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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事故调查报告范文(18篇)

作者: XY字客

调查报告是一种用于记录和阐述研究结果的书面形式,它可以为读者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和信息。在撰写调查报告时,参考一些范文是很有必要的,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和组织报告的内容。

工程事故调查报告

自从钢筋混凝土结构在建筑中广泛应用以来,国内外发生了大量的质量事故,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案例1xx公司综合楼底部为框架结构,层高5.4m,2x5层为砖混结构,为2单元多层宿舍,层高3.0m,综合楼投入使用后,两层墙体及框架梁出现裂缝。

case2xx彩虹桥为中承式钢管混凝土提篮拱桥,长140米,主拱净跨120米,总宽6米,净宽5.5米。在桥梁未向有关部门申请立项的情况下,施工时将原设计沉井基础改为扩大基础,基础埋在基石内。主拱钢管由xx通用机械厂劳务部加工成8米长的标准节段,整个拱钢管在标准节段无任何质量保证数据和验收的情况下进行焊接、组装和合拢。钢管拱成型后,分段灌注混凝土。一天,30多人在彩虹桥上行走,另有22名武警战士在训练。当他们从西向东行进到桥的三分之二左右时,整座桥突然坍塌,桥上的所有人和武警战士都掉进了河里。

案例3xx重型机械厂,计量办公室四楼会议室楼顶突然坍塌,造成42人死亡,46人重伤,133人轻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工厂将原计量办公楼的三层连接起来,扩建为四层。会议室位于连接层东侧,长21.85米,宽14.9米,面积325.6平方米。整栋建筑为混合结构,现浇圈梁,轻型屋架,钢筋混凝土空心预制板屋面,室内水泥地面。

case4xx省,某站建了三座轻型桥梁,每座8孔。轻轨桥横跨铁路,火车等车辆可以停在桥下。桥面梁为v形折板,是主要承重构件。v型折叠板的.顶棚不仅起到侧向支撑的作用,还起到传递上部荷载的作用。折叠板和盖板由配筋连接,架设组装后通过浇筑混凝土连接成一体。一天,当一列火车从邓巧下经过时,最东端洞口的邓巧折叠板梁突然从一端坍塌,砸坏了第二根柱子,导致第二根梁坍塌。幸运的是,一辆卡车车厢停在这个洞里,大梁撞到车厢后被堵住了,只造成了第三根立柱倾斜,没有造成更多的连续倒塌。

事故案例分析表明,建筑物倒塌事故的原因基本上可以归纳为几类:。

1.1设计原因(如案例1)。

(1)测量误差。工程地质勘察中的误差不能反映实际情况或找出不良地层的特征,导致基础设计中采用不正确的方案。导致结构失稳,上部结构开裂,甚至倒塌。

(2)设计计算方案错误。由于任务紧急、时间紧迫、计算和绘图错误而未仔细校对;负荷被遗漏或低估;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简化不当。有的甚至认为原设计有安全储备,任意缩小截面、减少钢筋或降低材料强度等级;设计可靠性低等。基础置于两层或两层以上持力层承载力相差较大的土层上,未进行适当处理;如房屋长度过长,伸缩缝未按要求设置等。

1.2施工原因(如案例2)。

(1)钢筋混凝土材料质量低劣。工程材料质量差,进场前未按要求检验,造成不合格材料人为流淌,如不合格钢筋、水泥、石子、混凝土、砂浆配合比不当等。

(2)违反设计和规范。不按图纸施工,不按特殊结构要求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要求设置临时设施或维护设施的。违反相关设计或质量验收规范。

(3)管理混乱。现场管理和施工组织混乱,违章作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许多现场管理人员质量意识薄弱,没有注意到事故迹象,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悲剧发生。

1.3使用和改造不当的原因(如案例3)。

(1)在使用中随意增加负荷。如果原设计是静态厂房,后期安装动力机械,设备振动过大导致房屋变形过大;民房改为办公楼,安装原设计未考虑的大型设备,造成楼板因荷载过大而断裂;民用住宅阳台堆积过多杂物(如煤饼)导致阳台开裂甚至倾覆。

(2)添加层数不当。最近由于经济发展,旧房加层比较普遍,甚至成立了加楼加固委员会,业务蒸蒸日上。但是有些单位加固自己的房子,不仔细检查,盲目增加新楼层,导致全国许多省市发生事故。

(3)维护改造不当。有的用户为了扩大使用面积,获得较大的空间,在结构上任意开洞,任意拆柱拆墙,导致承重体系破坏,发生事故。有的房子本来是轻型屋顶,但是用户为了保温隔热,加了保温防水层,导致屋架变形过大,房屋倒塌破坏严重。

(4)改变使用功能。违反设计功能,增加使用荷载,超过原设计承载力,或在使用过程中未注意工作环境的变化和考虑附加荷载,最终导致损坏。

1.4预应力缺陷事故(如案例4)。

(1)预应力钢筋不合格。钢筋表面生锈,钢筋表面出现黄色浮锈,久而久之变红变褐,甚至因为出厂检验疏忽造成钢筋强度不足,导致整批材料报废;钢筋冷弯性能差,钢筋含碳量过高,或其他化学成分含量不合适,或钢筋轧制有缺陷;冷拉钢筋延伸率不合格,钢筋原材料含碳量过高;下料长度不允许,钢筋磨损时发生交叉,钢筋镦粗不合格。

(2)锚具不合格。预应力筋滑移主要发生在钢筋或钢绞线用夹式锚具锚固时,锚固后预应力筋从夹片上滑脱,使锚具失去锚固能力;螺钉与锚环的接头尺寸过小,螺钉与锚环的接头部分过短。当拉伸到一定吨位时,螺杆与锚环突然脱开,锚环撞击扩大孔与总通道的交接处,在此处断裂或千斤顶随螺杆下落;还有断裂的螺钉端杆、变形的螺钉端杆和破裂的锚环。

(3)张拉过程中的事故。拉应力失控,钢筋伸长值不符合规定,拉应力导致水泥混凝土构件开裂或损坏;混凝土强度不足;受拉端局部混凝土不密实;钢筋(丝)拉伸时打滑;钢丝表面污染;混凝土不密实,强度低;预紧方式过早放片,放片过程不当。

在钢筋混凝土结构被广泛应用的同时,其事故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通过事故案例分析,得出以下基本结论:除设计、施工失误、使用不当等原因外,建筑结构体系不合理是导致建筑工程倒塌的主要原因之一。

分析结果可以为工程风险管理提供数据支持,同时有助于工程界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事故有一个全面的认识,以便在实际工程中更有效地监督管理,减少事故发生。

工程事故调查报告

:净断面4.4×4.5、砼支护(c20墙、帽厚度250cm)。

:拆模施工。

24日23时该队队长李南声安排:王文教、王文彬、王建安、、王金墩五人去进行砼支护,至凌晨三时半施工结束。25日13时30分安排王建安等四人去拆模(在此段时间中,隔巷有一掘进班组早班五时左右进行爆破一次)在拆模过程中,砼支护拱顶突然坍塌,造成作业人员王建安、王金墩、王文彬、不同程度受伤。

事故发生后,我矿山部及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将受伤人员全部送往德化县医院进行救治。

3、加强现场日常巡检工作,发现问题、安全隐患及时排查消除,重视安全生产,纠正麻痹大意的思想,促进安全工作的'发展。

福建海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安石坑矿区矿山工程部。

20xx年12月26日。

工程事故调查报告

1、企业详细名称:xx单位地址:xx市xx区

2、经济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国民经济行业:机械制造

3、隶属关系:xx事故发生时间:x年xx月xx日x时x分

4、事故地点:xx厂房内

5、事故类别:

6、事故原因:x年xx月xx日x时x分xx单位维修xxx在厂房内,违章企业,造成xxx坠落地面重伤。

7、事故严重级别:重伤

9、本次事故损失工作日总数:2500

10、本次事故经济损失:5万元其中: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

x月x日8时30分,xx机械有限公司结构工场维修班维修钳工崔xx、王xx,按工场下达的工作票要求,来到工场结构厂房东门,维修“掉道”的总高约7米的铝合金卷帘门。2人先搭起一个长2.8米、宽1.25米、高1.97米的金属支架,在其上部固定三块金属跳板,并将一长约5米的竹梯子搭在东门北侧加上,竹梯子的最下面的“横称”与跳板固定,竹梯搭在东门北侧加固墙上。9时许,王xx未配戴安全带登上竹梯,手持撬棍和方木,从上往下修理铝合金卷帘门滑道,崔xx刚站在地面手扶金属支架监护。

