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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汇报(汇总23篇)

作者: 琉璃

工作汇报是对自己工作成果的总结,能够让别人更好地了解我们在工作中所付出的努力。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一些优秀的工作汇报案例,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和灵感。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20xx年,仙湖镇按照《武鸣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

工作方案。

》(武政办〔20xx〕66号)文件要求,以加强环境保护、防治大气污染为目标,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的扬尘、燃煤、机动车尾气、餐饮油烟及秸秆焚烧等污染问题,改善辖区空气质量。现就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镇政府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各挂村干部、相关单位、村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所,由主管副职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落实。按属地管理原则,各村也成立相应组织,落实本村内企业摊点监管责任。切实增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从严、从细、从实做好各项工作。

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培养公众环保意识,倡导绿色出行、低碳生活,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形成保护环境光荣、污染环境可耻的社会氛围。

一是加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扬尘治理的工作要求,加强对辖区硬化道路接口的卫生整治力度和在建工地的监管力度,持续开展“混凝土运输车扬尘治理专项整治活动”,劝阻工地对脏车清洗7次,清扫辖区易造成扬尘污染的硬化道路接口10次,对企业周边的道路加强整治,强化辖区扬尘治理。

二加强对固体废物、秸秆、生活垃圾等焚烧污染的防治,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处置焚烧行为。

三是集中开展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程。我镇积极行动,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为抑制扬尘、美化人居环境打下了良好基础,“四清四化”在全镇11个村广泛开展,共清除垃圾800多方。

四是大力倡导减少燃放烟花爆竹,节日期间遇有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应采取临时性限制燃放措施,以减轻燃放造成的污染影响。

六是加大巡查力度,掌握大气污染最新动向。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的厂矿企业的废气排放情况进行巡查,掌握最新动向,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向相关执法反馈。

虽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还任重道远。一是街道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环境保护相关资金投入存在较大困难;二是企业坚持环保优先,自觉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意识还有待提高。

在今后工作中,仙湖镇将进一步创新思路,开拓进取,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认真落实《武鸣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二是做好辖区新、改扩建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管工作;三是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工作“一岗双责”制;四是做好辖区企业节能减排,完善排污监管档案。

根据《贵州省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方案》、《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和《黔东南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xx-20xx)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xx﹞49号)文件要求,县人民政府切实强化责任,落实任务,明确措施,严格考核,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现将我县20xx年大气污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20xx年县城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监测情况,监测指标6项(so2、nox、co、o3、pm2.5、pm10),五参数(温度、方向、风速、温度、气压)。1-11月,pm10年均浓度为43ug/m3(20xx年度pm10年均浓度60ug/m3),pm2.5年均浓度为22ug/m3,so2年均浓度为10ug/m3,nox年均浓度为8ug/m3,co年均浓度为2ug/m3,o3年均浓度为22ug/m3,县城空气质量优良率100%,主要污染物为pm10,aqi指数为43,空气质量优良。

围绕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1、淘汰燃煤小锅炉。

县城禁止新建燃煤锅炉,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推进完成20xx年淘汰燃煤锅炉的任务要求,禁建10蒸顿/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根据淘汰任务明细表,20xx年我县燃煤锅炉淘汰数(蒸吨)为1蒸吨。20xx年2月完成淘汰燃煤锅炉2蒸吨,淘汰黄平县杨三酒厂燃煤锅炉,型号为lsg0.3-0.09,1蒸吨;淘汰黄平县舞阳水泥有限公司燃煤锅炉,lsg0.3-0.09,1蒸吨,完成淘汰率100%。

加大对已建成脱硝设施企业的监管,进行低温负荷时段脱硝设施退出投运情况进行了技术改造,确保了机组负荷在50%以上时脱硝设施稳定正常连续运行。

我县辖区内现共有12座加油站(点),其中:中石化4座,中石油1座,民营7座。已完成5座加油站油气污染治理。还有3座加油站(点)没有完成,主要原因是城区两座要搬迁没有安装,重安加油站计划明年安装,另外四个加油网点只供应柴油。

20xx年加大辖区内重点工业企业无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监管。监管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交通沿线无大气污染企业。

3、加大县城扬尘污染控制。

强化建筑工地监管。城区主要路段的工地设置封闭围挡或围挡高度达到2.5m,一般路段的工地未设置封闭围挡或围挡高度高于1.8m,围挡坚固、稳定、整洁、美观。施工现场进出口设置大门,设置门卫室,建立门卫值守管理制度和配备门卫值守人员,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佩戴工作卡,施工现场出入口标有企业名称或标识,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道路畅通、路面平整坚实,施工现场采取防尘措施,施工现场设置排水设施。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按总平面布局码放,材料码放整齐,标明名称、规格,施工现场材料存放采取防火、防锈蚀、防雨措施。

提高机械清扫率。洒水降尘,黄平县城区道路面积为403036.6平方米,实施机械化清扫面积为359508.64平方米,机械化清扫率占89.2%,县市政局每天两次洒水降尘。

加大禁烧秸秆宣传,提高秸秆还田,20xx年推行秸秆还田10万亩,其中:旧州镇实施1.3万亩,浪洞镇实施1.3万亩,平溪镇0.8万亩,新州镇0.8万亩,上塘镇1万亩,野洞河镇0.8万亩,重安镇1万亩,谷陇镇1万亩,纸房乡0.8万亩,翁坪乡0.5万亩,一碗水乡0.7万亩。建设投资:160万元(其中:中央150万元,省级财政10万元)。

4、机动车污染防治。

根据省总队《关于加强黄标车和老旧车强制报废工作进程的通知》(黔公交办〔20xx〕247号)文件精神,多措并举,合力攻坚,深入开展黄标车及老旧车辆强制报废工作,强制报废12辆,开展“打非治违”集中整治行动,安排警力严查黄标车上路行驶、机动车逾期未检验、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共查处违反禁行规定的黄标车、老旧车72辆。有效震慑了交通违法,净化了道路通行环境,保障了辖区道路安全畅通。

为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县城部分区域对黄标车实行限制通行,并制定《黄平县城黄标车区域限行范围划定方案》。审核发放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20xx年发放20xx年度绿标1570份、20xx年度827份、20xx年度572份。

提倡绿色出行,践行绿色生活。结合城市道路建设的需要,完善城区步行道1640米,完善旧州镇自行车道4800米。

5、城市油烟及燃煤治理。

20xx年,我局根据黔东南州《黄平县环境保护局重点工作目标。

责任书。

》要求,制订了《黄平县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

工作计划。

》,并在县城区发放《关于禁止在新州城区范围内燃烧烟花爆竹的公告》1500多份;发放《关于禁止燃烧烟煤的通告》20xx余份,并制订《黄平县城区餐饮服务行业油烟污染及淘汰燃煤锅炉工作方案》。通过摸底排查,查清、登记我县辖区内燃煤小锅炉34户,治理、改造油烟污染餐馆3家,取缔小酒作坊1家。

6、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20xx年以来,我县对产能严重过剩产业严格按照国家、省、州要求,认真把关,一律未予立项审批。并编制上报了《黄平县产业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共涉及7个门类76个产业负面清单(其中禁止类57个,限制类19个)。20xx年,我县未审批过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因此无违规在建项目。

20xx年,省、州工业信息化委员会没有对我县下达淘汰落后产能任务。20xx年1-10月我县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1.5762(吨标煤),与州下达目标3.9(吨标煤)。

加大环保、节能、安全执法处罚力度,提高环保节能环保标准倒闭“两高”行业过剩产能退出。

7、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

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建成崟生天然气公司清洁能源供应,新增天然气有限保障居民生活和用于替代燃煤,并制定《黄平县能源统计与能源利用状况管理制度》,清洁能源使用率90%。

20xx年无新建的煤矿同步建设煤炭洗选加工设施,无煤矿煤炭洗选加工设施建设与改造任务。

8、煤炭管理和油品供应。

20xx年,按州局文件,我县已完成汽、柴油升级,共销售成品油24000吨,其中柴油12360吨,汽油11640吨。目前还没有销售国五油品。

严格执行总量控制制度,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综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

9、严格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县城建成区有序推进主城区重污染企业出城入园搬迁改造。

根据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20xx年度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捐款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县发改局同县环保局、工信商务局,工业园区等行业部门对接,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项目申报,但因我县项目基础薄弱,无适合项目,争取20xx年进行再次申报。

10、清洁生产。

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创建活动,努力培育一批标杆示范企业。我县严格执行《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规划的通知》和《贵州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大宣传力度,严把建筑节能审查备案关,强化建筑节能过程监管,稳步推进我县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发展,20xx年,我县已竣工验收备案的建筑节能工程累计61个,建筑面积达38.96万平方米。

11、建筑节能。

20xx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县节能减排决策部署,坚持节能减排与发展并举,大力推进民用建筑工程节能,制定了《黄平县20xx年建筑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建筑工程建筑节能专项检查2次,检查在建建筑节能工程10个(次)。重点检查设计、图审、施工、监理、验收各个环节落实节能标准、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质量监督、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等情况。通过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项目下发了《整改通知书》5份。

12、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制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章第五十四、五十五、五十六条规定,在局网站依法公开了黄平县环境质量;每日公布环境监测空气;行政处罚8起;在贵州省国控企业减排监测体系网上公开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黄平县污水处理厂),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20xx年度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等信息。建立应急体系,制定《黄平县20xx年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故。

应急预案。

》、《黄平县20xx年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加大大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确保县城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正常运行,实时传输监测数据。治理餐饮业油烟及燃煤污染;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建筑扬尘;治理油气污染,提高环境质量。

加大环境保护台账管理,建立《排污费征收台账》、《环境影响评价台账》、《排污许可证发放台账》、《机动车绿标发放台账》。加大大气十条信息报送,按工作情况,拟大气信息简报篇,总结大气治理经验切实加强大气信息报送。

20xx年,我县以环境专项行动为抓手,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环境安全大检查,集中力量对县辖内重点排污单位进行了检查。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检查,有效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一是着力推进排污费征收管理规范化。排污费的征收严格按照企业申报,监察大队审核、公示,征收的规范化程序进行。全年完成排污费征收27.07万元。其中关停2家,行政拘留1人,处罚3家,处罚金额3.5万元。二是认真做好信访投诉调查处理。加强对环境污染信访工作的查处力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环保问题及各级领导批办件进行了有效综合查处,查处32件,处理率达到100%,反馈率达到100%。

20xx年我县共投入大气污染防治经费6200万元,其中投入:石漠化综合治理780万元,煤炭价格调节及节能照明整合资金607万元,污水处理设施和运行资金1091万元,空气质量检测及水源保护环境保护资金59万元,市政垃圾填埋处理408万元,市政绿化及设施维护75万元,林业生态建设及天然林保护等资金3180万元。

1、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大环保工作领导。调整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联席会商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层层落实责任。

2、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综合整治城市扬尘和餐饮油烟污染。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提升燃油品质。

3、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总量。

4、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促进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产品的创新开发与产业化应用。

5、严格投资项目节能环保准入。提高准入门槛,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制定项目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量化企业向专业园区聚集,严格限制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

6、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纳入全县应急工作体系,全面导入专业技术力量,建立专家会诊、联合会商机制,强化预案演练。

7、健全依法治理体系,严格依法监督管理。依法依规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特别是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出台黄平县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及相关政策措施,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力量建设。

8、广泛动员,推动全民生态环保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形成统筹联动、上下协调、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

