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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工作方案(优秀19篇)

作者: 飞雪

一个好的工作方案应该能够追踪和评估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下面是一些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制定的工作方案实例,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工作方案的要点。

法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实施我县“八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普法主体责任,落实落细普法工作举措,结合文明创建、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宪法和民法典法治宣传主题活动等重点任务,推动我县普法工作走深走实,在全县各领域掀起普法宣传热潮,为服务保障“一厅四地”建设贡献法治力量。结合“八五”普法重点任务和年度工作要点要求,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决定在全县开展20xx年度普法宣传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大局、坚持统筹推进,以做好“八五”普法谋划为主线,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主动适应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需求,坚持普法工作服务大局,让法治宣传教育深入群众、深入民心,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依法治理扎实推进,领导干部依法管理和依法决策水平进一步提升,全体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普法宣传形式不断创新,宣传平台载体不断拓展优化,普法宣传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更具实效性、针对性和普惠性。

(一)开展“八五”普法知识网络答题活动。8月1日至8月31日,参加商洛市司法局组织的网络答题(商洛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商洛普法”进入在线答题模块)。通过法律知识网络答题,实现以考促学,扩大普法宣传渗透力和辐射面,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

(二)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知识考试活动。“12.4”宪法日前后,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在全县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主要内容的线下法律知识考试,提升党员干部学习宪法、民法典知识的积极性,推动形成比学赶超的学法氛围。

(三)持续开展“深化平安镇安建设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主题宣传活动。以我县“八五”普法讲师团为依托开展面对面培训宣传、法治讲座,开展法治文艺巡演、发放法治宣传品、在融媒体开设法治专栏等方式,深化平安镇安建设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主题宣传活动。

(四)开展新媒体普法宣传活动。盘活网、报、屏、视、

讯等宣传载体,依托县级新媒体网站、县融媒体中心、“三微”短视频、镇安电视台“平安法治镇安”专栏、“法治镇安”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宣传形式,营造纵横交织的立体式普法宣传格局。

(五)扎实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围绕中省市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把握时间节点,突出宣传重点,常态化开展“法律六进”、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养老诈骗、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保密、禁毒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六)组织实施“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围绕20xx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主题,制定“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推动宪法实体宣传和媒体宣传同频共振、普法宣传和法治实践同时发力、行业系统与基层整体联动,让宪法宣传活动全面开展、宪法知识入脑入心。

(七)开展“案件旁听庭审”活动。全县各镇办、各部门要加强与县人民法院的联系对接,认真落实“案件旁听庭审”制度,适时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通过场景式学法,达到现场普法的目的。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办、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领导机构,把普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为法治宣传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健全普法队伍。坚持专兼结合,组建“八五”普法讲师团,以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进行“菜单式”“订单式”普法。要多方吸纳法律专业人才,将退休法官、退休检察官、法律服务工作者、优秀法律志愿者、“法律明白人”等充实到普法队伍中来,织密普法队伍网络,壮大普法队伍力量。

(三)夯实工作责任。各镇办、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落实部门单位主管责任、执法主体第一责任、执法人员直接责任,明确任务、跟踪督导,推动普法责任落实、任务落实、目标落实。各镇办、各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的情况将作为“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彰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宣传指导。县委依法治县办要加强对全县“八五”普法宣传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各镇办、各部门要进一步做好与县委依法治县办的业务联系,及时向县委依法治县办报送动态和亮点工作信息,加强正面引导、凝聚宣传合力,推动法治宣传向更高层次、更大领域延伸,共同掀起“八五”普法宣传工作热潮。

全面依法治国“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适应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需求,坚持普法工作服务大局,为区域中心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不断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机制,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更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依法治理扎实推进,领导干部依法管理决策水平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积极构建有效载体,法治宣传教育更具实效性、针对性和科学性。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体系,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发展。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得到提高,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得到提升,努力营造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宣传教育重点。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

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三)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订为契机,开展专题学习,领会新法精神,把握新法要义。继续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

(四)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

学习宣传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聚焦《广告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法》《价格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上海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等重点法律规定,及时掌握市场监管总局颁布实施的各项规章。

(五)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宣传市、区级主要领导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讲话及会议精神,学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区局关于行政审批改革、知识产权保护、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相关举措。

四、工作措施。

(一)编制普法清单,落实普法责任制。

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编制2021年徐汇区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明确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规章、普法责任部门、普法对象和具体工作任务,并按要求报主管部门备案。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和特点,对不同普法对象分类施策,不断提升普法的精准性和时效性。

一是将普法工作落实到行政执法过程中。通过现场执法说理、案后回访教育、个案行政指导等多种形式,将普法贯穿于执法全过程,渗透于执法各环节,使人民群众从每一个执法案件中接受普法教育、感受公平正义,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充分利用重要节点,及时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5.20世界计量日”“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10.14世界标准日”“安全用药月”“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有计划地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普法工作的覆盖面、传播度和有效性。

三是深化“法律八进”。从社会最关心、群众最需要的方面入手,开展普法进社区、进学校活动,以群众更喜闻乐见、更易接受的形式,生动普及《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知识,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维权意识、安全意识。依托街镇、功能区,到辖区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结合企业实际,回应企业需求,加强典型案例宣传,引导企业诚信合法经营。

(二)坚持学法用法,落实分层分类开展培训。

落实学法用法制度,不断完善内部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干部法律素养,培养干部应对新形势、新变化,学习新知识、新专业的能力,打造一支知法懂法、“一专多能”的专业化执法队伍,使每一位执法人员都成为普法宣传员,为“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夯实基础。

一是健全党组学法制度。组织党组开展专题学习会、交流会、报告会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宪法法律和市场监管领域新法新规列入党组年度学习计划,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是完善干部日常法治教育工作。充分用好区局“砥石学堂”在线学法平台面向全局干部开展法律法规培训,继续实行“每日自学、每周冲关、每季评优”学习模式,强化重点法律法规巩固和新法新规的学习,树立法治理念,培养法治思维。坚持“以案释法”,组织开展优秀案件评选、科普作品展评等活动,提高一线干部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全局范围内形成时时学、处处学、你追我赶、比学赶超的良好学习氛围,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常态化。

(三)以建党100周年为契机,落实深入开展党史学习。

结合建党100周年,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认真学习党内法规,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着力加强全局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能力建设。继续组织开展党员轮训和党务工作者培训,组织全局党员积极参与“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提供的丰富学习资源,开展多领域、多方面的学习。精心组织开展纪念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不断提升党员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

(四)丰富普法形式,加强落实法宣阵地建设。

一是推进普法阵地建设。依托消费维权联络点、社区“邻里汇”等场所将市场监管法治宣传常态化延伸至社区、园区等阵地,让市场监管普法在社区、园区“触手可及”。在市场所、食品安全科普站开辟市场监管法治宣传示范专栏,集中展示宣传市场监管法治文化。通过开放日等活动,让市民零距离感受区局在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市民舌尖上安全等方面的举措和成果。

二是创新法治宣传载体。积极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充分利用区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增强法治宣传的渗透力和辐射力。进一步探索以小剧场、小视频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加强对执法过程中相关案例的收集,选取典型的、针对性强的、社会关注度高的话题和素材,制作成短视频、小品等,面向社会公众进行展示,逐步培育富有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品牌,切实增强法治宣传的实效性。

(五)法治服务大局,落实优化区域营商环境。

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围绕区域中心工作,努力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普及宣传。结合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1.0、2.0版、区局行政审批服务改革举措、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等内容,组织开展政策进园区、进楼宇、进企业的宣讲活动,持续开展营商环境宣传推介活动,提升企业和社会公众对区域优化营商环境的感知度和影响力,持续深化徐汇营商环境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尊法学法守法。各科室、各所队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要认识到法宣工作对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相关工作要求。为“八五”普法开好局、起好步奠定良好基础。

(二)强化沟通协作,提升普法实效。

要切实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因地制宜开展法治宣传;

要结合区局实际情况和特点,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把握节点、有序推进;

要加强区局各科室同所队之间的协调联动,精心组织、积极落实,确保法治宣传活动顺利开展。同时注重加强与区司法局、街镇等部门的合作,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形成合力、借势借力,有效提升法治宣传的成效。

(三)广泛宣传动员,扩大社会影响。

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凤冈县司法局、凤冈县民政局、凤冈县法宣办《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申报工作的实施意见》(凤法宣办通〔20xx〕2号)文件的安排部署,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夯实石径乡基层社会治理基础,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各村(社区)需积极创建省级、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结合石径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是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有效载体,是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有力抓手。各村(社区)、乡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以自治为主体、法治为保障、德治为根本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动党组织领导下三治有机融合的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形成,完善五民主三公开体制机制,大力培养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打造具有石径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治能力,总结工作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护航乡村产业高质高效发展。

青滩村需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实际进行升级创建,申报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宏丰社区、两河口村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20xx年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县将实行月调度考核制度,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时长为10个月(3月至12月),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时长为5个月(3月至7月),各村(社区)要根据具体工作实际稳步推进创建工作,创建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已经完成)。第二阶段:夯实基础(4月-6月)。乡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村(社区)要落实好直接责任,乡各相关部门履行好指导责任,按照创建标准,对标对表督促筑牢工作基础,务求创建取得实效。第三阶段:总结验收。县法宣办、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将在7月上旬对申报创建的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总结验收。省级时间延后,具体时间以上级通知为准。省、市的法宣办和民政部门将组织相关人员,分别对推荐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检查验收,对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命名。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党委、政府加强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的领导,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度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筹安排,并以创建工作为契机,认真调查研究新形势下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创建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查漏补缺,积极探索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途径,强力推进创建工作有步骤、有秩序地开展。

(二)增强部门联动。严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是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的责任主体,要亲力亲为完成创建工作。乡党政挂帮村(社)领导要加强对各村(社区)的领导,提供创建保障和支持。司法、民政、宣传、财政等工作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加强业务指导,形成党委领导、村(社区)主抓、业务部门指导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确保取得实效。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是进一步推动我乡民主法治工作的有力抓手,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载体,各村(社区)要推动村(社区)创建工作落地落实,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敷衍失职,影响乡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进程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追责问责,确保创建取得实效。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长治市xx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办法、关于-年在全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xx法治办〔20xx〕2号)精神,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提高市场监管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部署要求,力争形成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得到提升的法治政府。

组长:xxx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xxx正科级领导。

副组长:xxx副局长。

xxx副局长。

xxx副局长。

-副主任科员。

成员:各股(室)、所、队、协会负责人。

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股,具体负责创建活动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能。

1、认真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以及与市场监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治理能力,建立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等学习制度,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多种形式法律法规的知识培训,提高法治理念,为我局的创建活动提供有力保障。(责任机构:党办、法规股)。

2、继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积极开展商标、广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领域的执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责任机构:各业务股、各市场监管所)。

3、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责任机构:法规股、各业务股、各市场监管所)。

4、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责任机构:法规股、各业务股、各市场监管所)。

5、与公安、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对查处的重大案件,及时与公安、检察院联系,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责任机构:法规股、业务股所)。

6、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制度建设,探索建立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库和行政争议化解联席会议机制,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提高我局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责任机构:法规股)。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利用企业信息共享平台,完善数据导入、加强信息利用,切实发挥平台在塑造我区企业信用中的作用;突出企业信息公示,在做好年报公示、总结和数据分析的基础上,深入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加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管理,强化市场“清出”,扩大信用监管的影响力;继续抓好开展诚信单位培育、公示工作,积极营造“诚实立身、信誉兴业”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机构:信用股、各市场监管所)。

2、认真落实“12315”投诉机制,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重视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积极推动网络监督。(责任机构:市场股、12315投诉举报中心)。

3、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基本实现全覆盖,充分体现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责任机构:信用股、各市场监管所)。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未持有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责任机构:法规股)。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责任机构:法规股、各业务股、各市场监管所)。

3加强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文件不得印发。

聘用法律顾问,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责任机构:法规股)。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从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深刻认识示范创建活动对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与市场监管工作结合起来,营造创建良好氛围。

年法治建设工作方案

今年以来,在xx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税务局党委不折不扣地贯彻各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坚持把党的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始终,从严夯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全面筑牢思想防线,以上率下、履责担当,凝聚追赶超越共识、激发干事创业活力,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各项税收事业实现了高质量发展。现将xx税务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局党委始终坚持思想建党,把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放在首位,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与学习型机关的要求,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队伍头脑,指导税收实践,推动征管体制改革。

(一)切实抓好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结合实际制定了xx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和党委中心组、机关党委及各支部政治理论学习与思想教育工作计划,对学习组织与职责、学习内容与形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党委班子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坚持每月一次中心组学习研讨,通过及时学、专题学、系统学,明确政治方向、提升政治站位。同时制定理论学习安排意见、明确重点学习内容,定期编发自学内容提示、推送理论文章,确保选准学习内容、把好学习方向、增强学习实效。

(二)不断建强组织堡垒。坚持支部党员学习教育与主题党日活动制度,从实际出发,扎实开展党委书记带头讲授专题党课活动,督导各支部定期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凝聚改革共识、提振改革士气。推行“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到革命纪念馆、红色教育基地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系列主题教育。组织“抓党建、促脱贫”“清明祭先烈、担当筑税魂”等活动,将党日活动与税收工作有机结合,真正让党的组织生活严起来、实起来、活起来。

(三)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纳入全局工作总体部署.

