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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核方案有哪些(实用22篇)

作者: 琴心月

单位的管理需要有一套科学、有效的制度和规范,以确保单位的正常运转和发展。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了一些单位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xx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东人社发〔20xx〕9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人员考核实施方案如下:。

年度考核工作是干部队伍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实施奖惩、培训、辞退和调整职务、级别、工资的重要依据,是全面考察全局工作人员一年来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及局的各项决策部署情况,以及在工作中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有利于客观、公正地评价全局干部职工在本职工作岗位中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促进机关绩效考评工作深入开展.

考核对象为局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局内设行政科室3个,下属事业单位14个.参与考核范围内人员为公务员9人,其中副科以下公务员1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0人.

(一)考核内容:以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二)考核等次:机关公务员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控制数拟定为20%,共计2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控制数拟定为20%,共计22人.从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中评选先进集体,先进集体的比例按不超过本部门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总数的10%掌握,共2个.先进集体的条件是:模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团结协作、廉洁勤政、开拓创新、与时俱进;超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整体工作在全区、主要业务工作在全市、全省位居前列;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取得优异成绩;坚持依法行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社会声誉和形象好;年内未发生责任事故和违法违纪案件.

对先进集体的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酌情给予一次性奖金,作为工作经费由集体使用,原则上不得向个人发放.

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奖励,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给予记三等功奖励.机关公务员考核奖金按《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确定的标准执行,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金标准,可参照公务员的标准执行.

为确保年度考核工作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

(一)召开动员会议.传达区人社局年度考核文件精神.

(二)科室及个人进行总结.科室及个人总结的内容包括承担的职责和任务,履行职责和完成任务情况,存在的不足及今后努力方向.

(三)召开测评会议.拟定于3月20日召开考核测评会议,组织人员填写《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对各科室、单位目标管理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各类表格及时汇总上报.

(四)考核公示.经考核测评后,局考核领导组根据考核结果,研究拟定评语和等次意见.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和先进集体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对优秀等次人选没有异议的方可上报核定等次.

考核结束后,局考核领导组按区委组织部和人社局的要求,将测评以及考核结果及时上报备案.考核结果汇总表等材料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批、备案.

事业单位招聘考核方案

据《2017年津市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已完成笔试、面试、体检程序。下一个程序将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核,参照上级部门对公务员录用考核的相关要求,为做好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时间安排

考核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1月15日。

二、考核对象

2017年津市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合格对象为考核对象。

三、考核主体

考核在津市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人社局(原人事局)牵头组织,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不得随意扩大考核对象的范围,不能放弃对考核对象的考核。

四、考核原则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考核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的正确用人导向,考核结果要做到全面、客观、真实、准确。

五、考核主要内容

考核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在政治思想方面,主要是考核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纪律等方面的表现,重点了解坚定理想信念,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党,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道德,抵制各种不文明行为,在敬业奉献、诚实守信、清正廉洁、情趣健康等方面的表现。

六、考核标准

用人单位应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核。要把政治思想坚定、能力强素质高、道德品质良好、学习工作表现优秀、能够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并与招考岗位相匹配的合格人才选拔出来。

在考核中发现考核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将其确定为聘用人选: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具体包括: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不具备省级以上人社部门确定的其他报考条件和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

2.未达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素质标准,有拟聘用岗位应当禁止的行为的,具体包括: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岗位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3.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后不满三年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欺骗或误导组织的。

4.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七、考核程序

中,考生已参加工作的,到其所在单位考核;考生系待业人员的,到其所在社区、村民委员会或其从事临时工作的单位考核,也可根据情况到原所在学校考核。考核时,可请考核对象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提供其日常表现情况的鉴定或证明。考核前,可在考核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公告。

2.撰写考核材料。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应当如实写出考核材料,提出考核意见。考核报告应准确客观,内容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学习)表现、存在的问题及考核组意见,考核组意见必须是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不得含糊其辞。考核材料由考核组全体成员签名。考核材料所附的证明材料应当注明出处,并由相关证明人签名或加盖公章。考核结果作为确定聘用人选的依据之一。

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考核小组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3.上报情况。考核小组在规定的考核时限内将考核材料、考生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应届毕业生为学校出具的鉴定材料,待业人员为社区出具的综合情况材料)、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遵纪守法证明材料上报市人事局事业股。

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人事局)

2017年12月30日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方案

截止20__年__月在编人数为__人,全额事业单位编制__人,列入本年度考核人员范围的为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__10人。

优秀比例为15%,拟评优秀1人。

为切实做好20__年度考核工作,特成立考核工作组。

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要求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每个方面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以及接受教育培训的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主要考核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取得的社会效益等,包括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1、进行个人总结、述职述廉,填写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

2、召开年度考核评议会议,员工述职,并进行民主评议。

3、考核小组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工作职责履行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议,拟定考核等次。

4、对拟定为优秀的人员在馆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5、由考核小组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员,被考核人针对考核结果签字确认。

6、将年度考核结果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1、2月20前拟定工作方案,经主管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核准。

3、3月10日前,召开述职评议会。

4、3月15日前,由主管领导对被考核人写出评语,并由考核工作组确定考核等次,并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行公示。

6、3月30日前,整理考核资料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1、根据个人考核情况,确定优秀等次人员1名,予以嘉奖。

2、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人员,适当降低绩效工资标准,下一年度不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晋江市委、市政府要求,按照《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委【20xx】16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本实施方案打破身份管理,实行岗位管理,不同身份人员同时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不能享受绩效考核奖金)、当季退休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固定绩效考核奖金)、离岗待退人员(在离岗待退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固定享受称职等级奖金)不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

司法、土地、劳务等市直单位派驻梅岭街道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参加街道绩效考核,街道将提出初步考核意见,并将考核情况书面反馈市直主管部门,由各市直主管部门确定最终考核等次。

按照职务层次,考核对象按科级干部、中层干部(含工作点副点长)和一般工作人员三个类别分开考核。

二、绩效评价办法。

1、基本原则。

以“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价”为原则,采取自上而下的评价方式,形成上级考核下级、一级考核一级的组织评价机制。

2、考核分数计算办法。

各项工作得分由该项工作的直接领导对照每个工作人员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工作目标的完成程度和完成质量给予打分,常规工作总分为50分,如果同时兼科室工作和下社区工作,则每项为25分;重点项目工作满分为40分,如果同时兼任两个项目,则每个项目为20分;如果无参加重点项目工作,常规工作得分则以总分90计;考勤分值总分为10分,根据考勤情况计分,全勤得10分,迟到一次扣1分,迟到10次或以上该项不得分,旷工一天扣5分,旷工两天或以上该项不得分;奖惩附加分根据奖惩情况酌情加分或扣分,加减分值最高为10分。考评得分=(常规工作得分+重点项目得分+考勤得分+奖惩附加分)×60%+党政领导测评分值×40%。其中,党政领导测评分值按测评结果排名计,排名前25%得分为90分,排名前25%—55%得分为80分,其他得分为70分。

三、评价等级设定。

根据绩效考评得分情况,从高到底排列,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评得分高于90分以上的,评为“优秀”等次;考评得分75分—89分的,评为“良好”等次;考评得分60分—74分的,评为“称职”等次;考评得分60分以下的,评为“不称职”等次。绩效考核“优秀”等次和“良好”等次人员比例按三个考核类别分别控制在人数的25%以内和30%以内。

当季请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不能享受“优秀”等次奖金。当季退休人员和调离本市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称职”等次奖金。

下列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当季新录用(聘用)或外县(市、区)新调入人员工作不满20个工作日的、当季请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的、当季被效能告诫的、受立案调查在立案期间的。

下列人员参加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当季旷工累计超过2个工作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在处分期间的当季确定不称职,以后按年度考核确定等次或不定等次。

四、绩效考核程序。

绩效考核工作按照“计划、总结、评估、反馈”的流程,对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开展绩效考核工作一般按照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1、制定绩效计划。根据上级工作任务和本单位工作职能,各科室按目标时序进度安排,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把工作计划细化到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应根据自己的岗位在每季度初填写好《工作目标量化评分表》,并报送街道绩效办。

2、做好工作纪实。按照绩效计划安排,考核对象应做好绩效工作记录,工作记录在《晋江市绩效管理工作日记》上,工作日记记录每天的出勤和主要工作情况。考核对象应按月份、季度和年度进行工作总结,逐条列举工作目标和进展情况、完成程度和工作成效,形成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在填写《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绩效工作台帐》应尽量把工作内容细化、量化。个人绩效工作台账每季度首月5日前由各部门收集后报送至街道绩效办,由街道绩效办统一管理。

3、组织绩效评估。全体考核对象在每季度首月填写《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评分表》,并经各项工作的直接领导评价、打分后,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汇总至街道绩效办。街道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召开述职评议会,对考核对象上一季度工作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评定,由街道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在逐级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考核等次。主要领导绩效考核等次应在与单位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结果以及单位奖励惩戒情况挂钩。绩效考核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4、做好绩效反馈。在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后,对照职能工作目标,指定专人向考核对象反馈考核结果。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考核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讲评,主要是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方向。绩效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五、绩效考核结果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是指把绩效结果与个人利益挂钩,把绩效结果作为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的主要依据。

1、与考核奖金挂钩。“优秀”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2100元,“良好”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1800元,“称职”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1500元。

2、与奖励惩戒挂钩。把绩效考核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表彰结合起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从季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中评选、产生,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三次及以上的,在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限额内,可以直接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并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推荐人选。。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等次两次及以上的,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被评为一次“不称职”等次的,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对于有计生、综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一票否决情况的,按相关规定确定考核等次。

3、与职业发展挂钩。坚持把绩效考核与岗位调整、选拔任用和学习培训结合起来。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多次获评“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干部提拔使用上给予优先推荐;在干部培训时,作为优先安排人选。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获评“不称职”等次的,给以一定期限的待岗处理,采取跟班学习、强制培训等措施,帮助待岗人员整改提高,并依据培训结果和能力条件重新安排工作;对于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予以辞退。

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二oxx年,董事会、院委会团结带领全体教职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1446”工作思路和工作任务,抢抓机遇,迎接挑战,凝心聚力,改革创新,即将圆满完成二oxx年度各项计划工作任务。为切实做好二oxx年度年终考核工作,全面总结评价各处(科)室、系(部)以及全体教职工本年度的工作情况,特制定《二oxx年度年终考核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对各处(科)室、系(部)工作业绩进行检测与评价,对全体教职工思想政治、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充分调动和激发全体教职工爱岗敬业、自觉奉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教职工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促进师资队伍建设,优化部门职能,推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组织领导。

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学院成立二oxx年度年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王剑(院长)。

副组长:王福有(副院长)。

许文吉(院长助理、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处长)。

李忠江(院长助理)。

成员:侯宝生(教务处副处长)。

李智乾(团委书记、学生处副处长)。

张福香(招生办公室主任)。

王海霞(就业指导中心主任)。

董星春(总务处处长)。

唐惠梅(财务处处长)。

薛玉(就业指导中心副主任)。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许文吉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考核原则。

本年度年终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考核办法。

(一)处(科)室、系(部)考核。

1.考核范围:

(3)行政科室:工学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学生管理科。

2.考核程序:

本年度的处(科)室、系(部)考核按以下程序进行:

(1)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行政处(科)室、教学系(部)分别召开“二oxx年度工作总结评议会”,由各处(科)室、系(部)负责人依次做本处(科)室、系(部)《二oxx年度工作总结》。

(2)每个(科)室、系(部)总结结束后,其他处(科)室、系(部)负责人根据其总结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公开评议。评议内容包括:阐述本人对《工作总结》的态度(同意或不同意)、简要补充亮点、重点指出不足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推荐产生二oxx年度“先进处室”、“特殊贡献处室”、“先进系(部)”、“先进科室”建议名单,上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公示。

(4)总结评议会后,各处(科)室、系(部)将《二oxx年度工作总结》上报行政办公室存档。

3.考核评优:评选“先进处室”3个、“特殊贡献处室”1—2个,“先进教学系(部)”2个、“先进科室”1个。

4.评优依据:《“先进处(科)室”评选办法》(青黄浦字[20xx]34号)、《“先进系(部)”评选办法》(青黄浦字[20xx]80号)以及评议意见。

1.考核范围:各处室正、副职主任(处长、书记),各教学系(部)正、副职主任。

2.考核程序:

述职。个人述职时间不超过8分钟。

(2)每位处室、系(部)正副职述职结束后,其他处室、系(部)正副职要根据其述职内容,结合其工作实际进行公开评议。评议内容包括:阐述本人对其述职内容的态度、简要补充亮点、重点指出不足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推荐产生二oxx年度处室“先进教育工作者”、“特殊贡献先进个人”和系(部)“先进教育工作者”建议名单。

(4)述职结束后,将中层干部符合规范要求的《述职报告》报行政办公室存档。

(5)组织全体教职工对所有中层干部进行民意测评。

(6)汇总评议意见及测评分数,上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处室“先进教育工作者”、“特殊贡献先进个人”和系(部)“先进教育工作者”名单并公示。

3.考核评优:评选处室“先进教育工作者”3名、处室“特殊贡献先进个人”1—2名,系(部)“先进教育工作者”2名。

4.评优依据:《中层干部量化考核办法》(青黄浦字[20xx]28号)、测评结果以及评议意见。

(三)关于任课教师的考核。

1.考核范围:凡20xx年9月1日以前到我院教学一线任教,并且一学期内完成15周及以上教学工作任务的专职任课教师。

2.考核程序:教务处按照《教师工作考核与绩效工资制实施方案(试行)》的具体要求,汇总任课教师本年度的考核评分。在教务处的督导下,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考核工作:

述职,随后由本系(部)教师之间进行相互评议。

(2)在认真进行述职、评议的基础上,按照评优名额推荐“优秀教师”人选,经教务处审核后,上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评优名额分配见附件2)。

(3)述职结束后,将每位教师符合规范要求的《述职报告》统一交到教务处审核后送行政办公室存档。

(4)公示考核成绩及“优秀教师”名单。

3.考核评优:按照评优名额推荐“优秀教师”4名。

4.评优依据:《教师工作考核与绩效工资制实施方案》(由教务处制定实施),以及评议意见。

(四)关于班主任的考核。

1.考核范围:在本年度,担任并完成一个学期(按满15周计)及以上班级管理工作的班主任。

2.考核办法:学生处按照《班级及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实施办法》(由学生处制定实施)的具体要求,分别汇总各班级二oxx年度第一、二个学期的量化考核评分,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考核工作:

(1)由学生处组织召开“班主任工作述职评议会议”,由班主任在职责范围内进行工作述职,并进行相互评议。

(2)述职结束后,将各位班主任符合规范要求的《述职报告》统一交到学生处,学生处审核后送行政办公室存档。

(3)在认真进行述职、评议的基础上,原则上分级部按照5:1的比例推荐“优秀班主任”人选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4)公示考核成绩及“优秀班主任”名单。

资格。被评为“优秀班主任”同时又被评为“优秀教师”的教职工,原则上,不再占用“优秀教师”评比名额参评“优秀教师”,只参评“优秀班主任”。

4.评优依据:《班级及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暂行)实施办法》(由学生处制定实施)以及评议意见。

