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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选人用人自查报告(精选14篇)

作者: HT书生

自查报告是一种自我反思和思考的过程,有助于我们认识到自己的成长以及需要改进的方面。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关于自查报告的范文,请继续往下阅读,相信一定能给你带来一些帮助。

干部选人用人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集中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办领导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对2019以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自机构改革我办成立后,在机构组建之初,我办领导班子对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各项配套制度和措施,从着力搭建一个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朝气蓬勃的行政机关为切入点,共选拔任用正科级干部3名、副科级干部2名。在选拔任用过程中,我办切实做到了坚持原则,履行程序,遵守规定,严明纪律,确保了干部顺心、职工满意、组织满意。在职数和职务方面严格按照“三定”规定执行,未出现超数配备和违规提高职级待遇等问题,在干部报告、预批、备案方面均按程序落实,做到了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选拔任用工作。

本着“领导干部要熟悉,组工干部要精通,一般干部要了解”的原则,一是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带头学,深刻理解、全面把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规范和监督领导干部用权行为暂行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坚持做到学深、学透、学扎实,并与践行科学发展观和开展创先争优、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结合起来,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推动工作。二是组织科级干部深入学,重点抓好科级干部和从事组织人事工作干部的强化学习,特别是把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组工干部工作制度作为加强部门自身建设,提高组工干部个人素质的必修课,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学用结合。三是组织各级干部集中学,重点对中纪委、中组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和我市《贯彻〈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及《兰州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干部选拔任用文件。

认真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另一方面,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我办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选准用好人。

结合部门新成立的实际,班子成员就调配干部、组建内设机构等工作进行了分工,提出了具体要求,在调配干部方面明确调配干部的身份、专业知识、业务水平要符合金融部门工作实际;在组建内设机构中明确各处室职责,统筹考虑干部的年龄结构、知识层次、任职时间和职务,做到科学选人用人。目前,我办推荐提拔正科级干部3名,副科及干部2名,推荐提拔过程按照《条例》规定及市委组织部要求的各项程序进行。一是坚持原则,明确用人导向。办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总体要求和选任干部的根本标准,不搞任人唯亲、不以人划线、不以领导个人好恶划线,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四项监督制度,坚持公道正派用人,坚决抵制跑x要官。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形成了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二是严格按照干部选拔条件选人用人。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做到提拔推荐的干部既要政治素质好、思想解放、文化程度高、懂业务,又要符合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根据各岗位职责和干部特长进行合理安排,做到人岗相适,使干部的能力得到充分发挥。三是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把好民主推荐关、考核考察关、任前公示关、讨论决定关、任命关五个“关口”,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少、履行程序一步不错、执行程序一步不让,通过切实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进一步体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与民主。

从自查的情况看,我办在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中,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状况较好。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局限于机构新设,选拔任用干部的方式比较单一,调配任用仍占主导地位。二是目前因机构新设立不久,我办未对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进行竞岗和轮岗。三是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为推动全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迈上新台阶,结合存在的不足,在下一步工作中将着重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立健全考录、竞岗等人员选拔任用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的力度,机关干部在一个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原则开展轮岗。三是要加大对干部的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从选拔任用对象的思想根源上杜绝跑x要官等不正之风。四是要继续深入开展好“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不断加强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选人用人自查报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选人用人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20**年选人用人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作如下汇报。

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办公会议、干部职工大会、专题会议、民主生活会等,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条例和法规,如:《干部任用条例》、《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四项监督制度、“五个严禁、五个一律、十七个不准”等,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意识和对干部人事工作的认识。

(二)积极探索遴选人才工作。一是制定计划参加贵阳市20**年市、县、乡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通过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程序,20**年10月录用1名同志到我局工作。二是按照《贵阳市督办督查局选调顶岗人员进我局工作的实施方案》,我局坚持从基层选拔人才,从各区(市、县)遴选了3名优秀干部到我局顶岗锻炼三个月以上。顶岗期间,3名同志认真负责,吃苦耐劳,团结同志,工作能力较强,表现良好,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拟调入该3名同志到我局工作。

一是通过制作“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和机关干部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的桌牌和安装“换届纪律”的电脑桌面和滚动保护屏幕,确保干部职工随时学习、时刻警醒、严格遵守。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署学习贯彻中央四项监督制度和严肃换届纪律的承诺书。三是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关于四项监督制度、严肃换届纪律的知识测试和问卷调查,参加测试的人员成绩均在90分以上。四是号召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贵阳市严肃换届纪律知识竞赛,其中2名同志在竞赛中荣获奖项。五是通过组织学习、会议强调、处室抽查等形式,有效督促干部职工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六是制定《市督办督查局开展严肃换届纪律和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谈心谈话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七是制定《贵阳市督办督查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贵阳市督办督查局党组工作制度》、《贵阳市督办督查局机关干部廉洁自律制度》、《贵阳市督办督查局工作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有效防止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八是制定《贵阳市督办督查局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让每位领导干部职工,特别是负责人事工作的同志针对岗位主要职责,排查潜在廉政风险,进行廉政风险防范承诺,有效预防用人的廉政风险。

20**年,我局从未接到任何反映用人问题的举报。

20**年,全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圆满完成,但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如:对干部人事相关规定的学习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干部的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干部选拔任用的文书档案有待进一步规范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的中,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督查工作不断变化的形势,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通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风,狠抓干部队伍建设,强推人才素质建设等,切实开展好干部人事工作,为贵阳市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中央《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省委《关于贯彻落实〈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和《贵阳市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精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向,重点突破、统筹推进,狠抓落实、锐意创新,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广辟途径培养干部,拓宽视野选拔干部,全面客观考察干部,严格要求管理干部,满腔热情爱护干部,及时有效监督干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二)建立长效机制,严惩用人上不正之风。认真总结我局一些好的做法,坚持抓源头、抓根本,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健全和完善规范的管理制度、广泛的监督制度、科学的考评制度,并使其长态化、长效化。切实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坚决防止用人上不正之风,形成制度管权、制度管人的良好机制。对于涉及用人上不正之风方面的信访举报及案件,切实做到认真对待,严格查实,及时汇报,严肃查处。

