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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普查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报告(热门19篇)

作者: 笔舞

报告是一种用于向他人传递信息或提供解决方案的书面材料。以下是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希望能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xx县xx小花椒农业商贸有限公司是经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成立的一家专业集花椒种植、加工和销售的民营企业。项目位于xx县xx镇xx村余家河坝,总投资5000万元。该项目占地面积20亩,建筑面积8800平方米,其中厂房6000平方米,办公楼1000平方米,交易市场1000平方米,宿舍1000平方米,食堂500平方米,其他附属用房300平方米,并配套完善其他附属设施。瞩怂润厉钐瘗睐枥庑赖赁轫。

(一)立项依据

设,符合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承接中小及非公企业入园发展的新建标准厂房,经省级工业园区管理部门审查认可,纳入扶持范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给予每平方米200-300元补助。其中,单层每平方米给予200元补助,多层每平方米给予300元补助。闻创沟烩铛险爱氇谴净祸。

绩效目标设立

项目建成后每年可加工花椒20000吨,实现产值1亿元,可提供100人左右的就业岗位。

(二)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3月10日财政划拨144.8万元;5月22日财政划拨200万元;6月28日财政划拨131.2万元,合计476万元。残骛楼诤锩濑济溆堑籁娅骒。

(一)管理制度。

xx公司创建成立后非常重视管理,现已建立科学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制度,内控组织机构健全,制定了严谨的《公司章程》,明确了公司的经营范围、发展规划、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形成了规范的`内部管理机制。目前公司下设五部一室,办公室、行政部、财务部、营销部、生产部、基地建设项目部等职能部门。酽锕极额闭镇桧猪诀锥顾荭。

(二)质量管理

xx公司厂房建设由昭通顺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建,监理方为:xx隆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三)档案管理

xx公司厂房建设相关档案资料由该公司办公室负责管理。

(一)管理制度

园区管理委员会执行彝园管通【xxx】xx号财务收支管理规定。xx公司标准化厂房建设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后,由该公司财务部按照该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弹贸摄尔霁毙揽砖卤庑诒尔。

(二)资金使用合规性

项目经费严格按照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使用。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经费均按照县财政局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执行。谋荞抟箧飙铎怼类蒋蔷点铋。

(三)会计核算

财政拨款及转拨xx公司的经费支出业务由园区财务室核算。资金的具体使用由xx公司财务部负责核算。

(四)财务监控厦礴恳蹒骈时尽继价骚卺癞。

按照财政一体化要求,该项目款的支付由园区管委向县财政申请,拨款环节由县财政局负责财务监控。资金划到xx公司的账上后,由该公司的内控管理部门负责对该项目款的使用进行财务监控。茕桢广鳓鲱选块网羁泪镀齐。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于20xx年11月正式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厂房、食堂及员工宿舍、道路硬化及附属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设备的安装、各种化验及试剂测试等工作同步进行,目前主体工程相继完工并投入生产。鹅娅尽损鹌惨历茏鸳赖萦诘。

(二)资金使用情况

园区财务室向xx公司划款情况:20xx年3月13日支付144.8万元;5月25日支付200万元;6月30日支付131.2万元。籁丛妈羟为赡偾蛏练净槠挞。

(三)成本节约

公司本着勤俭办厂的原则使用财政划拨标准化厂房建设补助资金,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使用资金。

目前,公司主体工程已经完成,处于试运行阶段,因今年厂房建设原因,错过花椒收购旺季,故今年生产花椒70余吨,产值980万元,公司就业人员100余人。

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吉首市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吉财绩〔2013〕114号)、《吉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吉财绩〔2021〕66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在工作总结和数据收集、整理、汇总、分析、核查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自评,形成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发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预算总额为100万元。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我市重点项目及产业项目建设,推进我市城镇化、工业化、农村产业化进程,衔接吉首高铁新城道路建设工程、吉首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吉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扩建项目,吉首市城乡公交客运站建设、吉首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吉首老旧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吉首市金融服务中心、吉首市乾州农贸市场迁建等项目前期研究和专题论证,项目规划编制、项目开发储备及项目库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境及节能等咨询评估等费用、以及相关工作的工作经费。

(1)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5)部门预算及决算报告、会计账簿等。

1.成立评价小组:根据吉首市财政局吉财绩【2021】66号文件《吉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3.资料收集并审核、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小组在比较各种证据收集方法优缺点的基础上,通过现场勘验、实地调研、核对账目、案卷研究、问卷调查等方式对证据进行收集和核实。

4.综合分析收集的资料并分类整理。首先对收集的资金收付资料进行整理,以确定资金是否及时到位,支出是否规范,财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质量是否可控。其次对回收的调查问卷进行分类整理、统计评分,认真归纳意见及建议,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5.撰写评价报告,评价小组通过对收集的证据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和分析,谨慎地对项目各项指标进行了评分,撰写评价报告,并与项目单位沟通,最终形成评价结论。

(一)资金使用情况。

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预算总额为100万元,均通过财政直接支付,资金到位率为100%。资金主要用于吉首高铁新城道路建设工程、吉首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吉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扩建项目,吉首市城乡公交客运站建设、吉首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吉首老旧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吉首市金融服务中心、吉首市乾州农贸市场迁建等项目前期研究和专题论证,项目规划编制、项目开发储备及项目库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境及节能等咨询评估等费用、以及相关工作的工作经费。

(二)资金管理情况。

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发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项目的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费用票据有经手人-项目分管领导-财务领导签字,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款项支付由国库集中支付,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的组织实施主要分两部分:一是项目工作经费,二是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由部门测算项目前期,项目工作所需经费,经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后,报财政相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执行。

1.聚焦产业项目建设。2020年,全市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先后组织大型开竣工活动5次,集中开工项目19个,竣工投产项目28个,形成了投资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2020年,全市共实施州重点项目43个,年度计划完成投资64.7亿元,完成投资68.1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5.2%;共实施州重点产业项目21个,年度计划完成投资28.1亿元,完成投资28.7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2.2%,全市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2.全力保障项目要素。完成了2020年三批次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共推送项目34个,其中21个项目成功纳入财政、发改专项债券系统项目库,项目总投资84.12亿元,申请专项债券资金43.27亿元,已获专项债券资金4.23亿元,抗疫特别债0.93亿元。加大资金要素保障。制定出台《吉首市争资上项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对23个争资上项主要部门核定了考核金额,明确了奖惩范围及要求,调动了各部门争资上项工作积极性。全年预计上争资金9.2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14%(不含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3.“三大攻坚战”持续推进。脱贫成果持续巩固。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完善《吉首市脱贫攻坚工作五级责任清单》,全年完成计划资金投入1.39亿元,其中用于产业就业扶贫到户资金1亿元,超过2019年的投入按照“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全市剩余的199户431人贫困人口如期退出。债务管理持续加强。制定《吉首市债务化解方案》、落实化解任务、降低支出、平台整合转型等方式,隐性债务余额明显减少,未新增隐性债务。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继续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治污、饮用水水源保护及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长期位列全省全列,地表水水质达标率97.7%,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根据《2020年度发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评分,该项目得分为96分,其中:投入19分,过程24分,产出15分,效果38分。具体见附件: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发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有关问题。

1.存在延迟报账现象,影响后续工作开展;

2.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不足,需要支持的项目多,难以满足项目建设的需求。吉首市由于历史原因和自然条件制约,在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服务建设项目上相对不足,每年需要启动一批项目,要加快项目落地需要投入大量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二)建议。

1.建议财政及时拨付资金,便于单位正常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3.建议进一步加大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投入,确保提前做好相关规划设计和项目储备,为吉首市近期作中长期发展争取更多、更大的项目,通过重大项目带动,国家、省项目资金注入,为吉首市经济社会发展提速。

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名称。

2020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部门专项经费。

(二)项目起止日期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三)项目主要内容、设计范围。

项目主要内容: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权益维护、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等工作经费;州直企业军转干部节日慰问和体检经费;州级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州直特困破产企业老复员军人生活医疗困难补助;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经费;州级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新老兵和过往部队接待转运及维修改造。

项目设计范围:关心企业军转干部身心健康,实施节日慰问和体检项目;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及时发放补助资金;解决州直特困破产企业老复员军人生活医疗困难情况,保障基本医疗生活;做好当年入伍新兵、过往部队和退役士兵的接待保障工作及军供设施实施的维修维护,确保过往部队等的后勤供应。

(四)项目资金投入安排情况。

2020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部门专项经费财政年初预算安排183万元,其中: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权益维护、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等工作经费财政年初预算安排30万元;州直企业军转干部节日慰问和体检经费财政年初预算安排9万元;州级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财政年初预算安排10万元;州直特困破产企业老复员军人生活医疗困难补助财政年初预算安排35万元;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经费财政年初预算安排49万元;州级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财政年初预算安排30万元;新老兵和过往部队接待转运及维修改造财政年初预算安排20万元。

根据本项目的具体特点,设置科学合理可行的评价体系,包括产出指标(产出数量指标、产出质量指标、产出时效指标、产出成本指标),效果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

(二)项目绩效目标核对和确定情况(如有调整,应说明原因)。

经过预算绩效领导小组核定,现有绩效目标设置符合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等四个绩效评价标准,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评价结果可以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因而,2020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部门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确定为三级指标体系,包括产出指标(产出数量指标、产出质量指标、产出时效指标、产出成本指标),效果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绩效指标设置没有变动。

成立了以韩华为组长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由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制定项目的具体工作计划或工作方案;各相关业务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按项目工作计划或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并对项目实施的情况和结果进行总结和自评;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验收,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归纳总结和评价。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为建立健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我局扎实开展2020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部门专项经费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绩效运行监控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重要手段,对照年初绩效目标,跟踪查找项目执行中资金使用和业务管理的薄弱环节,纠正绩效目标执行中的`偏差,进一步促进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项目管理的有效结合。

(三)项目组织实施的实际情况与目标的差异情况说明。

(一)项目产出目标、效果目标的实现情况。

1、产出数量。

州直特破企业老复员军人生活医疗困难补助,产出数量为统计州直特困破产企业老复员军人人数,按照有关标准发放生活医疗困难补助,解决州直特困破产企业老复员军人生活困难补助问题;州直企业军转干部节日慰问和体检经费,产出数量为对企业军转干部每年春节、八一发放州直企业军转干部慰问费和开展一次体检。帮助解决州直企业军转干部身心健康,切实把党和政府对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的关怀落到实处;州级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产出数量为每年7月1日前完成退役士兵报道工作,9月初启动安置,11月初安置完毕,12月底发放各项经费。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及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对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发放补贴。

2、产出质量。

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权益维护、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等工作经费,产出质量为促进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权益维护、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促进退役军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加快对英雄雷士评定和精神的宣传、教育、培养,宣传模范退役军人典型,确保全社会关心关爱退役军人,开展国家公祭日、最美退役军人等活动;新老兵和过往部队接待转运及维修改造经费,产出质量为做好军供设备实施的维修维护,当年入伍新兵、过往部队和退役士兵的接待保障工作,确保过往部队的后勤供应。

3、产出时效。

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经费,产出失效为充分发挥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英烈精神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在全社会树立崇尚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的良好风尚。产出时效为全面摸清底数,实现我州烈士纪念设施的动态信息化管理,统筹做好我州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保护等维护工作;州级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产出时效为按2019年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人数,及时划拨经费,确保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分及时足额发放补助。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有关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分级承担。

4、产出成本。

实际支出金额均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二)项目绩效情况分析(从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正性等方面进行具体分析)。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完成了整个项目支出112万元,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权益维护、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等工作经费、州直企业军转干部节日慰问和体检经费、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经费、州级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州直特困破产企业老复员军人生活医疗困难补助、州级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新老兵和过往部队接待转运及维修改造等支出。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并经局财务中心审核后使用及拨付。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项目支出过程中均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完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按时完成2020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部门专项经费工作任务。

(2)项目的完成质量。

2020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部门专项经费1-7月全年预计执行数112万元,运行状况良好。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2020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部门专项经费预计完成全年183万元的76%,有了一定的经验和准备。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按照有关政策文件,及时足额发放到对象手中,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把握正确导向,有效引导社会热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相关对象满意度达到100%。

4、项目的公正性分析。

从现有的资金和人力资源来看,要建设一个快捷、准确、实用、高效的项目,必须要注重项目的公正性。项目完成后,本着工作需求,每年申请专项经费开展此项工作。

(三)项目实际绩效与目标的差异情况,以及对差异原因的详细说明。

(一)主要问题。

1、在项目资金预算绩效方面总体上是管理使用到位的,但个别项目未完成预算资金使用量。

2、个别业务科室对此项目的必要性认识不足,积极性不高。

(二)改进措施。

1、做好资金调整工作,制订年度项目资金预算方案,认真做好每个项目的绩效目标分析,及时向领导汇报资金使用情况,以便及时作出调整,实现项目资金利用效率最大化。

2、不断提高认识,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项目完成质量。

(三)纠偏情况。

(四)有关建议。

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按照福安市财政局《福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安财绩【2019】1号)的要求,结合我局46万元资金专项经费的收支、绩效自评情况,现将2018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汇报如下:

(一)立项情况

福安市档案馆46万元资金是我局经常性的专项业务支出,是维持我局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2018年初,福安市档案馆就根据福安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与上级档案部门的工作部署,及时编制工程、采购预算,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支持。

(二)资金情况

2018年福安市档案馆共有5个项目建设,采购资金预算总额为46万元,实际到位46万元。全年资金到位率为100%,到位资金支出完成率为100%。

(三)项目情况

上述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第六届宁德世界地质公园(福安)旅游文化节重大活动的档案场数、举办“6.9”国际档案宣传日场次、2018年度“三月三”畲族民俗节重大活动档案指导收集立卷归档工作、指导全市精准扶贫档案建设场数。

总体目标:提升福安档案管理水平,保证各单位档案安全性,群众查档方便、简捷、快速。

(四)主要绩效目标

(一)评价主体与核查范围

按年初预算,档案馆针对项目的公益性、民生性特点,考虑可持续影响效益评价较困难,本次评价主要采用比较法,辅之以公众评判法进行评价,评价标准主要采用历史标准。

2018年,我们依据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财经制度、政府采购法规及相关会计制度,在严格实行专款专用的前提下进行了实时监控、全程监督。我局领导十分重视日常监控工作,经常过问资金的项目的进展情况,核实项目的.进展和质量监控情况,并给予评估、公示。

2019年,我局组织了各科室的分管领导对项目资金支出进行了核查,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绩效评价结论。自评99分,等级优秀。

(二)指标体系设计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市直预算单位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考评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局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细化了绩效评价项目的各项指标,做到科学量化、便于实施。各部门在现场评价启动前就开展了整体指标的量化工作,并根据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遵循了“实事求是、尊重客观、力求精准”的原则,使整体绩效评价能充分反映成效,如实反映问题。

投入方面(30分):主要体现在时效情况、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三个方面。“时效情况”主要考查项目是否按时实施。“项目立项情况”主要考查绩效目标设置的合理性、明确性、指标的完成率、立项的规范性。“资金落实情况”主要考查成本控制率、资金到位率、及时率及使用率。

