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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高中招生工作方案(模板15篇)

作者: XY字客

工作方案是在具体工作中制定的一份详细计划,它能够帮助我们有条不紊地完成工作任务。总之,工作方案的编写需要我们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和要求,确保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和完成。

年十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级中学指令计划、国际班计划面向全市招生,以上三校分配生计划面向城区(含郧阳区)招生,东风高级中学竞技生可面向全市招生。

车城高级中学和柳林中学特长生可面向全市招生,两校其它类别计划均面向主城区招生。

郧阳区一中原则上计划单列20%、郧阳区二中原则上计划单列30%面向主城区招生,未完成计划纳入郧阳区计划。

丹江口市二中面向丹江口市和武当山特区招生。

各县(市)其它普通高中面向本辖区招生。

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市内外招生。

聊城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1、今年我市高中继续实行“区域+志愿”录取办法。即:考生所划定的区域学校为第一志愿学校,考生考试地点在第一志愿学校。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填报一所第二志愿学校,全市前300名考生在录取时,可在第一和第二志愿学校中自由选择学校录取;300名以后考生在录取时,首先参加第一志愿学校录取,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与第二志愿学校录取;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在取消特长生加分的情况下,参与第二志愿学校录取,若分数达到第二志愿学校分数线,可录取到第二志愿学校。

2、被录取的考生名单7月8日前由学校张榜公布,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签发。录取结束后,聊城市教育局即按有关规定对被录取考生进行高一学籍建档。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学校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空出的名额,临清一中不再递补,其他高中学校在本校第一和第二志愿落榜考生中递补。学生一旦被志愿学校录取,其他学校不得再自行录取,否则将通报该学校,缩减下一年度招生人数和特色班招生规模。

3、考生第二志愿由初中学校负责统计,高中报名时,一起报教育局普教办公室。

4、为鼓励支持我市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根据《聊城市关于2018年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聊教字【2018】52号)“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人数控制在招生计划的5%以内,加分控制在50分以内”要求,由高中学校申请,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批准二中、三中、实验高中三所学校面向全市自主招收一个特色班,特色班人数控制在45人以内,占用本校招生计划。特色班招生办法和择录标准要在招生前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特色班招生结果面向社会公示。

5、今年我市继续实行划区域招生办法,各高中学校招生区域如下。

一中招生范围:

镇(办):新华办事处、烟店镇。

二中招生范围:

康庄镇、金郝庄镇、魏湾镇、老赵庄镇、戴湾镇。

三中招生范围:

镇(办):先锋办事处、潘庄镇、松林镇、尚店镇。

实高招生范围:

镇(办):大辛庄办事处、刘垓子镇、唐元镇、八岔路镇、青年办事处。

临清市外国语学校是我市新成立的一所民办高中,面向全市招收第二志愿考生,该校实行小班化教学,每班30人,收费标准为每学年13800元。

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基础教育课程和考试评价制度 改革,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要求及《武威市20xx年中考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凉州考区高中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有利于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维护教育公平、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缓解城区超大班额的原则,全面深化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推进学 生综合素质评价,引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改进教学方法,提升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组织领导

任,工作人员由市、区教育局基教科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凉州考区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研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具体工作由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落实。

三、考试与考查内容

(一)考试内容。

20xx年高中招生包括统考科目与考查科目。

其中统考科目共十科,总分为710分。

考查内容为理化生实验操作动手能力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 (二)笔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

、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九科,实行全市统一考试。

各学科均采取笔试方式,考试时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分值及答题时限如下:

考试时间 科目 分值 答题时间

星期二 6月16日 上午9:00—11:30 语文 150分 150分钟

下午3:00—5:30 物理、化学合卷 150分 150分钟

星期三 6月17日 上午9:00— 11:00 数学 120分 120分钟

下午3:00—5:00 历史、思想品德、地理 、生物合卷120分 120分钟

星期四6月18日 上午9:00— 11:00 英语 120分 120分钟

(三)体育测试。

凉州考区所有考生的体育课成绩测试 ,由凉州区教育局严格按照《武威市20xx年初中毕业升学体 育考试工作方案》(武教基发〔20xx〕19号)要求,制定《 凉州区20xx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考试。