(三)加强督促检查,推进人才工作。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合理的奖惩机制,形成良好的竞争机制,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掘和培养干部职工的综合能力,让其在合适的岗位上发挥特长。针对人才工作进行长期规划,有目标、有计划的遴选人才到我局工作。

干部选人用人自查报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的通知》(甬组通[20xx]46号)精神,我局对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期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局党委坚持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干部提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和《xx市市直单位中层(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列入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做到带头学习,熟悉掌握。20xx年3月,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中组部的“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局党委立即组织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专题学习,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四项监督制度”,切实履行职责。为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局还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通知》,要求把“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和测试作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的重点内容。同时结合党政换届选举工作,将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和严肃换届纪律的“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通过农民信箱发送、印发给每个党员干部群众,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加强了对干部换届纪律的教育;并及时将《严肃换届纪律宣传手册》和《严肃换届纪律提醒卡》发送给相关人员,做到人手一份,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按要求作出了严肃换届纪律的书面承诺;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真正使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法规要求,为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夯实思想基础。

自20xx年7月至今年6月,局党委选拔任用干部共5名,其中,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2名、森林派出所所长1名;直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2名。在上述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局党委都能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选拔干部,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任职资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条例》和《xx市市直单位中层(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对特别优秀和特殊需要的干部,适当放宽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也是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才实施。20xx年6月在选拔局办公室副主任时,我们将1名任正科级职务不满三年、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干部,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才列入竞争选拔对象。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提拔局机关处级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都由干部职能处室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市编办核定的职数和局干部实际情况,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建议方案提交党委讨论同意,如提拔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的还报送市委组织部审核确定后向全局公布实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做到未经民主推荐的干部不考察,未经组织考察和考察有问题的干部不提交党委讨论,与会班子成员达不到规定的人数不研究,未经集体讨论和任前公示的干部不任命。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把好关。重点把好“三关”:严把推荐关,凡选拔任用局机关中层(处级)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局管领导干部,都须经过大会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召开单位民主推荐大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方法程序、提供干部名册和具体工作要求;严把考察关,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调阅人事档案等方法,着力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严把决定关,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坚持班子成员全部到会,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任免干部。同时,在不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原则和程序的前提下,我们从实际出发,做到坚持原则与灵活处理相结合,规范程序与注重实效相统一。例在确定考察对象环节,规定推荐结果与党委集体酝酿意见一致的情况下,不再专门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直接进入考察程序。我们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了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实行一票否决制、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新提任干部的整体素质。

三是严格坚持竞争上岗。局在选拔任用2名机关处级领导干部时,都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竞争上岗,认真制定实施竞争上岗方案,严格方案报批程序,保证选拔任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20xx年6月和20xx年11月先后推出竞争局办公室副主任、局绿化造林与林业经济处处长各1个职位,竞争职位公布后即召开动员会,鼓励所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干部报名参加竞争上岗。后因办公室副主任职位因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且有合适人选的,经党委研究决定,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直接通过民主推荐、个别酝酿、组织考察(含民主测评)、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基本程序产生提拔人选;而局绿化造林与林业经济处处长1个职位,因报名人数符合竞争上岗条件,则按竞争上岗方式进行选拔。

四是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局党委始终把严守组织人事纪律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每次干部选拔任用动员部署会上,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都代表党委明确表态,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要求干部职能处室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公道正派,认真负责地做好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干部和群众本着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责地参与民主推荐。在推荐时要客观、公正、全面地分析和评价干部,坚持看本质、看主流,实事求是地向组织反映情况。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公正负责地投好自己的一票。对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我们也设立了监督电话和ju报箱,公开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几年来,局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规范有序,没有发现违规操作现象,也没有发生用人失察失误现象,从局开展党员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是满意的。

积极构建开放的工作体系,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做到选拔任用干部的政策让群众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项程序让群众明白,干部上岗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让群众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让群众了解,切实把评价干部的标准和衡量干部工作的尺度交给广大群众,以公开见公平,以监督保公正。一是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与任务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群众先知情,再推荐。坚持考察预告制,给群众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二是落实群众“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坚持召开全局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进行民主推荐、测评和谈话推荐。三是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见后确定拟提拔对象。近几年,局提拔任用的干部都是在民主测评中得票多、日常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四是落实群众“监督权”。坚持对干部选拔任用的事先、事后监督。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选拔任用前,我们将选拔任用干部的每个环节都公开,特别是在考察阶段,能够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前年中组部关于“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我们按照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又加强了对选拔任用干部的事后监督,前年下半年、去年年初和年末,分别在市林场和局机关2次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让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使干部职工在干部的提拔任用上,既有发言权,又有评议权,提高了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从而营造了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从局一报告两评议情况来看,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评价是满意的。

虽然近年来我局在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进程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现代林业建设对干部工作的要求相比还存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宣传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还不够系统深入;二是激励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不够。我们将以这次市委组织部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为重要契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改进和加强工作。

干部选人用人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集中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办领导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对2014以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自机构改革我办成立后,在机构组建之初,我办领导班子对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各项配套制度和措施,从着力搭建一个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朝气蓬勃的行政机关为切入点,共选拔任用正科级干部3名、副科级干部2名。在选拔任用过程中,我办切实做到了坚持原则,履行程序,遵守规定,严明纪律,确保了干部顺心、职工满意、组织满意。在职数和职务方面严格按照“三定”规定执行,未出现超数配备和违规提高职级待遇等问题,在干部报告、预批、备案方面均按程序落实,做到了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选拔任用工作。

