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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的小论文(汇总14篇)

作者: GZ才子
网络暴力的小论文(汇总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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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论文

摘要:当今社会,网络已全方位地融入并改变着我们的日常生活,日渐形成了不同于以往单纯的物理空间的网络社会。网络空间的出现,使原本物理空间的社会规范受到了严峻挑战,“网络暴力”也应运而生。

当今社会,网络已全方位地融入并改变着我们的日常生活,日渐形成了不同于以往单纯的物理空间的网络社会。网络社会对原有的现实社会进行着社会重构,空间概念由物理转化为虚拟,社会关系也发生了重大改变。网络空间的出现,使原本物理空间的社会规范受到了严峻挑战,“网络暴力”也应运而生。近年来,“网络暴力”事件频繁地出现在各种媒体上,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并不断地挑战社会既有行为规范与道德价值观念。

1、“网络暴力”的定义和分类目前针对该概念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一般是指网民在网络上的暴力行为,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

我们可以依据网络暴力的行为主体、表现形式和行为后果对其进行分类。

1.1依据行为主体可分为:组织网络暴力、个人网络暴力组织网络暴力是指实施网络暴力行为的主体是组织机构,比如说商业集团、民间社团、黑客组织甚至是某个网站等。

个人网络暴力是指实施网络暴力行为的主体是个人,其特点是暴力行为针对性不强,多为盲从跟风,通常以语言暴力和精神暴力为手段,危害性不强。

1.2依据表现形式可分为:网络语言暴力、网络行为暴力、网络精神暴力网络语言暴力是指在网上使用文字、语音、视频等方式直接对受害者进行谩骂、污辱的行为。这种行为是网络暴力的主要表现形式,其一般与网络精神暴力同时发生,并易被炒作,从而形成现实暴力的诱因。。

网络行为暴力是指利用黑客攻击等手段对受害者进行攻击,从而达到获取被害者隐私及非法侵占财物的目的。其行为一般与现实侵害行为结合较为紧密,并多以侵财骗色为主要目的。

网络精神暴力是指通过在网络中散布被害人的假消息或隐私,从而给被害人造成巨大的精神伤害。其产生精神伤害的过程一般是由网络传播发展到现实社会传播,从而造成被害人的现实精神伤害。。

1.3依据行为后果可分为:虚拟伤害型、现实伤害型虚拟伤害型是指暴力行为给被害人在网络中造成的伤害。其一般是指对某个虚拟人物、id进行的暴力行为,并没有发展到现实社会。

现实伤害型是指暴力行为给被害人在现实社会造成了伤害。其一般是在网络伤害后因“人肉搜索”等原因诱发的现实伤害,或是网络暴力诱发了现实社会的群体性事件,从而造成的伤害。

2、“网络暴力”的危害随着社会的发展,信息化水平的跃升,每个人都可能成为网络暴力受害者,网络暴力的肆无忌惮,正在以其独有的方式破坏着公共规则、触犯着道德底线。其危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隐私被曝光“网络暴力”最常见的方式就是“人肉搜索”,就是窥探网络事件、网络人物的背后细节、隐私、背景,也成为互联网上一些群体最为热衷的活动。“人肉搜索”的对象几乎没有限制,物、事甚至人都可以称为搜索的“猎物”,但最具争议的还是对人的搜索。来自五湖四海、成千上万个人通过不同途径从不同角度对同一个人进行搜索挖掘,很快就能掌握这个人的所有信息。“网络侦探”们在寻找事实真相的同时,往往也“人肉”出了当事人的照片、地址、电话、身份证号码等更多个人隐私。

2.2财物被侵占“网络暴力”也常以黑客攻击的形式出现,就是以当事人财物等为目标,进行有针对性地黑客攻击的暴力活动。2010年3月30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和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cncert)在京联合发布《2009年中国网民网络信息安全状况调查系列报告》。《报告》数据显示,2009年我国52%网民曾遭遇过网络安全事件;超过九成网民均碰到过网络钓鱼网站。在遭遇网络安全事件的网民中,77.5%是因为在网络下载或浏览时遭遇病毒或木马的攻击。网络事件给21.2%的网民带来直接经济损失,包括网络游戏、即时通信等账号被盗造成的虚拟财产损失,网银密码、账号被盗造成的财产损失,以及因网络系统、操作系统瘫痪、数据、文件等丢失或损坏,对其找回或修复产生的费用等。2009年网民处理网络系统、操作系统瘫痪、数据、文件等丢失或损坏等安全事件所支出的服务相关费用共计153亿元人民币。相对于高发的网络安全事件,仍有4.4%的网民个人计算机未安装任何安全软件;不足8%的手机网民安装手机安全防护软件,网民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仍有待进一步提升。

2.3身心被折磨由于网络信息传播迅速,网络暴力更容易对当事人心理造成影响,从而诱发当事人心理疾患,有的直接导致当事人因压力过大自杀。2008年10月2日韩国艺人崔真实因不能承受网络暴力——网络上的虚假信息和人身攻击的“恶帖”的压力而自杀,2008年10月6日美国《时代》周刊不吝笔墨,对崔真实之死进行了较大篇幅的报道,对把崔真实逼向绝路的韩国网络所存在的问题以及崔真实之死在韩国社会引起的震动进行了阐述:“崔真实堪称韩国的朱莉娅·罗伯茨和安吉丽娜·朱丽,是备受全民喜爱的演员。崔真实的死让我们看到了在极端保守却有着先进发达科学技术的韩国社会中,女性遭遇的困难到底是什么。”。而在国内,“人肉搜索第一案”、“人肉搜索致少女被杀事件”以及“史上最毒后妈”等等网络暴力事件均给当事人带来了沉重的身心创伤,有的网络暴力事件甚至间接导致了当事的死亡。

3、“网络暴力”的根源网络暴力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从某种意义上说,“网络暴力”的出现及大行其道,是中文互联网媒介发展的必然。网络暴力根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3.1网络的开放性网络的开放性使得其缺乏制度和道德约束,网民多是匿名的,从现实生活转到虚拟平台后,一些网民往往会抛弃一切现实生活中被约束的道德标准,表现出人性的另一面,从而成为网络暴力的实施者。网络暴力往往是开放性群体性的事件,它以道德的名义,实施以暴制暴的行动。他们借助网络的开放性,形成群体之势,逐渐成为事件的话语强势,由于缺乏网络道德责任感和独立思考精神,“打抱不平”群体中的不少成员以泄愤的情绪状态,用一种想当然的推理谴责、辱骂事件及当事人,利用了网络的开放性超越了法律、道德底线,制造了舆论专制。。

3.2网民盲目追求娱乐性网络媒介技术发挥了使网络主体对技术效果尤其是感官满足效果产生依赖和迷恋的结构性负功能,从而削弱了其文化反思能力、否定能力及超越能力。网络传媒强大的消费娱乐导向,集中体现了新媒介文化的商业化,从媒介文化发展的视角看,网络出现泛娱乐文化倾向。号称最新最快的网络新闻,从国内民生到国际政治新闻等都出现了娱乐化趋势,从“最牛钉子户”到美国总统克林顿的“拉链门事件”,我们似乎以嘻嘻哈哈的方式生存,陷入一场无休止的“集体狂欢”甚至恶搞当中。大量信息追求感官刺激,拒绝深刻思考,寻求一切社会生活的娱乐化。网络逐渐成为了一个巨大的秀场,大众以娱乐的逻辑解读生活,以玩笑的方式进行社会互动,他们追求“突破尺度”的开放,由于缺乏自我节制,容易忽视当事人的感受而一味追求娱乐的快感,极易挑战道德底线,冲破法律禁区。

3.3民意表达渠道较少由于利益诉求的不同,社会不同阶层之间容易产生反感、偏见和冲突。参与人肉搜索及对当事人进行惩罚的众多网民与事件本身并没有直接利益冲突,然而,“无直接利益冲突”往往是所有冲突的综合体现。在现实社会中,来自工作、生活等的多重结构性压力使部分公众感受到直接或间接的不公平,他们往往不能获得足够的话语权,压力和不满情绪因找不到恰当合理的宣泄口而长期积累下来,成为内心潜藏又极易爆发的不良情绪。网络使网民拥有了表达其积郁的空间,而诸如“铜须门”等事件便成为了其进行合理宣泄的导火线。网络的匿名性又使得网民对言行的自律程度大大降低,从而使得网民的打抱不平往往超出了事件本身,而事件当事人更像是其进行泄愤的工具。