(五)关于行政、后勤服务管理干部(职工)的考核。

1.考核范围:凡20xx年9月1日以前到我院各行政处(科)室从事教学管理、行政管理、学生管理、党团工作,以及负责招生、就业、财务、后勤服务工作,并且一学期内完成15周以上工作任务的科级及以下职级的教职工。

2.考核程序:按照《行政管理干部量化考核办法(试行)》(青黄浦字[20xx]79号)的考核内容,由人事处组织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考核工作:

(1)由人事处组织召开“工作述职评议会议”,由行政、后勤服务管理干部(职工)在职责范围内进行工作述职,并进行相互评议。

(2)在认真进行述职、评议的基础上推荐“先进工作者”人选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3)述职结束后,将符合规范要求的《述职报告》统一送人事处,经审核后报行政办公室存档。

(4)公示考核成绩及“先进工作者”名单。

3.考核评优:原则上按照评优比例评选“先进工作者”4名。

4.评优依据:《行政管理干部量化考核办法(试行)》(青黄浦字[20xx]79号)以及评议意见。

五、成绩使用。

本年度年终考核成绩作为教职工岗位鉴定、职务评聘、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考核等次不合格的,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有关约定办理。

六、考核时间。

20xx年11月15日—11月30日。(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七、表彰奖励。

在20xx年度年终全体教职工大会上,进行集中通报表彰。

八、有关要求。

1.各处室、系(部)在11月25日之前完成所有考核工作,并将考核情况及考核结果上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逾期不报将取消评选资格。

2.一年一度的年终考核是学院规范化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不断促进和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工作。各处(科)室、系(部)及全体教职工要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做好二oxx年度年终考核工作,为二oxx年度学院整体工作的圆满完成奠定最坚实的保证。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大人力资源开发力度,切实搞好绩效管理,有效开展对员工的绩效评价,结合矿业公司实际及xx年绩效考核的运行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四)客观公正原则。坚持考评方式与考评结果的客观、公平、公开、公正;

(五)职责明确原则。明确员工自身的岗位职责,按照矿业公司下发的整体绩效目标,层层分解组织绩效目标和个人绩效目标,责任落实到人,以责任目标为工作导向激励和促进工作业绩增长。

(六)责权利相一致原则。坚持考核结果与员工薪酬分配挂钩。

3、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逐级考核与下管一级的方法加大考核的深度和广度,将班组长乃至全体员工纳入考核之列。

绩效考核采用周期性循环管理方式,为了便于操作,矿业公司实行岗位职责目标按月考核与基本素质半年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绩效考核共分为四个环节,分别为目标设定、督导平衡、员工考核、结果反馈。

1、目标设定。

(1)单位目标确立:各单位要依据矿业公司下达的生产经营计划确立各自的成本、利润、产量、质量、安全等目标。

责任人:由各单位领导班子牵头,矿业公司各龙头部室参与协作。()时间:每月月初。

(2)个人目标确立:员工个人目标包含自身的管理工作、相应的事务性计划和主要业绩指标,员工在设定目标时不能以指标代替管理工作,员工依据单位目标及职能和个人岗位职责确立各自的个人目标,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员工在制定个人目标时,内容不得重复,要具体写出各自承担责任的业务部分,负责同一项目的,要分清主次,明确责任比例。个人目标确立后,由员工本人填写《岗位职责目标设定评价表》。

责任人:由各单位负责人牵头,员工个人和单位班子成员共同确立。时间:每月月初。

2、督导平衡。

(1)目标调整:由于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或上级目标发生变化,单位目标、个人目标可以根据客观实际进行适当调整。

负责人:由员工个人和单位班子成员共同确定。

时间:每个目标周期考核前。

(2)督导管理:由单位班子成员对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员工的问题、困难并提供指导性意见及必要的帮助,同时给予中肯的鼓励,以激励员工完成工作目标。

负责人:单位班子成员。时间:不定期。

3、员工考核。

(1)日常考核:班子成员在进行督导管理的同时要对员工的目标完成情况、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质量安全等考核要素进行收集记录,同时给予必要、及时的表扬和批评。

负责人:班子成员。

(2)目标周期考核:班子成员在每个绩效管理周期结束后,要对组织及员工进行考核,以检查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

负责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时间:每月月末。

方式:(1)月末目标周期结束时,由员工针对每个绩效目标用《岗位职责目标设定评价表》进行自我评价,然后交由班子成员依据设定的目标对员工绩效的完成情况进行逐一评价,同时由劳资人员针对员工的勤勉情况填写《勤勉情况扣分表》,并填写《岗位职责目标设定评价表》中本岗位管理达标扣分一项,最后由班子成员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公示。(2)半年或年度目标周期结束时,除按上述要求进行操作外,领导班子成员还要组织员工对考核范围内人员的《基本素质考核评价表》进行民主测评,实行员工自评、领导评价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所占比例为员工自评20%,领导评价20%,民主评议60%,合计为100分。

4、结果反馈。

负责人:单位劳资员。时间:以考核周期为准,按月发放。

(2)绩效反馈:考核结束后,单位领导班子要及时把考核结果向员工反馈,并根据反映出来的情况帮助其进行调整。

本次考核分为工作质量总体评价(定量)和勤勉情况(定性)两个部分,其中工作质量总体评价总计为100分,勤勉情况为扣分项,其中工作质量总体评价=主管领导评分总分=100-,月度考核汇总表中的考核结果=(工作质量总体评价-勤勉情况)/100。

考核结果与员工月份薪酬、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年度评选先进、选拔突出人才和实施科技责任制等结合起来,做到奖罚分明,真正起到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的作用。

1、员工月份奖金发放以每月考核结果为依据。

考核结果均值在90%—100%之间的,发放奖金系数=员工奖金系数×100%;

考核结果均值在50%以下的,取消当月奖金。

2、为半年度考核和年度综合考评提供原始依据,半年度考核和年度考核采用业绩考核汇总平均与基本素质汇总平均的方式,二者所占的比例为8:2。

3、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的,可优先参加高一档次专业技术职务或各种表彰激励体系的评审,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的,可优先考核聘任专业技术行政职务。

4、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优先外出考察、参加培训以及职务晋级;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的,视情况低聘或解聘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解聘其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身份,安排到操作岗位工作。

5、末尾淘汰:依据矿业公司实际情况对车间主任、业务主管系列与现场专业技术人员、普通管理人员系列分别实行2%—5%的末尾淘汰比率。

1、《勤勉情况扣分表》是因基本素质考核与员工业绩考核不同步而设置的,若员工出现《勤勉情况扣分表》中的相应情形,除按员工奖惩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外,在绩效考核中也要有所体现,该表的扣分标准由各单位自行确定,该表在考核周期结束汇总时由单位劳资人员填写。

2、《基本素质考核评价表》一年考核两次,既半年考核与年度考核,该表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进行修改。在评分时对于现场专业技术人员与普通管理人员的基本素质考核,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加入业务主管(车间主任)考核项,既员工自评、领导评价、主管(车间主任)评价、民主评议四项对员工的基本素质进行考核。

3、因实行分层考核,要求各单位在每月8日前分别上报上一个月的业务主管(车间主任)考核汇总表以及现场专业技术人员、普通管理人员考核汇总表。

4、各单位、部室要将员工的《岗位职责目标设定评价表》及月度考核汇总表在本单位、部室内部进行公示,以便于本单位及矿山广大员工互相监督,在公示月度考核汇总表时无须进行排序,只将每一位员工的工作质量总体评价和勤勉情况得分进行公示即可。但向人事部门上报的汇总结果要求进行排序。

5、月末考核结束后,各单位主管领导要以会议或非会议(单独找员工谈话)的方式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员工本人,在反馈过程中要本着对事不对人的原则,指出员工工作过程中的优缺点和不足,并帮助其改正。

事业单位人员考核方案范文

事业单位人员考核的概念可分为广义和狭义。这里所说的考核是狭义的考核,具体是指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年度化、规范化的调查和审计,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制度。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深入贯彻《公务员法》,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干部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掌握干部一年来的工作业绩、工作状态、工作作风,按照中共鹤岗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9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和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和年终奖励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区情实际,现就做好全区2019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区属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在编工作人员(不含处级领导干部)。

二、考核内容。

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重点是以下三个方面:

1、主要工作指标:区委、区政府,上级业务部门年初确定的工作指标;本单位、本部门研究并分解落实到人的工作指标;工作人员本人根据岗位职责要求制定的工作指标。其中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工作指标以办事处和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为主。

2、主要工作任务: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分工以及上级的要求,本人全年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

3、主要工作创新:结合本职工作提出的一些好的工作思路、方法、措施被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采纳、推广、落实的。

通过上述三方面工作的考核,结合平时考核和干部的日常表现,全面了解工作人员一年来的工作状况、工作实绩、工作成效,同时考核结果将作为衡量工作人员工作完成情况的主要标准。

三、考核程序。

根据当前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形势,为落实中央关于疫情解除之前“少聚集、不扎堆”的要求,今年的年度考核不再进行集中述职、民主测评,述职、测评以及最后的量化考核成绩排名将按照系统、战线分散进行,优秀名额也将按参加考核的人数和相应优秀比例分配到各战线、各系统。年度考核的主要程序如下:

1、述职。本次考核将采取书面述职的形式进行,个人述职报告将通过政府网面向全区公布。述职报告要重点突出、言简意赅,要实事求是的总结年度工作,用实例和数字说明情况。

2、民主测评。本次民主测评分7个层面进行。(1)区机关公务员及参公人员的测评将按照机关支部所覆盖的科室分别进行,参加人员为机关各支部的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召集人为各支部的支部书记,区委组织部将指定人员对民主测评全过程进行监督;(2)区机关事业人员的民主测评鉴于人员较少,将集中进行民主测评,参加人员为机关和办事处的事业工作人员,召集并对民主测评进行监督的人员为区人社局指定人员;(3)机关行政及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将集中进行,参加人员为机关事业全体在编工勤人员,召集并对民主测评进行监督的人员为区人社局指定人员。武装部工勤人员的民主测评由武装部党委自行组织,最终结果报区人社局;(4)办事处系统公务员的民主测评将集中进行,参加人员为五个办事处的全体公务员,召集并对民主测评进行监督的人员为区委组织部指定人员;(5)区法院、检察院的民主测评由法检党组自行组织,参加人员为全体在编人员,最终结果报区委组织部;(6)卫生系统事业人员的民主测评将集中进行,参加人员为全体在编人员,召集并对民主测评进行监督的人员为区人社局指定人员;(7)学校民主测评参加人员为全体教师,由各学校党支部自行组织。

民主测评包括两部分: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档次;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

3、领导评价。由领导干部根据每名干部平时的一贯表现并综合干部在全区性急难险重工作中的表现给予评价。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科级干部及一般干部的述职报告要请部门、单位正职签评意见;部门、办事处正职的述职报告须由区委、区政府主管领导签评意见;法院、检察院的庭长、科长的述职报告须由主管院长、主管检察长签评意见,副院(检察)长的述职报告须由院长、检察长签评意见。

4、组织考察推荐。由支部牵头,针对本支部所覆盖的所有科室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干部进行考察。考察要突出干部的政治标准和政治表现,重点考察干部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制度,落实上级决策等方面的表现。此外,各支部还要把党员能否响应支部号召,按时参加支部活动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最后经支委会集体研究,按照比例形成推荐意见,推荐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时间安排。

2020年5月底完成。

五、考核评价标准。

考核得分由民主测评、领导评价、考察得分和加分项得分构成,民主测评满分为100分,领导评价满分为100分,考察得分满分为100分,加分项得分最多不超过10分。每名工作人员综合得分权重比例的量化公式为:

分数=民主测评平均分数(100分)×40%+领导评价分数(100分)×30%+支部考察推荐得分×30%+加分项得分。

(一)考核打分的标准。

1、民主测评(100分)。

(1)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各档次分值:优秀为50分,称职(合格)为40分,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为30分,不称职(不合格)为0分,弃权的为20分。

(2)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中每小项各档次分值:优秀为50分,良好为40分,一般为30分,较差为0分,弃权的为20分。(该大项满分为50分,实际得分为5小项得分的平均值,即5项得分之和除以5)。

2、领导评价(100分)。

领导评价采取量化打分的方式进行。其中,各单位、部门负责人由主管领导评价打分,其他干部由科室负责人评价打分。满分100分,评价高100-90分;评价较高89-75分;评价一般74-60分;评价较差60分以下。

3、支部考察推荐(100分)。

支部考察推荐将分四个评价等次进行量化打分。

第四档次:拟推荐建议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干部,评60分。

4、加分项。

具有以下情形的可在考核总分中加分。

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主办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肯定并书面推广交流的或获得市委、市政府奖励的,每次加1分;被省级以上部门推广交流的或获得省委、省政府奖励的,加3分;同一工作内容得到国家、省市级表彰的按最高荣誉计算,不得累计加分。各类加分总额最高不得超过10分。

(二)其他情况。

具有下列情形的工作人员分别按以下方法办理:

1、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部门出现非正常上访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被区委、区政府通报批评的,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2、被诫勉谈话、受到警告处分的工作人员,在当年的年度考核中,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3、受记过、记大过、降级(降低岗位等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4、公务员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工作人员,不进行考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内病假超过6个月的,年度考核不能评定合格及以上档次。

5、涉及岗位调整的,在现岗位不足半年的,在原岗位测评。

6、单位派出学习、培训人员,由原单位进行考核,确定等次;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本年度半年(含半年)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7、对口支援、挂职锻炼超过半年的人员,由对口支援、挂职锻炼单位按规定考核并确定等次,不列入派出单位的考核对象。对口支援、挂职锻炼不足半年的人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

8、试用期不满一年的,只填写考核表,不评定等次。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考核结果作为班子调整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2、党群、政府及事业单位各部门工作人员分别按照考核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名次,经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优秀等次人员。

3、对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颁发奖励证书及奖章,并按标准发放奖金;被确定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晋升工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人员,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正;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对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的要求,给予嘉奖。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晋升薪级或技等工资档次。

4、科级及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受奖励以年度考核为基础,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为受奖人员。

5、不参加年度考核、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或者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该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务职级的任职年限,不计算为晋升工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七、组织机构。

考核组组长:

考核组副组长:

考核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史勇同志兼任。

考核组成员:

根据晋江市委、市政府要求,按照《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委【20xx】16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本实施方案打破身份管理,实行岗位管理,不同身份人员同时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不能享受绩效考核奖金)、当季退休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固定绩效考核奖金)、离岗待退人员(在离岗待退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固定享受称职等级奖金)不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

司法、土地、劳务等市直单位派驻梅岭街道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参加街道绩效考核,街道将提出初步考核意见,并将考核情况书面反馈市直主管部门,由各市直主管部门确定最终考核等次。

按照职务层次,考核对象按科级干部、中层干部(含工作点副点长)和一般工作人员三个类别分开考核。

1、基本原则。

以“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价”为原则,采取自上而下的评价方式,形成上级考核下级、一级考核一级的组织评价机制。