过程方面(30分):主要体现在业务管理、财务管理、会计信息管理三个方面。“业务管理”主要考查制度的健全性、执行的有效性、质量的可控性。“财务管理”主要考查制度的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资产管理及利用率、资金安全性。“会计信息管理”主要考查会计信息的规范性、完整性。

产出与效益方面(40分):主要体现在产出的数量、质量、社会效益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其中,产出的数量我们主要从第六届宁德世界地质公园(福安)旅游文化节重大活动的档案场数、举办“6.9”国际档案宣传日场次、2018年度“三月三”畲族民俗节重大活动档案指导收集立卷归档工作、指导全市精准扶贫档案建设场数等方面来考查。

产出的质量则从档案法制宣传率、确保档案查阅工作顺畅运行率、安防建设覆盖率等来考查。

产出的效益,我们是从社会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完成目标值等方面进行考查。

(一)投入指标情况(权重30%,得分29)

财政项目资金投入及时,实施有序,保障了项目的整体进展,所以“时效情况”得满分4分。

项目立项方面满分8分,得7分。项目立项规范,项目按规定程序申请立项,提交材料充分、完整,事前进行集体决策。

资金落实方面,我局成本控制率为100%,得4分;资金到位率为100%,得5分;到位及时率为100%,得5分;项目资金已全部支出,所以资金使用率方面得4分。

(二)过程指标情况(权重30%,得分30分)

在资金的使用方面,我局严格依据财政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及会计制度进行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结算,遵循年初整体预算,该纳入政府采购的,必须严格按采购法的规定执行,从根本上杜绝了资金的挪用、挤占。目前,会计基础工作开展得较为扎实,各项费用的申报、审批、付款等手续规范、完备。

业务管理方面:我局管理制度健全,并制定了相应的质量要求,符合标准,保障了项目实施质量的可控性。所以,在管理制度健全性、项目质量可控性方面,得满分。

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得满分。

财务管理方面:我局能依据相关规章制度,在严格实行专款专用的前提下进行了实时监控、全程监督。资金使用合规,利用率高,安全性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所有开支都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都有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签字、财务审核签字、领导审批等。重大项目开支有经过会议研究。固定资产有专人管理,并建立了详实的台帐,充分保障了固定资产的利用率。所以在管理制度的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固定资产专人管理、固定资产利用率、项目资金安全性这五个方面均为满分。

会计信息管理方面:我局的财务信息规范、健全,各项支付手续完备,准确地记录和反映了项目支出的具体情况,原始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会计资料都能按期编制、整理归档。所以上述两项均满分。

(三)产出指标情况(权重40%,得分40分)

数量方面:

2018年,在局领导的带领下完成了举办“6.9”国际档案宣传日活动、第六届宁德世界地质公园(福安)旅游文化节重大活动的档案场数、抓好“三月三”畲族民俗节重大活动档案指导收集立卷归档工作、指导全市精准扶贫档案建设完成率如期完成了年度任务,所以此项为满分。

质量方面:

确保档案查阅工作顺畅运行完成率达到了99%此项满分,安防建设覆盖率达到了99%此项满分,档案法制宣传率达到了99%所以此项满分。

(四)效益指标情况(权重13%,得分13分)

社会效益、群众调查满意度指标均完成目标值,总体完成情况良好,此项满分。

(一)项目存在的问题

1.由于我馆没有设立独立财务,由市委行政科统一管理,在财务资金调度上不够灵活。

2.预算财政资金安排和实际支出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施工项目有关的决算书到验收存在时间差等影响后续结算审核,导致的项目财政预算安排资金与实际财政资金安排数不同。

3.对项目实施主体把关不够严,影响项目进展与验收质量。

1.加强对项目相关材料的整理与收集,及时与市委行政科核对相应材料。

2.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管,及时验收,安排好资金调度。

3.加强对项目承接单位认真把关,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序时完成。

4、建议财政部门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以拓展工作思路。

5、建议对“6.9”国际档案宣传日活动加大力度。

今后,我们将更加全面、细致地制定绩效目标,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在实施过程中遵循“实事求是、尊重客观、力求精准”的原则,努力使项目资金落到实处。同时我们还将落实内控制度,严肃执行“三重一大”的原则,深入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切实引进社会化竞争机制,引进相关专业人才,保障项目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监督环境中实施,有效节约项目资金,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为加快档案事业发展的步伐,办好群众满意的服务。

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2018年,我市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疾病控制项目工作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央补助宁夏公共卫生专项疾病控制项目管理方案》的要求,全面开展了流感监测、手足口病防治、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结核病防治、艾滋病防治、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布鲁氏菌病防治、地方病防治、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癫痫防治管理、慢性病综合防控、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学生健康危险因素及常见病监测、青少年视力调查、饮用水卫生监测、农村环境卫生监测、鼠疫防治等17个疾病控制项目,项目内容和目标已全面完成,取得了显著成效。

依照《2018年度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细则》,中心组织各项目管理科室从项目资金管理、项目组织管理、项目执行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评,同时进行了项目相关知识知晓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问卷调查,项目实施总体评价良好,评价平均得分为95.95分。

(一)项目决策

1、决策依据

根据《2018年中央补助宁夏公共卫生专项疾病控制项目相关管理方案》,制定了灵武市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管理方案和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细化了资金使用,明确2018年项目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了项目工作。

2、资金分配

重大公共卫生服疾病控制项目工作主要由我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转款专用进行了列支;部分项目工作由市疾控中心、各基层医疗机构和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根据项目工作任务具体资金分配结果如下表:

(二)项目管理

1.资金管理情况

2018年中央补助宁夏公共卫生专项疾病控制项目分配灵武市预算金额163.7万元,实际到位163.7万元,到位率100%;灵武市在接到自治区提前下达预算指标后,及时编入本级2018年度部门预算,并在本级人大批准后60日内下达到我单位,项目资金到位及时性100%;截止2018年12月底各项目共计支出1663031.55元(其中利用2017年中央专专项结转资金支付1496681元,利用2018年中央专项资金支付166350.55元),实际支出率达100%,2018年度项目资金支出率为10.16%,支出合规率100%。

2.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根据《2018年中央补助宁夏公共卫生专项疾病控制项目相关管理方案》,市卫计局制定了灵武市2018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疾病控制项目工作方案,市疾控中心组织开展了项目技能培训、技术指导和绩效考核、总结分析等工作。全年举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班18期,累计培训专干、村医400余人次。市疾控中心按照项目要求,完成了项目督导和考核验收、总结分析等工作。

(一)目标完成情况

1、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

2018年全市适龄儿童建证建卡率为100%,常规疫苗应种75634剂次,实种75492剂次,以乡镇为单位免疫规划疫苗单苗报告接种率均保持在98%以上。脊灰、麻疹类疫苗目标人群查漏补种接种率为98.77%。报告急性迟缓性麻痹病例1例、麻疹监测病例2例、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23例。

2、不明原因肺炎项目

2018年各医疗机构未监测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未发生sars、人禽流感疫情。

3、手足口病防治项目

2018年全市医疗机构报告手足口病病例54例、采样53份(未完成全年60份的采样任务),采样率为98.15%,任务完成率88.3%。53份标本及时送检,分离出ev71病毒2份,cox16肠道病毒5份,其他肠道病毒6份,阴性40份;未出现重症及死亡病例,未发生手足口病聚集性疫情。

4、流感监测项目

2018年,灵武市人民医院内科、儿科、感染科门急诊就诊34704人次,监测到流感样病例295例,未监测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无发生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

5、艾滋病防治项目

按照《2018年宁夏艾滋病病防治项目管理方案》要求,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市政府与成员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强化了部门职责和任务,定期组织召开年度工作例会,了解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自愿咨询检测任务1000人次,完成1048人次,任务完成率100.48%;哨点监测任务400人,实际完成监测400人,任务完成率100%;解毒药物维持治疗:2018年服药17人(较2017年服药20人减少3人);抗病毒治疗:截止2018年12月31日,辖区内存活且可随访到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65人,其中54人在市医院接受抗病毒治疗,不服药者7人,失访4人,抗病毒治疗覆盖率83.07%;随访干预:全年cd4检测51人,感染者规范随访比例为82.25%。重点人群干预:2018年6次进校园宣讲,向广大亲少年学生宣传艾滋病健康知识,覆盖8000人次。1次进工地,对流动人群进行健康宣教,覆盖100人次以上。高危行为干预报表及检测份数报表全部于每月10日前填报至艾滋病防治信息系统,各项工作均按时完成。

6、结核病防治项目

2018年定点医院结核病门诊初诊病人351例,拍x线胸片340例,拍片率96.87%;门诊查痰338例,查痰率96.30%;报告疑似肺结核及肺结核150例,到位148例,总体到位率98.67%;全年发现活动性肺结核病人103例,其中病原学阳性病人49例、涂阴病人42例,单纯性结核性胸膜炎12例,肺结核患者病原性阳性率为53.85%;对24例病原学阳性患者家属的密切接触者进行了筛查,筛查率达48.97%(未达到目标95%的要求)。高危人群15人,耐药筛查10人,筛查率66.67%(未达到目标95%的要求)。全年发现活动性肺结核病人103例,治疗成功人数63人,治疗成功率为61.17%;已管理肺结核患者100例,规范管理率97.09%;规范服药肺结核患者94例,规范服药率91.26%;及时完成了灵武市一中、职教中心和英才中学3所学校入学新生结核病健康筛查工作。

7、慢性病综合防控项目

为进一步营造慢性病防控社会支持性环境,提升居民健康技能,改变不良生活方式,预防控制慢性病,2018年截至12月底累计建立健康主题公园3个,健康步道3个,健康小屋5个,累计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69个。各项建设布局合理,规范,设备完整,顺利通过了自治区慢性病示范区复审。

8、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

自2010年我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项目实施以来,累计筛查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812例,确诊并建档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015人,在管患者987人,死亡患者72人,失访患者28人,检出率为4.19‰,管理率为97.24%。规范管理910人、规范管理率85.45%,服药856人、服药率86.12%,规律服药489人、规律服药率50%,精神分裂症服药人数382人,服药率85.84%,精神分裂症规律服药249人、规律服药率55.96%。

9、癫痫防治管理项目

2018年新增管理病例32例,累计管理癫痫患者310例。任务完成率100%。

10、心血管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

心血管病高危人群初筛调查完成率102.2%,心血管病高危对象干预率98.23%,心血管病高危对象长期随访率85.46%。服务对象满意度96%。

11、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项目

任务完成情况:全年完成重点人群筛查5115人,完成率100%(5115/5000),阳性结果为0;家犬驱虫9136只,完成率61%(9136/15000),采集犬粪534份,犬粪抗原监测317份,监测完成率100%(317/300),阳性2份,感染率0.63%;累计监测猪572头(只),完成监测任务的100%(572/500)。

质量完成情况:已对确诊病例规范化管理,做到一人一档,对服药病人每半年随访一次,病人规范管理率100%。

进度完成情况:按照方案要求,已于2018年12月底完成该项目。

12、布鲁氏菌病防治项目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全年完成重点人群筛查1500人,完成率100%(1500/1500),确诊患者46名;病例治疗督导82例,完成率100%(82/80);职业人群干预1500人,完成监测任务的100%(1500/1500);服务对象满意度94.2%。

目标质量完成情:已对确诊病例登记管理,做到一人一档,病人规范管理率100%。

目标进度完成情况:按照方案要求,已于2018年12月底完成该项目。

13、地方病防治项目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18年已完成采集盐样300份、尿样300份,甲状腺b超检查200人;根据方案要求,按时完成了对永利村、沈家湖村、果园村的饮水型氟中毒监测及地方病十三五中期评估。

目标质量完成情况:2018年合格碘盐食用率92.67%、8-10岁儿童尿碘中位数175.25ug/l,孕妇尿碘中位数148.3ug/l,饮水型氟中毒病区改水率100%、工程运转率99.8%、水氟合格率99.8%,防治知识知晓率86%。除孕妇尿碘中位数、防治知识知晓率外,均已达到目标要求,并将总结报告抄送相关部门。

目标进度完成情况:按照方案要求,已于2018年12月底完成该项目。

14、农村环境卫生监测项目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完成基本情况调查表1份、监测点情况调查表20份、入户调查表100份、农村学校卫生情况调查表5份、土壤采集与监测结果报告40份。

目标质量完成情况:根据《2018年宁夏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工作方案》,完成了我市农村环境土壤采样监测工作,共采集土壤样本40份(其中20份送自治区cdc进行重金属检测、20份留中心实验室进行蛔虫卵检测),检测结果:重金属均未超标,蛔虫卵阳性样品4份,占20%,活卵未检出。

目标进度完成情况:按照方案要求,已于2018年11月底完成该项目。

15、学生健康危险因素及常见病监测项目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18年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目标为1200人,实际完成监测人数为1203人,完成监测目标率100.25%;录入有效监测人数1150人,完成目标任务95.83%。

目标质量完成情况:工作开展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开展质量控制工作,在每天的检测过程中,以随机方式按5%的比例抽取复测对象进行左右眼*眼视力、龋齿检查、身高、体重、血压的复测,以质控检测误差。

目标进度完成情况: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已于2018年12月底完成该项目。

16、饮用水卫生监测项目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上半年完成枯水期采样47份的目标任务,下半年完成丰水期采样49份的目标任务。

目标质量完成情况:上半年枯水期采样47份,其中氟化物超标26份;下半年丰水期采样49份,其中氟化物超标29份。

目标进度完成情况:按照方案要求,按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量。

17、青少年视力调查项目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18年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共监测2554人,按监测要求完成目标任务数。

目标质量完成情况:工作开展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开展质量控制工作,在每天的检测过程中,以随机方式按5%的比例抽取复测对象进行左右眼*眼视力、屈光检测的复测,以检验检测误差。

目标进度完成情况: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完成监测目标任务,并完成数据的录入上报及分析总结工作。

18、鼠疫防治项目

严格按照《宁夏鼠疫监测方案》要求,超额完成各项监测任务并能够及时上报和总结汇报,具体任务完成情况如下:

(2)媒介病原学检测:全年应梳检鼠300-500只,实际梳捡鼠982只,完成率100%。其中染蚤鼠428只、获蚤1399匹,经实验室培养分离,结果全部阴性。

(3)动物血清学检测:全年应采集血清不少于100份,实际采集血清218份,完成率100%。所采集血清用间接血凝微量法进行检测,血清间接血凝试验结果滴度1:4,全部判定为阴性。

目标质量完成情况:全年共完成样方调查206公顷,捕鼠503只;完成逐日捕鼠5589夹次,捕鼠270只;完成细菌学检鼠982只,媒介病原学检测1399匹,分离培养全部阴性;按时完成监测数据网络直报,做到全年无错报、漏报事故发生,网报数据与原始记录相符并一致,网络直报率达到100%。

目标进度完成情况:2018年4月-11月按照监测工作进度要求,按时完成了监测任务,并完成数据的录入上报及分析总结工作。

(二)项目效果

1、项目经济效益项目工作的实施,减轻了服务对象筛查、治疗费用负担;及早预防疾病从而减轻了医疗费用负担。

2、项目社会效益项目工作的实施,掌握了目标人群的健康状况,普及了疾病预防知识,提高了居民的健康意识,群众对项目核心知识知晓率明显提高,儿童家长预防接种知识知晓率为70%;公众结核病防治知识核心知晓率为80.5%;学生鼠疫防控知识知晓率为99%。通过疾病监测和高危筛查,及早发现病人,及早采取干预措施,有效防止了传染病暴发疫情和慢性病的发生,保障了群众身体健康;免费治疗项目管理的患者,患者的健康状况明显改善,有效降低了因病返贫、因病致贫发生率。