(一)深化学习认识,领会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精神实质。

本着“领导干部要熟悉,组工干部要精通,一般干部要了解”的原则,一是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带头学,深刻理解、全面把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规范和监督领导干部用权行为暂行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坚持做到学深、学透、学扎实,并与践行科学发展观和开展创先争优、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结合起来,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推动工作。二是组织科级干部深入学,重点抓好科级干部和从事组织人事工作干部的强化学习,特别是把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组工干部工作制度作为加强部门自身建设,提高组工干部个人素质的必修课,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学用结合。三是组织各级干部集中学,重点对中纪委、中组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和我市《贯彻〈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及《兰州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干部选拔任用文件。

(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

认真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另一方面,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我办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选准用好人。

(三)严行程序规范,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结合部门新成立的实际,班子成员就调配干部、组建内设机构等工作进行了分工,提出了具体要求,在调配干部方面明确调配干部的身份、专业知识、业务水平要符合金融部门工作实际;在组建内设机构中明确各处室职责,统筹考虑干部的年龄结构、知识层次、任职时间和职务,做到科学选人用人。目前,我办推荐提拔正科级干部3名,副科及干部2名,推荐提拔过程按照《条例》规定及市委组织部要求的各项程序进行。一是坚持原则,明确用人导向。办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总体要求和选任干部的根本标准,不搞任人唯亲、不以人划线、不以领导个人好恶划线,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四项监督制度,坚持公道正派用人,坚决抵制跑要官。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形成了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二是严格按照干部选拔条件选人用人。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做到提拔推荐的干部既要政治素质好、思想解放、文化程度高、懂业务,又要符合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根据各岗位职责和干部特长进行合理安排,做到人岗相适,使干部的能力得到充分发挥。三是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把好民主推荐关、考核考察关、任前公示关、讨论决定关、任命关五个“关口”,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少、履行程序一步不错、执行程序一步不让,通过切实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进一步体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与民主。

从自查的情况看,我办在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中,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状况较好。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局限于机构新设,选拔任用干部的方式比较单一,调配任用仍占主导地位。二是目前因机构新设立不久,我办未对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进行竞岗和轮岗。三是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为推动全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迈上新台阶,结合存在的不足,在下一步工作中将着重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立健全考录、竞岗等人员选拔任用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的力度,机关干部在一个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原则开展轮岗。三是要加大对干部的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从选拔任用对象的思想根源上杜绝跑要官等不正之风。四是要继续深入开展好“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不断加强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选人用人自查报告

市委组织部: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的通知》(甬组通[20**]46号)精神,我局对20**年7月至20**年6月期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局党委坚持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干部提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和《xx市市直单位中层(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列入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做到带头学习,熟悉掌握。20**年3月,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中组部的“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局党委立即组织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专题学习,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四项监督制度”,切实履行职责。为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局还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通知》,要求把“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和测试作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的重点内容。同时结合党政换届选举工作,将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和严肃换届纪律的“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通过农民信箱发送、印发给每个党员干部群众,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加强了对干部换届纪律的教育;并及时将《严肃换届纪律宣传手册》和《严肃换届纪律提醒卡》发送给相关人员,做到人手一份,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按要求作出了严肃换届纪律的书面承诺;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真正使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法规要求,为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夯实思想基础。

自20**年7月至今年6月,局党委选拔任用干部共5名,其中,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2名、森林派出所所长1名;直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2名。在上述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局党委都能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选拔干部,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任职资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条例》和《xx市市直单位中层(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对特别优秀和特殊需要的干部,适当放宽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也是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才实施。20**年6月在选拔局办公室副主任时,我们将1名任正科级职务不满三年、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干部,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才列入竞争选拔对象。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提拔局机关处级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都由干部职能处室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市编办核定的职数和局干部实际情况,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建议方案提交党委讨论同意,如提拔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的还报送市委组织部审核确定后向全局公布实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做到未经民主推荐的干部不考察,未经组织考察和考察有问题的'干部不提交党委讨论,与会班子成员达不到规定的人数不研究,未经集体讨论和任前公示的干部不任命。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把好关。重点把好“三关”:严把推荐关,凡选拔任用局机关中层(处级)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局管领导干部,都须经过大会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召开单位民主推荐大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方法程序、提供干部名册和具体工作要求;严把考察关,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调阅人事档案等方法,着力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严把决定关,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坚持班子成员全部到会,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任免干部。同时,在不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原则和程序的前提下,我们从实际出发,做到坚持原则与灵活处理相结合,规范程序与注重实效相统一。例在确定考察对象环节,规定推荐结果与党委集体酝酿意见一致的情况下,不再专门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直接进入考察程序。我们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了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实行一票否决制、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新提任干部的整体素质。

三是严格坚持竞争上岗。局在选拔任用2名机关处级领导干部时,都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竞争上岗,认真制定实施竞争上岗方案,严格方案报批程序,保证选拔任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20**年6月和20**年11月先后推出竞争局办公室副主任、局绿化造林与林业经济处处长各1个职位,竞争职位公布后即召开动员会,鼓励所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干部报名参加竞争上岗。后因办公室副主任职位因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且有合适人选的,经党委研究决定,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直接通过民主推荐、个别酝酿、组织考察(含民主测评)、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基本程序产生提拔人选;而局绿化造林与林业经济处处长1个职位,因报名人数符合竞争上岗条件,则按竞争上岗方式进行选拔。

四是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局党委始终把严守组织人事纪律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每次干部选拔任用动员部署会上,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都代表党委明确表态,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要求干部职能处室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公道正派,认真负责地做好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干部和群众本着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责地参与民主推荐。在推荐时要客观、公正、全面地分析和评价干部,坚持看本质、看主流,实事求是地向组织反映情况。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公正负责地投好自己的一票。对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我们也设立了监督电话和检举信箱,公开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几年来,局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规范有序,没有发现违规操作现象,也没有发生用人失察失误现象,从局开展党员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是满意的。

