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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整治方案(汇总21篇)

作者: MJ笔神

制定计划书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明确目标和方向,还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组织能力,使我们能够更好地应对变化和挑战。在这里,我们分享了一些获得奖项的计划书范文,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模板和借鉴。

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例

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深刻吸取近年来餐饮场所燃气泄露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餐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号)精神,结合消防救援大队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工作目标。

通过燃气安全防范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燃气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燃气火灾事故发生;督促单位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燃气安全管理制度,提高燃气火灾防范水平;广泛普及燃气使用安全常识,提高群众防范意识。

二、整治重点。

根据消防救援大队法定职责、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对被抽中单位燃气使用安全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半地下室内,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等风险隐患。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问题隐患督促单位采取措施改正,对消防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养痈遗患。

(二)加强宣传教育。督促被检查单位要充分利用单位内部宣传橱窗、显示屏、工作群等各类渠道,广泛宣传燃气使用安全知识以及典型事故案例教训,通过提示性、警示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三)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对液化石油气加气站、液化天然气调压站等重点场所进行调研,针对可能发生的最严重灾害事故,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单位内部应急处置力量共同参加的实战演练,提高应对处置突发情况的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与燃气主管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和联动,完善部门间信息互通、联合执法、共同治理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共同推动各燃气经营使用单位落实相关要求、提高单位本质安全水平。

(三)逐级落实责任,严格督导检查。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要加强对任务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督促推进各项工作要求和措施落地落实。

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燃气安全百日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全镇安全生产九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走深走实,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属地管理职责,重点对全镇燃气企业、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工商业用户、餐饮场所、居民生活区的安全用气进行督导检查,排查燃气管道腐蚀、漏气和场所通风情况,加快推进全镇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维护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敬梓镇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镇长。

副组长:xxx宣传委员。

成员:xxx常务副镇长。

xxx副镇长。

xxx应急管理办主任。

xxx党政综合办主任。

xxx综合执法办主任。

xxx规划建设办负责人。

xxx派出所所长。

xxx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规划建设办,由镇规划建设办负责人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重点任务和措施。

检查场站内给排水、消防、防雷、安防、反恐等重点设施设备,排查规范操作、日常安全维护管理、设施设备巡查巡检等情况,切实加强燃气场站安全管理。

燃气管道、阀门是否私拉乱接、是否有漏气;

灶具是否合格、是否有熄火保护装置;

连接管有无漏气、是否超过使用年限、是否超长,以及其他严重安全隐患等。排查工作要完全覆盖到每家每户,完成《燃气用户入户安全检查主要问题清单》填写,确保用户安全用气的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三)落实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要求。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各村(社区)辖区内的餐饮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带经营性质的所有餐饮场所,以及企业、单位饭堂等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场所)均须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促进我镇餐饮行业燃气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加大对各类无证经营燃气网点的打击力度,坚决取缔非法经营的“黑网点”,营造良好的燃气市场经营秩序。

(五)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工作。各村(社区)要通过广播、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横幅等向本辖区范围内的村(居)民全面推送用气安全宣传提示,利用户外宣传栏、候车厅等全面宣传燃气安全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用气常识,不断提高村(居)民安全用气防范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各部门、村(社区)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也要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治成效。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安全风险研判,紧盯风险突出的企业,切实解决存在问题,严防死守保平安。

(三)完善体制机制,防范安全风险。对发现的存在隐患问题要深挖根源,从源头上完善防范措施,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完善监管漏洞,全力防范化解燃气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省十堰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市“6·13”燃气爆炸事故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格落实城镇燃气安全生产责任和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坚决防范各类燃气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建党百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一)整治城市管网突出安全问题。重点整治城市燃气管网安全隐患,排查燃气储配场站与周边建筑的距离不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等国家规范的安全间距要求的突出问题,严防下穿封闭空间管网泄漏问题。

(二)整治施工破坏及占压问题。重点防范城镇燃气设施第三方破坏,排查城市燃气管道的安全隐患问题,大力整治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对管道被违规建筑占压、管道穿越桥梁(隧道)和密闭空间、老旧管道等情况全面排查、评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逐一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并加强整改期间安全管控,确保不发生事故。

(三)整治重点使用场所安全问题。重点排查餐饮、商场、农贸市场、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医院、建筑工地、车站、酒店、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燃气设施安全及用户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不符合安全用气条件的,要限期整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停止供应,直至整改完成。

(四)整治燃气运输安全问题。严格落实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规定,强化车辆技术状况检查、驾驶员培训教育及车辆动态监控,实施分类分级监管,推行气瓶配送车辆标准化管理。突出强化行刑衔接,开展燃气非法运输行为的集中打击。

(五)整治非法违法经营问题。重点排查瓶装液化石油气非法充装、运输、储存、倒装,瓶装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及“黑气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黑气”。打击偷盗气违法行为。

(六)整治特种设备管理问题。推行瓶装燃气可追溯系统管理使用,开展气瓶固定充装情况检查,整治规范充装前后的气瓶安全检查及记录制度,确保气瓶定期检验到位;针对燃气管道等压力容器的质量监督和安全中存在的不足开展专项整改,督促企业不断提高管道检测和评估的能力水平。

(七)整治加气站安全管理问题。重点整治加气站装卸作业、经营、存储存在的问题。整治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整治经营场所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安全管理问题。排查设备设施现状、安全措施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特种作业合规操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经营企业完善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作业区域、关键位置全覆盖,确保视频监控留存时长不低于90天,完善安全监管系统,确保静电释放装置、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压力容器、仪表等预报警设备安全可靠有效。

(八)结合“三改”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将城镇燃气安全作为“三改”(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背街小巷改造)工作重要内容,规划设计管线,配备安全管控设施,提升燃气安全水平。排查新型城镇化“三改”工作中燃气管道安全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实施整改;加强“三改”工程实施中对原有燃气管道设施的保护,防止第三方破坏,避免施工危及管道安全。

(九)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救援能力。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开展燃气应急处置演练,确保突发情况及时有效处置。督促燃气企业建立应急抢险处置规定流程,大型社区、重要部位、人员密集区域加大巡查巡检频次,并逐步配备自动化紧急切断装置,落实 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明确抢险处置时限和流程,强化应急物资配备,加强用户用气安全宣传告知。

专项整治时间为 20xx年7月至11月,具体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部署排查(7月13日至7月22日)。组织召开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各村(社区)、各部门和燃气企业要结合重点整治内容,全面开展自查排查,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建立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及问题隐患责任“三张清单”台账,并动态更新清单台账。

第二阶段:问题攻坚(7月23日至9月20日)。各各村(社区)、各部门和燃气企业要持续抓好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对燃气安全管理中“重难点”问题要组织集中攻坚。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9月21日至11月20日)。各村(社区)、各部门和燃气企业要进一步深化巩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扎实开展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复杂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强化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强化抓好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要领、抓关键、抓薄弱环节,严格落实安全整治各项责任措施,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开展加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推动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取得实效。

(二)全面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各村(社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本行业领域城镇燃气安全监管职责。

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公司_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公司及全体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生产安全部提出以下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一、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控制风险、持续改进。

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人身伤亡事故为零;燃气泄漏事故为零;安全生产事故为零;污染事故为零;急性中毒事故为零;职业病事故为零;轻伤率小于1‰;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生产过程降低能耗。

(一)、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及各级政府部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及时将有关安全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基层,传达到每一位职工,增强公司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及法律观念。

2、建立健全公司hse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人逐级签订《安全环保责任书》,各级负责人要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每一个员工在自己岗位上要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增强安全意识。

3、每周召开部门安全生产会议,总结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与预防措施,交流安全工作经验,传达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布置有关安全工作,通报安全检查情况,每月按照上级公司安全生产相关制度要求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4、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罚,对发现事故隐患的人员给予奖励。

(二)、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知识水平,增强员工安全意识,保证生产安全顺利进行。

1、定期组织公司全体员工进行相应的安全知识培训,熟悉、掌握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和自我防护知识,并进行考核,做好员工安全培训记录。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到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按国家规定开展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定期进行复审,做到持证上岗。

4、定期进行基础急救知识的培训和应急方案演练演练,使职工能够熟练掌握小型工伤的紧急处理措施,将伤害控制在最小程度;能够熟练的使用劳动卫生防护用品,降低职业病危害,预防职业病的发生;能在突发事故中正确熟练地采取自救和互救措施和处理现场突发状况。

5、定期开展岗位危害识别和风险控制,使员工明确自己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及预防措施,明确在危害发生时的救护措施。

(三)、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文明生产,定期进行安全自查,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及措施。

1、建立健全生产设备台帐、特种设备台帐、安全设施台帐及测量设备台帐,定期检修保养,定期检测,确保相关证件齐全。

2、严格执行作业票制度,作业前必须按规定办理各种作业票证,确保作业安全。

3、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场所张贴警示标志或告知牌。维抢修器具分类整齐存放,使用前做好设备使用登记,使用完毕必须放回原位。设备及时保养维护,做好保养维护记录。设备、管道表面清洁,无破损、裂痕,无跑冒滴漏现象,各种阀门、仪表正常;平台、爬梯、护栏、管道、支架等防腐彻底,无安全隐患;大型主要设备设施要有设备标识牌,明确责任人,建立巡检记录。

4、各种安全消防设施配备齐全、合格有效,消防设施设立个人责任制,定期进行检查,操作人员按规定穿戴劳防用品。

泰兴燃气安全整治方案范文

为了认真学习落实商洛公路局转发的市交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商洛公路局关于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厂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制定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很好地完成了本次大检查工作任务。本次开展安全大检查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和市交通局、公路局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杜绝各类不安全事故发生,为了社会提供一个安全的通行环境,确保全局全厂安全稳定。

故的能力,有效的控制了各类事故的发生。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强化管理。

我厂成立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由站长任组长,职能人员为成员,负责督导活动的开展。从上到下建立起了监督、监管体系,对活动真正做到了责任明确、逐级管理,使广大干部职工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生产重要性和必要性,将认识转变为自觉行为融汇到日常工作中去,形成人人关系安全,安全关系人人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学习,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一是学习了《陕西省公路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_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安全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安全素质、安全责任、内业资料等方面进行了专题培训。二是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不定期召开驾驶员安全会议,培训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强化驾驶员的安全意识,确保了车辆安全行驶。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识。对特殊岗位、工种、作业人员,进行了专项教育培训管理,提高专业技能,将各类事故隐患降为零。二是积极营造安全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干部职工会、宣传栏、安全生产宣传日等,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全面提高了全员的安全生产素质,保证了安全生产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11年,我厂没有任何安全事故发生。

