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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厂区安全管理报告范文(18篇)

作者: GZ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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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厂区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公司的治安防范管理工作,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治安秩序,杜绝公司资产流失,预防各类刑事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为公司安全文明的生产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

本标准规定了门卫管理、巡逻管理、保安人员管理、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厂区安全防范等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的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及来公司从事各项活动的单位及个人。

2  术语及定义:

外来人员(车辆):指进入厂区的非本公司的各类人员(车辆)。

要害部位:指对公司生产经营秩序和治安保卫管理起决定作用或重大影响的部位。

3  具体管理制度

(一).厂区门卫管理制度

1. 门卫人员上岗时着统一的保安制服。由保安公司提供保安人员档案(包括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新入职人员必须经本公司同意之后方可进入厂区入职,调动人员必须经本公司同意之后方可调动。对于不能担当此项工作的人员,我公司工务部会及时通知保安公司协调换人,对于工作严重失职的直接从我公司开除,对于给我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将追究保安公司的安保责任。

2. 上班时间7:40—8:40;11:50—13:10;16:40—17:40此阶段必须安排专人站岗值勤。如有接待,另行通知。

3. 公司员工进出厂区必须佩带工牌,没有工牌一律不准进出。公司内部车辆在离开厂区时必须自觉打开后备箱进行检查,并且公司车辆在外出时必须有工务部出示的派车单。

4. 外来人员应事先与被访者电话联系,征得被访人在厂并有时间接待,同时出示有关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好会客单后方能进厂。严格阻止推销员等外来无关人员进入厂区和不允许在厂门口设摊。外来机动车进厂门手续同上,门卫指挥停放在停车坪上,并做好车辆的记录。外来车辆非经过有关部门同意一律不得进入厂区。

5. 在厂区上班、下班高峰和重大活动时期门卫负责对进出厂门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大门的整洁和畅通。

6. 非机动车辆进出厂门一律下车推行。非机动车辆一律整齐的摆放在指定位置,不允许存放在办公区、宿舍区及规定地点以外的其他地方,一经发现存在乱停乱放现象将对责任人处以负激励50元。

7. 晚上5:00以后,外来车辆及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厂区,如需进入厂区必须在厂区相关责任人亲自登记并带领外来人员或车辆进入厂区。

8. 对非厂区人员携带大件、大宗物品出入时,需经有关部门同意才能进出。

9. 门卫人员必须熟悉报警程序,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迅速报警和相应的紧急处理。对监控设施操作熟练,并按规定使用和维护好监控设备,发现设备故障必须立即报修。

10. 在厂区施工的人员必须经工务部认可后方可进厂施工,其他施工人员不论任何理由均不允许进厂。

11. 保持门卫室内外清洁,整齐,并做好每日工作情况和交接-班记录。门卫室内严禁出现值班人员脱岗,打瞌睡等现象,严禁从事与当值工作无关的事情;无关人员不允许在门卫室逗留。

12. 门卫人员居住的职工宿舍要每天清理,保持床位、门窗、公共物品的清洁、整齐,生活垃圾放到指定位置,日产日清。公司将采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一经发现宿舍脏乱等问题,将视情况给予20元或20元以上的负激励。

13. 厂区保卫人员要认真执行以上制度,做到认真负责,文明礼貌。若由于保卫人员工作懈怠,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二).厂区保卫巡逻管理制度

1. 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保安日班上下午巡逻不少于2次,晚上1个小时巡逻1次;对厂区重点部位每次巡逻必须检查(如仓库,宿舍,办公室,食堂等),对巡逻情况需及时记录(巡逻时间、巡逻路线、巡逻情况)。不按要求进行巡逻或者记录不及时的,将视情况给予50元或50元以上的负激励。

2. 在巡逻时发现办公室或者车间等场所漏水、漏电、起火等安全问题时,要及时上报保安队长及工务部经理或者副经理,如果发现问题不及时上报的负激励100元。

3. 保卫人员在巡逻中要注意提高警惕,对可疑情况和重大涉嫌情况,积极做好应对措施,及时拨打110报警。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要制止和抓捕,及时扭送派出所,防止嫌疑人逃脱或自身受到伤害。对保护公司财产作出贡献的,将视情况给予200元或200元以上的正激励。

4. 在巡逻中要认真负责,要根据治安情况灵活机动,适时调整巡逻路线,时间。严禁饮酒后上班或在工作时间饮酒,严禁打人,骂人,做到文明值勤。一经发现在值班期间饮酒、打人、骂人等不文明的情况,将视情况给予100元或100元以上的`负激励。

5. 严禁职工翻越围墙进入厂区或者破坏围墙进入厂区,一经发现类似情况将对责任人负激励100元,情节恶劣的将上报人事部门解除劳动合同。

6. 不得驾驶机动车辆以及助动车巡逻,做好每天工作情况及交接-班记录。

(三).厂区保卫人员仪容,仪表管理规定

1. 厂区保卫人员上班或巡逻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统一着保安制服,下班一律着便服。

2. 炎热季节在值班时,不得赤膊或穿背心,不准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带帽子,穿拖鞋或赤足;冬季不准在制服外罩便服,戴围巾等。

3. 在巡逻时要举止大方,不准边走边吸烟,吃零食,扇扇子,不准背手,袖手或将手插入裤袋内,不准搭肩,挽臂,嬉笑。

4. 保安制服必须保持整洁。

(四).厂区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1. 私人会客应在门卫填写会客单,由会见人签字。

2. 新闻记者来厂采访,必须持有记者证和采访介绍信,接待部门要事先报告工务部并由工务部通知门卫方可进入。其他外来人员一律不准携带摄像机、照相机等设备进场。

3. 骑非机动车进入厂门一律推行,在指定位置停放。厂外机动车辆不准进厂区,必须进厂的汽车,须在门卫凭司机的有效证件换取车辆进厂证;进入厂区的汽车应按规定路线限速行驶,并按指定地点停放,禁止鸣笛。车辆安全自负,施工车辆另行规定。严禁车辆进入办公区、宿舍区,一经发现将对直接责任人负激励100元,门卫直接责任人负激励50元。

4. 携带物品出厂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 厂区货物、贵重物品出厂门,必须有董事长、总经理或常务副总开具证明。

b) 基建施工单位携带施工设备工具出厂凭施工单位证明,携带施工材料出厂门凭工务部证明。

c) 外厂人员进厂登记时须注明携带的贵重物品,离厂是经门卫核查无误后出厂。

d) 发现证物不符等可疑情况,门卫值勤人员有权将所带物品扣留,报工务部处理。

5. 厂区运动场禁止厂外人员占用,禁止机动车辆驶入,违反者批评教育,不听劝阻者负激励50元。

(五).厂区员工培训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厂区治安防范和紧急处理突发事件,由人事部门制定出培训制度并组织员工进行培训:

1. 每半年至少一次。

2. 新员工入职必须先培训治安、安全知识。

3. 培训内容主要为相关法规;厂区安全工作;有关安全设施理论和操作;有关紧急突发事件处理和上级有关要求。(讲座,录像,座谈等)

4. 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为了保障xxxx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员接待和车辆、物品出入登记的管理,当好企业卫士,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处事公正,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不玩忽职守。

第二条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则按《员工违章处罚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第三条保安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交接记录,要有饱满的精神执勤。

第四条员工下班后,保安必须检查办公区和车间、仓库等的电源及门、窗关闭情况,切实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等工作。

第五条保安夜间值班要高度戒备,做到每小时至少要在厂区巡逻1次以上。

第六条外来人员无法表明身份或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厂区内。

第七条保安人员须注意本身礼貌与涵养,对来宾、来访人员要文明问询和主动引导。

第八条值勤保安不得以任何理由粗暴对待客户,尤其时对夜间送货到公司的客户或司机更要热情问候,以礼相待并负责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到厂验收货物。

第九条来访人员未经总经理批准,一律不得进入生产作业区或仓库参观。

第十条政府机关、人民团体或其他贵宾(外国客商),由总经理陪同时,不必办理入厂手续,单保安须登记进厂人数和时间。贵宾出厂后,安须注明贵宾离厂时间。公司其他人员陪来客进厂前,须先到门卫室登记对方身份和事由。出厂时,也须注明访客离厂时间。

第十一条严禁员工亲属、老乡和朋友在上班时间来公司会面,有特殊情况者,保安可代为通知当事者在厂门口见面。

第十二条非本公司车辆入厂,车中人员应在门卫室办妥登记手续才可入厂,车辆须按规定停泊在公司指定的地方。

第十三条货运车辆进出厂区时,需出具送货证明或《物品出门证》保安方可放行,并通知仓库保管部门。

第十四条保安每天下班前须将各类出库单据收齐,送交相关部门备查。

第十五条外来人员未遵守公司进出厂区规定的,保安有权拒绝其入厂。

第十六条保安值班时间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灵活执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经总经理批准后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

为减少生产事故,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规范厂区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员工生命健康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各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物资出入厂区的管理。

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1、人员管理。

(1)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度,加强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的安全意识。

(2)工作时间,职工要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并保持端正整洁。夏季禁止袒胸赤膊,禁止穿短裤、裙子进入车间,禁止穿拖鞋。

(3)进入厂区,职工要佩戴标志牌(胸卡)。外来人员随身携带会客牌(来访牌)。

(4)工作时间,禁止在车间门口及厂区主干道两旁聚集逗留。

(5)酔酒后禁止上岗。

(6)外来人员进入厂区时参照执行。

(7)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车间(取送货人员除外),用户进入车间需有销售员陪同。

2、车辆管理。

(1)所有乘用车辆禁止进入生产区域。

(2)所有车辆(包括业务单位的货运车辆)要按指定区域停放,禁止堵塞厂区交通;禁止停放在厂区车间门口及标识的禁停区域。

(3)厂区限速20公里/小时,车间门口及转弯处限速5公里/小时。倒车、进出库房或厂房门口,限速2公里/小时。厂区内禁鸣高音喇叭。

(4)禁止非本公司聘用驾驶员驾驶厂内车辆。

(5)厂大门外两侧50米内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6)外来入厂车辆参照执行。业务单位的货运车辆在业务完结后要及时出厂,禁止在厂区无故逗留过夜。

(1)必须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企业办公会议的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的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的规定、要求和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进行研究部署。各分管领导在汇报工作的同时,必须认真汇报各管辖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厂生产部门每月召开一次由全体员工参加的安全生产会议,会议由生产厂长和副生产厂长负责召集,主要由各车间汇报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3)各分管领导要根据分工系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不定期召开本分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确定安全工作重点,明确安全生产目标。

(4)厂生产部门作为企业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要根据本企业安全工作重点、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不定期的召开车间的安全生产会议,做到及时上传下达,不延误时间。

一、公司安全教育。

(1)对新入厂员工,在进厂时进行安全教育,使新员工了解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树立遵章守纪安全第一的观念。

(2)每年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学习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安全防火、安全用电、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预防事故的发生。

(3)结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利用标语、板报、会议、事故总结等不同形式,让员工明白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预防事故的措施,从中认真吸取教训,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4)不定期的学习外地经验和重大事故通报。

二、新工艺、新技术的培训。

在新工艺、新技朮、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操作。

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技朮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1)厂生产主管部门将年度内的安全生产指标分解到车间、班组及重点生产岗位,并签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2)厂生产主管部门要根据自身安全生产管理的特点制订安全生产管理标准,主要包括车间、班组安全组织标准;班前会标准;安全检查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制度管理标准;安全生产标准等。

(3)厂生产主管部门及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不定期的对各基本生产车间、班组、重点生产岗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责令其及时整改。并定期对车间、班组进行安全生产评价,总结经验教训,杜绝事故发生。

(4)对车间、班组进行安全生产评价要按照企业制订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有关的安全标准进行,不得随意降低标准。通过安全生产评价,不断提高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个人无违章;岗位无隐患;车间、班组无事故。

(5)厂生产主管部门对车间、班组及重点岗位的安全生产评价要与职工的经济利益挂钩,以鼓励职工积极参加全面、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努力实现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为创造舒心的生产、工作环境,养成良好的个人行为,提高公司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公司内环境卫生控制,厂区范围内所有部门、车间、外来施工单位或人员。

