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责任书(实用13篇)
了解自己的岗位职责,可以使我们在工作中更加高效和专注。在担任某一岗位时,可以参考前人的岗位职责经验,从中吸取成功的经验教训。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
为了有效防止城市噪声和大气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禁止城市建成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现就城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如下:
一、金昌市城市建成区以内为烟花爆竹禁燃区域(以下称禁燃区)。
金川区人民政府根据城区建设发展实际需要,对禁燃区范围将适时进行调整。
二、除元旦、春节、元宵节外的所有时间为禁燃期。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宾馆、殡仪馆;。
(六)景区、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五、各镇人民政府、各社区、应当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教育公民遵守本通告。
六、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村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做好本单位、本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在禁燃区或禁燃场所内及其周边地带的合理范围内醒目位置设置统一、规范的禁燃标志,及时劝阻、制止、举报违反本通告的行为。
七、在禁燃区和禁燃场所内承办各类喜庆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并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八、在禁燃区和禁燃场所以内已经取得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许可证的,根据证件有效期限,逐步退出经营。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新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九、对在禁燃区和禁燃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安监、环保等部门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查处。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未成年人违反本规定的,责令其监护人进行教育、管理,造成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金川公安分局。
年10月19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口号
请到依法批准的销售点购买有统一标识的烟花爆竹。不要购买街头无证人员出售的烟花爆竹。
留住文明放鞭带来的喜庆,远离违法燃放造成的'伤害。
检举揭发违法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是每一位市民应尽的义务。
当燃放烟花爆竹给您带来欢乐时,别忘了给他人留下安全的空间。
不买违法烟花爆竹安全文明喜庆放鞭。
不购买不放飞“孔明灯”“许愿灯”。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大力支持烟花爆竹禁放!
小孩放鞭,大人有责;职工放鞭,单位有责。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标语
3、丧事花圈(篮)要控制,总数不准超十五。
5、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烟花禁放你我支持;
8、燃放烟花鞭炮是污染之源。
10、禁放规定在心中,欢乐安祥在家中。
13、自觉遵守禁鞭规定,共建和谐罗田新家园。
14、自觉遵守禁放规定,文明欢度新春佳节。
15、人人争当文明市民,自觉遵守禁鞭规定。
16、留住文明放鞭带来的喜庆,远离违法燃放造成的伤害。
19、禁止城区放鞭,倡导文明新风。
20、新年求吉祥,禁鞭保安康。
22、自觉遵守禁鞭规定,文明欢度新春佳节!
23、自觉遵守禁鞭规定,共建和谐新家园!
24、少些鞭炮声,多些和谐音!
25、少放爆竹,共战阴霾!
26、新年求吉祥,禁鞭保安康!
27、燃放烟花出意外,全家老小不自在!
28、自觉遵守政府禁鞭通告,不在城区燃放烟花鞭炮!
30、人人争当文明市民,自觉遵守禁鞭规定!
31、燃放烟花鞭炮是浪费黑洞。
33、依法燃放是你的权利,礼貌燃放是你的.义务!
35、自觉遵守禁鞭规定,共创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36、严禁制造销售使用封建迷信丧葬品。
38、禁燃鞭炮少一点烦燥多一点安宁。
40、违反《通告》,依法处罚,构成犯罪,依法追究。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口号
1、遵守禁放规定,保障公共安全。
2、禁止向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行人、车辆、建筑物、在建工地、树木、河道、公共绿地、窨井等投掷烟花爆竹。
4、自觉遵守管理条例,共创宁静、安全、环保的节日环境!
5、你我携手守护蓝天,不买不放烟花爆竹。
6、禁放规定在心中,欢乐安祥在家中。
7、对违法制造、买卖、存储、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查处。
8、珍惜生命健康,不放鞭炮。
10、遵守禁放规定,争做文明市民。
12、凤城是我家,禁鞭靠大家!