3.4法治与道德建设滞后与现实生活相比,在网络生活中,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界限更加模糊。网络本身的超时空性、网民社会角色的匿名性和虚拟性使人们能方便快捷地处理和运用大量网络信息,同时,也加大了网络社会秩序运行的风险。正如吉登斯所说:“较多的相互依赖,上至全球化的独立系统,意味着在作为一个整体而影响到那些系统的不幸事件,在发生时就会有更大的易受伤害性。”然而,目前无论是对网络信息监管、网站经营权利,还是对言论自由与网络隐私等网民权利的界定上都还存在分歧,法律对网络社会行为关系的界定与规范还相对滞后,国家对于网络舆论的引导和监督还很不到位。网络暴力对社会的法律、道德底线提出了新的挑战。网络交往所形成的真实的社会关系不仅需要完善的网络法规和道德规范,更需要网民的自律。

4、网络暴力的防治防治“网络暴力”必须疏堵结合、综合防治,把重点放在网络秩序及文化环境的建构与完善上。

4.1加强技术监管网络技术层面增强网络数据监控与分析过滤技术,创造与网络信息发展相适应的硬件环境。网络暴力其信息源于网民,但网络商家在信息整理、发布上的作用也不可小视。有文章分析指出,网路中扎堆似的过激言行,即是网站在信息处理中的信息“窄化”引起的“协同过滤现象”。这种信息处理方式无形中形成了网络信息的“马太效应”,制约了网民对全面信息的掌握和对信息重要性的认知等应有权利。另一方面,“网络暴力”的强大威力也暴露了网络上私人信息的安全危机。因此,如何从网络工程技术上协调信息的共享性与私密性的关系,改善信息整理与同等发布的操作技术,提供更好的网络硬件环境等问题,成为了网络社会生活的进一步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

4.2加强法规制度建设网络运营与管理层面处理好网站经营与媒体责任、法律规范与道德建设、网络行为规范与网络群众监督等几个方面的关系,从网络软环境的管理上保证信息的“非暴力性”。目前,我国民法对网络中民众权利的保护仍然处于立法空白阶段。而对于已经实施的网络暴力行为,以什么标准来界定什么是正常舆论监督和什么是侵犯公民隐私权和名誉权,均是立法者需要重点考虑的内容。因此,加强网络相关法规建设的同时,更要提高监管部门应对的主动性,提高网络运行与管理的科学性,加强对提供“人肉搜索”的网站、“赏金猎人”、跟帖邀功者以及信息数据处理者的管理,制定明确的制度、规则、技术手段,选任尽职尽责的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网络社会运行的法律保障体系是网络规范管理的前提和基础,由此可使网络暴力的责任追究具有相应的法律依据,保护网络行为各方的合法正当权益。

4.3提高网络文化建设水平从网络精神文化建设层面培育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氛围,注重三个结合:真实及时的舆情反映与合理有效的舆论引导相结合;网络文化多元化与时代主旋律教育相结合;网民道德理性教育与心理疏导相结合。如今,网络作为社会公共领域的一部分,日益形成网络语言、网络舆论、网络阅读等独特的网络文化形式。“文以载道,舆论兴邦”,言论的自由需要制度的护航,道德的义愤需要理性的自觉。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形成健康的网络文化环境,能够从社会精神文化层面有利于网络自由、理性的公共秩序的形成,促进网络社会的健全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郑晓勇,汤俏。“网络暴力”喧嚣背后的政治与文化[j]。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1)。

[2]王苑岭,“打抱不平”的人肉搜索[j]。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5)。

如何看待网络暴力论文

摘要:当今社会网络发展迅速,给人们带来了许多便利,但人身攻击、人肉搜索、信息泄露等网络暴力事件也随之产生。网民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并借助于网络的匿名性对他人进行伤害,是自身道德素质下降、社会矛盾折射和社会规制不健全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为此,我们呼吁从提高网民道德素质、加强网络精神家园建构和完善网络道德规范体系等伦理道德角度防治网络暴力。

关键词:网络暴力;伦理道德;网络秩序。

“网络本没有暴力,网络的暴力来源于网络后面的人和人性。”自1995年互联网面向公众开放以来,获得了飞速发展。互联网的发展不仅给百姓的衣食住行带来极大的便利,而且简化了公共服务流程,推动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但人们在享受着互联网信息的及时性和广泛性所提供的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参与到一个与现实世界相关联的网络虚拟世界中。部分网民在虚拟世界中借助于匿名的保护宣泄消极情绪、肆意妄為,甚至实施道德私刑,出现暴力伤害事件,挑战社会伦理道德的底线。

我国对于网络暴力的研究整体呈较高水平,但作为一种客观现象其概念在学术界并未达成共识,伦理学领域部分学者提出:“网络暴力事实上是对社会伦理的一种重要的体现,理应立足于伦理道德层面对此加以分析。”本文认为网络暴力是指网民在非理性情绪支配、非正确道德意识指导下和匿名保护下、借助网络舆论力量对他人进行言语攻击,并对他人造成伤害的暴力行为。网络暴力不仅是社会暴力的一种折射,也会转化为真实暴力,对当事人造成极大的伤害,是违背伦理道德的体现。

网络暴力的特征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道德名下,实施暴力。现实中不乏网民高举道德旗帜对社会事件进行攻击性评论的例子,且大多是随波逐流,并不了解事件真相,如对李咏“卖国”讨伐。“诚如休谟所言,中国拥有悠久的‘道德民兵’传统。”人们假借道德谴责的名义,以伪正义的形式对他人进行着攻击,殊不知这一行为早已违背了伦理道德的要求。二是匿名伞下,为所欲为。由于目前网络环境的虚拟性以及网络监管不到位等原因,人们大多以匿名的身份参与网络平台。部分网民由于心中不满,对事件发表着恶意的攻击性评论,部分媒体人为谋取利益,传播虚假信息,散布谣言或有闻不报。网民虽知其行为后果,但在匿名保护下,其为所欲为,并不担心会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惩处。

网络世界为何会成为网民宣泄不良情绪的场所,会出现践踏隐私、伪正义、滥用道德私刑等违背网络秩序的网络暴力事件,其原因是多重的。

2.1网民自身道德素质的下降。

我国网络发展迅速,但网民道德素质与网络发展速度并不成正比。部分网民缺乏道德选择能力。个体是道德选择的主体,网络世界为网民提供了外在的道德选择的可能性,相应也必然需要个体具备内在道德选择能力,但现阶段网民恰恰缺少这种能分清善恶、实施道德实践的能力。网民在网络环境中面对社会热点事件时,往往忽视了对事件的理性思考,失去了对自身道德行为的思考,忽略了当事人的感受,只是随波逐流跟风批判当事人。部分网民在网络环境中道德修养能力出现下降趋势。在匿名保护下,人们对自身道德要求不自觉地降低,自我规范、自我改造的自觉性也会相应减弱。部分网络媒体人缺少了自我剖析的自勇性,铤而走险,肆意炒作,不顾道德谴责,编造热点事件吸引网民注意力,提高点击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

2.2社会经济关系矛盾的折射。

社会经济关系的矛盾决定道德的对立和冲突,在现代社会中,80后90后网民居多,其受社会环境的影响,在现实生活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社会压力。在这一压力下,人们内心的个人主义更加明显的表现出来,更加的强调自我支配,甚至把个人利益放在了高于集体利益的位置。此类矛盾在网络中表现出来,主要通过在网络虚拟空间中传播负能量,发泄对现实生活的不满情绪。不仅如此,人们内心的个人主义会导致社会道德风气滑坡、社会道德失范。00后网民由于年龄较小,在学校这个道德教育的中心环节还并不完善,其对于道德的认识往往处于感性阶段,其道德习惯也处于养成阶段。部分00后青少年由于处于青春期,存在逆反心理,在网络中有时不能正确表达自己的观点看法,言辞较为激烈,缺乏引导则可能会成为网络暴力的帮凶。同时,现实社会经济关系的矛盾和集体主义观念的缺乏,让人们忽视了网络基本的道德标准,肆意妄为,也可能导致网络暴力的发生。

