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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模板15篇)

作者: 文轩
优质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模板15篇)

遵守规章制度是每个人的责任,也是维护组织稳定的基础。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些规章制度的样本,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条安全教育必须贯彻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原则。安全教育要讲究针对性、科学性,做到多样化、制度化、经常化。

第二条安全教育的内容:安全思想和安全意识教育、遵纪和守法教育、安全技术和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和专业工种训练。安全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三级安全教育、外来人员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特殊安全教育。

第三条凡新入厂职工必须经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方可进入生产岗位工作和学习。

1、一级(厂级)安全教育。

新入厂职工报到后,由总裁办负责组织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其教育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定。

(2)工厂的性质、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一般消防知识及气体防护常识。

(4)典型事故及其教训。

经一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车间。

2、二级(车间)安全教育。

由车间主管负责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其教育内容:

(1)本单位概况,生产或工作特点。

(2)本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3)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

(4)以往的事故教训。

经二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

3、三级(班组)教育:

由班组长负责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可采取讲解和实际表演相结合方式。其教育内容:

(1)本岗位(工种)的生产流程及工作特点和注意事项。

(2)本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本岗位(工种)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装置、安全设施监测、监控仪器的作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4)本岗位(工种)事故教训及危险因素的预防措施。

经班组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指定师傅带领进行工作或学习。

第四条三级安全教育考核情况要填写在安全教育卡片上,建立安全教育档案。三级安全教育完毕,经审核后,方可准许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则由此而发生事故,要由分配及接收其工作单位领导负责。

第六条新入厂职工要按规定的时间接受培训学习,经过一个时期实际工作后,再经有关部门对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技术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顶岗。

第七条凡属外包工和参观人员,进厂前必须接受入厂安全教育。

1、对外包和外借人员的安全教育,分别由基建部门(或委托单位)和承包、外借人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由用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经生产单位同意后,方可允许进入现场施工。

2、对进厂办事和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由接待部门负责。教育内容:本厂的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参观人员要有专人陪同。

第八条各班组在班前会上要进行安全讲话。预想当班危险因素,布置对策;班后会上要总结分析当班安全情况。

第九条必须开展以班组、车间为单位的安全日活动,每次不得少于50分钟,不得挪作它用。

1、安全日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车间领导或安全员要检查签字并写出评语,生产部要定期抽查。

2、车间干部、工人必须定期参加安全日活动,厂级领导必须定期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日活动。

3、安全日活动内容(同班组安全日活动制度中的安全活动内容)。

第十条利用各种会议、广播、电视、演示文稿、标语、漫画、图片、安全讲话、事故现场会等形式,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活动。

第十一条经常对职工进行系统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能培训。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按劳动部门规定)必须按国家规定接受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专业工种安全技术知识、安全规程和事故案例、以及故障排除等,经考试合格取得毕业证后,方可从事作业。

第十三条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前,各主管要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第十四条职工在厂内调动工作岗位时,接收单位应对其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第十五条对脱离操作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等)6个月以上重返岗位的操作者,应进行岗位复工教育。

第十六条对违章违纪职工,由所在单位进行单独再教育,经考察认定后,再回岗工作。

第十七条总裁办每年组织一次全体员工安全技术知识考试,成绩要登记在安全教育卡片上,并做为评比的依据之一。

安全培训考勤管理制度

1.每位员工必须认真执行上下班工作时间制度。迟到、早退、擅离岗位、旷工均属违反制度行为。

2.人力资源部直接监督各部门考勤制度的实施。

3.考勤制度由各部门组织实施,以加强企业管理和薪金发放工作,保证公司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4.员工的各种假期的申请和享用,均按本手册第十七条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5.穿短裤、凉鞋或穿背心、拖鞋上班者将被拒绝进入工作场所及岗位,当天作事假处理。

一、上班与下班

员工每天工作由所在部门安排,员工必须按所在部门规定的`排班时间按时上下班。上下班时必须由本人持考勤卡在打卡机上打卡。代人打卡签到或教唆他人代为打卡签到者,每次扣罚30元,并签发过失通知书。

二、迟到与早退

迟到或早退(不超过15分钟者):每次罚款10元,一个月超过三次者,每次罚款20元,签发过失书。凡超过规定上班时间一小时尚未到岗,而又无足够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即被视为旷工论处。

