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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通用12篇)

作者: 翰墨

汇报自己的工作情况是每个职场人士必备的基本技能之一。看完这些工作报告范文后,相信大家会对如何写一份较为完美的工作报告有更加深入的了解。

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2010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坚持“从严、求高、抓实”的治院方针,继续深化从严管理,着力解决制约和影响法院发展的突出问题,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2288件,审结61111件,结案率98.11%,其中,中院受理5760件,审结5558件,结案率96.49%。全市法院审结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等刑事案件5449件,判处有罪人犯7344人;审结涉及国企改制、金融证券、知识产权、婚姻家庭等民商事案件41328件,解决争议标的额35.28亿元;审结行政诉讼案件418件;执结各类案件11575件,执结标的额23.56亿元,审判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强化能动司法,创新工作方式,服务大局取得实效。

紧紧围绕全市发展新战略,加强思想教育,促使广大干警知大局,想全局,找准法院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强化能动司法,增强工作实效,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严厉打击破坏经济秩序犯罪。公开审理“金源葆”、焦英霞非法集资等重大影响案件,从重从快打击破坏重点项目建设犯罪,依法审结地铁车辆段拆迁工程贪污受贿、诈骗土地补偿款等刑事案件37件,判处有罪人犯5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988.78万元,有力地震慑了破坏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犯罪。

妥善化解征地拆迁纠纷。提前介入重点项目建设,抽调232名业务骨干,深入哈南工业新城开发、棚户区改造、路桥建设等拆迁一线,开展法律咨询服务3073次,提出司法建议72个,配合政府部门现场化解拆迁纠纷1336起,促使208户钉子户自觉搬迁,避免形成诉讼影响项目建设提速,有效地服务了重点项目建设。

慎重审理涉及企业案件。涉企案件一律快立快审,由院庭长亲自办案,充分考虑企业实际,妥善处理涉企纠纷,成功处理了北亚集团破产重整、世罕泉公司股权确认、远东木业公司合同纠纷等涉企案件6003件,解决争议标的额23.72亿元,较好地促进了企业发展。

二、强化调解结案,清理信访积案,审判水平稳步提升。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积极参与构建多元化调解体系,坚持“多调少积”,全力推进调解结案,集中清理信访积案,努力提高审判水平。

积极牵动诉前调解。两级法院普遍建立调解大厅,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行政调解组织工作对接,牵动诉前调解,移交人民调解组织调解12831件,协调行政组织调解3213件,借助外力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大力推进诉讼调解。强化领导带头调解,强化指标推进调解,全市法院调撤结案36996件,调撤率达到60.54%,同比提高3.85个百分点,其中,立案调解21341件,行政和解202件,执行和解5412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认真清理信访积案。开展清积专项活动,院庭长包案推进,采取逐案确认、公开听证、司法救济、依法终结等措施,清结信访积案470件,其中,息访结案431件,依法终结39件,信访遗留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三、强化发现问题,促进解决问题,从严管理不断深化。

继续深化从严管理,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总抓手,以发现问题促进解决问题,以解决问题确保不出问题、少出问题,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继续强化日常监督。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纪律松弛、作风不端等问题,发出工作督查、纪律作风、纪检监察等批评通报232期,通报批评纪律作风问题287个,涉及干警235人次、领导干部184人次,司法作风进一步好转。

严格落实审判监督。全面落实接访、评查、听证、剖析、述说等审判监督制度,深入发现和解决司法不公正、不规范等问题,两级法院院长同步集体接访46次,评查重点案件857件,公开听证信访案件237件,集中剖析典型案件170次,邀请当事人来法院述说44次,纠正有问题案件17件,案件质量稳步提高。

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加大违法违纪查处力度,着力发现和解决以案谋私、徇私枉法等问题,受理投诉信件280件,纪律处分16人,移送纪检、检察机关8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

四、强化奖惩激励,推进工作落实,实施能力得到提高。

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强化领导监督责任,发挥领导表率作用,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努力提高领导干部执行力。

强化主要领导督办。不定期召开主要领导督办会,听取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跟踪问效,批评问责,限期整改。召开主要领导督办会33次,对中院院庭长和基层法院院长专项通报29次,有力地促进了工作落实。

深入推进领导办案。实行指标考评,促使院庭长回归审判组织,亲自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全市法院院庭长办案40216件,占结案数的65.81%。领导作用充分发挥,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严格兑现工作奖惩。根据工作政绩排序和发生问题情况兑现奖惩,入围选拔中层领导干部28名,扣减领导干部目标奖12.8万元,对中院中层领导和基层法院院长诫勉谈话12人次,停止工作1人,免去2名基层法院领导干部职务,有效强化了领导责任。

一年来,全市法院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接受人大执法检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入庭听审219次;办理人大交督办案件58件,办结56件,办结率96.55%;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12件,全部办结,回复率100%。同时,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社会监督,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回顾一年来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法官大局意识不强,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二是个别法官裁判不公、司法不廉,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三是部分法院对大调解工作重视不够,借助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的能力不强,致使有的纠纷进入司法程序后无法有效解决。四是基层法院职权配置改革不到位,低素质法官主办案件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五是执行威慑机制和社会联动机制作用发挥不够,“执行难”问题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1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突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市委加快实施新战略,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总抓手,继续深化从严管理,积极服务发展大局,全力化解社会矛盾,切实强化审判监督,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好发展、快发展、大发展和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今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立足服务发展大局,坚持能动司法,深入解决思想不关注、办法不创新的问题。

针对常规办案、机械司法,服务大局主动性、创造性不够,深入开展“做主人、敢担当,谋发展、惠民生”教育实践活动,增强使命感,创新管用办法,提高执行力,服务全市发展大局。

打击经济犯罪,维护发展秩序。从重从快打击贪污、受贿、渎职、诈骗征地补偿款等破坏重点项目建设犯罪。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创新工作方法,支持企业发展。注重办案效果,涉企案件一律实行院庭长办案,一律先行调解,一律依法慎用强制措施,一律从企业实际出发确定给付方式,避免因机械司法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困难,支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转变司法作风,服务项目建设。坚持提前介入,主动与政府部门对接,深入拆迁改造现场提供法律服务,及时化解拆迁纠纷。实行审判提速,涉及重点项目的案件,一律快立、快审、快结、快执,服务重点项目建设。

二、立足维护社会稳定,推进调解和解,深入解决观念不转变、作用不突出的问题。

针对诉前调解牵动不够、诉讼调解方法单一,大调解工作责任感、紧迫感不强,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强诉调对接,创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讼调解“三调结合”工作新模式,全力化解社会矛盾。

搞好工作对接,牵动人民调解。加快人民调解窗口建设,积极引导当事人接受诉前调解,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指导,及时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把民间纠纷化解在初始状态,减少诉讼对抗。

实行联调联动,推动行政调解。充分借助基层党政组织、行业管理组织、专业仲裁组织力量,切实加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协调配合,共同化解各类争议和群体性矛盾,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

坚持调解优先,强化诉讼调解。完善调解考评机制,量化调解指标,逐月排序推进,开展调解能手竞赛,强化全员调解。加大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调解力度,强化全程调解。采取委托、邀请等方式,借助外部力量强化诉讼调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三、立足促进公正司法,强化审判监督,深入解决行为不规范、司法不廉洁的问题。

针对监督制度不完善、监督机制不落实,审判监督触及力、约束力不够,进一步强化审判权力监督,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流程管理,规范司法行为。加快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监督,明确审判流程各节点工作标准和责任,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着力消除监督工作盲点,防止审判权力滥用。

强化发现问题,促进司法公正。加大明察暗访和通报力度,把多发现问题、发现大问题就是负责任、就是有能力作为监督工作标准,强化发现问题通报。把不出问题、少出问题就是有政绩、就是有水平作为审判工作标准,强化发生问题通报,真正形成监督部门与审判部门的对峙局面,最大限度遏制司法不公。

严肃查处违纪,确保司法廉洁。严格兑现廉政承诺,法官出现违纪问题,一律停止审判权,直至免去法职。领导出现违纪问题,一律停止工作,直至引咎辞职。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纪检、检察机关处理,保持惩处违法违纪的高压态势。

四、立足提高整体素质,加强自身建设,深入解决法官不称职、领导不胜任的问题。

针对素质低的法官主审案件、怕得罪人的领导不敢碰硬,队伍建设改革创新力度、从严管理力度不够,进一步优化法官职权配置,严格领导工作问责,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强化考评排序,实现全员调动。坚持院考评到部门,逐部门排序;部门考评到人,逐人排名。充分运用考评排序结果评价政绩、选拔干部、兑现奖惩,激励每名干警超越自我、奋发有为,以个体进步促进整体提高。

深化职权配置,优化法官结构。深入推进法官“一分为四”改革,根据审判绩效考评结果,坚决将办案质量差的审判长、主审法官改任合议法官、辅助法官,坚决将案件出现严重问题的办案法官调离审判队伍,优化法官队伍结构,深入解决素质不一样的法官一样主办案件的问题,确保优秀法官发挥主导作用。

严格领导问责,促使工作负责。强化领导责任,对领导能力低、政绩排序在后、工作长期无起色的领导干部,予以诫勉谈话、调整领导岗位。对工作不负责导致案件问题多、队伍问题多的领导干部,一律停止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责令引咎辞职,促使领导干部触及问题、解决问题。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在市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社会监督,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在加快实施新战略的伟大实践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广州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根本宗旨。本站小编为你整理了广州市人民法院。

希望可以帮到您。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以来,全市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上级法院指导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审判质效有了新提升。五年来,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249338件,办结1156751件,法官人均结案850.16件,分别比上五年上升32.86%、26.36%和30.37%;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206749件,办结199809件,法官人均结案660.94件,同比分别上升30.03%、28.67%和36.86%,均创历史新高。办案质量持续向好发展,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3.09%,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0.78‰,信访投诉率0.02%,同比分别下降1.08个百分点、0.52个千分点和0.41个百分点。

——司法改革迈出新步伐。积极稳妥推进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法官职业保障、人财物省级统管等改革工作,得到最高法院周强院长、李少平副院长等领导批示肯定。市中院先后在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召开的司法改革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司法公开取得新突破。以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建设“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司法工作机制。在中国社科院开展的20xx年度司法透明度指数评估中,市中院排名全国法院第一。

——创先争优取得新成效。全面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五年来,有97个集体、147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从化区法院、花都区法院获评全国模范法院,天河区法院获评全国优秀法院。

一、依法开展刑事审判,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全市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11453件,审结108006件,判处罪犯98603人,同比分别上升37.85%、34.89%和16.31%;其中市中院受理13411件,审结12764件,同比分别上升16.93%和12.60%。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判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间谍等危害国家安全罪犯19人。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判处杀人、抢劫、绑架、贩毒等罪犯20xx9人。惩治黑恶势力犯罪,判处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419人。严惩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涉众型犯罪,判处罪犯20xx人。惩治扰乱医疗秩序、恶意欠薪、醉酒驾驶等新类型犯罪,判处罪犯9331人。严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判处贪污贿赂、渎职罪犯1674人,其中原为处级以上干部的261人。加强重大刑事案件审判,依法审结广州火车站广场“506”案、邦家公司集资诈骗案和海南省原省委、常务副省长谭力受贿案等案件。市中院刑二庭获评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落实人权刑事司法保障。严格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和宽严相济要求,对8589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依法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直至死刑,对21959名轻微刑事犯罪分子依法判处非监禁刑或免予刑事处罚,对32名依法不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宣告无罪。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确保量刑公正透明,白云区法院被最高法院指定为量刑规范化工作示范联系点和罚金刑量刑规范化试点法院。依法开展减刑假释工作,依法裁定减刑假释42116人。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共判处未成年罪犯4793人,同比减少23%。深化“羊城金不换”工程,推进市中院“全国青少年法律与权益保护研究基地”建设,完善犯罪记录封存、合适成年人出庭、心理干预、帮教等机制,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市中院和黄埔区法院获评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二、依法开展民商事和行政审判,服务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

依法开展民商事审判。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701770件,审结644134件,一审结案诉讼标的1525.8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43.25%、35.82%和185.84%;其中市中院受理117571件,审结112223件,一审结案诉讼标的393.83亿元,同比分别上升41.30%、39.11%和387.11%。维护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审结婚姻家庭案件46264件,黄埔区法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市中院在全国率先成立少年家事审判庭。加强“三农”权益司法保护,一审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等涉农纠纷案件49736件,市中院民事庭获评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实行医疗鉴定人出庭和专家辅助人制度,审结医疗纠纷案件1318件,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审结房屋买卖、房屋租赁、物业服务纠纷等案件73455件,维护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市中院和白云区法院在全省率先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服务绿色发展,审结全省首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环境公益诉讼案、首例我省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加强涉电商案件审判,市中院成立电子商务合议庭。妥善审理证券虚假陈述纠纷、金融衍生品纠纷等新型案件,审结金融纠纷案件117971件,促进金融市场安全运行。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破产清算案件211件,化解企业债务124.3亿元,市中院成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推动成立全国首个破产管理人自治组织,被最高法院指定为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审结民安证券、广东国民信托破产案,广州亚钢、广州亚铜和广州汇集破产重整案等重大案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0801件,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推动设立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天河区法院获评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基层示范法院。完善涉外商事审判机制,在全国涉外商事审判中率先实施专家陪审和咨询制度,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案件12823件,依法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全市法院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9909件,审结19802件,同比分别上升28.98%和30.94%;其中市中院受理8606件,审结8558件,同比分别上升67.82%和68.40%。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一审审结案件中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撤销或变更行政行为的2063件,占15.94%,妥善审理农村“外嫁女”权益保护等行政诉讼案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18347件行政非诉案件裁定准予执行。加强国家赔偿案件审查,审结案件245件,决定赔偿金额1608万元。配合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改革,做好广州市行政诉讼案件移交广州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工作。

