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地理财合同(专业15篇)
合同协议是在商业交易过程中达成的一种双方或多方之间的约定,用以明确责任和权益。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协议范本,希望能对大家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
理财合同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乙方(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营业执照号注册号:
电话:
丙方(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出借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期限___个月,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期限届满日为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的,顺延至节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利息按实际占有天数计算。
借款利率为月息‰,从出资人实际交付借款之日起计息至本金结清之日。
乙方借款用途为投资理财。乙方承诺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作违法活动。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当日,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具体借款金额和借款时间以支付凭证为准。
乙方还款方式为:按月还息,每月20日为乙方的付息终结日。在每月1日至20日(含20日)期间借款的借款人需将第一个月利息直接交给出借人;20日之后借款的借款人应在次月的20日之前(含20日)支付第一个月利息。本金分期归还或到期后一次性归还,具体归还办法见还款计划书。
根据乙方之请求,丙方愿对本合同项下甲方对乙方的全部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借款到期之日起三日内如乙方未能足额将借款本金偿还甲方时,丙方保证将应付款项(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偿付给甲方。
因乙方不履行还款义务,丙方为乙方代为偿还借款后,甲方即将本合同项下的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等在内的所有债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即成为乙方新的债权人,丙方享有本合同中甲方对乙方享有的所有合同权利。
本合同如须办理公证,乙方承担公证费用。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抽回资金。
3、借款交付后,配合丙方对乙方使用借款进行管理和监控。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转作他用,更不得用于违法行为。
2、乙方应根据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3、按照约定向丙方支付担保服务费元。
4、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5、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的变迁等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6、乙方服从丙方的贷后管理与风险监控。
7、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缴纳人民币______万元保证金。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对乙方的资信、资产状况进行调查。
2、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丙方成为乙方新的债权人,享有原债权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3、受甲方委托对乙方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催收,并对借款风险进行监控。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每月20日(含20日)之前支付利息,由丙方于三日内代为偿付(节假日顺延),同时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滞纳金。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偿还本金的,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丙方向甲方垫款的,乙方应自丙方垫款之日起,向丙方支付垫款金额40%的违约金。若丙方垫付之后,乙方仍未偿还垫付款,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滞纳金。丙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发布乙方的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4、在借款期间,若借款人预留在xx信用投资担保公司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导致无法与借款人取得联系,而借款人明知还款义务和期限却不主动和xx信用投资担保公司联系,也不按期还款,最终导致丙方公司进行催收的,上述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丙方公司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5、在借款期间,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而导致丙方公司采取相关措施的,除支付采取相关措施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外(包括律师费),乙方还应向丙方公司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
