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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族读后感以下(专业15篇)

作者: FS文字使者

读后感是在阅读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思考和反思,在其中可以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感受。以下是一些独到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为大家理解和解读书籍提供参考和指导。

《龙族》读后感

这是一个与孤独抗争的故事。

孤独,那么的可怕。

路明非,18岁,衰小孩一个。唯一的特长是打大型老式游戏星际争霸。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呢?他还是一样的衰,没存在感,没人记得他。12岁时父母外出,至今未回。一直住在婶婶家,婶婶叔叔自私刻薄,他是那么的衰。

直至在一天,他在一个细腰长腿的御姐的召唤下,变身李嘉图·m·路,来到了美国卡塞尔学院,他到了那里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拥有龙族血统的混血种,而他也是,而且是s级的。他以为自己终于可以牛逼一回了,可是他还是一样的衰,高富帅的师兄凯撒·加图索,漂亮师姐诺诺,面瘫的帅气师兄楚子航,废材留级王芬格尔,他在这些人的辟护下生活。

他也和可爱帅气的狡猾小恶魔路鸣泽签订了契约,每当他杀死一个龙王就要给路鸣泽四分之一的生命。“路明非,你没有感觉到绝望,是因为有人不敢让你绝望,总是施舍似的一点点给你些希望。一旦你绝望了,就会完完全全变成另外一副摸样。”路明泽侃侃而谈,坚定有力,像个出色的演说家,“可是总有一天你还是会绝望的,因为你一无所有。你是个废物,是多余的,没有人真的需要你。你是个笑话,你自始至终从来都没有摆脱过‘血之哀’,偏偏你无法觉察到。你不感到孤独,哈哈哈哈哈,”他突然狂笑起来,转过身,指着路明非的鼻子,“真有趣,没有听过比这更好笑的笑话了!”“他们给你的爱,就像是从饭碗里拨出来施舍给你的米粒。”他的声音嘶哑冷酷。说真的,读完这些,我仿佛置身于这种孤独之中。

龙族1中明明是他用七宗罪杀死了青铜与火之龙王诺顿,却被凯撒抢去了功劳。

龙族2中他背着七宗罪一刀一刀杀死了大地与山之龙王,说出审判圣言:我重临世界之日,诸逆臣皆当死去!可是却没有人看到,那时他是那么牛逼,那么帅,那么威严!

可是他还是很衰,继续一如平常说烂话,继续隐藏着自己对自己喜欢的女孩的爱,虽然所有人都知道。他是一个衰小孩。

他自己奋斗者,奔跑着,梦想着,可是却一直一样的衰。

正如路鸣泽所说,总有一天,他会觉醒,他会变成令世人所恐怖的存在。

谨以此书,献给所有有梦想的衰小孩!

—江南。

《龙族》读后感

这是一个与孤独抗争的故事。孤独,那么的可怕。路明非,18岁,衰小孩一个。

可是他还是很衰,继续一如平常说烂话,继续隐藏着自己对自己喜欢的女孩的爱,虽然所有人都知道。他是一个衰小孩。他自己奋斗者,奔跑着,梦想着,可是却一直一样的衰。正如路鸣泽所说,总有一天,他会觉醒,他会变成令世人所恐怖的存在。谨以此书,献给所有有梦想的衰小孩!

《龙族》读后感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一部青春向上热血向的小说,却有着非常快的故事节奏与情节密度。快速切换的镜头,细腻华美的语言,独具匠心的细节,让这部小说拥有极为浓厚的阅读感。这是一部在人物塑造上非常完美的小说,这些男孩与女孩在小说里慢慢地成长,学会了坚强执着与爱。又衰又怂的路明非,孤独寂寞的楚子航,酷酷的.,当然还有那些漂亮可爱的姑娘们。

在龙族的最后一章里,那个肯德基先生指着自己的心脏说:“我们每一个人可能都会有这么一个死小孩,在这里藏着。”这样的死小孩是怎么样的?孤独有执着,倔强的不肯认输!

龙族写的是一些人的孤独,他们在孤独中拉风着,倔强着,却没有人看见,壮烈牺牲后也没有陌生人取替他们惋惜,他们明明是在拯救世界啊!就像一朵开在悬崖上的花,拼命的生长,开出最美丽的花瓣,在风中摇曳的身姿,如同伊人在水中央跳舞,却没有人去欣赏,默默地开在悬崖边上,只有风在抚摸着她,看她含苞,;看她绽放,直至凋零。

路明非从小衰到大,他十八岁的人生,诠释了什么叫做没有最衰只有更衰。一直寄住在婶婶家的他,父母很久都没有来看过,时间长了,连父母的样子都忘了。婶婶从小叫他干这干那,但他做什么都是错的,最后他终于明白了,因为不爱,所以做什么都是错的,他就像婶婶的眼中钉,在婶婶以为的那个世界里,他又狠又腹黑。

青铜计划中,明明是他用七宗罪杀死了龙王,却没有人看见,反而被凯撒抢去了头功,尼伯龙根里,楚子航,也是他背起七宗罪,一刀一刀的杀死了龙王,说出了那一句:“我重临世界之日,诸逆臣皆当死去。”巨牛逼,巨拉风啊,从来没有人那么拉风牛逼过,哪怕是有钱到爆,冬天取暖可以拿来烧钱烧一整个冬天的凯撒,或是苦行僧一般,拿起剑就变成一个杀胚的楚子航,他们都没有。可还是没有看见,因为没有看见,所以明明很拉风,明明事后想起来觉得很骄傲,但还是被人看成是一根废柴,可有可无,上战场肯定第一个成为炮灰。有时候觉得,甘心吗?明明很厉害,很牛逼,却没有人看见。一定很不甘心。

心中的孤独是无法言喻的,每一种孤独都不同。他们深深地藏在心底,那内心的最深处!

