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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应急预案内容(专业18篇)

作者: BW笔侠

应急预案需要充分考虑各类潜在风险和危害,从而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小编通过搜集各行各业的应急预案,为大家提供了一些全面且有针对性的范文,供大家参考使用。

应急预案基本结构与内容

应急救援是为预防、控制和消除事故对人类生命和财产的突发重大事故灾害所采取的反应救援行动。应急预案则是开展应急救援行动的行动计划和实施指南。应急预案实际上是一个透明和标准化的反应程序,使应急救援活动能按照预先周密的计划和最有效的实施步骤有条不紊地进行。这些计划和步骤是快速响应和应急救援的基本保证。

应急预案是应急体系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有完整的系统设计、标准化的文本文件、行之有效的操作程序和持续改进的运行机制。

一般的应急预案,其基本结构可采用1+4的结构模式,即一个基本预案加上功能(职能)设置、特殊风险预案、应急标准化操作程序和保障支持系统四个分预案。

基本预案也称“领导预案”,是应急反应组织结构和政策方针的综述,还包括应急行动的总体思路和法律依据,指定和确认各部门在应急预案中的责任与行动内容。其主要内容包括最高行政领导承诺、发布令、基本方针政策、主要分工职责、任务与目标、基本应急程序等。基本预案一般是对公众发布的文件。

该预案应紧紧围绕应急工作中主要功能而编制,明确执行该预案的各部门和负责人的具体任务。

应急功能设置分预案中要明确从应急准备到应急恢复全过程的每一个应急活动中,各相关部门应承担的责任和目标,每个单位的应急功能要以分类条目和单位——功能矩阵表来表示,还要以部门之间签署的协议书来具体落实。

应急需要多少功能?一般来说,依风险的水平和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而不同,但作为一般意义上,应具有一些基本应急功能,其核心的功能包括:接警与通知、指挥与控制、警报与紧急公告、通信、事态监测与评估、警戒与管制、人群疏散、人群安置、医疗与卫生、公共关系、应急人员安全、消防与抢险、泄漏物控制、现场恢复等。这里应明确每一个应急功能所对应的职责部门和目标。

指针对地震、洪水和重大事故等这些突发和后果严重的特殊危险而制定的专门的预案,它是前两部分的重要补充。

特殊风险分预案是在公共安全风险评价的基础上,按照自然灾害(地震、洪水、风暴等)、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大型设备故障、管道腐蚀泄漏导致中毒等)、突发事件和突出的公共卫生事件分类,提出其中若干类不可接受风险。根据风险的特点,针对每一特殊风险中的应急活动,分别划分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协助支持和有限介入三类具体的职责。不同企业和不同行业的风险不同,事故类型也不同,应针对其不同的特殊风险水平来制定相应的'特殊风险管理内容。

应在执行上述预案中规定责任和任务的详细指导和具体要求。应急标准化操作程序还应包括一个在活动中核对职责和任务的清单。

应急标准化操作程序主要是针对每一个应急活动执行部门,在进行某几项或某一项具体应急活动时所规定的操作标准。这种操作标准包括一个操作指令检查表和对检查表的说明,一旦应急预案启动,相关人员可按照操作指令检查表,逐项落实行动。应急标准化操作程序是企业编制应急预案中最重要和最具可操作性的文件,回答的是在应急活动中谁来做、如何做和怎样做的一系列问题。事故的应急活动需要多个部门参加,应急活动是由多种功能组成,所以每一个部门或功能在应急响应中的行动和具体执行的步骤要有一个程序来指导。事故发生是千变万化的,会出现不同的情况,但应急的程序是有一定规律,标准化的内容和格式可保证在错综复杂的事故中不会造成混乱。一些成功的救援多是因为制定了有效的应急预案,才使事故发生时可以做到迅速报警,通信系统及时地传达有效信息,各个应急响应部门职责明确,分工清晰,做到忙而不乱,在复杂的救援活动中井然有序。

标准中应明确应急功能,应急活动中的各自职责,明确具体负责部门和负责人。还应明确在应急活动中具体的活动内容,具体的操作步骤,并应按照不同的应急活动过程来描述。

应急救援活动可明确地划分为应急准备、初级响应、扩大应急和应急恢复活动四个阶段,应急预案中各类应急活动都应按这四个层面分类和展开。

应急准备——事故没有发生,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提前作出响应的各项准备。如组织机构和职责、应急资源等。

初级响应——从预警到响应的最初阶段,是企业自救的最佳时期。这一阶段是企业应急预案编制的重点,大部分的事故应在这一阶段得以控制,或争取到了最宝贵的时间等待救援。如果险情不断扩大,已经超出了场内救援的能力和范围,则进入扩大应急阶段,在这一阶段中,是场内和场外联合救援阶段。

扩大应急——扩大救援的范围,是动员社会的救援力量进行救援。当企业的应急能力不能满足应急活动的需求,事态进一步扩大时,必须及时提高应急响应级别。

应急恢复——这一阶段主要是评估事故后果,清理现场,恢复现场等。

作为一个应急活动,如财务部门支持,在不同的应急救援活动中,其活动内容也有所区别。应急准备阶段主要是对应急活动策划过程资金的预算;应急初级响应阶段则主要是对现场救援的及时支持,如紧急状态时防护用品缺乏,紧急提供资金购防护用品;撤离现场时对重要票据和资料的专人保管;应急恢复时的赔付工作和恢复生产时的资金准备等。

这部分内容最全面,是应急的支持体系,应急策划中的危险分析、资源分析和化学危险品的一些数据、管理内容、工艺过程、专家库系统等材料都在支持附件中体现。

停电的应急预案内容

一、停电发生时的措施:

1、接到停电通知的情况下,管理处应事先将停电线路、区域、时间、电梯使。

用以及安全防范要求等情况通知关联业主,并在主要出入口发布停电通告;同时,工程部应做好停电前的应变工作。

2、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突然发生停电的情况下,工程部应立即确认是内部故障停电还是外部停电。若系内部故障停电,应立即派人查找原因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若系外部停电,一方面要防止突然来电引发事故,一方面致电电力局查询停电情况,了解何时恢复供电,并将了解的情况通知管理处。

3、保安部立即会同工程部派人分头前往各楼检查电梯运行情况,发现电梯关人立即按照电梯困人应急预案施救。

4、管理处立即将停电情况通知关联业主,并在主要出入口发布停电通告,要求业主保持冷静,做好防范。

5、若突发停电时,正值大楼正在上班营业,保安部应协助维持好秩序,并要注意防火,防止发生火灾。

6、安排员工到各主要出入口、电梯厅维持秩序,保安加强保安措施,严防有人制造混乱,浑水摸鱼,必要时关闭大门。

7、派人值守办公室、值班室,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防止与业主发生冲突。

8、详细记录停电事故始末时间、发生原因、应对措施以及造成的损失。

二、停电发生后采取的紧急措施:

1配电房值班员发现停电故障,应及时通知管理处工程主管。

2、工程主管立即到现场,组织当值电工检查电力系统情况,并及时汇报管理处主任;

3、当外线故障导致主供电源停电时;

2、值班室电工向供电局调度室报告并了解外线停电情况;

4、工程主管要求值班电工做好操作准备。按《电业规定》送上备用电源;

5、检查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停电区域是否已恢复正常;

6、恢复正常供电后,及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

8、当内线故障导致主供电源停电时;

9、工程主管组织机电检查电力系统故障原因并及时抢修;

10、加强电区域的安全巡逻;

12、工程主管要求值班电工做好操作准备,按《电业规定》进行送电操作;

13、检查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停电区域是否已恢复正常;

