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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读后心得感悟(优质18篇)

作者: 雅蕊

写心得体会是一种对自己经历的总结和反思,有助于我们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和提升自己。接下来的范文是一些写得十分出色的心得体会,相信能给您提供一些撰写方面的灵感。

呐喊读后心得感悟

在这15篇中我还是最喜欢《孔乙己》和《故乡》这两篇。《孔乙己》是描述一个没有考上秀才的读书人的悲剧遭遇。主人公孔乙己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由于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除了满口之乎者也之外,什么也不会,一生穷困潦倒,成了人们饭后的谈资,为了生活,时常做些小偷小摸的事情,终于得罪了举人老爷,被打断了腿,在生活的折磨下默默死去。小说通过对人物性格和遭遇的生动描写,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的腐朽,鞭挞了封建教育对知识分子心灵的戕杀。小说用轻松风趣的语调,讲述了一个沉重而辛酸的故事,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是新文化中难得的精品。《故乡》是鲁迅先生描写和反映农民现实生活的著名小说,小说以浓郁的抒情笔调,描写了辛亥革命后中国农村破败的图景。闰土小时候天真活泼、聪明勇敢,经过十多年生活磨难,竟然变成了卑躬麻木的木偶人。小说通过对闰土少年时期和成年后生活和精神的变化的描写,揭示了农民在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的折磨和封建观念的侵蚀下承受的深重灾难和人格的伤害。作者深情地希望他们走出一条新的路,希望他们的后辈有新的生活。

读了鲁迅先生的《呐喊》之后我们了解到在旧中国广大民众的生活是何等的艰难,头脑受封建思想的毒害是何等的深重。鲁迅先生的“呐喊”就好比是声声惊雷,唤醒了沉睡了几千年的旧中国广大受苦受难的民众,使他们觉悟,使他们进步,因此才有了后来的五四运动和新民主主义革命,才有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

芳华读后心得感悟

原谅我的后知后觉,现在才读完《芳华》。好像每次都是这样,有什么热闹的事,我总是会等人群散开之后才会前去看看。我不喜欢热闹,不喜欢拥挤。

刘峰死了,他终于解脱了,仿佛他活着就是为了拯救别人,他习惯了做一个好人,一个善良却不被善待的人。其他文工团曾经的花朵,他们都离婚成单身了,心里有点高兴。小曼,还会带着思念继续活着。我看完小说以后,我最大的感触是,当她们老了的时候,总是会一遍遍谈起在文工团芳华时代的趣事、糗事,一遍遍的回忆加自我解读,记忆活了,每次都不一样。或许她们现在觉得之前做的特别荒唐,但是在我们每个人的芳华里,似乎都是这么稀里糊涂,做着长大后看着不靠谱的事情。如果,每个阶段都那么理智,都那么正确,那当我们老了的时候,我们回忆什么,我们谈论什么?是的,曾将坚持的,现在觉得一点都不重要了。

每当想起自己芳华时代,也会觉得滑稽、羞涩,但是一点都不会后悔。我想到了男人和女人。一个男人当他是个穷小子的时候,他会为你排很长的队只为买一杯你喜欢的奶茶,他会在坐公交车的时候用胳膊为你挡住拥挤的人群,他会在过马路的时候牵着你的手让你走在左边,他会记得你的例假为你沏一杯红糖水,他会陪你逛街吃小吃。

他会喜欢你却不敢靠近你,远远地疼着你,因为男人的自信来自于金钱,当他看到别人开着豪车,自己只能和你挤公交车的时候,他不自信了,他爱的卑微而温暖。男人后来有钱了,他认识了形形色色的女人,突然觉得被伺候、奉承,感觉那么好,他自信了。他给她钱,让她去买喜欢的东西。他自以为的这就是给她的最好的幸福。突然觉得有些难过,为什么爱情不能那么纯粹,无所求又有所求。求一颗始终如一的纯粹的心。刘峰爱了林丁丁一辈子,或许当他离开文工团的时候就不爱了,可他固执不敢去爱别人。何小曼(沈小曼)爱了刘峰一辈子,可是一直没有开口。就这样,错过了就是一辈子,就成了活的记忆。那些顺风顺水、所谓正确的事似乎不被记忆识别。

《芳华》不是让我们舍弃善良,而是更善于去识别善良,去善待善良。因为觉得可惜才会珍惜。珍惜身边每个善良的人。

芳华读后心得感悟

说实话,书刚拿到手里,我都不确定是否一定能看完,以至于让它在办公桌的抽屉里静静地躺了半个月。直到前几天,突然想起来,快该还了,只好拿回来家,或躺在床上,或斜靠在沙发上,开始慢慢品读。谁知越往后读,越觉得好看,越想读,甚至于最后那六、七十页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读完后仍意犹未尽。

说说电影《芳华》与小说《芳华》的不同吧。电影把那个时代拍得很唯美,比如:文工团里挥汗如雨的排练,插科打诨的日常,还有最后感动电影院的临别之情,一首送战友赚足了观众的眼泪。甚至男女主人公的相貌都比小说里写的美得多。

看了电影的人都会得出几乎一样的结论——好人没好报。男主人公刘峰,一个有热情、乐于助人的大好人,好青年。

他长期免费为无父无母双腿残疾的男孩儿挑水,给快要结婚的战友坐沙发,在团里主动做修修补补的工作,连炊事班养的猪跑了,都找刘峰去捉。人们已经习惯在困难的时候“找刘峰”,打趣地叫他“雷又锋”。这么好的人,最后结局竟如此悲惨:受处分后的刘峰被下放到连队,参加越南自卫反击战,执行任务时,被敌人伏击而失去了右臂。转业后穷困潦倒,做个小生意吧,还被城管没收了赖以维持生计的三轮车。妻子嫌弃他跟别人跑了……电影演的他真够惨的。但是这还不够惨,小说里的他更惨——他死了,得癌症死的。无儿无女无家庭的三无人员又得了癌症,想想该有多惨!幸好死时还有何小萍(原著里叫何小曼)在身边陪伴。

水浒传读后心得感悟

“只因衣冠无义侠,遂今草泽见奇雄。”读了水浒传,使我强烈地感受到了古代英雄豪迈的气概和性格。

《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他们与朝廷的对抗深刻反映了当时统治阶级的黑暗和_,使我更深入地认识了当时社会的复杂性和老百姓生活的艰难。

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吴用了,他虽不如青面兽杨志武艺高强;也不似武松的性格刚烈;但他满腹经纶,通晓六韬三略,足智多谋,常以诸葛亮自比,道号“加亮先生”,人称“智多星”。是梁山起义军中的知识分子的代表,梁山起义军的军师,基层人民智慧的化身。

吴用曾为晁盖献计,智取生辰纲,用药酒麻倒了青面兽杨志,夺了北京大名府梁中书送给蔡太师庆贺生辰的十万贯金银珠宝。宋江在浔阳楼念反诗被捉,和戴宗一起被押赴刑场,快行斩时,吴用用计劫了法场,救了宋江、戴宗。吴用在破连环马时,派时迁偷甲骗徐宁上了梁山。一生屡出奇谋,屡建战功。

但是我觉得吴用也有一点缺点,就是太忠于趋炎附势、一心出人头地流芳百世的宋江了,因为宋江想“招安”,导致整个梁山被利用,108名好汉被派去压制农民起义。结果只剩下了36位好汉,朝廷趁此借刀杀人。他壮大了梁山,却亲手毁灭了梁山。因为面子,他又毒死了李逵。所以我对宋江印象不是很好。因为他的意愿,使整本书的结局成了悲剧。宋江被害时,吴用便随自缢了,这是令人读了非常可惜的下场。

虽说少不读水浒,老不读三国。但是我觉得我们青少年们应该读水浒:它体现了人民反对封建经济的贫富悬殊和政治上的等级贵贱之分,反对封建社会的阶级剥削和政治压迫,这是对封建地主阶级统治思想的宣战,反映了广大受压迫人民的愿望。

芳华阅读心得感悟

芳华作者的整个故事都是围绕着刘峰发展的,唯一一个除刘峰外仔细描写了成长经历的人物就是何小嫚,可以从穗子多年后对待小嫚与丁丁的态度差别看出,她是喜欢小嫚的,尽管小嫚当年身上有着诸多小毛病,但作者因为她对刘峰的尊敬而爱她。在刘峰活着的时代,小嫚是唯一一个识得并且珍视刘峰善良的人。她弥补了作者无能为力的遗憾,以她自己微薄的能力,为良知为理性尽了自己的力,她代表着一个时代对刘峰微薄的弥补,让人不那么绝望的唯一一点弥补。

