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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资料管理制度(实用15篇)

作者: 雁落霞

单位的成功离不开优秀的领导和合理的资源配置,以及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希望大家能够通过读范文,增强对单位总结的理解和掌握,写出更好的总结文稿。

施工单位资料管理制度

为,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工程资料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竣工图及声像资料等内容。

第三条。

工程资料是建筑施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筑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维修、管理、使用、改建和扩建的重要依据,是城建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

工程资料的编制、整理,依据国家、地方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执行。

第五条。

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

1、负责制定集团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办法。

2、负责集团公司内部工程资料管理的交流,推广先进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经验。

第六条。

分、子公司。

1、负责制定本单位工程资料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本单位工程资料管理体系,设立资料管理岗位,配备专(兼)职人员从事工程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对所属项目经理部工程资料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

3、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工程资料管理交流和培训,推广先进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经验。

4、负责对竣工工程资料进行审核,按期向集团公司档案室移交所属单位的工程竣工资料。

第七条。

项目经理部。

1、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工程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分、子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资料员应持有效的资料管理岗位证书上岗。

2、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工程资料的安全。

3、负责工程竣工资料的组卷、移交工作。

4、项目部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将自己管理的所有工程资料移交项目经理部资料员,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不得将工程资料带走或据为己有。

第八条。

分、子公司应组织项目经理部配备资料管理人员,成立资料管理组织机构,制定资料管理制度,确定项目经理部工程资料管理目标,并分解到相关岗位,做到责任明确,流程清晰,管理有据。

第九条。

工程开工前一周内,项目经理部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结合地方、行业、集团公司及分、子公司关于工程技术资料的有关规定,编制《工程资料管理计划》,经分、子公司审核后报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备案。

第十条。

1、编制依据。

2、工程总体概况,旨在明确工程资料中统一的工程名称、工程各参建单位、建筑规模、结构形式、开竣工时间等内容。

3、工程资料清单,包括资料类别、组成内容、原件份数。

6、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包括项目部内部移交时限、奖罚措施等。

7、竣工组卷及对外移交要求。

第十一条。

对与项目经理部签订施工合同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宜在分包项目施工前与其签订资料管理协议,依据“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对分包单位施工资料的编制、报审、移交等提出具体要求。

第十二条。

项目经理部资料员应根据资料内容进行资料盒的脊背、封面标识,做到整齐、美观,便于查阅。资料盒内应包括总目录、卷内目录、资料封面、分目录和资料内容五部分,各级目录及资料内容必须对应一致,层次清晰。

第十三条。

工程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收集、整理,项目齐全、字迹清楚、图面整洁、签章齐全,必须使用档案规定用笔。资料编制表格式样应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项目经理部各部门管理人员应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填写工程资料,并按规定及时移交资料室。资料填写人员应对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十五条。

项目经理部资料员随时掌握工程进度情况,保证资料与工程同步,发现滞后情况时,应依据项目部资料管理制度进行报告、催交工作。

第十六条。

项目经理部资料员负责对工程资料的编制情况进行初检。根据地方规定及相关规范要求对工程资料中的工程名称、施工部位、内容填写、签名盖章、交圈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相关人员整改,保证其正确性。对检查合格的资料,做好编目、外观整理、组卷等工作。

第十七条。

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应定期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工程资料进行自检,留下检查记录,按项目部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奖罚并限期整改,并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资料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和再培训学习。

第十八条。

分、子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所属在施项目部的工程资料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填写检查记录并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整改结果,确保工程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

第十九条。

工程竣工验收前,项目经理部必须按当地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定,完成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组卷、自查工作,为工程竣工验收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十条。

实行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部,应负责汇总整理分包单位编制的全部工程资料,统一管理。

第二十一条。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项目经理部应及时收集各项验收记录的原件,经整理、汇总后形成完整的'竣工资料。

第二十二条。

归档范围的基本原则。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纸质资料、声像资料等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组卷后归档,具体要求应符合各地方及集团公司档案管理相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

需归档的工程资料,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自检,自检合格后,报分、子公司审查,经分、子公司审查合格后方可向建设单位、集团公司档案室进行移交。

第二十四条。

经分、子公司审查合格的竣工资料,项目经理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办理移交手续。移交集团公司档案室的时限,执行集团公司档案管理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应有委托合同)组织编制工程档案资料和竣工图的项目经理部,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限将全部工程档案移交城建档案馆,并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管理和解释。

施工单位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包括外来施工单位的资质审定、安全协议签订、教育、安全检查等。

3.2安全科负责与外来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对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施工安全进行检查。

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应有与其施工项目相对应的'施工资质,由设备科负责在施工协议签订时审查。

5.1外来人员在施工前,由设备科联系安全科进行施工前的施工安全教育。施工人员到达现场后,由现场车间进行安全教育。

5.2安全科对外来施工单位的作业过程进行不定期检查,施工区域所属单位负责安全确认,发现问题及时与施工单位、设备科联系处理。

5.3现场车间应指定专人负责对施工单位的作业进行全程质量安全监督,保证施工区域或相邻区域的工艺、设备安全。

6.1在每项工程或维修作业开工前,由安全科负责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6.2施工安全协议由施工单位、设备科、现场车间共同制定,安全科负责审核。

6.3施工安全协议中应包括“水、电、气”停送及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吊装作业的管理要求。

施工单位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企业注册地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担任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务,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技术负责人等。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取得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发证和监督管理工作。

委托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除交通、水利外,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或本专业三类人员申请受理、资料初审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的初审意见和考核意见进行核准。

第二章 申请的前置条件

第五条 三类人员申请参加安全生产考核,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职业道德良好;

(二)在建筑施工企业工作的在职人员;

(四)通过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五)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六条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包括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考核要点见附件一。

专业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考核要点由省级相关专业部门确定,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 安全生产知识考试以书面考试形式进行,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每年二、四季度各考试1次。考试合格成绩2年内有效。

条八条 由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和省级相关专业部门 根据考核要点,结合被考核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日常监督管理情况,确定考核意见。考核意见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类。

第九条 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要点的规定,且在申请考核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为合格: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

1、所在企业发生由其承担主要责任的三级及以上重大事故的;

2、企业发生由其承担主要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或个人有不良行为记录的。 

(二)项目负责人:

1、所管理的项目发生四级及以上重大事故的;

2、个人或所管理的项目有与其相关的不良行为记录的。

(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所在企业或项目发生由其承担责任的四级及以上重大事故的;

2、个人或所在企业(项目)有由其承担责任的不良行为记录的。

第四章 申请、受理和审查

第十条 三类人员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应提交下列资料: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五)企业在册人员和教育培训证明文件;

(六)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证明。

其中2、3、4项资料应上交证书原件,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审查并加盖核对章后退还申请人。

第十一条 申请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采用定期受理制。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受理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报送的申请资料。每年的第一、三季度的第三个月11日至15日受理。