职责。

3.1。

行政办公室负责环境卫生的验收协调事宜。每月组织技术质量部、生产物流部等部门进行专项环境卫生大检查,行政办每周不定期进行常规监督检查,并对各部门、车间进行考核。

3.2。

行政办公室负责日常环境卫生的规范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各部门、车间严格按照“5s”的管理规定保持环境卫生。发现不符合按规定督促整改,发出警告或处罚通知。

3.3。

公司设立环境卫生监查小组,部门所有人员为环境卫生监查员。

3.4。

其它各车间、各部门负责本责任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环境清洁卫生。被发现由不符合,则按规定执行。

3.5。

各部门、车间认真进行环境卫生管理,按“5s”的要求本办法第4条环境卫生管理规范组织清扫,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并做好危废处理台账。

3.6。

生产设备维修负责抗磨液压油的综合利用,无用废油交行政办处理;行政办每周负责处理各车间(部门)再生废品和其它无用物品,并做好各种废品处理台账。

环境卫生管理规范。

厂区环境卫生管理规范一览表。

序号。

场所。

管理规范。

责任部门。

备注。

绿化区。

无卫生纸,塑料袋、烟头、纸片等白色垃圾,无明显其他杂物。

行政办公室。

所在该区域车间(部门)有监管责任。

无断落树枝、无枯树枝、无杂草。

行政办公室。

生活垃圾桶。

桶内垃圾不超过四分之三(或每天清走一次),桶内外表面无污物。

行政办公室。

行政办公室。

人行通道。

无卫生纸、塑料袋、烟头等白色垃圾,无明显其他杂物。

各部门。

包括道路两边5米内。

公司办公室。

室内整洁,物品定置摆放,无垃圾,墙面,门、窗、灯、墙等处无蜘蛛网、无灰尘等杂物。

各部门。

走廊、楼道地面整洁,无烟头、无垃圾,无蜘蛛网、无灰尘等杂物。

车间办公室、库房等。

地面整洁,物品定置摆放,无垃圾,门、窗、墙、柜、灯等处无蜘蛛网、无灰尘等杂物。

各车间。

室外地面整洁,无烟头。

各车间。

生产区域。

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油污、无杂物、无明显浮土。

各部门(车间)。

任何地方应无烟头。

设备、管道表面无油污、无尘土。

墙面无污物、无涂污、无蜘蛛网。

非临时堆放区禁止堆放材料、零件、设备、杂物等。

临时堆放区物品定置摆放,标识清晰。

车间(部门)消防设施、应急设施、警示标语整洁干净,无污物。

生产区域。

地沟清洁,下水道畅通无阻。

各部门(车间)。

食堂。

地面整洁,物品定置存放,无积水、无油污、无杂物、无臭味。

行政办。

门窗、墙面干净,无蜘蛛网。

餐具干净、消毒、卫生。

食品安全,无毒变无杂物。

设备设施无油污、灰尘。

生活垃圾堆放整齐,不能乱倒乱放。

生活垃圾桶每天处理一次,无堆积、无臭味。

厕所。

地面干净,无臭味,消毒杀菌处理;门窗墙干净,无灰尘、蜘蛛网等杂物。

行政办。

照明设施、冲水设施保持完好可用。

垃圾处理池。

定期处理,不溢出,无臭味。

行政办。

废品堆放。

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周围无杂物,标识清晰。

行政办。

个人行为。

着装穿戴整齐,不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壳)、纸屑、烟头、口香糖、废旧电池、饮料瓶、塑料袋等废弃物。不乱倒垃圾、损坏公共设施。自觉打扫和保持环境卫生,形成良好卫生习惯。

各部门(车间)。

施工现场。

场地整洁,畅通无阻,无施工垃圾堆放、烟头,沿路无明显泥土、石块等。

施工单位。

公路边排水沟、所有路沿石。

排水沟保持通畅,无堆积杂物;路沿石保持完好,无坏损。

行政办。

考核。

5.1。

严格按照厂区环境卫生管理规范一览表的内容进行管理和检查。

5.2。

每个责任部门分值2100分,考核分在95分以上的部门将相关责任人奖励50月/月,考核分在80-94分不进行处罚,考核分在79-70分的责任部门相关责任人扣50元/月,考核分在69-60分的责任部门相关责任人扣100元/月,59分以下的责任部门相关责任人扣200元/月。

5.4。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当事人20元/人/次。

5.4.1。

在公共区域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瓜果皮(壳)、纸屑、口香糖、饮料瓶、塑料袋等废弃物。

5.4.2绿化区有断落树枝、白色垃圾。

5.4.3现场有积水、油污、清扫不干净。

5.4.4办公室内地面不整洁、物品摆放不整齐、墙壁有蜘蛛网。

5.4.5废旧物品堆放不整齐,无标识牌及不清晰。

5.4.6生活垃圾未装袋处理的。

5.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当事人50元/人/次。

5.5.1在公共区域乱扔烟头、乱倒垃圾。

5.5.2废旧物品未分类存放,乱堆乱放。

5.5.3未清扫场地、设备卫生。

5.5.4地沟、下水道堵塞不畅通。

5.7凡有效举报的人员,奖励20元/人/次,扣违规人员50元/人/次。

6名词解释。

5s现场管理就是针对经营现场和工作现场开展的一项精益现场管理活动,其活动内容为“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清洁(seiketsu)、素养(shitsuke)”,因前4个内容的日文罗马拼音和后一项内容(素养)的英文单词里都以“s”开头,所以简称5s现场管理。

6.11s整理:就是彻底地讲要与不要的东西区分清楚,并将不要的东西加以处理,它是改善生产现场的第一步。

6.2。

2s整顿:把经过整理出来的需要的人、事、物加以定量、定位、简言之,整顿就是把人和物放置方法的标准化。整顿的关键是做到定位、定品、定量。抓住了上述三个要点,就可以制作看版,做到目视管理,从而提炼出适合本企业的东西放置方法,进而使该方法标准化。

6.3。

3s清扫:就是彻底地将自己的工作环境四周打扫干净,设备异常时马上维修,使之恢复正常。清扫活动应遵循下列原则:

6.3.2。

对设备的清扫,着眼于对设备的维护保养,清扫设备要设备的点检和保养结合起来;

6.3.3清扫的目的是为了改善,当清扫过程中发现有油水泄漏等异常状况发生时,必须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而不能听之任之。

6.4。

4s清洁:对整理、整顿、清扫之后的工作成果要认真维护,使现场保持完美和最佳状态。清洁,是对前三项活动的坚持和深入。清洁活动实施时,需要秉持三个观念:

6.4.1只有在“清洁的工作场所才能产生出高效率,高品质的产品;

6.4.2清洁是一种用心的行为,千万不要只在表面下工夫;

6.4.3。

6.4.3.1。

不要放置不用的东西,不要弄乱,不要弄脏;

6.4.3.2。

不仅物品需要清洁,现场工人同样需要清洁;

6.4.3.3。

工人不仅要做到形体上的清洁,而且要做到精神上的清洁。

6.5。

5s素养:要努力提高人员素养,养成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的习惯和作风,素养是“5s”活动的核心,没有人员素质的提高,各项活动就不能顺利开展,就是开展了也坚持不了。

7说明。

7.1本制度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7.2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厂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工作特指公司厂区的防盗、防火及其他保护公司利益的工作,加强消防宣传教育,使公司员工充分认识防火的重要性,增强防火意识。

1、厂区禁区禁止吸烟。

2、罐区内严禁随便动火,严禁明火取暖和焚烧可燃物,严禁在防爆区内装设电热设备。

3、员工不得违章和冒险作业。

4、防止产生静电,工作人员要穿棉布工作服,不得穿易产生静电的化纤工作服和塑料底鞋。

4、外来出入人员、车辆、物品,应主动接受值班人员安全检查,值班人员有责任与权利执行。

5、下班前员工应将印章、钱款、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锁好,电脑、打印机关闭,电源插头拨掉,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6、厂区门锁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起用前备份一套,以备急需时使用,员工不得随意配置,计划、财务的钥匙由本部门保管。

7、公司负责人不定期地对公司办公环境的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如有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预防事故发生。

8、通过宣传教育,加强公司员工的防火、防盗意识,使员工充分认识安全的重要性。

9、员工应了解公司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掌握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及自救知识和技能。

10、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公司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

11、对电器设备进行修理作业,要拉断电源和穿戴绝缘衣物,严禁非专业人员擅自操作或修理电器设备。

12、电器设备要定期检修,并做好检修记录;及时更换老化或裸露的电线,及时拆除临时和废弃线路等;待接线头要包扎绝缘。

13、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负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14、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厂区消防安全管理

安全工作特指公司厂区的防盗、防火及其他保护公司利益的工作,加强消防宣传教育,使公司员工充分认识防火的重要性,增强防火意识:

1、生产车间禁止吸烟。

2、厂区内严禁随便动火,严禁明火取暖和焚烧可燃物,严禁在厂区内装设电热设备。

3、防止产生静电,工作人员要穿棉布工作服,不得穿易产生静电的化纤工作服和塑料底鞋。

4、下班前应将各设备电源插头拨掉,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5、公司负责人不定期地对公司办公环境的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如有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预防事故发生。

6、通过宣传教育,加强公司员工的防火意识,使员工充分认识火灾安全的重要性。

7、员工应了解公司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掌握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及自救知识和技能。

8、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公司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

9、对电器设备进行修理作业,要拉断电源和穿戴绝缘

衣物,严禁非专业人员擅自操作或修理电器设备。

10、电器设备要定期检修,并做好检修记录;及时更换老化或裸露的电线,及时拆除临时和废弃线路等;待接线头要包扎绝缘。

11、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负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12、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重庆欧克集成家居有限公司 2012-4-14

为确保本公司生产、经营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 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1)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由公司领导、车间主任组成;

领导小组长:陈奕成(公司董事长)

(2)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安全管理管理办公室:各单位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由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履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职责;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张文星(综合办公室主任);安全管理办公室成员:刘峰(技术研发部经理)、姚振波(车间主任)、陈杰(工程部经理)、陈忠(财务总监)

二、消防安全办公室职责:

(1)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类应急预案,并不断提高和完善;

(2)定期组织(半年一次)公司内部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基础知识进行学习,树立厂区内工作人员安全第一的意识。

三、厂区内安全消防管理条例:

四、 建立火灾、消防预案,并依据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演习。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提高公司自防自救能力,制定如下制度:

1、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的组织机构,适时更新、补充义务消-防-队员。

2、加强义务消-防-队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队员业务素质。安全部负责队员的'业务训练考核及指导。

3、对车间、部门、班组等义务消防员,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知识的学习和灭火演练,并记录培训档案。

4、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做到:熟悉防火与灭火的基本常识;熟悉公司内消防通道、重点部位;熟悉掌握公司内部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和保养;熟悉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熟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熟悉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熟悉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各级领导、员工、外单位入公司车辆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公安安全交通部门和本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

(二)驾驶员应精力集中,严禁违章驾驶。

(三)机动车辆,未经批准不准在生产区内随意行驶。

(四)公司内行车速度不大于4公里/小时,转弯应减速鸣笛,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五)公司内道路不得任意堆放物件,要保持畅通。机动辆停放时禁止占用消防车通道。

(六)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辆要分开停放,载货车辆要与非载货车辆分开停放,危险品货车要与非危险品货车分开停放。

(七)生产区内不准随意停放单车、摩托车,门卫有权检查进出车辆。

(八)公司内的一切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搬动。

(九)汽车装载运输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若为特殊情况,应先报有关部门联系,采取措施,方可行驶。

(十)严禁在生产区内进行机动车辆维修和调试。

(十一)公司内交通安全由公司保安部门管理检查。

另外,在加强安全管理制度的同时,还可以加大宣传力度,在厂区主要路口悬挂交通安全标语,以提高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同时加强路查路检,加大对交通违法违章的处罚力度,并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等。这些工作的开展,可以进一步规范职工的交通行为,降低交通事故发生,在厂区营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