14、恢复正常供电后,及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

15、详细记录事故全过程(停电时间、报告时间、受话人姓名、报告内容、离开时间、事故原因等)。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内容

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一起来看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仅供大家参考!谢谢!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xx〕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

工作方案。

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第九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跨行政区域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三十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培训工作计划。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

(七)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四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

(五)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六)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的;

(七)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四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应急预案内容集锦

为预防火灾突发事故在我局发生,特制定我局机关消防应急预案,如下:

成员:略。

各楼层负责人负责组织疏导该楼层所有人员沿楼梯撤离办公楼,协助参与灭火。

局大院、车库负责人应视火灾发生情况,指挥局内人员、车辆撤离。

1、若办公大楼突发火灾事故。

发现火灾事故的人员应马上向楼层负责人报告,该楼层负责人应马上向领导小组报告并着手组织灭火,领导小组组长接报告后应马上组织人员协助灭火,力争把火灾扑灭在初发时段。若觉得火灾较为严重,本单位自救不能解决问题,应马上通知消防部门,并着手组织人员、车辆撤离。

各楼层负责人在疏导该楼层人员撤离时,一律不准乘坐电梯,沿楼梯撤出办公楼至安全地带,各科室人员撤出办公室时,应切断电源,由本局办公室黄绍华同志负责切断总电源。

领导小组组长报警后应指挥门房值班人员打开大门,以便人员车辆撤离,同时安排人员到路口等候消防车。

局大院、车库负责人应马上组织司机把车辆撤离教育局,开至安全地带停放后,人员即回教育局协助扑救。

2、若报告厅突发火灾事故。

如果在报告厅开会时突发火灾事故,会务人员应马上切断电源,打开前后二个大门,由在场领导指挥开会人员撤离并报告局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局门房值班人员应马上打开大门,方便人员车辆撤出,在场人员应立即想方设法扑灭火灾,如果火势较大应马上向消防部门报警。

3、节假日(或夜晚)突发火灾事故。

局值班人员及门房值班人员应马上报告局领导,同时通知消防部门。局领导接报告后通知相关人员到局协助扑救。

应急预案内容集锦

(一)做好病房安全管理工作,经常检查仓库、电源及线路,发现隐患及时通知有关科室,消除隐患。

(二)住院患者不允许私用电器。

(三)当病区发生火灾时,所有工作人员应遵循“高层先撤、患者先撤、重患者和老人先撤、医务人员最后撤”的原则,“避开火源,就近疏散,统一组织,有条不紊”,紧急疏散患者。

(四)当班护士和主管医生要立即组织好患者,不得在楼道内拥挤、围观,并立即通知保卫科或总值班,紧急报警。

(五)集中现有的灭火器材和人员积极扑救,尽量消灭或控制火势扩大。

(六)所有人员立即用湿毛巾、湿口罩或湿纱布罩住口鼻,防止窒息。

(七)在保证人员安全撤离的条件下,应尽快撤出易燃易爆物品,积极抢救贵重物品、设备和科技资料。

(八)发现某一房间发生火灾,室内有易燃易爆物品,要立即搬出,如已不可能搬出,要以最快速度疏散临近人员。

(九)如室内无人,也无易燃易爆物品,不要急于开门,以免火势扩大、蔓延;要迅速集中现有的灭火器材,做好充分准备,打开房门,积极灭火。

(十)关闭邻近房间的门窗,断开燃火部位的电闸(由消防中心或电工室人员操作)。

(十一)发现火情无法扑救,要立即拨打“119”报警,并告知准确方位。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内容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第九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跨行政区域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三十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

(七)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

(五)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六)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的;

(七)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四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内容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有时会突发一些难以预料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常常需要预先准备应急预案。优秀的应急预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xx〕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跨行政区域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三十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

(七)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四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

(五)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六)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的;

(七)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四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停电的应急预案内容

1、接到停电通知的情况下,管理处应事先将停电线路、区域、时间、电梯使用以及安全防范要求等情况通知关联业主,并在主要出入口发布停电通告;同时,工程部应做好停电前的应变工作。

2、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突然发生停电的'情况下,工程部应立即确认是内部故障停电还是外部停电。若系内部故障停电,应立即派人查找原因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若系外部停电,一方面要防止突然来电引发事故,一方面致电电力局查询停电情况,了解何时恢复供电,并将了解的情况通知管理处。

3、保安部立即会同工程部派人分头前往各楼检查电梯运行情况,发现电梯关人立即按照电梯困人应急预案施救。

4、管理处立即将停电情况通知关联业主,并在主要出入口发布停电通告,要求业主保持冷静,做好防范。

5、若突发停电时,正值大楼正在上班营业,保安部应协助维持好秩序,并要注意防火,防止发生火灾。

6、安排员工到各主要出入口、电梯厅维持秩序,保安加强保安措施,严防有人制造混乱,浑水摸鱼,必要时关闭大门。

7、派人值守办公室、值班室,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防止与业主发生冲突。

8、详细记录停电事故始末时间、发生原因、应对措施以及造成的损失。

1、配电房值班员发现停电故障,应及时通知管理处工程主管。

2、工程主管立即到现场,组织当值电工检查电力系统情况,并及时汇报管理处主任;

3、当外线故障导致主供电源停电时;

2、值班室电工向供电局调度室报告并了解外线停电情况;

4、工程主管要求值班电工做好操作准备。按《电业规定》送上备用电源;

5、检查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停电区域是否已恢复正常;

6、恢复正常供电后,及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

8、当内线故障导致主供电源停电时;

9、工程主管组织机电检查电力系统故障原因并及时抢修;

10、加强电区域的安全巡逻;

12、工程主管要求值班电工做好操作准备,按《电业规定》进行送电操作;

13、检查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停电区域是否已恢复正常;

14、恢复正常供电后,及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

15、详细记录事故全过程(停电时间、报告时间、受话人姓名、报告内容、离开时间、事故原因等)。

文档为doc格式。

停电的应急预案内容

20xx年已逝去,为展现公司日新月异、蓬勃发展的良好风貌,增进友谊、增强凝聚力,公司决定于20xx年1月18日举办20xx年度总结表彰暨20xx年迎新年会,以此来答谢各位员工一年来辛勤的工作与默默付出。

20xx年度总结表彰暨20xx年迎新年会。

(1)年会策划及准备期(20xx年11月5日至11月30日):本阶段主要完成年会方案策划、通知发布、节目收集。

(2)年会协调及进展期(20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本阶段主要完成节目安排表、音响确定、物品购买。

(3)年会倒计时期(20xx年1月17日):本阶段主要完成礼仪小姐、主持人、节目单等全过程确定。

(4)年会正式演出时间:20xx年1月18日13:00至21:00。

(1)对20xx年公司发展成绩总结,以及制定20xx年公司总体规划,包括新年度计划、方向、目标等。

(2)加强员工之间的交流,增强团队协助的意识,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

(3)表彰优秀,通过奖励方式,调动员工积极性,鼓励大家在新的一年,工作都有出色的表现。

(4)丰富员工生活,答谢全体员工一年以来付出的'辛勤努力。(5)让员工充分的展现自我,在年会的过程中认知自我及对企业大家庭的认同感。

(6)加强领导与员工之间的互动,让我们在同一舞台共同交流、联欢。

公司全体人员,约200人左右。

综合应急预案主要内容精选_

编制依据。

简述应急预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应急预案等。

适用范围。

说明应急预案适用的工作范围和事故类型、级别。

说明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情况,可用框图形式表述。

应急工作原则。

说明生产经营单位应急工作的原则,内容应简明扼要、明确具体。

事故风险描述。

简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或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种类、发生的可能性以及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等。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组织形式及组成单位或人员,可用结构图的形式表示,明确构成部门的职责。应急组织机构根据事故类型和应急工作需要,可设置相应的应急工作小组,并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职责。