3、可持续影响项目工作的实施,使群众掌握了疾病预防知识和技能,提高了群众健康水平;提高了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4、受益群体满意度

通过群众和患者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满意度明显提升。儿童家长预防接种满意度为90%;心血管高危人群患者满意度为96%;结核病患者服务态度满意度为100%,方便程度满意度90%,治疗效果满意度95%;2018年治愈和完成治疗的布鲁氏菌病患者满意度为100%;鼠疫防控知识满意度为100%。

(一)利用2017年项目结余资金支付了2018年项目支出,造成当年项目资金支出率较低。

(二)个别项目工作下达的个别指标未完成。

(三)艾滋病防治项目中存在患者流动性大,随意更换住址及电话号码,易造成失访。

(四)包虫病防治项目中存在基层影像专业技术人员少,操作技术亟待培训提高。

(五)结核病防治项目中存在外院治疗患者随访管理不规范。

1.强化项目宣传。进一步加大项目工作宣传力度和健康教育工作,提高群众健康知识知晓率,积极主动参与项目,确保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

2.强化项目培训。加强市、乡、村三级公共卫生服务人员项目培训工作,重点培训项目管理方案和技术规范,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

3.强化项目督导。按照项目管理方案要求,定期开展督导评估,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工作任务。

4.规范资金使用。按照项目管理方案要求,合理规范使用资金,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率。

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政策)名称:同德县司法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

项目(政策)概况:

(一)服务为民原则。坚持以民为本理念,组织法律专业人员进农村,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宣传法律知识,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二)公益为主原则。注重激发广大律师、法律专业人员的公德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坚持以公益性服务为主,提升服务质量。

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同德县司法局。

项目(政策)属性(新增/延续):延续。

项目(政策)绩效目标:农村法律顾问既要为农村基层组织担任法律顾问,又要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其职责定位为“五大员”:法律事务的指导员、法律知识的宣传员、调解矛盾的协理员、法律援助的代办员、社情民意的'信息员。

申请资金总额:66.4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资金:53.76万元。

1.总绩效目标。

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农村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

2.产出数量指标。

法律顾问人数23名。

3.产出质量指标。

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进行释法解疑等。

4.产出进度指标。

更好地去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5.产出成本指标。

总成本控制在66.4万元,合理安排预算支出。

6.效果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农村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

(2)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通过调查,使农村干部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一)评估程序。

(1)确定评估对象,“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

(2)成立评估组。

评估组长:

成员:

(3)制定评估计划,按照评估对象概况、评估依据和目的、评估组织和方法、评估内容与重点开展评估工作。

(二)论证思路及方法。

(1)组织阶段。

分解并下达评估任务,做好人、财、物方面的资源配置,激励和健全有效的管理措施。

(2)实施阶段。

1.资料的收集与审核。全面收集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影响和政策效益以及与项目有关的数据资料等方面的相关信息。

2.开展综合评估。评估组对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运用具体的评估方法对政策提出公正合理的评估意见,得出评估结论。

(三)评估方式。

本次评估采用召开局务会成员与评估小组成员参与事前评估,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问题给予咨询建议及指导。

(二)投入经济性。

投入产出效果较匹配,成本测算依据较充分,测算相对合理。通过同德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经费符合响应国家政策。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

(四)实施方案的可行性(政策保障充分性)。

根据《青海省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青司【2018】17号文件要求。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确保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农村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

(四)筹资合规性。

根据《青海省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青司【2018】17号文件要求。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确保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农村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

该项目经过,局务会议研究讨论,为加强和改善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农村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项目自评得分90分,建议立项实施。

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提升财政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增强单位财政资金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保障部门更好的履行职责,节约公共支出成本。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州财绩〔2012〕2号)、《关于开展20xx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政绩[2018]2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组织力量在工作总结和数据收集、整理、汇总、分析、核查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对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的资金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自评,形成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立项概况。

1、项目概况。

为解决本单位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方面的经费不足,鼓励本单位在向上积极争取资金。根据2006年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州会议纪要([2006]40号)内容:“关于兑现向上争取资金工作经费和超任务奖及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经费和超任务奖问题,同意按照有关会议纪要精神予以兑现”。湘西自治州本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本单位一定资金的项目前期经费。故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为延续项目。

通过向上争取更多的资金用于我州的民生事业,实现在推进人社工作中提升工作水平、在服务民生中增进民生福祉、在盘活人力资源中推进人才强州、在转变作风中提高队伍素质的工作目标,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新突破。

(二)项目执行情况。

20xx年度本单位通过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共向上级争取到各项政策资金23.75亿元,与2016年同比增长12%。争取的各项上级资金到位情况列表如下:

2、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根据州财政局州财预[20xx]5号部门预算批复下达的20xx年度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项目前期经费100万元,款项已分别以州财社集〔20xx〕0056号文件拨入32万元、州财社集〔20xx〕0058号文件拨入3万元、州财社集〔20xx〕0342号文件拨入2万元、州财社集〔20xx〕0390号文件拨入16万元、州财社集〔20xx〕0436号文件拨入17万元、州财社集〔20xx〕0658号文件拨入20万元、州财社集〔20xx〕0810号文件拨入10万元。款项均通过财政集中支付管理局纳入集中支付,资金到位率为100%。

3、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单位20xx年项目前期经费实际支出91.90万元,具体为:办公费6.02万元;印刷费8.79万元、邮电费1.66万元、物业管理费7.99万元、差旅费8.02万元、维修(护)费2.25万元、会议费7.81万元、培训费1.03万元、公务接待费2.44万元、劳务费2.86万元、福利费6.71万元、车船燃料费1.06万元、维修费2.09万元、其他33.17万元。

4、项目管理情况。

本单位根据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制度等法律法规,对专项资金的财务进行管理及使用监督管理,制定了一系列规范、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对专项资金进行单独核算,建立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在资金的使用上,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使专项资金正确使用并达到预期绩效目的。

1、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5、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州长办公会议纪要〔2006〕40号;

6、有关项目管理的政策制度、管理办法、相关财务会计法规和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等。

本次绩效评价旨在通过评价本单位财政项目资金支出实施效果和成果,考核项目资金支出效率和综合绩效,总结项目管理与执行经验,为部门决策、管理提供参考依据,同时通过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项目前期经费的使用情况,也为以后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和内容及项目的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的评价方法为成本效益分析法,该方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在评价过程中采取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定性指标定量化,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方式开展评价工作。

1、成立自评小组:根据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政绩[2018]2号)文件精神,成立了本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小组。开展项目自评工作。

2、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围绕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关键评价内容,设计了18个评价指标,制定了《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资料收集并审核、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小组在比较各种证据收集方法优缺点的基础上,通过现场勘验、实地调研、核对账目、案卷研究、问卷调查等方式对证据进行收集和核实。确保绩效评价的客观、公正、有效。

4、综合分析收集的资料并分类整理。首先对收集的资金收付资料进行整理,以确定资金是否及时到位,支出是否规范,财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质量是否可控。其次对回收的调查问卷进行分类整理、统计评分,认真归纳意见及建议,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5、撰写评价报告。评价小组通过对收集的证据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和分析,谨慎地对项目各项指标进行了评分,撰写评价报告,最终形成评价结论。

本单位20xx年度向上争取各项项目资金23.75亿元,确保了我州各项待遇的及时足额发放和各项政策的兑现落实,为稳定增长、保障民生、推动扶贫、促进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20xx年度我州社会保障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预期目标。

一是就业创业任务超额完成。全州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67万人,完成任务的115.9%;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脱贫2.56万人,完成任务的102.2%;新增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1.26万人,完成任务的105.2%;贫困家庭“两后生”技能培训1530人,完成年任务的117.6%。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23万人,完成任务的106.2%,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6%。新增创业担保贷款1.84亿元、完成123.3%,带动城乡就业1.5万人、完成150.4%。二是社保扩面征缴提前到位。企业养老保险征缴基金10.02亿元、完成132.7%,企业养老保险同级财政补助800万元全部到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职参保7.74万人、完成140.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基金7871.7万元、完成115.7%;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征缴基金7亿元、完成100%;工伤保险参保21.4万人、完成100.9%,征缴基金7634.4万元、完成200.9%;生育保险征缴基金3218万元,完成146.3%;失业保险参保总人数15.7万人、完成101.6%,征缴基金2287万元、完成114.3%;全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100%,个人缴费3.83亿元。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任务全面完成,累计持卡169.2万人、完成102%。三是民生实事项目全部落实。省分我州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共10个指标、13项具体任务全部推进到位,其中提前或超额完成的有12项。

本单位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专项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绩效目标全部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项目组织管理和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未发生违法违规问题。根据《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评分,该项目得分为95分(见附件: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存在问题。

绩效目标编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经验不足,没有可借鉴的目标体系,故申报的绩效目标缺乏具体的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时效指标,且申报的绩效目标未与所需成本衔接。

(二)有关建议。

在今后的预算编制与绩效目标申报过程中,完善绩效目标的编制,在编制绩效目标时对绩效指标进行细化、量化,设立清晰、具体可以衡量的绩效指标,并与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以便于进行绩效考核。

区财政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绩效目标情况。

20xx年我局以服务群众为宗旨,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一是公共文化阵地持续优化。红色交通纪念馆、秋林镇红星村村史馆等一批公共文化阵地建成开放,文化馆完成升级打造,图书馆升级打造有序推进。博物馆创建为梓州历史文化科普基地和社区教育基地。实施乡村文化振兴“百千万”工程,成功创建县级示范村镇25个、市级示范村镇2个;“三馆”数字化建设初见成效,疫情期间为群众提供各种在线服务。二是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完成。全县数字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三年任务、一年完成”,全县建成县应急广播平台1个、乡镇前端33个、村(社区)前端462个、应急广播接收终端7478套、县镇村视频调度会议系统496套、城区防洪应急广播40套,通达率、长响率均提高到95%以上。三是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深挖本土历史文化和红色资源,创作音乐故事剧《红色交通站—红蝴蝶》、音诗舞《启航.烈烈忠魂》等精品力作近10个。结合建党100周年、党史教育等,开展文艺活动40余场。在“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旅游日”策划文物宣传、文艺展演、旅游推介等系列活动,参与群众万余人。开办书画研修班和“5.12汶川特大地震亲历者大型口述史—听亲历者讲述”临展,举办党史知识竞赛、“学党史·读经典”等系列活动,吸引观众近5万人次。支持群众文艺团体、戏曲团队发展,引导群众自我表现、自我服务。

(二)资金安排情况。主要表述政策(项目)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情况。

20xx年全系统项目资金共计22056.9483万元,其中县级安排项目20397.1783万元,争取中央、省、市项目资金1659.77万元。预算下达到全系统各个单位资金情况:机关20943.3483万元;文化馆110.6万元;图书馆63万元;文物管理所940万元。其中机关项目资金17478.4万元主要用于印象涪江美丽岛旅游康养综合开发项目和西部写生基地道路建设。

(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主要分析政策(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以及预算管理情况。

20xx年项目严格按照预算实施,20xx年整个系统全年完成项目预算21356万元,占预算96.8%,全系统有700万元没有完成预算,其中文物管理所500万元、机关200万元没有完成预算,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正在实施中,不具备拨款条件。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对照总体目标分析全年完成情况。

20xx年工作围绕年初制定的目标和计划执行,职工工资各种补贴按月执行,不存在拖欠职工工资补贴等情况,文化站、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免费开放、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等民生工程按项目进度执行,其他特定项目除上级资金预算下达较晚无法实现,其他的及时按进度执行,所有支出都很好地完成了目标计划。

20xx年我局一是以夯牢基础为目的,文旅融合发展相得益彰。乡村旅游发展推动有力。编制《三台县“两江一湖”乡村旅游总体规划》和北坝、乐安《乡村旅游修建性详细规划》。创建梓州杜甫草堂、红花园脱贫攻坚等省级研学基地2家,培育具备研学课程设计及活动执行的承办机构2家。举办春季赏花季等乡村文旅系列活动2个。组织经营业主到明月村考察学习,文旅能人参加省级培训1期,6位文旅能人进入省库。研学基地建设有序推进。制定打造1个特色品牌和构建“1356n”基地建设规划战略目标,构建“一营多基”“3+2”(3天在营地,2天到基地开展研学教育活动)的研学教育体系,形成营地引领、基地协同的研学教育模式,在东南西北中5个片区打造10条精品线路,提升全县研学旅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文旅运营推介提质增效。利用《川报观察》《学习强国》、“文旅三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介宣传三台文旅100余次。组织各类文旅产品参加陕甘川宁旅游博览会等推介活动6次。围绕“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与重庆北碚区等对接打造巴蜀文化旅游走廊。积极参加乐山旅博会、成都宽窄巷子旅游专题推介会活动,编印《三台旅游画册》,提升县域文旅影响力。

二是是以保护传承为使命,文化遗产利用亮点纷呈。文物保护不断加强。推进实施重点文物保护项目4个,在国家文物局新增立项2个、申报专项资金项目3个。查处2起在潼川古城墙保护范围内违规建设。组织公示重点文物管理使用单位消防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行动。开展野外抢救性保护4次,协助完成全县石窟寺调查、涪江流域郪王城遗址考古调查等项目。开展“革命文物展览展示”问题排查,完成县域内红色资源普查。邀请省级专家进行馆藏品鉴定,新增珍贵文物124件(其中二级文物9件、三级文物115件)。非遗传承得到巩固。以“创意天府、动感绵碚、遇见梓州”为主题组织首届川渝文创设计大赛,评选奖项118名。组织非遗传承人和项目参加省市非遗展示展览活动,潼川豆豉、剪纸等非遗项目在科博会、国际非遗节精彩展示。组织非遗传承人申报省级、市级非遗传承人。全年非遗传承人入选全省文旅能人3名、突出贡献能人1名。宣传普及方式多样。制播“三台文物有话说”专题节目,在三台电视台、三台文旅等平台展播。举办“小小讲解员培训班”公益课程。在“5.18国际博物馆日”、送戏下乡等活动中,发放资料、现场讲解,多角度、多形式、多途径讲解文物及背后的故事。与绵阳、遂宁等市、县博物馆开展馆际交流,组织藏品参与“四川宋代窖藏文物精品展”。

三是以日常监管为抓手,文旅市场监管稳定有序。市场监管常态化。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属地、部门、业主的具体责任。健全多部门联动机制,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建立安全隐患数据库。组织星级酒店、文保单位、公共文化场所等重点场所完善应急预案、开展消防演练。加强安全培训,狠抓防汛减灾防范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假日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等专项检查,守牢文化和旅游安全防线。关键环节精细化。加强重要时段、重点点位安全生产监管,全年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守疫情防控红线,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组织文旅市场疫情防控工作会3次,全县范围内开展文旅行业疫情防控拉网式检查两轮。“四不两直”开展安全检查10次,检查星级酒店、a级景区等60余次。联合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落实鲁班水库水环境整治,组织开展常态化督查。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情况,资金结余情况,违规记录等,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进行分析说明。