(二)申请人应填写《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申请表》,并由所在企业统一向企业工商注册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其中,申请人所在企业主项资质为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石化、铁路、民航等专业资质的,申请人应当向省级相关专业部门申请。

(三)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汇总(详见附件三)上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四)对申请人的申请,受理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对依法不需要取得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证书或者不属于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范围的申请,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2、对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所在单位通知申请人当场更正。

3、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受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范围的申请,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4、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应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对属于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范围,申请材料(或补正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应当场受理。

(五)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 上报的材料 后,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六)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颁发由国家建设部统一印制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第五章 证书管理

第十二条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在有效期内,三类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发生重大事故,未受到过暂扣、撤销等处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时,经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同意,并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延期3年。

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由所在企业统一收缴证书,向企业工商注册地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提交申请文件。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负责审查并汇总后上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手续每年第二、四季度各办理一次。

第十三条 三类人员变更姓名和所在单位的,应携带相关证明,按原申请程序一个月内办理变更换证手续。

第十四条 三类人员证书遗失,应在省级以上公共媒体上声明作废,并携带相关证明按原申请程序办理补证手续。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三类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应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相关专业部门应当加强对三类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七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相关专业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三类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认定其不符合任职条件,责令限期整改,可暂扣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一)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工程技术标准的;

(二)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有关部门检查责令整改的问题整改不力的;

(三)不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

(四)不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

(五)发生重大事故,不及时上报的;

(六)达不到《考核要点》规定要求的。

给予暂扣证书处理的,由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提出,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由行为发生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实施。暂扣时间一般为30—90天,按当事人上交证书之日起算起。

暂扣期间,当事人应进行整改。暂扣期满,当事人应提交整改报告和要求恢复的申请报告。相关机关应对其整改情况和任职条件进行复查。符合要求的,给予返还证书;经整改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规定程序给予撤消处理。

第十八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相关专业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三类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认定其不再具备任职条件,撤销行政许可,收回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一)发生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

(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

(四)发生重大事故,隐瞒不报的;

(五)一年内被有关主管部门暂扣证书3次及以上的;

(六)达不到《考核要点》规定要求,不再具备相应任职条件的。

给予收回证书处理的,应由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提出建议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证书被收回的,相关当事人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证书有效期内,发生其中第(一)点情况的,发生一起二级重大事故或两起三级重大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发生一起三级重大事故或累计发生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年内不予重新考核;情节严重的,终身不予考核。

第十九条 给予暂扣证书处理的,相关机关应填写《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暂扣处理决定书》(附件四)

给予收回证书处理的,作出收回决定的机关应填写《 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收回处理决定书 》(附件五)。

给予暂扣或收回证书处理的,应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网公告。

第二十条 三类人员证书应随身携带备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压证书。

(一)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 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依法被撤销、吊销的;

(四) 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五) 依法应当注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其他情形。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三类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情况。

第二十三条 三类人员在同一企业同时兼任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应同时取得相应的考核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

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要点

1.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1.1 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要点

1.1.2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1.1.3 重、特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方法;

1.1.4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制定方法;

1.1.5 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1.1.6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1.2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要点

1.2.1 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1.2.2 能有效组织和督促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2.3 能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2.4 能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

1.2.5 能有效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2.7 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2.9 所在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

2.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2.1 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要点

2.1.2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2.1.3 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方法;

2.1.4 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内容、制定方法;

2.1.5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2.1.6 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2.1.7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2.2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要点

2.2.1 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2.2.2 能有效组织和督促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2.3 能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2.2.4 能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

2.2.5 能有效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2.6 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2.8 所管理的项目无不良行为记录。

3.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1 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要点

3.1.2 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调查处理方法以及防护救护方法;

3.1.3 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1.4 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3.1.5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3.2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要点

3.2.1 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3.2.2 能有效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3.2.4 能及时制止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

3.2.5 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2.7 个人无不良行为记录。

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施暂行办法#e#

第一条  为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含独立法人的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最高行政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行政负责人和企业技术负责人等。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责任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原则上为:

集团公司:按1人/100万平方米(生产能力),并不应少于4人。

工程公司、区域公司、分公司:按1人/10万平方米(生产能力),并不应少于5人。

第五条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原则上为: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

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为1人;

1—5万平方米的工程为2人;

5—10万平方米的工程为3人;

10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程应当设置安全总监,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与设备安装工程按照总造价:

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为1人;

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为2人;

1亿—2亿元的工程为3人;

2亿元以上的大型工程应当设置安全总监,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第七条  省建设厅成立“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省除中央管理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和发证工作,下设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核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办公楼内,负责考核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安全生产工作经历,并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

第九条  申请考核人员按以下程序报送考核资料:

(一)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施工企业,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考核资料,再由地级以上市向省考核办公室统一报送考核资料。

(二)省属、省管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施工企业,直接向省考核办公室报送考核资料。

(三)水利、电力、交通等省直有关专业部门的建筑施工企业,向本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考核资料,再由行业主管部门向省考核办公室统一报送考核资料。

第十条  申请考核的人员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申请表(附表);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原件经审查后退回。

第十一条  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水利、电力、交通等省直有关专业部门,负责对考核申请人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将报名资料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省考核办公室。

第十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采取全省统一出题、分期分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核人员考试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考核合格,考试题主要从建设部制定的题库中分类按比例随机抽取。考试内容包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等,考核要点参照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的附件。

第十三条  省属、省管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各级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一级项目经理由省考核办公室直接组织考试;市属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施工企业管理人员、水利、电力、交通等省直有关专业部门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由省考核办公室分别会同各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直有关专业主管部门组织考试。

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由省建设厅在20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部统一式样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十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新增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原则上每年6月份进行一次,考核申报按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进行。

第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变更姓名和所在法人单位等的,应在一个月内到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转让、冒用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遗失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在公共媒体上声明作废,并在一个月内到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发证机关办理补证手续。

第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第二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发生死亡事故和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不超过规定的分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发证机关同意,不再考核,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延期3年。

第二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或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超过规定的分值的,收回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限期整改,重新考核。

第二十二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水利、电力、交通等省直有关专业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发证、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企业和个人的财物,不得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等部门举报。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施工单位管理制度

1、严格按资质登记许可的经营范围从事工程承包活动,有完善的施工承包手续和合同。不转报或违法分包工程。

2、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对承包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按规定对工程项目进行施工管理,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和承包合同进行施工。

3、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套,并具有相应资格及上岗证书。建立、健全职工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按有关规定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履行完整的签字审批手续,并能在施工作业中切实贯彻执行。

5、参加施工技术交底及图纸变更洽商,严格按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时,应及时向有关各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6、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在各施工班组建立并认真执行施工质量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制度。

7、对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预拌商品砼进场检验,未经见证执行施工质量自检、互检和交界检制度。