《龙族》读后感

还是小衰仔时期的路明非总是会幻想,有一天fbi的探员会突然闯入,恭敬地对他说:“mr路,你还想继续待在这个小地方浪费时间吗?我们现在需要你。”然后路明非会站起来,在众目睽睽下让他们给自己穿上风衣,被促拥着走向一架呼呼作响的黑色直升飞机,脚下踩着风。路明非并没有什么英雄情结,只是那种场景真的不由让人喊出一句,超拽!然后这个美妙的幻想往往会被老师的一声怒吼打破。

路明非偶尔也会想想未来,想象自己在单薄的简历书上写下,特长是打星际。人生十有89是不如意,其中一二是非常不如意,死小孩儿路明非前半段的人生很简单,在学校被老师同学嫌弃,在家被姑姑嫌弃,就连在报刊免费蹭书看也会被大爷嫌弃,到底是因为无法融入这个世界而感到孤独,还是因为孤独而无法融入这个世界,十八岁的路明非从未思考过这个问题。他穿过狭窄的楼道,坐在天台那座废弃的空调机上,漠视着一切走向衰老,包括自己的生命。

这悲催的生活忽然有一天走向了终结,一位红发魔女目光如刀地走向他,“李嘉图,跟我走。”一辆红色的法拉利就停在她身后,她穿着紫色套裙,耳朵上的四叶草闪闪发光。从此以后,路明非的世界被分成了两个部分,一半是光明,一半是混沌,诺诺所行之处,烈火燎原。即使后来,路明非已经见识过布加迪威龙和迈巴赫,但对于他而言,最令人安心的,果然还是一辆红色的法拉利,准确的说,是诺诺身边。师姐总是有能力将他拖出泥淖,宛若一个女英雄似的拍拍他的脑袋,“小弟,别伤心。”也许路明非前十八年的人生都是为了迎接诺诺的到来而作的铺垫。

不了解路明非的人都觉得他活得像条土狗,是只打不死的小强,但他内心的孤独与悲伤却不曾有人试图去揭开,唯有了解他的人才能从他的眼神中看出神的威严,所幸最后的最后,他终于不再是孤身一人,面瘫师兄、三无少女、中二会长以及小恶魔,路明非心中的刀终于有了挥舞的理由,他找到了活下去的意义,遇到了想要守护的人。

也许每个人的成长过程中,内心都有一个孤独的路明非,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地受伤,但他偶尔也会为了某个理由拼命,命运这玩意儿,生来就是要被踏于足下的,如果你还未有力量反抗它,只需怀着勇气等待。

《龙族》读后感

一本好书,总有人会去看。

《龙族》,不像四大名著那样中外闻名,但每个人,总能从里面读出些什么。

孤独,这个名词大家并不陌生,在词典中能找出它的含义,但是总会有人给它找一个与众不同的定位。

在这本书中,它被当做一群人独特的标志。他们也许在世界各地拥有自己家族的产业,或许在众人眼中是个触碰不到的神话,也有可能是一个众人嘲笑的傻瓜。这些人看起来丝毫没有任何联系,可他们身上的某种血缘,让他们聚在一起。这种血缘被称为“血之哀”,是一种可悲的存在,它唯一突出的特点是让人感到前所未有的孤独。

“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则是一群人的寂寞。”用这句话描述这个热血故事是再适合不过的了。在孤独中存在着一丝丝的热血,在热血中存在着一点点的疯狂。这就是那个孤独的的世界,被人们淡忘却真实存在着的世界。存在于我们内心的,那个孤独又热血的世界。

《龙族》读后感

龙族里主要讲的是龙和混血种的纠纷,亦是羁绊。

犹记得初看到龙族是在一本20xx年的小说绘上,当时就忍不住被它萌上了。江南把那次战争写的让人终生难忘。相信大家都有这样的经历-----明明连作者,主角都忘了,却莫名的记着一个片段。

我记忆最深刻的片段莫过于楚弥在摩天轮上的那个片段了,不管那是虾米,或是耶梦加得。无所谓,没关系,喜欢是信仰,不是理由。

小四的夏至未至是那种煽情到爆,让人看一遍就想哭的,龙族却是完全不一样的。龙族很容易让人动情流泪,但我其实看了好多遍才哭的,龙族教给我们的是坚强。

有这么一句话,虽是小四说的,但很适合龙族----------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些女孩教会我爱。

如果路明非可以顺利活到80岁,也许他会说这句话--------“凯撒、楚子航、芬格尔,谢谢你们帮我成长,诺诺...陈雯雯...夏弥,谢谢你们教会我爱,路鸣泽...谢谢你陪着我..