2.3网络道德规范体系和网络法律不健全。

现阶段关于我国网络暴力问题的网络伦理道德结构并不完善,对网络暴力行为的法律监督工作也处于滞后状态,这是网络暴力行为产生的重要原因。一方面是网络道德建构不完善。目前,我国在网络社会中还没有一套完整的调节和约束人们言行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体系,所以从伦理道德上规范人们的网络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存在一定难度。且传统的借助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内心信念发挥作用的道德评价作用也会下降,匿名网民也不能受到善恶评判的制约。另一方面是网络法律监督工作滞后。我国互联网发展快速,但对于规范网络暴力行为的法律法规发展速度则相对滞后,总体上落后于社会实践的需要。遏制网络暴力的产生。在道德建设和法律规范都不完善的条件下,他律性发挥的作用减弱,网民的行为必然会更加不受约束。

如上所述,网络暴力的原因可以归结为虚拟世界网民道德素质的下降、现实社会矛盾的折射和网络秩序的不健全。“自由是有边界的,不负责任的自由并不存在。”因此,要采取措施有针对性的解决。

3.1提高网民道德素质。

在现实社会和网络世界迅速发展的今天,社会中有着错综复杂、多元多层的利益关系,人们抛开集体利益谈个人利益屡见不鲜,体现利益平等性和拓展网民的集体主义认知是十分必要的。很多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往往是网民对社会不满,认为社会集体没有充分尊重和维护个人的正当利益,因此肆意扭曲事件真相,借助网络强大的传播能力将事件大范围扩散,宣泄不满。对此,一方面政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缩小收入差距,维护社会公平;另一方面要满足个人正当利益,使其负面情绪得到正确抒发,同时引导人们树立集体主义原则,在集体和个人发生矛盾时,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树立的正确的舆论方向,从而营造良好的网络秩序,构建起网络精神家园,遏制网络暴力。

3.3健全网络道德体系和法律体系。

政府是道德的另一主体,要解决网络暴力,必须发挥政府作用。首先,政府应界定好网民行为的道德底线和合理道德目标,严格管理违反网络道德底线的行为,制定立足现实又高于现实的道德目标,使网民“跳一跳”能够到。另外,政府应充分发挥道德评价的作用,集社会评价和个体评价于一体,匿名和实名相结合,在实名制下,以道德约束其行为,增强网民的责任意识和自我约束力,从而减少将压力释放于评论和为追求利益肆意妄为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从而遏制网络暴力的产生。其次,政府应出台权威的、体系完善的法规。当网民冲破了侧重自律性的道德时,便要用更加侧重他律的法律法规来规范网民的言行。用法律的权威来增强网民的自觉性,使其不敢为;建立完善的法律體系,对于违反了法律的行为要及时制裁。将伦理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相结合,有效制约网络暴力的发生。

当下互联网正处于飞速发展时期,网络暴力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参与网络暴力的网民或是打着道德的旗号,忽视事件真相,滥用道德私刑以语言暴力对当事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或是出于对内心愤懑的发泄和对利益的追求并借助匿名优势而忽视外界的道德约束,践踏他人隐私、肆意妄为。对此,道德主体网民应提高自身道德修养,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道德作为一种自由的自律;而政府则应健全网络伦理道德体系和法律法规体系,增强外在的约束性。以伦理自律和社会规制相伴而行,才能真正规范网络秩序,遏制网络暴力的发生。

[3]休谟.道德原则研究[m].曾晓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5]王延光,李伟,高伟,等.中国应用伦理学[m].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2005.

摘要:网络的飞速发展,使得网络用户不断年轻化。对于网民在网络上一些不良行为,法律存在部分空缺,无法对其不良行为进行规制。致使网络暴力现象不断频发。青少年在面对网络暴力时,容易对其成长产生诸多不良影响。因此面对网络暴力现象频发的现状,从其产生原因是进行分析,进而提出相关法律救济的方法。

关键词:青少年教育;网络暴力;法律救济。

青少年网络暴力是一种以网络为载体的新型暴力方式,指具有一定规模的青少年在网络上通过文字、图片和视频等,对其他特定青少年的名誉、利益和精神等造成严重损害。这些文字、图片和视频等往往都具恶毒、尖酸刻薄等性质从而具有相当的伤害性。根据第44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显示截至2019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8.54亿,其中19岁以下网民用户占整体网民用户的20.9%。青少年在网络用户的使用占比重呈现越来越大的趋势[1]。

青少年的三观尚未形成,其性格脆弱、敏感。他们身处于和谐的校园内,对待社会有着美好的向往。网络上,到处充斥着谣言和不良言论。青少年接触到后,不能有效的分辨消息的来源和真伪,就急于表达自己的观点,在这个过程中,往往就会成为网络暴力的施暴者和受害者。当成为施暴者时,他凭借自己的判断或有心人的引导便在网络上对当事人进行辱骂等行为,这会对青少年的价值观产生严重影响,让其不再对事情进行全面了解,光凭一面之词,就做出判断,并且按照自己认为正确的方式(网络暴力)进行批判;当青少年成为被害者时,他面对网络上铺天盖地的暴力,现实生活中不断的骚扰,其心里状态会变的异常脆弱,敏感使其自卑、甚至产生厌世的想法,从而对其人生产生重要的影响。

(一)网络上的“匿名性”和缺少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

我国目前,针对互联网出台了《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文明上网自律公约》等相关法律法规,但由于出台时间长,面对新兴的网络暴力,难免有疏漏之处。一些网络暴力行为往往处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空白处。在网络上发表的言论具有“匿名性”和“虚拟性”。大多数网民认为在网络上,已经不在被现实生活中的规矩所束缚,没有了现实生活中的身份、等级的差异,这让大多数普通网民获得了在现实生活中难以获得的话语权,这也使得大多数人不断在网络上宣泄着自己的情绪从而使网络暴力不断产生。由于在网络上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使得网民在网络上缺少了现实生活中的监管,失去了约束力,对其在网络上发表不良言论等不必负责,其风险趋于零,这样才促使网络上的不良言论等越来越多。

(二)青少年自身原因。

青少年由于还尚未独立,处于接受教育阶段,大多数都尚未形成自己的三观,以至于这些青少年在网络上接收到一些信息无法辨别真伪,且容易被一些信息激怒,造成其丧失了其理性判断的能力从而被部分不法分子利用使其成为网络暴力的施暴者。

(三)网络自媒体的迅速发展且缺乏监管。

近几年来短视频行业的兴起,自媒体成为一个新兴的职业,其门槛低,收入高的特点,让众多年轻人纷纷加入,其中不乏三观扭曲的人,他们在网络上大肆传播一些谣言或扭曲的言论,这让很多青少年无法辨别信息的真伪,盲目跟风造成网络暴力的发生,在一些自媒体博主散布不良言论后由于缺乏相关的监管,从而让其无所忌惮。

(一)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公民素质。

2、加强我国对于青少年隐私的保护,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对“人肉搜索”行为,提供信息的网民坚决追责,承担受害者一切损失。

3、对由“线上”到“线下”对当事人骚扰者,因承担侵权与寻衅滋事罪的责任,对其严厉打击。

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措施的同时,还应该加强普法,使广大网民明白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其在网络上的一举一动都应该承担对应的责任,从而减少网络暴力现象的发生。

(二)严于律己,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青少年在上网时,应该理性的思考,辨别消息的真假,避免在网络上发表一些过激的言论。看待问题要多角度进行思考。培养自己的法律意识,了解每个人都有其人权,不能侵害他人隐私权、肖像权等,同时注意保护自身信息,不要将自身隐私透露给他人,做到自我保护。

(三)家庭学校及相关社会组织加强对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疏导。

家庭学校应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增强青少年明辨是非的能力和正确处理问题的方式,明白在上网时应该严格控制自己的行为,不做网络暴力的施暴者。同时家庭学校应该多关注青少年网络上的状态,发现其成为网络暴力的受害者时,应该及时对其进行疏导,避免其心理压力过大而做出不理智的行为。

(四)各网络、自媒体平台加强监管。

网络暴力现象的發生,一定要有网络平台作为载体。相关网络平台应该严格落实实名制,同时严格审核用户发表的言论,对有故意散播负能量的用户采取封号等措施,同时建立完善青少年模式,尽量避免青少年接触到网络上的不良言论和负能量行为。

随着移动通信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成为了千家万户离不开的产品。如果互联网上充斥着网络暴力,那么在青少年成长的过程中,必然对其世界观、价值观等形成造成严重的影响,从而对社会主义的发展造成巨大的影响,因此网络暴力的问题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得不解决的问题。因此希望本文能为我国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及我国社会主义的顺利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1]第44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d】.