8、做好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项目检查评定和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要做到及时、真实、齐全认证人要到位。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通知建设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9、按有关规定进行各种检测,对涉及结构安全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在建设单位代表或工程监理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10、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负责整改返修。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事故按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如实上报和认真处理。

11、建设(开发)在未办理完设计文件审查和施工许可证之前应拒绝开工及按规定的其他质量行为。

施工单位管理制度

占道工程项目在施工中,危险性较大,一旦对交通管理不善或操作失控,易发生交通事故,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火灾等安全事故。为了保证人民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国家财产,减少发生生产事故和防止事故扩大,最大程度减少损失,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管理条例》第六章、国家建设部、公司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特编制此预案。

1、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小组。

组长(总指挥)。

姓名:

电话:副组长(副指挥)。

姓名:

电话:

成员:工程部。

姓名:

电话:合同部。

姓名:

电话:安全部。

姓名:

电话:13402668790应急救援办公室主任。

姓名:杨太勤。

电话说明:一旦发生事故,领导小组立即改变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项目部办公室。

2、职责。

(1)领导小组。

负责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修订、组织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检查督促做好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和应急救援物质及器材的存放、保管、有效使用工作。

(2)指挥部。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汇报和向附属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配合或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3)指挥部人员分工。

总指挥(组长):组织指挥全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副指挥(副组长):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求援的具体工作,做好事故报警、及时向上级汇报事情发生时间、类型、范围、伤亡及救援等情况及事故处理工作。总指挥不在时,副组长代理总指挥,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1、按照《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省、市、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范的规定、要求,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齐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各工程的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和执行。

2、对施工各类人员进行操作规程培训和安全培训教育及考核,不断提高其安全生产知识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工作。

3、对新工人或进入新的工作岗位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施工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对施工作业人员作业前进行安全生产技术方面交底,告知其作业岗位的危险性、安全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险,双方签字认可。

5、教育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6、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经技术负责人、总监理签字后实施。

7、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和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日常和定期及专项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发生。

8、防护措施。

(1)防止机械伤害措施。

使用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查验,安装后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不使用报废及国家禁止使用的设备。

(2)防电伤害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采用tn-s系统,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用电原则,电源线、电闸箱、电器及外电防护防雷击、防火等按经过审批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要求进行采购、制作、架设、安装、操作,严格执行jgj46-2005部颁标准。

(3)防火灾措施。

制定防火制度,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施工地段处于山区,山高林密,进入林区,严禁携带火种。同时也应成立防火组织、灭火队伍,配齐各种防火器具,严加预防。

(4)防影响交通措施。

严禁夜间、雨雾天、节假日或能见度不高于500米以下时严禁施工。

1、铁锹10把。

2、装载机一台。

3、铁镐5把。

4、吊车两台。

5、消防水桶10个。

6、千斤顶四个。

7、消防水箱1个、消防水泵1个。

8、运输车四辆。

9、沙箱6个。

10、灭火器6个。

11、担架1付。

12、卫生医疗箱一个、急救药品若干。

培养一支有组织、有纪律,具有较强战斗力的训练有素的抢险救援队伍是抢险成败的关键,必须重视对应急救援队伍的训练和实战演习。

1、救援队伍所有指战员必须熟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安全事故预防及安全事故对人的危害和个人防护知识。

2、要掌握抢险器具个人防护用具的分类、性能、规格型号及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3、应急救援小组要组织练兵活动,针对危险目标设置模拟事故现场,进行有针对性的演习,每半年要组织演习,培养联合抢救作战能力,提高指挥小组的'指挥能力,训练成一支合格的应急救援队伍。

1、当发生交通事故、坍塌、物体打击、高处坠落事故时首先积极抢救伤员,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将伤员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当发生触电事故时,应马上断电,将触电人员放在通风好的地面上,对其做人工呼吸,严禁注射强心剂,等待医生来救援或及时送往医院抢救。

3、当发生火灾、坍塌事故时启动应急救援程序,首先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报警及报告有关部门,努力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事故一定严禁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逐级上报,严禁瞒报、虚报。

4、事故一旦严重,单靠我项目部的救援力量无法控制局势,或根据事故发展,可能危及周围居民生命安危,造成社会灾害时,应急救援指挥部有必要请求社会力量给予帮助。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找出不足之处、制定整改措施、修订应急预案、调整应急救援人员、备足应急救援物质和装备。

为了能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效的抢救和处理,以及做好事故的日常预防工作,建立相应制度。

1、值班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人员。每天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轮换值班,遇到问题及时处理。

2、检查制度:每月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结合生产安全工作,检查应急求援各项备战情况、装备、器具和物资情况,发现问题要限期整改。

3、例会制度:每季度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一次指挥成员各抢险队长会议,检查上季度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城投公司施工单位管理制度

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在市直各部门和“三区”的支持下,市城投公司围绕服务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省级战略,认真落实“提质、提速、提效”工作要求,以融资为中心,以经营为核心,以管理为手段,坚持“三保、两支持”(保项目、保民生、保政府信用,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重点产业),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开拓创新,融资、土地收储经营、项目投资管理等方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1、解放思想,创新和拓宽融资渠道。

一是成功发行“12城投债”。我们组建专班,多次向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申报争取,今年3月31日国家发改委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共同审核的基础上行文批准我公司首期12亿元城投债券,4月20日进行发行公告,4月27日成功募集债券资金12亿元。发行债券开辟了城投公司直接向资本市场融资的新渠道,给市政重点建设项目和山地整理项目提供了资金保障,也为今后拓展城市空间和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同时也促进了公司资产结构的改善和体制机制的创新。

万元,支持茅箭区和张湾区土地整理项目;为解决公司土地收储经营资金问题,我们及时与农业发展银行沟通,公司自身经营土地储备贷款3亿元已经省农发行贷前审批,可望近期贷款到位,将为公司土地收储经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为支持第三水厂建设,我们积极与中行、建行等金融机构沟通衔接,目前正在全力推进;为改善间接融资结构,我们会同发改委、财政部门积极向上争取,有望争取1亿美元亚行外汇贷款。

三是继续开展了bt融资工作。按照市政府要求,为有效控制造价,提高工程质量,对东风动力系统b园二期山地整理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与东风设计院有限公司经过多轮艰苦的谈判,于6月底达成一致意见,总投资额3.8亿元,加快了服务东风公司“61行动计划”工作步伐,有力地服务了经济发展。

四是积极探索新的金融产品与拓展融资渠道。结合中期票据发行市场化、募集资金用途自主化、发行机制灵活化和管理自律化等特点,为节约融资时间、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改善融资结构,我们正积极开展中期票据利用的工作;为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步伐和降低成本,我们积极探索bot等融资方式,与相关企业和投资主体沟通,对第三水厂建设进行新的融资渠道的探索。