我局按照上级要求,全年目标建设绩效目标设定清晰准确,圆满完成了各项项目绩效目标任务,目标完成率100%。

(四)项目效益分析。

根据项目建设预期目标绩效指标按时圆满完成,项目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没有超额支出,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20xx年未完成项目主要是文物管理所文物保护项目、机关文化旅游资金,未完成主要原因主要是项目正在实施中,不具备拨款条件,今后工作中督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20xx年我局项目支出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经评价,该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资金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项目和资金管理较为落实,整体项目效果良好。

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我局部门整体年初预算安排1413.86万元,半年计划执行资金706.93万元,1-6月执行675.14万元,跟踪期执行率47.75%。2022年初共申报批复7个项目,项目预算资金共计2323.60万元,1-6月执行共计288.36万元,跟踪期执行率12.41%。

(一)2022年1-6月执行情况。

1.部门整体。

截至2022年6月30日,通过定期开展乡镇级水源监测工作,实时了解饮用水水源水质情况,完成2个万人千吨、1个千人百吨乡镇级水源监测工作,有效保障农村饮水安全,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优质水”;省控空气监测站、水质监测站有效运行,对全县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有效实时监测,保证空气站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连续,为环境保护决策提供数据支持,有效杜绝人为干预干扰环境监测工作,不断提升环境自动监测数据质量;建设覆盖全县的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并运用信息化和智能化的管理平台加强对违法露天焚烧行为的监管,有效遏制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行为,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守护“昌南蓝”;开展3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双随机”监管制度,规范行政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有效维护社会秩序。

2.项目执行。

(1)年度水质全监测费用项目。

我局2022年依据《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议纪要》(2018年12月19日256号)文件申请年度水质全监测费用项目预算资金20万元,用于定期对塘南镇田万村地下水型水源地、抚河(盱江)塘南镇联合村河流型水源地、赣江冈上镇长湖村河流型水源地,抚河(盱江)泾口乡西浒村河流型水源地、抚河(盱江)武阳镇杨家村河流型水源地、抚河(盱江)幽兰镇青塘村河流型水源地、赣江中支南新乡周家村河流型水源地等10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同时将监测信息向社会公开,有效监测纳入监测范围的乡镇饮用水水源水质变化情况,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有力依据。

截至2022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0万元,项目跟踪期执行率为0%,跟踪期资金未执行,主要由于水质监测产生的相关费用暂未达到支付要求,影响跟踪期资金执行;在工作开展方面,依据水质监测等各项工作要求实施开展,已按计划对全县12个乡镇开展1-2季度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共提交5份水质监测报告,实时了解饮用水水源水质情况,为生态考核提供参考,及时发布水质监测数据,满足公众健康需求。

(2)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费用项目。

我局2022年依据《关于解决环保工作经费等事宜调度会议纪要》(2020年12月23日第148次)文件申请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费用项目预算资金68.6万元,用于委托第三方机构使用无人机对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现场进行巡查,根据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指挥调度执法人员进行查处,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真正做到“天上无人机,地上网格化”的全天候、立体式巡查,大幅提升秸秆禁烧工作效率和精准度。

截至2022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34.3万元,跟踪期执行率为50%,跟踪期资金执行较好。在工作开展方面,租赁2台无人机对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现场巡查,以50km为一个巡查单元,飞行小组均按规划顺序巡检,对南昌县蒋巷镇、南新乡、岗上镇等17个乡镇(管理处)每月开展6次巡查工作,数据处理内业组及时对巡查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测算过火面积,迅速确定着火点地块,对着火点进行拍照取证,及时联系相关人员到现场处理,并根据巡查结果及分析数据出具巡查报告。

(3)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等专项经费项目。

我局2022年依据2018年2月25日30号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5年12月21日第258号县政府会议纪要等文件申请污染治理专项经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等专项经费项目预算资金300万元,用于开展技术委托服务、环境统计、综治整改、对国控水站及省控空气站、莲塘水厂水质自动站进行运行维护、购置便携式颗粒物监测激光雷达、黑烟抓拍摄系统等工作,有效改善南昌县水域、空气以及生态环境,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254.06万元,跟踪期执行率为84.69%,跟踪期资金执行较好。在工作开展方面,委托江西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编制《南湖村水域底泥磷污染调查与清淤方案》,科学指导南湖村水域清淤工作,最大限度地削减和控制内源污染,避免二次污染,确保南湖村断面总磷达标;完成环境统计工作,保障生态环境统计数据真、准、全,为环境管理作出决策、宏观调控提供基础、科学的重要依据;对国控水站及省控空气站、莲塘水厂水质自动站进行运行维护,有效保障水质监测工作正常运行,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完成颗粒物激光雷达、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购置、安装工作,并对购置设备开展验收工作,监测和分析南昌县的大气颗粒物浓度水平和传输规律,为污染减排及监控提供数据支撑,预警预报1次空气污染;抓拍系统实时在线,加强机动车排气监管能力,共排查63辆进入市区黑烟车等高排放车辆。

(4)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项目。

我局2022年依据《20xx年10月25日第110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等文件申请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项目预算资金816万元,用于购置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切实加大露天禁烧管控力度,压实露天禁烧管控责任,严厉打击露天焚烧违法行为,遏制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行为,有效防治大气污染,运用信息化和智能化的管理平台对违法露天焚烧行为进行监管,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截至2022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0万元,跟踪期执行率为0%,跟踪期资金未执行,主要由于工作开展产生的经费票据,相关科室人员暂未报账。在工作开展方面,已购置一套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对68个点位开展焚烧监测工作,68个监控点覆盖全县20个乡镇、管理处、街道办,实现实时区域环境监控、焚烧智能识别、自动预警、录像回放等功能,确保全方位、全天候对露天焚烧情况进行实时监控、调查取证;安排专人实时监控视频画面,发现异常情况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响应,借助高空瞭望高倍数、全范围、无死角、无盲点、全监控的科技优势,大幅度提升了对重点区域、敏感区域秸秆焚烧的监控监管能力,降低大气污染浓度。

(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建设经费项目。

我局2022年依据《南昌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xx年10月25日第110号)文件申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建设经费项目预算资金500万元,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进行改造、安装,建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强化农村污染源头控制与治理,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序排放,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加强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提升中小河道水质环境,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截至2022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0万元,跟踪期执行率为0%,跟踪期资金未执行,主要由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建设工作处于前期准备阶段,暂未开展建设工作。在工作开展方面,已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开展了前期相关工作,目前正在进行采购意向公示,后续将开展招投标工作。

(6)锅炉改造县级配套资金项目。

我局2022年依据《关于印发南昌县2020年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发〔2020〕67号)文件申请锅炉改造县级配套资金项目预算资金120万元,对全县淘汰燃煤锅炉企业进行资金补助,鼓励和引导企业优先选用天然气锅炉,定期对全县及开发区淘汰燃煤锅炉进行督查,扎实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严格审核验收材料,加强淘汰工作痕迹管理,改进设计和制造中存在不合理的结构等,使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截至2022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0万元,跟踪期执行率为0%,跟踪期资金未执行,主要由于目前处于项目资金申请审批阶段,暂未下拨补助资金。在工作方面,完成25台锅炉改造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南昌市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工作财政资金补助办法的通知》(洪环发〔2019〕373号)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锅炉改造的企业申请奖补资金,2020年锅炉补助资金名单已上报市局,目前处于资料审批阶段,尚未下发审批文件。

(7)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奖补资金项目。

我局2022年申请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奖补资金项目预算资金499万元,按照180元/吨处理能力的标准对集镇污水处理设施、2万元/座(含污水管网维护)的标准对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发放奖补资金,推进我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运行维护机制,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闲置、荒废等问题,规范运维,促进我县已建或拟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期有效运行,确实发挥治污实效,确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

截至2022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0万元,跟踪期执行率为0%,跟踪期资金未执行,主要由于计划于11月对有关乡镇开展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及考评细则要求拨付运维奖补资金,暂未开展奖补资金发放工作。

1.部门整体。

我局2022年部门整体工作基本达到既定进度要求,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正处于前期准备阶段,预计在8月开展招投标工作,确定项目建设单位后,将加快推进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强化农村污染源头控制与治理,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序排放,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后续将继续推进万人千吨乡镇级水源监测工作,强化水源地保护和监管,及时掌握水质现状,促进水质提升;计划在11月份对有关乡镇开展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及考评细则要求拨付运维奖补资金,规范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保障设施正常运行,出水达标排放。

2.项目执行。

(1)年度水质全监测费用项目。

年度水质全监测费用项目目前完成12个乡镇水源地水质监测,后期将持续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并出具水质监测报告,及时将监测信息向社会公开,有效监测纳入监测范围的乡镇饮用水水源水质变化情况,保障公众用水安全;及时掌握水质现状,并对水质变化进行评估,年底确定能提升水源地水质,保障居民用水安全;鉴于目前项目资金未执行的.情况,后续将积极收集项目成果资料,在资金达到支付要求时,及时规范地支付资金,充分发挥项目成效。

(2)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费用项目。

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费用项目已全面完成当期任务,巡查数据误差率、每月开展巡查次数均达到预期目标,我局将持续推进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等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真正做到“天上无人机,地上网格化”的全天候、立体式巡查,大幅提升秸秆禁烧工作效率和精准度;同时,后期将督促相关科室人员对达到支付要求的相应经费,及时提交真实、完整的资料,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报账;按照当前的运行轨迹,项目的各项工作均能全面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成效。

(3)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等专项经费项目。

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等专项经费项目技术委托服务、环境统计、综治整改等工作按照计划实施开展,得到有效执行;同时,我局将根据工作计划持续开展技术委托服务,对国控水站及省控空气站、莲塘水厂水质自动站开展运行维护保障工作,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等专项经费项目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着力提升生态治理水平,有效防控环境风险,形成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同时,加大对黑烟车等高排放车辆的监督检查力度,利用颗粒物激光雷达监测和分析南昌县的大气颗粒物浓度水平和传输规律,及时预警预报空气污染事件,提升区域大气环境治理精细化水平;按照当前的运行轨迹,项目各项工作均能全面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成效。

(4)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项目。

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项目当期任务已全面完成,我局将持续开展违法露天焚烧行为的监管工作,安排工作技术人员定期提供火情报表,对相关问题持续跟踪处理反馈,当设备出现故障时,及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修复;同时,外勤人员对出现无法认定责任区域、定位不准的火情进行现场勘察,跟踪每一起火点处置情况,提供每日、每月火情报表;鉴于目前资金未执行的情况,我局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方面要求,在资金达到支付要求时,及时规范地支付资金;按照当前的运行轨迹,项目的各项工作均能全面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成效。

(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建设经费项目。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建设经费项目目前处于采购意向公示阶段,计划于8月份开展招投标工作,确定项目建设单位后,积极推进11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建设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序排放,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加强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提升中小河道水质环境;鉴于目前项目资金未执行的情况,我局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方面要求,在资金达到支付要求时,及时规范地支付资金;按照当前的运行轨迹,项目的各项工作均能全面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成效。

(6)锅炉改造县级配套资金项目。

锅炉改造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已完成25台燃煤锅炉改造,定期对淘汰锅炉进行督查,加强淘汰工作痕迹管理,改进设计和制造中存在不合理的结构,使锅炉安全经济运行;计划对6家企业燃煤锅炉改造进行资金补助,目前处于资金审批阶段,审批通过后按照市局审批文件及补助标准下拨补助资金;按照当前的运行轨迹,项目的各项工作均能全面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成效。

(7)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奖补资金项目。

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奖补资金项目计划于11月份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奖补资金,按照180元/吨处理能力的标准对集镇污水处理设施、2万元/座(含污水管网维护)的标准对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发放奖补资金,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运行维护机制,促进我县已建或拟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期有效运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照当前的运行轨迹,项目的各项工作均能全面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成效。

1.资金执行率未达到预期。

我局存在部分工作未达到支付要求,导致2022年1-6月部门整体资金未达到计划执行目标值、部分项目资金未执行,如:水质监测费用、购置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等工作未达到资金拨付要求,主要由于相关工作承接单位未及时提供完整的工作成果资料,导致相关费用未支付,影响部门整体资金执行效率。

1.强化资金监控管理,提高资金执行效率。

我局将加强资金统筹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及人员对达到支付要求的相应经费,及时收集并提交真实、完整的资料,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报账,提高工作进度与资金的匹配程度,提高资金执行效率。

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沅陵县财政局位于沅陵县沅陵镇天宁南路60号。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财政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现有行政编制2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会计师1名。核定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15名。有在职干部职工292人,其中局机关171人,乡镇财政所121人。下设正科级事业单位1个(城市资金管理中心)、副科级二级机构3个(财政事务中心、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沅陵县财政会计学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5个(国有资产服务中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中心、财政工资统发中心、政府采购监督服务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住房资金管理部)。

2.项目的实施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本级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办法〉的通知》(湘财办〔2013〕17号)《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沅陵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沅政办发〔2018〕6号)。预算管理一体化关于“特定目标类项目”规定。

3.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财政投资评审项目经费是财政部门履行评审职责、开展评审业务、实施评审行动、出具评审报告等的必要保障。主要用于与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相关支出,包括到项目现场核查、聘请中介机构等支出。涉及评审工作的办公费、咨询费、差旅费、培训费、绩效工资、水电费、其他支出等。

1.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总目标:保障年度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正常运转。阶段性目标:保障预算单位送达的项目评审材料能够快速评审,不拖延;保障财政部门正常履职,评审程序公开公平公正、评审活动依法依规依政策、评审结论经得起核查。

2.预期主要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未涉及。社会效益: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财政投资评审行为,正确回应社会关切。经济效益:事前避免项目预算虚高,事中避免项目实施偷工减料,事后避免项目结算掺杂使假。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成立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小组,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员及局属相关股室长组成,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5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开展自评工作,对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各项指标逐个对照评价,确保评价真实客观原则。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1年1月5日,县财政局将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150万元列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告,立项合法合规。2021年3月5日收到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15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预算资金分配合理。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2021年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共支出120.06万元,明细为绩效工资(聘请造价师李碧秀)8万元、办公费37.43万元、咨询费(聘请中介机构)73.4万元、水费0.22万元、差旅费0.5万元、培训费0.32万元、公务接待费(加班工作餐)0.19万元。使用率100.05%,超支部分从财政局公务费中列支。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实施。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由投资评审服务中心根据财政投资评审业务推进情况,按月支付聘请人员绩效工资,及时支付中介机构评审经费,适时结算与投资评审有关的业务经费。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列入部门预算,按全县项目经费申拨机制申拨资金,按《沅陵县财政局机关内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使用资金和进行相关会计核算。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预算控制情况。严格按项目内容进行资金预算管理,从严控制项目资金支出。

