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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投标的论文(热门14篇)

作者: 影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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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招投标论文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工程建设规模也越来越大,对于施工企业的发展,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施工企业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只有通过招投标来获取工程项目。我国在建筑业市场先后制定了各项法律法规,整顿了建筑市场秩序,加大查处力度,预防和治理工程建筑领域的各种不规范现象,但不可否认仍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从政府管理和招投标相关各方这两方面列举了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且从国家相关法律制度、诚信体系、行政监管等方面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

工程招投标是一种竞争性的工程发包方式。招投标制度作为工程承包发包的主要形式在国际国内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已广泛实施,它是一种富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调节手段,他不但为业主选择好的供货商和承包人,而且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其本质特征是“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实践证明,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的最佳办法。虽然近些年来国家颁布了关于建筑工程招投标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但由于一些人无视法律的权威,导致实际管理执行中存在障碍,使得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

1、陪标现象:由于现今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从“计划”为中心转移到以“项目”为中心.一些部门滥用权利,将建设工程内定给某些施工单位中标,其他单位只是陪衬;或者是投标人之间进行串标,相互约定提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而获取中标资格,使招投标成为徒具形式的空壳,无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承包单位转包问题:“转包”现象的存在是现今不合格的工程的存在的一个根源。有的企业中标后,直接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从中收取管理费,以包代管,而对工程质量、安全不从事管理、不负责任。这种转包的现象,使得一些资质不够,没有施工经验的企业,进入施工现场,为质量安全问题埋下隐患。

3、评标办法不够科学,专家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我们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评标办法,以至于有些单位,单纯着重报价高低,且整个评分方法重定性评分,轻定量评分.专家评标水平和职业素质有待提高。

4、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由于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方式,已由审批管理依法改变为过程监督,依法登记备案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招投标工程的操作都由招标代理机构来完成。由于我国招标代理业务起步晚,招标代理市场发育尚不完善,一些相关的配套制度还不健全,致使一些代理机构在实际工作中缺乏自律,步入误区,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帮助业主选择有倾向性的选择中标单位的结果。其次对于代理机构的工作成果,还没有一个很好的可操作、量化的评价标准。

5、对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纪现象执法监察力度不大。毋庸置疑,目前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旧的社会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还在运行,新的社会机制还未完全建立,法制不够完善,人们的法制观念不强,同时一些法律不严谨、有漏洞,给投机取巧者钻了空子,无法可依,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专业的建设工程经济法庭和司法队伍尚不完备,建设工程合同的权利得不到法律的完全保障。这种情况在招投标市场中表现尤为明显。同时给投机取巧者钻了空子造成机会;没有专业的建设工程经济法庭和司法队伍,建设工程合同的权利得不到法律的完全保障。这种情况在招投标市场中表现尤为明显。

(一)实行招标负责人终身负责制,解决串、陪标现象。

作为招标一方的代表,多为建设单位的领导人,投资所用的钱都是国家的,建设工程质量的好坏,工程价款的多少和自己切身利益没有关系。从而给一些施工企业有了可乘之机。负责招标的人由于得到了种种好处,不可能对工程质量、造价问题有足够的认识,从而施工方可以邀请一些同行,对其实已经“内定”下来的工程进行招投标,这也是“陪标”现象的“症结”所在。本人认为,要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应对招标负责人实行其对工程质量的终身负责制,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则可以对其进行惩罚。这样就可以预防一些行政干预的因素,避免了招标投标中的“陪标现象”。从源头上杜绝了工程腐败现象形成,减少类似虹桥的“不合格”工程。

严肃查处围标和评标行为。为防止围标、陪标行为,除设计和设备招标外,对投标报价严重偏离有效投标单位报价算数平均值15%以上的,不得参与基准价计算;要重点审查报价偏高投标单位的投标书,如有恶意围标、串标投标行为,按废标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调整监管方式,发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管理职能。

《招标投标法》第7条中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保护正当竞争,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同时,依法查处招标活动中的包括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

1、强化招标投标备案制度,落实招标投标书面报告制度、招标结果公示制度、邀请招标批准制度。

2、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在招标投标监管环节中全面建立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将市场主体的业绩、不良行为等全部记录在案,并向社会公布。将企业的信用情况纳入工程招投标管理中,招标办针对此和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联合下文出台专门的文件。将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与评标直接连接起来,使违信用者无从立足;同时,通过设立投诉举报查处招标投标中违法违规行为,达到监管的目的。

通过建设项目报建、建设单位资质审查、以及对开标、评标过程的监督,可以充分发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职能,规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才能真正保证工程建设效益。

(三)提高监理成效,杜绝“转包”问题。

针对当前建筑市场当中的“转包”现象,监理工程师应当充分发挥监理职能。从质和量的两个方面加以分析,确定中标人是否存在转包现象。

(四)采取新的评标办法,减少串标行为。

临安市招标办根据工程类别的不同,对技术标和商务标设置不同的权重。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市政基础设施推行现场抽签中标法:即投标人不用做技术、商务标,只要在评标专家委员会确定的优惠幅度范围内,现场填写报价费率即可。评标办法也在开标时由投标代表现场抽签决定,这种评标办法的推行,对遏止串标起到了一定作用。

规范评标工作,推行量化评分办法,保证评标质量。为保证合理低价评标法的科学性、合理性,对于采用通用技术的工程建设项目,要求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合理低价量化评分法。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复杂程度和特点适当调整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分分值及相关评分栏目,商务标分值原则上不低于60分;对技术标评分应采取发现问题扣分办法,对投标单位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情况不得作为加分内容。

(五)加大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培育和发展。

1、利用各种业务培训的时机,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和执业道德教育。

2、必须加强对招标代理单位机构的约束,促进其规范从业。要依法加强对招投标程序和过程的监督,对招标文件的重要条款要严加掌握,防止招标人设立背离三公原则,要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依法进行。临安市招标办已要求代理机构将代理的工程经业主签署代理水平后,放入招标代理机构的从业水平考核范围。

3、发挥监察局共同参与的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和约束业主的行为,减少对招标代理的干扰,规范国有投资及国有投资占主导地位工程业主的行为,促进招标代理行业的有序竞争和发展。

(六)、进一步完善有形建筑市场,促进公平竞争、打破地域、行业保护。

进一步完善建设市场,其核心是交易中心同政府职能部门分开,明确建筑市场的服务责任。加大进场交易的规范力度。所有工程项目一律纳入有形建筑市场交易。建立有形市场,治理建筑市场的混乱,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并且还可以促进公平竞争,打破地域和行业保护现象,减少串标陪标现象。建设单位可以在交易中心找到好的施工单位,施工企业凭实力增加了中标机会,外地企业不再受地方保护的困扰。有形市场的完善必将进一步打破行业的垄断和地方的壁垒,实现真正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七)、深入的学习宣传招标投标法,同时严格执法。

首先,各级招标投标部门应当将招标投标法纳入普法的重点内容,加强招标投标发的学习和培训。增加已发行政、依法规范招标投标行为的自觉性。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开展贯彻,实施招标投标发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招标投标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其次,大力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及道德规范的宣传教育活动。为了使广大建设工作者都能依法行事,相关当事人,以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都应当认真学习和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刻了解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使参与招投标的行为人都知道哪些行为是法律允许的,哪些是法律所禁止的,尽快与国际接轨并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最终形成有法可依、人人懂法、有法必依的局面。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还应把道德规范的宣传教育活动重视起来,使人们梳理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自愿的保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顺利开展。

再次,监理投标人诚信档案,实施投标人承诺制度。在招投标文件中增减投标单位承诺,项目经理承诺,造价工程师承诺,在招投标中发现投标人有提供虚假业绩、欺诈、行贿、陪标、串标、围标、恶意低于企业成本价投标及其他违背承诺的行为的,可无条件废标,计入不良记录,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外,要严格限制其投标活动,没记录一次不良行为,取消投标人半年制两年内参加依法必须饯行招标的项目投标资格并予以通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建立招标代理机构诚信档案,通过招标文件备案、招标代理合同备案、业主满意度评价等措施建立起招标代理机构诚信档案。招标代理机构应加强人员培训、规范人员操作行为。

完善我国工程招投标管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完善对专家的管理,防止呈现假投标的成绩;完善招投标法,跟绝“权利标”,“关系标”的呈现;优化开标方式,简化开标顺序;健全工程监理管理电子信息网络平台,构成数字化体系,进步任务效率;增强监视监管,使之标准运转;严厉遵守修建市场审批管理,增加风险,推进中国修建工程招投标市场更快、更安康的开展。

一个健康的招投标制度应该是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针对当前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完善法规、明确职责、健全机构,强化过程监督等措施,才能更好地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从源头上遏止腐败,净化建筑市场,促进建筑市场秩序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不断提高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工程招投标论文

现今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在我国市场经济体系下各行各业间的竞争也愈加激烈,这为我国工程建设行业的发展也提供了非常有利的条件,尤其是在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方面,会有效的改变其工作形式,并能够大大提升其工作效率以及质量,对建设工程良好发展有着一定的促进作用。本文通过对当前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工程造价的应用进行分析,并明确当前存在的问题,从而制定合理的解决策略,进而更好的保障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工程造价的作用,为推动建设工程事业稳定发展提供有利基础。

1.1、欠缺相对标准的竞标行为。

对于当前我国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来说,现阶段正处在刚刚起步的时期,还欠缺一套相对完善且系统的标准体系,而对于这一现象就会很容易导致在开展招投标工作时,投标方为了取得成功,过度关注与收获投资利益,却忽视了市场风险等问题,将中标当做主要的目的,甚至还会出现故意降低竞标价格等现象。导致很多成功招标的单位所出投标价格无法吗,满足工程实际需求,这样就会在最后的建设阶段出现非正当形式的追加费用等现象,这会给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公信度带来一定影响,也会影响其未来发展。