约10时30分,王xx从上往下维修到5.5米高度时,下部金属支架失稳、向南侧倾倒,王xx随竹梯一起落下砸金属支架后附至地面,造成重症颅脑损伤、脑挫裂伤等伤害,急送至市中心医院,于次日凌晨2时死亡;崔xx被倒塌的金属支架和竹梯砸在下面,幸好没有受伤。

(一)直接原因:崔xx、王xx违章将竹梯立在易失稳的金属支架上,王xx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冒险作业,在维修滑道时用力较,导致金属支加侧倾,垮架,王xx从高处坠落,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xx有限公司结构工场,对这类危险性较的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而且在这次维修作业时本应使用高空作业车或搭建脚手支架,为图省事未使用使用作业车或搭建脚手支架,作业票也没有注明安全事项,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一。

2、安全不健全。制定的制度尚未贯彻实施,没有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二。

3、混乱。该维修班未设班长,没有明确负责人,职责不清,责任不明,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三。

4、对职工的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安全知,冒险,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四。

1、xxx,xx有限公司、董事长,未切实履行监督,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给予x万元罚款。

2、xxx,xx有限公司经理,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给予x万元罚款。

3、xxx,xx有限公司结构工场场长,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议对其给予x仟元罚款。

4、xx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安全管理混乱,职工缺乏安全教育,导致此起事故发生,建议对xx有限公司给予x万元罚款。

1、xx有限公司,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本公司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配备满足安全工作需要的安全管理人员,夯实安全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xx有限公司,要加强各工场、班组的安全建设和安全管理,明确责任,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水平。

3、xx有限公司,要认真吸取此起事故血的教训,举一三,在全公司范围开展一次查思想、查制度、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措施、抓整改、违章活动,防止种类事故再次发生。提高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及安全法规意识,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防止种类事故发生。

工程事故调查报告

(六)事故报告单位、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会同相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首先应听取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单位的汇报和分析。由于各参建单位的相互制约作用,可以更加有利于揭示事故真相。在此基础上,再进行全面的调查取证。这种调查决不应就事论事,而要从全局整体出发,逐项调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四,其他方面:包括气象异常和其他外部干扰情况。

在全面了解情况之后,才能发现问题。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分析出事故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主观原因,客观原因,以及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对事故性质(责任事故或非责任事故)应做出判定;对事故工程应做出报废,返工,修理,补强等处理意见,同时分清各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如果发现有刑事犯罪,应立即移送司法机关。调查报告出台前还应当由建设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讨论,如有不同意见,应当加以说明。这样写出来的调查报告才能有根有据,有理合法。

三、事故原因,包括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五、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工程事故调查报告

20xx年xx月xx日中午12:00时,xx项目部民工宿舍(二区),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两幢二层的活动板房全部被烧毁,所有工人安全撤离,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现将火灾事故具体情况向公司呈报如下:

20xx年xx月=日中午12:00时左右在二区民工宿舍第二幢板房二楼走廊的工人(37座外架班)发现对面203房电线冒浓烟,班长马上跑下楼拉电闸,同时打电话通知项目部。此时203、202房电线已喷出火球,板房上部迅速燃烧起来。项目管理人员及保安员接到呼叫后,马上奔赴现场进行抢救,同时拔119求救。由于水源不足,加上风力较大,没多久第二幢板房也烧起来了。几分钟后消防队赶到,并立即投入抢救,经过半个多小时的扑救,大火终于被扑灭。

在此次火灾事故中,由于管理人员及时赶到,并迅速撤离所有人员,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注:只有一人从二楼窗口跳下,腿部骨折,伤势不是很严重)。事故中有两幢活动板房(一幢3kx9k、一幢3kx15k)被烧掉,还有部分工人的衣物、工具及生活用品;部分工人的手机、身份证、银行卡、摩托车(一辆)等也被烧掉,约计经济损失三十多万。

初步确定为用电量过大电线起火,而导致火灾的发生。

1、受灾工人均已转移到项目部内的生活区安置,住宿、吃饭等生活问题已解决。并且已按公司规定每人暂时发放500元生活费,给工人购买衣物及生活用品,最终处理方案正在商议中。

2、火灾现场屋架已用机械拆除,并且安排了人员进行清理,清理工作基本完成。

3、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已及时向甲方、监理,以及我公司电话报告了事故发生的.大体情况。在抢救过程中甲方、监理都到现场参与指挥,事后我公司领导也到现场了解情况,并主持召开现场会,商议了人员安置及赔偿问题。

1、增强安全管理是保证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2、由于第二生活区离饭堂较远,工人吃饭不方便,以至在宿舍煮饭人员较多,用电量过大,导致电线起火发生火灾。

3、安全管理不到位,不能及时发现情况以预防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4、临电安装不规范,保险丝没有发挥作用。

5、消防安全不到位,现场没有消防用水,只有生活用水。火灾刚发生时火势不大,如有消防水可以扑灭,损失不大。

6、吸取事故教训,项目部对生活区进行了大检查,对不合格、不规范的进行大整改。明确生活区的专职管理人员,落实宿舍的各项管理制度,每周、每月对宿舍进行定期检查,保证管理出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区。

建筑工程事故调查报告

 厦门市某机械公司厂区在20xx年8月9日下午一栋正在建的两层仓库发生坍塌事故,造成了7人死亡、38人受伤的重大建筑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近200万元。事故发生后,厦门政府依法成立了建筑施工坍塌事故联合调查组。事故调查组于8月15日至20日对事故开展调查工作,并委托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对建筑物的坍塌原因进行了检测、分析和鉴定。通过调查,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经过,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对事故责任者提出了处理建议,并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

(一)事故发生时间:20xx年8月9日下午6时5分。

(二)事故发生单位地点:厦门市某机械公司厂区内。

(三)事故类别:坍塌。

(四)死亡人数:7人。

(五)受伤人数:38人。

(六)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

(一)施工单位基本情况:公司成立于1959年3月,在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法定代表人魏文雄,注册资本1028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该公司于20xx年7月通过邀标的方式与该机械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并成立“厦门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某机械公司工程项目部”,同时聘任刘远征为该项目部经理,邓力山为该项目部负责人。项目于2010年9月开工。

(二)建设单位(项目)基本情况:某机械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成立于1995年11月,法定代表人庄青黎,注册资本6000万元,其中厦门市双健空调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400万元,香港厦门市某机械有限公司出资3600万元。项目建设地点厦门军地坪街道高云村,占地面积83亩,建筑面积68000平方米,总投资46700万元(其中土建15800万元)。项目设计单位为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三)监理单位(监理)基本情况:监理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在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法定代表人彭万远,注册资本100万元,监理工程范围及资质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总经理张真武,负责公司全面工作,2002年8月因病住院,由副总经理张文虎主持全面工作。20xx年7月,公司成立某机械公司监理处,采用内部承包形式由公司副董事长朱良平承包经营(每年上交管理费10万元),其业务范围辖区内的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于2010年6月与福机械公司正式签订工程监理合同,监理费为一年42万元,超过一年按每月2.5万元支付监理费。监理公司于2010年7月组织监理人员进场,9月正式组建福苑酒店项目监理组:总监田刚,监理员丁成刚,专监杨登台。监理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建立了监理日志,就包括支模方案未通过专家论证等问题下达过停工通知,并组织召开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方参加的专门会议,研究解决支模方案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四)事故发生情况:位于厦门市湖里区某村镇的某机械公司厂区内,拟建一栋两层砖混结构的仓库,建筑面积3360m2。该工程为钢筋混凝土梁板结构,由490×490(mm)砖柱承重,柱网间距为6×7(m);首层层高为5m,二层层高为4.5m;混凝土独立基础,中柱基础基坑为2×2(m),边柱基础基坑尺寸1.8×1.8(m)。

仓库用地是当地村民小组的土地。1996年6月,村民林某等人以厦门市某实业公司的名义,向村民小组租用土地约0.72hm2(10.8亩),租期20年。林某将其中该仓库所占土地约0.27hm2(4亩)出租给某实业公司使用。2001年4月,该实业公司停业后,林某又将土地转租给厦门某机械公司,租期3年。20xx年5月,某机械公司要在此地建仓库,由林某出资建设,建成后租给该公司使用。

20xx年6月,林某在未办理任何土地、规划、建设手续,且未经勘察、设计的情况下,仅凭一张由某机械公司科长李某所画的仓库平面示意图,就雇用民工动工兴建。施工现场由林某负责,其他分项工程由谭某等7人承包。7月22日浇筑二层楼板,7天后就拆除一层模板用于二层模板施工。8月9日,作业人员开始浇筑屋面板混凝土。当日下午6时5分,大约完成屋面板20%的混凝土浇筑时,模扳支撑系统失稳,引起屋面板突然发生坍塌,致使整个建筑整体坍塌,当时在现场共有80名作业人员,其中一楼有12名作业人员在粉刷墙面,屋面有68名作业人员进行混凝土浇筑,发生事故时有45名作业人员被埋在坍塌的建筑物下面。