四、全方位排查,措施得力,防患于未然。

我厂历来重视安全值班工作,在“春节”、“五一”、“十一”前期对全局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重点查找薄弱环节和问题,强化监督和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的每个环节、部位和人员。

1、节假日安全管理工作。制定节日值班制,明确责任,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值班工作,节假日安排干部职工轮流值,领导带班,建立了严格的领导带班和干部职工值班制度,认真落实安全值班报告制度,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确保节日期间的生产安全。

2、加强治安防范,重视防偷盗、防火、防事故工作,落实门岗责任制,开展社区夜间巡逻,治安状况明显改善,基本解除了干部职工夜间提心吊胆、不敢入眠的顾虑,我厂内保工作在物业办的努力下未出现不安全事件。

3、开展机关、家属区安全大检查,对其设施、用电线路、消防设施严格进行检查一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4、对安全生产工作非常重视,从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月到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以来召开安全教育主题会、安全生产相关培训会、安全检查总结会等,做到有计划,有总结。

五、落实隐患整改,注重实际效果。

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燃气安全百日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燃气使用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晋建城函〔20xx〕373号)及长治市《燃气使用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长建发〔20xx〕51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使用工作,有效遏制和防范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决定在全区开展燃气使用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加强我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治理成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区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xxx、区住建局总工程师。

成员: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燃气科,办公室主任:xxx,副主任:xxx。

二、总体目标要求。

近期,太原市发生一起因室内人工煤气泄漏导致3人死亡的事件。为加强安全知识宣传和常态化检查,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实将城镇燃气安全使用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大力加强安全用气宣传教育,促进燃气用户提高安全用气意识,掌握安全用气知识,提升安全用气水平,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城镇燃气使用安全。

三、整治内容。

二是按照“谁供气、谁负责”的原则,重点对居民和公福燃气用户,开展一次全覆盖、无遗漏、拉网式的入户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排查和治理的重点是:是否存在管道、表具、燃气器具泄漏的情况;

是否存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燃气器具的情况;

是否存在橡胶软管老化开裂、穿墙和暗埋、未使用专用管卡固定等情况;

是否存在表后预留阀门未使用的情况;

燃气管道、阀门、仪表等设施设备是否完好;

强制通风设备和照明设施防火防爆情况;

燃气设施间有无明火或人居住等等。

四、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5日开始,7月15日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4月5日至5月15日):各燃气经营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围绕工作重点内容,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形成完整的自查整改记录和自查总结报告,并于5月20日前报我局燃气科。

市局将对我区燃气经营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三)总结分析阶段(20xx年6月16日至6月20日):各燃气经营企业认真梳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全面的总结报告。

五、重点任务。

(一)全面加强宣传教育。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大力度,切实做好安全用气宣传。在整治期间,要着力通过报纸、网络、手机短信、宣传屏(栏)等公共媒体,进行不间断、滚动式的安全用气宣传,并通过发放安全用气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广大群众普及安全用气知识,增加群众安全用气常识,提高群众安全用气能力。特别是还要借助一些典型燃气事故案例的宣传,强化燃气安全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用气意识。对于老年燃气用户等特殊用户群体,要通过派专业技术人员上门服务,采取现场教授等方式,使其能够真正掌握安全用气技能。

(二)认真开展入户检查。

燃气经营企业认真履行好入户检查、技术指导、安全宣传的义务,做到工作部署到位、措施落实到位,严防事故发生。要将人工煤气用户、使用橡胶软管用户、户内燃气设施老旧用户、人员密集场所用气作为重点,列为最先安排检查对象。要严格按照《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2016)和《燃气服务导则》(gb/t28885-2012)的相关要求,认真对照检查内容和要求对燃气用户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户不落、项不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现场向用户提出书面整改的内容、要求、结果及时限等,并主动提供好相应的指导服务。

(三)切实抓好隐患整改。

对于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及时上报我局,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依法采取措施,及时组织消除隐患。

六、工作要求。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切实把燃气使用安全整治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职,层层压实责任,狠抓落实。

本次百日安全整治实行月报制度,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分别于5月5日、6月5日将阶段性整治情况的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书面材料报送我局燃气科。整治期间,省厅、市局将结合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督查指导。整治工作结束后,各燃气经营企业要于7月15日前将全面总结的书面材料报送我局燃气科。

电子邮箱:xxx。

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燃气安全百日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刻汲取xx省xx市xx区xx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6。13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消除燃气事故隐患,确保全县燃气安全平稳运行,决定在我县开展燃气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升燃气安全运营能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以燃气工程建设、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充装运输等环境为重点,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规范燃气安全管理,全面提高事故防范能力,确保全县燃气安全平稳运行。

三、主要任务。

(一)整治范围。

全面开展县域内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储存、充装、经营、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燃气行业多有领域排查整治。

(二)整治工作。

结合xx县县域实际情况,重点排查整治一下的问题:

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特别是管道巡查队伍、抢险队伍的力量配备和责任落实情况。

3、燃气经营企业特许经营、经营许可获取情况和依法经营情况,是否有超范围、超区域经营问题。

4、燃气场站(含cng、lng汽车加气站)安全间距与现行规范相符情况,瓶装燃气充装站落实安全生产规范情况。

5、燃气经营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和气源储备情况。

6、管道燃气工程建设程序是否合法,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压力管道监检,施工许可,地下管线测绘和竣工验收备案执行情况。

7、燃气管道被建构筑物占压情况的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

重点检查公共场所使用的燃气管道、设施设备、瓶装燃气的安全使用情况。

9、全面排查企事业单位使用燃气及燃气设备运行情况。

10、全面排查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入户安检和安全用气指导情况。重点排查对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是否超期服役、瓶体油烟污染或变形等。

11、按照辖区管理原则,由各执法大队组织严厉打击“瓶对瓶”非法倒气行为。

四、工作步骤。

从即日至9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而后转入常态化工作。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中旬)。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提升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督促指导各燃气经营企业按要求制定细化本地实施方案。

(二)排查整治(20xx年7月-8月)。全面排查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动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xx年9月)。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要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请各燃气经营企业于9月25日前将排查整治情况报送至县城管局。

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限定时限,明确责任和防范措施;

燃气主管部门要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坚决予以关停。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生较大燃气安全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上一级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上来,各燃气经营企业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认真抓好部署落实。

(二)细化方案措施。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科学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出实招实策,把专项整治抓出成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安全投入,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运营,绝不能带病生产和运营。

(三)强化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xx县城管局将联合有关成员单位对部分县城区开展随机督导。

(四)严肃问效问责。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业要加强对燃气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坚决问责。

(五)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XX区餐饮等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xx区餐饮等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为切实保障区内餐饮等场所燃气安全,根据上级要求和区内安全实际需要,决定在全区进行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方案。

一、工作目标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消防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开展餐饮等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规范餐饮钢瓶液化气使用行为,严厉打击充装过期钢瓶、倒灌等违法行为。依法取缔、关闭无证经营燃气的储备站、供应站、代客换气点。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形成政府领导、职能部门监管、企业自律、市场引导、社会监督的良好格局,营造一个规范、安全、有序的燃气使用、经营市场环境。

二、主要任务(一)。

凡存在以下情形的餐饮等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1.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的。

2.相关证照不全的。

(二)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餐饮等场所,立即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

1.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的,应当建立独立的瓶组气化站,站点防火间距应当不小于18米。

2.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以上15千克气瓶)时,应该设置专用气瓶间。存瓶总重量小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可以设置在与用气建筑相邻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存瓶总重量大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应当为与其他民用建筑间距不小于10米的独立建筑。

外部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应当使用防爆型照明等电气设备,电器开关设置在室外。

(3)气相瓶和气液两相瓶必须专瓶专用,使用和备用钢瓶应当分开放置或者用防火墙隔开。

(4)放置钢瓶、燃具和用户设备的房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

同一房间内不得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明火。

(5)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5年,密封圈正常使用期限为3年,到期应当立即更换并记录。

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

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

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4.用气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5.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合格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6.严禁在液化石油气气瓶中掺混二甲醚。

7.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燃气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8.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燃气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9.应当定期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保证从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内容。

10.应当与液化石油气供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合同,每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三、

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一)组织机构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协调和统一行动,成立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xx(区政协副主席)。

xx(副区长)。

xx(xx区公安分局局长)。

成员:

xx(区城乡建设局局长)。

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xx(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xx(区安监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办,xx任办公室主任。

(二)责任分工1.建设部门负责燃气行业的监督管理,做好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分销站点的信息收集,组织企业开展燃气专业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负责燃气安全生产、安全供应的综合监管,凡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一律责令停止经营活动。

2.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气瓶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重点检查充装单位和检验单位,督促气瓶充装、检验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明确各充装单位的气瓶送检义务,督促充装单位与气瓶检验单位签订检验协议,确保在用气瓶得到及时规范的检验。依法严厉查处燃气企业充装不合格、超期、倒灌钢瓶、报废钢瓶的违法行为。

3.公安消防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违反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非法存储、销售、使用液化气等行为,负责液化气站,经营站点和使用液化气的餐饮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对存在重大消防隐患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

4.安监部门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依法开展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尤其是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有可能发生事故的,一律采取责令停产停业等强制措施。

规范经营户燃气使用行为,做到使用规范、安全;

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报相关部门,并配合进行整改。

第二阶段(10月17日—26日)全面整改;

第三阶段(10月27日—31日)督查和。

总结。

区政府安委会成立4个督查组(附件3),至少进行2次督查,全面排查整改阶段和整改结束后分别进行一次督查。

五、工作要求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街、建设、市场监管、公安消防、安监等单位和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端正为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别制定各自的工作计划,安排专人,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排查行政区域内和行业管理范围内的燃气安全隐患,切实进行整改到位。

2.突出重点,严格依法行政。

(1)开展检查督查工作。一是对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检查督查,一律不允许留盲区和死角;

二是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停业整改;

三是对不具备安全经营条件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

四是凡是落实区委、区政府和政府安委会要求不到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一律从严追究责任主体单位和各监管方负责人的责任。

要定期开展对燃气用户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同时,要加强自身管理,依法经营,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向超期和不合格钢瓶充装行为,坚持杜绝向非法瓶装液化气换气点供气,切实保障燃气安全。

3.及时报送信息,确保工作成效。

各乡街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按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及时收集、汇总并报送工作信息,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于11月5日前将检查总结及调查摸底表、统计表报办公室。

名称类别地点负责人联系方式从业人数钢瓶数主要安全隐患备注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月日附件2:

类别数量项目宾馆饭店火锅店烧烤店燃气供应(企业)点其它合计餐饮场所数量(家)。

从业人数     专项治理检查相关工作情况举办培训场次 培训人数 专项治理检查情况企业自查自改情况自查安全隐患数(项)。

项,其中重大安全隐患    项。

自改安全隐患数(项)。

项,其中重大安全隐患    项。

隐患整改资金(万元)。

部门治理检查情况组织检查组(个)。

组织检查人员(人次)。

人次,其中专家人次。

检查单位数(家)。

发现安全隐患数(项)。

项,其中重大安全隐患    项。

督促整改安全隐患(项)。

项,其中重大安全隐患    项。

隐患整改资金(万元)。

行政执法情况取缔单位数(家)。

责令停业整改单位数(家)。

关闭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数(家)。

行政处罚起数 行政罚款数(万元)。

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切实加强燃气行业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条块结合,进一步厘清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健全信息化监管体系,发挥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作用,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推进城乡燃气一体化工作进程,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力争不发生燃气供应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减少燃气安全使用事故总量,有效防范餐饮场所燃气爆炸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提升城镇燃气安全水平。

20xx年6月至12月。

全面排查城镇燃气供应场站设施、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瓶装液化气危化品运输车辆、瓶装液化气配送车辆;整治供应违规违法经营、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气瓶、违规检验气瓶等行为;严格查处瓶装液化气危化品运输车辆违规行为,瓶装燃气经营企业未统一规范的瓶装液化气配送车辆;加强液化石油气、气瓶及调压阀、连接管等配件产品质量管理;全面排查各类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风险隐患;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推动燃气泄漏监控信息平台建设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一)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二)瓶装液化气市场经营秩序。

(三)气瓶充装、检验单位(机构)行为及产品质量。

(四)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使用管理。

16.餐饮场所是否存在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行为;用气场所、燃气设备设施、用气操作是否符合要求。

(一)严格隐患销号。

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建立“滚动排查、清单管理、动态销号”制度;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令制定详细可操作的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费用、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实行挂牌督办,同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安全,有效完成隐患治理的工作闭环。

(二)加强瓶装液化气危化品运输车辆、配送车辆管理。

贯彻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办法》,运输瓶装液化气的危险品运输车辆应当取得交通运管部门许可,并在公安局交警支队办理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通行证,随车携带危险货物托运清单。运输车辆喷涂企业名称、联系电话,并装载卫星定位系统。各瓶装液化气企业配送车辆应当喷涂企业名称、配送电话,设有明显的燃气警示标志,随车配备2瓶4kg干粉灭火器,装载钢瓶数不超过车辆荷载,并对钢瓶进行固定。按照市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公安局交警支队要共同研究制定瓶装液化气配送服务管理办法执行。

(三)加强瓶装液化气配送人员管理。

各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制定符合安全及相关规范要求的瓶装液化气配送管理制度,规范瓶装液化气“最后一公里”配送。各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加强配送工管理,与配送工签订合同,配送工须通过燃气从业人员培训并考核通过;与配送工签订合同的企业应当与培训合格证上受聘企业一致。配送工不得同时配送多家企业燃气,瓶装燃气经营企业不得向其他企业员工提供燃气,否则将配送工按无证经营,瓶装燃气经营企业按向无证经营者供气进行处罚。

(四)严格市场准入。

严格安全准入,做好燃气经营许可证和气瓶充装许可证的验证,把好市场准入关。对已经进入市场的液化气企业,要加强充装、销售、配送和入户安检等环节经营检查,对没有健全的经营方案、自有产权气瓶数量与经营规模不匹配的,未建立配送服务体系、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客户服务系统确保产品与服务质量安全责任可溯源的,未定期对用户进行入户检查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坚决予以清出市场。

(五)实施智能管控。

加快推进非居民用户,特别是餐饮场所安装带有燃气泄漏监测报警及自动切断功能的装置,无自然通风的使用燃气(包括管道天然气、瓶装液化气)的餐饮场所,应当安装燃气泄漏监测报警器。建立燃气泄漏报警远程监控系统,实时分析采集的燃气浓度,及时预警、同步推送,利用手机app实时动态查看燃气浓度。

(六)强化监督执法。

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隐患,严格依法责令“三停”、行政拘留和临时查封等处罚和强制措施。定期检查餐饮用户自查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燃气经营企业应采取停止供气措施,由餐饮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

(一)各村(社区):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人;负责协调推进辖区内城乡燃气一体化工作;负责督促辖区内物业公司对进入小区的瓶装液化气配送车辆进行登记,严禁用户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及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气。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当及时依法采取措施制止,需要立案查处的,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查处,消除安全隐患。

(二)镇市政和房产中心:依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负责具体实施本地区燃气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检验燃气经营许可证;负责燃气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城管执法部门查处燃气违法经营行为,配合市住建局取缔非法经营点;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与用户签订供气合同、建立客户服务平台等工作。

(三)镇综合执法大队:依据《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无证经营、为无证经营者提供经营性气源、销售非自有气瓶充装的液化石油气等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处罚。负责对餐饮流动摊贩的安全管理。

(四)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法律、安全技术规范,对液化气气瓶充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对液化气气瓶检验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对液化气储罐、罐车等压力容器及其它特种设备实施使用登记和安全监管。对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报废)气瓶等行为进行查处,加快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确保溯源管理。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对未办理营业执照的餐饮场所进行查处。依据《产品质量法》,对液化石油气、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生产、流通领域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器具及液化石油气、充气过程中缺斤少两、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领取营业执照的燃气经营户的安全管理。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餐饮场所经营者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配合做好餐饮场所“瓶改管”工作。

(五)公安分局:依法处理阻碍执行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配合属地政府、住建、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非法储存、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进行依法查处;对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储存、运输、携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瓶装液化气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配合住建、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打击跨区域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

(六)镇安监站:依据有关部门申请,对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场所以镇党委、政府名义实行挂牌督办。依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安监总办〔20xx〕49号)规定,对涉及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

(七)消防中队:依据《消防法》、《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燃气企业、餐饮单位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八)交警中队、泥汊交通运输管理: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负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对危化品运输车辆非法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未随车携带危险货物托运清单等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九)镇文教中心、中心校、劳动保障中心、经济发展局等部门:负责组织本行业管理的学校(含幼儿园)、民政服务机构、星级宾馆酒店、卫生医疗机构、工业企业等燃气用户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其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引导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逐步改用天然气。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

各部门、村(社区)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全面动员部署迅速开展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6月至10月)。

一是开展全面排查。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充装单位、气瓶检验机构、餐饮用户等单位及其他燃气用户自行组织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6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二是集中检查约谈曝光。组成联合检查组依法开展督查,对燃气经营企业、气瓶检验机构、餐饮用户等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督促落实安全责任措施。三是实施综合治理。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隐患进行分析研判,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1月至12月)。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情况纳入20xx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各村(社区)及各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请各村(社区)及各有关部门于20xx年6月20日前将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人、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镇安监站。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各村(社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广泛发动群众,加大查处力度。

各村(社区)及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社会公众、企业职工全面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充分用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通过12345热线,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119消防举报电话等,及时举报各类风险隐患。加大对发生事故的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收集、汇总并报送有关工作信息。请各部门、各单位于20xx年12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镇安监站。

XX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xx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省燃气管理条例》、《xx省气瓶安全条例》等规定,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区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燃气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市住建局《xx市城镇燃气行业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的规定,结合近期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安排,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以燃气工程建设、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充装运输等环节为重点,全面落实政府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充装、非法倒灌、非法运输、超期不检、废瓶在用”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违法违规燃气经营、使用企业和场所,坚决停产一批、取缔一批、整改一批,规范对燃气经营企业的管理,加强对燃气用户的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规范燃气安全管理,全面提高事故防范能力,促进我区燃气行业安全稳定运行。

组长:xx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副组长:xx区住建局局长xx区府办副主任成员:xx区住建局副局长xx市公安局xx分局副局长xx区市场监督局分管领导xx区交通局分管领导xx区应急局分管领导xx区消防救援大队分管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区住建局分管领导任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并牵头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办公室下设专项工作小组:

(一)企业经营监督组:

组成人员:区住建局4人、区应急管理局1人、区市场监督局1人、区公安分局1人、区消防大队1人。

会同新闻媒体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民众安全意识;

负责对存在违法违规供气行为的燃气供应企业依法追究责任。

(二)公共安全监督组:

组成人员:区住建局2人、区公安分局2人、区应急局1人、区市场监督局1人、区消防大队1人。

负责对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

依法查处经营单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市场经营监督组:

组成人员:区市场监督局2人、区交通2人、区住建局2人、区公安分局1人。

工作职责:负责对无证无照擅自从事燃气经营的违法行为等进行查处;

负责个体工商户经营瓶装燃气供应未加入已取得许可的燃气经营企业行为的查处;

负责对燃气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上岗资格进行监督检查。

各镇(街):按属地管理原则认真配合整治工作,组织开展燃气使用安全的检查和宣传,负责辖区内瓶装气的安全监管。

三、

整治范围和重点(一)整治范围此次xx区辖区内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涉及储存、充装、经营、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燃气行业所有领域(液化石油气企业、使用液化石油气等燃气的餐饮等公共场所)。

(二)整治重点1.重点整治在用及新建、改建、扩建的燃气场站未落实安全设施有关规定行为,消防设施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未落实安装告知、监督检验和使用登记等工作,相关从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等问题。

2.重点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燃气经营、气瓶充装、燃气运输和非法储存、倒灌、分装、掺假、销售瓶装燃气等活动,坚决遏制擅自设点、无证经营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违规行为。

3.重点打击非法充装、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未按规定定期检验或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瓶,擅自排放残液和修理改造拆解钢瓶等危险行为。

4.加大餐饮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院、企业食堂瓶装气化间和流动商贩、烧烤摊、农贸市场等)燃气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违规使用燃气和超期气瓶、报废气瓶等行为。

5.加大燃气存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液化石油气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6.加大燃气设备设施和液化石油气瓶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使用者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工作步骤(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6月30日)。镇(街)、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行业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制定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列出重点企业、重点问题。要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重点企业(场所)重点排查,不留死角和盲区,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11月30日)。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对重点单位实施明查暗访,重点检查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应急准备、应急预案、值班值守情况,确保隐患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严格整改闭环管理。对责任不落实、隐患治理不到位的要挂牌督办;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对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并严厉查处。

(三)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通过采取突击检查、加强督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多种方式,对辖区内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区直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燃气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互通,建立上下联动、部门互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及时信息沟通、情况通报,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监管的违法行为,要立即向有关部门移送。要大力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有效打击各类违法分子的嚣张气氛。