20xx年,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机动车污染日趋严重。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县机动车拥有量迅速增长,由此产生了大量的机动车尾气,使机动车排气污染在县城大气污染中所占比例不断上升。二是监管力度不够。环保部门机构不健全,人员编制少,管理能力和执法力度不强。目前县区范围内仍有一些小燃煤锅炉时常冒黑烟,影响着县区空气环境质量的改善。三是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资金投入不足。目前,虽然我县对防治和治理大气污染已经投入了不少的资金,但是这些资金与环保投资的需求相比较还存在很大的差距,还不能满足大气防治污染的要求。

20xx年,虽然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进一步突出重点、狠抓关键,以坚定的决心和超常的举措,把各项要求落实到位,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取得实效。重点在六项工作上狠下力度:一是全面治理矿山企业粉尘污染,狠狠抓住露天矿山粉尘污染这个重中之重,积极投入,严格标准,强化整治,切实将各项整治整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强力实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对全县范围内露天采场、选矿厂、排土场、尾矿库、矿区道路及矿部周边办公区等进行综合治理,从根本上改善矿山、矿区生态环境。三是全力实施企业减排,重点实施污染减排工程,加快推进脱硫脱硝和除尘改造,同时,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采取现代化监控设施,通过全天候监测,确保污染设施正常运行。四是大力推进建筑扬尘治理、煤炭经营摊点整治、餐饮业油烟治理、淘汰各种燃煤锅炉、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等各项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容不折不扣的如期完成各项任务。五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完善的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强源头预防、全程管控和综合治理,确保全县大气环境绝对安全。六是积极探索建立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包括规范化的运行机制、常态化的管理机制、全方位的督导和考评机制,形成固定制度,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确保防治工作成果稳得住、可持续。

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周口市地下水环境背景条件、地下水污染状况及特征,提出了地下水污染的.综合防治措施应从区域整体出发,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管理,综合防治”的方针,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做到技术可行和经济合理的统一,是实现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关键.

作者:殷素娟张亚敏邵忠瑞作者单位:殷素娟(河南省周口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河南,周口,4660001)。

张亚敏,邵忠瑞(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河南郑州,450053)。

刊名:地下水英文刊名:groundwater年,卷(期):30(3)分类号:x131.3关键词:地下水污染预防措施治理措施周口市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升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今年1-10月份,我区空气质量监测点监测数据表明:环境空气质量总天数302天,有效天数为281天,达标天数为257天,达标率为91.5%,超标天数为24天,超标率为8.5%。尽管我区的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良好,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今年我区城区建设施工的重点项目较多,城区四桥连接线建设、上中坝下中坝开发建设、安汉新区建设、现代物流园区建设、都京工业园区建设、永安场镇迁址,挖山取土对空气质量有一定影响,特别是新建四桥联接线将清溪路封闭,通过清溪路的所有车辆均通过设置空气质量监测点的鹤鸣东路,每天增加车辆通行数千车次,排放出了大量汽车尾气和道路粉尘。

二是区招待所改造工程项目离空气监测点只有1000米左右,在拆迁周边旧房时尽管采取洒水或喷淋等降尘措施,但在拆迁过程中垃圾清运也产生了不少粉尘,对空气质量有一定影响。

三是近两年城区私家车增加机动车尾气污染严重、餐饮油烟污染、焚烧污染、道路扬尘等污染时有发生。

四是城区周边的工业企业产生烟粉尘,对空气质量有影响。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

(一)成立机构。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环保、建设、城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加强对固定源和移动源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协调控制,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和奖励机制,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进度滞后的部门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专题研究。区政府召开了环保、建设、交警等部门参加的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各部门各施其职,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区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了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园区建设指挥部负责人会议,就开发建设中防尘降噪,加强执法作了安排,形成共识。

(三)加强宣传。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国十条措施“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机关、进家庭”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培养公众环保意识,倡导绿色出行、低碳生活,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形成保护环境光荣、污染环境可耻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监管。由区环保局牵头,会同区城管等部门,开展以治理扬尘、油烟污染防治、机动车尾气、燃烧污染等问题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其责任主体落实污染防治工作责任,避免对环境产生影响。

(五)落实责任。

1.进一步加大工地和道路扬尘整治力度。

(1)由区建设局、交通局加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采用绿化和硬化相结合的方式,减少城市道路两侧裸露土面积。强化建筑垃圾管理,严格审批发放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全面实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加强城市道路路政养护管理,减少路面损害和路面施工。

(2)由区建设局、环保局加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对建筑工地和拆迁工地的环境管理,全面推行现场标准化管理,城区工地做到“六必须”:必须围挡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及时洒水作业、必须落实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督促责任单位落实降尘、压尘、抑尘措施,有效防止扬尘污染。

(3)由区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加强渣土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污染控制。运输渣土的车辆按要求装载,杜绝沿途洒落,对部分路段实行渣土禁运,规范卸土场的管理,进出卸土场的车辆严格按要求进行冲洗,加大对各主、次干道冲洗降尘力度,增加洒水降尘频次,确保场内渣土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由区环保局、城市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工商局加强城区餐饮油烟排放的监管,对问题集中区域实行专项治理,责令其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对不能达标排放,责令停业整顿。严格饮食服务经营场所的环保审批,控制城区露天烧烤,城市居民住宅或居民居住为主的商住楼内不准新建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

由区环保局、市交警二大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加强对道路行驶机动车的环保标志检查,按照环保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的要求,抓紧组织实施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对“黄标车”等高排放车辆采取区域限行措施。同时,推动油品配套升级和油气污染治理,加快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加油站、储油库经营企业有序开展智力改造工作。对新、改、扩建的加油站、储油库,要严格环评审批和验收,未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要求的一律不得通过验收。

4.进一步加大焚烧污染整治力度。

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加强对固体废物、秸秆、生活垃圾等焚烧污染的防治,建立区街联动、街道为主的焚烧污染应急处置,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处置焚烧行为。

5.进一步加大企业污染整治力度。

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加快顺城盐化、宏泰来化工、飞龙化工退城入园工作,区环保局负责对企业污染治理,确保达标排放。

6.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力度。

由区林业局开展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工程,加强生态修复,增强绿地面积,增强环境自净能力,改善大气环境。

由区财政局加大污染防治投入力度,支持环境空气质量检测能力建设。

8.进一步加大督查问责力度。

由区目标办将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保目标年度考核,由监察局加强检查,对工作不力,不履职尽责,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追究有关负责人员责任。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根据《贵州省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方案》、《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和《黔东南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xx-2017)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xx﹞49号)文件要求,县人民政府切实强化责任,落实任务,明确措施,严格考核,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现将我县20xx年大气污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20xx年县城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监测情况,监测指标6项(so2、nox、co、o3、pm2.5、pm10),五参数(温度、方向、风速、温度、气压)。1-11月,pm10年均浓度为43ug/m3(20xx年度pm10年均浓度60ug/m3),pm2.5年均浓度为22ug/m3,so2年均浓度为10ug/m3,nox年均浓度为8ug/m3,co年均浓度为2ug/m3,o3年均浓度为22ug/m3,县城空气质量优良率100%,主要污染物为pm10,aqi指数为43,空气质量优良。

围绕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1、淘汰燃煤小锅炉。

县城禁止新建燃煤锅炉,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推进完成20xx年淘汰燃煤锅炉的任务要求,禁建10蒸顿/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根据淘汰任务明细表,20xx年我县燃煤锅炉淘汰数(蒸吨)为1蒸吨。20xx年2月完成淘汰燃煤锅炉2蒸吨,淘汰黄平县杨三酒厂燃煤锅炉,型号为lsg0.3-0.09,1蒸吨;淘汰黄平县舞阳水泥有限公司燃煤锅炉,lsg0.3-0.09,1蒸吨,完成淘汰率100%。

加大对已建成脱硝设施企业的监管,进行低温负荷时段脱硝设施退出投运情况进行了技术改造,确保了机组负荷在50%以上时脱硝设施稳定正常连续运行。

我县辖区内现共有12座加油站(点),其中:中石化4座,中石油1座,民营7座。已完成5座加油站油气污染治理。还有3座加油站(点)没有完成,主要原因是城区两座要搬迁没有安装,重安加油站计划明年安装,另外四个加油网点只供应柴油。

20xx年加大辖区内重点工业企业无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监管。监管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交通沿线无大气污染企业。

3、加大县城扬尘污染控制。

强化建筑工地监管。城区主要路段的工地设置封闭围挡或围挡高度达到2.5m,一般路段的工地未设置封闭围挡或围挡高度高于1.8m,围挡坚固、稳定、整洁、美观。施工现场进出口设置大门,设置门卫室,建立门卫值守管理制度和配备门卫值守人员,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佩戴工作卡,施工现场出入口标有企业名称或标识,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道路畅通、路面平整坚实,施工现场采取防尘措施,施工现场设置排水设施。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按总平面布局码放,材料码放整齐,标明名称、规格,施工现场材料存放采取防火、防锈蚀、防雨措施。

提高机械清扫率。洒水降尘,黄平县城区道路面积为403036.6平方米,实施机械化清扫面积为359508.64平方米,机械化清扫率占89.2%,县市政局每天两次洒水降尘。

加大禁烧秸秆宣传,提高秸秆还田,20xx年推行秸秆还田10万亩,其中:旧州镇实施1.3万亩,浪洞镇实施1.3万亩,平溪镇0.8万亩,新州镇0.8万亩,上塘镇1万亩,野洞河镇0.8万亩,重安镇1万亩,谷陇镇1万亩,纸房乡0.8万亩,翁坪乡0.5万亩,一碗水乡0.7万亩。建设投资:160万元(其中:中央150万元,省级财政10万元)。

4、机动车污染防治。

根据省总队《关于加强黄标车和老旧车强制报废工作进程的通知》(黔公交办〔20xx〕247号)文件精神,多措并举,合力攻坚,深入开展黄标车及老旧车辆强制报废工作,强制报废12辆,开展“打非治违”集中整治行动,安排警力严查黄标车上路行驶、机动车逾期未检验、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共查处违反禁行规定的黄标车、老旧车72辆。有效震慑了交通违法,净化了道路通行环境,保障了辖区道路安全畅通。

为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县城部分区域对黄标车实行限制通行,并制定《黄平县城黄标车区域限行范围划定方案》。审核发放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20xx年发放20xx年度绿标1570份、20xx年度827份、2017年度572份。

提倡绿色出行,践行绿色生活。结合城市道路建设的需要,完善城区步行道1640米,完善旧州镇自行车道4800米。

5、城市油烟及燃煤治理。

20xx年,我局根据黔东南州《黄平县环境保护局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制订了《黄平县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并在县城区发放《关于禁止在新州城区范围内燃烧烟花爆竹的公告》1500多份;发放《关于禁止燃烧烟煤的通告》2000余份,并制订《黄平县城区餐饮服务行业油烟污染及淘汰燃煤锅炉工作方案》。通过摸底排查,查清、登记我县辖区内燃煤小锅炉34户,治理、改造油烟污染餐馆3家,取缔小酒作坊1家。

6、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20xx年以来,我县对产能严重过剩产业严格按照国家、省、州要求,认真把关,一律未予立项审批。并编制上报了《黄平县产业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共涉及7个门类76个产业负面清单(其中禁止类57个,限制类19个)。20xx年,我县未审批过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因此无违规在建项目。

20xx年,省、州工业信息化委员会没有对我县下达淘汰落后产能任务。20xx年1-10月我县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1.5762(吨标煤),与州下达目标3.9(吨标煤)。