6、借款合同签订后,若甲方不按时、足额将借款交付给乙方,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缴纳保证金。在乙方按时付清本息后,丙方无息全额退还保证金。若乙方发生上述任何一项违约行为,则丙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交纳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和滞纳金,且在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当前违约金和滞纳金的情况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8、若丙方违反上述第七条约定,则丙方应赔偿甲方违约金,即每超过一日赔偿甲方人民币100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乙方提前偿还借款的,除按照实际用款期间支付利息外,还应当向甲方再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丙方住所地所在法院管辖。乙方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之日起生效。
声明条款。
1、甲方、乙方已详细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乙方要求,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乙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
2、甲方、乙方、丙方有权签署本合同。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理财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合作双方为了能使合作顺利而愉快地进行,本着互利互惠,相互信任,特签以下委托协议: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为其进行代理操作在_________公司开立的:户名为_________;帐号为_________;起初资金为_________美元(人民币_________元)的黄金/外汇保证金投资帐户。经过双方协商约定在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按照以下条款规定对以上帐户进行委托交易。
一、开户:
1、甲方自己选择值得信赖的或者由乙方选择信誉好、交易及行情通道相对畅通的经纪公司开立黄金/外汇交易帐户。要求是必须乙方认可的经纪公司。
2、初始资金量要求不得少于________美金。
3、乙方拥有独立的下单操作权,但没有资金调拨权。甲方拥有资金调拨权,即只有甲方可以取出资金,甲方在协议执行期间可以随时查询帐户执行及收益情况,随时监控帐户。
4、甲方外汇/黄金保证金帐户的资金的安全问题由甲方开户所在的公司负责,但是此帐户的所有盈亏与开户所在公司无任何关系由甲方自己承担。
二、交易:
1、开户后甲方把帐户的交易帐号和交易密码告知乙方(不含资金调拨密码),以后就由乙方进行交易,每天甲方自行查询交易情况,资金余额和权益。
2、本协议执行期间双方可随时中止,甲方可出金。
三、帐户盈亏责任与分配:
1、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乙方所执行的一切操作结果由甲方承担,乙方只负责操作。
2、甲方未经乙方允许不得私自操盘,因私自操盘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负。
3、本着互惠互利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规定了权利和义务:
权利(甲方给乙方的亏损底线):30%。
在底线内,乙方可以操作;触碰底线,乙方立即停止操作且告知甲方;
超过底线,乙方停止操作,且要自行补足所超资金;)。
义务(投资收益率及分配):30%。
乙方操作,月底,若收益在规定内,乙方不能分配收益;若超过规定部分,那所超部分乙方与甲方进行3:7分配(此分配与乙方公司无关,且保密;)。
四、协议的终止:
1、本协议自签订起有效,甲乙双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但必须提前通知对方。
五、双方配合:
乙方希望甲方完全信任乙方,并且在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任何操作,以免扰乱乙方精心设计的严密而科学的投资策略和计划及步骤。甲方只需要随时查看自己的资金情况即可。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理财合同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
见证人: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乙双方兹因借款事宜,特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元整(小写: 元整),于订立本约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具体以实际到账金额和日期为准。
二、借款期限 (天、月、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三.利息为月息 %,借贷期限届满时连本带利一并付与甲方,不得拖欠。
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用于投资经营,不得转移用途。
五、借款方如不能按要求时间还本金和利息,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可要求借款方提前还本付息。贷款方有权从借款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账户内扣收。
六、如借款人不履行或者完全不履行还款义务,乙方自愿接爱法院强制执行。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八、本合同甲 乙双方签章或捺手印且乙方收到甲方出借款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理财合同
一、甲乙双方兹因借款事宜,特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元整),于订立本约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具体以实际到账金额和日期为准。
二、借款期限________(天、月、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三.利息为月息________%,借贷期限届满时连本带利一并付与甲方,不得拖欠。
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用于投资经营,不得转移用途。
五、借款方如不能按要求时间还本金和利息,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可要求借款方提前还本付息。贷款方有权从借款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账户内扣收。
六、如借款人不履行或者完全不履行还款义务,乙方自愿接爱法院强制执行。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八、本合同甲乙双方签章或捺手印且乙方收到甲方出借款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理财合同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一、兹有甲方将自有资金委托乙方参于证券市场的操作而签订本合同。