聊城市香华装饰有限公司厂区内所属企业人员:

随着公司职工公寓的开工建设,施工人员增多,为了加强场区内的有效管理,杜绝各类事件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尊敬领导、团结同志、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秉公执法;

3、统一着装、文明值勤、搞好个人和内务卫生,值班室物品摆放有序。

4、按时上下岗,严格落实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上班时间不得从事与职责无关的事情。

5、积极参加公司各项活动,多提合理化建议,严格落实保卫制度,实行奖罚分明。

6、对出入人员、车辆及物质按规定严格执行出入登记手续,做到人、物、证相符,否则,一律不得放行。

7、爱护公共财物,无故寻损坏照价赔偿,发现情况立即上报。

1、所有物质出入一律凭物质出门证或所属企业证明放行。

2、外包工程队进入施工,所带工具及非消耗品应在门卫登。

记,并由其负责人签字,门卫与施工队各持一份,施工完毕,有门卫负责点验,物证相符方可放行。

3、施工队办理出门证,必须出具有关证明到基建办公室开。

出门证,不得弄虚作假,违者给予经济处罚。

1、本公司正式职工、临时工、外包工,必须凭工作证、临。

时工作证进出厂区。

2、所有人员必须在门外主动出示证件,自觉接受检查,对。

不服从值勤人员管理,无理取闹者,值勤人员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制止,其后果自负。

3、工作证丢失或损坏,由其所在部门出具证明进行补办。

4、外来联系业务人员、找公司领导者,应出具有效证件,经办公室同意在门卫登记,方可让其进入。

1、巡逻人员要严格遵守岗位职责,确保守卫目标的安全。

2、提高警惕,尽心尽责,按规定巡逻路线每班次不得少于四次,气候条件恶劣或夜间非常时期,要加大巡逻路线,随时应付突发事件的发生。

3、处理违章要文明礼貌,严守工作纪律,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要机智勇敢的进行斗争,争取人赃俱获,注意保护现场,以待调查处理。

4、巡逻中要注意检查公共设施的置放地及完好程度。

1、厂区门卫是进出厂区的固定管理岗位,巡逻人员为机动车辆管理的流动岗位,具有厂内执法权。

2、车辆进出、检验、登记、仍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3、进入厂区的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未经批准任何车辆不得在厂区停放、过夜,经批准临时停放的车辆,要在指定区域整齐停放,人员不得随车留宿,车辆损坏、物品丢失自负。

4、各种车辆要按规定路线、区域行驶,在厂区行驶发生事故者,由车方服全部责任。

六、留宿人员管理。

1、留宿人员必须经过项目部主管人员的同意和有效身份证明报公司批准方能入住。

2、留宿人员在住宿期间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必须遵守场区、项目部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各值班人员的安排和管理。

3、住宿期间禁止在床上吸烟,不得在墙上乱涂、乱画、乱接电线,不准用电炉子、热水器等,不准私藏无关的材料和施工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公物行为照价赔偿。

4、留宿人员应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否则丢失自负,对室内外卫生要及时清理,宿舍周围应保持良好的文明行为,不准随地大小便发现一人一次扣罚当事人100元、50元,公司将不定期检查。

5、夜间外出、请假回家必须向本部值班人员说明,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其他生产作业区,否则按偷盗嫌疑处理。

6、值班人员发现留宿人员有可疑行为时应立即报告,有盗窃行为将进行调查核实后严肃处理从重处罚,必要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所有住宿人员凡违犯以上规定,公司将通报批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007年12月25日。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

为减少事故发生,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规范厂区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员工生命健康安全,减少财产损失。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

三、职责。

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拟定、修改,安全小组负责本制度的监督和执行。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1、人员管理。

1.1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度,加强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的安全意识;

1.2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公司内,进入公司的外来人员需由相关人员同意后陪同进入。

2、车辆管理。

2.2所有非机动车辆,停放在一楼区域规定位置,必须摆放整齐,严禁堵塞门口至升降机的过道,需充电的车辆,应靠墙摆放充电。

3.3结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利用标语、板报、会议、事故总结等不同形式,让员工明白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预防事故的措施,从中认真吸取教训,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4、禁止烟火。

4.3公司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禁止堆放任何物品,严禁堵塞;

4.5贯彻“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方针,开展安全教育,加强防火检查和灭火器材管理。

5、防盗管理。

5.3一楼玻璃门应随手关闭,下班时关闭门窗,关好玻璃门,锁好卷帘门;

5.4三楼通向天台的铁门,应常年上锁,定期检查是否损坏。

6、应急体系。

6.1全体员工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指导方针;

6.2各职能部门要把预防事故发生、控制事态发展和减少事故损失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中心环节和重要任务。

厂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工作特指公司厂区的防盗、防火及其他保护公司利益的工作,加强消防宣传教育,使公司员工充分认识防火的重要性,增强防火意识。

1、厂区禁区禁止吸烟。

2、罐区内严禁随便动火,严禁明火取暖和焚烧可燃物,严禁在防爆区内装设电热设备。

3、员工不得违章和冒险作业。

4、防止产生静电,工作人员要穿棉布工作服,不得穿易产生静电的化纤工作服和塑料底鞋。

4、外来出入人员、车辆、物品,应主动接受值班人员安全检查,值班人员有责任与权利执行。

5、下班前员工应将印章、钱款、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锁好,电脑、打印机关闭,电源插头拨掉,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6、厂区门锁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起用前备份一套,以备急需时使用,员工不得随意配置,计划、财务的钥匙由本部门保管。

7、公司负责人不定期地对公司办公环境的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如有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预防事故发生。

8、通过宣传教育,加强公司员工的防火、防盗意识,

使员工充分认识安全的重要性。

9、员工应了解公司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掌握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及自救知识和技能。

10、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公司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

11、对电器设备进行修理作业,要拉断电源和穿戴绝缘衣物,严禁非专业人员擅自操作或修理电器设备。

12、电器设备要定期检修,并做好检修记录;及时更换老化或裸露的电线,及时拆除临时和废弃线路等;待接线头要包扎绝缘。

13、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负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14、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1.厂部设安全委员会,车间设安全小组,班组设安全员。负责各职权范围内的防火工作。

2.负责企业的消防工作,认真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安全的指示和规定,组织员工制定防火公约。经常对员工进行防火教育,定期布置、检查、总结防火厂作*指导员工遵守防火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6.负责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火灾原因.积极向领导和有义部门提供情况,对肇事者提出处理建议。

7.对消防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根据情况予以庆彰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或损失者,给予严肃处理。

8.在生产区严禁吸烟,严禁乱动消防设施.违者按规处理。  —旦发生火灾应及时组织扑救,并及时拨打火警电话。

一、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 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 存档。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六、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 各阶段、各字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七、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总则

1.1根据国家颁布的《消防法》,为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 保障公司的生产、财物和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

1.3本制度由安环科归口管理。

2、职责

2.1总经理

2.1.1负责全面领导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政策、法律、以及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防火安全工作。

2.1.2部署和组织公司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全体员工严格遵守防火制度和一切与防火安全有关的规定。

2.1.3定期检查和了解上级有关防火的规定和本公司的防火安全规程的贯彻执情况,每季组织一次安全防火大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小检查,并负责研究决定重大火险隐患等不安全问题。

2.1.4领导义务消防组织,加强管理、教育和学习训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适应消防工作的需要。

2.1.5负责筹建消防设施,审批消防器材的采购计划,指导对消防器材的配置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

2.1.6主持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制定防范措施,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事故。

2.1.7负责按有关规定对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者进行处理;同时,负责对在防火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

2.2各部门负责人职责

2.2.1负责部门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有关消防安全工 作的指示和规定,并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

2.2.2定期总结部署防火安全工作,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切实遵守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2.3经常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和生产操作的检查。经常听取安全员对防火安全意见,及时消除火险隐患,保证安全生产。发生火情时,在迅速组织救火的同时,立即报告公司,调查火灾原因,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2.2.4组织本部门进行消防学习和训练,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2.2.5负责本部门所属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器具的维护、保养,并保证正确使用。

2.3其他相关职责

2.3.1安全生产部负责人,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令和上级的指示决定,协助安环科在本单位内组织和推动实现,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监督且加以整改,并监督各部门执行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对重大火险隐患,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2.3.2研发部参加新建和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验收。在施工中要加强监督,竣工时参加验收,新产品投产前设备试车前的安全验收,对不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其实现。

2.3.3安环科负责组织消防知识的学习和消防训练;不断提高全员防火意识和扑灭初起火灾水平水平;监督各部门对消防器材的使用;追查处理火灾事故。及时购置和供应各种防火器具。

2.3.4财务部编制年度财务计划时,应充分考虑消防计划所须经费,列入财务划中,对消防安全临时特殊措施需用的经费,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应及时编制追加预算。

3、公司防火制度总则

3.1 本公司院内内,全部列为禁烟区,任何个人不得带烟、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入内,外来人员应将其存放在门卫室。车间、库区等确需动火时,需要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并采取安全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3.2配电室、操作室、会议室内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配电室、电器设施开关。

3.3新产品投产时,技术人员应详细向操作人员讲清产品性能,学习操作过程,研发部门应提出安全措施,会同安环科作出安全评价并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认定符合安全规定后,方能投产。

3.4车间应通风良好,电器设备要防爆、潮、防止静电。

3.5消防器材要专物专用,消防水龙头、消防带、灭火器周围三米内不准积垃圾或放置其他物品。

3.6保持公司院内及车间主要道路整洁畅通,不得堆积存放物品。

4、电气焊防火制度

4.1电气焊是明火作业,操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非电焊工人不得进行此项作业。

4.2动火地点应与氧气瓶、乙炔气瓶呈三角位置,保持十米以上距离。

4.3氧气瓶嘴禁止接触油污,防止氧化,引起气瓶爆炸。

4.4焊、割前应彻底清除附着可燃物,焊、割装过可燃液体的容器或废旧管内的材料必须排净,带电设备切断电源。

4.5气体管线不得漏气,如漏起立即关闭并修理。

4.6电焊时,禁止将地线搭在其他金属容器管线上。

4.7焊割完毕,及时清除散落焊割火花和铁屑,以防余火引起火灾。

5、库房防火制度

5.1易燃、易爆、腐蚀、易氧化的化学物品要分类隔离,专类存放。箱板等存放要整并有一定间隔,不得乱堆放。各类物品之间要保持道路畅通不得妨碍门窗的开放。

5.2库内原料桶要摆放整齐,留有一定间隔,如有液体桶泄漏必须及时运离库区处理。搬运危险品桶时不得敲击碰撞,保持库内道路畅通。

5.3库区要保持清洁,对库房内及附近的可燃废物要及时清除。

5.4 严格控制、管理和使用电源,对库内的用电设备必须经常检查,保持安全使用,各种原材物料不得紧靠电气设备,管理人员离开仓库时要切断电源。

5.5仓库内消防器械要保持完好,放置在醒目处,不得随意挪用。

6、电气防火制度

6.1电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二人监督,不得违章带电作业。

6.2电器设备的安装应按供电要求,不得超过负荷。

6.3禁止使用破皮电线,如有破皮现象,应用胶布包好或更换新线,应经常进行检查,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6.4电器设备的各种继电器,避雷针等安全附件,必须齐全完好,符合规定,避雷设施必须在雷雨季节前检查检修完好。每年检查一次接地线。

6.5易燃易爆场所更换灯泡等电器用具时,应先切断电源,再行更换。

6.6变电、配电室要保持干燥清洁,不准堆放易燃可燃等物品,应备好灭火器。

7、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7.1各部门要经常保持消防器材使用良好,任何部门、个人不准擅自将消防器材用在与消防工作无关的方面。

7.2消防器材由安环科统一配备、安置,各部门范围内的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干燥、取用方便处,任何人不得随便挪动位置。

7.3灭火器如使用后,应及时报给安环科,由安环科负责换新,不得空置。

8、考核

8.1违反本制度,每项次考核责任人100元。

8.2无故不执行本制度,考核责任人500元。

8.3考核优异者每月按考核百分比予以奖励,100—500元不等。

附则

本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以前下发的类似制度文件同时废止;