加大环保、节能、安全执法处罚力度,提高环保节能环保标准倒闭“两高”行业过剩产能退出。

7、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

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建成崟生天然气公司清洁能源供应,新增天然气有限保障居民生活和用于替代燃煤,并制定《黄平县能源统计与能源利用状况管理制度》,清洁能源使用率90%。

20xx年无新建的煤矿同步建设煤炭洗选加工设施,无煤矿煤炭洗选加工设施建设与改造任务。

8、煤炭管理和油品供应。

20xx年,按州局文件,我县已完成汽、柴油升级,共销售成品油24000吨,其中柴油12360吨,汽油11640吨。目前还没有销售国五油品。

严格执行总量控制制度,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综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

9、严格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县城建成区有序推进主城区重污染企业出城入园搬迁改造。

根据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20xx年度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捐款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县发改局同县环保局、工信商务局,工业园区等行业部门对接,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项目申报,但因我县项目基础薄弱,无适合项目,争取20xx年进行再次申报。

10、清洁生产。

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创建活动,努力培育一批标杆示范企业。我县严格执行《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和《贵州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大宣传力度,严把建筑节能审查备案关,强化建筑节能过程监管,稳步推进我县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发展,20xx年,我县已竣工验收备案的建筑节能工程累计61个,建筑面积达38.96万平方米。

11、建筑节能。

20xx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县节能减排决策部署,坚持节能减排与发展并举,大力推进民用建筑工程节能,制定了《黄平县20xx年建筑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建筑工程建筑节能专项检查2次,检查在建建筑节能工程10个(次)。重点检查设计、图审、施工、监理、验收各个环节落实节能标准、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质量监督、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等情况。通过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项目下发了《整改通知书》5份。

12、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制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章第五十四、五十五、五十六条规定,在局网站依法公开了黄平县环境质量;每日公布环境监测空气;行政处罚8起;在贵州省国控企业减排监测体系网上公开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黄平县污水处理厂),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20xx年度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等信息。建立应急体系,制定《黄平县20xx年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黄平县20xx年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加大大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确保县城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正常运行,实时传输监测数据。治理餐饮业油烟及燃煤污染;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建筑扬尘;治理油气污染,提高环境质量。

加大环境保护台账管理,建立《排污费征收台账》、《环境影响评价台账》、《排污许可证发放台账》、《机动车绿标发放台账》。加大大气十条信息报送,按工作情况,拟大气信息简报篇,总结大气治理经验切实加强大气信息报送。

20xx年,我县以环境专项行动为抓手,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环境安全大检查,集中力量对县辖内重点排污单位进行了检查。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检查,有效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一是着力推进排污费征收管理规范化。排污费的征收严格按照企业申报,监察大队审核、公示,征收的规范化程序进行。全年完成排污费征收27.07万元。其中关停2家,行政拘留1人,处罚3家,处罚金额3.5万元。二是认真做好信访投诉调查处理。加强对环境污染信访工作的查处力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环保问题及各级领导批办件进行了有效综合查处,查处32件,处理率达到100%,反馈率达到100%。

20xx年我县共投入大气污染防治经费6200万元,其中投入:石漠化综合治理780万元,煤炭价格调节及节能照明整合资金607万元,污水处理设施和运行资金1091万元,空气质量检测及水源保护环境保护资金59万元,市政垃圾填埋处理408万元,市政绿化及设施维护75万元,林业生态建设及天然林保护等资金3180万元。

1、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大环保工作领导。调整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联席会商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层层落实责任。

2、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综合整治城市扬尘和餐饮油烟污染。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提升燃油品质。

3、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总量。

4、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促进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产品的创新开发与产业化应用。

5、严格投资项目节能环保准入。提高准入门槛,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制定项目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量化企业向专业园区聚集,严格限制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

6、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纳入全县应急工作体系,全面导入专业技术力量,建立专家会诊、联合会商机制,强化预案演练。

7、健全依法治理体系,严格依法监督管理。依法依规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特别是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出台黄平县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及相关政策措施,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力量建设。

8、广泛动员,推动全民生态环保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形成统筹联动、上下协调、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

20xx年,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机动车污染日趋严重。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县机动车拥有量迅速增长,由此产生了大量的机动车尾气,使机动车排气污染在县城大气污染中所占比例不断上升。二是监管力度不够。环保部门机构不健全,人员编制少,管理能力和执法力度不强。目前县区范围内仍有一些小燃煤锅炉时常冒黑烟,影响着县区空气环境质量的改善。三是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资金投入不足。目前,虽然我县对防治和治理大气污染已经投入了不少的资金,但是这些资金与环保投资的需求相比较还存在很大的差距,还不能满足大气防治污染的要求。

20xx年,虽然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进一步突出重点、狠抓关键,以坚定的决心和超常的举措,把各项要求落实到位,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取得实效。重点在六项工作上狠下力度:一是全面治理矿山企业粉尘污染,狠狠抓住露天矿山粉尘污染这个重中之重,积极投入,严格标准,强化整治,切实将各项整治整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强力实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对全县范围内露天采场、选矿厂、排土场、尾矿库、矿区道路及矿部周边办公区等进行综合治理,从根本上改善矿山、矿区生态环境。三是全力实施企业减排,重点实施污染减排工程,加快推进脱硫脱硝和除尘改造,同时,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采取现代化监控设施,通过全天候监测,确保污染设施正常运行。四是大力推进建筑扬尘治理、煤炭经营摊点整治、餐饮业油烟治理、淘汰各种燃煤锅炉、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等各项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容不折不扣的如期完成各项任务。五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完善的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强源头预防、全程管控和综合治理,确保全县大气环境绝对安全。六是积极探索建立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包括规范化的运行机制、常态化的管理机制、全方位的督导和考评机制,形成固定制度,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确保防治工作成果稳得住、可持续。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今年以来,各部门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大气污染防治总体工作方案的部署进行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根据我县pm10和pm2.5空气自动化监测系统在线监测数据显示,今年全年好于二级天数达到294天(故障停机43天,数据无法显示)。

一、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一)燃煤锅炉。

经环保局调查,县城区范围内原有燃煤锅炉共计163台,需改造的91台。截止目前,拆除10台,改造使用清洁能源12台,安装改造水除尘17台,还有18台正在协商安装除尘设施,对逾期不按要求改造锅炉的单位上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所有燃煤锅炉用户下达通知,严禁使用高硫分、高灰分劣质煤;同时全部叫停新建锅炉审批工作,对新建小区全部采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进行采暖。

(二)高硫份高灰份煤质控制和煤站排查整治情况。一是严把煤炭入境关、质量关,由质检局牵头,工信、交警、环保四部门组成的“县大气污染防治煤炭质量检查站”,对所有入境车辆进行查验及煤质检测,不合格的一律劝返;目前共检查运煤车辆276辆次;二是加大煤站排查整治力度。我县召开提前劣质燃煤控制工作会议后,工商部门迅速行动,出动人员20人余次、车辆8台次,对全县的煤场、煤站开展详细的摸底工作。完成整治煤炭经销企业114家;三是严把煤炭质量关,设立煤炭质量检查站一个,共抽检煤炭式样96份;四是发改部门按照全市消减煤炭消费总量计划,制定了《县消减煤炭消费总量计划目标分解表》。

(三)加油站。

整治加油站35家,限期安装了废气回收装置;共抽检93#无铅、乙醇汽油、-10#柴油47批次,废气污染得到有效回收和控制。

(四)餐饮业。

由执法局牵头,对188家小型餐饮企业下达整改通知;治理烧烤点49处,取缔露天烧烤27家,油烟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五)扬尘治理。

一是由住建局牵头对全县建筑工地进行监督管理。整治施工工地39家,在建工地全部实施围挡作业和洒水等措施,运输车辆全部实施覆盖,建筑施工扬尘得到有效整治。

二是执法局牵头对散装货物、渣土运输车辆继续整治,加大县城主要街道洒水频次。起草了渣土运输车辆整治方案,对城区内的渣土运输车辆规定行驶路线和通行时间,行驶途中不得有遗、撒、扬漏现象,建立各行政执法大队辖区负责,巡查大队机动巡查的工作机制,发现未密封的渣土运输车辆,要求现场整改,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并写出保证,对履教不改者进行查扣,到目前为止共整改散装货物、渣土运输车辆126辆次。三是公安环境安全保卫大队迅速响应,积极配合各部门进行各类环境违法治理工作,对拒不执行环境整治的企业及个人采取强制措施。

(六)秸秆禁烧。

各乡镇继续按照目标责任书和属地管理内容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成立防火队严防死守,不间断巡查;各乡镇还积极配合各部门开展治理矿山、尾矿库扬尘、秸秆焚烧、加油站改造等整治工作;通过对旅游公路两侧矿山企业进行排查,对寨沟门村南旅游公路边上的砂石料加工厂下达停产通知书;农业部门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全县现有秸秆加工企业3家,年处理秸秆11万吨。

(七)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情况。一是县政府应急办组织环保、发改、气象等部门进一步完善了大气环境应急预案,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县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对奥宇钢铁厂、新昌发电厂、神邦球团厂等重点减排企业必要时采取限产停产措施,今年共响应市三级预警9次。二是气象局建立了应急气象服务流程,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发布各种天气预警信息。今年以来,共发布预警信号27个,并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通过白石山、空中草原烟炉燃烧烟条85根,发射火箭弹18枚,对装有危化品发生事故的车辆进行静电检测及处置一次。

(八)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大队积极配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全县所有涉污企业,特别是无手续等重点难以关停取缔的黑煤窑、沙场、砖窑进行关停取缔等工作。今年以来共破获涉污刑事案件5起、治安案件3起,抓获各违法犯罪嫌疑人9人。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县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相关规定动作,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强化举措、砸死责任、严格督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切实落到实处,确保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市大气质量提升做出应有的贡献,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强化部门职能作用,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二是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建立资金运行保障机制,确保替代改造资金落实到位;三是强化政府监督机制,建立由县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的大气污染防控的工作机制,全力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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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201x年,我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坚持以保障环境安全、改善大气质量为主线,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狠抓重点行业减排,强化工业污染治理,集中整治扬尘污染,确保全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下降,大气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全年pm2.5浓度较201x年下降7%以上。

一、严格准入,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一是严控污染企业。严格落实环境准入制度,严控高污染、高耗能产业发展。对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能耗大、效益差的工业企业,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进行产业布局调整,实施搬迁、改造或关停。对废气治理难度较大或整治难以到位的企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大气污染的产生。二是发展绿色产业。加速软件信息、金融服务、文化创意、科技服务等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集聚,全力推进y-msd、环球金融城、江广智慧城等项目建设,形成以信息产业基地为代表的一批生态产业示范园、低碳环保产业聚集区。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同时,围绕湾头“玉器小镇”、沙头“乐活小镇”、头桥“三江小镇”等一批“主题特色小镇”,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三是建设生态系统。开展成片造林绿化、农田林网绿化、城市景观绿化、重点路网绿化和河网水系绿化等工程,结合10平方公里的夹江生态中心建设,加强生态涵养修复,构建生态屏障,切实增强大气的自净能力,持续改善大气环境。

二、严格治理,控制减少污染排放。一是实施清洁生产监管。对翰森汽配等6个单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严控工业废气无组织排放。强化日常监管,继续做好区内4家油气回收加油站的定期检查工作。二是实施燃煤锅炉整治。在拆除25台(套)燃煤锅炉的基础上,今年再拆除34台(套),确保年内完成禁燃区范围内所有燃煤锅炉的拆除、改造任务。三是实施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按照省、市大气污染行动计划的工作要求,对大洋造船、暻泰车材等企业进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抓好工业企业燃料、原料、产品堆场扬尘控制,建立密闭料仓,露天堆放的一律加以覆盖或建设自动喷淋装置,最大程度地降低大气污染。