1.2、存在标底价格不合理的问题。

受目前建设工程市场供应与需求间的不稳定现象所影响,很多客户并没有意识到客观条件等因素,不断降低工程的造价,在开展建设项目招投标时,有些客户就会出现无法客观、具体的体现出工程建设的全部报价,这会使得建设工程招投标因此而违反相应的工作原则和要求。

2.1、应该根据相应工程精心制作相关工程文件。

对于招标文件的制定工作,不只是投标企业制定投标文件的重要部分,也是招标企业与中标企业能够更好的签订合同的关键所在。对于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任何一条内容,对于招标工作以及承发包双方都有着一定的限制作用。因此在进行招标文件制定时,应该要意识到招标文件制定的重要性,并严格按照相应标准和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并且要保障其具有一定可靠性和完整性,这样才能为后期工作奠定有利基础。也要重视对工程量的清单制定工作,对于工程量清单在招标文件但还在的位置是非常重要的,更是投标企业进行投标工作和进行公平竞争的重要前提环节,因此在工程招投标工作当中其工程量清单一定要制作的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这样才能保障工程的有效开展,并保障工程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开展。

2.2、要明确招标最高限价。

受当前我国建筑市场体制的不健全性影响,所以在一定的时间内应该制定招标上线对投标价进行控制,并且要结合招标文件以及市场情况等标准,从而更好的制定最高招标限价,使得招投标工作的有效开展,也为招投标单位提供有利标准,使其更好的参与到招投标工作当中。通过这样的形式保障工程造价工作的有效开展,让投标方能够在一定的标准下开展造价预算,从而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投标方案。

2.3、要重视合同种类的有效选择。

对于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工作当中,科学合理的选定合同种类,对获取竞争性报价工作有极大的帮助,并且也能有效的分担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风险问题,对于大型规模的工程来说,一般会选择单价合同开展相应工作,而总价合同是其辅助模式,也可以说合同工程项目中的核心部分是单价合同,对于其他的项目会选择总价合同开展工程,应该根据项目的规模、技术、工期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合同类型。在进行合同的签署时,要注意的环节就是要重视相关风险权利的责任约定,将建筑项目的相关管理条约添加到合同中,从而有效的实现风险量化,明确整体的责任,进而为双方的利益进行有效维护。

2.4、建立完善的招标评价体系。

在招投标工作当中其根本的原则就是必须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相应工作,不然无论具有多么健全和完善的标准,也无法保证招投标工作的有效开展。所以在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时,必须要建立良好的招标评价体系,并且要按照相应的工作原则开展相应工作,实现招投标活动的透明化,确保招标信息以及流程等都能够在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下进行,让所有的投标方能够在良好的范围下开展相应活动,从而让招投标活动变得更加科学合理,从而为工程造价工作的开展提供一定的依据,确保工程造价工作在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中的有效运用。

对于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和造价管理工作都是建筑工程中最为主要的工作内容,且两者间的关系也是非常紧密的,而在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当中应该明确工程造价工作的重要性,并在实际工作当中更好的运用工程造价,保障招投标工作的有效开展,也为投标方获得项目提供有利条件,为建设工程行业的稳定发展提供坚实有利的条件。

[1]刘翠花.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工程造价的运用及相关问题反思[j].科技展望,2017,03:264.

[2]丁芹芹.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工程造价的运用及相关问题反思[j].门窗,2017,02:52.

工程招投标论文

工程的管理较为混乱,存在很多的监管不到位、制止不力等问题。一些单位不按照招标规定进行,没有严格进行分包管理,层层转包现象严重,不能进行有效地质量、工期以及投资的控制。以下是“工程招投标论文”希望能够帮助的到您!

我国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已开始实行招投标制,并随着社会经济的蓬勃发展,招投标管理向公平、公正及自由竞争发展,并在多个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明确规定了招投标方式施工建设项目的规模标准,且符合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需要按照招投标的方式来进行。若为大型的建筑工程项目,其招投标具有周期长、投资多且规模大的特点,则需要在招投标中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及物力。本文针对此类问题以管理方法为主进行研讨分析。

1.1、招标单位在审查投标人资格方面流于形式。

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中,资格审查是其重要环节之一,资格审查的主要优势在于提前淘汰具有较低能力的投标者、节约招标经费等,是比较常用的一种招投标方法。然而,事实上很多招标单位并没有认真审查投标者的能力,也未为对投标者真实业绩与企业信誉进行深入调查与核实。比方说,不熟悉投标单位技术力量、管理水平以及机械装备等,对投标单位的实力只是通过资审审查文件中的拟报的人员、企业近年承建的类似业绩及财务报表等基础资料当作评估标准,招标单位未认真核实,由此导致一些投标单位为满足资格审查而弄虚作假,提供一些假的人员、业绩等,从而达到通过资格审查的目的。而实际该投标单位根本就不具备相应管理水平与工程能力,和真实水平相差比较远。

1.2、评标专家缺乏定向评标原则。

在评标期间,作为评标主体,评标专家的律法知识、职业道德以及专业水平等对评标工作质量有着直接性影响。评标专家丧失原则,就会使得定向评标表现为:

(2)根据业主意愿评标,不遵守相关原则,丧失立场。该专家认为评标委员会要向业主负责,需要根据业主意愿展开评标,并将中标候选人推荐出来,由此就造成评标期间不敢将自身意见发表出来,对业主想法考虑过多,甚至会主动询问或者揣摩,最后沦为“暗箱操作”的工具。

1.3、存在较多“低价抢标”现象。

因为很多招标单位仅仅看重投标报价,由此就导致很多投标单位有机可乘。为获得目标工程,在对工程面貌、设计意图以及现场情况不是特别了解的情况下,恶意压低报价,且业主并未对投标单位根据报价完成任务与否进行实地考察,就让其中标。在合同到手后,在履约期间向业主摊摆困难,要求追加合同价格。该做法直接影响了投标报价一次性竞争原则,如果发包人不能追加合同价格,对投标人会产生两个后果,其中一个为提供伪劣工程与材料,对工程质量与安全产生直接性影响;还有一个后果就是合同不能履行而终止。

相关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该统一规制与协调招标管理模式。针对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来讲,其具体的资金来源可呈多样化发展,即企业投资、各级政府投资、外国政府贷款及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等方式,但是在工程建设项目具体的规划阶段,其就应该由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其予以管理支撑,并且从规划至最后的竣工收尾,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实施一条龙管理服务,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在整个工程管理当中仅为前期环节基础。针对政府主管部门对相应项目招投标管理来看,其应首先从相应宏观角度予以着手,对工程建设项目具体的投标管理体制进行拟定,制定基本规则,严格监督招投标企业。

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可将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体制作为参考依据,在授权状况下设立招标代理机构行业协会,还可根据实际需要建立招标机构,对上述机构进行第三方的有效监督和管理。招标代理协会及招标机构根据政府相关指导意见和建议,对相关制度标准进行拟定,开展机构资质相关认证工作,对各级别业绩考核标准、执业范围及专家管理制度等予以确定,并对其开展相应的行业化管理举措,针对与相应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机构,其与各级政府管理部门之间的相关业务管理之间的联系,对其开展相应的社会化的管理服务举措。上述机构可将不同项目特点作为依据,对不同类型的招标程序进行有针对性的制定和规范措施,对招投标文件模板进行更为规范的编制,实现招标工作效率的提升,并最大限度的降低招投标相应的成本状况。

首先,明确工程建设项目范围。依据国家工程建设体制,全面落实与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针对规定之外的项目,相关项目业主可对该标准予以参照和落实。其次,建设工程项目的分类操作。工程建设项目大多是常规型的通用项目形式,针对此类项目,相关技术专家可根据相应文件设计,对具体的施工企业资质标准进行确定,针对招标公告,可依据相应资质标准要求作为相应的入围条件,相关参与企业在实施投标时,须出示相应的资质证书,然后应答投标价格、质量标准及工程具体工期等内容。最后,对企业资质管理予以加强。针对建筑工程企业相应的资质管理来讲,应针对企业在相应的“工、料及机”方面,对企业的基本要素实施严格的管理和建设,对施工企业的技术进步予以不断提升,实现施工企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最终实现其综合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此外,对其资质管理水平的提升,还可对相应的市场行政管理程序得到更为合理化和简化,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相应水平和效率的不断提升。

就工程量清单而言,其作为对投标报价及招标控制价予以编制的重要内容和依据,通常招标人在具体的招标文件当中给予明确约定:投标人须核实招标人所提供的相应清单,在工程量方面所存在的误差可当做投标人已经在其它部分予报价中予以包含。招标人将相应工程量清单在具体准确性方面所带来的相应风险,通过一定方式向投标方予以转嫁,从相关清单计价规范当中可知,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是整个招标文件的重要构成环节。

2.4.1、以良好环境为依托对风险管理进行强化。

建筑市场竞争机制的完整、有序及公平,在整个工程量清单模式优化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基于当前阶段而言,由于一些部门存在不完善的规章制度,而在所开展的招投标当中也不同程度的存在较多漏洞状况,比如一家企业在市场竞争当中所扮演的角色有很多个,则其就会对市场所形成的既定秩序造成严重扰乱,促使不能在相对透明的环境背景下,开展相应招投标工作。所以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环境框架下,应对与竞争相适应的环境进行营造,并对市场准入制度给予深入完善及创新,分别在主观层级和客观方面,对企业综合竞争素质进行提升。

2.4.2、握紧主动权,对竞争归于给予掌控。

应该设定一个更为合理及科学的造价控制目标,以此达到对投资成本予以更好控制的效果。基于工程量清单在具体的编制质量方面所出现的问题,通常会直接影响到项目造价的准精确度。所以,工程造价人员,应该项目招投标时,握紧主动权,严格控制与明确工程造价,不仅控制投资成本,且为投标单位提供公平的竞争平台。