1、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2、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4、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6、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字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7、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厂区消防安全整改报告

为切实做好建国73周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确保全县防火形势持续稳定,我镇自全县决定开展此项工作以后,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国庆节期间的中心工作之一,认真研究,精心布置,有力落实,现将我镇目前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我镇在县召开工作会议后,马上召开了党政联席会,传达了工作会议的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了此项工作。决定由镇长助理xx负责,并确定了我镇的工作重点是三合一场所、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烟花爆竹销售场所。同时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同各村签订了责任状,并要求各村由书记负总责,召开会议进行部署。

我镇紧紧围绕《消防法》的宣传,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三提示”活动,做到街道有标语、社区有专栏、单位有标识,在显眼位置挂置了4条消防安全宣传横幅,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大力开展了消防安全培训工作,按照《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对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控制室值班人员以及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人员进行了全面培训。特别是欧阳屋社区,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消防工作有机结合,努力开创农村消防工作新局面,营造了消防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我镇根据制定的工作方案,在各村督促辖区内社会单位进行自查,递交了自查整改报告和消防安全承诺书的基础上,由镇政府牵头,组织安监站、派出所、工商分局、卫生院等部门成立了联合检查组,围绕整治重点,开展了全面、深入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全镇2个敬老院、2所中学、2个卫生院、23所小学、9个针织制衣厂等进行了火灾隐患排查,对各单位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记录在册,并针对火灾隐患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各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否则报请上级部门严格处理。通过整改,已经有一些原先没有任何消防设施的学校和针织制衣厂配备了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近日我们还要对整改未到位的单位进行重点督促、防控。

通过开展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全面清查整治行动,我镇的消防安全工作取得的阶段性的一定效果,我们还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继续切实抓好国庆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

厂区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一、员工在进入厂区,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工作服、鞋、帽及其他劳保用品。

二、非指定机器操作员,不得随意操作机器,不得随意触摸按压各种电源开关和机器转动部位,以免导致事故。配电设备挂帖上警告牌,切勿合闸。

三、机器操作员要熟知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则。发现机器声音异常或冒烟等现象,应立即关机,迅速拔掉电源开关,并及时通知专业人员维修。危险的器具要及时更换、修理,减少可能因此而导致的事故。

四、员工工作期间,应保持充沛体力,集中注意力。勿疲劳作战,忌匆忙草率、粗心大意,忌心不在焉、自以为是等,努力减少主观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

五、在车间内注意安全工作行为,不打盹、嘻笑打骂、互相推挤拉扯、故意惊吓、随意闲谈。

六、车间内消毒粉剂、清洁粉剂等,应分开摆放,专人负责,避免污染食品。车间内器具摆放要合理、整齐有序,保持好安全的工作环境。

七、按规程及相关标准做好工具及物料的消毒卫生工作,保证食品安全。

八、清洗机器时不可将水源射向带电部位,不要用潮湿的手按电源开关,以免触电。

九、严禁在厂区内吸烟、玩火。严禁私自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厂区。

十、严格遵守厂区内安全警示牌要求,不随意跨入禁区内。

十一、严格遵守柴油炉的操作规程,杜绝漏油及爆炉。

十二、公司办公二楼经装修现已改建为仓库,为保障公司原材料的安全性,现公司规定:禁止非办公人员随意进出。违者,罚款50元,并处以警告处分。

十三、因车间消防门是消防安全时的一个特殊通道出口,非正常行走通道,因此,非紧急情况下严禁从消防门进出。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逐级防火安全检查

1、厂安全生产科成员,每周定期对各车间组织一次安全防火大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通告,并立即向相关责任人提出限期整改。

2、专职的防火人员对重点防火部位要每天坚持检查两次,对一般部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专职防火员有权停止生产,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并及时报告领导。

3、车间每周要组织班长对本车间的防火安全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并报安全生产科。

4、班组部位要落实防火责任,坚持班前班后自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火安全情况要列入交接-班的内容。

5、各级防火安全检查情况要留有记录,以便备查。

车间要按照业务分工,分关把口,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各车间正职保面,副职保线,各组长要保段,各科室职能人员保项,各职工保点,体现“五保”精神。

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管理应严格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库存物资要分类限额,并应留出必要的消防通道。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并标明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2、库房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使用可燃材料搭建阁层,并且库房要经常保持清洁。

3、库房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和乱拉临时电线,如确实需要,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操作。

4、仓库一般应采用天然采光,如确需照明,应采用功率不超过60 瓦白炽灯泡,严禁使用日光灯、碘钨灯,且线路的敷设和灯泡的安装应在通道上方,与货物堆垛的距离至少应保持50㎝以上。

5、仓库应单独安装电源闸箱,并设在库外,且应采取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6、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并应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严禁入内。

7、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每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8、仓库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2、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不能过量贮存,随用随领;

4、贮存汽油、柴油、稀料的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8、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稀料等易燃物品清洗;

9、严禁将使用剩余的稀料、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倒于下水道,必须将其盛于桶内回收。

四、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车间、仓库消防重点部位,严禁私设用电器具;

4、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得超负荷运行;

5、架空高压电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堆垛上空;

9、电器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五、门卫巡逻守护制度

1、全体警卫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提高警惕,忠于职守,切实做好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2、要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和各项防火安全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职责,准确地行使职权,积极、主动地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事故工作。

3、坚守岗位,工作时间不准喝酒、睡觉、擅离职守和做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要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手续,对进入本单位的外来人员应询问登记并积极宣传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进入禁火区的人员要严防其将火种带入。

4、对进入厂区的车辆要加强防火和交通管理。

5、门卫巡逻人员应密切配合、协调工作,对重点部位要定时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领导。

六、新职工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新职工入厂,要先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学习基本消防安全知识,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a、厂级教育:由单位领导、安全、消防等有关人员给新职工上安全课,介绍本单位的生产环境,重点防火部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设施,学会使用一般的灭火器材。

b、车间级教育:主要介绍本车间的生产特点,具体的安全制度及消防器材的分布情况,并学会使用操作方法。

c、班组级教育:主要结合新工人的具体工作介绍操作规程,操作中的防火知识,以及发生事故苗头的应急措施。

2、对易燃易爆岗位操作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在经过三级教育后,还要先在老工人的监护下,经过一段时间练习,确认已具备独立操作能力,方可独立操作。

3、工作在本单位车间、部门调动,凡车间工种不同仍要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

4、凡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的工人,因违章而造成事故的,本人要负主要责任,如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或考核的,因不懂安全知识发生的事故,则由领导承担主要责任。

七、重点工种教育培训制度

1、厂级要坚持不定期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技术培训。

2、根据各重点工种的特点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每年不少于两次,以提高灭火技术水平,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3、每年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考核,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准上岗操作。

4、经教育考核合格而工作期间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本人负主要责任,如未经教育考核或考核不及格而上岗操作发生事故的,要视情节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八、明火作业审批制度

1、凡在禁火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施工单位应持经审查批准,签发明火作业许可证,方可作业。

2、明火作业时应清除周围的可燃物,检查动火设备的技术状况,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配足备齐相应的消防器材,安排专人监护。

3、对于违反上述规定,未经批准而动火引起火灾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消防器材管理维修制度

1、消防器材要放置于通风干燥,取拿方便的地方。

2、对消防器材应加强维修和保养,要保持整齐、干净防锈蚀,不得曝晒、雨淋,对怕冻的器材在冬季应采取防冻措施,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对无压和过期的灭火器要及时更换维修。

4、消防器材的管理、维修由保卫负责,各车间、仓库部位的消防器材应定点定人落实责任。

5、消防器材无警不动,对挪用或损坏者应给予适当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处罚。

十、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1、发生火灾后,岗位责任人要立即报警,同时积极组织扑救。

2、警卫人员从报警到调查处理火灾事故结束,始终要保护好现场,待现场勘察结束后,经公安消防机构和保卫人员同意才能组织清理现场,恢复生产。

3、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总结教训,落实防范措施,并根据事故情节,对有关责任者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4、发生火灾后,应将事故经过、损失和调查处理情况在防火档案中登记备案,并写出书面报告,呈报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安消防机构。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

为减少生产事故,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规范厂区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员工生命健康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使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各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

二、职责。

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1、人员管理。

(1)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度,加强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的安全意识。

(2)工作时间,职工要按规定穿戴整齐保持端正整洁。夏季禁止袒胸赤膊、穿拖鞋进入厂区。

(3)进入厂区,外来人员会客(来访)需进行证件登记。

(4)工作时间,禁止在车间门口及厂区主干道两旁聚集逗留。

(5)酔酒后禁止上岗。

(6)外来人员进入厂区时参照执行。

2车辆管理。

(1)非生产。

车辆禁止进入生产区域。

(2)所有车辆(包括业务单位的货运车辆)要按指定区域停放,禁止堵塞厂区交通;禁止停放在厂区车间门口及标识的禁停区域。

(3)厂大门外两侧50米内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1)必须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办公会议的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的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的规定、要求对厂区安全生产形势进行研究部署。各分管领导在汇报工作的同时,必须认真汇报各管辖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会议由厂长负责召集,汇报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3)各分管领导要根据分工系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不定期召开本分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确定安全工作重点,明确安全生产目标。

(4)生产部门作为企业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要根据本企业安全工作重点、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不定期的召开车间的安全生产会议,做到及时上传下达,不延误时间。

一、公司安全教育。

(1)对新入厂员工,在进厂时进行安全教育,使新员工了解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树立遵章守纪安全第一的观念。

(2)每年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学习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安全防火、安全用电、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预防事故的发生。

(3)结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利用标语、板报、会议、事故总结等不同形式,让员工明白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预防事故的措施,从中认真吸取教训,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4)不定期的学习外地经验和重大事故通报。

二、新工艺、新技术的培训。

在新工艺、新技朮、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操作。

(1)厂主管部门及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不定期的对各基本生产车间、重点生产岗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责令其及时整改。并定期对车间、班组进行安全生产评价,总结经验教训,杜绝事故发生。

(2)厂生产主管部门对车间、班组及重点岗位的安全生产评价要与职工的经济利益挂钩,以鼓励职工积极参加全面、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努力实现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

四、禁止烟火。

(1)所有人员厂内生产区域禁止吸烟,不乱携带和使用火种。

(2)对于厂区内易燃易爆品,仓库应在醒目位置标明“严禁烟火”警示标识;如有必要可派专人看守。

(3)厂区内明火作业需向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申请,申明动火原因、地点及安全防护措施,安全监督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及审核,确认有必要动火且安全防护措施合格的,允许同意后,方可动火。

(4)厂区内禁止焚烧树叶、垃圾,冬季禁止使用电火炉或者其它限制级设备取暖。

(5)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地点要经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原则上不影响生产现场的正常操作,便于取用,醒目的固定位置,并防止于特制箱内,有明显标识。消防设施执行“三定”管理。即定人管理、定位管理、定期管理。

(6)贯彻“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方针,积极采用先进的防火,灭火技术,建立健全保卫义务消防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加强防火检查和灭火器材管理。

四、禁止不安全操作。

五、应急体系。

(1)全体员工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指导方针。

(2)各职能部门要把预防事故发生、控制事态发展和减少事故损失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中心环节和重要任务。

意外时“应急小组”必须优先开展抢救生命,最大限度避免意外扩大并于第一时间报告总经理。

(4)为体现预防为主的原则,“应急小组”负责日常安全生产排查、监督,负责联络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和厂区安全隐患的排除工作。

陕西众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

2014年6月24日。

厂区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公司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事故发生机率。目前,公司货运车辆己经配备了灭火器、阻火器、安全帽和防腐手套,因此,现就公司货运车辆和外来货运车辆进入厂区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公司车辆。

1、凡是进入厂区(包括外单位厂区),都必须遵守厂方的相关规定,及时佩戴好阻火器。

2、驾驶员必须按指定路线行驶,进入指定位置后将车停稳,确认车辆停放安全后将车钥匙交给装、卸货人员,同时领取钥匙牌,然后到休息室休息。

3、货物装卸完毕后,操作人员应及时通知驾驶员,然后交还钥匙,收回钥匙牌。

4、驾驶员拿回钥匙后要对车辆四周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启动车辆,并按指定路线驶离。