测试办法、测试程序、测试成绩 要及时向考生公布,并在测试学校公示,公示不少于3天。

天 祝县祁连、旦马、哈溪、大红沟4个乡镇报考凉州考区城区省 、市级示范性高中学校的考生,需参加凉州考区的体育考试。

(四)理化生实验操作动手能力考查。

20xx年物理、化 学、生物实验操作动手能力考查,由区教育局安排各毕业学 校组织考查测试,考查成绩不计入考生中考考试成绩总分。

(五)综合素质评价。

继续对初中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 评价,评价结果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在高中招生中 使用。

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内容、呈现方式、组织管理等要 严格按照《武威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 评价工作的通知》(武市教教发〔2010〕39号)要求执行。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初中学校按照《武威市学生成长 记录与评价手册》记录的每学期评价结果,将初中毕业生六 个学期的评价情况进行汇总,形成学生初中阶段的综合素质 评价结果,坚决杜绝将初三年级一次性评价作为评价结果的 现象发生,切实为高中招生录取提供可靠依据。

市直公、民 办学校按凉州区教育局安排意见执行。

四、招生计划分配

(一)20xx年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根据省教 育厅下达的招生比例和招生计划,结合各高中学校申报的招 生计划和办学条件,将招生计划直接下达到各高中学校。

(二)为贯彻落实甘教厅〔2009〕51号、甘教基一〔201 4〕8号文件精神,科学引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由凉州考区普通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考区内4所省级示范 性学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0%作为统配计划,根据各学校毕业生 人数按比例合理分配到凉州考区各初中学校。

(三)凉州考区城区省、市级普通高中照顾录取天祝县 祁连、旦马、哈溪、大红沟4个乡镇初中毕业生计划占用天祝 县招生计划。

下达招生计划时,按报考人数的60%确定,由市 教育局一次下达凉州考区。

(四)凉州考区各高中招生学校申报的特长生招生计划, 由凉州考区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请市教育局审批后,按 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五、报考对象与资格审查

(一)凉州考区公、民办学校有正式学籍的初中应届毕 业生,可报考凉州考区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

(二)天祝县祁连、旦马、哈溪、大红沟4个乡镇报考凉 州考区城区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 初中毕业生,需具有本乡镇户籍和两年以上本校学籍(不满 本校两年学籍的考生不享受天祝县4乡镇考生照顾政策)。

资 格审核由毕业学校和天祝县教育局负责审查并公示。

并将符 合报考条件的学生花名册与5月30日前报凉州考区普通高中招 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核准后由学校按要求组织报名参加 考试。

(三)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学生不得报名参加高中招生考试。

(四)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复转军人,外来务工人 员和在岗、转岗、再就业职工及其他社会青年报考中等职业 学校,不受年龄和户籍限制。

(五)凉州考区公、民办学校考生资格审核由毕业学校 和凉州区教育局负责审查。

审核时必须认真核对考生学籍注 册信息、《武威市学生成长记录评价手册》等证件信息,确 保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是否属应届毕业生、毕业学校等信 息准确无误。

六、考试报名

(一)凡参加考试的考生由毕业学校通过“凉州区中小 学基础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组织报名。

报名信息必须与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注册信息一致。

各学校根据 凉州考区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将学生基本信息导入 “凉州区中小学基础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并维护考生类型 、加分项目及分值等相关信息,打印《20xx年中考考生报名 信息审核花名册》。

各类表册及电子版务于5月30日前报凉州 考区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凉州考区高中招生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见 附件1)由考生毕业学校通过“凉州区中小学基础教育信息管 理系统”打印,经考生本人、考生家长、班主任、校长分别 签名确认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于5月30日前上报凉州考区高中 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七、收费标准

年十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三所省级示范高中: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级中学。(志愿表上顺序依次为指令计划、分配生计划、国际班计划)。

2.第二批次。

(1)提前批:东风高级中学体育竞技生、车城高级中学和柳林中学的体育艺术特长生。

(2)各县市(区)一中:丹江口市一中、郧西一中、竹山一中、竹溪一中、房县一中、郧阳区一中(面向郧阳区招生)。

(3)城区二批次普通高中:车城高级中学、柳林中学、郧阳区一中(面向主城区招生)。

(4)民办高中:十堰外国语学校、十堰京中实验学校、十堰龙门学校(东风国际学校高中部)、十堰市龙泉黄冈学校、十堰市张湾区阳光书院、丹江口市华师武当附中、郧西县天河英才学校、竹山县五福堂外国语学校。