作品中最让人感到压抑的还是时代,在那个政治随意控制那些年轻而不成熟的大脑的时代,很少有人能够逃避开那些非理性的漩涡,无论你是否理智,最终都难以逃避那些激昂的红色风暴。或许作品的意义就在于让多年后的我们去更清醒地看到人性,看到政治斗争的可怕。无论是何种思想意识形态,一旦被国家拾起,冠以绝对正确,真理正义的名头,便有可能变得可怕起来,它会吞噬其它思想,让人们有话不敢说,当年那般激烈的非理性风潮或许在今日不会再发生,但类似的价值观灌入,或许至今都没有停止,正在以一种略微温和的方式润物细无声。

但我们这个时代毕竟进步了,我们有太多的渠道去丰富自己,太多的渠道去了解这个世界,读史以明智,小说中的历史也是一种历史,有时候它会比写在历史书上的历史更加真实,生动,残酷,活灵活现。

那些年的芳华已逝,但作品依然可以向一代又一代人倾诉当年的故事,故事让我们多一些思考和理性。但愿我们再遇到身边的"刘峰",能够珍惜他,善待他,能够让他有一个不同的归宿,也让我们的心里不留遗憾,或许这也是对作者最大的致敬。

芳华阅读心得感悟

让人百感交集的一本书。还是第一次完整地读完一本严歌苓的书。果然文字功底深厚,很多描写,我都觉得很神来之笔。

对于书中的她/他们,第一感觉是羡慕,羡慕那么深邃的,捆绑的,无法从记忆中抹去的芳华。无论如何,这段时光都是她/他们一生的回忆。有回忆,有痕迹总是好的。

同时很悲伤,悲伤于人的难以切割的腹黑和重口铄金,积毁销骨的能力。试问自己如果是林丁丁,会如何?会真的不同吗?我想多半不会。丁丁对于“触摸事件”的反应,应该说是正常的吧,在我看来。这样一想,心中更是凉凉的。

同时很遗憾,主人公刘峰帮助了很多人,救赎了很多人,比如小曼,比如小慧。可是他没有完成自我救赎。或许他认为那是自己对那份最真的,让他丢了半条命的感情的坚守吧。可是我们旁观者可以看到他的逃避和他自身的局限性。难道不是吗?纵然一切的剧情都如是发展,只要他能和他自己的女儿有一个更亲密的父与女的关系,更负责地给女儿一些超出往家寄钱的一点点关爱。那么即使媳妇跑了,他还是有个女儿的,可以有一个更舒心,幸福的晚年,哪怕还是死于癌症,会不会安详些?如果,如果可以这样,总是会让人在一次次泪奔中,有个暖暖的笑容。

乌塔心得感悟读后感

这篇课文写的是一个十四岁的德国女孩乌塔,独自一人游欧洲的事,表现了乌塔的自立意识和独立生活的能力。

我非常羡慕这个女孩,虽然她年龄小,但她已有独立行为的能力。我每次出小区时,爸爸妈妈都非常的担心,有时候他们只让我玩几分钟,有时候甚至连一步也不准出去。

我读了这篇文章以后,我的心里就产生了疑问:为什么中国孩子不能自己独立呢?难道爱就是每天待到父母身边像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一点风雨吗?我不明白。我觉得爱就是让您放飞我们,让我们有自己独立生活的能力。

记得有一次,我在少年宫学完画画,正要去我的爷爷奶奶家吃饭,正巧我在路上碰见了妈妈,妈妈说:你怎么一个人去爷爷奶奶家呀!你不怕被小偷拐走吗?说完妈妈就把我拉到车上带我去了爷爷奶奶家。

我要对中国的父母说:花盆里长不出苍松,鸟笼里飞不出雄鹰,让孩子有一些磨练,才会让他们更坚强,更有自己独立生活的能力,才会让父母更放心。

简爱读后心得感悟

这本书是我妈妈给我买的,是在我生日那天买的我十分的感动,我要好好的读这篇文章,好好的欣赏文章,好对的起我的妈妈。

从中我了解到了作者夏洛蒂·勃朗特的许多事。她出生在一个年经济困顿、多灾多难的家庭;居住在一个远离尘器的穷乡僻壤;生活在革命势头正健,国家由农民向工业国过渡,新兴资产阶级日益壮大的时代,这些都给她的小说创作上打上了可见的烙印。

可惜,上帝似乎毫不吝啬的塑造了这个天才们。有似乎急不可耐伸出了毁灭之手。这些才华横溢的儿女,都无一例外的先于父亲再人生的黄金时间离开了人间。惜乎,勃郎特姐妹!

不久,简爱又陷入了爱情的旋涡。个性及强的她同样保持着个人高贵的尊严,在情敌面前显得大家闺秀,毫不逊色,对于英格拉姆小姐的咄咄逼人,她从容面对。

同样,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感到自惭性秽,同时对她肃然起敬,并深深地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后来,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已有了妻子,她的自尊自重再次出现,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他,她对爱情的专一,让我敬佩。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它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

我十分喜欢这篇文章,让我十分感动,我以后还要读这本书。

芳华阅读心得感悟

读完《芳华》,仅此献给我们正在绽放的芳华。先说刘峰,外号雷又峰。正如他的外号一样,活雷锋,生活处处为他人着想,脏活累活抢着干,军队的干部,全军学习的榜样。无时无刻不在为他人,为集体奉献着自己。在外人看起来光彩夺目的他,其实内心也是自卑的,我想正是因为他的自卑,善良,导致后来“触摸事件”的结局。

直到触摸事件之后刘峰在_的勇敢小曼对文工团的放弃及在_的拼命两位对生活丧失希望,向死而生的人再次的相遇,想死的遭遇使他们更能理解对方,我想结婚与否也就无所谓,重要的是互相同情的两个人能够扶持,回忆起自己已逝去的芳华里,对方都曾是自己心中的安慰,是生命中的一抹亮点,使痛苦的遭遇回忆起来不再伤人。第一人称的萧穗子与郝淑雯在文工团的明争暗斗,后来两人的相遇也是一笑泯恩仇,置身当时仇深似海,放在当前一笑而过,这是她们曾经绽放过的芳华,不过分后悔当初,也不纠结当下。

我想再有回到从前的话,刘峰依然会选择接受触摸事件,郝淑雯依然会暧昧萧穗子男友,小曼依然会向死而生……结尾刘峰的死去,并不代表芳华已经结束,毕竟我们的芳华正在以我们的姿态绽放着,无论结局如何。

芳华读后心得感悟

工作的繁忙和时间的碎片化让我很难再认真读一本完整的书,更别说一本已经“用精彩的荧幕化”加工过的书,也许是众捧的舆论再一次点燃了我喜欢另辟蹊径的风格,我紧赶时间,读完了《芳华》。

书中主人公:刘峰是个不到一米七、热心且倒霉的山东土包(角色选取的话我觉得“保安周涛”最合适),林丁丁是个林黛玉般娇柔却总藏心机的绿婊(当然是年轻时的迅哥),何小曼(电影中名字更改为何小萍)是一个黝黑娇小的古怪小强(年轻时的国际章),而女配们郝淑雯的泼辣性感(这个角色倒是现在女演员们擅长的)以及文中“我”(要找个脸盲的)的敢说敢想和不食人间烟火。这么一群富有个性色彩的人物聚在一个压抑的'年代、一个枯燥的场所,之间发生些奇奇怪怪的故事也是必然现象,佐之书里三十年时间跨度之火一淬,一部多可喜又多可悲的欲扬先抑(亦或欲抑先扬)的小说就横空出世。

严歌苓骨子里是西化的,又生在中国最先进开放的上海,无论是作书文风还是文中的我(何穗子)都是一副——你随意热闹,我自己过好的不屑情趣。山东人在这类作者(香蕉华侨、南方散文家等)的笔下已经成了——楞、穷、憨的代表,也怪我们山东自己不争气,近几年出来的明星草帽姐、大衣哥都带着这样的“时尚”节奏,所以我一看到刘峰,再一看到林丁丁和何穗子,我失望的说为何总是脱不开这个固有的文学圈套。

读者讨论说《芳华》是欲扬先抑,然后按人物线层层剥离,让我们看到刘峰一生的不幸流离,看到林丁丁自作孽不可活的爱恨遭遇,还有何小曼“范进”+“丑女无敌”的逆袭及发狂之旅,人物性格的反反复复,人物经历的层层叠叠,终于在时间过去了三十年后一锤定音——芳华已逝,往事如烟。文中那段唯一令人称道的爱情:何小曼和刘峰的夕阳恋成了这本书唯一的温暖之处,在文中的结尾给这些历经沧桑的文艺兵一个美好善终。