三、依法开展执行工作,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加强执行实施工作。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360240件,办结329643件,执结标的626.0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7.35%、10.09%和118.99%;其中市中院受理21231件,办结20510件,执结标的103.9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5.23%、26.04%和42.93%。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有效整合执行实施力量。推进执行精细化管理,细化执行流程节点控制,促进规范执行。完善执行财产查控机制,深化最高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应用,建成广州市“天平”执行查控网,实现房屋、土地、银行存款等财产集中查控。推行涉诉资产网络竞拍,成功竞拍标的58.53亿元,增值率13.08%。运用债权转股权、转让无形财产、整体拍卖等方法,提高执行财产变现率。加强释法教育和执行和解,促使39312件案件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债务、10735件案件达成和解。

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完善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社会信用体系对接,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公布29428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失信名单公布以来,2399名失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债务。天河区法院被评为全国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依法惩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限制消费93702人、限制出境716人、罚款253.5万元、司法拘留1363人,对拒不执行裁判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59人,并已对43人判处刑罚。

四、积极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求,制定司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取消院庭长对案件的审批审核,实行主审法官和合议庭负责制。突出法官主体地位,探索组建新型审判团队,实行院庭长带头办案机制。完善审判委员会运行机制,突出对审判工作的宏观指导职能。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改革,增选人民陪审员1513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31127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86.8%。健全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追责的范围、标准和程序。完善法官职业保障,落实人财物省级统管改革。

深化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严格员额法官的遴选标准、方式、程序和选任要求,选任首批员额法官1069名。推进辅助人员管理改革,全市法院招录聘用制法官助理、书记员1788名,推动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形成较科学的配置比例,提升整体办案效能。最高法院推广我市法院审判辅助人员管理改革经验。

推动设立南沙自贸区法院。积极争取支持,推动设立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加强商事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和商事调解中心建设,搭建自贸区民商事纠纷立体化多元纠纷解决平台,服务自贸区发展。

健全审判监督管理机制。推进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加强审判流程管理,严格审限管理。加强案件质量监督,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评析机制。强化审判监督,审结二审案件114118件,改判、发回重审11049件;审结再审案件1279件,改判、发回重审436件。

五、深化司法为民、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

拓宽司法为民渠道。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行网上立案、网上公告送达、网上阅卷等机制。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在全国法院率先实行“一对一”人工服务,做到办案信息“主动告知”,当事人“有问必复”,答复信息380685条,群众满意率98%。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当场立案率97.68%,居全国前列。在全省率先开通审务通、律师通,为当事人、律师提供移动式便捷诉讼服务。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及时协调司法行政部门为当事人提供律师服务。

深化司法公开。推进审判流程、开庭审理、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打造“阳光法院”。完成280个数字法庭改造,建成两级法院庭审网络直播统一平台,直播案件12157件,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媒体予以广泛报道。实行裁判文书公开,累计上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239569份,居全国法院前列。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实行执行日志机制,实现执行案件流程全公开。加强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建设,加强司法新闻宣传,拓宽司法公开渠道。市中院连续五年被最高法院评为在司法新闻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法院。

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调解工作,通过调解撤诉方式结案229888件。加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的对接,全市法院建成诉前联调工作室、工作站143个,成功调处各类纠纷121030件,标的29.52亿元,当事人自动履行率95.75%。推进涉诉信访化解机制改革,推动建立第三方参与信访案件化解机制,实行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制度。规范司法救助,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8328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2445万元。

六、自觉接受人大和各界监督,提升司法工作水平。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完善工作机制,主动接受人大及其会的监督。先后向市人大会专题报告刑事审判、诉前联调、司法公开、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等工作,向市人大内司委报告仲裁司法审查、职务犯罪案件审判、民事行政执行等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和监督意见,进一步改进工作。配合市人大会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代表集中视察等工作。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市中院主办代表书面建议25件,并及时向市人大会报告办理情况。市中院连续三年被评为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加强联络工作,通过主动汇报法院工作,邀请代表视察法院、参加座谈、旁听庭审等形式听取代表意见1593人次。市中院柯元平同志获评全国法院联络工作先进个人。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健全沟通机制,主动向政协通报法院工作。广泛征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对法院工作的意见。走访接待政协委员207人次,听取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处理。办理政协提案15件,提高接受民主监督的效果。

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贯彻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宪法原则,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认真办理检察建议,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认真审理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起抗诉的案件,市中院受理278件,办结273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71件。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建议,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市中院在全省律师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认真接受司法监督员、当事人、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七、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司法能力水平。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和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引导干警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法治理念,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健全法官轮训、审判业务专家培养、与法学院校双向人才交流等机制。加强业务学习培训,举办法官论坛、“穗法学堂”活动,市中院举办各类培训123期15820余人次。加强调研工作,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上,全市法院获奖论文数量占全省50%以上。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培育法官法治信仰,塑造职业人格。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广泛开展廉洁司法警示教育,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坚持挺纪在前,建立廉政监察员、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谈话提醒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拓宽举报受理渠道,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法院干警违纪违法行为举报投诉率呈下降趋势。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提升办案水平。加强与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沟通,协助解决基层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完善中心法庭、巡回办案点和法官社区工作室布局。南沙区法院南沙法庭获评全国“工人先锋号”,从化区法院吕田法庭获评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全市法院司法工作机制更加完善的五年,是办案质量效率显著提升的五年,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更加信任和支持。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地体会到,促进人民法院事业发展,必须做到五个始终坚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始终坚持担当精神,攻坚克难,积极应对审判任务日益繁重的新常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改革创新破解工作难题;始终坚持从严治院,确保司法公正廉洁。过去五年广州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全市法院广大干警努力的结果,更离不开各级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上级法院正确指导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审判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审判执行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部分案件办理效率偏低,有的案件存在超审限问题,与群众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新型审判团队组建、司法责任制改革、审判管理监督、法官职业保障等需进一步完善;队伍的思想、能力、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个别干警违纪违法被追究责任;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完善的关键时期,是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全市法院的主要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按照市委、市人大和上级法院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力争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全国的前列,为推动我市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建设全面上水平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抓好司法办案第一要务。坚持严格公正司法,认真履行审判职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黑恶势力、电信诈骗等各类刑事犯罪,服务平安广州建设。妥善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依法稳妥处置“僵尸企业”,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知识产权和涉外案件审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完善审判管理监督,充分运用审判大数据提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提高办案质效。

(二)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司法权运行机制,组建以法官为中心的审判团队。深化审判辅助人员管理改革,优化办案辅助机制。加快推进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率先实现诉讼制度创新。开展审判效率机制改革,深化繁简分流机制,提高审判效率。积极探索执行体制改革,提高执行质效,确保在全国率先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健全职业保障,保障法官依法公正履职。推进南沙自贸区法院建设。

(三)进一步推进司法为民、司法公开。强化“互联网+”思维,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科技手段,建设电子法院、智慧法院,提升审判和诉讼服务水平。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安定。强化司法公开理念,深化审判流程、庭审直播、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等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创新接受人大和各界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改进法院工作。

(四)进一步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牢牢把握“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要求,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执纪监督,从严查处违法违纪问题,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坚持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永远是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全市法院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入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精神和代表审议意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奋力开创工作新局面,为广州改革发展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各位代表:

20xx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各界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狠抓审判工作、司法改革、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01704件、办结239521件,法官人均结案162件,同比分别上升12.09%、4.31%和9.75%;其中市中院受理50468件、办结45591件,法官人均结案148件,分别上升5.96%、6.66%和15.32%。

一、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依法惩治各类犯罪活动。全市法院受理刑事一、二审和再审案件26173件、审结23706件,分别上升12.85%和11.82%;其中市中院受理3122件、审结2666件,分别上升16.32%和9.26%。积极应对刑事案件上升,加强审判工作,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关。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犯罪,一审审结间谍、杀人、抢劫、重大盗窃、毒品以及黑社会性质等刑事案件18630件。依法审结广州火车站广场“5·06”案、彭树声5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重大案件,对在广州301路公交车上实施爆炸的被告人欧长生一审判处死刑。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一审审结走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非法集资、信用卡诈骗、假冒注册商标等刑事案件2422件。一审审结全国最大的“老鼠仓”案陈志民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判处罪犯583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323人,上升10.24%,原为处级以上干部的77人。如原番禺区副区长龚汉坤、原从化市委方纪章因受贿分别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和八年。

注重人权刑事司法保障。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罪责相当、疑罪从无原则,依法适用缓刑4289人、免予刑事处罚81人、宣告无罪11人。依法适用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等规则,保障律师知情权、会见权、阅卷权、辩护权,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审限规定,实现零超期羁押。坚持裁前公示、审理公开、文书公开,依法审结减刑、假释案件9187件。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判处未成年罪犯574人,其中适用非监禁刑183人。创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积极开展心理干预、档案封存、结对帮教等工作,黄埔区法院少年庭获评广东省先进集体。

二、发挥民事和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依法开展民事审判。全市法院受理民事一、二审、再审和特别程序案件167466件、审结126755件,分别上升6.36%和下降2.86%;其中市中院受理29104件、审结26022件,分别上升3.44%和6.73%。坚持自愿、合法调解原则,通过调解撤诉办结案件39030件。

在民事审判中,突出保障和服务民生。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0111件,促进家庭和谐。越秀区法院办理的林某某申请人身保护案获评全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3526件,依法保护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劳资关系和谐。探索医疗鉴定人出庭和专家辅助人制度,审结医疗纠纷案件232件,维护医疗秩序。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22371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审结环境资源案件640件,促进生态环境发展。市中院二审审结的袁某某诉某房地产公司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获评全国法院十大环境侵权案例、全省首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环保公益诉讼案获评20xx年度广东十大法律事件。

在民事审判中,突出保障和服务创新发展。贯彻诚实信用原则,审结商事案件18507件,维护市场公平交易秩序。审结金融案件27615件,规范金融秩序,促进金融业创新发展。推进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审结破产、清算案件121件,促进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和经济转型升级。审结广州亚钢、广州亚铜重整案,化解债务58.9亿元,促使企业恢复生产。审结知识产权案件5084件,依法保护智力创新,促进高新技术研发和产业发展。在全国涉外民事审判中率先实施专家陪审和咨询制度,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案件2762件,促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

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全市法院受理行政一、二审、再审和国家赔偿案件7457件、审结5658件,分别上升18.87%和7.12%;其中市中院受理3353件、审结2400件,分别上升34.50%和20.00%。认真贯彻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强化行政机关举证责任,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一审审结案件中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撤销或变更行政行为的683件,占17.88%;对6338件行政非诉案件裁定准予执行。审结国家赔偿案件82件,决定予以赔偿300万元。积极配合做好广州市行政诉讼案件移交广州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工作。

三、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加大执行实施力度。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90514件、执结73388件,分别上升25.42%和17.11%,执结标的115.72亿元;其中市中院受理5019件、执结4696件,分别上升14.12%和15.35%,执结标的25.05亿元。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查控力度,完善与工商、税务、房管、车管、银行等部门联动机制,启用网络查控,实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全国查控,工商、社保、征信、车辆等14类信息全省查控。推进全市涉诉资产网络竞拍,成功拍卖涉诉标的710个,成交11.90亿元、增值率6.25%。

加大执行惩戒力度。依法惩治规避执行行为,限制消费15950人、限制出境195人、罚款115万元、司法拘留260人,对拒不执行裁判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9人。推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对11330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予以公布,让失信被执行人在市场准入、融资信贷、交通出行等方面受限制。天河区法院被评为全国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

四、加强审判管理监督,落实司法为民、司法公开。

强化审判管理监督。以司法公正为目标,着力提升审判质效。完善办案流程管理,实施办案进度管控,从源头上防止超审限。开展案件质量、庭审质量、文书质量评查,完善专业法官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疑难案件研讨,强化案例指导,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办案质量。强化二审重在解决事实法律争议、再审重在解决依法纠错的职能作用,审结二审案件26046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2726件;审结再审案件233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85件。

拓宽诉讼便民渠道。以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着力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推进网上立案,对网上提交的630件立案申请予以立案。推进电子邮件送达,送达民事诉讼文书6949份。开通广州审务通,完善网上查询、阅卷、收退费、申诉机制,提供便捷诉讼服务。加强“12368”诉讼热线工作,发出提示信息692571条,回复信息135118条,当事人满意率97.63%。白云区、荔湾区法院推进法官进社区,番禺区、从化区、增城区法院推进巡回审判,方便群众化解矛盾。与司法局共建法律援助工作站,由驻站律师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援助服务。为困难群体提供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762万元,缓、减、免交诉讼费1670万元。

提升司法公开水平。以司法公开为途径,着力打造阳光法院。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司法公开平台建设。推进广州法院庭审直播网建设,实行直播预告,直播案件5354件。上网公布裁判文书213843份,居全国前列。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开展的中国司法透明度测评中,市中院排名全国法院第2位。加强法治宣传,市中院和越秀区、海珠区、花都区、南沙区法院被最高法院评为20xx年度在司法新闻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法院。

五、推进司法改革,增强司法公信力。

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求,制定《关于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完善审判责任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推行司法权力清单和司法责任清单,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落实院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理重大疑难案件制度,全市法院院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人均主办案件98件。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强化审判指导职能。完善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运行机制,确保审判权在有效监督下依法公正高效行使。最高法院推广花都区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经验。

推进审判辅助人员管理改革。在党委、人大和政府支持下,全市法院配有。

合同。

制审判辅助人员1055名,其中市中院配有法官助理143名、书记员120名。制定《审判辅助人员管理改革方案》及配套办法,推进辅助人员职业化、规范化建设,保障法官专注“审”与“判”,提升整体办案效能。市中院在中央政法委召开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上介绍经验,最高法院予以推广。

