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贝贝文库 > 租货合同 > 大货车合同及注意事项(精选18篇)

大货车合同及注意事项(精选18篇)

作者: 雨中梧

范文范本是写作的好榜样,可以帮助我们提高写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在下面的范文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同风格和主题的范文范本,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商务合同注意事项

接受当事人委托,帮助当事人起草或审查当事人拟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签署的经济合同(本文仅探讨经济合同,以下称合同),此乃律师常规业务。律师在起草、审查合同时,通常要进行三个方面的准备,一是要审阅当事人提供的背景材料,二是查阅合同所涉事项全部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国际惯例,三是研阅有关合同范本并决定是否参照。除了上述准备工作外,下列问题值得律师高度注意:

一、应注意合同的目的性

律师在着手起草或审查合同之前,应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最好是面谈的形式或直接参与谈判,摸清当事人拟签合同的真正目的,包括动机。实践中,明明是加工承揽合同,有的当事人当作买卖合同处理;明明是一般合作建房合同,有的当事人当作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处理,结果导致合同名不副实。有的当事人企图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例如,明明是企业相互借贷合同,确要搞成一份合作经营合同。

只有明确合同目的,律师才能搞清合同各方的真实意思;只有明确合同目的,律师才能确定合同的性质及合同的准确名称;只有明确合同的目的,律师才能“规划”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只有明确合同的目的,律师才能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二、应注意合同的有效性

保证合同的有效性,乃律师义不容辞的责任。律师要特别注意我国《民法通

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和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判断合同有效还是无效,除了上述规定外,还要注意一些特别法的相应规定。只要不违背我国法律法规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合同的有效性就得到了保障。律师在起草和审查某一合同时,应特别注意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当中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关于合同有效性问题,事实上包括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合同主体是否适格,二是合同目的是否正当,三是合同内容、合同形式及程序是否合法。合同个别条款无效并不导致整个合同无效,整个合同无效并不导致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无效。当合同个别条款无效时,律师只需修改该个别条款;当整个合同无效时,律师就要放弃当事人提供的合同草稿,重新起草一份新的合同。

三、应注意合同的平衡性

所谓合同的平衡性是指合同一方权利与义务要相对平衡,合同双方权利与义务要相对平衡。没有只有权利而没有义务的合同,一方享受了权利,就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权利与义务必须“匹配”,不应出现有权利主体而没有义务主体、或有义务主体而没有权利主体的情形,一方当事人的权利内容应与另一方当事人的义务相对应。过分强调一方的权利、忽略合同相对方的利益的合同草稿,要么得不到签署,要么变成“显失公平”!虽然律师是受合同一方委托,律师当然要注意委托方的利益,但若不考虑合同相对方的利益或者不注意合同的平衡性,绝对不是一个好律师!有的律师在起草合同时,还往往为合同相对方设立了诸多陷阱而沾沾自喜。殊不知,你的“聪明才智”迟早会被“发现”。要么你辛辛苦苦起草的合同草稿被改得面目全非或被“束之高阁”,要么你起草的合同虽然得到了签署,但在履行过程中由于这些陷阱会逐步暴露而遭到合同相对方的种种刁难。最终,导致当事人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吃亏的,还是你的当事人,甚至是你本人。“机关算尽反误了卿卿性命”,教训不可不吸!

四、应注意合同的可操作性

《商务合同注意事项》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注意租房合同事项

1、合同条款的要求合同条款要具体,阐述要清晰,避免歧义。

2、租金支付方式的约定对于租金的支付的方式,尽量要求房客在境内付款;如果选择境外付款,银行在转账时,无论金额大小都将扣除一定金额的手续费,这笔费用由谁负担一定要在合同中事先约定。

3、租赁保证金的约定作为出租人,在将名下房屋出租过程中,面临的较大风险为房屋及其原有设备的损坏以及承租人不支付或不完全支付租金和其他相应费用。收取租赁保证金的作用即在于防范上述风险,保证出租人的利益。租赁保证金的收取及作用应于合同中明确约定,比如承租人有支付租赁保证金的义务,以及出租人有在承租人拖延支付任何应付费用达一定期限后,从上述租赁保证金中予以相应抵扣的权利。同时在合同中还应规定,承租人在出租人进行抵扣后,在规定期限内将租赁保证金补充完整,否则应就抵扣金额缴纳一定数量的滞纳金。

(1)其他双方认可的租赁保障措施比如停止水、电、煤等供应的保障措施在实际情况允许的条件下,应于合同中明确约定。在发生承租人拖欠任何应付费用达一定期限后,出租人享有的停止承租房屋水、电、煤供应的权利。此外,为防止承租人使用国际长途电话而拒付高额电话费的情况发生,建议承租房屋仅开通国内电话,如承租人需使用国际电话的,除租赁保证金外,应就电话费另行支付保证金。

(2)物业状态的约定合同中应明确说明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时的房屋的状况以及房屋内设备的详细情况,以此作为承租人向出租人交还房屋时核对财物的依据。

4、有关承租人提前退租或擅自解除合同条款的约定在租赁合同中还应约定当发生类似于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根据合同约定中途退租(解除租赁合同),或擅自解除合同,或根据租赁合同约定转租等重大事项时,承租人对出租人有提前书面告知义务。如果租赁关系是通过中介公司建立的,承租人仅将上述决定告知中介公司的,不视为出租人也已经同时知道该项决定。

租房注意合同事项

1、在签订租约之前,最好亲自前往检查,以确保一切操作正常。如电炉,插座,冰箱,水龙头是否正常工作;下水道是否漏水,是否有蟑螂老鼠。仔细检查房间,看是否有你移入之前就损坏的地方,要求房主修理。

2、租约一般是按年的,也就是说至少得租一年。也有按月算的。许多地区的房主不需要签租约。不签租约的好处是可以短期居住,随时搬走,只要离前通知房主即可。

3、签约,通常付一押一,签约时要交两个月的房租(包括一个月的押金),租金一般是以月计,每月初(或上月底)支付。如果要搬家,应该至少提前1个月和房东打招呼。一般来说,一份租约应该有如下条款:月租金额和付租日期;租约有效期限;押金数额(用来支付房客造成的房屋和其他施损坏),租金包含的项目内容,公寓的居住人数,关于宠物喂养的一些限制等。

4、在付房租的时候记得向房东要一张收据,报税时可以用来退税。

5、签租约时要特别留心附加说明部分,你需要弄明白室内哪些是你要付费的。租约使用的是法律术语,如感到难以理解的话,请找人帮助,不要不懂装懂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一旦签字,租约将具有法律效力。在许多情况下,房主会做信誉调查以确定你是否有能力付房租。许多城市都有标准的房屋出租租约房客和房主都必须签字。其对房间数目、用具及其他如停车位、储存室等都有说明。

6、房主有责任保证房子及基本设施工作正常。但如果是你破坏了房子,你可能得赔偿修理费用。你也必须保护你自己的财产以防因火、偷窃或其他原因造成损失。如果你的房子内没有烟雾监测器,可考虑买一个安装好。

7、作为房客,法律保护你避免不合理的房租增长、避免房主没有正当理由强迫你搬走。没有你的允许,房主一般不能进入你的房间。你有权利对你的房子换锁,但在交房时务必将锁换回。然而,你也有义务爱惜房子、尊重其他房客、避免大声干扰其他人。大多数城市都有法律禁止在夜间制造过大的噪音。在大多数省市,房租都是控制的。xx机构可以提供哪些房租是在控制范围内和是怎样控制的。各省的因房租发生纠纷时均可以给予帮助。许多城市都有房客组织,可以在电话薄政府栏中查到。这些组织也可以给你建议和支持。加拿大法律规定,房租一年只能涨一次,涨幅不...

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知道的人在买商品房签订合同的时候,一般会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建设部制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文件。虽然说《文本》是政府机关制订的,已经很好地平衡了开发商和购房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采用《文本》签订合同能尽可能的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但都会对比《文本》根据自己的需求来修改些内容,一般,在购房时有些问题需要重点关注下。

基本的“五证”齐全。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开发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共五证。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一定要参照最好是采用且不要随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了解各项具体内容。不要随意去签订开发商自己定的《定购协议书》还交一笔订金。就算很多人都这样做,但这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且这种合同一定是权利义务不平等的,对自己尤其不利。最好能够直接与开发商签预售合同就好。这个步骤,一定不能马虎啊!否则到时吃大亏就惨了。

相关证明文件有效。如果是买期房(在建、未完成建设、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预售许可证之后取得,即由期房变现房了)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并且还要核对一下其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证书,要注意这些证照文件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

买期房要约定条件和时限。所谓交房有两个意思:一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应当在预售合同中对实物交付和产权过户均约定清楚,不能接受没有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房屋使用交付。

明确具体时间和违约责任。对于期房,由于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甚至交不了房的都有。如果不是规范的《文本》,则开发商在合同上务必会大做文章,对买房者极为不利。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无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检查房屋质量。在签约时,应查看并检查《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内容,并将《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合同的附件,检查是否有开发商对质量问题的责任。

明确物业管理事项。一个不好的物业管理公司,一定让你永远觉得不舒畅。所以要多看看物业管理公司具体如何,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重点约定违约责任。对于期房,甚至现房,都有可能与开发商的描述不一样,此时应该明确合同违约或与描述不一致时开发商应承担的责任。可参考: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别漏了违约责任的平等性。

租房合同注意事项

在外打拼的人儿都面临着租赁房子这件事,但是租房合同注意事项大家了解吗?下面是爱汇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租房合同注意事项,供大家阅读!

