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例分析(实用22篇)
行政工作需要注重细节,只有对每一个工作环节都做到严密把控和审慎决策,才能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对于行政工作中的一些常见问题,以下是一些建议和解决思路,供大家参考。
行政处罚决定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当事人_______________一案,经本单位依法调查,现查明:
依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规定,本单位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___________缴纳罚没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_________或____________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决定
第一条为加强对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监督,根据《交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是指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吊销证照、责令停产停业、5000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第三条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日的次日起15日内报上一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条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交通部直属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备案材料一式三份向交通部(主管业务司局和体改法规司)备案。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交通部直属的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规定其所属地区和部门的报备管辖。
第五条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向上一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时应提交备案报告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副本。备案报告应包括主送机关、备案内容及说明、备案的年月日及备案机关等内容。
第六条上一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在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30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罚是否在处罚机关法定职权范围内;
(二)适用的处罚依据是否正确;
(三)执法主体是否合法;
(四)处罚程序是否合法;
(五)事实是否清楚,主要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齐全。
第七条上一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查过程中,根据情况可调阅报备部门的有关行政处罚的案卷和材料,报备部门不得拒绝。
第八条上一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书不规范的,责令其限期改正。
第九条下一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对上一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向上一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报告,但不得拒绝执行监督决定。
第十条上一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对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情况的监督处理;
(二)对拒不执行上一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监督决定的,由上一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建议其所属机关或者直接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作出行政处分。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行政处罚决定
第一条为加强对重大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适用本办法。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大行政处罚是指:
(二)责令停产停业;
(三)吊销许可证或者企业营业执照;
(四)10日以上的行政拘留或者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工作的领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简称备案审查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办理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的受理和审查工作,并按本办法的规定具体办理本级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报备工作。
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负责对本部门、本系统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办理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的受理和审查工作,并按本办法的规定具体办理本部门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报备工作。
(一)各级人民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五)两个以上行政处罚决定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分别按本条(二)、(三)、(四)项规定备案。
第六条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应当自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备案表等有关资料报送备案。
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文书格式由省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统一规定。
第七条备案审查机构可根据需要调阅行政处罚决定机关有关行政处罚的案件材料。
备案审查机构调阅案卷或者有关材料时,应当向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填发调阅行政处罚案卷通知书。
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应当按照调阅行政处罚案卷通知书的要求报送案卷或者有关材料。
第八条备案审查机构在审查过程中认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有违法或明显不当行为的,应当向报备机关提出。报备机关拒不改正的,备案审查机构可以建议本级人民政府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予以撤销。
第九条备案审查机构对在规定期限内不备案或者拒绝备案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建议具有行政处分权的机关对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条备案审查机构应当定期或不定期通报本级人民政府或本部门、本系统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及审查情况。
第十一条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所称的较大数额罚款的标准,由省直行政执法部门提出意见并报省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研究确定。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行政处罚文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了对你(单位)罚款_______________。
(大写)的决定,你(单位)于___年___月___日提出了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
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我局(委)认为你(单位)的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和《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不予同意你(单位)延期(分期)缴纳罚款。
逾期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和《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的罚款由代收机构直接收缴。
旅游主管部门(公章)。
行政处罚决定
申请人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作出的行决字第号《教育行政处罚决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拒不履行________________的处罚决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和《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申请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安全工程师《案例分析》考点:行政处罚的程序
考生们在备考2017年安全工程师考试时,一定要熟悉考试的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备考,以下是百分网小编搜索整理的关于安全工程师《案例分析》考点:行政处罚的程序,供参考复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和生产经营现场处理措施,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办法》依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程序,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作出了规定;同时还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在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采取现场处理措施的程序和要求作出了规定.
1.处理事故隐患的程序和要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采取现场处理措施:
(1)能够立即排除的,应当责令立即排除;
(2)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并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限期排除隐患.
2.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程序和要求.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在用设施、设备、器材,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在15日内按照下列规定作出处理决定:
(2)依法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或者现场处理措施;
(3)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4)经核查予以查封或者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解除查封或者扣押.
实施查封、扣押,应当当场下达查封、扣押决定书和被查封、扣押的财物清单.在交通不便地区,或者不及时查封、扣押可能影响案件查处,或者存在事故隐患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可以先行实施查封、扣押,并在48小时内补办查封、扣押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3.采取责令整改措施的程序和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被责令限期改正或者限期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因不可抗力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应当在进行整改或者治理的同时,于限期届满前10日内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书面答复是否准予延期.