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管理作为整个工程项目顺利开展的前提条件,应对招投标管理的各个方面给予综合考量,始终以管理的合理化和科学化作为实现管理目标的先决条件,从招投标环节人手,以实现施工企业工程效益最大化。

工程招投标论文

摘要:工程建设的三大控制目标为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其中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尤为重要,如何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是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全过程造价控制是一个动态控制,它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既项目决策阶段、项目设计阶段、项目实施阶段。把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在批准的概算内,是全过程造价控制的最终目的。

工程建设管理是一项复杂性和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其主要控制目标是质量安全、进度快速和造价经济,其控制目标对一个项目而言是统一而矛盾的整体,三者的结合是每个项目都需要争取完成的目标。通常人们对工程质量和进度很重视,工程造价控制则关注较少,工程造价控制就是通过技术、价值工程、经济系统工程、循环经济思想、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理论对建设项目全面进行管理,造价控制是一个动态的贯穿于建设工程全过程的控制。在实际的工程建设中,经常会出现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三超”现象,其主要原因是没有实现造价目标的全过程控制,特别是对业主方来说,全过程造价控制显得尤为重要。工程建设全过程造价控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项目决策、设计、施工,控制总造价在批准的概算内,是全过程造价控制的目标。

工程造价的控制工程项目投资估算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阶段中的投资估算额,应作为该项目工程造价的最高限额,不得任意突破,这对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投资估算水平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因此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准确、全面地估算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既是保证工程项目顺利建设的需要,也是项目可行性研究乃至整个建设项目投资决策阶段造价管理的重要任务。要有效控制投资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必须作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1、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

项目法人对项目实行全过程负责。在项目法人的协调管理下,参与工程的设计咨询、设备供应施工等单位,也必将优化方案,降低工程造价,从而确保项目效益。

1.2、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与约束机制。

首先,应当建立对建设项目的有关领导人的考核制度,根据考核结论,进行奖罚,不称职的要坚决撤换。其次,建筑主管部门及媒体等社会各单位应该积极实行外部监督,及时检查不按基建程序办事、挪用建设资金等违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通过内、外监督约束机制有效激励和推动建设单位领导人把造价管理工作做好。

1.3、提高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科学性。

可行性研究工作应排除行政干预;估算指标的编制必须实事求是;提高从事可行性研究工作人员的素质。设计单位应提高造价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培育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成为懂工程、经济,有理论知识和丰富经验,同时能参与管理的人才,最终使得可行性研究准确性提高。

1.4、科学组织评估,提高投资估算的准确性。

既评估项目是否具有建设意义,决策是否适当,还要提高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估算的准确性,使其成为决策的科学依据,指导以后的项目决策。

工程建成后,能否获得满意的经济效果,设计工作同样是影响工程造价的关键环节,它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较大。因此,控制设计质量将对整个工程建设的效益产生重要影响。在设计阶段首先要控制好以下几方面。

2.1、积极推行限额设计,加强动态管理。

限定投资额进行设计是有效控制工程建设领域投资支出、建设资金使用的重要措施,将统一协调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技术和经济两方面因素。当前的设计实际现状要求我们必须采取一定的行政和经济手段促使设计人员主动实行限额设计。并利用计算机网络“大数据,云计算”及时了解市场信息,在编制设计概预算时充分考虑各种价格浮动因素及各项工程造价信息,确保设计阶段概预算的科学可行。

2.2、增强标准设计意识。

建筑设计标准和规范是国家工程技术人员长期积累的工程经验的结合,是所有国家工程必须要遵守的依据,遵循规范推荐的标准化方法和利于施工的标准化方法进行设计,将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方便后续施工工作,控制造价,其具体优化方向为:

1)节约设计费用,大大加快提交设计图纸的速度,缩短设计周期。

2)构件标准设计可以提高生产率,进行工业化统一配料、生产、运输,此过程可以节约较大成本。

3)可以使施工准备和定制预制构件等工作提前。

4)标准设计可重复使用,满足最佳经济性要求。

2.3、设计单位应主动控制工程造价。

建筑设计可应用价值工程原理和方法进行功能造价分析。设计师应从建筑使用寿命以及全寿命周期的角度考虑改进方案设计,优化项目的功能结构。最终使工程项目的功能与造价之比达到最优值。鼓励设计单位应用价值工程优化设计,提高建设投资的经济效益。

2.4、加强设计索赔、变更、设计监理等制度。

设计索赔和设计监理制度必须要引起设计人员的足够重视,只有详尽合理的管理机制,才能使设计人员重视工程优化设计,工程索赔和变更的产生将会对整个工程的经济性产生影响,工程设计质量才能有更好的保障。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返工损失,应明确由哪方承担责任,加强管理设计变更,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如果设计变更费用相比施工合同总价超过某一比例时,可以采取适当的经济措施保证整体工程管理可控性。

招标工程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原则,严格以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计价的依据,在合理设定最低价的同时采用竞争的机制使得工程造价达到合理区间。

1)合理确定施工阶段费用控制目标。

2)制定精细的合同条款及加强过程跟踪。

3)施工组织设计的优化和方案的优化比选。

4)工程变更、签证和索赔工作的管理。

5)动态跟踪合同造价,及时结算。

5竣工结算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

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建设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经审核的工程竣工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必须做到证据充分、程序合规、合理公平。建设工程项目造价管理是贯穿于项目建设动态管理过程。各个阶段的控制管理各有特点,只有从可行性研究的投资估算,到最后竣工时的决算,将整个工程的造价目标逐步细化,层层分解,并始终控制在总目标内,才能达到造价的最优控制。

[1]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

浅谈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的深化管理论文

部分招标人至今对建设工程实行招投标仍然存在错误认识,认为进行招投标是“没有必要的程序”,抵触并热衷于将工程交与关系户、熟人、亲友等“信得过”的队伍,从而表现出:

1.肢解发包,规避招标;2.与投标单位相互串通,“量身定做”,虚假招标,让内定单位中标。其中还不乏存在腐败因素;3.以“搞定”为目的,选择招标代理单位,并恶性压低招标代理价格,导致招标质量低下。

(二)招标代理方面。

部分招标代理单位而对“粥少僧多”的市场态势,为了承接任务,在利益驱动下,违背中介宗旨,将公平公正抛于脑后,表现出:

1.一味迎合业主,违法违规操作,以满足业主不正当要求;2.相互恶性压价,代理收费远低于规定标准,甚至一折二折也干,而一旦获得业务,则偷工减料,不配备有经验的业务人员,工作粗糙低劣,文件千篇一律,程序任意缩减,服务低下,招标效果无从体现;3.与投标人串通勾结,招标文件设置种种文字“陷阱”,回标分析“有的放失”,甚至泄露信息等,以达到操纵中标的目的。

(三)投标人方面。

1.部分投标人为了接到项目,在利益驱动下,手段无所不用其及;2.通过挂靠、假借资质等非法手段获取项目;3几家投标人利用同台电脑制作标书、同只加密“狗”登录,标书内容雷同、差错分毫不差等等,相互串标围标,轮流夺标;4通过行贿、给好处等非法手段,买通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乃至评标专家等,以获取中标。

(四)其他方面。

1.拟建立追究招标人违规责任制度。由相关监察部门追究违规招标单位的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之责任,实施处罚并予以单位考评中扣分,同时实施包括单位主要领导人和项目负责人在内的公开通报,形成严厉的警示。

2.建立工程信息及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实时全而掌握工程进展和履约情况,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并记入诚信档案和向社会通报,促进建设单位行为规范。

工程招投标论文

自从我国进入到改革开放的崭新经济发展时期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进程向前推进的速度就较为稳定,在此基础之上我国逐渐进入到了知识经济时代中,在此基础之上各项科学技术发展进程向前推进的速度是较为稳定的,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也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在此基础之上工程招投标领域当中肯定也是会应用到信息化管理措施的。因为计算机信息技术随着计算机网络得到的发展而快速的开展各项更新工作,那么党信息化技术在招投标管理领域中得到应用的基础之上,人们对信息技术形成的认识也应当显得更为明确。目前站在招投标管理的层面上展开分析工作,尚且没有在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领域当中形成完整的工程化招标信息化管理机制,在此基础之上自然是会使得招投标领域当中呈现出来一些问题的,在此基础之上再在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中施行信息化管理工作就显得较为重要了。

1.1、招标信息是应当呈现出来一种网络化分布的态势。

工程造价以及招标信息等中标展示性信息的发行是工程招投标阶段中涉及到的一项较为重要的工作,在信息发行工作进行的过程中,一定是需要选择专业性比较强的网站展开发布工作的,并且在此基础之上也是应当对是信息的随时更显、查询以及下载工作的及时性做出一定程度的保证的,上文中提及到的这些工作是不应当受到时间和地点的限制的,发行出来的信息本身是应当具备一定程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的。除去上文中提及到的这些内容之外,在和以往的信息公布模式进行一定程度的相互比较的基础之上,一般情况之下网络化发布措施在实际施行的过程中是不会受到发布时间、排版时间以及地域性因素的影响的。因此信息化技术在工程招投标管理领域中的应用空间是较为广泛的,希望能够在今后得到相关工作人员充分的重视。