二房东出租房注意事项一,合租房注意事项

1,现在全国各地,有很多人包租了房子,然后再一间间分租出去,这样就要注意,包租老板的相关身份证件,或与原业主签的毛坯房时的合同等。看看包租老板与原业主签约的期限是否到期?包租人提供必要的担保及合法证明。

3,看合租房时也要注意,原有房人,最好也要2个人,防止来看防的人,假装来看房的,然后骗走和偷走你的东西。去看房的人,为了注意安全,也最好2个人一同去,防止有房的人,在房间诈骗你的钱财,也能看看有房人的素质,有房人的相关证件,如在什么单位工作,可以能找到有房人的其他联络方法。

4,一定要看清已有房人与原业主的关系,或与原业主签的合同,期限是否到期,有必要获取一些对方的相关证件,如工作单位,担保人等。

5,如果没有把握的话,合租房,租金毕竟低,也没必要付太多月的租金,可以按月付。这样包租的人和出租的人也能谅解。即使有事情,你的损失也不会太大。

上海租房一般起租至少半年,正常都是一年,月租金5000元以下的房子,一般付三个月房租和一个月租金作为押金,就是所谓的付三押一。有的'房东也可以协商付款方式。5000元以上的公寓,要付一个月房租和二个月租金作为押金,所谓的付一押二。押金到租期满,可以退回给租客。般情况下业主的租金都包物业管理费,提供租房发票。发票税率为房租的5%,可以由当地税务部门开。或你所在房子,居委会会代开,或由我们上海租房网代开.二房东租房注意事项上海房产中介费一般为房客要付第一个月租金35%,房东也要付35%,是一次性的收取的,写字楼,别墅,高档公寓,根据情况收取,房屋租赁合同都是格式的,由中介来填写。

1,如果相关产权不明确,就要看代收取房租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等有效证件。要不就少付点款,不要一次付太多,可以付一押一。以免上当。

2,关于转租,一定要原来房东到场签约。看清原房东的产权证和身份证,核对无误,才能签约。

3,房东也要注意房客的素质,及房客的相关身份证件及护照。

4,通过中介可以适当避免风险,可以让中介公司帮助找房子,如果您确实找的是网上个人的房子,一定要多加小心,可以和亲友一同去签约,签约时注意,看房东是否有真正的房产证,必须是原件,产证原件一般是一个绿色的本子,产证上有印花税票及附带的房屋图纸,也有产权号码,产权人,贷款抵押情况等等。

5,如果他本人不是房东,一定要有房东本人的写的委托书,最好是公证过的。

1、签合同注意事项——一切以书面为准,口头承诺视为无效。

房屋租赁看似简单,但是整个过程其实比较繁琐;在确认房产安全后,后期能否住得舒适安心,关键就在于租赁合同的签订。一些房东在看房期间表现得十分耐心和热情,并满口答应家具家电一应配齐并保证使用;许多租户在签订合同时,被房东的热情所麻痹,没有将房东的口头承诺写进合同;在合同签订后,房东往往一口咬定,以签订的合同为准,不承认不履行之前口头承诺的种种,此时租户也只能吃哑巴亏。

所以,您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把相关的事项尽可能在合同中以书面的形式体现出来,任何口头承诺均视为无效。

2、签合同注意事项二——长租短租要写明,转租协议可事先约定。

目前房屋租赁合同一般是一年一签,不过租户的实际租期却有长有短,并不固定,如果是长于一年的,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提前1至2个月与房东预约,签订续签合同。如果实际租期不满一年,房东却要求签一年的,租户可以在合同中事先签订一个转租协议,与房东或者经纪公司约定届时转租的相关事项,否则租户临时决定转租,部分房东可能不愿意或者难以及时找到下一个房客,那么租户就要承担其中的损失。

3、签合同注意事项三——明确房租和水电煤气费的支付额度、方式、时间。

租房的费用一般包括房租、水电煤气等费用;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这些费用的支付额度、方式、时间,就尤为关键;目前房租的支付方式有押二付三、押一付一年、押一付三等方式,使用比较普遍,业主及客户都相对认可的方式是押一付三。

另外,租户还应与房东或者经纪公司约定有线电视费、保证金的支付额度以及支付方式,确定后期使用时产生的水电煤气费用的交付方式及时间,取得电卡、水卡等支付凭证,以免后期使用出现麻烦。

4、签合同注意事项四——电话、宽带易忽视,不使用要及时停机。

因此,您在签订合同时要特别注意有无电话机,是否能够顺利安装宽带,是否拖欠费用。如果有电话,租户在租期内并不使用,要及时通知房东或经纪公司办理停机。

5、签合同注意事项五——清点屋内设施,有更改需双方签名确认。

租户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般是在出租的房屋内,此时租户要详细清点屋内设施,把使用到的家具家电以及可能使用不到的设备都要写进合同;比如地面、墙面、门窗等装修状况,抽油烟机、燃气灶、坐便等固定设施等等;除了写清楚是否有该项设施外,还要明确设施的新旧程度、有无损坏;否则租期结束后,房东会根据签订的合同要求租户进行赔偿,如果合同没有事先约定,吃亏的还是租户。

因此,您一定要仔细清点屋内实施,如果所签订的合同有笔误或者错漏,在修正时,一定要租户及房东双方签名确认,并注上日期。如果后期发生屋内设施维修,就可以凭借合同来确定是人为损坏还是自然老化,最后的物业交割也会更加顺利。

1、在房屋正式交割前,交易双方应当签订一个《租赁合同》,这对双方都有好处。签订合同看起来当时有些麻烦,但是事前有一个文字的东西,双方都按约定来做,对双方都有一个约束,能够使以后少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出现矛盾。

2、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

3、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同时,《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4、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5、租房合同注意事项中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租赁不仅须由双方当事人签订租赁合同,而且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房屋租赁中如一方系房地产经营公司,则其租赁活动应在当地房地产交易所进行。由于房屋是特定物,双方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质量指房屋的内部构造、使用的建材、相应的配套设施等,数量则指房屋的面积、间数等。

这是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也是出租方收取租金的依据。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6、如果出租人交付的房屋状况与约定不符,承租人能否用其他手段如拒交物业管理费等来对抗呢?这要看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如果双方约定物业管理费由承租人支付,则承租人不能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

7、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对价;物业管理费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是物业公司以自己的经营活动为所有业主、租户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二者不是一个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但如双方在合同中对于此项无具体约定,则出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

注意租房合同事项

在未达成协议前,不要交纳费用。如果房租明显低于市场价,并要求年付或者半年付,这就需要警惕了;在识别房东的时候一定要看房产证原件,签合同之前看房费不要交。交押金务必留存收据。

签合同要与房主本人签订。若是转租,则要在房主本人在场情况下,查看原租客与房东签订的合同,并拍照留下依据。若通过中介租房,签合同前三方必须在场(租户、中介、房东),仔细检查房东的身份证、房产证(防止假房东)。签合同的时候应该是三方签字,中介也应该盖章。付款时要收取正规的服务业专用发票。另外,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主要包括:

1)房屋限定的最多住宿人数,一般为2人。

2)租期内房东提前收回房屋的退款细则及违约赔偿办法(当月及下月剩余房租是否可退还、押金退还及卫生费管理费水电煤气费如何退还)。

3)合同期内租户单方终止合同违约赔偿办法、是否可以转租,以及转租的收费条款、水电煤气采暖费用由谁承担、房屋家具损坏维修办法等。

4)房租缴纳请看好是否是提前一个月缴纳(若是提前一个月缴纳,相当于多付一个月押金。

5)合同盖章请看好盖的是谁的章。

6)损坏的家具拍照。如果搬进去之前就有家具损坏,请务必拍照留存。

另外,在签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把权利义务分清,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这里还要参照一下看房篇第四条,一定要细致检查房屋的每一个物件。

租赁合同一式两份,一份自留。若是通过中介租房,则合同一式三份,三方签字,各持一份。租房合同要写明确,同时也要保存好,以便日后明确责任划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注意租房合同事项