(2)项目预算节约情况。管理使用得当,收支基本持平,略有超支(超支部分由局机关公务费支付)。

(1)项目的实施进度。按规定时间完成工作量。

(2)项目完成质量。通过多年运作,已经建立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收支机制,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计划,通过跟踪监管,项目完成质量优良。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项目资金投入120万元,均完成了年初指标目标任务,确保了财政投资评审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2021年完成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270个,评审总金额达9.77亿元,净审减金额0.6亿元,审减率达6.14%。加强与预算股及各资金股室的密切沟通配合,从预算编制、项目送审、资金支付等各环节构建财政评审横向联动机制,大幅减少项目预算中的不合理支出,保障财政资金充分有效利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助力“统筹整合涉农项目”,强化攻坚成效,全面落实退捕禁捕、禁食退养系列政策,以及完善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医疗改革等重点,有所侧重的开展预算评审业务。重点聚焦贫困村农业产业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治理黑臭水体、着力环保督察整改项目,推进乡村卫生院建设,强化服务力度,高质量、高水平、高标准完成重大项目评审。

(见评分表)。

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经费项目总体得分100分,绩效自评结果为优,主要绩效资金拨付率100%,按照预期完成了数量目标,达到了预期效益。建议:每年正常安排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并随物价水平、业务量适当提高。

经验及做法:严格按照项目实施办法执行,对照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及时结合项目实际进度,及时对预计未能完成的目标进行整改。

存在的问题:通过自查,我们发现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在使用过程中尚有不足之处,主要是绩效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有待进一步完善。

无。

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实施部门为中共连城县委宣传部。20xx年6月18日,县委、县政府决定邀请中央电视台农业农村频道为我县录制一期《乡村大舞台》,并拨付资金140万元用于节目录制有关工作,首期拨付100万元。

(二)《乡村大舞台》栏目是中央电视台农业农村频道打造的一台旨在宣传各地乡土文艺文化,为农民提供展示自我舞台的大型综艺节目。本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为央视导演组出行与落地接待、舞台搭建、演员外聘、海选、群众演员吃住行及误工补助等。

项目由中共连城县委宣传部组织实施,经前往中央电视台农业农村频道深入对接,了解已播出节目反响情况,并经县委宣传部相关领导和职能股室评估,经县委、县政府同意,认为该项目可行。

(一)项目立项情况。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xx年6月18日,县财政拨付100万元用于《乡村大舞台》节目录制。

(二)项目可行性。

1.连城县是文化旅游大县,红色文化、客家文化、生态文化、美食文化、非遗文化等独具特色,通过录制《乡村大舞台》节目并在央视播出,有利于促进连城文化的.对外宣传,加大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提升连城在全国的美誉度和影响力,加快连城旅游产业发展。

2.项目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实施。项目总投资100万元,根据项目实际支出情况实报实销。

(三)项目绩效目标。

数量目标:乡村大舞台节目在央视农业农村频道播出,参与节目演职人员共1000余人,举办海选活动3场次,搭建大型舞台1300平方米,编演节目11个,录制节目时长120分钟。

质量目标:按方案要求完成节目录制。

时效目标:按方案要求按时完成录制,节目于8月24日、8月25日、8月31日、9月1日、10月3日共5次在央视农业农村频道播出。

成本目标:编排节目,按乡村大舞台节目规划书预算18万元元。搭建大型舞台,按乡村大舞台节目规划书预算16.8万元。录制节目,按乡村大舞台节目规划书预算40.2万元。所有人员吃住行及误工补助等,按乡村大舞台节目规划书预算25万元。

经济效益目标:通过节目播出,提升连城知名度,带动旅游产业发展。

社会效益目标:通过节目录制,提升县内各文艺团体节目质量提升。

可持续影响目标:促进连城红色、客家、生态、美食、非遗等特色文化的对外宣传。

(四)总体结论:

本项目的实施有力提升了连城文化的影响力、为促进连城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促进连城旅游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项目达到了预期目标。

预算绩效项目自评报告

为做好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我评价工作,强化绩效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20xx〕5号)文件要求,我单位认真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基本职能。负责建立贫困对象识别机制和管理办法,指导全县贫困对象精准识别工作;负责建立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机制,指导全县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负责建立贫困对象退出机制,指导全县贫困对象退出工作;负责全县脱贫攻坚档案资料管理指导工作;负责国家、省、市扶贫信息系统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各级对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巡查等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负责全县脱贫攻坚督导巡查考核工作;负责精准扶贫督查督办工作;负责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脱贫攻坚牵头专项工作经费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完成提供了保障,经县财政局编制的20xx年部门预算草案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后,已经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量入为出,结合实际,根据各项费用产生的频率及数额大小在各项经济科目中进行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坚持以脱贫攻坚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减贫任务为目标、以连片开发为载体、以持续增收为核心、以痕迹管理为路径、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脱贫攻坚牵头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脱贫攻坚相关资料印刷复印费、脱贫攻坚相关业务培训费、差旅费、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现场会及其他会议产生的会场租金等费用、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及成果宣传费以及迎接各级单位来南检查或考察学习脱贫攻坚接待费用开支等。

2.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为了规范项目实施,有效、安全的使用和管理脱贫攻坚牵头工作经费,确保全县贫困户基本脱贫、贫困村基本退出,做到贫困村、贫困户结对帮扶全覆盖,做到群众满意度100%,将脱贫攻坚牵头工作经费按公业务费管理办法进行按月序时申报。我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该笔牵头工作经费的实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任何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的行为。

3.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脱贫攻坚牵头专项经费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南江县财政局关于20xx年部门预算批复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预〔20xx〕7号),下达我单位脱贫攻坚牵头专项经费20万元,《南江县财政局关于预拨部门年初项目预算的通知》(南财预〔20xx〕11号),预拨我单位脱贫攻坚牵头专项经费4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该笔专项经费经20xx年4月7日下达我单位后,按序时进度每月申报使用,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脱贫攻坚牵头专项经费60万元,已全额使用,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印制脱贫攻坚相关资料8万元;脱贫攻坚相关会议、培训费6万元;脱贫攻坚宣传费用6万元;差旅费20万元;上级相关部门检查验收、指导公务接待费用3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6万元;维修维护费2万元;办公等其他费用6万元。资金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脱贫攻坚牵头专项经费严格执行财经相关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其中差旅费严格按照《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江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南财发〔20xx〕5号);会议费严格按照《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江县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南财发〔20xx〕59号)执行;培训费严格按照《南江县财政局中共南江县委组织部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关于印发南江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南财发〔20xx〕55号)执行;公务接待费严格按照《南江县财政局南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南江县招商局关于印发进步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投资促进活动接待、外宾接待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南财发〔20xx〕22号)执行。政府采购严格按照《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xx-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南府办函〔20xx〕20号)执行。

此项工作经费的下达对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为全县脱贫质量与成色的提质增效起到了有力的助推作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发挥好参谋助手职能,当好脱贫攻坚“参谋部”

一是以规划引领为抓手,科学管理项目。精准建立脱贫攻坚项目库,将20xx-2020年以来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彩票公益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项目和脱贫攻坚“户六有、村五有、乡三有”“保基本”的项目全部纳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入库项目2.1万余个,项目资金88亿元。精准清理扶贫领域项目,全县清理20xx年以来实施的扶贫领域工程项目20类10106个,涉及项目资金779086.91万元,发现4类项目123个省级问题,44类县级问题,并督促问题按期销号。精准使用扶贫项目资金,大力推进交通、水利、住房、社会保障等扶贫项目,20个扶贫专项累计完成投资226641.39万元;大力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现整合43260.38万元,有效保障脱贫攻坚项目建设;二是以成效巩固为抓手,提升脱贫质量。精准采集核实核准建档立卡数据,统一标准规则、统一核改进度、统一交叉校验,确保问题数据集中整改销号,实现全县建档立卡数据“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和“三个不脱”总体要求,继续坚持“三三分类”攻坚机制,建立健全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制定《南江县脱贫成效巩固措施不严不实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实现脱贫人口无返贫,边缘人口无致贫。围绕全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靠前研判、科学提出改革期间脱贫攻坚工作的八条意见,实现重大改革期间脱贫攻坚队伍不散、帮扶不断、力度不减;三是以要素保障为抓手,帮扶成效明显。紧扣年度减贫目标任务,强化定点扶贫要素保障服务,实现帮扶效益双赢。中国工商银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路桥集团、卫生职业康复学院等中央、省、市、县级部门(单位)全年投入定点扶贫资金1578.2万元,浙江省缙云县拨付东西部扶贫协作扶贫资金3300万元,香港各界扶贫促进会续拨扶贫项目资金710万元。其中,中国工商银行《由“发羊”到“借羊”,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四川省南江县黄羊养殖产业扶贫案例》入选全球减贫优秀案例。东西部扶贫协作茭白、雷竹、劳务协作等10个扶贫项目带贫益贫7616人,香港定点扶贫产南江黄羊、教育、卫生等7个扶贫项目惠及12398人,“四川巴中市携手香港各界扶贫促进会共同做好南江县定点扶贫工作探索香港各界内地扶贫路径”被省委办公厅《四川信息专报》(第197期)报中办推广。

(二)发挥好统筹协调职能,奏响脱贫攻坚“大合唱”

一是以优化流程为抓手,办文提高质量。紧扣脱贫攻坚大局,突出以文辅政核心,着力在文稿的思想性、指导性上下功夫,在创造性、实效性上做文章,全年共起草调研报告10余份、脱贫攻坚县级领导讲话、汇报、总结等材料40余份9万多字,南江县“五坚持五强化”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脱贫摘帽任务《四川省脱贫攻坚简报(16期)》在全省推广。严格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范收文登记、传阅、交办及发文审核、签发、印刷等公文处理程序,继续保持办文质量。全年起草、印发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文件75份、领导小组会议纪要13期、脱贫攻坚规范性文件16个,同比减少46.6%;二是以高效服务为抓手,办会提升水平。严格执行《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规则》《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制度》等制度,持续推进会务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全年筹备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13次、主任办公会3次、脱贫攻坚专题会和综合性会议12次、全县脱贫攻坚专题培训会议4次,研究解决基础设施补短、软件资料规范、督查重点部署等8余类200余个问题。协调筹备好中央、省、市电视电话会议16次,接受各级各类脱贫攻坚考察调研30次;三是以统筹协调为抓手,办事增强能力。坚持“热情、节俭、周到”的原则,严格执行后勤保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高质量完成上级领导、兄弟县区(市)来南检查、指导、考察、调研、观摩、学习的工作筹备及接待服务,先后顺利接受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办对扶贫领域进行审计、华南财经大学第三方评估组县“摘帽”省检、河北大学第三方评估组县“摘帽”国家抽检;省工商局先后2次来我县开展督导,省扶贫局1次来南督导暗访;市级现场验收和县级自验以及周边县区学习观摩20次。充分发挥办公室枢纽作用,牵头做好22个专项部门省对县过程考核,加强与县级挂联领导、战区、帮扶部门、乡镇、驻村工作队协调联系,实现高效沟通和无缝对接,为高效处理脱贫攻坚日常事务提供保障。

(三)发挥好督查指导职能,做好脱贫攻坚“听诊器”

一是以督导巡查为抓手,确保政策落地落实。围绕阶段性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开展业务指导抓点示范、多轮大规模培训,采取常态督查和暗访抽查相结合、重点督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督查巡查和过程考核相结合等方式,对5个战区常态开展脱贫攻坚督导巡查考核工作。通过持续加大巡查力度,联合督查减少频次,提升督查巡查实效,及时发现问题,坚持清单反馈,压实工作责任,传导工作压力。对发现的扶贫领域责任不清、工作不为、作风不实、措施不准等问题锁定证据,线索移交。重新抽调13名同志,组建县脱贫攻坚暗访督查办,由县纪委进行管理,全方位、立体式、点穴式督查暗访,倒逼工作落实。全年五大战区全覆盖督导巡查考核发现问题2316个,发督查通报、提示函、督办函等114期,目前,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二是以问题导向为抓手,确保问题清仓见底。对各级督导、检查、巡视、暗访和审计发现的问题,逐一梳理,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办理时限,限期整改并及时督察督办,定期通报,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全面整改建档立卡贫困户1358个问题和552户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740个问题;脱贫成效巩固措施不严不实8类14个方面294个问题;20xx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发现的3个问题;国家审计署成都特派办扶贫领域专项审计发现31个问题;三是以作风整治为抓手,确保干部务实清廉。研究制定《关于开展“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深入推进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精准扶贫“大走访”活动中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关于开展冲刺县脱贫“摘帽”作风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抓早抓小扶贫领域作风整治。严格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和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要求,大力开展脱贫攻坚档案资料删繁就简,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清理、取消扶贫领域目标责任书签订。严格执行通报、红牌警告、诫勉谈话、停职整顿、法纪处理“五类追责”机制,结合“清单制+责任制”,向问题乡镇和部门印发工作提示函和红牌提醒书,同时落实县督导巡查考核组全程跟踪督办,督促所有问题整改销号、清仓见底。统筹乡镇纪委、片区纪工委、暗访巡查组、督查巡查组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全年共移送问题线索2131个,督办整改1835个,立案查处扶贫领域典型案件72件,党纪政务处分72人,组织处理150人次,为如期实现高质量脱贫摘帽奠定了良好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脱贫攻坚牵头工作经费60万元经20xx年4月7日下达我单位后,按序时进度每月申报使用,资金到位率100%。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脱贫攻坚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脱贫攻坚相关资料印刷复印费、脱贫攻坚相关业务培训费、差旅费、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现场会及其他会议产生的.会场租金等费用、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及成果宣传费以及迎接上级相关部门单位来南检查或考察学习脱贫攻坚相关费用开支等。

通过对20xx年度脱贫攻坚牵头工作经费的使用,实施绩效进行了指标评价,该专项经费为全县脱贫攻坚事业发展提供有效资金保障,受益群众满意度达100%,评论结论为“好”。

(一)存在的问题

绩效目标编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项目单位编制的绩效目标缺乏数量指标和时效指标,完善绩效目标的编制,在编制绩效目标时对绩效指标进行量化,设立清晰、具体可以衡量的绩效指标,以便于进行绩效考核。

(二)相关建议

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能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予以充分肯定,对进展缓慢,预期绩效目标较差的项目,及时进行协调和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二是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三是加强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管理的指导和培训,增强提高绩效管理业务人员绩效管理能力、专业素质和思想水平。

一是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保障机制进一步进行了完善;

二是部门预算绩效评估体系也同步进行了完善;

三是预算绩效管理从业人员进行了自学培训,专业素质稍有提高。

财政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关于20xx年绩效评价整改及公开的通知》要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xx年认真落实财政部门绩效管理工作要求,针对《20xx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存在的相关问题,加强工作部署,认真开展自查整改,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及时整改,不断优化改进绩效管理工作,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现将涉及绩效评价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在绩效自评过程中,我单位民生项目绩效管理存在: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等工作还需加强。项目经费控制数项目绩效管理存在:

1、单位机关经费运行偏紧。

2、业务工作任务较重,工作经费开支较大,导致经费不足申请追加业务专项经费的情况。

针对项目绩效自评存在的问题,我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分别从以下几个方面落实整改。

(一)加强培训学习。20xx年,我局充分认识了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为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对财务人员和业务经办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我局在加强内部学习培训的同时,积极参加区财政局组织的绩效管理业务培训,不仅要求财务人员参加,同时组织业务股室一同参加,不断促进财务人员和业务人员提升绩效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完善绩效指标库。为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我局在开展20xx年度绩效目标申报工作的同时,积极组织各资金使用股、室根据项目特点,认真梳理代表性强、可操作性强的绩效指标,更新完善我局绩效指标库,为以后年度绩效目标申报工作提供更好地参考。