1.2、应当在招投标领域当中施行信息化管理措施。

开标会议记录措施是应当向着信息化的方向转变的。当开展开标会议的时候,是应当和将书面形式的招标文件转化为数字化的文件的,再交由专人来将会议之上的内容记录下来,在对电脑等多媒体设备加以一定程度的应用的基础上将会议内容及时的呈现在人们的眼前,在此基础之上也就可以对投标单位信息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做出一定程度的保证了,使得各个投标方在和实际工作的过程中可以实现良性竞争这样一个目标。在开标会议结束之后,确定会议没有任何有疑问的地方,就应当将与会内容打印下来并交由投标单位签字。其次是应当在评标专家选择工作进行的过程当中名施行随机抽取模式的,在对计算机软件加以一定程度的应用的基础上来将评标专家抽取出来,将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作为依据,施行回避性原则。评标专家选择工作进行的过程中,针对被选中的专家是应当在对语音通话系统加以一定程度的应用的基础上去通知的,与此同时也是应当将被选中的专家的资料打印出来的,再交由现场签字之后,相应的评标专家也就可以进入到评标工作室当中了。评标流程是应当向着透明化的方向转变的。专家评标工作进行的过程中,是需要将干扰设备启动开来的,在此基础之上自然也就可以将对外界联系的信号屏蔽掉,从而也就可以对评标过程的封闭性做出一定程度的保证了,在此基础之上自然也就可以对弄虚作假问题出现的几率形成有效的控制。在得出相应的平标结果之后,专家就应当离开工作室了,最终也就可以对评标工作的公正和公开做出一定程度的保证。行政审批工作是应当向着软件化的方向转变的。在建设工程施工相关工作进行的过程中,需要经过行政审批流程处理的文件的数量是非常多的,因此是需要在对专业化的软件加以一定程度的应用的基础之上展开行政审批工作的,除此之外在行政审批工作向着软件化的方向转变的过程中应当注意到的问题就是联合处理。

招投标活动的施行以及日常交易活动的受理是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工作进行的过程中需要完成的较为重要的一项任务,信息化招投标管理平台是将日常工作当成是基础性内容的,在将流程化程度比较高的招投标管理机制以及服务机制构建出来的基础之上,再在和已经构建起来的交易系统进行一定程度的相互融合,在此基础之上自然是可以构建出来公正性比较强的信息化招投标管理平台的,将项目投标流程作为实际例子,再在从招投标公告当中了解到了项目的实际情况之后,而后再对招标名额进行申请,在获得了相应的资格之后获得相应的招标文书。再在构建起来信息化平台之后,一个层面之上是可以将人为失误引发的招投标问题出现的几率控制在既定范围之内;另外一个层面之上也是可以使得重复投资问题出现的几率大幅度降低的,在上文中提及的背景之下作为重要的一个问题是,可以使得整体工作效率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工作人员在信息化程度比较高的共享平台之上办公,施行相关的操作的难度较为低下,当面对的是较为重要的招投标活动的时候,大多数地区的招投标平台也是构建起来了和与之相关的信用系统以及评标语音操作系统的,在此基础之上不单单是可以为信息获取效率做出一定程度保证,也可以将人为操作招标结果问题出现的几率控制在既定的范围之内。

以往我国建筑行业的市场在实际运行的过程中,有些情况之下会出现混乱这种问题,相关的部门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基本上不会协调沟通,各个行政机构基本上实际工作的过程中都是独立发布信息,甚至在某些严重的情况之下也是会形成市场垄断问题。

[1]孙建臻.工程招投标交易信息化管理策略及应用实践探究[j].科技经济导刊,2016,(12):175.

[3]刘传鑫.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信息化应用分析[j].住宅与房地产,2016,(03):108.

工程招投标论文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工程建设规模也越来越大,对于施工企业的发展,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施工企业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只有通过招投标来获取工程项目。我国在建筑业市场先后制定了各项法律法规,整顿了建筑市场秩序,加大查处力度,预防和治理工程建筑领域的各种不规范现象,但不可否认仍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从政府管理和招投标相关各方这两方面列举了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且从国家相关法律制度、诚信体系、行政监管等方面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

工程招投标是一种竞争性的工程发包方式。招投标制度作为工程承包发包的主要形式在国际国内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已广泛实施,它是一种富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调节手段,他不但为业主选择好的供货商和承包人,而且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其本质特征是“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实践证明,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的最佳办法。虽然近些年来国家颁布了关于建筑工程招投标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但由于一些人无视法律的权威,导致实际管理执行中存在障碍,使得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

2、承包单位转包问题:“转包”现象的存在是现今不合格的工程的存在的一个根源。有的企业中标后,直接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从中收取管理费,以包代管,而对工程质量、安全不从事管理、不负责任。这种转包的现象,使得一些资质不够,没有施工经验的企业,进入施工现场,为质量安全问题埋下隐患。

3、评标办法不够科学,专家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我们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评标办法,以至于有些单位,单纯着重报价高低,且整个评分方法重定性评分,轻定量评分专家评标水平和职业素质有待提高。

4、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由于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方式,已由审批管理依法改变为过程监督,依法登记备案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招投标工程的操作都由招标代理机构来完成。由于我国招标代理业务起步晚,招标代理市场发育尚不完善,一些相关的配套制度还不健全,致使一些代理机构在实际工作中缺乏自律,步入误区,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帮助业主选择有倾向性的选择中标单位的结果。其次对于代理机构的工作成果,还没有一个很好的可操作、量化的评价标准。

5、对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纪现象执法监察力度不大。毋庸置疑,目前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旧的社会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还在运行,新的社会机制还未完全建立,法制不够完善,人们的法制观念不强,同时一些法律不严谨、有漏洞,给投机取巧者钻了空子,无法可依,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专业的建设工程经济法庭和司法队伍尚不完备,建设工程合同的权利得不到法律的完全保障。这种情况在招投标市场中表现尤为明显。同时给投机取巧者钻了空子造成机会;没有专业的建设工程经济法庭和司法队伍,建设工程合同的权利得不到法律的完全保障。这种情况在招投标市场中表现尤为明显。

(一)实行招标负责人终身负责制,解决串、陪标现象。

作为招标一方的代表,多为建设单位的领导人,投资所用的钱都是国家的,建设工程质量的好坏,工程价款的多少和自己切身利益没有关系。从而给一些施工企业有了可乘之机。负责招标的人由于得到了种种好处,不可能对工程质量、造价问题有足够的认识,从而施工方可以邀请一些同行,对其实已经“内定”下来的工程进行招投标,这也是“陪标”现象的“症结”所在。本人认为,要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应对招标负责人实行其对工程质量的终身负责制,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则可以对其进行惩罚。这样就可以预防一些行政干预的因素,避免了招标投标中的“陪标现象”。从源头上杜绝了工程腐败现象形成,减少类似虹桥的“不合格”工程。

严肃查处围标和评标行为。为防止围标、陪标行为,除设计和设备招标外,对投标报价严重偏离有效投标单位报价算数平均值15%以上的,不得参与基准价计算;要重点审查报价偏高投标单位的投标书,如有恶意围标、串标投标行为,按废标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调整监管方式,发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管理职能。

《招标投标法》第7条中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保护正当竞争,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同时,依法查处招标活动中的包括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

1、强化招标投标备案制度,落实招标投标书面报告制度、招标结果公示制度、邀请招标批准制度。

2、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在招标投标监管环节中全面建立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将市场主体的业绩、不良行为等全部记录在案,并向社会公布。将企业的信用情况纳入工程招投标管理中,招标办针对此和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联合下文出台专门的文件。将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与评标直接连接起来,使违信用者无从立足;同时,通过设立投诉举报查处招标投标中违法违规行为,达到监管的目的。

通过建设项目报建、建设单位资质审查、以及对开标、评标过程的监督,可以充分发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职能,规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才能真正保证工程建设效益。

(三)提高监理成效,杜绝“转包”问题。

针对当前建筑市场当中的“转包”现象,监理工程师应当充分发挥监理职能。从质和量的两个方面加以分析,确定中标人是否存在转包现象。

(四)采取新的评标办法,减少串标行为。

临安市招标办根据工程类别的不同,对技术标和商务标设置不同的权重。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市政基础设施推行现场抽签中标法:即投标人不用做技术、商务标,只要在评标专家委员会确定的优惠幅度范围内,现场填写报价费率即可。评标办法也在开标时由投标代表现场抽签决定,这种评标办法的推行,对遏止串标起到了一定作用。

规范评标工作,推行量化评分办法,保证评标质量。为保证合理低价评标法的科学性、合理性,对于采用通用技术的工程建设项目,要求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合理低价量化评分法。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复杂程度和特点适当调整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分分值及相关评分栏目,商务标分值原则上不低于60分;对技术标评分应采取发现问题扣分办法,对投标单位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情况不得作为加分内容。

(五)加大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培育和发展。

1、利用各种业务培训的时机,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和执业道德教育。

2、必须加强对招标代理单位机构的约束,促进其规范从业。要依法加强对招投标程序和过程的监督,对招标文件的重要条款要严加掌握,防止招标人设立背离三公原则,要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依法进行。临安市招标办已要求代理机构将代理的工程经业主签署代理水平后,放入招标代理机构的从业水平考核范围。

3、发挥监察局共同参与的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和约束业主的行为,减少对招标代理的干扰,规范国有投资及国有投资占主导地位工程业主的行为,促进招标代理行业的有序竞争和发展。

(六)、进一步完善有形建筑市场,促进公平竞争、打破地域、行业保护。

进一步完善建设市场,其核心是交易中心同政府职能部门分开,明确建筑市场的服务责任。加大进场交易的规范力度。所有工程项目一律纳入有形建筑市场交易。建立有形市场,治理建筑市场的混乱,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并且还可以促进公平竞争,打破地域和行业保护现象,减少串标陪标现象。建设单位可以在交易中心找到好的施工单位,施工企业凭实力增加了中标机会,外地企业不再受地方保护的困扰。有形市场的完善必将进一步打破行业的垄断和地方的壁垒,实现真正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七)、深入的学习宣传招标投标法,同时严格执法。

首先,各级招标投标部门应当将招标投标法纳入普法的重点内容,加强招标投标发的学习和培训。增加已发行政、依法规范招标投标行为的自觉性。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开展贯彻,实施招标投标发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招标投标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其次,大力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及道德规范的宣传教育活动。为了使广大建设工作者都能依法行事,相关当事人,以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都应当认真学习和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刻了解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使参与招投标的行为人都知道哪些行为是法律允许的,哪些是法律所禁止的,尽快与国际接轨并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最终形成有法可依、人人懂法、有法必依的局面。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还应把道德规范的宣传教育活动重视起来,使人们梳理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自愿的保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顺利开展。

