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标牌制作合同协议书(四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标牌制作合同篇一
乙
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醴陵泰安医院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标识标牌制作
1、规格、数量:见标识标牌甲方技术要求。
2、材质与投标时所提供小样材质相同。
3、标识标牌的颜色、规格、款式选择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完成。
二:标识标牌安装
安装地点:医院综合大楼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标识标牌合同总价款:捌万柒仟玖佰肆拾元整。
2、支付方式:
安装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二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余款。
3、规格、数量增减按照乙方预算单价表及合同扣率执行。
四: 工程期限:
1、合同工期20天,签订合同后第二天开始计算。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力、义务:
1、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2、向乙方提供标识标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3、按本合同规定结算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2)乙方权力、义务:
1、 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 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书面通知甲方,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在标识标牌安装期间,乙方要严把质量关,保证标识标牌的'安装安全、牢固,不存在安全隐患。
4、安装标识标牌期间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5、在安装标识标牌过程中不得损坏主体工程墙面及屋顶,如有损坏乙方负责恢复。
六:关于验收
1、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组织
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3个工作日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七:售后服务
2、标识标牌上的颜色在6年内不褪色、不变形,若出现褪色、变形乙方负责免费更换。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支付违约金1000元,工期顺延。
2、乙方未按合同第四条规定时间完工,每逾期一日,支付违约金1000元。
九、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醴陵泰安医院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xx年10月26日
标牌制作合同篇二
特签订以下合同:
一、合同内容:
1、电视背景墙及电视柜
2、阳台书柜
3、橱柜及大衣柜
4、八个屋棚顶(含石膏线及扣板)
5、鞋柜
6、电脑桌以上家具均为按甲方(木工师傅)自己收费标准定价
二、质量要求:
甲方(木工师傅)要保证家具质量,及其所接揽相关按酬金收费的工种,并有具体使用期限保证。如若在其约定使用期限内出现除产品质量或人为使用不当等造成的相关损失,均由甲方(木工师傅)承担,以及所造成的相关人身性安全损害。
三、加工、售后服务方式:甲方负责全包工,应严格按照依照合同规定施工,并接受乙方检验。保修期为_____年,在保修期内,家具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免费修理(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
四、验收标准及方式:甲方交货给乙方进行验收,如不合标准,甲方负责修改或更换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工程完毕待验收合格后付20xx元整,剩下尾款2200元待乙方其余工种做完一次性交付,如涂料工种。在交付尾款时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允诺工作,如若违约,乙方有权减免薪资;甲方如若不服,可交付有关部门处理妥当。
六、赔偿责任问题甲方在乙方家中工作期间,对其家中一切硬件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害,在乙方没有追究的情况下,甲方有义务对其未完成事务进行管理和完善,直至乙方满意为止。
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修订,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标牌制作合同篇三
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的后果:
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标牌制作合同篇四
7.1 承揽方在标识制作实施过程中不得使用非国家标准的材料、设备或使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设备,如有使用,承揽方应按照加工方的要求立即更换,并且发生的材料和设备的费用由加工方在合同总价款中扣除,不予支付,如因此对标识制作实施造成延期或者其他损失的均由承揽方负责。
7.2 承揽方向加工方承诺按照经加工方确认过的设计图纸进行制作和安装施工。按照约定日期竣工,并承担标识制作质量保证责任。且未经加工方同意,承揽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标识制作向任何第三方转包或者全部分包。在标识制作实施、竣工及修补质量缺陷的过程中,承揽方应当遵守所有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标准,遵守安全施工的规定;应当采取必要和适当的措施,保持现场和标识制作的井然有序和安全可靠,以免发生安全事故,并承担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当所造成事故的责任和费用;设置必要的防护与警示牌,保证邻近地区人员和财物的安全;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承揽方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和财物的安全负责,如果在标识制作实施、竣工及修补质量缺陷的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导致的人员损伤、财产损失,由承揽方负责出面解决并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如造成标识制作工期延误的,承揽方并应承担逾期交付标识制作的违约责任。
7.3 承揽方应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执行安装标识制作,随时接受加工方委派的代表的检查查验,为检查查验提供便利条件。如果检查、检测、检验的结果表明,材料、设计或者工艺有缺陷或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加工方有权拒收此材料、设计或工艺,承揽方应当立即修复上述缺陷并保证其符合合同文件的约定。
7.4 承揽方应保证标识制作质量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如实施的标识制作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加工方可随时要求承揽方返工,承揽方应在加工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并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7.5 承揽方在标识制作实施完毕后,加工方 日内安排与承揽方共同进行标识制作验收。如验收不合格的,承揽方应在加工方要求的时限内完成修复工作,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给加工方造成其他损失的,承揽方并应赔偿。
7.6 承揽方负责实施的标识制作通过加工方的验收且加工方同意支付费用的,不免除承揽方对于项目标识制作的质量保证责任。承揽方保证交付的标识制作符合标识制作所要求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如标识制作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承揽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承揽方实施的标识制作质量不合格导致安全事故,对于所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承揽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如果加工方因承揽方实施的不合格的标识制作而遭受任何损失的,承揽方应向加工方进行赔偿使加工方免遭损失。
7.7 如承揽方和加工方对实施的标识制作质量有争议的,双方共同委托一家质量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鉴定结论认定承揽方实施的标识制作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则鉴定费用由承揽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用由双方分担。
7.8 标识设计元素由加工方提供,如涉及工业产权、知识产权、版权、使用权、肖像权等相关法律问题其责任由加工方承担,承揽方不当使用的除外。在标识制作安装完成之后,承揽方应将加工方提供的资料全部返还加工方,不得留存任何形式的复本,承揽方亦不得将加工方提供的资料内容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用途。承揽方制作完成的标识,其知识产权以及画面载体的所有权归属于加工方所有。
7.9 承揽方保证其具备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标识制作、安装等)的资质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