(5)各县市(区)普通高中:丹江二中、郧西三中、竹山二中、竹溪二中、房县二中、房县三中、郧阳区二中。

(二)中等职业学校分为三个批次。

1.第一批次:举办的技能高考升学教育专业的各中职学校;。

2.第二批次:举办的“3+2”中高职一体化培养专业的有关中职学校;。

3.第三批次:举办中等职业教育就业教育专业的各中职学校。

志愿结构及每一批次具体计划类型见附件5。

年十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1.市招生考试院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组织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网上录取、审签录取结果等工作。中等职业学校招录新生按网上录取和学校报名录取两种途径进行,待新生入学后统一办理注册手续。

2.招生录取采用集中封闭网上录取的方式,各高中阶段学校只能在相应批次规定录取时间进入录取现场。为稳定招生工作秩序,及时公开招生信息,2020年继续实行“三同时”的录取工作方式,即在公布考生成绩的同时,公布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第一批次三所省级示范高中的录取结果。考生中考成绩由毕业学校以中考分数条形式发给考生。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十堰招生考试网查询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

3.各招生学校特别是有国际班计划的高中学校及民办高中必须提前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办学形式、收费标准明细、特长生测试合格名单、录取结果、联系电话等,提高招生录取的透明度。

4.各地要完善工作方案,严肃工作纪律,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确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公平。未经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降低录取标准招生或游离于招生录取平台之外提前报名招生。未在市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将无法取得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严禁委托社会中介和个人招生,严禁各类有偿招生,严禁擅自接收不具备录取资格的考生。

5.十堰户籍在外地参加中考,需回十堰就读普通高中的学生,参加中考所在地普通高中录取,并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后,可转入十堰相应等级的普通高中学校就读。

6.各县(市、郧阳区)招生工作方案由各地教育局制定,并于7月16日前报市招生考试院。

年十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高中阶段学校分为普通高中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

2020年十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总计划为35186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20990人(招生学校和分校计划见附件1);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为14196人(招生学校和分校计划见附件2)。

(二)计划类型。

1.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为指令计划、分配生计划、特长生计划、国际班计划四种形式。

(1)指令计划。

指令计划是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按照批次录取资格线必须完成的计划形式。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和东风高级中学在各县(市)招录的考生人数比例为指令计划的20%(详细计划见附件3)。

(2)分配生计划。

分配生计划是把部分优质高中一定比例的指令计划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的计划形式。

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和东风高级中学在十堰城区的指令计划中单列50%,根据城区各学校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人数,把招生计划分配到城区各初中学校(含郧阳区所属学校)(具体分配生计划见附件4)。录取范围:中考总分在指令计划生资格线下30分(2017年指定的接收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读的初中学校为50分)以内。

(3)特长生计划。

特长生计划是指普通高中学校招收部分在体育、音乐、美术方面有一定特长的考生的计划形式。郧阳中学、十堰市一中今年不再招收特长生。东风高级中学、车城高级中学、柳林中学的竞技生和特长生必须是经过各校组织的统一测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未参加测试或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作为竞技生和特长生录取。

特长生考试原则上在文化课考试后举行,由招生学校自主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市招生考试院予以指导和监督,特长生计划、项目及相关工作安排详见各校特长生招录方案。

(4)国际班计划。

国际班计划是经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中外合作办学资格的高中学校进行招生、中外合作培养的一种计划形式。

2.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分三种类型:

(1)各中职学校举办的技能高考升学教育专业计划;。

(2)高职院校与中职学校联合开展的“3+2”中高职一体化培养专业计划;。

(3)各中职学校举办中等职业就业教育专业计划。

厦门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2.本市户籍在外地就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具有同等学历的本市户籍社会青年。

(二)报名时间。

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5日至3月10日。

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可于3月22日至23日补报名。

(三)报名办法。

全市划分为三个招生报名片区,即思明/湖里片区、集美/海沧片区、同安/翔安片区。考生应在以下招生片区报名点报名:

1.学籍所在校;。

2.各区指定的社会报名点。社会考生(含往届生)、返厦参加中考的厦门户籍考生和补报名考生统一到户籍所在区社会报名点报名。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学籍所在校与户籍不属同一招生片区的本市户籍应届考生,若在学籍所在校片区报考的,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若在户籍所在地片区升学的,应回户籍所在区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2.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我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2)考生在厦就读初中期间,其父(母)在厦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项都应满三年。

在我市初中就读的以下四类非本市户籍考生,可凭相关证明材料,报考我市普通高中:(1)持香港、澳门身份证件学生;(2)华侨学生以及持有外国护照的学生;(3)持台湾身份证件的学生;(4)户籍不在厦门的来厦创业留学人员子女和享受我市市民待遇的人才子女。

除上述所列非本市户籍考生外,其他非本市户籍考生(包括户籍和学籍均不在我市或学籍在我市但不符合报考普通高中条件的考生)报名参加我市中考只能报考职业学校。

(五)报名办法。

1.实行网上报名,具体办法由市招办另行公布;。

2.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户口簿(或身份证)及复印件;。

3.考生应配合初中学校备齐以下升学材料:

(2)社会实践登记表;。

(3)学生综合成长记录目录及自我评价;。

(4)在初中就学4年以上(含4年)的应届生应附“就学简历证明”。

4.到考区招办指定报名点报名或补报名的应届考生还须持应届生证明。往届生须交验初中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综合素质评价材料。

5.报名点于考生报名时应向考生及家长告知中招政策规定,严格审查考生资格,符合条件者方给予报名。对于外地户籍考生,报名点还应告知有关普通高中志愿填报、高考报名考试规定,提醒考生慎重考虑。考生报名后,报名点应打印《中招考生报名信息表》让考生及其监护人核对并签名确认。

报名点应于报名结束2天内在固定公示栏或网站公示考生名单,3天后向考区招办报送考生名册及公示情况,各考区招办审核后报送市招办。

(六)报名费用。

根据物价部门有关文件执行,具体收费办法由市招办另行通知。

厦门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导读:2017届毕业生只参加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科目的省级统考,地理、生物考试使用2016年我市中考成绩,以下是关于厦门市2017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市招办、市教科院等有关单位: 《厦门市2017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已经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依照执行。

厦门市教育局

2017年1月12日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6〕20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全省统一组织实施中考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6〕5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市中招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办”)负责组织报名、实验考试命题、考务、评卷和录取等工作。各区应相应成立中招领导小组,负责本考区中招工作,具体工作由考区招办承担。各校应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一)报名对象

1.本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更多中考资讯,请关注233网校中考网。

2.本市户籍在外地就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具有同等学历的本市户籍社会青年;

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在校生或毕业生和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二)报名时间

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6日至3月11日。

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可于3月23日至24日补报。

(三)报名办法

全市划分为三个招生报名片区,即思明/湖里片区、集美/海沧片区、同安/翔安片区。考生应在招生片区报名点报名:

1.学籍所在校。

2.各区指定的社会报名点。社会考生(含往届生)、返厦参加中考的厦门户籍考生和补报名考生统一到户籍所在区社会报名点报名。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学籍所在校与户籍不属同一招生片区的本市户籍应届考生,若在学籍所在校片区报考的,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若在户籍所在地片区升学的,应回户籍所在区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2.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我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2)考生在厦就读初中期间,其父(母)在厦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项都应满三年。

在我市初中就读的以下四类非本市户籍考生,可凭相关证明材料,报考我市普通高中:(1)持香港、澳门身份证件学生。(2)华侨学生以及持有外国护照的学生;(3)持台湾身份证件的学生;(4)户籍不在厦门的来厦创业留学人员子女和享受我市市民待遇的人才子女。

除上述所列非本市户籍考生外,其他非本市户籍考生(包括户籍和学籍均不在我市或学籍在我市但不符合报考普通高中条件的考生)报名参加我市中考只能报考职业学校。

(五)报名办法

1.实行网上报名,具体办法由市招办另行公布。

2.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户口簿(或身份证)及复印件。

3.考生应配合初中学校备齐以下升学材料:

(2)社会实践登记表;