再次,监理投标人诚信档案,实施投标人承诺制度。在招投标文件中增减投标单位承诺,项目经理承诺,造价工程师承诺,在招投标中发现投标人有提供虚假业绩、欺诈、行贿、陪标、串标、围标、恶意低于企业成本价投标及其他违背承诺的行为的,可无条件废标,计入不良记录,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外,要严格限制其投标活动,没记录一次不良行为,取消投标人半年制两年内参加依法必须饯行招标的项目投标资格并予以通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建立招标代理机构诚信档案,通过招标文件备案、招标代理合同备案、业主满意度评价等措施建立起招标代理机构诚信档案。招标代理机构应加强人员培训、规范人员操作行为。

完善我国工程招投标管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完善对专家的管理,防止呈现假投标的成绩;完善招投标法,跟绝“权利标”,“关系标”的呈现;优化开标方式,简化开标顺序;健全工程监理管理电子信息网络平台,构成数字化体系,进步任务效率;增强监视监管,使之标准运转;严厉遵守修建市场审批管理,增加风险,推进中国修建工程招投标市场更快、更安康的开展。

一个健康的招投标制度应该是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针对当前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完善法规、明确职责、健全机构,强化过程监督等措施,才能更好地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从源头上遏止腐败,净化建筑市场,促进建筑市场秩序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不断提高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组织编写。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全国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用书编写委员会编写。

【3】《土木工程建设法规》吴胜男、罗世荣、宋宗宇编。

工程招投标论文

从整个工程价值的高低,就能够最直接的看出这个工程的总体管理水准和工程的投资方所收获效益的高低。建筑工程之所以要进行造价控制是为了在正确的方法下使得建筑工程最终的价值能够达到预期值,且不会过低。控制了造价,投资方在企业的管理方面就能有更好的掌握。企业通过对招标工程的造价控制能够一定程度的节约企业的成本,也使得企业收益达到最大。本文主要分析在造价控制方面存在的不足,以及提出造价控制的相关办法,供相关人士参考、交流。

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办法;招标阶段。

整个建筑工程的造价控制不仅仅是包括工程前期、中期、后期所需花费的费用,还有对建筑工程项目的投资方面、设计方案方面、项目具体实施方面、后期工程结算方面的全方面造价控制。这就要求造价控制在足以提供整个建筑工程顺利施工保障的范围内,使雇佣员工、所投资资金、物资运用的费用降到最低且获得的效益最大。因此,建筑工程在招标阶段工程的造价控制就十分必要了,这不仅关系到整个企业最终获得的效益,也是整个企业领导者的必修科目。

(1)招标阶段的造价控制受当时建筑市场供求变动的影响较大,便是出现的不足之一。

因为固定资产在投资上处于增长的趋势,这就会推动整个建筑市场当时的供求量上升。整个建筑工程的承包方就会借此机会,在工程所需要花费的成本上继续抬高较多的价格,并且可能会出现一再抬高价格的现象;而一旦固定资产的投资方所投资的资金下降,那么整个建筑市场就会变小,承包工程方才会降低价格来减少自身能够获得的利润。由此可以看出,市场规律是很显然的。当市场竞争缩小时,造价控制所受的影响较小;当市场竞争不断增加时,造价控制受到尤为严重的影响[1]。

(2)在整个建筑工程实施时,存在对建筑工程评价标准不一致的情况。

我国出台的招标法中虽然有提出相关的条例来约束这一行为,也规定要让真正评价建筑工程的专家进行建筑的评标。但是真正的实施情况却是,评标专家按条例办事,评标过于简短,内容不充实,往往只是走形式。这样一来,建筑工程的使用方对竞标项目还是能够直接干涉并且招标阶段的造价不够民主的现象还是会出现[2]。根据有关评价标准的调查,目前评价一项建筑工程所需要花费的时间是12~24h,而评估专家在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时只有不到3h的时间。但整个投标文件至少都是几十页甚至是上百页的,在不到3h的时间里,评估专家对投标文件做出的最终评审往往都是不够全面、公正的。因此,最终的评审无法成为选择最佳投标人的科学依据。

(3)在进行建筑工程的造价控制时,容易出现各个阶段的造价相互断层,没有做到紧密联系。

每个企业在进行对建筑工程招标阶段的造价控制时往往都容易出现不同阶段所得到的评估价格差距甚大的现象,从而产生造价矛盾的问题。比如,目前我国造价控制的每个阶段不够集中化且每个阶段对造价控制的管理方式也不一样,整个工程的投资估算、初步的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承包合同价款、竣工结算都是由不同部门进行不同方式的评估。但是各个部门在评估自己所评估的内容之外,并没有和其余评估内容做到统一标准执行评估,评估内容之间没有相应的联系。因此可以看出建筑工程在造价控制这个管理体系上并没有得到足够全面的完善[3]。更是因为整个建筑工程对造价控制方面没有足够的重视,导致工程的前期设计方、承包方、具体实施方缺少对工程造价的沟通和对应的管理。前期设计方,即便是对工程的整体的造价做出了相对应的估算,或者是已经对各个部门所用的费用进行了预算,都会因为没有与其他的有关建筑工程方做沟通,使得预算做的不够大胆,投资花费过高。建筑工程的具体实施方,对工程造价没有足够的参与,只对整个工程的工程质量、效益提供保障,使得工程在招标阶段估算不够精准,造成造价管理并没有起到作用的现象出现。

(4)存在串标现象,整个竞标形式得不到相应的规范。

建筑工程在招标和投标时运用不规范的行为进行工作,这就是串标现象。例如,某个建筑工程在工程开始招标之前,就与一些前来参与竞标的各个公司代表相互串通好,谋划在招标开始时一同挤兑另一些招标者甚至损害其利益。还有一种就是,在进行公开招标之前,招标单位已经与其中一个竞标单位进行内定承包合作,使得整个公开招标实际上无公平可言。导致最终定价被参与谋划的竞标者抬高,最终中标的单位需要花费超过整个建筑工程价值的更高价格去承包建筑工程。

整个建筑工程的实施和投资都离不开正确、科学的工程造价控制预算。只有做出正确、科学的造价预算,企业才能够获得最大的收益。而在这一阶段中,企业需确定招标的文件、承包开发的模式、整个评估标准、合同的价格、计算合同价格的方式等都较为复杂。

2.1、企业在招标阶段要注意确立一个合适的招标方式。

企业在建筑工程的招标阶段,能够选择一个较为合适的招标方式,从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对整个工程造价的投入使得工程得到有效的造价控制。招标的方式可以分为两种: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邀请招标,就是对招标的对象进行约束限制,使工程的招标对象数量减少,选择的余地也减小,因此就容易造成造价低于预期值、专业技术人员的选择有局限的情况。运用到邀请招标的是在建筑工程规模较小的情况下。公开招标使得企业能在多数竞标方中选择价格最合理、技术水平好、工程质量过关的承包者。公开的招标方式能够使竞标方得到公平的竞争权利,也使得招标企业能够获得利益的最大化[4]。

2.2、注意选择最好的合同价格形式。

企业在投资开发一个建筑工程时一定要注意合同价格形式的选择,好的价格形式选择能使企业的工程造价风险降到最低且使风险转移到承包方上。建筑工程合同的作用主要在于平衡、调节双方对建筑工程的造价风险。招标企业可以通过选择价格合同的方式降低企业对工程造价的风险。根据合同的计算方式不同,可以将价格合同分为三种方式:酬金合同、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每种方式计算价格的方法、使用的区间、利弊都不同,招标方可以根据建筑工程自身的情况选择最优的价格合同,使得建筑工程得以有效开展。

2.3、选择工程造价代理机构时要选取最优代理机构。

企业通过选取的最优价格合同选择建筑工程最好的设计方案,并且在方案得到具体实施的同时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使得设计方案根据建筑工程自身要求得到相对应的完善。选择设计方案时,尽量选择拥有较高学历的设计团队设计的方案,以避免工程后期设计失误甚至出现使用方要求索赔的情况。因为一个招标的代理机构从一定程度上能决定此次招标工作能否顺利、成功的进行。《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是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且能够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而真正实施起来也证明了,依靠造价咨询机构的帮助,在增强建筑工程单位的经济实力的同时也能够使得整个社会的资源不会被浪费掉,建立正确有效的管理机制,能够一定程度上提高整个建筑工程的造价控制、管理水平。我国的建筑工程市场在不断向更好的方向发展的同时,整个有关招标投标的制度也会相应的被完善,造价代理机构也会通过提升自身素质来增加自己被选中的机率,使得建筑工程造价得到良好的控制。

2.4、招标文件中要提供一份详细、全面的工程量清单。

这份清单可以说是整个招标文件的重中之重的部分,所以在填写时要注意内容要清晰、客观、公正。例如,某个建筑项目的有一些较为特殊的工作环节,那么招标文件在对此项工作环节计算时就要更为精确和仔细,要结合自身建筑工程的真正情况做到详细的描述。填写完工程量清单后,要注意检查清单与设计图纸以及招标文件上的要求是否一致,清单上的工程量计算是否是统一的计算方法。整个清单最后要进行详细的检查,查看是否有漏算、多算、算错的情况,让整个清单在与施工单位核对时减少大部分可能存在的歧义[5]。

2.5、投标文件的总体管理也不容忽视。

合同中的内容要填写明确,对于建筑工程后期的验收标准、工期、工程质量和结算方式都要有明确的讲述,以避免出现竣工后抬高造价的现象。因为在实际施工中存在着众多可变的因素,这些因素或多或少会给建筑工程造成影响,为了避免过大的影响,要在合同中进行一些合理的说明解释。例如,一项工程原计划在100d以内完工,但最终由于订单过于紧急的原因在50d就需要完工。由于前期在招标文件中并未明确说明这一现象的解决方案,后期工程完工时工人像招标单位索赔了整个工程实际费用的10%。这样一来,就会给建筑工程单位带来一笔不小的损失[6]。

2.6、提升管理人员自身的专业素质。

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提高的同时,整个建筑工程招标阶段的造价也会得到良好的控制。因此建筑单位也要对提升管理人员专业素质有一定程度的重视。整个建筑工程的负责人,要根据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招标文件的具体标准,建筑工程的市场来选取最为合适的施工人员对建筑工程进行施工,从而得到控制建筑工程造价的便利途径。

综上所述,正确、科学的对建筑工程招标阶段的造价进行控制,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企业后期的损失并且降低了建筑工程所需花费的本金,使得企业收获最大的利益,建筑工程从质量到工程整体的安全上都能得到保障。由此可见建筑工程招标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性。造价的控制要结合自身建筑工程情况,以达到给整个企业带来利益最大化的效果。

[1]罗羲,王月明,伍龄童.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分析[j].科技视界,2016(19):192.