所以在这里,我也学一下严歌苓的欲扬先抑。

我不爱好文艺,对前半部分的叙述提不起兴趣,直到文章浓墨重彩的先到了何小曼及其父亲的悲惨经历,才戳中了我愤世嫉俗的脊梁,感悟到大家“写人”手法的情感细腻,也让我想到同样戳中这段历史痛点的“_狂人”食指郭路生:“还不都是怪那个年代啊?你说这些好端端的人,被那个时代无情的扔上去又抛下来,有人挣扎的爬起,有人就此沉沦,还有一大部分人变成了那个永远叫不醒的装睡人。”

电影总是要顾及艺术和票房,所以当看到电影里的长腿黄轩和干净整洁的芭蕾宿舍时我庆幸自己是先阅读的书,再欣赏的电影,我在电影里更多的看到了美好和怀念,而书中更多的是遗憾和释怀,关于那段芳华,在书中却一点也不芳,可再不稀罕它它也是自己的唯一的那段青春啊,于是作者抱着爱恨交织的姿态去俯瞰这段历史,毕竟出生在大上海的严歌苓不能因为喜怒冲淡了颜色,所以文风草草浮浮,叙述平平淡淡,矛盾一喜一悲。

所以在这里,对待这本书,我也学一下严歌苓的矛盾体。

简爱读后心得感悟

《三国演义》是中国第一部长篇章回体历史演义的小说,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它生动地记录了那时蜀、魏、吴三个大国之间的斗争。

这本书在广阔的背景上,上演了一幕幕气势磅礴的战争场面,成功刻画了近四百个人物形象,其中曹操、刘备、孙权、诸葛亮、周瑜、关羽、张飞等等人物形象更是脍炙人口。罗贯中将兵法三十六计汇融于字里行间,真是很妙。

《三国演义》反映了丰富的历史内容、人物名称、地理名称、主要事件。历史演义小说大多是批古判今。《三国演义》既反映了真实的三国历史,又根据明朝社会的实际情况对三国人物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修改,给予我们一些启发,让我们增长见识。它不但真实地反映了三国历史的真实面貌,还反映了许多明朝社会内容。让我们大开眼界,更好的了解历史。

《三国演义》描写的是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之间近一百年的历史,反映了三国时代的军事斗争以及社会矛盾。书以刘备集团作为描写的中心,隐含着人民对汉族复兴的希望。鲁迅在《中国小说的历史变迁》称:“因为三国的事情,不像五代那样纷乱;又不像楚汉那样简单;恰是不简书中刻画了近四百个人物形象,而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人物就是诸葛亮。诸葛亮,字孔明,号卧龙,三国时期蜀国丞相,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发明家、文学家。在世时被封为武乡侯,死后追谥忠武侯。其代表作有《前出师表》、《后出师表》、《诫子书》等;曾发明木牛流马等,并改造连弩,可一弩十矢俱发。死于宝鸡岐山五丈原。诸葛亮在后世受到极大的尊崇,成为后世忠臣楷模,智慧化身。他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就是他的机智,勇敢,忠诚。他帮助刘备解决了大大小小的问题,诸葛亮也是作者心目中的“贤相”的化身,他具有“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高风亮节,具有经世济民再造太平盛世的雄心壮志,而且作者还赋予他呼风唤雨、神机妙算的奇异本领。而当中的战争,手法多样,往往使人感到一场场刀光血影的战争场面。其中,官渡之战、赤壁之战等战争的描写也是波澜起伏,使人读来惊心动魄,将史书上所没有的情节描写得十分细致。不过,前33回写了从桃园结义到曹操统一北方的24年,71回半写了刘备三顾茅庐到诸葛亮死于五丈原的27年,而以后的46年只用了15回半就草草收场。可见作者多么“偏心”于诸葛亮。

读完《三国演义》,让人感觉惊心动魄、热血沸腾。它让我了解了三国时期的历史,也让我观摩了各种大战。不愧为四大名著之一!

文档为doc格式。

芳华阅读心得感悟

看了一个片段忽然上瘾了。偷翻着手机把小说看完了,感觉萧穗子本身也是酿成他悲剧的一份子。

看电影的时候感觉没那么多伤心,但黄轩其实演的挺好,他始终不苟言笑无利可图的表情,和小说中的刘峰还是挺吻合的。

只深刻记得去了海南的刘峰在派出所?的门外被一群坏人狠狠推了一把倒在地上,他的假肢掉在地上。

记得他在_的草丛里满身鲜血地坐着,抬头看天的时候眼神里面的茫然失措。

记得他从文工团离开的时候小曼现在门口送走他的眼神。

记得他那晚被审讯时的愤怒与绝望。

记得那些葱绿色的芳华在这群人身上一闪而过,巨大时代的洪流裹挟着所有人,汹涌澎湃地往前跑去,一点挣扎的机会都没给你。

直到最后,退潮了我们才终于搁浅。

有时候羡慕这种专注单纯的年代,他们在一个人造的小世界里撒欢打滚,然后放肆地去爱去恨,去偶像崇拜,也有道德败坏,但不自知。我们的时代过分喧嚣了,精力和生命长在手机上电脑上多媒体里,道德观和价值观从多元化变扭曲,你很难说服别人什么是对什么又是错。

而刘峰这样的人,就像一个幻觉造成来的精神偶像,是我们亲手把他推上了神探,也是同一批的我们亲手毁灭了他。可是被创造出来的他多么无辜,他只懂的善良,只想有自己的向往,这一点小奢望都不被允许。

生而为人,我很抱歉。

意林的读后心得感悟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来了长长的暑假。今年的假期,我过得充实而又快乐。

假期读书之乐。趁着暑假,好好阅读,多看书,可以增长知识,这可是个好计划。如果做点读书笔记,写几篇读后感,收获会更大。暑假中,我认真复习了小学的知识,把以前做过的练习卷又温习了一遍;我也参加了“百分百”的培训班,预习初一的内容,做到了温故而知新;我还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水浒传》、《繁星春水》等名著,看了《特别关注》、《意林》等杂志,都使我受益匪浅,感受到了读书的乐趣。

假期旅游之乐。今年暑假,我和妈妈的青海甘肃之旅令我难忘。我们游览了许多自然和历史文化景点,美丽的青海湖,雄伟的嘉峪关,神秘的莫高窟,神奇的月牙泉…·一切都令人流连忘返。其中最让我难忘的是敦煌的莫高窟,5万多件古代文物令人叹为观止,一件件彩塑琳琅满目,精美的壁画历经千年而不退色,真正让我感受到了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和勤劳。这次旅游使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也是我最快乐的一次远行。

假期健身之乐。暑假中,我也不忘锻炼身体。一到傍晚,我就拉着爸爸妈妈一起去太湖广场玩滑板;在高温的日子里和小伙伴到体育中心学游泳;和表哥一起打篮球、玩羽毛球。最让我感慨的是玩滑板,一开始根本不会玩,但是我不放弃,不气馁,反复练习,很快就掌握了平衡,懂得了技巧,于是太湖广场又多了我矫健的身影,在滑板上快速地滑行,让我有了飞的感觉!健身不仅带给了我快乐,又给了我健康强壮的身体。

假期魔术之乐。今年8月,刘谦来无锡演出,我这个魔术迷当然不能错过。刘谦演的许多魔术都让我十分佩服和惊讶,整个表演过程中全场的气氛都被他调动起来了。玄妙的魔术和滑稽的表演让大家都乐翻了天,我真的觉得刘谦似乎是一个神仙。刘谦为什么会成功?我认为是天分加勤奋加机遇。尽管每个人的成功有不同的轨迹,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没有艰辛的付出,就不会有成功。

牧羊豹读后心得感悟

在放暑假的日子里,我的大部分时间都交给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老虎哈雷》让我看到了小老虎哈雷对主人的关爱;《白象家族》让我体会到了大象的尊严;《保姆蟒》让我知道了“保姆”蟒蛇的聪明和智慧……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叫《牧羊豹》的书,下面就让我们一起走进这妙趣横生的故事,看一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吧!