推进审判工作机制改革。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对符合条件的起诉当场立案,当场立案率97%。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审结速裁案件4020件,居全国18个试点城市首位,省委政法委在越秀区法院召开现场会予以肯定。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改革,全市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53094件,上升41.72%。深化诉前联调工作,全市通过诉前联调化解纠纷23289件,标的4.36亿元。推进涉诉信访改革,邀请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参与化解工作。推动建立律师代理涉诉信访、申诉案件机制。全市法院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467件次,下降17.04%。推动设立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为自贸区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六、自觉接受人大和各界监督,提升司法工作水平。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市人大会报告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和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向市人大内司委报告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和监督意见,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配合开展执法检查、代表集中视察等活动,认真研究处理相关意见。先后向各区联组代表报告半年和全年工作,并通过向代表回复意见建议落实情况、发送短信、印送工作通报、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和邀请参与调解、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方式接受监督。对代表提出的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加大对“老赖”曝光力度等多项意见建议予以采纳并认真落实。代表对市中院主办的6件建议案表示满意。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完善联系机制,主动向人民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法院工作,听取意见建议并认真研究处理,提高接受民主监督工作质效。

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办理检察机关抗诉案件,共办结79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21件。高度重视检察机关的监督意见,认真办理检察建议,改进办案工作。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认真听取律师的意见建议,发挥律师在促进司法公正中的积极作用。市中院在全省律师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认真听取司法监督员、当事人和新闻媒体的意见建议,提升工作水平。

七、抓好自身建设,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抓好司法作风建设。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深入查摆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制定廉政责任清单,规范信访举报办理,开展经常性的司法巡查、审务督察,促进廉洁作风建设。市中院在全市廉洁广州党规党纪知识竞赛中取得第一名,市中院彭亮法官获评廉洁广州20xx年度十大人物。

抓好业务能力建设。加强业务培训,突出抓好对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学习培训,组织培训10690人次。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和学术讨论活动,注重成果转化,在广东法院学术讨论会上,全市法院获奖论文数量占全省50%。市中院获评全国法院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

抓好基层指导监督。加强与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沟通,协调做好基层法院涉区划调整工作,推动解决审判辅助人员不足、信息化建设基础薄弱等困难问题。加强对基层法院工作的指导监督,提升工作水平。指导开展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在增城区法院新塘人民法庭等5个法庭进行改革试点。

一年来,全市法院认真开展“最美法官”评选等创先争优活动,注重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提素质、强作风,营造风清气正、拼搏进取的工作氛围。全市法院53个集体、320人次获市级以上荣誉,海珠区法院荣立集体一等功,天河区法院陈宗桢法官荣立个人一等功,花都区法院刘靖法官获评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各位代表,正是在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法院工作才能取得新的成绩和进步。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感谢!向各位人大代表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办案质效与群众需求存在差距,审判管理监督不够精细;执行工作有待加强,执行联动、财产查控工作存在不足;司法改革任务比较繁重,需要与办案工作统筹推进;司法公开需要进一步深化,信息化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审判辅助人员配备仍然不足等。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20xx年是“十三五”规划全面实施的第一年,也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一年。全市法院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切实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立足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公正司法,加强办案质效监督,强化二审和再审监督功能,提升庭审水平、裁判水平。加强审判流程管理,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严格审限管控,提升办案效率。加大财产查控和执行联动力度,提升执行工作效能。

二是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高效。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完善监督机制。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发挥庭审实质作用。深化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做好员额法官选任工作,推动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实现科学配置。健全律师诉讼权利保障机制。加强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建设,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三是深化司法为民、司法公开,完善阳光司法机制。以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行动指南,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改进司法服务工作。以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司法公开平台建设为依托,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推进信息化建设,建设智能法院。创新接受人大和各界监督机制,拓宽司法监督渠道,改进法院工作。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法院队伍。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严守纪律法律、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促进司法规范化。抓好业务学习培训,开展审判业务交流,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着力提高法官的法律素养。举办人民陪审员业务培训班,提高审判业务技能。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完善审判权执行权监督机制,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各位代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不懈奋斗的目标!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公平正义,为我市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各位代表:

20xx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服务平安广州、法治广州、廉洁广州建设,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认真履行审判职责,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69164件、办结229621件,比上年分别上升15.02%和13.61%。其中,市中院受理47630件、办结42744件,分别上升19.95%和20.64%。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

全市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3193件、审结21201件,同比分别上升9.52%和6.75%。其中,市中院受理2684件、审结2440件,分别上升9.15%和6.83%。

依法惩治犯罪。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一审审结杀人、抢劫、毒品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件3970件,审结苏永胜重大入室抢劫案、胡伟星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投注额达4840亿元的特大网络赌博案等案件。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判处罪犯297人。打击扰乱医疗秩序犯罪,审结广医二院伤医案、打砸伊丽莎白医院案等案件。打击环境资源犯罪,判处罪犯117人。惩治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网络电信诈骗等诈骗犯罪,判处罪犯260人。依法惩治贪污、受贿犯罪,判处罪犯165人,其中原为处级以上干部的53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罚的125人。原白云农工商公司总经理张新华贪污、受贿近3.8亿元,一审被判处死刑。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判处罪犯128人,同比上升39.13%,其中属单位行贿罪犯35人,让行贿犯罪受到应有的制裁。

严格刑事司法。坚持宽严相济政策和罪刑法定原则,判处各类罪犯19869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罚的1481人、免予刑事处罚的53人;依法宣告8名被告人无罪。加强人权刑事司法保障,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严格执行审限规定,所有刑事案件均在审限内审结。严格把握减刑、假释条件,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9074件,其中裁定不予减刑、降低提请减刑幅度、不予假释的3299件,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工作。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推进“羊城金不换”帮教工程,完善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程序和判前司法联席会议制度,判处未成年罪犯871人,其中适用非监禁刑343人。市中院“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社会观护制度”和黄埔区法院“庭审四感模式”分别获评全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优秀事例和创新事例。市中院少年庭、黄埔区法院少年庭获评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二、依法审理民事、行政案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57449件、审结130486件、解决诉讼标的306.81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3.83%、12.11%和65.45%,其中通过调解方式结案52326件;受理各类行政案件6273件、审结5282件,同比分别上升74.83%和67.36%。其中,市中院受理民事案件28135件、审结24381件,分别上升16.03%和18.03%;受理行政案件2493件、审结20xx件,分别上升80.13%和51.17%。

注重保障民生。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审结婚姻家庭案件9451件。加强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与审判程序的衔接,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1963件。规范适用赔偿标准,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审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10652件。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审结医疗纠纷案件288件。贯彻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中院审结的孟健诉养生堂产品质量纠纷案获评全国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加强涉房屋买卖、租赁、物业服务等纠纷案件审判,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22533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注重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维护公平诚信的交易秩序,审结商事纠纷案件47009件,其中涉外涉港澳台纠纷案件892件,促进营商环境建设。审结破产案件29件,化解企业债务32.34亿元。市中院依法审结民安证券、国民信托破产案,推动成立全国首个破产管理人自治组织,被最高法院指定为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审结金融纠纷案件22949件,结案标的184.2亿元,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注重保护知识产权。加强对核心技术、新兴产业和知名品牌的司法保护,依法制裁和打击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促使智力成果的价值实现。审结知识产权案件9490件,约占全国的1/12。深化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最高法院给予肯定。全国人大会决定设立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注重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权益,一审审结行政案件3489件,其中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撤销行政行为的671件,占19.23%。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3件,决定予以赔偿228万元。加强行政非诉案件的审查与执行,依法裁定准予执行4486件,不准予执行488件。开展行政案件点评活动,提出司法建议331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三、加强执行工作,努力实现胜诉当事人权益。

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72169件、执结62665件、执结标的118.1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4.48%、14.05%和22.92%。其中,市中院受理4398件、执结4071件、执结标的22.30亿元,分别上升14.83%、16.65%和36.78%。

加大执行力度。创新网络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机制,通过房管、车管、工商、税务等部门的配合,及时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惩治力度,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19317人次、限制出境187人次、罚款20人次、司法拘留244人次、追究刑事责任7人。推行全市法院涉诉资产网络拍卖机制,成功拍卖标的922个,成交总额10.23亿元,增值率8.83%。

注重执行效果。实行精细化管理,运用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等方法,提高执行质效。加强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执结涉民生案件8474件,执结金额15.48亿元。运用债权转股权、转让无形财产、整体拍卖,提高执行财产变现率。加强释法教育和执行和解,促使6849件案件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债务、1947件案件达成和解。

推进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机制。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机制,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438人次,涉及案件2212件,因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自动履行义务的案件193件。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接,让失信被执行人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交通出行等方面受制约。

四、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公正司法。

积极稳妥推进审判机制改革。推行审判委员会委员审理重大疑难案件制度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推进审判专业化建设,市中院设立电子商务、环境资源案件合议庭。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白云区法院被最高法院指定为量刑规范化工作示范联系点。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审结案件2069件,结案时间平均为7日。推行减刑假释案件裁前公示、庭审公开、文书公开,探索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新增人民陪审员1513名,建立人民陪审员随机抽选机制。全市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7463件,占一审适用普通程序案件的83.90%。深化诉前联调工作机制,调处纠纷26407件,省法院向全省推广我市经验。推动涉诉信访改革,落实“诉访分离”,处理群众来信3387件、来访4408人次。建成网上申诉信访平台,实现信访人与最高法院法官“面对面”沟通。

创新阳光司法机制。推进立案、审理、裁判、执行信息网上全程公开。在全省率先开通全市法院庭审网络直播统一平台,直播案件1996件。推进裁判文书公开,上网公布裁判文书131489份,公布数量居全国前列。我市司法公开工作多次得到最高法院肯定。推进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建设,发布审判白皮书,与媒体合办法制宣传专栏,开展首个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推进法制副校长工作机制,联合出版《金不换说法》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读本。市中院和越秀、海珠、天河、白云区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受到最高法院通报表扬。

维护人民群众诉讼权益。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在全省率先实行网上立案,推行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民事诉讼文书。落实司法救助,为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804万元,确保经济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发放司法救助金490万元。实现12368诉讼服务两级法院全覆盖,主动发送诉讼信息324128条,及时回复当事人信息97349条,涉各类案件33263件,群众满意率97.6%。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开展巡回审判,推行法官进社区,促进矛盾就地化解。

五、完善监督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

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监督。开展“司法行为规范年”活动,规范立案、庭审、评议、裁判文书制作、执行、归档等工作。发挥二审、再审功能,审结二审案件24542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2138件;审结再审案件300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116件。完善审判质效评查机制、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评析制度,市中院对9743件案件实行自查,对548件案件和64场庭审活动实行集中评查,针对存在问题抓好整改。加强审判流程管理监督,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85%。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会监督。认真贯彻市人大会对诉前联调工作、20xx年度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审议意见,及时报告落实情况。配合市人大会开展专题调研、视察活动,报告了行政审判、司法改革、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制度实施等工作情况。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络,实行每半年通报工作、征求意见做法,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评查案件。对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353名代表提出的497条意见和建议,逐条研究、逐一回复,推进工作。向市人大会报告20xx年度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市中院主办的4件建议代表均表示满意,并被评为20xx年度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办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93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37件。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随案发放监督卡等形式,广泛接受党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律师、当事人和新闻媒体监督。尊重和保障律师在诉讼活动中依法履职,会签并认真执行《关于在刑事诉讼中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的若干规定》,注重听取律师意见改进工作。

六、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廉洁司法。

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和纠正“四风”问题,市中院领导班子提出的26项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开展“六难三案”整治活动,制定。

工作方案。

分解细化33项整治任务认真整改不规范、不文明行为。对全市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进行审务督察切实纠正存在问题。严格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廉政纪律学习教育从严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加强业务建设。开展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题培训,推行法官导师制、案件点评制,组织培训301期11410人次。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和学术讨论活动,注重成果转化。在全国法院第26届学术讨论会上有21篇论文获奖,市中院和天河区法院获评组织工作先进奖。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监督指导,促进办案质效提升。南沙区法院南沙人民法庭获评全国“工人先锋号”,从化市法院吕田人民法庭获评全国法院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加强案例指导工作,越秀区法院审理的李健雄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案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创先争优、领潮争先意识,营造秉公执法、奋发向上的氛围。全市法院97个集体、463人次获市级以上荣誉,市中院知识产权庭荣立集体一等功、彭亮法官荣立个人一等功,天河区法院陈宗桢法官获评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进步,离不开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以及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审判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善,审判质量和效率需要进一步提升;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落实主审法官及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等改革措施有待深化;队伍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官司法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等。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20xx年,全市法院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精神,坚持改革创新,推进严格司法,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坚持严格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依法惩治犯罪活动,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公益诉讼审判,提高执行工作实效。加强审判管理监督,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

二是推进司法改革。围绕“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要求,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完善审委会委员办案制度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探索立案登记制改革,保障当事人诉权。探索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人权司法保障。开展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及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

三是深化司法公开。提升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水平,加强法院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公开平台建设,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研究办理相关意见建议,切实改进工作。

四是完善司法为民措施。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和司法救助机制,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组织法官进社区,深化诉讼调解和诉前联调工作机制。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五是强化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院方针,深化作风教育,认真整治“四风”问题,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每一名法官就职时必须宣誓忠于宪法和法律。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业务学习培训,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廉洁司法教育,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完善监督查处机制,确保司法清正廉洁。

各位代表,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我们将全力捍卫这一生命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本次代表大会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法治广州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主要工作回顾。

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审判执行第一要务,牢牢抓住“五个着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件,审结**件,同比增长10%和*%,结案率为97.71%。