(三)加强绩效运行监控。我局在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管理,督促资金使用股室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的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启动了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及时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并针对监控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财政资金切实发挥效益。

(四)加强结果应用。将20xx年度绩效自评结果作为编制部门20xx年度预算和调整政策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大各类资金统筹使用力度、保障重大项目、规范我局预算管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提高预算公开透明度等重点,为扎实做好20xx年部门预算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四年来,按照“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的宗旨,以“优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主要目标,把“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作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内容,狠抓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种植基地建设,发展订单生产,提高绿色优质粮油产品的供给水平,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实现粮食供给从解决“吃得饱”到满足“吃得好”的转变。截止20xx年12月底,全市粮食播种面积为744万亩,产量324万吨,其中优质稻面积610万亩,优质稻面积中高档优质稻171.1万亩,比20xx年增加54.6万亩,增幅46.9%,粮油优质品率为81.9%。20xx年粮油加工总产值113亿元,比20xx年增加15亿元,增幅15%,20xx年至20xx年全市农民人均收入分别为10756元、11857元、13055元、14119元,分别增长10.6%、10.2%、10.1%、8.1%。

(一)项目决策情况:

1、积极响应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省财政厅决策部署,踊跃参加“湖南优质粮油工程”项目申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优质粮油工程”工作,积极组织申报“好粮油行动”国家级示范县、省级示范企业、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粮食质监体系建设项目。20xx年,邵阳县成功入围“中国好粮油”国家级示范县,获得专项资金1400万元;湖南邵阳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隆回县粮食质量监测站获得质量体系建设项目分别获专项资金300万元和200万元。20xx年邵阳县成功入围“优质粮油工程”省级重点支持县,获得专项资金500万元。20xx年邵东市入围“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获专项资金3200万元;湖南贵太太茶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入围省级示范企业,获得专项资金1000万元;邵东市、新邵县、隆回县、洞口县、武冈市入围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分别获得专项资金450万元、260万元、160万元、160万元、250万元。洞口军供站获得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获得专项资金200万元。

2、紧密结合各地的实际,科学制定“优质粮油工程”实施方案并启动项目建设。

根据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粮食行业实施“优质粮油工程”的决定》(湘粮行〔20xx〕86号)各入围“优质粮油工程”的县市积极行动,认真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阳县制订了《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优粮办发〔20xx〕2号),《邵阳县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政办法〔20xx〕4号),邵东市制定了《邵东市“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工程实施方案》(邵东政办函〔20xx〕3号),新邵、隆回、洞口、武冈都制定了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和质测体系建设方案,湖南贵太太茶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订了省级示范企业的实施方案。

3、结合实际,合理安排并下达资金。

根据各项目实施方案,各地财政及时拨付项目资金,项目单位严格按照资金下达有关文件执行,没有任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扩大使用范围。

(二)项目管理情况。

1、组织领导。

为加强“优质粮油工程”项目的领导,各项目单位人民政府都成立了“优质粮油工程”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市)长或常务副县(市)长担任,职责是协调各部门、各方面的“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工作,确保“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2、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各项目单位都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资金管理办法》,《优质粮油工程验收及绩效评估办法》和《安全实施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制度管理项目。

3、筹集资金。

为确保“优质粮油工程”的顺利进行,各项目建设单位和所在地人民政府积极筹集资金、调整财政支农支出结构,引导多元化社会资本投入,发挥示范企业的主人翁精神,多方筹措资金,全市共计投入资金4173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080万元,地方配套及企业自筹资金33659万元,保障了项目的完工。一是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20xx年和20xx年项目建设总投资17650万元,其中20xx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400万元,20xx年省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6108万元,企业自筹9642万元。二是邵东市20xx年“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1547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65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和企业自筹资金11822万元。三是湖南贵太太油茶科技有限公司“优质粮油工程”省级示范企业项目总投资3768万元,其中:企业自筹资金2768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四是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33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3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544万元。五是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总投资147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775万元。

(一)“好粮油”行动计划。

为加快实现我市粮食行业向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转变,实现粮食供给从解决“吃得饱”到满足“吃得好”的转变。我市“优质粮油工程”好粮油示范县项目实施县市邵阳县和邵东市都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遴选评审方案。

1、邵阳县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邵阳县确定湖南华强粮油发展有限公司、邵阳县兴隆食品粮油有限公司为重点示范建设企业,并下发了《关于明确全县市“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通知》,20xx年度邵阳县安排中央补助资金1000万元,其中优质粮油基地150万元,示范企业600万元,品牌宣传、技术创新及公众服务等工作250万元。20xx年度遴选湖南浩天米业有限公司,湖南日恋茶油有限公司、湖南一代伟仁科技有限公司为示范企业。安排省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其中发展订单生产、推广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种植190万元,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发展现代粮油产业体系、做大做强优质粮油产业220万元,完善“好粮油”销售体系、拓展销售渠道40万元,打造品牌、开展“好粮油”品牌及膳食营养宣传50万元。

邵阳县“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地方财政配套资金6108万元,企业自筹资金9642万元,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16133万元。经邵阳县商务局、发改局、财政局共同组织对20xx年度和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验收全部合格,按照“先建后补,财政奖励”的支持方式,奖补考核标准和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邵政办发〔20xx〕4号)的规定进行了奖补。

2、邵东市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邵东市确定湖南浩天米业有限公司和湖南省湘俏米业有限公司为重点示范建设企业,安排中央补助资金2750万元,邵东市发展和改革局公益服务类项目安排中央补助资金45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及企业自筹完成投资13349.1万元,邵东市“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总投资15472万元,目前已经累计完成投资14781.75万元,占行动计划总投资的95.3%。项目建设规模和资金均通过专家评审、科学制定、安排合理。

3、湖南贵太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好粮油行动省级示范企业获中央专项资金1000万元。项目20xx年实际已完成总投资3768万元,该建设项目经绥宁县发改局、财政局20xx年3月27日验收合格。20xx年7月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000万元已拨付到示范企业。

(二)产后服务中心建设。

通过各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申报并严格按照程序要求,通过企业(合作社)申报,实地查看,遴选评审,公示确定等环节,邵阳县明确了20xx年“粮食产后服务中心”3家建设单位,总烘干能力达400吨,完成总投资111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917万元。新邵县、隆回县、洞口县、邵东市、武冈市明确了20xx年“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共计23家项目建设单位,完成项目总投资504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28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3821万元。新增烘干能力2120吨,目前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全部通过所在县政府组织的验收并已投入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各项目实施单位。其中:

1、新邵县确定了5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89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40吨/天,20xx年10月21日经县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2、隆回县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71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9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4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5月经县发改和财政部门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3、洞口县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62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22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9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9-10月经县发改和财政部门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4、邵东市确定了6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16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5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790吨/天。6家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均已完成。

5、武冈市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113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5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8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8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9月30日经武冈市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下拨付各项目建设单位。通过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新增烘干能力2520吨,实现了粮油的清理干燥,科学储存,运输销售,加工兑换等基本服务功能,拓展了粮食生产、流通等延伸服务功能。

我市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成以来,累计完成烘干粮食147179吨,储存粮食35799吨,售粮134059吨,为农民减损近2亿元。

(三)粮食质监体系建设。

为完善落实粮食质量检测体系,切实维护流通环节粮食质量安全,我市20xx年获得中央“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资金700万元(其中邵阳市市本级市粮食质量检测站300万元、隆回县粮食质量检测站200万元、邵阳县粮食质量检测站200万元),20xx年获得中央“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资金200万元(洞口县粮食质量检测站)。

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建设项目单位都制定了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各项目建设单位实际,邵阳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00万元,邵阳县粮食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隆回县粮食质量检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2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洞口县粮食质量检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投资仪器设备配置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我市20xx及20xx年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都已通过了验收,已投入了正常使用,检测粮油样品3680个。

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县市粮食农业等部门协同联动,各项目实施单位积极推行和支持引导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的'种植,大力促进优质粮油基地建设,合力打造市场占有率高、供给稳定、影响力强的优质粮油产品及品牌。

邵阳县在“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全县优质稻种植面积达82.23万亩,粮油优质品率提高25%,优质品率达80.3%,全县完成油茶低改15.3万亩,新造优质油茶林23.3万亩,建成规模油茶示范基地69个,油茶林发展到68.4万亩,产油茶1.98万吨,全县优质粮食总产量比去年增产7.1万吨,油茶增产0.09万吨,合计农民增收8.97亿元。

邵东市在“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全市20xx年粮食优质品率为67%,优质粮食年提高比例为11%,20xx年粮食优质品率为74%,优质粮食年提高比例为10%;全市20xx优质大米产品总量为54000吨,比上年度增加了12000吨,20xx年优质大米产品销售总量为59400吨,比上年同期增加了5400吨;全市20xx年优质粮食产品市场占有率为43.12%,优质品年提高率为38.71%,20xx年优质粮食产品市场占有率为47.44%,优质品年提高率为10%;20xx年较20xx年全市优质稻种植面积同口径扩大140500亩。通过优质优价收购,全市20xx年种粮农民增收6427万元,同比增长11.4%,20xx种粮农民将增收11166万元,同比增长16.17%,优质稻种植农户增收150元/亩以上。全市粮油产品加工销售总收入逐年增加,20xx年增加0.51亿元,较上年增长12.01%,20xx年增1.2亿元,较上年增长26.1%,突破5.8亿元。

湖南贵太太油茶科技有限公司在开展“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以来,截止20xx年,贵太太已完成46.5万亩优质油茶油菜籽原粮基地订单采购协议,优质粮油产品数量达到9.85万吨,研发新产品3个,申请国家专利6个,参与制定“湖南好粮油”质量标准2个。20xx年粮油加工业总产值已达23.47亿元,同比增长16.5%。通过优质优价原料采购等方式为种植农户增收1628.19万元,优质粮油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到52%以上。“贵太太”系列产品均符合绿色优质要求。

1、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应进一步加强。

我市虽然7个县市在政府的主导下进行了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新增烘干能力2520吨/天,但与我市粮食播种面积常年在750万亩左右、产量在320万吨左右不适应,20xx年秋季寒露风使种粮农民损失惨重。在政府补贴运费烘干设备24小时运转的情况下,芽谷发生率还有20%左右。恳请省局继续加大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做到粮食产后服务全覆盖。再者,国有粮食企业没有烘干设备,不适应现在普遍在田间收湿谷子的收购环境,请求省局加大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烘干能力的建设,保障国有粮食企业收购的主导地位。

2、县级粮食质量检测站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我市有3个县建立了粮食质量检测站,但由于编制、待遇等问题,2个县级粮食质检站还没有开展好检测工作,原因是企业由于效益低,招不到检测专业人员,即使招到又留不住,事业单位又争不到编制。因此,请求省里重视专业检测人员队伍建设问题。

3、品牌宣传有待加强。

我市企业虽然拥有中国驰名商标6个,湖南省著名商标15个,绿色食品认证51个,有机食品认证8个,但市场占有率不高,特别是在全国全省范围内品牌宣传有待进一步强化。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规范和加强“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全面评估该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根据奉化区财政局财政监督局评价工作方案,秉着公正公开、实事求是和绩效相关的原则,现对20xx年度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经费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具体如下:

根据“消防安全品质提升”民生工程要求,20xx年度追加了“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总预算242万元,包括消防器材采购132万元、电动消防巡逻车采购110万,用于我区已建成的30个社区微型消防站进行装备优化,提档升级,阳光、锦山、南溪和绿都社区新增设4个微型消防站;同时在全区人员集中、消防车道布局不合理、偏远的农村、老城区等人员集中的区域设立23个片区微型消防站,由属地街道直接管理,配备电动四轮消防巡逻车,随车携带消防水泵,水带、水枪、灭火器、对讲机等消防设施。

“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按计划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20xx年度完成消防器材招标采购,合同价131.3634万元,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第一次货款39.409万元。电动消防巡逻车采购公开招标将于20xx年1月完成。项目资金结转202.591万元。

“微型消防站建设”是应急管理部消防局党委结合现阶段消防工作实际作出的重要部署,微型消防站最基本的要求是“有人、有器材、有战斗力”,主要目的是一旦发生火灾,微型消防站力量能够在3分钟内赶到现场,快速处置或控制火灾蔓延,并组织人员疏散。项目建成后能有效稳定我区火灾形势、减少人员伤亡具有重要意义。

微型消防站弥补了我区消防队站不足。受城市集约化用地制约,近年来新建消防队(站)多数在建成区以外,布点不合理。微型消防站建设有效改善消防队接警出警速度,同时能有效补充我区消防救援力量,更好发挥消防救援作用。

预算单位绩效评价报告

攀枝花市第一小学校隶属于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和体育局,是一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教育相关行政规章制度。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2.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加强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年度绩效考核、职称评定方案,教师岗位安排合理,教师学历达标100%,完成了区管校用、教师交流、帮扶支教等任务。

3.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完善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利用行政会、职工大会和校会开展每月一次的安全例会,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防范知识学习。

(二)人员及机构情况。

学校设校长书记1人,专职副书记1人,副校长2人,工会主席1人。内设机构4个,分别是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办公室。学校编制54人,20xx年实有教职工62人,退休职工63人,调入1人,调出2人。24个教学班,学生948人。

(三)资产情况。

本年年末总资产532.43万元,主要由以下五个项目构成:银行存130.82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26.35万元,固定资产367.93万元,无形资产2.33万元,其他应收款5万元。

(一)年初部门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分类表述)。

1、基本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基本支出是保障我校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攀枝花市第一小学校20xx年当年基本支出财政拨款预算为1184.2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人员支出983.3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118.14万元,主要为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0.1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

(4)“三公经费”支出2.6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部门预算项目安排及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20xx年我校预算项目安排及支出包括:

(1)教育事业发展经费60.00万元。是学校商屋出租收入缴非税入国库纳入预算的计划资金,用于补充办公经费和缴商屋出租的各种税费等。

(2)“三免一补”经费(民生)1.32万元,用于学生免作业本费。

(3)“精准帮扶支教行动”经费0.68万元,主要用于支教教师生活补助支出。

(二)追加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20xx年度无追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三)专项资金安排及支出情况。

20xx年学校市区级下拨专项资金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1、20xx—20xx年度第四批财政教育资金———精准帮扶支教教师生活补助经费4.17万元。

2、20xx—20xx学年度教育优秀人才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经费8.7万元。

3、20xx年第三批财政教育资金(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结对帮扶专项经费)1.5万元。

4、20xx年义教育质量奖学金1.65万元。

5、20xx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中央补助资金0.67万元。

其他资金收支及结转结余使用情况。

无其他资金收支及结转结余使用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区级财政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年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本年在校学生948人,教师培训达62人。

质量指标: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抓好师资培训,提高育人水平;坚持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

时效指标:20xx年度1—12月。

成本指标:教育支出(包括工资福利,商品服务和项目支出)952.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9.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81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保障教学正常开展,提高教学质量;学校立足现实,促进特色班级品牌化;生态效益:吸引优质生源,扩大办学规模,完善学校信息教育设备设施,学生喜爱、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教育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主题下,让所有的学生经过我们的教育,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在原有的基础上都得到全面发展,具有自主持续发展的能力。