事故发生后,当地市委、市政府立即组织公安、武警、医务人员、施工人员500多人投入抢救工作。经过紧张的抢救工作,8月10日凌晨4时,被埋的45名人员全部找到,其中5人已死亡;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38人受伤,其中4人伤势严重。

1.事故直接原因:

1).技术方面。

该工程结构体系选择不合理,浇筑屋面混凝土时,在施工荷载的作用下,模板支撑系统局部失稳,引起屋面坍塌,继而对二层楼面造成严重的冲击和震动,加上砖柱施工质量低劣,抗剪和抗弯能力差,砖柱严重错位断裂,导致承载体系全面破坏,引发整体坍塌。

2).管理方面。

该工程没有按照规定办理土地、规划审批手续,无施工许可、无勘察、无设计(即没有设计依据、设计计算书、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严重违反现行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属明显的非法占地、违法抢建项目。

2.事故间接原因。

1).施工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项目部对施工班组管理不力,安全教育培训不落实,管理失控,致使施工班组违规违章施工行为没有得到有效制止,执行建设方春节放假通知没有真正到位(建设方于20xx年1月26日召开会议,决定1月28日春节正式放假,要求施工方做好放假前相关防火、防盗及清场工作)。

2).建设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的规定,在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0年9月开工(2010年12月23日取得施工许可证);没有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管理,20xx年1月26日会议已宣布28日放假,未对施工现场进行清场;在监理单位已经告知支模方案没有通过专家论证的情况下,对施工单位违规违章施工行为制止不力。

3).监理方在明知支模方案没有通过专家论证、施工单位仍在施工的情况下,虽采取了口头和书面通知停工、告知建设单位两个措施,但没有及时报告建设主管部门,以采取进一步措施进行有效制止。

4).武陵源区建设主管部门在知晓建设单位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组织施工的情况下,任其无证组织施工达近三个月(2010年9月开工,2010年12月23日取得施工许可证);由区建设主管部门委派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组在实施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了支模架存在上述问题,并因此下发了停工通知书,但跟踪监管不到位,没有采取进一步有效措施制止施工单位违规违章施工行为的继续发生。

3.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该工程由没有任何专业知识的个人承建,直接雇用民工按照一张平面示意图盲目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无任何施工技术资料和实质性的安全保障措施,严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施工原材料不符合要求,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未进行检验。施工中偷工减料,野蛮施工,施工质量极其低劣,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城乡结合部非法占地、违法建房监督查处不力,没有履行监督、检查、制止、上报的职责。

这是一起集中违反多项法律法规的责任事故。

厦门市湖里区某村镇行政管理机构,对在管辖地区范围内进行如此规模的建筑施工,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非法占地和违法建房活动,属于严重失职和玩忽职守,应对本起事故负有重要的管理责任。同时,当地有关党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给予党纪和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有关责任者,应追究刑事责任。

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在其管辖区域内违法占地,违法从事建筑施工的活动未能及时发现和查处,足以说明该部门对管辖区域没有严格履行行政职能,缺少必要的监督检查,属于严重失职和玩忽职守,应对本起事故负有重要的管理责任。应对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给予党纪和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有关责任者,应追究刑事责任。

厦门市湖里区某村镇村民林某等人,在土地开发利用和建筑施工过程中,严重违反《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土地管理的有关法规,违法占地,违法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对此次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地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应该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全面深入开展土地管理、建设工程和安全生产大检查,严肃查处有关部门的玩忽职守行为,以及在土地开发和建设工程方面的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要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治非解危”(治理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解除建筑安全隐患)。本着“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原则,对非法占地、违法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计划,分步推进,妥善解决,特别要及时修订、完善土地征用及房屋拆迁补偿管理的有关法规、政策、规定,以堵塞现行土地征用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有关政策、规定在执行中存在的“漏洞”,切断对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给予不合理补偿的渠道。加强城乡结合部、村镇的规划管理,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集中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搞好土地管理的动态巡查,严厉打击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

要继续推进建筑市场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切实加强建筑劳务市场和建材市场的管理,从源头上消除建设工程事故隐患。加大对建设工程违法发包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无施工许可进行施工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要严格落实好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两级在“治非解危”工作中的责任,特别要督促村、居委会切实履行对本辖区内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检查、制止和报告职责,对已知、应知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而不制止、不报告,或镇、村两委成员参与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的要严肃查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要切实加强区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和镇(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监管力量配备。目前当地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严重不足,无法开展正常的行政执法工作,无法适应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的需要。特别是镇(街道办事处)缺乏必要的安全监管力量,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的问题相当突出,应该引起高度重视,认真解决好区、镇(街道办事处)两级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的问题。

要妥善处理好本起事故的善后事宜,做好安抚工作,确保社会安定和稳定。

为什么在某一地区的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得以顺利进行,我们认为:

第一原因是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缺少必要的监督检查机制,从而间接的放纵了违法行为的实施。管理力量薄弱和管理水平偏低只是事物的一个方面,关键的是应该明确我们的管理干部是为人民服务的,因此要放下架子,走向乡镇和农村,在开展宣传教育的同时,进行严格的执法检查。

第二原因是少数基层的党政干部对于在自己眼皮底下的违法行为熟视无睹,一方面是这些党政干部法制观念薄弱,缺少法规知识,因此不能及时察觉违法行为的实施。另一方面是经济利益的驱使,使一些党政干部参与到违法活动之中。

第三个原因是由于忽视或缺少对土地管理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使得群众不知法、不守法,加上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和制止,使之发展成为恶性事故。

实现安全生产是一个系统工程,因此,各级各部门要从各个环节人手,尽职尽责,注重抓好落实工作,才能有效控制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3]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建筑协会,建筑学报。

事故调查报告

秋季到来,摩托车使用率明显提高,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发生率也随之增多,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摩托车管理及农村摩托车交通事故预防已成为当前农村交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现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就农村摩托车交通管理现状及农村摩托车交通事故预防谈几点看法。

1、乡(镇)农村道路路面情况差。目前,xx县各村道路已基本上普及水泥硬化,但这些农村公路等级低,路面比较狭窄,随着车流、物流、人流的不断增加,道路易损坏。

2、农村道路规划不合理,坡陡、弯急、交叉口多。由于xx县属于山区,农村道路路窄、弯多、坡陡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相对滞后,相应的道路标志、标线少,道路安全设施未能配套,交通标志标线不齐,甚至成为“盲点”,导致危险重重。

3、无证驾驶、无牌上路现象普遍。虽然免费办牌挂证工作的实施已为辖区83%的农用三轮车、摩托车办理了牌证,但因为很多客观原因还有一少部分摩托车无牌上路、无证驾驶,产生原因有以下三点:

一是大多数的农民法制观念不强、安全意识淡薄,他们既想购买摩托车图方便,还不想去考取驾照和挂牌上户,像骑自行车一样使用摩托车。

二是一部分人抱有侥幸心理,认为交警很少对偏僻道路和农村小道进行路查,有没有驾驶证都一样。

三是摩托车轻便、灵巧,在道路上可以很容易调头,遇到交警检查,可以随意改变车道,脱离视线,轻易就能逃脱,在侥幸心理作用下,导致摩托车违章驾驶行为难以有效控制。

4、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时有发生,存在喝酒提神的误区。产生此种现象的原因是农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认为交警不会到乡村道路上检查,尤其是节假日期间更不会上路查车,并且对自己的驾车技术很自信,认为少喝一点酒驾、疲劳驾驶驶摩托车没有关系,就是碰到交警查车,也可以躲避过去。

5、不戴头盔现象严重。农村地区驾驶摩托车者大多数都不带安全头盔。他们一是嫌戴头盔不方便,摩托车上也没有专门存放头盔的地方,只能把头盔挂在车把上,或是拿在手里,挂在车上怕被别人拿走,拿在手里又麻烦,所以索性就不戴了。二是农村群众缺乏交通安全意识,没有认识到头盔保护头部的重要性,忽视了行车中戴头盔的必要性。

6、驾乘人员成份复杂。当前,农村驾驶摩托车的除青壮年外,还有超过60岁的老年人、未成年人以及不宜驾驶机动车的残疾人等。他们的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较弱,在遇到突发情况时,往往不能作出正确判断,极易诱发交通事故。这部分人驾驶摩托车的原因主要是觉得摩托车很好掌握,遇到什么事情,两腿撑地就不会有大问题,没有意识到突发事件时的不可控性和不可预知性。

7、当前农村交警中队设置不够,而每个派出所本来应付治安案件的任务已相当繁重,很难再腾出时间和精力来帮“打理”交通,这就导致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仍然十分薄弱,交通执法未能保持长期严管态势。

