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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冰雪灾害应急预案演练 防雪抗灾应急预案(8篇)

作者: 曹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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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冰雪灾害应急预案篇一

1.1 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全县冰雪灾害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政府综合应急能力,及时有效应对极端天气,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因冰雪灾害天气造成的影响,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正常运转,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西安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陕西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蓝田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预案。

1.3 分类分级

依据我县气候特点,按照冰雪灾害天气的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

1.4 适用范围

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冰雪灾害天气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适用本预案。

1.5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县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县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冰雪灾害天气应急工作实行政府领导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各部门协调联动,各镇街、村(社区)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和出发点,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强监测预警,做到早准备、早处置,最大程度降低对公众造成的危害。

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县政府各有关单位根据自身职责,落实应对冰雪灾害天气的各项措施,并加强联防联动、分工协作,合力做好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

科学预警,及时响应。建立健全冰雪灾害天气的监测、预警、响应体系,科学研判天气形势演变情况,提前发布预警信息,为响应行动留出缓冲时间,及时有效应对冰雪灾害天气。

信息公开,社会参与。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布冰雪灾害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及应对信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及参与意识。

2.1 应急指挥部的组成

成立蓝田县冰雪灾害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各单位做好全县冰雪灾害天气的应对工作。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管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城管执法局局长兼任。应急指挥部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调整,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2.2 应急专家组

根据我县冰雪灾害天气防范与应对工作实际,由相关专家组成应对冰雪灾害天气的专家组,或邀请市级应对冰雪灾害天气专家组,为应对冰雪灾害天气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与相关应急工作。

2.3 工作制度

建立冰雪灾害天气综合研判工作制度。各成员单位根据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分析汇总冰雪灾害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信息,交换有关灾情和险情信息,判断预估冰雪灾害天气的可能影响程度及未来发展态势,向县政府提出启动或解除县级冰雪灾害天气应急响应以及采取防御措施的建议。

建立部门应急准备和防御行动制度。各成员单位根据冰雪灾害天气未来发展趋势,结合影响区域的地理环境、人口密度、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评估冰雪灾害天气对经济、社会活动可能产生的影响,对可能受到冰雪灾害天气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威胁的相关地区作出灾情预估,并提出各自应急准备和防御行动建议。

建立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制度,推动多部门应急联动和资源共享。

建立联络员制度。冰雪灾害天气应急联络员由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确定。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不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冰雪灾害天气信息,听取各成员单位应对冰雪灾害天气有关需求,分析研究冰雪灾害天气防御工作。

2.4 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2.4.1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冰雪灾害天气的应对工作,研究决定有关重要事项;决定启动和结束应急程序;研究决定冰雪灾害天气的处置方案和应对措施。

2.4.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落实应急指挥部调度指令,及时向成员单位发送冰雪灾害天气信息,根据冰雪灾害天气未来发展趋势,适时联合多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组织开展冰雪灾害天气防御研讨工作,负责落实冰雪灾害天气应急联络员制度。

各镇街参照县级应急机构设置,成立相应的冰雪灾害天气应急组织机构。

2.4.3县级有关部门职责

县级各有关部门根据县气象部门发布的冰雪灾害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分析研判冰雪灾害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按照各自职责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在县应急指挥部统筹协调下做好相关联动防御和重大险情应急处置工作。

2.4.4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对全县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处置的相关情况进行宣传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负责网络舆情管控、舆情引导及网络宣传。

县政府办:负责全县冰雪灾害天气应急管理及协调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和相关单位开展工作;负责灾情的收集、汇总和上报,掌握灾情发展趋势并提出对策建议,及时传达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间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承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发改委:冰雪灾害发生后,根据情况启动市场价格应急监测,密切关注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动,提出相关建议;负责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所需的成品粮油应急供应工作。

县教科局:负责加强学校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做好灾害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就学校、学生安全等方面提出相关建议。

县经贸局:负责组织、协调灾区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配合做好市场价格稳定工作,整顿市场秩序,保障市场稳定。

县公安局:负责密切关注冰雪灾害发生时的社会动态,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做好灾害现场的控制警戒工作,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组织公安、消防救援力量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实施交通疏导,及时发布道路通行信息,适时实施交通管制措施,确保交通畅通。

县民政局:负责灾情统计和上报,组织安置、救助、慰问灾民,负责救灾物资的储备、管理、分配工作,组织救灾捐赠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冰雪灾害处置所需的工作经费,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县人社局:负责通过宣传和引导,提高用人单位在冰雪灾害天气下保护员工安全的意识。

县资源规划局: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发布地质灾害警报,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制定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措施。

县住建局:负责制定建筑施工应急预案,组织相应的应急救援。

县城管执法局: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恢复市容环境,做好城区环境秩序管控工作,负责市政设施的防灾检查、抢修、恢复及相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各下穿通道、跨河桥的冰雪清除工作,确保交通畅通;负责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应对措施,确保市政设施的正常运转;负责城区道路的扫雪除冰,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根据冰雪灾害天气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造成的影响,针对可能出现的客流激增,增加保障力量,增加车辆班次,确保群众安全出行;负责修复被破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及时处置道路积雪,保障公路畅通;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的运力。

县水务局:负责加强对水利工程设施的监控,适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协助做好救灾抢险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监测冰雪灾害天气引发的农牧业灾害,上报相关信息,制定相应紧急处置措施,按照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处置、救灾、恢复生产等工作。

县文旅体育局:负责督促指导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播发冰雪灾害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开展抗灾救灾宣传和气象防灾减灾、自救互救相关知识的宣传,组织旅游景点做好冰雪灾害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

县卫健局:负责组织医疗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的发生、蔓延,做好卫生知识宣传。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领域应对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做好安全防御工作;开展全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防止次生、衍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餐饮、药品监管,防止冰雪灾害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环境监测,提出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相关监测数据、信息及时上报。

县秦保局:负责监测冰雪灾害天气引发的林业灾害,上报相关信息,制定相应紧急处置措施,按照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处置、救灾、恢复生产等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冰雪灾害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

国网蓝田供电分公司:负责组织因灾损毁电力设施的抢修,保障电力供应。

县电信局、中国移动蓝田分公司、中国联通蓝田分公司:负责在县气象台发布暴雪红色预警信号后,通过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的“绿色通道”,准确、及时、无偿地向社会公众发送预警信息。负责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2.4.5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制订冰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在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

2.4.6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对其所分管领域、行业造成的影响实施监测,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并与应急指挥部其它成员单位及时沟通,信息共享。

2.4.7各镇街要建立冰雪灾害天气应急指挥机制,对本辖区冰雪灾害天气进行监测,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制订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对超出本辖区处置能力的灾害,要及时请求县政府或县政府相关部门予以支援。

3.1 预警级别标准

按冰雪灾害天气的天气实况、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并参考暴雪预警信号(见附件)标准。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3.1.1特别重大(ⅰ级)

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雪红色预警信号;或者,全县出现持续5天以上的冰雪灾害天气,日最低气温低于-8℃,本县及周边地区累计积雪深度超过30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3.1.2重大(ⅱ级)

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雪橙色预警信号;或者,全县出现持续5天以上的冰雪灾害天气,日最低气温低于-5℃,本县及周边地区累计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3.1.3较大(ⅲ级)

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雪黄色预警信号;或者,全县出现持续2天以上的冰雪灾害天气,日最低气温低于-3℃,累计积雪深度超过10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明显影响。

3.1.4一般(ⅳ级)

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雪蓝色预警信号;或者,全县出现冰雪灾害天气,日最低气温低于0℃,累计积雪深度超过5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影响。

3.2 监测预报

3.2.1监测预报体系建设

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体系建设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以气象灾害监测系统、气象信息传输与处理系统、气象灾害预报预测系统、气象灾害应急预警服务系统及技术装备保障系统为主体的重大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体系。优化气象加密观测站网,完善各级气象监测网络,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警能力。加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 源共享。

3.2.2信息共享

县气象局及时通过各种媒体发布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并与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建立相应的冰雪灾害天气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相关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

3.2.3灾害普查

县气象局建立以社区、镇村为基础的冰雪灾害调查收集网络,建立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系统,组织冰雪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工作,编制灾害防御规划。

3.3 预警信息发布

3.3.1发布制度

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并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3.3.2发布内容

县气象局根据对冰雪灾害天气的发展态势,综合研判分析评估确定预警级别。预警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

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内容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3.3发布途径

建立和完善公共媒体、移动通信、电视频道、广播电台等多种手段相互补充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微博、微信、手机app等相关媒体以及一切可能的传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涉及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信息通过有关信息共享平台向相关部门发布。