每个人都有那么一个小习惯,话说我喜欢边听歌边看龙族,所以...一听到寂夜...就莫名的想到龙族。寂夜总让我想到那个坐在天台上的路明非,那时他只是中学里一个不起眼的角色,没人关注,只自己一个默默的喜欢着某个女孩,不知道龙族不知道血之哀,不知道孤独。再说一说龙族的支持者们,龙族不得不说是同类小说中数一数二的了,我也常常会跟同学讲,我有一本很棒的小说哦亲要不要看?就这样越来越多的人被我拉进了拉进了这个黑坑......现在我已经不太关注结局是悲是喜了,更关注的则是到底是什么结局,我们看着路明非的爆发,他的失落已经太久了...可我竟然有些害怕知道结局...人,真是纠结的生物呀....谢谢江南可以让我们关注路明非的成长这么久。

龙族,我们飞逝的流年里匪浅的记忆。

《龙族》读后感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一部青春向上热血向的小说,却有着非常快的故事节奏与情节密度。快速切换的镜头,细腻华美的语言,独具匠心的细节,让这部小说拥有极为浓厚的阅读感。这是一部在人物塑造上非常完美的小说,这些男孩与女孩在小说里慢慢地成长,学会了坚强执着与爱。又衰又怂的路明非,孤独寂寞的楚子航,酷酷的凯撒,当然还有那些漂亮可爱的姑娘们。

在龙族二的最后一章里,那个肯德基先生指着自己的心脏说:“我们每一个人可能都会有这么一个死小孩,在这里藏着。”这样的死小孩是怎么样的?孤独有执着,倔强的不肯认输!

有风在抚摸着她,看她含苞;看她绽放,直至凋零。

路明非从小衰到大,他十八岁的人生,诠释了什么叫做没有最衰只有更衰。一直寄住在婶婶家的他,父母很久都没有来看过,时间长了,连父母的.样子都忘了。婶婶从小叫他干这干那,但他做什么都是错的,最后他终于明白了,因为不爱,所以做什么都是错的,他就像婶婶的眼中钉,在婶婶以为的那个世界里,他又狠又腹黑。

青铜计划中,明明是他用七宗罪杀死了龙王,却没有人看见,反而被凯撒抢去了头功,尼伯龙根里,楚子航昏迷,也是他背起七宗罪,一刀一刀的杀死了龙王,说出了那一句:“我重临世界之日,诸逆臣皆当死去。”巨牛逼,巨拉风啊,从来没有人那么拉风牛逼过,哪怕是有钱到爆,冬天取暖可以拿来烧钱烧一整个冬天的凯撒,或是苦行僧一般,拿起剑就变成一个杀胚的楚子航,他们都没有。可还是没有看见,因为没有看见,所以明明很拉风,明明事后想起来觉得很骄傲,但还是被人看成是一根废柴,可有可无,上战场肯定第一个成为炮灰。有时候觉得,甘心吗?明明很厉害,很牛,却没有人看见。

《龙族》读后感

合上最新的那一本《龙族》的时候,我不由得感叹:好久没有看到这么精彩的书了。沉浸在那一页页文字里的时候,我恨不得尽快看完它,当我真的那么快读完那些文字的时候,却可惜自己看得太迅速了。

但我的确只是读完那些文字,而不是读完这本书。读完书里的文字太简单了,只需花上那么几个小时,我便可以宣告我确实已经看完了那些规范的印刷体,且一字不落。可读完一本书太困难了,我到现在仍不曾读完了什么书。我觉得这本书是个什么样子,别人又觉得这本书是个什么样,作者也觉得它另外有个样,然后我也不知所措迷迷糊糊,它到底是什么样?这时候一句话解决了这个相当难以解决的问题——“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而我也只想说说我所认为的《龙族》。

诚然这本书也有着众多角色,总要有炮灰和路人才能让舞台更充实一些,但三个主角还是十分突出的。

恺撒和楚子航是两个性格对立的角色,恺撒是雄狮楚子航是独狼,恺撒众人拥簇楚子航独来独往,恺撒炽烈如阳楚子航孤厉如月。尽管江南文笔十分细腻动人刻画细致生动以致人物形象饱满地跃然纸上,可这样光辉的两个角色只是为了丰富那个浑身散发着酸臭气息的小可怜路明非。

是啊,明明路明非就是那么普通的'一个人,他是你身边某个人,又或者就是你。可即使恺撒和楚子航的光芒层层交叠在他身前,迷离虚幻的龙族世界把他笼罩其中,我还是可以清楚地看到他触到他,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一清二楚毫不模糊。大概就因为,他是一个人。恺撒的世界,楚子航的世界,都是书中的世界,路明非的世界却是读者我心中的世界,他变成了我心底某处的化身,且融合得天衣无缝。除却书中荒诞的情节,路明非就是现实中一个活生生的人。

有人问过我:“《龙族》讲些什么?”那个时候我回答:“讲龙的故事。”可现在想想,我应该说:“讲人的故事。”

看书如看戏,一流的戏偷心。《龙族》是场好戏,十面埋伏,处处雷区,一不小心就会触动你所有的爱恨和记忆。路明非是戏中最好的演员,他交付了演技,观众也在浑然不觉中交付了自己。

《龙族》读后感

龙族的感情,用笔最多的大概就是孤独了。

路明非从小寄居在婶婶家,没有爸妈的爱,叔叔婶婶对自己更是没有对弟弟好,相比之下更会觉得委屈孤独,他学习成绩一般,是个暗恋别人的小屌丝,自然学校里也没有他真正的朋友,唯一能让他感到不孤独的就是在网吧里通宵的玩游戏,也许他整天说的那些烂话也都是在掩饰自己的孤独吧。