(三)坚持统筹兼顾,实施标本兼治。各有关部门要把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与危化品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严格日常监管执法、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要以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针对燃气使用的特点,从开展岗位达标入手,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大查处力度,严格依法行政。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对达不到基本燃气安全要求的单位、场所,要依法责令其立即停业整改,直至隐患消除。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推动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五)认真。

总结。

汇报。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开展各项活动并进行总结。于7月1日前和12月20日前分别对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认真进行总结,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总结以及简报、照片等佐证材料报送到区住建局。照片要求标明时间、地点、活动内容,格式为jpg。

燃气安全整治工作汇报

为做好此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镇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门动员会议,结合我镇实际,认真研究讨论,制订了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强调了整治工作的重点、任务、目标、范围,明确了镇长负责,分管领导带头,成立以市场所、村镇建设中心、执法中队联合执法机制,形成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做好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整治行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根据制定的方案,我镇对全镇范用内的燃气经营场所进行了安全排查。此次检查共检查燃气经营企业2家,气瓶共35只,检查时发现大部分燃气经营企业都配置了灭火器,个别门市有超量存放换装后液化气瓶的现象,在检查时有个别门市无人员值守,安全警示标志不全,居民在使用液化气时,存在厨房煤气炉与液化气罐间距不够,个别餐饮企业存有两瓶以上液化气瓶,没有专门的气瓶存放间,无安全警示标志。我镇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是要求限时整改,复查时基本整改完毕。

我镇在对燃安全气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一并进行,结合典型事故,对违反使用燃气安全操作规程的危害进行了详细介绍。

(一)进一步加强对民用燃气安全的监管力度,使监管工作常态化,日常化,切实提高燃气经营单位及使用者的.安全意识。

(二)进一步做好与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的联系,将排查出的燃气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不能整改的做到及时上报,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燃气安全整治工作汇报

20xx年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我公司在xx、xx两级交通主管部门和xx公司的监督和指导下,围绕《xx市交通运输局开展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公司实际,以健全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制度;确保车辆技术性能良好,消防器材、车辆和驾驶员证件齐全有效;车辆和驾驶员档案资料完整有效;gps运作正常和违章处理是否落实为主要整治内容。积极开展了安全隐患整治行动,认真落实了对安全隐患排查和消除工作,确保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具体落实了以下工作措施。

这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我公司从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保稳定、促发展、建设安康xx的高度,切实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当年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要务来抓。为了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我公司成立了以公司经理为组长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为了最大限度地消除隐患,对驾驶员和车辆排查率达到100%,隐患整改率达到100%,极力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发生,把道路交通事故降到最低点。

为了充分加强对这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提高有关人员安全意识和自觉性,促使广大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和配合,克服厌烦情绪,进行了大力宣传教育发动工作。以召开动员大会、安全例会宣传,转发、印发有关文件、宣传资料;悬挂横额、张贴标语、墙报;设置投诉举报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全员参与、严整严治的工作格局。加强信息反馈和沟通,做好资料总结和上报工作,对排查整治阶段性工作进行小结和进一步宣传发动。结合有关道路交通事故,督促驾驶员吸取教训,引以为诫,提高警惕,激发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

厂维修质量情况;危险时段路段检查督促情况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如下:

1、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强化安全管理工作责任。调整了人员加强对车辆gps监控,确保全天监控。严格整顿管理人员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拖拉、马虎、不负责任现象,着力增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2、充分发挥gps监控作用,加强动态监管。严格执行对违章超速的驾驶员及时发出指令纠正违章并进行造册登记;严格执行gps监控工作制度,如对平时速度过快的xx线粤xxxx号车驾驶员当面警告教育,对xx线粤xxx、xx线粤xxx号车驾驶员连续违章超速进行了罚款和停班处理。对gps信号出现不正常车辆,多次及时联系xx公司技术人员进行检修维护,确保gps信号恢复正常。

3、清查了车辆车容车貌、安全技术状况、消防设备情况。经检查发现如xx线粤xxx、xx线粤xxx、粤xxx号车灭火器失效立即重先配备,xx线粤xxx号车安全技术性能差,强制进厂维修。

4、清查了车辆证件。如检查发现xx线粤xxx号车营运年审超期未办理,立即及时停车办理;xx线粤xxx号车道路运输证ic卡遗失,立即办理补办手续。

5、检查了驾驶员从业资格、驾驶行为作风。如检查发现xx线粤xxx、xx线粤xxx、xx线粤xxx、xx线粤xxxx号车考核聘用的驾驶员资料尚未建档立即纠正。

6、检查有关档案台帐情况。经检查发现车辆技术档案、驾驶员技。

7、严格检查车辆保险投保情况,极力降低风险系数,及时做好续保工作。除了按照交通法律法规规定险种险额投保外,还自觉投保其他险种,如第三者责任保险不低于50万,车身险、自燃险、玻璃险、不计免赔险,及县内班车承运人责任险逐步提高到每位20万元。另外第三者责任保险拟提升到100万投保,如乌石线车辆已执行。

总之,经过这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我公司切实地作了大量工作,但尚有不足处,在今后工作中我公司将坚持“回头看”行动,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燃气安全整治汇报

12月1日,省市场监管局来益阳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考核和市场监管系统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验收。

通过查阅工作资料、听取情况汇报,并随机到企业现场抽查后,省局考核验收组认为益阳市局工作开展扎实、成效显著,在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燃气企业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管理、特种设备定检两封信两上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等工作呈现亮点。

今年以来,市局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126家,下达安全监察指令1230份,查处违法案件101起,行政处罚271.5万元,封停设备32台。首次实施燃气企业特种设备标准化管理,组织全市13家管道燃气企业到达标单位观摩学习,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监管水平。首次推行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两封信两上门”,发送“短信提示”“协助督促函”,上门核查超期未检设备、查封问题设备,全市在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达100%,有效防范设备带病运行。全面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管理,全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经费首次得到市级财政保障。持续推进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全市投保电梯9908台,投保率84.37%,任务完成率居全省第二,其它类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整体保费101万余元,全省排名第一。

年度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6·13”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和×市武隆区凤山街道办事处疑似食堂燃气泄漏燃爆等事故教训,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2021〕9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燃气油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府办发〔2021〕64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府办发〔2021〕156号)、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府办发〔2022〕16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中央、市、区关于燃气安全的安排部署,深刻汲取近年来全国燃气爆炸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做到“控大事故、防大灾害”,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齐抓共管、综合施治”基本原则,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重点。

党政机关和学校、医院、商场、酒店、餐饮企业等各类企事业单位,100%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并悬挂安全宣传标语(或张贴画报)。燃气经营企业100%建立一线员工“岗位风险清单、岗位职责清单、岗位操作卡、岗位应急处置卡”(以下称“两单两卡”)。四类场所(燃气经营企业场所、燃气重大风险点(源)、燃气安全重大隐患、燃气特殊用气场所)100%公示燃气安全责任。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公共场所燃气、老旧小区燃气、燃气工程、燃气具等燃气源头、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100%完成整治。深入推进燃气安全装置安装和管道设施安全管理,新增各类用户、已有单位用户、已有老旧小区和困难群众用户100%安装。燃气管道、站场设施100%普查建档并按计划开展改造更新,推进管网设施智能化管理。已取证燃气经营企业100%做到安全达标要求,制定(修订)燃气安全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建立专(兼)职应急队伍,开展燃气安全应急预案演练。确保全镇燃气运营和使用秩序进一步规范,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结合工作实际,成立镇深化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人大主席。

谭全宣传委员。

×统战委员。

×人武部长、副镇长。

×副镇长。

成员:×经发办主任。

规建办主任。

社事办主任。

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宣传办负责人。

城管中队负责人。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天燃气公司片区管理站站长。

各村居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经发办,由经发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深化宣传教育。

1.加强公众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宣传,丰富宣传内容,利用居民小区楼公告栏、村居公示栏、各类村民小组会议、居民微信群、电子显示屏等多渠道广泛宣传燃气安全知识。(责任单位:经发办、宣传办、燃气公司、各村居)。

2.深入推进“两单两卡”。开展“两单两卡”交流、展示等活动,提高燃气经营企业和一线员工“比、学、赶、超”积极性,不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在单位用户推广燃气设施管理人员“两单两卡”。加强对一线员工和燃气设施管理人员“两单两卡”检查抽查,每季度对“两单两卡”检查情况进行通报。(责任单位:燃气公司)。

(二)进一步深化挂牌公示。

1.落实公示牌动态管理。一是建立健全燃气经营企业(液化气经营网点)重大风险点(源)清单、重大隐患清单、特殊用气场所清单。二是建立安全责任公示牌动态管理机制,对照安全责任公示挂牌要求,落实管理责任。(责任单位:燃气公司、经发办、应急办、各村居)。

2.完善安全整治责任制。一是对照全镇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职责分工,制定责任清单,层层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到部门、单位和村居。(责任单位:应急办、经发办、规建办、社事办、文化服务中心、燃气公司、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居)。

(三)进一步深化排查整治。

1.深化燃气经营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燃气经营企业(液化气经营网点)安全风险和隐患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管线检查维护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环、从业人员无证作业、“三违”行为突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及应急预案和演练流于形式等风险隐患。督促企业逐一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对现场类、设施类隐患立查立改,对管理类、制度类隐患,落实责任限期整改。(责任单位:燃气公司、经发办、应急办、市场监督管理所)。

2.深化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一是建立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卫生院、酒店、旅馆、福利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民宿等场所及用户清单。二是组织燃气站和单位用户对照清单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或安装使用不规范、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应急办、经发办、城管中队、社事办、文化服务中心、燃气公司、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居)。

3.深化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排查老旧住户燃气风险隐患,重点排查整治违规设置非法储存充装点,居民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室内管道严重锈蚀,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等风险隐患。(责任单位:燃气公司、经发办、应急办、各村居)。

4.深化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各类在建工程开展排查,重点排查整治未按规定将燃气管道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未依法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不落实燃气设施保护责任和措施、不按规定检验主要管材、未经验收合格投运等问题隐患。(燃气公司、规建办、城管中队、经发办、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居)。

(四)进一步深化技防物防。

推进燃气安全装置安装使用。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等要求,将燃气安全装置安装使用情况纳入用户通气验收检查内容,确保新增用户全面安装使用。居民用气老用户今年内全覆盖逐步安装安全自闭阀。(责任单位:燃气公司、经发办、各村居)。

(五)进一步深化监督执法。

1.全面整顿燃气工程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燃气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违规挂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不落实第三方施工期间专人监护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第三方破坏燃气管道设施的野蛮施工、违规作业、违章建设等行为。(责任单位:燃气公司、经发办、各村居)。

2.全面整顿燃气具和燃气安全装置市场秩序。开展燃气具、燃气管道及附属材料、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安全自闭阀等安全装置的销售市场专项执法,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管道及附属材料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燃气公司)。