三、严格监管,集中解决突出问题。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治理:一是城区餐饮油烟治理。加强对城区餐饮油烟排放的监管,严格餐饮服务经营场所的环保审批。在古城核心区全面取缔露天烧烤,针对旧城和城郊结合部位的露天烧烤,补贴置换带高效油烟净化装置的新型环保烤炉,对不安装的坚决予以取缔。二是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对建筑工地和拆迁工地全面推行现场标准化管理,扬尘严重的工地,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同时,依托建筑市场责任主体诚信考核平台,将扬尘整治考核结果与工程招投标、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挂钩。三是秸秆焚烧污染治理。按照全市秸秆禁烧周期的统一要求,加大对秸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焚烧污染的防治,实行区、镇、村三级联动的焚烧污染应急处置措施,持续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处置焚烧行为。四是道路扬尘保洁治理。进一步扩大道路市场化保洁覆盖面,在主城区及乡镇园区主要道路安排18部机械扫路机,实行每日“两扫两保”。同时,配备7台洒水车,除雨天或气温在5度以下天气以外,对城区主要道路实施每日两次洒水降尘。

四、严格责任,建立健全联动机制。一是搭建专门班子。区政府成立环保、建设、城管等部门参加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通过部门协调配合,提高执法能力,加强对大气污染源的协调控制,严厉查处各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进度滞后的将严肃追究责任。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二是强化法制宣传。通过“环保宣传进企业”活动,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国十条”措施,积极倡导企业清洁生产,不断增强企业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同时,培养公众环保意识,倡导绿色出行、低碳生活。三是做好应急措施。参照青奥期间空气环境保障保准,根据市环保局、市气象局的预警,按照《扬州市大气重污染预警与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启动分级防控措施,严格实施“限产、停产、停工”等强制性措施,确保污染下降,防控到位,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为推进xx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我镇环境空气质量,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201x年度工业污染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1x]152号)的通知精神,我镇高度统重视,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组成工作组对全镇辖区内的工业污染源进行检查,强化工业污染源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彻底改善我镇环境空气质量。现将我镇工业污染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工业污染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召开工业污染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部署本镇工业污染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具体工作分工。各职能部门,各村(社区)切实抓好工作落实,进一步推动了工业污染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力度,为我镇环境空气质量奠定了基础。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镇各单位、各村(社区)集合本部门,本村工作实际,制订了具体工作方案,抓好具体工作落实,确保我镇工业污染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监督管理,确保防治工作实效。

为强化对我镇工业污染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镇农服中心、镇环保助理员等3人的检查小组对我镇辖区范围内的工业进行了大排查。

1.永德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经检查,该公司堆放的燃煤全部放在挡雨棚内,无雨水冲刷过的痕迹,尚未发现有污染的现象。

2.万吉淀粉厂。该厂因环评未过关,已经关停,尚未发现有污染的现象。

3.广西瑞旭科贸有限公司xx生物肥料厂。该厂已通过环评,排放已达标。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为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镇按照《高阳县大气污染防治总体工作方案》和《高阳县大气污染治理十项攻坚措施》的要求,依据“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协调联动、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本镇实际,扎实深入的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职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高阳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安排部署、组织落实和督导检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同时制订了《高阳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防治污染指标进行了分解,并与村(居)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责任状,严格责任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宣传引导。

为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知识,我镇通过发放明白纸、悬挂条幅、播放电子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形势,同时充分发挥大气污染防治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积极参与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来,形成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1、深入开展“四清四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组织各村对积存垃圾点进行了4次集中清理,出动机械车辆200余辆次,人员800余人次,清运垃圾600余吨,对辖区内大街小巷5万余平墙面进行了粉刷。整修垃圾池60个,解决了辖区范围内散体物料、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随意倾倒等问题。

2、严厉打击土小企业。定期组织包村干部、安监人员对本辖区内“土小企业”进行排查,今年以来我镇没有发现一处土小企业。

3、积极配合林业部门抓好绿化植树工作,提高辖区绿化率,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春季植树602.5亩,完成全年任务的200.83%。秋冬季植树已落实55亩土地进行栽种树木。

4、配合县有关部门抓好天然气入市工程(目前7个小区正在进行管网施工)、神华清洁煤、新型采暖炉具的推广使用工作(已推广1000台套)和燃煤锅炉的清洁能源替代宣传工作。

5、把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作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来抓。

(1)搞好宣传,营造氛围。为使禁烧工作收到实效,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的禁烧氛围,充分利用悬挂横幅标语、发放明白纸、高音喇叭、电子标语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宣传。一是我镇统一组织制作宣传条幅80余条,悬挂到各村人流量较大的重要路口等显著位置,使禁烧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形成共识;二是充分利用高音喇叭进行宣传,各村、社区每天早、中、晚多频次广播,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的政策规定、秸秆焚烧的危害以及处罚规定等;三是发放到户《关于禁烧秸秆与秸秆综合利用致全镇农民朋友的一封信》0张。四是利用视通公司电子屏幕每天滚动播放秸秆、垃圾禁烧标语。

(2)突出重点,积极联动。一是以保沧高速及引线、保沧路、高任路、高安路、高陶两侧为重点,县驻村督导员、镇包村干部、村巡逻小分队集中行动,深入田间地头,加强巡查督查,严把死守,确保不出问题,效果明显。二是大力宣传秸秆还田的好处,鼓励并出资组织秸秆粉碎机械进行秸秆还田,共秸秆还田700亩,有效地减轻了我镇秸秆禁烧压力。

(3)严格督查,落实责任。

镇政府成立两个督查组,每天对全镇二十三个村(居)干部在岗在位情况、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协调处置突发情况。镇党委书记、镇长每天坚持深入各村,对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全面督查。为为促使全镇上下切实形成合力,坚决打胜秋季禁烧这场硬仗,有效增强干部责任意识,增加工作积极性,督查结果同工资及年终考评挂钩,一经发现问题扣发工资并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四、存在的问题。

(1)燃煤锅炉的淘汰改造推进难度大,主要原因是集中供热、供气等配套工程进展缓慢,电替代成本太高。

(2)秸秆禁烧工作投入人力物力成本太高,效果并不尽如人意,点秸秆和垃圾行为时有发生。主要原因一是农民群众认识不高的问题,二是秸秆处理和运输成本高。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改善我镇环境空气质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有力推动全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1、积极配合环保、工信、发改等部门做好锅炉淘汰/改造工作。

2、继续把秸秆禁烧工作作为工作重点,防止因秸秆焚烧引起的大气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3、定期排查土小企业,一经发现,及时上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

4、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切实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

5、积极配合林业局抓好秋冬季绿化,增加辖区绿化面积,降低扬尘污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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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20xx年,仙湖镇按照《武鸣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武政办〔20xx〕66号)文件要求,以加强环境保护、防治大气污染为目标,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的扬尘、燃煤、机动车尾气、餐饮油烟及秸秆焚烧等污染问题,改善辖区空气质量。现就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镇政府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各挂村干部、相关单位、村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所,由主管副职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落实。按属地管理原则,各村也成立相应组织,落实本村内企业摊点监管责任。切实增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从严、从细、从实做好各项工作。

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培养公众环保意识,倡导绿色出行、低碳生活,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形成保护环境光荣、污染环境可耻的社会氛围。

一是加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扬尘治理的工作要求,加强对辖区硬化道路接口的卫生整治力度和在建工地的监管力度,持续开展“混凝土运输车扬尘治理专项整治活动”,劝阻工地对脏车清洗7次,清扫辖区易造成扬尘污染的硬化道路接口10次,对企业周边的道路加强整治,强化辖区扬尘治理。

二加强对固体废物、秸秆、生活垃圾等焚烧污染的防治,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处置焚烧行为。

三是集中开展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程。我镇积极行动,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为抑制扬尘、美化人居环境打下了良好基础,“四清四化”在全镇11个村广泛开展,共清除垃圾800多方。

四是大力倡导减少燃放烟花爆竹,节日期间遇有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应采取临时性限制燃放措施,以减轻燃放造成的污染影响。

六是加大巡查力度,掌握大气污染最新动向。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的厂矿企业的废气排放情况进行巡查,掌握最新动向,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向相关执法反馈。

虽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还任重道远。一是街道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环境保护相关资金投入存在较大困难;二是企业坚持环保优先,自觉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意识还有待提高。

在今后工作中,仙湖镇将进一步创新思路,开拓进取,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认真落实《武鸣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二是做好辖区新、改扩建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管工作;三是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工作“一岗双责”制;四是做好辖区企业节能减排,完善排污监管档案。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自全市环境污染治理指挥部(扩大)会议召开以来,我区坚决落实会议精神,积极行动,成立了7个专项工作组,认真开展了从煤炭市场检查到燃煤锅炉监管,从小火炉管理到机动车尾气治理和二次扬尘污染防治的全方位监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我区各专项工作组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业污染及煤炭市场检查组。

由区工信局牵头,区环保、工商、质检等部门配合,共检查煤炭经营企业30家,煤炭经营户151户,对检查中发现经营销售劣质煤和烟煤的,及时下发了严禁销售劣质煤和烟煤的通告,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对无证经营的14家依法进行了取缔。对任在销售的30吨劣质煤和烟煤进行了封存,对屡次警告未整改的经营户予以依法取缔。并向全区煤炭经营着下发了《关于开展煤炭市场清理整顿的紧急通知》和《严禁销售劣质煤和烟煤的通告》。

二、扬尘污染检查组。

由区城管委牵头,区执法局、环保局、建设局、环卫局、雁滩市政所等部门和街道配合,对24个街道55个在建工地进行了检查,极个别在建工地防尘措施不到位,存在较为严重的二次扬尘现象,区执法局下达了限期改造任务,并通知相关街道跟进后督促措施,切实消除二次扬尘隐患;与48家建筑工地和4家商砼公司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严格规范渣土排放管理,查处违法乱倒131人次,批评教育23人次;在城区主次干道落实了机械化清扫,坚决杜绝二次扬尘污染。

三、供热锅炉污染检查组。

由区环保局牵头,对城区所有区域尤其是高坪地区燃煤锅炉使用单位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区环保局共计出动610人次对204家单位进行检查,查封燃煤锅炉10家,限期拆除7家,警告35家,对6家烟气黑度超标排放单位依法进行了处罚,制止垃圾焚烧31起,处理餐饮业油烟污染20起。12月30日联合公安等部门对兰州温士曼制衣厂等3家3台使用有烟煤的锅炉依法进行了强制拆除。

四、道路交通污染检查组。

由区环保局联合城区四交警队在盐雁大桥和东岗设立了两个机动车尾气监测点,共检测机动车960辆,对97辆尾气超标车辆下达治理任务;各交警队劝返过境大货车和农用三轮车286辆,查扣不听劝阻强行进城农用车6辆。

五、市场及生活污染检查组。

由区商务局和各街道牵头,对全区40多家集贸市场“集中点火、分散取火”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未严格落实“点火”制度的市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尽快采取措施防治煤炉低空污染;对永昌路、武都路等露天餐饮集中区域进行了集中整治,共清理规范烧烤摊点130多处(次),规范店外烤肉店214家(次),查处流动摊点274个(次),收缴经营工具106辆(具)。

各街道共入户登记小火炉23968个,并向使用者分发了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材料11万份;在小街巷和居民院落悬挂宣传标语500余幅(条)。

