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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治理宣传方案(汇总14篇)

作者: ZS文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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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治理方案.

2、《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5、《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

2、无市民重大投诉;

3、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

4、上级部门检查验收达标;

5、争创文明工地;

其中施工扬尘控制达标的具体指标有:工地围墙、大门封闭;堆土用密目网覆盖;建筑垃圾入库、当天清运;材料进出采用自动翻盖车辆,车辆进出用水冲洗;使用商品砼;生活垃圾袋装化;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洒水清扫。四、组织机构建立本工程建立由建设单位领导,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工作的管理网络,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的策划,组织、落实并从财力、物力、人力上实施布置,将本项目的施工扬尘控制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中,扬尘治理现场总负责:王国勇,联系电话:18329588193。具体组织机构如下:

实施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在领导,管理在岗位,关键在班组。因此,项目部必须在建立和健全各项扬尘控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将施工扬尘控制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紧密联系在一起,使之始终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过程中,成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中环境因素的一个补充要素,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控制。

3、班组长是作业级施工扬尘控制的带头人,须服从项目部领导指挥,积极主动地搞好扬尘污染控制。

4、项目部宜与各施工班组操作人员落实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制定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1、工地围墙及大门封闭控制;

2、现场硬地坪施工;

3、土方施工扬尘控制;

4、现场材料进出扬尘控制;

5、混凝土、砂浆的使用;

6、建筑垃圾处理;

7、生活垃圾处理;

8、灰土施工;

1、进行日常管理。

(1)施工现场保洁。

施工区内派清扫班三人,每日进行定时清扫,及时洒水确保路面清洁;日常车辆进出,必须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灰土不带出工地,生活区、办公区由保洁员每天进行日常保洁清扫工作。

a、每天进行1至2次清扫,清扫的尘土和垃圾必须及时处理,不得滞留;

b、在清扫前,必须对路面、地面进行洒水,防止清扫时产生粉尘而污染周边环境;

d、做好保卫工作,与本项目无关的扫扬尘污染源禁止带入内;

e、生活区垃圾箱必须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上盖,及时清运。

(2)沉淀池管理。

a、项目内沉淀池必须做到二级沉淀;

b、日常每周一次对沉淀池进行清理,特殊情况下必须及时清理,

保证管道流水畅通;

c、不得将漂浮物和固体物排入沉淀池内;

d、专池专用,不得代替其它排水池;

e、不得损坏沉淀池;

f、定期对沉淀池的沉淀排污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排污达标。

(3)专用建筑垃圾临时储存间管理。

a、建筑垃圾必须分类堆放,不得混堆;

b、禁止超量堆放;

c、及时进行遮盖洒水,防止粉尘挥发;

d、保持周边清洁,不得散落;

e、及时做好清运记录。

(4)垃圾及材料运输管理。

垃圾及砂石等材料的运输,能导致在运输途中的撒、漏、扬等不良现象,造成扬尘污染和其它环境影响,必须实施有效控制。

b、禁止超载,必须保证车厢封闭完整,不留漏缝;

c、车辆出门必须用水冲洗;

d、自动翻倒时必须缓慢进行,禁止猛加油门而造成排气管冲灰产生扬尘。

扬尘治理方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3、《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

5、《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

2、无市民重大投诉;

3、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

4、上级部门检查验收达标;

5、争创文明工地;

其中施工扬尘控制达标的具体指标有:工地围墙、大门封闭;堆土用密目网覆盖;建筑垃圾入库、当天清运;材料进出采用自动翻盖车辆,车辆进出用水冲洗;使用商品砼;生活垃圾袋装化;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洒水清扫。四、组织机构建立本工程建立由建设单位领导,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工作的管理网络,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的策划,组织、落实并从财力、物力、人力上实施布置,将本项目的施工扬尘控制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中,扬尘治理现场总负责:王国勇,联系电话:18329588193。具体组织机构如下:

实施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在领导,管理在岗位,关键在班组。因此,项目部必须在建立和健全各项扬尘控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将施工扬尘控制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紧密联系在一起,使之始终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过程中,成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中环境因素的一个补充要素,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控制。

3、班组长是作业级施工扬尘控制的带头人,须服从项目部领导指挥,积极主动地搞好扬尘污染控制。

4、项目部宜与各施工班组操作人员落实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制定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1、工地围墙及大门封闭控制;

2、现场硬地坪施工;

3、土方施工扬尘控制;

4、现场材料进出扬尘控制;

5、混凝土、砂浆的使用;

6、建筑垃圾处理;

7、生活垃圾处理;

8、灰土施工;

1、进行日常管理

(1)施工现场保洁

施工区内派清扫班三人,每日进行定时清扫,及时洒水确保路面清洁;日常车辆进出,必须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灰土不带出工地,生活区、办公区由保洁员每天进行日常保洁清扫工作。

a、每天进行1至2次清扫,清扫的尘土和垃圾必须及时处理,不得滞留;

b、在清扫前,必须对路面、地面进行洒水,防止清扫时产生粉尘而污染周边环境;

d、做好保卫工作,与本项目无关的扫扬尘污染源禁止带入内;

e、生活区垃圾箱必须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上盖,及时清运。

(2)沉淀池管理

a、项目内沉淀池必须做到二级沉淀;

b、日常每周一次对沉淀池进行清理,特殊情况下必须及时清理,

保证管道流水畅通;

c、不得将漂浮物和固体物排入沉淀池内;

d、专池专用,不得代替其它排水池;

e、不得损坏沉淀池;

f、定期对沉淀池的沉淀排污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排污达标。

(3)专用建筑垃圾临时储存间管理

a、建筑垃圾必须分类堆放,不得混堆;

b、禁止超量堆放;

c、及时进行遮盖洒水,防止粉尘挥发;

d、保持周边清洁,不得散落;

e、及时做好清运记录。

(4)垃圾及材料运输管理

垃圾及砂石等材料的运输,能导致在运输途中的撒、漏、扬等不良现象,造成扬尘污染和其它环境影响,必须实施有效控制。

b、禁止超载,必须保证车厢封闭完整,不留漏缝;

c、车辆出门必须用水冲洗;

d、自动翻倒时必须缓慢进行,禁止猛加油门而造成排气管冲灰产生扬尘。

扬尘治理方案.

为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治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住建部根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决定开展为期1年的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并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通过开展施工扬尘治理,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建筑物拆除工地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各级城市管理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一)监督建筑工程各方主体主要责任落实情况。

1.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应当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3.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人员管理。

(二)监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的车辆进行清洗。

2.施工废弃物。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3.施工物料。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制混凝土及预拌砂浆。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三)监督其他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拆除。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及时清理废弃物。

2.市政道路施工。当市政道路施工进行铣刨、切割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

3.空置建设用地。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一)部署阶段(4月10日前)。各地对本地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市、县主管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各类建筑工地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建立各类建筑工地项目清单、台账,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实施阶段(4月11日至11月30日)。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全面开展施工扬尘治理,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并于每月底前向我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住建部将抽取重点地区进行实地督查,督促地方完善治理措施,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全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要认真总结施工扬尘治理的经验、成效,并及时向我部报送。在此基础上,我部将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城市管理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统筹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管执法。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远程监控等手段,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畅通举报渠道,通过数字城管、热线电话、微信公众平台、手机app等多种方式受理施工扬尘方面的群众举报。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企业,严肃查处,并记入诚信信息系统。对工作落实不力、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视其情节和后果,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预案,制定不同预警级别的相应扬尘控制措施,编制工地停工清单,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做到可量化、可考核、可追责。根据当地政府发布的空气污染预警级别,及时启动应急应对预案,并进行督导检查。

(四)健全长效机制。要逐步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保证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将施工扬尘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继续巩固治理成果。

(五)开展宣传工作。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施工扬尘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施工扬尘治理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扬尘治理方案.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环境污染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区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建筑施工扬尘对城区空气质量的影响。

为切实加强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区城乡建委成立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委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委建管科、区安监站有关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站,具体负责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