一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始终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作为关键举措,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科学划分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其他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在年初工作会议上党委主要负责人与各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好责任传递。对年初印发的《综合工作目标考评办法》进行责任任务的细化分解,明确工作内容,考核细则和责任追究,坚持每季度组织召开专题会,每半年进行检查考核,形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长效机制。

次,制定出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项制度。

一是规范干部任用选拔,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滋。

生。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上,制定出台《专业技术职务和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评聘暂行办法》,建立并推行组织推荐与群众推荐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走访与座谈相结合、个人述职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立体考核办法,全面、公正、公平、客观地评价干部,坚决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和好干部五条标准,拓宽识人、选人、用人渠道,提拔使用了一批优秀年轻干部,使全处干部年龄结构趋于合理化。

二是强化监督制约,规范财务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我们对基层各单位的业务招待费、车辆燃修费、干支渠岁修费等实行全额承包;对人头经费按定岗定编职数定额承包;对工程、房屋的维修改造和抢险工程实行报帐结算制。并明令禁止基层各单位不得设“小金库”和帐外帐,不得截留或挪用水电费、滞纳金、零星水电费收入。

财务活动情况进行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全处财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对离任的中层领导干部在任期间的财务状况严格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四是全面推行工程建设“四制”管理制度。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派现场负责人、现场安全质量负责人及现场工程师驻守现场,逐步做到程序规范、施工科学、资料齐全、质量保证,提高了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制定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周例会制和集体会签制。

存在的问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部分制度的执行力和落实力度不够等。

下一步打算:进一步强化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细化分解任务分工,每项工作都责任到人、到事、到时,实现从“要我抓”到“我要抓”、“要抓好”的转变。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注重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示范引导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增强干部职工为民务实清廉的自觉性。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半年述职制度和不定期抽查制度,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同时,自觉接受县第五纪工委的监督指导,全力支持派驻组开展工作,对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邀请纪检组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合力推进工作发展。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考核原则、考核方法、考核组织和考核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杠杆,激发干部职工廉政勤政的自觉性。

今年以来,某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局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带动党员向上向善、构建全面从严治党格局中,不断优化工作措施,健全完善制度,为推进某税务事业高质量发展凝聚了强大的精神动力。现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谋划研究,召开工作会议。迅速传达学习省、市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做到带头表率精研细学,全员覆盖入脑入心。及时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明确责任内容,细化责任清单,做到即时提醒、节点提醒、定期提醒“三个提醒”,使提醒常态化、规范化,全力做到“三个到位”,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奠定坚实基础。一是思想认识到位。严格按照市局党委要求,认真学习文件、会议精神,督促全体党员干部要紧跟省、市局工作节奏,立足岗位职责,凝聚合力加油干。二是安排部署到位。围绕省、市税务工作会议部署,对近期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层层传导工作压力,严格工作制度,为全年工作顺利推进奠定基础。三是真抓实干到位。结合绩效管理考评指标的优化制定,把全面从严治党与当前业务工作相融合,完善局主要负责人抓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抓股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抓一般人员的工作机制,并严肃督查考核,为凝心聚力抓落实提供了保障。

四是学习教育到位。学习抓的不够,方式比较单一,尤其是税收政策及系统操作方面比较欠缺。需鼓励股室人员进一步加强政治和业务知识学习,邀请骨干进行股室交叉辅导学习,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二是工作质量方面。方式单一、创新不足、服务不优,标准不细不严,很多工作都是疲于应付,导致顾此失彼,扣分较多。

(二)靠实工作责任,优化落实机制。年初,结合某某税务实际,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税收业务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研究制定《某务局党委及各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工作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了9个方面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严格履职尽责,压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其他党委委员“一岗双责”,确保了各项工作顺利平稳推进。同时,严格按照年初既定规划和要求,明确机关党委牵头抓总。

(一)加强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制定下发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的通知、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位领导班子成员,列入工作考核重要内容。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形成齐抓共管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机制。

(二)严明纪律,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党委坚持把维护党章权威、严守党的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任务,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坚定政治信念,同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党委政府的各项政策决策,坚持班子会议讨论,主要领导最后表态制,做到集体决策、民主决策。

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各级党委、纪委的“禁令”,坚决反对“四风”,每位班子成员签订“四风”问题“零存在”承诺书,并适时开展自查自纠。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中层以上干部年初进行廉洁从政承诺,年终进行述廉评廉,其中班子成员在大会上进行公开承诺、公开述廉。

有序推进巡察巡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按照“巡查向基层延伸、三年一轮巡”的总体要求,2018年共巡查某村、某村等6个村居,全镇22个村居已全部完成巡查任务。通过这次巡查,共发现问题32条,目前正在积极落实整改。同时,今年10月,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我镇开展了巡察工作,帮助我们进行了全面体检。下一步,党委将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面抓好整改落实。

(三)突出才能,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于中层干部的提拔任用注重德才兼备,人尽其才。严格落实党委书记不直接分管人事的规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由党群副书记和组织线负责实施。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

为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省委、省政府工作全局中谋划,聚焦推动我省“十四五”取得“十个新突破”和推进“六个强省”建设,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实现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行政机关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切实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具有黑龙江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模式和路径;坚持统筹推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动、协同发展。

(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高,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各地区各层级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更多地区实现率先突破,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黑龙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四)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完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强化制定实施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职能,更加注重运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不当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行为。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鼓励、支持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

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完善落实公开、动态调整、考核评估、衔接规范等配套机制和办法。调整完善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加强标准化建设,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的统一。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

(五)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我帮办”。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大力归并减少各类资质资格许可事项,降低准入门槛。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将更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改革。积极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探索实现“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投资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改善投资环境。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新设证明事项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

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规则和标准,做到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负其责。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

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推进落实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提供更多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增强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优化整合提升各级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让企业和群众评判政务服务绩效。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充分保障老年人基本服务需要。

(六)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时总结各地优化营商环境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适时上升为法规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加强政企沟通,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制度,全面推行投资项目服务专班和首席服务员机制,加强与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常态化联系,及时回应、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诉求。在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加强和改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助力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健全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办事不求人”,继续开展领导干部体验式走流程,持续深化流程再造、服务优化集成。持续强化营商环境监督,提升投诉举报案件办理质效,加大典型案例曝光通报力度。组织开展年度市(地)营商环境评价。开展全省营商环境年度监测,深入了解市场主体和群众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和变化感知度。

(七)强化招商引资和自贸试验区、哈尔滨新区法治服务保障。完善招商引资机制,出台安商护商政策,强化全要素服务保障。制定黑龙江省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保障条例,完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抓好集成式借鉴、首创性改革、差异化探索,形成更多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成果,辟建体制机制改革试验田。制定自贸试验区条例。支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治研究中心建设,加强自贸试验区建设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服务作用,全面加强自贸试验区、哈尔滨新区等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八)加强重要领域地方立法。围绕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战略定位、落实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生态文明、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科技创新、现代产业、招商引资、文化旅游、疫情防控等重要领域立法。及时清理不适应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九)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增强政府立法与人大立法的协同性,统筹安排相关联相配套的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聚焦实践问题和立法需求,提高立法精细化精准化水平,增强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加强前瞻性研究论证,编制好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完善立法论证评估制度,加大立法前评估力度,认真论证评估立法项目必要性、可行性。丰富立法形式,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宽立法公众参与渠道,完善立法听证、民意调查机制。建立健全立法风险防范机制,将风险评估贯穿立法全过程。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将有关部门履行立法工作职责所需必要经费列入同级政府部门预算统筹保障。政府部门要做好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起草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并配合做好审查修改、调研论证、提报审议等工作。推进政府规章层级监督,强化省政府备案审查职责。推进区域协同立法,强化计划安排衔接、信息资源共享、联合调研论证、同步制定修改。

(十)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制定黑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采取约谈、通报或者专门督导等方式督促整改行政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各级备案审查机关健全并落实专家参与审查工作机制。

(十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对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视巡察和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监督、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防止规避集体决策、搞个人专断。

(十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应当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深入开展风险评估,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鼓励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对除国家安全、国家经济命脉等重大事项外的事项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

(十三)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决策机关应当在决策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十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大力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省级原则上不设执法队伍,设区市与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行政执法层级,县(市、区)一般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乡镇(街道)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改革原则和要求。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在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改革中,健全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防止相互脱节。稳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基层,坚持依法下放、试点先行,坚持权随事转、编随事转、钱随事转,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与上一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落实不同层级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保障机制建设。

(十五)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黑土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分领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落实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

(十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除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外由省政府统筹本地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证件制发、在岗轮训等工作,省政府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本系统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落实相关规范标准。落实国家统一的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完善落实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本地区各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对外公布。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落实各类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除有法定依据外,严禁地方政府采取要求特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行政机关内部会议纪要不得作为行政执法依据。

(十七)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省政府定期发布指导案例。

(十八)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地方立法,制定修改疫情防控等方面法规规章,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落实突发事件应对征收、征用、救助、补偿制度,规范相关审批、实施程序和救济途径。完善特大城市风险治理机制,增强风险管控能力。健全规范应急处置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机制制度,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加快推进突发事件行政手段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规范行政权力边界。

(十九)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各地区各部门防范化解本地区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依法严惩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滋事、制假售假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

(二十)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处置组织体系,推动村(社区)依法参与预防、应对突发事件。明确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地位及其权利义务,完善激励保障措施。健全社会应急力量备案登记、调用补偿、保险保障等方面制度。

(二十一)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机制。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学习和弘扬新时代“东莱精神”。在全省乡镇(街道)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积极推广人民调解“大庆模式”,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工作机制。

(二十二)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依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各职能部门要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组织做好教育培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

(二十三)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完善体系健全、渠道畅通、公正便捷、裁诉衔接的裁决机制。全面梳理行政裁决事项,明确行政裁决适用范围,稳妥推进行政裁决改革试点。推行行政裁决权利告知制度,规范行政裁决程序,推动有关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行政裁决职责。强化案例指导和业务培训,提升行政裁决能力。

(二十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整合行政复议职责,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合理调配编制资源,2022年年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建立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监督机制。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

(二十五)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应当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推动诉源治理。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支持人民法院发布行政审判年度白皮书。

(二十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和普法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加快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和力量,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公共法律服务质量监管。加大仲裁法律服务推广力度,努力提升中俄博览会(哈洽会)仲裁国际法律服务论坛影响力,充分发挥仲裁在促进国际投资合作、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方面的优势和作用。进一步深化涉外法律服务交流合作,加强黑龙江大学东北亚仲裁学院建设,加大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力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面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和《黑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二十七)形成监督合力。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局统筹谋划,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依规依法给予处分。畅通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的联动机制。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认真对待网民在政府网站的留言和意见建议。

(二十八)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严格实施《政府督查工作条例》,推进督查立项、督查方式、督查程序等规范化建设。各级政府依法组织开展政府督查工作,重点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上级和本级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督查对象法定职责履行情况,本级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的行政效能开展监督检查,保障政令畅通,督促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廉政建设、健全行政监督制度。积极发挥政府督查的激励鞭策作用,坚持奖惩并举,对成效明显的按规定加大表扬和政策激励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依规依法严肃问责。进一步明确政府督查的职责、机构、程序和责任,增强政府督查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二十九)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积极推进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围绕中心工作部署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建立并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

(三十)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用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做好信息发布,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鼓励开展网络问政、党风政风热线等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三十一)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持续开展政府守信践诺行动,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提升公务员信用意识。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黑龙江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

(三十二)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统筹建设全省各级互联、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从省到村(社区)网上政务全覆盖。提升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塑造“全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品牌。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促进城市治理转型升级。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的统筹规划,优化整合各类数据、网络平台,防止重复建设。

建设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平台,2023年年底前实现全省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

(三十三)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依托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立法、执法、司法等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之间信息共建共享、数据互联互通。加快推进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统一认定使用,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加强对大数据的分析、挖掘、处理和应用,善于运用大数据辅助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在依法保护国家安全、商业秘密、自然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同时,推进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