一、着力加强审判执行要务,在服务大局上有新进展。

强化刑事审判工作。共受理一、二审刑事案件3000件,审结2815件,同比分别上升*%和25.5%,结案率为*%,同比上升0.23个百分点。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毒品犯罪1466件。共调解、和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自诉案件274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共审理未成年人犯罪299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6人,适用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67人。

强化民商事审判工作。出台了贯彻落实国发2号文件实施意见和服务非公经济、园区建设、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并着力抓好落实。全年受理一、二审民商事案件10237件,审结9970件,同比分别上升*%和5.18%。其中,调解一、二审民商事案件4179件,撤诉2252件,调撤率为65%,同比上升0.13个百分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注重保护妇女、老人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和继承纠纷案件**件;坚持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健康发展并重,审结劳动争议案件393件;维护合法有序的民间借贷关系,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件。

强化行政审判工作。受理一、二审行政案件520件,审结**件,同比分别上升22.16%和23%,结案率为99%,同比上升0.67个百分点。依法审查房屋拆迁、社会抚养费征收、违法建筑拆除等行政非诉案件396件;针对在行政审判中发现行政机关在管理和执法中出现的问题,发出司法建议16份;加大行政争议协调处理力度,促成行政机关依法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后撤诉12件,协调撤诉率为8.16%。

强化执行工作。市法院出台《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实施意见》、《执行工作管理规则》等制度,进一步细化执行流程,规范执行行为。以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工作为突破口,深化“反规避执行”活动,落实曝光制度,与金融、工商等单位建立征信平台,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共受理执行案件2253件,执结2158件,执结率为96%。通过委托、提级、指定执行和降低财产保全门槛等有效方式,执行标的到位**万元。执行和解案件**件,执行和解率为23%。

强化涉诉信访工作。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人次。清理排查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187件,逐案建立稳控台账、制定稳控措施、落实稳控责任;坚持院领导轮流接访、立案庭专人日常接访、相关庭室负责人及办案法官随时接访制度,对重点案件的涉诉信访人员,实行约访和带案下访;办理各级领导机关交办涉诉信访案件40件,息诉26件。*年12月,市**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关于涉诉信访案件处理工作情况报告,进一步加强了对该项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二、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在提高法官素质上有新进展。

注重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保持党的纯洁性、“三忠诚”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及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努力使干警提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科学发展观的理性认识。以深化“四在农家”等创建活动为切入点,着力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全市法院开展“四在农家”、“四帮四促”等活动共联系筹集协调帮扶资金503万余元。

注重司法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大规模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干警590人次到国家法官学院、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学院、省法院法官培训中心等进行培训,选派8名法官赴广东省珠海市法院挂职学习;扎实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共评查庭审74个、裁判文书477份,1份裁判文书被最高法院编入全国法院优秀法律文书;组织开展司法业务技能大赛、防暴处突演练等活动,进一步促进干警业务技能、警务保障能力和应急处突能力的提高,1名法官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嫩江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周强院长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最高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深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深入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中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全市法院2005年工作情况和2006年工作安排,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05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为建设‚平安宁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大力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

全市法院从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出发,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1052件,办结70470件,分别比上年上升9.67%和14.95%。

(一)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8266件,审结8238件,判处被告人12896人,分别上升4.58%、6.39%和7.75%。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罪犯中,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1841人,占15.17%。一是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间谍犯罪和利用‚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案件9件,维护国家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坚持严打斗争,严厉惩处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黑社会性质等有组织犯罪和重大盗窃等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共审结上述案件7825件,判处被告人12301人。以项凤君为主犯的17个被告人分别进行了故意杀人、聚众斗殴、窝藏、故意伤害、非法运输枪支、非法持有枪支、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盗窃等多项犯罪活动,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扰乱公共秩序。本院依法予以严惩,分别判处被告人项凤君、胡志峰死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以被告人申健、龙湘杰为首要分子的两毒品犯罪集团,进行了多次毒品交易,且交易毒品数量极大。本院依法判处两首要分子死刑、判处其他4名被告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震慑了犯罪。二是依法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重点惩处了一批金融、财税、证券期货领域等事关国家经济安全的严重经济犯罪,非法集资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以及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走私、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一审审结发生在经济领域的各类犯罪案件189件,判处犯罪分子326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69亿元。杭州苏杭农化有限公司等两被告单位和杭新根等五被告人生产、销售伪劣农药‚稻卷宁‛,涉及受害水稻田近15000亩,受害农户达5617户,仅余姚市水稻减产就达460多万公斤,损失870余万元。此案社会影响极大,受到政府部门和新闻媒体的密切关注,温家宝总理曾作出重要批示。余姚市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组织精干力量审理,及时作出判决,严厉打击了犯罪行为。三是依法严惩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共审结该类案件215件,判处犯罪分子260人。其中,判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人。中国兵器工业第二一四研究所原党委书记张尔保、宁波大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原主任朱建平、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原主任张鸿兴、市自来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张晴涉等一批国家工作人员因受贿被惩处,显示了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

在刑事审判中,全市法院坚持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严格罪与非罪的界限,严把事实、证据、程序和适用法律关,加大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力度。对具有法定从宽条件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对不构成犯罪的8名自诉案件被告人宣告无罪,确保无罪的公民不受法律追究;对公诉案件中符合法定条件的1470名被告人,指定律师为其辩护。

(二)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共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35877件,审结35633件,解决争议标的金额50.6亿元,分别上升5.41%、12.55%和15.26%。全市法院依法及时处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一是加强对涉农和涉弱势群体案件的审理。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三农‛问题的有关政策,及时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山林水利等纠纷案件,依法制裁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为追索劳动报酬、伤残赔偿金、赡养费、抚养费和抚育费等案件开辟快立快审快执的‚绿色诉讼通道‛,强化对下岗职工、进城务工人员、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司法救助和合法权益保护。二是精心审理好新类型案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新的民商法律的陆续颁布,人民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等新类型案件越来越多。为适应形势,我院成立了专司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案件审判的民事审判第四庭,切实加强司法应对工作。全年共受理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案件237件,审结195件,分别比上年上升14.49%和12.71%。浙江萧山五粮液系列酒销售有限公司、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海县昌盛食品有限公司、四川老作坊酒厂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2004年十大知识产权案例、荷兰阿狄达斯国际有限公司与金华市天地经贸有限公司商标侵权案被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评为‚2004-2005知识产权保护最佳案例奖‛。三是妥善处理群体性诉讼案件。去年以来,因企业改制、商品房买卖、环境污染、土地征用、拆迁补偿、物业管理等引发的共同诉讼和集团诉讼案件不仅数量增加、规模扩大,而且复杂程度和审理难度加大,处理不好就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购房户与宁波维科臵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镇海区人民法院受理的96名外来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案、宁海县人民法院受理的52位桔农因农药问题导致柑橘损害而提起的赔偿案、以及慈溪市人民法院受理的龙山水产养殖园区内的300件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等系列案件,均涉及人数众多、矛盾极易激化,两级法院克服就案办案的思想,既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妥善处理,确保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未发生因审判或工作失当而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四是切实加强诉讼调解工作。把诉讼调解工作贯穿整个诉讼活动之中,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重视对当事人进行耐心的调解疏导,消除和化解矛盾,做到案结事了。一审审结的案件中,调解和撤诉的22077件,占61.96%。

(三)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去年,全市法院行政审判领域继续拓宽,案件类型更趋多样,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任务更加繁重。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558件,审结553件,分别上升11.38%和20.74%。人民法院通过司法审查,对于具有社会管理职权的机关、组织的行政不作为依法判决其履行法定职责,对于违法、显失公正的行政行为判决撤销或变更,为促进依法行政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件,决定赔偿1件;执结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讼案件2625件。

(四)依法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原则,加强审级监督和再审监督工作,审结二审和再审案件2758件。对原判确有错误的,依法予以改判或发回重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原判并无不当的,依法予以维持,维护裁判的既判力。同时,实行申诉听证方式,严格再审立案审查,规范再审审理程序,提高再审办案质量。

(五)依法加强执行工作。坚持依法、文明执行,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在解决执行难、防治执行乱等问题上取得了新成效。全年受理执行案件17490件,执结17240件,分别上升3.5%和6.95%;执结标的金额20.32亿元,上升12.45%。工作中,依法运用查封、扣押、冻结和搜查、罚款、拘留等强制手段,多方查找被执行人和可执行财产,确保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同时,试行执行风险告知制度,增强了当事人的风险意识,也赢得了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理解。

(六)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结合审判,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积极支持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对人民调解的业务指导和人民调解员的专业培训,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加强法制宣传,以案说法、以案普法,扩大审判的社会效果。通过公开审理案件,使3.65万人次的旁听公民受到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加强少年审判工作,寓教于审,惩教结合,依法从轻判处未成年罪犯1318人,并开展判后回访与帮教,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工作。落实减刑、假释听证制度,规范减刑、假释工作程序,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2563件。探索建立缓刑犯帮教基地,促进罪犯改造。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159条,对加强社会管理产生了积极效果。

二、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司法为民措施。

认真搞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去年全市法院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督促落实,确保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活动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务求实效;坚持正面教育为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发扬党内民主,走群众路线;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的原则,通过广泛组织发动,认真分析评议,积极落实整改,基本实现了‚在理论学习上有所提高,在改进作风上有所进步,在组织建设上有所加强,在制度和机制建设上有所完善,在司法能力建设上有所增强‛的教育目标。同时,正确处理好开展教育活动和做好人民法院中心工作的关系,坚持以教育活动来推进中心工作的健康发展,以中心工作的健康发展来检验教育活动的实际效果,确保教育活动和中心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特别是通过认真整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得以解决,赢得了党委满意、人民群众满意的良好评价。

‚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和执政为民要求在人民法院工作的具体落实和体现。全市法院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不断丰富和完善司法为民的内容和举措。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推行文明接待,关注申诉来访中的热点问题,切实解决‚告状难‛、‚申诉难‛。全年接待来访18077人次,处理来信18170件。坚持严格执法,努力提高办案质量;探索刑事普通程序简化审理方式,完善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和速裁机制,提高司法效率;落实《关于裁判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缩短裁判文书在送达环节的滞留时间,使当事人尽快获得公平裁判的结果,减轻当事人诉累。针对一些经济困难的群众无钱打官司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办法。全年实施司法救助的案件960件,减、缓、免诉讼费313.78万元,分别上升28.51%和49.51%。针对一些涉诉群众缺乏法律知识不会打官司的问题,普遍加强诉讼指导、诉讼引导、诉讼风险提示。各法院均建立‚窗口接待、一站式服务‛的立案接访大厅,一些基层人民法院推行巡回审理、预约立案和开庭,有条件的人民法庭直接受理立案、实行电子签章,方便群众诉讼。

三、认真接受司法评议,深入开展专项整改。

司法评议工作是人民代表大会对司法机关开展监督的重要途径。我院对接受司法评议十分重视。在去年年初的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上,即对该项工作作了部署。市人大常委会下发《关于组织市人大代表评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执法工作的意见》后,我院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和全院干警大会,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制定《关于认真接受市人大代表司法评议的实施意见》,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接受市人大司法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在自查阶段,通过查案、召开座谈会和发放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努力寻找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共查案4186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发放征求意见函973份。同时,坚持边查边改、边评边改,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当即整改的,当即予以整改;不能当即整改的,确定责任人,限期予以整改,从而使一些问题及时得以改进。在集中整改阶段,针对人大代表提出意见的案件和事项,确定整改重点,逐案、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并狠抓落实,确保司法评议取得实效。对人大代表提出意见的24件案件,进行认真复查和整改,并向代表作了反馈;对案件请示、业务指导、系统考核、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通过富有成效的评议活动,全面检查了法院工作,提高了司法水平,促进了司法公正。

人大代表的司法评议,使全市法院进一步增强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意识,改进和拓宽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渠道,健全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制度。采取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院领导走访、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查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理等方式,主动地、经常地汇报工作、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去年,共有667人次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应邀旁听庭审。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议案和提案50件,且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结。

去年,全市法院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下发《关于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实施意见》,对整改活动进行具体指导。活动中,各法院紧紧抓住少数案件审判质量不高、少数案件裁判不公、少数法官审判作风不佳、少数案件执行失范等问题,结合司法评议工作,认真开展整改,取得了改一点、好一片、治一线的良好效果。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制定、完善了一批规章制度,促进了司法规范化建设。

四、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司法能力。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是人民法院长期的战略任务。去年,全市法院采取有效举措,努力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

(一)规划人民法院现代化建设。根据《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精神,结合我市法院实际,制定《全市法院系统现代化建设五年规划》,明确全市法院现代化建设的长远目标,并决定自今年开始,通过五年的努力,夯实法院现代化建设的基础。这一决定,为全市法院的长远发展指明了方向。

(二)加强队伍建设。队伍建设是增强司法能力的首要之举。全市法院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关于‚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示,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切实强化宗旨意识。狠抓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增强领导班子宏观决策能力、队伍管理能力、审判监督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完成了新一轮中层干部聘任工作,真正让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优化了中层干部队伍结构。按照法官专业化的要求,加强司法业务培训,开展‚优秀法官、优秀案例、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提高法官适用法律、驾驭庭审、调处纠纷、化解矛盾、依法裁判的水平。落实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深入开展‚无违法违纪年‛活动。制定《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积极构建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努力从源头上防治司法腐败行为。通过一年来的努力,干警素质进一步提高,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全年共有68个单位和个人立功、受奖。我院机关工会被中华全国总工会评为‚模范职工之家‛、政治部和纪检组监察室分获‚全国法院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国法院优秀纪检监察组织‛荣誉称号、慈溪市人民法院周巷人民法庭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法庭‛。