摘要:网络的诞生极大的丰富了我们的生活,但网络交往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网络言论自由所导致的网络暴力事件屡见不鲜,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文章就当代著名哲学家、社会学家,尤尔根·哈贝马斯的“交往行动理论”中合理化的概念来浅析现今网络言论的合理化,明确交往行动理论对网络交往的意义,并提出对策。

关键词:交往行动理论;网络交往;言论自由;合理化。

自20世纪中后期网络诞生以来,随之其不断完善,功能逐渐强大,如今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要素。网络的广泛性是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无论大事小事都能成为网上谈论的焦点。网络的便捷性和互动性使得你发送的信息很快就能被大量的网友看到,并能即时获得回复,第一时间形成不同意见之间的交流互动。但是网络的弊端也不容忽视,其中之一就是所谓的“言论自由”。网络毕竟是一个虚拟的世界,你只需要一个虚拟的身份就可以登陆,不必暴露自己的真实信息,而且多数的网站都有匿名这一功能,但正是匿名性大大提高了人们的言论自由。其实匿名上网无可厚非,不想暴露自己的使用记录等信息也是正常的。但是在某些平台的非实名制度下,人们的言论自由被无限放大,无论你说了多么恶毒的话去攻击别人,或是故意捏造传播别人的隐私与负面消息,你基本不会受到制裁,无非也就是换一个账号继续进行这种不耻的活动。我们一般把这个群体叫做喷子或键盘侠。他们一般生活中很低调,又可能遭受挫折,在网络中凭借个人价值观来评判世界,亦或发泄不满,愤世嫉俗。虽偶有正确性,但因为自身的局限性而失去原本目的,形成极端观点变成道德绑架,或是跟风评论,易被有心机的人利用,形成群体性网络暴力事件。

细数近年来发生的网络暴力事件,带给受害人的是无尽的痛苦。被人肉曝出真实信息,不堪辱骂结束自己生命的不在少数,其中很多人都是公众人物。这其中大多数受害人并无过错,他们只是被误解,然而多数网民在官方的结果出来之前,就已经开始对受害人进行了攻击,一般的热点事件,在短时间内就能获得数十万到数百万的关注,同时也能引起的广泛的讨论和评论。

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网络暴力的出现?这种现象的出现是否合理?

基于上面提出的问题,我尝试用《交往行动理论》中有关合理化的观点来进行解读。

哈贝马斯认为“我们把那种能借助与一定范围的内容的关系,对自己行动进行辩护的人,称为合理的。但是,在规范行动发生冲突时,只有卓有远见地进行行动,就是说,既不冷淡漠视,也不追随直接的利益,而是努力按照道德观点,公正地判断这种冲突,平等地调节之中冲突的人,才是合理的”。“如果行动者运用了诸如强烈的、令人入胜的、奇特的、恐怖的、令人厌恶的等等修饰词语,从而使他们生活世界的其他成员,能通过这些描述,重新认识自己在类似情况下的活动,那么,这些行动者的行动就是合理的。相反的,如果行动者完全是按照自己的意愿运用价值标准,从而他们就不在能运用文化方面通行的见解,那么他们的行动就是异常的。但是,在这类私人评价中,也有一些评价可能包含崭新的特点。当然,这些具有新特点的评价,是通过一种真实的表达,例如通过艺术作品鲜明的即美学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与此相反,异常的表达遵循的却是僵硬的模式,他们的内容意义不能通过诗歌语言或人物造型的力量表现出来,而只是具有私自的特点。”通常情况下,在网络上对他人进行言语攻击的人,当他看到网络上的一则新闻时,第一反应就是对其进行批判。为了争取他人的支持,发表煽动性的言论蛊惑别人站在自己的一方,并与和自己持不同意见的人产生争吵、谩骂,从而形成大规模的舆论攻击。他们并不想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是否公平公正,仅仅是为了发泄私欲,满足所谓的“言论自由”。但是不可否认有段子手的存在,他们的表达相比于喷子而言,可以算作“具有新特点的评价”。他们用现实事件做引子,采取博人一笑的方式,去表达社会中的某些现象,既不极端又说出了自己的观点,又能引起民众的反思。除了这一点,下面这一观点也是造成网络暴力的原因之一。

“有论据的论断和有效的行动,确实是合理性的标志”。“总之,我们把合理性理解为具有语言能力和行动能力的主体的一种素质。合理性体现在总是具有充分论据的行动方式中。这意味着,合理的表达要经得起客观评价”。在表达自己观点的时候,要有充分的客观事实来证明你所表达的结论是正确及可靠的,不能信口雌黄,无事实無根据的造谣。而没有论据的论断导致网友跟风的情况,出现在很多网络事件中。之前的“南京南站猥亵女童事件”,哈尔滨理工大学的毕业生李炳鑫只因和猥亵女孩的嫌疑人长的有些相似,就因此被网友人肉。而造谣诬陷他的大学同学,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仅因照片相似而留言“这是我大学同学李炳鑫”,并没有向李炳鑫本人和熟识李炳鑫的人去进行求证,一些不理智的网民从攻击他本人到攻击他的同学和学校,情况愈演愈烈。如果不是李炳鑫就业的公司帮他发声证明,他仍旧要继续遭受网络暴力的攻击。

哈贝马斯对合理的人的行为有明确的解释,“谁要是系统的自欺欺人,他的行动就是不合理。但是,谁要是能够解释自己的不合理性,他就是一个具有合理性的人,因为他不仅具有判断能力和目的合理的行动,具有道德审判力和可信任的实践,具有敏锐的评价和美学表述能力,而且具有能力针对自己的主观性进行反思行动,具有能力洞察对自己认识方面、道德实践方面和美学实践方面表达的一系列不合理的限制。”一个人的素质一般来说,是指在人的先天生理的基础之上,经过后天的教育和社会环境的影响,由知识内化而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心理品质及其素养、修养和能力的总称。正常情况下一个人的受教育程度越高,他的素质越高,他对事物的评判就越客观。很少看到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参与到网络暴力中,因为他们对自己的行为有着清晰敏锐的评价,知道基本的行为规范,在自己不了解的领域不随意评价。即使在专业领域也要按照事实去客观的表达自己,且并不会因与他人的观点不同而动怒,而会虚心交流辩论。不会跟风评论,不会肆意谩骂。但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网民毕竟是少数,所以网络暴力的发生很难阻止。从上述观点来看,网络暴力的发生既有合理的一面也有不合理的一面。合理是因为它是伴随着网络技术发展的必然产物,网络的新特性以及现阶段网络受众群体的受教育程度,加之法律在網络中并不像在现实社会中那么有威慑力,使我们无法完全杜绝网络暴力的发生。不合理是因为网络暴力本身是错误,该行为严重影响了网络公共领域的民主交流,使网络环境遭到破坏,但是网络暴力是可以在未来被逐步杜绝的。那么,想要杜绝网络暴力,我们可以从交往行动理论中获取一些启示。