预警及信息报告。

预警。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检测监控系统数据变化状况、事故险情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或有关部门提供的预警信息进行预警,明确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发布的程序。

信息报告。

信息报告程序主要包括:a)信息接收与通报。

明确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事故信息接受、通报程序和责任人。b)信息上报。

明确事故发生后向本单位以外的有关部门或单位通报事故信息的方法、程序和责任人。

应急响应。

响应分级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生产经营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对事故应急响应进行分级,明确分级响应的基本原则。

响应程序。

根据事故级别的发展态势,描述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应急资源调配、应急救援、扩大应急等响应程序。

处置措施。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事故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明确处置原则和具体要求。

应急结束。

明确现场应急响应结束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信息公开。

明确向有关新闻媒体、社会公众通报事故信息的部门、负责人和程序以及通报原则。

后期处置。

主要明确污染物处理、生产秩序恢复、医疗救治、人员安置、善后赔偿、应急救援评估等内容。

保障措施。

通信与信息保障。

明确可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应急保障的相关单位及人员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并提供备用方案。同时,建立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

应急队伍保障。

明确应急响应的人力资源,包括应急专家、专业应急队伍、兼职应急队伍等。

物资装备保障。

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运输及使用条件、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

其他保障。

根据应急工作需求而确定的其他相关保障措施(如:经费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障、技术保障、医疗保障、后勤保障等)。

应急预案培训明确对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开展的应急预案培训计划、方式和要求,使有关人员了解相关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现场处置方案。如果应急预案涉及到社区和居民,要做好宣传教育和告知等工作。

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不同类型应急预案演练的形式、范围、频次、内容以及演练评估、总结等要求。

明确应急预案修订的基本要求,并定期进行评审,实现可持续改进。

明确应急预案的报备部门,并进行备案。

明确应急预案实施的具体时间、负责制定与解释的部门。

综合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简述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作用等。1.2编制依据。

简述应急预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行业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1.3适用范围。

说明应急预案适用的区域范围,以及事故的类型、级别。1.4应急预案体系。

说明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情况。1.5应急工作原则。

主要包括单位地址、从业人数、隶属关系、主要原材料、主要产品、产量等内容,以及周边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目标、场所和周边布局情况。必要时,可附平面图进行说明。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明确本单位对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预防措施。5.4.2预警行动。

明确事故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的发布程序。4.3信息报告与处置。

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

5.2响应程序。

根据事故的大小和发展态势,明确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扩大应急等响应程序。

5.3应急结束。

明确应急终止的条件。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现场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后,应明确:a)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b)需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c)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6信息发布。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明确与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或人员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并提供备用方案。建立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

8.2应急队伍保障。

明确各类应急响应的人力资源,包括专业应急队伍、兼职应急队伍的组织与保障方案。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明确应急救援需要使用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

8.4经费保障。

明确应急专项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监督管理措施,保障应急状态时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8.5其他保障。

明确对本单位人员开展的应急培训计划、方式和要求。如果预案涉及到社区和居民,要做好宣传教育和告知等工作。

9.2演练。

明确应急演练的规模、方式、频次、范围、内容、组织、评估、总结等内容。奖惩。

明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奖励和处罚的条件和内容。11附则。

11.1术语和定义。

明确本应急预案的报备部门。11.3维护和更新。

明确应急预案负责制定与解释的部门。11.5应急预案实施。

明确本单位对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预防措施。4.2预警行动。

明确具体事故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的发布程序。5信息报告程序主要包括:

a)确定报警系统及程序;

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

6.2响应程序。

根据事故的大小和发展态势,明确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扩大应急等响应程序。

6.3处置措施。

明确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质与装备数量、管理和维护、正确使用等。

a)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b)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的名称;c)事故可能发生的季节和造成的危害程度;d)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2应急组织与职责主要包括:

a)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及现场情况,明确事故报警、各项应急措施启动、应急救护人员的引导、事故扩大及同企业应急预案的衔接的程序。

b)现场应急处置措施。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坍塌、水患、机动车辆伤害等,从操作措施、工艺流程、现场处置、事故控制,人员救护、消防、现场恢复等方面制定明确的应急处置措施。

c)报警电话及上级管理部门、相关应急救援单位联络方式和联系人员,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注意事项主要包括:

e)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f)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g)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附件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

信息接收、处理、上报等规范化格式文本。4关键的路线、标识和图纸主要包括:

e)相关平面布置图纸、救援力量的分布图纸等。5相关应急预案名录。

列出直接与本应急预案相关的或相衔接的应急预案名称。6有关协议或备忘录。

与相关应急救援部门签订的应急支援协议或备忘录。

应急预案编制格式和要求封面。

应急预案必须经发布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发布。3目次。

应急预案采用a4版面印刷,活页装订。

武夷山实验小学校园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学样是人口较为密集的场所,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为了保障全校广大师生安全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望全校师生员工遵照执行。本综合应急预案包括:防火、防震、防洪抗台、校园意外伤害、踩踏坠楼、暴力侵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生命高于一切,以保障师生安全和减轻财产损失为目标,建立健全处置突发事件的长效机制,按照统一指挥、高效应对的原则,在学校布署下组织开展防范工作,确保我校师生和学校财产安全。

二、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组织机构。

1、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总指挥:丘敏(校长)。

(2)后勤保障组:组长:骆桂芳。

成员:应旭洪林艺钟影。

三、武夷山实验小学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理遵循六原则:

(1)迅速报告原则;(2)主动抢险、迅速处理的原则;(3)生命第一的原则;(4)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态扩大的原则;(5)保护财产安全,确保教育设施安全的原则;(6)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

四、日常应急措施。

1、每天保证学校前后门口有一位教师和若干个学生值日,早上7:20到校,下午1:40到校,放学时待全部学生离校方可下班。若在校门口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由带班领导负责处理,一名值日人员把学生送往医院,另一名值日人员通知其家长,并及时报警。

2、学生上下楼梯,在各个楼梯口必须有指定教师看护,值班人员及时检查。若学生发生拥挤踩伤事件,看护教师立即制止全体学生原地不动,通知值班人员、班主任救护踩伤学生。立即把受伤学生送往医院,体育教师、班主任教师负责疏散楼梯内学生。

3、由文明劝导队员每日在教室、班级门口楼道内检查,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4、学生有病有事须请假,科任教师必须在课后将无故不到者上报班主任和教导处赖彩英,了解学生缺勤原因。若查实学生离家出走或被坏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长,该报案的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6、学生碰伤、撞伤后,任课教师必须立即送医院治疗,及时通知学生家长,上报学校总务应旭洪,按《学生伤害处理办法》条例迅速处理。

7、学生做操及集会安全由体育组卢良负责,下操及散会时学生回班由体育教师负责依规定顺序排队回班。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和校内大型活动的安全由德育处纪红明总负责,若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由带队教师根据具体情况妥善处理。

8、室内用电及电器安全由安全员每月检查一次,教学设施“谁主管,谁负责”,每月检查一次。若因用电等原因引起火灾,总务处应旭洪立即通知电工切断电源,拨打119报警,组织人员开启楼内灭火器和消防拴进行扑救。教师分楼层、班主任教师迅速进班组织学生按规定楼梯口下楼疏散。

9、实行门卫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夜间巡逻及来客门卫盘问登记。

10、实行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五、宣传教育,确保安全。

1、认真落实“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工作原则,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防范和救护措能力。

2、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黑板报、健康教育课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定期举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报告会。