2、多方沟通,推动政府信用建设。一是加强资金归集与调度,按时足额还本付息,切实维护政府信用。今年以来,我们依据贷款合同约定做到了按期足额偿还银行到期贷款本息和支付bt项目回购资金,其中累计偿还银行贷款本息39625万元(本金30435万元,利息9190万元),支付bt项目回购款5067万元(支付回购本金500万元,回购利息4567万元)。

二是加强银企合作,积极推进银行间接融资工作。为密切银企关系,推介项目,我们积极与多家金融机构沟通,参加了省政府举办的“金融早春行”活动,并于会后组织了金融机构与城投公司对接会,推介了我市今年需融资的重点项目,并共同研究、探索了支持跨越式发展的新思路和新形势下新的融资模式,收到了较好效果。

三是继续开展了“十二五”融资规划修编工作。为更好完成“十二五”融资规划编制工作,指导融资平台的良性发展,我们专班运作,与国开行、武汉大学共同对我市“十二五”期间融资和项目合作进行了进一步的分析与研究,目前,融资规划方案正在编制中。

3、集中力量,加强土地收储经营工作力度。

为切实加强土地收储经营力度,今年以来,我们坚持“一、二、三”工作法,对重点收储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土地收储经营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东环路周家沟1053亩山地整理项目已顺利完工,目前,该项目土地报批前期工作已经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林地手续办理到位、区政府已审批征地方案,征地协议已签定。同时,完成了东环路马湖沟千亩山地整理项目规划和立项审批、场平施工设施等工作,土地、林地使用手续已上报审批,该项目已成立协调指挥部,拆迁调查工作已经启动,林地手续正在办理之中。计划开发整理的凯旋大道艾家院片区山地整理项目,已开展了前期拆迁调查工作。

二是积极推进土地出让经营工作。在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和土地市场需求低迷等不利因素下,公司上下克难奋进,积极开展拟出让土地前期各项准备工作,通过与市国土部门沟通对接,对今年计划公开出让的1554.65亩土地开展了征转用手续办理和招商工作,另外488.65亩分块地块已进入土地出让前期准备阶段,等待时机开展土地出让工作。

地补偿协议、完善林地手续和收集齐备相关资料后即可报省审批。四是认真做好资产经营和监管工作。为加大公司土地收储监控力度,确保土地资产不流失,为融资还贷提供支撑,我们委托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纳入城投公司融资还贷支撑的15825亩土地进行全面监管;委托市消费者委员会对周家沟片区千亩山地整理项目场地进行管理;同时,对出租房屋、户外广告等零星资产建立了台账进行统一管理。

4、规范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

法》、《东风八万辆山地整理、东风动力总成山地整理资金支付制度》等制度,规范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认真做好了贷后资金管理,组织完成了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发债跟踪评审及等相关工作;对贷款资金拨款支撑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完成了开行、农发行对公司贷款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和省发改委对城投债资金偿债风险排查等工作。

二是强化重点项目管理。对公司投资的各重点项目,严格工程质量、合同管理,持合同签订程序和重大合同评审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对投资项目的效益评估过程管理和决算审核工作,做好重大风险评估、合同评审及bt项目后续建设和回购等工作,形成了重点项目制度管理规范化;为加强投资项目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充分发挥各参建单位作用,提高工作效率,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经过多次讨论、研究、修改,我们代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城投公司投资项目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目前已上报市政府审批;为加强市政重点项目监管度力,提高管理水平,坚持重点工程月报制度,及时掌握各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5、逐步完善体制与机制,进一步提升平台建设水平。

一是进一步理顺土地收储经营机制,加强部门沟通与联系。我们分别与市财政、国土部门及张湾、茅箭两区召开了座谈会,就城投公司土地储备出让经营计划、土地出让收入资金专户、落实还贷资金和项目资本金、体制机制建设、项目融资等方面进行了研究与探讨,得到了各部门的大力支持。

二是逐步建立和完善核算体系。进一步明确了项目投资评审内容及程序,强化了公司投资预测分析、投资项目成本控制过程审计和项目后评估等各项管理工作,先后制订了《投资评审部工作职责》、《项目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同时,新制订了《市城投公司财务核算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公司财务核算体系,提升了公司财务管理水平,为公司向股权化、市场化、多元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是积极推进城投公司体制与机制创新。会同市政府政研室对城投公司体制与机制进行了调研,积极探索城投发展新机制、新格局,进一步明确城投公司发展方向,理顺体制机制,为发行二期城投债做好准备。

规章制度,坚持用规章制度管人、管事。五是公司工会根据工会活动计划开展了积极向上的活动,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凝聚力。

二、存在的困难。

是“十二五”开局之年,随着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省级战略目标的实施,城投公司作为政府融资平台,担负着更加重要的任务和责任。虽然面对新的形势、新的挑战、新的机遇,但以下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融资平台健康、快速发展,一是银监部门及各金融机构对融资平台的融资条件不断增加,国家对政府融资平台管理及融资政策不断收紧,同时舆论的压力也为融资平台融资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二是公司目前资产量不足、资产结构不优,不能满足银行融资、债券发行及其他金融工具、产品的要求;三是体制、机制还不到位,土地收储经营机制和财政专户还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到位;四是公司实体经营还没起步,自身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够。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下半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的代表大会精神,深入开展“思想大解放、促进大发展”大讨论活动,进一步提升精神区位,统一思想,以思想大解放促进融资平台良性发展、促进跨越式发展,加快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以“争创新业绩、喜迎十八大”主题活动为契机,抢抓机遇、更新观念、创新思路、明确目标、狠抓落实,认真履行投资、融资、项目管理、土地储备经营三大职能,以集团化、多元化、现代化的投资公司为发展目标,努力开展四个创新,即:融资创新、投资创新、经营创新、管理创新,实现六个提升,即:提升平台建设水平、提升融资能力、提升经营规模与获利水平、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提升理财能力、提升公司管理水平,为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和跨越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1、全面启动“百亿”(3年内实现融资100亿元)融资计划。今年是全省项目建设年,也是市的项目建设年,又是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启动年,面对项目的展开,资金需求的增大,我们将力求成效,扎实做好融资工作,一是做好项目融资相关资料收集整理、项目编制策划及上报工作,积极与农发行沟通对接,力争完成新农村建设项目30亿元融资,进一步支持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二是积极探索和扩大资本市场融资渠道,认真做好中期票据融资15亿元工作,进一步改善公司融资和资产结构;三是参照一期城投债券发行模式,做好15亿元规模的二期城投债发行工作;四是改善银行间接融资结构,完成亚行贷款10亿元;五是加大银企业合作力度,完成其它商业银行融资10亿元;六是进一步拓展新的融资手段和金融工具,通过合资合作、利用外资、股权融资等形式完成其他融资20亿元。同时,以天乙公司为基础,积极筹备组建旅游产业基金,争取早日启动旅游项目,促进旅游产业跨越式发展。