(一)部署阶段(x月xx日前)。区安监站和有关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对全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全区房屋市政工程进行摸排,建立项目清单(见附件x)、台帐(见附件x),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实施阶段(x月xx日至xx月xx日)。区安监站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市、区级安全文明工地和扬尘示范工地创建工作,全面开展施工扬尘治理,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并于每月底前向市城乡建委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见附件x)。

(三)总结阶段(xx月x日至xx月xx日)。区安监站要对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认真总结施工扬尘治理的经验、成效,研究提出有效控制扬尘的措施和建议,并及时按照要求报送市城乡建委。

区安监站和有关单位要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一)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x﹒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将施工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

x﹒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编制扬尘控制专项方案,并严格实施。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公示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区安监站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x﹒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车辆、人员管理。

(二)监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按照《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市政府令第xxx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渝建发〔xxxx〕xx号)及施工扬尘治理有关标准、规范和文件为依据,全面落实“全封闭施工、场地坪硬化、车辆冲洗、预拌混凝土使用、烟尘排放控制、易扬尘物质处置、高空垃圾处理、渣土密闭运输、施工湿法作业、视频监控”等扬尘污染防治十项强制性规定,并重点强化以下工作:

x﹒区政府发布空气污染预警信息后,区安监站和有关单位、在建工程项目要迅速反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加强控尘降尘工作力度。

x﹒在空气污染预警期间劝告施工会导致扬尘污染的在建工程主动停工;对工艺上的连续性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暂不能停工的重点工程,要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十项”强制性措施。

x﹒施工现场土方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露天堆放河沙、石粉、水泥、灰浆、灰膏等易扬撒的物料必须使用绿色防尘网进行不留死角的全覆盖。

x﹒施工场内道路、砂浆搅拌场所以及土方开挖、爆破、拆除、切割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或工序必须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或设置喷淋设施。

x﹒建筑工地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离场前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冲洗作业,特别是车身、挡泥板、底盘等部位,不得带泥驶离工地。

x﹒新开工项目场内车行道路、高层建筑水平防护棚设置喷淋装置;砂浆搅拌场等固定作业场所设置安全美观的隔尘房;土方开挖和基坑工程必须配备雾炮降尘设备。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区安监站和有关单位要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统筹部署,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增强意识。区安监站和有关单位要在建筑行业广泛开展施工扬尘控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使工程建设各方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加自律意识,主动做好防尘降尘工作。

(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区安监站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等手段,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必要时可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对产生扬尘污染的工地,在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还要结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诚信评价、评优评先等进行严肃处理。

(四)健全长效机制。区安监站要逐步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保证扬尘控制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进一步巩固治理取得的成果。

(五)加强信息报送。区安监站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每月xx日前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x)报送市城乡建委扬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韦舒,联系电话:xxxxxxxx,传真:x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

工地扬尘治理措施方案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环境污染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建筑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为切实加强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市城乡建委成立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委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委建管处、市安全总站有关负责人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区县城乡建委分管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总站,具体负责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

(一)部署阶段(x月xx日前)。市安全总站、各区县城乡建委和有关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对本地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对辖区房屋市政工程进行摸排,建立项目清单(见附件x)、台帐(见附件x),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实施阶段(x月xx日至xx月xx日)。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扬尘示范工地创建工作,全面开展施工扬尘治理,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并于每月底前向市城乡建委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见附件x)。

(三)总结阶段(xx月x日至xx月xx日)。要对本地区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认真总结施工扬尘治理的经验、成效,研究提出有效控制扬尘的措施和建议,并及时按照要求报送市城乡建委。

市安全总站、各区县城乡建委和有关单位要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一)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将施工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编制扬尘控制专项方案,并严格实施。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公示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3、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车辆、人员管理。

(二)监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按照《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市政府令第xxx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渝建发〔xxxx〕xx号)及施工扬尘治理有关标准、规范和文件为依据,全面落实“全封闭施工、场地坪硬化、车辆冲洗、预拌混凝土使用、烟尘排放控制、易扬尘物质处置、高空垃圾处理、渣土密闭运输、施工湿法作业、视频监控”等扬尘污染防治十项强制性规定,并重点强化以下工作:

1、市政府发布空气污染预警信息后,各有关单位、在建工程项目要迅速反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加强控尘降尘工作力度。

2、在空气污染预警期间劝告施工会导致扬尘污染的在建工程主动停工;对工艺上的连续性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暂不能停工的重点工程,要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十项”强制性措施。

3、施工现场土方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露天堆放河沙、石粉、水泥、灰浆、灰膏等易扬撒的物料必须使用绿色防尘网进行不留死角的全覆盖。

4、施工场内道路、砂浆搅拌场所以及土方开挖、爆破、拆除、切割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或工序必须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或设置喷淋设施。

5、建筑工地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离场前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冲洗作业,特别是车身、挡泥板、底盘等部位,不得带泥驶离工地。

6、新开工项目场内车行道路、高层建筑水平防护棚设置喷淋装置;砂浆搅拌场等固定作业场所设置安全美观的隔尘房;土方开挖和基坑工程必须配备雾炮降尘设备。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市安全总站、各区县城乡建委和有关单位要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统筹部署,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增强意识。要在建筑行业广泛开展施工扬尘控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使工程建设各方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加自律意识,主动做好防尘降尘工作。

(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远程监控等手段,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必要时可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对产生扬尘污染的工地,在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还要结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诚信评价、评优评先等进行严肃处理。

(四)健全长效机制。要逐步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保证扬尘控制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进一步巩固治理取得的成果。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区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每月xx日前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x)报送市城乡建委扬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乡建委汇总后报住建部。

扬尘治理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强化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改善城市环境和大气质量,结合建筑工地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长效监管机制,筑牢扬尘防治责任网,着力解决施工扬尘污染,推进空气洁净行动,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机构。

为推进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指导、督促各县(市、区)特别是中心市区做好扬尘治理各项管理工作,市住建局决定成立“泉州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4个工作小组、1个督查小组和1个宣传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钟文成。

副组长:王惠萍、张志铭、陈拥军、郑葆飞、王文演、许金城。

成员:张元镐、施明奕、卢海东、叶飞、郭文森、黄海华。

(四)第4工作小组:王文演负责任组长、施明奕任副组长,分责任片区挂钩指导、督促洛江区工程项目。

(五)督查小组:郑葆飞任组长,邀请市环保局副调研员陈允彪、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主任王森江任副组长,负责中心市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

(六)宣传小组:许金城任组长、郭文森任副组长,负责营造良好氛围,协调配合电视台、报纸等媒介做好扬尘污染整治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责任。

在我市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建筑物、构筑物的修缮、拆除等有关活动的各方主体,应当建立健全扬尘防治责任制,切实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

建设单位依法向环保部门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包括可能产生扬尘污染建设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扬尘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预算,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筑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的具体要求,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编制技术标的,应当将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列入技术标评审内容。中标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应当明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内容。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备案管理部门要对以上内容认真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责令整改到位。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将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作为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的一项内容,报项目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施工单位是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应当按照承包范围落实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企业组织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所需费用已列入施工措施费,施工单位应当确保该项费用合理使用,应当将扬尘防治等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工人上岗前的培训教育内容,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环保教育,作业前对工人进行扬尘污染防治的技术交底。施工现场应当建立环境保护和环境检查制度,严格落实文明施工的有关要求。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组织编制,并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爆破工程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制定并落实爆破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做好运输车辆密闭启运和清洗工作,不得沿途飞扬、撒漏和带泥上路。

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扬尘防治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发生扬尘污染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拆除工程扬尘治理实行属地管理。房屋拆除发包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并在房屋拆除合同中明确扬尘防治的责任和要求,明确列支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同时,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扬尘治理方案报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备案。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督促房屋拆除发包单位和拆除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扬尘治理方案组织施工。

各县级住建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市管工程项目由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市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所监督管理工程项目的扬尘治理工作。

(二)房建工程扬尘防治重点。

1.施工现场的围挡应当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1.8米的封闭围挡。围挡设置应当符合《关于加强建筑工地围墙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要求。

2.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堆放区、生活区、办公区的地面应砼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当设置洗车台、沉淀池和车辆清污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工地的排水系统应当定时清理,做到排水通畅,杜绝随意排放。