二、外来车辆。

1、外单位送原料到我公司车辆,在做好入厂登记手续后,门卫要检查该车是否己经佩戴阻火器,没有阻火器的必须要求装上,如果该车自己没有阻火器的,门卫给以提供,为了防止阻火器流失,要求驾驶员将驾驶证或行驶证抵押在门卫,待卸货完毕出厂时交回阻火器后将驾驶证或行驶证取回。

2、外来车辆进入指定位置将车停稳放妥后,操作人员应提醒驾驶员禁止使用明火和手机,向驾驶员索要车钥匙、交换钥匙牌,并告之其到休息室休息。

3、货物装卸完毕后,操作人员应及时通知驾驶员,然后交还钥匙,收回钥匙牌。

4、驾驶员拿回钥匙后要对车辆四周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启动车辆,并按指定路线驶离。

三、处罚规定。

1、本公司车辆驾驶员如违反上述之规定的,每违反一项罚款20元,记违规一次。

2、车辆配置的灭火器、阻火器如有丢失的,除照价赔偿外给予罚款20元并记违规一次。

3、门卫要认真负责地做好车辆入厂前的检查,如因门卫疏于检查而将未装阻火器的原料车辆放行入厂的,给予门卫当班人员每人罚款20元,记违规一次。

4、车辆在装、卸货物时,如若发现有驾驶员在车上休息的,是本公司车辆驾驶员的,将分别给予驾驶员、装、卸货操作人员每人罚款20元,记违规一次。倘若是外单位车辆则给予装、卸货操作人员罚款20元,记违规一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生产部、物流部。

*******************有限公司。

2010-5-10。

厂区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公司的治安防范管理工作,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治安秩序,杜绝公司资产流失,预防各类刑事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为公司安全文明的生产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

本标准规定了门卫管理、巡逻管理、保安人员管理、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厂区安全防范等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的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及来公司从事各项活动的单位及个人。

2  术语及定义:

外来人员(车辆):指进入厂区的非本公司的各类人员(车辆)。

要害部位:指对公司生产经营秩序和治安保卫管理起决定作用或重大影响的部位。

3  具体管理制度

(一).厂区门卫管理制度

1. 门卫人员上岗时着统一的保安制服。由保安公司提供保安人员档案(包括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新入职人员必须经本公司同意之后方可进入厂区入职,调动人员必须经本公司同意之后方可调动。对于不能担当此项工作的人员,我公司工务部会及时通知保安公司协调换人,对于工作严重失职的直接从我公司开除,对于给我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将追究保安公司的安保责任。

2. 上班时间7:40—8:40;11:50—13:10;16:40—17:40此阶段必须安排专人站岗值勤。如有接待,另行通知。

3. 公司员工进出厂区必须佩带工牌,没有工牌一律不准进出。公司内部车辆在离开厂区时必须自觉打开后备箱进行检查,并且公司车辆在外出时必须有工务部出示的派车单。

4. 外来人员应事先与被访者电话联系,征得被访人在厂并有时间接待,同时出示有关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好会客单后方能进厂。严格阻止推销员等外来无关人员进入厂区和不允许在厂门口设摊。外来机动车进厂门手续同上,门卫指挥停放在停车坪上,并做好车辆的记录。外来车辆非经过有关部门同意一律不得进入厂区。

5. 在厂区上班、下班高峰和重大活动时期门卫负责对进出厂门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大门的整洁和畅通。

6. 非机动车辆进出厂门一律下车推行。非机动车辆一律整齐的'摆放在指定位置,不允许存放在办公区、宿舍区及规定地点以外的其他地方,一经发现存在乱停乱放现象将对责任人处以负激励50元。

7. 晚上5:00以后,外来车辆及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厂区,如需进入厂区必须在厂区相关责任人亲自登记并带领外来人员或车辆进入厂区。

8. 对非厂区人员携带大件、大宗物品出入时,需经有关部门同意才能进出。

9. 门卫人员必须熟悉报警程序,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迅速报警和相应的紧急处理。对监控设施操作熟练,并按规定使用和维护好监控设备,发现设备故障必须立即报修。

10. 在厂区施工的人员必须经工务部认可后方可进厂施工,其他施工人员不论任何理由均不允许进厂。

11. 保持门卫室内外清洁,整齐,并做好每日工作情况和交接-班记录。门卫室内严禁出现值班人员脱岗,打瞌睡等现象,严禁从事与当值工作无关的事情;无关人员不允许在门卫室逗留。

12. 门卫人员居住的职工宿舍要每天清理,保持床位、门窗、公共物品的清洁、整齐,生活垃圾放到指定位置,日产日清。公司将采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一经发现宿舍脏乱等问题,将视情况给予20元或20元以上的负激励。

13. 厂区保卫人员要认真执行以上制度,做到认真负责,文明礼貌。若由于保卫人员工作懈怠,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二).厂区保卫巡逻管理制度

1. 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保安日班上下午巡逻不少于2次,晚上1个小时巡逻1次;对厂区重点部位每次巡逻必须检查(如仓库,宿舍,办公室,食堂等),对巡逻情况需及时记录(巡逻时间、巡逻路线、巡逻情况)。不按要求进行巡逻或者记录不及时的,将视情况给予50元或50元以上的负激励。

2. 在巡逻时发现办公室或者车间等场所漏水、漏电、起火等安全问题时,要及时上报保安队长及工务部经理或者副经理,如果发现问题不及时上报的负激励100元。

3. 保卫人员在巡逻中要注意提高警惕,对可疑情况和重大涉嫌情况,积极做好应对措施,及时拨打110报警。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要制止和抓捕,及时扭送派出所,防止嫌疑人逃脱或自身受到伤害。对保护公司财产作出贡献的,将视情况给予200元或200元以上的正激励。

4. 在巡逻中要认真负责,要根据治安情况灵活机动,适时调整巡逻路线,时间。严禁饮酒后上班或在工作时间饮酒,严禁打人,骂人,做到文明值勤。一经发现在值班期间饮酒、打人、骂人等不文明的情况,将视情况给予100元或100元以上的负激励。

5. 严禁职工翻越围墙进入厂区或者破坏围墙进入厂区,一经发现类似情况将对责任人负激励100元,情节恶劣的将上报人事部门解除劳动合同。

6. 不得驾驶机动车辆以及助动车巡逻,做好每天工作情况及交接-班记录。

(三).厂区保卫人员仪容,仪表管理规定

1. 厂区保卫人员上班或巡逻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统一着保安制服,下班一律着便服。

2. 炎热季节在值班时,不得赤膊或穿背心,不准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带帽子,穿拖鞋或赤足;冬季不准在制服外罩便服,戴围巾等。

3. 在巡逻时要举止大方,不准边走边吸烟,吃零食,扇扇子,不准背手,袖手或将手插入裤袋内,不准搭肩,挽臂,嬉笑。

4. 保安制服必须保持整洁。

(四).厂区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1. 私人会客应在门卫填写会客单,由会见人签字。

2. 新闻记者来厂采访,必须持有记者证和采访介绍信,接待部门要事先报告工务部并由工务部通知门卫方可进入。其他外来人员一律不准携带摄像机、照相机等设备进场。

3. 骑非机动车进入厂门一律推行,在指定位置停放。厂外机动车辆不准进厂区,必须进厂的汽车,须在门卫凭司机的有效证件换取车辆进厂证;进入厂区的汽车应按规定路线限速行驶,并按指定地点停放,禁止鸣笛。车辆安全自负,施工车辆另行规定。严禁车辆进入办公区、宿舍区,一经发现将对直接责任人负激励100元,门卫直接责任人负激励50元。

4. 携带物品出厂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 厂区货物、贵重物品出厂门,必须有董事长、总经理或常务副总开具证明。

b) 基建施工单位携带施工设备工具出厂凭施工单位证明,携带施工材料出厂门凭工务部证明。

c) 外厂人员进厂登记时须注明携带的贵重物品,离厂是经门卫核查无误后出厂。

d) 发现证物不符等可疑情况,门卫值勤人员有权将所带物品扣留,报工务部处理。

5. 厂区运动场禁止厂外人员占用,禁止机动车辆驶入,违反者批评教育,不听劝阻者负激励50元。

(五).厂区员工培训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厂区治安防范和紧急处理突发事件,由人事部门制定出培训制度并组织员工进行培训:

1. 每半年至少一次。

2. 新员工入职必须先培训治安、安全知识。

3. 培训内容主要为相关法规;厂区安全工作;有关安全设施理论和操作;有关紧急突发事件处理和上级有关要求。(讲座,录像,座谈等)

4. 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为了加强企业的管理,维护企业的生产和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各类盗窃犯罪行为,保护企业财产不受损失,创造平安、和-谐、文明、健康、稳定的区域环境,经领导研究决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

成  员:****** ****** ******

二、领导小组职责

1、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企业的治安保卫工作,提出治安

案件的处理意见。

2、每月召开一次治安保卫管理分析会,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治安现场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

3、预防为主,防打结合,积极搞好治安保卫的宣传发动工作,发动科室和职工参与治安的整治。

三、保卫科的职责

1、积极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落实本单位的各项治安保卫制度

和治安防泛措施。

2、结合本单位的情况,制定企业保卫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制度、和巡回检查制度。

3、设立治安举报箱,对举报的内容要及时准确迅速调查和破案,替举报人保密,并将调查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4、门卫人员要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对进入车辆进行登记。外出车辆要进行检查,货物和设备物资等要持有企管科开出的出门证方可放行。三轮车或自行车自带的后备筐,要自觉打开接受检查,否则不允许出门。

5、值班室必须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保持电话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快速进入现场并组织人员及时到位进行处理。

6、巡回检查人员要对厂区进行巡回巡查,重点区域和工业场所要重点防范和重点巡视。

7、要不定期对工作场所、车间、仓库、宿舍等重点区域进行安全和物品检查。不符合要求和存在隐患的提出整改意见。

如需对私人场所进行检查的需要两人参加,特殊情况要提前取得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8、配合生产单位搞好物资的监控和管理,要不定期到现场进行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必要时使用仪器进行检查,确保生产材料物资的安全。

9、搞好更-衣室的管理,更-衣箱钥匙保卫科自留一把以便检查使用,确保更-衣箱内不存放材料。每月检查不少于两次。

10、对发生的偷盗等案件,要积极进行侦破,对发生的偷盗行为依据法律有关规定和企业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经研究后进行处理。对情节严重的案件报上级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侦破案件,要做好案件档案卷宗的管理。

11、保卫人员当班期间,要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要着装上岗,严禁脱岗、睡岗和班中喝酒。

四、生产物资材料的使用、管理和责任制度。

1、设备和材料的领用管理实行承包责任制,即实行设备材料谁领出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2、设备和材料从仓库领出,供应科要严格执行下料的有关规定,在运输过程中,如材料途中丢失,由责任单位负责全额赔偿。

3、设备和材料回收,相关单位要办理好交接手续。材料运输途中丢失,由运输单位负责全额赔偿,若是使用单位责任,由使用单位负责全额赔偿。

4、物资停留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超过规定时间,每次罚责任单位100元。

5、企业作业布局发生变化时,生产部门要及时通知使用单位回收。对临时调整暂不需要回收的物资要安排相关单位负责妥善保存,对于管理不善,造成材料损失的,由责任单位负责赔偿。对于容易携带材料和设备原则上回收,不得在厂区存放。

6、机电科要根据工作变化,督促使用单位及时回收不使用的电气设备、电缆。对于丢失的设备、电缆要及时统计汇总,报到领导小组。

7、供应科、生产单位、财务等部门要安排值班人员进行值班,排好值班表,如发生失窃案件,除赔偿损失外,如安排不到位另罚单位主要负责人100元。

8、发生物资被盗案件,责任单位要及时报案,以便破案,否则一经发现和破获,除了对偷盗者进行处罚外,按照所查物资的价值对丢失单位进行连带处罚。并罚责任人和单位领导200元。