8、宣传效果影响面小,虽然近几年来我局对于交通道路安全宣传工作常抓不懈,但这仅仅局限在城区和重点乡镇所在地,不能直接影响到村、组和家庭。因此,群众对基本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缺乏了解,没有形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自我保护的良好习惯和风气,造成对交通安全漠视,对查处交通违法抵触,违法现象“久治不愈”,交通安全隐患也难以根除。

摩托车的交通安全管理一直是交警部门管理的难题,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更是重中之重,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结合农村地区特点和本辖区实际情况,积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大管理力度,严格规范执法,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保证农村摩托车驾驶员安全上路,平安回家。

交警部门要积极与各乡镇政府、农村基层组织密切协作,共同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教工作。要建立以“公安交警为龙头,公安派出所民警积极参与,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各基层组织积极响应”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结合普法教育、文化下乡、“五进”宣传、“小手拉大手”等活动,有针对性开展灵活多样宣传教育活动、深化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大力提升群众文明安全意识。

要有效减少农村摩托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必须从源头(人、车、路)着手,根据辖区摩托车交通违规特点和群众心理,从源头上控制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发生。首先,要严格把好摩托车摩托车牌证核发和驾驶证考试关,提高摩托车驾驶人驾驶技能和安全行车意识,筑牢防范涉摩交通事故第一道防线。其次,要切实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充分发挥车管所的职能,把车驾管业务前移到中队所在地,前移到摩托车销售点,前移到各乡镇,方便农民办理摩托车各项业务。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农村道路进行隐患排查,提前在交叉路口设立指路标牌,在危险路段增设警示标志,引导驾驶人安全驾驶。

展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治理行动,严查摩托车无牌无证、非法营运、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超速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必须从严处罚,坚持严查、严管、严治的方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扣车的扣车,该扣证的扣证,该记分的记分,该报废的车辆一律予以强制报废,着力打击非法营运和摩托车超员等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要积极联合公路、安监等部门,定期组织对辖区道路特别是农村道路危险路段、交通事故多发路段,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秩序混乱路段、安全防护措施和管理设施严重缺失路段的排查,完善临水临崖路段防护栏建设及连续弯道、长下坡路段、窄桥涵洞、沿线学校村庄警示标牌设置,与群众协商及时清除公路两侧杂物和设置不合理的超标“减速带”等,配套完善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备,实现对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有效监管,进一步降低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和事故发生率,保持道路畅通。

事故调查报告

3月28日18时08分左右,xx公司耒阳环境分公司在清理#6灰库时,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耒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耒政办通字[2007]22号)规定,由耒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组建了xx公司耒阳环境分公司“3·28”坍塌事故联合调查组,调查组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组成。邀请了市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联合调查组通过调查,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经过,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了处理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时间:20xx年3月28日18时08分。

(二)事故发生单位:耒阳市宏峰土方工程有限公司。

(三)事故发生地点:耒阳市水东江街道办事处电厂居委会振兴路185号(xx公司耒阳环境分公司#6灰库)。

(四)事故类别:坍塌事故。

(五)伤亡人数:死亡1人。

(六)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

(一)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1、xx公司耒阳环境分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营业场所:耒阳市水东江街道办事处电厂居委会振兴路185号。负责人:侯昊。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17日,营业期限:长期。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xx,经营范围:环保及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能源的研究、开发及应用推广服务;粉煤灰产品、脱硫副产品的研究、开发、销售和相关的技术服务;发电设备的安装、检修及技术咨询和其他劳动服务,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生产与销售。公司组织机构代码:xx,机构类型:企业非法人,有效期:自2015年4月14日至2019年4月13日,由湖南省耒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公司共有员工15人,下设办公室、计划部、市场部、加砌块砖厂、粉煤灰生产部,主要业务:固体废弃物(灰、渣、脱硫石膏)的综合利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生产与销售,2015年公司完成粉煤灰销量296943.9吨,石膏销量4.51万吨,完成炉渣销售收入xxx万元,加气砌块砖年生产10.3万立方,销售10.23万立方,库存2000立方,全年实现销售收入xx万元。

2、耒阳市宏峰土方工程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430481000010750,公司住所:耒阳市水东江街道办事处桥头居委会8组。法定代表人:伍永匡,注册资本: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29日,营业期限:自2005年11月29日至2025年11月28日,经营范围:土方工程施工、装卸搬运、沟道清挖、房屋修缮、保温维修、卫生清扫服务,建材销售。公司组织机构代码:78285758—5,有效期:自2015年5月15日至2019年5月14日,由湖南省耒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

(二)事故灰库情况及工作流程。#6号灰库为细灰/二级粉煤灰库,于2008年11月建成投产,钢筋混凝土结构,总高25米,存灰库底距一楼地面高10米,直径12米,壁厚40厘米,灰库可容灰1469立方米。燃煤发电粉煤灰产生的流程:市场采购的原煤通过皮带输送至电厂锅炉的制粉系统,将原煤制成煤粉,再送电厂锅炉炉膛内燃烧,煤粉燃烧尽之后,大部分粗渣通过炉膛底部灰渣系统输送至渣场或综合利用;另一部分细灰随烟道排至除尘器进行烟气分离,分离出的气体经过脱硫和脱硝后排入大气。而从除尘器分离出粉煤灰经过分选装置,分选为一级灰和二级灰,一级灰输送至#5灰库,二级灰送入#6灰库,再由灰库底部输灰管输入灰罐车进入市场。

(三)承发包情况。20xx年3月21日,xx公司耒阳环境分公司与耒阳市宏峰土方工程有限公司签订#6灰库清库工程合同,合同编号:ln—bj—ythb—20xxgc—0007,采取包工包料、总价包干方式承包#6灰库清库工程,签订了安全协议,约定工程地点:xx公司生产区域;开工日期:20xx年3月24日;竣工日期:20xx年4月31日;合同价款:肆万伍仟玖佰柒拾玖元整。工程内容:人工在灰库底开放灰孔,库内灰自然放出用汽车接装,不能自然放出的灰,人工进入库内辅助清理,包括用人工撬松结块灰、凿除粘结底壁的灰,使灰库内壁、底面无粘附灰,显出本面,工程预计清灰600吨,用汽车运到指定地点。

20xx年3月28日14时30分左右,耒阳市宏峰土方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伍永匡带领伍永军、陆运生、伍建国、梁先庆来到xx公司耒阳环境分公司#6灰库施工现场,伍永匡先上到#6灰库库顶,打开进出人孔和通气孔,用绳子吊一只公鸡放进灰库,半小时后,把公鸡拉上来,发现公鸡没有什么异常反应。伍永匡认为可以开始作业了,就让人先把清灰工具吊下去,打开风机,然后派伍永军首先下去清灰。伍永军头戴矿灯矿帽,嘴上戴防尘口罩,身穿工作服,手戴帆布手套,身上套好安全绳沿库内壁钢梯爬下去,到#6灰库里面清灰作业。按照清灰作业时间每次不超过15分钟的规定,伍永军、陆运生、伍建国依次轮流进入#6灰库进行清灰作业。一轮过后,因伍永军有清灰工作经验,而陆运生、伍建国两人对清灰工作不是很熟练,所以,接下来一直是伍永军一个人下去清灰,只是每次清15分钟后,上来休息一会再下去。伍永匡和梁先庆在上面进行现场监护并拉好安全绳。17时50分,伍建国提出自己再下去清一次,伍永匡同意让他下去了,18时05分,伍永匡叫他出来,伍建国应了一声,2—3分钟后,伍永匡见人还没出来,就又在上面喊他出来,这时没听到伍建国应答,库内无灯,拉安全绳又拉不动,伍永匡就派伍永军下去看一下情况。伍永军下去后发现安全绳卡钩已解掉,挂在钢梯上,没看见伍建国的人,只看到一截保险绳露在外面,伍永军赶紧把保险绳和卡钩套在一起,然后叫上面的人拉,他在里面扒灰,想把伍建国弄出来,扒开灰后,看到伍建国手里拿着扒子,头朝灰库壁,脚朝漏斗,俯卧在灰里。但因周边的灰总在垮,上面拉绳的人也拉不动,所以一直没能把伍建国弄出来。伍永匡马上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电话报告了曹建慧(甲方安全员)。后来,现场救援人员把灰库底漏斗强行拆掉,18时50分左右,伍建国顺着漏孔滑了出来,现场人员立刻把伍建国抬到120急救车上,送往耒阳市人民医院抢救,20时00分左右,伍建国经耒阳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一)事故的直接原因。