在当今娱乐至死的大形势下,网络是娱乐宣传的重要阵地,任何娱乐项目都要基于网络才能实现,公众渐渐被娱乐所麻痹,思考的越来越少,而一味的沉浸于短期的快感之中,丝毫意识不到如今网络交往的环境已被破坏,陷入了病态之中。所以我们急需一种理性的交往模式,阻止网络环境的恶化,让民众恢复理性。由此来看哈贝马斯的交往行动理论对网络交往有着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第一,有利于人们明晰网络交往与传统交往的差异。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交往的全新特征已经逐渐显露,这些特征正在革新我们传统的交往方式。但这并不意味着无视传统交往规范,造成空泛的、形式上的言论自由,而是要更加注重新形势下的交往准则和民主氛围,规范人们的交往行为。

第二,有利于实现网络交流的合理化。现代的网络系统比之前的任何系统都要复杂,它的功能更广泛,人群更多样,构成更多元,它涵盖了现代公共领域的所有要素。那么我们在进行网络交往时,更要厘清新型的网际关系,明确网络交往的原则,营造网络公共领域的民主环境,树立正确的交往目的性和合理性,避免负面效应的产生。

第三,有利于规范网络用语实践。在哈贝马斯的交往行动理论中“规范语用学”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任何人的生活都离不开交往行为,而语言是交往的主要工具,这一点在网络交往中体现的更加突出,我们在网络中获取和传递的绝大部分信息都是用语言来完成的,因此哈贝马斯将交往理性和语用原则统一起来的思想,对在网络交流中的话语实践有着重要的意义。

第四,有利于恢复公众的道德认同,强化主体间性。交往行动理论所倡导的交往理性,能够有效的降低网络交往中的交往失范,尤其是在匿名环境下的示范。其本质仍是提升人们之间的道德认同感,进而增强主体间性。

我相信对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的运用,以及逐渐完善的网络法律法规,将有助于形成自由民主的网络交往模式以及和谐规范的网络社会秩序。

网络暴力高中范文【】

现在生活中充斥着各种暴力,无论是社会上面的暴力还是校园暴力,都对受害人的身心造成了很大的伤害。随着信息科技的发展,一种暴力手段,成为了一种流行的加害方式,那就是网络暴力。为什么会有网络暴力?我觉得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有很多人觉得,网络是非法之地,无论发表怎样的言论,对什么人造成什么样的伤害,都不会有人找上门来,他们不用承担在现实里的后果,所以他们为所欲为去发表一些伤害别人的言论,他们觉得说出来了自己的心情爽了,就没有什么事情了,也不顾别人的感受,反正也对自己的人际关系没有什么影响,毕竟别人都不知道自己是谁,所以他们就会肆无忌惮的去对一些人进行伤害。

网络暴力是不可取的,虽然说热暴力是一种很残忍的方式,但是网络暴力即使是没有肢体上的冲突,也会给人带来很深刻的心理阴影。在当今社会,有多少人会因为网络暴力而想不开呢,在我们的生活里就有很多这样的新闻,每当看到这些新闻的时候,我都会不禁的心寒,觉得有些人为什么要把别人逼向死路呢,他们就不能嘴下留情吗?在网络世界,我们通常看到的都是表象,无论一个人是好是坏,可能都是他营造出来的人设或者是在不经意中被别人诟病,而以小化大。我们在网络社会中不能够随意听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听风是风,听雨是雨,这样的方法是不正确的,我们应该有自己的判断,即使我们对一个人有不满,我们也不应该在网络上对他恶语相向,更不应该用一些诅咒的话去辱骂他,如果我们感觉到不满,但是对我们没有什么影响,就不要看就是了,这样也可以让我们的心情好一点,如果跟我们没什么关系,但是偏要出自于想要解气,要去骂那个人就非常的不应该了。每一个在网络上发表信息的人都是一个活生生的人,都是一个像我们这样的人,你能够想象,如果你因为生活中的一件趣事发到网上,却被人一直辱骂这样的心情吗?无论是怎样一个在网上展现出自己生活或者是发表一些文章和视频的人,他们在现实里都是一个单独的个体,他们也有着敏感的脆弱的心,虽然他们作为公众人物需要去承受一些伤害,但是这并不是我们加害的理由。

我们每个人都要拒绝网络暴力,在网络上营造一个清朗的环境,让网络世界更加的和谐,我相信以后我们国家也会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网络并非不法之地,我们不应该在网络上随意的辱骂别人,给别人的身心带来伤害,如果有人承受不了这样的辱骂,这样的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网络暴力【】

时代在不断进步,网络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每个人躲在各自的网络账号里,肆意对发生的热门事件发表自己的看法。

“网络暴力”,百度上的解释是:暴力的一种形式。没错,你在互联网上用过激的言语攻击别人就相当于在现实生活中对别人施行暴力。它是一类在网上发表伤害性、侮辱性、煽动性的言论、图片、视频的行为现象。可能大家觉得,它仅仅是几句话,并不能造成多大的伤害。可是,有时网络暴力远远比真正暴力要可怕,很多公众人物都因为抵不住网友们的暴力言论与媒体的舆论而选择自杀,或者患上严重的心理疾病。一个人发表一句话,几千人就是几千句话,这些话都带着刺,全部指向一个人,想想都很可怕。而经历这些最多的,是袁姗姗。她可谓是从小被黑到大,“***滚出娱乐圈”这句话就是为绿色作文网她设计的,但她反而十分乐观,用积极向上的心态去面对,偶尔还“自我调侃”,让很多人“黑转粉”。但也不是每个公众人物都有她这样的心态,像刚刚去世的乔任梁,都惨死在我们中国网民恶毒的言论里了,由衷地感慨:咱们网民真是太“厉害”了!

而造成网络暴力的原因,主要是因为集体无意识和法律的不健全。集体无意识,就是所谓的“跟风倒”,每个人都有从众心理,大家说什么,就跟着说什么,完全没有自己的观点,过于轻信网络谣言,可以说是人云亦云;法律不健全,很多明星在“键盘侠”的手下患上心理疾病或选择自杀,这难道不是变相的杀人吗?为什么现实中杀人犯罪,网络上杀人无罪了?正是这两点促成了网民如此“暴力”,把人往绝路上逼。

希望大家从自己开始,杜绝网络暴力,建设一个和平的网络!

谈网络暴力

草原中,被猎豹追逐的羚羊一直不断地向前奔跑,不论它受了多少上,不论它已经跑得精疲力尽,它仍然不顾一切地向前跑,因为它知道,只有对自己的生命负责,不轻易放弃活下去的机会,就有希望。

对生命负责,找到活下去的希望,你会看见更美好的明天。

著名演说家尼克胡哲,天生残疾,只有一个“小鸡腿”可以行动。他尝试在9岁时尝试将自己淹死在浴缸中,被母亲救出后,母亲告诉他:“也许你现在觉得生活无意义,但是如果你就这样死去,你永远不会看到你的未来会有多美好。从那以后,他开始自立自强,他不再会因为别人对他的议论而感到沮丧,相反,他开始用自身的经历与残缺去鼓励更多的人活下去。他对自己生命的负责,让他有了非常美好与光明的前程。那么坚持活下去的信念,让他看到了自己的'生命价值与最美好、灿烂的明天。

对生命负责,不轻言放弃,收获成功的喜悦。

中国网球运动员彭帅,再10岁体检时查出“主动脉导管未闭”。当时已开始接受网球训练的她没有因为这样心脏类的重病而放弃对生活的希望。她没有自暴自弃,相反,她去做手术,往心脏中植入6根弹簧。经过漫长的恢复期后,她再次踏回网球之路。这个勇敢接受命运挑战的女孩,对自己的生命的负责,让她收获了一个又一个的冠军,尝到更甜美的味道。

对生命负责,为社会贡献一份正能量。

2013年12月3日,高中女生琪琪因无法接受他人的怀疑的眼光而从桥上跃下,结束了自己的生命。琪琪因被怀疑偷窃而被人肉搜索,这种行为导致她的死亡也许店主应负上责任,但是她对生命的不负责着实是一种不可取的行为。我们都会因各种事情而困扰,但只有我们活着才能去解决问题,去为社会贡献力量。所以对生命的负责,就是为社会贡献正能量啊!