积极构建开放的工作体系,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做到选拔任用干部的政策让群众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项程序让群众明白,干部上岗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让群众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让群众了解,切实把评价干部的标准和衡量干部工作的尺度交给广大群众,以公开见公平,以监督保公正。一是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与任务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群众先知情,再推荐。坚持考察预告制,给群众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二是落实群众“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坚持召开全局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进行民主推荐、测评和谈话推荐。三是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见后确定拟提拔对象。近几年,局提拔任用的干部都是在民主测评中得票多、日常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四是落实群众“监督权”。坚持对干部选拔任用的事先、事后监督。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选拔任用前,我们将选拔任用干部的每个环节都公开,特别是在考察阶段,能够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前年中组部关于“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我们按照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又加强了对选拔任用干部的事后监督,前年下半年、去年年初和年末,分别在市林场和局机关2次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让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使干部职工在干部的提拔任用上,既有发言权,又有评议权,提高了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从而营造了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从局一报告两评议情况来看,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评价是满意的。

虽然近年来我局在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进程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现代林业建设对干部工作的要求相比还存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宣传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还不够系统深入;二是激励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不够。我们将以这次市委组织部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为重要契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改进和加强工作。

选人用人自查报告

街道机关核定编制23个,其中行政编制20个,工勤编制3个,实有机关公务人员17人,工勤人员3人。20xx年以来街道通过考察任命方式选人用人3人,其中20xx年4月考察任命干部2人,分别为工会主席1人和党政办公室副主任1人;20xx年12月考察任命干部1人,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一)认真学习条例。街道党工委通过召开学习会积极学习《党政领导干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和本市选人用人相关规章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和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推动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通过对条例的深入学习,街道党工委领导用人选人标准更加明确,党员干部和各组织部门开展人事工作心中更有准则。

(二)严格执行程序。

一是严格标准。

即严格坚持干部任职资格条件,严格把握选人用人标准。真正把政治素质强、敬业精神强、工作能力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的干部选拔任用到岗位上来。20xx年,针对街道中层干部严重不足的现状,街道党工委以“高标准,严要求”的用人选人原则选拔任用了3名优秀年轻干部。

二是发扬民主。

林泽婷同志得到优秀13票,称职1票,弃权2票;

林俊波同志得到优秀12票,称职4票,弃权0票。

三是完备手续。

街道在干部人事任免工作中,能做到各项操作程序规范、记录齐全、手续完备、资料完整,整个干部人事档案完备。

(三)强化监督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各项制度,规范和落实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函询制度。

二是受理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举报、申诉,制止、纠正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行为。

三是街道纪检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办公室自觉接受监督,沟通信息,交流情况。四是党工委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水平,避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街道干部的'选拔任用均经过党工委讨论决定,并通过公告栏和网络等平台进行7天公示,确认没有反映问题后予以提拔任用。

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街道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均能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圆满完成,执行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对于相关法规规定的学习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干部选拔任用的档案归档有待进一步整理;

三是人员梯次不合理,中层公务员人数不足有待改善。在今后的工作中,街道将紧紧围绕区委、区管委的要求,按照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改进完善,努力做好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人才素质建设,为空港区的干部人才储备培养做出积极的贡献。

选人用人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集中检查的通知》(兰组通字〔20xx〕34号)要求,我办领导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对20xx以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自20xx年机构改革我办成立后,在机构组建之初,我办领导班子对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各项配套制度和措施,从着力搭建一个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朝气蓬勃的行政机关为切入点,共选拔任用正科级干部3名、副科级干部2名。在选拔任用过程中,我办切实做到了坚持原则,履行程序,遵守规定,严明纪律,确保了干部顺心、职工满意、组织满意。在职数和职务方面严格按照“三定”规定执行,未出现超数配备和违规提高职级待遇等问题,在干部报告、预批、备案方面均按程序落实,做到了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选拔任用工作。

(一)深化学习认识,领会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精神实质。

本着“领导干部要熟悉,组工干部要精通,一般干部要了解”的原则,一是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带头学,深刻理解、全面把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规范和监督领导干部用权行为暂行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坚持做到学深、学透、学扎实,并与践行科学发展观和开展创先争优、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结合起来,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推动工作。二是组织科级干部深入学,重点抓好科级干部和从事组织人事工作干部的强化学习,特别是把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组工干部工作制度作为加强部门自身建设,提高组工干部个人素质的必修课,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学用结合。三是组织各级干部集中学,重点对中纪委、中组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和我市《贯彻〈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及《兰州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干部选拔任用文件。

(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

结合我办机构新组建成立的实际,办党组切实从完善各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入手,严格范选拔任用工作。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提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我办首先围绕选好人、用好人,制定了《兰州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干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另一方面,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我办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选准用好人。

(三)严行程序规范,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20xx年以来,结合部门新成立的实际,班子成员就调配干部、组建内设机构等工作进行了分工,提出了具体要求,在调配干部方面明确调配干部的身份、专业知识、业务水平要符合金融部门工作实际;在组建内设机构中明确各处室职责,统筹考虑干部的年龄结构、知识层次、任职时间和职务,做到科学选人用人。目前,我办推荐提拔正科级干部3名,副科及干部2名,推荐提拔过程按照《条例》规定及市委组织部要求的各项程序进行。一是坚持原则,明确用人导向。办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总体要求和选任干部的根本标准,不搞任人唯亲、不以人划线、不以领导个人好恶划线,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四项监督制度,坚持公道正派用人,坚决抵制跑要官。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形成了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二是严格按照干部选拔条件选人用人。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做到提拔推荐的干部既要政治素质好、思想解放、文化程度高、懂业务,又要符合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根据各岗位职责和干部特长进行合理安排,做到人岗相适,使干部的能力得到充分发挥。三是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把好民主推荐关、考核考察关、任前公示关、讨论决定关、任命关五个“关口”,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少、履行程序一步不错、执行程序一步不让,通过切实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进一步体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与民主。