4、德育处、少先队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让学生学会生存,掌握自救本领。

5、安全教育渗透到各科教学之中,时时讲,事事讲。

六、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

(一)、火灾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处理程序的要点是:安全撤离人员,尽快扑灭火灾,减少事件损失。

1、获得火灾信息的任何个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当日学校值日领导和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总指挥丘敏或副总指挥王岳弟、徐莲娥报告,并同时打119报警。

2、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各应急处理救援行动小组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通讯联络组卢良应当立即进行火警广播,指导师生疏散。

3、在初起火点现场的教职员工,要使用消防栓、灭火器材等进行灭火自救。

4、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应当根据应急预案,选择合适的疏散路线,迅速地组织师生撤离建筑物。

5、疏散引导组吕文华、赵忠、吴太林赶赴指定位置,在楼梯口、拐弯口、道路,引导师生安全撤离,并在上风向的指定地点集合并对学校所有人员和外来人员进行清点,寻找滞留在现场的人员。

6、抢修排险组卢良、徐重群、衷彪应当在消防队到达之前,全力灭火,控制火势,保障应急照明,并采用通风排烟办法,为安全疏散创造条件。

7、后勤保障组骆桂芳、应旭洪、钟影、林艺应当努力营救事件现场的伤员,并将他们安全转移。

8、警戒保卫组王小平、黄小宇、叶惠群要立即在事件现场和学校周围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现场,保护学校财产安全。

9、火灾扑灭后,学校周围警戒线和事件现场警戒线,必须根据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或消防部门的命令,方可解除。

10、事件发生后,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应当立即向教育局报告。

(二)、地震发生时应急处理程序:

强烈地震发生时,一般伴有隆隆的地声、地光及地面振动,从地震发生到房屋倒塌有几秒到十几秒的时间,此时要教育学生一定要沉着冷静,不要恐惧慌乱,更不要无目地乱跑,必须在学校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避险。

1、地震时室内、外避险。

听到地震警报后,处于教学楼内的师生立即停止教学活动,教师告诉学生不要慌乱,并指挥学生将身体尽量缩成一团,迅速抱头、闭眼、躲在各自的课桌下,靠外墙的学生尽量往里靠。

在操场或教室其他地方的师生,应该到室外合适的地方(如:空旷场地或到疏散区)去躲避,原地不动蹲下,双手保护头部。注意避开高大建筑物或危险物(如围墙、电线杆等)。千万不要回到教室去。

2、紧急疏散避险。

等到主震结束后,为了防止有较大的余震发生,应该立即进行有秩序的疏散,到安全的地方去躲避余震。疏散路线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预先设定。集中地应选择坚实、平坦的开阔地,如操场或远离高大建筑物的场地。

有电时广播发布疏散信号,停电时用喊话器或哨声发布疏散信号,全体师生听到疏散的信号后,立即按预定的路线有秩序地进行疏散。

(1)要有顺序地疏散,从就近楼梯下楼,下楼时要走楼梯内弯,不准在楼梯或走廊内互相拥挤,避免跌倒。

(2)相关老师值日教师应在每层楼梯把守,指挥学生有秩序地疏散,学生和疏散人员要听从指挥有序疏散。

(3)疏散过程中,行动要迅速,但是应该排队有秩序地前进,不要争先恐后、慌乱奔跑。下楼梯时必须走,在平地上可以有秩序地小跑,迅速转移到指定位置。

(4)疏散过程中,可以用书包、双手等护头,以防被砸伤。

(5)疏散途中尽可能不要穿过建筑物,要尽量避开建筑物和电线。

(6)各班学生到达集中地后,要立即原地蹲下,保护头部。等到疏散结束后,以班为单位集队,各班应立即清点人数,并向总指挥报告。

(三)、防汛抗台应急处理程序:

1、防汛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班子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如遇大雨,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老师必须到岗。

2、总务处应旭洪、林艺要将所有房屋等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联系。各班要做好排查工作,班主任应及时了解学生家庭居住条件尤其是住在偏远地带的学生家庭情况,与家长保持联系,提高防灾意识。

3、防汛抢险队卢良、徐重群、衷彪、王小平要做到手机不关机,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联系,每当遇到特大暴雨,都应注意观察校园及周边的汛期情况。

4、做好避险看护工作,尤其是路远的学生,确保无人员伤亡。

5、及时掌握险情,一旦学校发生洪涝灾害,全体抢险队员应立即赶到学校,听从校长的指挥,让学校损失降低到最低点。

(四)、校园伤害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处理程序的要点是:尽快用合适的方式救治受伤学生。

1、发现学生在体育活动中受伤时应当立即向当班体育老师和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总指挥丘敏或副总指挥王岳弟、徐莲娥报告。

2、体育老师卢良、徐重群、衷彪应当立即送学生去医务室救治、如校医认为有必要,立即送医院救治。

3、下肢受伤的学生,不可让其自己行走,必须背运;胸闷、晕倒的学生不可背运,必须抬送。对颈椎、腰椎骨折学生不宜推动,应请骨科专业医生协助。

4、学校应随时掌握受伤学生情况,并与受伤学生家长联系。

5、学校应当检查学生受伤地点的设施、设备是否有事故隐患。

6、学校应当了解,在学生受伤的过程中,是否有人对事故的发生和扩大负有责任,还应了解学生的体质是否适合进行该项体育活动。

7、学校应当妥善处理学生受伤事件。

8、出现严重伤害事件时,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应当立即向教育局报告。

(五)、楼梯挤踏和坠楼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处理程序的要点是:迅速控制局面,维持秩序,救治伤员。

1、发现楼梯挤踏和坠楼事件的任何个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当日学校值日领导和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总指挥丘敏或副总指挥王岳弟、徐莲娥报告。

2、应急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当即下达命令(可用广播或手提喇叭等):

(1)所有人员必须在原地站立不动,不准向前移动。如外走廊或楼梯扶栏已损坏,应当尽可能朝里站。

(2)楼面上的人员有秩序地向后移动,为楼梯上的人员让出空间。

(3)楼梯上的人员有秩序地后退(上楼),为营救创造条件。

3、救护人员卢良、徐重群、衷彪应当全力抢救受伤人员,对危重伤员进行急救,并打120求援。

4、警戒保卫组王小平、黄小宇、叶惠群应当在事件现场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避免拥挤和混乱,并为救援人员提供通道。

5、后勤保障组骆桂芳、应旭洪、钟影、林艺应当及时调配救护车辆。

6、学校、年级长应当及时与受伤学生的家长和教师亲属联系,并派干部、教师去医院,探视、慰问受伤师生。

7、事件现场的警戒线必须等救援工作完成,校舍事故隐患排除,事件调查结束后方可解除。

8、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应当立即向教育局报告。

(六)、犯罪分子持刀行凶、实施暴力侵害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处理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集结优势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凶。

1、首获事件信息的任何个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当日学校保卫科卢良、徐重群、衷彪报告,首获事件信息人员及保卫科立即组织现场人员,不惜一切代价建立警戒线,防止事态扩大。并同时打110报警及向总指挥丘敏或副总指挥王岳弟、徐莲娥报告。

2、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宣布学校进入全面应急状态,各应急处理救援行动组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3、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集结优势力量,携带防卫器械,与犯罪分子周旋,劝阻与制止犯罪行为,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

4、疏散引导组吕文华、赵忠、吴太林负责把所有学生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5、后勤保障组骆桂芳、应旭洪、钟影、林艺负责救护受伤学生和其它伤员。

6、通讯联络组卢良向公安、消防、救护、社区有关部门、单位求援,争取外援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保证学校应急救援组织信息畅通。