(三十四)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2022年年底前推动实现各方面监管平台数据的联通汇聚。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推行行政执法app掌上执法。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解决人少事多的难题。建立全省统一、与国家级平台衔接的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共享平台,将执法基础数据、执法程序流转、执法信息公开等汇聚一体,建立执法信息数据库。

(三十五)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安排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法治黑龙江、黑龙江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重大立法工作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报党委审定。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各地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协调督促推动。

(三十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2025年前实现对各级政府督察全覆盖。创新督察方法方式,探索电子督察,做好督察整改,提高督察实效,努力实现督察增效与基层减负相统一。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头雁”效应,促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强化指标引领。加大考核力度,提高考核权重,将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对地方政府、政府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十七)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坚持把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各级政府负责本地区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各级政府要认真制定并严格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计划,进一步增强会前学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市县政府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1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充分发挥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全面依法治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的作用,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教育培训活动。加强各部门和市县政府法治机构建设,优化基层司法所职能定位,保障人员力量、经费等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对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加强政府立法能力建设,有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做好政府立法人才培养和储备。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行政复议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和办案能手评选等活动,通过案卷评查、案例评析以及庭审观摩等方式,提高行政复议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提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加强行政裁决工作队伍建设。

(三十八)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研究。引导省高端智库和重点培育智库、研究教育基地加强法治政府有关问题研究。建立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专家库,提升评估专业化水平。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成就经验宣传力度,传播政府法治建设的时代强音。

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准确贯彻本实施方案要求,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省委依法治省办要抓好督促落实,确保方案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法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是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为贯彻落实各项普法任务部署,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进一步丰富法治宣传内容,区局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去,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主线,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为目标,围绕市场监管职能以及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思想理念、方式方法等转型升级。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群众。围绕区域中心工作,把握大局、着眼大事,找准法宣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满足群众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群众的需求在哪里,法治宣传就跟进到哪里。

(二)坚持实践引领,学用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和执法实践相结合,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提升法治素养的同时,履行好市场监管普法责任,切实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监管执法、优化营商服务等群众利益切实相关的各项活动中去,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

(三)坚持探索创新,突出实效。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深入探索市场监管领域法治宣传教育新内容新方式,针对不同普法对象的特点,抓好重点、分类实施,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公布普法清单,推进“谁执法谁普法”

推动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清单备案制度,结合机构改革职能变化,编制并公布区局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责任部门、重点普法任务、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规章、重点普法对象等,此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及区局职能变化等情况,定期对普法责任清单进行调整,并按要求报主管部门备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做好执法各业务条线的普法工作,通过现场执法说理、个案行政指导、案后回访教育等方式,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融入执法全过程。

(二)坚持“三个深入”“两个结合”,丰富普法内容。

1、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到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结合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成就。

2、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坚持把宪法的学习宣传摆在突出位置,开展好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经营者、消费者的宪法意识,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时间节点,结合区局实际,组织策划以宪法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通过组织领导干部述法、宪法报告会、宪法学习培训、宪法知识竞赛等,进一步营造学习宪法、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基本法律法规。

3、深入开展富有时代特征的法治宣传工作。结合区域中心工作,重点宣传商事制度改革和“放管服”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治宣传工作的时代性和针对性。围绕“四个xx”战略框架,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和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等,宣传区局《关于推进企业注册许可便利化、优化区域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关于推进食品领域“放管服”改革、打造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的若干举措》《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注册登记操作指引》等各项改革举措。

4、结合市场监管职责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围绕“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商)品质量安全”、“消费安全”,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纪念日以及新法实施、颁布实施周年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推动强化媒体公益普法责任,通过与媒体合作播出公益宣传片等,深入宣传与市场监管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尤其加强《电子商务法》《外商投资法》等新法宣传力度,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5、结合不同人群和区域开展法治宣传工作。面向经营者和消费者开展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宣传《电子商务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与市场监管密切相关的法律,引导经营者增强法治意识和诚信意识,引导消费者遇事找法、解决靠法。面向学生群体,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在高校组织开展“远离传销”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传销、直销有关法规及典型案例宣传,明示传销的危害性。在校园开展创业法律法规宣传,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政策指引。结合不同区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如在徐家汇商圈,重点宣传广告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漕河泾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密集的特点,开展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努力打造xx知识产权战略高地。

(三)开展以案释法,创新普法形式。

一是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坚持把宪法法律、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纳入区局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完善执法人员日常学法制度,组织举办法制员业务培训班、法治讲坛、月学季考,编撰行政争议报告、法制工作研究与指导等,推动全局学法经常化,切实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二是加强典型案例的整理和宣传。在执法过程中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研究和上报,选取典型的、针对性强的、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例,根据不同受众的接受程度,对基本案情、办案过程、法律依据等进行详细、清晰地阐释和宣传,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三是深化“法律八进”,组建包括专家学者、领导干部、执法骨干、法制员等在内的以案释法“讲师团”,通过报告会、法治讲座、研讨会、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等开展释法说理。四是促进“公众开放日”常态化,组织机关工作人员、社区居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生等零距离感受区局在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市民舌尖上安全等方面的举措和成果,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部门与公众的沟通与交流,听取公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建设法治文化,丰富宣传阵地。

一是充分利用公众服务窗口开展法治宣传,推动区局窗口岗位增设法治宣传功能,及时开展《外商投资法》等新法的宣传。二是在《xx报》等传统宣传阵地以外,将法治元素融入xx区公共空间,依托社区“邻里汇”、食品安全科普站等开辟市场监管法治宣传示范专栏,通过法治故事、执法微电影、摄影作品等集中展示宣传市场监管法治文化。三是探索智慧普法,全面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着重在互动体验、覆盖范围等上下功夫,加大新媒体普法产品的开发,积极运用小程序、小游戏等打造“指尖上”法治宣传效果,进一步强化“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的渗透力,增强运用网络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普法工作的成效。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文件精神,区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尊法学法守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等方面的作用。

特点,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载体;要探索监督激励机制,加强量化考核,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保证质量、务求实效。

(三)内外联动,形成合力。对内,各科室、各所队要根据工作实际,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形成合力,确保法治宣传活动顺利开展。对外,要加强与区法宣办、区司法局、街道(镇)等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借势借力,发挥各方优势,有效提升法治宣传活动成效。

(四)做好总结,加大宣传。各科室、各所队要及时配合政策法规科完成相关信息与数据的报送工作。20xx年底,通过宣传活动展评的形式,做好对宣传典型事例的提炼、归纳和总结,及时向公众宣传区局法治宣传活动的进展和成效,加强正面引导,扩大活动影响,推动法治宣传向更高层次、更广空间延伸。

法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xx年12月4日是全国“xx普法”第x年法制宣传日。我校为切实开展好20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进一步推动我校法制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实施方案:

20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主题为:“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围绕这一主题,引导广大师生行使好公民的权利,履行好公民的义务,依法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青少年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遵纪守法,努力学习,逐步培养法律素质,做合格的公民,共筑伟大中国梦。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守法光荣的社会氛围,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20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xxx(校长)。

副组长:xxx(副校长)。

组员:政教处和各班班主任。

(二)建立有效工作机制。法制宣传活动由校长直接领导,各相关负责人、各班分工配合,将主题纳入活动计划。

(三)宣传任务及责任分工。

1、11月30日(周五)下午,利用最后一节课时间邀请继业路派出所黄警官为全校师生上一堂法制宣传课,以此作为12.4法制宣传月活动的正式启动,发出活动倡议。

2、12月2日(周一),利用升旗仪式的“国旗下讲话”内容为法制宣传内容,学习部分法律知识。

3、在学校校讯通、宣传栏、“校园广播站”上增设法制宣传栏,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4、全校教职员工通过政治学习,例会宣传学习有关法律法规,采用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校干部、教师、员工进行法制知识宣传。

5、从12月4号起,各班收集资料出一期法制宣传黑板报。

6、各班主任利用每周一下午的班会时间,开展法制主题班会。

7、组织学生观看法制教育片、讲-法制故事、读法制名言等,在我校学生中,大力宣传法律知识,树立我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的好行为习惯。

以上活动由德育处时时监督,力求通过“12.4”法律宣传活动真正增强全师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1、全体师生要高度重视,要注重实际效果,切实加强指导;要积极动员广大师生支持和参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2、各班要将活动的过程性材料整理好,及时上交德育处归档。

依法治理工作活动方案

检查组各位领导:

根据海汇区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人大常委会工作实际,现将人大常委会20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不妥之处,请指正。

(一)抓领导机构建设,为实现依法治理提供组织保障。

健全的领导机构是抓好依法治理工作的前提。“四五”普法以来,人大常委会及时成立了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任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普法依法治理的具体工作。工作中,一是紧紧围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多层次、多视角的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培育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典型,积极理思路、订方案、出主意、想办法、提建议,为领导小组进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二是做好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具体工作。认真起草和制订人大机关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年度计划和各种实施方案,并在实施中做好组织指导工作。三是切实搞好与本单位各委、办之间的协调工作,形成各部门之间相互协作、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合力。

(二)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促进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1、抓好党组中心组成员的学法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并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列为学习的重要内容,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时间定在每周的星期一,并做到学前有准备,学中有记录,学后有检查,保证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

2、督促政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特别是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自觉性。为了做好此项工作,人大常委会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在第二次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关于开展“四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常委会认为,政府对开展“四五”普法工作领导重视,组织完善,措施具体,落实到位,取得的成效显著。通过开展“四五”普法教育,辖区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明显提高,法制观念显著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进依法治区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同时,常委会针对“四五”普法工作存在的问题,要求政府从稳定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四五”普法的重要性,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依托各种宣传教育阵地,通过各种形式,扎实开展经常性地法制宣传教育,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全过程。通过普法,不断扩大基层民主,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水平,努力在辖区营造尊崇法律、崇尚法制的良好氛围,为实施依法治区奠定基础。

(三)抓执法监督,切实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实施。

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强化执法监督,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实施,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

为了督促公安机关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常委会组织了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对公安分局开展这项工作进行了视察,又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公安机关从加强队伍建设入手,认真贯彻“五条禁令”,提高干警的执法水平。同时,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按照破大案、打现行、攻团伙、促防范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针对性强、时间短、力度大、见效快的区域性专项整治活动,从根本上遏制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为了促进“两院”严格执法,人大常委会除了听取和审议“两院”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汇报外,还对法院开展执行工作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针对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议法院一是要树立公正意识,继续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广大执行法官的头脑,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个主题,抓好执行法官的作风建设、廉政建设、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建设,建设一支讲公平、守正义、素质高、作风好的法官队伍,树立法官在人民群众中执法为民的形象,提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二是要树立宣传意识,加大执行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争取乡镇、街道和辖区单位的支持,充分利用媒体的宣传优势,采用多种途径,让老百姓了解执行工作的程序、风险,理解法院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在全社会形成依法执行的良好氛围,减轻法院执行的压力。三是要树立改革意识,创新执行机制,建立健全执行工作管理的新模式,坚持公平、公正,保障执行当事人的权利,努力提高执行案件质量,彻底转变“执行难”局面,依法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四是要树立关心意识,加强对干警政治上、业务上、生活上的关心,坚持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相结合,帮助干警解决工作压力大、工作任务繁重的困难,解除干警的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够以健康的身体、昂扬的精神面貌为海汇区的社会稳定、人民安定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此外,常委会从加强执法监督的要求出发,加大了对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工作力度,实行领导接待、处理上访代表、群众制度,设立信访接待室,安排1名常委会副主任和1名法工委主任直接听取代表和群众的申诉、控告、意见和建议。并设立代表、群众联系电话,对反映的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一周内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并限期报告办理结果,答复上访的代表和群众。截止目前,今年共受理代表和群众来信45件,接待来访120多人次。对代表和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常委会领导都十分重视,把解决好这些问题当作密切联系代表和人民群众,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有效手段,认真对待。如近期有一群众反映海汇区法院对一案件判决不公正,请求人大给予有效监督。人大信访办在认真查阅有关材料的基础上,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分管主任作了汇报。随后,又要求法院副院长和有关分管院长和有关办案人员就案件办理情况向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根据汇报的情况,人大又专门召开主任会议进行研究,认为案件认定事实不清,定性不准,依法作出了对此案件进行重审的决定。