9、破坏生产工具和损坏公物要按价赔赏,并按有关规定处以2-5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以行政处理。

五、奖罚措施

1、所有物资出厂一律持企管科开具的出门证,门卫方可放行,否则每次罚款100元,并追究放行物资的责任。

2、保卫人员不着装上岗,班中离岗、睡岗和班中喝酒,按矿三违处理。

3、违反上述三(4—11)条一次,罚保卫科50元。

4、当月发生一次盗窃案件损失在500元以内的,当月(30天)不能破案的对保卫科处100元罚款,次月破案的罚50元。

5、当月连续两次出现盗窃案件的,损失金额在500~2000元的,对保卫科处300~800元的罚款。当月能够破案的减罚50%,次月破案的减罚30%,扣罚保卫管理人员当月安全质量工资,其他相关人员安全质量工资的50%。

6、当月出现盗窃案件损失在2000~5000元的,对保卫科处800元以上罚款,当月破案的减罚50%,次月破案的减罚30%。并扣罚保卫科全体人员当月安全质量工资。加罚保卫科长100元,科员50元。

7、当月出现盗窃案件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对保卫科处1000元以上罚款,当月破案的减罚50%,次月破案的减罚30%。并扣罚保卫科全体人员当月安全质量工资,加罚保卫科长200元,科员100元。

8、对失盗单位除按盗窃物资全额扣罚外,每次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罚50元。

9、偷盗处罚

(1)偷盗一次罚款200元,并按偷盗物资价值的10倍罚款。

(2)发生偷盗案件,扣罚偷盗人员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当月安全工资50%。

(3)偷盗人员系被盗单位人员的,除处罚涉案人员外,全额扣除责任单位领导班子的当月安全工资。

(4)一年内(或300天内)出现两次偷盗,除罚款外,矿予以开除。

(5)偷盗人系职工直系亲属或临时工的强行离厂,不得在企业内居住,罚款由其亲属交纳。

(6)罚款上交不足的从工资中扣除,罚款交情后方可按规定安排上班。

(7)对偷盗物资数额较大性质恶劣的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0、为了弘扬正气,奖励和不良行为、盗窃行为作斗争的人员,实行奖励制度。

主动抵制盗窃行为者,企业将给予精神文明先进工作者的奖励。

举报盗窃行为的,经查实,企业将从其罚没款中给予30%的奖励。并对举报者保密。

11、对在破案过程中有立功表现的人员和有贡献的人员可根据情况酌情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

12、对保卫科在立案和破案过程无挡案资料的一次罚保卫科200元。

13、保卫科购买警用设备,需经领导同意方可从罚没款中支付。

14、所有罚款由保卫科建账管理,用于奖励保卫和破案有功人员,及保卫科添置警用设备设施等,100元以内由保卫科长审批,支出超过100元由领导审批。资金不准外借,否则责任自付。

六、说明

1、本文件自公布之日执行。

1、本文件解释权属企业领导小组。

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版本:2012-1)。

1、目的为保障厂区交通运输的安全,维护厂区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在本公司区域内行驶的一切车辆,都要服从生产部与门卫人员的检查。

3、职责。

4、内容。

4.1信号、标志。

4.1.1厂门、厂区和厂区的交通道路、弯道、单行道、交叉路口及禁止车辆停放场所等,按规定并结合厂区具体情况设置交通信号标志。

4.1.2因生产、运输或施工而影响交通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和明显标志如夜间设红色信号灯,安全警告牌,临时交通指挥等,保证车辆、行人安全。

4.1.3厂区交通道路,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交叉处、弯道等要有明显的警告标志;厂门口宜设有车辆进出厂的标志、信号。

4.2交通线路。

4.2.1厂区交通道路沿线的车辆、部门严禁向厂区交通道路路面排放蒸汽、烟雾、酸碱等有害物质,冬季积聚的冰雪要及时消除。

4.2.2严禁在厂区要道和消防通道上堆砌物资设备。禁止在路面上做阻碍交通的作业。确因生产与其它运输需要、必须临时占用或破土施工时,必须经生产部批准。

4.2.3交通道路两侧堆放的物资,要离道边1m以上,堆放要牢固,跨越通过机动车辆的道路拉设的绳架、管架等,其高度不得小于5m。

4.3车辆。

4.3.1机动车辆的车况必须良好,由公安、交通部门定期检审,经检审合格后持证行驶。

4.3.2厂内行驶的特种车辆(铲车、电瓶车、叉车)车况要保持良好,每年组织年检,合格后方准驾驶。

34.3.4自用的专用罐车不得任意改装,检修清洗必须按有关安全检修规定执行。

4.3.5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接受专门技术培训,经公安、交通部门考核检审发给驾驶执照后方可驾驶。车辆押运员必须受专门技术培训,经公安、交通部门考核检审发给押运证后方可上岗。

4.3.6特种车辆驾驶员应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规定,经专门训练、考核合格后方可驾驶。

4.3.7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车辆驾驶规则和禁令,在通行道口转弯时要显示信号。

4.3.8厂内行车限速规定:进出厂门及转弯处5公里/小时,厂内直线路10~15公里/小时。

4.3.9各种车辆进出厂门必须减速,接受门卫检查。

4.3.10车辆行驶公司厂区内和进出厂门时,不准超车或并列行驶,停车靠边,不得阻碍交通,服从厂区管理人员和门卫人员的指挥。

4.3.11车辆在公司厂区内行驶,要安全礼让,非机动车要让机动车先行,铲车、叉车要让汽车先行,不准阻拦,不准强行超越。

4.3.12车辆倒车必须减速并有人监视、指挥或鸣号警告,并注意周围地形及物品等情况。

4.3.13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位内,若要停放在生产区内,必须经生产部同意,但不得影响消防通道。

4.4装载运输。

超出车箱左右各20cm;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4m;载物长度前后不准超过车身2m,超出部门不准触地,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货量。

4.4.2小型车辆装载物规定:

载物宽度不准超出车厢左右各20cm,载物高度不准超出车身1m,长度不准超过车身1m,不准触地,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货量。

4.4.3其他车辆装载物规定:

4.4.3.1铲车、叉车的载货高度不准遮挡驾驶员视线,宽度左右不超过10cm,长度不准超过车厢。

4.4.3.2三轮车的前长度、左右宽度不准超出车身20cm;手推车后长度不准超50cm,全长不超过3m,高度1.5m,载重不超500kg,不许两车共载一物。

4.4.4货运机动车不准人、货混载。除驾驶室内可乘坐额定的人员外,其它部位不准载人。

4.4.5叉车除驾驶员外不得载人,若发现载人,对驾驶员以及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

4.5其他交通事项。

4.5.1摩托、轻骑、助动车,严禁进入厂区,并按规定指定地点存放。三轮车不准被机动车牵引,车辆转弯前必须慢行,并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4.5.2厂区内行人靠路边行走,不得多人在道路上并排行走,也不准突然横穿道路。行人行走时注意脚下有无沟、坑、井,头顶上部有无管线、架子、电缆、电线等障碍物,严禁在重物下穿行。

4.5.3严禁行人对行驶车辆强行拦车、爬车。不准在停车的车厢上下乘坐、休息或通行。

4.5.4公司厂区凡发生交通事故应保留现场,对受伤人员及时抢救,并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附则。

5.1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生效。

5.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生产部。

编制:审核:批准:

日期:日期:日期:

厂区内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四、 施工用电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定,若需动用本公司电源,必须申请本公司指定电工人员搭接电源,严禁擅自挪接本公司电源。

五、 施工时﹐不得使用破旧电源线﹐使用不同的作业工具应配置相应的电源线﹔同时不得动用生产在线插座(包括应急灯插座)﹐应从主电柜接专用电源或插座使用﹐否则责令停工整改。

六、 操作员带电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及必要保护。

七、 施工现场由承包单位﹑发包单位指定专人监护﹐工厂安全员﹑保卫监督稽查﹐确保施工安全。

八、 施工单位没有签订《东莞裕元制造厂外包施工作业安全责任合同书》或者动火审批报告表的﹐工厂保卫不得准许施工人员入内施工。

九、 施工前发包单位应将相关资料(安全责任合同书﹑承包商施工资质证书或营业执照﹑特殊工种操作证)备份裕元制造厂安全课。

十、 施工违反相关规定﹐对承包商按相关规定处罚或停工整改﹔对发包单位相关主管责任人执行记过或开除处理﹔同时对相关工厂当月消防安全成绩作扣数处理。

东莞裕元制造厂安全课

为了加强施工与检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与检修人员的安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是用于公司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拆除、技措等工程施工及所有检修作业管理。

1.施工前的准备

1.1.公司新建、改建、扩建、拆除、技措、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按照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报请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

1.2.每项工程施工前,施工部门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员、工长等,在逐级布置生产任务和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指令和安全措施的交底,不经安全措施交底的工程项目不得施工,工人有权拒绝施工。

1.3.有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施工时,应由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管理现场的安全工作,分包单位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的指挥,对分包给建筑安装队施工的工程项目,工程承包合同要明确安全责任和要求,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施工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具体执行《承包商及其他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2.所有工程项目都必须有危害识别和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内容。

3.施工现场管理

3.1.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知本系统、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施工单位必须同时遵守生产建设单位的有关安全制度,并接受监督。

3.2.施工现场,按施工总平面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应符合安全、防火和工业卫生要求。

3.3.高压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危险标志,必须时指定专人负责。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

3.4.拆除的物件不准由上部向下抛掷,要采用吊运和顺槽溜放的方法,并及时清理现场。

3.5.现场要按规定设置消火栓活消防器材,并按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动火、用火手续。

3.6.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安全规定

3.7.各种机械必须专人管理,按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定期维护检修,保持机械设备完好。

3.8.各种施工机械以及电机的转动和危险部位,都要装设防护装置。

3.9.起重机械上的各种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3.10.现场的电气设备、工具、线路必须配有专职电工维护管理。

3.11.所有电器设备必须保证接线正确,保护接零或接地良好。

3.12.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器用具,必须绝缘良好,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1.在每一个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须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监护。

2.监护人要熟悉现场,明确安全防护措施;能冷静分析并果断处理作业中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会熟练使用各种救护器材,熟识一般救护常识。

3.作业前,监护人必须会同作业人确认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4.作业过程中,监护人有权且必须制止违章作业。

5.监护人员要坚守岗位,时刻注意被监护人的情况,并注意自身安全。

6.从事危险性较大的监护任务时,要根据情况增加监护人员。

7.作业结束后,监护人员必须对现场作最后的检查,确认没有问题后,方可离开。

为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及施工个人的管理,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运作秩序,根据公司有关文件精神及各项规章制度要求,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守则》,请各施工单位及个人与我公司充分合作,共同遵守本守则中的一切规则及条款,以维护公司安全和双方的共同利益。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凡在我厂区从事各项建筑、工程施工活动的单位、个人,都应当遵守本守则。

第二条 施工单位、个人在从事各项施工活动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要求做好各类安全防护措施,以符合工程施工建设的安全强制性标准。

第三条 公司营运管理中心负责对厂区范围内的所有施工活动的安全监督;公司 相应项目管理人员负责对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管理;公司保安队负责对厂区范围内所有施工单位及个人的各项施工活动的日常安全检查。

第四条 各施工单位、个人必须按正常工作规程进行施工,注意设备的正常运行,尽量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 具体管理细则

第五条 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在开工前两个工作日内到公司保安队申请办理施工证,无证人员将被拒绝进入厂区。

在办理施工证时,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将各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连同办证押金一起缴交保安队长,并做好相应登记。

特种作业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上岗资格证明,并于工程开工前将相关资格证复印件交至公司保安室以备检查。

第六条 各施工单位人员进入厂区,必须将施工证挂于胸前,以配合保安人员的检查。

第七条 施工人员在厂区内,不得穿着拖鞋、背心,不得打赤脚、赤膊,否则,将被拒绝进入厂区或按相应规定予以100元/人次罚款处理。

第八条 严禁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卧睡,违者将按情节予以100元/人次罚款处理。