7、警戒保卫组王小平、黄小宇、叶惠群组织人员实施事件现场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学校,维护现场秩序,防范别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

8、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应当立即向教育局报告。

总之,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后,要求全校师生认真学习预案的具体内容,并开展必要的实地演习,旨在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防范未然,共同创建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校园。

应急小组人员联系电话。

其他成员:骆桂芳***应旭洪***。

林艺***卢良***徐重群***。

衷彪***王小平***黄小宇***吕文华***吴太林***。

武夷山实验小学。

咽喉交通事故的应急预案的内容

为确保校园师生发生交通事故时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稳定社会秩序和校园秩序,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预案。

(一)组织与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教师。

小组成员将分别担任应急预案中各工作组负责人或成员,上一级行政因外出公干等特殊状况无法到达现场或不能履行职责,经授权由下一级行政代履行职责。

校长是应急预案的总指挥,根据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和发布解除救援行动的信息,各小组按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岗位职责、互相配合的运行原则,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调动一切用心因素,做好稳定教育教学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向当地政府或当地有关部门通报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体事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当校园在救援时用到医疗救护等其他应急救援机构时,这些应急机构的指挥系统就会与校园的指挥系统构成联合指挥。校园应急指挥就应成为联合指挥中的一员。校园的应急指挥主要任务是带给救援所需的校园信息,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当联合指挥成员在某个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则由负责该问题的联合指挥成员代表做出最后决策。

(二)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领导小组成员在突发事故前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制定应急预案和落实各项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和应急保障系统。

2、办公室做好预案的发放、登记、修改和重新修订,定期组织教职工学习应急预案的资料;加强对教师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职责意识和法制意识。

3、教导处、少先队要识别容易出现校外交通的风险所在,重点防范,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守秩序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4、办公室印制全校教师通讯录,并定期核对电话号码,所有行政、值班人员确保24小时内通讯录中能有一个电话畅通。班主任要在身边常备家长通讯录。

1、重伤2人以上;

2、死亡1人以上。

二、应急响应过程。

(一)接警与通知。

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务必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的状况报告校长,校长务必掌握的状况有: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强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状况后,首先通知值日行政,然后通知各工作组组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通知交警或公安派出所防止肇事车辆外逃。值日行政和部门领导务必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

校长还要将事故有关状况上报教育局和医疗机构,通报就应包括以下信息:发生事故的校园名称和地址;通报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程度、危害;已采取和准备采取的应急行动。

(二)现场应急抢救、现场保护。

组长:

成员:

由副组长通知本地私人小车运送伤者。在急救车到达前,场地教师负责受伤学生救护处置。急救车到达后,组长应立刻向急救人员报告状况,派班主任随车参与救治。

2、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事故状况和学生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长到医院,工会通知教师家属发生什么事故和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属到医院。

3、总务处主任组织班主任和在场行政组织事发现场人员调查事件发生的过程,用分隔调查形式,不诱导;并实事求是做好书面记录,被调查人员要签名。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务必做好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三)联络、教育。

组长:王继莎。

成员:金静。

1、接到校长通知启动预案后,办公室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告资料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决定;事故抢救处理的状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部门、部门负责人和报告人。报告资料经校长审查同意后送交教育局。属校方职责保险事故还要及时报知保险公司。之后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状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2、办公室主任和教导处主任、班主任、辅导员分别做好教师和学生教育工作,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绝对不能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对情绪反应较大者安排心理教师进行辅导;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务必经过校长或上级部门同意,由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理解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3、办公室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写出书面报告。

(三)家长接待和后勤支援。

组长:

成员:

1、看望、援助、救助伤亡师生家庭。如有个别家长来访,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总务主任、工会主席分别协助处理伤亡学生和教师的善后工作,安排住院师生的家属的食宿。

2、要依法调解安抚,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则。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校园在无力调解校园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时,组长报请上级部门介入调解解决。

3、事故处理结尾阶段,办公室起草《协议书》。《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补偿协议;双方签名等资料。整理病历卡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报保险公司理赔。

4、总务主任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校园、校园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权益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事故调查。

组长:樊兴祥。

成员:上级指派的领导、事件涉及部门领导。

1、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记录,构成书面报告。

2、并向教育局报告事故处理结果。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救援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应急救援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3、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度、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应急预案包括哪些内容精选_

3c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包括哪些内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应急预案有以下情况的,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三)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六)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七)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核与辐射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不适用本办法。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布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名录。

哪些企业需要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到环保局备案?(一)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包括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企业;(二)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三)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四)尾矿库企业,包括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企业;(五)其他应当纳入适用范围的企业。

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或咨询机构帮助企业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姑且不论目前国家尚无这种环境风险评估资质的明确认定,就以现在比较多的委托有环评资质的单位或咨询机构而论,这类单位或咨询机构对企业的了解和分析远不及企业对自身的了解,因缺乏针对性而把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流于程序化。所以现阶段,应尽量由企业与咨询机构合作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以企业为主。

综合应急预案主要内容精选_

1、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加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综合应急预案的管理要做到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

3、制订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本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二(1)目的与作用。

1、为创建和谐社会,适应本厂生产特点和发展要求,提高干部职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安全生产,防止突发事故的发生,并能在发生是事故时迅速、正确、有序的控制和处置吧事故的损失危险减少到最低程度,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

2、做好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管理模式、分级负责、演练操作等。可以解决目前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要素不全、操作性不强、体系不完善、与相关应急预案不衔接等问题。并可以对应急预案框架结构等要素进行调整和完善。

(2)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内容

一旦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应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规范、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种损失。

第一条为及时有效地控制、减少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危害,规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保障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应急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省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属地管理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指挥、协调所属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应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省人民政府设立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具体承担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工作,以及应急值守、应急救援培训、应急演练、应急信息化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等工作。省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具体承担本行业或者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明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具体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应急救援指挥、应急值守、应急演练、应急信息化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和相关管理制度,保障与本单位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人员、资金、装备和物资,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第六条鼓励、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装备自主开发,引进先进救援装备和先进技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对在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对救援过程中伤亡的人员,给予妥善救治、抚恤。

第二章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所属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制定本行政区域、本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依照有关规定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相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有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相互衔接,并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及时修订。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落实应急组织、人员、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应急资源,开展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情况进行记录,对演练效果进行总结和评估。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的需要,成立专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

第十二条煤矿和非煤矿山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成立矿山救护队,并实行资质管理。

大型的建筑施工单位、交通运输单位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成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

中小型的建筑施工单位、交通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的经营使用单位,具备条件的可以成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条件的,应当成立兼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并与邻近同类生产经营单位的"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签订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协议。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与本单位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应急救援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与邻近的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签订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协议。

鼓励社会力量成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服务。

第十三条专业和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专项培训并达到国家或者本省规定的条件,实行备案管理。

兼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应当经相应培训并达到本省规定的条件。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应当结合实战需要,制定训练计划,开展相应训练,提高救援能力,并为应急救援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五条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定期对服务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预防性安全检查,熟悉应急预案内容、周边环境、地形地貌、重大危险源危害因素等有关情况。

第十六条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按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协议参加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或者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协议样式和规范内容由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应当优先保障用于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和有关应急救援机构运行保障、应急救援培训和应急演练等工作,并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形势和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法律法规、事故预防和避险、自救、互救、应急处置等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提高公众的安全生产应急意识和能力。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的宣传和培训。

第三章监测与预警。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完善救援队伍、救援物资、救援专家等相关数据库,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测。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要求,建立健全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保障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其中,矿山、建筑施工单位、交通运输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和储存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要求将相关信息传输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第二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应急信息平台应当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并确保信息安全。