牧羊豹的名字叫三点金,是一只牧羊犬老梵娌带大的。他为什么会有牧羊豹这个奇特的外号呢?别急,听我说完下面的故事,你就明白了。

小豹子三点金对放羊有着浓厚的兴趣,比如说:牧羊犬老梵娌拔开木插销的时候,三点金往老梵娌那边看,表示出好奇的样子。老梵娌放羊、赶羊的时候,他也帮助老梵娌大吼大叫,以便让羊群走的快一些。

然而,好景不长,豹子结婚了,并有了孩子。有了孩子,但是它找不到食物,只好五天偷一只羊。然后它被主人发现了,赶了出去。为了还清被咬死的`四只羊,他用四只羚羊还清了帐,并消失在丛林中。

我喜欢牧羊豹,喜欢它的勇敢、无畏,喜欢它敢于跟猛兽搏斗的精神。这使我非常难忘。

《活着》读后感心得感悟

浓密的乌云遮蔽了本该湛蓝的天空,它嚣张的认为黑暗可以埋没一切,分秒流失,它却发现,自己始终无法吞噬掉太阳的光芒。因为只要有一丝缝隙,太阳便撒下阳光,播下温暖,种下希望。

这是一个活在黑暗中的不倒翁,给他一个支撑点,他就能“活着”。一直在等,却始终没有等来幸福。亦或者幸福一直在他身边,发现与错过,不过说辞。这个故事,是一场没有方向的悲剧,无法摸索它的轨迹,这也是生活,无法预知下一秒究竟会怎样,生命的悲情无时无刻不在上演着。

福贵,一个地主家的少爷,年轻时和他父亲一样,嗜赌成性,整日挥霍,终于败光了家产,过上了一贫如洗的日子,他的父亲也因此带着苦闷的心情死了。因为贫困,进城给母亲找医生之时又被国民党抓了壮丁,一番波折之后回归故里,而此时他面对的是已故的母亲,还有因病变成聋哑人的女儿凤霞,只有可爱的小儿子让他得到了慰藉。后来小儿子有庆被迫献血,失血过多,不幸去世,女儿凤霞嫁给了歪脖子的二喜。当福贵夫妇为女儿找到归宿而欣慰的时候,凤霞却在生孩子的时候,死于大出血,福贵苦命的妻子家珍也因悲伤和病痛去世了,二喜打工养家的时候不幸被水泥板夹死,他们唯一的孩子苦命的苦根因为吃了太多豆子,滑稽的被撑死了。总之福贵身边的人都因各种原因离开了他,最终陪伴福贵的依旧是一头将死的老牛。作者以安静冷漠的笔触将这些故事娓娓道来,温柔含蓄的说着血肉模糊的悲剧。被死亡笼罩的气氛格外忧伤,却也能让人冷静的看故事、耐心的分析故事。浓密的乌云遮蔽了本该湛蓝的天空,它嚣张的认为黑暗可以埋没一切,分秒流失,它却发现,自己始终无法吞噬掉太阳的光芒。因为只要有一丝缝隙,太阳便撒下阳光,播下温暖,种下希望。

这是一个活在黑暗中的不倒翁,给他一个支撑点,他就能“活着”。一直在等,却始终没有等来幸福。亦或者幸福一直在他身边,发现与错过,不过说辞。这个故事,是一场没有方向的悲剧,无法摸索它的轨迹,这也是生活,无法预知下一秒究竟会怎样,生命的悲情无时无刻不在上演着。

福贵,一个地主家的少爷,年轻时和他父亲一样,嗜赌成性,整日挥霍,终于败光了家产,过上了一贫如洗的日子,他的父亲也因此带着苦闷的心情死了。因为贫困,进城给母亲找医生之时又被国民党抓了壮丁,一番波折之后回归故里,而此时他面对的是已故的母亲,还有因病变成聋哑人的女儿凤霞,只有可爱的小儿子让他得到了慰藉。后来小儿子有庆被迫献血,失血过多,不幸去世,女儿凤霞嫁给了歪脖子的二喜。当福贵夫妇为女儿找到归宿而欣慰的时候,凤霞却在生孩子的时候,死于大出血,福贵苦命的妻子家珍也因悲伤和病痛去世了,二喜打工养家的时候不幸被水泥板夹死,他们唯一的孩子苦命的苦根因为吃了太多豆子,滑稽的被撑死了。总之福贵身边的人都因各种原因离开了他,最终陪伴福贵的依旧是一头将死的老牛。作者以安静冷漠的笔触将这些故事娓娓道来,温柔含蓄的说着血肉模糊的悲剧。被死亡笼罩的气氛格外忧伤,却也能让人冷静的看故事、耐心的分析故事。

读完之后,很同情福贵,因为他的确很值得同情。可以说福贵的悲剧是自己的浪荡和社会的动荡共同造成的。

首先福贵因为自己嗜赌成性输光了家产,才一夜之间从一个富家少爷变的一贫如洗,这是自作自受,福贵父亲因此离世,这是福贵一手造成的,如若不是他输光了家产,父亲也不会变得整日闷闷不乐,郁郁寡欢,更不会无故离世。

福贵的母亲,是因为国民党的腐败和霸道,也是因为福贵的挥霍成瘾。试想如果福贵没有败光家产,他们便可以找到最好的医生,及时的给母亲治病。另外,如果不是国民党将福贵抓去做壮丁,福贵也能够找到医生给母亲治病,这都说不定,福祸问题也先不做评价。

小儿子有庆从出生开始就没过上一天好日子,吃不饱穿不暖,还要忍受福贵的无故呵斥,是个苦命的孩子。最终又滑稽的死于抽血过多,这一切都来的太突然,太不讲道理。不过这看似的偶然的背后其实也是一种必然,这是黑暗社会对穷苦人民无情的制裁。可以说,福贵和他的家庭没有资格选择什么,甚至是生存这种最基本的权利,都已经成为了他们所不能摆布的。

女儿凤霞真的很可怜,虽然生得一副好模样,却因为生病变成了聋哑人,这的确让人感到遗憾悲伤。因为家境贫困,弟弟有庆要上学,福贵和家珍曾经无奈的将她送给别人家收养,她经历了太多的曲折和磨难,不论是肉体上的还是精神上的,当她好不容易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的时候,却又在生孩子的时候死于大出血,甚至都没有见儿子苦根一面,跌宕起伏的命运,痛心疾首,让人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压抑和苦闷。幸福成了悲剧短暂的陪衬,让这出悲剧变得更加嚣张,也更加失去了它原本在我心中的走向,让人摸不着头脑。

二喜,这个本来无辜的局外人强行入戏,他得到了自己的第一个孩子苦根,却永远的失去了自己的第一个妻子凤霞。有得有失的痛,让二喜这个男子汉险些崩溃,如果没有这个孩子,估计二喜早就选择了终结自己的生命。最终,二喜在工地被水泥板夹死了,在死的时候他脑子中还想着自己的孩子苦根,命运留给他的念想的确少得可怜。总之一直对这个男人有期待,希望他能够改变福贵家的命运,哪怕是一点点。不成想,他不但使悲剧升级,更成了这场悲剧的陪衬。苦根,正如他的名字一样,生出来就要过着没有妈妈的日子,吃了多少苦就不用说了。命运又在此刻残忍的和他开了一个玩笑,唯一的父亲二喜不幸被水泥板夹死。当我看到苦根对父亲死讯的毫不在意的时候,我便更是心痛。是啊,一个小孩子而已,哪里懂得什么生死聚散,那种莫名的悲伤,是一点一点渗入心中的,而苦根最终的死因居然是吃豆子撑死了,滑稽可笑的背后,是穷苦人民难以言表的痛。一起在期待,期待着凤霞能够过上幸福美满的日子,不再受到任何伤害。期待着二喜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故事的走向,结束这场悲剧。苦根努力发展,长大之后改变这个悲剧的家庭,却也因此一直在失望。这种期待与失望的落差感,不断刺痛内心,因为不容忽略也不能忽略的是,还有福贵。

此时,福贵身边的所有亲人都离他而去了。先不说福贵是什么样的心情,什么样的境遇。发生的太多太杂,让人没有时间去屡清思路,因为一切都过于连贯,不给人喘息的机会,我拼命地想看到转机,却发现各种悲剧接踵而至,无情的吞噬着这个曾经的地主少爷,一点儿也不讲人情味儿的渗入我们的内心,直达那最柔弱的地方,轻声低诉着什么叫做痛。其实也是,这场悲剧本身就没有人情味儿,本身就是血腥残忍的。