当租房将要到期,需要退房时,租客需按合同规定提前通知房东,尽量恢复房屋原貌,主动结清各项费用,与房东协商搬出时间。在与房东完成最后的房屋交接之后,房东应将押金退还给租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当时间并未到达合同上约定的租赁期限,而租客需要提前退租时,需要依据租赁合同上的条款进行赔偿,合理退租。若是合同上没有提前退租相应条款,此时应分清提前退房原因。若是因工作调动、家庭原因或者有其他情理之中的理由时,租客可以自主和房东进行协商退租,双方互相谅解,请房东退还房租和押金,将房屋转租。但是,若是租客因房屋条件问题,或者其他非合理性问题,租客无法租住到合同约定期限而强行退租时,租客应寻求法律帮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忌与房东发生冲突,需理性解决问题。

房客提前退租,房东没有理由扣除押金。但是应按照租赁合同上的相应条款合理赔偿。但是,在租赁市场,有些房东为了自己的利益,在租房过程中,往往都会告诉房客“提前退租扣除押金”,多数房客也不想为了一两百块钱的押金而去惹麻烦,所以这种现象比较常见。租房时,租户缴纳房屋租赁费是其应尽的义务,而选择是否住在这里则是租户的权利,两者不能混为一谈。最好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将提前退租协商方案写进合同,若需要提前退租,按照合同履行约定,避免纠纷。

房屋设施损坏责任归谁?退租时发现屋内设施有损坏,首先应该查看设施损坏是正常使用造成的设备老旧、磨损,或者因质量问题造成的,还是因为人为因素、故意损坏。若是非故意损坏,房东理应谅解,自行修理、更换。若是租客故意损坏,是租客的原因,则应和租客协商,由租客进行赔偿。若是发生冲突,双方都应静下心来,协商解决,若是协商不了,则应按照租房合同,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忌发生肢体冲突,造成严重后果。

租房合同注意事项

签订租房合同时一定要审慎。如果你是初次开店租赁房屋,可以事先向其他同行打听一下租房合同的详细内容,也可以从网上了解一下。

如果是属于转租门面,最好能和房屋所有人共同签订,以防其中的内容有不实之处。若对屋主的出租权欲加以验证,可到房产部门查阅登记簿,或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明,或在街坊邻居间做调查。

要问清楚协议书的有效期。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一般由出租方确定。因为租赁合同签订后房租一般不再变动,所以承租方可以根据房租水平,与出租房洽谈租赁期限。通常房屋契约有效期为3年。如房租在高峰时,要签短一些,低谷时,应尽量多签,如五年以上甚至更长。

租房合同到期后,屋主若没有提出终止合同的要求,一般可以继续租用,但必须及时更换合同。应要求在租赁期满后,承租方有优先续租权。另外,在换新协议的时候,要提防附加的更新费用或者抬高租金的情形。

选址前,最好能在主要投资路段,定期定点进行租赁市场调查,了解每一季、半年、或一年的租赁市场情形,而且要知道原承租者的租金年限,也有利于在到期前与屋主协商优先承租。

预付屋主的押金或是缴纳给屋主的租金、手续费,都要明确确定数额,标明哪些是可以在解除协议时收回,哪些可抵作租金中的费用,以免留下后患。另外,还要注意一些重要的细节问题。一般除了保证金、租金之外,还须付装潢顶让(不破坏装潢而进行转让)金,如果店主要求押一付三,那么你的资金可能就无法周转了。因此,需要和屋主协商,尽量避免潜在的风险和事后产生纠纷问题。

面积是确定租金的主要因素,也是参观经营的根本要素。出租、承租双方首先要统一面积的计算标准,一般应以使用面积为准。因为只有使用面积才是真正用于经营的面积。如果出租方出具的是建筑面积证明,要折算为使用面积。面积要进行实地测量,双方签字确认。店面的附加面积要用出租方出具有关法律文件予以确定。

合同上未言明的事项,一旦发生纰漏,经双方协商后,应补充列入协议中,或在第三方证明下,立下备忘录以备查考。如涉及法律的专门问题,最好请教律师或向熟悉租房屋业务的第三者请教。

总之,在签订租房合同时,要预先进行调查,把可能出现的情况都考虑在内,做到心中有数,就可以绕过“陷阱”,不会有太大的损失。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租借甲方座落于。

四、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如拖欠房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五、乙方应注意爱惜房屋内部设施,如有损坏需照常赔偿;。

七、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收回;。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设施、设备:

1、家具型号及数量:

2、燃气管道[]。

3、房子状况:

十、水表起用吨数____,电表起用度数_______,燃气表起用度数______,暖气___方。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陷阱:有些开发商没有五证或五证不全时,为了出售房屋可能提供虚假的五证主要是复印件;或者提供小区一期或前几期的有效五证来出售房屋。五证不全可能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产证甚至导致购房合同无效。

对策:

1、复印件要注意看原件。

2、有原件要看批准日期以及使用和出售面积的多少。

3、对承诺证件正在办理中的开发商,可约定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取得该证件所要承担的责任。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出卖人保证对出售房屋所持有五证的真实性、有效性。若因此导致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愿向买受人承担已付房款双倍的返还责任。

第二项:关于公摊面积。

陷阱:建设部格式合同第五条只有对建筑面积出现变化的处理,这样有的开发商会提高公摊面积减小使用面积,而总的建筑面积不变。依据合同开发商并未违约,买受人也起诉无据。

对策:

1、在合同第三条中写明确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

2、在附件二中列明公摊面积的构成。

3、按套购买使用面积,双方不涉及公摊处理。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公摊面积的变化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1、如果实测公摊面积超出暂测面积的,买受人在超出暂测面积的3%以内据实结算,超出3%以上的部分由出卖人承担相关费用;如果实测面积少于暂测面积,买受人据实结算。

2、买受人对实测面积的承担,仅在超出暂测面积的1平方米以内据实结算。

第三项:关于房产证。

陷阱:建设部格式合同第十五条并未说清条款中“规定期限”是指法定还是约定期限,所以其中房产证的办理取得日期不明。可能导致资质较差的开发商拖延颁证或找各种理由不办证。

对策:

1、五证齐全的项目一般买受人得到房产证有保证,所以五证不全就免谈。

2、将不能办理房产证中行政机关的原因单列出来,开发商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买受人不能起诉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如果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其在交房后360日内不能为买受人办理取得房产证的,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1种第(1)项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承担责任。

2、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按照本补充条款的第八条出卖人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

如果因买受人不依法交纳办理房产证相关费用的原因,导致出卖人在交房后360日内不能为其办理取得房产证的,买受人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1种的处理方式及违约金计算标准承担责任。如果因颁证行政机关的原因,导致出卖人在交房后360日内不能为买受人办理取得房产证的,买卖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出卖人应当出示盖有行政机关公章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出卖人违约。

第四项:关于书面通知。

部张贴书面公告,却署名约定日。还将公告辩为书面通知,以推托自己的责任。

对策:

1、将书面通知的形式约定清楚,开发商违约时,买受人就有确凿证据。

2、如有开发商违约,买受人应一具体的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备证据。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本合同中所含书面通知义务的,双方均应以邮政快件的方式通知对方。

第五项:关于所售房屋的坐落位置。

陷阱:开发商开发多个楼盘时,买受人可能买得是位置好的某号楼,可交房时该楼号又变为相同结构位置不好的楼层。

对策:

1、在合同附件一中,附上小区的平面图并标明楼号。

2、开发商应在此附图中盖章确认。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第六项:关于所售房屋的抵押。

陷阱:有的开发商为了盘活资金往往将土地使用权抵押,进而将所建楼盘抵押。如果此类房屋出售,开发商破产时,买受人得不到房屋。因为买受人还未得到房产证,不具有物权。

对策:

1,在土地管理部门、房管部门查清该楼盘有无抵押记载。

2、要求开发商将合同在房管局备案。

3、要求开发商提供保证责任。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出卖人保证自己所售房屋不存在抵押的情况,若因此导致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承担已付房款双倍的返还责任。

第七项:关于物业管理公约。

陷阱:《物业管理条例》今年9月1日实施,其中明确规定买受人在购房前开发商要与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否则,开发商就不得出售房屋。潜在的买受人也就有可能依法得不到房产证。

对策:

1、买受人应要求前期物业应以招投标的方式介入。

2、开发商与前期物业签订了《物业管理公约》。

3、买受人也应签订三方都署名的《物业管理公约》。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出卖人在出售房屋前,应与招投标方式选择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公约》。买卖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同时签订有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署名的《物业管理公约》。

第八项:关于各方责任范围。

陷阱:如果因开发商的各种原因(如:五证不全、一房二买、又抵又买等)情形导致买受人得不到房屋,买受人的损失范围没有界定。然而法律也没明确具体范围。

对策:

1、根据《民法通则》以及6月1日的《解释》将实际损失细化。

2、对开发商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准备好证据。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如果因出卖人的单方原因导致退房,出卖方承担的责任范围如下:

出卖人的责任范围:

1、退还已付房价款及其利息(此利息的计算,如果是一次性付款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如果是按揭付款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2、赔偿买受人从签订此购房合同时起到退房时至每平方米售价的升值差价。

3、赔偿买受人对所购房屋的装饰装修费用(此费用仅以装修实物和相关票据为限)。

4、对于按揭付款的买受人,出卖人应赔偿买受人办理按揭相关手续的费用(包括:银行手续费、保险费、评估费、公证费等)。

问题一:

在认购书里没有注明免责的退定条款因何种原因退房以及后果如何?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则需交一定额度的定金,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有时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种.种原因得不到银行的贷款而无法购买该房产时,发展商一般都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购房者没有履行合同,所以没收定金。

问题二:

合同主体认定不明购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往往会犯一些比较初级的错误。有时代表发展商签约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开发商并不是该房产土地拥有者,这些都是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问题。

另外,项目是由a公司开发的,实际上却是由b公司投资,但作为买家还是应与a公司签约,否则也会带来一系列的麻烦,以后办理各种手续会很麻烦。

问题三:

开发商的补充协议不对等签补充协议在购房交易中很有必要。但是要提醒购房者的是,一定要看清楚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现在有的发展商在与客户签约时,会主动向客户出示一份补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差率差异过大在哪些情况下能免赔,这是发展商为了保护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况下造成违约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所以,购房者不要仅仅把开发商的免责条款都签了,而忘记保护自己的利益。

问题四:

使用语意含糊的字眼合同是双方意思一致的表达。但是,实践中开发商往往会给购房者很多诸如“如果发生问题,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在装修材料上,选择的国外进口的”等一些看上去很诱人但没有实际意义的承诺。最短是多长时间,什么样的才算的?其实购房者对这些并不能清楚地理解。

问题五:

约定提前交纳部分费用房地产开发对资金的要求很高,开发商面临资金压力是很正常的,但并不能以此为理由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不该交的钱。而在合同或是补充协议中,开发商常会将一些不该预先交纳的费用写进去,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这是显失公平的。

比如有些开发商在尚未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服务标准、收费情况的前提下,就要求买家在预售契约中承诺接受物业管理服务,并接受相关约束,这对消费者是不利的。

问题六:

卖方解除合同在一些发展商制定的售楼契约或契约附件中,往往有“买方无故逾期付款,经卖方催告仍不支付欠款的,卖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没收买方全部已付价款。”的条款,这样的条款显然是不公平的。假如买家已经支付95%的价款,只剩5%的价款逾期未付,如果发展商以此为由,没收其已付95%的价款,岂不是很不公平?况且,没收实际上是个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行为,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发展商并没有权利来没收他人的财物。

问题七:

处理结果的约定不明确很多合同中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条款,“应于_日前如何如何”,但是并没有约定如果没有在“_日前如何如何”后该怎样处理。这样,即使最后认定是开发商的过错,您也很难制裁他,最多是调解了事。

问题八:

以偏概全这里所说的以偏概全是个泛指的概念。有时会出现这样那样令人哭笑不得的问题,例如,开发商承诺卧室的玻璃是中空的,到了交房时却发现卧室窗户只有下面的部分是中空,而上面却是普通玻璃等等。

问题九:

但是,就像您可以拒签开发商的补充协议一样,开发商也同样可以拒签购房者的补充协议。这种现象在广州是比较普遍的,一些热销的楼盘也都如此。

问题十:

勿留空白提防作弊如同在填写银行存取款时需要在金额前加写$以防有人篡改存取款现金一样,合同中留下空白,往往会给开发商作弊留下可乘之机。在我国商品房交易的惯例中,一般是由开发商手持所有合同文本,这样,开发商当然可以随心所欲地添加对自己有利的条款了。一旦这种合同被拿到法庭上作证,购房者即使不承认,也是口说无凭,难以举证伸冤。

签定正式的购房合同,在拟定的时间地点,购房者备齐所有凭证,与开发商或代理商正式签定购房合同。预售合同(期房)和出售合同(现房)区别:

购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预售契约(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契约(现房)两种。

二者区别在于:

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

因此,现在签的预售合同,交房时不再签出售合同,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果预售合同是在5月31日前签订的,仍需按合同本身约定,在房屋交付使用时签订出售合同,方能办理证户手续。

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等;

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7、保修责任;

8、乙方使用权限;

9、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

10、违约赔偿责任;

1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在签订上述各项条款时,购房者尤其需要关注以下几项基本问题:

1、购房合同的各项内容要尽可能全面、详细、各项规定之间要避免相互冲突,尤其是不能与国家的政策法规相冲突;文字表述要清晰、准确;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身份、责任要明确,如合同中的甲方(卖方)不能是代理商或律师,而应是项目立项批准文件的投资建设单位,也不能以上级主管单位或下属机构的名义签订合同,签字人应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公司章程上授权的主要负责人。

2、合同上的项目名称,一定要与项目位置联系在一起,以免日后有出入。标明项目位置时,一定要具体、明确,如_市_区_街_号w2花园_号楼_层_房。

房屋的户型、面积一定要标示清楚,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及公用面积分摊原则等要明确说明,如以建筑面积计价还要标明使用率。

3、房屋的档次和装修标准一般采用附件形式附在购房合同之后,这一内容的表述一定要详细、具体。如技术的等级、材料的品牌、内部设施的种类、负荷标准、供应能力等一一予以说明。水、暖、电、通讯等设施要说明安装到什么程度。

4、其他如付款方式、产权保证等都应详细、具体的加以说明。同时合同中一定要确定物业管理单位的产生办法或具体的物业管理单位以及物业的收费标准,并对房屋整体结构、各部位配套设施及其部件的保修期给予明确规定。

5、违约责任的约定一定要对等,否则最终吃亏的是消费者。一般承担违约责任的违约事项包括:

(1)签订认购书后,购房者不买房或要求换房,开发商不卖房或要求换房;

(2)购房者不按期付款;

(3)开发商不按期交房;

(4)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

(5)房屋装修标准、质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

(6)产权过户手续不全或不能按期办理。

购货合同注意事项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有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要亲笔签名。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盖章签字。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具体:明确交货方式、结算方式、交货地点;

5.履行期限: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式;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本公司所在地管辖。

要跟踪管理,出具是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

业务人员离职要及时收回上述文件,无法收回的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并做证据保全。

发现业务人员在委托授权终止后仍以本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及时确定是否追认;

不予追认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进行证据保全。

1.公司出具欠条:由签订合同委托代理人出具欠条,并加盖公司印章或财务章,金额、还款期限明确,无改动。

个人出具欠条,如公司确认,视为公司欠条。

2.个人出具欠条:必须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欠款金额、还款期限具体明确,无改动,本人签字画押,注明身份证号码,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针对公司签订的合同及欠款问题,如连续有业务往来,时效可以顺延;

如业务中断,须尽可能采取措施,确保时效的连续性;

长期不发生业务往来的,要及时排查,要掌握时效问题;

可根据情况采取法律措施,通过调解和诉讼解决。

合同起草注意事项

起草合同是普通人的一项重要法律实践。起草合同时要把握两条原则:小心谨慎和深思熟虑。在此介绍起草合同中应注意的问题和方法,以便通过无可挑剔的合同,免受诉讼的困扰。 这些方法适用于各种合同,比如,租赁合同、不动产合同、买卖合同、劳动合同等等。在诉讼中所起草的和解条款与协议也可以参考这些方法。

一、动笔之前的准备工作

1、列出合同交易的要点,即合同的清单、目录或概述,以便弄清合同有哪些重点。

2、思考可能发生的情况。好的合同不仅能够预见到许多可能发生的情况,而且还能清楚地描述出发生这些情况后合同双方的立场和解决办法。通过经常向有关专业部门了解这些情况有助于发现一些可能没有考虑到的问题。

3、查找类似的合同,找到此前保留的过去的交易记录或者是类似合同。

4、在书本、光盘或因特网上搜索类似的典型合同范本。使用这些合同范本可以节省时间和避免打印错误。起草合同时,可以把这些范本当做原始资料,利用其中某些典型的条款和措词。

往往急于签署某些东西。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方急于签署的是有特别申明的意向书,这也是可以的,但一定要注明:本意向书并非合同,只是双方为了更好地沟通协商,而拟定的对未来条款的概述。