3.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当按总平面布局分类、整齐码放,对易产生扬尘的大堆物料,能洒水的应当定时洒水压尘,不能洒水的应当采取覆盖等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当在库房或密闭容器内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4.土方工程(爆破工程)作业时,应在作业区域周围的栏杆上,每隔1.5米设置一个小型喷头,对土方(爆破)施工区域进行喷淋或施放水炮进行压尘。遇有5级以上大风天气时,严禁从事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作业。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当采取覆盖、固化、洒水或绿化等措施。裸置6个月以上的土方,应一律种植草坪。

5.建筑工地脚手架外侧搭设的密目式安全网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工地脚手架、各种防护架及安全网上的建筑尘土、垃圾、废弃物应当每季度清洗、整理一次,保持整洁。拆除安全网前应当先行淋湿,再行拆除,防止刮风扬尘和工作扬尘。清理楼层内以及脚手架作业平台的垃圾,应当使用密闭式串筒或者采用容器清运,严禁凌空抛掷。

6.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当设置密闭式垃圾站集中分类存放,及时清运出场。主体结构施工进度达到六层以上时,必须安装施工升降机,便于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上下班和及时清运垃圾。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垃圾等各类废弃物。装卸建筑垃圾、清扫施工现场时(特别是路面及场地)应当先洒水压尘,然后再进行装卸、清扫作业,避免引起扬尘污染空气。

7.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鼓励使用预拌砂浆。工地现场搅拌砂浆及其它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应当搭设操作防护棚和采取除、吸尘措施,严禁现场露天搅拌。除防护棚进出口外,其它各个立面应当用密目网或者其它材料封闭。

8.施工现场进行切割、抹灰、钻孔、凿槽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应当采取喷雾等方式进行降尘。

(三)市政道路工程扬尘防治重点。

1.市政道路施工时应当配备洒水车辆,合理分步实施,控制土方开挖和存留时间。

2.破路施工土方开挖后应将开挖出的土方放置在土工布上,并及时进行覆盖。

3.路基土方填筑时,应严格控制含水量,分段分层填筑并及时碾压。

4.路基及水稳层上施工车辆需临时通行的,应当有专人负责洒水降尘。水稳层混合料不得在施工现场采用简易搅拌设备进行拌合。

5.暂时不能清运的土方和建筑垃圾,必须按规定要求有序堆放,并采取固化、覆盖等扬尘防治措施。

6.清扫水稳层、旧混凝土路面作业时,优先采用洒水、吸尘措施,当采用空压机、鼓风机吹扫时,应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7.路沿石、路砖等构件切割、加工或者进行其他切割、钻孔、凿槽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应当采取喷雾等方式进行降尘。

8.路面破除时使用无组织排放尘埃的中小型粉碎、切割、锯刨等机械设备时,应采取围护、遮挡等防止扬尘措施。

9.建筑垃圾处置应当经过核准,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并按照指定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行驶,倾卸至符合要求的消纳场所,严禁“滴撒漏”、乱倾倒等行为。

10.市政道路路面基层水泥混合料自20xx年3月起由拌和站集中拌和。

(四)房屋拆除工程扬尘防治重点。

1.拆除工程施工区域应当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米,临近主要道路和生活区的拆除工程施工区域应当设置不低于2.5米的硬质封闭围挡。围挡内侧应设置高出围挡高度不少于3.6米的双层密目网,并在网顶设置喷雾设施。双层密目网每日清洗应不少于2次,防止和减少拆除中物料、建筑垃圾等外抛,避免粉尘、废弃物飘散。

2.拆除施工中应当采取持续加压喷淋压尘或其他压尘措施抑制扬尘产生。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对爆破部位进行覆盖、遮挡,覆盖材料和遮挡设施应当牢固可靠。遇有风力达5级及以上或空气质量严重污染等恶劣天气时,应当停止拆除作业。

3.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当及时清理,分类堆放在指定场所,严禁向下抛掷。拆除产生的废弃物(建筑垃圾)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吊运并及时清运,暂时不能清运的应当集中堆放,采取洒水、遮盖等措施,并在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后7日内清运完毕。严禁在拆除施工工地内焚烧垃圾和各类废弃物。

4.清运车辆应当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出行便道应当作硬化处理,清运车辆应当在现场出入口进行除泥冲洗。

5.拆除工程施工完毕后30日内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土地权属单位应当采取覆盖、地面硬化、绿化等措施控制扬尘。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前)。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同时要将扬尘治理工作要求通知到每个施工项目,确定建设、施工、监理三方责任主体及工程项目扬尘防治责任人并登记造册(具体格式详见附件1),于3月15日报送市住建局。

(二)集中治理阶段(3月15日至11月底)。各工程建设相关责任单位对本单位扬尘治理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达不到要求的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县级住建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达标的施工现场,要责令停工整改,直至达标后方可继续施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动态考评小组将联合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对全市建筑施工现场的扬尘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有关工作情况。鲤城、丰泽、洛江区住建局,市质监站、市装修站应每月5日前将《中心市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月报表》(详见附件2)报送市住建局质安科。联系人:刘绍斌,电子邮箱:xxxxxxxxxxxxxxx。

(三)工作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底)。对本地区、本单位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进行认真总结,并上报市住建局。要针对存在问题,制订完善长效治理机制,巩固治理成果,确保扬尘治理工作的深入持续开展。市住建局将结合半年度、年度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对各地、各单位的扬尘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把各地、各单位开展扬尘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半年度、年度质量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并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实施细则,强化扬尘治理责任制,督促工程参建责任主体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主体责任。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切实落实建设工地扬尘控制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工作负总责,开工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完善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开工后应及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扬尘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控制负主体责任,要合理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范建设工地围栏、围挡、出入口、施工道路防尘和覆盖措施;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负监理责任,应当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对发现的施工扬尘行为,应当要求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渣土运输、爆破施工等专业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并对所承包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负责。

(三)严格监督执法。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大扬尘防治监管力度,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和防治措施,重点加强对施工进度处于基础阶段、土方开挖量大的工程以及拆除工程的监督检查,对未达到文明施工要求的,按照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标准、动态管理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给予相应处理;对因建设施工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处二万元以下罚款;对逾期仍未达到当地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责令其停工整顿,并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列入“黑名单”予以通报。

(四)营造舆论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积极宣传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表彰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引导工程参建各方主体树立扬尘防治“人人都是责任人”的意识,规范现场施工行为,减少或消除施工扬尘污染现象,大力营造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整治光荣、污染可耻”的舆论氛围。

扬尘治理方案.

1、明确扬尘防治责任。

1、围墙、围挡。

2、施工道路。

3、垃圾堆放及清运。

4、排水沟、沉淀池。

5、运输车辆冲洗。

6、封闭作业。

7、场地绿化、硬化。

四、市政工程施工。

1、土方施工。

2、路基施工。

3、交通运输。

4、其他。

1、现场视频监控。

2、施工机械设备。

3、燃料使用。

4、大风天气作业。

5、场外运输。

六、扬尘污染防治设施布置图。

1.1、针对本工程特点及扬尘防污要求,制定落实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在执行制度中,明确各级所承担的职责。

1.2、建立扬尘防污三级管理网络,在项目部成立领导管理班组,落实责任人,不定期针对现场实际工作情况召开工作会议,严格控制扬尘。设立扬尘防治工作电话。

1.3、管理班子平时对本项目的扬尘情况建立工作作业台帐,明确控制点、措施及整改情况。对各班组成员进行防尘治理卫生教育,做好防尘工作。

2.1建立扬尘防治专项资金保障制度,为保障扬尘治理落到实处,应建立扬尘防治经费专用账户,建立使用台账,实行专款专用。

2.2建立扬尘控制的教育和技术交底制度。把环境保护知识纳入“三级教育”。对新进场人员进行环保教育,作业前对工人进行扬尘控制的技术交底。

2.3建立检查考核制度,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每月组织对各班组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制定奖惩办法。

2.4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公示举报电话,对举报的情况,项目部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1在现场主要出入口外侧悬挂防治责任牌,对扬尘防治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明确,并予以公示。制作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牌、扬尘防治公众监督栏。