第九条 严禁施工单位、个人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其它与施工无关的物品进入本公司,所有人员在施工期间进出厂区时都应当自觉接受保安人员的检查。

第十条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应自觉维护周边的环境卫生,不可乱扔垃圾,不可随地吐痰;所有建筑、施工垃圾必须由施工单位自行处理,不可随意倾倒、扔弃于厂区道路、绿化带或厂区垃圾站,否则,将被处以500~1000元/次罚款处理。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爱护厂区范围内的所有设施,除用于火灾紧急情况外,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挪用厂区内所有消防设施、设备(如:灭火器、应急灯、消防栓等),如确有需要,须经公司保安队批准方可正式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厂方所有设施、设备及工具等,违者将被处以1000元/次罚款处理。

第十二条 施工人员在工作区域外不得四处走动,不允许进入生产车间和办公室(属施工范围内的除外),违者将按500元/人次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 各施工单位机动车辆在厂区内限速20公里/小时,靠道路右侧行驶;并按要求整齐有序停放,不能阻碍通道畅通,要求调整摆放时必须无条件配合。

第十四条 各施工单位的施工材料及设备、工具必须按要求摆放整齐,不得占用厂区通道、绿化带。

第十五条 严禁施工人员在厂区范围内非吸烟区(包括厕所)吸烟,违者将按规定予以1000元/人次的罚款;如在厂区重点防火区域(如:氢气站、油库、气瓶区、仓库等)吸烟,将按规定予以2000元/人次的罚款。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消防设施周围严禁堆放杂物;厂区范围内禁止使用明火,如确因工程施工需要,须进行相关的动火作业审批手续,待公司安委会批准并作好相应防范措施后方可使用。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个人在携带相关施工设施、设备、工具、材料入厂时,必须在保安室作好相应登记手续,否则,在物资出厂时,保安有权对未予以登记的.相关设施、设备、工具、材料进行扣留,如有与厂内相同物资,将被视为盗窃行为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在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有关安全标识、警示标语的摆设(悬挂);在检查时发现安全警示措施不够,公司保安队有权对其提出整改意见;如因安全标识不明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施工单位将承担一切损失及法律后果。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个人不得在厂区范围内摄像、拍照,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入厂区内,违者将按规定予以200元/人次罚款处理。

第十九条 在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本公司的电力设施时,须经公司相关部门批准后,在本公司电工指导下方可进行,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和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严禁不按电工操作规程私自乱拉乱接电线。

第二十条 厂区范围内所有施工单位和个人必须配合保安队相关人员的现场安全检查,对于保安队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按要求及时完成,如出现不予整改或顶撞保安人员的现象将视情节给予200-1000元/次罚款处理。

第三章 违规处理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个人违反本守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管理标准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

对于不接受整改或限期整改不合格的,公司安委会有权责令其停工处理。由停工所导致一切损失将由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二条 对于本守则中作出的有关明确规定予以罚款处理的行为,保安队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如有发现,将会即时开出《罚款通知单》对相关施工单位、个人予以处罚,相关罚金将以现金形式按时上缴公司财务出纳室。

对于未按要求时间缴交相关罚款的施工单位、个人,公司保安队将会发出《催缴罚款通知书》,在通知书发出两个工作日后仍未缴交罚款且未进行有效申诉行为的施工单位、个人,公司保安队有权拒绝施工单位施工人员进入厂区。

第二十三条 公司保安队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有施工单位、个人违反本守则的其它规定,将参照《厂区员工行为准则》对其予以相应处罚。

第二十四条 如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因违反本守则相关规定而发生伤亡、火灾、爆炸等事故将由施工单位依法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刑事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守则对于各施工单位自《安全协议书》签订之日起有效。

安全管理自查报告

根据晋中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市煤炭行业应急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市煤明电[20xx]14号)文件要求,我公司编制了《应急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在总经理的亲自组织下于20xx年3月25日进行了专项检查行动,共查出2条隐患及问题,截止目前所查隐患及问题已全部整改完善。总结如下:

成立应急管理专项检查领导组。领导组组织全矿应急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研究解决检查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组长:侯自兵(经理)副组长:张庆生(安全副经理)。

罗守礼(技术副经理、总工)。

成员:韩计明(生产副经理)程瑞文(机电副经理)。

罗四锁(经理助理兼通防部长)。

刘飞飞(调度室主任)任纯玉(安监部部长)。

王喜良(技术部部长)闫庆国(机电部部长)赵士恒(基建部部长)韩伟(办公室主任)。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应急办,办公室负责起草检查方案,检查应急管理工作,做好资料检查收集、汇总、梳理、上报等工作。

验收组:

组长:张庆生。

1、应急办公室相关制度未上墙。责成王喜良、韩伟李俊三天内制作牌板并进行上墙管理。

2、没有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应急办负责人李俊五天内制作了宣传应急知识的牌板,并进行吊挂。

通过此次应急管理专项检查活动,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了我矿应急管理工作的欠缺,矿领导对自查自纠工作高度重视,极大地加强了应急管理方面的工作。虽然在检查中取得了一定经验,但也有不足之处,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矿将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应急救援骨干队伍的建设。

2、抓好专业队伍建设,立足现有的应急救援队伍,并增加各类专业队伍的救援力量,逐步建立统一高效的专业应急救援体系。

3、应急救援物资还需进一步完善。

4、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监测监控和辨识。

5、合理使用应急工作经费、专项经费和突发事件处置经费。

厂区内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第一条 由企业组织施工工作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按审核批准的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报主管副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

1.凡在厂区及已建工程区域内动土施工,必须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弄清拟建区内的地下管网、电缆和水文地质情况。

2.所有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都必须有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内容。大型吊装、水下及深坑作业、拆除等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二条 每项工程施工前,施工部门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员等,在逐级布置生产任务和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指令和安全措施的交底,未经安全措施交底的工程项目不得施工,工人有权拒绝施工。

第三条 有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施工时,应由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管理现场安全工作,分包单位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的指挥,对分包的工程项目、工程承包合同要明确安全责任和要求。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施工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

第四条 参加施工的人员以及外来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本系统、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以及施工安全注意事项的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单位必须同时遵守生产建设单位的有关安全制度并接受监督。

第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大修等工程施工中,有关危险作业分别按危险作业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对承包、外包给有资质的建设施工单位进行的施工项目,企业应与建设施工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同时遵守本制度,若建设施工单位的作业对企业构成影响、危及安全,应及时制止。

第二章 施工现场管理

第七条 施工现场,按施工总平面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应符合安全要求。安排施工临时建设的设施及机具、材料和水、电、气(汽)管网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和工业卫生的要求。

第八条 施工现场内的坑、井、孔洞、陡坡、悬崖、高压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必

须设置围栏、盖板、危险标志,夜间要设信号灯,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各种防护措施、安全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

第九条 施工现场的道路、沟渠必须保持畅通,道路宽度、转弯半径必须保证行车安全要求。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挥和交通标志。

第十条 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季节性防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雨季来临之前应对排水系统、临时设施、电气设备和大型施工机械进行检查,沿河流域的工地要做好防洪抢险准备,雨季过后要采取防滑措施。

第十一条 阴暗场所和夜间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临时电气线路架设必须符合电气安全规程要求。

第十二条 施工工地材料、机具、设备的堆放,必须整齐稳固。拆除的材料、脚手架、工具等要及时清除,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存放,必须设专库专人管理,并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要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并按《防火防爆管理制度》中有关履行动火、用火、生火手续。

第三章 施工机械与电气设备

第十五条 各种机械必须专人管理,按该机械安全规程操作,定期维护检修,保持机械设备完好。

第十六条 各种施工机械以及电机的转动和危险部位,都要装设防护装置。

第十七条 起重机械、木工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第十八条 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工具、线路必须配有专职电工维护管理。

1.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证接线正确,保护接零或接地良好。

2.架设的高、低压线路和临时线路必须符合有关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

3.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器用具,必须绝缘良好,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4.塔吊、龙门吊、汽车吊及铆焊平台等必须保持接地良好。

第四章 拆除工程

审查确认,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二十条 拆除工程经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在施工前要向参加施工人员详细交底,进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并组织落实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一条 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进行。

第二十二条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线、天然气管道、水管网线、供热管道等干线通往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迁移。

第二十三条 施工人员从事拆除工作时,应站在专门搭设的脚手架上或其它稳固的结构部位上操作。

第二十四条 拆除区周围应设围栏,挂警告牌,并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逗留。 第二十五条 拆除工程,对危险部位应先消除危险后再拆除。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严禁数层同时拆除。不准用挖切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位应保持稳固。

第二十六条 拆除的物体不准由上向下抛掷,要采用吊运或顺槽溜放的方法,并及时清理场地。

第二十七条 在拆除石棉瓦及轻型结构屋面工程时,必须佩戴安全带(其长度不得超过3米),铺设跳板(或使用移动板梯),脚踏瓦钉处进行拆除。

第二十八条 拆除过程中,现场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筑物中的配电线路,应设置另外的配电线路。

第二十九条 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应该和整体程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除。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横梁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和荷载拆掉后,方可以拆除。

第三十条 拆除建筑物时,楼板上不准有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楼盖结构超载发生倒塌。

第五章 土石方工程

第三十一条 凡在地面上开挖建筑、构筑物基础、设备基础以及其它基础和在地面上建造围墙及横穿公路、开挖各种管沟、电缆沟等作业都属于动土作业。

第三十二条 动土作业必须按规定由施工单位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经厂部批准后方能施工。

第三十三条 动土作业施工时应按《动土作业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检修准备

第三十四条 重大检修项目应在检修前必须事先制定安全检修计划,明确检修项目负责人,

并报厂部批准。

第三十五条 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检修计划要求,亲自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向检修人员交底,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第三十六条 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第三十七条 根据检修计划的要求,生产单位要为检修单位创造安全检修条件,没有办完交接手续的检修单位,不得任意拆卸设备、管道。

第三十八条 对检修使用的工具、设备应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第三十九条 检修转动设备、传动设备上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拔掉电源熔断器),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的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标志牌或上安全锁卡。 第四十条 检修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要检查动火证、设备内作业证、高处作业证和电气工作票的审批内容与落实情况。

第四十一条 检修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检查检修中需用防护器具、消防器材准备情况。

第七章 检修安全规定

第四十二条 检修前,检修项目负责人应详细检查并确认工艺处理合格、盲板加堵准确等情况,每项作业前,按要求对现场进行检查,经检修分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作业。 第四十三条 检修中的危险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进入设备作业、吊装作业、抽堵盲板作业、动土作业等)应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一切检修应严格执行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检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进入检修现场的所有人员(含临时工),必须佩戴安全帽。 第四十五条 检修的设备、管道与生活区域内的设施、管道及运行中的设备、管道有连通时,中间必须隔绝。

第四十六条 在生产现场检修时,遇有易燃、易燃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要防止产生火花。

第四十七条 在生产危险化学品场所检修时,要经常与操作工联系沟通。当生产发生故障,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或紧急停车等情况,等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第四十八条 各单位使用的临时工必须经厂级有关部门批准,在生产车间现场用工时须接受车间的安全教育后,方可在可以使用临时工的岗位作业(作业内容主要是基建、搭架、保温或其它特殊作业)。

第四十九条 临时工作业时,项目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同步监护,监护人必须是责任心

强,有经验的人员担任。

第五十条 监护人必须坚守现场,并检查、落实好相应的措施,当生产现场发生异常情况时,须及时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并作好自我保护。

第五十一条 检修完工后,必须做到一切安全设施恢复到正常状态。清理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第五十二条 检修后的设备,必须按规程进行试运行,合格后生产、检修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为了加强施工与检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与检修人员的安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是用于公司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拆除、技措等工程施工及所有检修作业管理。

1.施工前的准备

1.1.公司新建、改建、扩建、拆除、技措、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按照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报请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

1.2.每项工程施工前,施工部门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员、工长等,在逐级布置生产任务和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指令和安全措施的交底,不经安全措施交底的工程项目不得施工,工人有权拒绝施工。