三、 加班

凡因工作需要,于国家规定节假日值班或加班的员工,部门经理必须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批准后,由部门作好加班记录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由部门经理安排补休,或按国家规定发放加班工资。部门经理、主任和行政人员的超时工作不予补休,以办妥本职工作为原则。但应做好加班记录,遇有病事假并经过批准,可用加班时间冲销。

四、 旷工

无故旷工一次(1天内)罚款100元,并签发警告通知书,连续旷工3天,或两个月内累计5天,即作除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作旷工处理:

1)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缺勤者;

2)超过规定上班时间一小时未到岗,而又无足够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

3)超假不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被批准而缺勤者。

五、请假

员工请假不论告事假、病假、补休,一律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才可放假。各部门应于每月30日前把当月考勤表连请假单一并送人力资源部审核。

六、擅离岗位:

员工当班时间内,未经直属上司批准而擅离岗位职守,在30分钟内罚款50元,超过30分钟以上作旷工处理,并签发警告通知书。

第二节  制服、工卡

工作时间必须穿着制服、佩戴员工工卡;

1.员工必须爱护并正确穿着制服、佩戴工卡;

2.工卡须自行妥善保管,不得借与他人。如有遗失,应即时向上级报告。

安全管理制度培训目的

凡本公司所有员工的各项培训计划、实施、督导、考评以及改善建议等,均依本制度办理。

三、权责划分

1、培训部门权责

1) 制定、修改全公司培训制度;

2) 拟定、呈报全公司年度、季度培训计划;

3) 收集整理各种培训信息并及时发布;

4)联系、组织或协助完成全公司各项培训课程的实施;

5) 检查、评估培训的实施情况;

6)管理、控制培训费用;

7)培养和管理公司内部讲师队伍;

8)负责对各项培训进行记录和相关资料存档;

9)追踪考查培训效果;

10)研拟其他人才开发方案。

2 、各部门权责

1)呈报部门培训计划;

2)制定部门专业课程的培训大纲;

3)收集并提供相关专业培训信息;

4)配合部门培训的实施和效果反馈、交流的工作;

1. 培训安排应根据员工岗位职责,并结合个人兴趣,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尽量做到合理公平。

2.凡本公司员工,均有接受相关培训的权利与义务。

3. 全公司培训规划、制度的订立与修改,所有培训费用的预算、审查与汇总呈报,以及培训记录的登记与资料存档等相关培训事宜,以人力资源部为主要权责单位,各相关部门负有提出改善意见和配合执行的权利与义务。

4. 全公司的培训实施、效果反馈及评价考核等工作以人力资源部为主要权责单位,并对全公司的培训执行情况负督导呈报的责任。各部门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第二条:培训体系 2.1新员工入职培训 1)培训对象:所有新进人员。 2)培训目的:协助新进人员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顺利进入工作状况。3)培训形式:公司集中培训和技能培训。 4)培训内容:涉及公司简介(包括公司发展史及企业文化,各部门职能.产品介绍等)、公司制度介绍,薪酬和激励机制,成本和安全意识的培训,素质培训等。 2.2在职员工培训 1)培训对象:公司内部员工 2)培训目的:最大效度的利用公司内部资源,加强内部的沟通与交流,在公司内形成互帮互助的学习氛围,并丰富员工的业余学习生活,提高员工的技能和觉悟等。 3)培训形式:在公司内部以讲座或研讨会、交流会的形式进行。 4)培训内容:涉及公司各个项目类、管理类的多个方面,学习力,管理体系,技能,执行力,积极性和价值观等,以及员工感兴趣的'业余知识、信息等。 2.3外部培训 1)培训对象:最有价值员工和突出贡献奖员工及机械维修和重要岗位的薄弱环节的培训 2)培训目的:依靠外部专家力量,提升从业人员在本职工作上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技能技巧,以增进各项工作的完成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3)培训形式:参加外部公开课、交流研讨会,或请外部讲师在公司内部授课。 4)培训内容:涉及专业技术知识、管理方法、领导技能、经营理念、企业战略性、发展性等内容等。 第三条:培训计划的拟订 1、结合公司整体战略目标及发展计划,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对内部员工培训需求调查的结果,以及公司相关培训的政策、财务预算等,统筹各部门的需求,于每年年初拟订年度培训计划,并呈报审核。 2、部门应根据各自业务发展的需要,确定部门培训需求计划,并反应给培训部门统筹规划。 3、培训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分解年度培训计划,拟订季度计划,编制培训课程清单,并呈报。 第四条:培训实施 4.1新员工入职培训 1)员工一般在入职两天集中培训,以后可分散性培训,每次1-1.5课时,对一些特殊岗位,可根据需要将培训时间延长,具体实施方式实行帮带制度,以提升员工的能力和加强责任感。 2)培训由培训部按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并全程跟踪实施情况。对新员工的培训定为周二和周五一天时间。 3)毕业生的新员工培训在上岗前进行,课程则较为全面和深入,培训时间安排在工作日内,一般为一周左右。并将该类人员定为公司的储备干部,并建立相应的职业规划图,以加强企业的人才储备和管理层的整体素质和能力。 4)每位新入职的员工,在上岗前或上岗后最长不超过十个工作日之内,除特殊情况外,都必须接受新员工培训。 6)各培训科目由相应部门的内部讲师资格人或负责人担纲主讲,根据需要还应负责考察试卷的编写和审阅。 7)学员必须按时参加培训,严格遵守培训规范,并填写《内部培训评估表》客观公正的考评授课情况及讲师。 8) 如有必要,可以笔试的形式考核培训效果,成绩合格者方可顺利上岗;不合格者依具体情况进行补修或重试(一般应用于对应届毕业生的培训)。 4.2在职员工培训 1)充分利用公司内部可用资源,组建内部讲师团队。2)制订《内部讲师管理办法》。 3)不断充实和完善内部培训课程,形成重点课程的逐渐固定和循环开设。将在职员工的培训机动化。并将内容同晨会例会相结合,以加强时间上的调配和互补。 4)培训参与人员应严格遵守培训规范。 5)学员课后需填写《内部培训评估表》,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6)根据课程需要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纳入员工绩效考核范围之内。 7)每阶段培训结束后,应做培训总结,包括培训感想,讲师和培训内容的建议和计划方案在具体实践中的运用。