最痛的莫过于回忆,整理记忆的过程总是会让人情不自禁的动容。福贵这一生经历了太多。首先是败光了家产,一夜之间变得一贫如洗,生他养他的父亲也因此离世。试想这个曾经风光无限的地主少爷,怎样面对这个突如其来的现实,这个残酷的结果,会带给他多少的苦痛,我想他当时一定很难,很不容易的才撑了过来,不论当下发生的一切是否是他造成的,他的日子却是真实的生不如死。其次,他经历了社会的动荡,被国民党抓过壮丁,虽然两年没有参加过一次真正的战斗,却也一直过着背井离乡、心惊肉跳的生活,说不定哪天就轮到他上前线,试想,这个地主家的少爷,一个从来没有过忧患顾虑的人,就这么突然被带上战场,随时可能面对真正的战争,随时可能面对真正的死亡,他的心中又是怎样的动荡,远离家乡,没有亲人,独自面对随时可能出现的生死选择,心系母亲的生死,这一切又是多么的不容易。终于,他被解放军释放,有机会回到家中与家人团聚,迎接他的却是母亲死亡的消息以及女儿变成聋哑人的噩耗,后来又赶上了人民公社运动和文化大革命运动,不断开展的活动更是给福贵一家带来了难以承受的压力,而在这些苦难之间又不断夹杂了亲人的离世。

更加客观存在的是,福贵经历的一切悲剧不曾间断过,连贯的发生在福贵的身边,让他一次次面对生命中难以承受的重。悲剧和痛苦是不断升级不断加剧的,他“活着”就得不断的迎接痛苦,然后一次次的挺过来,别无选择,这就是唯一的选择。

福贵这一生经历了太多的苦难,每一件都足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但是在《活着》这部作品中,我们也不难发现,其中不断夹杂着小希望和小幸福,还有小幸运。

首先,福贵出身好,毕竟他曾经过上了风光无限,不愁吃穿的日子,这也可以算他曾经幸福过,至少有幸运的因素在里面。

其次,就是文化大革命期间被枪毙的龙二。如果当初福贵没有输光了家产,恐怕当时被枪毙的就是他了,由此来看,富贵是幸运的,他幸运地避开了这个敏感而有尖锐的社会问题,侥幸捡了一条命。

还有他不离不弃的妻子家珍,不论贫富,不论福贵对她的态度,她都始终如一的用心照顾福贵,用心经营着这个穷困破散的家庭,尽职尽责。

女儿凤霞,虽然因为生病变成了聋哑人,却生得一副好模样,更重要的是拥有一颗善良的内心。在生活上,凤霞很懂事,不叫苦不叫累,帮福贵分担了很多压力和烦恼。

小儿子有庆,虽然过程和结局都很悲惨。但他曾经取得了跑步比赛的第一名,赢得了大家的一致认可,乖巧懂事,可爱伶俐,让福贵觉得很有面子,很骄傲,同时这也给予了福贵“活着”的希望。

二喜的出现,更是让这个家变得更加完整,女儿凤霞找到了归宿,对于福贵夫妇来说是一种放心和满足,也是一种无法言说的幸福,因为他们不必在为女儿终老之后的事担心。

还有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的时候,由于种种原因,两年没有上战场参加真正的战斗。带着健康的身体回到家里,这本身就是值得庆幸的。

这部作品就是这样,不断地给人希望,又不断地让这些希望破灭。就是利用这种心理落差让原本就很悲情的故事,一点一点的侵蚀你内心的安全感,直至你沉溺在他虚幻的故事中,再一把将你拉回现实,让你从内心深处感到痛,这便是残忍的余华,他不留余地,因为现实就是不留余地的。

《活着》读后感心得感悟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活着》的作者余华想用文字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而平凡渺小、作为《活着》的旁观者,我想轻轻道上一句:“其实,幸福真的很简单,幸福就是一种感觉。”

还记得三毛曾说:“真正的快乐,不是狂喜,亦不是苦痛,在我很主观地来说,它是细水长流,碧海无波,在芸芸众生里做一个普通的人,享受生命那一刻的喜悦,那么即使我们不死,也在天堂里了。”她在无数次的跌倒、迷茫和苦痛后用心品味着幸福的真正定义。

福贵在见到家珍回来的那一刻是激动、幸福的;

家珍在回娘家后重逢可爱女儿凤霞时是快乐幸福的;

有庆在人民公社时期仍能喂自己的羊时的满足是幸福的。虽然福贵败了自己的家庭,失去了地主的“高贵”身份,但在看到龙二被毙了三枪,福贵庆幸自己还活着时他是幸福的。不再在乎地位、金钱、名利,而是享受一个小家的天伦之乐。

接到远方妈妈的来电,听听那熟悉亲切的家音和妈妈的唠嗑我像一个得到糖果的孩子满足了整整一天。

早晨,在朦胧的睡眼中,刺耳的铃声一不小心敲破了睡梦,你可能恼怒过,在辛辛苦苦挤着公交,穿过拥挤的人群时,你可能烦躁过,但是,每一个清晨的开始,你愿意用不快去霸占原本就空间不足的心田吗?你愿意一整天都被压抑在不开心之中吗?幸福来自你的内心感受,以一个宽容的心态去微笑面对生活的缺陷,你会发现原来幸福无处不在。沐浴阳光时的轻松自如和用心交谈时的真诚快乐都渗透淡淡的香甜幸福感。

十多年前在上海谋生,租了一间小房子,买了一个二手的电视机,在这之前我们家是从未有过电视机的,有了电视机就算实现了我人生的一部分理想。

记得有年春节,我在深夜里搜素到一部电视剧《福贵》,这部电视剧是根据余华的长篇小说《活着》改编的,每天晚上好像连续播放四五级,大约从十点一直播放到凌晨两三点,我看得毫无睡意,越看精神越好,大家可以想象,这电视剧该有多么精彩。当时想过找来这部长篇小说看看,可是又一想,电视剧都看了,小说还能有什么新鲜感吸引我吗?于是看小说的念头就淡了。

后来文学圈子里的一个作家朋友几次跟我提到《活着》这部长篇小说,这就又勾起了我的阅读欲望。刚好一个写诗的朋友开了个网店卖书,看到有余华的作品,于是就买了全套回来,首先就看《活着》。

我已经很多年没有读过长篇小说了,我甚至对长篇小说有一种抵触的情绪,我想我幸好没有当编辑,如果当编辑不得不阅读人家的长篇小说,我想这一定是非常痛苦的。有的长篇小说尽管名气已经很大,但是我依然无法读完全本。

但是阅读《活着》的时候,我连续读了几个小时,到了凌晨一点,我依然“活着”(没睡着),随着年龄的增长,这样的情况已经越来越少了,我读《红高粱家族》的时候好像也是如此。

看了小说,根据我的记忆,改编的电视剧《福贵》,改动的地方实在是太多了一些。电视剧给我的印象是精彩。而小说给我的是内心深处深深的震撼。读完整本小说,我的心仿佛掉进了冰窟窿里,好久好久都没有回暖。

成为贫农的福贵本以为可以从此过上相对太平的日子,但是事实上却是灾难一个接着一个,悲剧隔一段时间就发生一次,他一生都在苦难中挣扎。

福贵在最后所有的亲人都离开他去了另一个世界以后,他买了一头老牛来陪伴他,他将老牛的名字取得和自己一样,老牛也叫福贵,然后他为了让老牛安心干活,给老牛假想出了几个伙伴,他们是家珍、凤霞、苦根、二喜。这些名字全都是福贵死去的亲人,他们活着的时候,就像牛一样的活着。实际上,牛比他们还好,因为牛不需要穿衣服,也不需要吃饭,它们吃草,不需要耕种就能长出来。

中国农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谁在思考?农民在思考吗?没有,我相信百分之九十九的人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他们活着就是为了吃饭,为了吃饱,吃饱以后,可以思考着能否吃好一些。至于别的,对于他们,实在是过于奢侈。而就是吃饱这个问题,从1949年到1978年,对于中国农民都是奢侈的问题。人在没有吃饱的情况下,那就只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吃饱。我小时候的远大理想就是顿顿有两糙饭吃,大米比包谷面稍微多一点更好的那种饭。

因此农民不能有别的想法,不能有爱好,有了就是不务正业,在那个年代,农民们在相互监督着彼此。改革开放之初,最先离开土地,放弃土地的农民都遭到坚守在土地上的农民的嘲笑,好在是后来的情况越来越好,那些坚守在土地上嘲笑离开土地的人的人也坚守不下去了,最终自己或自己的下一代还是离开了土地。我想这是好事,农民进城开阔了视野,长了见识,改变了观念,大家在一个大环境中公平竞争。但愿过去的苦难离我们远去,永远不再回来。愿农民头上那些特殊的符号慢慢的淡化。愿人人平等的时代快些到来!