六、宣传报道组。

12月20日,组织相关单位、街道和志愿者举行了“为了共同蓝天——城关区防治冬季污染誓师大会”,向全区中、小学生印发了保护环境倡议书;对全区冬防开展情况进行了及时宣传报道;加大了在人口密集区宣传力度,制作了大气污染防治宣传车并上路宣传;编发和印制悬挂环保宣传口号100余条;编制印发《城关区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简报》13期。

七、督导检查组。

坚持每天对各专项检查组工作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以《督查信息》的方式通过办公室向各责任单位进行反馈,未发现推诿扯皮现象。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根据《贵州省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方案》、《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和《黔东南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xx-20xx)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xx﹞49号)文件要求,县人民政府切实强化责任,落实任务,明确措施,严格考核,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现将我县20xx年大气污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20xx年县城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监测情况,监测指标6项(so2、nox、co、o3、pm2.5、pm10),五参数(温度、方向、风速、温度、气压)。1-11月,pm10年均浓度为43ug/m3(20xx年度pm10年均浓度60ug/m3),pm2.5年均浓度为22ug/m3,so2年均浓度为10ug/m3,nox年均浓度为8ug/m3,co年均浓度为2ug/m3,o3年均浓度为22ug/m3,县城空气质量优良率100%,主要污染物为pm10,aqi指数为43,空气质量优良。

围绕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1、淘汰燃煤小锅炉。

县城禁止新建燃煤锅炉,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推进完成20xx年淘汰燃煤锅炉的任务要求,禁建10蒸顿/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根据淘汰任务明细表,20xx年我县燃煤锅炉淘汰数(蒸吨)为1蒸吨。20xx年2月完成淘汰燃煤锅炉2蒸吨,淘汰黄平县杨三酒厂燃煤锅炉,型号为lsg0.3-0.09,1蒸吨;淘汰黄平县舞阳水泥有限公司燃煤锅炉,lsg0.3-0.09,1蒸吨,完成淘汰率100%。

加大对已建成脱硝设施企业的监管,进行低温负荷时段脱硝设施退出投运情况进行了技术改造,确保了机组负荷在50%以上时脱硝设施稳定正常连续运行。

我县辖区内现共有12座加油站(点),其中:中石化4座,中石油1座,民营7座。已完成5座加油站油气污染治理。还有3座加油站(点)没有完成,主要原因是城区两座要搬迁没有安装,重安加油站计划明年安装,另外四个加油网点只供应柴油。

20xx年加大辖区内重点工业企业无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监管。监管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交通沿线无大气污染企业。

3、加大县城扬尘污染控制。

强化建筑工地监管。城区主要路段的工地设置封闭围挡或围挡高度达到2.5m,一般路段的工地未设置封闭围挡或围挡高度高于1.8m,围挡坚固、稳定、整洁、美观。施工现场进出口设置大门,设置门卫室,建立门卫值守管理制度和配备门卫值守人员,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佩戴工作卡,施工现场出入口标有企业名称或标识,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道路畅通、路面平整坚实,施工现场采取防尘措施,施工现场设置排水设施。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按总平面布局码放,材料码放整齐,标明名称、规格,施工现场材料存放采取防火、防锈蚀、防雨措施。

提高机械清扫率。洒水降尘,黄平县城区道路面积为403036.6平方米,实施机械化清扫面积为359508.64平方米,机械化清扫率占89.2%,县市政局每天两次洒水降尘。

加大禁烧秸秆宣传,提高秸秆还田,20xx年推行秸秆还田10万亩,其中:旧州镇实施1.3万亩,浪洞镇实施1.3万亩,平溪镇0.8万亩,新州镇0.8万亩,上塘镇1万亩,野洞河镇0.8万亩,重安镇1万亩,谷陇镇1万亩,纸房乡0.8万亩,翁坪乡0.5万亩,一碗水乡0.7万亩。建设投资:160万元(其中:中央150万元,省级财政10万元)。

4、机动车污染防治。

根据省总队《关于加强黄标车和老旧车强制报废工作进程的通知》(黔公交办〔20xx〕247号)文件精神,多措并举,合力攻坚,深入开展黄标车及老旧车辆强制报废工作,强制报废12辆,开展“打非治违”集中整治行动,安排警力严查黄标车上路行驶、机动车逾期未检验、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共查处违反禁行规定的黄标车、老旧车72辆。有效震慑了交通违法,净化了道路通行环境,保障了辖区道路安全畅通。

为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县城部分区域对黄标车实行限制通行,并制定《黄平县城黄标车区域限行范围划定方案》。审核发放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20xx年发放20xx年度绿标1570份、20xx年度827份、20xx年度572份。

提倡绿色出行,践行绿色生活。结合城市道路建设的需要,完善城区步行道1640米,完善旧州镇自行车道4800米。

5、城市油烟及燃煤治理。

20xx年,我局根据黔东南州《黄平县环境保护局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制订了《黄平县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并在县城区发放《关于禁止在新州城区范围内燃烧烟花爆竹的公告》1500多份;发放《关于禁止燃烧烟煤的通告》20xx余份,并制订《黄平县城区餐饮服务行业油烟污染及淘汰燃煤锅炉工作方案》。通过摸底排查,查清、登记我县辖区内燃煤小锅炉34户,治理、改造油烟污染餐馆3家,取缔小酒作坊1家。

6、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20xx年以来,我县对产能严重过剩产业严格按照国家、省、州要求,认真把关,一律未予立项审批。并编制上报了《黄平县产业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共涉及7个门类76个产业负面清单(其中禁止类57个,限制类19个)。20xx年,我县未审批过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因此无违规在建项目。

20xx年,省、州工业信息化委员会没有对我县下达淘汰落后产能任务。20xx年1-10月我县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1.5762(吨标煤),与州下达目标3.9(吨标煤)。

加大环保、节能、安全执法处罚力度,提高环保节能环保标准倒闭“两高”行业过剩产能退出。

7、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

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建成崟生天然气公司清洁能源供应,新增天然气有限保障居民生活和用于替代燃煤,并制定《黄平县能源统计与能源利用状况管理制度》,清洁能源使用率90%。

20xx年无新建的煤矿同步建设煤炭洗选加工设施,无煤矿煤炭洗选加工设施建设与改造任务。

8、煤炭管理和油品供应。

20xx年,按州局文件,我县已完成汽、柴油升级,共销售成品油24000吨,其中柴油12360吨,汽油11640吨。目前还没有销售国五油品。

严格执行总量控制制度,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综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

9、严格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县城建成区有序推进主城区重污染企业出城入园搬迁改造。

根据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20xx年度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捐款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县发改局同县环保局、工信商务局,工业园区等行业部门对接,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项目申报,但因我县项目基础薄弱,无适合项目,争取20xx年进行再次申报。

10、清洁生产。

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创建活动,努力培育一批标杆示范企业。我县严格执行《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规划的通知》和《贵州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大宣传力度,严把建筑节能审查备案关,强化建筑节能过程监管,稳步推进我县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发展,20xx年,我县已竣工验收备案的建筑节能工程累计61个,建筑面积达38.96万平方米。

11、建筑节能。

20xx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县节能减排决策部署,坚持节能减排与发展并举,大力推进民用建筑工程节能,制定了《黄平县20xx年建筑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建筑工程建筑节能专项检查2次,检查在建建筑节能工程10个(次)。重点检查设计、图审、施工、监理、验收各个环节落实节能标准、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质量监督、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等情况。通过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项目下发了《整改通知书》5份。

12、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制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章第五十四、五十五、五十六条规定,在局网站依法公开了黄平县环境质量;每日公布环境监测空气;行政处罚8起;在贵州省国控企业减排监测体系网上公开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黄平县污水处理厂),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20xx年度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等信息。建立应急体系,制定《黄平县20xx年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黄平县20xx年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加大大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确保县城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正常运行,实时传输监测数据。治理餐饮业油烟及燃煤污染;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建筑扬尘;治理油气污染,提高环境质量。

加大环境保护台账管理,建立《排污费征收台账》、《环境影响评价台账》、《排污许可证发放台账》、《机动车绿标发放台账》。加大大气十条信息报送,按工作情况,拟大气信息简报篇,总结大气治理经验切实加强大气信息报送。

20xx年,我县以环境专项行动为抓手,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环境安全大检查,集中力量对县辖内重点排污单位进行了检查。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检查,有效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一是着力推进排污费征收管理规范化。排污费的征收严格按照企业申报,监察大队审核、公示,征收的规范化程序进行。全年完成排污费征收27.07万元。其中关停2家,行政拘留1人,处罚3家,处罚金额3.5万元。二是认真做好信访投诉调查处理。加强对环境污染信访工作的查处力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环保问题及各级领导批办件进行了有效综合查处,查处32件,处理率达到100%,反馈率达到100%。

20xx年我县共投入大气污染防治经费6200万元,其中投入:石漠化综合治理780万元,煤炭价格调节及节能照明整合资金607万元,污水处理设施和运行资金1091万元,空气质量检测及水源保护环境保护资金59万元,市政垃圾填埋处理408万元,市政绿化及设施维护75万元,林业生态建设及天然林保护等资金3180万元。

1、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大环保工作领导。调整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联席会商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层层落实责任。

2、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综合整治城市扬尘和餐饮油烟污染。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提升燃油品质。

3、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总量。

4、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促进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产品的创新开发与产业化应用。

5、严格投资项目节能环保准入。提高准入门槛,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制定项目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量化企业向专业园区聚集,严格限制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

6、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纳入全县应急工作体系,全面导入专业技术力量,建立专家会诊、联合会商机制,强化预案演练。

7、健全依法治理体系,严格依法监督管理。依法依规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特别是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出台黄平县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及相关政策措施,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力量建设。

8、广泛动员,推动全民生态环保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形成统筹联动、上下协调、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

20xx年,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机动车污染日趋严重。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县机动车拥有量迅速增长,由此产生了大量的机动车尾气,使机动车排气污染在县城大气污染中所占比例不断上升。二是监管力度不够。环保部门机构不健全,人员编制少,管理能力和执法力度不强。目前县区范围内仍有一些小燃煤锅炉时常冒黑烟,影响着县区空气环境质量的改善。三是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资金投入不足。目前,虽然我县对防治和治理大气污染已经投入了不少的资金,但是这些资金与环保投资的需求相比较还存在很大的差距,还不能满足大气防治污染的要求。

20xx年,虽然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进一步突出重点、狠抓关键,以坚定的决心和超常的举措,把各项要求落实到位,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取得实效。重点在六项工作上狠下力度:一是全面治理矿山企业粉尘污染,狠狠抓住露天矿山粉尘污染这个重中之重,积极投入,严格标准,强化整治,切实将各项整治整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强力实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对全县范围内露天采场、选矿厂、排土场、尾矿库、矿区道路及矿部周边办公区等进行综合治理,从根本上改善矿山、矿区生态环境。三是全力实施企业减排,重点实施污染减排工程,加快推进脱硫脱硝和除尘改造,同时,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采取现代化监控设施,通过全天候监测,确保污染设施正常运行。四是大力推进建筑扬尘治理、煤炭经营摊点整治、餐饮业油烟治理、淘汰各种燃煤锅炉、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等各项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容不折不扣的如期完成各项任务。五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完善的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强源头预防、全程管控和综合治理,确保全县大气环境绝对安全。六是积极探索建立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包括规范化的运行机制、常态化的管理机制、全方位的督导和考评机制,形成固定制度,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确保防治工作成果稳得住、可持续。

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各相关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