大多数的人总是在想小时候,小时候是多么无忧无虑、天真烂漫,泥巴、跳绳、皮筋、风车……一个小小的玩意就能高兴好久。然而现在,学习工作、买车买房……各种各样的问题都要面对。

“世界喜不喜欢你,取决于你的朋友喜不喜欢你,每个人都有几个真正的朋友,他们喜欢你,就是世界喜欢你。”路明非对绘梨衣说。想想也是,只要你的几个真正的朋友喜欢你,那你就不会感到孤独,可是偏偏有些人就是在面对面的时候忘不了口袋里的手机,吃大餐发朋友圈,逛街shopping发朋友圈,完全忘了正在自己身边的人,也许他需要的是来自大家的关注,而这种关注恰恰是孤独的。

“朋友在精不在多。”和朋友聊天的时候他说。当时读《龙族》的时候,那种孤独感真的是太强了,只要有闲的时间就看《龙族》,或者画画,或者看电影,就是不想感到太孤独,也没有跟那几个真正的朋友聊聊天,谈谈心,当时真觉得自己好孤独,就像全世界只有黑色,自己也是黑色的,有点儿可怕,如果当时跟别人聊聊大概这种感情就不会太强烈了吧。本来自己就不是那种主动找别人聊天的人,看完这本书,觉得自己主动一下也是很有必要的!

其实,多参加一些活动、多做一点儿有意义的事情就不会觉得孤独了,丰富自己的同时你会收到许多意想不到的收获!

龙族的读后感

《龙族1》读后感——谷顶祎在我无聊的时候我看到一本叫做《龙族1火之晨曦》的小说,身为小说迷的我当然是把它买了下来。《龙族1火之晨曦》一听名字就知道是本玄幻小说,而玄幻小说无非就是打打杀杀、主角很拽的一型类,可这本小说不是这样的。

在这本小说里主角路明非是一位很衰的男孩,在家遭弟弟路鸣泽的白眼,之后打算在电影院来像女神陈霎霎告白,可是又被骗了。原本路明非以为在卡塞尔学院过上普通的生活,可是到了之后才发现原来卡塞尔学院是一群奇葩的乐园。搞笑的学长芬格尔,杀胚师兄楚子航,挥金如土的老大凯撒。还有可爱的姑娘们:红发师姐陈墨瞳,孤独的零,以及苏茜。读完这本书我才觉得路明非真是太惨了,告白被人骗,亲手杀了陪自己打星际的老唐,最后在杀青铜与火之王的时候还是要考出卖自己四分之一的生命才杀了青铜与火之王,可最后还是被老大凯撒抢了风头。

读完这本书时我才发现原来路明非的衰已经到了没有最衰,只有更衰的境界。

龙族读后感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如果说在人生这一孤独的旅程中,最可怕的是什么?恐怕没有比迷失自我,丧失初心更可怕的。人生如一道道坎,倘若迷失掉了自我,还有什么理由去跨过那条坎呢?读书,可以让人不忘初心。是啊,一个读书多的人,他的气质、品行、谈吐中无不透露出一丝儒雅谦逊之气。如果让我在这人生旅程中选一样东西,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书。

就算未来一无所有又如何?

就算被一次次击倒在地又如何?

就算被限制在原地徘徊又何妨?

要记住——人,就算一无所有,也不能失去满腔热血和那一本书。

肉体被击倒在地,动弹不得,疼痛欲裂,可你的心还要随着书一起挣扎着爬起来。

脚步可以停下,但精神的境界是不能停的,一个人的精神,要一直随着你手里的书走下去。

愿你在人生的旅途中,不被世俗所侵扰,面对起伏的波澜,总能处事不惊,轻轻地合上书,淡淡一笑,向天怒吼,继续走下去。

这几本不是名著,这几本也不是什么有用的书,这些更不是令人为之赞颂的书。这只是一套小说,一套没什么意义的小说,但是这给我的只有震撼和孤寂。

这并不是简单的屠龙故事,它里面夹杂着各种各样的情感。他的主人公很不同,主人公既不是像凯撒那样的“高富帅”,也不是什么像楚子航那样的“冷艳贵”,他是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路人甲”,或许他比普通人更加不幸和痛苦,也许“衰”这个词来形容他更加合适一些,他是——路明非。

或许每个人心中都住着这样或那样的一个路明非。明明是s级却处处不受待见。每次屠龙似乎很不可思议,其实每次都耗费了自己的生命。看似同时是凯撒重要的小弟还和楚子航有着不一样的交情,其实每次都似乎是自己再拖他们的后腿。难道不是吗?心中的孤寂似乎从来都不会流露出来,明明心中无限的酸涩,却嘴里不停的.说着各种各样的烂话,努力露出笑脸。这是隐藏最深的孤独,他既不同于凯撒小时暴露出的孤僻,也不同于楚子航隐藏心底的痛苦。他的孤独是让人无法感受到的孤独,甚至连他自己都无法察觉到他的孤独。

刚刚是第五次读《龙族》了,从来没有任何书让我读的如此费劲。这算是破例吧,不过我却读的心甘情愿。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个站在天台上的小衰仔——路明非。你说他怎么这么衰呢,青铜与火之王、大地与山之王都是他杀的,最后荣耀却被冠给了队友。如果是我,我就会立刻站出来,夺下这些荣誉。这些是我自己的,心安理得!