二、起草合同中的具体操作问题

6、从简单、典型的合同入手。首先为合同建立一个基本框架。像房子一样,一个合同必须有一个牢固的根基。

7、在合同的第一段写清楚双方的名称。这是个简单而又必须引起重视的问题。如果是个人,要写清姓和名及其他身份信息等;如果是法人,为避免弄错,写名称时可以到公司注册地的工商管理部门核对一下或查看营业执照。

8、确定合同双方的别称或简称。为便于阅读,一般要在合同的第一段为双方弄一个别称或简称,如:将某公司简称为“甲方”。

9、要小心使用法定术语作为双方当事人的别称或简称。除非一方当事人在法定上就是承包人,否则不要将“承包人”作为其别称。同样,除非想让一方当事人成为法律意义上的代理人,否则不要称其为“代理人”,如果坚持要用,最好明确一下代理范围并找到其他可以避免将来争议的方案。

10、在合同的第一段要为书写“签约时间”留下空格。

常指合同双方,法官,仲裁员等)很快地了解到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合同双方是谁,以及他们为什么签订合同,等等。合同主要内容的第一段也可以加上引述语并表明是真实准确的。这样,合同双方将来就不会争执:引述语作为合同的一部分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双方是否自愿签署、双方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问题。

12、按逻辑顺序列出合同段落的标题词。合同的段落是按一定的逻辑顺序组织起来。参照《合同法》第12条对合同内容的规定,这些标题词要力求总结出每个段落或相关段落的内容。比如:撰写租赁合同时列出下面这些标题词: 引述语 、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价款、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13、在撰写每一段落时要内容集中,不要东拉西扯,一段一段地分别说明合同双方同意做什么,不同意做什么。

14、随时记下一些需要添加条款、措词和问题。另外,将对方列出的要点和一些类似的合同范本也放在跟前,以便在起草过程中随时查对。

相符性。

三、起草合同应注意的事项

16、标题上注明“合同”两字。不要写“备忘录”、“建议书”等其他名称。

17、尽量写短句子。短句子比长句子让人更容易理解。

18、尽量用主动语态而不用被动语态。相对来说,主动语态的句子更简短,措词更精练,表达更明白。对比下列例子:主动语态的句子“卖方将把此物卖给买方”;被动语态的句子“此物将被卖方卖给买方”。

19、在整个合同中,对合同一方只能用一个别称(或简称)。

20、写数目时要汉字和阿拉伯数字并用,如:拾(10),这可以减少一些不经意的错误。

21、如果用“包括”这个词,就要考虑在其后加上“但不限于”的分句。除非能够列出所有被包括的项,否则最好用“但不限于”的分句,来说明只是举个例子。

《合同起草注意事项》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是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法律文书,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动合同的全面推行,规范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但是一些用人单位想法设法在劳动合同中设置陷阱,规避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本文就劳动合同中一些常见的陷阱列示如下,提示劳动者注意并加以防范。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2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但是,目前绝大多数用人单位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以种种理由向劳动者收取押金或变相收取培训费、服装费、集资款、风险抵押金等,并规定劳动者因病因事请假、辞职时,收取劳动者的这些费用概不退还。这些做法,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提示:遇到这一问题,劳动者一方面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交涉,拒绝交纳各种押金;另一方面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了劳动者应当得到经济补偿的几种情形,主要有: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费。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发给经济补偿金。4、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发给经济补偿金。5、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必须发给经济补偿金。目前,有的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往往寻找各种借口,设置陷阱,利用强势地位,不给劳动者发放经济补偿金。

提示:劳动者在遇到这一问题时,往往由于不了解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不知道该怎么办,以致丧失了维权的最佳时机。这种情况下维权的途径有两条,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二是根据《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是,有的用人单位无视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利用强势地位,将发生工伤亡事故概不负责的条款写入合同中,强迫职工认可,并拒不参加工伤保险,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当职工发生伤亡事故时,用人单位又想方设法逃避应负的责任,阻拦受伤害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和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致使受事故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地保护。

提示:当伤害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和职工就该事故是否属于工伤而发生了争议,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不是工伤的,用人单位负有举证的责任。职工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可按照上述规定自行进行申请工伤认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在工伤认定之后,要在规定的时效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完成以上步骤后,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待遇,劳动者可按照《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规定了工伤职工或患职业病所应享受的待遇项目和工伤待遇计算的办法和标准以及工伤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第八章附则对《条例》中所称职工的解释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对“本人工资”所作的'解释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并明确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发生事故伤害职工的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负担。但是,有的用人单位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在发生工伤事故后,想法设法逃避责任,利用强势地位,强迫工伤职工放弃享受工伤待遇,签订霸王协议;或在计算工伤待遇时,不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组成部分计算,只将基本工资作为计算的依据,严重损害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提示:劳动者应当明确工资的组成部分有哪些。根据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和《关于工资组成的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下列六种工资形式组成企业的工资总额: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奖金和津贴、补贴。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是指在法律规定的特殊的情况和合同约定情况下,按照有关规定和约定,而不是按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它包括:1、履行国家和社会义务期间的工资;2、婚丧等事假工资;3、探亲假工资;4、停工期间的待遇;5、职工半脱产学习期间的工资;6、伤病产假工资;7、年休假工资;8、附加工资和保留工资。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按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

根据《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用人单位在一般情况下,应当用货币支付劳动者工资,特定用人单位如外资企业可以用外币支付。除法律规定或集体合同规定的情况外,不得用实物及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但是,有的用人单位在经营困难时,想法设法用本单位生产的产品折价顶替工资,致使劳动者因领不到工资生活发生困难。《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有的用人单位认为,单位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了食宿,这些费用再加上支付的工资已经超过最低工资标准。其实,这样做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免费食宿是单位的福利待遇,不是工资,当然更不能列入最低工资标准。虽然加上食宿的费用,用人单位实际支出的费用可能已经超过最低工资标准,但用人单位如果直接支付的货币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应当承担违法后果。

提示:《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可见,按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此,最低工资规定是国家的强制性规定,只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单位就应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即使在劳动合同使用期内也不能例外。劳动者在遇到用人单位用实物代替工资或不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时,劳动者可以拒绝领取并提出用货币支付工资的要求。如果用人单位不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可根据有关规定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第73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必须按时足额支付”。但是,有个别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单位不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由劳动者个人参加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这些“霸王条款”既严重损害了劳动者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也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提示: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征集的专门资金,用于保障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或在工作中断期间基本生活需求的一种物质帮助制度。依法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因此,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特别注意,如果用人单位利用强势地位,逼迫劳动者放弃应享有的社会保险权利,劳动者有权予以拒绝,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依法进行查处。

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3、在工资的约定上,要注意试用期的工资与转正后的工资是不同的。

4、在工作内容上,要注意看自己所在的岗位,负责何种性质的工作。

5、在用工时间上,要注意单位是实行何种工时工作制,避免签订不定时工作制,而单位又正好有批文的情况下,你到时是没有加班工资的。

6、注意一些额外条款的约定,一般在合同末尾出现。

其它的问题如果其条款违法的话,你随时可就该合同违法而主张无效。

根据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和相关立法精神、《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进入用人单位就职之前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建立劳动关系。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上合法订立的,是彼此确认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书面证明。

第一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首先在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合同至少应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劳动者当妥善保管自己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强迫劳动者集资、入股,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抵押金、抵押物或者其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有效证件。

第二劳动合必须充分体现合同双方地位的平等性。在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鉴于目前实践中,多是由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范本,因此用人单位有义务向劳动者解释说明合同内容,合同中关于权利义务的叙述要求准确、清楚、完整、明白易懂,防止在劳动执行过程中产生误解或曲解,从而带来不必要的争议,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造成损失,也为合同争议的处理带来困难。

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劳动者应当仔细而慎重的察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将是一份无效合同。

第三法定条款。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劳动合同应当约定期限,主要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等三种形式。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续订劳动合同的,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2)工作内容。工作内容是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的工作,包括劳动者工作的时间,劳动者的工种或职务,以及在生产上应达到的质量指标和数量指标等。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提供给劳动者工作中所处的客观环境和劳动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和卫生规程、劳动保护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保护规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体假等内容。

(4)劳动报酬。主要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和津贴以及支付时间等内容,在劳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资标准或工资的计算方法,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

(5)劳动纪律。主要包括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内容及其执行程序等。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其内容不得违背法律规定。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违约金、赔偿损失、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等。

第四意定条款。

在劳动合同中,除了法定条款之外还有意订条款。在劳动合同中是否需要对法定条款之外的事项进行约定可以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决定。包括但不限于试用期、商业保密的保护条款、服务期条款、特殊待遇条款等。

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关于商业秘密的保护是纠纷产生的多发地带。在此,笔者简要予以说明。

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三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这个通知是我国目前规范“守密期限”这一争议问题的较为明确的法律依据。

一言以蔽之,无论是法定条款还是意定其他条款,都必须合法才能使其法生法律效力。笔者诚望广大求职者能够在求职过程中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点击下一页查看下一篇文章

开车遇到碰到大货车的注意事项

身边所有的朋友们,以后开车时千万别跟在运货大卡车、泥头车等大型车后面和侧面。再好的车也无用!人生无常,珍惜当下小生命!