新闻媒体、电信运营企业按有关要求及时传播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各相关单位应及时转发气象部门发布的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公路养护单位要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和易受冰雪灾害天气影响的桥梁、涵洞、弯道、坡路等重点路段,各镇街要在学校、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山岭地区建立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4预警准备

县气象局负责编制冰雪灾害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及时通报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研究预报预警信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部门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有关责任人员应立即上岗到位,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相关部门根据预警信息采取的联动和响应措施。

3.5预警预防行动

根据对我县降雪天气气候概况分析,每年11月10日至次年3月15日为本县冰雪灾害天气防御关键期。

3.5.1县冰雪灾害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与各成员单位及各镇街的信息交流、分析研判和会商机制。在本县进入冰雪灾害天气防御关键期之前,召开有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多途径掌握灾害发生趋势,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在冰雪灾害天气防御关键期结束后,召开分析总结会议。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并通报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3.5.2县冰雪灾害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预警信息,结合本系统实际,做好冰雪灾害天气可能对本系统影响及危害的分析预测,认真做好预防工作。

3.5.3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和应急防范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防御工作,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

3.6预警知识宣传教育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预警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多种形式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冰雪灾害天气应急响应遵循“统一指挥、属地为主、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的原则,根据冰雪灾害天气的级别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

4.1先期处置

县气象局发布冰雪灾害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后,受影响区域的相关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发动干部、群众做好清除本辖区内的道路冰雪,开展抗灾救灾行动的各项准备工作。重点做好电力、供水、排水、供气、供热、通信、市政等设施维修维护和保障工作,并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事态发展,出现超出受影响区域政府处置能力的情况,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议,由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依据灾害情况和处置需要,发布相应指令。

4.2分级响应

根据冰雪灾害天气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按照预警级别标准实行分级响应。当灾害发生在敏感地区或敏感时间,对敏感人群产生影响,引起较大社会反应时,根据专家组研判,提请县应急指挥部和县政府领导决定,可酌情降低标准启动应急。

4.2.1 ⅳ级响应

(1)各镇街、各有关部门立即启动各自的应急预案,开展先期处置。

(2)公安110报警服务平台加强值班,全面开展应急联动指挥调度工作。公安交警部门强化道路交通疏导和调流工作,维护道路正常交通秩序。卫生部门及时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3)各镇街、各有关部门立即开展铲雪除冰作业,保障县城主干道安全通行。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全面启动恶劣天气预警信息设施,立即开展铲雪除冰作业,并会同路政、公安交警部门视情况采取多种措施,合理分流疏散过往车辆;必要时,对境内高速公路交通实行限时封闭。

(4)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和县城管执法局重点加强县城商业区、车站周边、街头巷尾和桥(涵)洞等部位巡查,及时发现并救助流浪、乞讨和遇到临时困难的外地人员。

(5)县气象局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监测预报、会商研判工作,及时提出气象决策建议,按规定发布预警和防范信息。

(6)各成员单位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相关信息。

4.2.2 ⅲ级响应

冰雪灾害天气达到较大级别时,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由副总指挥宣布启动ⅲ级响应。

(1)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情况要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

(2)县应急指挥部视灾情派出若干工作组,到受灾较重地区指导抢险救灾工作。

(3)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立即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

4.2.3 ⅱ级响应

冰雪灾害天气达到重大级别时,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由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宣布启动ⅱ级响应。

(1)县应急指挥部召开紧急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灾害预警及抗击低温冰雪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抢险救灾防御重点和对策,并上报县委、县政府。

(2)县应急指挥部加强统一指挥,派出工作组赶赴重灾区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协调各部门筹集、调运抗击低温冰雪救灾资金和物资,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

(3)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加强值班值守,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密切监视灾情发展变化,随时做好增援准备。

4.2.4ⅰ级响应

冰雪灾害天气达到特别重大级别时,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应急指挥部经分析研判,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提出启动ⅰ级响应建议,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1)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动员部署防范和应对冰雪灾害工作。县气象局汇报冰雪灾害天气监测和预报意见;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分析冰雪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各自防御对策;县应急指挥部形成应对冰雪灾害决策建议,报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必要时向市级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支持。

(2)县政府主要领导直接指挥全县冰雪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县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分别带领相关部门,赴灾情严重地区指挥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3)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根据各自应对冰雪灾害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专线,24小时值班,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工作。

(4)根据冰雪灾害发展态势,由县政府根据市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实行错峰上下班和学校停课等措施。

4.3分部门响应

各有关单位根据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指令,启动相应预案,按照本部门本单位相关预案和职责分工,协助受影响的镇街做好各项防灾抢险应急处置工作,迅速调集抢险队伍和物资,实施防、抗、救、援工作。

县教科局组织学校做好防雪、除雪准备,停止室外教学活动,保护在校学生的安全。

县公安局加强交通秩序维护,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实行道路警戒和交通管制。

县民政局根据需要开放紧急避难场所,并为受灾群众和滞留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县资源规划局负责冰雪消融诱发的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住建局加强危房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动员或组织撤离可能因雪压倒塌的房屋内人员。

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市政设施的防灾检查、抢修、恢复工作,组织下穿通道、跨河桥的冰雪清除工作,确保交通畅通,督促相关单位确保市政设施的正常运转。并组织开展城区道路的扫雪除冰工作,恢复市容环境,做好城区环境秩序管控工作,参与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全县公路、县城公共交通等各种运输方式的综合协调;协调应急物资运输,负责县城公共交通、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及缓堵保畅工作;协调应急旅客运输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和县水务局分别组织开展农作物、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的灾害防御工作。

县文旅体育局督促旅游景点疏散游客,协助做好受灾旅游景点的救灾工作。

县卫健局组织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等卫生应急工作。

县气象局要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暴雪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

县电力、通信部门组织做好电力、通信应急保障工作。

水、电、气、热供应单位及时掌握降雪冰冻预警信息,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设施安全运行。

4.4 信息发布

灾情发生后,县应急指挥部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组织新闻媒体将灾情、灾害发展趋势、路况信息、应对措施、应急工作开展等情况,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

4.5响应结束

当冰雪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由县政府或县应急指挥部视情况宣布抗击冰雪灾害应急响应结束。

5.1灾情报告、评估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在应急响应结束后,要立即组织开展灾情的调查、收集、整理工作,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一汇总和分析评估,并上报应急指挥部。

5.2救济救灾

县民政局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灾物资仓储,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生活救济救助;做好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5.3卫生防疫

县卫健局做好因灾伤病人员的后续治疗,对灾区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疫病的传播及蔓延。

5.4设施恢复

水务、城管、交通、供电、通信等部门尽快组织力量对受损的电网、变电站、交通设施、供排水和市政设施、通信基站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上述设施的正常功能。

5.5保险理赔

保险监管部门组织协调保险企业做好灾前防灾、灾中减损和灾后赔付工作。县气象局等单位应当为保险企业的理赔工作提供灾情鉴定等服务。各保险企业要依法及时赔付。

6.1应急队伍

各镇街和县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成立各专业应急抢险和救援队伍,作为冰雪灾害应急处置的突击力量,确保重要应急抢险和救援行动的有效实施。

6.2资金保障

要合理安排防灾救灾经费,一旦发生冰雪灾害,县财政局要及时下拨救灾资金,确保抗击冰雪灾害工作顺利进行。

6.3物资保障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加强并督促有关企业做好冰雪灾害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的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等的储备,开展物资装备的调查摸底,增加必要的物资装备,建立物资装备数据库和更新管理制度。

6.4通信保障

县通信部门要保证抗击冰雪灾害抢险救灾的通信畅通。必要时,要调度应急通信设施,为抗击冰雪灾害组织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7.1奖励

7.1.1各有关单位对有效监测预警、预防和在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7.1.2对因参与冰雪灾害抢险救援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7.2责任追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部门要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按规定报告灾情或虚报、瞒报、谎报灾情,造成严重后果的;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拒不配合或阻碍、干涉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在应急处置中,指挥严重失误,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8.1宣传和培训

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普及自救、互救知识,提高市民的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对各镇街、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从事应急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之熟悉和掌握本应急预案的工作流程。

8.2应急演练

开展应对冰雪灾害天气的应急演练,每三年举行一次。应急演练的形式为模拟演练、功能演练和综合演练。演练由县政府组织实施或由指挥部成员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8.3预案修订

本预案是县人民政府组织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的专项预案,要根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修订。

8.4预案备案

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冰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并报县应急办备案。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冰雪灾害天气应急保障方案,并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县应急办备案。