3.2施工现场张贴扬尘防治宣传标语和宣传版画。美观、大方,与城市的整体色调保持一致。

1.1围墙、围挡连续封闭设置,其形式、高度和基础、立柱的设置符合公司现场标准化围挡要求。

1.2围挡外应美观洁净、安全牢固,围挡结构及外表如有缺失、破损、污染等,必须及时进行补充、更换、修补或清洗等维护工作。

能力满足使用要求。【道路管网扬尘治理方案】。

2.2、裸露地面应当铺设礁渣、细石或者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采取临时绿化或者采取覆盖防尘布或者防尘网等措施,保持施工场所和周围环境的清洁。

2.3、项目办公区、生活区、要进行硬化处理,有条件的应进行绿化,不得有土地裸露情况。

2.4、施工现场的路面等易产生扬尘的区域,要根据不同季节、气温、土壤湿度等因素,安排洒水抑尘。夏季炎热天气每天洒水应不少于5次,春、秋季节每天洒水应不少于4次,冬季不少于3次(洒水应适量,防止结冰)。

3.1、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集中点,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集中清运,并及时洒水压尘,严禁凌空抛掷。

3.2、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施工现场土方作业时,应采取覆盖、洒水压尘等措施。

3.3、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大摸板等存放场地必须按平面图布置分类分规格存放。水泥和其他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3.4、施工现场应配备洒水车一辆,或设置喷淋设施,喷淋管水量满足使用要求,喷淋软管应能覆盖工地现场。

3.5、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或采。

扬尘治理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对散流物体实行密封运输的通告》(威政发〔xx〕48号)、《关于加强市区建筑垃圾渣土管理的通知》(威政发〔xx〕122号)文件精神,为最大限度的消除建筑施工对城市环境和人民居住生活的影响,全面推动我市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方案。

在建工程的现场围挡和大门、现场道路和出入口、物料堆放、土方和垃圾的堆放与防尘、运输车辆保洁与防尘、土方运送地点监管、临建设施设置和后勤卫生管理。

现场管理标准的依据是: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指导意见》(建质〔xx〕232号)、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散流物体实行密封运输的通告》(威政发〔xx〕48号)和《关于加强市区建筑垃圾渣土管理的通知》(威政发〔xx〕122号)、威海市建委《威海市工程建设现场管理标准》(威建发〔xx〕6号)。

(一)现场围挡和大门。

1、施工场地周围应设置不低于1.8m高的彩钢板围挡或24cm砖墙抹灰刷白,做到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并在外则设置安全生产方面宣传口号。市区主要路段,现场围挡不低于2.5米。

2、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式金属板制大门,门头尺寸一般不小于5×4.5m,且设置企业标志,门头底的颜色为深蓝色,字体颜色为白色。

(二)现场道路和出入口。

1、必须设置现场内环形畅通的砼主干道路和沿单位建筑物四周非泥面的畅通道路,雨天不积水。同时设置固定洒水点定时洒水、确保无扬尘。

2、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采用砼硬化且与城市道路相连接,砼标号不低于c20,硬化厚度不少于20cm。生活区、加工区可采用砖铺等其他方式硬化。场地要平整、坚实、整洁,尘土不飞扬,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可种植或盆栽花草,搞好现场绿化。

(三)物料堆放。

1、严格按照平面布置图所标位置堆放各种工具、构件、材料,并悬挂名称、品种、规格、主要责任人等标示牌。

2、各种材料、构件要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做到“五成”(成方、成垛、成堆、成捆、成排),散装材料要入池,并设置明显标牌。

3、水泥、钢筋等建筑初料应按生产厂家、品种、强度和生产日期分类存放、稳定牢固、整齐有序,并设置材料状态标识牌。水泥存放应设专用库房,要有防尘、防潮、防雨措施。中心城区的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

(四)土方工程。

1、土方施工方案包括:施工现场土方扬尘治理及文明施工承诺书、对周边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土方开挖施工准备、基坑开挖方法、土方开挖质量要求和质量保证措施、土方开挖安全要求和安全保证措施、土方的运输和堆放地点。

2、建设单位及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土方工程负总责。土方工程施工前,必须做好大门、围挡、出入口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3、土方运送必须采取全覆盖的密封措施,必须装载规范,保持密闭运输和车容整洁,不得沿途飞扬、撒漏和带泥上路。

4、施工现场堆土要使用蓬布及密目网双层覆盖。

5、施工现场裸露地面要进行碾压,及时洒水,确保无扬尘。

6、施工现场四周设置畅通的排水沟,设置沉淀池,确保雨期洪水不污染城市道路、堵塞管道。

(五)运输车辆管理。

1、施工现场液体或散装材料、垃圾的运输,必须进行密封、包扎或覆盖,严禁洒漏污染城市道路。

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洗车池(冲洗槽)和沉淀池,配置高压水枪,对驶出车辆进行冲洗。洗车池应设在工地大门内适当位置,深度不低于30cm。沉淀池不小于80×80×100cm,并与市政管网相通,未经沉淀的污水严禁排入市政管网。

(六)垃圾运送和堆放。

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临时堆放的生活垃圾应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垃圾清运应委托有资格的运输单位,不得乱卸乱倒。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七)临时设施布置。

1、现场施工作业区与办公区及生活区应有明显界限,有隔离和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2、临建设施必须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装配式彩钢活动房屋,活动房屋不得超过两层,并满足安全、卫生、保温、通风等要求,温暖季节应安装纱门、纱窗。

3、职工宿舍: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需设置2×0.8m规格的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不允许使用钢管搭设,每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16人,每人居住面积不少于2㎡。

(八)后勤卫生管理。

1、食堂的设置位置:距离厕所、垃圾场(箱)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30米以外。

2、食堂外墙面应抹灰刷白,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贴瓷砖,所贴瓷砖高度不宜小于1.5m,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粮食存放台距墙和地面应大于0.2米,安装纱门和纱窗,食堂、食品储藏室门口处应按规定设置“挡鼠板”,高度不低于0.3米。

3、食堂制作间的炊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刀、盆、案板等炊具应生熟分开,有明显标记,分别放置。食品应有遮盖,遮盖物品应有正反面标识。各种佐料和副食应存放在密闭器皿内,并应有标识。

4、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并做到四周场地平整、清洁、无污水。炊事人员应按规定每年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时应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并保持个人卫生,非炊事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制作间。

5、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封闭、水冲式厕所,厕所地面应硬化,门窗应齐全。人与蹲位比为25-30:1,蹲位之间设置隔墙,隔墙高度不低于0.9米;便池应采用面砖等材料饰面,饰面高度不低于1.5米,厕所墙面应抹灰刷白。高层建筑超过8层以后,应每隔4层设置封闭式便桶。

6、施工现场应设置淋浴室,淋浴室应有管理制度和专人管理,墙面应使用面砖等材料饰面;淋浴间与更衣间应隔离,淋浴头不少于8个,并使用防水电器。

7、盥洗设施应设置满足作业人员使用的盥洗池,并应使用节水龙头。

8、施工现场应设置医务室,配备担架等急救器材,配备止血药、绷带及其他常用药品。

9、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室、饮水室,严禁在施工区域内吸烟。

10、施工现场必须设专人供水和专用保温饮水桶,水桶加盖加锁,防止污染。

(一)企业自查。

各施工企业对现有工程要立即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每天检查一次,做好检查记录(记录表附后),安全监督员要认真巡回检查、抽查,并做好记录(记录表附后),每周四上报市建管处。

(二)跟踪监督。

施工科每周组织拉网式检查,考核打分(考核表格附后),通报检查情况并及时上报市建委。

(三)考核规定。

根据考核办法进行打分。80分以上为合格;60~80分为基本合格,限期3天局部停工整改。连续2次基本合格的,按照不合格处理;60分以下为不合格,限期7天停工整改。连续2次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停止招投标资格,降低企业资质等级等处理。