但路明非没有这么做。他自认为是个diao丝,把属于他的诺诺藏在心底,然后独自一人去屠龙。他把四分之一的生命给了诺诺,四分之一的生命给了楚子航,从来没有为自己献出生命。风间琉璃说路明非是个很好的演员,他表面装成一个小衰仔,但心里是一只疯狂的狮子。

但狮子也曾经发怒过,是目睹源稚女、源稚生还有上杉绘梨衣都倒在王将的脚下,是看着王将如何利用源稚生和绘梨衣变为八歧大蛇……最后,他勇猛的拿出了四分之一生命,和路鸣泽合体成为黑王打败了八歧大蛇。

很多时候,路明非都会变为一个路人甲,但是,在我心里,他是那个站在天台上、默默的看着黑夜的小衰仔。

一本好书,总有人会去看。

《龙族》,不像四大名著那样中外闻名,但每个人,总能从里面读出些什么。

孤独,这个名词大家并不陌生,在词典中能找出它的含义,但是总会有人给它找一个与众不同的定位。

在这本书中,它被当做一群人独特的标志。他们也许在世界各地拥有自己家族的产业,或许在众人眼中是个触碰不到的神话,也有可能是一个众人嘲笑的傻瓜。这些人看起来丝毫没有任何联系,可他们身上的某种血缘,让他们聚在一起。这种血缘被称为“血之哀”,是一种可悲的存在,它唯一突出的特点是让人感到前所未有的孤独。

“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则是一群人的寂寞。”用这句话描述这个热血故事是再适合不过的了。在孤独中存在着一丝丝的热血,在热血中存在着一点点的疯狂。这就是那个孤独的的世界,被人们淡忘却真实存在着的世界。存在于我们内心的,那个孤独又热血的世界。

猛看了两天,《龙族》总算是看完了,路明非,楚子航,两个很喜欢的人物。

主角,当然是会让人喜欢的,楚子航,或许是直接看第二部的原因,果断的喜欢上这个人,是开头的那段很感动,是他的心里明明在乎他的那个亲身父亲却不表现出来,是在家人面前一副乖宝宝样,每天临睡前要花一两小时来回忆他和那个男人的事,永远也忘不了那个雨夜,那辆迈巴赫,和那个男人伟岸的身姿,一切的痛苦,默默掩藏的真好。

卡塞尔学院,是他另一段生活的开始,面瘫的师心会会长,学院里的危险血统分子,暴力执行任务记过十三次,每次看到这些,总会淡淡的笑,一直这样下去,很好,特别是他和路明非一起出场,总是很精彩,很让人期待。这个人,也和主角一样,是个带着悲剧色彩的人,不然,夏弥为何会是龙王,在他总算是开始喜欢上一个人之后,确最终用七宗罪杀了她。耶梦加得在最后对楚子航说,我把夏弥还给你,然后楚子航临死都握着那把钥匙。当他躺在夏弥家的那张床上,感受着这个女孩,不,应该说学习做人的孩子的孤独的时候,他突然明白,再睁开眼时,不会再有一个天使阳光般对他微笑。

废柴师弟路明非遇上面瘫师兄楚子航,多么不相同的两个人,其实都是孤独,孤独到好像全世界都将他们抛弃,所以,这两个人凑在一起,应该会成为很多的朋友吧,希望如此,总是很期待看到他们两个一伙,很搞笑。

龙族三,很期待,希望路明非追求到诺诺,楚子航不要爆血的死掉,然后他们继续给我感动,还有那些很道理的话。

2020确实是很重要的一年,发生了很多对我有很大影响的事情。我想,最重要的是中考吧。因为小升初正赶上制度改革,中考,是我第一次参与如此激烈的竞争,第一次面对如此重大的抉择。

那时的语文老师——刘老师。

10年之前,她就一直在鼓励我,适时的表扬我,给我自信。

“最后。在找你签名的时候。你对我说。我可以的。

但是,,相信我。中考,我完了,

我不可能考好了。

没有任何可能性。

就冲我最后一段日子,每天抄作业,最后一个周末,整整玩了两天电脑。

我也不可能考好。

你说老天是公平的,那老天是不会帮助一个如此不努力的人的。

刘老师,真的很抱歉,要让你失望了,我不敢再面对你。

诸葛亮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

而我恐不能考好,以伤刘老师之明。

刘老师,你说你喜欢我很乖的样子,可是,我一点都不乖,真的。

你很看好我,但是,我这次恐怕真的要让你失望了。

刘老师,对不起。

在初中最看好我的一个老师。

真的对不起”

这段话是我在中考前一天怀着内疚的心写的。

虽然在中考前几天一直觉得自己不可能考好,但是在考试的第一天,我却没来由的自信,相信自一定能考好。幸运女神好像也很眷顾我,语文考的都是我会的。

另一个影响着我的,是所有他教的学生都不喜欢她的老师——初三班主任李老师。

其实第一志愿没有报四中的,是师大二附。我觉得自己应该上不了四中。但是李老师找了我好几次,让我报。

每个人年少时,都曾孤独过。

——题记。

星期六上午,我长舒了一口气,仿佛干了一件大事一般,其实,真正的原因是——我终于把《龙族1》看完了!