生产经营单位提出复查申请或者整改、治理期限届满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应当自申请或者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进行复查,填写复查意见书,由被复查单位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复查人员签名后存档.逾期未整改、未治理或者整改、治理不合格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1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及时报告,并在5日内报所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备案.
一般程序是实施行政处罚中最常用的法定程序.《行政处罚办法》对此作出了下列规定:"
1.立案及调查.
2.承办人员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客观调查的,应当回避.
3.承办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制作调查笔录,收集证据,勘验物品.
4.根据调查结果决定行政处罚;作出较重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的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5.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送达当事人.
听证程序是适用于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有关许可证、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或者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的一种行政程序.
《行政处罚办法》对听证的告知和申请、当事人在听证中的权利和义务、举行听证、听证的中止和终止等程序问题作出了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最重要的执法文书,也是最终对管理相对人产生一定影响的法律文书。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符合相关文书的要求,特别是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或者做出从重、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都必须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交待清楚。行政处罚告知书名称、文号及送达时间也应该在处罚文书中说明。
包括标题、编号、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其基本情况)。
包括事实、理由、依据和处罚决定等内容。
(1)案件事实的表述要完整准确。案件事实就是案件发生时的一切真实情况,包括:案件来源、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情节和结果等要素。相关单位和个人,涉案违法物品标示生产厂家、生产批号、购进渠道、数量、货值、违法所得、剩余物品数量和价值、违法行为定性及相应的违法后果等内容应写全。叙述一般应当按照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客观、全面、真实的反映案情,并抓住重点,详述主要情节和因果关系。对影响自由裁量的从重或者符合从轻、减轻处罚等情形,执法人员也应当写明。另外,在叙述事实时不应加任何主观的评论性语言。
(2)证据的列举。违法事实必须是经过调查核实,有充分证据证明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对于认定违法事实的证据要求明确、具体,全面列举认定违法事实的主要证据、认定的每个违法事实要素都要有证据支撑以及证据分析过程,证据列举方式既可以在叙述事实过程中同时分析列举,也可以在叙述违法事实后单独列举分析。
(3)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情况。对是否采纳当事人所提出观点的理由应详尽说明。应当表述行政处罚决定前的告知时间、形式,当事人有无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当事人提出陈述申述意见的,应描述当事人的申辩要求和理由依据,并将复核以及采纳与否的情况和理由在本文书中予以说明。当事人在听证中对行政机关调查认定的事实、定性、法律适用、证据程序等提出的相关质疑及其证据也应当按上述要求描述。尤其是不采纳的理由要援引法律法规,并进行必要的法理分析以说清、说透。
(1)法律适用的理由应全面表述。对违法事实认定后实施处罚的理由和处罚的法律依据,应当结合具体个案事实,对具体适用某一法律条款作为处罚依据的理由进行解释,必要时要对法律条款进行法理解释。
(2)引用法律条款要准确,符合法律适用原则,并且应当根据条、款、项、目的顺序写明适用到最底一层。
(3)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规范合理。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阐述作出具体行政处罚的理由,包括依法从重或者从轻、减轻情节的适用。
处罚决定应当表述清楚,具体、明确,具有针对性、客观性和可执行性。罚款除书阿拉伯数字外,应同时采用汉字表述。
主要是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同时表述逾期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告知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的救济途径时要写明复议机关和诉讼法院的具体名称(地址),复议、诉讼的期限,写明制作日期并加盖行政执法机关的公章。
行政处罚决定
1、没收胡椒粉等2种超过保质期食品2包;。
2、罚款20xx.00元的行政处罚。20xx年3月26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一款之规定,渭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监督股对《听证告知书》(x)食药监食听告〔20xx〕233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x)食药监药罚告〔20xx〕23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x)食药监食罚〔20xx〕233号进行了审查,发现对你(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存在法律条款适用不当的问题,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撤销依法向你(单位)送达的《听证告知书》(x)食药监食听告〔20xx〕233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x)食药监药罚告〔20xx〕23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x)食药监食罚〔20xx〕233号。依照法律规定,重新履行相关执法程序,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xx年3月26日。
行政处罚文书
被处罚人:蒋某。
本机关依法查明:蒋某使用1名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使用1名未取得处方权人员开具处方的行为。
以上事实有:1、现场笔录1份;2、询问通知书1份;3、询问笔录2份;4、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1份;5、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1份;6、卫生监督意见书1份;7、委托书1份;8、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各1份;9、蒋某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医师资格证复印件、医师执业证复印件各1份;10、冯正某、冯陆某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11、覃某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医师资格证复印件、医师执业证复印件各1份;12、南宁蒋某口腔诊所提供的收据复印件11份(20张收据);13、南宁蒋某口腔诊所提供的“南宁市社会医疗统一病历登记本”复印件1本共计69页;14、商铺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为证。
蒋某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处方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予以蒋某: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城北支行(地址:南宁市衡阳西路11号)。缴款程序:凭《行政处罚决定书》到南宁市西乡塘区卫生监督所领取《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再到上述银行缴纳罚款,最后凭银行《回单》到南宁市西乡塘区卫生监督所领取《收据》。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南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或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南宁市西乡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xx年7月12日。
行政处罚文书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行政处罚文书范文,供大家参考!