9.1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县城管执法局和县气象局负责解释。

9.2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蓝田县冰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蓝政办发〔2019〕1 号)同时废止。

防冰雪灾害应急预案篇二

为切实加强我所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冰雪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冬季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省局及总段关于冬季冰雪灾害应急处置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办法适用于我所冬季冰雪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称冰雪灾害,主要指冬季冰雪天气引起的收费广场积雪、积冰对过往车辆安全及收费工作造成影响的冰冻灾害,包括其次生、衍生灾害。凡属于以上条件之一的,均应立即启动此预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三个服务”的要求,积极贯彻“安全畅通、预防为主、积极应对”的方针,不断加强和完善冬季冰雪天气应急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公路收费工作中冰雪天气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确保人、财、物的安全,保障过往车辆安全、方便、快捷通行。

(二)工作目标:坚持“疏通第一、服务第一”的原则,构建覆盖全所、统一指挥、分工明确、科学预警、反应灵敏、协调一致、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公路冰雪天气应急管理机制。

组 长:***

副组长:*** ,***

领导小组在总段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冰雪天气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冰雪灾害应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所综合办公室,所安全员***具体负责单位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收费站安全生产责任人为当班值班站长。

应急处置电话:*******

(一)加强冬季除雪应急物质储备。在收费广场要及时备足粗砂、炉渣等防冻防滑物资,降雪天气使用后要及时增补,确保收费广场防滑料不少于200立方米。在收费站设置除雪抢险设施储备室,配备铁锹、洋镐、架子车等除雪工具及棉大衣等防冻物品。

(二)加强清雪除冰和交通疏导工作。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时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冰雪灾害发生后,及时掌握、准确判断灾害发展趋势,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收费站要随时清扫收费车道积雪,并在收费广场前后200米内撒布防滑料,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当出现交通阻塞时、车辆和人员在收费广场滞留时,要第一时间开展疏导和救援工作,及时为滞留人员提供防寒衣物,执勤警卫和外部稽查人员及时疏导阻塞车辆,确保车流畅通。当发生较大雪灾天气时,所里将组织全体机关人员到收费一线,协助组织清除积雪、清淤打冰和撒防滑料。

(三)加强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在加强冬季冰雪天气除雪应急管理的同时,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自身安全管理,收费站采用电暖、煤炉取暖时,要做好防火、防触电、防煤烟中毒等措施的落实;警卫、稽查人员在收费广场执勤时必须着反光标志服、带安全头盔;加强车辆机械的安全管理,冰雪天气出车时必须使用防滑链,确保车辆、人员安全。

(四)加强信息报送和应急宣传教育工作。冬季冰雪天气发生后,值班站长要及时组织人员清雪除冰,值班领导要及时了解雪灾情况,并根据雪灾严重程度及时向总段冰雪灾害应急办公司报告。对于在收费广场因冰雪灾害造成交通事故、长时间中断交通的,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制度》的要求,及时上级管理部门汇报,以便及时协调处理。严格执行单位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各岗位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新闻宣传力度,及时宣传单位在应对冰雪灾害和冬季安全管理中的组织措施和工作成效,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罚则。本预案启动后,各部门必须听从指挥,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凡因清雪除冰工作不及时,交通疏导不力,行动迟缓等原因造成收费广场交通事故及其它不良影响,或被上级单位点名批评者,将按单位相关制度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防冰雪灾害应急预案篇三

1.1编制目的

强化全区冰雪灾害应急处置的统一组织和指挥,统筹做好城区清雪除冰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冰雪灾害对全区生产、生活的影响,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4)《青岛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5)《青岛市城市冰雪灾害应急预案》

(6)《城市雪灾气象等级》

(7)《市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青岛市市北辖区内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同应对,专业处置;军地结合,公众参与。

1.5风险评估

根据我区冰雪灾害特点及历年城区冰雪灾害发生情况分析,冬季因寒潮、降雨、降温及其他因素,城区冰雪灾害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城区道路、桥梁、人行道及公共场所等其他设施的正常使用。

(1)我区冬季气温较低,遇寒流时,冰雪灾害发生的概率增大。冰雪灾害易造成道路结冰,加之部分道路坡度较大,导致城区车辆在道路、桥梁上行驶安全性明显降低,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增加,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于道路交通受阻,也会造成物流等运输中断,影响城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

(2)因积雪、结冰过厚,易造成公交站亭、建筑工棚及危旧房屋倒塌、电线电缆中断,影响企业、市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3)我区公共广场、口袋公园较多,夜间降雪如果不能快速清除,将不利于市民的正常活动,冰雪融化可能造成广场结冰,市民在公共场所易发生滑倒伤人事件。

(4)冰雪灾害发生后,如果不能及时清除房屋及高空物体上的积雪,将形成冰凌,一旦冰凌掉落,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及其他灾害。

(5)由于昼夜温差较大,冰雪灾害发生后,会形成冰融现象,出现结冰路面覆盖积雪的情况,车辆行驶时易发生滑移失控事故。

(6)在清雪除冰过程中,使用的融雪剂不当,可能会造成环境污染及园林植物损害。

1.6事件分级

按照冰雪灾害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冰雪灾害由低到高划分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4个级别。

一般冰雪灾害(ⅳ级):24小时内出现降雪及道路局部结冰情况,对城区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活等造成一般影响的;因冰雪灾害原因,造成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3小时以上(“以上”包含本数,下同)、6小时以下(“以下”不包含本数,下同)的。

较大冰雪灾害(ⅲ级):24小时降雪量2.5mm以下及出现局部道路结冰,对城区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的;因冰雪灾害原因,造成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6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重大冰雪灾害(ⅱ级):24小时降雪量2.5-5mm及出现道路结冰情况,对城区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严重影响的;因冰雪灾害原因,造成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的。

特别重大冰雪灾害(ⅰ级):24小时降雪量5mm以上及出现大面积道路结冰,对城区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极其严重危害或影响的。

1.7应急预案体系

本预案为《市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支持性文件,主要针对《市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规定的冰雪灾害,与《青岛市城市冰雪灾害应急预案》相衔接。各相关部门、单位、街道办事处,应根据本预案内容,制定本部门、单位、街道办事处冰雪灾害预案或处置方案,并与本预案相衔接。

2.1区防汛(清雪)指挥部

(5)根据冰雪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

2.2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办公室

(1)负责组织落实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办公室的决定;

(2)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区级冰雪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与管理;

(5)负责组织冰雪灾害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

2.3成员单位职责

(1)区委宣传部:协调指导事件具体处置部门做好新闻发布、记者对接、舆情研判等工作,协调指导媒体按照新闻发布口径做好新闻报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把握正确导向。

(2)团区委:负责组织发动全区青年志愿者参与冰雪灾害相关服务工作。

(3)区教体局:负责指导、督促学校进行冰雪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及责任范围内的清雪工作;根据冰雪灾害避险需要,协调学校提供应急避险场所;下达学校停课通知。

(4)区文旅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因冰雪灾害滞留的旅行社组织的旅客实施救援。

(5)区退役军人局:遇有冰雪灾害时,协调部队参与城区清雪除冰工作。

(6)区民政局:做好灾后受灾困难群众的政策内社会救助工作。

(7)区城管局:负责组织区市政一、二公司,环卫一、二公司,绿化一、二公司、交运北洁公司和区花木公司按照《市北区道路清雪工作分工表》做好责任范围内主次干道的清雪工作,及时清理责任范围内雪后垃圾杂物,尽快恢复城区环境卫生;做好责任范围内倒伏树木的清理工作;督促责任范围内施工单位做好工地及出入口周边道路的积雪清除及抢险工作;突发冰雪灾害严重影响施工时,通知责任范围内施工单位做好停业工作。协调上级部门解决群众供水、供电、供热、排水等问题;负责指导、督促物业公司做好责任范围内的清雪工作,并对物业公司的清雪工作进行检查。

(8)区城建局:负责配合市住建局做好全区建筑施工工地环境秩序的管理,包括围挡设置等,配合做好开发建筑施工场地清雪布置、检查和指导工作,确保施工现场清雪除冰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9)区卫健局:负责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及时督促医疗机构做好责任范围内的清雪工作。

(10)区应急局: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冰雪灾害期间主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11)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指导街道综合执法中队对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人未履行扫雪除冰责任的行为依法处罚。

(12)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区直管公房危旧房的排查工作,做好相关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13)区市场建设服务一中心、二中心:负责做好所属市场清雪工作;加强冰雪灾害期间市场的监管。