2、考核分数计算办法。

各项工作得分由该项工作的直接领导对照每个工作人员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工作目标的完成程度和完成质量给予打分,常规工作总分为50分,如果同时兼科室工作和下社区工作,则每项为25分;重点项目工作满分为40分,如果同时兼任两个项目,则每个项目为20分;如果无参加重点项目工作,常规工作得分则以总分90计;考勤分值总分为10分,根据考勤情况计分,全勤得10分,迟到一次扣1分,迟到10次或以上该项不得分,旷工一天扣5分,旷工两天或以上该项不得分;奖惩附加分根据奖惩情况酌情加分或扣分,加减分值最高为10分。考评得分=(常规工作得分+重点项目得分+考勤得分+奖惩附加分)×60%+党政领导测评分值×40%。其中,党政领导测评分值按测评结果排名计,排名前25%得分为90分,排名前25%—55%得分为80分,其他得分为70分。

根据绩效考评得分情况,从高到底排列,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评得分高于90分以上的,评为“优秀”等次;考评得分75分—89分的,评为“良好”等次;考评得分60分—74分的,评为“称职”等次;考评得分60分以下的,评为“不称职”等次。绩效考核“优秀”等次和“良好”等次人员比例按三个考核类别分别控制在人数的25%以内和30%以内。

当季请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不能享受“优秀”等次奖金。当季退休人员和调离本市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称职”等次奖金。

下列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当季新录用(聘用)或外县(市、区)新调入人员工作不满20个工作日的、当季请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的、当季被效能告诫的、受立案调查在立案期间的。

下列人员参加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当季旷工累计超过2个工作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在处分期间的当季确定不称职,以后按年度考核确定等次或不定等次。

绩效考核工作按照“计划、总结、评估、反馈”的流程,对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开展绩效考核工作一般按照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1、制定绩效计划。根据上级工作任务和本单位工作职能,各科室按目标时序进度安排,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把工作计划细化到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应根据自己的岗位在每季度初填写好《工作目标量化评分表》,并报送街道绩效办。

3、组织绩效评估。全体考核对象在每季度首月填写《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评分表》,并经各项工作的直接领导评价、打分后,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汇总至街道绩效办。街道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召开述职评议会,对考核对象上一季度工作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评定,由街道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在逐级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考核等次。主要领导绩效考核等次应在与单位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结果以及单位奖励惩戒情况挂钩。绩效考核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4、做好绩效反馈。在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后,对照职能工作目标,指定专人向考核对象反馈考核结果。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考核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讲评,主要是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方向。绩效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是指把绩效结果与个人利益挂钩,把绩效结果作为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的主要依据。

1、与考核奖金挂钩。“优秀”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2100元,“良好”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1800元,“称职”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1500元。

2、与奖励惩戒挂钩。把绩效考核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表彰结合起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从季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中评选、产生,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三次及以上的,在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限额内,可以直接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并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推荐人选。。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等次两次及以上的,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被评为一次“不称职”等次的,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对于有计生、综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一票否决情况的,按相关规定确定考核等次。

3、与职业发展挂钩。坚持把绩效考核与岗位调整、选拔任用和学习培训结合起来。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多次获评“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干部提拔使用上给予优先推荐;在干部培训时,作为优先安排人选。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获评“不称职”等次的,给以一定期限的待岗处理,采取跟班学习、强制培训等措施,帮助待岗人员整改提高,并依据培训结果和能力条件重新安排工作;对于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予以辞退。

根据《关于做好20__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市图书馆实际,制定20__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截止20__年__月在编人数为__人,全额事业单位编制__人,列入本年度考核人员范围的为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__10人。

优秀比例为15%,拟评优秀1人。

为切实做好20__年度考核工作,特成立考核工作组。

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要求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每个方面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以及接受教育培训的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主要考核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取得的社会效益等,包括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1、进行个人总结、述职述廉,填写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

2、召开年度考核评议会议,员工述职,并进行民主评议。

3、考核小组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工作职责履行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议,拟定考核等次。

4、对拟定为优秀的人员在馆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5、由考核小组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员,被考核人针对考核结果签字确认。

6、将年度考核结果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1、2月20前拟定工作方案,经主管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核准。

3、3月10日前,召开述职评议会。

4、3月15日前,由主管领导对被考核人写出评语,并由考核工作组确定考核等次,并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行公示。

6、3月30日前,整理考核资料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1、根据个人考核情况,确定优秀等次人员1名,予以嘉奖。

2、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人员,适当降低绩效工资标准,下一年度不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根据晋江市委、市政府要求,按照《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委【20xx】16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本实施方案打破身份管理,实行岗位管理,不同身份人员同时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不能享受绩效考核奖金)、当季退休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固定绩效考核奖金)、离岗待退人员(在离岗待退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固定享受称职等级奖金)不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

司法、土地、劳务等市直单位派驻梅岭街道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参加街道绩效考核,街道将提出初步考核意见,并将考核情况书面反馈市直主管部门,由各市直主管部门确定最终考核等次。

按照职务层次,考核对象按科级干部、中层干部(含工作点副点长)和一般工作人员三个类别分开考核。

1、基本原则。

以“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价”为原则,采取自上而下的评价方式,形成上级考核下级、一级考核一级的组织评价机制。

2、考核分数计算办法。

各项工作得分由该项工作的直接领导对照每个工作人员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工作目标的完成程度和完成质量给予打分,常规工作总分为50分,如果同时兼科室工作和下社区工作,则每项为25分;重点项目工作满分为40分,如果同时兼任两个项目,则每个项目为20分;如果无参加重点项目工作,常规工作得分则以总分90计;考勤分值总分为10分,根据考勤情况计分,全勤得10分,迟到一次扣1分,迟到10次或以上该项不得分,旷工一天扣5分,旷工两天或以上该项不得分;奖惩附加分根据奖惩情况酌情加分或扣分,加减分值最高为10分。考评得分=(常规工作得分+重点项目得分+考勤得分+奖惩附加分)×60%+党政领导测评分值×40%。其中,党政领导测评分值按测评结果排名计,排名前25%得分为90分,排名前25%—55%得分为80分,其他得分为70分。

根据绩效考评得分情况,从高到底排列,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评得分高于90分以上的,评为“优秀”等次;考评得分75分—89分的,评为“良好”等次;考评得分60分—74分的,评为“称职”等次;考评得分60分以下的,评为“不称职”等次。绩效考核“优秀”等次和“良好”等次人员比例按三个考核类别分别控制在人数的25%以内和30%以内。

当季请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不能享受“优秀”等次奖金。当季退休人员和调离本市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称职”等次奖金。

下列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当季新录用(聘用)或外县(市、区)新调入人员工作不满20个工作日的、当季请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的、当季被效能告诫的、受立案调查在立案期间的。

下列人员参加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当季旷工累计超过2个工作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在处分期间的当季确定不称职,以后按年度考核确定等次或不定等次。

绩效考核工作按照“计划、总结、评估、反馈”的流程,对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开展绩效考核工作一般按照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1、制定绩效计划。根据上级工作任务和本单位工作职能,各科室按目标时序进度安排,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把工作计划细化到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应根据自己的岗位在每季度初填写好《工作目标量化评分表》,并报送街道绩效办。

2、做好工作纪实。按照绩效计划安排,考核对象应做好绩效工作记录,工作记录在《晋江市绩效管理工作日记》上,工作日记记录每天的出勤和主要工作情况。考核对象应按月份、季度和年度进行工作总结,逐条列举工作目标和进展情况、完成程度和工作成效,形成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在填写《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绩效工作台帐》应尽量把工作内容细化、量化。个人绩效工作台账每季度首月5日前由各部门收集后报送至街道绩效办,由街道绩效办统一管理。

3、组织绩效评估。全体考核对象在每季度首月填写《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评分表》,并经各项工作的直接领导评价、打分后,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汇总至街道绩效办。街道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召开述职评议会,对考核对象上一季度工作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评定,由街道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在逐级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考核等次。主要领导绩效考核等次应在与单位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结果以及单位奖励惩戒情况挂钩。绩效考核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4、做好绩效反馈。在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后,对照职能工作目标,指定专人向考核对象反馈考核结果。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考核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讲评,主要是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方向。绩效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是指把绩效结果与个人利益挂钩,把绩效结果作为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的主要依据。

1、与考核奖金挂钩。“优秀”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2100元,“良好”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1800元,“称职”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1500元。

2、与奖励惩戒挂钩。把绩效考核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表彰结合起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从季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中评选、产生,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三次及以上的,在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限额内,可以直接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并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推荐人选。。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等次两次及以上的,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被评为一次“不称职”等次的,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对于有计生、综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一票否决情况的,按相关规定确定考核等次。

3、与职业发展挂钩。坚持把绩效考核与岗位调整、选拔任用和学习培训结合起来。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多次获评“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干部提拔使用上给予优先推荐;在干部培训时,作为优先安排人选。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获评“不称职”等次的,给以一定期限的待岗处理,采取跟班学习、强制培训等措施,帮助待岗人员整改提高,并依据培训结果和能力条件重新安排工作;对于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予以辞退。

为加强市财政局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和监督,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干部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鞭策广大干部职工更好地履行职责,勤政廉政,全面促进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转发河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驻人社公〔20xx〕8号)等有关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办法。

考核对象是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经组织外派挂职、援疆、驻村、外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由所在乡镇级以上机关提出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由派出单位确定考核等次)。

局内部轮训锻炼的人员,年度考核评选优秀等次参加编制所在单位的考核,评选先进工作者参加工作岗位所在单位的考核。

平时考核以干部职工的岗位职责为依据,对干部职工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做出评价,重点评价干部职工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目标和出勤情况等。

为此,平时考核采取量化“积分制”,由考勤工作、常规工作、重点工作、奖励加分、惩戒扣分、民主测评等六部分定性组成。总分定量100分,其中:考勤工作30分,常规工作25分,重点工作30分,民主测评15分。奖励加分和惩戒扣分另行计算。

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好、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平时考核以月为周期,每月考核“好”等次人数比例一般掌握在各分管领导分管人员参加平时考核总人数的40%以内。

(一)考勤工作(30分)。

1、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工作人员要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由局人事教育科会同监察室每周开展不定期考勤签到、检查在岗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请销假和出差备案等工作的通知》(驻财组〔2016〕6号)和《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驻财组〔2014〕45号)等文件执行。凡无故迟到、早退、脱岗的每次扣1分;旷工或无故超假的每半天扣2分(不足半天按脱岗计算)。

2、值班制度。值班期间应严格遵守值班制度,经上级或局办公室每月开展不定期检查,值班电话无人接听的,全体值班人员每人扣1分;迟到、早退、无故脱岗的,每次扣1分;因缺岗被上级通报或因发生突发事件需要值班人员处置而不到场的,每次扣5分。

3、学习、会议制度。对单位组织的各类学习、会议(含财经论坛、道德讲堂、培训、测试等),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的时间、地点、人员等要求参加。因有事不能参加学习、会议的要提前向分管机关的局领导请假,并填写会议请假报告单,经局领导签字同意后送局人事教育科备案。无故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分;无故缺席的每次扣2分。

4、工作效能制度。工作时间禁止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在电脑或手机上打游戏、炒股、网购、浏览与工作学习无关网页或视频、未到下班时间打乒乓球等,经上级或局监察室、人事教育科每周开展不定期检查,每查到一次扣2分;工作日午间饮酒的,每次扣5分,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因服务态度不端正、办事拖拉、吃拿卡要等被服务对象投诉并经监察室核实的,每人次扣5分,性质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节能管理制度。倡导节俭节约,建设节约型机关单位。下班离开单位后,办公室内空调、电脑、电灯等用电设施不关的,经局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每月开展不定期检查,每发现1次扣该办公室全体人员1分;因此造成安全事故的,全体人员扣10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重大活动参与制度。无故不参加集体组织的重大活动,并受到上级或局里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

(二)常规工作(25分)。

7、工作记实。实行工作月记制度(见附件2:工作月记表),每月末,简要记录每月所做重点工作事项,并在每月的1号,科室、单位负责人交分管局领导审查,其他同志交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查,对未完成工作的要说明理由。审查后交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存档备查。无故未按时上交的,每次扣1分;缺交的,每次扣2分。

8、每月小结。每月末,各科室、单位组织一次工作小结,对当月每位同志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小结,对未完成的工作要说明理由。如无特殊原因未按时完成,每项工作扣2分。

9、临时工作。服从领导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临时交办任务(包括各种临时任务如重要工作部署、会议确定事项或领导重要批示等承办件)。对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的,每项(次)扣3分;虽能服从工作安排,但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的,每项(次)扣2分。

10、保密工作。保密工作被上级查处通报或发生泄密事件,以及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或对网络舆情应对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每件(次)扣相关责任人员各2分。

(三)重点工作(30分)。

由分管局领导或其指定专人,对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考核该科室、单位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由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对本科室、单位其他人员考核本人岗位责任分工中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1、结果考核。对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和财政中心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科室、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具体责任人员,凡态度消极、完成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次)扣2分;未按时完成的,每项(次)扣3分;被市委、市政府、省财政厅通报批评的,每项(次)扣5分。

12、过程评价。按时上报市委、市政府、省财政厅或其他政府部门要求报送的各类重点工作报表,以及重点工作总结、计划等文字材料,做到数据准确、文字精炼、表述清楚。凡未按要求上报各类重点工作报表、文字材料的,对科室、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具体责任人员,每项(次)扣2分;被市委、市政府、省财政厅通报批评的,每项(次)扣5分。

(四)民主测评(15分)。

13、民主测评。每季度末和年终,按照民主测评程序开展民主测评。在分管领导分管科室、单位范围内,每次测评排名在后3名并且不称职(不合格)票数2票及以上者,每人扣2分。

(五)奖励加分(25分封顶。同项内容按最高分奖励,不重复加分)。

14、科室(单位)受奖(封顶5分)。以科室(单位)为主体而受到国家级、省级、市级(含市各职能部门)、本局各种书面表彰奖励的,对科室(单位)全体人员分别加5分、3分、2分、1分。因表彰有滞后性,经常是去年的工作今年表彰,无法计入去年积分的,可计入今年积分。

15、个人受奖(封顶5分)。个人受到国家级、省级、市级(含市各职能部门)、本局各种书面表彰奖励的,分别加5分、3分、2分、1分。因表彰有滞后性,去年工作受到表彰的可计入今年积分。

16、克难有为(封顶5分)。上级和我局安排的重点、难点、应急工作,敢于担当、表现突出、完成效果好,有上级和我局相关文件、讲话显示体现或省、市、我局领导批示表扬的,可对具体承办人每件(次)加2分。

17、对外宣传(封顶5分)。在各级党委政府和财政部门主办的报刊及网站上发表与市财政局和所从事岗位工作有关的调研、宣传等文章(不含为评职称而发表),按国家级、省级、市级,每篇分别加3分、2分、1分。

18、公益活动(封顶5分)。积极参加上级和我局组织的无偿献血、歌咏比赛、演讲比赛、体育赛事等公益公共活动的,每件(次)加1分;在全市和省厅取得名次的每件(次)加2分。

上述所有奖励加分事项均须有书面依据或与书面依据认定一致的复印件,没有书面依据或复印件不得奖励加分。

(六)惩戒扣分(扣分不封顶)。

惩戒扣分即是在日常工作中出现通报批评、影响大局、违纪违法、失职失误、推诿避责、限时办结制执行不力等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及其所在科室、单位进行扣分。