(三)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坚持‚围绕审判强调研、加强调研促审判‛的工作方法,注重对法院工作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和一些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多角度、多层次的调查研究,并及时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司法决策。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院去年出台了《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请示答复工作规则》等一系列加强审判工作、法院改革和队伍建设的规范性文件,促进了法院工作的全面发展。在去年年底,又确定17个调研课题,分别由院领导带队,进行深入调查研究,为制定今年工作计划提供决策依据。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以人民法庭为重点,加强基层人民法院建设。各法院根据省委《关于加强全省人民法院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向当地党委汇报,抓紧落实人民法庭机构升格和庭长配备工作,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协调能力强的干部担任人民法庭庭长。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党员的组织关系隶属于基层人民法院党组织的要求,加快人民法庭党组织归并工作。已有21个人民法庭党支部的组织关系归口院机关党委管理。我院通过完善业务指导方式、典型案件通报等办法,加强对基层人民法院的工作指导,促进基层人民法院提高司法水平。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顺利完成了472名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并分三期对新任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培训。自去年5月1日正式上岗以来,共有4931人次的人民陪审员参与了3043件案件的审理。

各位代表,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审判工作离‚公正与效率‛主题还有一定差距。一些制约司法公正和效率的因素尚未消除,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仍存在薄弱环节。有的案件审判质量不高,有的案件审判、执行不够及时,一些案件的处理未能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二是法官队伍素质整体状况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审判任务繁重与审判力量不足的矛盾依然存在。有的法官驾驭庭审能力、适用法律能力不高,难以胜任办理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极少数法官工作作风不正,个别法官甚至以权谋私。江东区人民法院原院长戴阿福因涉嫌受贿被逮捕,严重损害了全市法院的形象,教训深刻。三是司法环境仍有待进一步改善。暴力抗法、扰乱法院庭审和办公秩序以及危害、威胁法官人身安全的事件屡有发生。去年发生暴力抗法事件20起,有12名法院干警被殴打。四是物质保障水平还需要提高。一些法院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较大,制约了建设和发展。办公自动化和信息网络建设任务较重、难度较大。我们已经看到这些问题,并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措施,逐步予以解决。

五、认真做好2006年工作,继续开拓法院工作新局面今年是全面落实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科学发展轨道,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新形势下,全市法院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强化审判职能,深化法院改革,提高司法能力,狠抓队伍建设,促进司法规范,夯实基层基础,为我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审判职能要进一步强化。要以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努力搞好审判和执行工作。通过司法手段,维护社会稳定,调节经济关系,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在刑事审判方面,要依法惩处刑事犯罪,特别是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严重刑事犯罪,努力实现社会长治久安。坚持依法惩罚犯罪和依法保障人权并重,落实无罪推定和疑罪从无要求,真正做到‚有罪则判,无罪放人‛。在民商事审判方面,要坚持主体平等原则,平等保护不同地区、不同国度、不同所有制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强化诉讼调解工作,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在行政审判方面,既要注重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促进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执行工作方面,要努力在提高案件执结率和债权到位率上下功夫,进一步缓解执行难,维护司法权威。

(二)为民举措要进一步落实。要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严格执行实体法和程序法,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并重,依法公正、高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23项司法为民具体措施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兑现十二项司法为民承诺,继续落实诉讼指导、诉讼风险提示等十项便民制度,以及院长接待和庭、处、室负责人接访等25条具体便民举措。切实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减、缓、免诉讼费,让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同时,结合方便群众诉讼的实际需要,丰富和发展司法为民的具体举措,将司法为民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审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落实到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

(三)司法行为要进一步规范。司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巩固司法评议和专项整改活动的成果,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并形成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司法工作的规范化。要认真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法官行为规范》(试行),规范办案程序、规范司法礼仪、规范裁判文书、规范业外活动,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公正司法、文明司法的良好形象。

(四)司法改革要进一步深化。要联系实际,循序渐进,认真落实《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努力完善公正、廉洁、高效、运行良好的审判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依法公开审判原则,确定相关环节的公开范围和方式,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继续探索民事诉讼程序的简化审理形式,完善庭前程序,提高审判效率。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扩大司法民主。规范案件请示工作,实行改判、发回重审案件通报和分析制度,完善审判指导制度,建立健全确保统一、公正适用法律的有效方式。探索执行工作新方法,对不履行执行依据所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实行财产申报、强制审计、限制出境、公告曝光等措施。改革和完善司法审判管理和司法政务管理制度,促进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的提高。

(五)基层建设要进一步加强。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确保人民法院长远发展的高度,把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全市法院系统现代化建设五年规划》的统一要求,全面加强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人民法庭的审判、执行工作、干警队伍和物质装备建设,实现审判工作规范化、司法为民制度化、内部管理科学化、物质装备现代化的目标,夯实人民法院的基础。

(六)队伍素质要进一步提高。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民法院工作。积极探索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分类管理,推进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和其他各类人员的专业化建设,切实提高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继续开展‚无违法违纪年‛活动,深刻吸取反面教训,不断完善预防司法腐败的相关制度,狠抓各项廉政制度的落实,确保队伍清正廉洁。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现代化建设新跨越做出更大的努力。

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嫩江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各界支持下全市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依法履行职责立足司法为民坚持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39950件办结207487件比上年分别增长3.35%和0.71%。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39715件办结35438件同比分别增长1.46%和0.31%。

一、依法开展刑事审判,维护社会稳定。

全市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1176件,审结19860件,同比分别下降9.89%和11.56%。其中,市中院受理2459件,审结2284件,同比分别下降12.34%和12.32%。

依法惩治犯罪活动。坚持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判处各类罪犯24229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2653人、免予刑事处罚86人。依法打击杀人、抢劫、盗窃、强奸、贩毒等危害社会治安犯罪,以及走私、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市中院审结黄建堂等4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李传柱等6人集资诈骗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依法从严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破坏环境资源、恶意欠薪、网络诈骗、醉酒驾车等危害民生犯罪,判处罪犯2175人。市中院刑二庭获评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突出打击职务犯罪。加大惩治贪污贿赂犯罪力度,判处罪犯374人,其中原为处级以上干部的有17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罚的155人,重刑率为41.44%,同比提高6.72个百分点。市中院依法审结了李治臻、黄志光等一批贪腐大案。严惩涉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领域渎职犯罪,判处罪犯45人。

加强人权刑事司法保障。认真执行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在全省率先实施庭前会议、证人出庭作证和强制医疗等制度。推行量刑规范化,确保量刑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严格把握犯罪构成要件,对不构成犯罪的5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市中院实行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和裁前公示制度,依法裁定减刑假释6843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未成年罪犯非监禁刑适用率达44.25%。推进市中院“全国青少年法律与权益保护研究基地”建设,探索和促进未成年罪犯帮教工作的开展。我市少年审判工作得到最高法院领导批示肯定。

二、依法开展民事审判,服务民生和经济发展。

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38316件,审结116388件,同比分别增长6.64%和4.86%。其中,市中院受理24247件,审结20656件,同比分别增长18.39%和17.87%。全市法院一审民事案件结案标的185.44亿元,同比增长28.39%。

依法审理涉民生案件。依法维护和谐家庭关系,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8305件。黄埔区法院家事合议庭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加强劳动者权益和企业用工权益保护,妥善调处12393件劳动争议案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农民工1.11亿元欠薪通过诉讼得以追讨。依法保护交通事故受害方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审结此类赔偿纠纷案件9648件。依法化解医患矛盾,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审结医疗纠纷案件266件。

依法审理商事案件。保护诚实守信,制裁违约欺诈,审结各类商事纠纷案件15543件。市中院调处“广之旅”股权纠纷系列案,引入案外人参与调解,促成各股东达成和解协议,使近十年的公司控股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市中院增设金融审判庭,各基层法院分别设立金融审判庭或金融合议庭,加强金融审判,审结金融纠纷案件18204件,保障金融市场安全运行,促进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服务外向型经济发展,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案件2527件。依法稳妥推进破产、清算案件审判,审结破产、清算案件29件,清理企业债务8.41亿元。

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激励自主创新,规范市场竞争,促进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审结知识产权案件8498件,同比增长14.39%。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市中院审结广药集团诉加多宝公司虚假宣传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天河区法院获评广州市保护知识产权市长奖。

依法审理涉城乡发展案件。审结涉“三旧”改造、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拆迁等各类房地产纠纷案件17897件,妥善审理涉潭村城中村改造搬迁、广州国际金融城拆迁等案件,促进群众居住权益和城市建设共赢。依法保护城乡生态环境,审结涉环境污染案件13件。服务美丽乡村建设,审结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相邻纠纷等案件414件。

三、依法开展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

全市法院受理各类行政案件3588件,审结3156件,同比分别下降11.36%和16.29%。其中,市中院受理1384件,审结1323件,同比分别下降22.60%和23.30%。

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审理涉土地征收、“两违”整治、公积金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等行政案件。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121件,其中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撤销或变更行政行为的294件,占13.86%。加强非诉行政案件审查和执行,对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3177件案件裁定予以执行。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9件,决定予以赔偿金额110万元。

探索行政案件处理新机制。畅通“民告官”救济渠道,市中院通过提级管辖、指定管辖,实行司法审判与行政区域适当分离。推行协调和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368件行政案件当事人因和解而撤诉。市中院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组织行政案件点评活动,提高司法建议针对性,促进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依法开展执行工作,维护当事人权益。

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63040件,执结54947件,执结标的96.1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21%、下降0.31%、增长17.26%。其中,市中院受理3830件,执结3490件,执结标的16.3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48%、8.86%和37.62%。

强化执行工作措施。推进执行精细化管理,运用督促执行、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等手段,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予以司法拘留、罚款、限制出境468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12842份,向社会曝光637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根据中央统一部署,着力清理被执行人为党政机关的执行案件,共执结403件,结案率为98.77%。

发挥执行联动功能。与公安、国土房管、工商、银行等部门建立调查执行财产网络系统、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和信用惩戒机制,提高执行实施联动水平。天河区法院协调国土房管、规划、教育、街道等各方力量,执结涉案标的1.2亿元的“金钥匙”学校教育储备金系列案,执行到位金额达1.1亿元。

五、完善便民措施,落实司法为民。

完善诉讼服务措施。市中院制定《关于开展平安广州、法治广州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将确保公正司法、完善便民机制作为重要内容。提升立案窗口服务水平,开展“三亮三比三评”活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1965件,探索要素式裁判方式改革,提高审判效率。市中院实现诉讼档案电子文件网上查阅,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查阅档案;开通“12368”诉讼信息服务平台,在全国率先采用“一对一”人工服务,做到办案信息“主动告知”,当事人“有问必复”,当事人反映的12741条信息得到及时处理,满意率为99%。发挥人民法庭、巡回办案点和社区法官工作室作用,促进矛盾就地化解。依法化解信访问题,处理群众来信3037件、接待群众来访4224人次。认真落实《律师法》和相关规定,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保障。加大司法建议力度,发出司法建议536份,促进相关部门健全工作机制。

加强调解工作。坚持“合法、自愿”和“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和执行的各个环节。通过调解撤诉方式办结各类案件49854件,解决争议标的45.33亿元。市中院加强诉前联调指导工作,全市通过诉前联调机制调处纠纷31722件,调解成功27643件,调处标的11.37亿元,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98.98%,最高法院发文予以肯定。

落实司法救助。为经济确有困难的4209件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用1181万元,确保经济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对于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告人,协调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推动司法救助纳入社会救助体系,共向375名刑事被害人和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533万元,避免他们因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而陷入困境。

六、推进审判管理监督,促进司法公开公正。

推进审判管理。市中院制定《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三年规划纲要(-)》,促进审判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提升办案质效。开展案件质量讲评活动,推行二审发改案件评析制度,加强案例指导,统一裁判尺度。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越秀区法院获评全国法院“两评查”活动先进单位。强化审判流程管理,建立积案防控长效机制,全市法院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达99.84%。市中院强化审判监督,依法纠正原审确有错误的裁判,审结二审案件20987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1687件;审结再审案件279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82件。

推进司法公开。全面落实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和审务“六公开”,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全市法院上网公布裁判文书85761份,公布数量全国领先。市中院审判法庭全部实现庭审活动录音、录像和记录“三同步”,做到庭审网络“天天有直播”,推动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实行庭审网络直播。市中院开通官方微博,关注人数超过9万。推进法制教育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开展法制宣传活动585次,举办“法庭开放日”59次,引导公众增强法治意识。我市司法公开工作得到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的肯定。

接受各界监督。市中院向市人大会和有关委员会报告诉前联调、代表建议办理、试点设立广州市知识产权法院以及仲裁法实施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加强代表联络工作,市中院邀请代表视察法院工作、参与案件“判前评议”、调解和执行等活动215人次。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市中院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138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42件。接受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和新闻媒体监督。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全市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5407件,占一审适用普通程序案件的89.81%。

七、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

加强队伍建设。市中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班子深入查摆“四风”方面的问题,提出并落实26项整改措施,建立健全28项规章制度,构建防治“四风”的长效机制。加强调研工作,市中院完成32项重点调研课题,形成相应工作制度。探索法官职业化新路子,越秀区法院被指定为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管理改革试点法院,花都区法院开展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改革。加强办案绩效考核管理,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加强教育培训,举办各类业务培训184期12573人次。推进文化建设,萝岗区法院被评为全省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加强廉政建设,开展“筑牢防线”系列教育活动,坚持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查处,筑牢反腐保廉防线。市中院获评全市廉洁文化进机关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法院84个集体、394人次获市级以上荣誉,天河区法院获评全国优秀法院,花都区法院获记集体一等功,市中院陈海仪法官荣立个人一等功。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市中院认真履行对基层法院干部协管职责,对基层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做好对基层法院的工作帮扶,选派法官相互挂职锻炼,组织资深法官巡回授课,举办专项业务培训。协助基层法院改善执法物质条件,积极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反映,帮助基层法院解决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物质装备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推进人民法庭建设,完善人民法庭工作指导机制,根据需要恢复、新建人民法庭。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技术在工作中的应用。