(一)市建管处成立专项领导小组。

组长:吴洪涛。

副组长:王鹏辉。

成员:施工科、综合科、办公室、装饰办、农保办。

办公室设在施工科,张国波兼办公室主任。

(二)各施工企业要成立专项治理领导班子,企业经理任组长,分管经理、项目经理为责任人,具体方案上报市建管处施工科。

扬尘治理实施方案

编制:审核:审批:。

中国交通隧道局有限公司。

福州地铁2号线第七标段项目经理部。

二零一五年四月。

目录。

i

为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体健康,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措施。

一、编制依据及编制原则。

1、国家和当地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2、《福州地铁1号线》围护结构施工图、主体结构施工图。

3、现行的建筑《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及其它规范和规程。

4、当地的地形条件、气象条件及交通运输条件。

5、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围绕重点项目周密部署,合理安排施工顺序。

6、制定施工方案时,首先考虑环境保护措施,注重文明施工,把确保交通畅通、周边秩序良好、居民生活正常作为施工组织的前提。

二、工程概况。

2.1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福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度为1071m,西洋—南门兜区间长度为852m,南门兜—五一广场区间长度为642m。

为了积极响应和执行天津市文明施工的相关要求,项目部对该项目工程编制以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通过实施确保工地施工现场达到天津市扬尘治理检查要求,使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1、严格管理,努力创建文明建筑工地。

2、严格遵守天津市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扬尘治理的有关要求。

1、项目部成立扬尘治理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生产经理为副组长,专职安全员、技术员、材料员为组员,实施扬尘治理工作。

(1)、项目经理慕永刚:负责对工程全部监督;

成员:张发金、赵轶伟、陈仙东、吴彬、罗智才、闫海宁、罗俊、乔俊、魏雪松、丰斌斌、陈志辉、姜皓、赵洋、吴飞、杨林、吴辉、刘亚男、张南、魏占飞、田润鹏、谭寅。

5.1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来源。

建设工程施工的扬尘污染,是指在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泥地裸露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主要有:水泥、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建设工地施工过程中,要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总体受控。

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过程。项目部与作业班组签定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目标化管理。

1、施工现场进行主体施工时要求施工机械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正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乱抛、乱卸,减少扬尘污染。

2、结构施工中模板清理、结构吹仓时应及时的洒水降尘。

3、水泥、石灰等散体材料运输过程中必须进行覆盖。存放时采用入罐存放,袋装水泥整齐码放,并搭设防雨防风棚,防止遇大风产生扬尘。

4、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区及时进行洒水降尘。配备的洒水车由专人负责,并安排两名工人随车清扫。正常情况下每天上、下午各一遍,遇到大风天气,相应增加洒水遍数。

5、在施工区域出口处自动洗车设备。施工车辆驶出工地现场前,必须经过冲洗台清洗干净后方可放行,防止车辆带泥上路。

6、施工现场成立现场保洁小分队,由安全员负责监管,每日两次清扫和洒水,降尘和及时清理浮土垃圾。

7、本工程用混凝土全部为商品混凝土防止因拌制混凝土时产生扬尘,混凝土运输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混凝土遗洒,污染道路。

8、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性密闭堆放设施进行存放或采取其它有效防尘措施。钢筋厂及木工加工厂的碎料及时清理,集中存放并进行标识。

9、施工场地内设置多条排水沟,并设专人保证排水通畅,确保道路洒水降尘排水通畅。

10、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相对位置高处的物料、建筑垃圾、渣土等采用袋装垂直清运,禁止凌空抛掷,施工收尾阶段清扫出的建筑垃圾、渣土应当装袋扎口清运或用密闭容器清运。

11、混凝土破除、平整场地和清运建筑垃圾等施工作业时,采取边施工边洒水防止扬尘污染的作业方式。在基坑四周设置密目网,防止和减少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等外逸,避免粉尘、废弃物飘散。工程的工地路面实施硬化,工地出入口道路用砼硬化,硬化路面与现有沥青道路相交。

12、建设工地外部环境管理。

(1)施工工地实行打围作业、封闭式施工、落实“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创建措施,做到内部标准化、外部景观化。

(2)建筑工地设置2.5米的围墙,防止低空扬尘流入场地外,围墙压顶进行美化装饰,围墙外面采用涂料刷白,色泽一致。围墙上设置夜间灯饰。

(3)围挡的设置。

围墙按照福州市地方要求施工,外墙用涂料饰面。围墙的布置范围依照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采用砖砌式。

六、具体控制措施。

6.1施工现场保洁。

施工区内派清扫班每日进行定时清扫,及时洒水,确保路面清洁;日常车辆进料,必须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灰土不带出工地。生活区、办公区由保洁员每天进行日常清扫工作。

2、沉淀池。

施工现场的沉淀池由清扫班清扫,并形成记录。

(1)工地内沉淀必须设置沉淀池;

(3)不得将漂浮物和固体物件排入沉淀池;

(4)专池专用,不得代替其它排水池;

(5)不得损坏沉淀池;

(6)定期对沉淀池的沉淀排污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排污达标。

6.3建筑垃圾扬尘污染的控制。

3)保持周边清洁,不得散落。

4)建筑结构楼层内的施工垃圾(暴露垃圾)清扫前先洒水湿润,运输可采用搭设封闭式专用垃圾通道运输或采用密封容器、装袋清运,并派专人进行检查、监督。严禁随意在预留洞、阳台、窗口处凌空抛洒。所清扫集中的垃圾,在现场规划场地内堆放,并适量洒水或覆盖密目网,定时清运搬离现场,以减少粉尘污染。

5)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6)在施工现场处置工程渣土时进行洒水或者喷淋降尘。

7)施工现场堆放的渣土,堆放高度不得高于围档高度,并采取遮盖措施。

8)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时,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

6.4垃圾及材料运输管理。

垃圾及砂石等材料的运输,能导致在运输途中的撒、漏、扬等不良现场,造成扬尘污染和其它环境影响,必须实施控制。

2)禁止超载,必须保证车厢封闭完整,不留漏缝;3)车辆出门必须用水冲洗;

钢筋、砂、石子等均为工地露天堆放材料,如管理不好,将产生钢筋粉飞扬、砂石尘飞扬等粉尘污染,因此必须加以控制。

在砂浆搅拌操作间四周进行封闭围挡,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对大气造成的污染。袋装水泥设置封闭的库房进行堆放,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定时进行清扫,保持库内整洁,地面无积灰现象。如需露天存放应采取严密遮盖措施。装卸以及拌制作业时严格要求工人佩带口罩,做到轻搬轻放,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

6.7临时设施阶段。

(1)施工范围进行封闭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整洁、整齐、平顺、美观;

(3)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尘土飞散;

(5)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6.8基础施工阶段。

(2)工程土方开挖时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车辆安排,做到随挖随外运;

(3)除做好硬地坪外,其它露土部位必须保持密实,不得随意开挖翻土;

(4)土方的暂时堆放除按要求防止扬尘产生外,还应设置围档,防止进入水体,物别是在雨季,应采取措施防止随雨水冲刷进入水体或市政雨水管道。弃土要在指定地点进行填筑,回填场地如暂时不予利用,应进行表面种植培养,防止水土流失。

6.9结构施工阶段管理。

3)现场一律使用商品混凝土和砂浆。

6)清扫电梯井垃圾时,禁止使用抖动安全网的方法,必须用特殊工具伸入网内进行舀清;

7)工程结束前不得拆除工地围墙,如因正式围墙施工妨碍必须拆除临时围墙时,必须设置临时围墙档措施。

6.10冲洗、清扫、洒水、覆盖等降尘措施。

1)车辆出入口处设置清洗车辆用喷头和冲洗池,驶入和驶出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不得污染道路,运输车辆经冲洗干净后驶出施工场地,防止车辆将泥砂带出场外。车辆到指定有洗车池的地点进行冲洗,严禁随意择地冲洗车辆。

2)对出入施工现场的各种车辆进行限速(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防止车速过快产生扬尘。

3)车辆清洗废水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

4)砂、土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散体材料及垃圾,采取覆盖防尘网等扬尘措施。防止施工现场的沙尘及轻质材料被风吹至空中污染环境。

5)为防止施工扬尘,施工现场应每天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进行清扫洒水。6)施工现场设置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时,必须配备降尘防尘装置。