(四)抓自身建设,为进一步做好依法治理工作提供基础。

1、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制度建设。

换届后,常委会针对人大工作法律性和程序性强的特点,根据工作需要,制定了《关于对海汇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的办法》、《人事任免办法》等十一项工作办法。各委、办也相应制定了同“一府两院”对口部门的工作联系办法等七项工作制度。与此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工作人员岗位制和各项工作程序,使人大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上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2、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常委会重视机关干部的理论学习,制定了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和人大支部活动计划。利用干部的理论学习和党组织活动时间,采取自学、集中学习讨论等形式,有计划、有组织地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此同时,还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的专业性法律、法规及人大工作知识。通过学习和加强制度建设,人大机关干部的思想教育得到了加强,业务能力有所提高,组织纪律显著增强,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形成了团结务实,各负其责、分工协作、与时俱进的良好氛围,为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3、加强岗位培训,重视抓好学历教育。今年,常委会派人参加了由郑州市中原区人大常委会和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大常委会主办的全国十二城区人大工作研讨会,先后分四批组织人大常委会领导和机关干部到区内县(区)人大常委会学习人大工作的先进经验,并运用于工作实际。通过以上活动,开阔了眼界,拓宽了思路,加深了相互间的了解,达到了促进工作的目的。同时,注重抓好学历教育。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机关干部报考大专、本科学习,目前,机关有7名干部正在进行大专、本科学习。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今年以来,我们围绕“四五”普法整体规划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依法治理方面,也作了一些积极的尝试和有益探索。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执法监督和工作监督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特别是跟踪监督不够主动及时,职能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二是在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学法、用法方面,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发展不平衡。

三是在任免干部时,对干部法律水平、执法情况的要求还不够严格。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进一步提高对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站在依法治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长期性、深刻性、艰巨性,督促政府抓好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开创海汇区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局面。

2、进一步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增强监督实效,确保宪法、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年内要听取和审议政府依法治区和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检察院执法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通过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使“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真正落到实处,为促进海汇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3、在人事任免工作中,既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又要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按照地方组织法和《海汇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认真做好日常的任免工作。在广泛听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广大干部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对拟任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合格后,提交常委会会议依法任免。同时,还要求被任命干部作表态发言,进一步提高被任命干部依法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自觉性。

法治创建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法治xx建设,根据、县政府《关于开展法治xx创建的实施意见》(x发xxxxxx号)要求,结合xx县广电事业实际,xx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制定了开展法治单位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活动,为构建和谐xx、平安xx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全局各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增强,民主制度建设基本纳入法治化轨道,干部职工法治观念、法律素质普遍增强。

(一)坚持党的领导

度、民主评议制度、谈话诫勉制度。积极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全面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选举、财务公开等制度,依法维护干部职工合法权益。

(二)严格规范行政行为

1、进一步推进单位职能转变。根据精简、统一和效能的原则,切实加强单位执行力建设和效能建设,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职责和权限,逐步实现单位职责、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实行政策和规则制定、行政执法、纠纷解决、行政监督职能和机构的适度分离。改进行政管理方式,充分运用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等手段,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方式在行政管理中的作用。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保障管理相对人和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效地减少和防止“两错”的发生。四是实行执法督察制,落实行政处罚案件及个案的审核程序,加强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建立和修订并落实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应诉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监督管理办法,大力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成立督察,检查机构,负责对本系统的执法情况进行督察检查。

3、提高-干部队伍依法行政的素质和能力。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规章,加强干部职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文明执法,增强执法的人性化。建立健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和考试考核制度,把学习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领导干部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加强执法人员职业道德和法律业务培训,实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建立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机制。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丰富和发展法治文化创作,增强吸引力和关注度。努力增强公众知法守法的自觉性,提高其防范意识、维权意识和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能力。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1年)结合单位实际制定规划,进行动员、安排部署,启动创建工作。将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相关要求纳入单位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层层分解,提出和落实具体措施和方法。

(二)第二阶段(2012—2015年)全面完成本方案提出的任务,各单位基本实现法治化目标。

(三)第三阶段(2016—2020年)巩固法治建设成果,全面提高单位建设的法治化水平。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法治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广电工作的总体规划,作为实现观点行业全面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司法协调、部门分工的创建工作格局。要采取得力措施,重点加强对依法行政、法制宣传、依法管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解决民生问题等方面的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者具体抓落实。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三)注重实效。围绕法治单位创建的重点任务,深化“法律六进”、“与法同行 服务发展”等系列创建活动;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推进法治惠民实事工程,让人民群众共享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果。

(四)严格考核评估。结合实际制定创建工作标准,细化检查考核办法,确保创建工作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考核评估体系,要将法治单位创建工作的考核评估与党委、单位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平安建设考核、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结合起来,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估工作成效。强化落实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使创建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五)落实保障措施。重视和加强法治单位创建的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组织网络、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创建工作能力。落实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确保创建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xxxxx

年 月 日

牵头部门:区委法建办 责任人:刘比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平安巴南的决定,全面落实全民普法规划,推进“平安巴南”、“法治巴南”、“和谐巴南”建设,推动巴南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平安巴南建设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按照平安重庆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全民普法为主线,以建设法治政府和维护司法公正为重点,以规范公共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为核心,以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监督体系为保证,以“三区”建设为已任,以宜居巴南、森林巴南、畅通巴南、平安巴南、健康巴南、诚信巴南建设为载体,全面提高全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的法治化水平,努力为巴南区大改革、大开放、大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全区形成学法、守法、尚法的浓厚氛围;基层民主政治进一步完善;公正司法进一步增强;监督体系进一步健全;法律服务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得到有效保障;有巴南特色的法律文化初步形成;法治政府基本建成。

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文明;对符合条件、有援助需求的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面保持100%,法律援助案件每年增长10%以上;所有困难群众都打得起官司、所有有理有据的当事人都打得赢官司、所有案件都能在法定时限内审理和执行,把巴南建设成为全市打官司最公正、最方便、最便宜的地区之一。

到2015年,全区公民法制宣传教育普及面达90%以上,我区达到市级“法治区县”创建标准,全区75%以上的社区达到“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标准、85%以上的村达到“民主法治村”创建标准。到2012年,全区公民法制宣传教育普及面达100%,全区公民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全区90%的'村和100%的社区达到“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标准。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法制宣传工作

扎实推进普法工作,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镇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中介、进监所、进娱乐场所等活动。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违法犯罪预防工作,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实施“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在全区重点培育出3个普法示范镇(街道)、30个普法示范村(社区)、200个普法示范大院(小区),打造普法工作亮点。通过开展“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建设活动,总结经验,培育典型,示范引领全区法制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1.深入推进“法律九进”活动

年终总结。大力开展“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建立公务员学法用法监督制约机制和激励机制。

(2)深入推进“法律进乡村”活动。强化农村普法阵地建设。每个乡镇设立1个法制辅导站,每个村设立1个法制工作站,建立1个法律图书角和1个法制宣传栏、培养3-5名法律明白人。区电视(广播)台要开设法制专栏。每年举办30场农村法制讲座,对农业专业合作社骨干人员普遍进行一次法制培训。农村“两委”干部年度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2天。进一步加大农民工法制教育工作的力度,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用工单位的责任,特别是农业部门和劳动就业部门要将农民工法制教育纳入职业技能培训内容,狠抓落实。

(3)深入推进“法律进社区”活动。加强社区居民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每个社区设立一个法制工作站,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一个法律图书角、一支专兼职法制宣传队伍和一套居民学法制度,经常开展义务宣传活动。要建立一个普法广场或法制主题公园。

(4)深入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认真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坚持发挥学校法制教育主阵地作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体系。要继续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要做好全区教职工法制理论知识的学习考试工作,提高中小学校依法治校水平和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要将法制教育与学科教学相结合,做到计划、教材、师资、课时、经费“五落实”。要进一步健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全区各级各类学校都要配备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要根据青少年学生的特点,积极探索互动性和趣味性的法制教育模式。依托市、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主题活动。

(5)深入推进“法律进企业”活动。加强企业职工学法阵地建设,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职工法制学校,定期组织学法活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每年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普通员工不少于20小时。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纳入年度普法考试范畴,并与职称晋升、争先创优和经济待遇挂钩。

(6)深入推进“法律进单位”活动。认真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并通过公示牌、宣传册、触摸屏、开放日等形式,积极向社会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商圈、步行街、公园、车站、港口、大型商场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应在人员流动频繁的地方设立固定法制宣传栏,把法制宣传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7)扎实开展“法律进监所”活动。将服刑人员、劳教人员、戒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和公安监管场所羁押人员等纳入普法重点对象。看守所、拘留所等都要设立法制学校,配强师资、配齐设备。充分发挥政法干警的主力军作用,调动普法志愿者、普法讲师团、普法宣传队、帮教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的普法积极性,全力开展“法律进监所”活动。

(8)扎实开展“法律进中介”活动。依托司法、工商、民政等职能部门的干部和法律工作者、普法志愿者等,组建中介组织学法用法宣讲团。按照全市统一编发的学习资料,将法律学习作为中介从业人员岗前、岗中培训的重要内容,把“法律进中介”活动的开展情况作为中介组织年检注册的重要考核内容。将中介从业人员学法守法的情况作为从业人员档案、信用记录、信用分类管理的重要内容。

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时整改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歌舞娱乐场所依法正常经营。

(二)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1.健全基层民主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以农村村委会、城市居委会和企业职代会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自治体系,保障公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尊重群众的自治权,支持和保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开展活动,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2.完善民主执政体制。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向人大及其会报告,重大行政决策坚持民主协商制度。支持人大、政府、政协依照法律和章程履行职能。深化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保证群众的知情权,接受群众的监督。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度。

3.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健全完善党内各项制度;积极实施党务公开,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到2012年,基本健全党委民主决策体系。

责任单位:区人大-法工委、区政协社法委、区纪委(区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政府法制办、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各镇街。

(三)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1.开展“法治巴南”创建活动。推进党委依法执政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委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按照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法治区县”创建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积极开展“法治巴南”创建活动,使之成为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的重要载体。我区力争2015年达到市级“法治区县”创建标准。

2.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社会自治功能。继续推进“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到2015年,全区75%以上的社区达到“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标准、85%以上的村达到“民主法治村”

创建标准。到2012年,全区100%的社区达到“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标准,90%的村达到“民主法治村”创建标准。积极开展“学法用法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创建一批市级“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深化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依法治理,建立和规范基层经济发展、利益协调、矛盾处理、社会管理机制,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3.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结合“六个巴南”建设,针对土地改革、林权改革、征地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矿产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以及消费领域中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协调和组织开展各种专项依法治理,逐步建立和规范基层经济发展、利益协调、矛盾处理、社会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4.大力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在各级政府及部门中大力推广法律顾问制度,为政府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及重大合同行为提供法律意见,通过前移审查关口,将政府行为导入法制轨道,避免决策错误和发生违法行政行为。到2012年,党委、政府法律顾问覆盖率100%。全面推进企业法制建设,大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到2012年,全区95%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其他类中小企业30%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政府法制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国土分局、区房管局、区环保局、区经委、区中小企业局、区安监局、区总工会,各镇街。

(四)建设法治政府

1.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完善机构设置,理顺职能分工,着力解决矛盾比较突出的职能交叉问题。完善决策听证制度,对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组织听证。建立健全文件审查制度,依法对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行政执法委托书等进行审查登记。深入推行行政问责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责任体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完善行政服务中心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应急机制,特别是要建立完善涉及食品卫生、公共安全、自然灾害等多种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努力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完善信访工作机制,保障信访人员和举报人员的民主权利和人身安全。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快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配套制度建设。进一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改革许可审批方式,规范许可审批行为,积极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拓展行政审批网上服务项目,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建设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审批监管,提高审批效率。力争到2012年初步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2.强和改善执法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着眼于提高行政管理和服务水平,深入开展以综合执法、协助执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执法联动试点,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能。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科学规范执法职能,合理设置执法机构,改变多头执法和执法缺位、越位、错位的状况。建立行政执法绩效评估机制和奖惩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能,降低行政执法成本,促进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化。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努力使行政复议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力争到2012年,主要领导行政诉讼出庭率不低于90%,当事人对法律文书(判决、裁决、调解书)的履行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察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政府法制办,各镇街。

(五)促进司法公正

1.坚持司法公开。大力推行阳光司法,进一步深化审判改革,在法院系统全面推行立案公开、庭审公开、判决理由和结果公开,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推进执行改革,公开查封、扣押、拍卖等执行措施,对执行争议事项进行公开听证。完善警务公开、检务公开、狱(所)务公开制度,加强司法工作流程管理机制建设。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和代理人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和约束执法司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确保自由裁量权得到正确行使。大力支持和监督司法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强化司法保障工作,为公正司法提供必要条件。

2.加强司法监督。自觉接收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强化内部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积极探索司法权力制约机制,健全侦查、检察、诉讼、刑罚执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抵制不当干预司法活动的有效机制,实行案件质量倒查责任制度。依法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和人民监督员制度,确保警风监督员、人民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依法参与监督活动。