从自查的情况看,我办在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中,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状况较好。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局限于机构新设,选拔任用干部的方式比较单一,调配任用仍占主导地位。二是目前因机构新设立不久,我办未对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进行竞岗和轮岗。三是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为推动全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迈上新台阶,结合存在的不足,在下一步工作中将着重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立健全考录、竞岗等人员选拔任用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的力度,机关干部在一个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原则开展轮岗。三是要加大对干部的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从选拔任用对象的思想根源上杜绝跑要官等不正之风。四是要继续深入开展好“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不断加强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干部选人用人自查报告

认真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干部选人用人。

供大家参考。

根据《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集中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办领导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对2019以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自机构改革我办成立后,在机构组建之初,我办领导班子对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各项配套制度和措施,从着力搭建一个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朝气蓬勃的行政机关为切入点,共选拔任用正科级干部3名、副科级干部2名。在选拔任用过程中,我办切实做到了坚持原则,履行程序,遵守规定,严明纪律,确保了干部顺心、职工满意、组织满意。在职数和职务方面严格按照“三定”规定执行,未出现超数配备和违规提高职级待遇等问题,在干部报告、预批、备案方面均按程序落实,做到了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选拔任用工作。

本着“领导干部要熟悉,组工干部要精通,一般干部要了解”的原则,一是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带头学,深刻理解、全面把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规范和监督领导干部用权行为暂行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坚持做到学深、学透、学扎实,并与践行科学发展观和开展创先争优、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结合起来,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推动工作。二是组织科级干部深入学,重点抓好科级干部和从事组织人事工作干部的强化学习,特别是把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组工干部工作制度作为加强部门自身建设,提高组工干部个人素质的必修课,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学用结合。三是组织各级干部集中学,重点对中纪委、中组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和我市《贯彻〈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及《兰州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干部选拔任用文件。

认真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另一方面,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我办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选准用好人。

结合部门新成立的实际,班子成员就调配干部、组建内设机构等工作进行了分工,提出了具体要求,在调配干部方面明确调配干部的身份、专业知识、业务水平要符合金融部门工作实际;在组建内设机构中明确各处室职责,统筹考虑干部的年龄结构、知识层次、任职时间和职务,做到科学选人用人。目前,我办推荐提拔正科级干部3名,副科及干部2名,推荐提拔过程按照《条例》规定及市委组织部要求的各项程序进行。一是坚持原则,明确用人导向。办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总体要求和选任干部的根本标准,不搞任人唯亲、不以人划线、不以领导个人好恶划线,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四项监督制度,坚持公道正派用人,坚决抵制跑x要官。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形成了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二是严格按照干部选拔条件选人用人。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做到提拔推荐的干部既要政治素质好、思想解放、文化程度高、懂业务,又要符合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根据各。

岗位职责。

和干部特长进行合理安排,做到人岗相适,使干部的能力得到充分发挥。三是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把好民主推荐关、考核考察关、任前公示关、讨论决定关、任命关五个“关口”,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少、履行程序一步不错、执行程序一步不让,通过切实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进一步体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与民主。

从自查的情况看,我办在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中,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状况较好。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局限于机构新设,选拔任用干部的方式比较单一,调配任用仍占主导地位。二是目前因机构新设立不久,我办未对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进行竞岗和轮岗。三是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为推动全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迈上新台阶,结合存在的不足,在下一步工作中将着重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立健全考录、竞岗等人员选拔任用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的力度,机关干部在一个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原则开展轮岗。三是要加大对干部的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从选拔任用对象的思想根源上杜绝跑x要官等不正之风。四是要继续深入开展好“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不断加强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的通知》(甬组通[20xx]46号)精神,我局对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期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局党委坚持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干部提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和《xx市市直单位中层(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列入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做到带头学习,熟悉掌握。20xx年3月,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中组部的“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局党委立即组织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专题学习,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四项监督制度”,切实履行职责。为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局还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通知》,要求把“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和测试作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的重点内容。同时结合党政换届选举工作,将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和严肃换届纪律的“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通过农民信箱发送、印发给每个党员干部群众,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加强了对干部换届纪律的教育;并及时将《严肃换届纪律宣传手册》和《严肃换届纪律提醒卡》发送给相关人员,做到人手一份,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按要求作出了严肃换届纪律的书面承诺;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真正使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法规要求,为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夯实思想基础。

自20xx年7月至今年6月,局党委选拔任用干部共5名,其中,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2名、森林派出所所长1名;直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2名。在上述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局党委都能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选拔干部,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任职资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条例》和《xx市市直单位中层(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对特别优秀和特殊需要的干部,适当放宽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也是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才实施。20xx年6月在选拔局办公室副主任时,我们将1名任正科级职务不满三年、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干部,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才列入竞争选拔对象。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提拔局机关处级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都由干部职能处室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市编办核定的职数和局干部实际情况,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建议方案提交党委讨论同意,如提拔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的还报送市委组织部审核确定后向全局公布实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做到未经民主推荐的干部不考察,未经组织考察和考察有问题的干部不提交党委讨论,与会班子成员达不到规定的人数不研究,未经集体讨论和任前公示的干部不任命。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把好关。重点把好“三关”:严把推荐关,凡选拔任用局机关中层(处级)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局管领导干部,都须经过大会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召开单位民主推荐大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方法程序、提供干部名册和具体工作要求;严把考察关,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调阅人事档案等方法,着力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严把决定关,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坚持班子成员全部到会,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任免干部。同时,在不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原则和程序的前提下,我们从实际出发,做到坚持原则与灵活处理相结合,规范程序与注重实效相统一。例在确定考察对象环节,规定推荐结果与党委集体酝酿意见一致的情况下,不再专门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直接进入考察程序。我们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了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实行一票否决制、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新提任干部的整体素质。