二、乙方在甲方指定的账户内操作,甲方随时监督操作过程和结果,对任何不认可的乙方动作可随时提出异议,若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可随时终止委托。(委托操作时,若是甲方舍不得换股,乙方就在该品种上做差价,不换品种。若是甲方不留恋原有持股,就按乙方的择股标准换股。)。
三、对盈利部分进行二、八分成,即甲方得80%、乙方得20%,每月底结算壹次,结算后三天内付清。
四、若当月没有利润则不分成,若产生亏损由甲方承担,乙方除了不收取工资之外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本合同自委托之日起生效,试行期_________;适用于任何网上操作的股民,只要把甲方帐户和操作密码通知乙方即能双方同时管理同一帐户,若试行期满甲方不满意乙方的操作、可撤销本合同并且乙方不收取盈利分成;若试行后甲方正式委托乙方操作,则从合同生效日起计算盈利分成,至甲方终止委托并完成结算分配之日自动失效。
六、本合同未尽事项可补充完善,若有与相关法规相悖之处可随时予以纠正,对不违规内容则持续有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资金账号:_________。
股东账号:_________。
起点市值: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理财合同
乙方:(客户),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是,乙方是。
有限公司的签单客户。乙方是按照客户协议书的规定作上述代理。乙方确认在签署此代理协议前,已阅读过本协议的全部各条款的规定,并承担本协议规定的应承担责任。甲乙双方完全确认所有的投资风险和相应的权利!并确认此代理协议受青岛欧中商务中心有限公司客户协议书各条款规定约束。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本合同委托投资事宜订立此协议:
1、乙方基于对甲方理财操作水平的完全信任,全权委托甲方操做乙方账户,甲方负责对乙方账户进行全权操做。
2、账户的起始金额: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账户起始资金为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美元。
3、服务期限:委托期限为____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4、账户操作规则:乙方全权委托甲方代操作其账户,账户号码为______________。
在甲方为乙方服务的期限内,甲方对乙方账户有全权操做权,乙方保证在任何情况下不干涉甲方操做也不参与操做,如有干涉或参与而没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将自动退出该账户的操做,由此而形成的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账户的资金由乙方控制,甲方负责账户操做。
甲方将保证账户操作的稳健性,不急于求成,也不违反操做规则。甲方要经常与乙方联系告之账户操做进展情况。甲方有权利知道乙方的账号和密码,以便买卖操做,中途甲乙任意一方因特殊情况需更改密码必须通知对方,甲方须为账户保密(不得告知第三方)。
甲方保证乙方稳定收益。净入金伍万($50000)—拾万($100000)美元,保证每月最低收益1。1%—1。4%,乙方两个月不得支取账户资金,如在协议期内乙方因特殊原因支取账户资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盈利结算日为两个月。盈利超出部分必须结算日15日内汇到公司指定账户上,指定账户如下:户名:;:账号:如果未按时间汇款到公司指定帐户上,公司有权终止合作,并追究其法律责任。(例如:乙方规定账户保本收益为1。2%,假如乙方账户为伍万($50000)美元,账户获利为贰仟($20xx)美元,获利部分捌佰($800=20xx—50000*1。2%*2个月)美元于结算日后15日内汇款到公司指定账户上)。
三、其他条款:
1、甲、乙双方对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一方不得将协议内容透露给第三方。
2、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有争议,则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理财合同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合同,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代理操作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开设的资金账户,资金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 。交易密码甲乙双方共享,乙方可以查询,但不能操作。
二、期限一年,起始日期___________,截止日期____________,期初资产_____________ 元。
三、利润定义:(乙方账户)期末资产 - 期初资产 - 期间收到的存款利息(证券资产要扣除交易费用)
利润率=利润/期初资产*100%
四、结算
1.委托期满后,如果利润率大于等于 5%,乙方付给甲方超出 5%部分的25%作为佣金, 如果利润率为负数且小于-5%,即亏损大于5%,甲方付给乙方超出5%部分的25%作为赔偿。举例说明,如果资金100万,到期利润10万,乙方应付给甲方(10-5)* 0.25=1.25万元,如果到期亏损10万,甲方应付给乙方(10-5)* 0.25=1.25万元,如果利润在-5万与5万之间,乙方自己承担/享有。
2.未到委托结束日期,乙方要存、取款,如果此时利润为正数,乙方付给甲方利润的25%作为佣金。
3.甲乙结算金额精确到百元,百元以下舍去不计。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理财合同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见证人: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乙双方兹因借款事宜,特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元整(小写:元整),于订立本约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具体以实际到账金额和日期为准。
二、借款期限(天、月、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利息为月息%,借贷期限届满时连本带利一并付与甲方,不得拖欠。
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用于投资经营,不得转移用途。
五、借款方如不能按要求时间还本金和利息,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可要求借款方提前还本付息。贷款方有权从借款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账户内扣收。