[2]陈思维.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措施[j].江西建材,2016(3):261.

[3]余晓嵋.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研究[j].建材发展导向:上,2016,14(21):259~260.

[4]张文丽.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研究[j].山西建筑,2016,42(35):231~232.

[5]刘文娟.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研究[j].工程技术:全文版,2016(2):35.

[6]王赟.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研究[j].中国建材科技,2016,25(3):148~150.

建筑工程招投标论文

摘要:从整个工程价值的高低,就能够最直接的看出这个工程的总体管理水准和工程的投资方所收获效益的高低。建筑工程之所以要进行造价控制是为了在正确的方法下使得建筑工程最终的价值能够达到预期值,且不会过低。控制了造价,投资方在企业的管理方面就能有更好的掌握。企业通过对招标工程的造价控制能够一定程度的节约企业的成本,也使得企业收益达到最大。本文主要分析在造价控制方面存在的不足,以及提出造价控制的相关办法,供相关人士参考、交流。

引言。

整个建筑工程的造价控制不仅仅是包括工程前期、中期、后期所需花费的费用,还有对建筑工程项目的投资方面、设计方案方面、项目具体实施方面、后期工程结算方面的全方面造价控制。这就要求造价控制在足以提供整个建筑工程顺利施工保障的范围内,使雇佣员工、所投资资金、物资运用的费用降到最低且获得的效益最大。因此,建筑工程在招标阶段工程的造价控制就十分必要了,这不仅关系到整个企业最终获得的效益,也是整个企业领导者的必修科目。

(1)招标阶段的造价控制受当时建筑市场供求变动的影响较大,便是出现的不足之一。

因为固定资产在投资上处于增长的趋势,这就会推动整个建筑市场当时的供求量上升。整个建筑工程的承包方就会借此机会,在工程所需要花费的成本上继续抬高较多的价格,并且可能会出现一再抬高价格的现象;而一旦固定资产的投资方所投资的资金下降,那么整个建筑市场就会变小,承包工程方才会降低价格来减少自身能够获得的利润。由此可以看出,市场规律是很显然的。当市场竞争缩小时,造价控制所受的影响较小;当市场竞争不断增加时,造价控制受到尤为严重的影响[1]。

(2)在整个建筑工程实施时,存在对建筑工程评价标准不一致的情况。

我国出台的招标法中虽然有提出相关的条例来约束这一行为,也规定要让真正评价建筑工程的专家进行建筑的评标。但是真正的实施情况却是,评标专家按条例办事,评标过于简短,内容不充实,往往只是走形式。这样一来,建筑工程的使用方对竞标项目还是能够直接干涉并且招标阶段的造价不够民主的现象还是会出现[2]。根据有关评价标准的调查,目前评价一项建筑工程所需要花费的时间是12~24h,而评估专家在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时只有不到3h的时间。但整个投标文件至少都是几十页甚至是上百页的,在不到3h的时间里,评估专家对投标文件做出的最终评审往往都是不够全面、公正的。因此,最终的评审无法成为选择最佳投标人的科学依据。

(3)在进行建筑工程的造价控制时,容易出现各个阶段的造价相互断层,没有做到紧密联系。

每个企业在进行对建筑工程招标阶段的造价控制时往往都容易出现不同阶段所得到的评估价格差距甚大的现象,从而产生造价矛盾的问题。比如,目前我国造价控制的每个阶段不够集中化且每个阶段对造价控制的管理方式也不一样,整个工程的投资估算、初步的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承包合同价款、竣工结算都是由不同部门进行不同方式的评估。但是各个部门在评估自己所评估的内容之外,并没有和其余评估内容做到统一标准执行评估,评估内容之间没有相应的联系。因此可以看出建筑工程在造价控制这个管理体系上并没有得到足够全面的完善[3]。更是因为整个建筑工程对造价控制方面没有足够的重视,导致工程的前期设计方、承包方、具体实施方缺少对工程造价的沟通和对应的管理。前期设计方,即便是对工程的整体的`造价做出了相对应的估算,或者是已经对各个部门所用的费用进行了预算,都会因为没有与其他的有关建筑工程方做沟通,使得预算做的不够大胆,投资花费过高。建筑工程的具体实施方,对工程造价没有足够的参与,只对整个工程的工程质量、效益提供保障,使得工程在招标阶段估算不够精准,造成造价管理并没有起到作用的现象出现。

(4)存在串标现象,整个竞标形式得不到相应的规范。

建筑工程在招标和投标时运用不规范的行为进行工作,这就是串标现象。例如,某个建筑工程在工程开始招标之前,就与一些前来参与竞标的各个公司代表相互串通好,谋划在招标开始时一同挤兑另一些招标者甚至损害其利益。还有一种就是,在进行公开招标之前,招标单位已经与其中一个竞标单位进行内定承包合作,使得整个公开招标实际上无公平可言。导致最终定价被参与谋划的竞标者抬高,最终中标的单位需要花费超过整个建筑工程价值的更高价格去承包建筑工程。

2对建筑工程招标阶段的造价控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的相应解决办法。

整个建筑工程的实施和投资都离不开正确、科学的工程造价控制预算。只有做出正确、科学的造价预算,企业才能够获得最大的收益。而在这一阶段中,企业需确定招标的文件、承包开发的模式、整个评估标准、合同的价格、计算合同价格的方式等都较为复杂。

2.1企业在招标阶段要注意确立一个合适的招标方式。

企业在建筑工程的招标阶段,能够选择一个较为合适的招标方式,从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对整个工程造价的投入使得工程得到有效的造价控制。招标的方式可以分为两种: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邀请招标,就是对招标的对象进行约束限制,使工程的招标对象数量减少,选择的余地也减小,因此就容易造成造价低于预期值、专业技术人员的选择有局限的情况。运用到邀请招标的是在建筑工程规模较小的情况下。公开招标使得企业能在多数竞标方中选择价格最合理、技术水平好、工程质量过关的承包者。公开的招标方式能够使竞标方得到公平的竞争权利,也使得招标企业能够获得利益的最大化[4]。

2.2注意选择最好的合同价格形式。

企业在投资开发一个建筑工程时一定要注意合同价格形式的选择,好的价格形式选择能使企业的工程造价风险降到最低且使风险转移到承包方上。建筑工程合同的作用主要在于平衡、调节双方对建筑工程的造价风险。招标企业可以通过选择价格合同的方式降低企业对工程造价的风险。根据合同的计算方式不同,可以将价格合同分为三种方式:酬金合同、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每种方式计算价格的方法、使用的区间、利弊都不同,招标方可以根据建筑工程自身的情况选择最优的价格合同,使得建筑工程得以有效开展。

2.3选择工程造价代理机构时要选取最优代理机构。

企业通过选取的最优价格合同选择建筑工程最好的设计方案,并且在方案得到具体实施的同时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使得设计方案根据建筑工程自身要求得到相对应的完善。选择设计方案时,尽量选择拥有较高学历的设计团队设计的方案,以避免工程后期设计失误甚至出现使用方要求索赔的情况。因为一个招标的代理机构从一定程度上能决定此次招标工作能否顺利、成功的进行。《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是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且能够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而真正实施起来也证明了,依靠造价咨询机构的帮助,在增强建筑工程单位的经济实力的同时也能够使得整个社会的资源不会被浪费掉,建立正确有效的管理机制,能够一定程度上提高整个建筑工程的造价控制、管理水平。我国的建筑工程市场在不断向更好的方向发展的同时,整个有关招标投标的制度也会相应的被完善,造价代理机构也会通过提升自身素质来增加自己被选中的机率,使得建筑工程造价得到良好的控制。

2.4招标文件中要提供一份详细、全面的工程量清单。

这份清单可以说是整个招标文件的重中之重的部分,所以在填写时要注意内容要清晰、客观、公正。例如,某个建筑项目的有一些较为特殊的工作环节,那么招标文件在对此项工作环节计算时就要更为精确和仔细,要结合自身建筑工程的真正情况做到详细的描述。填写完工程量清单后,要注意检查清单与设计图纸以及招标文件上的要求是否一致,清单上的工程量计算是否是统一的计算方法。整个清单最后要进行详细的检查,查看是否有漏算、多算、算错的情况,让整个清单在与施工单位核对时减少大部分可能存在的歧义[5]。

2.5投标文件的总体管理也不容忽视。

合同中的内容要填写明确,对于建筑工程后期的验收标准、工期、工程质量和结算方式都要有明确的讲述,以避免出现竣工后抬高造价的现象。因为在实际施工中存在着众多可变的因素,这些因素或多或少会给建筑工程造成影响,为了避免过大的影响,要在合同中进行一些合理的说明解释。例如,一项工程原计划在100d以内完工,但最终由于订单过于紧急的原因在50d就需要完工。由于前期在招标文件中并未明确说明这一现象的解决方案,后期工程完工时工人像招标单位索赔了整个工程实际费用的10%。这样一来,就会给建筑工程单位带来一笔不小的损失[6]。

2.6提升管理人员自身的专业素质。

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提高的同时,整个建筑工程招标阶段的造价也会得到良好的控制。因此建筑单位也要对提升管理人员专业素质有一定程度的重视。整个建筑工程的负责人,要根据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招标文件的具体标准,建筑工程的市场来选取最为合适的施工人员对建筑工程进行施工,从而得到控制建筑工程造价的便利途径。

3结束语。

综上所述,正确、科学的对建筑工程招标阶段的造价进行控制,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企业后期的损失并且降低了建筑工程所需花费的本金,使得企业收获最大的利益,建筑工程从质量到工程整体的安全上都能得到保障。由此可见建筑工程招标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性。造价的控制要结合自身建筑工程情况,以达到给整个企业带来利益最大化的效果。

参考文献。

[1]罗羲,王月明,伍龄童.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分析[j].科技视界,20xx(19):192.