1、死者伍建国为清灰方便,违反操作规程,擅自解掉身上的安全绳,在灰库里进行清灰作业,把自己置于无安全防护状态。

2、作业场所为密闭有限空间,尘雾弥漫,人在里面作业视线受到很大影响,对作业周边情况看不太清楚。

3、作业场所内地面到处都是粉煤灰,粉煤灰为细小颗粒状物体,松散分布地面,人在这样的斜坡地面行走,容易滑倒。

4、作业场所内粉煤灰大量堆积,有的表层还形成了板结层,但很不稳固,在受到外力作用下,容易引起坍塌。

由于以上原因,伍建国作业15分钟后返回时,在斜面上突然滑倒,滑进下方松散粉煤灰中,周边堆积的粉煤灰不断坍塌,把伍建国掩埋,导致其窒息身亡。

(二)事故的间接原因。

1、安全教育不到位。耒阳市宏峰土方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伍永匡本人文化程度有限(小学文化),没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对公司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都是以口头形式进行的,致使员工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对违规作业认识不够,对违规作业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预想不足。

2、安全制度不到位。耒阳市宏峰土方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伍永匡没有学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没有组织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公司无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混乱无序。

3、安全监护不到位。作业场所内没装防爆灯,现场监护人员没带照明灯具,无法观察作业人员是否正确系好安全绳,现场监护不力。

4、安全措施不落实。耒阳市宏峰土方工程有限公司制订了#6灰库清库安全措施,其中要求清灰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等病症,年龄不得超过45岁。但实际却没有按要求落实,这次事故中死者伍建国已58岁。由于年龄过大,经过15分钟重体力劳动后全身乏力,滑倒后无力挣扎出粉煤灰堆,导致事故的发生。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xx公司耒阳环境分公司“3·28”坍塌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一)建议免予追究责任的个人。

伍建国,安全意识淡薄,违反操作规程作业,在灰库清灰作业时擅自违规解掉身上的安全绳,滑倒在粉煤灰中,被灰掩埋,造成窒息身亡,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追究责任。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

耒阳市宏峰土方工程有限公司。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对违规作业思想认识上不够重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严格,未及时发现违规作业行为并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由耒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三)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人员。

伍永匡。男,45岁,耒阳市宏峰土方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公司安全生产责任机制不健全,未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导致发生“3.28”窒息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由耒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一)耒阳市宏峰土方工程有限公司要立即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坚决做到不留余地、不留后患、不留死角,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采取坚决有力措施整改到位。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教育和督促员工认真落实,对违规作业行为,一定要严格禁止,凡涉及高处作业、特种作业等作业,现场一定要有专人监护,认真履行高危作业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到位,杜绝一切“三违”行为,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二)耒阳市宏峰土方工程有限公司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认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要求,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公司相关负责人要认真反思这次事故的惨痛教训,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全体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安全生产责任心,深入作业现场,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增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并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xx号)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

(三)强化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队伍整体素质。耒阳市宏峰土方工程有限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强化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开展高危作业人员知识专项培训教育,加强对违规作业危害的宣传教育,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防护和安全意识,特别要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四)xx公司要加强外包工程监管,指定专人负责,严格细致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措施,并严格督促承包单位认真抓好措施落实;同时,要加强工程现场监督检查,对所有外包工程的施工现场,做到始终有人在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三违”行为,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事故调查报告

人员受伤情况:z1,男,51岁,系黎城县西井镇**村人,在三公司870平硐车间工作,受伤部位腰椎严重受伤,经长治、太原医院治疗。

20xx年5月5日4点班接班后,带班长z2在洞口值班室开完会后,带领本班人员入洞开始作业。z3负责碴皮带和一皮带的开动,z1负责漏斗下料和一皮带的运料。下午5时30分左右,小料仓已满料就停止了设备运行。此时,z1看到一皮带停止运行,发现西漏斗口上部漏料,就通知修理工z4处理漏料问题。z4去找工具准备维修漏斗,这时z1就从漏斗背后站在皮带上补修漏斗口漏料处。当他刚开始补修时,皮带输送机操作工z3就启动皮带运输机,皮带运行将站在皮带上漏斗下料口的z1带倒,从漏斗嘴下面挤过去。z4看到皮带运行就大声喊“停机”,z3听到后立即停止皮带机运行,此时z1已经被皮带带出10多米,造成z1腰部受伤。随后,当班人员急忙将其运出洞外,送到黄崖洞医院治疗,后转长治市人民医院等地接受治疗。

1、直接原因:z1擅自上皮带检修漏斗口,只告诉修理工z4,没有告诉皮带输送机操作工z3和其它相关人员,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车间对皮带管理分工存在缺陷,z3控制两条皮带的开关,而z1是一皮带的操作工但不能控制皮带的开停,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3、皮带机启动、停止存在管理漏洞,检修时没有实行开关挂牌制度,操作工安全意识差,没有严格执行设备检修制度。

4、z3负责碴皮带和一皮带的开关,在开动皮带机时没有确认皮带上是否有人就开动皮带机(他处的位置不能看清一皮带下部的水平部分),也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一个原因。

5、皮带机启动、停止存在管理漏洞,检修时没有实行开关挂牌制度,操作工安全意识差,没有严格执行设备检修制度。

通过对事故的调查和原因分析,此事故属于责任事故。

1、皮带工z1擅自上皮带检查维修,只告诉修理工而没有告知皮带输送机操作工z3和其他相关人员,严重违反作业规程,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但鉴于其严重受伤,建议对其免予处罚。

2、皮带运输机操作工z3在启动设备时,没有对皮带上和周边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就启动设备,对事故负有一定责任。建议对罚款200元。

3、代班长z2现场管理不到位,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够,对事故负有现场管理责任,建议对其罚款300元。

4、870车间副主任程某、余某对车间班组人员安全教育不够,皮带工分工现场管理存在漏洞,对事故应负具体领导责任,建议对其各罚款800元。

5、870车间主任路某是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操作工序安排不合理,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罚款1000元。

6、安全科长李某制度不完善,对事故负有监管责任,建议对其罚款200元。

7、分管870车间副经理候某,对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建议对其罚款1000元。

8、经理王某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建议对其罚款800元。

1、对870车间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所有设备岗位的现场管理,完善安全相关制度,严格执行设备启动停止挂牌制度,杜绝职工违章作业,防止类似事故再此发生。

3、完善和制定设备检修制度,明确检修时的责任人、监护人。

4、建议对皮带输送机开关进行整改,实行分段负责启动,并且将开关位置尽可能要设在能够看到皮带的地方。

安全部。

20xx年12月27日。

事故调查报告

市局:

左右,我公司驾驶员驾驶客车从上海返回途中,在行驶至交叉口时,因红灯,客车驾驶员在导向车道内正常停车等待。在等待过程中听到车后一声巨响,驾驶员下车查看时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为套牌车)撞在客车左下尾部,摩托车驾驶员及一名女乘客倒地受伤。驾驶员立即拨打110报案、120抢救伤者。目前,受伤摩托车驾驶员在市中医院接受治疗,摩托车女乘员在普济医院接受治疗,两伤者伤情较重,正在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

后经调查了解,摩托车驾驶员,人,现年26岁,在泰打工;摩托车女乘员,黑龙江人,现年26岁,在昆山打工。事故发生后,我公司立即派人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并到交警队积极配合处理。从事故现场分析,我公司车辆正常停车等待信号灯,摩托车是从车后撞上客车的,按法理讲,责任不在我方。目前,交警队责任认定书尚未下达,交警部门只要求我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垫付壹万元费用。

3月30日、3月31日、4月1日伤者家属到我公司交涉,无理要求支付医疗费用。伤者家属情绪激动,并在交警队办公室殴打我公司驾驶员,无理指责说:你不停车,就不会有事故发生。我公司要求家属依法办事,但伤者家属置若罔闻,一再到我公司胡搅蛮缠。

4月2日正是清明节假日运输高峰期,伤者家属在无理要求没有得到满足的条件下,于10时左右纠集数十人在南站车辆进出口拦堵门,给旅客出行造成很影响,旅客投诉不断,严重扰乱我公司正常生产秩序。

鉴于以上情况,我公司认为事故发生,应由交警队按照法律法规处理,只要交警队认为我公司需承担相关责任及费用,我公司当有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但伤者家属一而再、再而三到我公司胡搅蛮缠,妄图用非法手段迫使我公司答应其无理要求,这是难以办到的。现在的社会是法制的社会,不是闹解决、小闹小解决的时代,是讲法讲理的时代,而且我公司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又垫付了两万元医疗费用,于情于理,恰如其分。

我们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对该事故能够秉公执法,依法处理。

事故调查报告

3、参与工程建设或生产的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1、事故经过和抢救情况;

2、人员伤亡或失踪情况;

3、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4、现场及后方应急救援、善后处理情况。

分析、查明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及其它原因,明确事故性质。

1、根据责任大小和承担责任的不同认定事故的直接责任、主要责任和领导责任;