20xx年12月29日以来,乐山城区以及夹江城区空气质量持续维持在中度污染至重度污染,乐山市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乐山城区空气污染预测预警》。为应对空气污染,12月30日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宿庆洪带队到甘霖镇、新场镇、三洞镇和吴场镇实地检查企业落实《预测预警》的情况,并于当天下午3点召开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细化了大气污染防控相关措施,落实责任到相关部门。按照会议要求,县政府督查室于1月4日对相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乡镇、各部门迅速行动,精心组织,整体推进,重点突破,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控相关措施落实各项整改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各乡镇、各部门具体措施如下:

1.县环保局共出动执法车辆18台次,人员72人次,检查了焉城、甘江、甘霖、新场等8个乡镇的40家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并要求1家停产。同时强化城区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分析,每日开展一次会商,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强化应急措施。

2.县住建局向建筑行业下发通知,要求严格遵守县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文件要求。县质监站派出监督员监督在建工地,严格落实“六个必须、六个不准”,同时执法大队强化现场检查。

3.县气象局强化了污染天气气象条件监测分析,共向县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送夹江污染天气气象条件专题预报8期。

4.县交通运输局公管所加大了洒水力度,由3台次增加到6台次,洒水量由52吨增加到104吨。主要线路为城区至甘江、城区至三洞、城区至中兴、城区至峨眉夹江界。夹江千佛大道已暂停施工,夹江三桥、成昆铁路已按要求暂停弃土运输。路政队、运管所继续加大了抛洒滴漏治理工作。

5.县城管局每日分别于早上8点至9点30分、中午1点30分至2点30分和下午5点30分至6点30分,对主要街道开展洒水降尘作业3次,提高降尘效果。

6.县农业局通知各乡镇抓好涉农领域中秸秆焚烧专项治理工作,同时组织焚烧组深入到新场、青州等乡镇进行督查。节日期间安排3名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对我县蔬菜主产区甘江、甘霖和顺河3个乡镇进行了巡查,在甘江镇双碑村、李沟村、陶渡村发现焚烧火点痕迹,部分村民正在拢堆蔬菜秸秆准备焚烧,双碑村1社发现1个正在焚烧的火点。在顺河乡境内的焚烧痕迹也很多,其中上游村11社有1处正在焚烧。甘霖镇境内未发现焚烧痕迹和焚烧火点,但经走访了解,村民的泽泻秸秆也准备进行焚烧处理。检查人员现场采取了措施:一是对正在焚烧的火点进行及时扑救和制止。二是对准备焚烧秸秆的村民进行耐心的劝阻和解释。三是对所到村社的村民开展禁止焚烧秸秆的宣传。通过以上办法,村民均表示放弃焚烧蔬菜秸秆,减少环境污染。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空气污染治理工作工作不仅是上级下达的任务,更与我们的生活休戚相关,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强化责任。

2.健全机制,全力推进。请各单位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建立长效防控机制,打好空气污染防治持久战,力争改善夹江空气质量。

3.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县政府督查室将对相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工作成效不实的单位将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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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自全市环境污染治理指挥部(扩大)会议召开以来,我区坚决落实会议精神,积极行动,成立了7个专项工作组,认真开展了从煤炭市场检查到燃煤锅炉监管,从小火炉管理到机动车尾气治理和二次扬尘污染防治的全方位监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我区各专项工作组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业污染及煤炭市场检查组。

由区工信局牵头,区环保、工商、质检等部门配合,共检查煤炭经营企业30家,煤炭经营户151户,对检查中发现经营销售劣质煤和烟煤的,及时下发了严禁销售劣质煤和烟煤的通告,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对无证经营的14家依法进行了取缔。对任在销售的30吨劣质煤和烟煤进行了封存,对屡次警告未整改的经营户予以依法取缔。并向全区煤炭经营着下发了《关于开展煤炭市场清理整顿的紧急通知》和《严禁销售劣质煤和烟煤的通告》。

二、扬尘污染检查组。

由区城管委牵头,区执法局、环保局、建设局、环卫局、雁滩市政所等部门和街道配合,对24个街道55个在建工地进行了检查,极个别在建工地防尘措施不到位,存在较为严重的二次扬尘现象,区执法局下达了限期改造任务,并通知相关街道跟进后督促措施,切实消除二次扬尘隐患;与48家建筑工地和4家商砼公司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严格规范渣土排放管理,查处违法乱倒131人次,批评教育23人次;在城区主次干道落实了机械化清扫,坚决杜绝二次扬尘污染。

三、供热锅炉污染检查组。

由区环保局牵头,对城区所有区域尤其是高坪地区燃煤锅炉使用单位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区环保局共计出动610人次对204家单位进行检查,查封燃煤锅炉10家,限期拆除7家,警告35家,对6家烟气黑度超标排放单位依法进行了处罚,制止垃圾焚烧31起,处理餐饮业油烟污染20起。12月30日联合公安等部门对兰州温士曼制衣厂等3家3台使用有烟煤的锅炉依法进行了强制拆除。

四、道路交通污染检查组。

由区环保局联合城区四交警队在盐雁大桥和东岗设立了两个机动车尾气监测点,共检测机动车960辆,对97辆尾气超标车辆下达治理任务;各交警队劝返过境大货车和农用三轮车286辆,查扣不听劝阻强行进城农用车6辆。

五、市场及生活污染检查组。

由区商务局和各街道牵头,对全区40多家集贸市场“集中点火、分散取火”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未严格落实“点火”制度的市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尽快采取措施防治煤炉低空污染;对永昌路、武都路等露天餐饮集中区域进行了集中整治,共清理规范烧烤摊点130多处(次),规范店外烤肉店214家(次),查处流动摊点274个(次),收缴经营工具106辆(具)。

各街道共入户登记小火炉23968个,并向使用者分发了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材料11万份;在小街巷和居民院落悬挂宣传标语500余幅(条)。

六、宣传报道组。

12月20日,组织相关单位、街道和志愿者举行了“为了共同蓝天——城关区防治冬季污染誓师大会”,向全区中、小学生印发了保护环境倡议书;对全区冬防开展情况进行了及时宣传报道;加大了在人口密集区宣传力度,制作了大气污染防治宣传车并上路宣传;编发和印制悬挂环保宣传口号100余条;编制印发《城关区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简报》13期。

七、督导检查组。

坚持每天对各专项检查组工作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以《督查信息》的方式通过办公室向各责任单位进行反馈,未发现推诿扯皮现象。

更多。

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策划方案

按照中、省、市、区等关于环保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县机动车维修行业实际情况,扎实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领导机构。

成立县机动车维修行业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专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组长:

副组长:

二、整治范围。

县内内机动车维修企业(业户)。

三、整治内容。

组织县内涉及危废、烤漆房的持证经营业户以及部分无证经营业户,开展环保专题会议2次,开展危险废物管理培训1次,向各维修企业宣贯相关环保的法律法规,宣传环保知识,规范危险废物的收集、存贮、转移、处置整个流程管理,并妥善保存相关台账和佐证资料,督促涉及喷涂作业的维修企业,制定烤漆房尾气处理装置的维护保养计划和规范建立更换台账。推进烤漆房升级改造工作,根据升级改造时限,倒排计划,引导企业使用水性等低挥发性有机物环保型涂料,建议企业在打磨过程中采用粉尘收集处理装置。

省环保督察1次,协同环保局对县内的维修企业进行深入检查3次11家维修企业,运管部门开展环保工作检查150余家次,在检查过程中,存在未定期更换活性炭及过滤棉、更换台账不规范、危废台账记录不规范等问题,现场对企业进行督促指导,并及时进行整改。

四、摸排情况。

截止于20xx年12月17日,对县内二、三类维修业户以及无证经营业户摸排调查共110户,其中二类6户、三类12户,无经营许可证92户,无工商营业执照31户。

检查县内涉及喷涂作业维修企业(业户)共21户,已升级改造购置光氧催化废气处理器16家,改成储藏间2家,从新选址新修喷漆房2家,已停业1家。县内涉及废机油、废铅蓄电池维修业户共56户,同时现场向各维修业户宣传环保知识,指导企业规范危险废物的收集、存贮、转移、处置,完善危废仓库建设,危废标识标牌的规范制作和上墙公示。

通过摸排调查,大部分有照有证的维修企业,环保工作推进良好,基本有相应的环保意识,其中仍存在危废台账记录、转移处置佐证资料保存不规范,现场环境卫生不整洁等问题,而其余有照无证、无证无照的维修企业主要问题是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与实际的经营范围不相符,危险废物台账基本没有,危险废物贮存间建设不规范或将危废随意堆放,基本无危险废物标识标牌等问题。

五、存在问题。

(一)维修业户点多、面广。

县内维修业户点多面广,环保宣传推动乏力,运管部门人员单一,而运管部门又无环保方面条款作支撑,现今取消对维修业户的经营许可,部分维修业户持工商营业执照,而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与实际经营范围不符。建议加强各个部门间联合执法,从占道经营到场地周边卫生,从经营范围到规范危废管理,全面整治机动车维修市场。

(二)挥发性有机物的管理和使用台账不规范。

目前,挥发性有机物的管理和使用台账没有相应标准、式样,造成台账的建立、记录不规范,同时,行业管理部门在收集整理时,不方便归纳汇总。

(三)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

目前,全省没有一家废铅蓄电池处置企业,废活性炭、废机油桶、废机油格等包装物沾染物处置企业只有2户,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的.不足,导致了企业签订处置协议保证金价格过高,更换活性炭成本增加,同时也导致危险废物堆积量达到库存极限,加剧企业负担。

(四)汽车维修行业环境污染防治财政投入资金不足。

目前,全县推进汽车维修行业环境污染防治相关费用未纳入财政预算,升级、改造、购置等资金均为企业自筹,涉及喷涂作业的维修业户,环保要求进行环境评价报告,而进行环境评价报告检测、验收等费用,至少需要10万元,加重了企业负担,同时也影响了中、省、市、区环保政策的顺利推进实施。

六、下一步打算。

推进水性等低挥发性环保型涂料的使用,逐步推进烤漆房尾气光氧催化处理设备的安装使用,规范持照维修业户危险废物管理,取缔无证无照维修业户。按照中、省、市、区对环境保护的工作要求,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对县汽车维修企业(业户)环境污染情况加强指导,适时开展联合执法整治。

文档为doc格式。

乡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全面贯彻落实县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精神。我镇党委、政府结合镇情,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进行统一部署,集中开展摸排、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我镇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汇报如下:

我镇专门召开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和机关全体会议,集中学习县大气污染治理攻坚会议精神,并通过短信平台将县会议精神传达到51个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并研究制定《镇大气污染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和工作任务,成立了镇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组员,下设办公室,抽调精兵强将,将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任务落实到人。会后马上开展了有关工作。

我镇充分利用电子屏、条幅、宣传车、村喇叭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对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行大力宣传,镇政府电子屏全天不间断滚动播出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和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条幅20条,镇政府出动一辆宣传车流动宣传大气污染治理有关精神,各村喇叭每天早、中、晚三次广播,在村宣传栏开辟大气污染治理专栏,在全镇形成了大力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的浓厚氛围。

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小组成立了巡查治理开采加工、红石板岩非法开采、红石板岩加工、秸秆焚烧四个工作突击队,分别由镇领导班子成员任队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和镇政府有关人员任队员,从10月2日开始,出动8辆突击车辆,不间断开展巡查、治理工作。

(一)对加工企业采取断电措施。

镇联合工商、派出所、供电所,对我镇辖区内41家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并全部采取断电措施;全镇29个菱苦土土窑已全部进行拆除、填埋、封堵处理。