三是严格坚持竞争上岗。局在选拔任用2名机关处级领导干部时,都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竞争上岗,认真制定实施竞争上岗方案,严格方案报批程序,保证选拔任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20xx年6月和20xx年11月先后推出竞争局办公室副主任、局绿化造林与林业经济处处长各1个职位,竞争职位公布后即召开动员会,鼓励所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干部报名参加竞争上岗。后因办公室副主任职位因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且有合适人选的,经党委研究决定,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直接通过民主推荐、个别酝酿、组织考察(含民主测评)、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基本程序产生提拔人选;而局绿化造林与林业经济处处长1个职位,因报名人数符合竞争上岗条件,则按竞争上岗方式进行选拔。

四是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局党委始终把严守组织人事纪律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每次干部选拔任用动员部署会上,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都代表党委明确表态,严格执行选拔任用。

工作方案。

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要求干部职能处室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公道正派认真负责地做好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干部和群众本着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责地参与民主推荐。在推荐时要客观、公正、全面地分析和评价干部坚持看本质、看主流实事求是地向组织反映情况。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公正负责地投好自己的一票。对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我们也设立了监督电话和ju报箱公开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几年来局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规范有序没有发现违规操作现象也没有发生用人失察失误现象从局开展党员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是满意的。

积极构建开放的工作体系,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做到选拔任用干部的政策让群众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项程序让群众明白,干部上岗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让群众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让群众了解,切实把评价干部的标准和衡量干部工作的尺度交给广大群众,以公开见公平,以监督保公正。一是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与任务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群众先知情,再推荐。坚持考察预告制,给群众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二是落实群众“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坚持召开全局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进行民主推荐、测评和谈话推荐。三是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见后确定拟提拔对象。近几年,局提拔任用的干部都是在民主测评中得票多、日常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四是落实群众“监督权”。坚持对干部选拔任用的事先、事后监督。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选拔任用前,我们将选拔任用干部的每个环节都公开,特别是在考察阶段,能够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前年中组部关于“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我们按照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又加强了对选拔任用干部的事后监督,前年下半年、去年年初和年末,分别在市林场和局机关2次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让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使干部职工在干部的提拔任用上,既有发言权,又有评议权,提高了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从而营造了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从局一报告两评议情况来看,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评价是满意的。

虽然近年来我局在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进程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现代林业建设对干部工作的要求相比还存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宣传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还不够系统深入;二是激励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不够。我们将以这次市委组织部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为重要契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改进和加强工作。

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报告

时间是悄无声息的,转眼间,岁月匆匆,一段时间的的工作告一段落了,回首这段时间的工作,存在的问题非常值得总结,自查报告也应跟上时间的脚步了。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报告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xx年度市管领导班子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宁组通〔20xx〕58号)文件要求,我局党组对局系统20xx年度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了认真回顾,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为更好地适应日益繁重复杂的民族宗教工作形势需求,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干部推到重要岗位,20xx年局党组在局机关及宗教团体在编干部队伍中开展了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工作。20xx年3月,我局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提拔使用干部11人,其中局机关6人(调研员1人,副处长2人,副调研员3人),团体在编干部5人(团体办公室主任2人,副调研员3人);9月,开展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调整了4个处室的负责人;10月对部分干部进行了处室调整。通过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配强配优了局系统中层干部队伍,为我局完成各项重大任务提供了人才保障;通过内部轮岗、交流使用等举措,使民宗干部在多个岗位上得到锻炼,增强对民宗工作全面深入了解,熟悉各条口工作性质,提高机关干部的总体业务工作能力。

我局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使真正使想干事的人有平台,能干事的人有机会。

(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局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坚持选人用人原则,在干部素质标准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在干部能力要求上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在选拔干部过程中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营造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

(二)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20xx年初,局党组根据局机关及宗教团体实际工作需要,经过充分酝酿,提出启动局机关及团体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局办公室(人教处)对局机关及团体在编干部队伍情况进行分析梳理,结合处级职位和干部队伍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和《南京市宗教团体(基督教青年会)在编干部副处级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同意,于20xx年3月在局机关和团休在编干部中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召开干部大会公开岗位和职数,规范个人申请报名、资格审核、竞职演讲、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公示的各个环节。选拔过程中紧紧把握民主推荐、考察、酝酿等重要环节,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公正公开,接受监督,切实做到组织严密,程序合法。

(三)严格按核定职数配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前,我局对职数情况进行分析,根据《条例》规定,对照干部任职资格,对干部队伍情况进行梳理统计。为更加有效合理地确定职数职位,局党组进行充分酝酿、规划布局,并多次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征求指导意见,在核定的处级职数范围内能最大限度地调整使用干部,真正把能力强、素质好、作风硬,群众信任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20xx年我局3次调整使用干部,均未出现超职数配备的现象。

(四)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局切实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局党组书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纪律办理,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搞个人说了算。工作中我局坚持做到职位职数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竞聘人员名单公开、考察对象公开等,坚决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使我局干部任用工作得到干部群众的认可和肯定。

20xx年,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圆满完成,但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选人用人的视野不够开阔。由于编制受限,近些年我局只能通过接收转业干部的方式充实工作队伍,单一的进人渠道造成了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偏大,人员梯次不合理。在选拔干部的过程中个别岗位还存在着论资排辈的现象。在今后选拔任用干部中,还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提拔使用有能力、有担当的年轻干部,在营造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氛围上下功夫,着力激发干部动力、活力、创造力,培养干部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全面素质,形成人人思发展、人人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今后,我局还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断总结干部竞争上岗、选拔任用所取得的经验,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培养好、选配好、使用好干部。