对生命负责,把所有的痛煎熬成装扮生命的一缕馨香,让自己的生命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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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高中范文【】

正值花样年华,却选择从桥上一跃而下结束生命。高中女生琪琪该是以如何绝望心死的态度去面对自己的人生,才会做出这样的举动啊!我想是因为店家仅凭怀疑就不计后果求人肉搜索推了你一把;我想是因为网友仅凭一面之辞实施网络暴力推了你一把;我想是因为同学仅凭网络信息妄加评论推了你一把,而你对生命不负责的态度最终将你推至冰冷的河水中。

事件尘埃落定,我们该痛定思痛,该如何伸手拉住“贾君鹏事件”。当初一句“贾君鹏,你妈喊你回家吃饭”红遍大江南北。网民们纷纷对“贾君鹏”进行人肉搜索,并将其个人信息在网上公布。原本贾君鹏只是一个小白领,只想过平常人的生活,可个人信息在网上曝光后,无论何时他都会遭到记者的围追堵截,这给他生活上和精神上都造成了极大压力,最终住进了精神病院。

所以,网络暴力只会带来不好的结果,如果任其发展下去,社会上总会出现第二个琪琪,第二个贾君鹏,更多的人会因遭受网络暴力而痛苦。只有自觉抵制网络暴力,还网络一个安全、纯洁的环境,才能使人民群众过得更加舒心。这不仅是对政府说的,更是对我们自己说的。

心得体会网络暴力

网络暴力是指在互联网上对他人进行侮辱、恶意攻击和虐待的行为。随着网络的普及和虚拟社交平台的兴起,网络暴力问题变得日益严重。我最近深入了解了这个问题,并从中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观点和感悟,希望广大网友认识到网络暴力的危害,并共同努力打击这一问题。

首先,网络暴力对受害者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在网络暴力事件中,受害者常常承受着持续的虐待和侮辱。这种身心上的伤害不仅会影响到受害者的生活,还可能导致严重的心理问题。我记得曾经有一个新闻报道,一个年轻的女孩因为受到网络暴力的恶意攻击而选择了自杀。这件事让我深感网络暴力对受害者造成的伤害是何等的巨大,我们必须立即采取行动来防止这样的悲剧再次发生。

其次,网络暴力严重损害了社会和谐与良好的互联网环境。互联网本应是一个供大家交流、分享和学习的平台,然而网络暴力却毒化了这个原本美好的地方。受到网络暴力的人们往往回避参与社交网络活动,随之而来的是人们失去了对他人的信任和对互联网的热情。这导致了社交网络环境的恶化,人际关系的紧张和互联网社区的逐渐消失。我们要想拥有一个和谐、健康的互联网环境,就必须采取措施来制止网络暴力的蔓延。

此外,我深刻认识到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打击网络暴力。网络暴力问题的根源来自于人们的冷漠和缺乏公德心。当我们看到有人受到网络暴力的攻击时,如果只是置之不理,那么我们也成为了网络暴力的共谋者。我们要积极关注网络暴力事件,提供援助和安慰,同时通过举报和舆论监督的方式,给予加害者应有的惩罚。而且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从自身做起,拒绝以暴制暴,积极传播友善和积极的信息,为营造和谐的网络氛围贡献自己的力量。

最后,我认为政府、教育机构和互联网公司也应承担起责任,加大对网络暴力的打击力度。政府应出台更加严格的法律和法规,加大对网络暴力行为的惩罚力度,同时建设完善的法院系统,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教育机构可以在课堂中加强网络暴力的教育和宣传,提高学生对网络暴力的认识和对他人的尊重。互联网公司在提供平台的同时,也要加强内容管理,删除和屏蔽不健康的信息,为用户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综上所述,网络暴力是一个十分严重的社会问题,对个人、社会和互联网环境都带来了巨大的伤害。然而,只有我们每个人都认识到自己的责任,采取积极的行动,才能有效地打击网络暴力。同时,政府、教育机构和互联网公司也应积极履行自己的责任,制订更加完善的政策和措施,为解决网络暴力问题贡献自己的力量。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够创造一个和谐、友善的网络环境。

网络暴力

在新媒体,信息传播高速发展的时代,网络在给现代人带来信息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让人难以预料的弊端——舆论绑架。人们在尚未了解清楚事情原委的情况下,肆意对当事人进行谩骂等语言暴力,这时候,须禁忌:明辨是非,勿舆论绑架。

虚拟的网络世界,给许多生活压力无处发现的“键盘侠”高举他们的“武器”,在未实名制的保护膜下肆意宣泄,令原本争端不断的新闻事件,增添了一股暗流,更带动一批不明真相的群众乱指矛头。

明辨是非,正确地对待事情真相。尼采曾言,“随着舆论思考的,都是自己耳闭眼塞的人。”是的,但凡为人,我们都需要对正在上演事件进行思考,而不仅仅是跟着舆论的“大浪”随波逐流,毫无原则地跟着大部队行动。当微信朋友圈流传着一篇感人至深的文章,深圳作者罗尔为白血病的女儿筹款,一时间网友已捐款过百万,此后又爆出罗尔家世并不贫困,使得其成为“千夫所指”。剧情反转让人措手不及,刚开始网友对其遭遇的同情怜惜,下一秒随着事态的发展又对他的行为感到唾弃。这“墙头草”的姿态都是未能明辨是非所导致的。在未了解真相的前提下,先一步感性而行,献出爱心,此举不可不谓之不理智;真相曝光又大呼上当受骗,将愤怒发泄于早已悲痛万分的三口之家,亦是错误。只有正确对待事情的真相,才能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

明辨是非,拒绝舆论绑架。现如今,新闻的更替速度非常地快,上一周发生的事情一转眼在一些人眼中已像历史一般那么地远,我们总是记住那一刻带来的疼痛过后又忘记了反思。如某地坠井男童亮亮事件,家人对孩子的紧张,成为了编造者口中对救援人员的辱骂,一时间,人云亦云,在家属正历“丧子之痛”上又撒上了玻璃渣子,其心痛可想而知。当未知真相时,不要妄加猜测,舆论绑架,这样只会掩盖事情的真相,让受害者雪上加霜。

远看八达岭老虎伤人事件,网友对其丈夫不施以援手的指责;近看少女疑似偷窃遭网爆自杀,后证并无偷窃。一切血淋淋的事件无不告诉我们,面对瞬息万变的信息社会,更需要明辨是非。

明辨是非,不受舆论的影响,拒绝成为网络暴力的参与者,让网络的天空更湛蓝。

抵抗网络暴力的话如何抵抗网络暴力

2、提倡社会关爱,摒弃低俗沉迷,促进青年健康成长!

3、不期待每个人都做英雄,但当游人勇敢地对抗丑恶,请你为他加油!

4、做一个好网民,就是要自修:只有具备了良好的到的品质,才能行为高雅,不坠于低俗,没有低俗,就少了些违法之事,多了些正义良善,网络侵害才会越来越少。

5、恶意中伤逞的是一时口舌之快,带给别人的可能是一生的伤害。

6、我为祖国守边疆,也请大家共同守护好网络疆土。

7、晴朗网络空间,看我青年力量。

8、从我做起,文明积极向上。

9、不做“网虫”,善于网上学习,杜绝不良信息。

10、做一个好网民,就是要文明:出言吐语勿忘语言文明可以净化心灵,自觉文明上网,正当文明网民,但当网民责任,维护网络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抵制恶意攻击。

11、随手转发正能量。

12、做一个好网民,就是要认真:看任何一个帖子要认真仔细地去读,去了解帖子的内容,绝不断章取义、选择性传播。

13、保障青年权益,凝聚青年力量,弘扬正能量。

14、提倡先进文化,摒弃消极颓废,促进网络文明健康!

15、当我不知道真相的时候,至少可以保持沉默。

16、依法守德,恪守底线,维护网络好秩序。

17、做一个好网民,就是要爱国:为构建一个优良的网络环境,自觉地担负起维护网络安全与健康的责任,共同为构建网络强国而努力。

18、赢得社会的信任、尊重和支持。

19、积极劝诫网络不文明言行,揭露网络诈骗行为和网络陷阱,宣传互联网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准则,举报违法不良网络信息。

20、自律之上,拒绝无底线。

21、不造谣、传谣、信谣,用事实说话,做真实的人。

22、清朗网络,从我做起,fighting!