单位及职业xx区xx镇支家岭村,现住居xx区xx镇支家岭村。
现查明:20xx年10月1日早上8点22分,在xx派出所院内北侧停车场,民警王明(化名)驾驶自己购买的车号为:鲁w28021的起亚银灰色轿车到所值班,刚把车停好,一位支家岭村村民支某(男,19岁)有事找王明警官,王明同志正在车上刮胡子让支某等一下,支某用有左脚踹了起亚车右前脸子两脚,致车右前脸子两处划痕,扭送支某到所里处理。以上事实有违法嫌疑人陈述、证人证言、受害人陈述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现决定给予支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履行方式:.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起六十日内向xx市公安局或者xx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清单共份。
20xx年10月1日。
被处罚人(签名)支某。
被处罚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本机关依法查明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违法情况说明)。
以上事实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证。
你(单位)违反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
现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决定予以你(单位)____________的行政处罚。
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xx日内缴至______________银行,地址____________。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________委员会或______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______县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____年____月____日。
被处罚人: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xx社区办公楼二楼。
法定代表人:,男,汉族,19xx年10月xx日出生,系该公司副总经理。
置业有限公司无资质从事项目开发一案,经我局立案调查,现查明:
置业有限公司于20xx年4月27日成立,注册资本金伍仟万元整,于20xx年7月26日取得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xx年7月26日止。开发了xx区“岩门商贸城”项目。
该公司暂定资质20xx年7月26日有效期满后,一直未按规定向资质审批部门申请延期,20xx年7月26日至今已有一年有余的时间资质处于无效状态,期间所从事的项目开发为无资质开发。
以上事实,有对该公司法人代表唐静及另一位副总经理胡丕胜的调查笔录证实,该公司的资质证书及相关资料复印件佐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本局认为,置业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
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第35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第十九条“企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3、《xx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第19条“企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第20条第1款“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资质年检的,视为年检不合格,由原资质审批部门注销资质证书。”
4、《xx市房地产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张房发[20xx]号)第一章第一节第一条第一项“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无资质从事5万平方米以下项目开发的;有资质从事超越资质等级限制20%以下的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处罚基准: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的罚款。较重违法的表现情形:无资质从事5万平方米以上,10万平方米以下项目开发的;有资质从事超越资质等级限制20%以上50%以下的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处罚基准:责令限期改正,处以7万元以上9万元以下的罚款。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无资质从事10万平方米以下项目开发的;有资质从事超越资质等级限制50%以上的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多次违反资质管理规定从事项目开发的;拒不改正的。处罚基准:责令限期改正,处以9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依法应当依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第35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第19条;《xx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第19条第20条第1款(省政府令第207号);《xx市房地产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x房发[20xx]号)第一章第一节第一条第一项之规定,经xx市房地产管理局20xx年第十三次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对置业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处罚:
一、责令置业有限公司立即改正。
二、对置业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限收到本处罚决定后伍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次日起六十日内向xx市人民政府或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xx市房地产管理局。
20xx年7月27日。
行政处罚文书
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xx社区办公楼二楼。
法定代表人:,男,汉族,19xx年10月xx日出生,系该公司副总经理。
置业有限公司无资质从事项目开发一案,经我局立案调查,现查明:
置业有限公司于20xx年4月27日成立,注册资本金伍仟万元整,于20xx年7月26日取得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xx年7月26日止。开发了xx区“岩门商贸城”项目。
该公司暂定资质20xx年7月26日有效期满后,一直未按规定向资质审批部门申请延期,20xx年7月26日至今已有一年有余的时间资质处于无效状态,期间所从事的项目开发为无资质开发。
以上事实,有对该公司法人代表唐静及另一位副总经理胡丕胜的调查笔录证实,该公司的资质证书及相关资料复印件佐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本局认为,置业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
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第35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第十九条“企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3、《xx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第19条“企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第20条第1款“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资质年检的,视为年检不合格,由原资质审批部门注销资质证书。”
4、《xx市房地产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张房发[20xx]号)第一章第一节第一条第一项“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无资质从事5万平方米以下项目开发的;有资质从事超越资质等级限制20%以下的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处罚基准: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的罚款。较重违法的表现情形:无资质从事5万平方米以上,10万平方米以下项目开发的;有资质从事超越资质等级限制20%以上50%以下的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处罚基准:责令限期改正,处以7万元以上9万元以下的罚款。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无资质从事10万平方米以下项目开发的;有资质从事超越资质等级限制50%以上的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多次违反资质管理规定从事项目开发的;拒不改正的。处罚基准:责令限期改正,处以9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依法应当依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第35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第19条;《xx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第19条第20条第1款(省政府令第207号);《xx市房地产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x房发[20xx]号)第一章第一节第一条第一项之规定,经xx市房地产管理局20xx年第十三次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对置业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处罚:
一、责令置业有限公司立即改正。