19、因工作不力被省、市通报批评的,每通报一次对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扣3分。

20、因工作互相推诿或失误、失职等原因造成全局工作受影响,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员每次扣3分;出现影响本单位或全局安定团结局面事件的,每次扣5分。

21、在上级纪委等明查暗访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被通报批评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或被有关部门发现并查处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分别扣3分、5分、8分。

22、在党风廉政、信访维稳、计划生育、安全工作、依法行政等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职的,对相关责任人员每次扣3分。

23、在应急任务办理工作中推诿躲避、表现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员每次扣3分。

24、在财政资金拨付业务中,执行限时办结制度不力,存在无故拖延办结时间、以出差开会为借口不及时办理、行政效率低、吃拿卡要等问题的,对相关责任人员每次扣5分,相关责任人当月考核不得被评为“好”和“良好”等次;在当年度考核中,科室、单位工作人员因限时办结被扣分3人次及以上的,取消该科室、单位年度考核集体和个人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据党纪政纪追究责任。限时办结制度执行情况由财政监督办定期提供书面依据。

上述惩戒扣分事项原则上须经局监察室调查核实。另外,上述情节严重的,经局监察室核实并报局领导批准,对相关人员取消年度积分资格,年度考核等次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平时考核采取“周记实、月考核、季审定”的方式,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各科室、各单位根据岗位职责将工作任务(目标)分解到每个工作人员并填写个人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认定表(见附件1),把岗位职责、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作为考核的相关依据,并一式三份报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和局考核办公室备案。在此基础上,按以下程序考核:

(一)建立考核档案。由各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为分管科室、单位全体人员按编制建立考核档案,一人一盒。各科室、各单位要安排固定人员每月1号及时搜集并上报上月常规工作、重点工作、奖励加分、惩戒扣分、民主测评等资料,不及时上报资料没有依据者不得加或扣分,与此同时,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要每月1号及时催交整理相关资料入档;每季度末,由局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后勤服务中心、财政监督办和创建办等提供每周或每月考勤工作和相关奖励加分、惩戒扣分等书面依据,由局人事教育科统一汇总后,向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提供。所有资料均需提供书面依据并加盖公章,为月考核、季审定、年终综合考评奠定基础。

(二)每月考核。每月5号前主管领导对分管人员上月的工作记实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工作完成情况和加扣分情况,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填写《公务员平时考核表》,局属事业单位填写《工作人员平时考核表》,由分管局长联系人收齐后报分管局长进行评鉴,写出考核评语,提出月考核等次建议。

(三)季度考核。前三个季度末,由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按市人社局有关精神分配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和名额;随后由每位同志填写本季度“积分制考核表”(见附件3);再由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组织分管的各科室、单位被考核人员进行民主测评,随后根据各项考核内容据实填写“积分制”考核综合得分汇总表(见附件4);最后由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依据被考核人的工作记实情况、“积分制”考核情况、现实工作表现和民主测评结果,提出本季度的平时考核等次结果建议,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后,在季度终了5日内,报考核委员会审核并留存,确定季度平时考核结果,并作为年终年度考核等次依据。

(四)年终综合考评。第四季度仍按照以上季度考评的一系列程序开展考评,并组织全局年度民主测评(各分管局领导不再组织季度民主测评),由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汇总测评结果。同时,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将市人社局分配的优秀等次名额分下去,并将我局的先进工作者名额分下去,结合前三个季度评选出的平时考核优秀人选、“积分制”考核排名情况和现实工作表现,由各分管局领导按照所分配的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和先进工作者名额,最终确定考核优秀等次人选和先进工作者人选,由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汇总,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一)作为评定年度考核等次的依据。

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按市人社局文件和相关政策执行,评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选原则上应按照年度综合积分排名结合平时工作表现确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当在平时考核获得“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差”等次的工作人员中产生。

机关与局属单位优秀比例分别核算和评选,不得相互占用指标。未完成公务员网络培训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网上继续教育学分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核减该单位优秀等次比例,该单位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考核周期内病事假超过12个工作日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的平时考核,参照年度考核有关规定办理。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平时考核的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差”等次。

(二)作为评选先进工作者的依据。

年底,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在岗工作人员(包括内部轮训锻炼人员),在分管局领导的主持下,根据季度平时考核和年终综合考评结果,结合平时工作表现,评选出“市直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在局分管领导的主持下以分管或协助分管科室(单位)为单位进行,按所分管科室(单位)实有人数的10%比例评选,确定的拟表彰人选,由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汇总后,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三)作为奖优惩劣的依据。

对平时考核结果“好”和“良好”等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在各项评优评先活动中,原则上应从本年度“积分制”考核年度综合积分靠前的工作人员中推荐提名;积分排名位列后20%的人员,不得作为各级各类评优评先及综合性表彰的推荐人选。对于连续三年积分排名靠前或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三年获优秀等次的,作为优先交流轮岗、培养推荐、提拔任用的依据;对连续两年积分排名靠后且积分较低的,可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岗位调整等处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做好平时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坚持把考核工作作为奖励先进、治慵懒散、规范行为的重要抓手。成立市财政局考核委员会,局党组书记、局长何晞任主任,局党组副书记、调研员冯文福,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克诚任副主任,其他党组成员为委员会成员。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克诚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人事教育科,各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平时考核工作,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和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监察室、后勤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二)明确工作责任,严格管理把关。各科室、各单位要认真对照考核办法,因人因岗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将考核内容与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对应到岗到人。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平时考核工作,做好考核登记、材料收集报送、基础台帐、联络服务和管理等工作,确保信息准确真实,档案妥善保管,考核程序规范,严格管理把关。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导致平时考核失实、失真的个人和科室单位,一经发现,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法由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本考核办法电子档已通过局办公内网网络寻呼发送至全体人员。

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要每月召开一次例会,随时掌握平时考核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把平时考核制度落到实处。

开展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市、区有关绩效工资分配政策,正确行使绩效工资分配的自主权。实行科学考核、绩效挂钩、按劳分配,建立自主灵活、符合档案工作特点的激励分配机制,进一步扩大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增强竞争意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档案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一)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责益相符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

(一)考核对象

白云区档案局20xx年底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局纳入实施范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个。即:白云区档案局地方志科编纂科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个。

(二)考核时间

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对白云区档案局20xx年1月-12月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进行绩效工资考核。

区档案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党支部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白云区档案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相关业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档案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全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

(一)绩效工资的构成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量、工作成效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每年考核一次,按照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二)绩效工资考核内容

绩效工资主要考核职工工作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具体内容包括:对职工工作作风、政治表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是否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大小、在岗工作时间、完成本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基础性绩效工资设置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全额发放。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的,全额发放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在职人员在法定假期内休假的,不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每月按照绩效工资的70%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设置

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百分制考核,由白云区档案局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职工的德、能、勤、绩、廉四个方面(具体考核标准参照附件)。每年考核一次,单位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3、考核加分

年度履职考核为优秀的加2分;本年度内获得区、市、省、国家级先进个人称号或其他表彰的分别加2、3、4、5分,获得市、省、国家档案局档案工作先进表彰的分别加2、3、4分。(加分因素按照最后考核得分后直接相加)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式

1、领导评(60%)。由白云区档案局领导班子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考评,最后得分占考评的60%。

2、同事评(40%)。由白云区档案局其他一般干部和工作人员考评,最后得分占考评的40%。

3、自评(10%)。由自己考评,自评得分占考评总成绩的10%。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计算方法

白云区档案局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人员分布为:领导班子共3人(考核加权总分为a),全局其他考核工作人员共8人(考核加权总分为b),被考核人2人(自评考核总分为c)。

被考核人最后考评得分=60%*a/3+40%*b/8+10%*c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

白云区档案局每年年底对事业编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工作绩效考核,按照德、能、勤、绩、廉及考核加分标准进行考核打分,最后按照考核计算方法进行汇总,作为被考核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最高分值为100分,被考核人最后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为激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个人最后考核得分的百分比。(如某工作人员年度扣取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1000元,该同志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最后考评得分为95分,则应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金额为10000.95=950元)。

(二)排除性获得奖励绩效工资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作人员,不得享受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国家机关处理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的;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年度履职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的;

5、一年内无故旷工累计15个(含5个)工作日以上、事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以上的(政策规定的法定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时限和工伤治疗期间除处)。

扣发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经考核兑现后积余部分金额,由单位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自主统筹安排。

实施绩效工资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评的各项得分必须保存有原始依据,考核量化分数及结果应告知被考核人员,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

九、本考核办法自20xx年1月起执行。

十、本考核办法由区档案局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绩效考核表格

事业单位考核方案

为加强市财政局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和监督,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干部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鞭策广大干部职工更好地履行职责,勤政廉政,全面促进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转发河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驻人社公〔20xx〕8号)等有关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办法。

    考核对象是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经组织外派挂职、援疆、驻村、外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由所在乡镇级以上机关提出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由派出单位确定考核等次)。

    局内部轮训锻炼的人员,年度考核评选优秀等次参加编制所在单位的考核,评选先进工作者参加工作岗位所在单位的考核。

    平时考核以干部职工的岗位职责为依据,对干部职工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做出评价,重点评价干部职工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目标和出勤情况等。

为此,平时考核采取量化“积分制”,由考勤工作、常规工作、重点工作、奖励加分、惩戒扣分、民主测评等六部分定性组成。总分定量100分,其中:考勤工作30分,常规工作25分,重点工作30分,民主测评15分。奖励加分和惩戒扣分另行计算。

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好、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平时考核以月为周期,每月考核“好”等次人数比例一般掌握在各分管领导分管人员参加平时考核总人数的40%以内。

    (一)考勤工作(30分)。

1、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工作人员要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由局人事教育科会同监察室每周开展不定期考勤签到、检查在岗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请销假和出差备案等工作的通知》(驻财组〔2016〕6号)和《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驻财组〔2014〕45号)等文件执行。凡无故迟到、早退、脱岗的每次扣1分;旷工或无故超假的每半天扣2分(不足半天按脱岗计算)。

2、值班制度。值班期间应严格遵守值班制度,经上级或局办公室每月开展不定期检查,值班电话无人接听的,全体值班人员每人扣1分;迟到、早退、无故脱岗的,每次扣1分;因缺岗被上级通报或因发生突发事件需要值班人员处置而不到场的,每次扣5分。

    3、学习、会议制度。对单位组织的各类学习、会议(含财经论坛、道德讲堂、培训、测试等),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的时间、地点、人员等要求参加。因有事不能参加学习、会议的要提前向分管机关的局领导请假,并填写会议请假。

报告。

单,经局领导签字同意后送局人事教育科备案。无故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分;无故缺席的每次扣2分。

4、工作效能制度。工作时间禁止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在电脑或手机上打游戏、炒股、网购、浏览与工作学习无关网页或视频、未到下班时间打乒乓球等,经上级或局监察室、人事教育科每周开展不定期检查,每查到一次扣2分;工作日午间饮酒的,每次扣5分,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因服务态度不端正、办事拖拉、吃拿卡要等被服务对象投诉并经监察室核实的,每人次扣5分,性质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节能管理制度。倡导节俭节约,建设节约型机关单位。下班离开单位后,办公室内空调、电脑、电灯等用电设施不关的,经局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每月开展不定期检查,每发现1次扣该办公室全体人员1分;因此造成安全事故的,全体人员扣10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重大活动参与制度。无故不参加集体组织的重大活动,并受到上级或局里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

    (二)常规工作(25分)。

   7、工作记实。实行工作月记制度(见附件2:工作月记表),每月末,简要记录每月所做重点工作事项,并在每月的1号,科室、单位负责人交分管局领导审查,其他同志交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查,对未完成工作的要说明理由。审查后交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存档备查。无故未按时上交的,每次扣1分;缺交的,每次扣2分。

   8、每月小结。每月末,各科室、单位组织一次工作小结,对当月每位同志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小结,对未完成的工作要说明理由。如无特殊原因未按时完成,每项工作扣2分。

   9、临时工作。服从领导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临时交办任务(包括各种临时任务如重要工作部署、会议确定事项或领导重要批示等承办件)。对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的,每项(次)扣3分;虽能服从工作安排,但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的,每项(次)扣2分。

    10、保密工作。保密工作被上级查处通报或发生泄密事件,以及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或对网络舆情应对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每件(次)扣相关责任人员各2分。

(三)重点工作(30分)。

11、结果考核。对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和财政中心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科室、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具体责任人员,凡态度消极、完成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次)扣2分;未按时完成的,每项(次)扣3分;被市委、市政府、省财政厅通报批评的,每项(次)扣5分。

12、过程评价。按时上报市委、市政府、省财政厅或其他政府部门要求报送的各类重点工作报表,以及重点工作总结、计划等文字材料,做到数据准确、文字精炼、表述清楚。凡未按要求上报各类重点工作报表、文字材料的,对科室、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具体责任人员,每项(次)扣2分;被市委、市政府、省财政厅通报批评的,每项(次)扣5分。

(四)民主测评(15分)。

13、民主测评。每季度末和年终,按照民主测评程序开展民主测评。在分管领导分管科室、单位范围内,每次测评排名在后3名并且不称职(不合格)票数2票及以上者,每人扣2分。

(五)奖励加分(25分封顶。同项内容按最高分奖励,不重复加分)。

14、科室(单位)受奖(封顶5分)。以科室(单位)为主体而受到国家级、省级、市级(含市各职能部门)、本局各种书面表彰奖励的,对科室(单位)全体人员分别加5分、3分、2分、1分。因表彰有滞后性,经常是去年的工作今年表彰,无法计入去年积分的,可计入今年积分。

    15、个人受奖(封顶5分)。个人受到国家级、省级、市级(含市各职能部门)、本局各种书面表彰奖励的,分别加5分、3分、2分、1分。因表彰有滞后性,去年工作受到表彰的可计入今年积分。

    16、克难有为(封顶5分)。上级和我局安排的重点、难点、应急工作,敢于担当、表现突出、完成效果好,有上级和我局相关文件、讲话显示体现或省、市、我局领导批示表扬的,可对具体承办人每件(次)加2分。

    17、对外宣传(封顶5分)。在各级党委政府和财政部门主办的报刊及网站上发表与市财政局和所从事岗位工作有关的调研、宣传等文章(不含为评职称而发表),按国家级、省级、市级,每篇分别加3分、2分、1分。

 18、公益活动(封顶5分)。积极参加上级和我局组织的无偿献血、歌咏比赛、演讲比赛、体育赛事等公益公共活动的,每件(次)加1分;在全市和省厅取得名次的每件(次)加2分。

上述所有奖励加分事项均须有书面依据或与书面依据认定一致的复印件,没有书面依据或复印件不得奖励加分。

    (六)惩戒扣分(扣分不封顶)。

   惩戒扣分即是在日常工作中出现通报批评、影响大局、违纪违法、失职失误、推诿避责、限时办结制执行不力等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及其所在科室、单位进行扣分。

19、因工作不力被省、市通报批评的,每通报一次对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扣3分。