(二)对红石板岩非法开采加工企业实施停产处理。

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简报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近日,宣化区开展了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围绕完成全市水污染防治任务目标,加快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确保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

建立机制,重点监管。该县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进行了全面排查,建立了入河排污口、河段、重点监控断面全覆盖的区、乡镇、村三级“河长制”管理体系,形成了“三级共管,逐级落实”的机制。

明察暗访,综合整治。采取明察暗访形式,加大对现有4家污水处理厂检查力度,对各污水处理厂运营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限养区,明确畜禽养殖区、限养区、禁养区范围。以24个“傍水”村庄为重点,深入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有效促进农村生活环境改善。

拉网排查,严厉打击。在全区范围对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严厉惩处偷排漏排,向河道非法倾倒废酸、废碱等危险废物等各种环境违法行为。

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总结

1、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按照《xx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任务,逐步实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入园区、经营企业进市场、储存企业上监控、运输环节搞联运、使用环节管重点”的监管格局。紧扣难点重点及有可能发生事故的环节,全面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实现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零事故”工作目标。

3、积极参与联合行动。按市政府要求积极主动参与市水务、交通等部门开展了xx澧水流域砂码头污染拆除整治工作,以及积极主动参与市科技工信等部门对全市不合格乡镇砖厂的拆除整治工作。

4、常抓不懈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照“隐患即事故”要求,不断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截至目前,整改常德市政府督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16处,交办全市重大事故隐患71处,已整治到位69处,2处正在整治中。各镇街、各部门交办事故隐患180余处。特别是今年来,通过采取多种有力措施,消除了爱群冷库多年来存在的安全隐患。

5、“强执法、防事故”推进有力。在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中组织开展各类执法检查13478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44525人,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2769家,立案调查278起,经济处罚315.7866万元,责令停产停业128家,问责领导干部258人,曝光典型案例234件。

6、打非治违动真格。元至4月,打非治违“百日行动”期间,全市共查处非法违法行为551起,查实举报的非法违法行为29起,暂扣有关许可证企业1家,责令停产整顿企业38家,没收非法违法所得及行政罚款37万元,行政拘留77人,刑事立案19起,约谈科级及以下干部17人,问责科级及以下干部9人。

交通运输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相关工作部署,区城管局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现就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措施,制订如下整改方案:

一、专项整改工作举措。

1、加强渣土运输管理。重点检查渣土车跑冒撒漏、车体不洁、未实施密闭运输、未实施密闭运输、未实现gps定位、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等违规运输的渣土车辆,按上限处罚,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2、加强餐饮油烟及经营性散煤管理。重点检查餐饮油烟、经营性散煤整治情况。餐饮企业是否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净化设施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油烟排放是否达标等。餐饮烧烤、流动摊位、餐饮经营户是否有违规使用散煤的情况。

3、加强垃圾焚烧管理。重点检查垃圾露天随意焚烧等情况。

二、细化措施。

(一)餐饮油烟及经营性散煤。

一是长期坚持中队互动整治工作,根据区城管局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市区十一个执法中队每周保持一次互动整治,重点对餐饮油烟排放及经营性散煤行为进行巡查和处罚。

二是定期开展联合整治,由区城管局牵头,每周四定期组织区环保局、区住建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参加联合执法行动,抽调人员专项执法检查组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相关单位。

三是加大案件办理力度,针对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安装净化装置未在营业中开启以及根据环保部门鉴定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经营户依法进行处罚,严格行政处罚流程,加大案件办理力度。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城管执法中队、联合整治行动相关单位。

整改期限:20xx年12月20日前。

(二)渣土运输。

一是加强宣传,规范管理,对在建工地及在册运输企业进行上门宣传,加强工地及运输企业从业人员文明施工及大气环保意识,要求在建工地严格落实工地施工“六个百分百”要求,并在建工地出入口设置探头二十四小时监控车辆出入冲洗情况。

二是现场蹲点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确保封土期间大气办准予渣土运输的各施工工地严格按照大气环保相关要求运输作业,并要求渣土运输车辆持证运输、密闭运输、保持车身整洁、防止抛洒滴漏、并按照准运时间及线路进行运输。

三是集中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晚(晚8:00至次日8:00)安排执法队员对封土期间已准予施工的工地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落实情况、工地视频探头是否正常使用、渣土车违规运输情况、区境内各道路污染情况。

四是要利用白天时间走访在册渣土运输企业,对企业运输车辆进行安全生产及文明运输检查,并建立台账。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渣土办,各城管执法中队。

整改期限:20xx年12月20日前。

(三)垃圾焚烧。

加大对垃圾焚烧的巡查力度,对发现私自焚烧垃圾的行为依法严格处罚。

责任单位:区环卫所、各城管执法中队。

整改期限:20xx年12月20日前。

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自全市环境污染治理指挥部(扩大)会议召开以来,我区坚决落实会议精神,积极行动,成立了7个专项工作组,认真开展了从煤炭市场检查到燃煤锅炉监管,从小火炉管理到机动车尾气治理和二次扬尘污染防治的全方位监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我区各专项工作组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由区工信局牵头,区环保、工商、质检等部门配合,共检查煤炭经营企业30家,煤炭经营户151户,对检查中发现经营销售劣质煤和烟煤的,及时下发了严禁销售劣质煤和烟煤的通告,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对无证经营的14家依法进行了取缔。对任在销售的30吨劣质煤和烟煤进行了封存,对屡次警告未整改的经营户予以依法取缔。并向全区煤炭经营着下发了《关于开展煤炭市场清理整顿的紧急通知》和《严禁销售劣质煤和烟煤的通告》。

由区城管委牵头,区执法局、环保局、建设局、环卫局、雁滩市政所等部门和街道配合,对24个街道55个在建工地进行了检查,极个别在建工地防尘措施不到位,存在较为严重的二次扬尘现象,区执法局下达了限期改造任务,并通知相关街道跟进后督促措施,切实消除二次扬尘隐患;与48家建筑工地和4家商砼公司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严格规范渣土排放管理,查处违法乱倒131人次,批评教育23人次;在城区主次干道落实了机械化清扫,坚决杜绝二次扬尘污染。

由区环保局牵头,对城区所有区域尤其是高坪地区燃煤锅炉使用单位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区环保局共计出动610人次对204家单位进行检查,查封燃煤锅炉10家,限期拆除7家,警告35家,对6家烟气黑度超标排放单位依法进行了处罚,制止垃圾焚烧31起,处理餐饮业油烟污染20起。12月30日联合公安等部门对兰州温士曼制衣厂等3家3台使用有烟煤的锅炉依法进行了强制拆除。

由区环保局联合城区四交警队在盐雁大桥和东岗设立了两个机动车尾气监测点,共检测机动车960辆,对97辆尾气超标车辆下达治理任务;各交警队劝返过境大货车和农用三轮车286辆,查扣不听劝阻强行进城农用车6辆。

由区商务局和各街道牵头,对全区40多家集贸市场“集中点火、分散取火”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未严格落实“点火”制度的市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尽快采取措施防治煤炉低空污染;对永昌路、武都路等露天餐饮集中区域进行了集中整治,共清理规范烧烤摊点130多处(次),规范店外烤肉店214家(次),查处流动摊点274个(次),收缴经营工具106辆(具)。

各街道共入户登记小火炉23968个,并向使用者分发了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材料11万份;在小街巷和居民院落悬挂宣传标语500余幅(条)。

12月20日,组织相关单位、街道和志愿者举行了“为了共同蓝天——城关区防治冬季污染誓师大会”,向全区中、小学生印发了保护环境倡议书;对全区冬防开展情况进行了及时宣传报道;加大了在人口密集区宣传力度,制作了大气污染防治宣传车并上路宣传;编发和印制悬挂环保宣传口号100余条;编制印发《城关区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简报》13期。

坚持每天对各专项检查组工作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以《督查信息》的方式通过办公室向各责任单位进行反馈,未发现推诿扯皮现象。

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5月18日,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应良率城环委一行开展2017年娄底环保世纪行活动,重点督查万宝新区需继续整改的水污染问题。

赵应良一行实地察看了早元社区拖塘井湿地的改造,对拖塘井湿地垃圾清理工作表示肯定。万宝新区将对拖塘井湿地保护进行长期规划设计。

赵应良一行来到百亩组团截污干管项目工地,听取项目的情况汇报。该项目主要由沿湘中大道、竹南路、波月街的3条东西走向污水干管和南北走向的甘桂路污水干管组成,将湘中大道以南、诚通物流园以东约8平方公里的生活、生产污水,通过污水干管和配套污水支管汇入已建成的.孙水河北岸截污干管后,向东排入第二污水处理厂。这是解决三元居委会、早元居委会、百亩安置基地生产生活污水问题,彻底消除黑臭水体的关键配套项目,属于省、市环保部门重点督办项目。

截污干管项目在2017年底完成。目前,湘中大道和甘桂路污水干管已竣工使用;波月街污水干管、竹南路污水干管因部分土地需要重新报批和征地拆迁还未完成等问题而暂未竣工。预计2018年底,以上项目的路基及排水工程将全部完成,截污干管将全线接通,可全面消除该区域生活污水直排的问题。

赵应良一行又来到洪山殿棚户区,详细了解根据棚户区居民人数采购相关容量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情况,对该项目改造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

赵应良要求以环境安全为主线,全力抓好重点环境问题的整改;制定问题清单,做到“整改一个、减少一个、销号一个”,确保全区各项整治任务有序推进,全面完成。

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汇报集合

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机关询问的公文。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县积极推动环保各项工作,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十九大会议精神,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我县积极响应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工作,尽可能地将辖区内生态保护良好或者生态环境敏感的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之中,虽然最终结果未出,但目前反馈的结果,我县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高于湖南省均值6个点,同时我县启动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工作,目前已进入规划设计的公开招标阶段。

(二)扎实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我县成立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晃政办函〔2017〕42号),下设工作办公室。2018年为全面普查阶段,我县积极组织协调部门乡镇及企业开展普查,目前已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宣传,完成污染源普查经费预算编制及上报工作,编制完成新晃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核实增补了伴生放射性矿企业基本情况,调查核实增补生活源锅炉清查名录信息,调查核实增补入河排污口信息。

(三)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加强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对未完全整治到位的突出环境问题坚持一抓到底,坚持强化责任抓整改,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我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任务。重点加强平溪河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平溪河流域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防护隔离设施进行增补和维护,新增18块饮用水源保护牌和警示牌。加强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推动整县推进项目,着力解决突出农村环境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废矿物油和废旧铅酸电池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行为,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我县制定《新晃侗族自治县废矿物油和废旧铅酸电池规范化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方案进度要求已开展全面的摸底调查工作,建立信息库,为5月份集中整治打好基础。

一是环保部门能力建设滞后,存在全方位的监管要求与单薄的部门能力矛盾,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环保工作任务力度空前加大,但执法人员,执法设备严重不足,很难监管到位,造成一些群众的环境投诉不能及时赶到现场处理。二是宣传影响面不广,虽然我们也做了一些大型的环保主题宣传,但群众喜闻乐见的日常的宣传手段不多。

一是抓审批,进一步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严格建设项目审查审批,杜绝高能耗、高污染企业进入县域,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提高行政效率。

二是抓执法,认真扎实地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危险化学品、重金属污染源等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网格化监管,第一时间解决群众反映和上级转办问题。

三是抓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步伐,配齐环境执法装备、监测设备和应急设备,确保执法、监测监管的标准化、高效化。按照标准化建设验收要求,重点解决仪器设备缺乏问题,增加硬件的投入,为环境监察监测提供一个好的硬件环境。