[2]陈思维.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措施[j].江西建材,20xx(3):261.

[3]余晓嵋.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研究[j].建材发展导向:上,20xx,14(21):259~260.

[4]张文丽.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研究[j].山西建筑,20xx,42(35):231~232.

[5]刘文娟.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研究[j].工程技术:全文版,20xx(2):35.

[6]王赟.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研究[j].中国建材科技,20xx,25(3):148~150.

工程招投标的教学方案

摘要:工程建设的三大控制目标为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其中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尤为重要,如何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是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全过程造价控制是一个动态控制,它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既项目决策阶段、项目设计阶段、项目实施阶段。把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在批准的概算内,是全过程造价控制的最终目的。

关键词:工程;造价;控制。

工程建设管理是一项复杂性和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其主要控制目标是质量安全、进度快速和造价经济,其控制目标对一个项目而言是统一而矛盾的整体,三者的结合是每个项目都需要争取完成的目标。通常人们对工程质量和进度很重视,工程造价控制则关注较少,工程造价控制就是通过技术、价值工程、经济系统工程、循环经济思想、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理论对建设项目全面进行管理,造价控制是一个动态的贯穿于建设工程全过程的控制。在实际的工程建设中,经常会出现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三超”现象,其主要原因是没有实现造价目标的全过程控制,特别是对业主方来说,全过程造价控制显得尤为重要。工程建设全过程造价控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项目决策、设计、施工,控制总造价在批准的概算内,是全过程造价控制的目标。

1投资决策阶段。

工程造价的控制工程项目投资估算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阶段中的投资估算额,应作为该项目工程造价的最高限额,不得任意突破,这对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投资估算水平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因此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准确、全面地估算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既是保证工程项目顺利建设的需要,也是项目可行性研究乃至整个建设项目投资决策阶段造价管理的重要任务。要有效控制投资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必须作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1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

项目法人对项目实行全过程负责。在项目法人的协调管理下,参与工程的设计咨询、设备供应施工等单位,也必将优化方案,降低工程造价,从而确保项目效益。

1.2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与约束机制。

首先,应当建立对建设项目的有关领导人的考核制度,根据考核结论,进行奖罚,不称职的要坚决撤换。其次,建筑主管部门及媒体等社会各单位应该积极实行外部监督,及时检查不按基建程序办事、挪用建设资金等违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通过内、外监督约束机制有效激励和推动建设单位领导人把造价管理工作做好。

1.3提高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科学性。

可行性研究工作应排除行政干预;估算指标的编制必须实事求是;提高从事可行性研究工作人员的素质。设计单位应提高造价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培育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成为懂工程、经济,有理论知识和丰富经验,同时能参与管理的人才,最终使得可行性研究准确性提高。

1.4科学组织评估,提高投资估算的准确性。

既评估项目是否具有建设意义,决策是否适当,还要提高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估算的准确性,使其成为决策的科学依据,指导以后的项目决策。

工程建成后,能否获得满意的经济效果,设计工作同样是影响工程造价的关键环节,它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较大。因此,控制设计质量将对整个工程建设的效益产生重要影响。在设计阶段首先要控制好以下几方面。

2.1积极推行限额设计,加强动态管理。

限定投资额进行设计是有效控制工程建设领域投资支出、建设资金使用的.重要措施,将统一协调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技术和经济两方面因素。当前的设计实际现状要求我们必须采取一定的行政和经济手段促使设计人员主动实行限额设计。并利用计算机网络“大数据,云计算”及时了解市场信息,在编制设计概预算时充分考虑各种价格浮动因素及各项工程造价信息,确保设计阶段概预算的科学可行。

2.2增强标准设计意识。

建筑设计标准和规范是国家工程技术人员长期积累的工程经验的结合,是所有国家工程必须要遵守的依据,遵循规范推荐的标准化方法和利于施工的标准化方法进行设计,将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方便后续施工工作,控制造价,其具体优化方向为:

1)节约设计费用,大大加快提交设计图纸的速度,缩短设计周期。

2)构件标准设计可以提高生产率,进行工业化统一配料、生产、运输,此过程可以节约较大成本。

3)可以使施工准备和定制预制构件等工作提前。

4)标准设计可重复使用,满足最佳经济性要求。

2.3设计单位应主动控制工程造价。

建筑设计可应用价值工程原理和方法进行功能造价分析。设计师应从建筑使用寿命以及全寿命周期的角度考虑改进方案设计,优化项目的功能结构。最终使工程项目的功能与造价之比达到最优值。鼓励设计单位应用价值工程优化设计,提高建设投资的经济效益。

2.4加强设计索赔、变更、设计监理等制度。

设计索赔和设计监理制度必须要引起设计人员的足够重视,只有详尽合理的管理机制,才能使设计人员重视工程优化设计,工程索赔和变更的产生将会对整个工程的经济性产生影响,工程设计质量才能有更好的保障。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返工损失,应明确由哪方承担责任,加强管理设计变更,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如果设计变更费用相比施工合同总价超过某一比例时,可以采取适当的经济措施保证整体工程管理可控性。

招标工程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原则,严格以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计价的依据,在合理设定最低价的同时采用竞争的机制使得工程造价达到合理区间。

1)合理确定施工阶段费用控制目标。

2)制定精细的合同条款及加强过程跟踪。

3)施工组织设计的优化和方案的优化比选。

4)工程变更、签证和索赔工作的管理。

5)动态跟踪合同造价,及时结算。

5竣工结算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

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建设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经审核的工程竣工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必须做到证据充分、程序合规、合理公平。建设工程项目造价管理是贯穿于项目建设动态管理过程。各个阶段的控制管理各有特点,只有从可行性研究的投资估算,到最后竣工时的决算,将整个工程的造价目标逐步细化,层层分解,并始终控制在总目标内,才能达到造价的最优控制。

参考文献:

[1]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

工程招投标的教学方案

经初步考察,我司邀请贵司参与我司济南希努尔大厦室内装修工程的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程名称:济南希努尔大厦室内工程。

二、招标单位:山东欧美尔酒店有限公司招标单位。

三、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77号(详见附件3:《济南希努尔大厦室内装修项目工程说明》)。

四、工程概况:

招投标阶段建筑工程论文

本委托书申明: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____________(职务)______(姓名)经合法授权,特代表本公司(以下称“承包人”)任命_____(公司名称)_____(职务)___(姓名)为正式的`合法代理人,并授权该代理人在有关__________(合同名称)的施工、建成和维修方面,以承包人的名义并代表承包人签署投标书、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此有关的一切事务。

各方在此分别签字,以资证明。

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

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证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证人所在单位________证人职务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管道工程招投标论文

摘要:施工单位在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活动中经常遇到一些不利于己方的行为,需要加强法律意识,培养专业性人才,在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活动中加强风险防范,维护企业利益,使企业能够顺利中标,实现经济效益,使国有资产合理配置得到法律保障。我国目前的招投标过程中很多违法、违规行为存在,与招投标双方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了解、不熟悉有很大关系。本文就招投标与合同法律制度之间的有关问题进行论述,并对目前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分析,以期更好地实现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和规范运作。

关键词:招投标,合同,建设工程,公正。

一、序言。

近来,工程招投标活动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工程招投标过程是招投标双方相互选择、相互理解,最后通过合同谈判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过程,是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最主要方式。虽然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合同订立方式,但也应该遵守有关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而在实际的招投标工作中,由于很多招标人和投标人对有关招投标制度与合同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不十分清楚,导致很多违法、违规现象发生,极大地影响了招标投标过程的规范性。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经历了从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令性计划分配任务,到建设施工企业逐步进入交通建设领域承揽工程施工任务,再发展到现在各工程建设市场的逐步形成,建设施工企业逐渐适应国家的改革,积极参加各个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建设领域在政府的引导下,逐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透明度不断增强,改革的成效是有目共睹的。1月1日,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陆续制定一系列政策法规,规范相关规章制度,逐步形成建设工程招投标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有效遏制了各个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行为,对规范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惩治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行为起到了重要用。但在实际工作环节中,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针对当前的实际情况,必须加大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大纪检、监察、审计机关的执法检查制度,规范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行为,以保证国有资产不浪费,不流失。

二、我国招投标及合同签订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招投标从业人员不专业,招标经验不足,没有经过相关培训,编制的招标文件出现纰漏,对工程技术要求或者材料设备采购出现倾向性要求,如必须采纳某种型号的材料,对投标人资格要求过于苛刻或者不公正,导致废标或者流标。由于有了倾向性的技术指标,许多潜在投标人没有兴趣参加,带来了招标范围狭小,缺乏竞争力,投标人往往低于法定规定,少于3家,造成招标困难以至失败。