二、对置业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限收到本处罚决定后伍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次日起六十日内向xx市人民政府或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xx市房地产管理局。
20xx年7月27日。
行政处罚决定
刘春生:
我局执法人员于20xx年03月18日01时05分在东莞市凤岗镇金凤凰顺成酒店路口巡查发现,你使用粤sj260w小型轿车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非法营运,违反了《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你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xx0元)的处罚决定。
经核查,由于文书送达程序有误,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为此,我局决定撤销原作出及已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号:粤东交罚[20xx]01723号),重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制作相关文书并送达你处。由于你拒收我局邮寄送达的撤销文书的通知,依据《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xx年9月28日。
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定,本局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吊销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2.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________银行________分理处,地址:________________市,账号:________________。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没款数额的.________%加处罚款。
如对本决定不服,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于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处罚决定
依据《_______________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现决定给予_____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责令停止施工,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处罚。
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停止施工,并在十五日内将罚款交至梧州市财政局罚没款专户。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梧州市财政局,
账户:_________________。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照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_市人民政府或__________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___年___月___日。
行政处罚决定
本机关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送达你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行政处罚决定书(罚〔__________〕__________号),你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现依法催告你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履行义务。请你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到缴纳罚(没)款____________________元。如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催告期内向本机关书面提出。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义务,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____________________执法机关(印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行政处罚决定
当事人姓名(名称):________市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大道________号。
你(单位)已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市工商局________分局领取了营业执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来我分局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但你(单位)未按照规定期限依法履行该项义务,截至本文书做出之日,已逾期________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之规定,决定对你(单位)处以________元罚款。
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我分局办税服务科缴纳罚款。
告知事项:
1.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可以在60日内依法向________市地方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________区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依法直接向________区人民法院起诉。
2.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3.对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________市地方税务局________局(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行政处罚决定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作出的`行决字第号《教育行政处罚决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拒不履行________________的处罚决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和《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申请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行政处罚通告
本机关依法查明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违法情况说明)。
以上事实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证。
你(单位)违反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
现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决定予以你(单位)____________的行政处罚。
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xx日内缴至______________银行,地址____________。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____%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________委员会或______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______县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行政处罚决定
3.__________经理、__________副经理对事故负有领导管理责任,各50元。望各位同事引以为戒,特此通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
行政处罚通告
近来有少数员工出现上班迟到现象,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公司形象,为了加强劳动纪律,杜绝迟到现象发生,从×月××日起,凡员工迟到的,一律按公司××管理制度进行考核,迟到1小时以内扣一小时工资,1小时以上扣超过时数的两倍工资。特此通知。
××公司办公室。
××××年××月××日。
行政处罚通告
原因主要是车间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责任心不够,质量意识大大缺乏,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公司决定给予车间罚款300元,以示警戒.
希望所有员工要认真工作,特别是要提高质量意识,增强责任心,工厂有了利润,我们才会有好的生活.若再出现此类事件,公司将会严肃处理.
部门名xxx我公司x部门x员工在上班,利用公司电话无故拨打私人电话。如此个人占用公司资源行为,违反了公司的员工规定第x条,在公司内部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根据相应规定,为此公司决定对x处以警告(或元罚款),以此告示,望以戒之。
xxx。
20xx年xx月xx日。
行政处罚申诉
申诉人(一审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被申诉人(一审被告):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请求贵法院判决撤销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被申诉人的决定,以支持申诉人的一审行政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一、本案没有证据证明________________。
二、本案行政处罚证据不足,程序违法,超越职权。
三、被申诉人提交的诉讼证据已经被篡改或添加。
四、被申诉人提交的证据中有多份不具有合法性。
五、被申诉人作出本案行政处罚时违反法定程序。
六、一审对案件定性、证据认定、法律适用均错误。
此致
__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二0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