(六)进一步深化应急管理。

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镇燃气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加强应急队伍力量和应急物资装备落实到位。建立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制定燃气安全应急预案年度演练计划,开展专业化、针对性强的应急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处置方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应急办、经发办、燃气公司、各村居)。

五、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2年3月)。对照《×市燃气油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和《×区深化燃气油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各行业实际,制定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和宣传。

(二)深化排查(2022年4月至5月底)。深化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并立查立改,建立常态化安全整治排查基础台账清单(附件3)。

(三)整治攻坚(2022年5月至11月底)。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制度机制完善到位。

镇各燃气公司严格按照行业职责对所属的居民用户、燃气管道和其它燃气设施设备进行拉网式大排查,镇属相关部门、镇辖相关单位、各村居按属事属地管理原则和职责分工,积极行动。发现隐患,督促企业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五定”措施限期整改,对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燃气公司要立即停止供气,直到隐患彻底消除方可通气。

(四)巩固提升(2022年12月)。深入分析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突出隐患,强化措施推进重大隐患整改,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总结评估,进一步优化完善燃气安全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各部门、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坚决克服厌战情绪和麻痹松懈思想,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把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配合。燃气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村居、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互通,对照专项整治任务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全面清除和整改事故隐患,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和“宽松软”,确保此次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畅通并广泛宣传投诉举报渠道,定期公布典型案例,强化执法震慑作用。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村居、各部门在开展摸底排查、专项治理时要严格仔细,不得徇私,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瞒报、漏报燃气安全隐患问题和非法经营点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责任,以铁的手腕和持之以恒的态度抓实、抓细、抓牢燃气行业安全工作。

(四)加强信息报送。为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请各村居、各部门将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并分别于2022年3月10日、5月10日、8月10日、11月10日之前将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问题整改佐证资料报经发办(孙超),由经发办统一收集汇总后报区经信委。

2.区燃气用户安全装置功能要求。

3.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

×市×区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6日。

附件1。

单位推进安全装置安装使用工作职责。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各镇街加强燃气安全装置产品、安装价格的监测、指导工作。

区教委:负责指导各镇街组织各类学校、教育机构等单位安装使用燃气类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

组织开展全区燃气安全检查、执法活动。

区民政局:负责指导各镇街建立城镇困难群众用户清单及组织养老、康养等单位安装使用燃气类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

区财政局:负责指导各镇街加强财政资金管理。

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指导各镇街建立老旧小区用户清单;

指导各镇街加强消防安装资质企业监督管理,将燃气类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纳入新建项目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内容,严格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组织物业单位配合安装燃气安全装置工作。

开展给水管线与燃气油气管道同沟、交叉穿越、安全间距不足等隐患排查整治;

加快、简化燃气油气设施改造和隐患整改涉及行政审批。

区商务委:负责指导各镇街组织各类餐饮企业、商场、商贸流通企业等单位安装使用燃气类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

区文化旅游委:负责指导各镇街组织各类酒店、旅游景点、文化机构等单位安装使用燃气类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导各镇街组织各类医疗机构、卫生机构等单位安装使用燃气类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

区应急局:负责指导各镇街督促工矿商贸企业安装使用燃气类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加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装置安装使用监督管理,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区公安分局:负责指导各镇街依法处理燃气安全装置加装过程中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依法查处危害×违法行为。

优先保障老旧燃气油气管道设施改造和隐患整改通道、路由和用地;

开展城市规划中侵占燃气油气用地和走廊排查。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各镇街加强燃气安全装置产品、市场、价格、检测等监督管理和执法。

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指导各镇街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区级其他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指导各镇街加强燃气安全装置加装、管理等工作。

附件2。

×区燃气用户安全装置功能要求。

一、燃气类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

(一)产品质量要求。销售安装任意型号的产品应取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防爆合格证》《消防产品认证证书》等法定认证。

(二)技术标准要求。应符合《可燃气体探测器第1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第2部分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消防电子产品防护要求》等规范要求。

(三)泄漏检测功能要求。应具备甲烷浓度检测功能,中、高档产品还应具备一氧化碳浓度检测功能。

(四)连锁切断功能要求。中、高档产品应具备有线或无线连锁切断装置的功能。

(五)身份管理功能要求。应具备工业互联网被动标识功能,中、高档产品还应具备主动标识功能。

(六)数据采集功能要求。应具备泄漏报警装置运行状态、切断阀开闭状态及泄漏气体浓度数据采集功能。

(七)数据传输功能要求。应具备有线或无线传输功能,将报警信息接入报警系统监测管理平台,中、高档产品还应具备通过电话、微信、app等方式告知用户的功能。

二、安全自闭阀。

安全自闭阀是指安装在户内燃气管道上,同时具有超压自动关闭、欠压自动关闭、过流自动关闭功能,关闭时不借助外部动力,关闭后须手动开启的装置。

(一)产品质量和技术要求。应符合《管道燃气自闭阀》等规范要求。

(二)身份管理功能要求。应具备工业互联网被动标识功能,中、高档产品还应具备主动标识功能。

(三)数据采集功能要求。中、高档产品应具备安全自闭阀开、闭状态数据收集功能。

(四)数据传输功能要求。中、高档产品应具备有线或无线传输功能,将报警信息接入报警系统监测管理平台,并通过电话、微信、app等方式告知用户。

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专项整治是由主管部门或多个部门在短时间内对某一市场行为、某一行业或突出社会问题实施的行政检查、执法和处罚行动。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努力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坚决杜燃气安全生产事故,把该项工作做实做细做深,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全面排查城镇燃气供应场站设施,整治供应、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扎实做好查底数、列清单等基础性工作;整治瓶装液化气违规违法经营;严厉打击充装非自有钢瓶、超期未检钢瓶、违规检验钢瓶等行为;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全面落实入户安检工作,排查燃气使用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整改,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一)燃气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对照《安徽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建城〔2017〕164号)《关于加强城镇燃气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城〔2017〕58号)督促燃气企业对天然气门站、天然气储配站、车用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场站、液化天然气场站、液化天然气场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天然气管道等设施,以及储罐安全阀、压力表等监控设施开展全面自查,全面排查燃气设施安全风险隐患,并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点查找手册》及风险管控、隐患整治双重预防机制,按周期滚动排查,实施“清单管理、动态销号”管理;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运行。在督促企业排查整改的基础上,按季度开展滚动排查和风险隐患整治。

(二)规范城镇燃气市场经营秩序。

1.规范燃气企业经营行为,督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入户安检工作,严格按标准执行每年不低于一次的入户安检,积极推进落实瓶装燃气色标管理、溯源管理、配送经营的制度化、标准化和常态化,强化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对供应站(点)、送气车辆、送气人员的管理,统一车辆及人员标志标识,发现送气车辆及人员非该企业所属,应立即责令企业停业整改,拒不整改的应依法按照“向无经营许可单位和个人供应用于经营的燃气的行为”进行处罚。

2.督促瓶装液化气企业落实用户实名制气登记,发放《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安全用气告知书》(详见附件),在进行实名制管理建立用户档案的基础上,推动瓶装液化气企业建立用户信息提供,实现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服务。

3.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开展燃气设施排查工作,加强市政管网巡查力度,及时维修更换老旧燃气设施,精准理清市政燃气管网路线走向,完善燃气设施标识标牌。

4.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员工安全、消防和保卫教育培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证上岗的必须确保100%持证上岗;要求生产一线员工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禁止违章操作,对存在“三违”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从重处理。

5.加快瓶装液化气市场整合。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文件精神,严格安全准入,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严格对照相关要求,严控新设立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对于安全措施不到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业整顿。

6.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天然气的行为。重点检查在地下室、半地下室、车库、住改商、密闭场所等从事餐饮服务的公共聚集场所。依法查纠气瓶存放不符合要求、用气场所不符合要求、燃气设备设施不符合要求、用气操作不符合要求等行为,重点查处餐饮场所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行为。在执法过程中,及时移交存在需其他部门查处的违规行为。

(三)加大燃气使用安全宣传,提高用户安全意识。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依托宣传、教育等部门广泛开展用气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居民用户、非居民用户(包括机关、学校、医院以及养老机构食堂、工地食堂等)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制定用户安全用气规则,通过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对用户进行燃气安全使用宣传教育。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认真落实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动员,部署有关工作,营造工作氛围。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对照本方案整治内容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完成问题和风险隐患摸排梳理,落实安全整治主体责任,建立隐患及措施清单,整治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整治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攻坚整改工作,强力推进问题整改,确保整治无死角。

(四)巩固提升(2022年)认真分析突出的安全问题,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过程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制度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郑文。

副组长:汪承金、毛纯君、夏纯成、刘兴刚。

成员:邓应何、郑志华、张迪福、谢予晖、陈斐。

叶凡晶、李鸿胜、田勇、伍德传、包琪。

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听取整治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解决问题,强化责任落实。

(二)加大部门间协调。各二级机构、科室积极配合落实燃气专项整治工作,形成整体工作合力,明确各部门责任。一二大队、开发区分局要加强辖区内餐饮也燃气安全使用巡查力度,及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物业管理中心加大小区内燃气使用安全宣传力度,督促物业工作人员加强巡查小区内燃气管网设施安全,及时发现整改隐患;公共事业局负责全县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对照工作方案定期巡查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局机关各科室负责法制、人事、物资等保障。

(三)严格督促指导。局督查科对专项整治行动全过程督查检查,准确掌握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任务按期完成。

为加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根据《xx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通过实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完善燃气安全长效机制、责任体系、制度成果和预防体系,扎实推进燃气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严格落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法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等行为,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燃气安全预防体系,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筑牢安全底线,提高安全水平,促进我县燃气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一)全面落实相关法规规范。

1.严格落实法律法规。执行《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xx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工作落实。

2.严格落实标准规范。工程建设质量监督部门严格落实《城镇燃气技术规范》《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严格工程质量标准,严守工程质量底线,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

3.严格工程建设程序。住建、规划、审批部门对于新建燃气场站、燃气管线等,严格落实工程建设程序,依法办理立项、规划、施工、竣工验收等手续。按照《xx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一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细化实化燃气管理体系。

4.推进“双控”机制建设。燃气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燃气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价与管控技术标准》《xx县城镇燃气行业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组织燃气企业建立健全“双控”机制,提高企业风险管控水平。

5.开展年度监督检查。燃气行业管理部门要对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年度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建章立制、安全运行、企业经营、入户安检、企业服务等情况,公示年度监督检查合格企业、不合格企业名单。