那么,开车时碰到大货车应该注意什么?

很多小车司机把大车当成自己的屏障,在路上紧随着大货车走。可是这样你根本不知道大货车前面是什么情况,货车车身很大挡住了你大部分视线。一旦前面发生紧急情况,大货车来个急刹车,你只有亲吻大货车屁股的份儿了。

很多大货车撞到行人、自行车、电动车的事故大都发生在车身的右侧,因为车身右侧的盲区比较大,大车司机不容易发觉车身右侧的状况。当大车司机想要右变道的时候,司机可能不会发觉右侧小车的存在,就会发生危险,如果不幸你旁边不是空旷的路况,那你只有被挤扁的命运了。

对于装载货物特别多的车,其装载的物品都从货箱中冒出来了。这个时候你要注意了,惹不起咱要躲得起,离他们远远的,说不定什么时候大货车的货物就从车上掉下来了,给你当头一闷棍。

当你看到你的车后面紧紧跟着一辆大货车的时候,你要想办法甩掉它,要不当你急刹车的时候,大货车的制动性能要没有你的号,太近的话,肯定会发生碰撞。当然甩掉大货车不是一味的加速超车去甩掉大货车,你可以选择变更道路。

夏天到了路面的'温度升高了,有个别的大车司机不注意货车的轮胎,那么高温很可能造成爆胎或着火。有一次仙儿哥在高速上就亲眼目睹轮胎着火,一辆大货车的轮胎着火了,司机全然不知还优哉游哉的继续前进呢。一旦轮胎爆胎货车很容易发生跑偏,这个时候大货车就像脱缰的野马一样,根本控制不住的。所以看到轮胎状况不好的车,也要离它远远的。

在路上碰见前面是大货车的,大家的做法就是超车,超车的场所一定要选在路况良好,能够保证大货车直线行驶。千万别选在大货车直线无法行驶的时候超车,大货车只能打方向盘改变方向,这是把自己往死路上逼。超车的时候一定要引起大车的注意,先把转向灯打开,再摁喇叭,如果摁喇叭人家没反应,就用大灯晃一晃,知道大货车知道你要超车你再放心的去超车。超车的时候要彻底,千万别再超车的过程中犹犹豫豫。

最后,千万避免夹在两个大货车之间,这个是非常危险的。如果说万一碰到了突发状况,大家要冷静处理,千万不要慌张,开车心态很重要。

签合同注意事项

在买卖的时候一个是签订认购书,第二个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有一个补充协议,这个补充协议往往是房屋购买合同里没有约定的事项通常在补充条款里进行约定。需要提醒购房者注意的是,补充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它约定的事项比房屋购销合同里约定的还重要,因为补充条款是根据不同的项目的不同具体状况来约定的。所以,在补充条款签订的时候就应把握几个问题。

1、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此刻面积争议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仅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此刻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

2、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

3、明确退房的职责。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经常拿出一些资金装修房屋,比如说买家电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务必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职责,写名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

4、就应明确装修标准。以后逐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精装修,那么就务必对装修的标准明确。比如说装修的标准不要笼统的想使用进口材料高级材料等这种不明确含糊的表述,务必要明确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颜色等。

5、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职责。此刻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状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职责是什么。

6、就应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资料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就和大家分享到那里了,买房是比较重要的一件事情,会花费我们超多的精力财力投入,所以大家必须要谨慎对待,买房签合同的时候必须要清楚明确里面的资料,这可都关系到大家的切身利益,要注意条款细节以免损害自身利益。

新手如何买房子:

选位置。

房产作为不可动的资产,所处位置对其使用和未来的保值、增值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无论购房者买房的首要目的是为了居住或是作为一种具有较高预期潜力的投资,房产能否升值,区位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

1、首次购房:看一个区位的潜力不仅仅要看现状,还要看发展,如果是在一个区域各项市政、交通设施不完善的时候以低价位购房,待规划中的各项设施完善之后,则房产大幅升值很有期望,因为区域环境的改善会提高房产的价值,因此结合城市规划建设来分析住宅所在区位的发展潜力,对选购一手房的消费者来说十分重要。

2、购买二手房:一般选购二手商品房多是出于就近上班或思考孩子上学方便等自住需要,但仍然要思考房屋升值的空间,尤其是要关注城市规划的资料,看其是否对该项目在短期之内造成某些方面的影响,从而影响其价值的上涨或下浮。

看配套。

居住区内配套公建是否方便合理,是衡量居住区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目前许多较大的居住小区设有小学,以消除城市交通对小学生上学路上的潜在不安全隐患;同时,早市、食品店、小型超市等居民每一天都要光顾的基层商店配套也要完善,如果是老年人居住最好还要有便利的医疗服务机构。

1、首次购房:开发商一般会把将来社区完善程度描述的天花乱坠,此时作为消费者,必须要持续清醒的头脑,对于开发商所描述的种种加以决定,并考察开发商之前所建设项目的状况,然后再结合其他条件作出决定。

2、购买二手房:要实地考察项目周边的配套完善程度如何,尤其是要结合自己在看项目所在小区的位置,结合医疗、卫生、购物等多角度考察,综合多方面决定,来作出购房的决定。

看绿化。

现代社会人们工作压力日益加大,家成了人们缓解生活压力的最好地方。进入小区后,大面积的绿地将是感受家庭温馨感的最好开始。所以,看房必须要关注小区环境。

1、首次购房:开发商会告知消费者房屋建成后的绿化率是多少,如果是现房,消费者能够实地考察,而对于期房,专业人士提醒消费者,要将开发商已完成的项目作为参照对象,看实际建成的项目是否和开发商之前的广告推广相符,以作出一个大概的决定。

2、购买二手房:相对一手房的绿化率是房产项目的一个必备硬件指标,但在二手房选购中,绿化率还没有得到大家的重视。因此,业内人士推荐消费者,随着城市节奏的加快和工作压力的加大,即使购买二手房,也要关注小区的绿化程度,它会在无形中缓解您高度紧张和集中的精神压力。

挑户型。

无论外在的环境再好,以后天天要居住的房屋格局也是选房的重中之重。在此,专业人士提醒消费者,看房屋本身的户型结构选取户型要着重注意采光和通风。一般状况下,房屋就应有至少保证3个小时的日照和至少5个小时的通风。厨房和卫生间最好有向外的窗户,防止污浊的气体进入室内。同时还要注意各功能区就应是比较独立,并且有必须的功能划分,避免居住时的互相打扰。

1、首次购房:如果条件允许,最好参观一下样板间,能够对图纸的户型实际感受,印象深刻。

2、购买二手房:能够实地考察房屋空间给人的实际感受,能够更直接地身临其境,尤其是对于采光等各方面能够作一个综合的打分。同时,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如果时间允许,最好多看几家,作一个比较,以选取到适宜满意的房屋。

看项目的区内交通。

1、首次购房:目前居住区内的交通分为人车分流和人车混行两类。对于一手房的购买消费者,开发商一般将“人车分流”作为楼盘的卖点,即汽车在小区外直接进入小区地下车库,车行与步行互不干扰,因小区内没有汽车穿行、停放、噪音的干扰,小区内的步行道兼有休闲功能,可大大提高小区环境质量,但是,专业人士提醒消费者,这种方式造价相对较高,如果您选取,就要做好以后承担较高停车费用的心理准备。

2、购买二手房:对于二手房的购买者,虽然能够直接感受小区的交通状况,但业内人士推荐消费者,最好在早晚上下班的高峰期也对小区进行观察,以确定交通状况的通畅状况。

总结精选(4):

首先提醒您在决定交纳首付签订合同之前,要确定项目的证件齐全,您能够在其销售部要求查看这些证件,只有证件齐全才会减少购房风险,也能够办理按揭贷款。此刻西安市已经取得预售证的期房都实行网签,网签和纸质合同资料相同,只是签订方式不同而已。签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必须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第二,必须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目前西安实行网签备案,但合同内同纸质的合同相同。

第三,必须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资料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状况。一旦发生此种状况,买房人必须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

第四,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取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能避免上当。

第五,必须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职责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必须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职责方面的举证困难。

第六,必须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必须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职责。

第七,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最好请律师或行家从法律的角度代你审查合同文本,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另外,在签约时需要注意,对于开发商提出的自己认为不合理的条款,需要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进行协商,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如果双方无法构成合意的话,合同就无法成立。而且就您关心的问题,也要在合同中体现。在合意的过程当中,任何一方都无权强制对方,任何一方都有不签订合同的权利。如果您认为您的利益在合同当中无法保障,而开发商又不同意修改或补充的话,购房者有权重新选取开发商及楼盘。

现实中也存在开发商因为资金链条断裂,可能会无力继续投资建设或陷入债务纠纷,而停工时间较长可能会构成烂尾楼,这对于购房者维护自身的利益十分不利。推荐您在签正式合同之前,再实地了解一下项目状况。如果选取购买,必须要详细约定交房时间,以及相关的违约职责。

购房者交纳房款之后,开发商一般出具的是收据,正式的购房发票通常会在交房的时候给购房者。主要是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不是最终的实际面积,在实际建造过程中会有或多或少的误差,所以,只有等到实际测量面积出来之后,该房屋的实际销售价格才会准确无误,一般就在这时候出具发票。目前市场上开发商基本上都是这么做的。感谢关注!