(3)学生综合成长记录目录及自我评价;

(4)在初中就学4年以上(含4年)的应届生应附“就学简历证明”。

4.到考区招办指定报名点报名或补报名的应届考生还须持应届生证明。往届生须交验初中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综合素质评价材料。

5.报名点应严格审查考生资格, 于考生报名时向考生及家长告知中招政策规定,符合条件者方给予报名。对于外地户籍考生,报名点还应告知有关普通高中志愿填报、高考报名考试规定,提醒考生慎重考虑。考生报名后,报名点应打印《中招考生报名信息表》让考生及其监护人核对并签名确认。

报名点应于报名结束2天内在固定公示栏或网站公示考生名单,3天后向考区招办报送考生名册及公示情况,再由考区招办报送市招办。

(六)报名费用

根据物价部门有关文件执行,具体收费办法由市招办另行通知。

全省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升学考试合并进行,简称“中考”。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一)考试科目

1.市级统一考试科目:体育与健康;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

2.省级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

2017届毕业生只参加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科目的省级统考,地理、生物考试使用2016年我市中考成绩。2018届毕业生起,9门文化考试科目全部实行省级统考。

(二)考试成绩

1.考试成绩计算

各科目卷面满分值如下: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物理100分,化学75分,思想品德100分,历史100分,地理100分,生物100分。

体育满分值30分。

物理实验、化学实验和生物实验(以下简称“实验”)的考试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

2.升学成绩计算

考生的升学投档分由以下六部分组成:(1)语文、数学、英语的`卷面成绩;(2)物理卷面成绩的90%;(3)化学卷面成绩的80%;(4)思想品德卷面成绩的25%;(5)体育分值;(6)照顾分。投档总分四舍五入,总分值为655分加照顾分。

往届生报考普通高中的,其投档分扣减40分。

3.考试科目等级计算 更多中考资讯,请关注233网校中考网。

实行考试科目全等级制度(体育除外)。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等学科(以下简称“九科”)按卷面成绩依考生总数的4:3:2:1的比例分别折合为a、b、c、d四个等级。

4.综合素质评价

应届生由学籍所在学校作出评价,往届生由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作出评价。

(三)考试时间安排

1.市级统一考试科目时间(见下表)

4月18日至27 日

(补考时间为

5月31日)

体育

男生

引体向上、仰卧起坐、前掷实心球

(3选1)

足球运球过障碍、篮球运球过障碍、排球连续垫球

(3选1)

女生

斜身引体、仰卧起坐、前掷实心球

(3选1)

5月6日至7日

物理实验

化学实验

生物实验

补考时间为5月 20日

5月9日至16日

(补考时间为

5月31日)

体育

男生

1000米跑、100米游泳(2选1)

立定跳远、100米跑、1分钟跳绳(3选1,若选择1000米跑或800米跑不能再选100米跑)

女生

800米跑、100米游泳(2选1)

2.省统一命题考试科目时间:6月下旬,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顺序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四)有关说明

1.除体育与健康和实验考试外,其他科目均参加省统一命题考试,实行闭卷考试,全市统一网上评卷。个人考试成绩和投档位次可在网上查询或由报名点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查卷。

2.初三年级转学到我市的,以及在外地就学(含往届)返厦参加中考的,持原就学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出具的地理、生物成绩证明认定等级。

3.地理、生物等级评为d级的考生或缺考的考生可报名参加2017年6月下旬全省统一考试,但等级最高评定为c级。

4.根据省教育厅规定,职业学校除了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及市教育局批准的个别专业可以举行面试外,其余一律不举行面试。

(一)招生范围

1.除特别规定之外,各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所在片区招生。

2.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中学、科技中学、厦门二中、厦门实验中学、厦门市音乐学校、翔安一中、英才学校、康桥中学、厦门工学院附属学校、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类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3.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厦门六中每校另向其所在片区之外招收30名普通生,同安一中面向其所在片区外招收50名普通生。

4.集美/海沧、同安/翔安片区普通高中面向思明/湖里片区招收部分普通生计划指标详见《厦门市2017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册》。