四是抓宣传。一是要抓好日常宣传,多与部门形成联动,让新《环保法》、《水污染防治法》等走进企业、校园、社区。二是抓好主题宣传,利用世界环境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环保主题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达到潜移默化的宣传效果。

(一)坚持环保优先。在行政决策过程中,积极实施和完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制度,切实防止因重大决策失误而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坚持将环境保护规划作为编制总体规划、产业规划以及其他各项专项规划的指导性规划,切实做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并重,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并举。

(二)坚持循环发展。按照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的原则,积极探索和实践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的区域经济发展模式,以企业为单元,推行清洁生产,建立“点”上的小循环;以产业为单元,拉长产业链条,建立“线”上的中循环;以园区为单元,强化供应链整合,建立“面”上的大循环,加快建立循环型企业、循环型产业、循环型园区,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牢固树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观念,积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充分考虑所在区域的资源条件和环境容量,合理选择延伸产业链条,切实做到项目建设与生态保护相统一,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经济增长与生态良好相一致,着力打造绿色生产、适宜人居的生态环境。

2020先后组织召开各类环保工作会议10次,下发2020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等文件30余个,3次专项检查,其中第十一师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召开2次园区环境整治攻坚行动动员会、安全生产暨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进行了现场督导调研。

(一)抓源头,建立健全项目准入机制。一方面,积极设置进区门槛,引进产业链配套项目;另一方面,严格实行“准入制度”,坚决做到“四个不批”,积极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的产生。

(二)抓重点,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对新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确保项目选址的科学性、工艺技术的先进性和治污设施的可靠性;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严格执行开工核准与竣工验收制度,确保环境影响评价要求与治污措施得到有效落实;积极加强排污口的规范管理,确保排污总量持续下降。对现有企业,积极引导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引进先进工艺技术,实现清洁生产,切实把污染物消除在生产过程中,减少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

(三)抓监督,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在项目环评时,广泛征求群众特别是项目所在地周边群众对环境质量、拟建项目可能对环境质量造成影响等方面意见,鼓励广大群众对建设项目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等方面意见,鼓励广大群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在项目开工前,及时向广大群众公布项目相关信息,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积极稳妥地处理各类环境纠纷,确保社会稳定。

(四)抓联动,建立健全预警应急机制。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响应,平战结合、专兼结合”的原则,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从组织指挥、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后期处置等五个方面,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工作做出了科学合理的安排,有效提高了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一)加大环保规划投入。我们在做好园区总体规划、产业规划编制工作的同时,编制区域环境保护规划,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计,努力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

(二)加大环境基础建设投入。按照“环境保护一体化”的方针,大力推进区域环境基础设施、集中污染治理设施、环境管理体系等环境基础建设,确保有效保护区域整体环境,降低区域环境和社会风险,努力实现产业日趋集聚、污染集中治理。

(三)加大生态系统建设投入。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要求,一方面,正确处理项目建设与生态建设的关系,适度缩减工业用地规模,积极留足生态建设用地,工业项目选址也尽可能远离修河岸线和水源保护地;另一方面,加快生态系统的规划与建设,着力打造富有生态内涵和优良人文环境的现代化工区。在具体实施上,坚持科学规划生态系统,科学规划绿化带的空间布局,既注重生态景观的审美性,更注重所选树种的实用性,着力保护区内生态环境的多样性。

(四)取得的工作成效。截止目前,环评批复及验收情况:园区已投产、试运营、在建、待建及租赁厂房需办理环保手续的企业45家其中停产、在建企业5家,园区企业环评批复率100%,环评已验收单位18家;建成已取得环评批复需验收的企业24家,正在申报编制的企业2家。6月3日园区联合师环保局开展了世界环境日活动,并发放600余份环保法等,同时开展了知识竞赛。园区组织会同师工业局、环保局联合检查4次,汇总存在的问题20余项整改率67%。

(五)提升园区环保管理技术能力方面。为向“绿色园区”的目标迈进,聘请了自治区、兵团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专家库成员、国家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签订了园区“环保管家服务合同”,协助园区对拟入驻项目进行环保可行性分析,并对已入驻园区企业环保问题诊断排查服务工作。

今年来,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努力营造整洁优美的生产生活条件,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采取“三抓三深化”的措施,坚持问题导向,落实环保责任,坚决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全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1.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1)镇党委、政府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全镇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镇党委、政府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境质量改善趋势要求提出相关措施。

(2)完善制度压实环境保护责任,建立健全各村、镇属各单位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和考核问责机制,每年将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及责任分解落实到各村、镇属各单位,并层层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靠实工作责任,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失职追责、实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深入实际,狠抓工作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多方联动的工作格局。

2.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宣传。

(1)大力加强网络宣传力度,利用微信群,镇村社干部工作群,集镇逢集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相关知识,进一步提升群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

(2)开展镇、村、社三级专题讲座活动,将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作为重点宣讲内容,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群众对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把环境保护放在突出位置。要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工作组对镇域范围内的大气污染、扬尘防控,散煤销售,秸秆焚烧、畜禽粪便,废水排放,废膜回收、垃圾乱丢的现象进行督查整改。镇、村、组干部全员参与,层层抓好落实。各村加大检查力度,实行日督查、日通报、日报告制度。各村各单位每天报送巡查检查结果,检查督查发现问题立刻通知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

(二)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1.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切实增强保持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明确责任、履职尽责。按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负总责”和“依法保护、职责法定”的要求,分管领导既要对分管业务工作负责,也要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镇属单位及各村委会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直接领导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工作原则,认真履行各村各单位的环境保护职责。

2.夯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各村各单位要承担起环境保护责任主体意识,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靠实工作责任、落实上级环境保护决策部署。

尽管我镇在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取得了很大成效,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1.环保意识不高。一是乡镇对环境工作重视程度不高,“重经济、轻环保”的观念依然存在;二是镇村社干部及部分经营者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不强,对环境保护工作主动性不够;三是群众环境意识淡薄,爱护环境并主动参与环保的积极性不够,乱倒生活垃圾,乱排生活污水现象严重。2.基础设施条件落后,环保经费得不到保障。由于农村道路条件限制,垃圾车不能进去,导致很多村社组内部的生活垃圾得不到及时清运。村级环保工作经费又得不到保障,给村集体经济带来压力。3.乡镇环保队伍建设完善,人员素质低。“头重脚轻”的问题比较突出。乡镇环保人员数量及业务素质跟不上时代发展的要求,缺乏必备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今后,我们将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继续深入实施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强化生态环境效益和开展生态环境修复与治理等五大专项行动,全力提升乡村生态文明水平。一是继续加大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在镇域内已建成垃圾池的基础上,争取购进大型垃圾车一辆,巡回各村各单位及时处理生活垃圾,彻底扭转生活垃圾随意倾倒、无处处理的被动局面,提升环境污染治理能力。二是继续加大重点整治力度。对沿路、镇区街道的墙体违规广告、破烂门头、小广告等进行全面清理清除;对车辆乱停乱放、违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进行整治;同时重点整治乡村社道路、河道、交通沿线、背街小巷、建筑工地、集贸市场等范围内存在的乱扔乱堆、乱占乱摆、乱标乱贴、乱排乱架、乱养乱放等乱象全面治理。三是加大散煤惩处整治力度,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督促散煤点销售进入二级市场或村级配送网点,规范散煤市场经营。四是加大燃煤锅炉整治力度,经常性开展燃煤锅炉摸底排查工作,动员群众改电、改气、新型能源等,减少污染。三是继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已制定的各项制度,对不作为、慢作为及生态环保工作消极应付、不负责任、网格内卫生清理不彻底的单位、村委会负责人,严格按逐级约谈或发函等方式问责问效,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由于自来水的管网年久失修、水管锈蚀、管道泄露,以及城市高楼小区采用水箱二次供水,水箱结垢、生锈、水中微生物、细菌、病菌的滋生,使得进入用户家里的自来水存在着严重的二次污染。

2、桶装水。

部分桶装水,由于利益的驱动,不法厂家粗制滥造,使得出售给用户的桶装水质量无法保证。桶装水在一般三口之家有时需一星期才能饮用完,其过程中由于不断地放水,桶内也不断进入等体积的空气,空气中的细菌、病菌随之进入桶装水中并在水中成倍地增长,致使饮用桶装水存在二次污染。(空气中每立方米有近4000个细菌)。

常见的水处理方法:。

(1)紫外线杀菌法:只能杀死细菌和病毒。

(2)煮沸法:只能杀死细菌和病毒。

(3)臭氧杀菌法:只能杀死细菌和病毒。

(4)活性碳:可去除有机物,异臭物、农药、三氯甲烷、氯等。

(5)离子交换法:可去除较多杂质,但代价较高。

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由于水土好,污染少,自然链得到保护,良性循环人就可以长寿,活到100岁。据调查,所有长寿村都因为水土好。因此生在闹市,面对多种水污染,祛除水污染,喝纯净水才是人健康长寿的根本。

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一是加大裸露地面、道路扬尘治理力度。购买防尘网4000平方米对平安大道两侧13处土堆进行防尘网遮盖。安排洒水车对辖区道路的尘土进行冲洗,累计冲洗路面2余万平米,做到了重点道路、重点区域洒水除尘无死角。

二是对重点区域进行美化整治工作。对平安大道的街心游园、绿化带及路面进行整治,破损道牙进行更换,枯树死树重新栽种。其中,修剪整理绿化带1260米,修补路面620平方米,更换道牙110米,绿化栽种黄杨树23棵,栽种四季青200米。

三是开展垃圾、渣土清理工作。加大辖区内垃圾散点和卫生死角的巡查和清运力度,对光华、响水、程庄、辛北进行轮番集中整治。督促两村加大对村内道路的保洁力度,及时清运清理积存垃圾,监督各村做好日常垃圾清理与保洁。安排4名清洁工对平安大道南北两侧、许南路东西两侧进行专业保洁;动用铲车1台,挖掘机1台,拖拉机2台,15名清理人员,共清理建筑垃圾30车,生活垃圾18车。更新破损垃圾桶10个,整修损坏垃圾池5个。

四是强化污染源头治理。依法拆除程庄村违法锅炉1座,对在建工程东程花园进行停工整顿,辛北砖厂进行关停处理,许南路口废品收购站完成封闭围墙搭设要求,并要求当前停止收购,对原有物品进行处理,近期街道将组织力量对其进行取缔。

五是加强对秸秆焚烧污染的'防治。对于秋季秸秆禁烧,每个村均在地头成立秸秆禁烧指挥部,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街道全部人员组成6班禁烧小组,全辖区进行巡逻,严防死守。

六是巩固“三堆”整治成果。在煤场车辆出入频繁的主要路口设置卡点4个,并雇人24小时看守。保证了辖区拉煤车辆只出不进,对待未及时清理的煤堆进行全部覆盖。并动用洒水车每天对煤场附近道路4次洒水,防止扬尘污染。对清理出的煤场空地进行平整绿化,撒种草籽1100余平方,在道路两侧种植女贞500株。对条件较好的5处地块进行项目包装招商,有1处已初步达成项目建设意向,改变土地用途,彻底杜绝煤场死灰复燃。

七是杜绝有烟烧烤。重点对八矿广场的夜市进行集中整治,派出专人负责夜市管理,盯死看牢,严防有烟烧烤摊位出现。对夜市摊点群进行规范整治,定制度,定标准,定期考核,确保夜市卫生安全,满足群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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