2、围绕“一、二、三”工作法,加大力度打好土地收储攻坚战。

1000亩山地开发整理工作,为下步融资偿债及发行二期城投债提供支撑。同时,做好东环路及北京路延长线周边土地开发整理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开发整理亩土地任务。三是再鼓干劲,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努力完成车城广场、机场路、中岳路、凯旋大道等沿线3000亩土地收储任务。四是以“313”工程项目为主体,积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对茅箭、张湾、经济开发区三区万亩土地整理项目给予大力支持,结合土地整理壮大城投资产和规模。

3、严格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资金和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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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5、本施工点主要涉及占用g15高速的工程为桩号k1+280~k1+600dn1400供水管道及施工机械的卸装。预计工作量为:

12米/根的dn1400钢管27根、220挖机2台。

施工步骤:

1)提前与供货单位联系,准备充足货源与车辆并预定到货时间(9月8日)

2)联系1台80t汽车吊随时准备(9月8日)

3)准备安全防护物品及交通引导措施(9月8日-9月11日)

4)现场吊卸dn1400钢管及施工机械、退场(9月12日)

8、占用高速公路说明

绕城高速dn1400-1200供水管道工程起点为东环高架南延(桩号k0+000),管道沿绕城高速北侧向东敷设,途径苏嘉杭高速,终点位于郭巷大道西侧(桩号k3+058),全线敷设dn1400供水管道约3058米。供水管道基本采用直埋方式排水,部分跨越河道采用灌注桩架空方式,管道过苏嘉杭高速时采用桥梁下方架空穿越方式。

我方施工至苏嘉杭高速下方及苏嘉杭东侧时(桩号k1+280~k1+600),经过现场勘查发现:现场无施工便道,只有一座年代久远的石砌拱桥,造成苏嘉杭下方架空管及东侧直埋管材、施工机械无法运入现场。

经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决定,申请占用苏嘉杭高速在尹山互通处最东侧匝道入口应急车道及最右侧一个车道。在入口南侧封闭最右侧一个车道作为卸货车辆待卸点,长度约为200米。示意图见附页。

(一)安全管理体系:

1、项目经理是该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

2、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领导的安全生产的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3、项目经理部下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中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和上级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在本工程中的落实。针对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负责贯彻落实。各施工队长是各施工队安全生产责任人。

4、安全管理体系框架图:

施工队

施工队长

安全员

项目经理

(二)安全管理的

1、教育制度: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高自我防护意识。进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以后天天上班前、下班后召开小会,重复加强安全教育,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让职工心中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安全生产,关系你我”的意识。

2、执行工前检查制和安全交底制度。各队在施工前对所施工的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经有关人员解决后,才可进行施工操作。作业前,施工队长向职工做出安全交底。

3、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建立安全生产评比制度。对安全生产的队或职工予以奖励,对于不注意安全生产的队或职工给予批评甚至处罚。

(三)主要预防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警示牌,在施工作业控制区内放置锥形交通路标、防撞桶、限速标志并在起始位置安排专职人员,执红色彩旗示意来往车辆;安全员维护好施工现场标志,使标志摆放始终处于规范、整齐状态。运输车在车尾部两侧喷涂随时停车反光标志。

2、施工车辆证照齐全、年检合格,应装有黄色施工警告灯,施工人员穿戴统一桔黄色工作装,并穿戴整齐,管理人员穿着桔黄色带反光标志背心。

3、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及对现场消防的管理。消防器材配备齐全,放置位置符合消防要求,并定期检查,更换灭火的药品,保持消防器材处于完好的备用状态。

4、定时取气象资料,根据气象预报,提前做好防雨措施,并切实按措施严格执行实施,并合理安排现场施工生产。严禁雨雾天气施工。严禁夜间施工。

5、遵守国家劳动法,严禁使用未成年人及老、弱、病、残疾人。

6、定期检查运输机械,保证机械的完好、正常运转。

职务姓名联系方式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质检员

料员

施工员

一、指导思想

占道工程项目在施工中,危险性较大,一旦对交通管理不善或操作失控,易发生交通事故,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火灾等安全事故。为了保证人民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国家财产,减少发生生产事故和防止事故扩大,最大程度减少损失,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管理条例》第六章、国家建设部、公司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特编制此预案。

二、应急救援预案领导机构、指挥机构、职责及分工

1、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小组

组长(总指挥)

姓名:

电话:副组长(副指挥)

姓名:

电话:

成员:工程部

姓名:

电话:合同部

姓名:

电话:安全部

姓名:

电话:13402668790应急救援办公室主任

姓名:杨太勤

电话说明:一旦发生事故,领导小组立即改变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项目部办公室。

2、职责

(1)领导小组

负责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修订、组织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检查督促做好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和应急救援物质及器材的存放、保管、有效使用工作。

(2)指挥部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汇报和向附属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配合或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3)指挥部人员分工

总指挥(组长):组织指挥全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副指挥(副组长):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求援的具体工作,做好事故报警、及时向上级汇报事情发生时间、类型、范围、伤亡及救援等情况及事故处理工作。总指挥不在时,副组长代理总指挥,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三、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措施(预防)

1、按照《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省、市、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范的规定、要求,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齐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各工程的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和执行。

2、对施工各类人员进行操作规程培训和安全培训教育及考核,不断提高其安全生产知识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工作。

3、对新工人或进入新的工作岗位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施工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对施工作业人员作业前进行安全生产技术方面交底,告知其作业岗位的危险性、安全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险,双方签字认可。

5、教育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6、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经技术负责人、总监理签字后实施。

7、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和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日常和定期及专项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发生。

8、防护措施

(1)防止机械伤害措施

使用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查验,安装后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不使用报废及国家禁止使用的设备。

(2)防电伤害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采用tn-s系统,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用电原则,电源线、电闸箱、电器及外电防护防雷击、防火等按经过审批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要求进行采购、制作、架设、安装、操作,严格执行jgj46-20xx部颁标准。

(3)防火灾措施

制定防火制度,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施工地段处于山区,山高林密,进入林区,严禁携带火种。同时也应成立防火组织、灭火队伍,配齐各种防火器具,严加预防。

(4)防影响交通措施

严禁夜间、雨雾天、节假日或能见度不高于500米以下时严禁施工。

四、应急救援器具配备(准备)

1、铁锹10把

2、装载机一台

3、铁镐5把

4、吊车两台

5、消防水桶10个

6、千斤顶四个

7、消防水箱1个、消防水泵1个

8、运输车四辆

9、沙箱6个

10、灭火器6个

11、担架1付

12、卫生医疗箱一个、急救药品若干

培养一支有组织、有纪律,具有较强战斗力的训练有素的抢险救援队伍是抢险成败的关键,必须重视对应急救援队伍的训练和实战演习。

1、救援队伍所有指战员必须熟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安全事故预防及安全事故对人的危害和个人防护知识。