(14)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管区范围内清雪防滑工作负总责。降雪前,积极开展清雪防滑宣传活动,增强居民清雪意识,发动企事业单位、居民群众积极落实社会清雪责任;降雪期间,组织街道干部、社区居民委员会,发动群众和社会力量对责任范围内市政支路、背街小巷、居民楼院等部位的积雪清除及抢险工作;组织驻管区企事业单位按照“门前五包”制度,清扫人行道积雪,与各单位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做好辖区危旧房的摸底排查工作,做好相关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积极协调驻区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市民进行义务清雪,及时清理责任范围内雪后垃圾杂物,尽快恢复城区环境卫生;做好责任范围内倒伏树木的清理工作;突发冰雪灾害严重影响企业生产时,通知企业做好停产工作。

(15)历史城区管委会、青岛山炮台教育基地:负责对责任范围内的道路开展清雪除冰工作。

(16)中央商务区管委会:负责对责任范围内未移交部分的路段开展清雪除冰工作。

(17)公安市北分局:负责冰雪灾害期间社会治安维护及生活秩序管控;对妨碍清雪人员执行清雪作业的单位和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协助相关部门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转移安置。

(18)市北交警大队:负责做好冰雪灾害期间道路交通的指挥疏导、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置工作;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及交通引导工作。

(19)市北消防大队: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全区应急抢险工作。

(20)区机关各部门:积极参加清雪防滑工作,做好各项准备,随时服从调度指挥。

3.1预防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责任范围内的冰雪灾害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冰雪灾害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好冰雪灾害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3.2预测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历年冰雪灾害案例汇总、年度气候趋势预测等,对冰雪灾害形势进行分析预测;对于外地已发生的冰雪灾害也应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做好防范、预测,及时完善防控应对措施。

3.3预报

市气象局发布降雪预报及冰雪灾害性天气预警级别后,区防汛(清雪)办公室根据市气象局的降雪预报及预警级别,通知各防汛责任部门做好防汛工作。

4.1预警分级

按照冰雪灾害发生的紧急程度、影响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冰雪灾害的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ⅳ级、ⅲ级、ⅱ级、i级4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4.1.1蓝色预警(ⅳ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蓝色预警:

(2)经区防汛(清雪)办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一般冰雪灾害的。

4.1.2黄色预警(ⅲ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黄色预警:

(2)经区防汛(清雪)办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较大冰雪灾害的。

4.1.3橙色预警(ⅱ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橙色预警:

(2)经区防汛(清雪)指挥部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重大冰雪灾害的。

4.1.4红色预警(i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红色预警:

(2)经区防汛(清雪)指挥部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特别重大冰雪灾害的。

4.2预警发布

4.2.1预警发布主体

区防汛(清雪)办根据冰雪灾害影响情况和市级主管部门通知要求,及时发布冰雪灾害预警。

4.2.2预警发布内容

包括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后果、警示事项、建议采取的措施、发布机关和发布时间等内容。

4.2.3预警发布方式

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网站、微博、微信等相关媒体及一切可能的传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发布或通报有关部门(单位)。

4.3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区防汛(清雪)办、各成员单位应密切关注冰雪灾害的发展态势,及时做出反应;加强值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相关工作。

4.3.1蓝色预警响应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区防汛(清雪)办副主任、相关人员在岗值班。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由分管领导部署并指挥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清雪工作,制定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安全,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及时报区防汛(清雪)办。

(3)通知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4)检查、调集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4.3.2黄色预警响应

(1)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副总指挥在岗带班,防汛(清雪)办主任、相关人员到岗值班,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由主要负责人部署并指挥本单位、本行业(领域)清雪工作,制定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安全,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及时报区防汛(清雪)办。

(7)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4.3.3橙色预警响应

(1)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副总指挥在岗带班,防汛(清雪)办主任、相关人员到岗值班。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由主要负责人部署并指挥本单位、本行业(领域)清雪工作,制定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安全,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及时报区防汛(清雪)办。

(2)积极发动社会群众参与清雪除冰工作;

(3)在区防汛(清雪)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指挥下,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采取有效措施清除积雪,确保城区市政设施和公共交通的运行正常。

4.3.4红色预警响应

(1)区防汛(清雪)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在岗带班,副总指挥、防汛(清雪)办主任、以及相关人员到岗值班,响应范围为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全体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由主要负责人部署并指挥本单位、本行业(领域)清雪工作,制定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安全,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及时报区防汛(清雪)办。

(2)区防汛(清雪)指挥部派遣工作组,指导、督查各成员单位及时做好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4.4预警变更与解除

区防汛(清雪)办应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态的发展,按有关规定变更预警级别;危险已经解除的,按规定解除警报,终止预警,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5.1报告责任主体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职责收集冰雪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并立即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和分析评估,及时向区防汛(清雪)办报告。特别重大的,可同时向上一级报告。

5.2报告时限和程序

冰雪灾害发生后,有关部门(单位)应立即核实并在10分钟内以电话形式、4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向区防汛(清雪)办和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报告。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报送、报告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5.3报告内容

冰雪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是否已发出预警信号、是否需疏导交通及周边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接到国家、省、市领导批示的,办理情况也应及时向区防汛(清雪)办进行报告,由区防汛(清雪)办负责汇总,分别向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区政府进行报告。

6.1先期处置

冰雪灾害发生后,有关部门(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调动相关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疏散现场周边无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和区政府报告。

冰雪灾害发生后,接报部门(单位)负责同志要按照预案和有关规定,迅速赶赴现场,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动员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

6.2分级响应

(1)一般冰雪灾害(iv级):由区防汛(清雪)办提出建议,报区防汛(清雪)办主任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处置。

(2)较大冰雪灾害(ⅲ级)、重大冰雪灾害(ⅱ级)、特别重大冰雪灾害(i级):由区防汛(清雪)办指挥部提出建议,报区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由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启动应急响应,配合市级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协同处置。

6.3指挥与协调

(1)一般冰雪灾害(ⅳ级):区政府部门(单位)主要领导或区政府分管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对于一般突发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区政府主要领导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2)较大冰雪灾害(ⅲ级):区政府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对于较大突发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多的事件等,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3)重大、特别重大冰雪灾害(ⅱ级、ⅰ级):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较大及以上冰雪灾害,市政府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后,在其统一领导下,按照要求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6.4应急处置措施

6.4.1一般冰雪灾害处置措施

区城管局负责组织市政、园林、环卫等专业融雪作业队伍及时到位,组织抢险人员采用“扫雪和融雪相结合,以扫雪为主”的作业方式,首先清除道路上的大部分积雪,然后撒少量融雪剂来防止道路冻结;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社区、驻区企业、物业公司做好责任范围内市政支路、背街小巷、居民楼院等部位的清雪工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指导街道综合执法中队对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人未履行扫雪除冰责任的行为依法处罚;区教体局负责督促各学校做好责任范围内的清雪工作;区市场建设服务一中心、二中心负责组织做好所属市场的清雪工作;其他清雪责任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城区清雪工作有序开展;各清雪成员单位及时向区防汛(清雪)办报告冰雪灾害的发生、发展和处置情况。

6.4.2较大冰雪灾害处置措施

在采取一般冰雪灾害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

各专业除雪作业队伍要做到雪中与雪后清雪、融雪并举,保证及时对城区主干道、次干道、桥梁、人行立交桥、人行地下通道、公交线路集中的道路、坡度较大的道路、公共场所等重点位置进行清雪、融雪、除冰作业;市北交警大队组织做好道路交通疏导等工作;区委宣传部必要时通过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避免出现现场混乱局面。

6.4.3重大冰雪灾害处置措施

在采取较大冰雪灾害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迅速调派紧急处置和救援队伍,进入现场进行处置;对于持续出现的大面积的降雪,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应优先确保主干道车辆的正常通行,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等相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分工,结合现场需要紧急调拨和配送救灾所需设备、生活必需品等物资和抢险专业设备、器材;区卫健局做好现场伤员紧急医疗救护准备工作。

6.4.4特别重大冰雪灾害处置措施

在采取重大冰雪灾害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

结合冰雪灾害危害程度,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通知有关单位停产、停业、停课;现场指挥部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随时制定并实施相关措施。

6.5扩大响应

如果冰雪灾害的事态进一步扩大,预计凭我区现有应急资源难以有效处置,或者冰雪灾害已经波及到我区大部分地区,直接或间接造成巨大灾害,由区防汛(清雪)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向市政府请求支援。

6.6应急联动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与驻区各大企业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值守应急通信联络方式、信息共享、信息报送要求、队伍物资调动程序等,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快速、有序、协同应对。