各位代表,正是有了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以及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全市法院才得以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审判任务重、办案压力大的问题仍然较突出,法官经常加班加点办案;审判质效需要进一步提高,化解矛盾纠纷效果有待提升;执结案件标的实际到位率为68.63%,尚有部分案件未能得到完全执行;审判作风、工作作风需要进一步改进,司法为民便民工作水平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研究解决。

全市法院的主要工作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届五次全会和本次人大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着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新型城市化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审判工作。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依法正确履行审判职责,狠抓执法办案,依法公平公正处理好各类案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惩治各类犯罪活动,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提高执行工作效率,为平安广州、法治广州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是推进司法改革。按照中央和上级法院的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司法管理体制等改革任务的落实。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办理程序,推进涉诉信访改革,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探索试点设立广州市知识产权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三是落实司法为民。完善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加强诉讼指引与帮助,加强调解工作,加强司法救助,推进“12368”诉讼信息服务平台和诉讼档案电子文件网络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两级法院全覆盖,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司法为民的温暖。

四是深化司法公开。拓宽公开范围和渠道,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推进庭审网络直播和庭审活动录音、录像和记录“三同步”,建设两级法院庭审网络直播平台。推进裁判文书公开,依法可以公开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加强司法宣传,完善法院网站、微博、微信等宣传平台建设,加强与公众联系互动,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司法活动在阳光下运行,让司法案件经得起事实、法律的检验。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继续深化市中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基层法院深入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探索完善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推进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

各位代表,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的永恒追求,人民满意是法院工作的最高标准。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新型城市化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200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和今后的工作意见,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县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县法院在县委的领导,人大、政协的监督和县、乡两级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 按照司法为民的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 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深化内部各项改革,狠抓法官队伍建设,推动了各项工作不断发展。

一、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全面加强各项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营造优越的发展环境。

2004年,我院进一步规范了审判秩序,提高了审判质量和效率。全年共审查立案3260件,立案正确率达100%。审、执结各类案件3166起,结案率为96.8%,结案数较2003年上升了61.18%。为维护全县社会安定,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努力维护社会安定。去年,我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01起,较2003年上升了82.7%。判处犯罪分子206人,其中10年以上14人。在刑事审判中,坚决贯彻“严打”方针,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如王抢劫、盗窃一案,在查明犯罪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从重判处王有期徒刑20年。有力地震慑了犯罪,教育了群众。对未成年人犯罪,则坚持寓教于审、回访帮教,努力使未成年犯及时得到矫治。

此外,我们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根据“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审判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公开审理,公开宣判,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增强了公民的法制观念,提高了公民的法律意识。

——充分发挥民事审判的调解作用,化解矛盾,定纷止争。2004年,共审理民商事案件1547起,较2003年上升了41.8%。我们牢固树立为经济发展服务的大局意识,坚持解决纠纷与促进发展并重,坚持平等保护各类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坚持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经济效果的统一。依法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为企业甩掉包袱一亿余元,涉及职工千余人,无一上访;依法调节民事、经济及其他社会关系,妥善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化解纠纷,促进了安定团结。在审判中,我们始终坚持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注重调解,化解民间矛盾。全年共调解结案750余件,调解率达47.8%,使大量民事案件做到案结事了,减少了上诉率和上访量。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维护当事人实体权利。2004年,我院严格遵守执行程序,加大了工作力度,强化了执行措施,提高了执行艺术,进一步加强了执行工作。全年共执结各类诉讼案件727起,较2003年上升了60.1%,执结标的额达2000余万元。在执行工作中,我们一方面始终坚持法制宣传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努力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另一方面适时开展集中执行和突击执行活动,执结了一大批难案、积案,确保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妥善处理涉法上访案件,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去年, 我们根据市中院和县委的部署,重点抓好了对涉法上访案件的处理。集中力量对涉法上访案件进行了排查和处理。对于排查出的十二起涉法上访案件,逐一研究,严格落实“四定”、“四见”措施,并包案到人,明确了责任,目前已全部结案。在工作中,我院对每起涉法案件都实行了督办和回访制度。每个小组定期将案件进展情况、上访人动态等及时向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领导组回报,然后领导组对每起已结案件进行回访,征求意见,以确保上访人服判息访。

(二)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组织开展“公正司法树形象”和“学长霞、树形象”活动,提高干警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纪律观念。去年,我院组织开展了“公正司法树形象”和“学长霞、树形象”活动。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开展了“法官职业道德大讨论”和“假如我是当事人大讨论”演讲比赛,全院40余人登台演讲。组织观看了《永恒的长霞》等电教片,对干警进行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客观总结了近年来在队伍建设、法院改革、审判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实事求是地查摆了在遵守职业道德、维护司法形象和队伍建设、审判纪律与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很多问题和不足,分析了原因并加以整改。进一步加强了内部建设,树立了先进党支部法警支部、 “办案能手”张、“调解能手冉伟、“模范法官”李、“优秀法官”司、“优秀工作者”李等先进典型。

——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为了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培养娴熟的审判业务技能,造就一支具有高尚职业道德和较高执法水平的干警队伍,我院结合审判实际,召开了调研文章研讨会、疑难案件研讨会、组织法律文书评比、开观摩庭、开办法官夜校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工作。尤其是积极组织开展了以“开好一个庭、制作一份好判决书、撰写一篇好论文、编报一期好案例、发表一篇好通讯报道”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活动。极大地推动了干警对理论知识的研究学习,丰富了实践经验,对提高全院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司法水平,改善法官形象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长期以来,我院始终坚持从严治院,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方针,围绕中心工作,大力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了“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全部收费均纳入县财政预算内管理。院党组与所属单位中层正职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书。

》,强化单位正职对自己职责范围的工作监督力度。设置了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建立了干警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举报制度和上缴登记制度。层层制订了《岗位目标百分考核办法》,将指标任务具体量化、细化到人。

——建立重点案件评查制度。我院一直把违法审判案件作为查处的重点,并针对上诉发还、改判案件、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卷宗评查过程中三类卷以下的案件、审判监督程序改判的案件和超审限案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了认真评查,并就评查结果拿出初步意见提交审委会讨论,一经定性为错案,则依照“两个办法”进行追究。

——坚持从优待警、改善工作条件。2004年,我们在从优待警方面做了一系列工作:如给审判一线人员配备了书柜、饮水机,为全体干警进行了健康检查,组织离退休老干部外出参观考察等。还多方筹措资金购买13台新车,给审判业务庭室和执行大队更新了车辆;又挤出资金修缮了办公楼楼顶、疏通了道路,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工作条件,有效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热情。

——加强内部管理,理顺工作关系。首先理顺了立案与审理之间的关系,撤消了预备审法官室,减少了立案与审理的中间环节;其次理顺了两个民事审判庭之间的关系,扩展了民二庭的受案范围,使两庭起点相同机会均等,增强了竞争性,调动了积极性;第三理顺了各人民法庭与执行机构的关系,在确保执行统一的基础上,适当放权于人民法庭,缓解了执行机构的压力; 第四理顺了司法技术鉴定与审判业务的关系, 制定了对外委托鉴定的规范性文件,所有案件的评估、拍卖、鉴定实现了对外委托一个口出。

为了配合这些调整,我们开展了以一般干警双向选择为主要内容的人事改革,从有利于工作、有利于团结的角度出发,适当调整了少数中层领导和部分干警的工作岗位,进一步融洽了关系,调动了积极性。

各位代表,2004年,是法院立足审判,服务大局,为改革发展稳定做出新贡献的一年,是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的一年。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深深感到,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 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是我们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着眼大局、服务大局、围绕大局发挥职能作用,是我们必须坚持的政治方向; 紧紧依靠县委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主动争取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是我们应当恪守的基本原则;紧密结合法院自身实际,用改革的办法不断解决前进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是审判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坚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组织保证。

各位代表,我们的成绩,是在县委的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下,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法院全体干警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面对成绩,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的工作还存在着许多差距和不足:个别案件质量不高,效率较低;“执行难”的问题仍很突出;个别法官仍有违法违纪现象; 法院物质装备建设亟待加强,五个法庭建设任务相当艰巨,资金缺口很大。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县委的领导、人大及政协的监督下,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采取强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各位代表,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矛盾会更加复杂,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确保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这对人民法院的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挑战,我院2005年的主要作任务是: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基点,以基层建设为基础,以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为保证,全面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加快我县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做好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的各项工作。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人民法院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官是国家法律的具体执行者,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落实在司法工作中,便是不断增强司法能力,切实提高司法水平。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要求法官必须有对法律的坚定信仰,有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有对法官职业道德的不渝坚守。因此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是我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我们要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要求,认真开展如何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的大讨论。要制定讨论计划,把各项目标细化、具体化,找出司法能力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找准审判工作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结合点。要教育干警把保障和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保护和弘扬先进文化,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振兴我县经济,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进一步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正义的需求。

(二)大力加强各项审判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合同。

纠纷案件的处理,规范我县金融秩序和商品流通秩序;大力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是强化行政审判职能,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宣传行政诉讼法,增强社会各层面的行政诉讼意识。依法审理各类诉讼案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行政审判工作的新路子,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司法监督。加强对行政机关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全力支持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四是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积极探索科学、高效的执行方法,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用足用够执行措施。全面推行“执行风险告知制度”、“未执结原因告知制度”和“换员执行制度”,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强化执行工作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意识,坚持依法执行与促进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正确处理依法执行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关系。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构成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坚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以维护国家的司法权威。

五是继续加强信访接待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登记处理制度,严格落实院长接待日制度,加强信访接待力量。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反映的应该解决又能够解决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认真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予以说服解释,逐步解决;对原判确有错误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实事求是的予以纠正; 对申诉无理的,进行耐心细致的法制教育,力争使他们服判息诉,竭力减少涉法上访案件。

(三)以人为本,注重调解,努力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

要从全力维护司法公正的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在收结案数量上要较今年有所提高。进一步强化审限监督制约机制,开展清理超审限案件活动,提高司法效率。实行案件质量目标责任制,把案件质量落实到具体人具体案件上,将案件质量与晋职晋级、立功受奖结合起来;特别是要加大错案责任追究的力度,严格按照错案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多渠道、全方位的发现错案线索,认真查处。

(四)以开展共产党员。

先进性教育。

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2005年,我们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通过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深入学习,使全体党员法官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念,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切实改进审判作风,提高服务水平。

要进一步整顿好领导班子,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和改进领导作风,使班子成员严格约束自身的行为,修身奉法,做到德化于自身,德化于本职、德化于社会。此外, 院领导班子成员要亲自参与审判和执行,在遇到疑难案件时担任审判长和执行长审理、执行案件。

要加强法官的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良好的道德风范。坚决贯彻执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使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忠于职守、秉公办案、刚正不阿、不徇私情的观念,养成惩恶扬善、弘扬正义的良知,培养正直善良、谦虚谨慎的品格,以此保证法官的良好声誉,保证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在社会上的公信度和权威性。

要加强廉政建设,加强干警审判纪律整顿和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整顿。通过抓制度的落实和开展廉政、勤政和作风纪律教育,重点解决个别干警作风涣散、纪律松懈等问题,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彻底纠正个别干警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的衙门作风和违反审判纪律、泄露审判秘密等审判作风问题。

(五)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力度,改善执法条件和自身形象。

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将加大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力度,将对全国法院的物质装备建设和基本建设工作,提出具有标准性的指导意见。我们要借此东风,集中精力集中资金抓好5个基层法庭建设工作,积极协调资金,力争两年内全部建好,投入使用。此外,还要继续搞好院内外环境美化、净化工作,经常坚持卫生检查评比制度,保持室内外卫生, 消灭卫生死角。要抓好创建工作的细胞建设,继续开展“文明法庭”、“文明法官”、 “五好家庭”评选活动并进行表彰。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增强干警的参与意识,增加干警的向心力、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

(六)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其实质就是支持人民法院更好地行使审判权,更好地公正司法、严肃执法。因此,我院要自觉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围绕党和国家的大局开展审判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与人大、政协的联系,继续贯彻落实向人大报告法院重大工作事项制度,将重大工作部署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及时向人大报告;积极拓宽监督渠道,通过走访、座谈、邀请旁听庭审等形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办理人大、政协所交办的各种事项,做到案案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各位代表,刚刚过去的一年是我县经济社会取得辉煌成就的一年,已经到来的一年必将是经济更加快速发展的一年。新形势新任务给人民法院工作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挑战。我院将继续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县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促进我县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嫩江

大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赵权富副院长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和目标任务,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和四大战略布局为引领,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继续深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切实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努力促进平安大新、法治大新建设,为大新实现与全国全区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嫩江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服务平安广州、法治广州、廉洁广州建设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认真履行审判职责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69164件、办结229621件比上年分别上升15.02%和13.61%。其中市中院受理47630件、办结42744件分别上升19.95%和20.64%。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

全市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3193件、审结21201件,同比分别上升9.52%和6.75%。其中,市中院受理2684件、审结2440件,分别上升9.15%和6.83%。

依法惩治犯罪。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一审审结杀人、抢劫、强奸、毒品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件3970件,审结苏永胜重大入室抢劫案、胡伟星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投注额达4840亿元的特大网络赌博案等案件。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判处罪犯297人。打击扰乱医疗秩序犯罪,审结广医二院伤医案、打砸伊丽莎白医院案等案件。打击环境资源犯罪,判处罪犯117人。惩治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网络电信诈骗等诈骗犯罪,判处罪犯260人。依法惩治贪污、受贿犯罪,判处罪犯165人,其中原为处级以上干部的53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罚的125人。原白云农工商公司总经理张新华贪污、受贿近3.8亿元,一审被判处死刑。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判处罪犯128人,同比上升39.13%,其中属单位行贿罪犯35人,让行贿犯罪受到应有的制裁。