20、因工作互相推诿或失误、失职等原因造成全局工作受影响,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员每次扣3分;出现影响本单位或全局安定团结局面事件的,每次扣5分。

21、在上级纪委等明查暗访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被通报批评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或被有关部门发现并查处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分别扣3分、5分、8分。

22、在党风廉政、信访维稳、计划生育、安全工作、依法行政等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职的,对相关责任人员每次扣3分。

23、在应急任务办理工作中推诿躲避、表现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员每次扣3分。

24、在财政资金拨付业务中,执行限时办结制度不力,存在无故拖延办结时间、以出差开会为借口不及时办理、行政效率低、吃拿卡要等问题的,对相关责任人员每次扣5分,相关责任人当月考核不得被评为“好”和“良好”等次;在当年度考核中,科室、单位工作人员因限时办结被扣分3人次及以上的,取消该科室、单位年度考核集体和个人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据党纪政纪追究责任。限时办结制度执行情况由财政监督办定期提供书面依据。

上述惩戒扣分事项原则上须经局监察室调查核实。另外,上述情节严重的,经局监察室核实并报局领导批准,对相关人员取消年度积分资格,年度考核等次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平时考核采取“周记实、月考核、季审定”的方式,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各科室、各单位根据岗位职责将工作任务(目标)分解到每个工作人员并填写个人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认定表(见附件1),把岗位职责、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作为考核的相关依据,并一式三份报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和局考核办公室备案。在此基础上,按以下程序考核:

(一)建立考核档案。由各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为分管科室、单位全体人员按编制建立考核档案,一人一盒。各科室、各单位要安排固定人员每月1号及时搜集并上报上月常规工作、重点工作、奖励加分、惩戒扣分、民主测评等资料,不及时上报资料没有依据者不得加或扣分,与此同时,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要每月1号及时催交整理相关资料入档;每季度末,由局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后勤服务中心、财政监督办和创建办等提供每周或每月考勤工作和相关奖励加分、惩戒扣分等书面依据,由局人事教育科统一汇总后,向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提供。所有资料均需提供书面依据并加盖公章,为月考核、季审定、年终综合考评奠定基础。

(二)每月考核。每月5号前主管领导对分管人员上月的工作记实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工作完成情况和加扣分情况,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填写《公务员平时考核表》,局属事业单位填写《工作人员平时考核表》,由分管局长联系人收齐后报分管局长进行评鉴,写出考核评语,提出月考核等次建议。

(三)季度考核。前三个季度末,由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按市人社局有关精神分配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和名额;随后由每位同志填写本季度“积分制考核表”(见附件3);再由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组织分管的各科室、单位被考核人员进行民主测评,随后根据各项考核内容据实填写“积分制”考核综合得分汇总表(见附件4);最后由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依据被考核人的工作记实情况、“积分制”考核情况、现实工作表现和民主测评结果,提出本季度的平时考核等次结果建议,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后,在季度终了5日内,报考核委员会审核并留存,确定季度平时考核结果,并作为年终年度考核等次依据。

(四)年终综合考评。第四季度仍按照以上季度考评的一系列程序开展考评,并组织全局年度民主测评(各分管局领导不再组织季度民主测评),由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汇总测评结果。同时,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将市人社局分配的优秀等次名额分下去,并将我局的先进工作者名额分下去,结合前三个季度评选出的平时考核优秀人选、“积分制”考核排名情况和现实工作表现,由各分管局领导按照所分配的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和先进工作者名额,最终确定考核优秀等次人选和先进工作者人选,由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汇总,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一)作为评定年度考核等次的依据。

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按市人社局文件和相关政策执行,评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选原则上应按照年度综合积分排名结合平时工作表现确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当在平时考核获得“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差”等次的工作人员中产生。

机关与局属单位优秀比例分别核算和评选,不得相互占用指标。未完成公务员网络培训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网上继续教育学分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核减该单位优秀等次比例,该单位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考核周期内病事假超过12个工作日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的平时考核,参照年度考核有关规定办理。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平时考核的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差”等次。

(二)作为评选先进工作者的依据。

年底,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在岗工作人员(包括内部轮训锻炼人员),在分管局领导的主持下,根据季度平时考核和年终综合考评结果,结合平时工作表现,评选出“市直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在局分管领导的主持下以分管或协助分管科室(单位)为单位进行,按所分管科室(单位)实有人数的10%比例评选,确定的拟表彰人选,由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汇总后,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三)作为奖优惩劣的依据。

对平时考核结果“好”和“良好”等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在各项评优评先活动中,原则上应从本年度“积分制”考核年度综合积分靠前的工作人员中推荐提名;积分排名位列后20%的人员,不得作为各级各类评优评先及综合性表彰的推荐人选。对于连续三年积分排名靠前或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三年获优秀等次的,作为优先交流轮岗、培养推荐、提拔任用的依据;对连续两年积分排名靠后且积分较低的,可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岗位调整等处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做好平时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坚持把考核工作作为奖励先进、治慵懒散、规范行为的重要抓手。成立市财政局考核委员会,局党组书记、局长何晞任主任,局党组副书记、调研员冯文福,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克诚任副主任,其他党组成员为委员会成员。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克诚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人事教育科,各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平时考核工作,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和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监察室、后勤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二)明确工作责任,严格管理把关。各科室、各单位要认真对照考核办法,因人因岗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将考核内容与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对应到岗到人。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平时考核工作,做好考核登记、材料收集报送、基础台帐、联络服务和管理等工作,确保信息准确真实,档案妥善保管,考核程序规范,严格管理把关。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导致平时考核失实、失真的个人和科室单位,一经发现,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法由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本考核办法电子档已通过局办公内网网络寻呼发送至全体人员。

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要每月召开一次例会,随时掌握平时考核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把平时考核制度落到实处。

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一是根据文件精神,迅速召开了党组会,安排部署20xx年年度考核工作。会上及时成立了年度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成员有:####。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

二是加强对考核工作的宣传和政策了解,提高被考核人员对考核工作的认识。年度考核工作是综合评价每个被考核人员德、能、勤、绩、廉的一种有效途径和方法,能够起到激励先进、鼓励后进的作用。在考核过程中既严格考核过程,又要体现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三是加强考核的组织领导文秘x代写qq800002959电话13182443908和监督检查,确保考核工作落到实处。严格按照《市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考核原则、内容和标准、程序及考核结果的使用等要求进行,做到精心组织、有序实施。要求被考核人认真对照年度考核工作的各项要求,客观总结自己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和德、能、勤、绩、廉各方面的表现,找出不足,做好自我总结、自我评议。因事因病考核期间不在单位的人员也全部认真填写了《国家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登记表》。

四是严格考核程序,确保考核的客观公正。严格履行考核程序,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重点把握个人述职、个人自评、民主测评、领导审核评价、公示、确定等次等环节,避免了考核工作流于形式,确保了考核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注重将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做好被考核人员年度工作述职。

按照自查、述职、自评、民主测评、领导审核评价等考核程序,在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同时将被考核人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示范区”建设和灾后重建样板建设工作中的表现,以及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提升行政效能工作的监察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依据,此外还分别召开中层以上人员和局党组会,综合评价被考核人的年度工作情况,确定考核等次。

三、考核结果。

我局共有公务员总数8名(不含副局级以上市管干部11名)其中参加年度考核8名。评定为优秀等次的1人,优秀比例是12.5%其余7人均为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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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方案集合

根据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东人社发〔20**〕9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人员考核实施方案如下:。

年度考核工作是干部队伍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实施奖惩、培训、辞退和调整职务、级别、工资的重要依据,是全面考察全局工作人员一年来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及局的各项决策部署情况,以及在工作中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有利于客观、公正地评价全局干部职工在本职工作岗位中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促进机关绩效考评工作深入开展.

考核对象为局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局内设行政科室3个,下属事业单位14个.参与考核范围内人员为公务员9人,其中副科以下公务员1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0人.

(一)考核内容:以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二)考核等次:机关公务员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控制数拟定为20%,共计2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控制数拟定为20%,共计22人.从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中评选先进集体,先进集体的比例按不超过本部门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总数的10%掌握,共2个.先进集体的条件是:模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团结协作、廉洁勤政、开拓创新、与时俱进;超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整体工作在全区、主要业务工作在全市、全省位居前列;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取得优异成绩;坚持依法行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社会声誉和形象好;年内未发生责任事故和违法违纪案件.

对先进集体的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酌情给予一次性奖金,作为工作经费由集体使用,原则上不得向个人发放.

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奖励,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给予记三等功奖励.机关公务员考核奖金按《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确定的标准执行,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金标准,可参照公务员的标准执行.

为确保年度考核工作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召开动员会议.传达区人社局年度考核文件精神.

(二)科室及个人进行总结.科室及。

个人总结。

的内容包括承担的职责和任务,履行职责和完成任务情况,存在的不足及今后努力方向.

(三)召开测评会议.拟定于3月20日召开考核测评会议,组织人员填写《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对各科室、单位目标管理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各类表格及时汇总上报.

(四)考核公示.经考核测评后,局考核领导组根据考核结果,研究拟定评语和等次意见.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和先进集体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对优秀等次人选没有异议的方可上报核定等次.

考核结束后,局考核领导组按区委组织部和人社局的要求,将测评以及考核结果及时上报备案.考核结果汇总表等材料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批、备案.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公务员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全面、客观、公正地评鉴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20xx年度局机关公务员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制定方案如下:

一、考核对象。

区局机关处以下公务员(含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机关在编工勤人员,直属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二、考核时间。

考核工作于20xx年12月1日开始,至20xx年12月20日结束。

(一)考核动员。以处室为单位召开考核动员会,组织学习有关文件,讲明考核的目的、意义、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有关要求等问题,做好思想发动。

(二)个人总结。个人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和自我评价,并送分管局领导审阅。

(三)述职汇报。机关正处级干部(含稽查专员、调研员,下同)统一组织在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处室负责人述职材料控制在1800字以内,其他人员控制在1500字以内;副处级以下被考核人员以处室为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述职。

(四)民主测评(评议)。正处级干部统一组织在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民主测评。副处级以下被考核人员在所在处室进行民主评议。

(五)领导评鉴。分管局领导根据民主测评得分,结合效能目标管理考核等次和平时考核,在分管处室正处级干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中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处室负责人根据民主评议和平时考核,结合受奖励或出勤、惩处等情况,对处室副职及其他工作人员《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其中各处室推荐优秀等次建议人选1名。

(六)审核评定。人事与老干部处负责汇总考核等次意见,提请局党组研究,按照15%比例确定优秀等次。效能考核结果为一般的处室或民主测评分值85分以下的处室负责人不评定优秀等次。正处级干部的优秀等次比例按照不超过局机关优秀公务员人选的30%确定。

(七)张榜公示。对评定为优秀等次公务员的人选在局机关内部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

(八)结果反馈。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报自治区人社厅审核备案,《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公务员本人档案。

(一)领导班子考核。结合效能目标管理考核,由局效能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对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年度考核。其中:班子成员在本单位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班子主要负责人在区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述职,不进行民主测评。

(二)工作人员考核。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宁人发〔2016〕147号)文件执行,并将考核结果报人事与老干部处备案。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为科学评价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升政治和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公共服务效能,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我市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各级各类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现有的在册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须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一)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工作要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不同特点以及各等级岗位的不同要求,根据聘用合同约定的岗位职责任务以及工作标准,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以及接受教育培训的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主要考核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根据行业、岗位特点,可以包括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二)考核方法。

一般采取个人总结、绩效分析、部门内部评议、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等方法进行。

绩效分析主要根据行业特点,通过有关统计指标和数据,对工作人员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计算处理,形成量化结果。

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一般采取无记名问卷调查、约谈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问卷调查根据行业特点,分为普查和抽查两种,意见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按照各类岗位的不同特点和各等级岗位的不同要求,自行制定具体考核标准,并报主管部门核准。考核标准应尽量做到量化,不能量化的应表述明确、具体。

(三)考核程序。

1.成立考核小组,制定公布考核方案,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本单位负责人员、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人员、工作人员代表组成。考核小组成员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2.被考核人员撰写个人总结,填写年度考核表。

3.事业单位内设部门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个人总结或者述职及具体工作表现,对部门所属工作人员提出综合评价和考核等次意见。

综合评价主要根据绩效分析、部门内部评议、单位民主测评、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结果和平时考核情况综合分析比较得出。

单位内设部门主管领导以上人员应进行公开述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考核。

4.考核小组审议并确定考核等次建议。

5.考核单位党委(党组或领导班子)或考核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6.考核结果应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7.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员,并由被考核人员签署意见,存入本人档案。

(一)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1.优秀:德、能、勤、绩、廉表现突出,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绩。

2.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好,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

3.基本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一般,基本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

4.不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贪腐等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二)考核年度内获得记功及以上奖励的,年度考核一般应当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三)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不超过事业单位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总人数的15%。在20xx年综合性评比中被授予荣誉称号,或中央部委、省委省政府给予“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的单位,其优秀等次人数的比例可提高到20%。

符合提高优秀等次比例条件的单位请于12月31日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调整优秀等次的比例。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请和审核的,单位优秀人数比例一律按15%计算。业单位主管部门可统筹组织实施所属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

(一)首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二)非首次就业,本年度在事业单位工作累计不满全年工作日的一半的(含试用期),不参加年度考核。但其中因公伤病假、女性工作人员产假及哺乳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合格等次。

(三)非首次就业,本年度在事业单位工作累计满全年工作日一半的(含试用期),由其现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四)派出学习、培训、扶贫或者执行其他任务的工作人员,除特殊规定外,一般由派出单位根据其学习、培训或服务单位提供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锻炼人员在挂职期间的考核,由挂聘单位负责,结果抄送派出单位。挂职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负责考核。

(五)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没有问题的,按规定补定年度考核等次。

(六)事业单位受处分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但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2.受记过、降低岗位等级聘用(撤职)处分当年,年度考核结果应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受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从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七)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确定其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一)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本年度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

2.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单位可按本人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数额计发一次性奖金。

(二)除首次就业的人员外,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2.本年度不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

3.薪级工资不予晋升;

4.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一般应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培训。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一般应调整其岗位。如不服从组织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一)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或本系统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

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其岗位(职务)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其中由市委任免的管理人员,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考核。

(二)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结合单位性质、岗位特点,按照规定的权限、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

(三)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考核结果的报送。

1.年度考核结束后,各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如实填写《珠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备案呈报表》、《珠海市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册》、《珠海市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等次人员名册》、《珠海市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次人员名册》、《珠海市事业单位不参加年度考核人员名册》,按干部管理权限归口报同级党委、政府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其中市属事业单位须于20xx年1月31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备案。

2.经同级党委、政府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各单位应当将《珠海市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被考核人员本人档案,并及时按照考核结果兑现有关待遇。

3.各区(经济功能区)党委、政府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须于20xx年2月20日前将所辖区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综合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备案。

事业单位岗位职责考核方案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制度,根据公司规定的费用报销和收付款审批手续,办理现金及银行结算业务。