2、要掌握抢险器具个人防护用具的分类、性能、规格型号及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3、应急救援小组要组织练兵活动,针对危险目标设置模拟事故现场,进行有针对性的演习,每半年要组织演习,培养联合抢救作战能力,提高指挥小组的指挥能力,训练成一支合格的应急救援队伍。

1、当发生交通事故、坍塌、物体打击、高处坠落事故时首先积极抢救伤员,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将伤员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当发生触电事故时,应马上断电,将触电人员放在通风好的地面上,对其做人工呼吸,严禁注射强心剂,等待医生来救援或及时送往医院抢救。

3、当发生火灾、坍塌事故时启动应急救援程序,首先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报警及报告有关部门,努力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事故一定严禁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逐级上报,严禁瞒报、虚报。

4、事故一旦严重,单靠我项目部的救援力量无法控制局势,或根据事故发展,可能危及周围居民生命安危,造成社会灾害时,应急救援指挥部有必要请求社会力量给予帮助。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找出不足之处、制定整改措施、修订应急预案、调整应急救援人员、备足应急救援物质和装备。

为了能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效的抢救和处理,以及做好事故的日常预防工作,建立相应制度。

1、值班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人员。每天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轮换值班,遇到问题及时处理。

2、检查制度:每月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结合生产安全工作,检查应急求援各项备战情况、装备、器具和物资情况,发现问题要限期整改。

3、例会制度:每季度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一次指挥成员各抢险队长会议,检查上季度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我所负责标段工程概况,建筑面积x万平方米,收尾工程xxxx平方米。在工程建设中,一是抓工程质量,二是抓工程进度,三是抓安全文明施工。

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建设工程项目运作过程中涉及方方面面,必须搞好协调配合。在施工过程中,统一步调,形成合力,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情况,主动和领导汇报,作到沟通、协调,从而保证了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我在xx的领导下,在xx的建设中先后经历了xx,主体砖砼结构砌筑浇筑完成,内外墙的粉刷以及屋面挂瓦的各个阶段。在此工作过程中有成绩也有失误,对于自己取得的成绩将继续保持发扬,对自己工作中存在的失误,将认真的总结,深刻的反省,尽可能减少工作失误的发生。

我在每个阶段的工作中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积极主动地完成各级领导交给的任务,并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学习钻研,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同时在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在作风上艰苦朴素、求真务实为xx建设尽心尽力,努力工作。

建设施工过程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生产活动。不但包括组织成千上万的各种专业建筑工人和数量众多的各类建筑机械、设备有条不紊地投入工程施工中,而且还包括组织种类繁多的,数以几十甚至几百万吨计的建筑材料、制品和构配件的生产、运输、储存和供应工作,组织施工机具的供应、维修和保养工作,以及安排施工现场的生产和生活所需要的各种临时建筑物等工作。这些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对于多快好省地进行工程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建设工程也具有时效性的特别,各种规范不断的更新和发展,我不仅需要自己不断学习,更应该主动、互相交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不断增强自身业务知识和技术。

今后我们要切实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树立自觉的学习意识,循序渐进,温故知新,持之以恒,坚持不懈,扎扎实实地学习,才能学到真才实学,才能把学到的知识融会贯通到我们的具体工作中去。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我自愿申请进入随州市兴一建筑有限公司,并参与承包施工任务。为了搞好安全生产及现场文明施工,确保工期和工程质量,明确我的责任,为随州市兴一建筑有限公司创造经济效益,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在单项工程承包方式上,实行自负盈亏,确保上交,节约归已,超支自补的承包方式。

二、本人一定严格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以及建筑施工规范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全面地履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和人身安全等,由此给建设单位或其它第三人造成损害所引起的赔偿,由我承担全部责任,并以本人的劳动收入和家庭财产作担保。

三、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诚信经营,如因承包工程所涉及的末有清偿的债务,债权人因此起诉随州市兴一建筑有限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包括本金、利息、诉讼费用和办案开支等)全部由我个人承担。

四、本人要按时足额缴纳各种税、费和承包款,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必须依法经营,并加强施工中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经营性管理工作。若因本人及其所聘人员中受到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损害到公司利益的',本人将为其承担经济、民事责任。

五、本人服从公司管理、听从指挥,遵守公司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否则,愿接受公司的处罚。

据要约,作出以上承诺。我愿为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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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人员管理制度

四、因外来施工单位人员在生产区引起职业危害事故而造成的`本公司各项损失及其后果,全部责任应由来施工单位负责。

五、未按上述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的外来施工单位,公司有权提出批评和改进意见。拒不执行本办法、公司可给予罚款停止作业等处理,情节严重的,可清退出公司。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每年对职工进行一次专门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理程序的培训。特别是要加强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知识培训,提高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2、项目部要在建设单位,总监办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统一指导下,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有关应急预案,分门别类,制定及修订本单位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项目部要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各单位以及关键工作岗位在内的应急预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并与上级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积极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预案的演练,通过演练,检查预案,锻炼队伍,教育职工,提高能力。

4、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水平。

5、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理知识,提高职工救援技能,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

6、建立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加强组织和培训。

7、加强对应急救援器材的管理工作,加强对储备应急物资的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

8、项目部要切实保证对应急管理设备及设施的资金投入力度。

9、对重点部位的危险源点及重大危险源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

10、安全生产事故善后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要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高改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物产中大公用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环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物产环境防范和处置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物产环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企地衔接”的要求,建立“上下贯通、多方联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开展应急管理常态工作。各级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物产环境本部、各子公司及所属企业(以下简称“各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本制度所指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是指应对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而开展的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和应急评估等全过程管理。

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相关规定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物产环境成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总经理和分管生产安全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其他领导为小组成员,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运营管理部门。

第五条物产环境对本级及各单位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负责,统一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各单位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是本单位应急管理领导机构。

第三章管理内容。

第七条各单位应当针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生产装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要害部位、关键生产环节、危险生产与作业场所、公共聚集场所及重大活动,开展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估,制定突发生产安全事件预防和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生产安全事件,编制生产安全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并建立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培训、演练和审核备案等管理制度。

第九条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建立本单位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条件的企业,应当与周边应急救援力量签订协议,为本企业应急救援提供保障。按要求购置和储备与应急处置救援需求相适应的应急物资装备。

第十条各单位应当鼓励和支持应急管理方法、应急技术、应急装备的研究与推广应用。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当保障应急资金列支渠道畅通,确保应急物资装备和应急救援响应资金及时到位,足额保障。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全员应急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培训和针对性训练,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应急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当针对不同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定期或有计划地分层级、分类别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及综合演练等多种形式的生产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并对演练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新制定或修订的生产安全应急预案应当及时组织演练。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对于发现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高后果风险因素,应当及时组织开展隐患治理工作,加强事故防范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监测预警。