第二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气象、海洋、防汛、国土资源、地震等部门和机构建立预警联动工作机制,及时掌握相关自然灾害的预警信息,研判可能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并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发出相应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对可能波及邻近行政区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当及时向邻近地区人民政府发出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接到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后,应当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可能造成的危害。

第四章应急处置与救援。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按有关规定上报,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救援。

第二十四条生产安全事故可能危及周边公众人身安全时,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疏散、撤离和安置相关人员,尽最大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防控次生和衍生事故发生。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服从当地人民政府的指挥和安排,积极配合疏散行动。

第二十五条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救援任务的车辆,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情况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交通管理指挥人员应当保证相关车辆迅速通行。

应急救援专业车辆的外观由省人民政府公安、交通运输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联合设定。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生产安全事故救援过程中,可以借用或者依法征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救援物资、设施和装备。

第二十七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调用应急救援队伍以及借用或者征用救援物资、设施和装备等产生的费用,由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确实无力承担的,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第二十八条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交通、通信等公共基础设施损坏的,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尽快修复,保障正常的生产、生活需要。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未及时发布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的;

(三)未及时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不按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将监测监控信息传输到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应急指挥机构的。

第三十一条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已经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核事故和辐射事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活动不适用本规定。

煤矿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

学校安全应急预案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主任、科任老师及xxx(保安)。

一般事故:房屋发生局部开裂、倾斜现象,有倒塌危险。

重大事故:房屋已经开始压塌或者局部已经倒塌,将会引起大面积倒塌的危险。

一般事故发生时,及时广播通知全校处于应急状态,终止上课,启动应急预案。班主任与副班主任立即赶赴教室组织学生进行疏散,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随时关注事故的变化,避免扩大。

流程:警报——疏散——报告——总结。

重大事故发生时,应立即疏散学生(在堂教师为第一责任人),班主任立即赶赴本班教室进行组织。在第一时间内电话报警(广播室教师或者电话旁的教师),广播或者长时间的电铃为警报信号,认真做好事故后期处理。

流程:报警——疏散——报告——抢救。

1、倒塌事故发生时间如果是下班时间,在校教师与门卫应及时报告校领导,及时组织抢救与事故处理,流程不变。

2、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房屋倒塌事故,应把疏散学生放在首位。

3、事故发生后,组长负责向上级与相关部门报告,副组长与组员负责组织人员疏散及救助。

4、人员疏散:

学生疏散时要以有序迅速为原则(不带书包、不拖时间);

教师应在最后离开危险区域;

教学楼通道为东西楼梯,由班主任组织有序进行,疏散顺序为:一楼四个班——二楼(东为202、203班,西为301、302班)——三楼(东为401、402班,西为501、502班)——四楼(东为601班,西为602班),临时聚集地点为校外公路旁,指挥小组指定教师进行人员清查与纪律监督。

5、协助疏散:

确保楼梯口的.畅通,门卫应及时打开校门;

操场学生应临时组班,不回本班教室;

各班负责人疏散学生后应及时清点人数,报告领导小组,排查遗漏学生。

6、伤病救助:

发生事故后,伤病人员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由晓霞老师总负责。

不提倡在警报解除前进入倒塌现场进行抢救,而应在专业抢救人员的指挥下进行。

事故发生后,指挥小组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到校,特别是受困或者受伤学生家长,妥善处理后期事项。

文档为doc格式。

咽喉交通事故的应急预案的内容

有了小宝宝,妈妈总是希望宝宝品尝更多美味,果冻,珍珠奶茶、葡萄、qq糖,果仁等等,看起来就很小巧可爱,是不是就适合宝宝吃呢?那可不一定。

我国从2006年5月1日起在生产领域开始实施规定杯形凝胶果冻直径不得小于3.5厘米。但生活中不是只有直径3.5厘米以下的小果冻可能导致宝宝窒息,其实对于5岁以下的宝宝来说,直径在3.5厘米以上的果冻同样很危险。宝宝把果冻咬碎以后,碎果冻分散到支气管口的话,就非常危险。因此,不要给5岁以下的宝宝买果冻当零食。

珍珠奶茶对3岁以下的'宝宝来讲,的确存在危险。由于要吸上“珍珠”,所以喝珍珠奶茶用的吸管很粗。但很多“珍珠”的大小和吸管并不完全匹配,饮用时要用很大力量才能将“珍珠”吸进嘴里。这种状况对成人来说问题不大,但对发育成长尚未完全的宝宝来说则相当危险。因为宝宝牙齿还没长齐,喉管和气管较细,喉部反射本领也差,当吸入“珍珠”时,很容易因用力过大而被噎住,形成呼吸道异物。

葡萄的颗粒正适合宝宝一口吞下,如果家长给剥过皮后,让宝宝吸进嘴里,葡萄柔软而光滑,很可能会因用力过大堵住气管。如果在吃东西时跑跑跳跳,更容易出危险。因此宝宝在吃葡萄、李子、樱桃等食物时,要坐在一处,安静地吃,并提醒宝宝慢慢吃。

qq糖个体较小、口味甜,且有弹性,在外包装上一般也没有安全提示,如果边吃糖边说话,很可能不巧就卡在气管中,容易引起窒息。如果宝宝未满2岁吃qq糖的危险较大,最好不要给宝宝吃。

一旦出现异物窒息,由于脑部缺氧超过四至六分钟就会造成永久损伤,因此,异物吸入导致窒息的处置,应着重于急救黄金时间。

一般来说,婴幼儿被异物塞住呼吸道的紧急处理方式,依1岁以下和1岁以上有不同的急救方法,父母一定要学会,最好经常拿个布娃娃进行模拟演练。

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台风往往伴随着狂风和暴雨,给沿海沿江地方带来洪涝灾害,一些城市还会出现严重内涝,为降低损失,需要在台风之前做好应急预案。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有关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主要内容,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一、目的:

建立防洪、防台风抢险应急预案,通过对应急分队的培训和实操训练,加强管理服务区域内防洪抢险的能力,在险情发生时更有效及时地排除,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确保防洪、防台风抢险工作万无一失。

二、职责:

管理处主任为防洪、防台风抢险总指挥;。

管理处主管为副总指挥,负责设备组的全面工作;。

安全主办为副总指挥,负责抢险组的全面工作;。

环境主办为副总指挥,负责后勤组的全面工作;。

控制中心负责信息的准确传达,协调;。

管理处全体不当班人员为防洪、防台风抢险应急队员。

三、小组职责划分:

3.1抢险组:由安全主办和未当班的所有安全员组成。

3.1.1采取一切预案对险情进行处理;。

3.1.2负责防洪沙袋填装,搬运及堆砌;。

3.1.3运用各种方式、方法及时排除险情。

3.1.4人员分工。

3.1.4.1未当班的两名中心岗负责装沙袋;。

3.1.4.2未当班的两名二号、三号、四号岗负责运沙袋;。

3.1.4.3未当班的两名六号、八号负责现场堆砌沙袋及采取其它预案进行抢险;。

3.1.4.4安全主办带领抢险组采取其它一切有效方法做好各类抢险工作。

3.2设备组:由管理处主管和管理处两名技术员组成。

3.2.1负责各类水泵及供电设备的开启;。

3.2.2对抢险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3.2.3对现场设备进行紧急维修。

3.3后勤组:由环境主办、家政服务员、救生员、前台服务员、出纳、会所服务员组成。

3.3.1保障各类救灾物资的正常供给;。

3.3.2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护;。

3.3.3积极协助其它小组工作;。

3.3.4人员分工。

3.3.4.1未当班两名五号岗负责后勤物资保障;。

3.3.4.3救生员和家政服务员负责财产抢救。

四、当班人员。

4.1.1当班人员发现险情后要及时通知中心及当班班长;。

4.1.2中心值班员接到信息后采取紧急集合等预案召集未当班人员及时排出险情;。

4.1.3中心值班员应于第一时间通知管理处经理和管理处主管及安全主办;。

4.1.4中心值班员须向当班各岗位进行情况通报;。

4.1.5现场岗位应做好秩序维护及人员车辆疏导;。

4.1.6中心值班员应密切关注现场情况,必要时寻求其它支援。

4.1.7在台风来临之前,管理处各岗位需仔细检查岗位范围内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排除险情,情况严重的及时向上级汇报。