5.经省教育厅批准,集美中学面向本省其他地市招收50名应届毕业生,科技中学“创新实验班”面向漳州和泉州等地区招收50名应届毕业生。户籍和学籍均不在我市或学籍在我市但不符合我市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本省其他地市应届初中生可报考。

年十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1.2020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仍实行传统梯度志愿形式,按“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每一批次学校指令计划录取时首先按照第一志愿学校排队,再按招生计划、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录取过程中按计划和1:1投档比例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满为止,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才录取第二志愿分数线上考生,依次类推。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级中学在县(市)录取的未完成计划纳入城区指令计划。

2.城区分配生计划录取时首先按第一志愿学校排队,再按分配生计划、降分幅度和分数从高到低录取。按照降分幅度录取后仍未完成的分配生计划,在计划生源范围内,不分学校,在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调档,分配生计划的录取两次调档合并后一次投档。为保证指令计划足额完成和达到分配生条件的考生能够顺利被录取,指令计划资格线上的考生只能按指令计划志愿投档录取,所报分配生志愿无效。指令计划资格线上考生因填报志愿不全而落选的不能参加分配生录取。

3.东风高级中学招收体育竞技生由东风高级中学专项测试后择优录取(参考身体素质及文化课成绩),文化课须达到普通高中第一批次指令计划分数线的50%。

车城高级中学招收美术、音乐类特长生原则是文化课达到普通高中第一批次指令计划分数线的70%,专业成绩测试合格,再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招收体育舞蹈、排球类特长生的原则是文化课达到普通高中第一批次指令计划分数线的60%,专业成绩测试合格,再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柳林中学招收体育特长生的原则是文化课达到普通高中第一批次指令计划分数线的70%,专业成绩测试合格,再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对于填报相应特长生志愿视为参加该校特长生报名,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特长生测试的考生,不得作为特长生录取,未完成的特长生计划将纳入指令计划。

4.报考国际班的考生,必须填报国际班志愿,录取时按填报志愿、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上国际班费用相对较高,录取到国际班未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对于未完成的国际班计划,在未被任何学校录取考生中按分数、志愿排队依次递补,录满为止。

5.录取考生分数相同时,实行以下原则:中考成绩总分相同时,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高者优先;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相同时,加理综和文综成绩,分数高者优先;五科总分相同时,有特长者优先。

6.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顺序是根据志愿表上顺序,从上到下、从前往后的先后顺序进行投档录取的,一个考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被上一批次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参加后续批次学校的录取。

邵阳年市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各县(市)、各直属普通高中学校成立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计划和录取工作实施,严格按招生时间、招生计划启动招生工作,确保各项“阳光招生”政策严格执行。

(二)市教育局中招办对招生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各直属普通高中学校5月20日前将特长生招生方案及招生安排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批;各县(市)在4月底前将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录取时间安排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备案。

(三)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要求:

1.要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凡超过计划招收的学生,未经网上录取、擅自跨区域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凡未被该校正式录取的学生不得寄读,已被录取的学生不得异校就读。

2.每所招生学校要设立招生公示栏,录取当天及时将录取程序、招生类别、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张榜公示。

3.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宣传必须报中招办审批备案后方能向媒体或社会公布。严禁招生学校虚假宣传和诋毁其他学校。招生学校不得进入初中学校宣传,严禁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招生学校不得向初中学校送礼请吃。

4.严禁招生学校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严禁招生学校在招生咨询中划定预估录取分数线,严禁作出任何录取承诺,严禁与考生家长签订任何形式的入学协议。

5.严禁招生学校利用职务便利,弄虚作假,特别是特长生招生等重点环节徇私舞弊,违规录取。

6.各招生学校严格执行发改委审批文件收取学费,坚决查处违规、变相收费行为。

7.已经正式录取的学生,无故不到录取学校报到,逾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就学资格,招生学校不得为其申请建立学籍。各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不得实行大班额编班,班额最大不得超过55人。

(四)在中招过程中对初中学校的要求:

1.严禁初中学校歪曲事实,故意降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第。

2.初中学校不得允许招生学校进校宣传,初中学校不得接受与招生有关的宴请和馈赠。

3.严禁初中学校干涉考生及家长自主填报志愿,不得有强迫、限制、诱导或代替学生选择志愿的行为。

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督学责任区成立督查组,落实督学督政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市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纪检组5603955,基教科5603938,体卫艺科5603946,民办教育科5603952,计财科5603950,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5603945。