23、理性思考,不跟风,在网上我也要坚守独立人格。

24、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发扬“敢为人先、奋发向上、团结友爱、自强不息”的绥芬河人精神,牢记“服务社群、提升自我、共建和谐”的宗旨,做网络志愿文化的创造者和绥芬河形象的展示者。

25、尽已所能,不计回报,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悉枣,为建历陆则设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美好社会贡献力量。

1、珍爱生命,拒绝毒品。

2、莫沾毒品,莫交毒友。

3、防毒反毒,人人有责。

4、扫除毒害。

5、毒品是人类社会的公害。

6、吸毒是犯罪的祸根。

7、毒品一日不绝,禁毒一刻不止。

8、有毒必肃,贩毒必惩,种毒必究,吸毒必戒。

9、四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

10、极行动起来,同作坚决的斗争。

11、开展禁毒斗争,保障改革开放和顺利进行。

12、开展禁毒斗争,消除毒品祸害。

13、禁贩、禁种、禁吸“三禁”并举,打击、宣传、防治多管齐下。

14、全党动手,全民动员,深入持久地开展禁毒斗争。

15、坚决查禁毒品,维护社会治安。

16、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17、禁毒利国、利民、利己。

18、吸食毒品,害人害己。

19、坚决彻底铲除非法种植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

20、开展禁毒宣传,增强全民禁毒意识。

21、除毒务早,除毒务尽。

22、开展,根除毒品危害。

23、动员起来,打一场禁毒的人民战争。

24、加大禁毒力度,深化禁毒斗争。

网络暴力演讲稿

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随着第三次科技改革的结束,人们都进入了信息时代,网络也成为了这一代的标志,然而人心的险恶使网络从万能转变成一把双刃剑,网络也随之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网络就像一个无形的大黑洞,向我们伸出邪恶的大手,网络是多么深不可测,它在带给我们方便的同时又使我们防不胜防,一不小心就落入大网。

“网络暴力”我们都知道,躲在屏幕后施暴的人,我们称他为“键盘侠”,这类人,在网络上恶意诋毁他人,却一直认为自己是正义的。很多人都追星,这些人叫做“追星族”,对于追星族来讲,网络暴力并不陌生,比如肖战、蔡徐坤,喜欢他们的人都知道,在他们“巅峰”时期,遭到了网络暴力。这两个大男孩,满身黑料却无一实捶,粉丝们是“敢怒不敢言”,因为他们知道,反击只会带来更多的恶意。

再拿前几年的乔任梁来说,被别人说“滚出娱乐圈”,这对一个演员来讲是多么可悲啊,患上抑郁症的他,最终在家中自杀而亡。

这也只是国内,在国外这类事数不清。

我曾看到这样一句话“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部分人可能不理解,这句话呢?是说:雪崩是万千雪花造成的,没有谁无辜,而造成特别令人悲伤的后果时,比如部分被施暴的人承受不住而自杀这种事情时,没有一个人是无辜的,你可能说,“我没有诋毁他,我只是个旁观者而已”。在这些事情面前,无论旁观者也好,施暴者也罢,他们都是造成这次事件的罪魁祸首。

在生活中,网络暴力与校园暴力是一样的,我们不仅不能做施暴的人,也不能做一个旁观者,我们要勇于制止,做一个勇敢、善良、充满正义感的人。

《网络暴力》阅读答案

网络暴力是一种不同于传统意义上侵害他人生命权、身体权的新型的暴力行为。就形态而言,它多局限于舆论范围,主要以言语攻击、形象恶搞、隐私披露等形式呈现,并具有以下特征:(1)主体的不确定性。基于网络的开放性、匿名性,网络空间往往聚集着非组织化、陌生化的群体,因此,在多主体参与的网络暴力事件中,一般很难确定具体行为主体。(2)过程的易操作性。随着“复制”、“粘贴”等网络信息编辑技术的快速发展,任何掌握网络技术的行为主体都可以通过文字、图像、声音、视频等数字化形式实施网络暴力。(3)后果的实在性和难控性。网络暴力以当事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益为行为客体,其后果都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并往往导致非虚拟性的后果。同时,由于网络的交互性和即时性等特点,网络信息传播极具流动性、扩散性,其影响范围一般难以被人们所掌控。

网络暴力的产生,根源于多种风险的交叠和共振。一方面,在互联网上,既有基于职业、籍贯等联系纽带而形成的地缘、业缘群体,更有基于生活娱乐、资源共享等个体偏好而形成的趣缘群体。他们借助网络交互空间(qq、blog等),可以随性发出自己的声音,犹如置身于一个个众声喧嚣的“网络广场”。同时,互联网本身繁杂难辨的海量信息强化了网络受众的风险感知度,加之信息内容的易编辑性以及信息散播的可操控性,网络信息质量往往参差不齐、真伪难辨。

另一方面,当下中国网络暴力的频发,其背后大都潜藏着“仇富”、“仇官”的社会心态。经济社会“重效率而轻公平”的脱序式发展,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加剧了社会认同的分化。致使社会情绪不断郁积并涌向网络空间。再加上商业化运作模式的普遍嵌入,催生了数量庞大的“网络推手”,他们以广告收入为经济来源,以“点击为王”作营销规则,通过制造噱头、吸引眼球、积聚声势等进行舆论操控。对他们而言,“网络暴力”往往就是“网络暴利”。

另外,网民群体突出表现出年轻化的特点。青少年由于心理品性尚未成熟,社会辨认和自我控制能力较低,而且,传统中国是个伦理本位的社会,对弱者的同情往往占据社会舆论的制高点;而在青年网民身上,则体现为惩恶扬善、除暴安良的侠义情结,他们以“道德审判”为武器,以伸张正义为目标,渴望获得充满认同的“网络回音”,又常常游走在暴力与正义之间。一旦嫉妒、怨恨与公愤等在网络上无序宣泄,网络空间就处于“多数人的暴政”之下。

应对网络暴力,釜底抽薪之策便是通过减少风险交叠频率,以散化风险。在特定的历史阶段,以技术创新规避网络技术风险仍不失为行之有效的方法。当然,社会转型风险是网络暴力产生的现实根源,我们应建立以政府部门为主导、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网民自主参与的多元化治理结构加以应对。

(节选自《浙江学刊》20xx年第6期,有删改)。

6.下列关于“网络暴力”的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由于网络空间具有开放性、匿名性等特点,因此,网络暴力事件目前还无法确定具体的行为主体。

b.随着网络信息编辑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暴力成为任何人都可以通过数字化形式实施的行为。

c.网络暴力以当事人的人格权益为行为客体,其后果都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并往往带来实质性损害。

d.网络暴力的行为主体一般难以被人们所掌控,这是由网络交往的交互性和即时性等特点决定的。

7.下列对网络暴力产生根源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开放的网络交互空间,犹如众声喧嚣的“网络广场”,由网络技术本身所带来的风险特性成为催生网络暴力的技术根源。

b.“仇富”、“仇官”的社会心态使社会情绪不断郁积,加剧了社会认同的分化,成为网络暴力现象在中国频发的现实动因。

c.大量的“网络推手”为获取更多的广告收入,通过制造噱头、吸引眼球、积聚声势等进行舆论操控,成为网络暴力的助燃剂。

d.网民群体年轻化的特点和惩恶扬善、除暴安良的侠义情结。使他们常常游走在暴力与正义之间,是催生网络暴力的重要因素。

8.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是。

a.在互联网上,基于多种联系纽带或个体偏好而形成的地缘、业缘群体和趣缘群体往往都具有非组织化和陌生化的特点。

b.面对质量参差不齐、真伪难辨的网络信息,年轻化的网民群体很可能成为信息风险的接受者,同时也可能成为信息风险的传播者。

c.网络空间的言语攻击、形象恶搞、隐私披露等都属于舆论范围,不会直接对他人的生命权、身体权构成侵害。

d.建立以政府部门为主导、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网民自主参与的多元化治理结构,是规避网络技术风险,应对网络暴力现象的必然选择。