1)在生活区、办公室每个房间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桶,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回收利用。

2)安排清洁工及时将垃圾运出至指定的地方。

3)对塑料类、固体废弃物不得采用焚烧的方式处理,不得在现场或其他地段未经正确处理进行填埋,必须送废品回收站等专业机构进行专业化处理。

6.13重污染天气情况下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雾霾天气预警机制响应。

根据福州市气象预报发布的关于雾霾和扬尘等级项目部立即采取对应防治措施。具体包括:

1)达到黄色预警时工地立即启动预警响应预案,采取定时洒水和清扫道路,由项目部指派专人负责督办。

2)达到橙色预警时立即停止部分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采取对工地全面裸露地面的覆盖措施压尘。

3)达到红色预警时立即全面停工,立即采取全面洒水降尘措施,确保pm2.5达标,保证本工地不发生扬尘现象。

2、雾霾应对措施。

雾霾的主要成分是空气中的悬浮颗粒:由于空气中的灰尘、硫酸、硝酸、有机碳氢化合物等离子使大气混浊与雾霾混合,导致视野模糊并导致能见度恶化,雾霾空气中的有毒颗粒物,易附着化学物质和病菌,是引发心血管疾病、老慢支、肺气肿、支气管炎、鼻炎、上下呼吸道感染等常见病的罪魁祸首。

项目部针对雾霾天气结合施工情况制定以下措施:

1)雾霾对低洼作业地方影响比较大,如土方开挖阶段等深入基坑内工程,如果遇严重雾霾天气或天气污染预警,将停止基坑内作业施工,将人员撤到地面以上,根据雾霾持续时间再行继续施工。

2)地面人员遇雾霾预警,项目部根据雾霾情况为工人配发合格口罩,并提供清肺润肺茶水可以防治雾天吸入污浊空气引起的咽部瘙痒。

3)遇严重雾霾天气,大型设备使用都要经项目部安全部门根据现场及规定审核后,在专职安全员旁站下使用。

4、针对雾霾集中时段,安排食堂多做一些清肺养肺补充补钙、补维d的食物如豆腐、木耳、南瓜金针菇汤等,增强人们抵御雾霾的身体素质。

5)现场雾霾天气施工时,能少说话的情况下尽量少说话,通过哨子等进行指令操作,减少吸入有害物质。

6)购买呼吸道常见药物,如果雾霾天气施工中,出现过敏等现象及时进行医治,对宿。

舍、食堂等人员集中位置定期进行消毒。

另外随时查看天气预报,及时根据天气及相关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应对措施,保证人们的身体健康。

1、建立扬尘整治例会制度。每周召开一次扬尘治理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扬尘整治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扬尘整治工作计划。

2、建立扬尘整治值班制度。项目经理部及劳工队伍必须安排负责人员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3、执行日检查、旬评估制度,保证扬尘整治工作稳步提高,按时实现各项管理目标。1)日检查:由现场经理负责,按照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整治日检查的内容,在每天下午下班前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为夜班或次日施工创造条件。

2)旬评估:由经理部召集现场经理、责任工长、安全员等项目管理人员和劳务管理人员共同进行联合检查,按照有关施工现场扬尘整治的内容检查评分,评估工地的扬尘治理。

扬尘治理管控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持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切实强化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本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全年空气质量目标任务的完成,防止由于建筑施工造成的作业污染和扰民,保障建筑工地附近公民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必须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所以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扬尘治理管控方案。

一、工程目标。

施工全过程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措施,全面实行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监督员、网格员、管理员现场“三员”管理。

二、组织建立。

本项目工程由商丘市睢阳区大棚户区改造西部安置区指挥部实施,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工作的管理网络,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的策划、组织、落实、并从财力、物力、人力上实施战略布置,将本工程的施工扬尘控制融入到整个管理中。

1、主要道路及场地硬化: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层夯实后,面层材料可用混凝、沥青或细石;

2)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面层材料可用混凝土或细石;

3)现场排水畅通,保证施工现场无积水;

4)施工现场道路及进出口周边一百米以内的道路不得有泥土和建筑垃圾。

2、洒水降尘:

2)遇有四级以上风的天气不得进行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作业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4)施工现场设置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时,必须配备降尘防尘装置。

5)每天对现场施工道路进行清扫、洒水降尘,每天不少于两次。

3、垃圾堆放、运输:

3)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4)运输各种材料、垃圾等有遮盖和防护措施,防止泥浆等随车带出场外,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5)施工期间,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逸散形物料、渣土或废弃物。

运送至地面或下一楼层时,应采用密闭方式运输,不得凌空抛撒。集中处理集中清运,垃圾装入平斗并用密目网覆盖后,吊运到指定地点,垃圾倾倒时要适当洒水湿润。

5)垃圾清运时应在倾倒地点部位提前洒水,避免转运过程中产生扬尘。

6)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安排建设用地,按照“安全、环保、合理、适用”的原则规划现场弃渣及垃圾场地。

4、材料、土方覆盖:

4)对于土方工程,开挖完毕的裸露地面应及时固化或覆盖;5)在施工现场设置砂浆搅拌机的,应当配备降尘防尘装置。6)钢筋分型号、规格、货架式堆放,并排牌表明规格,成型钢筋必须表明使用部分。

7)施工机具要做到摆放整齐,机身保持整洁,标语编号明显,安全装置灵敏有效,机棚内外干净。

5、车辆清洗:

1)具有安装条件且处于基坑土方施工阶段的施工现场出入口,均。

b、洗车池旁必须设置沉淀池,沉淀后的污水应排入市政污水管道。3)建设单位(或委托施工单位)应当到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消纳建筑垃圾、渣土。施工现场必须使用有资质的运输单位和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承担现场土方、建筑垃圾等的运输任务,采取措施防止车辆运输遗撒。4)对出入现场的各种车辆进行限速(行驶速度不超过15公里/小时),防止车速过快产生扬尘。

6、运输围挡:

2)围挡材质应使用专用金属定型材料或砌块砌筑;

垃圾和渣土等外溢或遗撒,避免粉尘、废弃物和杂物飘散,及时对工地门前及围挡附近进行清扫,保持干净整洁。

7、施工阶段:

1)在确保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对于自然放坡的边坡工程可酌情进行覆盖;

3)正在使用或正在装卸的建筑材料或建筑垃圾可暂不覆盖,可酌情采取降尘措施。

4)施工工人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干活脚下清,活完场地净。

5)临时食堂和开水房使用汽化油做燃料,避免烟尘污染。6)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废水,通过沉淀等措施,使污水净化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7)钢筋加工时,产生的铁锈、铁屑等要设置专门的垃圾箱或垃圾池。外运时应装入密封袋子或箱子里。

8)木工在加工模板时,电锯应设置防尘保护罩,并设置木屑收集袋,拆模后应集中清理模板,将清洁下来的水泥集中处理。9)砌块设置堆放专区,用完一批打扫干净后再进下一批,残留的砖屑粉末集中处理。

10)对于施工中产生的锯末、细沙等细小的物品,应使其保持湿。

润状态,防止随风飞扬。

11)施工现场的零散材料和垃圾,要及时将不可利用废弃物清运到安检部指定地点。

12)项目部根据现场设置废弃物放置场地与设施并配备现场保洁人员,保洁措施。

13)实施现场废弃物的分类管理,合理处置各类废弃物,尽量回收利用减少外运废物量。

14)施工现场严禁随意抛扔垃圾等废弃物,尽量回收利用减少外运废弃物量。

15)办公室、生活区做到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做到窗明地净,材料物品排放整齐。

16)结构周边的临边防护必须用密目网设置,底部设置防空隙的踢脚板,防止垃圾从楼层外围散落而产生扬尘。

17)清理脚手架垃圾时,禁止抛翻和拍打竹笆底,必须先进行洒水。

18)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垃圾废料。

四、施工环保及减少扬尘措施。

1、贯彻落实政府《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巩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加强建设工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司形象和建筑业形象,加强建设工地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扬尘。