第十五条各单位应当认真落实应急值班制度,接报信息后应当按照规定时限报送,落实领导批示,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应急准备,并做好事态跟踪工作和后续工作。

第十六条各分(子)公司应当明确并落实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突发紧急状况下的直接处置权和指挥权。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当立即下达停止作业指令、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或组织撤离作业场所。

第十七条事发单位应当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需要划定警戒区域,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时疏散和安置事故可能影响的周边居民和群众,劝离与救援无关的人员,对现场周边及有关区域实行交通疏导。必要时,应当对事故现场实行隔离保护,重要部位、危险区域应当实行专人值守。

事发企业应当在不影响应急处置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收集现场照片、监控录像、工艺设备运行参数以及应急处置过程等资料。任何人不得涂改、毁损或隐瞒事故有关资料。

第十八条事发单位或现场应急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及时、如实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及上级单位报告事故情况,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当地方人民政府或上级组织开展现场应急救援时,事发单位或现场应急机构应当接受地方人民政府或上级组织的统一指挥,并持续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九条事发单位应当及时对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过程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上报事故调查组和上级主管部门。

第四章考核奖惩。

第二十条物产环境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纳入业绩考核,按照年度《安全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考核。所属单位应当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绩效考核。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可根据本制度,结合企业实际,修订完善应急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一条。

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应急预案,系指安全生产事故预案。应急预案管理应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监督、指导应急预案的制定、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资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

应急预案必须经制定单位组织论证和审查,并经实施应急预案有关单位认可,由制定单位发布,印送与应急预案实施有关的单位。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各级单位都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和有关作业岗位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单位和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经上一级管理单位审查。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储运单位的应急预案,以及生产经营单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涉及辐射、城市公用事业、道路交通、火灾、铁路、民航、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种设备、电网安全等事故的应急预案,依据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抄报安全监管部门。

第六条。

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对与实施应急预案有关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熟悉相关的职责、程序,对本单位其他人员和相关群众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使其掌握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动;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应急措施的培训;应急预案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对应急预案中明确的与其相关的职责应当组织落实。

第七条。

应急预案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的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八条。

应急预案的演练与实施。州、县人民政府应根据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领域的具体情况和需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高危行业、人员密集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应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开展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1、总则。

为了规范调度班安全生产管理,夯实调度班安全基础,为宣城电网安全运行提供调度保障,制定本制度。

2、调度运行。

2.1调度值班。

2.1.1值班主值是当值的领导者,对本值电网安全运行、倒闸操作、工作许可、事故处理、无功电压、经济运行负完全责任,副值应配合主值完成电网监视、倒闸操作、工作许可、负荷管理、无功电压管理及事故处理。值班调度员应坚守岗位,及时准确的处理电网运行中发生的各种事情,保证电网安全运行。

2.1.2值班调度员进行调度操作时(包括调度操作指令票操作和口令操作)应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特别复杂的重大操作应双重监护,操作前应核对现场实际运行方式、分析负荷平衡情况、无功电压运行情况和合解环潮流情况,重大操作还应进行危险点分析和事故预想。

2.1.3值班调度员应对电网实时情况进行危险点分析,制定预控措施,并进行事故预想。

2.1.4值班调度员应及时做好值班记录、事故处理记录、拉限电记录、危险点分析、事故预想等各项记录。

2.1.5严格执行三公调度的有关制度,保护电力市场各方利益。

2.1.6调度员值班应按经批准的值班表执行,特殊情况需调整班次,须经调度班长同意。

2.2交接班。

2.2.1交班者应为下一班做好一切准备工作,接班者应提前10到15分钟到班,接班前4小时内不得喝酒。

2.2.2处理事故或进行重要得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待处理事故或倒闸操作暂告一段落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2.2.3交接班时应对下列事项进行交接:

2.2.3.1系统及各变电站的运行方式,运行有关注意事项及规定;。

2.2.3.2系统负荷、电压及无功补偿情况;。

2.2.3.3已执行的和待执行的调令票份数(包括口头命令);。

2.2.3.4设备检修工作报告情况及检修工作申请单执行情况;。

2.2.3.5继电保护装置投停及定值变更情况;。

2.2.3.6事故、异常运行、设备缺陷情况;。

2.2.3.7拉、限电情况及用电指标;。

2.2.3.8电网存在的危险点及预控措施等。

2.2.4交接班时应做好的下列记录:

2.2.4.1交接班记录;。

2.2.4.2调度运行值班记录、事故处理记录、拉限电记录等口令项数统计;。

2.2.4.3危险点分析记录(接班值接班后立即做)。

2.3调度联系汇报。

2.3.1值班调度员在值班期间受安徽省调值班调度员的指挥,负责正确执行省调值班调度员的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指令;省调管辖、许可范围内设备异常故障时及时汇报省调,华东网调管辖设备异常故障时,也应及时汇报省调。

2.3.2值班调度员在其管辖范围内的调度联系对象为:各县(配)调值班调度员、各变电站站长、值长或主值班员,线路工区和修试工区的工作联系人,电力用户指定的电气联系人,联系人名单需经公司或工区批准或调度协议约定。

2.3.3当电网实际情况需要时,地调值班调度员有权直接与县(配)调管辖的变电所进行调度业务联系和发布调度指令。

2.3.4各级值班调度员及运行值班人员在业务联系、发布和接受调度指令时,必须先互报单位、姓名,使用统一调度术语、操作术语,严格执行发令、复诵、回报、录音记录制度。

2.3.5各单位领导向运行人员发布的指令,如涉及地调值班调度员的业务权限时,必须得到地调值班调度员的同意后才能执行(但在现场事故处理规程内已有规定者除外)。

2.3.6地调与各运行单位之间的调度电话是电网统一调度的重要手段,非调度业务不得占用,调度业务联系必须使用自动录音电话,调度电话出现异常时应立即汇报所领导处理,只能使用非自动录音电话或手机进行调度业务联系时,也应事先汇报所领导、调度班长。

2.3.7发生重大设备缺陷、故障、电网发生事故或重要设备跳闸时应及时汇报公司分管生产的总经理、总工程师、调度所领导、生产部、安全部主任、调度班长,设备故障缺陷及时通知设备维护部门处理,负荷变化情况、用户停产生产变动情况应及时书面通知方式。

2.4调度操作指令票。

2.4.1除有关规程规定可以使用口令操作外,所有调度操作均应使用调度操作指令票。

2.4.2正常调度操作指令票由操作前一日白班副值拟定、主值初审,晚班主值复审、副值预发;新设备启动等特别重大操作提前两日白班拟定、初审,晚班复审、预发,班长应对特别重大操作进行审核;临时操作应由副值拟定、主值初审,班长复审。