3.促进社会公平。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司法救助制度,保障经济困难群众平等参与诉讼,努力让老百姓打得起官司,在平安巴南建设中得到实惠。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社会团体及有关社会组织要通过建立农民工、女职工、青少年等维权网络,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4.加强司法权威。加大生效判决、裁定执行力度,努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尊重和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制统一。严厉惩治刑事犯罪,妥善审理民商事纠纷,审慎处理行政争议,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法院案件执结率达90%以上,实际执行到位率达60%以上。

5.惩治司法腐败。从严查处执法人员以权谋私、徇私枉法、徇情枉法等违纪违法行为,杜绝和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坚决排除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本位主义对司法活动的干扰,严肃处理为地方(部门)利益搞执法特殊化事件,促进严格公正执法。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力度,对执法枉法者实行“零容忍”,着力解决司法领域中的腐败问题,最大限度地消除司法腐败现象。

责任单位:区人大-法工委、区政协社法委、区纪委(监察局)、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六)加强法律服务

1.坚持司法为民,重视解决事关民生的重点难点问题。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积极稳妥地处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的案件,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效率,改进司法作风,完善便民措施,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开展电话预约立案、巡回审判、就地办案,继续推行民事速裁和简易程序审理制度,用群众听得懂、能接受的方式进行调解、诉讼和执行。建立便民诉讼网络,到2015年,建设23个便民诉讼站,设立200个便民诉讼联系点,实现群众不出镇街、不出村即可打官司。

援助面达100%,受援群众满意度95%以上。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建立以执行、涉诉信访、刑事被害人救助金为内容的多层次的司法救助体系,实现司法救助“应救尽救”,当年司法救助基金不得低于上年水平,年度司法赔偿案件兑现率达到100%。

3.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服务市场经济。法律服务要为政府开展城乡规划、旧城改造拆迁、农村土地流转、林权改革、企业改制,以及金融体制改革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等工作,积极提出前瞻性的建议和意见,当好法律参谋和顾问,增强工作措施的可行性和合法性。要运用法律服务手段推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依法规范市场秩序,保障经济安全,特别是要依法规范用工、交易、纳税等行为,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推动我区城乡统筹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4.深化法律服务体制改革,加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公职律师、社会律师和公证、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继续坚持并进一步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律师与法官、检察官的关系,建立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涉法信访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涉法信访案件的积极作用,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扩大-法律服务市场。鼓励我区律师、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到毗邻区县、乃至镇街建立分支机构。品牌律师事务所要“请进来、走出去”,到区外市外设立分所。到2012年,力争培育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文明公证处1家。

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信访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各镇街。

(七)完善监督体系

1.构建全方位的监督网络。健全监督体制,提高监督效能,充分运用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民主监督及党内监督等各种手段,确保公共权力置于严密的监督之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以思想道德教育、严格自律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查处追究制度;加强信访工作,完善举报网络,进一步畅通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电话举报、网上举报等各种监督渠道。软件建设与硬件建设同时并举,加大网上评议案件、案件登记信息系统等科技反腐的力度,构建全方位的监督网络。

2.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以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监督对象,坚决查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切实杜绝防范各种不正之风。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行风评议满意度居全市前列。

3.强化对政府、司法的监督职能。加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加强国有资产、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强化对重要部门、重大事项和重要岗位的监督,加强对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监督力度,强化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领域监督。到2012年,人大对政府和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率达到100%。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达到10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人大代表对两院工作满意度达85%以上。

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初步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须赔偿的政府法制监督机制。

5.加强民主监督。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对宪法、法律的实施和依法治区工作进行民主监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也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切实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强舆-论监督工作。

6.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各级人大和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司法部门和执法部门的权力行使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责任单位:区人大-法工委、区政协社法委、区纪委(监察局)、区检-察-院、区政府法制办、区民政局、区工商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八)积极培育法律文化

1.开展“六个一”法律文化工程建设。以“创建法治文明、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积极参与“六个一”工程建设,即:创建一个法律文化模范镇(街道)、成立一个法治新闻协会、创办一个法律文化网站、组织参与全市十大-法治人物评选、组织参与全市十大-法治事件评选、举办百场法律文化讲座。到2012年,初步培育出具有巴南特色的法律文化。

2.营造法律文化氛围。大力开展法律文化户外宣传活动,在商圈、街道、车站、商场等公共场所悬挂法律文化宣传横幅、标语,设置法律文化灯箱广告、电子字幕广告。在社区内制作法律文化宣传展板、专栏、橱窗,悬挂宣传标语,充分发挥法律文化的教育、熏陶和引领作用。配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在全区繁华地段,设立法律知识咨询点,发放法律文化宣传单,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大力营造法律文化氛围。

3.加强法治文艺创作。组织精干力量特别是作协、文联、社会文化力量进行法治文艺创作,努力打造法律文化精品。充分发挥“老年歌舞队”、民间艺人等文艺爱好者的积极性,结合群众身边的案例,推出一大批“短、平、快”的艺术新作,满足全区广大市民的法律文化需求。

4.加强法律文化阵地建设。新闻媒体要承担公益法律文化建设的社会责任,电视、广播、报刊要开设法制栏目,进一步繁荣法律文化。创新宣传形式,利用互联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区文化馆、乡镇文化站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使法律文化深入人心。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纪委、区委法建办、区司法局、区文广新局、区文化执法大队、区工商分局、区电视台、巴南报社、区文联、区作协,各镇街、村(居)。

四、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积极参与的法制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大力完善法制建设工作机制,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与法制建设工作大力支持。各镇街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责任,自觉地将法制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及时解决重大问题。

(二)完善工作机制。要充实区委法建办工作力量,强化和细化其工作职能,增强其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的力度,尤其要加强监督考核、综合协调、基层指导、行业指导等方面的工作,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的职责,强有力地推动法制建设。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机构和人员变化,及时调整充实法制建设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确保有专人开展工作。

促进公正司法、法律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区委法建办要加强监督考核和统一指导协调,各镇街各部门也要加强交流,相互配合,避免推诿扯皮,提高工作效率,共同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的法制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四)加强检查考核。不断完善法制建设工作目标考核奖惩体系,在坚持和完善区委、区政府对各镇街各部门法制建设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制度的基础上,将考核结果与责任人的职务升迁、评先评优和奖惩等挂钩。大力表彰奖励法制建设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及人员。对法制建设工作中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要及时督促整改,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五)加大经费投入。法制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基础工程。对法建经费的投入问题,必须首先转变观念,要将此项“软”目标当成“硬”任务来推动,务必加大经费的投入力度,切实解决巴南法制建设工作基础薄弱的问题。大力提高法建经费最低保障水平。继续将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区财政年度预算,力争2015年达到人均0.3元,2012年达到人均0.5元。同时,确保市财政对区县的专项转移支付法建经费及配套经费落实到位。各街镇、各部门要把普法依法治理经费列入年初工作经费预算,安排相应的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专款专用,确保工作有效开展。

(六)加强队伍建设。大力加强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动员和组织有关领导、法律工作者及学者参加普法宣讲团,鼓励和支持法律职业者和法律院校(系)师生、人民调解员和各类离退休司法执法人员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各街镇、各部门要建立普法宣传网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团长的法制宣讲团,并充分发挥作用。要建立志愿者档案,进行培训,定期组织志愿者开展法制宣传,推进志愿者活动向规范化、常规化发展,把普法志愿者培养成为我区法制宣传的一支生力军。要将司法考试与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相结合,促进各类执法工作队伍建设。通过专业培训、司法考试等方式,加强法官、检察官等司法工作者以及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

参考

创建“法治单位”是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法治实践,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为切实做好“法治单位”创建工作,特制定“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提高法治化管理和服务经济社会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创建目标

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机关为目标,通过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服务社会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务员队伍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实现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法治单位”目标。

三、创建标准

(一)坚持立党为公,做到依法执政

1、认真落实方案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健全,责任分工明确。

2、建立重大事务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坚持高效便民,做到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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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1、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做到依法行政、高效便民、权责统一。

2、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告知制,实现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实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3、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依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三)坚持执法为民,做到公正执法

1、抵制各种权力对执法工作干扰,做到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2、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

(四)坚持学法用法,做到依法办事

1、“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得到落实,民主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全体职员法律意识得到强化,法律素质不断提高。

2、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普及率达100%。

3、严格标准,确保不发生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不发生因有法不依、徇私枉法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

四、工作任务

点加强科技类法律法规的宣传。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科学技术普及法》、《专利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江西省专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科技法制的贯彻和实施,形成全社会知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2、利用每年“科技下乡”活动,通过宣传栏、发放资料等载体普及科技知识和传递最新科技信息,将科技法律法规送进社区、送进企业、送到农村,引导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地参与科技进步,营造社会法治舆-论环境。

3、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完善和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领导干部法律培训、领导干部自学法律、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等制度,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4、推行公务员学法制度,加强对公务员的法制教育和培训,把加强依法行政培训纳入公务员初任、任职、年度培训规划,逐步实现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充分利用法制培训、法制讲座、法制报告等形式,开展公务员学法和法治实践活动。

5、严格科技执法,定期开展专项治理和专项行动,突出预防为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科技问题。

五、工作措施

取工作情况汇报,要全面掌握创建进展,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建设“法治单位”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构,切实加强指导。建立“法治单位”创建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继贤同志为组长、副局长赖道洋同志为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推进创建工作的重大事项,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

(三)完善综合保障措施。根据建设“法治单位”工作的目标任务,从实际出发,确保必要的经费、人员,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法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大力宣传宪法和法律,弘扬法治精神,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为科学发展、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我乡进一步完成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大局,把宗教事务和宗教活动规范在政策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县司法局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寺庙,管理好各项工作,使之服从并服务于我乡经济建设,保证全乡政治稳定、经济建设顺利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五五”规划,开展法律宣传工作,认真做好稳控、宣传、摸底调查、清理整顿等有关宗教事务工作,现将20xx年宗教实施方案如下: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以宣传《宪法》为核心,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建设。

20xx年我乡将遵照县委、县府、县xxx部、县宗教局的安排部置,把xxx宗教工作纳入乡党委、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并成立由乡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小结。年终有总结。为了加强依法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依法治理寺庙,把宗教事务和宗教活动规范在政策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乡在年初集中整顿扎拉寺的寺管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建立健全专卷。加强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做到乡党委、政府一把手亲抓此项工作,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从全局抓起,建立了我乡民族工作结构,重视和支持了民族工作,促进我乡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民族观、道德观、价值观、世界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提高干部自身素质,切实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乡党委政府加大力度,搞稳控,切实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稳控工作,要求全乡干部在值班期间必须24小时不离岗、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与村级“四职”干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到各辖区内生产生活情况及内部思想动态。要做到决不让局部的.不稳定、不和谐因素阻碍我乡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的步伐;决不能因此分散我们万众一心的凝聚力,影响我们抓发展的良好势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观念。

我乡为做好相关宣传工作特成立宣传工作组,加强宣传教育和正面引导,向广大群众及寺庙僧尼宣讲有关法律法规、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及“惠民富民”政策,使他们体会到党的关爱并对党的恩泽心存感激。同时,乡党委政府按照层层分工的形式要求各包村干部下村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并挨家逐户的了解群众及寺庙僧尼的思想动态。对他们进行长期的思想教育,本乡牧民群众要做到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的与共产党保持高度一致。

摸底调查工作是每年各地方的重要工作之一,为此我乡要做到认真贯彻上级下达的文件精神,结合本乡实际乡党委、政府组织召开年初民族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调查工作,要求每个包村干部认真学习,并做到定期召开民族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基层情况。掌握民众及寺庙僧尼的思想动态。对寺庙的调查情况,做到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包寺工作责任。

根据乡党委政府的周密部署,我乡要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整顿安全生产秩序,清理“黑火药”等易燃易爆物品,对非法出入境人员及属本乡籍僧尼进行进村入户登记、造册。并下村入寺开展法制宣传讲演活动,与群众、僧尼亲密接触,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在实际生活中感受到党对他们的关怀。

在全乡干部的共同努力下20xx年宗教工作实施情况要收到较好的成效:一是加强对广大僧尼的爱国主义思想教育;二是融洽僧尼和干部的感情;三是掌握僧尼及群众的思想动态;四是对下一步充实到寺庙的人员进行考察。使得寺庙工作的开展取得实质性的进展。确保寺庙僧尼和农牧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生活安居乐业,社会稳定。

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xx省教育厅印发的《xx省中小学依法治校实施方案》的精神,树立依法治校的先进典型,提高教育系统依法治教的水平,现决定在全市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学校)开展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