13、自觉遵守禁燃烟花爆竹和大盘香规定,防止人身伤害、火灾事故的发生。
14、当燃放烟花爆竹给您带来欢乐时,别忘了给他人留下安全的空间。
15、凤城是我家,禁鞭靠大家。
16、鸣炮声声震耳,禁鞭人人开心。
17、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大力支持烟花爆竹禁放!
22、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安全生产的需要,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需要,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呼声!
25、喝酒不燃放,燃放不喝酒;。
27、遵守禁令,防止火灾事故。
28、不买违法烟花爆竹安全文明喜庆放鞭。
31、禁燃鞭炮,少一点烦燥,多一点安宁。
32、在禁鞭区内燃放鞭炮,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鞭炮,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33、燃放异常需小心,盲目查看恨终生;。
36、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大力支持烟花爆竹禁放!
37、禁放场所不能放,一旦有事悔恨晚;。
38、拒绝、阻碍政府各部门禁鞭工作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40、爆竹有响,燃放有音,以身试法,必受处罚。
41、遵守禁放规定,争做文明市民!
43、遵守禁放规定,争做文明市民。
44、严守禁放规定,保护城市环境。
45、违反《通告》,依法处罚,构成犯罪,依法追究。
46、自觉遵守禁鞭规定,共创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47、严禁制造、销售、使用封建迷信丧葬品。
48、严禁携带烟花爆竹进入公交地铁和其他公共场所。
50、小孩放鞭,大人有责;职工放鞭,单位有责。
52、移风易俗,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
5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禁燃烟花鞭炮你我共参与。
55、没有鞭炮响,今夜睡得香。
56、禁止在建筑物内燃放或者从屋顶、楼道、阳台、窗户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59、自觉遵守禁鞭规定,防止人身伤害、火灾事故的发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口号
你我携手守护蓝天,不买不放烟花爆竹。
遵守禁止排放规定,维护城乡和平与环境保护。
举报非法烟花爆竹是每个人的责任。
遵守禁令,庆祝春节。
遵守禁令,防止火灾事故。
珍惜生命健康,不放鞭炮。
遵守禁令,努力成为文明公民。
孩子放鞭子,大人负责;工人鞭笞,单位负责。
扎实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努力实现全县全面禁放的目标。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标语
1.遵守禁止燃放的'规定,城区需要安宁和环保。
2.移风易俗,禁放爆竹。
4.遵守禁放规定,欢度新春佳节。
5.遵守禁放规定,预防火灾事故。
6.遵守禁放规定,保障公共安全。
7.珍惜生命健康,请勿燃放鞭炮。
8.禁止燃放鞭炮,消除安全隐患。
10.小孩放鞭,大人有责;职工放鞭,单位有责。
11.遵守禁放规定,争做文明市民!
禁止烟花爆竹燃放通知
尊敬的广大市民:
《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经20xx年xx月xx日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20xx年春节将临,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现将我市烟花爆竹禁放的有关规定告知大家,希望广大市民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政府的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一、在本市xx区、xx区、xx区、xx区、xx区行政区域和xx经济综合实验区、xx新区、xx经济技术开发区、xx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的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四、宾馆、饭店和提供婚庆服务等经营者承办喜庆等活动的,应当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制止未成年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区公安机关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区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xx元以上xxx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真诚地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为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安宁的工作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祝广大市民朋友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
尊敬的东方城业主:
一年一度的`春节即将到来,为使广大业主过一个祥和、幸福、平安、快乐、安全的春节。东方城小区根据《莒县人民政府关于春节期间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要求严禁在小区内燃放大型烟花爆竹,楼道内禁止烧纸。发现违规燃放的,物业将通知公安部门进行处理。小区内业主如有需要燃放小型鞭炮的请根据通知规定时间燃放,并在售楼处前小广场内燃放烟花爆竹。
东方城物业服务中心。
二〇xx年一月二十七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
全体市民朋友们:
新年好!