看完《龙族1》心中突然变得轻松起来。

《龙族》,讲得是一个衰小孩路明非,一个普通的学生,他过着周而复始的生活,就在他以为他的一生都将如此度过的时候,一封来自美国神秘学院的来信改变了他平淡的人生——世界有龙!你的使命是屠龙。在热血与神秘的呼唤下,在爱与梦想的抉择下,他毅然选择了未知。陌生的大门向它开启,平凡的中国小孩走向不平凡的屠龙之路,生活变得精彩传奇。

这是关于“热血”与“抗争”,“成长”与“孤独”的一本小说。这里的每一个人——衰衰的路明非、孤独的楚子航、酷酷的凯撒,还有那些漂亮可爱的姑娘们——诺诺、夏弥、苏茜、陈雯雯、酒德麻衣……他们都有不为人知的秘密,他们都很孤独。这些男孩和女孩们在这部小说里慢慢地成长,学会了坚强、执着和爱。

《龙族》,它里面有让人痛哭流涕的亲情,也有让哈哈大笑的片段;

这是一个关于屠龙者的故事,也是一个关于少年们成长的传奇。这是一场青春的文字盛宴,也是孤独少年成长传奇。

让我们一起来看《龙族》,让我们享受年华给我们的青春热血。

我们都有孤独时刻。

以此来怀念我们都曾有过的孤独。因为有他,才让我们感到雨过天晴、雨过彩虹是多么不易。

拜拜喽,去看《龙族2》!

《龙族》读后感

今天凌晨一点,翻来覆去毫无睡意的我想着要不看会儿小说吧,反正睡不着。但是我的手机里并没有读书软件,我也并不想为此多下载一个软件占用手机内存。突然想起,微信读书好像有小程序,于是我就点开了微信读书。在首页的中间是龙五,听说龙五开始连载很久了,我却从来没有去看过。我非常不喜欢追正在更新的东西,“未完待续”的感觉让我感到不舒服。我一般都是等一本书或者一部剧完结了再看。

无聊让我开始读起了龙五。第一次看龙族真的在很久很久以前了,好像是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我得承认,我当时根本读不懂龙族,或者说现在我在读书这一方面也没什么长进,还是读不懂龙族里很多地方。从前,我误会凯撒和诺诺那不是爱,现在,我还是觉得诺诺爱的其实是路明非。从模糊的记忆里,我只能记起我当时是很喜欢看龙族的,但具体有多喜欢,喜欢的感觉我已经记不起来了。从我看完龙五的第一页后,我记起来了那种感觉。我好像回到了那个我原本去过但已经很久没去的世界里,我的心情完全被这个世界牵动。说起来有点中二,但我觉得龙族那个世界确实是存在我的脑海里的一个角落的。时间在那个角落里会静止,只有当我读龙族的时候,时间才在那个世界里流动。这么多年过去了,龙族里所有的角色还是好好地活在那个角落。

时间对那个世界产生不了什么影响,但时间对我产生了很多影响。我读到龙五的一些情节,比如加索图家族随随便便就豪掷多少多少亿购买武器航母对抗一个国家,的`时候,我居然会觉得这没什么可信度,太中二了。可是,这本来就是一个科幻小说啊,小时候我从来不会在意科幻小说的真实性。我每质疑一次龙五的情节,我能感觉到我脑海里的那个世界就坍塌了一点。

以前读龙一二三四的时候,我一直觉得龙族的主色调是热血。龙二还是龙三其实也挺悲伤的,楚子航和夏弥是我读过最悲伤的爱情故事了,但是小时候对儿女情长这种事并没有特别敏感,总得来说龙族在我心中一直是一部科幻动作片。但是龙五从一开始就让我难过得想落泪,每个我曾经那么熟悉的角色不是告别就是在告别的路上,每个句子仿佛都是为了最后的告别做铺垫。读到一半,我实在读不下去了,在很想知道后面的剧情和逃避后面的剧情里又有人离去之间,我选择了后者。我不想大家一个个这么快离开我脑海里的那个世界。我对每个角色是真的有感情的。

龙五里面有一段非常戳我的情节,大概就是,路明非所经历的逃亡早在多年前就被预见了,且逃亡路线也早已被规划好。他终有一天会开着一辆巨大的车,带着他心爱的女孩,载着他过命的兄弟,在望不到尽头的公路上奔驰。可能这就是宿命吧,中二又浪漫的宿命。我很羡慕。小时候,我觉得我长大后会变成一个很酷的人,自己一个人开着车环游世界,不用担心人身安全也不用知道目的地,就一直开下去就好了。19岁的我却还没有拿到驾照,被生活中各种小事困扰,不知道小时候的我会不会看不起现在的我。希望“你”能原谅我吧,我没有成为你希望的样子,但我还是会好好生活的,在不给家人朋友带来不好的影响的前提下,努力做一个能被“你”看得起的人。

《龙族》读后感

确实是很重要的一年,发生了很多对我有很大影响的事情。我想,最重要的是中考吧。因为小升初正赶上制度改革,中考,是我第一次参与如此激烈的竞争,第一次面对如此重大的抉择。