选人用人公信度自查报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选人用人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20xx年选人用人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作如下汇报。

20xx年,我局党组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使干部人事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用人,让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得以突显,真正使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在政治上得到优待、心理上得到激励,进而推进我局的干部队伍建设。20xx年,局党组共提拔科级干部7名,其中乡科级正职1名,乡科级副职1名,主任科员2名,副主任科员3名。

一、加强学习干部人事制度。

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办公会议、干部职工大会、专题会议、民主生活会等,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条例和法规,如:《干部任用条例》、《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四项监督制度、“五个严禁、五个一律、十七个不准”等,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意识和对干部人事工作的认识。

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二)积极探索遴选人才工作。一是制定计划参加贵阳市20xx年市、县、乡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通过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程序,20xx年10月录用1名同志到我局工作。二是按照《贵阳市督办督查局选调顶岗人员进我局工作的实施方案》,我局坚持从基层选拔人才,从各区(市、县)遴选了3名优秀干部到我局顶岗锻炼三个月以上。顶岗期间,3名同志认真负责,吃苦耐劳,团结同志,工作能力较强,表现良好,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拟调入该3名同志到我局工作。

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xx领导班子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宁组通〔20xx〕58号)文件要求,我局党组对局系统20xx年度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了认真回顾,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为更好地适应日益繁重复杂的民族宗教工作形势需求,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干部推到重要岗位,20xx年局党组在局机关及宗教团体在编干伍中开展了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工作。20xx年3月,我局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提拔使用干部11人,其中局机关6人(调研员1人,副处长2人,副调研员3人),团体在编干部5人(团体办公室主任2人,副调研员3人);9月,开展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调整了4个处室的负责人;10月对部分干部进行了处室调整。通过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配强配优了局系统中层干伍,为我局完成各项重大任务提供了人才保障;通过内部轮岗、交流使用等举措,使民宗干部在多个岗位上得到锻炼,增强对民宗工作全面深入了解,熟悉各条口工作性质,提高机关干部的总体业务工作能力。

我局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使真正使想干事的人有平台,能干事的人有机会。

(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局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坚持选人用人原则,在干部素质标准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在干部能力要求上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在选拔干部过程中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营造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

(二)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20xx年初,局党组根据局机关及宗教团体实际工作需要,经过充分酝酿,提出启动局机关及团体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局办公室(人教处)对局机关及团体在编干伍情况进行分析梳理,结合处级职位和干伍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和《南京市宗教团体(__青年会)在编干部副处级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同意,于20xx年3月在局机关和团休在编干部中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召开干部大会公开岗位和职数,规范个人申请报名、资格审核、竞职演讲、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公示的`各个环节。选拔过程中紧紧把握民主推荐、考察、酝酿等重要环节,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公正公开,接受监督,切实做到组织严密,程序合法。

(三)严格按核定职数配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前,我局对职数情况进行分析,根据《条例》规定,对照干部任职资格,对干伍情况进行梳理统计。为更加有效合理地确定职数职位,局党组进行充分酝酿、规划布局,并多次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征求指导意见,在核定的处级职数范围内能最大限度地调整使用干部,真正把能力强、素质好、作风硬,群众信任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20xx年我局3次调整使用干部,均未出现超职数配备的现象。

(四)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局切实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局党组书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纪律办理,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搞个人说了算。工作中我局坚持做到职位职数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竞聘人员名单公开、考察对象公开等,坚决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使我局干部任用工作得到干部群众的认可和肯定。

20xx年,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圆满完成,但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选人用人的视野不够开阔。由于编制受限,近些年我局只能通过接收转业干部的方式充实工作队伍,单一的进人渠道造成了干伍年龄结构偏大,人员梯次不合理。在选拔干部的过程中个别岗位还存在着论资排辈的现象。在今后选拔任用干部中,还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提拔使用有能力、有担当的年轻干部,在营造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氛围上下功夫,着力激发干部动力、活力、创造力,培养干部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全面素质,形成人人思发展、人人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今后,我局还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断总结干部竞争上岗、选拔任用所取得的经验,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培养好、选配好、使用好干部。

选人用人公信度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集中检查的通知》(兰组通字〔20**〕34号)要求,我办领导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对20**以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201**年机构改革我办成立后,在机构组建之初,我办领导班子对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各项配套制度和措施,从着力搭建一个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朝气蓬勃的行政机关为切入点,共选拔任用正科级干部3名、副科级干部2名。在选拔任用过程中,我办切实做到了坚持原则,履行程序,遵守规定,严明纪律,确保了干部顺心、职工满意、组织满意。在职数和职务方面严格按照“三定”规定执行,未出现超数配备和违规提高职级待遇等问题,在干部报告、预批、备案方面均按程序落实,做到了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选拔任用工作。

二、主要做法。

(一)深化学习认识,领会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精神实质。

本着“领导干部要熟悉,组工干部要精通,一般干部要了解”的原则,一是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带头学,深刻理解、全面把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规范和监督领导干部用权行为暂行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坚持做到学深、学透、学扎实,并与践行科学发展观和开展创先争优、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结合起来,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推动工作。二是组织科级干部深入学,重点抓好科级干部和从事组织人事工作干部的强化学习,特别是把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组工干部工作制度作为加强部门自身建设,提高组工干部个人素质的必修课,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学用结合。三是组织各级干部集中学,重点对中纪委、中组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和我市《贯彻〈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及《兰州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干部选拔任用文件。

(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

结合我办机构新组建成立的实际,办党组切实从完善各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入手,严格范选拔任用工作。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提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我办首先围绕选好人、用好人,制定了《兰州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干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另一方面,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我办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选准用好人。