春节日渐临近,延吉市迎来了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虽然燃放烟花爆竹能为我们营造节日喜庆的氛围,但其释放出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却加剧大气污染,严重威胁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据监测数据表明,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急剧增加空气中颗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污染物浓度。其中pm2.5浓度的增加最为显著,如在不利气象条件下,会加重雾霾程度,对空气质量产生影响,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同时,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也会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卫生。为此,延吉市环保局向广大市民提出倡议:
1、春节期间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让延吉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
2、不在任何场所,特别是易燃易爆等规定禁止烟火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在相对允许的区域燃放,也要选择符合质量标准、污染较少的产品,尽量做到不燃放、少燃放。
3、不运输、储存、销售、携带和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引导和劝导工作,以自己的积极行动带动和影响身边的人。
4、提倡文明祭祖,祭祖扫墓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用鲜花等方式替代焚烧纸钱等容易产生烟尘的祭祀用品,减少污染和火险隐患。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欢乐、祥和、低碳环保的猪年春节,着力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为建设美丽延吉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
办公区各单位:
为加强城市管理,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办公区公共安全,保障和谐有序的办公环境,根据《阜阳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放区域内燃放任何类型的烟花爆竹。如因重大节日或活动需施放焰火(含礼花弹)的`,必须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取得《焰火燃放许可证》,方可举行。
二、严格遵守阜阳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限放禁放有关规定,严禁在办公楼楼内及周围燃放烟花爆竹,违者将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
三、各单位要把通知精神传达到本单位的每一名干部职工以及所管理、联系的企事业单位,在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春节长假结束上班第一天不放“开门炮”。
四、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及家属自觉遵守规定,坚决杜绝本单位人员违规燃放行为。
五、各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并向公安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10)。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x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
尊敬的市民朋友:
雾霾天气严重威胁每个人的身体健康,燃放烟花爆竹则是原因之一,会释放有毒有害气体,造成空气和噪音污染,使空气质量变得更差,给我们每一个人尤其是老人和儿童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违规燃放还有可能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近两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下,我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大气质量也得到明显改善。近日,有市民通过“12345便民服务平台”询问今年市区是否解禁烟花爆竹,在这里警方正式回复:今年我市烟花爆竹仍然采取常态化禁放政策。春节将至,为了给全市人民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健康、环保的生态环境,特向广大市民发出以下倡议:
1、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不信传言,杜绝谣言,自觉遵守《xx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xx政秘[]61号)的规定,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拒绝非法生产、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办事。
2、自觉学习和积极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不销售、不储存、不非法生产。
3、对非法燃放、非法生产、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主动劝阻、积极举报,配合执法部门查处,共同抵制、打击。
4、通过微信、微博等各类新媒体积极传播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积极弘扬正能量。
“美丽健康的`xx是我家,xx的美丽健康靠大家”!为了您、为了我、为了他,为了蓝蓝的天、为了碧绿的水、为了清新的空气,请您自觉接受我们的倡议,坚决抵制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给子孙后代留下永远的碧水蓝天!
xxx工作组。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
新春佳节,居民会选择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加剧雾霾程度,损害空气质量,影响人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会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为贯彻落实我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动员大会会议精神,特通知如下:
3、在禁止区域和禁止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4、全市烟花爆竹销售实行许可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不得从事经营活动,确保禁燃区内重点管控时段实现烟花爆竹“零响声”。
以下地点是禁燃区。
1、国家机关、部队驻地、学校、幼儿园、医院、疗养院、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
3、城市道路、桥涵、过街天桥、地下通道以及其它地下空间;
4、加油站、液化气站、天然气站、加气站、燃气管网及其配套设施周边区域;
5、仓库、输变电站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场所及周边区域;
6、文物保护单位和旅游风景名胜区;
7、居民住宅小区。
让我们勇下决心,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从身边事做起,杜绝烟花爆竹,保护环境,净化家园,为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
当前,我县天气持续高温干旱,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为坚决防范遏制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桂林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市政规[20xx]18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全州县行政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公安、应急、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邮寄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举报。举报电话:110、1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