1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结合xx厂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xx厂各作业区、科室。

3职责

xx厂安委会对各作业区、科室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负责xx厂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和目标制定中的审核、实施中的监控、年终考评等具体工作。

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组织体系

4.1.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采取部门负责人负责制,按照自主管理与厂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开展。

4.1.2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承担本部门目标任务的组织实施;其他负责人对主要负责任人负责,组织相关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负岗位责任。

4.1.3xx厂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机构和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日常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4.2目标的制定、内容与分解

4.2.1目标制定依据

4.2.1.1政府和集团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4.2.1.2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

4.2.1.3xx厂安全生产工作状况。

4.2.2目标分类和内容

4.2.2.1安全生产分为控制目标、工作目标两类,基本分为100分。

4.2.2.1.1控制目标(40分)。控制目标为当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控制指标。控制目标经安委会审定后由生产技术科分解、下达,并予以公布。

4.2.2.1.1工作目标(60分)工作目标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任务,包括法律法规对企业安全生产组织保障、基础保障、管理保障和日常工作等方面的要求,以及政府及其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部门部署和交办的有关工作任务和要求。

4.3目标监控与考评

4.3.1目标监控

4.3.1.1生产技术科采取点上抽查与面上检查相结合、适时抽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过程进行监控,随时了解情况,协调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并及时向安委会报告目标完成情况。

4.3.2检查与考评

4.3.2.1季度自查。每季度末月,各部门对本季度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生产技术科,生产技术科会会同有关部门适时进行抽查和检查。

4.3.2.2半年考评。每年6月底生产技术科将按不低于 30% 的比例组织对目标责任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未被抽查部门的自查结果进行集中审查,形成半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评结果向安委会报告。

4.3.2.3年底总评。每年12月31日前,各部门对全年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查结果报生产技术科。生产技术科将按不低于5 0% 的比例组织对目标责任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未被抽查部门的自查结果进行集中审查,形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评结果向安委会报告。

4.3.3目标考评计分办法

4.3.3.1采用倒扣与奖励加分相结合的计分法,扣分项将该项基本分扣完为止,加分项不超过该项的最高累计分。具体扣分、加分方法及标准详见附表。

4.4评定与奖惩

4.4.1评定

4.4.1.1各作业区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且无本办法附表中规定的“一票否决”项的部门为安全生产目标完成部门;其中,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的部门为安全生产目标完成优秀部门。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下或有符合本办法附表中规定的“一票否决”项的部门为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部门。

4.4.1.2各科室考核得分在98分以上(含98分)为安全生产目标完成优秀部门,95分(含95分)以上为安全生产目标完成部门,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下或有符合本办法附表中规定的“一票否决”项的部门为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部门。