2、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经济处罚建议;

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以及经济处罚建议。

1、总结事故发生单位和相关单位以及有关人员应吸取的教训;

2、针对事故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

事故调查报告

20xx年6月20日,河南省信阳市某电信综合楼施工现场发生一起吊篮高处坠落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50万元。

信阳市某电信综合楼项目工程于20xx年2月22日开工建设。发包方为信阳市某电信局,总承包方为江苏南通另一建筑公司(一级资质),该公司(一级资质)作为南通另一建筑公司的联营单位,参加了工程施工。监理单位为洛阳某建筑监理公司。

该综合楼的主体结构于20xx年10月29日封顶,工程基本竣工时间为20xx年12月30日。20xx年南通另一建筑公司的施工人员相继撤离现场,20xx年3月5日,信阳某电信局与南通某建筑公司另行签订了12万元的零星收尾工程的《工程施工协议》,该建筑公司留少量人员作工程收尾工作。

20xx年6月20日上午6时30分许,该建筑公司装潢组丁某等3人在综合楼外檐更换一块中空玻璃时,因电动升降吊篮屋面挑梁配重压力不够,失去平衡,导致吊篮下滑倾斜,造成丁某等3人在约距地面60m的高度从吊篮中滑出,坠落地面,当场死亡。

1.技术方面。

电动吊篮屋面挑梁配重不足,导致挑梁倾覆,吊篮下滑坠落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之一。按规定要求,该吊篮(型号为zld63l/63。经查产品符合有关要求)正常使用时屋面挑梁配重应为900kg(25kg×36块)。事故发生后经检查发现,吊篮屋面桃梁配重实际只有100kg(25kg×4块),因此不能平衡吊篮的倾覆力矩。

2.管理方面。

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按照《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要求,每天使用前必须按日常检查要求逐项进行检查,并进行运行试验,确认设备处于正常状态后方可使用。吊篮中的作业人员应佩带安全带。而丁某等人私自接通吊篮的电源,在使用吊篮前,未对吊篮进行日常检查,又未按规定要求佩带安全帽和系安全带,因此在吊篮发生下滑倾料时,导致3人从吊篮滑出坠落。

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组织协调不力,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监管人员严重失职。6月16日下午,瓦工组长张某在未征得工地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发生事故的吊篮的32块配重借给上海某装潢公司使用,事后张某向项目部临时负责人、安全员葛某作了报告,并通知电工将该吊篮的电源切断;但是葛某在得知此情况后未采取防范措施,导致事故发生。安全管理有章不循,有令不止,规章制度流于形式,安全措施不落实。按照该公司规定,施工工地配电箱应加锁,由专人负责管理,用电由电工负责接线,停用设备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而实际施工中,没有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安全教育培训不够,职工安全意识淡漠。材料。第三是对现场作业人员违章作业缺少监督检查,丁某等作业人员使用吊篮过程中的一系列违章行为没有得到及时的纠正和制止。该单位对此次事故应负直接管理责任。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的安全规范、规程和规章制度,严肃查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此次事故的根源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落实,导致施工现场负责人和作业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该现场形成一种习惯,而且没有人认识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是一种违法行为,也就得不到及时的制止和纠正。

有效控制建设工程伤亡事故,首先就要在制度措施上不断的健全和完善,其中的关键是贯彻落实。其次是有效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在这个方面的主要措施是强化安全生产的培训教育,并使之不流于形式。加大对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也是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的有效途径。

事故调查报告

(范本)

一、用人单位名称: 二、用人单位性质: 三、用人单位地址:

四、发生事故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五、发生事故地点: 六、事故性质:

七、伤(亡)人员情况

姓名

性别 年

龄 职业 工种

工作岗位 伤害部位 伤害种类 伤害程度 受过何种

安全教育

八、事故经过:××年××月××日××点××分工作时间内,

在××公司××车间××地点××工作时发生××事故(要详细叙述发生事故的过程),致使申请人××部位受伤。申请人受伤后,于××年××月××日×时×分(与初诊病历时间相同),到××医院治疗,诊断为:××(与医院诊断证明书完全一样)。

九、事故分析: 十、整改措施: 十一、调查人员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二】工伤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发生日期:

事故填报日期:

事故发生时间: 事故发生地点:

事故当事人:

事故类别: 受伤部位: 受伤性质:

起 因 物: 致 害 物: 伤害方式:

事故经过:

原因分析:(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

责任认定:

处理意见:

整改措施:

班组意见:

工段意见:

车间意见:

部门负责人: 事故调查人:

【三】范文

员工工伤事故调查报告

一、企业名称:xx县xx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xx县xx乡

二、企业类别:煤炭工业 企业性质:民营

三、直属监管部门:xx县安监局

四、事故发生时间:二0xx年三月十五日晚上20:00分

五、事故发生地点:123b6掘进碛头

六、受伤情况:伤一人

杨xx 男 1973-2-26 2009/3 掘进 初中 腰椎 四级培训

七、事故经过

20xx年3月15日下午17:30,由代班组长zz在更衣室组织123b6掘进工作面组员周zz、宋xx、王xx、张xx、魏xx、向xx、杨xx7人召开了班前会。

19:40炮眼打完瓦斯检查员李xx检查瓦斯,巫xx派人设好警戒,放炮员周xx开始装药、联线、放炮,于19:50放炮作业完毕,代班组长巫xx进入碛头清理危岩,其余人员在后面负责监护顶板,在清理危岩过程中碛头东边上帮垮落一块长0.8m、宽0.3m、厚度0.2m的`块砂砸伤杨xx的腰椎。

事故发生后,班组人员立即汇报调度室,并扶送伤员出井,安监科立即下井堪查现场,公司立即落实车辆将其送往xx市中医院治疗。

八、事故发生原因

1、杨xx安全意识差,班组长在处理安全过程中自己躲避位置不当,未认真履行监护顶板职责,导致顶板片帮伤人事故。

2、代班组长巫xx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清理危岩不彻底,不认真、不仔细。

3、现场安全管理监督不严格,巷道成形差,帮上留下伞檐,帮锚杆,锚网未及时跟紧碛头。

九、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

1、组长万xx负这次事故现场管理责任,按掘进班长目标责任书考核扣安全低押金。

2、伤者杨xx安全意识差,自己躲避位置不当,导致自己受伤按照相关规定罚款300元。

3、掘进副矿长曹帮森负管理责任,年终按目标责任考核。

4、掘进队长王xx、魏xx、徐xx年终按目标责任考核。

5、安监科长王xx、通风技术员吴xx2人,年终按目标责任考核。

6、安全矿长徐施银年终按目标责任考核。

7、班组对这起事故负连带责任,按照掘进目标责任相关规定罚款500元,并支付伤者一个月伤假工资。

8、瓦检员李成荣现场监督不力,按照目标责任相关规定罚款100元。

十、事故防范措施

1、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加强顶板管理,严格使用前探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清理危岩,活矸。

3、加强掘进工作面现场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巷道成形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严禁留下伞檐。

4、班组长加强施工地点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及时先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5、锚杆,锚网必须紧跟碛头,严禁违章冒险作业。

xx安监科

二〇xx年三月二十一日

事故调查报告

:后勤部门。

:责任事故。

20xx年2月24日我矿司机邱玉成一如既往的将夜班下班员工送往阜康市市区指定地点,送完职工后,邱玉成驾驶三菱车(新a91262)返回矿区,以及时的返回矿区用三菱车将外派学习(采掘机司机)人员送至米泉技校,当天下雪,路面积雪比较厚,根据邱玉成说以每小时20公里行驶(通过询问得知车速为:20km/h)在通向我矿区简易的公路上,在行驶离矿区不到2公里处时,这段路的坡度比较大,(通过询问得知当时邱玉成以2档行驶),这时(当时时间为:12::00左右)车轱辘开始打滑,邱玉成马上采取制动,减档,这是车头偏东(以驾驶员的位臵区分方向)行驶,方向盘失去控制,刹车失灵,顺路岩滑行了大约13米左右,整个车身一下侧翻在公路左侧防洪沟里,当时邱玉成困在车里,他赶紧采取熄火,慢慢的打开车门从驾驶室位臵爬出来,邱玉成看看自己身体没有受到任何伤害,邱玉成马上采取打电话向矿办及杨坤肃(法人代表)汇报情况,由于翻车地点没有信号覆盖,电话未打通。邱玉成徒步走到矿区,把事情汇报给矿领导及调度室,矿调度室及矿长召集矿区管理人员和在矿职工到现场去勘察,到事故现场勘察一番。午饭后14:00时左右,在矿长的指挥下现场人员用大绳将车头拉正,将整个车身正翻过来,之后周春祈检查事故车辆,发现地面有少部分漏油的痕迹,副驾驶车门窗户玻璃全部破裂,副驾驶整个车门凹陷,副驾驶后面的车门有部分凹陷,靠副驾驶一边的后视镜掉落。周春祈发动事故车辆,车辆能够正常发动着,事故车辆能正常行驶,之后周春祈将事故车辆开向矿区,停在指定位臵。