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是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构建和谐学校,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措施。通过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增强学校校长、教师、学生的法治观念,提高学校依法按照章程自主办学的能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

为加强创建对依法治校示范校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依法治校示范校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德育工作处,具体负责指导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组织专家对申报学校进行考评等工作。

各区教育局和学校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依法治校工作的领导。

(一)管理制度完善健全情况。依法制定学校章程,经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遵照章程实施办学活动。依法制定教育教学、财务、教师、学生、后勤、安全等各项管理制度,内容合法、公正、公开,并得到切实有效执行。

(二)校内管理体制完善情况。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校长、学校党群组织、学术组织健全、职责明确,依法发挥相应的作用。

(三)办学活动依法规范情况。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办学活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依法保障教育教学管理秩序,有良好的校风。学校教师、学生无严重违纪和刑事犯罪行为。教育教学质量良好。

(四)民主管理机制健全情况。依法建立学校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并发挥积极作用。实行校务公开,校内监督机制完备。中小学建立学校与社区、家长联系制度,定期听取社区、家长对学校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五)教师权益受到保障情况。依法聘任教师;依法提供相应工作条件,保障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和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参加进修培训等权利。依法保障教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和相关的福利待遇。保障教师通过校内民主管理机制参与学校管理。建立和实行校内教师申诉制度。

(六)学生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情况。依法维护学生受教育权,尊重学生人格及其他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保障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无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及侮辱、歧视学生的现象。按照国家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无乱收费现象。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建立和实行校内学生申诉制度,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七)法制宣传教育成效。认真贯彻国家和教育系统普法规划,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重要的日常工作。建立普法责任制,做到有措施、有落实、有总结。按照规定开设法制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学校领导、教师、学生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学校形成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

(八)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健全情况。学校党政领导重视依法治校工作,制定依法治校实施方案,定期研究依法治校工作。学校有专门机构或者领导负责依法治校工作。

为保证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质量,促进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市教育局结合我市中小学依法治校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统一标准、宽严适当、分项测评、综合考评”的原则,把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基本标准具体化,制定“xx市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考评标准”(以下简称《考评标准》),作为学校自评申报、区教育局初评推荐、市教育局考评确定依法治校示范校的依据。

《考评标准》设置的一级指标有10项,即领导依法办学、学校章程与管理制度符合规定、办学行为规范、安全管理规范、法制教育制度落实、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教师权益得到保障、学生权益得到保障、学校权益得到维护、依法治校成效显著。一级指标划分成若干个2级指标,形成完整的考评指标体系。

《考评标准》目标价值是:形成学校依法按照章程自主办学、依法接受监督的现代学校制度,增强被考评学校领导、教职员工、学生的依法治校的理念,推动学校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

按照《考评标准》设置的指标,经过学校自评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初评,受评学校按照获得的分数可以分成a、b、c、d四个等级。a级:总评100-90分,具备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候选资格;b级:89-80分,具备区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候选资格。c级79-70分,具备申报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资格;d级69分以下,还需要进一步努力才能具备申报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资格。

1.具备申报条件的学校,按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基本标准和《考评标准》,进行逐项自查自评,自评得分在b级以上的,可向区教育局申报。

2.区教育局严格按照《考评标准》对申报学校组织初评,对初评得分在b级以上的,择优向市教育局推荐3-5所学校。推荐材料应包括:

(1)学校自评报告、申报表和考评得分表(按《考评标准》学校自评与区评得分);

(2)区教育局的推荐报告,包括区教育局的初评意见,申报学校依法治校的主要成绩和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一式2份)。

3.具备申报条件的市属学校,按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基本标准和《考评标准》,进行逐项自查自评,自评得分为a级的,可向市教育局申报。申报材料包括:学校自评报告、申报表和评估得分表(一式2份)。

4.区教育局、市属学校于20xx年10月底前分别向市教育局报送推荐材料和申报材料。市教育局于20xx年11月底前组织专家组分组按照《考评标准》对申报学校进行复评。

5.经专家组评估达到市依法治校示范校标准的学校,由市教育局命名,授予“xx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20xx年首批评定20所左右。

6.在评定的“xx市依法治校示范校”中,市教育局择优若干所学校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xx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2.召开学校教职工、学生、学生家长等有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

3.设计依法治校有关问题的问卷进行调查并予以统计。

4.考评时,考评组对二级指标分值可以进行细化,按照不同的二级指标分值要求,可以细化成0.5、1、1.5、2、2.5、3、3.5、4等分值栏。

1.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列入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广泛宣传开展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依法治校工作和创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指导,及时总结和推广依法治校的成功经验,切实发挥示范学校的带头作用,以点带面,逐步推广,推动依法治校工作的全面开展,普遍提高学校依法办学水平。

2.申报学校要认真学习《若干意见》、《通知》、《xx省中小学依法治校实施方案》和《考评标准》,成立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创建活动总体规划、活动方案,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工作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针对性、实效性强的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

3.申报学校应按依法治校示范校《考评标准》的基本要求准备2003年1月以来的相关资料。

4.凡申报学校或者具备授予市级以上的依法治校示范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经市教育局调查属实的,取消申报资格或依法治校示范校资格:

(1)学校级教职工在履行职务过程中职务犯罪的;

(3)发生严重侵害教师、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校内或者校外造成较大影响的;

(4)发生应当由学校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安全和学生伤害事故的;

(5)以虚假材料或者不正当手段获得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的。

5.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每两年评定一次;同时对已评定的依法治校示范校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xx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复查合格的,继续保留“xx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对特别突出的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市教育局将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全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6.在依法治校示范校的推荐考评中要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7.各区教育局可按“xx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考评内容和《考评标准》,评定本区依法治校示范校。

依法治理工作活动方案

参加人员: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各站所负责人、各村队主管领导。

主持人:陈绍伟。

记录:杨迪。

主要内容:

今天的议题是听取20xx年上半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报告,提出意见然后部署下一步的普法工作。

政法书记:今年上半年我们在1-6月份开展了《劳动合同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方面,、4月下旬到5月初,开展了领导干部,及村组以上骨干普法培训活动。

并进行了考核。

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组织《农村普法光盘》进组入户进行播放,使光盘的播放率达100%,及时做好资料的收集和上报。

2、进一步督促各宣讲组成员及时到所联系的村组开展普法宣讲,积极发挥各级普法骨干的法制宣传作用。

3、继续抓好会前学法制度,加大普法工作者和各级干部的法律学习和培训力度,增强业务素质和办事能力。

4、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工作,发挥普法联络员的作用,积极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增强全民法律素质。

5、加强普法信息化建设,规范各项软件资料。

6、整合社会资源,积极探索法制宣传的新途径,努力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经常化、信息化、社会化。

甲:有的村法律宣传栏更新的不及时,很长时间没换过了,还有破损现象。

乙:发的法律宣传资料分的不是特别均匀,有的家拿了很多本,有的没有多少,以后应该改进分发法律宣传资料的方式。

丙:关于领导干部培训考核这一块,我觉得应该加大课程课时,对一年来说学的时间还是少。

丁:宣传样式单一还是老问题,应该在网上开辟一下宣传阵地。书记:大家提的意见都比较中肯,希望普法办的同志记下来,制定出改正方案。

法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以案释法”工作力度,进一步推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说服力,根据《海南省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目标,以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以发布和解读各类涉法涉诉案件为手段,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新常态,紧紧围绕市委全面依法治市总体要求和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中心工作,建立“以案释法”长效工作机制,增强法治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努力把每一个案件审理、每一个执法行为、每一次法律服务变成一次普法教育的过程,使全民在案例剖析中感受法律正义、领悟法治精神、增强法治意识、培植法治信仰,为全面建设展示中国风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提供良好的法治氛围。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通过典型案例,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坚持人民至上。紧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回应人民群众期盼,用真实案例和通俗语言,直观、形象、生动向社会公众释法说理,有效发挥以案释法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

坚持合法规范。坚持把社会公众需要视为己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开展以案释法,做到事实准确,说理清晰,表述规范。尤其对涉及当事人隐私或者未成年人违法信息的案件,应当通过必要方式进行处理,避免对当事人及其家属名誉、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伤害。

20xx年10月至20xx年12月。

(一)开展典型案例征集活动。

1.征集形式。

(1)文字案例。要求内容真实、文字简练、法理明晰、通俗易懂,文中人名要用化名。文字案例根据案例模板形式撰写内容(模板见附件1、2),字数在20xx-3000字,案件文件名统一为“单位+姓名+标题”。

(2)短视频案例。要求字句清晰、讲述生动,富有感染力。时长控制在3分钟内,视频(含动漫、微电影)下方带有字幕。视频文件名统一为“单位+姓名+标题”。

2.征集内容。

征集社会关注度高、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事关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一流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20xx年,重点征集20xx年1月以来行政复议、知识产权保护、反走私、反诈骗(包括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生态环境保护、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保护、扫黑除恶、禁毒、消费维权、城市管理等十大主题典型案例。

3.案例申报。

围绕本单位职能,充分运用12345服务热线等,发掘法律的堵点和难点,收集各领域“以案释法”案例,积极申报。20xx年度申报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20日,申报数量具体安排为:

(1)各镇(区)报送数量不少于2件(含短视频1件)。

(2)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不少于3件(含短视频1件)。

(3)市资规局、市旅文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单位不少于2件(含短视频1件)。

(4)其他市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报送数量不少于1件。

(5)其他非成员单位可根据本单位职能,申报案例。

4.案例评审。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负责组织评审工作,10月25日前,评出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向上级部门推荐。

(二)开展“典型案例”宣讲活动。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中组建“以案释法”普法宣讲队伍,围绕评选的60部典型案例开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五进”宣讲活动。

同时,按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各单位职能,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活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系统和单位每年至少开展4次集中宣讲活动。各镇(区)、各单位要强化对管理和服务对象的“以案释法”工作,每年至少开展1次集中宣讲活动。

(三)开展“以案释法”系列宣传活动。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构建全媒体“以案释法”宣传格局。

1.开展集中宣传报道。以典型案例宣讲、领导干部出庭应诉等为宣传点,组织协调各级媒体进行集中宣传和跟踪报道,营造全社会关注“以案释法”的浓厚舆论氛围。

2.开展专题宣传。协调万宁时讯等媒体对选取行政复议、网络电信诈骗等领域典型案件进行专题报道。协调市广播电视台等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播放、开设以案释法类节目和栏目,邀请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真实案例讲解法律条文。

3.开展新媒体宣传。在海南智慧普法云平台发布典型案例;运用“万宁普法”微信公众号、“万宁司法”抖音号等即时推送“以案释法”动态信息;制作“以案释法”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不断壮大主流媒体声音。

4.开展社会宣传。编印发放“以案释法”案例宣传册,制作宣传展板,利用电子屏幕等各类宣传媒介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宣传。

(四)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及时梳理总结“以案释法”宣传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以案释法”从有形到有效转变。

1.建立“以案释法”征集评选发布机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常态化组织开展一次“以案释法”征集、评选活动,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各镇(区)、各单位要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评选和发布工作。

2.建立“以案释法”宣讲宣传机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结合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或根据案件情况、社会关切,选择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案例,开展常态化“以案释法”宣讲宣传活动。

3.建立考评考核机制。将“以案释法”纳入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考核内容,把“以案释法”开展情况作为“八五”普法表彰重要依据,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以案释法工作深入开展。

4.建立协调会商机制。将“以案释法”工作纳入每年度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和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会议固定议题,总结、通报、讲评各成员单位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情况,及时会商“以案释法”工作重大问题,加强沟通交流,形成工作合力。

5.建立网上“以案释法”案例库。在海南智慧普法云平台建立网上“以案释法”案例库,实现各国家机关之间共享共用,方便群众查询了解。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主体意识,精心部署,统筹推进,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加强舆论宣传。

“以案释法”宣讲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严把师资关、内容关,弘扬主旋律。要综合运用官方网站、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各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影响力和覆盖面,营造浓厚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三)总结经验,报送信息。

1.案例申报以单位名义集中报送,分别采取文字案例和短视频案例两种方式申报,并填写征集报名表(见附件3),所有案例请于10月20日前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邮箱。

2.各镇(区)、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含总结、图片、视频),强化信息报送工作,请于每年12月18日,将活动总结和统计表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邮箱。

法治单位创建工作方案

创建“法治单位”是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法治实践,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为切实做好“法治单位”创建工作,特制定“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提高法治化管理和服务经济社会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创建目标

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机关为目标,通过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服务社会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务员队伍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实现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法治单位”目标。

三、创建标准

(一)坚持立党为公,做到依法执政

1、认真落实方案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健全,责任分工明确。

2、建立重大事务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坚持高效便民,做到依法行政

1、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做到依法行政、高效便民、权责统一。

2、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告知制,实现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实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3、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依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三)坚持执法为民,做到公正执法