严格刑事司法。坚持宽严相济政策和罪刑法定原则,判处各类罪犯19869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罚的1481人、免予刑事处罚的53人;依法宣告8名被告人无罪。加强人权刑事司法保障,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严格执行审限规定,所有刑事案件均在审限内审结。严格把握减刑、假释条件,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9074件,其中裁定不予减刑、降低提请减刑幅度、不予假释的3299件,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工作。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推进“羊城金不换”帮教工程,完善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程序和判前司法联席会议制度,判处未成年罪犯871人,其中适用非监禁刑343人。市中院“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社会观护制度”和黄埔区法院“庭审四感模式”分别获评全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优秀事例和创新事例。市中院少年庭、黄埔区法院少年庭获评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二、依法审理民事、行政案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57449件、审结130486件、解决诉讼标的306.81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3.83%、12.11%和65.45%,其中通过调解方式结案52326件;受理各类行政案件6273件、审结5282件,同比分别上升74.83%和67.36%。其中,市中院受理民事案件28135件、审结24381件,分别上升16.03%和18.03%;受理行政案件2493件、审结件,分别上升80.13%和51.17%。

注重保障民生。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审结婚姻家庭案件9451件。加强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与审判程序的衔接,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1963件。规范适用赔偿标准,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审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10652件。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审结医疗纠纷案件288件。贯彻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中院审结的孟健诉养生堂产品质量纠纷案获评全国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加强涉房屋买卖、租赁、物业服务等纠纷案件审判,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22533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注重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维护公平诚信的交易秩序,审结商事纠纷案件47009件,其中涉外涉港澳台纠纷案件892件,促进营商环境建设。审结破产案件29件,化解企业债务32.34亿元。市中院依法审结民安证券、国民信托破产案,推动成立全国首个破产管理人自治组织,被最高法院指定为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审结金融纠纷案件22949件,结案标的184.2亿元,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注重保护知识产权。加强对核心技术、新兴产业和知名品牌的司法保护,依法制裁和打击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促使智力成果的价值实现。审结知识产权案件9490件,约占全国的1/12。深化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最高法院给予肯定。全国人大会决定设立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注重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权益,一审审结行政案件3489件,其中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撤销行政行为的671件,占19.23%。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3件,决定予以赔偿228万元。加强行政非诉案件的审查与执行,依法裁定准予执行4486件,不准予执行488件。开展行政案件点评活动,提出司法建议331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三、加强执行工作,努力实现胜诉当事人权益。

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72169件、执结62665件、执结标的118.1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4.48%、14.05%和22.92%。其中,市中院受理4398件、执结4071件、执结标的22.30亿元,分别上升14.83%、16.65%和36.78%。

加大执行力度。创新网络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机制,通过房管、车管、工商、税务等部门的配合,及时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惩治力度,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19317人次、限制出境187人次、罚款20人次、司法拘留244人次、追究刑事责任7人。推行全市法院涉诉资产网络拍卖机制,成功拍卖标的922个,成交总额10.23亿元,增值率8.83%。

注重执行效果。实行精细化管理,运用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等方法,提高执行质效。加强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执结涉民生案件8474件,执结金额15.48亿元。运用债权转股权、转让无形财产、整体拍卖,提高执行财产变现率。加强释法教育和执行和解,促使6849件案件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债务、1947件案件达成和解。

推进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机制。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机制,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438人次,涉及案件2212件,因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自动履行义务的案件193件。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接,让失信被执行人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交通出行等方面受制约。

四、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公正司法。

积极稳妥推进审判机制改革。推行审判委员会委员审理重大疑难案件制度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推进审判专业化建设,市中院设立电子商务、环境资源案件合议庭。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白云区法院被最高法院指定为量刑规范化工作示范联系点。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审结案件2069件,结案时间平均为7日。推行减刑假释案件裁前公示、庭审公开、文书公开,探索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新增人民陪审员1513名,建立人民陪审员随机抽选机制。全市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7463件,占一审适用普通程序案件的83.90%。深化诉前联调工作机制,调处纠纷26407件,省法院向全省推广我市经验。推动涉诉信访改革,落实“诉访分离”,处理群众来信3387件、来访4408人次。建成网上申诉信访平台,实现信访人与最高法院法官“面对面”沟通。

创新阳光司法机制。推进立案、审理、裁判、执行信息网上全程公开。在全省率先开通全市法院庭审网络直播统一平台,直播案件件。推进裁判文书公开,上网公布裁判文书131489份,公布数量居全国前列。我市司法公开工作多次得到最高法院肯定。推进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建设,发布审判白皮书,与媒体合办法制宣传专栏,开展首个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推进法制副校长工作机制,联合出版《金不换说法》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读本。市中院和越秀、海珠、天河、白云区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受到最高法院通报表扬。

维护人民群众诉讼权益。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在全省率先实行网上立案,推行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民事诉讼文书。落实司法救助,为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804万元,确保经济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发放司法救助金490万元。实现12368诉讼服务两级法院全覆盖,主动发送诉讼信息324128条,及时回复当事人信息97349条,涉各类案件33263件,群众满意率97.6%。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开展巡回审判,推行法官进社区,促进矛盾就地化解。

五、完善监督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

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监督。开展“司法行为规范年”活动,规范立案、庭审、评议、裁判文书制作、执行、归档等工作。发挥二审、再审功能,审结二审案件24542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2138件;审结再审案件300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116件。完善审判质效评查机制、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评析制度,市中院对9743件案件实行自查,对548件案件和64场庭审活动实行集中评查,针对存在问题抓好整改。加强审判流程管理监督,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85%。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会监督。认真贯彻市人大会对诉前联调工作、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审议意见,及时报告落实情况。配合市人大会开展专题调研、视察活动,报告了行政审判、司法改革、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制度实施等工作情况。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络,实行每半年通报工作、征求意见做法,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评查案件。对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353名代表提出的497条意见和建议,逐条研究、逐一回复,推进工作。向市人大会报告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市中院主办的4件建议代表均表示满意,并被评为20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办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93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37件。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随案发放监督卡等形式,广泛接受党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律师、当事人和新闻媒体监督。尊重和保障律师在诉讼活动中依法履职,会签并认真执行《关于在刑事诉讼中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的若干规定》,注重听取律师意见改进工作。

六、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廉洁司法。

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和纠正“四风”问题,市中院领导班子提出的26项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开展“六难三案”整治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分解细化33项整治任务,认真整改不规范、不文明行为。对全市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进行审务督察,切实纠正存在问题。严格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廉政纪律学习教育,从严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加强业务建设。开展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题培训,推行法官导师制、案件点评制,组织培训301期11410人次。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和学术讨论活动,注重成果转化。在全国法院第26届学术讨论会上有21篇论文获奖,市中院和天河区法院获评组织工作先进奖。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监督指导,促进办案质效提升。南沙区法院南沙人民法庭获评全国“工人先锋号”,从化市法院吕田人民法庭获评全国法院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加强案例指导工作,越秀区法院审理的李健雄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案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创先争优、领潮争先意识,营造秉公执法、奋发向上的氛围。全市法院97个集体、463人次获市级以上荣誉,市中院知识产权庭荣立集体一等功、彭亮法官荣立个人一等功,天河区法院陈宗桢法官获评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进步,离不开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以及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审判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善,审判质量和效率需要进一步提升;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落实主审法官及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等改革措施有待深化;队伍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官司法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等。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全市法院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精神坚持改革创新推进严格司法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坚持严格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依法惩治犯罪活动,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公益诉讼审判,提高执行工作实效。加强审判管理监督,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

二是推进司法改革。围绕“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要求,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完善审委会委员办案制度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探索立案登记制改革,保障当事人诉权。探索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人权司法保障。开展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及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

三是深化司法公开。提升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水平,加强法院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公开平台建设,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研究办理相关意见建议,切实改进工作。

四是完善司法为民措施。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和司法救助机制,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组织法官进社区,深化诉讼调解和诉前联调工作机制。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五是强化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院方针,深化作风教育,认真整治“四风”问题,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每一名法官就职时必须宣誓忠于宪法和法律。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业务学习培训,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廉洁司法教育,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完善监督查处机制,确保司法清正廉洁。

各位代表,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我们将全力捍卫这一生命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本次代表大会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法治广州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嫩江

xx年年,我院将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要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突出司法能力建设的主线;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以司法改革为动力,努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积极提升法院自身依法服务大局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公正司法的能力,有效解决纠纷的能力,改革创新的能力,持续协调发展的能力,为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具体将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服务大局,全面完成各项审判工作任务。

今年,我院将继续以司法公正为目标,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1、严惩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一是要继续贯彻“严打”方针不动摇,坚持严打的经常性、长期性,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和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犯罪,确保我县社会稳定,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二是在刑事审判中,注重调查研究,对多发性犯罪要及时总结、分析,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和可行性的预防措施。三是加大人性化执法的力度,对青少年犯罪要坚持惩教结合的原则;对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要注重感化和挽救工作,注重法律、社会效果的统一。

2、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妥善处理各种民商事案件,促进社会和谐。一是审理好“三农”案件,加强对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二是树立平等保护理念,依法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三是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原则,尽量通过诉讼调解达到平息纠纷的目的,减少和降低民事纠纷的对抗性。四是加强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障力度,对涉及拖欠工程款、民工劳动报酬、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要给予充分及时的保护,用法律手段平衡矛盾利益冲突。

3、稳妥处理行政诉讼案件。通过依法维护合法的行政行为,纠正违法的行政行为,协调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增进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的相互信任,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同时,要在行政执法诉前服务上进一步加大力度。

4、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提高执行效率,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是全面落实执行机构改革,做到分工负责,协调工作,促进执行。二是进一步改革执行权运行机制,明确职责,分权制衡,强化监督。三是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始终坚持程序公正、依法执行、文明执行。四是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思路,灵活运用强制执行措施,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5.完善信访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包保责任制,继续实行院长接待制度,努力改善接访条件。同时,注重与有关部门做好沟通,妥善处理群众的上访问题。

6.加强人大监督工作。采取多种形式使人大监督工作更直接,坚持经常汇报制度,做好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及时做好人在代表意见和建议的督办和答复工作。

二、继续深化法院改革,提高司法管理水平。

1、推行民事审判方式改革。扩大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范围,争取大幅度缩短办案周期,特别是基层人民法庭要充分利用便利群众诉讼的优势,多方开拓案源,争取多收案、多办案,快办案。

2、财务制度改革。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制度,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实现部门负责人的责、权、利的有机统一,达到收入有积极性,支出有合理性,以改善法院经费紧张的现状。

3、案件质量跟踪考核制度改革。案件评查工作由过去的阶段性改为日常性工作,案件审结后办案人及时形成卷宗交监察室评查,全面评查后方能归档。同时,落实评查工作人员职责,评查人不负责任,对有明显的失误和问题不予提出纠正,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原案件责任人和评查人共同承担责任。

三、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能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是法院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是提高司法能力的前提和基础。xx年年,我院将采取得力措施,狠抓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素质全面的法官队伍。

1、抓好司法能力建设,增强法官“七种”能力。一是要增强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的能力;二是要增强学习政治,钻研业务,掌握应用信息化的能力;三是要增强驾驭庭审、查明案情、明辩是非的能力;四是要增强公正高效依法调解、判决案件,止纷息争,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的能力;五是增强辩法析理,讲求质量,制作法律文书能力;六是增强文明司法,安全司法,预防矛盾激化,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七是增强艰苦奋斗,以俭养廉,拒腐防变能力;从而努力做一名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计划。

二是要把这次教育活动和工作作风整顿结合起来,要从思想上纠正各种问题和不良作风,在全院形成一种树正气,压歪风的良好氛围。三是要把这次教育活动同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建设结合起来。通过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真正做到思想观念上“司法亲民”、工作措施上“司法便民”、实际效果上“司法利民”。要深入开展向蒋庆、宋鱼水、李增亮学习,推动广大法官干警时刻注意恪守职业道德,崇尚司法诚信,确保司法廉洁,弘扬司法文化,为增强司法能力、提高思想水平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1」「2」。

3、创建学习型法院,培养综合型人才。每位法官都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程序意识、质量意识、道德意识,正确适用法律,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能力。一是继续开展好“专升本”等各层次的学历教育,提高队伍的文化素质;二是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的开展以能力型、专业化为主的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注重提升法官的专业化司法水平;三是坚持开展专业技能培训,通过全面组织开展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实用性调研比赛等活动,引导法官开展运用法学研究,努力增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解决审判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四是法官学习的形式要多样化,年内要安排一至二次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纳入年终考核;五是加强书记员队伍规范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提高书记员专业工作水平,确保今年全面实行庭审微机记录。

4、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完善各项廉政建设制度,建立长效的廉政保证制度,强化“一岗双责”,努力形成包括“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和“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在内的法院队伍廉政建设制度体系。二是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纯洁法官队伍。使法官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得到明显的提高。三是坚持行之有效的警示提醒制度、诫勉督导制度、训诫纠错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及时对有轻微司法不廉洁行为的人员,充分运用离岗学习、惩戒监督等强制教育手段,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办惩处力度,确保队伍的纯洁性。

四.发挥审判职能,努力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为使我院的服务大局工作能够做到有的放矢,xx年年,我院在原有的法院服务大局工作原则和措施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探求新思路新方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打造“服务型法院”,为全县的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为社会稳定出力献策。