2、负责银行账户的日常结算,包括银行结算单据的填发、取得、核对。

3、保管现金、存单及其他各类有价证券,并定期盘点核对,如发现涨短,及时上报处理。

4、严格控制现金库存限额,以保证公司三日内正常经营需要为限。

5、不得挪用现金或以“白条”抵库,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6、负责各项收付款业务及工资发放,做到及时准确,不得无故延误。

7、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并做到日清月结。

8、根据帐务处理需要,及时将在手单据整理移交会计主管编制记账凭证。

9、每日9:00前编制前日《资金日报表》,及时报告公司资金使用和结存情况。

10、月末与银行核对存款余额,不符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11、按时清理帐目,督促因公借款人员及时报帐,杜绝个人长期欠款。

12、负责在手税务发票、收据、支票等票据的保管和安全。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负责××计划财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财经制度,遵守财经纪律,保障资金的合理使用。

2.负责全科工作的组织领导,拟定工作计划,组织全科干部完成业务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组织预、决算的编制工作,组织经费收支、创收收支等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4.负责并参与单位的财务收支分析、决策,为校领导提供可靠信息。

5.组织制定、实施各项财务会计制度。负责审查各项重大开支,审查或参与拟定经济合同、协议等经济文件。密切注意财经制度、财经纪律的遵守执行情况,参与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防止重大违反财经纪律和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

6.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双增双节工作。

7.参与内部经营承包责任制的审查核定工作。

8.组织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业务考核、会计职称评定管理工作。

9.负责审查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

10.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促使全科人员协调配合,同心协力搞好计财处的各项工作。

1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认真执行国家财经法规、现金管理制度,遵守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

2.遵守财务人员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是、廉洁奉公的工作原则。

3.严格遵守机关《保密守则》,不得擅自泄露单位的财务信息。

4.出纳员直接收到的现金款项,要在第一时间存入本单位指定账户,不能挪用公款和私自外借。

5.每日根据凭证逐笔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账簿一律采用订本式,做到记账准确、整洁、日清月结。不得随意更换、涂改账簿。

6.支出报销、借款时,要对原始单据进行审核,符合报销程序和管理制度、金额准确后才能付款。

7.负责每日清点库存现金,核对现金日记账,保证账实相符,保证现金安全。如出现现金长短款要及时查明原因,原因不明出纳要负责赔偿。

8.负责妥善保管现金、有价证券、有关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据,做好有关单据、账册、报表等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9.职工外出借款无论金额多少,都须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并用借支单借款。若无批准借款,引起纠纷,由责任人自负。

10.现金一经付清,应在原单据上加盖现金付讫章.多付或少付金额,由责任人负责。

11.一般不办理大面额现金的支付业务,支付用转账或汇兑手续。

12.负责管理本单位财务保险柜。

1、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有关会计业务的法律法规,负责预算内外一切帐目及固定资产总帐的帐务处理,行使会计职责职权,严格从事会计业务、会计核算、会计监督活动,当好领导的参谋。

2、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帐目、审核单据、填制凭证,按时结帐对帐,编制会计报表,做到帐目健全,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帐证帐务相符,报表要做到内容完整,数字清楚正确,报送及时。

3、管理和监督所需的各项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从事一切业务活动,保证收入合乎标准,支出合乎手续。

4、建立和管理财务档案,依照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会计档案,做到资料齐全、保密。

5、加快实施微机化管理帐目的步伐,建立和健全微机化管理制度。

6、坚持坐班制,有事向主管负责人请假。

一、按规定每日登记现金日记账。

二、根据记账凭证收付现金。

三、

每日负责盘清库存现金,核对现金日记账,按规定程序保管现金,保证库存现金及有价证券安全。

四、保管好各种空白支票、票据、印鉴。

五、负责接收各项银行到款进账凭证,并传递到有关的制单人员。

六、负责代理记账单位出纳工作。

七、完成科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方案集合

为加强市财政局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和监督,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干部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鞭策广大干部职工更好地履行职责,勤政廉政,全面促进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转发河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驻人社公〔20**〕8号)等有关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办法。

考核对象是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经组织外派挂职、援疆、驻村、外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由所在乡镇级以上机关提出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由派出单位确定考核等次)。

局内部轮训锻炼的人员,年度考核评选优秀等次参加编制所在单位的考核,评选先进工作者参加工作岗位所在单位的考核。

平时考核以干部职工的岗位职责为依据,对干部职工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做出评价,重点评价干部职工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目标和出勤情况等。

为此,平时考核采取量化“积分制”,由考勤工作、常规工作、重点工作、奖励加分、惩戒扣分、民主测评等六部分定性组成。总分定量100分,其中:考勤工作30分,常规工作25分,重点工作30分,民主测评15分。奖励加分和惩戒扣分另行计算。

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好、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平时考核以月为周期,每月考核“好”等次人数比例一般掌握在各分管领导分管人员参加平时考核总人数的40%以内。

(一)考勤工作(30分)。

1、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工作人员要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由局人事教育科会同监察室每周开展不定期考勤签到、检查在岗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请销假和出差备案等工作的通知》(驻财组〔2016〕6号)和《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驻财组〔2014〕45号)等文件执行。凡无故迟到、早退、脱岗的每次扣1分;旷工或无故超假的每半天扣2分(不足半天按脱岗计算)。

2、值班制度。值班期间应严格遵守值班制度,经上级或局办公室每月开展不定期检查,值班电话无人接听的,全体值班人员每人扣1分;迟到、早退、无故脱岗的,每次扣1分;因缺岗被上级通报或因发生突发事件需要值班人员处置而不到场的,每次扣5分。

3、学习、会议制度。对单位组织的各类学习、会议(含财经论坛、道德讲堂、培训、测试等),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的时间、地点、人员等要求参加。因有事不能参加学习、会议的要提前向分管机关的局领导请假,并填写会议请假报告单,经局领导签字同意后送局人事教育科备案。无故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分;无故缺席的每次扣2分。

4、工作效能制度。工作时间禁止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在电脑或手机上打游戏、炒股、网购、浏览与工作学习无关网页或视频、未到下班时间打乒乓球等,经上级或局监察室、人事教育科每周开展不定期检查,每查到一次扣2分;工作日午间饮酒的,每次扣5分,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因服务态度不端正、办事拖拉、吃拿卡要等被服务对象投诉并经监察室核实的,每人次扣5分,性质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节能管理制度。倡导节俭节约,建设节约型机关单位。下班离开单位后,办公室内空调、电脑、电灯等用电设施不关的,经局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每月开展不定期检查,每发现1次扣该办公室全体人员1分;因此造成安全事故的,全体人员扣10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重大活动参与制度。无故不参加集体组织的重大活动,并受到上级或局里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

(二)常规工作(25分)。

7、工作记实。实行工作月记制度(见附件2:工作月记表),每月末,简要记录每月所做重点工作事项,并在每月的1号,科室、单位负责人交分管局领导审查,其他同志交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查,对未完成工作的要说明理由。审查后交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存档备查。无故未按时上交的,每次扣1分;缺交的,每次扣2分。

8、每月小结。每月末,各科室、单位组织一次工作小结,对当月每位同志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小结,对未完成的工作要说明理由。如无特殊原因未按时完成,每项工作扣2分。

9、临时工作。服从领导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临时交办任务(包括各种临时任务如重要工作部署、会议确定事项或领导重要批示等承办件)。对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的,每项(次)扣3分;虽能服从工作安排,但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的,每项(次)扣2分。

10、****。****被上级查处通报或发生泄密事件,以及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或对网络舆情应对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每件(次)扣相关责任人员各2分。

(三)重点工作(30分)。

由分管局领导或其指定专人,对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考核该科室、单位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由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对本科室、单位其他人员考核本人岗位责任分工中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1、结果考核。对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和财政中心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科室、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具体责任人员,凡态度消极、完成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次)扣2分;未按时完成的,每项(次)扣3分;被市委、市政府、省财政厅通报批评的,每项(次)扣5分。

12、过程评价。按时上报市委、市政府、省财政厅或其他政府部门要求报送的各类重点工作报表,以及重点工作总结、计划等文字材料,做到数据准确、文字精炼、表述清楚。凡未按要求上报各类重点工作报表、文字材料的,对科室、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具体责任人员,每项(次)扣2分;被市委、市政府、省财政厅通报批评的,每项(次)扣5分。

(四)民主测评(15分)。

13、民主测评。每季度末和年终,按照民主测评程序开展民主测评。在分管领导分管科室、单位范围内,每次测评排名在后3名并且不称职(不合格)票数2票及以上者,每人扣2分。

(五)奖励加分(25分封顶。同项内容按最高分奖励,不重复加分)。

14、科室(单位)受奖(封顶5分)。以科室(单位)为主体而受到国家级、省级、市级(含市各职能部门)、本局各种书面表彰奖励的,对科室(单位)全体人员分别加5分、3分、2分、1分。因表彰有滞后性,经常是去年的工作今年表彰,无法计入去年积分的,可计入今年积分。

15、个人受奖(封顶5分)。个人受到国家级、省级、市级(含市各职能部门)、本局各种书面表彰奖励的,分别加5分、3分、2分、1分。因表彰有滞后性,去年工作受到表彰的可计入今年积分。

16、克难有为(封顶5分)。上级和我局安排的重点、难点、应急工作,敢于担当、表现突出、完成效果好,有上级和我局相关文件、讲话显示体现或省、市、我局领导批示表扬的,可对具体承办人每件(次)加2分。

17、对外宣传(封顶5分)。在各级党委政府和财政部门主办的报刊及网站上发表与市财政局和所从事岗位工作有关的调研、宣传等文章(不含为评职称而发表),按国家级、省级、市级,每篇分别加3分、2分、1分。

18、公益活动(封顶5分)。积极参加上级和我局组织的无偿献血、歌咏比赛、演讲比赛、体育赛事等公益公共活动的,每件(次)加1分;在全市和省厅取得名次的每件(次)加2分。

上述所有奖励加分事项均须有书面依据或与书面依据认定一致的复印件,没有书面依据或复印件不得奖励加分。

(六)惩戒扣分(扣分不封顶)。

惩戒扣分即是在日常工作中出现通报批评、影响大局、违纪违法、失职失误、推诿避责、限时办结制执行不力等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及其所在科室、单位进行扣分。

19、因工作不力被省、市通报批评的,每通报一次对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扣3分。

20、因工作互相推诿或失误、失职等原因造成全局工作受影响,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员每次扣3分;出现影响本单位或全局安定团结局面事件的,每次扣5分。

21、在上级纪委等明查暗访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被通报批评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或被有关部门发现并查处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分别扣3分、5分、8分。

22、在党风廉政、信访维稳、计划生育、安全工作、依法行政等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职的,对相关责任人员每次扣3分。

23、在应急任务办理工作中推诿躲避、表现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员每次扣3分。

24、在财政资金拨付业务中,执行限时办结制度不力,存在无故拖延办结时间、以出差开会为借口不及时办理、行政效率低、吃拿卡要等问题的,对相关责任人员每次扣5分,相关责任人当月考核不得被评为“好”和“良好”等次;在当年度考核中,科室、单位工作人员因限时办结被扣分3人次及以上的,取消该科室、单位年度考核集体和个人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据党纪政纪追究责任。限时办结制度执行情况由财政监督办定期提供书面依据。

上述惩戒扣分事项原则上须经局监察室调查核实。另外,上述情节严重的,经局监察室核实并报局领导批准,对相关人员取消年度积分资格,年度考核等次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平时考核采取“周记实、月考核、季审定”的方式,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各科室、各单位根据岗位职责将工作任务(目标)分解到每个工作人员并填写个人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认定表(见附件1),把岗位职责、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作为考核的相关依据,并一式三份报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和局考核办公室备案。在此基础上,按以下程序考核:

(一)建立考核档案。由各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为分管科室、单位全体人员按编制建立考核档案,一人一盒。各科室、各单位要安排固定人员每月1号及时搜集并上报上月常规工作、重点工作、奖励加分、惩戒扣分、民主测评等资料,不及时上报资料没有依据者不得加或扣分,与此同时,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要每月1号及时催交整理相关资料入档;每季度末,由局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后勤服务中心、财政监督办和创建办等提供每周或每月考勤工作和相关奖励加分、惩戒扣分等书面依据,由局人事教育科统一汇总后,向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提供。所有资料均需提供书面依据并加盖公章,为月考核、季审定、年终综合考评奠定基础。

(二)每月考核。每月5号前主管领导对分管人员上月的工作记实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工作完成情况和加扣分情况,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填写《公务员平时考核表》,局属事业单位填写《工作人员平时考核表》,由分管局长联系人收齐后报分管局长进行评鉴,写出考核评语,提出月考核等次建议。

(三)季度考核。前三个季度末,由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按市人社局有关精神分配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和名额;随后由每位同志填写本季度“积分制考核表”(见附件3);再由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组织分管的各科室、单位被考核人员进行民主测评,随后根据各项考核内容据实填写“积分制”考核综合得分汇总表(见附件4);最后由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依据被考核人的工作记实情况、“积分制”考核情况、现实工作表现和民主测评结果,提出本季度的平时考核等次结果建议,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后,在季度终了5日内,报考核委员会审核并留存,确定季度平时考核结果,并作为年终年度考核等次依据。

(四)年终综合考评。第四季度仍按照以上季度考评的一系列程序开展考评,并组织全局年度民主测评(各分管局领导不再组织季度民主测评),由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汇总测评结果。同时,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将市人社局分配的优秀等次名额分下去,并将我局的先进工作者名额分下去,结合前三个季度评选出的平时考核优秀人选、“积分制”考核排名情况和现实工作表现,由各分管局领导按照所分配的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和先进工作者名额,最终确定考核优秀等次人选和先进工作者人选,由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汇总,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一)作为评定年度考核等次的依据。

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按市人社局文件和相关政策执行,评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选原则上应按照年度综合积分排名结合平时工作表现确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当在平时考核获得“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差”等次的工作人员中产生。

机关与局属单位优秀比例分别核算和评选,不得相互占用指标。未完成公务员网络培训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网上继续教育学分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核减该单位优秀等次比例,该单位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考核周期内病事假超过12个工作日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的平时考核,参照年度考核有关规定办理。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平时考核的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差”等次。

(二)作为评选先进工作者的依据。

年底,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在岗工作人员(包括内部轮训锻炼人员),在分管局领导的主持下,根据季度平时考核和年终综合考评结果,结合平时工作表现,评选出“市直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在局分管领导的主持下以分管或协助分管科室(单位)为单位进行,按所分管科室(单位)实有人数的10%比例评选,确定的拟表彰人选,由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汇总后,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三)作为奖优惩劣的依据。

对平时考核结果“好”和“良好”等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在各项评优评先活动中,原则上应从本年度“积分制”考核年度综合积分靠前的工作人员中推荐提名;积分排名位列后20%的人员,不得作为各级各类评优评先及综合性表彰的推荐人选。对于连续三年积分排名靠前或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三年获优秀等次的,作为优先交流轮岗、培养推荐、提拔任用的依据;对连续两年积分排名靠后且积分较低的,可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岗位调整等处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做好平时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坚持把考核工作作为奖励先进、治慵懒散、规范行为的重要抓手。成立市财政局考核委员会,局党组书记、局长何晞任主任,局党组副书记、调研员冯文福,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克诚任副主任,其他党组成员为委员会成员。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克诚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人事教育科,各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平时考核工作,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和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监察室、后勤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二)明确工作责任,严格管理把关。各科室、各单位要认真对照考核办法,因人因岗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将考核内容与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对应到岗到人。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平时考核工作,做好考核登记、材料收集报送、基础台帐、联络服务和管理等工作,确保信息准确真实,档案妥善保管,考核程序规范,严格管理把关。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导致平时考核失实、失真的个人和科室单位,一经发现,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法由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本考核办法电子档已通过局办公内网网络寻呼发送至全体人员。