最后,还要约定配套设施,如个人的门窗型号,是否一户一表等;公用的绿化、电梯等等。

总结精选(5):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装修合同注意事项

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很多消费者在家庭装修的谈判过程中签合同之前往往比较仔细,节奏也比较慢;但是一旦这个过程接近面临签合同时,消费者就开始急躁,希望尽快和装饰公司签合同,尽快进入施工阶段。

这样的消费者一般都有这样的想法:用了这么多时间和精力,就是这个吧!这样多少给人有点撞大运的感觉。

在此建议您,前期多用些时间,后期的烦恼才会少一些。

所以这时一定要考虑清楚您与装饰公司之间有关价格、材料、施工方案等等,是不是还有没搞清楚的地方?心里是不是还有一些疑虑,但是又说不大清楚的地方?笔者建议您,先回家去,把装修的事情放在一旁,两天以后再和装饰公司的设计师探讨,到那时,大脑思路也许就会变得十分清晰。

提示:没有进入签订装修合同的阶段千万别着急,否则后面的麻烦比前面还会多!因为隐患都是自己留下的,到时候谁也解释不清楚。

受损失吃亏,哪样也少不了!

一个合法经营的装饰公司,营业执照是必要的。

现在很多公司都开设了分支机构,对这样的公司您还应该检查对方是否有法人委托书。

至于人常说的资质证明,只要您的`工程不是大得惊人,没有必要要求过高的资质等级:一般家庭装修、装饰公司有四级资质足矣。

提示:千万不要和只有一张营业执照复印件的人谈家装工程,因为谁也不知道那是哪里来的。

可以开始进入签订装修合同的阶段了,首先,应该检查装饰公司提供的各种资料,无论这些资料是免费的还是收费的,应该尽可能齐全。

那么,应该包括哪些资料呢?第一,一个完整的家庭装修设计方案,首先设计图纸应该齐全,它应该包括房间的平面图,必要的立面图,必要的天花图、水电图,以及现场制作的家具图,等等;可能有人会问,“必要”是什么意思?这里所说的“必要”就是,有设计的部位就需要设计师给消费者提供设计图纸,而没设计的部位就不需要图纸了;此外需要审查设计图纸的诸因素是否齐全,这几个因素包括图纸的尺寸、比例,选用的材料以及简单的工艺做法;如果有缺项应该要求设计师补齐。

第二,审查工程预算是否已经按照双方约定的做好,把缺项漏项在合同签订之前做好。

第三,检查甲乙双方的材料提供一览表,对于表中的材料、种类、数量、参考价格、送达时间、验收人应该十分明确。

第四,为保证家庭装修的工程质量,合同当中施工工艺的说明应该占有重要位置,而不应该像目前一些消费者与装饰公司签订合同时那样,对材料重视,对工艺忽视。

提示:如果签订家庭装修合同时,需要的资料不齐全,需要开工以后再补齐,也许从这时起,您就给自己下套了。

如果消费者不了解这份合同的内容,反而可能给自己留下隐患。

所以,建议您在签合同之前,先把合同拿回家看一天,心里有了“谱”再回来与装饰公司签合同。

提示:您和这份家装合同如果是生面孔,签合同的时候就难以保证不出错。

曾经有一个装修过房子并且有被骗感觉的消费者说过,他在与装饰公司签合同的时候,被对方用某个理由支了出去。

等他回来的时候,合同内容已经填好,就等他签字,等发现问题,一切都晚了。

所以,这项注意特意把没有实际内容的“共同填写”拿出来,算是给还没有签装修合同的消费者一个小小提示。

对北京市通用的家装合同,作者认为有下面几个条款在填写时需要特别注意:第一,合同甲乙双方合同当事人的联系方式,一定要填写清楚。

有的家装合同,在委托代理人、工程设计人以及施工队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上都仅填写公司的电话,这是不够的,一旦工程发生问题时,找对方公司能够管事儿的人就成为大问题。

第二,“合同第九条———质量标准”,大家都认为工程质量越高越理想,但是俗话说“一分钱一分货”,所以如果希望过低的报价选用过高的质量标准是不现实的,因此,北京市的“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就足以满足我们大多数消费者的要求了。

第三,关于分阶段验收的问题,由于家庭装修的特殊性,我们随着工程的进行对工程进行验收是十分必要的。

大多数家装合同把验收阶段分为———隐蔽工程验收、饰面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

阶段划分是正确的,各阶段具体到工程上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解释,并且需要有一个时间表。

第四,关于家庭装修付款方式中与支付二期工程款有关的一个概念“工程进度过半”。

这个概念解释起来五花八门,有的说指工期过半,有的解释为“木工收口”,等等,从行业角度也难以解释,所以合同双方填写内容应是一个双方都接受的概念。

第五,关于违约责任。

家庭装修过程中甲方的违约一般是指延误工程款的支付,乙方的违约责任是指工程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延期。

根据笔者的经验,这个违约责任的赔偿金额比例不宜过高,一般不超过3‰,如果过高,出现问题,也不一定能够解决。

第六,由于每个家庭的装修千差万别,消费者希望仅凭上述内容就可以进入保险箱是不现实的。

所以,本合同还有一项条款“其他约定条款”,就是说,如果合同双方还有某些合同条款需要加在合同里,也可以有补充条款。

第七,关于本合同的一系列表格,所反映的正是目前家庭装修当中存在的隐患,所以填写时应该把项目、数量、位置等搞清楚,如果合同当中不能充分地把应该说明的内容反映出来,可以用补充的表格进行详细说明。

第八,需要强调一点,家庭装修时甲乙双方都有可能采购材料,但是什么时候采购运输到工地需要根据工程进度安排,采购的材料是否能够得到另一方的认可需要有一个验收手续以及另一方安排好的验收人员,所以,合同中还应该明确材料供应时间以及验收人。

消费者常去的家装市场里的装饰公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比较大型的装饰公司在这个市场里设立的分支机构,另一种就是一些把总部设在家装市场里的小型公司。

消费者如果与前一种公司签订家装工程协议,就必须检查与自己签订合同的人是否得到装饰公司法人的授权;第二类公司,如果是法人亲自签合同,基本不会发生法律方面的问题,如果是委托其他人签协议还应该检查该人是否得到法人授权。

现在,消费者在家装市场里与装饰公司签订家装合同有一个保障:就是市场的管理部门会对工程进行过程监督,但是有一个前提,家装合同必须经过市场相关部门的认证。

为什么要进行合同认证?原因有三:第一、市场专业人员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审查合同是否有不利于合同任何一方的内容;第二、市场管理部门要对合同建档,进行合同管理;第三、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第四、出现问题,市场管理部门出面协调解决。

而一些公司为逃避市场的监督检查,就会使用某些手段引诱消费者不在市场进行合同认证;消费者信以为真,也就同意场外签订家装合同。

可是一旦出现问题,市场就很难出面协调解决。

担保合同注意事项

一、不要人情担保。

在订立担保合同时,担保人碍于情面,对被担保人缺乏应有的资信调查,盲目签订担保合同,到时被担保人无力偿还须由自己负连带责任时,悔之已晚。

二、不要行政命令担保(或称领导干预担保)。

这种担保违背自愿原则,在是否设立担保、采用何种形式担保、担保多大范围的债务这些问题上不是由当事人商定,而是在领导干部用行政命令或出面干预的情况下设定的,容易产生纠纷。

三、不要贿赂担保。

这种担保往往通过贿赂钱财或礼物来达到设立担保合同的目的,如李某在某地办了一个建材厂,急需流动资金。李某找到某局领导:“我们厂急需10万元资金,贷款机构方面的工作我已经做好了,就缺担保人,事成后再给你1万元。”该领导便以该局名义予以担保,后李某的建材厂因产品质量问题关门停产,李某逃之夭夭,该局因此遭受损失,该领导也受到查处。