1.3.有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施工时,应由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管理现场的安全工作,分包单位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的指挥,对分包给建筑安装队施工的工程项目,工程承包合同要明确安全责任和要求,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施工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具体执行《承包商及其他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2.所有工程项目都必须有危害识别和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内容。

3.施工现场管理

3.1.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知本系统、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施工单位必须同时遵守生产建设单位的有关安全制度,并接受监督。

3.2.施工现场,按施工总平面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应符合安全、防火和工业卫生要求。

3.3.高压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危险标志,必须时指定专人负责。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

3.4.拆除的物件不准由上部向下抛掷,要采用吊运和顺槽溜放的方法,并及时清理现场。

3.5.现场要按规定设置消火栓活消防器材,并按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动火、用火手续。

3.6.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安全规定

3.7.各种机械必须专人管理,按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定期维护检修,保持机械设备完好。

3.8.各种施工机械以及电机的转动和危险部位,都要装设防护装置。

3.9.起重机械上的各种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3.10.现场的电气设备、工具、线路必须配有专职电工维护管理。

3.11.所有电器设备必须保证接线正确,保护接零或接地良好。

3.12.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器用具,必须绝缘良好,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1.在每一个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须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监护。

2.监护人要熟悉现场,明确安全防护措施;能冷静分析并果断处理作业中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会熟练使用各种救护器材,熟识一般救护常识。

3.作业前,监护人必须会同作业人确认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4.作业过程中,监护人有权且必须制止违章作业。

5.监护人员要坚守岗位,时刻注意被监护人的情况,并注意自身安全。

6.从事危险性较大的监护任务时,要根据情况增加监护人员。

7.作业结束后,监护人员必须对现场作最后的检查,确认没有问题后,方可离开。

为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及施工个人的管理,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运作秩序,根据公司有关文件精神及各项规章制度要求,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守则》,请各施工单位及个人与我公司充分合作,共同遵守本守则中的一切规则及条款,以维护公司安全和双方的共同利益。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凡在我厂区从事各项建筑、工程施工活动的单位、个人,都应当遵守本守则。

第二条 施工单位、个人在从事各项施工活动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要求做好各类安全防护措施,以符合工程施工建设的安全强制性标准。

第三条 公司营运管理中心负责对厂区范围内的所有施工活动的安全监督;公司 相应项目管理人员负责对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管理;公司保安队负责对厂区范围内所有施工单位及个人的各项施工活动的日常安全检查。

第四条 各施工单位、个人必须按正常工作规程进行施工,注意设备的正常运行,尽量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 具体管理细则

第五条 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在开工前两个工作日内到公司保安队申请办理施工证,无证人员将被拒绝进入厂区。

在办理施工证时,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将各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连同办证押金一起缴交保安队长,并做好相应登记。

特种作业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上岗资格证明,并于工程开工前将相关资格证复印件交至公司保安室以备检查。

第六条 各施工单位人员进入厂区,必须将施工证挂于胸前,以配合保安人员的`检查。

第七条 施工人员在厂区内,不得穿着拖鞋、背心,不得打赤脚、赤膊,否则,将被拒绝进入厂区或按相应规定予以100元/人次罚款处理。

第八条 严禁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卧睡,违者将按情节予以100元/人次罚款处理。

第九条 严禁施工单位、个人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其它与施工无关的物品进入本公司,所有人员在施工期间进出厂区时都应当自觉接受保安人员的检查。

第十条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应自觉维护周边的环境卫生,不可乱扔垃圾,不可随地吐痰;所有建筑、施工垃圾必须由施工单位自行处理,不可随意倾倒、扔弃于厂区道路、绿化带或厂区垃圾站,否则,将被处以500~1000元/次罚款处理。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爱护厂区范围内的所有设施,除用于火灾紧急情况外,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挪用厂区内所有消防设施、设备(如:灭火器、应急灯、消防栓等),如确有需要,须经公司保安队批准方可正式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厂方所有设施、设备及工具等,违者将被处以1000元/次罚款处理。

第十二条 施工人员在工作区域外不得四处走动,不允许进入生产车间和办公室(属施工范围内的除外),违者将按500元/人次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 各施工单位机动车辆在厂区内限速20公里/小时,靠道路右侧行驶;并按要求整齐有序停放,不能阻碍通道畅通,要求调整摆放时必须无条件配合。

第十四条 各施工单位的施工材料及设备、工具必须按要求摆放整齐,不得占用厂区通道、绿化带。

第十五条 严禁施工人员在厂区范围内非吸烟区(包括厕所)吸烟,违者将按规定予以1000元/人次的罚款;如在厂区重点防火区域(如:氢气站、油库、气瓶区、仓库等)吸烟,将按规定予以2000元/人次的罚款。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消防设施周围严禁堆放杂物;厂区范围内禁止使用明火,如确因工程施工需要,须进行相关的动火作业审批手续,待公司安委会批准并作好相应防范措施后方可使用。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个人在携带相关施工设施、设备、工具、材料入厂时,必须在保安室作好相应登记手续,否则,在物资出厂时,保安有权对未予以登记的相关设施、设备、工具、材料进行扣留,如有与厂内相同物资,将被视为盗窃行为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在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有关安全标识、警示标语的摆设(悬挂);在检查时发现安全警示措施不够,公司保安队有权对其提出整改意见;如因安全标识不明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施工单位将承担一切损失及法律后果。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个人不得在厂区范围内摄像、拍照,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入厂区内,违者将按规定予以200元/人次罚款处理。

第十九条 在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本公司的电力设施时,须经公司相关部门批准后,在本公司电工指导下方可进行,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和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严禁不按电工操作规程私自乱拉乱接电线。

第二十条 厂区范围内所有施工单位和个人必须配合保安队相关人员的现场安全检查,对于保安队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按要求及时完成,如出现不予整改或顶撞保安人员的现象将视情节给予200-1000元/次罚款处理。

第三章 违规处理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个人违反本守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管理标准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

对于不接受整改或限期整改不合格的,公司安委会有权责令其停工处理。由停工所导致一切损失将由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二条 对于本守则中作出的有关明确规定予以罚款处理的行为,保安队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如有发现,将会即时开出《罚款通知单》对相关施工单位、个人予以处罚,相关罚金将以现金形式按时上缴公司财务出纳室。

对于未按要求时间缴交相关罚款的施工单位、个人,公司保安队将会发出《催缴罚款通知书》,在通知书发出两个工作日后仍未缴交罚款且未进行有效申诉行为的施工单位、个人,公司保安队有权拒绝施工单位施工人员进入厂区。

第二十三条 公司保安队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有施工单位、个人违反本守则的其它规定,将参照《厂区员工行为准则》对其予以相应处罚。

第二十四条 如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因违反本守则相关规定而发生伤亡、火灾、爆炸等事故将由施工单位依法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刑事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守则对于各施工单位自《安全协议书》签订之日起有效。

第一章高空作业安全管理

第一条为了保证厂区建筑施工有关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建筑施工任务的完成,特制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施工部门,以及承接厂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

第二章施工的一般要求

第三条施工部门有关技术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熟悉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在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并且负责对有关作业人员讲解安全操作规程。凡是不了解本制度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未受到安全教育的作业人员,都不允许参加施工工作。

第四条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以及工作棚等临时性建筑,必须先经设计,并且经施工单位负责审核,有关部门会签,经厂领导批准后才能施工(新建项目等必须经市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工程竣工后,应由厂主管领导(或总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使用单位以及技安环保、工业卫生、机动、保卫、工会等部门参加的验收小组,经验收后才能使用。

第五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和其他不适合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第六条对于高空作业人员,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工具,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并按厂安(1984)309号文件《五一三厂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后,才能进行高空作业。

第七条在建筑按装过程中,如果上下两层同时进行工作,上下两层间必须设有专用防护棚或其他安全隔离设施,否则不允许工人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工作。

第八条施工现场中的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通道,都应该随时清扫,如果有雨水积雪,要采取防滑措施。第九条遇有六级以上强风的时候,禁止露天进行起重和高空作业,夜间施工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第三章施工现场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该合符安全卫生要求,在现场上的附属设施、机械装置、仓库、运输道路和临时上下水道、电力网和其他临时工程位置,都应该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作详细规定。

第十一条在施工现场周围应该用篱笆、木板或者铁丝网等围设栅栏。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标志,危险地区应该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的明显标志。夜间应该设红灯示警。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的地点应该设临时交通指挥。

第十三条工地内交通运输道路,应该保持通畅,并且应该尽量采用“单行线”和减少不必要的交叉点。载重汽车的弯道半径一般应该不少于十五公尺,特殊情况应该不少于十公尺。

第十四条工地内行驶的斗车、小平车等道路应该平坦。机动车辆应该完好,并具有厂区运输车辆驾驶操作证的人员负责操作。

第十五条工地内应该有适当的排水沟。排水沟应该不妨碍工程地区内的交通。通过运输道路的沟渠,因该搭设能确保安全的桥板。

第十六条一切材料的存放都要整齐和稳固。存放脚手架要设支架。现场中拆除的模型板和废料等应该及时清理。木板上的钉子应该拔掉或打弯。

第十七条危害工人健康的颜料和其他有害物质,应该存放在通风良好的专用房舍内,并严加保管。沥青应该存放在不受阳光直接照射或不易熔化的场所。

第四章脚手架

第十八条木杆应该以剥皮杉木和其他各种坚韧的硬木为标准,杨木、柳木、桦木、椴木、油松和其他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木杆,一律禁止使用。竹竿应该以四年以上的毛竹为标准,青嫩、枯黄,或者有裂纹、虫蛀的都不许使用。

第十九条使用木杆做脚手架的,立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七公分,大横杆、小横杆(排木)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八公分。使用竹杆做脚手架的,立杆大横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七点五公分,小横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九公分(对于小头直径在六个分以上不足九公分的竹竿,可以采取双杆合并使用的办法)。

第二十条架子的铺设宽度不能小于一点二公尺,大横杆间隔不能大于一点二公尺,木脚手的立杆间隔不能大于一点五公分,小横杆的间隔不能大于一公尺。竹脚手必须搭设双排架子,立杆的间隔不能大于一点三公尺,小横杆的间隔不能大于零点七五公尺。

第二十一条架子必须设斜拉杆和支杆,高在七公尺以上的工程无法顶支杆的时候,架子要同建筑物连接牢固,立杆和支杆的底端要埋入地下,深度应该视土壤性质决定,在埋入杆子的时候,要先将土坑夯实,如果是竹竿,必须在基坑内垫以砖石,以防下沉,遇土松或者无法挖坑的时候,必须绑扫地杆子。

第二十二条凡是搭设高达十公尺以上的竹脚手架,要在立杆旁加设顶撑或者使用双行立杆,竹脚手的小横杆,它的两头伸出大横杆的部分不能短于三十公分。斜拉杆和立杆的交叉处都要绑牢。

第二十三条搭架子应采取坚韧的麻绳、综绳、草绳、铁丝或者篾条切实扎绑,并且要经常检查。

第二十四条斜道的铺设宽度不能小于一点五公分,斜道的坡度不能大于一比三,斜道防滑木条的间距不能大于三十公分,拐弯平台不能小于六平方公尺。

第二十五条脚手板必须使用五公分厚的坚固木板,凡是腐朽、扭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木板都不能使用。如果使用竹片编制的竹脚手板,板的厚度不能小于五公分,螺栓孔不能大于一公分,螺丝必须拧紧。

第二十六条脚手板和斜道板要铺满于架子的横杆上,在斜道两边,斜道拐弯处和高在三公尺以上的脚手架的工作面外侧,应该设十八公分高的挡脚板,并且要加设一公尺高的防护栏杆。

第二十七条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公尺不能超过二百七十公斤,如果负荷量必须加大,架子应该适当地加固。

第二十八条悬吊式脚手架应该以坚固的材料构成,脚手板间不能有间隙,并且应该设防护栏杆,吊架挑梁应该插在墙壁的牢固部分,严禁插在房檐上,挑梁的下方应该垫入五公分厚的垫木。

第二十九条吊架所用的钢丝绳,它的粗细应该按照负荷量决定。升降用的卷扬机或用滑车,应该合于吊架的计算荷量,并且要设双重制动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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