6.完善各级应急体系。严格落实《xx省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燃气行业管理部门应当提请当地政府成立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级应急预案,充实应急力量,提高城镇燃气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三)扎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7.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燃气企业无证经营、违法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等行为,深化全县液化石油气行业整顿和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持续加大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非法储存、运输、充装、销售等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液化石油气游商倒灌、掺混二甲醚等行为。

8.强化餐饮场所及大型综合体用气安全管理。重点消除酒店饭店、夜间烧烤、美食街、火锅店、流动商贩等使用不合格燃具、软管老化、未安装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隐患,坚决打击地下密闭空间使用液化气行为,严厉查处充装超期未检、报废钢瓶等问题,坚决防止恶性事故发生。

9.细化完善巡检巡护工作。建立定期巡检制度,加大对第三方施工破坏、违章占压等影响燃气安全行为的巡查巡检力度,检查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切实保证燃气设施安全运行。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挂账督办,确保限期整改到位。对问题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问题线索移交当地政府,严肃问责相关单位及负责人。

(四)做好安全宣传培训。

10.保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全面开展安全培训,做到燃气行业管理人员、燃气企业从业人员全覆盖,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持证上岗。

11.开展燃气“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燃气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燃气安全知识进课堂、进社区、进家庭,充分运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开展各种宣传活动,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水平。

12.强化安全用气宣传。优化燃气安全知识宣讲方式和方法,将进课堂、进社区、进家庭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台作用。

三、时间安排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月)。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县安委办统一部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根据工作职责,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6月至12月)。全面排查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动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1月至12月)。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先进经验、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推动建立健全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至12月)。深入分析燃气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固化工作成果,完善长效机制,逐项推动落实。

商务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餐饮场所及大型商业综合体用气安全隐患排查;

公安、应急、市场监管、交通运输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液化石油气行业隐患排查整治相关工作。

(二)强化督促指导。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深入开展明查暗访、突击检查、交叉互查、随机抽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严肃问效问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手段,加强督促检査,确保工作实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逾期未整治到位的,坚决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四)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为切实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职能力,榆社县始终坚持以“拓宽渠道建强队伍、搭建平台提升能力、突出保障强化管理”为抓手,全力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上档升级。

拓宽“引、选、派”三条渠道建强带头人队伍。

一是回引一批带头人队伍。近年来,榆社县深入开展“农民工还乡创业、能人返乡创业、退休干部回乡创业”的“三创”活动,紧盯2021年村“两委”班子换届,及早谋划,持续优化投资环境,提供就业创业平台,为能人回乡就业创业打通“绿色通道”。目前,本土人才542人录入榆社籍在外能人信息台账,为换届储备人才。二是选配一批带头人队伍。结合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每年对全县村“两委”干部进行联审,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人员“挡在门外”,严防“带病上岗”。截至目前,调整撤换34名支部书记。三是下派一批带头人队伍。开展了选派机关干部到村任职工作,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本人自愿、双向选择,目前,共选派30名机关干部到26个行政村村任职。

做好“建、优、创”三个平台提升带头人能力。

一是建设教育平台。今年对县委党校进行扩容提质改造,同时挂牌成立4个乡镇党校,为按期轮训党组织书记提供了教学场所。打造博物馆红色展厅、河峪圪坨惨案旧址、讲堂(韩庄)军械所旧址等一批红色教育基地,以实物、实景、实例、实事为载体,搭建党性教育课堂。二是优化培训内容。以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精准度为目标,统筹规划培训内容,精心设计培训程序,以讲党课、课堂教学、交流研讨、观摩实践、结业考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培训内容和程序的优化着力提升了党组织书记理论基础、实践操作能力和贯彻落实党建规定动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也激发了党组织书记干事创业的热情,达到培训实效。三是创新教育模式。为全面改善农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的学历层次和知识结构,县委组织部联合县教科局、县职业中学分2批开展农村干部基础学历提升培养计划,预计培训学员200名。实行学分制管理,采用集中分段在校学习、现场实训等模式,将培训学员的理论学习、技能证书、经验交流等内容转化为学分,累计达到规定学分,领取职高毕业证书。

突出“责、职、考”三个主体强化带头人管理。

一是压实责任主体。结合市委“一带三创全域升级”行动,榆社县配套制定了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工作措施。健全了责任体系,明确了乡村党组织书记既是领导主体,也是工作主体,更是推进主体,切实担负起党组织的创建直接责任,把工作重心放在提升村党组织战斗力上。二是亮化职责主体。出台了《榆社县农村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20条》和农村党组织开展“三亮三提三促”活动,以清单化推进党组织书记履职,明确了基层组织建设、党员干部管理、村级事务决策、任期承诺事项四个方面工作任务,为干部履职提供了“说明书”。三是落实考核主体。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制定了《关于对农村“两委”主干“强化目标考核、实行末位淘汰”的工作措施(试行)》,采取“一月一考核、一季一排队、半年一测评、一年一评价”的方式对村“两委”主干进行综合考核,对不尽职、不胜任的村主干实行末位淘汰。截止目前,已经初步确定34名村主干列入腾退调整名单。

xx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根据《xx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通过实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完善燃气安全长效机制、责任体系、制度成果和预防体系,扎实推进燃气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严格落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法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等行为,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燃气安全预防体系,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筑牢安全底线,提高安全水平,促进我县燃气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一)全面落实相关法规规范。

1.严格落实法律法规。执行《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xx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工作落实。

2.严格落实标准规范。工程建设质量监督部门严格落实《城镇燃气技术规范》《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严格工程质量标准,严守工程质量底线,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

3.严格工程建设程序。住建、规划、审批部门对于新建燃气场站、燃气管线等,严格落实工程建设程序,依法办理立项、规划、施工、竣工验收等手续。按照《xx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一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细化实化燃气管理体系。

4.推进“双控”机制建设。燃气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燃气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价与管控技术标准》《xx县城镇燃气行业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组织燃气企业建立健全“双控”机制,提高企业风险管控水平。

5.开展年度监督检查。燃气行业管理部门要对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年度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建章立制、安全运行、企业经营、入户安检、企业服务等情况,公示年度监督检查合格企业、不合格企业名单。

6.完善各级应急体系。严格落实《xx省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燃气行业管理部门应当提请当地政府成立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级应急预案,充实应急力量,提高城镇燃气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三)扎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7.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燃气企业无证经营、违法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等行为,深化全县液化石油气行业整顿和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持续加大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非法储存、运输、充装、销售等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液化石油气游商倒灌、掺混二甲醚等行为。

8.强化餐饮场所及大型综合体用气安全管理。重点消除酒店饭店、夜间烧烤、美食街、火锅店、流动商贩等使用不合格燃具、软管老化、未安装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隐患,坚决打击地下密闭空间使用液化气行为,严厉查处充装超期未检、报废钢瓶等问题,坚决防止恶性事故发生。

9.细化完善巡检巡护工作。建立定期巡检制度,加大对第三方施工破坏、违章占压等影响燃气安全行为的巡查巡检力度,检查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切实保证燃气设施安全运行。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挂账督办,确保限期整改到位。对问题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问题线索移交当地政府,严肃问责相关单位及负责人。

(四)做好安全宣传培训。

10.保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全面开展安全培训,做到燃气行业管理人员、燃气企业从业人员全覆盖,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持证上岗。

11.开展燃气“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燃气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燃气安全知识进课堂、进社区、进家庭,充分运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开展各种宣传活动,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水平。

12.强化安全用气宣传。优化燃气安全知识宣讲方式和方法,将进课堂、进社区、进家庭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台作用。

三、时间安排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月)。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县安委办统一部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根据工作职责,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6月至12月)。全面排查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动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1月至12月)。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先进经验、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推动建立健全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至12月)。深入分析燃气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固化工作成果,完善长效机制,逐项推动落实。

商务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餐饮场所及大型商业综合体用气安全隐患排查;

公安、应急、市场监管、交通运输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液化石油气行业隐患排查整治相关工作。

(二)强化督促指导。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深入开展明查暗访、突击检查、交叉互查、随机抽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严肃问效问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手段,加强督促检査,确保工作实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逾期未整治到位的,坚决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四)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通过实施城市管理和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解决城区地下管线产权位置信息不清、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存在短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过程不规范、农村安全用气隐患多、燃气安全运行体系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城市管理和燃气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生产制度、管理办法、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燃气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到2022年底前,城市管理和燃气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一)强化城市运营安全管理。

1..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安全。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运营安全和应急管理,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城市道路桥梁、照明、供水、排水、供气、热力等运维管理单位安全生产监督。强化市政公用有限空间作业管控,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履行作业审批手续,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积极采用机械疏通车、机器人等自动化装备,严防中毒、窒息事故。加强城市道路、路灯、桥梁的巡查养护,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按有关养护技术规范进行维修,定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对城市桥梁进行检测评估,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进行养护维修或加固。

2.提升地下管线信息化管理水平。深入推进县城区地下管线补测补绘工作,根据城市发展及规划需要扩大普查范围,将新(扩)建道路、机关事业单位、老旧小区范围内的地下管线纳入普查范围。严格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以及档案移交等规定,实现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的即时录入、动态更新、共建共享。2022年12月前,探索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与专业管线信息系统共享数据同步更新机制,加强地下管线信息数据标准化建设,构建安全可靠、智能高效的地下管线管理平台。

(二)大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3.开展垃圾处理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加强建筑垃圾消纳、资源化利用等处置活动管理,完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名录管理制度,并作为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许可的前提条件。实行建筑垃圾处置特许经营,建立渣土堆放场所常态化监测机制,规范作业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4.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加快补齐我县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全面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和水平。2022年12月前,实现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泥无害化处置目标。2022年12月前,县城建成区彻底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系统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到2022年县城建成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5.加强城市公园、广场安全管理。加强城市公园、广场日常运行维护与管理,加强对城市公园水系安全隐患排查,设置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并巡检维护,公园内的游乐项目加强监管,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做好节假日等重点时期管控和游客密集区域的安全疏导,严防拥挤踩踏事件。健全城市公园、广场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实地演练。

(三)强化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6.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一是加强调度。结合本行业工作实际,定期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调度会和现场会,研究解决燃气安全运行、管理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二是严格落实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三是强化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7.提高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水平。一是加强风险管控。建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辩识生产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分级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公司、部门、班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管控。二是强化危险源管理。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加强危险源监测和预警。三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加强对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1年5月底前,完成四次全县范围内双重预防体系检查。

8.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安全技术团队。二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禁违规挪作他用。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三是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2021年底前,各企业要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四)强化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过程专项治理。