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模板精选

  1、小学招生:

  (1)招生对象分两类:第一类为房产和户籍均在施教区内的年满6周岁的儿童;第二类为施教区内房产、户籍两项条件有其一且年满6周岁的儿童。

  (2)招生分直接派位、摇号派位、调剂派位三种,按照先派位第一类、再派位第二类的顺序进行。第一类招生对象属直接派位对象,第二类招生对象视招生学校空余计划情况选择派位方式。

  第一类招生对象:由县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属招生学校。

  第二类招生对象:第一类招生对象派位结束后,若招生学校没有空余招生计划,则第二类招生对象由县教育局调剂派位;若招生学校有空余招生计划,且第二类招生对象的登记人数不超过招生学校空余招生计划,则由县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属招生学校;若第二类招生对象的登记人数超过招生学校空余招生计划,则通过公开摇号确定入学对象,通过摇号没有入围的,由县教育局调剂派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3)具有施教区房产、户籍两项条件之一且已完成三年学前教育但年龄未满6周岁的儿童,要求入小学的,按照《湖北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收义务教育权利九项规定》,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户籍和房产都不在施教区的城区幼儿园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小学申请学位。

  (4)继续实施城区小学招生整体联动机制,实验小学、师范附小与实验三小结对,实验二小与清泉镇河东街小学结对,思源学校与清泉镇云路小学结对,加强教师交流,强化联校教研,实现优质资源共享。

  (5)登记需提供材料:学生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户口簿、身份证、水电气等生活费用发票(近三个月)、学生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幼儿园离园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

  2、初中招生。

  (1)招生对象分为两类:第一类为房产和户籍均在施教区内的20xx年毕业的小学生;第二类为施教区内房产、户籍两项条件有其一的20xx年毕业的小学生。

  (2)招生分直接派位、摇号派位、调剂派位三种,按照先派位第一类、再派位第二类的顺序进行。第一类招生对象属直接派位对象,第二类招生对象视招生学校空余计划情况选择派位方式。

  第一类招生对象:由县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属招生学校。

  第二类招生对象:第一类招生对象派位结束后,若招生学校没有空余招生计划,则第二类招生对象由县教育局调剂派位;若招生学校有空余招生计划,且第二类招生对象的登记人数不超过招生学校空余招生计划,则由县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属招生学校;若第二类招生对象的登记人数超过招生学校空余招生计划,则通过公开摇号确定入学对象,通过摇号没有入围的,由县教育局调剂派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3)户籍和房产都不在施教区的城区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初中申请学位。为缓解城区初中就学压力,清泉镇望城中学、麻桥中学在保障各自片区内适龄少年入学的前提下,在尊重家长意愿的基础上,面向城区小学招生。

  (4)登记需提供材料:学生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户口簿、身份证、水电气等生活费用发票(近三个月)、学生的学籍号等。

  (二)城区学校原则上不招收转插生,确因特殊情况转入的,按《浠水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浠水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管理办法》执行。

  (四)城区雨露、创新等民办学校实行自主按计划招生,招生过程必须接受县教育局监督检查,招生方案与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

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模板精选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以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同时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

  2、志愿填报办法。

  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在毕业学校填写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志愿表,也可直接到中职学校报名;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可以持学历证明和身份证直接到中职学校报名。

  填报高中阶段升学志愿,中职和普高同步进行,中职志愿分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立项建设学校)、省级示范校、其他一般学校三类,三类学校各可填报1个志愿。各初级中学要指导初中毕业生填报中职志愿,大力支持中职招生工作。

  3、招生计划。

  制定全市中职学校招生整体计划和市直学校招生指导计划;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按比例和整体计划,制定各中职学校招生指导计划,在保证辖区内中职学校招生人数的基础上,输送15%以上的初中毕业生到市直中职学校;行业企业学校由学校根据市场需求,制定招生计划,报主办单位审批。

  4、招生学校及专业。

  经审核符合法规政策,凡具备中职招生资格的职业院校及专业,将在《湘潭日报》公示,公示的学校及专业允许在本市招生。

  5、录取注册。

  各校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或户籍簿,按学校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就读中职,学制一般为三年;普通高中毕业及以上学业水平(或同等学力)的学生就读中职,学制以1年为主;允许中职在读学生分阶段(6年内)完成学业。