余华的《活着》一书是朋友送给我的,看书的整个过程又好奇又煎熬,好奇的是为什么书要叫“活着”?难道是主人公大起大落经历万般艰难而功成名就的一生吗?随着看完,才知主人公并没有功成名就,大起大落万般艰难倒是经历了不少。煎熬的是这个故事承载了太多悲伤。

有的人活得幸福辉煌,有的人活得痛苦平庸。富贵的一生从幸福到痛苦,从辉煌到平庸,最大的悲哀也是此,所有人拼命努力,努力工作,努力赚钱,只为了能过上更好的生活,能摆脱平庸,活得精彩。

“我们徐家的老祖宗不过是养了一只小鸡,鸡养大后变成了鹅,鹅养大变成了羊,再把羊养大,羊就变成了牛,我们徐家就是这样发起来的。到了我手里,徐家的牛变成了羊,羊变成了鹅,传到你手里,鹅变成了鸡现在鸡也没了。”《活着》就从徐家的败落写起,成了富贵坎坷一生的源头。

富贵败光了所有家产后,他的母亲对他说:“只要活得快乐,穷也不怕。”可富贵真的活得快乐吗?败光家产住到乡下的时候他的父亲就死了,母亲患病他去城里求医却被国民党抓去当了壮丁。看到这一幕我尤其着急,直在心里呐喊:你快回去呀,你有主角光环的,你不会死的,你母亲还等着你呢,你的妻儿还等着你呢,他们会很着急的。我虽抱着着急心态,却一点不敢敷衍,认认真真看完过程直到结果,结果是什么呢?结果是他和战友被解放军俘虏,才得以归乡。母亲却早已过世,妻子含辛茹苦带大一双儿女,女儿凤霞也因一场大病成了哑巴。作者最终没给富贵任何主角光环,他救不了他的母亲也救不了他的凤霞。

我以为他们一家人在大时代的背景下,随着社会变革,艰难的生活,用他们的生活反应当时的苦,然后告诉我们,我们现在丰衣足食的生活来之不易等等,可是,并没有。这只是悲剧的开端。

妻子家珍因为换上软骨症而干不了重活,儿女还小,重担就落在了他身上。为了让儿子能够上学,他把女儿送人,同样作为家里的女儿的我愤愤不平,又庆幸我生活在了一个好时代,。虽然最后女儿回来了,还嫁了人,还生了个大胖小子,却因大出血死在了医院里。儿子因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被医生抽干了血,也死在了医院里,医生和县长没有受到任何的法律制裁,才惊觉,那不是我现在生活的时代。儿女相继死去后,家珍也随着去了。女婿在工作时,出了意外也走了,留下小小的外孙和富贵相依为命。富贵给外孙煮豆子吃,外孙因吃豆子被噎死了。

看到最后,情绪倒没了多大起伏,我想,作者给富贵的主角光环就是他还活着吧,会继续活着吧,在失去了所有之后,经历人间最痛之后,一颗心已千疮百孔之后,没有轻生的念头,对生活也不报任何希望。他还有什么可失去的呢?那头陪伴他的、也叫富贵的老牛吗?作者用冷酷的文笔描述了一个悲伤的故事。

《西雅图时报》评价说:余华没有煽情。每一个沉重的悲剧都是痛苦的。《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

活着,其实并不复杂,它是最简单化的人生。人们常说的“我活得好累”不过是要求得太高了罢了,活着只是活着,是生命的延续,没有喧嚣浮华,也没有功名利禄。可是,如果活着只为活着,人生倒是没了精彩没了追求,活得平庸了呢。

十多年前在上海谋生,租了一间小房子,买了一个二手的电视机,在这之前我们家是从未有过电视机的,有了电视机就算实现了我人生的一部分理想。

记得有年春节,我在深夜里搜素到一部电视剧《福贵》,这部电视剧是根据余华的长篇小说《活着》改编的,每天晚上好像连续播放四五级,大约从十点一直播放到凌晨两三点,我看得毫无睡意,越看精神越好,大家可以想象,这电视剧该有多么精彩。当时想过找来这部长篇小说看看,可是又一想,电视剧都看了,小说还能有什么新鲜感吸引我吗?于是看小说的念头就淡了。

后来文学圈子里的一个作家朋友几次跟我提到《活着》这部长篇小说,这就又勾起了我的阅读欲望。刚好一个写诗的朋友开了个网店卖书,看到有余华的作品,于是就买了全套回来,首先就看《活着》。

我已经很多年没有读过长篇小说了,我甚至对长篇小说有一种抵触的情绪,我想我幸好没有当编辑,如果当编辑不得不阅读人家的长篇小说,我想这一定是非常痛苦的。有的长篇小说尽管名气已经很大,但是我依然无法读完全本。

但是阅读《活着》的时候,我连续读了几个小时,到了凌晨一点,我依然“活着”(没睡着),随着年龄的增长,这样的情况已经越来越少了,我读《红高粱家族》的时候好像也是如此。

看了小说,根据我的记忆,改编的电视剧《福贵》,改动的地方实在是太多了一些。电视剧给我的印象是精彩。而小说给我的是内心深处深深的震撼。读完整本小说,我的心仿佛掉进了冰窟窿里,好久好久都没有回暖。

成为贫农的福贵本以为可以从此过上相对太平的日子,但是事实上却是灾难一个接着一个,悲剧隔一段时间就发生一次,他一生都在苦难中挣扎。

福贵在最后所有的亲人都离开他去了另一个世界以后,他买了一头老牛来陪伴他,他将老牛的名字取得和自己一样,老牛也叫福贵,然后他为了让老牛安心干活,给老牛假想出了几个伙伴,他们是家珍、凤霞、苦根、二喜。这些名字全都是福贵死去的亲人,他们活着的时候,就像牛一样的活着。实际上,牛比他们还好,因为牛不需要穿衣服,也不需要吃饭,它们吃草,不需要耕种就能长出来。

中国农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谁在思考?农民在思考吗?没有,我相信百分之九十九的人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他们活着就是为了吃饭,为了吃饱,吃饱以后,可以思考着能否吃好一些。至于别的,对于他们,实在是过于奢侈。而就是吃饱这个问题,从1949年到1978年,对于中国农民都是奢侈的问题。人在没有吃饱的情况下,那就只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吃饱。我小时候的远大理想就是顿顿有两糙饭吃,大米比包谷面稍微多一点更好的那种饭。

因此农民不能有别的想法,不能有爱好,有了就是不务正业,在那个年代,农民们在相互监督着彼此。改革开放之初,最先离开土地,放弃土地的农民都遭到坚守在土地上的农民的嘲笑,好在是后来的情况越来越好,那些坚守在土地上嘲笑离开土地的人的人也坚守不下去了,最终自己或自己的下一代还是离开了土地。我想这是好事,农民进城开阔了视野,长了见识,改变了观念,大家在一个大环境中公平竞争。但愿过去的苦难离我们远去,永远不再回来。愿农民头上那些特殊的符号慢慢的淡化。愿人人平等的时代快些到来!

余华的《活着》一书是朋友送给我的,看书的整个过程又好奇又煎熬,好奇的是为什么书要叫“活着”?难道是主人公大起大落经历万般艰难而功成名就的一生吗?随着看完,才知主人公并没有功成名就,大起大落万般艰难倒是经历了不少。煎熬的是这个故事承载了太多悲伤。

有的人活得幸福辉煌,有的人活得痛苦平庸。富贵的一生从幸福到痛苦,从辉煌到平庸,最大的悲哀也是此,所有人拼命努力,努力工作,努力赚钱,只为了能过上更好的生活,能摆脱平庸,活得精彩。

“我们徐家的老祖宗不过是养了一只小鸡,鸡养大后变成了鹅,鹅养大变成了羊,再把羊养大,羊就变成了牛,我们徐家就是这样发起来的。到了我手里,徐家的牛变成了羊,羊变成了鹅,传到你手里,鹅变成了鸡现在鸡也没了。”《活着》就从徐家的败落写起,成了富贵坎坷一生的源头。

富贵败光了所有家产后,他的母亲对他说:“只要活得快乐,穷也不怕。”可富贵真的活得快乐吗?败光家产住到乡下的时候他的父亲就死了,母亲患病他去城里求医却被国民党抓去当了壮丁。看到这一幕我尤其着急,直在心里呐喊:你快回去呀,你有主角光环的,你不会死的,你母亲还等着你呢,你的妻儿还等着你呢,他们会很着急的。我虽抱着着急心态,却一点不敢敷衍,认认真真看完过程直到结果,结果是什么呢?结果是他和战友被解放军俘虏,才得以归乡。母亲却早已过世,妻子含辛茹苦带大一双儿女,女儿凤霞也因一场大病成了哑巴。作者最终没给富贵任何主角光环,他救不了他的母亲也救不了他的凤霞。

我以为他们一家人在大时代的背景下,随着社会变革,艰难的生活,用他们的生活反应当时的苦,然后告诉我们,我们现在丰衣足食的生活来之不易等等,可是,并没有。这只是悲剧的开端。