1、抵制各种权力对执法工作干扰,做到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2、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

(四)坚持学法用法,做到依法办事

1、“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得到落实,民主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全体职员法律意识得到强化,法律素质不断提高。

2、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普及率达100%。

3、严格标准,确保不发生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不发生因有法不依、徇私枉法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

四、工作任务

点加强科技类法律法规的宣传。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科学技术普及法》、《专利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江西省专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科技法制的贯彻和实施,形成全社会知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2、利用每年“科技下乡”活动,通过宣传栏、发放资料等载体普及科技知识和传递最新科技信息,将科技法律法规送进社区、送进企业、送到农村,引导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地参与科技进步,营造社会法治舆论环境。

3、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完善和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领导干部法律培训、领导干部自学法律、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等制度,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4、推行公务员学法制度,加强对公务员的法制教育和培训,把加强依法行政培训纳入公务员初任、任职、年度培训规划,逐步实现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充分利用法制培训、法制讲座、法制报告等形式,开展公务员学法和法治实践活动。

5、严格科技执法,定期开展专项治理和专项行动,突出预防为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科技问题。

五、工作措施

取工作情况汇报,要全面掌握创建进展,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建设“法治单位”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构,切实加强指导。建立“法治单位”创建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继贤同志为组长、副局长赖道洋同志为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推进创建工作的重大事项,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

(三)完善综合保障措施。根据建设“法治单位”工作的目标任务,从实际出发,确保必要的经费、人员,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参考

创建“法治单位”是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法治实践,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为切实做好“法治单位”创建工作,特制定“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提高法治化管理和服务经济社会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创建目标

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机关为目标,通过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服务社会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务员队伍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实现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法治单位”目标。

三、创建标准

(一)坚持立党为公,做到依法执政

1、认真落实方案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健全,责任分工明确。

2、建立重大事务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坚持高效便民,做到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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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1、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做到依法行政、高效便民、权责统一。

2、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告知制,实现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实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3、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依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三)坚持执法为民,做到公正执法

1、抵制各种权力对执法工作干扰,做到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2、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

(四)坚持学法用法,做到依法办事

1、“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得到落实,民主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全体职员法律意识得到强化,法律素质不断提高。

2、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普及率达100%。

3、严格标准,确保不发生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不发生因有法不依、徇私枉法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

四、工作任务

点加强科技类法律法规的宣传。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科学技术普及法》、《专利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江西省专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科技法制的贯彻和实施,形成全社会知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2、利用每年“科技下乡”活动,通过宣传栏、发放资料等载体普及科技知识和传递最新科技信息,将科技法律法规送进社区、送进企业、送到农村,引导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地参与科技进步,营造社会法治舆论环境。

3、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完善和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领导干部法律培训、领导干部自学法律、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等制度,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4、推行公务员学法制度,加强对公务员的法制教育和培训,把加强依法行政培训纳入公务员初任、任职、年度培训规划,逐步实现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充分利用法制培训、法制讲座、法制报告等形式,开展公务员学法和法治实践活动。

5、严格科技执法,定期开展专项治理和专项行动,突出预防为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科技问题。

五、工作措施

取工作情况汇报,要全面掌握创建进展,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建设“法治单位”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构,切实加强指导。建立“法治单位”创建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继贤同志为组长、副局长赖道洋同志为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推进创建工作的重大事项,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

(三)完善综合保障措施。根据建设“法治单位”工作的目标任务,从实际出发,确保必要的经费、人员,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xxxxxxxxxx

关于创建法治示范单位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开展法治示范县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xxxx号)和、县政府关于印发《xxxxxxxxxx法治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办法》的通知(峨委办〔2015〕7号),着力构建总工会维权体系,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组织全县职工开展法治示范县创建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和任务

xxxxxxxxxx法治示范县创建活动的总体目标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广大职工法治意识得到显著增强;加强基层职工组织建设;大力引领职工创业就业,切实提高职工的社会经济地位;创新职工维权工作机制,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认真落实来信来访接待制度,确保群众来信来访处理率达100%。

二、创建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xxxxxxxxxx领导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把创建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广泛发动、齐抓共管、落实责任、形成合力,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成立xxxxxxxxxx法治示范县建设领导小组。xxxxxxxxxx副主席任组长,成员有xxxxxx。

1、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全县职工和总工会组织中进行以《宪法》为核心,以《职工权益保障法》、《工会法》、《劳动法》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县职工的法治观念,不断提高职工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职工和总工会干部的积极性,开拓创新、务求实效,为我县职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多种教育活动。如文艺演出、上街开设法律咨询服务、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难,进行辅导讲座等。确保职工学法活动有阵地、有组织,使教育活动经常化和制度化。

2、进一步加强基层职工组织建设。一是进一步推进党建带妇建工作,规范新建企业职工组织和村级工会、社区工会的基础工作。二是进一步抓好总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

3、着力构建总工会维权体系。进一步强化总工会维权

度、信访工作定期分析制度、老信访户定期回访制度、重大信访会办制度等,开通维权热线电话,坚持每月办公会议上汇报分析疑难信访案例,做好信访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和分析,确保信访调查工作落到实处。

xxxxxxxxxx

2015年4月23日

xxxxxxxxxx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xxx xxxxxxxxxx副主席 成 员:xxx

依法治校工作方案

根据地区教育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为增强学校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把学校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切实提高法律素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在校园中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风气。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依法治国的方略,以规范办学行为为重点,以优化育人环境为目标,积极促进法律、法规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提高师生的法制认识,丰富师生的法律知识为目标,结合学校实际,依法治校,依法执教,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地发展。

二、工作目标

学校建立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的工作机制;学校校长、教师和受教育者的法律素质有明显提高;建立完善的权益保护渠道,教师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障,形成良好的学校育人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实现教育的公平,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建立组织,明确职责

为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高效监督的管理水平,维护校园稳定,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实施,决定建立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李海峰

副组长: 毛依敦、刘旭海、陈锋

组 员: 各科室主任及年级组长

四、内容与措施

1.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我国的法令、法规办学,自觉抵制违反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倾向;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依照教育规律办学,争取良好教育成效。

2.注重法律知识学习,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根据我校实际,做到有计划地、有组织地开展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在开展学习的过程中,学校领导、老师要起带头模范作用,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

3.要坚持教育面向全体学生,把依法治校的教育工作与《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管理制度》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

4.要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学校教职工大会、工会、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在“六五”普法教育工作和依法治校中的积极作用。

5.要发挥学校教育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相互配合。每学期举行二次的法律、法规等有关知识讲座,以提高师生们的法律意识,增强自我的防范能力。使依法治校的各项工作逐步走向经常化、制度化、系统化。

6.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要把法制教育列入教学课程,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8.进一步完善教职工大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全面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福利待遇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他事项,要及时向教职工公开。

9.学校的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事项,要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积极推进家长委员会的建立,明确家长委员会的职责,学校决策涉及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要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接受家长委员会的监督,为家委会参与学校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师的道德水准和法律素质。加强教师管理,依法处理品质恶劣、严重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教师,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1.完善学校保护机制,依法保护学生权益。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自觉尊重并维护学生的人格权和其他人身权益。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及规定。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加强对学校教学、生活、活动设施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积极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秩序;要加强对教师、学生的安全教育,实现安全教育制度化、规范化,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教师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建立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增强预防和妥善处理事故的能力;健全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情况,不瞒报或者漏报。

12.学校要规范学籍管理制度,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严格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开除未成年学生;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合法,符合规定程序;建立校内学生申诉制度,保障学生申诉的法定权利。

五、保证实施

2.要充分利用学校黑板报、宣传栏和各种集会,如:教职工大会、报告会、升旗仪式等,宣传依法治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保证活动健康有效地开展。

3.要有针对性地根据学校各年级学生年龄的不同特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教育活动,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保证依法治校的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4.在贯彻执行普法教育工作中,要不断地总结经验,采取有效的教育办法和措施,使依法治校的工作顺利进行。

阿克苏市十三中学 2015年2月20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强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本上要靠法制、制度保障。这是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时期,指导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方针。加强学校教育法制建设,全面实施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使教育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是形势的需要,也是新时期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使命。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为指导,遵循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原则为基本方针,将学校管理和工作全面纳入法制的轨道。

二、工作目标

通过学校法制建设工作的实施,基本形成与学校改革和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内容比较完备的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学校教育法制工作机制,保障法制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具有较高素质的法制工作和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教师队伍。

三、重点工作

1、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工会、少先队等有关人员组成的学校依法治校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定期研究,及时解决本校法制工作的重要问题。

做好建章立制工作,不断修订、完善学校一切规章制度。制订工作计划,积极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做好依法治校工作总结。

2、加强法制教育宣传,抓好教师队伍建设,确保学校工作顺利开展首先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和法规。其次是组织教师经常学习学校制定的《学校章程》和其他规章制度和一系列考评、考核细则。最后要做好检查、考核、评比工作,使每一位教师都要按照学校规章制度工作、学习、生活,不断提高自己依法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一个法制意识强、工作热情高、具有创新精神的教师群体。

3、全面推进用人制度改革。实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把好学历关,把好资格关,把好考核关,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评聘分开。实行教师竞聘上岗制度。根据上级人事制度改革意见和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教职员工竞聘上岗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资格准入、岗位设置、公开竞聘、合同签订、安置分流以及聘期管理等工作,逐步形成竞争激励机制。实行人员流动制度。引导和协助落聘人员转岗就业,促进教师有序、规范、合理流动。

4、建立民主监督机制。健全民主选举制度,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严格按照宪法、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认真组织选举,切实履行教代会职责。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重大事项经学校支部、行政讨论决定后,需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搞好民主监督制度,强化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责,定期更换校务公开内容。建立情况通报制度,不断强化监督机制。

5、重视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认真抓好学生《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教育,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努力开创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新局面。一是突出法制教育地位,落实“育人为本”、“德育为首”的要求。二是创新法制教育形式,开展主题会、黑板报、法制宣传月、知识竞赛、队活动等系列活动,在活动中培养学生学法、懂法、守法,进一步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三是拓展法制教育阵地,充分发挥社会实践、德育教育基地作用,完善家长学校、社区教育组织,进一步搞好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四是注重法制教育效果,把握学生日常行为表现,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有效遏制学生违法犯罪。

法》。教师要把学习以上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放在首要位置,努力使自己的思想认识与学生维权工作相适应,使维权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学校要抓好班主任、辅导员、家长学校、校外辅导员加强对学生法制教育。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开展手拉手、关心特殊生、学困生的帮扶活动,做好转化工作,使少年儿童的权益维护真正落实到实处。

四、依法治校实施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组织发动阶段,健全组织领导,召开动员会。

第二阶段:组织师生学习有关一系列法律、法规,提高认识,自觉做到学法、用法、执法,以指导自己的工作、学习、生活。提高师生的法制意识。

第三阶段:在提高法制意识的基础上,学校发动师生不断修订、完善学校的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全面提高学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水平,以教育法制化推进教育现代化,为创建法治社会作出贡献。

为了深入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步贴近我校、贴近教职工、贴近学生,进一步增强我校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提高师生学法、守法、用法的水平,为我校营造安全、舒适的校园学习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精神为指导,以“弘扬法制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校园”为主题,以课堂教育为主渠道,大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员工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进一步提高我校管理水平。

二、 工作目标

认真总结我校多年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的成果,把法制教育纳入正常的课堂教育和德育评价体系,深入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通过活动让学生明法理、辩是非、树正气,抵制不良诱惑,并培养遵纪守法的习惯。

三、 工作任务和活动内容

(一) 加强我校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树立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效益。

工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教育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三)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

青少年学生是教育系统法制教育的重点对象。要根据不同年龄的认知特点,运用中学生法律知识读本和法律教育光盘,把不同周会和思想品德课作为法律教育重要阵地,通过法制宣传教育,让学生明法理、辩是非、树正气。

第一、 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要突出宪法教育,学习宪法知识,掌握宪法原则,养成尊重宪法的意识和观念,使学生了解有关的教育法律、法规等基础知识和学生管理制度,提高学生自我保护与自我预防能力。

第二、有针对性地对青少年学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对青少年学生着重进行法律意识教育,以法制读本《宪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为依据,结合在校学生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学生的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抵制不良诱惑,并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

第三、坚持发挥我校课堂渠道作用,继续全面落实我校法制教育的计划、教材、师资和课时的“四落实”,在新学期开学第一节课和放假之前上法制教育课,同时利用班会课、团员活动进行法制教育,使法制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起来。