(2)对评标定价监督不力。自年7月1日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以来,对招标时评标定价的管理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为了避免投标人串标、哄抬标价,我国多个省、市相继出台了控制最高限价的规定,即“招标控制价”,值得注意的是,招标控制价的作用决定了它不同于标底,无需保密,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如实公布招标控制价,不得进行上浮或下调。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招标控制价时,应公布招标控制价各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不得只公布招标控制总价。但在实践中,存在两个明显的问题,尤其在欠发达地区比较突出,一是有很大一部分招标人只公布招标控制总价,或者延迟公布招标控制价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导致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单价所包括的内容和费用与招标控制价并不一致,从而导致废标或实际工程施工中一系列变更和签证的出现,造成预算超支;二是招标人无视现行定额水平,所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远低于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水平,致使有些投标人恶意低价中标,到实际施工时再发生大量变更和签证,远远超出投资预算,造成国有资产浪费,而一些信誉好的承包商反而不能中标,严重扰乱招投标市场。

(3)合同的签订有失公正。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强调承包商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很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方面的约定很少,也没有相应的处罚办法,因而妨碍了施工合同的公正公平履行。还有些业主除了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以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外,以各种理由、客观原因与承包商私下签订一份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的“阴合同”,在内容上与原合同相违背,不能真正合法地履行原合同,扰乱建筑市场秩序。

(4)有的招标人存在这样的看法:合同谈判阶段招标人提出的各项要求,都必须得到投标人的确认后才能构成合同文件的正式内容,因此与合同法明确规定的平等、自愿原则并不违背,而且也是一个进一步要约和承诺的过程,所以是完全合法的。但实际上在我国,由于整个工程建设市场基本属于买方市场,在整个招标、投标过程,甚至在整个的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方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如果不同意发包人在合同谈判阶段提出的无理要求,投标人面临的将是无法顺利承揽项目、失去与业主方的良好合作关系、被列上业主的黑名单、失去应有的市场份额等诸多可怕后果。所以就算是中标人最终同意招标方的无理要求,那也是被形势所迫,决非完全自愿;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对合同价格、履行期限等合同法规定的八大主要条款的变更,通通都属于“实质性变更”,而招标投标法系列法规规定“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属于“黑合同”,是无效合同。可见在合同谈判过程中,招标方是不得背离投标文件而提出对投标文件实质变更的其它无理要求的。

三、加强注重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工程招投标过程是招投标双方相互选择、相互理解,最后通过合同谈判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过程,是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最主要方式。虽然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合同订立方式,但也应该遵守有关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而在实际的招投标工作中,由于很多招标人和投标人对有关招投标制度与合同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不十分清楚,导致很多违法、违规现象发生,极大地影响了招标投标过程的规范性。

(1)加强对招投标从业人员的专业资格培训,认真执行标准文件和招标文件范本。标准文件在总结我国施工招标经验并借鉴世界银行做法的基础上,规定一些章节应当不加修改地使用,将有助于进一步促进竞争有序、统一开放的招投标市场形成。范本对通用条款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有利于招投标活动的规范化、精细化,实现科学管理。

(2)招投标各相关方要加强监督管理意识。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及时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担负并履行对未按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行为进行监督处理的责任。

(3)强化政府管理职能,健全和完善合同审查备案制度,通过对其审查,确保施工合同具有可行性、严密性、条款的完备性、文字的准确性,提高使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自觉性。

(4)认真推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于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建设经济合同制度,解决施工合同中文本不规范、条款不完备、合同纠纷多等问题。标准合同文本的施行很好地解决了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长时间存在的种种难题,有效地避免了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长期存在的诸多牵扯不清的问题。

仅是合同谈判和签订的指导思想,而且是整个合同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

(6)让熟悉和精通合同的专业人员参与商谈和签订过程。大中型工程建设合同一般都由业主负责起草,其中极可能会隐含大量不利于承包商的`风险责任条款,这就要求承包商必须有既懂工程技术又懂法律,既懂经营管理又懂造价、财务的综合素质型谈判人员,才能保证在合同谈判中处于一种智力均衡、信息对称的状态。尤其是对业主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应认真研究,合同中对业主的风险责任条款一定要规定得具体、明确、严密。

(7)索赔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对施工企业来说,索赔工作做得好,不仅可以维护自身利益,甚至可以因为索赔节约资金或增加效益,相反,索赔管理工作做得不好,就可能面临损失。索赔需要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索赔难以成功。所以,要认真做好现场记录和签证,并对资料归档保存,做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中,招、投标文件不仅是签订施工合同、确定合同价款的主要依据,也是有效控制工期、质量、成本的法律性文件。投标报价和合同价款的确定密切相关,施工企业只有加强投标管理与施工合同的管理,才能做好每一份投标书,签订好每一份合同,承接到更多的施工任务,才能在建筑市场占据主动,为企业创造更多、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结束语。

在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活动中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极其重要的,且二者相互依托、密不可分。只有不断的提高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水平,才能搞好工程项目总承包工作。随着建设工程领域的开放,要求我们必须尽快与国际接轨,适应国际上的做法,加快培养既懂得法律、财务、经营、造价、工程技术等的专业人才,同时,又熟悉国际通用惯例,具有复合知识结构的人才,这样企业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不断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1]谢洪学.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第2版)[m].中国计划出版社,.

[2]许亚虹.浅议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的确定[m].甘肃科技,。

[3]毋潇轩.管理科学[m].山西科技,2010。

园林工程预算及招投标分析论文

(1)使建设单位的各种行为具有较强的规范性。在公路工程项目开始前需要进行招投标,只有满足招标条件的单位才可以参与招标活动,为此建设单位需要按照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做好招标前的准备工作,从而使其各种行为趋于规范化。(2)缩短工期。招标文件中会对工程项目的工期进行明确规定,如果中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交工将会按照合同进行补偿,如果在规定时间之前交工将会得到适当的奖励,基于此中标单位会按期完成或者提前交工。(3)对降低工程造价有一定积极作用。在招投标过程中施工单位会对成本进行合理控制,会适当降低投标报价,从而使建设单位的工程造价有所降低。(4)使公路工程项目的质量有所提高。招投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了工程项目各时期的质量和竣工验收标准,中标单位需要严格按照文件中的要求进行施工,甚至有的投标单位会为了中标对质量标准进行提高,并且投标单位为了业界内建立良好的声誉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会加大质量管理力度,进而提高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

2对招标信息获取过程进行说明。

现阶段,投标单位获取招标信息的途径较多,通常情况下是通过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获取相应的招标信息,投标单位在获取招标信息后需要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判断和分析,并且需要对公路工程项目是否满足招标要求进行调查,除此之外需要对项目的审批结果和资金是否完全落实进行调查和了解,从而决定是否参加竞标过程,并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投标标底。

3对资格预审过程进行说明。

其一,相关人员对预审文件进行编制时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保证预审文件具有较高的完整性和正确性,在编制过程中需要保证使用文字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其二,根据公路工程项目的实际要求对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的投入量进行明确,将管理组织和管理体系等进行说明,保证管理组织和管理体系具有一定的完整性,并且将往年的审计报告同时上交。其三,在编制预审文件时需要根据实际施工要求对自身企业拥有过的经验和资质进行填写,但是需要保证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其四,按照招标单位的'时间准时上交预审文件,在上交前需要对其进行严格的检查,减少遗漏或者缺失问题发生的情况。

4对招标文件进行详细分析。

在资格预审通过后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分析,对重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对公路工程项目的规模大小、技术要求、质量要求以及资金情况进行掌握,需要对以下内容进行着重分析:其一,对合同中涉及的各项条件进行分析。对工程项目的总施工时间、各阶段的质量要求进行明确,对施工中物资供应各方应该承担的责任进行明确,对工程项目结算方式进行明确,如果出现延期或者提前交工应该如果结算工程款等进行详细说明。其二,对施工材料、机械设备以及和施工技术等进行分析。相关人员需要对招标文件中对设计过程的要求进行明确,对施工材料、机械设备的特殊要求进行掌握,并且对具体施工技术的要求进行了解;与此同时最重要的一点是施工组织设计过程,施工组织设计是后期施工过程中进行管理的关键依据,施工组织设计主要指制定公路工程的具体施工方案、平面布置、施工进度、施工人员分配、施工质量检查方法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等,其中公路工程具体施工方案是重中之重,对招投标过程和后期施工质量都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为此需要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制定多种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确定最佳的施工方案,并且需要将工期适当提前,减少因为施工过程出现意外而超过工期,并且可以获得额外奖金。其三,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方法进行分析,同时需要对施工过程中施工材料和机械设备价格发生变化的情况进行充分考虑。

5对投标报价过程进行说明。

投标报价是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投标单位需要根据工程项目给出自己的报价,此阶段的报价对是否中标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投标单位在报价过程中需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其一,对工程项目进行算标,在进行算标时需要根据合同的要求同时和己身的经验和优势进行结合,使用正确、有效的方法进行算标过程,提高结果的准确性,并且对报价的策略进行明确。其二,对工程项目的工程量进行计算和核查,一般情况下招标单位会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单位需要对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进行核查,但是也存在招标单位不提供工程量清单的情况,此时投标单位需要对工程量进行详细计算,从而根据工程量确定投标报价。其三,对施工人员、施工材料和机械设备的费用进行计算,投标单位需要深入市场对施工过程涉及的材料和设备的价格进行调查,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使用材料和设备的费用进行大概估算,同时需要对施工人员的费用进行计算,为投标报价提供数据支持。其四,如果对相同工程项目中的不同阶段进行投标时需要保证投标报价具有一定的差异,同时需要对其他竞标单位的报价进行分析,从而提高中标的几率。

6对标书编写过程进行说明。

投标单位需要将招标文件和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标书进行编写,需要对数字部分进行多次检查,避免计算出现错误,在编写完成后进行系统检查,减少遗漏问题。投标单位按照图1流程对招标工程和招标文件进行研究以及对报价进行合理预算后中标率明显提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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