法自20**年1月1日起执行。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要每月召开一次例会,随时掌握平时考核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把平时考核制度落到实处。

教师事业单位考核年度总结教师事业单位考试科目有哪些内容

20xx年的日历已翻过最后一页,细数过往的每一个日子,忙忙碌碌,常常无暇及时反思,本次考核正给了自己一个梳理的机会。

一年来,本人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投身创先争优活动,时刻以一名人民教师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将育人教书作为自己工作的重心,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在班主任工作中,本人坚信身教重于言传,充分发挥自身的示范性,引领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活动,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在数学教学中,本人在简约数学思想的滋养下,注重课堂拓展延伸的设计,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锻炼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效提升学生的数学素养。

为更好地服务教育教学,本人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运算律》一课在江苏省“杏坛杯”课堂教学竞赛中获一等奖;《平行四边形的面积》一课在江苏省苏派青年名师教学展示暨小学数学“核心知识”教学专题研讨活动中得到与会专家、领导一致好评。与此同时,本人结合课例撰写了多篇教育教学论文,其中,《有效的课堂:是达成教学目标?还是完成教学任务?》发表于《教学与管理》20xx年第1期,《乘法分配律课堂教学实录》发表于《江苏教育》20xx年第5期,《形散神聚:理想课堂的表征》发表于《教学月刊》20xx年第7-8期。

在这样持续的实践与反思中,本人把握课堂的能力也在进步,并得到领导、同事的认可。9月,本人被评为区先进教育工作者,11月,被推荐参评“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

回首成绩,只是给自己鼓劲,因为新的一年已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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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方案,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方案细则全文完整

为贯彻落实《2015-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个人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员绩效考核试点县(市、区)的通知》(闽人发号)和《关于印发(闽人发2015130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科学发展观,力支持。

1在对工作岗位进行分类的基础上,注意把考核对象划分为科级干部、中层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三个层级,分层次进行考核。

1

afeng朵。

3、平时考核为主、年度考核为辅的原则。在采取年度考核时,注意把绩效考核的时间关口前移,做到平时跟踪管理、定时检查评估、及时兑现结果,切实增强绩效考核的时效性。

5、精神激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的原则。除了使用绩效考核奖金等物质激励外,

三、实施范围和对象。

参照公务市直单位派驻基层所站。

1根据本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相关规定,科学设置部门(科室)工作岗位,合理分配人员编制数额。在人员定编定岗的基础上,科学界定个人的工作范围、工作权利和工作职责,形成具体的岗位说明书。

2

afeng朵。

工作目标包括重点工作目标、常规工作目标、自选工作目标和动态工作目标。重点工作目标主要指、市政府或本单位重点工作;常规工作目标主要指日常事务性工作;自选工作目标主要指创新性工作;动态工作目标主要指临时性、阶段性工作。常规工作目标根据部门(科室)职能确定,重点工作目标、自选工作目标和动态工作目标根据当年度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

3、建立绩效考核指标。分析和统计。

4、形成绩效评价标准按完成情况得一部分分数;况的,按照完成主体“负0.6以上:0.4以下”原则来确定分数。

在考核工作实绩时,应把考勤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前提,注意考核工作人员出勤、请销假、会议学习和值班等制度执行情况。考勤工作直接单列,单独考核。另外,也可把社会评价和民-意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采取召开专场测评会、随机抽样调查等方式,组织满意度测评,并计入绩效考评总分。

五、绩效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主要是对照制定的工作目标和设置的评价标准,评价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并按一定的计算方法把工作实绩量化成分值。评价可以按照综合排名评价,也可以按照单项排名评价。建立绩效评价体系应把握好以下五个要素:

2、设置难度系数。班频率等因素,难度系数一般分为“难、—内,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得分×(30%—60%),兼职岗位所占比重根据兼职数量来确定。

5、设定评价等级。根据绩效考评得分情况,从高到低排列,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评得分高于总分90%以上的,评为“优秀”等次;考评得分占总分75%-90%的,评为“良好”等次;考评得分占总分60%-75%的,评为“称职”等次;考评得分低于总分60%的25%以内和30%以内。

度考六、绩效考核程序。

下四个步骤进行:

1工作计划可以分为年度工作计划、半年有条件的单位应当要求各部门(科室)工作计划应按时报送本单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做好工作纪实。按照绩效计划安排,指导考核对象做好绩效工作记录,工作记录在《**市绩效管理工作日记》上,工作日记记录每天的出勤和主要工作情况。考核对象应按月份、季度和年度进行工作总结,逐条列举工作目标的进展情况、完成程度和工作成效,形成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工作台账由本单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管理。

3、组织绩效评估。各单位应在每年的1月、4月、7月和10月,召开述职评议会,对考核对象上一季度工作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评定,由本单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在逐级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考考评结果以及单位奖励惩戒情况挂钩。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4、做好绩效反馈。考核结果。

把绩效结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的主要依据。建立绩效结果。

1、与考核奖金挂钩。建立绩效考核奖励制度,以个人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为基数,按照一定比例,增设绩效考核奖金,考核奖金按季度发放,具体发放办法另行研究确定。绩效考核奖金不能搞平均发放或轮流坐庄,应做到绩效优先、兼顾平衡,让多劳者多得、少劳者少得、不劳者不得,真正体现出个人工作努力与贡献的成果。

2、与奖励惩戒挂钩。坚持把绩效考核评价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表彰结合起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从季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中评选、产生,对于季度考评被评“优秀”等次三次及以上的,在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限额内,可以直接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并作为该年度评先评优的推荐人选。对于季度考评被评合格)称职(基本合格)3、与职业发展挂钩。等次的人员,在干部培训也是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常务副许宏程担任,成员由办、组织部、编办、市政府办、公务员局、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绩效办),挂靠市公务员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务员局局长担任。各单位应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参照本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具体的绩效生局审批,报市绩效办备案。

2、广泛宣传发动坚持公开、公。

3、加强监督检查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不力、并取消单位绩效考核奖金。

4、。各单位应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大胆实践,不断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杜绝弄虚作假,切实把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同推动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努力用绩效考核来检验各项工作的成效,使绩效考核成为干部队伍管理的长效机制。

事业单位岗位职责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促进单位作风的不断改进、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现根据绩效工资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本单位所有在编在岗人员、合同制人员。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优绩优酬、责益相符的基本原则,实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与群众测评相结合、刚性考核与实际贡献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充分调动全所人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增强单位执行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考核组织。

建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组,指导考核工作的开展,领导组组长由所长担任,班子其他成员为领导组成员。

四、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考核实行百分制计分。考核内容由工作业务表现、作风效能建设、党建文明创建三部分组成,分别占40分、40分、20分。考核结合日常情况年终进行。

(一)工作业务表现(40分)。

6.滥用职权、超越职责范围执法或不作为,查实一例,扣3分;

7.因玩忽职守造成执法工作失误,形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被行政相对人投诉或发生行政复议被撤销和行政诉讼败诉的,查实后,扣除该项全部分值。

8.没有大局观点,拒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的,或在工作上不能与他人团结协作,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有一例扣3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当事人加倍扣分。

9.因管理责任缺失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一票否决,除按规定扣除全年绩效考核得分外,上报局党委给予追责。

(二)作风效能建设(40分)。

以上扣分项目如因上级督查发现问题的加倍扣分,其它问题视情节轻重及影响程度酌情扣分,分值由考核领导小组确定。如因作风问题,受上级党纪、政纪处分的,当事人扣除全年全部绩效考核分数,所领导被确定有责的,扣除当事人被扣一半的分数,取消该所当年评先评优资格。作风效能建设扣分上限为40分,扣完为止。

(三)党建、精神文明创建(20分)。

2.违反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十项规定,查实一例,扣3分;

4.未及时上报党建、文明创建各类信息、宣传报道的,有一例扣0.5分。如因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被局或上级部门追责或受党纪处分的,实行一票否决,扣除当事人全年全部绩效考核得分,所领导被确定有责的,扣除当事人被扣一半的分数,所在所取消一切评先资格。

五、奖励加分项。

1.对单位综合管理、为民服务提出创新举措,并行之有效的,每次加2分。其它行业内部的合理化管理、服务性建议可累计加分。

2.在上级组织的各类竞赛(业务技能比武、执法考试、演讲比赛等)中名列前茅的,每次加2分。

3.具体负责的相关工作得到县、市政府表彰的,每次分别加0.5分、1分,受市、省业务主管部门表彰(扬)的,分别加1分、1.5分。

4.其它在行业管理、党建、精神文明创建等方面有特出表现,成效显著的,由考核组视情加分。

以上各加分项目如表彰内容相同而级别不同的,按最高分加分,不累加,所有加分累计不得超过10分。加分依据获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兑现。

六、特别事项。

七、考核结果运用。

年终绩效考核得分与人员评先评优、绩效工资挂钩,具体分值按人员绩效工资总额与考核所得总分测算,在确定职级系数后,进行扣减或奖励发放。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方案

为加强中心工作效能建设,实现劳动贡献与薪酬回报相挂钩,进一步调动行政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中心行政各部门和行政全体在职人员(含借调和借用到行政部门工作三个月以上的工作人员)正常上班期间(除公休、节假日)的绩效考核管理工作。但下列人员不予兑现当月绩效工资。

1、当月请病、事假累计10天及以上的职工(含婚、丧、产假及函授学习);

2、当月旷工累计3天及以上的职工;

3、停薪留职、内退、长期请假、脱岗或不上班的职工;

4、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职工;

5、脱产学习的职工。

三、绩效工资基数及资金来源。

按照每人月工资津贴部分为标准,作为职工绩效考核基数。

四、考核时限。

绩效工资实行月考核兑现制,每月月底由各部门完成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

1

绩效考核实行百分量化和定性相结合的考核制度。百分量化分值由两部分组成:工作纪律占50分,工作成绩占50分、(附表一)。

(一)工作纪律。即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态度表现情况,包括服从领导工作安排、遵守中心管理制度、日常工作态度及出勤等,该项占50%。

(二)工作成绩。即所承担或分工负责的具体工作和职责范围的基础工作完成情况,包括完成工作所具备的工作能力、工作完成的效率、结果、成绩等,该项占50%。

(三)考核等次划分。考核等次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项,考核成绩在70分(含70分)以上者,为合格等次,7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

1、各行政部门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工作人员的考勤工作,督促本部门工作人员逐日签到,工作人员请假、旷工、公差外出及公休节假日必须在考勤签到表(附表二)上标注清楚。

2、各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由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按办法进行逐项考核,形成本部门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表(附表一),连同本部门工作人员考勤签到表(附表二)一并上报分管领导进行审核。

3、各行政部门在规定考核时限内,将经分管领导签字的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表、工作人员考勤签到表于次月1日前交人事处汇总。

2

4、中心人事处将中心行政所有工作人员月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汇总,由劳资科根据此办法计算绩效工资,并由财务处按月负责兑现落实。

5、中心行政工作人员月绩效考核资料由人事处审核后交劳资科负责保存。

(二)绩效工资计算。

对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的人员兑现当月绩效工资。并按照请假每1天扣20元,旷工每1天扣100元的标准计算绩效工资。

七、附则。

(一)各行政部门负责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职工绩效考核工作,严禁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现象发生,一经发现,将取消本部门相关人员绩效工资兑现资格。

(二)在考核中,当被考核人调入、调出(含退休)时,当月在岗时间不足半月者,按半月兑现绩效工资;超出半月,按照全月兑现绩效工资。

(三)本办法自2015年3月1日起执行,具体事项由中心人事处负责解释。

2、省计算中心行政工作人员考勤签到表。

附件一:

部门。

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年月日。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市级范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做好xx年度全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根据《xx省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xx办发〔xx〕xx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考核范围

考核对象为全市各级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已列入各级综合考核的事业单位不再纳入考核范围。使用事业编制的其他组织参照执行。

二、指标体系

考核体系由定性指标、定量指标、加减分事项组成。党的建设指标实行定性考核,x个方面xx个考核要点按照“好”“中”“差”三个等次确定结果,其中超过x个考核要点未达到“好”等次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原则上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考核要点出现“差”等次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原则上不得评为良好及以上等次。履行职责、创新创优、综合测评指标实行定量考核,按照百分制赋分。

(一)定性指标

着重考核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视察xx、视察xx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情况;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情况等内容。其中,“四个意识”不牢固、“四个自信”不坚定、“两个维护”不坚决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该单位绩效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

着重考核贯彻《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情况;开展“述理论、述政策、述典型”,加快建设“三化一型”高素质干部队伍工作情况;执行干部管理监督规定情况;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情况;落实年轻干部配备比例要求,推进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工作情况等内容。

着重考核落实《中国******章程》《中国******党组工作条例》《中国******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发挥组织功能,服务中心工作情况等内容。

着重考核落实***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情况;问责追究和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情况等内容。

(二)定量指标,总分值100分

1.履行职责,分值50-70分

(1)重点任务。主要考核市委、市政府及举办单位交办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以及助推“十五个攻势”攻坚成效,推动攻坚任务落地落实情况。

(2)主要职责。主要考核主责主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预算绩效。主要考核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创新创优,分值15-25分

(1)改革创新。主要考核理论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等情况。

(2)提质增效。主要考核提升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情况。

3.综合测评,分值15-25分

(1)举办单位评价。主要包括对工作成效、领导班子、公益服务的满意情况。

(2)服务对象评价。主要包括对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态度的满意情况。

(三)加减分事项

对助推“十五个攻势”,推动攻坚任务落地落实,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获得党***、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创新创优经验做法在全国或者全省复制推广的;运用平台法,争取政策、工程、项目、资金,为所在行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及团队成效明显的,予以加分。

对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的;巡视巡察反馈重大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考核资料不实的;上年度绩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予以减分。

三、考核机制

市本级事业单位(不含功能区所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由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委编办,承担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专业考核委员会在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领导下,承担本行业(领域)考核工作。其中,xx广播电视大学、xx职业技术学院、市技师学院由市委教育工委设立专业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其他市直部门(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和使用事业编制的其他组织由相关市直部门(单位)设立专业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各区(市)及功能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由各区(市)及功能区组织实施。

四、考核程序

(一)健全考核组织。市直部门(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考核要求,组建专业考核委员会,专业考核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

(二)制定实施方案。专业考核委员会根据考核工作方案制定专业(行业)考核实施方案,xx年xx月xx日前报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实施。未经备案的,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对考核结果不予认定。专业(行业)考核实施方案中应当包括专业考核委员会组成、被考核单位名单、被考核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评分标准、考核实施程序、考核等次评定办法、相关保障措施等内容。所属事业单位未参加xx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主管部门应当书面说明情况。