2、间接原因:由于雾霾较大,积雪较厚,路面滑。

1、根据事故分析导致这次事故直接原因是驾驶员行驶过快,根据天气情况和路面情况未能及时有效的控制车速,从而导致车辆侧翻和车窗玻璃、后视镜等损坏,驾驶员邱玉成负主要责任。根据我矿司机岗位责任制度规定,邱玉成承担事故车辆损坏维修费用的20%。

1、及时安排铲车清理路面积雪。

2、必须以我矿车辆行驶时速为界(进入矿区车辆时速为15km/h)。

3、驾驶员做好防范措施,提高自保,增强安全意识。

4、驾驶员行驶中提高警惕。

5、严禁超载人员。违者,按超拉一人罚款100元。

事故调查报告

20xx年10月6日17时许,xxxx居民小区19号楼外墙维修现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导致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2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安监局、公安分局、住建局、人社局、总工会和xx乡政府组成的xx居民小区10.6高处坠落亡人事故联合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调查组在妥善处理善后工作以后,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1.xx市龙福置地有限公司,住所:安徽省xx市xx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黄某;注册资金:贰仟万;成立日期:20xx年9月1日;营业期限: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2.霍某(死者),女,汉族,47岁,1972年3月5日出生,家住********,身份证号:342***********26。

3.姚某,男,52岁,系xx亚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xxxx居民小区18、19号楼总承包人。20xx年10月24日该项目竣工验收。保修期截止20xx年10月24日。

1.事故经过:20xx年10月6日下午16时20分左右,xx市龙福置地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朱某安排的外墙维修工人霍某,独自一人在xx居民小区19号楼2单元准备进行外墙维修施工作业时,在没有彻底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不慎踩空,从18层楼位置坠落至2层楼的雨棚上。后经120医务人员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2.应急救援情况:事故发生后,xx居民小区19号楼106住户、新华物业公司和xx市龙福置地有限公司有关人员分别拨打了120、110和119电话,并积极配合他们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和死者家属安抚工作。接到事故报告后,区委常委、副区长聂贵廷带领安监、住建、公安、xx乡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及时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坐镇指挥,同时安排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死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和现场保护工作,并就善后处置事宜提出了具体要求。10月9日xx市龙福置地有限公司与死者家属达成一致协议,一次性赔偿人民币100万元.

调查组经过现场勘验、询问了解和笔录取证,并对收集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认为,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原因是:

1.直接原因:霍某在没有安全防护的情况下进入简易的绳索控制的施工脚手板时,不慎踩空坠落,导致事故发生。

2.间接原因:xx市龙福置地有限公司工程部安排未取得高处维修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从业人员进行高层楼房外墙维修;未安排使用安全的设备设施从事高处维修作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施工现场无监管人员是此次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按照事故发生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此次高处坠落亡人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理建议如下:

1.霍某(死者),安全意识淡薄,违反高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在没有安全防护的高处临边进入简易的绳索控制的施工脚手板时,不慎踩空坠落。其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再追究其责任。

2.xx市龙福置地有限公司作为生产经营单位,擅自将外墙维修项目发包给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个人,未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0号)的规定,安排未取得高处安装、维修、拆除特种作业操作证资格的霍某进行高处外墙维修。未教育和监督从业人员严格按规定安装和使用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施工现场监管不力。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的安全管理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给予xx市龙福置地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拾肆万元的行政处罚。

3.朱某,xx市龙福置地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其作为公司负责安全质量的直接主管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指派无特种作业操作证资格的人员进行高处维修作业,作业现场监管不力,未能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能制止和纠正违章冒险作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其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第(六)项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建议给予朱某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4.住建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责成住建局向区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5.xx乡人民政府,作为属地,对本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责成xx乡人民政府向区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1.xx市龙福置地有限公司要认真汲取此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

2.向职工通报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情况,让职工认清事故的危害及造成的严重后果,吸取事故教训,以提高对安全生产的重视。

3.制定隐患排查制度,组织人员对在建项目和竣工项目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问题,由专人负责督促承包单位落实整改。特别是竣工验收项目在保修期内一定要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合同,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对企业安全组织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岗位责任制、技术规程以及应急救援方案等进行逐条审订、完善和补充。

5.组织职工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培训,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提高安全意识,认真学习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岗位责任制,全面掌握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技能,并建立好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6.加大安全投入,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提高企业整体安全水平。

事故调查报告

20xx年9月6日上午7时29分,甘肃省庆阳市环县环城镇城东塬通村公路0公里+450米处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1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500万元。

事故发生后,甘肃省委书记xxx、省长刘伟平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认真做好节日期间交通安全工作,强化县乡道路交通管理,总结事故教训,依法依规查处事故,举一反三,坚决防止违规超载问题,杜绝类似事故发生,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的规定,20xx年9月7日,甘肃省人民政府成立了由省安监局牵头、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总工会、庆阳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下设综合组、管理组、技术组三个小组),邀请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庆阳市人民检察院和环县人民检察院参加,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通过调查取证、现场勘察、技术鉴定、查阅资料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及防范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驾驶人情况。

肇事驾驶人李xx,男,汉族,生于xx年2月20日,家住甘肃省合水县太白镇苗村,身份证号,无机动车驾驶证,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后因抢救无效于当日12时40分死亡。

(二)车辆情况。

肇事车辆甘m25656号“时风”牌自卸三轮汽车,20xx年6月24日初次登记,检验有效期至20xx6月23日,登记机动车所有人为甘肃省庆阳市环县虎洞乡高庙湾村药王洞队张鑫峰。车辆驾驶室核载2人,核定载质量0.5吨,发生事故时驾驶室乘坐2人,货厢内乘坐12人。

(三)事故发生单位情况。

庆阳市福明园林绿化有限公司,20xx年9月20日经庆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峰分局批准注册成立,注册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北城巷205号,法人为祁福明,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持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企业资质,可以开展造林、城镇绿化、经济林和花卉等苗木生产经营活动。

(四)事发路段情况。

事发路段属于环县通村公路c011线(环县环城至城东塬村),路线全长6.292公里。设计时速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6.5米,行车道宽4.0米,路面结构为沥青碎石面层。最小半径为15.1米,纵坡值12.9%。弯道外侧路肩设有凸面镜一面,现场来车方向50米、前方100米处各有弯道警告标志牌一块。经核查,事故路段的技术指标、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情况均符合《甘肃省农村公路村道工程技术标准》。事故发生时天气阴天。

(五)检验鉴定情况。

1.尸体检验情况。经环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11名死者尸体进行检验,8名死者系颅脑损伤合并胸腹腔多脏器损伤死亡,3名死者系颅脑损伤死亡。

2.车辆技术检验鉴定。经甘肃陇通司法鉴定所鉴定,甘m25656号“时风”牌自卸三轮汽车转向系统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制动系统左后制动分泵陈旧性漏油(皮碗胀开,局部脱出泵体),左后制动鼓局部发蓝有过热现象,分析认为,该车制动系统事发前不符合gb7258-20xx《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基本要求,当时制动系统安全技术状况不正常;事故发生时三轮汽车瞬时车速为37—39公里/小时(路段设计时速20公里/小时);车辆在事故发生时的变速箱完好,工作正常;事发时该车档位为空挡。

3.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检验情况。经委托庆阳市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司法鉴定所鉴定,驾驶人李世存血样血液酒精含量为0。

(一)事故经过。

20xx年9月6日,庆阳福明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下属施工队负责人段振孝带领12名工人乘坐李世存(施工队工人,无驾驶证)驾驶的甘m25656号自卸三轮汽车从环县环城镇城东塬村住地向七里沟方向沿通村油路行驶,其中部分人员去七里沟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补种树苗,一部分去环县县城。7时29分,车辆由北向南经过环县环城镇环城至城东塬通村公路0公里+450米处下坡向右急弯路段处,车辆失控向左侧翻,与道路外侧防撞墙相撞,造成2人当场死亡,9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20xx年9月6日7时32分,环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附近群众报警后,立即安排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赶赴现场,按要求逐级上报了事故情况,庆阳市交警部门迅速启动《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夏红民副省长(庆阳市委书记)和庆阳市领导接到报告后,迅速启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全力以赴开展伤员救治工作。省政府公安、安监、卫生、农牧等有关部门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导事故救援工作。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也派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

截止9月8日,11名死者均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得到了相应赔偿,3名伤者已转入庆阳市人民医院治疗,伤势平稳,受害者家属情绪稳定。