  6、中高职衔接招生。

  根据省教育厅湘教通[20xx]144号《关于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鼓励并支持职业院校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工作。中高职衔接实行单独招生定向培养,学生完成中职阶段学习任务后,通过单独招生考试,成建制进入相应高职学院学习,单独编班进行培养。

  7、新型职业农民培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教职成厅[20xx]1号)精神,在湘潭生物机电学校、湖南省经贸中专、湘潭县职业技术学校、湘乡市第一职业中专、韶山职业中专等5所学校,试行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试行学校按“培养方案”规定要求,进行招生注册、教育教学、考核评价,实施培养。

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模板精选

  凡在孟家湾乡有正式户口,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8月31日前出生的),均须登记入学。年满6周岁因智力发展滞后或丧失学习能力等特殊原因,欲暂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须持区级以上(含区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向服务区小学办理相应手续,并报区教育局备案。各小学不应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二)报名录取。

  1.在孟家湾乡有户籍的学龄儿童。

  具有孟家湾乡户籍的学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报名手续。办理手续时需携带的证件有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证、学前教育登记卡等。

  当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情况,按照“住、户一致”在本辖区范围内优先原则录取:

  4.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也可报名入学。

  入学条件。

  凡暂住在孟家湾乡内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本校入读小学,其父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父(母)在孟家湾乡有合法稳定职业,持有劳动合同。

  3、父母双方在孟家湾乡有相对固定住所,同时持有暂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本。

  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请于开学第二日来学校预报名,经初审后符合条件者,按规定时间持该学龄儿童的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提出接受义务教育的就学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学龄儿童,由校长安排到班额许可的班级就读。

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模板精选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同普通高中报名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同中招统一考试。

  (三)报名办法:

  1、参加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其报名办法、程序、条件、考场编排等工作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一致,由教体局统一安排,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市直初中组织报名。

  2、参加考试第一志愿报考职业学校的考生,应填写《20xx年新密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交近期同版免冠2寸照片3张、体育测试成绩通知单。

  3、不参加考试的往届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及其他城乡青年可直接到本人所选择的职业学校登记注册。

  (四)填报志愿:

  1、第一志愿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二、三志愿必须是同类学校。

  2、第一志愿报考普通高中、普通中专的考生,二、三志愿可报职业中专、职业高中。

  (五)新生录取。

  1、职业学校招生由教体局统一组织录取。对未被中专、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各职业学校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三志愿可实行二次录取,尽可能吸收未升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初中毕业生入学。市职教中心和雕塑艺术学校要发挥辐射作用,在完成我市招生任务的前提下,尽量吸收外地初、高中毕业生入学。

  2、切实按计划招生,保证生源质量。第一志愿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可在第二志愿中录取。各学校应根据本校招生计划,本着“德智体全面考核、先录统考生、后录免试生”的原则,择优录取新生。

  3、报名注册学生多于招生计划或所设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要求较高的学校,经批准可通过考试择优录取;根据专业特点需要进行面试和专业加试的学校,可优先录取成绩优秀者(面试或专业加试的具体时间由招生学校确定)。

  4、未被中专、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可持中招考试成绩通知单直接到本人所选择的职业学校登记注册。

邵阳年市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障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以下简称“中招”)顺利进行,市教育局成立邵阳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肖玉叶。

副组长:市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中招办”),基教科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高中招生日常工作。各县(市)成立相应机构,领导本县(市)高中招生工作。

(二)工作机构职责。

1.基教科:负责制定并发布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政策,指导、监督和宣传全市考试与招生工作,规范招生行为和维护招生秩序,具体组织实施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

2.体卫艺科:负责体育、艺术(音乐、美术)和各高中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方案审查,监督艺体特长测试。

3.计财科:制定高中招生计划。

4.民办教育科:落实民办学校办学与招生要求,规范民办学校的招生行为。

5.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落实职业学校招生方案,规范职业学校招生行为。

各县(市)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办法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查后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实施。市县纪检组全程监督招生政策的执行和招生计划的落实,查处招生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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