六、如借款人不履行或者完全不履行还款义务,乙方自愿接爱法院强制执行。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八、本合同甲乙双方签章或捺手印且乙方收到甲方出借款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理财合同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真诚、共同受益的原则,甲方将自有资产全权委托于乙方进行保值增值管理。乙方将甲方资产投资于有价证券类,以实现保值增值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它有关资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委托资产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
1、甲方可以是个人、企业、投资机构,自由选择信誉好、交易及行情通道相对畅通合格交易商开立帐户,要求必须提供网上交易服务。
2、初始资金量要求不得少于十万人民币,资金来源合法由甲方保证。
4、甲方有义务对自已的资金调拨密码保密,帐户的资金安全由甲方开户所在的交易商负责。
1、开户后甲方把帐户的交易帐号和交易密码告知乙方(不含资金调拨密码),由乙方进行交易。
2、本协议执行期间除给乙方可能的利润分成外,甲方不得出金。
操作费收取标准:
1、甲方获利10%以下(不包含10%)不收取操作费。
2、甲方收益10%以上(包含10%)乙方收取操作费收益的十分之一。
3、甲方收益25%以上,乙方收取操作费收益的五分之一。
注明:协议到期日,根据最终收益收取操作费。
1、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甲方承担10%的风险。乙方保证甲方资金的90%保本。
2、双方必须遵守收费标准。
3、协议日期内甲方不得调动账户内资金。
协议的终止:
1、本协议期满后自动终止。
2、若出现甲方单方面提前停止委托或者甲方未与乙方协商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出金等违约,则本协议自动终止。若本协议终止由甲方单方面引起,乙方不承担上述风险及收益条款。
3、若出现乙方单方面违约,乙方须退还全部本金并支付甲方最低保障收益。
乙方的投资理念是追求安全而长期稳定的利润,以确保甲方资金安全及收益。
乙方希望甲方完全信任乙方,并且在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任何操作,以免干扰乙方的投资策略及交易计划。甲方只需要随时查看。
甲乙双方最低协议日期不能低于三个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补充协议内容。
合同有效期: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总额:_________。
本合同于甲乙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家族墓地买卖合同
从洛阳千唐志斋博物馆获悉,近日,该馆先后征集到王之涣的堂弟王之咸及王之咸第五子王绾的墓志,据该馆有关负责人称,截至目前,洛阳曾经出土过王德表及其夫人、王洛客、王之咸、王绾、王之涣等王氏家族的九方墓志,足以说明唐代著名诗人王之涣家族的墓地就在洛阳。
王之咸的墓志记载,他的.祖父名叫王德表,曾做过瀛州文安县令;父亲名叫王景,曾做过登州和莱州刺史等官职;王之咸曾做过长安县尉等职,后因故被贬为淄川郡司士。唐天宝十年(公元751年)四月十二日,五十七岁的王之咸因病死于淄川官舍。天宝十二年十月十七日,他和夫人李氏被合葬于洛阳北邙山。
王绾墓志记载,王绾一生曾做过十个官职,最后被授予左赞善大夫之职。公元七九三年,王绾死于京城长安。王绾的二哥当时在江南任御史中丞,听到消息后,让儿子赶到长安,护送王绾灵柩回洛阳,并于第二年四月七日葬于北邙山祖茔。
据千唐志斋博物馆研究员赵跟喜介绍,志文记载,王之涣家族原籍山西太原,死后最早葬在洛阳的为王之涣的祖父王德表。王德表晚年住在洛阳,共有五个儿子,其中一子名字不详,另外四子分别叫王昱、王洛客、王景和王昌,死后也都葬在洛阳。王之涣为王昱的儿子。目前,千唐志斋博物馆共收藏有王氏家族七方墓志,王洛客的墓志现藏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王之涣的墓志出土于上世纪三十年代,现藏南京博物院。
家族墓地买卖合同
朱然家族墓地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南郊安民村马沿岗,朱然(公元182-公元248年),是三国东吴左大司马右军师。
资料。
漆木器中的两件犀皮黄口羽觞,工艺精湛,是罕见的文物精品。墓中出土的木刺和谒是迄今所见最早的名片。出土的6000多枚汉代和三国时期的.铜钱,品类繁多,为研究三国时期的币制和社会经济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
朱然墓规格较高,时代明确,出土文物丰富,是三国时期考古的一项重大发现。
墓地买卖合同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殡葬改革的条例法规、法律法规及规定。
为保障本公司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公司管理的稳定和发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购买_________墓地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管理部门对殡改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_________及有关规定。
第三条乙方根据甲方的统一规划,选择购买了甲方_________号的墓穴,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支付以下费用(币别:_________),下述费用在签订合同时一次付清。
1、墓穴(地):_________元整。
2、管理费(类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墓碑(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4、其它:_________元整。
5、合计: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乙方在获得甲方核发的《墓地使用证》后,即获得该墓穴的永久使用权。
第六条乙方所购的墓穴由甲方负责绿化、清洁、保安等管理工作,并负责对乙方购置的墓面及小件的看护、保管。如因甲方责任而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修补及更换。
第七条乙方应爱护甲方墓园内的设施(包括墓园、小件及墓穴绿化),如有损坏,则须按实际损失赔偿给甲方。
第八条不可抗力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2、如遇国家或政府政策变化或调整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提供定期供奉服务,客户如需要须另行缴交服务费。
第十条后继立法。
1、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