6.7社会动员

冰雪灾害发生后,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应根据处置需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户外显示屏、短信、微博、微信等向社会公众发布应对工作提示,各街道办事处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自救互救,积极配合区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6.8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结束,经分析论证,确认相关危害因素消除后,区防汛(清雪)办提出建议,报区防汛(清雪)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7.1信息发布

冰雪灾害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的原则。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应在冰雪灾害发生后及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向社会发布基本情况,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发布内容主要包括冰雪灾害的监测、预测、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

一般冰雪灾害信息由区防汛(清雪)指挥部负责发布,较大及以上冰雪灾害信息由市相关部门负责发布。

7.2舆情引导

冰雪灾害发生后,区防汛(清雪)指挥部要组织做好舆情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8.1善后处置

冰雪灾害处置结束,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迅速做好环境污染消除工作;对应急处置中的伤亡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依法依规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8.2社会救助

区民政局负责统筹灾害后社会救助工作,指导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做好政策内的社会救助工作。

8.3总结评估

冰雪灾害处置结束,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应组织对冰雪灾害的影响、处置情况、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分析和总结评估,按规定报区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8.4恢复重建

冰雪灾害处置结束,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全面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并组织实施。

9.1队伍保障

应急处置队伍包括依托公安交警消防队伍组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由区政府有关部门组建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由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村居、社区等群众自治组织组建的基层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队伍按照冰雪灾害等级处置措施的相关程序进行指挥和调度,参与救援。

9.2物资保障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组织指导各成员单位建立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的物资保障体系。

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冰雪灾害应急处置需要,配置应急指挥、应急处置、应急救治、通讯工具等应急设备。

融雪剂由市冰雪灾害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公开招标、统筹配给的方式供给,保障清雪工作顺利进行。

探索运用物联网技术,完善重要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更新、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

区政府要鼓励和引导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家庭储备基本的应急自救物资和生活必需品。

9.3通信保障

各成员单位需加强工作配合,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网络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保障应急状态下的指挥通信联络。

区防汛(清雪)办及各成员单位至少要保证1部专用值班电话,并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通信畅通。

9.4交通保障

市北交警大队要建立应急保障体系,冰雪灾害发生后要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紧急情况下的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交通设施受损时,交通、城管等部门要迅速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确保运输安全。市北交警大队要根据处置需要,对事发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保障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9.5治安保障

公安市北分局要按规定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事发地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9.6卫生保障

区卫健局要建立卫生应急队伍和保障体系,根据需要及时组织队伍赶赴现场开展紧急医学救治、疾病预防控制、伤员及家属心理疏导工作,为受灾地区提供必要的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援助。区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要积极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9.7技术保障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利用已有固定电话、移动通信网络,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互联互通的指挥平台,为冰雪灾害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辅助决策、协调调度等提供技术支撑。

9.8生活保障

区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单位)要会同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动员各方面力量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事发地街道办事处负责汇总统计参加抢险救灾队伍、人数情况,组织配合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9.9经费保障

处置冰雪灾害所需各项经费,由区财政局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区审计局做好应急保障资金的监管工作。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开展捐赠和援助。

10.1宣教培训

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要利用新闻媒体、网站、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冰雪灾害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预案发布后,区防汛(清雪)办要对相关指挥员、应急救援队伍进行预案解读培训,使其熟悉应急职责、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切实提高应急联动处置能力。

10.2演练

区防汛(清雪)办负责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构建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按规定做好演练量化指标评估。冰雪灾害应急预案每2年至少组织1次演练,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评估和演练音像资料要及时归档备查。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负责对本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应急处置工作推诿扯皮、不作为,事件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场处置中失职、渎职以及应急准备中对责任应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12.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区防汛(清雪)办负责制定、管理、解释,并具体组织实施。

12.2预案修订

区防汛(清雪)办应结合机构调整、应急处置和演练总结评估情况,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实行预案可持续改进。

12.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市北区冰雪灾害应急预案》(青北政办发〔20xx〕67号)同时废止。

防冰雪灾害应急预案篇四

1.1编制目的

为健全完善冰雪灾害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警、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冰雪灾害天气,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冰雪灾害天气造成的影响,保障公众健康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政府综合应急能力,保证城市正常运转,促进社会和谐,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西安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陕西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西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西安市冰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西安市高陵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预案。

1.3分类分级

依据我区气候特点,按照冰雪灾害天气的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

1.4适用范围

本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冰雪灾害天气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适用本预案。

1.5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区应急委统一领导全区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冰雪灾害天气应急工作实行政府领导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各部门协调联动,各街办、村(居)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和出发点,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强监测预警,做到早准备、早处置,最大程度降低对公众造成的危害。

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自身职责,落实应对冰雪灾害天气的各项措施,并加强联防联动、分工协作,合力做好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

科学预警,及时响应。建立健全冰雪灾害天气的监测、预警、响应体系,科学研判天气形势演变情况,提前发布预警信息,为响应行动留出缓冲时间,及时有效应对冰雪灾害天气。

信息公开,社会参与。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布冰雪灾害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及应对信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及参与意识。

2.1应急指挥部的组成

在区应急委领导下成立西安市高陵区应对冰雪灾害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冰雪灾害天气的应对工作。

总指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气象局局长

成员单位:各街办,区应急办、区城市管理局、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物价局、区教育局、公安高陵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国土高陵分局、环保高陵分局、区建住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林局、区工业和商务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融媒体中心、区卫计局、区气象局、区安监局、区粮食局、区市场监管局、规划高陵分局、区供电分公司、泾渭供电分公司、区电信局、中国移动高陵分公司、中国联通高陵分公司、中国联通泾渭分公司、武警高陵中队、区消防大队。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气象局,由区气象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农林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建住局等部门组成,主任由区气象局局长崔鑫兼任,副主任由区城市管理局分管领导兼任。

2.2工作制度

建立冰雪灾害天气综合研判工作制度。各成员单位分析汇总冰雪灾害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信息,交换有关灾情和险情信息,判断预估冰雪灾害天气的可能影响程度及未来发展态势,向区政府提出启动或解除区级冰雪灾害天气应急响应以及采取防御措施的建议。

建立部门应急准备和防御行动制度。各成员单位根据冰雪灾害天气未来发展趋势,结合影响区域的地理环境、人口密度、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评估冰雪灾害天气对经济、社会活动可能产生的影响,对可能受到冰雪灾害天气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威胁的相关地区作出灾情预估,并提出各自应急准备和防御行动建议。

建立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制度,推动多部门应急联动和资源共享。

建立联络员制度。冰雪灾害天气应急联络员由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确定,由指挥部办公室不定期召集会议,通报冰雪灾害天气信息,听取各成员单位对冰雪灾害天气应对的需求,分析研究冰雪灾害天气防御工作。

2.3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2.3.1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负责冰雪灾害天气的应对工作,研究决定有关重要事项;

(2)决定启动和结束应急程序;

(3)研究决定冰雪灾害天气的处置方案和应对措施。

2.3.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落实应急指挥部调度指令,及时向成员单位发送冰雪灾害天气信息,根据冰雪灾害天气未来发展趋势,适时组织召开多部门联合新闻发布会,组织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组织开展冰雪灾害天气防御研讨工作,负责落实冰雪灾害天气应急联络员制度。

各街办、各有关单位参照区应急处置组织机构,成立相应冰雪灾害天气应急组织机构。

2.3.3区级有关部门职责

区级各有关部门根据区气象台发布的冰雪灾害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分析研判冰雪灾害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按照各自职责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在应急指挥部统筹协调下做好相关联动防御和重大险情应急处置工作。

2.3.3.1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对全区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处置的相关情况进行宣传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区应急办:负责全区冰雪灾害天气应急管理及协调工作。协助区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单位开展工作。负责灾情的收集、汇总和上报,掌握灾情发展趋势并提出对策建议,及时传达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间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承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发改委:负责全区冰雪灾害防御项目的规划工作。

区物价局:冰雪灾害发生后,根据情况启动市场价格应急监测,密切关注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动,做好市场价格稳定工作,整顿市场秩序,保障市场稳定,提出相关建议。

区教育局:加强学校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做好灾害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就学校、学生安全等方面提出相关建议。

公安高陵分局:密切关注冰雪灾害发生时的社会动态,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做好灾害现场的控制警戒工作,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组织公安、消防救援力量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实施交通疏导,及时发布道路通行信息,适时实施交通管制措施,确保交通畅通。