9.加强基础管理工作。一是开展全县范围内安全专项指导。组织第三方机构、聘请燃气行业专家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指导,重点检查燃气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主体责任制落实、安全投入、教育培训、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设施设备管理、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准备等基础管理的建设情况,帮助燃气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建设,提高管理水平。二是加强燃气设施运行及安全管理。重点开展储气设施、老旧管线和管道占压等安全隐患治理,针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全部建立整改台帐,逐一明确整改责任人、措施及时限。加强部门联动配合,开展燃气安全联合执法;突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专项整治,组织开展重要时间节点专项督导检查。三是强化持证上岗。重点检查三级教育档案、从业人员上岗证书、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书、特殊岗位使用具有相关资质的员工等情况,严肃处理无证上岗行为。检查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等情况。2021年5月底前,完成四次全县范围内安全专项检查。

10.开展燃气行业各领域专项整治。一是加强瓶装燃气企业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建立自有钢瓶的安全管理和标识制度,检查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为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或者报废的钢瓶充装燃气,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等不法行为。二是加强汽车加气站安全管理。督促燃气企业加强燃气质量管理,严把气源质量关,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燃气。严格遵守充装操作规程,加气前、后对加气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充装记录。三是加强管道燃气企业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安全管理义务,严格按照《东营市燃气管理办法》要求,对单位用户开展安全检查,对居民用户进行入户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实行闭环管理。

11.加强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一是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加强对农村地区用气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职责,加强监管、规范秩序,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制度,建立完善基层安全管理服务体系。二是加强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燃气工程建设,参与配套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应具有相应资质。县直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建设的过程管理,依法履行项目核准或备案、规划、施工许可、工程验收备案等手续。承接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业务的单位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统筹安排好设备采购、工程设计、建设施工、竣工验收等工作,科学组织建设,确保工程质量。三是开展农村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定完善各类隐患排查整改计划,强化工作措施,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2020年底前,对有用气需求且符合安全送气条件的用户全部开通天然气。

12.加强燃气安全使用宣传。一是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加强农村地区燃气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对企业、农村安全员和用户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农村地区居民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和技能,掌握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法。二是制作通俗易懂、简单易记的宣传材料。根据农村地区留守老人多、新增“煤改气”用户安全知识欠缺等情况,制作、印发燃气安全使用手册、天然气安全使用明白纸等宣传材料,强化室内安全用气常识及燃放烟花爆竹、车辆挤压、自然灾害等对户外燃气设施安全危害的宣传教育。三是开展燃气安全集中宣传活动。组织企业深入农村、社区、街道、“煤改气”用户家庭,发放燃气安全使用手册、明白纸等,手指口述,大力开展燃气安全法规和使用常识宣传。尤其是对新增“煤改气”用户,当面告知燃气安全注意事项、隐患和泄漏处置方法。

(六)健全燃气安全运行体系。

13.加强燃气设施运行管理和保护。一是强化燃气设施运行管理。组织燃气企业对天然气门站、储配站、调压站、燃气管网、加气站及附属设备进行全面细致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对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状况进行摸查,加强对仪表和安全附件特别是储罐安全阀、管道安全阀、压力表等定期检测和运行维护。二是强化燃气设施安全保护。加强对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施工作业、交通运输等行为的管理,落实地下管线及架空管线保护措施,防止管线设施被外力损坏,保障管线设施安全运行。督促燃气企业完善相关标识标志工作。三是强化用户设施安全检查。燃气企业要本着“谁供气,谁负责”的原则,定期不定期入户检查燃气管道及附件、燃气灶具、连接软管、热水器等。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风险防控、灾害防治、预测预警、监测监控等安全技术和产品。

14.加强应急处置机制和应急队伍建设。一是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坚持厘清权责与加强统筹并重,健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工作协调机制,针对农村地区特点完善燃气事故应急预案,提高突发事件处置水平。建立健全燃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充分考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气源种类、供气方式、村居环境等具体情况,分别制定抢险、抢修、恢复供气方案,做好农村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二是建立专业应急抢险队伍。燃气企业充分整合现有人员、设备等资源,建立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专业化抢险救援队伍,认真开展定期演练。配备适合农村地区使用的抢险救援车辆、设备,组织开展实地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强化应急响应与保障。设立、公布应急电话,并保持畅通。针对农村燃气使用环境,根据运行发现问题或突发事故的严重程度,建立预警机制,分级启动应急响应,保障应急过程中各环节通信通畅,应急物资、器材供应及时到位,确保应急迅速高效。2022年底前建立燃气安全预警联动机制。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按程序制定印发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全县城市管理和燃气安全管理会议,部署启动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和燃气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7月至12月)。按照总体部署要求,全面组织实施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排查城市管理和燃气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动态更新隐患台账,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优秀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总结城市管理和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县城市管理和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深刻认识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将其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强化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将其纳入城市管理和燃气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深入一线开展督查,积极推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

(二)落实工作责任。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落实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强化调度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组织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情况开展调度、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纠正工作中各类不严不实问题,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

(三)创新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加强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邀请安全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主动搞好跟踪指导服务。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安全宣传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专项整治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社会氛围。针对季节性防范特点和事故发生规律,督促各有关单位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企业安全防范能力。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努力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坚决杜燃气安全生产事故,把该项工作做实做细做深,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全面排查城镇燃气供应场站设施,整治供应、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扎实做好查底数、列清单等基础性工作;整治瓶装液化气违规违法经营;严厉打击充装非自有钢瓶、超期未检钢瓶、违规检验钢瓶等行为;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全面落实入户安检工作,排查燃气使用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整改,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一)燃气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对照《安徽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建城〔2017〕164号)《关于加强城镇燃气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城〔2017〕58号)督促燃气企业对天然气门站、天然气储配站、车用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场站、液化天然气场站、液化天然气场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天然气管道等设施,以及储罐安全阀、压力表等监控设施开展全面自查,全面排查燃气设施安全风险隐患,并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点查找手册》及风险管控、隐患整治双重预防机制,按周期滚动排查,实施“清单管理、动态销号”管理;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运行。在督促企业排查整改的基础上,按季度开展滚动排查和风险隐患整治。

(二)规范城镇燃气市场经营秩序。

1.规范燃气企业经营行为,督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入户安检工作,严格按标准执行每年不低于一次的入户安检,积极推进落实瓶装燃气色标管理、溯源管理、配送经营的制度化、标准化和常态化,强化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对供应站(点)、送气车辆、送气人员的管理,统一车辆及人员标志标识,发现送气车辆及人员非该企业所属,应立即责令企业停业整改,拒不整改的应依法按照“向无经营许可单位和个人供应用于经营的燃气的行为”进行处罚。

2.督促瓶装液化气企业落实用户实名制气登记,发放《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安全用气告知书》(详见附件),在进行实名制管理建立用户档案的基础上,推动瓶装液化气企业建立用户信息提供,实现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服务。

3.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开展燃气设施排查工作,加强市政管网巡查力度,及时维修更换老旧燃气设施,精准理清市政燃气管网路线走向,完善燃气设施标识标牌。

4.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员工安全、消防和保卫教育培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证上岗的必须确保100%持证上岗;要求生产一线员工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禁止违章操作,对存在“三违”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从重处理。

5.加快瓶装液化气市场整合。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文件精神,严格安全准入,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严格对照相关要求,严控新设立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对于安全措施不到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业整顿。

6.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天然气的行为。重点检查在地下室、半地下室、车库、住改商、密闭场所等从事餐饮服务的公共聚集场所。依法查纠气瓶存放不符合要求、用气场所不符合要求、燃气设备设施不符合要求、用气操作不符合要求等行为,重点查处餐饮场所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行为。在执法过程中,及时移交存在需其他部门查处的违规行为。

(三)加大燃气使用安全宣传,提高用户安全意识。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依托宣传、教育等部门广泛开展用气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居民用户、非居民用户(包括机关、学校、医院以及养老机构食堂、工地食堂等)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制定用户安全用气规则,通过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对用户进行燃气安全使用宣传教育。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认真落实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动员,部署有关工作,营造工作氛围。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对照本方案整治内容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完成问题和风险隐患摸排梳理,落实安全整治主体责任,建立隐患及措施清单,整治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整治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攻坚整改工作,强力推进问题整改,确保整治无死角。

(四)巩固提升(2022年)认真分析突出的安全问题,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过程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制度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郑文。

副组长:汪承金、毛纯君、夏纯成、刘兴刚。

成员:邓应何、郑志华、张迪福、谢予晖、陈斐。

叶凡晶、李鸿胜、田勇、伍德传、包琪。

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听取整治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解决问题,强化责任落实。

(二)加大部门间协调。各二级机构、科室积极配合落实燃气专项整治工作,形成整体工作合力,明确各部门责任。一二大队、开发区分局要加强辖区内餐饮也燃气安全使用巡查力度,及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物业管理中心加大小区内燃气使用安全宣传力度,督促物业工作人员加强巡查小区内燃气管网设施安全,及时发现整改隐患;公共事业局负责全县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对照工作方案定期巡查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局机关各科室负责法制、人事、物资等保障。

(三)严格督促指导。局督查科对专项整治行动全过程督查检查,准确掌握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任务按期完成。

城镇燃气安全整治总结

根据《关于开展液化气经营、使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庆安全〔2015〕34号),现将我区餐饮等场所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10月12日,我区召开全区餐饮等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检查会议,会议宣布了全区餐饮等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检查方案,并对专项检查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节点和要求。10月16日,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召开专题推进会议,就根据下发的《关于开展液化气经营、使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xx区餐饮等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登记表》、《燃气使用安全告知书》、《液化气钢瓶安全使用常识》,要求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加大检查和督促整改力度。

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检查工作。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分别召开了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会议,成立了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所有涉及经营、使用液化气的餐饮、娱乐场所及居民住宅区进行“地毯式”大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点”,建立了完整的燃气安全专项台帐,督促经营业主的落实主体责任,各街道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和单元楼道口的醒目位置粘贴《告知书》及液化气使用常识。提高辖区居民的燃气使用安全意识,做到“家家告知,人人知晓”。

三是加大督查推动整改落实。区政府组织质检、住建、商务、消防、公安等部门组成4个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燃气专项检查情况进行分片督查指导。10月22号,区政府第一督查组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对安庆蓝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xx市城建液化气有限公司、xx市六方气体有限公司等气瓶充装单位进行安全督查,督查人员对企业的许可资质,安全管理制度,作业人员持证,充装前、后安全检查和记录等情况进行了细致询问和查看。10月19日、20日,区燃气督查第二、三、四组深入相关乡镇、街道开展现场抽查,核查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消防器材配备情况,并指导燃气用户安全规范使用燃气具,增强业主自律意识,推动整改落实。