2、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送达方式。
1、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4、否则以上述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的发出的信件、传真视为送达。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2、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三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
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三条本协议合约经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理财合同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真诚、共同受益的原则,甲方将自有资产全权委托于乙方进行保值增值管理。乙方将甲方资产投资于有价证券类,以实现保值增值目的。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它有关资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委托资产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开户:
1、甲方可以是个人、企业、投资机构,自由选择信誉好、交易及行情通道相对畅通合格交易商开立账户,要求必须提供网上交易服务。
2、初始资金量要求不得少于十万人民币,资金来源合法由甲方保证。
4、甲方有义务对自已的资金调拨密码保密,账户的资金安全由甲方开户所在的交易商负责。
二、交易:
1、开户后甲方把账户的交易帐号和交易密码告知乙方(不含资金调拨密码),由乙方进行交易。
2、本协议执行期间除给乙方可能的利润分成外,甲方不得出金。
三、收费标准:乙方只收取操作费。
操作费收取标准:
1、甲方获利10%以下(不包含10%)不收取操作费。
2、甲方收益10%以上(包含10%)乙方收取操作费收益的十分之一。
3、甲方收益25%以上,乙方收取操作费收益的五分之一。
注明:协议到期日,根据最终收益收取操作费。
四、风险承担:
1、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甲方承担10%的风险。乙方保证甲方资金的90%保本。
2、双方必须遵守收费标准。
3、协议日期内甲方不得调动账户内资金。
协议的终止:
1、本协议期满后自动终止。
2、若出现甲方单方面提前停止委托或者甲方未与乙方协商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出金等违约,则本协议自动终止。若本协议终止由甲方单方面引起,乙方不承担上述风险及收益条款。
3、若出现乙方单方面违约,乙方须退还全部本金并支付甲方最低保障收益。
六、操作理念:
乙方的投资理念是追求安全而长期稳定的利润,以确保甲方资金安全及收益。
七、双方配合:
乙方希望甲方完全信任乙方,并且在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任何操作,以免干扰乙方的投资策略及交易计划。甲方只需要随时查看。
甲乙双方最低协议日期不能低于三个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补充协议内容。
合同有效期:年月日到年月日。
本合同于甲乙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字:签字:
日期:日期:
购买墓地合同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乙方为了安葬双亲骨骼需向甲方购买一块墓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买卖墓地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经甲方同意,选择在甲方的坡地中购买一块地作为墓穴,面积xx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支付墓穴(地)费:元/平方米,共计人民币元。在签订协议书时一次付清。
第三条。
乙方在获得甲方代表人签字后,即获得该墓穴的永久使用权。
第四条。
乙方所购的墓穴(地)自协议书生效之日起,甲方不能在这块地中种植任何植物和安放任何物品。如因甲方责任而造成墓穴(地)损失,由甲方负责修补及更换。
第五条。
乙方应爱护墓穴(地)周围甲方的果树和设施。如有损坏,则须按实际损失赔偿给甲方。
第六条。
第七条。
不可抗力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2、如遇国家或政府政策变化或调整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第八条。
由于年代和甲方代表人的变更对本协议不受任何影响。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2、假如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字、手印):
甲方到场人员(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签订地点:
___年月日。
家族墓地买卖合同
流水墓地位于新疆和田地区于田县阿羌乡昆仑山深处流水村附近的阿克布拉克台地。―,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边疆考古研究中心对这一墓地进行了连续发掘,揭露面积约4000平方米,共清理各类墓葬65座。均为石堆竖穴墓,墓坑上层通常有填石。墓中单独埋入的一次葬现象较少,大多数墓葬为一次葬人骨与多具二次葬人骨共存,一次葬人骨葬式皆为仰身高屈肢姿式。在墓坑内接近人骨处多陪葬有家畜头骨和四蹄,一般以山羊为主,个别规格较高者用马。出土随葬品中,独具特点的陶器刻划纹饰,斯基泰文化样式的金属装饰物,风格不同于中原和北方草原地带的刀、斧、矛、马镳等铜器,昆仑山地区目前发现时代最早的玉器,以及具有新疆地区特点的石器等,显示出该墓地的独特文化面貌。对墓地所出人骨所作的碳十四测年数据为距今2950±50年。
流水墓地是首次在昆仑山北麓发现的青铜时代墓葬,也是迄今在昆仑山北麓地区所发现年代最早的古代文化。这种在新疆首次发现的'以陶器刻划纹为代表的文化类型,与西藏、甘青地区的某些古代文化有相似之处;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出土的铜或金质耳环的样式与西伯利亚地区早斯基泰文化中的耳环样式极为相似。流水墓的的考古发现为探讨当时昆仑山北麓地区古代居民的文化面貌提供了科学资料,尤其是能够系统地提供研究克里雅河上游古代文化的准确材料。对出土人骨的初步鉴定结果表明,30前昆仑山北部地区的种族混杂程度已经很高。蒙古人种、欧罗巴人种在墓地中均占有一定比例,蒙古人亚种(西藏人)的发现则说明当时青藏高原南北的文化交流已经明显存在。
另外,在墓地之下的地层堆积中,还发现了较厚的炭灰层,为大面积古代生活用火遗迹,碳十四测年为距今4400年。说明这是一处古代人类活动持续时间相当长的重要遗址,对探索昆仑山地区早期文化具有重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