四、不要无知担保。

有些人对被担保人的主体资格不做审查,对担保范围、责任期限、责任方式也没明确约定,便盲目在担保合同上盖章,还说什么“反正自己贷款自己还,我只不过盖个章办个手续而已”,等到出了问题,才如梦方醒。

五、不要无效担保。

我国《担保法》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才有资格做担保人,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不能作为担保人。如果由这些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作担保,会因不合主体资格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这点在订立担保合同时应多加注意。

甲方: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为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为一民营企业,甲方、乙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下简称“a银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一份《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合同编号:[]____贷字第____号)。依该合同约定,甲方就乙方据该合同向a银行贷款提供保证,当乙方在还款期限届满而不履行还款义务时,a银行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即甲方清偿该项债务。甲方在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后,取得代位求偿权,可向乙方追偿上述债务。现甲方为确保上述代位求偿权的实现,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担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反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担保债权。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甲方就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约定之贷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向a银行履行保证义务后所产生的对乙方的债权。

第二条担保形式。

乙方根据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担保。

第三条债务履行期限。

乙方应于甲方根据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约定向a银行履行保证责任后____日内向甲方偿还甲方为履行上述保证义务所付出之全部款项。

第四条抵押财产。

乙方以下述财产向甲方提供抵押(略)。

第五条保证。

乙方就下述事项向甲方作出保证:

2.乙方未在上述抵押财产上为除本合同项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3.乙方就上述抵押财产所提供的`一切文件、报表、陈述均是真实、完整的。

第六条担保范围。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为履行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项下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七条抵押登记。

乙方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登记;若本合同由于乙方未即时、有效办理抵押登记而无法生效,则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方权利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债权人及抵押权人,享有如下权利:

(9)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项下债权,无须取得乙方的同意,但应依法通知乙方。

2.甲方作为债权人及抵押权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1)当乙方依本合同履行还款义务时,甲方应依合同约定接受乙方履行上述债务;。

修改合同注意事项

作为一名刚入行的年轻律师,内心有许多对律师行业现状的委屈和抱怨,为此也写了几篇文章。但我认为针砭时弊只是表达年轻律师呼声的一种方式,目的是希望律师行业走向规范。接收委托后,脚踏实地,勤勉敬业才是合格的律师。下面我想通过介绍本人为客户撰写和修改合同的过程,呼吁广大年轻律师能够从服务的细节做起,争当一名合格律师。 我为客户撰写或修改一份合同时,通常的工作步骤是:

第一步:与客户沟通。充分了解客户签订此合同的背景、目的以及合同对方的基本情况。要求客户尽量提供以往签订过的类似的合同,向客户了解合同所涉及的有关行业知识和专业知识。这个步骤需要把握的关键是不耻下问,遇到不清楚的问题切不可想当然,要虚心向客户求教,必要时要反复、多次的与客户进行沟通。

第二步:利用互联网进行搜索。现在是信息时代,利用互联网搜索技术往往可以获知许多有用的信息。首先将客户姓名或名称、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作为关键字词进行搜索,往往会得到意想不到的、令人惊喜的结果。然后,搜索合同范本,完善合同结构。最后,将合同名称、合同内容涉及的核心主题作为关键字词进行搜索,寻找最接近主题的法学理论方面或法律事务方面的专业文章,进一步完善合同内容。

第三步:充分结合以往经验。查阅本所律师以往写过或修改过的此类合同和类似合同纠纷案件的法院判例,同时翻阅一些合同法理论的专业书籍和法院案例选。此步工作与上一步的互联网搜索工作是相辅相成的,基本是同时进行。

第四步:开始撰写或修改合同。将与客户沟通的结果和收集的资料充分结合,运用自身的法律专业知识,撰写和修改合同的具体内容。

第五步:查找并修改错别字。

第六步:完成后及时交客户审阅。

以上撰写和修改合同的六个步骤只是针对一般合同而言,遇到非常专业的重要的合同时,一名律师往往难以胜任,需要由多名律师和有关专家一起参与。

通过一份合同的撰写和修改就可以看出律师的工作态度和工作量。年轻的律师有时做此类业务很难收到较高的费用,此时不妨把以上步骤所涉及的工作量告诉客户,会有效果的。当然了,如果客户吝啬,律师也只能点到为止了。

案源两个字,对于律师来说就像光棍眼里的美女,饿狗眼里的肉骨头,那简直是挡不住的诱惑。即便是做了很长时间的律师,也会以饥饿的人扑到面包上的姿态,杀向每一个案源可能存在的地方。做了一年的律师,看到同行之间为了争夺案源而血拼,反目成仇,互相攻击,甚至不惜放弃人格尊严,向法官向一些掌握案源的实权人物卑躬屈膝,出卖肉体或者是灵魂。唉,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再能干的律师,没有案源也是死路一条啊。

我不是一个有案源的律师,我要是案源多的话也就没时间坐在这里敲键盘了。我老是在琢磨如何开拓案源,就像初恋的时候琢磨如何泡妞一般。有时也尝试着做了一点试验,在跟其他的实习律师交流的时候,他们觉得我的做法虽然还没有产生很大的效果,但是应该有一定的参照作用。在这里拿出来跟大家一起交流,请大家修正。大家要是有什么绝招的话,千万要跟我说说啊。

我觉得,对于一个实习律师来说,案源就是市场,案源的开拓其实就是市场营销。市场的推广,第一个要件就是产品的质量。咱们做的不是一锤子买卖,不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所以你的产品必须不是假冒伪劣,你得有点东西。除了法律职业资格,你还有什么可以拿得出手的东西?你还有什么特长?一个新开发的产品要是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话,那就不要谈推广了。一个新产品,要有自己的卖点,你的卖点是什么?如果你暂时还没有卖点的话,趁着这一年的实习期间,赶紧准备准备。起码得让自己在某一个方面有比一般人较为突出的优势。

跟产品营销的一个区别在于,产品可以说是新出来的产品,越是新的越受欢迎。律师还是老的好,任何一个当事人不会冒着巨大的风险把自己的身家性命拿给一个刚刚入行的新丁练刀。所以,一个刚刚入行的律师,除了在言行和装扮方面要显得成熟老练以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当有些客户向你打听你从业多久,有没有办理这种案件的经验时,打死你也不能说实话!!!!!自信一点,你就是老律师,你做这行有十几年了!!!这种的案子你做过无数了!!!!如果阁下看上去永远是那么年轻的话,我只能对你深表同情,并建议你蓄起胡须或者穿深色的服装。爱漂亮的mm,牺牲一点青春吧。

现在进入推广阶段,也就是广告营销。--传销也可以玩玩,给当事人介绍费那是不能放在桌面讨论的,大家心中有数,不必明说了。

《修改合同注意事项》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相关推荐

专职辅导员工作总结范文(19篇)

写月工作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发现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和提高工作效率,使自己不断成长和进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月工作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给

闽教版三年级英语教学反思(优秀19篇)

通过教学反思,我们可以更好地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和个性发展。以下的教学反思范文请大家参考,相信对你们的教学实践会有所帮助。本课是第三单元第三课时,是一节词汇教学课

最新化工厂班长转正申请书(优秀19篇)

范文范本是写作指南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为我们提供写作的框架和结构,使我们的写作更有条理和逻辑性。分享范文之美:通过这些范文范本,你将能够与他人一同分享写作的乐趣

软件工程实践报告(模板23篇)

在写实践报告时,我们应该准确描述实践过程,梳理思路,提炼关键信息。掌握好实践报告的写作技巧对于我们的个人发展和学习有着重要意义。光阴荏苒,时光飞逝,转眼间到啦实

药店店长周工作总结(通用15篇)

撰写月工作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自己的工作方式和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以下是一些月工作总结的写作要点和技巧,希望能提升大家的写作水平。转眼间,x月已随着

疫情北京心得体会(实用18篇)

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不断提升自己的思考能力和表达能力,培养自己的综合素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参考和启发。

幼儿园三打白骨精教案(优秀19篇)

幼儿园教案是教师根据幼儿园教学计划编写的一份系统化的教学指导材料,它包含了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资源等重要内容,是教师组织和实施教学活动的重要参考依

医生工作个人总结和进步方向范文(19篇)

总结是评估自己表现的重要方式,帮助我们认清自身优点和不足。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的一些优秀总结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和思考。本人从事牙科工作十几年于2

小学数学分数乘分数教案(优秀20篇)

在编写小学教案时,可以根据学生的学习进程进行调整和修改,以提高教学效果。通过学习这些小学教案范文,希望能够提高教师的教学设计和组织能力。一、复习铺垫,重温整数四

最新九年级历史期末教学工作总结案例分析(优质18篇)

通过写教学工作总结,我们可以梳理知识体系,深化对教材的理解,并不断完善自己的教学方法和策略。小编整理了一些教学工作总结的典型案例,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启示和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