那时的语文老师——刘老师。

之前,她就一直在鼓励我,适时的表扬我,给我自信。

“最后。在找你签名的时候。你对我说。我可以的。

但是,,相信我。中考,我完了,

我不可能考好了。

没有任何可能性。

就冲我最后一段日子,每天抄作业,最后一个周末,整整玩了两天电脑。

我也不可能考好。

你说老天是公平的,那老天是不会帮助一个如此不努力的人的。

刘老师,真的很抱歉,要让你失望了,我不敢再面对你。

诸葛亮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

而我恐不能考好,以伤刘老师之明。

刘老师,你说你喜欢我很乖的.样子,可是,我一点都不乖,真的。

你很看好我,但是,我这次恐怕真的要让你失望了。

刘老师,对不起。

在初中最看好我的一个老师。

真的对不起”

这段话是我在中考前一天怀着内疚的心写的。

虽然在中考前几天一直觉得自己不可能考好,但是在考试的第一天,我却没来由的自信,相信自一定能考好。幸运女神好像也很眷顾我,语文考的都是我会的。

另一个影响着我的,是所有他教的学生都不喜欢她的老师——初三班主任李老师。

其实第一志愿没有报四中的,是师大二附。我觉得自己应该上不了四中。但是李老师找了我好几次,让我报。

龙族读后感

《龙族》,讲得是一个衰小孩路明非,一个普通的学生,他过着周而复始的生活,就在他以为他的一生都将如此度过的时候,一封来自美国神秘学院的来信改变了他平淡的人生——世界有龙!你的使命是屠龙。

在热血与神秘的呼唤下,在爱与梦想的抉择下,他毅然选择了未知。

陌生的大门向它开启,平凡的中国小孩走向不平凡的屠龙之路,生活变得精彩传奇。

这是关于“热血”与“抗争”,“成长”与“孤独”的一本小说。

这里的每一个人——衰衰的路明非、孤独的楚子航、酷酷的凯撒,还有那些漂亮可爱的姑娘们——诺诺、夏弥、苏茜、陈雯雯、酒德麻-衣······他们都有不为人知的秘密,他们都很孤独。

这些男孩和女孩们在这部小说里慢慢地成长,学会了坚强、执着和爱。

《龙族》,它里面有让人痛哭流涕的亲情,也有让哈哈大笑的片段;这是一个关于屠龙者的故事,也是一个关于少年们成长的传奇。

这是一场青春的文字盛宴,也是孤独少年成长传奇。

让我们一起来看《龙族》,让我们享受年华给我们的青春热血。

我们都有孤独时刻。

以此来怀念我们都曾有过的孤独。

因为有他,才让我们感到雨过天晴、雨过彩虹是多么不易。

《龙族》是作者江南发表在《知音漫客》杂志上的一部连载小说,像这样的小说照理说我应该是无缘接触的,由于我现在早就已脱离了看长篇连载小说的年纪,但是好在我有一个喜欢看《知音漫客》的十岁的儿子。

其实,我给儿子买的第一套长篇小说不是《龙族i》和《龙族ii》,而是14本300万的《斗罗大陆》,初衷则是想利用他的兴趣大幅度增加他的浏览量。

我基本上是一个很勤俭的人,家里的剩饭如果还能吃,通常是我吃,这次儿子看完的《龙族》也没有例外。

有人说《龙族》是一部青春空想热血小说,而我的小说世界的分类没那末复杂,只有历史小说、言情小说和武侠小说,所以《龙族》这两部小说我还是把它归到武侠小说的种别里。

现在的小说受电影《魔戒》、网络游戏《魔兽争霸》和小说《哈利波特》的影响很大,再者作者的写作速度非常快,因此所谓的长篇连载小说更像是一道快餐,它存在的意义更多的是文娱作用跟网络游戏一样帮你消耗和打发无聊的时间,断不能用浏览经典小说的眼光去审视它,或许再过n多年以后,你还能记得看过它,那就说明它是一部很成功的作品了。

武侠小说是成年人的童话,这两部《龙族》也是当下青少年的童话。

小说中的主人公,不论是孤苦伶仃的路明非、大富之家的楚子航,还是出身豪门的凯撒,都有一个孤独而又痛苦的童年,都渴求父母的爱而得不到满足,都希望寻求自己的幸福,都企图用自己的努力来证明自己。

这样的人物性格设定无疑是很能得到现在独生子女这一代人的共鸣的:幸福是什么?没有兄弟姊妹的生活,幸福就是不孤单。

没有一个完全的家庭的生活,幸福就是父母的爱。

没有认同感的生活,幸福就是被需要、被尊重、被爱。

虽然故事产生在一群被称为龙族的很另类的人群当中,但是情感却是和当今社会息息相通的.。

在路明非的身上,作者隐喻了很多重大的人生命题。

如果你是一个怎样看都不可能完善的人,你的一生会如何?难道是注定被他人拿来嘲笑,或是人人都想踩上一脚的命运吗?抗争还有意义吗?作品还是给出了一个积极向上的人生指引只要你的骨子里还有龙的先人传给你的热血,就算你的世俗人生完全无药可救,你一样可以完成一番大张旗鼓的屠龙大业。

路明非的人类社会的人生一直充满了悲剧,从小被父母寄养在叔叔婶婶家,家境清贫,学习不出色,没有男孩愿意真心跟他做朋友,也没有女生愿意多看她一眼。

但是在美国的与哈佛大学比肩的卡塞尔学院却将具有高纯度龙血的他视为不可多得的人材,这隐喻了那句天生我材必有用,你之所以没有价值,是由于你被放错了位置。

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人生,只要你努力,总能找到1帮与你有着共同志向的朋友,一起完成一个伟大的事业。