参考答案:

6.c(a项,不是“无法确定”,而是“一般很难确定”。b项,不是“任何人”,而是“任何掌握网络技术的人”。d项,“一般难以被人们所掌控”的不是“行为主体”,而是传播极具流动性、扩散性的“网络信息”。)。

7.b(颠倒了逻辑关系。原因应该是经济社会“重效率而轻公平”的脱序式发展,出现了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加剧了社会认同的分化,致使社会情绪不断郁积。)。

8.d(规避网络技术风险主要靠的应该是“技术创新”。)。

《网络暴力》阅读答案

网络暴力是一种不同于传统意义上侵害他人生命权、身体权的新型的暴力行为。就形态而言,它多局限于舆论范围,主要以言语攻击、形象恶搞、隐私披露等形式呈现,并具有以下特征:(1)主体的不确定性。基于网络的开放性、匿名性,网络空间往往聚集着非组织化、陌生化的群体,因此,在多主体参与的网络暴力事件中,一般很难确定具体行为主体。(2)过程的易操作性。随着“复制”、“粘贴”等网络信息编辑技术的快速发展,任何掌握网络技术的行为主体都可以通过文字、图像、声音、视频等数字化形式实施网络暴力。(3)后果的实在性和难控性。网络暴力以当事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益为行为客体,其后果都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并往往导致非虚拟性的后果。同时,由于网络的交互性和即时性等特点,网络信息传播极具流动性、扩散性,其影响范围一般难以被人们所掌控。

网络暴力的产生,根源于多种风险的交叠和共振。一方面,在互联网上,既有基于职业、籍贯等联系纽带而形成的地缘、业缘群体,更有基于生活娱乐、资源共享等个体偏好而形成的趣缘群体。他们借助网络交互空间(qq、blog等),可以随性发出自己的声音,犹如置身于一个个众声喧嚣的“网络广场”。同时,互联网本身繁杂难辨的海量信息强化了网络受众的风险感知度,加之信息内容的易编辑性以及信息散播的可操控性,网络信息质量往往参差不齐、真伪难辨。

另一方面,当下中国频发网络暴力,其背后大都潜藏着“仇富”、“仇官”的社会心态。经济社会“重效率而轻公平”的脱序式发展,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加剧了社会认同的分化。致使社会情绪不断郁积并涌向网络空间。再加上商业化运作模式的普遍嵌入,催生了数量庞大的“网络推手”,他们以广告收入为经济来源,以“点击为王”作营销规则,通过制造噱头、吸引眼球、积聚声势等进行舆论操控。对他们而言,“网络暴力”往往就是“网络暴利”。

另外,网民群体突出表现出年轻化的特点。青少年由于心理品性尚未成熟,社会辨认和自我控制能力较低,而且,传统中国是个伦理本位的社会,对弱者的同情往往占据社会舆论的制高点;而在青年网民身上,则体现为惩恶扬善、除暴安良的侠义情结,他们以“道德审判”为武器,以伸张正义为目标,渴望获得充满认同的“网络回音”,又常常游走在暴力与正义之间。一旦嫉妒、怨恨与公愤等在网络上无序宣泄,网络空间就处于“多数人的暴政”之下。

应对网络暴力,釜底抽薪之策便是通过减少风险交叠频率,以散化风险。在特定的历史阶段,以技术创新规避网络技术风险仍不失为行之有效的方法。当然,社会转型风险是网络暴力产生的现实根源,我们应建立以政府部门为主导、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网民自主参与的多元化治理结构加以应对。(节选自《浙江学刊》20xx年第6期,有删改)。

1.下列关于“网络暴力”的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3分)()。

a.网络暴力以当事人的人格权益为行为客体,其后果都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并往往带来实质性损害。

b.随着网络信息编辑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暴力成为任何人都可以通过数字化形式实施的行为。

c.由于网络空间具有开放性、匿名性等特点,因此,网络暴力事件目前还无法确定具体的行为主体。

d.网络暴力的行为主体一般难以被人们所掌控,这是由网络交往的交互性和即时性等特点决定的。

2.下列对网络暴力产生根源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开放的网络交互空间,犹如众声喧嚣的“网络广场”,由网络技术本身所带来的风险特性成为催生网络暴力的技术根源。

b.大量的“网络推手”为获取更多的广告收入,通过制造噱头、吸引眼球、积聚声势等进行舆论操控,成为网络暴力的助燃剂。

c.“仇富”、“仇官”的社会心态使社会情绪不断郁积,加剧了社会认同的分化,成为网络暴力现象在中国频发的现实动因。

d.网民群体年轻化的特点和惩恶扬善、除暴安良的侠义情结。使他们常常游走在暴力与正义之间,是催生网络暴力的重要因素。

3.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是(3分)()。

a.在互联网上,基于多种联系纽带或个体偏好而形成的地缘、业缘群体和趣缘群体往往都具有非组织化和陌生化的特点。

b.建立以政府部门为主导、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网民自主参与的多元化治理结构,是规避网络技术风险,应对网络暴力现象的必然选择。

c.网络空间的言语攻击、形象恶搞、隐私披露等都属于舆论范围,不会直接对他人的生命权、身体权构成侵害.

d.面对质量参差不齐、真伪难辨的网络信息,年轻化的网民群体很可能成为信息风险的接受者,同时也可能成为信息风险的传播者。

1.a(b项,不是“任何人”,而是“任何掌握网络技术的人”。c项,不是“无法确定”,而是“一般很难确定”。d项,“一般难以被人们所掌控”的'不是“行为主体”,而是传播极具流动性、扩散性的“网络信息”。)。

2.c(颠倒了逻辑关系。原因应该是经济社会“重效率而轻公平”的脱序式发展,出现了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加剧了社会认同的分化,致使社会情绪不断郁积。)。

3.b(规避网络技术风险主要靠的应该是“技术创新”。)。

网络暴力作文

网络是人们来往的桥梁,是人们交流的平台,也是人们走秀的t台。但有些人竟借网络来对别人实行暴力,这是网络暴力,它不比现实中的暴力差,甚至伤害更大,但它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要大胆向它说不。

网络暴力是一种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暴力形式,诽谤、污蔑、侵犯名誉、损害利益等是网络暴力具有代表性的几个特点。可想而知,受到网络暴力的人所承受的伤害远比我们预想的'多,它好比身上的一块烙印,无论生活怎样变迁,它终将是我们内心深处的一根刺,永远无法将它从我们的心灵深处挑出。

例如:袁姗姗以前经常演于正的电视剧,很多人就说她演技差,香肠嘴,甚至还被判为抄袭。在她的生活已经跌入低谷时,她没有选择放弃,凭着自己的努力转变了人们心中她的形象,可谁又会去想她独自一人的背后默默承受了多少痛苦,又鼓足了多大的勇气继续下去可人们并不会在意这些。面对这样的网络暴力,我们要大胆向它说:不!

为什么芭蕉扇藏在铁扇公主的舌头下?因为煽风点火的是舌头,有时候它比拳头更伤人。网络暴力不就是这样吗,而且还是群攻你一人。

我们要杜绝这样的现象,向网络暴力说:不!

网络暴力演讲稿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网络暴力》。

当今世界是一个信息化的时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使人们的学习和交往打破了时空界限。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与发展,网络正以神奇的速度介入我们的生活,对我们当前的.学习、工作以及今后的发展都产生着积极的、极其重要的影响。网络是一个新事物,网络世界也是以个精彩的世界。网络信息传递速度之快,信息容量之大、范围之广,信息呈现方式之灵活对人极具诱惑力,也把我们当中许多同学吸引到了网络的世界。

从积极的意义上来讲,网络对青少年的成长有许多有益的地方。首先,上网能激起好奇心,激发求知欲望,培养了同学们对科学的兴趣。其次,上网可以促使同学们计算机和网络应用技术的提高。第三,上网可以开阔视野,活跃思维,拓宽同学们的知识面。第四,上网还能丰富精神生活,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同学们精神的和心理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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