(三)严行程序规范,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20**年以来,结合部门新成立的实际,班子成员就调配干部、组建内设机构等工作进行了分工,提出了具体要求,在调配干部方面明确调配干部的身份、专业知识、业务水平要符合金融部门工作实际;在组建内设机构中明确各处室职责,统筹考虑干部的年龄结构、知识层次、任职时间和职务,做到科学选人用人。目前,我办推荐提拔正科级干部3名,副科及干部2名,推荐提拔过程按照《条例》规定及市委组织部要求的各项程序进行。一是坚持原则,明确用人导向。办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总体要求和选任干部的根本标准,不搞任人唯亲、不以人划线、不以领导个人好恶划线,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四项监督制度,坚持公道正派用人,坚决抵制跑要官。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形成了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二是严格按照干部选拔条件选人用人。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做到提拔推荐的干部既要政治素质好、思想解放、文化程度高、懂业务,又要符合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根据各岗位职责和干部特长进行合理安排,做到人岗相适,使干部的能力得到充分发挥。三是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把好民主推荐关、考核考察关、任前公示关、讨论决定关、任命关五个“关口”,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少、履行程序一步不错、执行程序一步不让,通过切实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进一步体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与民主。

三、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重点。

从自查的情况看,我办在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中,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状况较好。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局限于机构新设,选拔任用干部的方式比较单一,调配任用仍占主导地位。二是目前因机构新设立不久,我办未对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进行竞岗和轮岗。三是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为推动全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迈上新台阶,结合存在的不足,在下一步工作中将着重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立健全考录、竞岗等人员选拔任用机制。

二是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的力度,机关干部在一个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原则开展轮岗。

三是要加大对干部的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从选拔任用对象的思想根源上杜绝跑要官等不正之风。

四是要继续深入开展好“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不断加强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报告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迎接省委组织部选人用人情况监督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xx]5号)要求,我单位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专门进行了安排部署,对我单位近几年来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执行情况和中央、省、市严肃换届纪律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中心核定人员编制为50人,现有在编干部职工50人,其中正县级干部1人,副县级干部3人,正科级领导干部10人,副科级领导干部5人。

我单位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使真正使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平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在竞争上岗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坚持任人为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营造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为我市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证。

1.严格按核定职数配备干部。自20xx年12月纳入参公管理以来,我单位严格按市编委核定干部职数组织实施竞争上岗工作选拔配备干部,20xx年选拔任用正科级领导干部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7名,副主任科员4名,20xx年选拔任用副主任科员3名,以及今年正实施竞争上岗的副科级领导干部职数3名均未超职数配备干部。

2.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竞争上岗选拔任用领导干部。20xx年以来,我中心中层领导干部和科级非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均实行公开竞争上岗。竞争上岗工作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暂行办法》(遵组通[20xx]41号文件)规定程序组织实施,竞争上岗全过程请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有关领导进行监督指导,通过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和考察等规定程序,使中心优秀人才得到选拔任用,提高了中层干部队伍素质,取得了较好效果。

3.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做到组织严密,程序合法。中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关重大决定事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不搞一言堂、少数人说了算。近年来,我中心干部选拔任用上无违反程序选拔情况。

我中心将以这次选人用人工作情况自查为契机,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总结竞争上岗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机制,选好、配好、使用好干部,为全市住房社会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选人用人公信度自查报告

根据全市市直单位选人用人公信度测评检查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市委组织部对以来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情况以及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进行了自查分析。现就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

我们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工作,召开全体干部会进行了集中学习和讨论,要求全体干部不仅要熟悉,更要精通,要带头把《干部任用条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执行好。一是认真学习。要求机关干部逐章逐条地学习领会,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标准和程序,把《干部任用条例》作为练好业务基本功的重要教材,结合工作实际,刻苦钻研,将重要的规定和条文熟记于心,做到应答如流,成为精通干部人事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加强宣传。利用武当党建网、秦楚网、十堰日报等新闻媒体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干部任用条例》,知道干部工作的要求和程序,提高参与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形成了有利于提高干部选拔任用质量、有效防止和纠正用人不正之风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要抓好贯彻执行。在干部选任工作中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和要求执行。四是要加强检查指导。我们在搞好部机关学习的基础上,还加强了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对《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行为,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

二、严格执行《条例》,选准用好干部。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切实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确保选准用好干部。一是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根据《条例》规定,制定并完善了竞争上岗、任前公示和试用等一系列制度,做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严格考察,实行考察预告和考察责任制。干部任用的考察工作由机关党委负责,考察对象、考察时间预先告知。在考察中充分听取部机关干部对考察对象的意见,尽量扩大征求意见范围。在考察方式上,既采取个别谈话,又采取查阅资料、档案等方式进行。同时认真撰写考察材料,力求客观真实地反映干部个人情况。三是实施有效监督。干部监督科参与干部部机关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对选拔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督;四是实行任前公示制。凡科级副科级干部,下发正式任职通知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坚持有反映必查证。对查实的问题,影响干部任用的,不予任用。

2xxx年以来部机关共提拔实职科级干部2人,均按干部任免的任职条件,在编制职数限额内调整,没有超编超职数配备干部。

三、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防止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切实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做到了对本级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规定程序的不上会;对上级管理的干部,不符合规定的不上报;对下级报来的干部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审批。在遵守干部人事纪律方面,各干部科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部领导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在干部任用中坚持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纪律办理,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搞个人说了算;机关党委在干部任用的各个环节上坚持原则,积极给部领导当好参谋,严格执行操作程序。几年来,我们在干部人事工作中,坚持五公开(职位公开、岗位职责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符合基本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公开、考察对象公开),落实群众在干部工作中的四权(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使部机关的干部任用工作得到干部群众的认同和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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