上帝给你关上门的时候,总会为你打开1扇窗户,不要对自己的缺点和不足耿耿于怀,有些缺点从另一个角度看或许就是你的优点,把自己的短处当作长处发挥出来,你的人生想不成功也难。

这个世界没有一个事业或成绩是一个英雄可以单枪匹马能够完成的,屠龙也是一样。

加入一个正确的集体,并在里面找准自己的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长处,成功也就实现了一大半。

在集体里,当他人对你有误解的时候,真诚、仁慈和宽容是最好最珍贵的品质。

人心都是肉长的,你对他人好,只要锲而不舍,胸怀坦荡,再铁石心肠的人也会为之感动的,终究都会成为你的朋友,成为你坚实的基础。

只有先做好人,才能后做好事。

路明非的废柴师兄兼舍友芬格尔,在卡塞尔学院读了八年,路明非也没有瞧不起他,跟他成为了真正交心的好朋友,芬格尔一样也给了路明非许许多多他人给不了的帮助。

路明非在屠龙的道路上一直顺利地成长,一路有贵人相助,无疑与他仁慈真诚的性情是分不开的。

好朋友最大的帮助不是在事业的成功上祝你落井下石,而是帮你恢复心灵上的平和,给你巨大的精神上的鼓励。

当路明非在水下潜水服被划破氧气不够用没法完成任务的时候,是诺诺把她的潜水服和氧气全部都给了路明非,把死亡的威逼留给自己,把生的希望给了路明非。

一样,路明非为了救活被龙王诺顿刺穿的诺诺,签下了契约,用自己四分之一的生命挽救了诺诺,做了一个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好人。

当他们两个在水下最无助最失望的时候,凯撒和零仍然尽全力拉着潜水钟,不抛弃不放弃。

这样的友谊让路明非深信朋友们还在坚持,坚持等着他的凯旋。

一个人最强大的不是气力,也不是能力,而是坚韧不拔的毅力。

没有朋友,一个再坚强的心灵,坚忍不拔的毅力也变成了无源之水、刻舟求剑了。

《龙族》读后感

《龙族》写的并非只是路明非的故事,也是我们所有人的故事。没有人会喜欢孤独,只是比起失望、随欲,以及冷热交替后的纷纷攘攘,孤独会让人更踏实罢了。比起那个蔫怂蔫怂的衰小孩,我们还是太过幸福。

你要是也看星星,你就会想啊,要是没有外星人,宇宙那么大,直径几百亿光年,一束光从宇宙这头跑几百亿年才能跑到那头,中间要经过很多很多星系,但是只有在地球的时候才能遇到人,但是光经过地球连一秒钟都不要,几百亿光年里只有一秒钟会遇到人,那才很奇怪,对不对?那个坐在天台上的衰小孩就会这样看着星星,脑海里想着奇怪的问题。

那个或许孤独的衰小孩,其实没有那么孤独吧。仅仅是因为血之哀吧。比孤独更可悲的事情,就是根本不知道自己很孤独,或者分明很孤独,却把自己都骗得相信自己不孤独。每天与两三个女生保持联系,qq、微信、微博不断地切换,密切关注所有和自己有关的@。每每到深夜,当朋友圈不在更新,当微博热门刷到重复信息越来越多,才会选择放下手机去睡觉。一天天就这样的过去。

我想要显得自己不是那么孤独,就习惯了白天的装疯卖傻。谁又能懂得我名字背后的故事呢?只不过是一个窝在黑暗角落里的loser罢了,对着镜子讲述着只有自己才能听懂的悲伤故事。如果可以,每天都是太阳照常升起的日子,换上笑脸,面对所以人。

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用写字来记录和表达情绪。这比我说话要有重量,也比我说话要表达的好。一路上遇到很多人,走走停停。有的人与我挥手告别,有的人选择不告而别。或多或少让我的思绪多几分,遇见和离别同时上演。好像一个人久了,被各种新鲜事物迷了眼,处处留意,最后一声叹息发出,却也不知是何归属了。我不知道我留下了什么,因为一切都太平静。舟过水无痕,因为一切都太热闹,我的声音被完全掩盖,那么我留下了什么?记忆都开始模糊,我以为是老了。后来发现是回忆舍弃了我。我开始感受到自己的变化。变得开始有所畏,变得开始无所谓,是好是坏恐怕连我自己都判断不了,更无法拒绝这些变化,但是我的心里还是藏着些许期许。

这个世界有多大,取决于你认识多少人,你每认识一个人,世界对你来说就会变大一些。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城市,有东京、巴黎、开罗、伦敦、伊斯坦布尔……但很多城市对你来说只是名字罢了,你没去过那里,那里也没有你想要拜访的人,所以它们其实不属于你的.世界。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很多的人,但你不认识他们,他们也不属于你的世界。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好吃的好玩的好看的东西,可真正属于你的世界其实是很小的,只是你去过的地方吃过的东西和见过的落日,还有会在乎你死活的朋友。世界喜不喜欢你,只取决于你的朋友喜不喜欢你,每个人都有几个真正的好朋友,他们喜欢你,就是这个世界喜欢你了。幸运的是,这个世界还喜欢着我!

我们结婚吧....我不要洁白无瑕的婚纱、不要几克拉的钻戒、不要铺张浪费的婚礼、不要冠冕堂皇的誓词、只要有你陪我一起走过这一生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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