(一)直接原因。

李世存无证、非法驾驶制动系统安全技术状况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基本要求的自卸三轮汽车,违法载人,在急弯下坡路段空挡行驶,超过道路设计速度,造成车辆失控侧翻,是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庆阳福明园林绿化公司下属的施工队安全管理混乱,长期放任施工人员无证驾驶农用三轮汽车和施工人员违规乘坐农用三轮车,对于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2.庆阳福明园林绿化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下属施工队安全管理不到位,对所属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施工队人员无证驾驶农用三轮汽车和施工人员违规乘坐农用三轮车的行为,对于事故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

3.庆阳市环县环城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作为环城镇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的专职机构,对外来施工队的驾驶人、农村机动车情况摸排不到位,未及时将驾驶人李世存,甘m25656号自卸三轮汽车纳入交通安全管理站管理范围,对于事故发生负有重要管理责任。

4.庆阳市环县环城镇党委、政府对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督导不到位,对农村道路安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失察,对于事故发生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5.庆阳市环县交警大队加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大队牌子,作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执法机构,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指导督促不力,未及时发现庆阳福明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的施工队在辖区路段无证驾驶,货车违规载人的违法行为,对于事故发生负有重要监管责任。

6.庆阳市环县县委、县政府对县交警大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督导不到位,对相关部门农村道路安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失察,对于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庆阳市环县“9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免于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甘m25656号自卸三轮汽车驾驶员无证驾驶且违规使用货车载人在通村道路下坡急弯路段行驶时临危处理不当导致车辆侧翻造成事故发生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因本人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责任。

庆阳福明园林绿化公司下属施工队负责人对施工队务工人员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制止工人李世存长期无证驾驶农用汽车及违规载人违法行为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因本人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责任。

(二)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xxxx,庆阳福明园林绿化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生产经营行为。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未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未对务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建议给予政纪处分的人员。

中共党员环县环城镇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站干部负责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工作。对外来驾驶人、农用车辆的摸排不到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隐患排查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中共党员环县环城镇副镇长兼任环城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站长。对辖区农村道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外来驾驶人、农用车辆的摸排不到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隐患排查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建议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中共党员环县环城镇镇长。对辖区农村道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未能督促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落实对外来驾驶人、农用车辆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管理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中共党员环县环城镇党委书记。对辖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及时发现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履职不到位的情况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管理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中共党员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分管秩序巡查工作。对辖区农村道路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采取管控措施不力未及时发现和纠正事故车辆无证驾驶和违规载人的问题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监管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中共党员环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县公安局局长。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进行行政记过处分。

中共党员环县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对政府相关部门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进行行政记过处分。

(四)相关问责建议。

1.建议庆阳市安监局对庆阳福明园林绿化公司给予50万元经济处罚。

2.建议庆阳市人民政府向甘肃省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建议责成环县人民政府向庆阳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庆阳市环县“9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后果非常惨痛,影响十分广泛。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落实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推进安全生产“六打六治”打非治违活动和,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提出以下措施建议:

(一)强化基层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组织领导。

庆阳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将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地方行政首长要对道路交通安全负总责,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部署重点工作。要制定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规划,将政策适当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倾斜,强化对乡(镇)交通安全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完善管理人员配置,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

(二)加强农村道路安全管理。

环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乡(镇)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的监管力度,不断强化对辖区各类车辆、驾驶人和的管理,及时发现乡村道路上各类行车行为,力争将安全隐患消除在源头和萌芽状态。加大对农村道路安全管理机构的人员编制、经费方面的支持,不断完善农村道路安全设施,改善农村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引导农村客运交通健康发展,建立农村道路客运网络,提高农村道路客运覆盖率。

(三)强化重点车辆的全过程监管。

庆阳市公安交警部门要强化驾驶人培训和考核管理,特别要严格客货运驾驶人、低速载货汽车驾驶人从业资格审核与培训考试,严把驾驶人聘用管理关。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长期在本地经营的异地客货运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力争实现客货运驾驶人从业情况、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等信息共享。不断加强长途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农用低速载货汽车、公交车等重点车辆的日常安全管理。严格机动车登记检验、使用维修和报废等管理,加强重点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对安全状况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不予注册登记和通过检验。

(四)严厉打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各级相关管理部门要在吸取事故教训的基础上,加强公路巡逻管控,下大力气整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营运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等重点车辆检查力度。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打击和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吸毒后驾驶、货车违法占道行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查处超限、违规运输危险品、无从业资格驾驶营运车辆、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农机部门负责整治变型拖拉机超速超载、违规载人、无牌无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负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能的各部门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大力开展交通安全进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等“五进”宣传工作,借助多种宣传载体和媒介,教育群众乘有证车、安全车,自觉抵制货运车辆非法载客、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强化对驾驶人、农村群众、学生等重点群体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事故调查报告

x年x月x日x时x分,位于xx市xx路xx号的xx单位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x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xx万元。

此部份内容是事故调查中管理责任认定的事实根据,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干责任单位的基本情况;

2、单位及相干职员资质情况;

3、事故点事发前的不安全状态;

4、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5、所在地政府及相干负有职责的部分的安全监管情况。

1、事故发生经过

客观地描写事故发生、抢救直至救出最后一位遇难者(或伤者)为止的整个进程。

重点描写事故演化进程中事故触发、发展、扩大的状态;场所、设施、装备、装置的变化状态;人的违章违规行为。

2、应急救济情况

简单先容事故应急救济情况,如有必要也可简单先容善后处理情况。

1、伤亡职员情况

2、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1、事故发生的缘由

(1)直接缘由

主要从现场勘察和事故经过中概括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

(2)间接缘由

主要从报告的第一部份基本情况中概括失事故单位安全管理及部分监管方面存在的缺陷。

2。事故性质

主要认定事故是责任事故还是非责任事故。

1、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责任职员;

3、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职员;

4、建议依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理的责任职员。

责任职员的责任认定按以下模式表述:姓名、政治面貌、现任职务、分管业务、任职时间、违法违规事实(多条分号隔开)、负何种责任、根据何规定(条款)、建议给予何种处罚(处罚)。

责任单位的责任认定按以下模式表述:单位、违法违规事实、违反何规定(条款)、建议给予行政处罚。

要针对事故发生的缘由,提出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避免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应从管理、设备和职员培训等方面提出防范措施。

1、调查组的组建

包括两项内容:

(1)调查组组建文件;

2、故现场示意图

图形用a4纸按比例绘制(建议使用cad制图),具体比例根据实际情况把握。图中要反映事故现场装备、设施、装置的布置、事故地点名称、位置(注明间隔尺寸)、伤亡职员位置及倒向、有关装备、设施事故前后位置等。同时须标明图题、指向标、比例尺、图例和题名等要素。

3、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明细

4、事故伤亡职员情况

建议以表格情势列失事故伤亡职员情况,表名为xx事故伤亡职员名单。内容包括伤亡职员姓名、籍贯、年龄、工种、培训情况和伤害程度等。

事故调查报告

一、事故发生的经过:20xx年5月8日上午在福泉高速公路扩建工程莆田pa2合同段木兰溪高架桥右侧11#-1桩基(k311+556.3)钻机冲孔,在施工中发现配电箱控制柜面板按钮脱落,桩机操作人员余晓刚在未停电的状态下私自打开配电箱维修按钮,造成触电事故。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及时报“120急救中心”并迅速送往涵江医院,中途“120急救车”边抢救边送往医院抢救,于中午时分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项目部及时派员做好了现场保护工作,并及时上报了三江口边防派出所和涵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意见:1、事故全部责任为死者余晓刚私自打开电源箱引起的,应负全部责任。2、事故发生后,项目部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各有关部门紧急会议,将事故善后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分工布置处理善后有关事宜。(1)、向有关部门报告。(2)、项目部立即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和善后处理小组。(3)、工地停工整顿,对全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4)、组织有关部门对工地施工用电整顿排查。

四、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和下一步的要求:

1、通过本事故的调查分析,项目部领导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分析项目部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吸取5.8事故的教训,进行“举一反三”,落实“四不放过”的原则找差距,在全标段内开展安全专项教育活动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排查工作,组织各有关部门对工地全线的施工用电进行整改排查。(1)、对全线布设电杆、电源线路进行排查。(2)、对工地全线所有的配电箱、开关箱按规范整治。(3)、对工地所有机械设备进行整治排查。(4)、在整治排查中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整改更换,做到横向到边,竖向到底,坚决不留死角。

3、加强各施工段、施工班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摆在议事日程,经常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全面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4、现场施工技术负责人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一定要有针对性的布置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班组长经常检查,督促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5、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教育,认真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作业。应该说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现已处理完毕,做到不拖延、不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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