2.4.3调度操作票的填写应按典型调度操作指令票规定的精神进行,应由计算机开票打印出来,不得有错误,已预到现场的调度操作票因方式变化等原因需进行两处及以下的改动时应注明原因,并及时通知。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验收内容主要是:

1、安装位置是否符合施工平面布置图要求。

2、安装地基是否坚固,机械是否稳固,工作棚搭设是否符合要求。

3、传动部分是否灵活可靠,离合器是否灵活,制动器是否可靠,限位保险装置是否有效,机械的润滑情况是否良好。

4、电气设备是否安全可靠,电阻摇测记录应符合要求,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接地接零保护正确。

5、安全防护装置完好,安全、防火距离符合要求。

6、机械工作机构无损坏;运转正常,紧固件牢固。

7、机手持证上岗。

二、机具的保养、维修是杜绝机械事故的关键工作,必须按规范标准和有关规程办,这里总公司补充强调几点,要求项目部做好。

1、各种作业施工机械必须由专人负责保养、维修,并落实责任制,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维修。

2、严禁机具带病运作,杜绝不安全因素。

3、不懂机械性能者不准从事保养、维修的工作。

4、电器设备,特别是塔吊、卷扬机、拌和机等下班前应拉下闸刀,关闭好电箱,上班前持证上岗者必须检查试车正常后方可运转作业。

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监督、指导、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不安全因素的方法途径和有力措施,各级职能部门必须认真抓紧抓好这项工作。

1、检查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应根据施工(生产)季节、气候、环境的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内容、标准,一般的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装置、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文明施工、伤亡事故处理等等。

2、检查评定标准。

安全生产检查的评定标准按照浙建建成282号文件《浙江省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现场管理规定》的要求作为评定标准打分。

资料管理制度

1、根据施工进度,资料员及时收集整理两套齐全完整的技术资料。商务签证由技术员负责、施工员配合,施工记录(包括施工日志)由技术员或施工员。日常巡检或月检发现资料不全或记录不及时的,罚责任人200元/次。

2、工程竣工时,技术资料必须同时整理完整,并于公司初验前3个工作日报施工技术科审查,施技科2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存在问题以书面形式反馈,连同资料一起交还项目部,限期补办完整,逾期罚责任人200元。

3、由甲方提供或外包分部分项工程的资料,项目部在施工中须随时搜集,并要加强协调与管理,工程完成时,有关资料必须收集齐全,必要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否则,项目部承担一切费用。影响工程验收的,罚款1000、--3000、元。

4、竣工资料送往质监站前必须经公司施技科批准并填写《竣工工程质量验收呈批表》。

5、工程因故停工(包括工程完工未经质量监督站初验)超过一个月的,资料员必须自停工之日始35日内将现有资料整理完整报公司施技科存放,由资料员与施技科资料核查人现场核查签证,签证单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工程复工时再将资料取回,不按规定执行的限期完成并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6、工程竣工后,自质量监督站初验始20日内将原始施工技术资料及图纸一套报公司施技科,由施技科资料核查人与资料员现场核查,不完整的限期完成。资料完整的现场进行签证,签证单一式三份,由资料员与施技科资料核查人各持一份,资料内放置一份,施技科资料核查人3个工作日内将其送往公司档案室存档。不按规定执行的限期完成,并对资料员罚款50~100元,对分公司(项目部)、技术经理(主管技术员)罚款100元,不按时对其存档,对施技科资料核查人罚款100元。

7、工程验收合格后,自验收(如非因施工单位原因,工程不能正常验收的,自实际竣工)之日起7日内将该工程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报公司施技科一份,不按规定执行的限期完成,并对分公司(项目部)技术经理(主管技术员)罚款100元。公司施技科资料核查人接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现场签证,签证单一式二份,交接人双方各持1份,施技科资料核查人2个工作日内将该报告送往公司档案室存档,不按时存档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8、工程备案后,自备案之日起7日内将该工程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报公司施技科一份,不按规定执行的,限期完成,并对分公司(项目部)技术经理(主管技术员)罚款100元,对资料员罚款50元。

9、在公司月底检查或上级质量检查中,质量控制资料必须齐全完整,检查得分率须达到92%以上,凡得分率达不到92%的,限期补全,否则罚责任人50元。

10、安全科负责安全资料的检查指导及收集归档工作。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施工,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直接责任。

2、项目经理作为施工安全第一负责人,对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负有主要责任。

3、项目部要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专职安全管理部门,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员。

4、项目部需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并专款专用。

5、项目部应依据工程特点编制安全生产计划,对高空作业、桥梁架设、用电、起重等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应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对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或特殊工种每天施工前技术人员应当向施工人员做好技术交底,双方签字确认。

7、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生产安全教育与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8、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总工)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负责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进行预演,检查方案的可行性。

9、项目部应派专职安全员对施工现场有重大危险部位的'巡视,应每天至少一次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工作巡视,按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并对照相关要求逐项填写“安全工作日常巡视检查记录”。专职安全员必须填写安全生产日记,记录每天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实施情况。

10、项目部各级管理组织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作用。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和专题分析研究会议;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员工作会议;作业队要定期召开施工现场安全会。

12、要强化责任制落实中的重点工作:强化各级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强化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强化施工安全的过程性控制。

13、一旦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整改。整改过程中必须有纠正措施和预防类似事件重演的预防措施,措施要经过审核、批准,整改过程中要进行跟踪、检查、验收,资料要存档备案。

14、组织和参与安全管理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

15、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组织的“安全生产活动周”、“安全生产活动月”等专项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评比活动。

17、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工作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应在2小时内电话报告项目办,并在24小时内书面呈报突发安全事故报告。书面报告应说明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安全事故简要情况(包括造成的伤亡情况和影响、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安全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和责任的初步判断、安全事故发生后所采取的应急措施,影响是否得到控制等。

资料管理制度

一、各类技术资料必须装订成册,由工程部内勤保管并编制详细目录。

二、资料室要有两套完整的竣工验收后的图纸和设备技术资料,其中一套存档作备用,另一套分发给工程部各主管工程师作管理之用。

三、档案室的.备用图纸,如设备的规范、标准等,如要借用,必须填写资料借用单,经工程部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但必须限期归还。

四、工程部重要设备的运行记录,每月必须装订成册,归档保存。如有破损应责成班组重新抄写,保存期三年,记录时须使用篮、黑墨水钢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

五、工程部班组值班记录,须每月归档保存,保存期三年,记录时须使用篮、黑墨水钢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

六、《报修工作单》每月装订成册,归档保存,保存三年。

七、每一台设备都必须建立设备台账卡,详细记录设备的生产厂家,各种性能、技术参数、安装位置、调试验收记录,每次维修维护记录,每次设备事故记录等,台帐记录时须使用篮、黑墨水钢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

八、设备及系统技改图纸、二次装修图纸资料等均需装订成册,编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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