2、外部环境。

1)打围作业,封闭式施工,落实“净化、绿化、亮化”创建措施,做到内部标准化,外部景观化,露土采用安全网遮盖或种植草坪。

2)墙屋顶做美化装饰,外墙面采用安全网遮盖或种植草坪。3)进出口地坪必须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设专人清理,在每个施工车辆出入口,设置喷水洗车处,严禁携带扬尘及泥土出场。

3、内部环境。

1)主要通道硬化处理,场地必须平整,夯实施工道路。2)材料堆码整齐,易扬尘材料以彩条布覆盖。3)施工区内无乱搭乱建,干净整齐。

4、治理扬尘措施1)严禁燃烧废物。

2)严禁高空抛撒垃圾,防止尘土飞扬,清扫必须湿法作业。3)车辆、机械出工地必须除泥除尘,严禁将泥土、灰尘带出工地。

4)运输土方等材料须封盖严密,严禁撒漏。

5)管道土方堆放集中,存放时间过长要覆盖,短时存放采取洒水降尘,设专人负责。

6)当五级以上刮风天气,停止施工。

五、扬尘应急预案启动与实施。

当遇六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现场启动防尘应急预案。

1、项目经理组织施工队安全负责人对现场高处作业及大风天气危险工种责令停工。

2、生产经理组织现场卫生负责人对现场清理工作责令停工,对现场防尘设施进行检查,如发现破损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恢复,并及时洒水降尘。

3、劳务负责人负责组织施工队食堂管理员对食堂卫生及封闭垃圾池进行检查,如发现异常立即组织人员清理恢复。

4、材料保管负责组织施工队库管员对水泥及易飞扬材料的覆盖进行检查,如有覆盖未到位材料立即进行覆盖,直至全部覆盖到位。

5、安全员负责将现场所有搅拌工作停止,并与电气工长同巡视现场临电有无异常,如发现问题立即改正到位。

扬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按照“统一组织、部门职能、乡镇属地、齐抓共管”和“谁污染、谁治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综合实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空气环境问题。

道路运输扬尘污染治理方案道路扬尘污染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江苏省南京市建筑施工环境污染预防和控制的相关要求和规定,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我公司对所辖范围内施工现场环境做出以下承诺:

一、项目施工现场施工之日起,将在施工现场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场地、通行道路及责任区的施工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完善和加强各项清洁、保洁、扬尘污染及噪音控制等治理措施,落实责任人,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并按相关规定制定完善的管理资料。

二、对施工区域实行硬质围墙封闭,硬质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出入道、施工便道,进行硬化处理,每个施工出入口和工地周边产生的渣土污染进行清洁打扫,防止机械、车辆和行人带泥出入。

三、运输泥土、沙石等易产生扬尘材料的车辆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车辆加盖运输。

四、施工区域配备足够的人员设备及足够的频率对施工区域进行洒水降尘。

五、工地内的垃圾做到定点堆放,垃圾及时清运,清运不及时的采用彩条布或绿纱网进行覆盖。裸露土方全部覆盖,确保不扬尘、不起灰。

六、施工区域内的行车便道采取湿式作业,在通行的道路上设置湿润的草袋或专人浇水等措施减少扬尘,并及时做好保湿工作。

七、加强各类车辆管理,车辆驶出工地及责任区前对车轮、车厢侧帮进行清扫冲洗除尘,严密封闭拉运渣土的车辆,各类运输车辆场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

八、施工现场夜间室外照明灯要加设灯罩,透光方向要集中在施工范围内。施工现场电焊作业时要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

九、现场噪音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规定,定期做好噪声监测记录。

承诺人:xuexila。

日期:2017年xx月xx日

扬尘治理专项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关于严格控制城区扬尘污染的有关要求,保证本工程施工期间,有效防治工地扬尘污染,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特编制本扬尘污染控制方案。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简介。

1、工程名称:青神县监管中心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青神县西龙镇马槽寺村6组。

xx县公安局。

4、设计单位:青神县吉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5、施工单位:四川际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结构类型:砖混、框架结构。

7、建筑面积:4300㎡。

(二)工程概况:

1、建筑功能:公共建筑。

2、建设面积:4300m2。

3、建筑层数:武警综合楼三层,拘留所及办公用房一层,监室一层。

4、建筑高度:。

二、编制依据。

1、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和建设部有关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当地政府相关法律法规。

(一)组织保证措施。

项目部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责任体系并始终保持运转。

1、项目经理负责对施工全过程监督,从源头做好施工扬尘整治工作。

2、项目执行经理负责对本方案进行检查监督及评价。对违法违规不符合要求的扬尘行为必须坚决制止,不听劝阻的要及时向上级反应。

3、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的编制和实施及检查。对投入到扬尘专项治理的人、机、材、设备等作统一安排和部署,对扬尘污染负责。

4、根据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落实好裸土覆盖,道路硬化、车辆冲洗、洒水降尘,工地绿化5个指标100%必须达标要求,设专职安全员负责每天对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并记录,使工地扬尘整治工作进入常规化和规范化管理。

4、专职安全员:负责每天检查扬尘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检查并做好记录。

5、工长:负责对路面、加工棚、水沟、机械挖土进行冲洗或覆盖。

6、施工员:负责对路面保洁人员的监督。、

7、材料员:负责项目针对扬尘整治的材料采购。

(二)设置围挡。

1、根据规划红线范围,设置高度不低于2.5m的围墙确保整个施工区域与外界充分隔离。

2、在施工大门口洗车槽,洗车槽设沉淀池及排水沟,洗车槽旁边安装一台高压水枪用来冲洗进出工地的汽车轮胎,洗车的污水经二级沉淀排至工地外的市政污水管网内。

3、施工运输车辆,挖掘机械等驶出工地前必须清除轮胎及车身泥土,冲洗干净,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三)作业场地施工道路硬化处理。

1、施工现场应按平面布置图要求做好主道路、材料堆放场、生活区、办公区或铺设混凝土路面工作。实行场地的硬化或绿化处理。确保无一处露土现象,以达到防尘控制要求。

2、工地的进出口,场内施工便道和建筑材料堆放地进行硬化处理,安排专人经常清洁、洒水降尘。

3、在施工场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池设施,工地出入口处设置冲洗用水和设备,其门内侧铺设进门长度、宽度不少于3m的棕垫并加湿。工地大门出入口设置洗车台,对驶出工地的车辆进行清洗,洗车后的污水经过沉淀后集中排放,使其有组织的汇入市政排水设施。并在施工现场设置畅通排水沟渠系统,保持施工道路干燥坚实,场场内无积水、泥浆,施工现场地面硬化,防止粉尘污染环境,施工现场设明排水沟及暗沟经沉淀后接通市政污水道排出。

4、现场进出入车辆,主要为土方运输车辆、砼搅拌车,货车轮胎出工地进行清扫,防止轮胎污物带出工地,现场设垃圾箱,禁止乱丢乱放。

(四)道路清扫扬尘污染的控制。

安排保洁人员2名(佩戴标识)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来回巡查清扫,清扫前对路面进行洒水,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次数,以保证路面的湿润。

(五)土方施工、堆放扬尘污染的控制。

在土方开挖、回填施工中,主要采取淋水降尘和防止车辆泥工外泄等措施。当雨天开挖、基坑回填时,应在施工临时通道上铺设麻袋,严格按挖土施工方案中所规定的挖土流程,堆土位置及车辆出入口线路进行指挥。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车况检查,指派专人随机跟车监督,保证按规定线路运行,严禁在运输途中偷倒乱倒。

在场地内堆放作回填使用土方应集中堆放,同时在土方未干化之前将表面平整压实后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定时洒水维持湿润,以有效的控制扬尘。

(六)建筑材料扬尘污染的控制。

1、砂石设置专用池槽进行堆放,控制进料数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大量囤积。堆放时做到堆积方正,底脚整齐干净,并将周边及上方拍平压实,然后用密目网进行覆盖。砂石料如过于干燥应及时进行洒水。