据统计,截止目前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19人次、检查企业4家。其中各充装单位充装气瓶总数707只(液化气气瓶407只、永久气体气瓶300只),报废气瓶60只,检验气瓶1236只。

检查宾馆539处,火锅店29处,烧烤店56处,燃气代送点23处。

涉及安全隐患突出的相关问题已经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一)早餐、大排档、饭店多数无证经营,未办理相应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普遍存在燃气钢瓶使用、质检年限不清,供气胶管使用不规范现象。

(二)早餐、大排档、饭店所使用的液化气钢瓶摆放在门店前,使用极不规范,也未配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非经营时间,无人管理,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三)各类辅导中心及小饭桌问题较多,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未配备消防器材与消防通道,学生休息区与厨房毗连。

(四)燃气代送点无证经营问题突出,临时存放地条件简陋,未配备灭火器材,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

以此次液化气经营、使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监管责任。

一是继续强化对餐饮行业的检查整治力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对于安全风险高又拒不进行整改的,由职能部门依法进行关停。

二是继续强化对餐饮行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消防不达标的经营户责令停业整顿,指导经营户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建立消防应急通道。

三是继续加大燃气安全使用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短信、网络等形式继续加大宣传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的重要意义。特别是印发安全用气宣传资料,普及燃气防爆安全知识,提高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在全区餐饮行业中形成人人了解燃气安全使用,人人能够按规操作。

四是注重总结经验。在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中,注重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活动取得实效。

燃气安全整治汇报

为吸取贵阳市经开区“6.12”危化品泄漏事故、湖北十堰市张湾区“6.13”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全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消除隐患,防范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加强我镇燃气站、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县安委办《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凤安办发〔20xx〕26号)文件要求,永和执法分局牵头,会同永和市管分局,对全镇餐饮场所的燃气安全进行了专项治理检查。现将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永和党委政府按照县安委办《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凤安办发〔20xx〕26号)文件精神,以及省、市、县要求,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由镇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检查领导小组,对有关部门、社区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同时明确了专项治理检查的内容、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在全镇迅速开展专项治理检查。

燃气基础设施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做好燃气安全保障工作,是关系到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尤其是近期以来,外地发生严重安全事故,安全形势压力沉重,更加重了检查整治燃气安全活动的紧迫感、责任感。各相关责任部门在检查整治中,要以为党、为人民负责的高度责任心,聚精会神地投入到检查整治活动中来。

本次检查永和执法分局牵头,市管分局配合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镇燃气站、餐饮场所的燃气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治理检查活动,督促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强化安全措施。对辖区餐饮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据统计,截止目前共检查场所20家,发现火灾隐患10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0次。

这次检查工作,采取了边检查、边整改的方法,查改结合,能够现场解决的就现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提出整改方案,尽早落实到位,并由相关部门监督执行。检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1.部分餐饮店通风条件不好,气瓶离灶台太近,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2.燃气管道老化、设施陈旧,主管、分管个别地方裸露,锈蚀老化严重。

3.燃气站气罐堆放位置不正确。

4.软管距离明火燃气灶过近,有的软管超过2米,有的与电线纠缠,需要加外套防护。

5.消防灭火器数量未达标,灭火器太小未达标。

1.对检查发现问题的经营单位,均发出书面整改书,作出整改要求。

2.明确告知存在问题的经营单位,此次检查一定立刻整改,并会督促整改,以后复查,若未整改,将严格依法处理。

3.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将常态化开展检查工作,形成定期安全巡视检查制度,至少每月检查一次。

4.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按相关规定要求,与餐饮场所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对检查出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限期整改。

1.少数部门对开展小型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认真按职责要求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工作。

2.餐饮场所绝大多数都是私营企业,大多数私营企业主安全意识不强,特别是小店员工素质低,安全意识薄弱,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

1.强化督导检查。将以本次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和燃气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督查为契机,持续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其整改落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2.加强宣传教育。继续加大宣传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的重要意义。普及燃气防爆安全知识,组织开展对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在全镇餐饮行业中形成人人了解燃气安全使用,人人能够按规操作,主动营造好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3.注重总结经验。在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中,注重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活动取得实效。

燃气安全整治汇报

为了有效预防校园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近期,区教育局对各学校食堂开展校园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针对燃气管线是否破损、漏气,安全阀、报警设备是否符合要求,应急措施是否到位等重点环节,通过单位自查整改、乡镇中心学校督查、教育局复查等方式进行全面检查,形成有效的闭环管理。

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10组、330余人次,共检查中小学、幼儿园72所,发现部分燃气软管老化等隐患问题59个,目前全部整改完毕。41个使用瓶装石油液化气单位和1个使用管道天然气单位改为用电设备或醇基燃料。27个使用燃气供餐单位燃气安全6个100%全部达标,有效消除校园燃气安全隐患。

下一步,区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校园燃气安全日常监管态势,做好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筑牢校园燃气安全防线,全力保障师生健康安全。

燃气安全整治工作汇报

20xx年根据总公司下达的经济目标和安全目标任务,液化气公司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发挥团队精神,克服重重困难,努力开拓市场,认真完成各项经济目标任务。同时,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针对液化气抽、灌、贮、运、销的特点及易燃、易爆的特性,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围绕着安全运行、安全供气和安全施工等狠抓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为确保各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运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矗今年1-10月份,共发展管网用户2829户,完成工程施工任务2829户,施工埋地管6718.8米,施工架空管4094.9米,点火户数2210户,更换有问题的表具530块,购进液化气量3750吨,销售液化气量3033.47吨,回款资金710多万元,气差率有效控制在12%,110出警次数33次,共建调压箱254个。

燃气安全整治汇报

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县市监局主要负责充装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气瓶和压力管道等燃气相关特种设备、燃气泄漏报警器、无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燃烧器具等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我局于20xx年1月18日制定下发《xx县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扎实做好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深化液化石油充装单位安全排查整治。我局抓住关键环节,以xx液化气发展有限公司、xx燃气有限公司2家充装单位作为重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液化石油气瓶隐患排查整治。同时,邀请并协助xx省锅炉与压力容器研究院2名专家对福xx燃气有限公司充装站的资源条件、质量管理体系、保障特种设备充装安全的技术能力等方面开展鉴定评审,排查3个安全隐患。今年来,我局对2家充装单位开展5次现场监督检查,排查7个安全隐患并跟踪闭环处理。

2.深化燃气压力管道安全排查整治。一方面,重点巩固压力管道排查整治成果,加快完成问题压力管道整改和整治检验任务,对发现的未办理使用登记或未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的压力管道限期整改到位,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做好xx燃气有限公司89处管道台账的整改工作,如xx楼外墙管道,是以中压管道来设计,但未监督检验并办理使用登记,整改措施为更换成非压力管道。目前,已经整改完成54处,我局将持续跟进,力争6月底全部完成整改。另一方面,开展海西天然气xx支线xx段的长输管道安全监察工作,对xx工程1#阀室普通线路工程(xx村西溪畔穿越段)存在的未提供三个试压段试压装置、焊口未按要求切割等问题,协调xx特检院的专家到场监督水压试验直至检验合格,及时在管道安装到地下前消除隐患。

3.深化燃气具等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在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进行专项动员部署,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检查对象、重点、任务、目标及范围,及时对辖区内销售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含是否单独销售)、燃气减压阀、连接软管等产品的销售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建立监管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督促指导经营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索证索票制度,不销售未经生产许可和标识标注不规范的燃气灶具产品,保证燃气灶具产品质量,防患于未“燃”,建立完整进销货台账,审验供货商主体资格,确保燃气器具来源可溯。目前,出动执法人员xx余人次,检查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销售单位xx家,依法立案查处不合格产品案件x起,扣押不合格涉案燃气灶具xx件,罚没款xx元。

在执法检查的同时,大力开展燃气器具安全知识宣传,要求经营者必须落实查验工作,现场指导经营者及群众如何通过外观初步判断家用燃气灶是否合格。依托县局微信公众号及各乡镇政府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消费预警,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期间,印发《消费者燃气器具消费指引》宣传页xx份,及时派发给广大群众,提高广大群众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学会辨别优劣,正确选购燃气灶具,自觉抵制购买、停止使用不合格产品,主动排除安全隐患,防范安全风险。同时,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的`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相关的咨询、投诉、举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督查工作。我局带队对xx乡、xx镇等四个乡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共检查x家供应站、xx家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场所(单位食堂)、x家使用天然气的餐饮场所,排查隐患xx个(见清单),部分已要求当场整改,未整改部分由属地政府跟踪闭环处理。

1.目前,有x家气瓶充装单位要继续完善本单位气瓶信息化管理系统,还有x万个在用气瓶待更换陶瓷标签(为了避免普通标签在气瓶定期检验的时候会灭失),需加快进度,力争年底完成逐瓶建立电子档案。

2.在我县城乡结合部地区的乡镇市场上,还存在流动摊贩售卖不合格燃气灶具的情况,需加强与城管局等其他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行为。

1.开展液化气充装单位交叉检查。我局将根据市局安排与xx县局、xx县局开展液化气充装单位交叉检查,采取不打招呼自行到充装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再通知属地市场监管局配合。

2.持续加强气瓶充装现场监督检查。以气瓶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充装前后检查及充装记录为重点,督促各充装单位严格落实气瓶“自控联锁”充装规定,杜绝充装未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翻新气瓶、超期未检气瓶、检验不合格或者已判废未去功能化的气瓶;督促气瓶充装单位对气瓶的档案、充装、销售、检验等进行动态管理;依法严肃查处充装单位利用“应急码”虚假扫描作弊充装、擅自改动充装秤联锁装置、充装记录异常等行为。

3.持续加强流通领域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检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查处销售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辖区燃气器具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防范化解潜在燃气器具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燃气安全整治汇报

优秀作文推荐!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积极落实3月7日全省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调度约谈视频会议精神,确保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到位,推动我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加速提档,3月13日下午,黑河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召开全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调度约谈视频工作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县(市、区)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汇报,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对全市前一阶段的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及近期发生的燃气事故进行了通报,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行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

会上,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吴立臣对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行了分析,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布置并提出要求:一是要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当前形势,提高思想认识。把“五个目标、五个整治、五个落实”贯穿于整个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全过程,排查整治工作要在上半年全部完成;二是要再排查、再落实,进一步提高工作落实质量,紧盯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到“方案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提前将各项工作做到位,市燃气专班将会不定时开展检查抽查工作,对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通报,必要时将约谈当地主要领导;三是要再整改、再督办,进一步提高落实动力,做好整改问题回头看工作,必须要在6月底前完成我市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本次会议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黑河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领导及部分成员单位领导、市本级燃气企业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专班领导及成员单位领导、燃气企业负责人以视频方式在各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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