注:所有成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所有成员在抢险的过程中需注意自身安全。

沿海地带是台风的多发地区,我施工单位为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保证企业的财产不受损失,所以对施工现场作出以下防台预案:

一、及早部署:

1、在接到台风预报时立即部署防台预案;

2、及时对全体职工传达上级防台通知,使职工了解台风的动向和来临时间。

二、组织检查:

1、由项目部防台小组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2、各班组认真检查各种施工材料的堆放稳固,对稍有疑惑的地方进行清理整治;

3、架工班对外架的整体性能和外架与建筑物的刚性连接进行彻底的检查,对存在有安全隐患的地方立即整改。

4、施工现场专业防护小组对防护棚进行加固处理,具体加固预案为设置剪刀撑和用铁丝拉防护棚四角固定在地面。

5、塔吊操作人员在台风来临前停止所有吊装工作,吊臂的停放位置及固定点按塔吊的操作规程进行。

6、电工在接到防台通知后,立即对施工现场敷设的电路电线进行检查,电箱的放置是否牢固可靠,对有安全隐患的地方立即整改,并在台风来临前切断所有施工用电,台风过后,先对施工现场的电路电线进行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送电。

7、台风来临时,生活区宿舍关闭所有门窗,确保职工安全。

三、领导重视:

由项目部组织的领导班子成员彻夜值班,配置必要的通讯设备(如对讲机),便于应急时相互联络。

四、应急救援:

1、应急救援人员应经过培训和必要的演练,掌握救援行动的方法技能和注意事项,熟悉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掌握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3、台风期间救援小组24小时待命,发生事故及时进行处理。

五、启动预案:

成立防台应急小组,便于及时处理防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一)各岗位责任分工。

1、安保部认真做好暴风雨紧急情况时的信息传递、资源调配及有关后勤保障工作。

2、工程维修部门负责给排水、供电、供空调、电梯等机电设备的故障及应急处理。

3、物业服务公司治安消防部门负责“三防”及安全保卫、义务消防等情况应急处理,同时负责抗灾救灾工作。

4、保洁绿化部门负责绿化、环境的抗灾保护和灾后恢复工作。

1、物业服务公司接到台风或暴雨警报信号通知后,应立即紧急动员,各部门处于临战状态,同时成立指挥小组经理任总指挥,各部门主管为成员的三防临时指挥部,相关人员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作好防洪防汛救灾准备工作。

2、在台风或暴雨来临前,应做好各项防风、防水浸预案,如:紧急做好防风、防水浸工作、关闭公共门窗,检查清理排洪设备、设施、广告招牌、花盆等。

(1)检查所有门窗,特别双开玻璃门是否有足够保护及稳固。

(2)牢固所有容易松脱物件,尤其是位于天台及露台等地方,对于一些较易吹倒的物件发如花盆等应搬至室内或将其绑紧。

(3)检查所有去水道、沙井、雨水渠等,并清除可能引致淤塞的垃圾、泥沙及杂物。

(4)确保所有紧急用具可以随时应用,如沙包、雨衣、头盔、水靴、绳索、后备照明、方木(用于固定玻璃门)等。

(5)检查排水泵系统是否正常通畅。

(6)检查发电系统及其供油装置正常与否,并按规程试开发电机组。

(7)关闭霓虹灯电源。

一、目的。

为防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消防火灾的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保护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本着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特制定本预案。

二、危险性分析。

(一)企业概况。

本公司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金凤镇虎峰村,占地3000平方米,主要生产经营非标准、标准机械零部件。

(二)危险性分析。

本公司是机械制造行业,主要设施有车床、铣床、冲床、钻床、冷镦和切割,部分作业接触到润滑油料、油脂、电气焊以及砂轮机等,易产生机械伤害事故和火警。

三、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公司成立安全事故和火灾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一)指挥部组成人员和职责。

总指挥:

副总指挥:

主要成员:

指挥部主要职责:

2、生产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及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组织制定应急预案演练。

3、生产部经理和行政部主任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并及时、准确通报事故现状和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4、财务部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的资金保障;

(二)工作组成员和职责。

抢险组:负责安全事故紧急抢险和火灾的扑救工作。

成员:

救护组:负责现场医疗、救护。

成员:

运输组:负责运送伤员及物资转移。

成员:

警戒组:负责治安、交通管理。

成员:

联络组:负责通讯、供应、后勤。

成员:

四、预防与预警。

(一)事故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订安全落实措施和安全生产责任;

2、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车间、厂房加强通风,完善避雷设施;

4、采用便捷有效的消防、治安报警措施;

5、保证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有效使用。

(二)报警与通讯。

报警电话:火警:119,治安:110,急救:120。

事故报告电话:

公司报告电话:

五、应急响应。

(一)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2、总指挥根据事故报告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负责指挥;

3、应急预案组织成员必须听从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的统一调动和部署;

4、救护组进行现场救护,如有重伤人员应立即采取临时伤情处理并拨打急救电话送至医院抢救;现场工作人员施救时要注意自身安全和伤者再次受伤。

(二)事故和灭火处置方案。

2、抢救组按照应急预案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4、救护组进行现场救护,如有重伤人员要立即现场简易护理后送往就近医院救治;

6、现场工作人员施救时要注意自身安全和他人伤害事故。

六、应急培训和演练。

(一)全员培训。

使所有员工都知道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和应急救援措施的常识,在事故发生时知道如何采取应急措施,有针对性地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情景进行演练。

(二)应急专业队培训。

对各应急专业队进行培训,熟知自己的岗位责任、抢险任务,以及各专业队之间的工作协调和紧密配合。

(三)训练和演习。

各应急专业队要组织训练,熟练掌握应急抢险业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模拟演习,通过演习提高预案执行效果。

七、事故警示和生产恢复。

事故后的生产恢复,以生产部和行政部为恢复行动领导小组。对事故或火灾进行详细调查,评估事故损害程度或火灾经济损失。召开事故分析会议,作出事故调查报告,吸取教训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组织各级管理成员尽快恢复生产。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每年经本公司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成员评议审订一次,邀请有关部门及专家参与修订。

(二)预案生效日期

本预案从发文之日起开始实施。

为了在洪灾、汛期及台风发生时有效地应对灾情,保障现场员工的生命及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项目部防尼伯特台风应急预案。

一、工作方针与原则。

(1)施工现场防台风应急预案,必须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

(2)范围。本规定所称防台风应急预案是指突然发生,一旦发生台风灾害时,值班人员要立即向甲方及当地主管部门汇报,防台风领导小组的各个职能要立刻到场,检查受灾情况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工地临时建筑物的防台风处理情况。

二、组织领导。

(1)本项目部设立防台风应急工作小组,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对施工现场监理人员的防台风应急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一布置、统一指挥。制定“三防”预案,落实各相关人员职责,制定有效的应急控制措施。

(2)应急预案启动前,项目部现场应做好应急处理准备,应急预案启动后,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三、现场整理情况:

