以上被征收人同意进行危旧房改造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未达到90%被征收人同意的,不得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的情况及时公布。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房屋征收决定予以公告。公告应当载明房屋征收目的、房屋征收范围、实施时间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及时做好对房屋征收决定的宣传、解释工作。

第十五条被征收人以及与房屋征收决定有关的利害关系人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六条房屋征收涉及国防设施、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宗教活动场所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应当依法保护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房屋征收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房屋征收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三章补偿。

第十八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

第十九条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或者实行货币补偿与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的形式。

因危旧房改造的需要征收房屋并进行住宅建设的,被征收人享有回迁的权利。

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外,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

第二十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有关规定确定,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生效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以投票、抽签等方式确定。

第二十一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确定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对出具的估价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合理性负责。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调查结果。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预补偿估价工作。

第二十二条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计算被征收房屋的价格和产权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产权调换房屋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

第二十三条对房屋征收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并依法拆除;对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四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以及租赁和用益物权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人员和被征收人应当对调查结果予以确认。调查结果应当向全体被征收人公布。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依据调查结果、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拟定补偿方案,并征求被征收人的意见。

房屋征收部门根据被征收人的意见,对补偿方案予以修改完善,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告。公告应当载明补偿方式和房源情况以及签约期限、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事项。

因危旧房改造的需要征收房屋的,补偿方案在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前,还应当征得三分之二以上被征收人的同意。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补偿方案,与被征收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其中,危旧房改造的补偿协议,在签约期限内签约率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方可生效。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补偿协议向全体被征收人公布。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未履行补偿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征收个人住宅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被征收人提供适当房源。

第二十七条征收个人住宅的,被征收人的家庭符合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或者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廉租住房保障或者经济适用住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八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补偿方案规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

被征收人以及与房屋征收决定有关的利害关系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补偿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强制搬迁,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搬迁。补偿决定被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为违法的,作出房屋补偿决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赔偿被征收人的损失,并承担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施强制搬迁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补偿决定,对被征收人先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产权调换房屋、周转用房。

第二十九条征收租赁房屋,被征收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租赁关系未解除的,对被征收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

第三十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被征收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补偿方式的被征收人在过渡期限内自行安排住处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使用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周转用房的,房屋征收部门不予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因房屋征收部门未按照补偿协议提供产权调换房屋而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征收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用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一条对因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三十二条房屋征收部门委托有关单位从事征收补偿与搬迁具体工作的,应当加强对受委托单位的监督,并对其实施的征收补偿与搬迁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房屋征收部门及其委托的单位不得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方式实施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胁迫以及其他非法手段实施搬迁。

第三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克扣、挤占补偿等费用。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非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房屋的;。

(二)违反法定程序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

(三)未将房屋征收决定予以公告或者公告时间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五)作出的补偿决定违反补偿方案的;。

(六)违反法定条件强制搬迁的。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按照房屋征收决定确定的房屋征收范围实施征收的;。

(三)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方式实施搬迁的;。

(五)未支付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的。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及其委托实施征收补偿与搬迁的单位,以暴力、胁迫以及其他非法手段实施搬迁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克扣、挤占补偿等费用的,责令退赔,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房屋征收范围公告后,未将有关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

(二)未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被征收房屋情况调查结果的;。

(三)未依据调查结果拟定补偿方案并征求被征收人意见的。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估价报告的,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条非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拆迁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从事建设活动的,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非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拆迁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的,建设单位应当编制具体实施方案,并报房屋征收部门批准。

建设单位应当与房屋的所有权人按照自愿、公平的原则订立拆迁补偿协议。

本条例关于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补偿协议内容的规定,适用于非因公共利益的需要进行拆迁的活动。

建设单位、受委托实施拆迁的单位不得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方式或者以暴力、胁迫以及其他非法手段实施拆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拆迁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20__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相关推荐

校园文化建设工作总结美篇(优质22篇)

在一个月的工作中,我们经历了各种挑战和机遇,月工作总结是对这些经历的记录和思考。小编精心挑选了一些月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参考和指导。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精选21篇)

月工作总结可以促使我们认识到自己在工作中的提升和成长。小编整理了一些值得参考的月工作总结样稿,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

小说版权合同(优秀15篇)

合同协议的变更和解除需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符合法律规定。我们整理了一些行业内常用的合同协议样本,供大家参考和学习。版权合同说明:这个合同适用于直接从外国出版社

经济纠纷调解协议书样本(精选19篇)

合同协议通常包括商品或服务的描述、价格、支付条款、交付方式等详细信息。合同协议是在一段时间内对特定事项达成一致而形成的法律文件,有助于维护合作关系的稳定性。如何

上班时间调整的通知(专业18篇)

作为一种有效的沟通工具,通知可以提前告知大家相关安排和注意事项,以便大家做好准备和计划。请大家仔细阅读以下通知样本,了解通知的内容、文体和结构。住友装饰全体家人

数控专业心得体会大全(19篇)

心得体会的写作过程可以帮助我们发现自己的不足和提升空间,从而更好地改进和提高自己。接下来是一些颇具见地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独特的思考和观点。

四年级语文教学工作计划人教版(精选17篇)

教学工作计划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根据学科知识体系和学生发展规律,对教学内容进行科学梳理和系统设计。范文一: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的教学工作计划,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生日会的主持词(优秀17篇)

主持词的结束要简洁明了,可以引导和衔接到下一个环节,让整个活动更加流畅和连贯。良好的开场白是一场成功活动的关键,以下是一些精选的开场白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灵感

教师顶岗实践总结大全(20篇)

教师总结是教师专业成长的基石,通过总结,教师可以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教学才能和教育智慧。在这里,小编为大家分享一些教师总结的经典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行政教师述职报告(专业19篇)

这是一份详尽记录工作表现和成果的报告,用于向领导和团队展示个人工作情况。在这里,小编为大家推荐了一些精选的述职报告模板,供大家参考和借鉴。教师重要,就在于教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