区民政局:负责灾情统计和上报,组织安置、救助、慰问灾民,负责救灾物资的储备、管理、分配工作,组织救灾捐赠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冰雪灾害处置所需的工作经费,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国土高陵分局: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发布地质灾害警报,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制定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措施。

环保高陵分局:负责环境监测,提出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相关监测数据、信息及时上报。

区建住局:制定建筑施工应急预案,组织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修复被破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保障公路畅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的运力。

区水务局:加强对水利工程设施的`监控,适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协助做好救灾抢险工作。

区农林局:监测冰雪灾害天气引发的农业灾害、林业灾害,上报相关信息,制定相应紧急处置措施,按照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处置、救灾、恢复生产等工作。

区工业和商务局:组织、协调灾区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组织旅游景点做好冰雪灾害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

区融媒体中心:负责督促指导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播发冰雪灾害天气预报预警信息,指导协调各级播出机构开展抗灾救灾宣传和气象防灾减灾、自救互救相关知识的宣传。

区卫计局:负责组织医疗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各类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的发生、蔓延,做好卫生知识宣传。

区安监局: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领域应对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做好安全防御工作;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防止次生、衍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区粮食局:配合组织协调受灾群众生活所需的成品粮油应急供应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加强餐饮、药品监管,防止冰雪灾害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区城市管理局:采取措施,恢复市容环境,做好城市环境秩序管控工作,负责协调指挥城市道路的扫雪除冰,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区气象局:负责冰雪灾害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

区供电分公司、泾渭供电分公司:组织因灾损毁电力设施的抢修,保障电力供应。

中国电信高陵分公司、中国移动高陵分公司、中国联通高陵分公司、中国联通泾渭分公司:在区气象台发布暴雪红色预警信号后,通过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的“绿色通道”,准确、及时、无偿地向社会公众发送预警信息。

武警高陵中队:组织指挥武警的抢险救灾行动,配合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秩序,保卫重要目标。

2.3.3.2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制订冰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组织实施。

2.3.3.3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对其所分管领域、行业造成的影响实施监测,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并与应急指挥部其它成员单位及时沟通,信息共享。

2.3.3.4各街办、成员单位要建立冰雪灾害天气应急指挥机制,对本辖区冰雪灾害天气进行监测,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制订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对超出本辖区处置能力的灾害,要及时请求区政府或区政府相关部门予以支援。

3.1预警级别标准

按冰雪灾害天气的天气实况、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并参考暴雪预警信号(见附件)标准。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3.1.1特别重大(ⅰ级)

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雪红色预警信号;或者,全区出现持续5天以上的冰雪灾害天气,日最低气温低于-8℃,本区及周边地区累计积雪深度超过30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3.1.2重大(ⅱ级)

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雪橙色预警信号;或者,全区出现持续5天以上的冰雪灾害天气,日最低气温低于-5℃,本区及周边地区累计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3.1.3较大(ⅲ级)

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雪黄色预警信号;或者,全区出现持续2天以上的冰雪灾害天气,日最低气温低于-3℃,累计积雪深度超过10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明显影响。

3.1.4一般(ⅳ级)

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雪蓝色预警信号;或者,全区出现冰雪灾害天气,日最低气温低于0℃,累计积雪深度超过5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影响。

3.2监测预报

3.2.1监测预报体系建设

各街办、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对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体系建设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以气象灾害监测系统、气象信息传输与处理系统、气象灾害预报预测系统、气象灾害应急预警服务系统及技术装备保障系统为主体的重大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体系。优化气象加密观测站网,完善各级气象监测网络,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警能力。加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实现重大气象灾害信息资源共享。

3.2.2信息共享

气象部门及时通过各种媒体发布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并与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建立相应的冰雪灾害天气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相关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

3.2.3灾害普查

建立以社区、镇村为基础的冰雪灾害调查收集网络,建立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系统,组织冰雪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工作,编制灾害防御规划。

3.3预警信息发布

3.3.1发布制度

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并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3.3.2发布内容

气象部门根据对冰雪灾害天气的发展态势,综合研判分析评估确定预警级别。预警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

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内容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3.3发布途径

建立和完善公共媒体、移动通信、电视频道、广播电台等多种手段相互补充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微博、微信、手机app等相关媒体以及一切可能的传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涉及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信息通过有关信息共享平台向相关部门发布。

新闻媒体、电信运营企业按有关要求及时传播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各相关单位应及时转发气象部门发布的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公路、水路养护单位要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和易受冰雪灾害天气影响的桥梁、涵洞、弯道、坡路等危险路段,各街办要在学校、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建立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4预警准备

区气象局制作冰雪灾害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及时通报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研究预报预警信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部门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有关责任人员应立即上岗到位,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相关部门根据预警信息采取的联动和响应措施。

3.5预警预防行动

根据对我区降雪天气气候概况分析,每年11月10日至次年3月15日为本区冰雪灾害天气防御关键期。

(1)区冰雪灾害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与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以及各街办的信息交流、分析研判及会商机制。在本区进入冰雪灾害天气防御关键期之前,召开有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多途径掌握灾害发生趋势,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在冰雪灾害天气防御关键期结束后,召开分析总结会议。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区委、区政府并通报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2)区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预警信息,结合本系统实际,做好冰雪灾害天气可能对本系统影响及危害的分析预测,认真做好预防工作。

(3)区政府和各基层组织、单位及社会公众要按照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和应急防范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防御工作,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

3.6预警知识宣传教育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预警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多种形式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冰雪灾害天气应急响应遵循“统一指挥、属地为主、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的原则,根据冰雪灾害天气的级别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

4.1先期处置

当气象部门发布冰雪灾害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后,受影响区域的街道办事处、基层组织和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做好清除本辖区内的道路冰雪,开展抗灾救灾行动的各项准备工作。重点做好电力、供水、排水、供气、供热、通信、市政等设施维修维护和保障工作,并及时向区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事态发展,出现超出受影响区域政府处置能力的情况,向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议,由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依据灾害情况和处置需要,发布相应指令。

4.2分级响应

根据冰雪灾害天气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按照预警级别标准实行分级响应。当灾害发生在敏感地区或敏感时间,对敏感人群产生影响,引起较大社会反应时,根据专家组研判,提请指挥部和区政府领导决定,可酌情降低标准启动应急。

4.2.1 ⅳ级响应

(1)各街办、各有关部门立即启动各自的应急预案,开展先期处置;

(3)各街办、各有关单位立即开展铲雪除冰作业,保障城市主干道、高架桥安全通行。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全面启动恶劣天气预警信息设施,立即开展铲雪除冰作业,并会同路政、公安交警部门视情采取多种措施,合理分流疏散过往车辆;必要时,对境内高速公路交通实行限时封闭。

(4)民政、公安等部门加强城市商业区、车站周边、街头巷尾和桥(涵)洞等部位巡查,及时发现并救助流浪、乞讨和遇到临时困难的外地人员。

(5)城管部门负责城市道路的扫雪除冰,做好城市环境秩序管控工作。

(6)气象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监测预报、会商研判工作,及时提出气象决策建议,按规定发布预警和防范信息。

(7)各成员单位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相关信息。

4.2.2 ⅲ级响应

当冰雪灾害天气达到较大级别时,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由副总指挥宣布启动ⅲ级响应。

(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情况要向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报告。

(2)应急指挥部视灾情派出若干工作组,到受灾较重地区指导抢险救灾工作。

(3)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立即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

4.2.3 ⅱ级响应

当冰雪灾害天气达到重大级别时,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宣布启动ⅱ级响应。

(1)应急指挥部召开紧急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灾害预警及抗击低温冰雪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抢险救灾防御重点和对策,并上报区委、区政府。

(2)应急指挥部加强统一指挥,派出工作组赶赴重灾区协助当地政府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协调各部门筹集、调运抗击低温冰雪救灾资金和物资,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

(3)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加强值班,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密切监视灾情发展变化,随时做好增援准备。

4.2.4 ⅰ级响应

当冰雪灾害天气达到特别重大级别时,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应急指挥部经分析研判,向区长提出启动ⅰ级响应建议,由区长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1)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动员部署防范和应对冰雪灾害工作。气象部门汇报冰雪灾害天气监测和预报意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分析冰雪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各自防御对策。应急指挥部形成应对冰雪灾害决策建议,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必要时向区级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支持。

(2)区政府主要领导直接指挥全区冰雪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分别带领相关部门,赴灾情严重地区指挥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3)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根据各自应对冰雪灾害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专线,24小时值班,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工作。