可持续影响指标达到以下目标:根据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精神和上级有关规定,进一步修订、完善学校《章程》、教师工作和绩效工资量化考核制度、教师出勤制度、教师教学常规制度、班级学生常规管理等学校规章制度,做到学校管理规范化,推动教育内涵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学生满意度:满意度95%以上。

家长满意度:满意度95%以上。

社会满意度:满意度95%以上。

2、区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

1、“精准帮扶支教行动”,派出支教教师2名,支援1所学校,受援学生280人左右;

2、“三免一补”项目,享受免费教科书、免作业本费用的学生达948人,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19人。

质量指标:

1、“精准帮扶支教行动”、”三区人才计划”促进均衡发展,为受援学校教育教学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2、“三免一补”项目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执行,深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全面实行免教科书、作业本费,发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时效指标:20xx年度1—12月。

成本指标:

1、“精准帮扶支教行动”、“三区人才计划”经费4.16万元;

2、免作业本费2.85万;发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0.93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认真贯彻落实精准帮扶工作和“三免一补”政策,帮助受援学校推进课堂改革,推动学校文化建设、完善定理考核制度、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乡(镇)中心校教师专业发展,促进我市城乡学校改革与发展互动,扎实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生态效益:促进均衡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

可持续影响指标达到以下目标: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育教学发展;形成城乡教育精准帮扶工作长效机制。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学生满意度:满意度95%以上。

家长满意度:满意度95%以上。

受援学校满意度:满意度95%以上。

(二)无上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三)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四)自评结论。

20xx年度学校努力做好财政预算收入、支出以及各项目的管理工作,将预算及时公开到相关的信息网络平台,并在执行过程中积极对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对预算的资金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使每一笔资金都能起到最大的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情合理分配资金,以达到合理高效地运用资金、提升资金的产出效果、节约成本与资源、提高部门的办事效率的目的。在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方面都按规定严格执行,合理安排支出,使财政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效益。

本年度部门整体目标绩效完成情况良好。

质量指标达到以下目标:

1、巩固提高“两基”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抓好扫盲和巩固工作,推进普及义务教育。积极落实“十三五”规划和学校的三年发展规划。

2、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继续以“四名教育,五彩人生”品牌建设,通过拼搏努力,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管理、提高效益,全面推广教育教学改革。

3、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坚持收费、结算公示的透明化,做到了财务数据的准确、及时上报,归档规范。

4、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在东区处于前列。

社会效益指标达到以下目标:

1、学校立足现实,进一步办好特色小班化品牌,吸引优质生源,扩大办学规模。届时根据形势的发展争取上级支持,完善学校信息教育设备设施,力争做到全市领先学校。

2、办学生喜爱、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学校。

生态效益指标达到以下目标: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主题下,让所有的学生经过我们的教育,使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在原有的基础上都得到全面发展。

可持续影响指标达到以下目标:根据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精神和上级有关规定,进一步修订、完善学校《章程》、教师工作和绩效工资量化考核制度、教师出勤制度、教师教学常规制度、班级学生常规管理等学校规章制度,做到学校管理规范化。

本年度区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认真贯彻落实精准帮扶工作,帮助受援学校推进课堂改革,推动学校文化建设、完善定理考核制度、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乡(镇)中心校教师专业发展,促进我市城乡学校改革与发展互动,扎实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落实三区人才计划,全面实行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执行公开、公平、公正。

(一)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绩效目标未存在偏离,但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下列问题:

1、学校财务人员身兼数职,专业知识水平低,对绩效目标部分概念模糊。

2、绩效目标的设定需要各个部门分解汇总,全员参与,相互协调,学校对绩效评价还未建立全员参与的意识,部分绩效目标无法量化。

(二)改进措施。

1、注重提高财务人员自身业务能力水平,加强思想和业务培训。

2、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评价意识和方法,细化财务管理。

绩效自评结果将用于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及监控,并按要求在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下公开公示。

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完成情况,包括收入构成、支出构成、年初预算完成率、当年收支平衡和年终结转结余情况等。

20xx年区人大部门预算批复收入1532.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32.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937.0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595.61万元,截止20xx年年底实际执行1716.67万元,执行率112%,其中基本支出执行897.63万元,基本支出执行率为:95%项目支出执行819.03万元,,项目支出执行率为:137%。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主要包括区委、区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绩效考核的个性指标、预决算公开、存量资金管理、资产管理、三公经费控制、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等的设定及完成情况,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及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等。

1、绩效考核方面。

2、预决算公开。

20xx年度分别在呈贡政务网和云南省财政厅门户网对20xx年预算进行公开,20xx年年终决算公开。

3、存量资金。

响应财政快速消化存量资金的要求,区人大20xx年初结转结余为0元,合理有效使用资金,20xx年无存量资金,同时当年末结转结余0,进一步提升资金管理。

4、资产管理。

20xx年年末资产合计760826.4元,其中货币资金137243.98元,固定资产净值334082.97元,20xx年新增固定资产0元,无形资产净值197531.05元,其他应收款净额91968.4元。

5、三公经费。

6、内部管理制度建设。

20xx年人员变动较频繁,单位内控制度制度略有调整与增加。

(三)部门整体支出或项目实施情况分析,主要包括资金到位、资金使用、资金管理、项目组织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等。

20xx年年初预算15326465.2元,20xx年年末决算17166674.39元,预算执行率112%。20xx年财政拨款支出17166674.39元,其中:基本支出8976329.54元,占总支出的52.29%;项目支出8190344.85元,占总支出的47.71%。20xx年年末结余为0,无结余,当年收支平衡。

资金使用由科室提出申请,填报项目绩效跟踪表,提交科室主任审批,再由分管领导审批,再交由财务人员交到财政局资金管理科室申报,同时财政系统录入资金用款计划,等财政资金流程审核通过后,科室提交需要支付金额,单据齐全,领导审批后,支付资金。

评价目的梳理资金、找出问题、解决问题、分享经验、科学合理使用资金,让资金产生最大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主要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和分析评价等内容。

绩效评价工作按季度开展,由办公会通报当季度执行进度,由各科室负责人实施资金动态,各科室发表各项目目前开展情况,并争对目前进度与开展情况讨论与研究,找出目前开展中的难点,探讨出下季度工作开展安排,并对年初绩效目标各项指标进行对比,找出差距,找出应对办法,并及时进行二次跟踪与评价,全年下来,所有科室对项目有了更深入分析评价。

1、经济性分析,主要包括成本(预算)控制情况和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20xx年年初成本预算15326465.2元,实际执行17166674.39元,省市级拨入经费比上年有所增加。

2、效率性分析,主要包括实施进度和完成质量。

3、效益性分析,主要包括预期目标完成程度和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等。

从效益性来说,项目的预期目标基本达标,完成程度约95%,所有项目对经济的推动有着一定程序的影响,让更多社会群体享受更多的政策措施,集思广义,推动更社会不断的进步与发展。

(一)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支部的建设还需加强,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服务保障大局的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二)人大监督工作刚性措施的`落实、常委会作出的各类审议意见的跟踪检查和督促整改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选区群众联系的制度机制仍需进一步改进。

(四)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一人一委”的现象仍然较为突出,专(工)委工作力量还需进一步加强。

(五)常委会机关服务和保障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针对特殊事项的项目,能否可以不按统一进度考核来执行。建议允许一事一议来打分。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2月,对“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公路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为改善公路使用质量,确保国民出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状态”。

为加快建立天津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天津市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前者明确提出由市公路主管部门根据各区近三年平均资金使用水平和设施量核对区级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和大中修资金后,市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的公路养管资金分配方法;后者明确提出“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的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20xx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委”)延续申请设立“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用于东丽、津南、西青、北辰、滨海、蓟州、宝坻、武清、宁河和静海10个区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大中修工程支出,提升区级公路路域环境优美整洁水平,增强交通保障能力。

2.主要内容。

根据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等设施量,按照“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路面日常养护4.2元/平方米、桥梁日常养护16元/平方米、道路中修55元/平方米、道路大修188元/平方米”等补助标准,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用于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

市交通运输委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其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为项目组织单位,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资金补助计划,监督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做好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交通运输部门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区级匹配资金申报,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20xx年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3244万元用于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根据“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配套资金要求,各区配套资金合计应不低于23244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实际到位至各区末级资金使用单位的资金分别为11523.03万元、0万元,资金到位率分别为49.57%、0%。

(3)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支出9288.4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0.61%。

通过对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定期巡视、养护、维修,改善区域内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降低行驶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6个涉农区进行了现场评价、对4个涉农区进行了非现场评价。

经过综合评价,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得分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其中,项目决策14.35分,项目过程13.06分,项目产出24.22分,项目效益15.95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市级层面立项程序较规范,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较健全,公路和桥梁日常养护面积达到预期目标,居民满意度较高。但存在以下方面问题:决策方面,部分区大中修工程立项前期未进行路面技术状况检测、部分预算测算内容不够合规、测算数据不够准确、绩效目标设置质量不高等;过程方面,资金到位率低、资金使用不够合规、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公路大中修面积产出较低、部分工程存在延期、部分区养护巡查频次不达标、成本控制不够有效;项目效益在降低运输成本、改善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等方面需进一步提升。

(一)项目产出情况。

1.养护公路面积。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供《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计划养护公路面积为1204.8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和各区提供的数据,20xx年度各区养护公路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2.公路大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各区计划公路大修面积为60.26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5%)。根据各区提交大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大修面积为33.08万平方米,全市大修完成率为54.9%,仅西青和武清2个区公路大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津南、北辰、滨海、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大修,实际完成率为0%。

3.公路中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计划公路中修面积为96.4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8%)。根据各区提交中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中修面积为32.2万平方米,全市中修完成率为33.40%,仅北辰区公路中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东丽、津南、西青、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中修,实际完成率为0%。

4.养护桥梁面积。根据《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项目计划养护桥梁面积为27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日志和各区提供数据,实际养护桥梁面积为25.3万平方米,各区养护桥梁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5.路面技术状况。《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函〔20xx〕49号)中规定“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80%”,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xx年对各区区级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评定报告显示,仅蓟州区和宁河区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低于80%,分别为74.9%、64.8%。

6.养护质量达标率。各区针对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均及时进行了整改。评价组对武清、西青、北辰、津南、宝坻、蓟州等6个区养护设施查看,养护设施状况良好,达到规定的养护标准,但部分区路面存在坑槽、裂缝,积水和保洁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如北辰区。

7.工程验收合格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的验收材料进行抽查审核,凡是组织了验收的养护工程均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率100%。

8.成本管控有效性。项目主体业务为日常养护和大中修工程。通过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各区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市场询价等方式,确定性价比最优的服务商,较好地实现了源头成本控制。但各区在机械设备租赁方面的定价方式、定价标准上有一定差异,如津南区水车、装载机、双排等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项目总体层面缺乏行业统一规范标准,不利于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

9.养护巡查频次。根据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部分区未达到规定的养护巡查频次。如静海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每月仅对辖区列养公路设施开展了3次巡查、宝坻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对部分列养公路设施每周开展了2次巡查,均未达到制度规定的每周完成2次辖区列养公路设施的全覆盖巡查的要求。

10.工程完工及时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资料进行抽查发现,部分工程完工不够及时。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工程计划工期45天,实际工期168天;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合同工期为45天,实际工期141天;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工程合同工期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月18日,实际工期为20xx年2月19日至4月18日。

1.经济效益情况。

日常养护公路的车辆行驶环境必然比不进行养护的更优良,实际上在隐形条件下降低了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了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能够为不同地区经济的互动与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起到助益,形成社会性的经济效益。但从市对区开展路况检查结果看,尚有2个区路面技术状况(pqi)不达标,说明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进而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降低运输成本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2.社会效益情况。

通过开展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工作,能够及时发现路面坑槽、裂缝、拥包等病害并及时整治,提高公路使用的便捷性、安全性和舒适性,也能够间接提升人们工作生活的质量和效率。20xx年度,各区未发生因公路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所产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但评价组针对县道行驶舒适、安全性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津南区5%、蓟州区10%、宝坻区18.75%的居民评价为一般,宝坻区12.5%的居民甚至表示不满意,说明相关工作尚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3.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评价组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对津南、西青、北辰、蓟州、宝坻、武清6个区,共120位居民开展了区级公路养护方面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上述6个区的居民满意度分别为98.13%、97.74%、98.75%、79.38%、80.19%、95%,综合平均满意度为91.53%,说明居民对整体工作满意。

(一)市级层面统筹管理不足。

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在市区两级层面未实现有效同步,信息不够对称。调研发现,市级层面用于制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量基础数据来源于始建移交后的养护投资台账及后续年度发生等级或数量等变更后的上报文件,但各区填报的数据采集表(评价组设计)中计划任务量与投资台账不一致。初步了解的原因有:从区到市经手台账数据(含年度变动)上报工作的责任人不清晰,从市到区下拨切块资金时也未明确统计确认的投资台账数据,各区在制定养护计划任务量时未能与投资台账数据进行有效对标;当年新接收或原道路降级为县道产生的新增,原道路升级不再按县道标准养护产生的减少等。该问题导致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结果与实际需求不够匹配。

(二)大中修切块资金分配方式欠合理。

大中修切块资金按因素分配法进行分配欠合理。其一,通过分析开展大中修区近5年的数据发现,切块划拨大中修资金采用的计量数据大修为5%、中修8%,跟各区实际差异较大,如蓟州、武清区大中修面积占比明显不足5%、8%,北辰区的大中修(20xx和20xx年大修、20xx年中修)明显超5%、8%,滨海新区20xx年仅有1项中修(以前年度数据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无法获取),占比为6.29%,低于8%。总体上,全市每年大中修的量未达5%、8%。其二,各区同一类型维修的单价因工程结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但均价明显高于市级补贴标准188元/平方米、55元/平方米,特别是在各区财政资金无法按要求配套的情况下,不足资金由后续年度市级转移支付资金补齐。其三,在当年没有实施大中修的情况下,各区将切块下拨的大中修资金用于管理人员经费分摊。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情况差异较大,分配方式有待改进。

(三)区级配套资金未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各区未按照“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区级配套资金到位率0%。

(四)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

1.部分资金支出方向不合理。津南区在20xx年度没有实施大中修工程的情况下,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531.85万元用于人员和各项公用经费支出;静海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32.37万元用于后勤管理人员工资和各项公用经费;东丽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238.55万元用于机关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公积金等;宁河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88万元用于支付帮扶沿河路社区建设楼新建自行车棚及晾衣架;武清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1.14万元用于购置大米、油、食品类等。

2.部分资金拨付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北辰区养护合同中明确全年养护费用的80%分4个季度进行支付,北辰区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7月一次性将四个季度的80%款项支付给乙方。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合同中明确按照40%、40%、20%的支付比例分三批进行合同款支付,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12月16日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86.64%给乙方。

3.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12月129#、132#凭证支付设计费和养护工程款时,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显示支付日期均早于支付审批单经办日期。

4.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审批手续不够完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4月16#凭证支付农村公路(区县级)运营阶段安全生命防护情况评价费用时,资金支付审批单的审核人和单位负责人未签订审核日期。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7月94#、107#、108#凭证后附的《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资金支付审批单》中无分管领导意见,《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票据审批单》无业务分管领导意见及签字。