1、检查脚手架具体到每个扣件、以及脚手架上不存放任何材料。

2、对现场容易被凤吹起的材料进行堆放和固定。

3、对施工现场的维护进行加固,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4、台风来临任何相关人员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四、应急处理措施:

施工现场出现台风灾害时,项目部必须立即采取以下应急处理措施:

(1)立即清点现场监理人员,抢救受害员工,必要时及时疏散人员;

(2)立即将灾情上报甲方、当地主管部门及公司本部;

(3)对受伤者立即送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4)督促施工单位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实施抢险救灾,并防控可能发生的二次灾害;

(6)对传染病发病人员或疑似病例,必须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尽快送当地传染病医院治疗。对非传染性疾病发病人员,应实施快速报治:

(10)遇暴雨、6级以上强风等灾害性天气,禁止高处作业、露天作业和机械设备作业,确保施工人员、设备、设施的安全。

五、报告检查制度。

(1)进驻施工现场后,项目经理要检查和督促灾害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和器材的落实。

(2)发生汛灾、洪灾或台风灾害时,项目经理要及时向公司本部报告灾情与进展、施工人员状况和已/拟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

(3)发生“汛灾、洪灾或台风灾害”后,项目经理必须经常检查和督促监理人员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必要时及时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一、船舶防抗台的方法归纳起来有三种:

1、码头绑缆、系泊抗台。

2、锚地,锚泊抗台(包括系浮筒抗台)。

3、出海、海上抗台。

二、港内作业的船舶在选择哪种方法防抗台风时要充分考虑以下几点:

1、船舶自身的抗台能力。

2、港口的地理环境(包括码头、锚地、外海的地理环境)。

3、台风的发展动向,对本港可能的最坏影响。

而后再做出选择,这其中还要兼顾我们的生产利益,把握好采取预案的时机。认真总结和认清港内船舶防抗台的三种方法所面临的主要危险,拟定相应的应对预案,当危险出现时,我们就会胸有成竹,一一应对,才能确保安全。

三、各种防台方法容易出现的危险和需要采取的对应预案。

(一)、码头绑缆、系泊抗台主要有以下危险:

1.触碰码头或其他船,造成船体、桨叶、舵叶及码头的损坏。

2.断缆,码头缆桩断裂。

3.搁浅。

4.港口设备(吊机)倾倒,而伤及船舶。

5作业劳动强度大,由于断缆可能伤及船员。

6.风暴潮的影响。

码头绑缆、系泊抗台应采取的应对预案。

1.充分的利用码头水深,尽可能的增加吃水,尽量减小船体的受风面积。

2.保证适度的稳性。

3.准备好碰垫,尽量保证船与船之间的安全距离,码头的吊车等设备,尽可能移离停靠船舶。

4.分析泊位走向及可能的受风方向和风力,是否会受风暴潮的影响等等。

5.调整系缆,合理使用缆桩,系缆点不要过分集中,勿使系缆上下垂直受力,出缆角度要保持水平分力大于垂直分力,缆绳要受力均衡,各系缆与船体的摩擦部分要包扎以防磨断。如果条件许可,也可以在主要受力的缆绳上挂以重物,或者接上一段锚链以增加系缆的弹性。

7.条件允许的船舶,可适当用车、舵来调整船艏、艉与码头的横距及艏、艉系缆的受力,控制船位,防止断缆。

8.加强员工的防抗台意识及劳动安全教育,谨防工伤。

9.测定码头泊位的水深,计算潮时、潮高、潮流,适当的调整压载防止“墩底”

(二)、锚地,锚泊抗台(包括系浮筒抗台)主要有以下危险。

1.走锚,断链及锚链绞缠。

2.他船走锚危及本船。

3.船舶横摇,纵摇难以控制。

4.台风过境,船头值班环境恶劣,工人工作强度大。

5.主机、舵机故障,走锚,断链时,有搁浅,碰撞他船的危险。

锚地,锚泊抗台的应对预案。

1.选择好锚位。根据港口锚地的地理环境选择合适的锚位。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锚位要能遮蔽台风的强风,了解锚地底质的情况,水深的情况,锚地是否宽敞,水流情况,周围锚泊船的情况,是否有显著物标定位。

2.准备抛“一点锚”抗台。当船舶已受台风风系影响,风力达6-7级时方可抛“一点锚”。抛锚时双锚尽可能同时抛下,松链时应尽量同步,以避免锚链绞缠。“一点锚”的偏荡较大,应注意与其它锚泊船的距离。

3.保证适度的稳性,船上的可移动物品要注意固定。

4.用车、舵配合抑制船舶的偏荡。用车时,不要贸然使用高车速,不宜使主机忽开忽停,车速忽高忽低。按风力的强弱和锚链受力情况让主机的转速采用逐步增大或减小。车速高低应使锚链保持一定的受力为限。如船舶横向受风,锚链打横时不要盲目动车顶风,这样会增加锚链的负荷,只有当锚链靠近船头方向时,方可酌情动车。操舵的目的是让船艏和风向保持一个不大的风舷角,同时务必使风向稳定在一侧。

5.如果发现走锚,断链,应立即果断起锚或弃锚出海抗台。防止触碰他船或搁浅。

6.要确保主机、付机、锚机、舵机、锅炉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7.船头值班人员要系好安全绳,与驾驶台保持联系,注意保护人员的安全。

8.锚链系浮筒抗台时,应注意出链长度,防止风浪大时断链。如果预计风力较大,还可抛下另一侧锚,同时松长双链均匀受力,成“一点锚”状态。

(三)、出海,海上防台主要有以下危险。

1.判断,预报失误,船舶误入台风中心。

2.船舶横摇剧烈,有倾覆的危险。

3.主机,舵机故障,船舶失控。

4.避台海域不够宽敞,航海障碍物多,水深较浅,船舶有搁浅、触礁的可能。

5.大风浪船舶操纵、调头困难。

1.船舶应有足够的稳性。调整压载水,增加吃水,减少船舶的受风面积。

2.及时接收、分析台风警报。掌握台风发展运动情况,与现场气象观察结果比较,判断本轮是否已受台风风系影响。船舶在台风进路的什么位置?进而采取相应的海上避台方法,离开台风中心,避开强风区。

3.仔细研究避台海域的情况。选择水深相对较浅,航海障碍物较少,定位物标好的开阔海域滞航抗台。

4.保证四机一炉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注意大风浪中的船舶操纵要点。对航向、航速作适当调整,控制船舶尽量减小横摇的次数和幅度。使船艏与风浪成30度角,减小船体的受力。谨防船被风浪打横。在大风浪中调头,一定要遵循“船速慢,舵效好”的基本操作方法。要选准海面较平静的一段时间开始调头,力争在下一组第一个大浪到来之前渡过横风横浪的危险区段,并调头完毕。

6.台风过境后,涌浪大增,此时更应该谨慎操船,防止横摇,控制好船位,防止船舶被涌浪推进危险海域。比较以上三种防台方法的主要危险和可操作性,我们不难发现,港内作业船舶防抗台的方法首选是,出海,海上防台;其次是,锚地,锚泊抗台;最后才是码头绑缆、系泊抗台。但是毕竟我们这里是造船防抗台风,各个下水的船舶的工程进度不一,具备出海抗台能力的船舶不多,所以,我们主要是考虑码头绑缆、系泊防台。

为确保下水船舶防风工作有序的开展,我们必须早部署、早准备,全面落实防台风各项准备工作,周密计划、及时掌握台风动向、严密组织、精心指挥,确保下水船舶的安全。

我们的防台方针是: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寓抗于防,立足于抗;立足于在最复杂、最困难的情况下防抗台风;制定防台风预案必须与实际情况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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