(4)根据冰雪灾害发展态势,由区政府决定,实行错峰上下班和学校停课等措施。

4.3分部门响应

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指令,启动相应预案,按照本部门本单位相关预案和职责分工,协助受影响的街办做好各项防灾抢险应急处置工作,迅速调集抢险队伍和物资,实施防、抗、救、援工作。

气象部门要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暴雪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

公安部门加强交通秩序维护,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实行道路警戒和交通管制。

教育部门组织学校做好防雪、除雪准备,停止室外教学活动,保护在校学生的安全。

农林和水务部门分别组织开展农作物、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的灾害防御工作。

民政部门应协调安置受灾群众,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城管部门采取措施,组织开展城市道路的扫雪除冰工作,恢复市容环境,做好城市环境秩序管控工作,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交通部门负责全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负责公路、铁路、公共交通等各种运输方式的综合协调;负责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的行业管理及缓堵保畅工作;协调应急物资、应急旅客运输工作。

旅游部门督促、协助旅游景点疏散游客,协助做好受灾旅游景点的救灾工作。

住建部门加强危房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动员或组织撤离可能因雪压倒塌的房屋内人员。

卫计部门组织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等卫生应急工作。

电力、通信部门组织做好电力、通信应急保障工作。

国土部门负责冰雪消融诱发的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武警高陵中队进入紧急抢险救灾状态,对灾害现场实施救援。

水、电、气、热供应单位及时掌握降雪冰冻预警信息,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设施安全运行。

4.4信息发布

灾情发生前后,冰雪灾害天气应急指挥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组织新闻媒体将灾情、灾害发展趋势、路况信息、应对措施、应急工作开展等情况,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

4.5响应结束

当冰雪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由区政府或应急指挥部视情况宣布抗击冰雪灾害应急响应结束。

5.1灾情报告、评估

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在应急响应结束后,要立即组织开展灾情的调查、收集、整理工作,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一汇总和分析评估,并上报应急指挥部。

5.2救济救灾

民政及相关部门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灾物资仓储,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生活救济救助;做好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5.3卫生防疫

卫生部门做好因灾伤病人员的后续治疗,对灾区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疫病的传播及蔓延。

5.4设施恢复

电力、交通、建设、水务、通信等部门尽快组织力量对受损的电网、变电站、交通设施、供排水和市政设施、通信基站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上述设施的正常功能。

5.5保险理赔

保险监管部门组织协调保险企业做好灾前防灾、灾中减损和灾后赔付工作。气象等有关部门应当为保险企业的理赔工作提供灾情鉴定等服务。各保险企业要依法及时赔付。

6.1应急队伍

区政府和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成立各专业应急抢险和救援队伍,作为冰雪灾害应急处置的突击力量,确保重要应急抢险和救援行动的有效实施。

6.2资金保障

区政府和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合理安排防灾救灾经费,一旦发生冰雪灾害,财政部门要及时下拨救灾资金,确保抗击冰雪灾害工作顺利进行。

6.3物资保障

区政府和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加强并督促有关企业做好冰雪灾害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的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等的储备,开展物资装备的调查摸底,增加必要的物资装备,建立物资装备数据库和更新管理制度。

6.4通信保障

通信部门要保证抗击冰雪灾害抢险救灾的通信畅通。必要时,要调度应急通信设施,为抗击冰雪灾害组织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7.1奖励

(1)区政府和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对有效监测预警、预防和在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因参与冰雪灾害抢险救援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7.2责任追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部门要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按规定报告灾情或虚报、瞒报、谎报灾情,造成严重后果的;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拒不配合或阻碍、干涉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在应急处置中,指挥严重失误,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8.1宣传和培训

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普及自救、互救知识,提高市民的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对指挥部成员单位从事应急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之熟悉和掌握本应急预案的工作流程。

8.2应急演练

开展应对冰雪灾害天气的应急演练,每三年举行一次。应急演练的形式为模拟演练、功能演练和综合演练。演练由区政府组织实施或由指挥部成员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8.3预案修订

本预案是区人民政府组织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的专项预案,要根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由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修订。

8.4预案备案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冰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并报区应急办备案。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冰雪灾害天气应急保障方案,并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区应急办备案。

9.1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区应对冰雪灾害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9.2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防冰雪灾害应急预案篇五

为了加强学校冬季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打造和谐校园,防范当前大风雨雪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的处理突发事件。根据教育局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1、当天值班人员、班主任要求全部到岗,早晨7:00到校,放学时到达学校大门口,引导学生安全有序进入、离开学校。

2、安全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及时到岗,遇到雨雪天气时应提前通知各年级学生提前放学或者延迟上学,并在大门口引导学生安全离开学校。

3、学校政教处要及时通过学校广播,提醒学生严禁追逐打闹、严禁向同学、宣传栏乱扔雪球,确保课间活动安全。

4、课间时间,学校政教处值班人员在校园,班主任在教室,要加强巡视,维持正常的秩序。

5、需要紧急疏散时,班主任老师要尽职尽责,确保本班学生安全有序离开班级。

6、各班主任要利用电话、校信通等方式,请家长教育孩子不要提前到校,在上下学途中注意安全,确保上下学途中不出意外。

7、安全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清扫校园内的积雪,以教学部和处、室为单位,划分责任区域,要求按时完成清扫任务。对校园校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及时整改。

8、未尽事宜,以紧急通知为准。

防冰雪灾害应急预案篇六

1.1目的

为应对冰雪灾害天气影响我县公路通畅、安全的突发情况,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快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应急处置,保障公路的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地降低冰雪灾害给我县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并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遵循统一调度、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确保重点,积极应对、果断处置,依靠科技、加强协作的原则,实行县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中心、项目部、作业点四级负责制,建立灵活快速、统一协调的应急反应机制。

1.2.1快速反应原则

建立并保持快速、高效、通畅的通讯联络系统,收集、传达、反馈、汇总有关信息,接到信息后快速报告、快速决策、快速处理、快速反馈。

1.2.2协同配合原则

保持信息和指令传递顺畅。管理中心的养护、路政等科室要形成除雪保畅联动机制。同时加强与当地政府各部门、公路沿线各企事业单位联络和协同配合,及时有效地开展防灾抗灾工作。

1.3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交通部关于全面加强交通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2.1成立应急指挥部

公路管理中心防抗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局长李同祥任组长,副局长周爱华、副书记刘金龙、工会主席闫森、总工杜明超任副组长,孔祥光、吴礼杰、张文海、杨光林、曹静、高明奎、韩宪清、张磊、黄先文、杜成九等同志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杨光林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0564―6024xxx;传真:0564―6024xxx、6031xxx)。

2.2指挥部工作职责

(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部署,负责所管养公路网防抗冰雪灾害工作的具体实施,及时向地方政府及市、县交通主管部门和市公路处报告工作实施情况。全面负责霍邱境内国省道重要干线及重要县道防抗冰雪灾害的指挥、组织与协调工作,确保公路通畅、安全。

(二)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工作,负责管养路线的通阻信息和防灾抗灾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

3.1一类线路:gl05、s310。

3.2二类线路:s343。

3.3三类线路:x032。

3.4时间要求

一类线路清除积雪积冰一般不超过12小时,严重冰雪灾情不超过24小时。道路应始终维持通行状态。

二类线路清除积雪积冰不超过24小时,严重冰雪灾情不超过48小时。道路一般应维持通行状态,严重冰雪灾情中断交通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三类线路清除积雪积冰或进行防滑处理不超过48小时,严重冰雪灾情不超过56小时。道路一般应维持通行状态,严重冰雪灾情中断交通时间不超过56小时。

4.1四级响应

当气象预报有雪情时,各养护项目部应急指挥部负责人立即上岗、成员立即到位,做好除雪人力、物资、设备的准备以及应急预案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4.2三级响应

当降小雪时,公路管理中心路政、养护人员、各养护项目部应全员上路调查雪情、路况,并组织人员设备的集结、调配,并按照预案要求上路实施除雪、融冰、防冻、防滑作业。

4.3二级响应

当降中到大雪时,公路管理中心指挥部负责人应立即上岗,成员全部到位,按分片包干的原则上路指挥、检查防灾抗灾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问题。迅速报告地方政府,请求动员社会力量和沿线群众上路除雪,同时按信息通报的要求上报信息。

4.4一级响应

当公路网出现大范围冰冻封路情况,进入一级响应。应急指挥部迅速报告当地人民政府,请求动员协调社会力量和军警人员上路,实施除冰抢通、维护一类线路通行秩序和封闭不适宜通行路段。