1.要平等保护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在审判工作中要围绕各项改革和建设任务,严格遵循法制统一的原则,依法审理涉及不同性质市场主体的民事、行政案件,平等地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和保障公平竞争秩序,大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

2.要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妥善处理好由人民内部矛盾引起的各类纠纷和件,努力消除各种社会隐患。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侵犯外地客商和本地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敲诈勒索和哄抢、盗窃、破坏企业生产、电力和通讯设施等方面的犯罪分子。加大对赃款赃物和违法所得的追缴力度,切实保护好公民和企业的劳动、经营成果,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依法加大对各种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尤其是对在企业改制、新企业审批、土地流转、资金拆借、产品营销等过程中发生的利用职务职权贪污、索取贿赂、收受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犯罪坚决打击。

3.提供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要坚决打击利用经济合同诈骗、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扰乱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尤其严厉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方面的假冒伪劣犯罪活动。加强与有关方面的配合与协作,堵住扰乱市场秩序违法犯罪的源头。依法调节市场经济关系,大力维护和保障社会信用和市场公平竞争秩序。通过审判活动引导、规范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建立起完善的信用体系。依法处理市场主体间不公平竞争案件,对不守信用、恶性违约、欠债不还等行为,要适用法律法规,加大处罚力度。同时,积极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制裁、制止行政侵权、行政违法行为,同时也要维护合法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行为,以司法手段支持依法行政,维护行政权威。

4.要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优化执行措施,依法促进市场资金健康顺畅流转。要大胆探索多种执行方式,讲究执行艺术,积极实施交叉执行、指定执行、督办执行、排期执行等新举措,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果,最大限度地使市场主体的合法利益得到实现。审慎采取强制措施,维护企业正常运转。在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既要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要维护负债企业生产经营等活动的正常运行。

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嫩江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以来,全市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上级法院指导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审判质效有了新提升。五年来,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249338件,办结1156751件,法官人均结案850.16件,分别比上五年上升32.86%、26.36%和30.37%;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206749件,办结09件,法官人均结案660.94件,同比分别上升30.03%、28.67%和36.86%,均创历史新高。办案质量持续向好发展,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3.09%,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0.78‰,信访投诉率0.02%,同比分别下降1.08个百分点、0.52个千分点和0.41个百分点。

——司法改革迈出新步伐。积极稳妥推进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法官职业保障、人财物省级统管等改革工作,得到最高法院周强院长、李少平副院长等领导批示肯定。市中院先后在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召开的司法改革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司法公开取得新突破。以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建设“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司法工作机制。在中国社科院开展的司法透明度指数评估中,市中院排名全国法院第一。

——创先争优取得新成效。全面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五年来,有97个集体、147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从化区法院、花都区法院获评全国模范法院,天河区法院获评全国优秀法院。

一、依法开展刑事审判,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全市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11453件,审结108006件,判处罪犯98603人,同比分别上升37.85%、34.89%和16.31%;其中市中院受理13411件,审结12764件,同比分别上升16.93%和12.60%。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判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间谍等危害国家安全罪犯19人。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判处杀人、抢劫、绑架、强奸、贩毒等罪犯9人。惩治黑恶势力犯罪,判处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419人。严惩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涉众型犯罪,判处罪犯人。惩治扰乱医疗秩序、恶意欠薪、醉酒驾驶等新类型犯罪,判处罪犯9331人。严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判处贪污贿赂、渎职罪犯1674人,其中原为处级以上干部的261人。加强重大刑事案件审判,依法审结广州火车站广场“506”案、邦家公司集资诈骗案和海南省原省委、常务副省长谭力受贿案等案件。市中院刑二庭获评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落实人权刑事司法保障。严格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和宽严相济要求,对8589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依法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直至死刑,对21959名轻微刑事犯罪分子依法判处非监禁刑或免予刑事处罚,对32名依法不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宣告无罪。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确保量刑公正透明,白云区法院被最高法院指定为量刑规范化工作示范联系点和罚金刑量刑规范化试点法院。依法开展减刑假释工作,依法裁定减刑假释42116人。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共判处未成年罪犯4793人,同比减少23%。深化“羊城金不换”工程,推进市中院“全国青少年法律与权益保护研究基地”建设,完善犯罪记录封存、合适成年人出庭、心理干预、帮教等机制,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市中院和黄埔区法院获评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二、依法开展民商事和行政审判,服务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

依法开展民商事审判。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701770件,审结644134件,一审结案诉讼标的1525.8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43.25%、35.82%和185.84%;其中市中院受理117571件,审结112223件,一审结案诉讼标的393.83亿元,同比分别上升41.30%、39.11%和387.11%。维护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审结婚姻家庭案件46264件,黄埔区法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市中院在全国率先成立少年家事审判庭。加强“三农”权益司法保护,一审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等涉农纠纷案件49736件,市中院民事庭获评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实行医疗鉴定人出庭和专家辅助人制度,审结医疗纠纷案件1318件,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审结房屋买卖、房屋租赁、物业服务纠纷等案件73455件,维护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市中院和白云区法院在全省率先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服务绿色发展,审结全省首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环境公益诉讼案、首例我省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加强涉电商案件审判,市中院成立电子商务合议庭。妥善审理证券虚假陈述纠纷、金融衍生品纠纷等新型案件,审结金融纠纷案件117971件,促进金融市场安全运行。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破产清算案件211件,化解企业债务124.3亿元,市中院成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推动成立全国首个破产管理人自治组织,被最高法院指定为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审结民安证券、广东国民信托破产案,广州亚钢、广州亚铜和广州汇集破产重整案等重大案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0801件,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推动设立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天河区法院获评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基层示范法院。完善涉外商事审判机制,在全国涉外商事审判中率先实施专家陪审和咨询制度,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案件12823件,依法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全市法院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9909件,审结19802件,同比分别上升28.98%和30.94%;其中市中院受理8606件,审结8558件,同比分别上升67.82%和68.40%。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一审审结案件中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撤销或变更行政行为的2063件,占15.94%,妥善审理农村“外嫁女”权益保护等行政诉讼案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18347件行政非诉案件裁定准予执行。加强国家赔偿案件审查,审结案件245件,决定赔偿金额1608万元。配合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改革,做好广州市行政诉讼案件移交广州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工作。

三、依法开展执行工作,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加强执行实施工作。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360240件,办结329643件,执结标的626.0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7.35%、10.09%和118.99%;其中市中院受理21231件,办结20510件,执结标的103.9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5.23%、26.04%和42.93%。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有效整合执行实施力量。推进执行精细化管理,细化执行流程节点控制,促进规范执行。完善执行财产查控机制,深化最高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应用,建成广州市“天平”执行查控网,实现房屋、土地、银行存款等财产集中查控。推行涉诉资产网络竞拍,成功竞拍标的58.53亿元,增值率13.08%。运用债权转股权、转让无形财产、整体拍卖等方法,提高执行财产变现率。加强释法教育和执行和解,促使39312件案件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债务、10735件案件达成和解。

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完善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社会信用体系对接,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公布29428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失信名单公布以来,2399名失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债务。天河区法院被评为全国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依法惩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限制消费93702人、限制出境716人、罚款253.5万元、司法拘留1363人,对拒不执行裁判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59人,并已对43人判处刑罚。

四、积极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求,制定司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取消院庭长对案件的审批审核,实行主审法官和合议庭负责制。突出法官主体地位,探索组建新型审判团队,实行院庭长带头办案机制。完善审判委员会运行机制,突出对审判工作的宏观指导职能。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改革,增选人民陪审员1513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31127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86.8%。健全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追责的范围、标准和程序。完善法官职业保障,落实人财物省级统管改革。

深化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严格员额法官的遴选标准、方式、程序和选任要求,选任首批员额法官1069名。推进辅助人员管理改革,全市法院招录聘用制法官助理、书记员1788名,推动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形成较科学的配置比例,提升整体办案效能。最高法院推广我市法院审判辅助人员管理改革经验。

推动设立南沙自贸区法院。积极争取支持,推动设立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加强商事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和商事调解中心建设,搭建自贸区民商事纠纷立体化多元纠纷解决平台,服务自贸区发展。

健全审判监督管理机制。推进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加强审判流程管理,严格审限管理。加强案件质量监督,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评析机制。强化审判监督,审结二审案件114118件,改判、发回重审11049件;审结再审案件1279件,改判、发回重审436件。

五、深化司法为民、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

拓宽司法为民渠道。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行网上立案、网上公告送达、网上阅卷等机制。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在全国法院率先实行“一对一”人工服务,做到办案信息“主动告知”,当事人“有问必复”,答复信息380685条,群众满意率98%。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当场立案率97.68%,居全国前列。在全省率先开通审务通、律师通,为当事人、律师提供移动式便捷诉讼服务。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及时协调司法行政部门为当事人提供律师服务。

深化司法公开。推进审判流程、开庭审理、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打造“阳光法院”。完成280个数字法庭改造,建成两级法院庭审网络直播统一平台,直播案件12157件,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媒体予以广泛报道。实行裁判文书公开,累计上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239569份,居全国法院前列。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实行执行日志机制,实现执行案件流程全公开。加强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建设,加强司法新闻宣传,拓宽司法公开渠道。市中院连续五年被最高法院评为在司法新闻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法院。

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调解工作,通过调解撤诉方式结案229888件。加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的对接,全市法院建成诉前联调工作室、工作站143个,成功调处各类纠纷121030件,标的29.52亿元,当事人自动履行率95.75%。推进涉诉信访化解机制改革,推动建立第三方参与信访案件化解机制,实行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制度。规范司法救助,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8328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2445万元。

六、自觉接受人大和各界监督,提升司法工作水平。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完善工作机制,主动接受人大及其会的监督。先后向市人大会专题报告刑事审判、诉前联调、司法公开、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等工作,向市人大内司委报告仲裁司法审查、职务犯罪案件审判、民事行政执行等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和监督意见,进一步改进工作。配合市人大会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代表集中视察等工作。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市中院主办代表书面建议25件,并及时向市人大会报告办理情况。市中院连续三年被评为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加强联络工作,通过主动汇报法院工作,邀请代表视察法院、参加座谈、旁听庭审等形式听取代表意见1593人次。市中院柯元平同志获评全国法院联络工作先进个人。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健全沟通机制,主动向政协通报法院工作。广泛征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对法院工作的意见。走访接待政协委员207人次,听取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处理。办理政协提案15件,提高接受民主监督的效果。

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贯彻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宪法原则,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认真办理检察建议,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认真审理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起抗诉的案件,市中院受理278件,办结273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71件。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建议,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市中院在全省律师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认真接受司法监督员、当事人、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七、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司法能力水平。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引导干警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法治理念,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健全法官轮训、审判业务专家培养、与法学院校双向人才交流等机制。加强业务学习培训,举办法官论坛、“穗法学堂”活动,市中院举办各类培训123期15820余人次。加强调研工作,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上,全市法院获奖论文数量占全省50%以上。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培育法官法治信仰,塑造职业人格。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广泛开展廉洁司法警示教育,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坚持挺纪在前,建立廉政监察员、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谈话提醒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拓宽举报受理渠道,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法院干警违纪违法行为举报投诉率呈下降趋势。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提升办案水平。加强与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沟通,协助解决基层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完善中心法庭、巡回办案点和法官社区工作室布局。南沙区法院南沙法庭获评全国“工人先锋号”,从化区法院吕田法庭获评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全市法院司法工作机制更加完善的五年,是办案质量效率显著提升的五年,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更加信任和支持。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地体会到,促进人民法院事业发展,必须做到五个始终坚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始终坚持担当精神,攻坚克难,积极应对审判任务日益繁重的新常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改革创新破解工作难题;始终坚持从严治院,确保司法公正廉洁。过去五年广州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全市法院广大干警努力的结果,更离不开各级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上级法院正确指导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审判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审判执行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部分案件办理效率偏低,有的案件存在超审限问题,与群众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新型审判团队组建、司法责任制改革、审判管理监督、法官职业保障等需进一步完善;队伍的思想、能力、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个别干警违纪违法被追究责任;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完善的关键时期,是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全市法院的主要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按照市委、市人大和上级法院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力争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全国的前列,为推动我市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建设全面上水平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抓好司法办案第一要务。坚持严格公正司法,认真履行审判职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黑恶势力、电信诈骗等各类刑事犯罪,服务平安广州建设。妥善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依法稳妥处置“僵尸企业”,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知识产权和涉外案件审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完善审判管理监督,充分运用审判大数据提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提高办案质效。

(二)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司法权运行机制,组建以法官为中心的审判团队。深化审判辅助人员管理改革,优化办案辅助机制。加快推进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率先实现诉讼制度创新。开展审判效率机制改革,深化繁简分流机制,提高审判效率。积极探索执行体制改革,提高执行质效,确保在全国率先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健全职业保障,保障法官依法公正履职。推进南沙自贸区法院建设。

(三)进一步推进司法为民、司法公开。强化“互联网+”思维,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科技手段,建设电子法院、智慧法院,提升审判和诉讼服务水平。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安定。强化司法公开理念,深化审判流程、庭审直播、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等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创新接受人大和各界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改进法院工作。

(四)进一步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牢牢把握“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要求,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执纪监督,从严查处违法违纪问题,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坚持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永远是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全市法院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入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精神和代表审议意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奋力开创工作新局面,为广州改革发展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决议

和专题报告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行使监督权的基本形式。本站小编为你整理了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决议,希望可以帮到您。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周强院长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最高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xx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深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深入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中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固原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仁院长所作的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xx年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市委三届七次全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在加大服务保障力度、扎实推进司法改革、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上有新作为,维护公平正义,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为加快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固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大新县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赵权富副院长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xx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和目标任务,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和四大战略布局为引领,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继续深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切实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努力促进平安大新、法治大新建设,为大新实现与全国全区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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