妻子家珍因为换上软骨症而干不了重活,儿女还小,重担就落在了他身上。为了让儿子能够上学,他把女儿送人,同样作为家里的女儿的我愤愤不平,又庆幸我生活在了一个好时代,。虽然最后女儿回来了,还嫁了人,还生了个大胖小子,却因大出血死在了医院里。儿子因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被医生抽干了血,也死在了医院里,医生和县长没有受到任何的法律制裁,才惊觉,那不是我现在生活的时代。儿女相继死去后,家珍也随着去了。女婿在工作时,出了意外也走了,留下小小的外孙和富贵相依为命。富贵给外孙煮豆子吃,外孙因吃豆子被噎死了。

看到最后,情绪倒没了多大起伏,我想,作者给富贵的主角光环就是他还活着吧,会继续活着吧,在失去了所有之后,经历人间最痛之后,一颗心已千疮百孔之后,没有轻生的念头,对生活也不报任何希望。他还有什么可失去的呢?那头陪伴他的、也叫富贵的老牛吗?作者用冷酷的文笔描述了一个悲伤的故事。

《西雅图时报》评价说:余华没有煽情。每一个沉重的悲剧都是痛苦的。《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

活着,其实并不复杂,它是最简单化的人生。人们常说的“我活得好累”不过是要求得太高了罢了,活着只是活着,是生命的延续,没有喧嚣浮华,也没有功名利禄。可是,如果活着只为活着,人生倒是没了精彩没了追求,活得平庸了呢。

《猫城记》读后心得感悟心得

说起《猫城记》100个中国人里面可能有99个没有听过这本小说的,要提起老舍先生,我想恐怕100个中国人里面可能只有一个没有听过他老人家的名字吧!而在国外,老舍的《猫城记》是和《骆驼祥子》并驾齐驱的。并且,老舍先生也是因为《猫城记》几乎拿了诺贝尔文学奖。(我说几乎,是因为他已经拿了第一,但是因为他自杀了。)。

我认为诺贝尔文学奖是一个很不国际化的奖,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评奖的大师们都是不懂中文的,而中文的小说被翻译到外国而又翻译的很好的少之又少,《猫城记》却是一个例外。《猫城记》被广泛的翻译成各国文字(其中就有瑞典文版),并且在各国都很受欢迎,被认为是讽刺小说中的精品。前苏联的一本颇有影响的杂志《新世纪》发行了老舍的《猫城记》,连载后又出版了单行本,发行了70万册。

《猫城记》是以一个科幻小说的形式出现,讲我一个中国人坐航天飞机到了火星。于是,我认识了这个星球上最糟糕的一个国家的人——猫城人。这个国家的人贪婪、懒惰、古老、腐败、混乱、愚蠢……反正全世界上最恶毒的词语用在这个国家上都不为过。他们不劳动,不讲卫生,怕水不洗澡,最惧怕的就是外国人,他们不吃饭只吃一种叫做“迷叶”毒品。

这个国家上的人以各种手段想方设法的得到“迷叶”和“国魂”(猫城的钱),为此不惜随意杀人。这个国家的人曾经产生过各种政党——哄,但是都以皇帝给“哄”们“迷叶”而不了了之。这个国家的人喜欢看热闹,而且不遵守规矩,有点钱的人就是娶老婆和妾,然后就是“哪什么”。连年轻人也是非常的麻木,学者更是一塌糊涂,古董全部变卖给外国人来换取外国人的东西和“迷叶”。只要与外国人打起仗来就作鸟兽散。

听到我上面的描述,您想想像不像那个时候的中国?而且,从某种意义上上来说这本小说揭露了中国人许多最根本的劣根性。《猫城记》寓言化地描写了人际关系的复杂,嘲讽了人的劣根性,具有超越国界的世界性。

当然,老舍先生写这本书的时候对马列主义和红军是有误解的,他把红军的长征描写成是逃跑和向外国人投降,这是不对的。这也是直接导致老舍先生自杀的原因,因为江青看了这本书很不满意。江青看了这本书后,大怒:这简直是在污蔑中国,批判!

于是,懦弱的老舍先生投河自杀了。这时,老舍先生并不知道诺贝尔文学奖拍板定了他,他选择了与世诀别的道路。诺贝尔文学奖从不给死去的人,无论他多么好的著作,多么名声显著。于是老舍先生当之无愧的第一名被取消,这样,诺贝尔文学奖被授予了第二名,1968年得主是日本的川端康成。

由于种.种原因,《猫城记》后来没有出过单行本,收在《老舍文集》中。

第二次看老舍的《猫城记》,第一次阅读时,在被猫城灭国的惨况深深震撼的同时,也只约莫感觉老舍的政治感悟水平不如他的文学水平,而这次的幽默缺乏,又让我不免遗憾。再读一次,却又让我悟出些许东西来。

经常有人埋怨道跟许多大家相比,老舍全集迟迟未完整发行过的现状。作为文字地方性极强的少数民族作家,我觉得他应该跟如今的香港歌手__,talkshow高手林海峰相仿,也许不能得到全国读者的喜欢,但应该在相应语言区域,会得到不少群众的认同啊。可是奥运会闭幕的当天,也竟是老舍先生的忌日,同时网络各处,也没见有多少相关的报道。其实光是看《骆驼祥子》的市民底层奋斗,《四世同堂》的沦陷抗争,都不足以让作者被如此冷待。或者说作者的死是一种忌讳,但巴金也是受过牛棚生涯,改革开放后依旧风光。终于我在这本《猫城记》里找回了答案:“大家夫斯基”“马祖大仙”“哄”……看来只要这些名词还在,老舍全集就很难出得全了。

《猫城记》无意中说中了朝代的敏感之处,因而至今不得彰显,但正是如此地鞭挞入里,因此才可能被时代列为不朽之作。中学时候看老舍,更多地是喜欢他的幽默文笔,如今看来,作者体现出来的区域性和时代性,更值得人们注意留神。由此看来善写湘西文化的沈从文,善写北京文化的老舍,自是比五四时期的许多革命作家更是隽永一些咯。

老舍先生在1932年完成的一部当时称得上异类的一部作品《猫城记》,当年代表世界文坛荣誉的诺贝尔文学奖曾经钟情于它。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部作品在当时可算得上是一部超越时代的作品。当这部作品被介绍到西方时,这种题材及风格便深受西方读者的喜爱。有消息说,在1968年,诺贝尔奖已经决定将奖颁给老舍,只是由于他已辞世而作罢。

《猫城记》在开篇部分介绍,主人公乘坐飞机(船)来到火星,遇到当地智慧生命猫人;结尾部分解释,主人公目睹猫人国灭亡后半年,乘法国探险飞机(船)回到地球。从主人公自救脱险,结识猫人朋友,到学习猫人语言,进入猫国都城历险,等等诸多细节,无不符合社会科学逻辑。但在作者写作之时,人类所掌握的科技能力对火星了解还十分有限,对火星上是否存在高级生命也没有定论。可以说整篇小说是构筑在一个科学幻想式的背景上。

写的真好啊!悲凉啊!虽然写的是外太空的猫人,但是可以叫一本丑陋的中国人。影射的还是我们中国人人性的悲哀。在这本书里,这个温暖的人也终于是绝望了。猫人灭绝。不战而败。其中有解放前中国的影子,有_的影子。有日本人打中国的影子。那_就像南京_一样。老师和校长没有薪水。被批斗,学生和老师是敌对的,互杀。学生没有知识,抵御不了外敌,就会窝里斗。听主人公讲人类穿高跟鞋的美妙,猫女也扶着墙学习踩砖头用脚尖走路。猫男则试着穿裤子。迷叶,猫人的生活离不开迷叶。和以前_的大烟差不多。吃迷叶才可活的感觉好。猫兵遇到攻城的人,一概后退,给钱就投降。皇宫的墙上是堆烂泥,墙下沟填满臭水。因为攻城的矮人怕脏。这样可笑的抵御。(矮人们是我所知道的人们中最残忍的。猫国的灭亡是整个的,连他们的苍蝇都不剩几个。)老舍的原话。主人公最后搭法国到火星的探险飞机,才回到伟大光明的中国。最后一句结尾是整篇文字有一点光的地方。其余就是灰暗。

作者和朋友坐飞机到了火星,飞机碎了,朋友升天了,而作者却意外地存活了下来。他只有碎得像些挂着的干菠菜的衣服和肚子里的干粮,几乎等于一贫如洗(除此之外,他还有一把手,一盒火柴)。