5.财务记账不够合理。部分材料费、机械费未按养护公路类型(国省干线、县道)、项目来源(上级主管部门委托、自营创收)等进行费用分配,如蓟州区。

(五)制度建设和执行有效性不足。

1.制度建设滞后。津南区路产路权保护“三员”人员虽已在各区、乡、村中配备,但区级路产路权保护“三员”管理制度尚未正式发布。

2.调整手续不完备。调研发现,蓟州区未对计划开展而实际未开展的“军蓟路边沟整治工程”履行内部备案手续。

3.部分工作组织实施未严格按照制度或合同执行。蓟州区公路管理所与5个公路站签订《县级设施养护协议书》中明确实行日抽查、百分制月考核等检查考核办法,但实际未制定与该协议内容相匹配的奖励办法,也未见百分制考核落实相关材料。津南区未按照机械租赁合同中规定“承租前,乙方提供设备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并填写设备进场验收表,经双方签字确认”开展相应工作。津南区20xx年区级公路养护项目年度资金使用预算未经中心党总支会或领导班子办公会讨论批准,与《“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大额资金使用(年度资金的使用预算)应通过三重一大讨论决定”不符。西青区未按照《天津市西青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细则》中规定的“区公路管理机构每年开展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去开展相应工作。武清区青上路、河大路和梅石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的验收报告中设计单位均未参与验收工作,与《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规定“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接管养护等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不符。

4.支付资金来源与合同内容未保持一致。蓟州区交通局塘承高速延长线综合整治合同协议中明确的资金来源为“自筹”,实际结算时将3项合同总金额166.01万元全部在市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

5.资料或审批手续不完备。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监理合同中未约定计划开竣工时间、投资额,缺少委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签订日期等内容,同时该工程施工合同未签署日期且工程最终支付证书等资料缺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签字和盖章。东丽区津汉支路维修工程(大修)施工、设计、造价咨询等合同盖章处均未签署日期。

6.合同签订时间晚于服务开始时间。如津南区机械租赁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

7.资料归档管理不够规范,部分资料缺失。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由于人员调整,未见相关资金支出相关“三重一大”会议纪要或记录。

(六)项目产出及效益实现尚有不足。

除因缺少大中修计划采取切块下达资金时核定的大中修工程量对标实际完成量导致的`产出数量完成率的评价结果较低外,项目其他产出及效益实现尚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北辰区路面养护不达标;津南区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静海区、宝坻区列养公路设施养护巡查频次未达到规定要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养护工程、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工程未及时完工;蓟州区和宁河区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市民对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以及整个项目实施满意度等的调查数据显示养护服务工作尚有改进空间。

(七)绩效目标表整体填报质量较差。

各区绩效目标表填报质量整体较差。一是西青区和宁河区未编制区域绩效目标。二是部分区指标设置不够清晰、量化,如东丽区数量指标值设置不够明确具体;滨海新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和静海区数量指标的指标值可衡量性不足。三是部分区效益指标概念混淆,如津南区和静海区经济效益指标中出现社会效益相关的内容描述等。四是部分区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或计划数不够对应,如蓟州区、静海区、滨海新区、武清区、北辰区未体现大中修工程的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五是部分区绩效目标未体现产出或效益,如蓟州区、东丽区、津南区、宝坻区、静海区、武清区。

(一)加强市级层面统筹管理,完善项目顶层部署。

一是建议市级主管部门后续年度严格按照《天津市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7号)中相关要求,落实全市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指导区级部门和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分区目标和项目目标编制工作,并保障区级目标、项目目标与全市绩效目标有效衔接。

二是建议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完善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的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市区两级数据高效同步。在此基础上,建立市区两级数据变更信息统计、系统上传的工作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晰的工作汇报和管理机制。

三是建议在“津财绩效〔20xx〕17号”基础上,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和财务监控制度,明确专项资金支出方向,加强对区级部门资金使用的指导;另一方面针对专项资金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跟踪资金使用,促进监管工作常态化。

(二)调整优化大中修资金分配方案,提升分配结果的合理性。

建议将大中修切块下拨资金由因素分配法调整为项目分配法,在市财政承受范围内,多干多补,少干少补。“津政办函〔20xx〕97号”已明确“到20xx年,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区人民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100%”。采用项目分配法一方面能够避免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差异较大的情况,另一方面能够避免区将切块资金用于管理人员支出,同时又从区财政获得管理经费导致的多渠道重复收入情况。

(三)严格落实区级配套责任,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建议各区在市级层面调整优化资金分配方案后,严格落实“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财政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资金配套要求,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保障,确保各区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避免因预算经费不足影响公路养护质量,无法实现市级补助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的联动效益。在区级落实支出责任确有困难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多渠道投融资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市场驱动的作用,促进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增强资金使用合规意识,提升区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效能。

建议各区级资金使用单位增强财务管理规范和资金使用合规意识。一是正视合同条款的法律效力,杜绝资金拨付不按合同条款执行,随意更改支付方式或支付额度的现象。二是加强资金支出审批手续管理,做到审批单据必须要素齐全、填写清楚,避免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三是专款专用、单独记账,杜绝国省干线和县道养护,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和自营创收项目材料费、机械费等混用。

(五)完善养护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

一是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或养管单位,结合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机构改革所带来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变革,及时修订或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为相关改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确保改革工作任务顺利高效完成。

二是建议各区养护主管部门或养管机构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养护管理制度或合同约定条款等组织项目实施,严格履行项目内容或预算金额调整备案手续;加强资料和审批手续完整性、合规性审核,做到凡签字必审核、凡审核必签字,涉及重要节点事项落实的资料签署具体日期等。

(六)加强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提升项目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和养管机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了解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理论,掌握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中目标设置、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关注重点以及对应环节的成果输出,并做好及时归档整理。针对此类多层级服务下放代办的项目,建立自上而下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通过逐级管理、层层把关的方式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xx年7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明确路面、桥梁、附属设施、道路大中修养护单价标准,提出“今后,将根据市财力状况相应调整公路养护单价”,以及“以20xx年6月底公路设施等级台账为依据,综合考虑道路技术等级、交通流量、重载交通影响等因素,参照公路养护平均单价,计算资金分配数额”的养管资金分配方式。20xx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提出“市区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评价发现,市交通运输委一直采用“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县道路面、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单价标准,且在分配各区养管资金时仅将路面、桥梁等设施量作为唯一分配因素。对于已持续使用10年的标准,建议相关部门强化调研分析,适时完善相关政策文件,推动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预算绩效项目自评报告

根据《保定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市级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对2019年财政预算安排的事业项目进行了认真梳理,对照绩效考评目标,区分项目使用的资金性质,通过账务决算查实项目执行进度,明确项目执行人责任,认真开展了自评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2019年市级以上财政预算安排15个项目,其中中央资金安排项目10个、省级资金项目1个、市级资金项目4个。市级以上预算资金10495万元,截止2019年底项目资金累计支出7125万元,结转3370万元。

为做好全校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主管校长亲自调度,审阅三年滚动支出规划,研判项目绩效目标,在校长办公会上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学校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本着“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责成项目实施单位开展自评工作,项目单位逐项目填写《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写出自评报告。

预算项目实施绩效管理,严格预算约束。年度预算审定下达后严格执行,一般不予调整。做到了专款专用,专项管理。资金使用中,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督管理,明确要求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津贴补贴、对外投资、偿还债务、捐赠赞助以及与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财务处定期召开专项资金调度会,对专项资金执行进度和使用情况进行督导和管理。

2019年预算安排项目资金10495万元,年底前实际支付7125万元,项目资金结转3370万元,执行完成70%,并按规范程序办理政府采购。部分项目因履行政府采购论证、招标等程序,落后时间进度,预计2020年底前全部支付完毕。

(一)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生均拨款项目,含14个子项目,金额3192万元,支出1087万元,结转2105万元,绩效自评得分57分。资金使用期两年,2019年为第一年,正在实施中项目有:

1.实践基地-学生实习实践建设。预算160万元,支出39万元,结转121万元。项目通常在学生实习或专业实践教学活动后进行报销,故存在3-6个月的时间差。结转部分将于学生毕业实习工作完成后列支。

2.公共服务体系-教务智慧实验室。预算216万元,结转216万元。为不影响正常教学使用,本次机房实验室的升级改造,拟利用假期进行建设。现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待招标。

3.公共服务体系-教学专用材料(含国际花卉工程)。168万元,支出1万元,结转167万元。本项目已签署“空间生物搭载试验”合作协议,预计2020年上半年将7种实验材料搭载新一代载人试验飞船,开展太空育种工作。于2019年底已经支付9500元风险保证金。引种驯化、构建梅花品种园、建设教学与科研成果展示区等项目待招标。

4.公共服务体系-篮球场场地修缮改造。预算120万元,结转120万元。本项目已完成招标、验收工作。由于疫情,不能及时办理审批有关手续,工程款支付延误。

5.人才队伍建设-本科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预算125万元,支出25万元,结转100万元。受教学任务较重等方面的影响,项目资金未支出完毕,本项目2020年底完成。

6.人才队伍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及人才引进。预算219万元,支出94万元,结转125万元。2019年,引进博士研究生4人,柔性引进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与同类院校相比,学校引才政策吸引力不够。下一步对《保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进行修订,重点加强博士研究生的引进工作,提高相关待遇。

7.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智慧物流实训中心项目。项目资金100万元。前期调研考察、需求分析、组织内部论证等工作已经完成,组织了相关专业教师进行培训和学生试用。因疫情招投标工作没有进行,预算资金没有使用。

8.美国黑山州立大学学前教育实训中心项目。项目资金400万元。资金安排规划中第一阶段为“中心”的楼道及实训室内幼儿教育环境创设,预算金额为106万元;第二阶段为幼儿园五大领域实训室、智慧教室的设备购置,预算金额为294万元。因为场地未能达到项目建设的需求,使得此项目尚未启动。

9.科学工作能力实训示范基地项目。项目资金200万元,该项目是教育部学校发展规划建设中心主导文科转型项目,项目分a、b标,a标招标成功,b标流标。b标原定2020年2月份再开标,受疫情影响,4月份二次开标,将于近期签署协议,开工建设。

10.艺术管理实训中心项目。284万元,结转284万元。项目方案全部修改完毕,争取5月份进行招标采购。

11.公共服务体系-图书馆及数字资源建设项目。300万元,支出33万元,结转267万元。新书采购预算165万元,现已完成招标并采购完毕,书目已经确认,2019年新书采购总计11368种,31083册,金额165万元。因疫情防控、物流原因,图书不能运达验收,尚不能进行款项拨付;数字资源续订采购预算110万元,已发采购公告进行招标,因疫情防控需要,交易中心已暂缓该项目招标。

12.校园宽带网络数据服务项目。100万元,支出97万元,结转3万元,此项目完成,自评得分97.1分。

(二)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高校转型项目,金额350万元,绩效自评得分73分,3个子项目,资金是两年使用期,正在实施中。

1.大学生创新创业社会实践项目。资金150万元,支出8万元,结转142万元,自评得分83.55分。2019年校外创新创业基地已完成相关建设费用支出,达到了项目开展要求。校内众创空间建设已完成初步方案设计,因改造场地论证问题未通过,暂未实施。

2.环境生态工程虚拟仿真实验室二期项目。资金100万元,支出99.6万元,项目完成,自评得分92.56分。

3.教师技能数字化实训平台项目。资金100万元,支出99.49万元。项目完成,资金未拨付。

(三)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预算金额950万元,结转949.95万元,自评得分34.5分,3个项目,资金是两年使用期,正在实施中。

1.数字化外语教学实训中心项目。资金363万元,结转363万元。该项目教学实验室共有5间(c403,c404,c406,jb113,jb115),目前完成了语言教室的环境改造部分,正在组织验收。受疫情的爆发的.影响,项目的其他部分尚未实施。

2.大数据应用创新中心项目。资金487万元,结转487万元。由于没有省内产教融合政策依据,校企合作的形式一时无法找到适合的模式,外出考察,学习经验,商讨项目推进方法,今年,河北省出台了鼓励校企合作,深入产教融合政策,即日可启动招标程序,进入采购建设阶段。

3.2019-2020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深度贫困县教育项目。资金100万元,结转99.95万元。因为深度贫困县(涞源县)此前未能提供具体的建设需求,且经费划拨方没有详细的经费使用要求等原因,使得此项目尚未启动。

(四)2019省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社科基金项目基本完成,剩余0.87万元2020年支出,自评得分85.5分。

(五)2019高校生均经费市级资金项目,金额100万元,支出39万元,结转61万元,正在政府采购中,自评得分53.75分。

(六)2019年教师节慰问金10万元,年底下达,因疫情影响,项目暂未支出。

其他9个项目均执行完毕。

我校总体绩效目标是以一流党建统领事业发展,建设全省党建示范校。以立德树人为使命,切实承担起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任,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以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为重大机遇,服务地方、主动作为,把教育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以深化综合改革为动力,以教育教学改革为突破口,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以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为新发展理念,开拓产教融合、转型发展新路径,建设符合时代要求、受人尊重、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

具体绩效目标有: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保障水平,奖励和资助在校生,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对外交流,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提高学校科学研究能力,承办各类考试、测试等社会服务项目等。

绩效指标有:生均教学日常运行经费维持在12000元以上、确保教学保障率达到100%、资助经费100%发放到位,受益学生比率保持在校学生总数的30%以上,产教融合创业平台(基地)建设数量4个以上,确保2个专业通过专业认证,师生参加创新创业比赛的次数(次)达到4次以上,出国出团率80%,出访目的地3及以上,引进合作项目2个及以上,当年参加培训的教师1000人次以上,全校双师型培养培训人数占全体教师人数的30%及以上,当年高技能人才比例与上一年度比例相比较提高10%以上,参训教师全部合格,发表论文被sci、ei、istp世界三大科技文献检索系统收录的数量占立项数的90%以上,通过验收项目数占立项项目总数的90%以上,取得新理论、新技术和发明专利等成果的数量占立项数的90%以上等。

根据自评报告,经过综合评价分析,在项目立项与目标设定方面规范一致;预算项目立项规范;绩效目标设定合理;资金与绩效目标匹配度较高;在项目资金管理方面严谨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在产出和效益方面,资金使用效益表现良好。年初绩效目标设置比较合理,绩效目标设定清晰准确,绩效指标全面完整、科学合理,绩效标准恰当事宜、易于评价。

根据2019年绩效自评,我们将加大预算支出力度,2020年预算项目执行完毕。具体措施如下:

完善制度建设。制定保定学院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建立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及绩效结果应用管理机制。将事前评估、目标管理、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融入预算管理的全过程环节。

加强支出管理。强化财政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及时启动项目和支付资金,加快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支出任务。

做好绩效自评。按要求开展上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和重点评价工作,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对整体绩效目标完成好、绩效评价水平高的项目和部门实施预算优先保障。

加强内部监督。加强内部监督制度建设,对绩效运行情况、重大支出决策、对外投资、资产处置及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进行督导,对会计资料进行内部审计,并配合做好审计、财政监督等外部监督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加强宣传培训引导。组织开展多轮次、多角度的业务培训,使全校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绩效理念,各学院(部)、部门要及时总结预算绩效管理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促进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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