2、施工用黏土砖、加气块必须指定场地进行堆放。进场后及时进行洒水湿润,定时由专人对堆放场地进行清扫。

3、其他易飞扬物细颗散体材料(如塑料泡沫、膨胀珍珠岩粉末等)必须进行严密的遮盖或存放在不透风的仓库内,运输车辆要有防止漏泄、飞扬装置。卸料时采取集中码放措施,以减少污染。

(七)混凝土、砂浆拌制扬尘污染的控制。

1、在混凝土、砂浆搅拌操作间四周做封闭围挡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对大气造成的污染,袋装水泥设置封闭的库房进行堆放,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定时进行清扫,保持库房整洁,地面无积水现象。如需露天存放应采取严密遮盖措施。装卸以及拌制作业时严格要求工人佩戴口罩,做到轻搬轻放。混凝土、砂浆拌制时严格按石子(砂)——水泥——砂顺序进料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搅拌棚四周做20cm高挡水,并做好排水沟、沉淀池,定期对沉淀池进行清理。

2、施工现场全部使用商品混凝土,以减少因现场搅拌砼而产生的粉尘、噪音和废水污染。

(八)木工机械作业扬尘污染的控制。

木工加工棚实行责任制,指定木工组长为作业场所环境保护责任人,负责木工棚的日常管理,保持木工棚的整洁,及时清理木屑、刨花和边角料,必要时进行洒水湿润后再清理并袋装运至指定地点定期处置。

(九)砖槽切割加工作业扬尘污染的控制。

管线安装施工的砖墙沟槽切割,应采用湿作业法进行施工。装饰工程所用石材应优先组织半成品进入施工现场,实施装配式施工,减少因石材切割、加工所造成的扬尘污染。现场石材切割加工应设置专用封闭作业间,操作人员必须戴好防尘口罩,以降低或减少扬尘对环境的污染和人体的危害。

(十)建筑垃圾扬尘污染的控制。

1、建筑结构楼层内的施工垃圾,清扫前先洒水湿润,运输可采用封密容器,袋装清运,由泥工工长进行检查、监督。严禁随意在预留洞阳台、窗口处凌空抛洒。所清扫的垃圾在现场规划场地内堆放,并适量洒水或覆盖密目网,定时清运搬离现场以减少扬尘污染。

2、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不能及时完成清运的,在临时堆放场地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十一)运输车辆管理。

1、在工地从事运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必须符合市政环卫部门的有关要求并经市政环卫部门门批准,方可使用。

2、对进出建筑工地运输车辆实行登记制度,所有运输车辆每次进出建筑工地,必须由项目部做好记录,记录存档由项目部保留,记录内容包括进出建筑工地时间、车俩牌号、车辆所属单位、运输货物以及是否符合文明运输的要求等。

3、驶出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严禁带泥土上路,严禁超载;运送各种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必须应有遮盖和防护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溢,否则不允许其驶出建筑工地。

(十二)烟尘控制。

项目部指派专人负责大门处车辆进出记录,登记冲洗车辆记录,严禁带泥土上路,若有污染立即进行清扫和冲洗。

(十四)主体及装饰施工扬尘污染的控制。

在主体及装饰施工期间,外墙操作架外立面全部用绿色的安全密目网作为安全防护及防尘屏障。

(十五)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措施。

四、土方运输路线及堆放地点。

施工现场土方开挖时,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需求,除预留回填的土方以外,剩余土方外运至指定的弃土场内堆放。

主要路线为:施工现场装车覆盖后经外北街右转至青衣大道,经锦绣大道至钟家山村弃土场堆放。

扬尘治理管理小组成员及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组长:邱瑜(***)副组长:吴志春(***)。

组员:廖厚英喻中慧唐浩杨刚廖冰。

1、检查内容按《建筑工程扬尘治理考核表》中检查内容进行检查。

2、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联合检查小组每月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考核。

3、在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检查小组各人员检查后由专职安全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班组在收到“隐患问题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联合检查小组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4、项目部每周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每一月为一个考核周每月月底进行考核。

大气污染扬尘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确保环境空气质量不滑坡,按照《兰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兰州市人民政府令[2013]第10号)和兰州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兰州市扬尘防治技术的指导意见》(兰污指办[2013]12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城区及周边区域扬尘管控工作指令的精神要领,为改善我区的城市环境,提高大气质量,降低空气污染指数,现今结合我公司生产场区所在区域现场实际,制定以下措施防治大气污染。

一、工作目标。

有效的控制生产现场扬尘,严格控制生产废气排放,减少对空气环境造成的污染,促使生产现场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二、具体措施。

1、落实目标责任制:生产现场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要实行目标责任制,拌合公司经理要亲自抓,并派专人负责扬尘作业及废气排放的控制管理。

2、加强对生产人员的宣传教育,并把环境保护知识纳入“三级教育体制”对新进场人员进行环保意识教育,生产作业前对作业工人进行扬尘控制技术交底。提高生产人员的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的意识,使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

3、加强进出场车辆管理,对进场的运输石料车辆以及出场的运输拌合料车辆要加盖篷布,并且要清洗车辆轮胎上的泥土,防止拌合料和石料在运输途中洒落,督促进场运输沥青、燃油的车辆做好防漏检查。

4、对生产场区内烟气排放严格执行各项标准,确保排放达标,要定期检查拌合机的除尘降噪设备,确保每次生产能够正常运转。

5、对场区车辆来往密集的区域要经常洒水降尘,每次生产完后要及时清扫场区。

三、组织机构设置。

1.1部门设置。

(1).工程部、技术部、财务部、总工办,是实施本方案的主要控制部门。

(2).拌合公司是实施本方案的主体,负责方案的审批、实施指导,并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3).财务部负责对本方案实施提供资金支持。

(4).工程部是本方案实施的重要部门,拌合公司经理是第一责任人。

1.2人员设置。

为全面实施本方案,使其达到目标、指标及本方案的要求,公司成立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

组长:石国雄。

副组长:辛守利。

组员:郁青山王根超常学鑫李刚徐龙善。

子,对拌合公司进行包干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并对本方案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2.目标、指标。

建立奖惩制度,对扬尘治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现金奖励,对不按拌合公司规定操作造成环境污染不利于扬尘治理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现金罚款。

3.方案编制与实施。

3.1方案的编制。

(一)、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方案的编制。拌合公司必须按照《生产现场管理标准》的要求进行生产施工,确保有效的防治扬尘措施。

(二)、生产材料堆放:生产现场的生产材料、设备应按平面布置图分类、分规格存放,设置标识牌,生产材料、设备的存放、位置和高度应符合规定要求,做到整齐有序、稳定牢固,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和构件,应采取有效措施,按时撒水,加以覆盖。

(三)、控制粉尘污染:生产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必须按规定进行地面硬化。进一步强化商砼的使用,严格控制砂、石、水泥的使用,最大限度的减少粉尘污染。风速四级以上的天气应停止易产生扬尘的作业,禁止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扬垃圾。充分利用沉淀池,沉淀后的废水定期对表层进行雾化喷水,遇干旱天气和大风天气,应随时喷水防止扬尘。对现场硬化道路安排专人对道路进行清扫,并及时洒水,进而使现场道路时常在湿润状态,以防扬尘飞起,污染环境。

环保”的要求,建立施工现场废水再利用系统,合理布置管线,定时对现场进行雾化喷淋洒水,净化现场空气环境。

(五)、清运垃圾:生产现场的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垃圾应委托有资格的运输单位,确保清运到规定地点,严禁随意倾倒垃圾和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在场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工地出入口配置冲洗用水和设备,其门内侧铺设尽门长度,宽度不少于3米的麻袋并加湿,进入施工场地所有车辆带泥轮胎冲洗干净后,运输散装货物必须覆盖,不得遗撒,避免行使途中污染道路,方可驶出工地。

四、工作要求。

开展扬尘专项整治,是做好城市环境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确保实现生产现场环境净化的有效途径,要充分认识抓好治理现场扬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好治理目标和措施的细化。防止扬尘污染要结合安全生产管理,在日常监督检查上,防止扬尘要做到方案审批到位、日常教育到位、技术交底到位、物资配备到位、措施防范到位、监督检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生产现场扬尘和大气污染治理措施的实施达到预期目的和效果。

腾厦沥青拌合公司。

201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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