第四、要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密切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在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作用,设立家长接待日,净化校园法制环境,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四、主要措施

近年来,由于青少年违法犯罪有逐年增加的趋势,因此,我校积极与政府、司法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认真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对在校学生进行一次集中法制宣传教育,做到法律进课堂、进师生头脑,以增强在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一)充分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

在校充分利用班会课,通过《中学生法律知识读本》的学习,使学生从活生生的案例中真正领悟到我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做哪些事是违纪违规的,激发学生学法、守法、用法的热情,最大限度地发挥普法资料在校园法制宣传教育中作用。

(二)充分发挥兼职法制副校长的作用

我校设立兼职法制副校长“接待日”制度,定期邀请法制副校长参与学校法制教育的研究工作,并每月为全校师生做一次法制教育报告会,以提高工作实效。

(三)建立一支学生法制宣传员队伍

每个班设立2名学生法制宣传员,建立法制宣传员花名册,不断提高宣传员队伍的宪法水平。

(四)制作普法标语

在校园醒目位置制作普法标语,弘扬法制精神、共建和谐校园等永久性宣传标语。

(五)开辟普法园地

采用墙报,黑板报等形式开辟法制宣传园地、广泛宣传与青少年学生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五、成立法制宣传领导小组

我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董超校长担任,副组长刘世普担任,成员由陈长青、侯仁杰、王道秋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法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和服务我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加强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文化建设,扎实推进行业依法治理,持续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为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定基础,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新晋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到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以及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明显提升,全体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明显增强,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进一步在法治轨道运行,行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日益浓厚。

(一)明确重点内容,切实增强全系统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1.突出学习宣传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法治思想作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干部培训必修课程,教育引导全系统切实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在全系统大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把宪法纳入全系统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司法行政干部培训教育体系。贯彻落实《山西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办法》,适时开展集中宣誓活动(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政治部)。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3.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把民法典纳入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推动全系统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持续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推动鉴定机构、仲裁机构、公证机构等单位部门因地制宜建设民法典宣传阵地,在各类法治文化阵地普遍设立民法典普法专题区域、板块,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民法典主题公园等阵地(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司法鉴定和仲裁管理科)。推动全系统各单位部门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艺活动,征集、创编一批以民法典精神为主题的优秀法治文艺作品,组织开展法治文艺基层巡演和网上展播。推动各级各单位制播民法典宣传公益广告,扩大社会覆盖面(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4.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优越性、新时代法治建设实践成果,推动全系统广大干部学习掌握基本法律知识,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市第八次党代表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广泛宣传创优营商环境、防范风险、生态保护等法律法规和配套制度;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推动全系统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广泛宣传促进更高水平平安晋城建设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的法律法规(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局行政执法综合科)。

5.深入学习宣传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有关法治建设的政策文件和改革决策,推动《晋城市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xx-20xx年)〉的实施方案》《晋城市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的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推动出台晋城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的实施方案,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要点,组织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素质和能力。学习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基本专业知识,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切实提高依法履职能力(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局法治调研科、法治督察科)。学习宣传行政立法、社区矫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律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业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依法开展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能力(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立法科、社区矫正管理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综合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基层治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司法鉴定和仲裁管理科、律师管理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市法律援助中心)。加强反腐倡廉法治宣传教育,学习宣传监察法、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机关各科室)。

6.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加强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的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做好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系统学习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党的监督保障法等,推动领导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政治部)。

(二)明确重点对象,持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法治素养。

司法行政系统普法对象包括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仲裁员、司法鉴定人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要高标准、严要求,带头学法用法,切实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学精一点,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7.持续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做全民守法普法的表率。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政治部)。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旁听庭审活动(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重点抓好“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政治部)。适时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在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中自觉提升依法履职能力(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加强结果运用。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指标,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政治部)。积极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力度,建立健全督查通报制度(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规范性文件审查科)。

8.持续提升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切实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通过组织业务培训、专家授课、知识竞赛、集中宣传、制作普法短视频等方式,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履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执法职责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社区矫正管理科)。

9.持续提升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素养,强化依法执业、服务为民理念。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领域大力开展法治培训。持续深化行业依法治理,推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行业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教育和管理,引导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仲裁员等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制度,推动各地各部门落实“十四五”期间市、县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全覆盖目标(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基层治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司法鉴定和仲裁管理科、律师管理科)。

10.深化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强司法行政机关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法治文化橱窗、长廊、广场等阵地建设(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办公室)。推动各地各部门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传承、挖掘、创新转化晋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保护、传承、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普法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工作总体布局,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情况汇报,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内容,统筹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全系统各业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普法有机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各级普法讲师团作用,开展专题法治宣讲活动。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有序推进工作。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公布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组织现场旁听庭审活动,推动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仲裁员等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司法行政各业务条线、各单位部门要细化普法责任清单,完善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层层分解、压实责任,切实把全系统普法工作落地落实落到位。在法治实践中广泛开展普法。统筹推进全系统法治教育,开展“法律进机关”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司法行政系统所属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要自觉履行公益普法责任,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积极引导法治风尚。

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日常宣传教育相结合,利用相关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各单位要广泛运用微信工作群、公众号、短视频等平台开展普法,打造体现系统特点的普法产品、栏目,促使法治宣传更接地气、更为喜闻乐见。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普法职能部门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强化日常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动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等切实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强化普法工作队伍的系统培训。推动落实普法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普法经费支持力度。

依法治理工作活动方案

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中等山水园林城市,“深化依法治市,建设平安**”工作思路,按照“四五”普法规划和“三五”依法治市纲要确定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要求,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全面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建设,创建“平安**”,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突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

大力加强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市委建立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目标,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中的示范带头作用,继续坚持中心组学法、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培训、法律知识考试,坚持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年内举办1至2次党委、政府和直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法制讲座。根据市委《关于开展“建立学习型机关,做学习型干部”活动的实施意见》,认真搞好法律教学督学工作。制定《“双学”活动法律教学督学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的在岗工作人员,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学习。要认真做好督学调研,组织好法律知识考试及考核工作,使机关事业单位的全体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熟悉社会主义法制理论,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规范行政行为,实现依法办事,保证“学习年”活动取得实效。大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继续组织企业普法宣讲团,深入企业特别是实行国有企业改革的单位宣讲与企业改制、安全生产、促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大力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要求,巩固扩大青少年法制教育成果,抓好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考试“五落实”。年内,组织全市中小学生进行统一法制考试。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实际效果。加强法制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法律素质。大力加强全体公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开展以宪法为重点内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教育公民行使好权利,履行好义务,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大力加强暂住人口、下岗职工等特殊群体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探索城市暂住人口法制教育的新形式,针对特殊群体的需要,发放法制教材,讲授法制课,组织学习有关法律知识,提高其法律素质。积极推进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农家、法律进工地活动,针对社区居民、广大村民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促其自觉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

二、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突出学法重点内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效果。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明确宪法和法律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同时也是公民权利的有力保障,树立、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开展《行政许可法》和建设法治政府的相关法律宣传工作,加强对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法制宣传,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大力开展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的法制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正确理解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分清合法与非法,运用法律手段,通过合法程序,解决矛盾纠纷和问题。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大力宣传国家关于规范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注重创新方式方法,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针对普法对象的不同特点,研究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手段,做到把传统方式与现代方式相结合,集中法制宣传教育与日常宣传教育相结合,普遍教育与特别教育相结合,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整合利用社会资源,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继续开展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围绕法制宣传活动主题,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活动,努力扩大宣传效果,使之形成品牌效应。

三、建立深化全方位依法治市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整体参与的依法治理领导和工作机制,加强对依法治理工作的协调、指导、检查和监督。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深入总结工作经验,广泛吸收外地先进经验,研究出台《**市依法治市实施办法》,从领导力量、工作职责、工作措施、经费保障等方面,全面加强依法治市工作,逐步将深化依法治市工作纳入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坚持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资格考试,切实加强对新任干部的法律培训,努力提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深化依法行政工作,抓好行业依法治理,推进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继续健全和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决策责任制度,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及时把政府决策、服务程序、办事方法向社会公布,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企事业单位依法治理继续围绕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深化内部机制改革,促进企业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组织开展创建“诚信守法企业”、“平安企业”活动,进一步完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机制,维护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推进厂务公开工作规范化、目标化。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按照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要求,继续贯彻落实全省依法治校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进一步学习天桥区依法治校经验,建立健全依法治校章程,加强学校管理的制度化建设。结合“平安**”建设,围绕平安校园、治安防范、交通安全、防火避险等主题,积极开展依法治校活动,为青少年学生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农村依法治理重点围绕民主和公开进行,积极拓宽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渠道,切实保障群众参与权、知情权、选择权,继续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不断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确保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得到落实。力争20全市50%的行政村达到“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标准。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完善齐抓共管领导体制;落实普法经费,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全方位目标管理考核,继续抓好深化依法治市工作的典型培养和提炼工作,在保障工作卓有成效开展的同时,不断丰富和发展**经验,力求全省普法依法治理现场会能够在我市顺利召开,扩大**深化依法治市工作影响,创出**品牌,提升**形象。

四、围绕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认真组织“四五”普法总结验收。

年是“四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年,要紧紧围绕“四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着力抓好“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认真制定总结验收方案,切实搞好动员部署。要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决议》的要求,按照司法部和省关于“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指导标准,依据济南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济南市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及《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总结验收实施方案。3月份,组织召开全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会议,总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部署2005年工作任务。要广泛动员,周密部署,确保“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上半年,制定印发全市“四五”普法总结验收指导意见和指导标准,为开展总结验收活动及迎接好上级验收提供依据。要积极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课题研究。根据司法部和省、市普法办的部署,组织有关人员对普法依法治理课题调研,写出课题研究报告,为“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和“五五”普法规划的制定提供参考资料。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了解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现状,结合实际,研究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主要途径和最佳形式,不断发现并及时推广先进典型,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化发展。

法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是“八五”普法的开局之年,20xx年法治宣传教育在“八五”普法中意义重大。为进一步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的总体要求,提高局机关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推进“八五”普法工作顺利起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以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思想为指引,围绕加快法治自然资源建设要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结合市普法工作办公室《20xx年邵阳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深入推进局机关普法工作,不断提高局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一)学习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思想和法治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学习自然资源部法治自然资源建设、省市有关依法行政的重要文件。

(二)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与自然资源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物权法》《民法典》等民事法律法规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行政法律法规。

(三)学习党内法规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包括《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等。

(四)学习有关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法律法规规章。特别应加强对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等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

(一)高度重视,任务明确。

一是要领导带头,积极学法。各级党组(党委)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拟计划安排两次集体学法,每年领导班子至少安排4次以上法治专题学习,重点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等。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积极普法、模范守法,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落实,准确掌握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把学法用法情况纳入领导干部、领导班子年终述职内容。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所有干部职工要主动学习宪法和法律,带头依法行政,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自觉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二是要分工明确,职责清楚。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局制订的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把“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落到实处。局机关各科室要按照任务清单要求,完成职责范围内自然资源和规划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局机关党委要落实好局党组专题培训学习安排;局政工科负责全员专业素养提升工作,计划并抓好干部职工的专业培训;局办公室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做好主题日普法宣传;局财务审计科要搞好相关经费保障;局法规信访科要加强统筹协调,除组织好学法普法考试和行政执法考试等工作外,应做好普法督促、考核及验收工作。

(二)讲究方法,科学普法。

各单位要结合具体业务工作实际,确实将普法与日常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有机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坚决杜绝一切形式主义,确保普法效果。

一是运用新媒体普法。要广泛运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加大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等信息公开的力度,及时更新、发布新出台或经修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解读,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征地报批、测绘地理信息、行政复议、行政处罚文书等。

二是突出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在“国家宪法日”“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全国测绘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社会、走上街头、进入校园,开展较大规模的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活动。

三是在以考促学中普法。局政工科要建立自然资源分层分类专业知识题库,组织专业考试,重点测试相关法律法规、重要政策和基础知识。要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制度,督促局机关干部职工网上学法,局机关如法网学习课时达标率、应考人员参考率、考试通过率达100%。要组织局机关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参加20xx年市司法系统组织的行政执法考试。四是在应诉应复中普法。要按省厅要求借鉴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领导轮流出庭应诉制度,贯彻落实“谁主办谁应诉应复”制度,并组织相关业务科室人员旁听法庭审理。同时实行不利行政行为报告制度,并对不规范的行政行为与年度绩效考核挂勾。

(三)强化责任,注重实效。

各级要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自然资源法治建设重要目标,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重要内容。市局将按照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对“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和通报。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实施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信访处理等过程中,大力推行行政指导和说理式执法,将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告知行政相对人,实现行政执法与普法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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