作者认识了地主大蝎,它的迷林是它的命根子。大蝎请作者为它守护迷林,因为大蝎认为作者这个“外国人”(其实是外星人)就是迷林的守护神;大蝎的儿子小蝎去过外国,是个“新派”人物,有一些知识,看不惯猫人国里这些猫人的自私行为,却又无法改变事实,只好无比的悲观,每天与比迷叶还迷的迷一起嬉笑打闹;守寡在家的公使太太,带着公使的八个妾,最喜欢说的就是“不吃迷叶”,每天要说百十遍:“公使太太,到过外国,我不吃迷叶!”“喂,外国人,你该交房租了,五十国魂(猫国的货币),我们不吃迷叶!”最后,外敌入侵时,由于猫人的软弱无能和为自己着想,作者也见证了猫国的灭亡。

总体来说,猫人是非常自私,颓废和软弱的。它们时时刻刻为自己着想,官员种植迷叶(一种能让人的饥饿感消失,让人变懒的植物),收获后分给自己的亲戚,剩下的高价卖出;皇帝吃官员进贡的迷叶;老百姓只能吃饭菜,饥一顿饱一顿,生活非常艰苦;人们当兵只为了每月的那几片迷叶。猫人的宗旨是:欺侮别人,不合作,捣乱,彼此之间互相绝对不接触。

我难以想象——这样的国家是如何成立的?没有规章制度,国内到处乱成一团糟,竟然还有三千余年的历史!为什么不造反呢?后来,我想通了,因为这个民族过于软弱,过于自私,过于愚钝。它们没有文化,而皇上又过于“聪明”,人民讲什么,他就提倡什么,可最后还是一事无成。

猫国的灭亡是必然的,它们不懂得合作,自相残杀,不灭亡,天理难容!毕竟,在这个世界上生活,只有一条规则——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如果让我说对我影响最大的作家,我只能让王小波在前排就座,虽然我是如此的不情愿。追捧王小波是一件多么庸俗的事儿啊!可是我没留神,就让小波先生给影响了。往后排,免不了还要庸俗:郑渊洁。第三排并排坐着老少二位:老舍和王朔,鲁迅先生落后半个身位。几位先生只有最末一位帮我提升了一点品味!我也想说列夫·托尔斯泰,我也想说马尔克斯,我也想说卡尔维诺,我也想说米兰·昆德拉,但是拿望远镜看看这几块料,都排到门外面去了,真是不好意思找他们来装点门面。

我一点都不为我的趣味而自豪!

鲁郭茅,巴老曹,六大腕里面鲁、老我看得最多,老舍我最喜欢。单论现代作家这一块,我可以毫不脸红地说我最喜欢的是老舍。如果你不是特别喜欢老舍,别跟我谈老舍,我看过很多老舍!忘了谁说的,说钱锺书是学者的幽默,老舍是市民的幽默,赵树理是农民的幽默。学者的幽默领教了一点,也不过是耍嘴皮子掉书袋,我喜欢;市民的幽默更贫,幽默地彻底,就是为了幽默而幽默,不招笑还叫什么幽默!农民的幽默我体会的比较差,还是短练呵。

老舍兹一打算幽默,就不带点别的,也不专为弘扬什么鞭挞什么,先幽一默再说。这里面做的最足的是《牛天赐传》,从头贫到尾,一点正经没有。如果老舍只会幽默,那他不能在六大腕里面有一席之地,老舍也沉重,沉重也是幽默着沉重。《四世同堂》、《骆驼祥子》够沉重,也不是从头到尾的沉重。鲁迅先生是有幽默感的,但是他性子太烈,自己幽默可以,别人拿他开玩笑他不干。一门心思幽默的人,先得把自尊放下,先踩自己,才能踩别人。老舍看到了人民的疾苦,没想救他们于水火,而是想让他们在水火里面含着眼泪笑一笑,这就是老舍跟鲁迅策略的不同。老舍知道自己有多大屁股穿多大裤衩——这话没有影射鲁迅的意思,我同样赞赏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倘换作我,我做老舍,在旁边给鲁迅鼓掌叫好,唉,就是这么没责任感这么麻木不仁啊我,没治;鲁迅先生,您批评我吧。

《猫城记》是老舍众多作品中不太知名的一部。一方面是由于小说自身艺术上的高度有限——流于直白、肤浅;另一方面是对革命对共产主义的认识比较“落后”,对国民性只有批判没有建议——让老舍这样的人提出建设性意见太勉为其难——和极其悲观主义的论调,因此这部小说一直不被推荐。除非对老舍有特殊兴趣的人,一般不会注意这本书。

《猫城记》是一个直露的寓言,讲的是“我”登陆火星在猫国的所见所闻。不知道这是不是中国第一部长篇科幻小说。在《我怎样写〈猫城记〉》里面老舍提到了威尔斯,不知道是不是写《世界大战》那个威尔斯;倘是,老舍是看过科幻小说的。《猫城记》科幻是虚,暗喻是实,反映的还是当时旧中国的生态。可惜暗喻得不太暗,让人一看就明白了。小说把国民性放大了,像一幅漫画,夸张地表现当时中国人的缺陷。但老舍的笔是市民的笔,眼是市民的眼;他写的是那些被践踏的人的看法和感受,因此没有什么“思想上的”“深度”。

这部小说老舍不是奔着幽默去的,因此也不是特别幽默,饶是如此,也比《子夜》之流有趣得多。但是既不幽默,又无深度,小说的可读性就低了。这本书我推荐不太了解现代文学的人看,因为这本书让我们知道,在上个世纪中叶,就有人这样写文章。1930年代的人中国人,也不都是闷子。

《猫城记》的作者老舍是当代有名的大文豪,在小学我们学过他的文章《骆驼祥子》,在一次电视节目中无意看到了这位大文豪另一个作品——《猫城记》。

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架开往火星的飞船,意外降落,只有“我”幸存下来,但却到了一个奇怪的地方,被一群猫脸人身的人带到了他们的城市猫城。猫城这个城市在历史上驻足了两万多年,他们很久以前和外国打仗,并且取得了胜利,可是在最近的时间,他们互相残杀,忘记了应该保卫自己的国家,而起了内讧,导致自己封闭在自己的城市内,而“我”亲眼看见了猫人与一群矮子兵的战争,使猫城这座拥有两万多年文明的古城消失。

作者老舍以第一人称的方式,向我们展现了一段奇妙而又惊险,不可思议的国度的消失,其实这却是老舍本人当时生活的社会。作者通过这篇文章反映了旧社会人民自私自利,只想自我的本质,但同时也说明了当时社会政府的无能与腐败,而这我想也是老舍因无法改变这一切,无法抒发自我的内心抱负,而且并因为“”的迫害而投河的原因。

其实猫人以及猫城最后的毁灭,同是也折射了老舍想告诉世人的道理——如果再这样沉沦并只想着自己而且存留自私自利的本质那么现在这个社会终将被敌人侵略!

但是现在我们生活的社会却又是另一番景象,我觉得这与老舍鲁迅等用文笔刺杀敌人庸官,唤醒世人的文豪是分不开关系的我相信在当今这个社会我们一定可以再创辉煌!

意林的读后心得感悟

我今天读了一本《意林》,它讲的是勤奋的孩子有钱赚,告诉我们:从小就应该培养正确的财富观念及良好的理财习惯。

里面有许多有趣的故事,令我影响最深刻有两篇文章,第一篇文章是《沈南鹏别解智力题》这篇文章主要讲了:红杉基金创始人沈南鹏和一位美国人,还有一位日本人参加花旗集团的招聘面试,面试官给他们三个人出了三道题,其中有二道题他们三人的答案一样,还有一道题是到智力题,他们三个人的答案不一样。因为沈南鹏只上过一年大学,面试官想通过这道题让沈南鹏知难而退。但结果出乎意料的是:从解题思路和答案可以看出,美国人比较呆板,他缺乏投资必须追求最大效益的意识,所以只是机械的把题解答出来。日本人比较“灵光”,思维比较跳跃,但是答案不对,只有沈南鹏的答案和思路是正确的。因为面试官认为只有沈南鹏是既能以跳跃性的思维去看待和掌握市场物价的规律,又具有投资必须追求最大效益意识的人。

还有一篇文章《献给哈切塔的红木钢琴》,讲的是一个12岁的小姑娘,为了给她意外失明的.妈妈买一架红木钢琴,每个星期给克里奇先生卖鸡蛋,刚开始是用一个竹篮送鸡蛋,后来变成用箱子送鸡蛋,令人惊叹的是哈切塔用了用送鸡蛋换来的钱换来了一架红木钢琴。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不懈,相信自己能够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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