(三)开展平时考核。专业考核委员会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制度,全面了解被考核单位日常工作情况,实行写实考核,推进督考结合。

(四)实施年终考核。xx年xx月xx日前,专业考核委员会组织完成年终考核工作,年终考核一般按照实地考核、述职评价、集中评审、满意度调查等形式进行。

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查阅有关资料、访谈相关人员等形式,了解实际情况,依据评分标准赋分。

通过书面述职或者会议述职形式,组织评审专家评议排名,根据排名结果计分。

通过集中审核有关数据资料,根据审核情况,对照评分标准量化赋分。

通过电话访问、问卷调查等形式,获取举办单位、服务对象等评价意见,根据评价结果计分。

(五)确定考核等次。专业考核委员会结合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情况,撰写考核情况报告,附被考核单位存在问题清单以及得分排名情况,2020年1月31日前报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4月底前,专业考核委员会研究提出考核等次,经公示无异议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后,报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汇总,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备案。符合备案条件的,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对考核等次予以认定。有关部门发现事业单位在党的建设、履行职责、创新创优、基础管理、服务社会满意度等方面存在问题以及不得确定优秀等次或者直接确定较差等次的情形,应当于xx年12月31日前通报相关专业考核委员会。

(六)组织检查评估。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采取专业(行业)考核实施方案互评互审、实地考核监督、第三方评估抽查的方式,对专业考核委员会提报的考核方案、方案实施以及考核结果进行检查监督,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七)反馈考核结果。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将考核等次备案情况反馈各专业考核委员会,由各专业考核委员会通报被考核单位。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将以适当方式公布考核结果。

五、考核等次及比例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优秀、良好等次比例与市直部门(单位)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结果挂钩,一般、较差等次据实确定,具体为:

(一)市直部门(单位)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优秀占比不超过xx%,良好占比不超过xx%。

(二)市直部门(单位)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结果为良好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优秀占比不超过xx%,良好占比不超过xx%。

(三)市直部门(单位)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结果为合格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原则上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良好占比不超过xx%。

(四)市直部门(单位)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原则上不得确定为优秀、良好等次。

六、结果运用

(一)做好综合研判。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成员单位、专业考核委员会深入分析考核工作情况,研究提出改进考核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促进整改提高。被考核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切实改进工作。专业考核委员会要强化指导监督,并将整改情况列入下年度考核内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2020年x月底前以主管部门名义将被考核单位问题整改情况书面报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三)强化激励约束。根据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结果,按照奖优奖勤的原则,综合考虑履责情况、工作贡献度等因素,实行差异化奖励。同时,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干部选拔任用、机构编制和财政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办好一次会,搞活一座城”的重要指示,按照省委“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的工作要求,聚焦“精兵强将攻山头,典型引路稳阵地”,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勇于开拓、主动作为,充分发挥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指挥棒”和“助推器”作用。

(二)完善考核组织。专业考核委员会要进一步调整优化人员组成,形成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牵头,相关举办单位和业内专家学者等多方参与的考核工作架构,确保考核工作组织有力、公开透明。

(三)压实考核责任。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强化指导监督,推动考核工作顺利进行。专业考核委员会要敢于担当、认真负责,以本方案确定的指标体系为基础,紧密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完善考核内容(含xx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健全考核指标,制定评分标准,明确分值权重,其中定性指标和加减分事项以本方案为准,定量指标由专业考核委员会在本方案定量指标规定的框架内细化完善,确保考准考实。各事业单位要全面落实考核工作要求,按时报送有关报告和证明材料,积极支持配合考核工作。各区(市)及功能区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考核工作方案,高标准完成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

(四)严肃考核纪律。各单位考核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核纪律,认真落实考核要求,严禁推诿扯皮、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平衡照顾,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对履行考核责任不力、违反考核纪律要求的单位和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事业单位考核方案范文

事业单位是依法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公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组织,这一定位决定了事业单位所应具有的四大特征,即:依法设立、从事公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社会组织。

从事公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是事业单位最重要的特征,由此也决定了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与企业的绩效考核有着本质的区别,它不能简单地以利润和经济成本为目标,而是要衡量所提供的公共服务的社会转移价值,而这种衡量存在三个较大的难点:

(一)难以确定:所谓难以确定,就是公共服务的评价标准难以确定,比如中小学教育质量,我们希望中小学为社会提供素质教育,但什么是素质,如何衡量素质,目标难以确定,于是,多数教育管理部门以分数和升学率作为评估学校教育质量的指标,因为这一指标容易确定,但遗憾的是,这种容易确定的、明确的指标,却往往不能代表事业单位的设立使命。

(二)难以量化:所谓难以量化,就是公共服务的评价标准难以完全定量衡量,比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健康服务与健康教育,而由于区域的不同、服务对象的不同,对此项工作的考核标准就比较难以量化,考核就有一定的难度。

(三)难以衡量:所谓难以衡量,就是公共服务的评价数据难以计算和获取,对于企业来说,产值、利润、合格率、成本等都可以通过企业的财务信息获得,而事业单位则不然,一是有些工作的效果要经过较长的时间才能显现,二是针对公共服务的考核往往要引入社会评价的方式,要选择相当数量的样本进行调查,实现成本较高。

正因为此,事业单位普遍感觉绩效考核推行起来的难度很大,而本次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改革又将考核的问题再次推上了桌面-既然是绩效工资,必然要有配套的绩效考核体系,产生考核结果,并将结果应用于工资的发放。这一矛盾如何解决?集多年为企事业单位设计绩效考核方案的经验,笔者认为,事业单位启动绩效考核,不一定要求面面俱到、非常完美,但必须把握好“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以绩效改进为中心,以程序公平与标准公平为基本点。

(一)以绩效改进为中心。

客观地看,相对于企业绩效考核,除少数相对市场化的单位之外,绝大多数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还处于起步阶段,许多单位的干部、员工甚至还不能完全区别绩效管理、绩效考核、考评、民主测评、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概念,因此,对于多数事业单位来说,第一轮的绩效考核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更多的是绩效管理概念的普及、理解与导入。在这一阶段,我们特别需要向全体人员灌输的概念是:绩效管理是一个循环,自绩效计划开始,经过绩效辅导、绩效考核、绩效反馈到考核结果的应用,形成了一个闭环;经总结提高后,进入下一轮绩效循环;在这一过程中,组织绩效呈螺旋上升的趋势;而绩效管理的目的,正是促进被考核者达成目标,并实现绩效的持续改进。其中,考核只是绩效管理的一个环节,绩效工资只是绩效考核结果的一种应用方式,考核不是目的而仅仅是绩效改进的手段。

有了这样的指导思想,大家就会把目光聚焦在如何实现绩效的改善上面,而不是把考核结果仅仅当作分配的依据,而过分关注其公平性。客观地讲,绩效考核的结果不可避免地存在非量化的、非可控的、非绝对公平的因素,即使是企业的绩效考核也是如此,事业单位的考核更是无法做到,因为公共服务的价值和质量本来就难以衡量,在不同区域、不同社会环境下、针对不同目标群体的服务更加难以建立完全公平的评价标准。此外,即便这样的标准可以找到,取样、清洗、计算的成本也将非常之高,可能导致绩效考核这一管理活动的投入产出比过低,无法长期持续。

(二)程序公平。

所谓程序公平,即绩效管理的体系科学公平,程序规范公正,结果透明公开。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首先要做到程序公平。之所以这样说,基于三个考虑:

第三,通过程序的固化,可以引导全员观念的转变,由传统的为发奖金而开展的年终考评转变为为实现目标而进行的绩效管理。

实现程序公平,首先需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其次需要通过培训令大家理解、认同绩效管理的意义与目的,第三要设计科学、规范、可操作的程序,第四要引入软件等方法,将绩效管理程序固化、标准化,使之能够可持续执行,避免“一阵风、运动式”的绩效考核。

某公积金中心绩效考核体系的建设中就充分体现了这一思想。首先,通过对国内外同行业的调研、考察,公积金中心系统规划了绩效管理的工作框架,明确了绩效考核的层级关系,以及绩效管理的基本流程。根据中心的工作特点,采用了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定量指标跟实际工作量相结合计算,定性指标采用360度评价打分,分为a1/a2/a3、b1/b2/b3、c、d八个标度,针对每个标度设计了可供参照考核的评分标准,使得打分更加准确、便利。同时,该中心在咨询公司的协助下,适时导入了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使得绩效管理工作格式化、标准化、程序化,大大降低了绩效考核的工作强度,提高了考核体系的可用性。

通过上述措施和技术,该中心实现了绩效管理程序的公平化、标准化,考核工作得到了全体干部、员工的认可,有效地推动了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改善,也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高度认可。

(三)标准公平。

所谓标准公平,对于绩效管理的要求则更高,它要求绩效管理的目标能够转化为一套具有领先性、体系性、可操作性的指标和标准并有效分解到被考核单元(组织、部室、岗位),同时,通过配套的数据收集与管理体系,对每个被考核单元给出客观、公平的评价。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终极目标是要做到标准公平。所谓标准公平,体现在四个关键点:

首先,一个绩效管理良好的组织,其绩效考核的整体指向必然是组织的战略或经营目标,因此,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工作要做好,首先要有单位的战略或年度目标,因为这才是绩效考核真正的目的和方向。应该说,这方面事业单位的基础还是有的,一般都有每年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这是一个很好的基础条件。

其次,需要有一套程序、一个部门或岗位负责分解上述目标,形成针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科室的考核指标,我们称为“战略解码”,这项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每个季度、每个月都需要跟踪指标的完成情况、并根据环境变化进行调整。

第三,需要建立分层分类的岗位考核指标库,以及针对科室负责人的绩效考核培训体系。只有分层分类,才能体现不同岗位的工作责任和工作特点;而科室负责人是绩效考核的中间层,只有这一层级的管理人员熟练、技巧、规范地使用绩效考核的方法,才能够把单位给予自己的考核压力有效地传递到基层,并根据表现给予每一位员工科学、客观的考核结果。

第四,需要建立一套数据的收集和评估程序。需要财务和相关业务科室提供的数据,要明确责任人、数据提交时间、数据报送口径;需要考核小组、述职会或360度评价的,要建立尽可能详尽的评价标准或“目标锚”;需要外部评价的,要做好外部评价机构的选择、管理和审核工作。

当然,绩效标准的建设非一日之功,需要长期的实践、积累与调试,从而找到考核精度与考核成本的平衡点。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方案集合

为切实做好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度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服务管理局全局工作人员及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政务服务能力,更好的服务于我市经济建设,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德宏州为民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德发〔2010〕24号)和《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政务中心建设的通知》(德政发〔2010〕178号)文件精神,“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全体工作人员由中心统一管理、集中考核”。按照《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9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德组字〔2019〕64号)、《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行政机关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德办发〔2012〕61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芒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芒组发〔2019〕40号)和芒市委组织部、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芒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考核的通知》(芒人社〔2019〕147号)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政务服务中心考核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考核工作方案:

为全面、客观、公正的做好局机关和进驻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特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杨明伟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莫含蕾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玲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杨宏辉主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建设工程股股长。

唐妍婷办公室主任。

革安文办公室副主任、电子政务及信息技术股股长。

孙吉伟办公室副主任、综合股股长。

杨莲政务监督股股长。

景玉拉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监督股干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于监督股,办公室主任由杨莲兼任,成员由各股室抽调,负责考核的日常事物工作。

考核必须坚持公平公开、客观公正、民主集中、注重实效的原则。

(一)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务员及事业管理人员、机关工勤人员。

(二)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除市边境管理大队、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税务局、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芒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群窗口)回单位考核外,其他进驻市政务中心半年以上的市直国家公职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中心考核。

(一)考核办法。按照《德宏州行政机关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德办发﹝2012﹞61号)文件执行。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考核等次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文件执行。考核人员的考核等次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

(二)优秀比例。经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本次优秀比例按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计算,公务员优秀人数为4人、机关工勤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人。

(三)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参加考核的工作人员进行年度工作小结,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民主测评。考核小组统一发放民主测评表,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工作人员相互进行综合测评。

3.提出评鉴意见。主管领导结合个人总结、民主测评、平时考核情况及群众评议情况(意见簿和意见箱),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在测评分为91分以上人员中按比例推荐出优秀等次,并确定其它考核等次。

4.公示。对拟定为优秀等次人员进行公示。

5.综合考核评定及结果审定。管理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个人小结、民主测评、考核小组确定的等次和评鉴意见,进行综合评定,研究确定被考核者的考核等次,并提出最终的考核意见。

6.结果反馈。将考核结果向被考核人反馈,并由被考核人签署意见。

第一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组长:莫含蕾,组员:革安文、唐妍婷、杨莲、景玉拉。参考人员共33人,推荐4名优秀。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中心(12人):杨立莉、肖晓阮、段晖、鲍文佳、李维兰、岳玉哏过、何德艳、李婵、李祖毕、钟竹立、陈亚宝、陈倩。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中心(2人):刀润莲、

杨蓉娟。

芒市医疗保障局(8人):杨继纯、熊江燕、排木图、李慧、陈绍芬、候桂兰、张新欢、霍倩。

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人):邓秋萍、叶快达。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人):郑光艳、徐晔、李平、方璇。

芒市公安局(3人):李劲昂、余明丽、孙孝存。

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人):唐妍婷、杨莲。

第二组事业管理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组长:王玲,组员:唐妍婷、杨宏辉、孙吉伟、杨莲。参考人员共20人,共推荐3人。

第一小组(事业管理人员)参考人员人9人,共推荐1名优秀。

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9人):杨宏辉、孙吉伟、和承英、邱延芳、纪发艳、杨茹清、景玉拉、线二石、革安文。

第二小组(机关工勤人员)参考人员11人,共推荐2名优秀。

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5人):陈娜、毛芸、岳林华、陈苇、李自炳。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人):排卫芳、王露露。

芒市医疗保障局(3人):陶文鸷、李建荣、卓静。

芒市自然资源局(1人):李云。

第三组事业专技人员、事业工勤人员组长:杨宏辉,组员:唐妍婷、革安文、孙吉伟、杨莲、景玉拉。参考人员共21人,共推荐3人。

第一小组(事业专技人员)参考人员7人,共推荐1名优秀。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1人):杨晓蓉。

芒国土资源局(3人):唐勒腊、滕雪娇、王莹。

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3人):线月补、张春、王达。

第二小组(事业工勤人员)参考人员14人,共推荐2名优秀。

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1人):敖纪新。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1人):蒋云书。

芒市国土资源局(10人):李益梅、岳润芬、姜莉、谢迎春、尹左娣、吴爱民、排兰芳、张安宏、彭玉楼、李芹芳。

芒市文体旅游局(1人):段晓菲。

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1人):徐秋婷。

(一)各考核小组组长要认真组织完成好本组人员的考核工作,于2019年1月19日前,将个人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和年度工作总结交管理局考核领导小组。

(二)《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统一用a4k纸打印,表中的个人总结要求文字简洁明了,不另附页。

(三)参与考核的相关人员要积极认真严肃对待,对被考核对象要客观公正的作出评价,严禁出现弄虚作假行为。

绩效考核的五个标准。

员工绩效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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