4.5应急处置措施

4.5.1除雪保通措施

除雪融冰防冻防滑按照“机械化除雪除冰与撒盐融冰防冻相结合,大范围机械作业与局部人工处理相结合,专业队伍除冰保通与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相结合,全面清理与重点突击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

预案启动后,应根据自身职责按照先通后畅、确保重点的

原则全力以赴组织对公路进行抢通保畅工作。科学调配人力、物力、机械设备等,迅速对受灾路段采取处置行动。养护作业单位要准确把握撒盐和除雪的时机,合理配置和使用现有的除雪机械,及时清除路面积雪,保障公路畅通。

(一)开始积雪(结冻雨)有碍通行后,立即安排在重点路段和大中型桥梁桥面系统进行小剂量的撒盐(工业盐或其它融雪剂)工作。

(二)当降雪厚度超过2cm时,待降雪结束后或达5cm,出动平地机、推土机等机械设备进行除雪。

(三)当出现连续降雪时,应24小时连续进行除雪作业,以平地机(或轮式推土机)为主,积雪严重路段可使用装载机,除雪工作可采用多台机械流水作业。对桥梁、陡坡、急弯路段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机械除雪后及时撒盐或铺设麻袋、砂石等防滑材料。加强相应的交通安全控制措施,增设导向标志,对车辆进行限速,保障车辆安全行驶。

(四)当路面大面积结冰时,在结冰处撒盐(或其它融雪剂),根据气温一般在2小时左右后使用平地机和轮式推土机进行除冰。

当出现上述(二)、(三)、(四)种情况时,应立即请求政府协调当地驻军、武警和人民群众参与除雪除冰工作。

(五)在桥梁、陡坡、急弯路段应安排人工值守,随时进行除雪融冰防冻防滑工作,确保重点部位通行安全。

4.5.2交通安全措施

(一)对路面冰冻严重、已严重危及交通安全的路段,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协助交警封闭交通。在已封闭交通路段两端设立“冰冻封路,请绕道行驶”的指示牌,对结冰的桥梁两端设立“桥面结冰,车辆慢行”的告示牌。

(二)所有公路的主要进出口设置提示标志,提醒过往车辆注意安全,开启足够数量收费道口,及时清除收费区域的积雪、积冰,确保车辆安全通行。

(三)工程施工路段停止施工(因抢险需继续施工的除外),并在路段两端设置施工警告标志、减速装置等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施工路段的交通维护工作。

(四)陡坡、急弯路段要撒布防滑材料,必要时应采取铺设草包、麻袋等防滑措施。

从项目部(含作业点)、到公路管理中心指挥部,建立应急信息系统,执行应急值班制度、报告制度,保证应急信息畅通。

公路管理中心作为第一责任者,应在出现降雪、轻度冰冻、冰冻封路、公路沿线出现重大险情或出现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等情况时,迅速了解现场情况、采取应急措施并报告市公路处。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公路管理中心、项目经理部、作业点要设置专门联系电话,确保预案启动后防灾抗灾工作期间全天候值班和信息畅通。各级单位要利用无线通讯网、网络等保持值班室之间通信联系,信息传输,保障各成员单位迅速取得联系、互动。现场应急行动组要保持移动电话通信联络畅通。

6.2人员保障

公路管理中心统一调配防灾抗灾人力物力。抢修任务大的线路或区域,可上报公路管理中心请求组织其它项目部及进行应急支援。特别重大抢修和保障任务要紧紧依靠当地政府组织协调当地驻军、武警和人民群众共同实施。

6.3物资保障

根据天气预报,养护单位应充分做好机械、设备、材料、油料等物资准备工作,准备充足的工业盐、砂石、麻袋等防冻防滑材料。根据气象预报进行物质需求评估,并报当地政府督促物资供应部门采购调运。必要时,调用交通战备物资,投入抗灾工作。公路管理中心要对公路沿线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可用于除雪除冰的机械设备登记造册,并在预案启动后保持与业主的联络,以备紧急调用。

7.1责任追究

对出现执行上级命令不坚决、贻误时机没有完成任务,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7.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通知发出之日起开始实施。

防冰雪灾害应急预案篇七

为切实加强我所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冰雪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冬季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省局及总段关于冬季冰雪灾害应急处置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办法适用于我所冬季冰雪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称冰雪灾害,主要指冬季冰雪天气引起的收费广场积雪、积冰对过往车辆安全及收费工作造成影响的冰冻灾害,包括其次生、衍生灾害。凡属于以上条件之一的,均应立即启动此预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三个服务”的要求,积极贯彻“安全畅通、预防为主、积极应对”的方针,不断加强和完善冬季冰雪天气应急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公路收费工作中冰雪天气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确保人、财、物的安全,保障过往车辆安全、方便、快捷通行。

(二)工作目标:坚持“疏通第一、服务第一”的原则,构建覆盖全所、统一指挥、分工明确、科学预警、反应灵敏、协调一致、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公路冰雪天气应急管理机制。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xxx

领导小组在总段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冰雪天气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冰雪灾害应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所综合办公室,所安全员xxx具体负责单位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收费站安全生产责任人为当班值班站长。

应急处置电话:xxx

(一)加强冬季除雪应急物质储备。在收费广场要及时备足粗砂、炉渣等防冻防滑物资,降雪天气使用后要及时增补,确保收费广场防滑料不少于200立方米。在收费站设置除雪抢险设施储备室,配备铁锹、洋镐、架子车等除雪工具及棉大衣等防冻物品。

(二)加强清雪除冰和交通疏导工作。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时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冰雪灾害发生后,及时掌握、准确判断灾害发展趋势,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收费站要随时清扫收费车道积雪,并在收费广场前后200米内撒布防滑料,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当出现交通阻塞时、车辆和人员在收费广场滞留时,要第一时间开展疏导和救援工作,及时为滞留人员提供防寒衣物,执勤警卫和外部稽查人员及时疏导阻塞车辆,确保车流畅通。当发生较大雪灾天气时,所里将组织全体机关人员到收费一线,协助组织清除积雪、清淤打冰和撒防滑料。

(三)加强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在加强冬季冰雪天气除雪应急管理的同时,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自身安全管理,收费站采用电暖、煤炉取暖时,要做好防火、防触电、防煤烟中毒等措施的落实;警卫、稽查人员在收费广场执勤时必须着反光标志服、带安全头盔;加强车辆机械的安全管理,冰雪天气出车时必须使用防滑链,确保车辆、人员安全。

(四)加强信息报送和应急宣传教育工作。冬季冰雪天气发生后,值班站长要及时组织人员清雪除冰,值班领导要及时了解雪灾情况,并根据雪灾严重程度及时向总段冰雪灾害应急办公司报告。对于在收费广场因冰雪灾害造成交通事故、长时间中断交通的,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制度》的要求,及时上级管理部门汇报,以便及时协调处理。严格执行单位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各岗位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新闻宣传力度,及时宣传单位在应对冰雪灾害和冬季安全管理中的组织措施和工作成效,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罚则。本预案启动后,各部门必须听从指挥,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凡因清雪除冰工作不及时,交通疏导不力,行动迟缓等原因造成收费广场交通事故及其它不良影响,或被上级单位点名批评者,将按单位相关制度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防冰雪灾害应急预案篇八

为了确保本工程在雨雪冰冻天施工,能够迅速有效地组织对本工程进行应急救援,把事故风险降到最小程度。

1、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从思想上要高度重视雨雪冰冻天气的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谋全局、想部门、思岗位,要充分估计到雨雪降温天气对安全工作造成的不利影响。

2、中雪以上恶劣天气要求现场暂停施工,小雪等天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

3、充分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准备工作和其它各项准备工作。

4、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在雨雪冰冻天工作时,作好相应的防冻措施。

5、加强对建设工地内工棚、活动板房等临时设施的隐患排查,发现有安全隐患的临时设施,坚决不得住人,人员必须要撤离到安全地区。

6、加强对建设工地施工用电的隐患排查,防止雨雪冰冻天气下因用电不当造成安全事故。

7、加强对建设工地内交通路面上设置的围栏、警示标牌、损毁凹陷的旧路面等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有安全隐患的必须要进行消险加固,确保工地周边的行人与车辆的安全。

8、加强对建设工地内桥梁、深基坑、部分和隐蔽性沟渠、涵洞等管理,要求项目部必须要做好明显标志,保障车辆、行人的交通安全。

9、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项目经理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人员必须要到岗到位,各负其责,做好对建设工地内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工作。

10、加强值班巡查力度,做到有效防范,及时应对。

业主:

项目总监:

项目经理:

副经理:

副经理:

工程部长:

质检部长:

安全部长:

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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