4.4.2表彰

4.4.2.1安委会依据考评得分,对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部门予以通报表彰,并作为各项安全奖励的依据。

4.4.3惩处

4.4.3.1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部门取消当年安全生产工作评先评优资格,并向安委会写出书面整改意见。其中发生了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部门,除追究有关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外,还应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管理者领导责任。

4.4.3.2连续2年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部门,由生产技术科提出责任追究意见报安委会审定后由组织人事部门实施。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培训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内(以下简称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提高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厂内机动车辆,是指限于企业厂区范围内(含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或施工现场)行驶及作业的机动车辆。

第二章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条车辆应车容整洁、车身周正。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第四条车辆的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

第五条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第六条车辆的液压系统应管路畅通,密封良好;操作杆无变形,无卡阻;分配器元件配合良好,安全阀动作灵敏可靠;工作部件在额定速度范围内不应有爬行、停滞和明显冲动现象。

第七条车辆发动机应安装牢固可靠,动力性好,运转平稳,无异响,起动和停机性能良好。

第八条发动机起动系、点火系、燃料系、润滑系、冷却系应机件齐全,性能良好,安装牢固,线路、管路不磨碰。

第九条车辆方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从中间位置向左右各不得大于30度。

第十条车辆转向应轻便灵活,行驶中不得有轻飘、摆振、抖动、阻滞及跑偏现象。在乎直的道路上能保持车辆直线行驶,转向后能自动回正。

第十一条车辆的方向盘转向力及前轮侧滑量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二条前轮定位值应符合设计规定。

第十三条转向机不得缺油、漏油,固定托架必须牢固。转向垂臂、横直拉杆等转向运动零件不得拼凑焊接,不得有裂纹、变形。球头与球头座、转向节主销与衬套配合松紧适度,润滑良好。

第十四条车辆及挂车必须设置彼此独立的行车和驻车制动

装置,制动装置的各零部件应完好有效。

第十五条行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储备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动完全释放时间等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

第十六条气压制动系统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必须装有放水装置和限压装置。

第十七条机械式制动器、拉杆拉线等机件应完好无损。

第十八条在车辆运行过程中,不应有自行制动现象;当挂车与牵引车意外脱钩时,挂车应能自行制动,牵引车的制动仍然有效。

第十九条车辆的制动距离、跑偏量、驻车制动性能要求等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

第二十条车辆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灯泡要有保护装置,不得因车辆震动而松脱、损坏;失效或改变光照方向。所有灯光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不得因车辆振动而自行开关。

第二十一条车辆均应设置喇叭,其性能应可靠,喇叭的音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噪声规定。

第二十二条车辆的各种仪表应齐全灵敏有效。

第二十三条车辆轮胎的充气压力应符合其技术性能要求。轮胎胎面的局部磨损不得暴露出轮胎帘布层。

第二十四条车辆同一轴上的轮胎应为相同的型号和花纹。车辆转向轮不得装用翻新的轮胎。

第二十五条车辆的钢板弹簧不得有裂纹、断片和缺片现象,其中心螺栓和u形螺栓须紧固。

第二十六条减震器应工作正常。车架不得有变形、锈蚀、弯曲,螺栓、铆钉不得缺少或松动。前后桥不得有变形、裂纹。

第二十七条车辆的离合器应接合平稳,分离彻底,不得有异响、抖动和打滑现象。踏板力和自由行程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

第二十八条变速器应无裂纹,变速换挡灵活、轻便,自锁、互锁可靠,变速杆无变形。

第二十九条传动轴万向节应无裂纹和变形,锁止齐全、可靠;传动平稳,在运转时,不发生震抖和异响。

第三十条驾驶室的技术状况应能保证驾驶员有正常的劳动条件。

第三十一条车辆驾驶室必须视线良好,风挡玻璃不得使用有机玻璃及普通玻璃。必须装设后视镜、刮水器。

第三十二条燃油箱及燃油管路应坚固并有防护装置,防止由于振动、冲击而发生损坏及漏油现象。燃油箱与排气管的位置应相距30011xn以上或设置有效的隔热装置。燃油箱应距裸露电气接头及电气开关200mm以上。

第三十三条运送易燃、易爆物品的专用车,必须备有消防器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排气管应安装在车前,尾部应安装接地链。车身应喷有“禁止烟火”字样或标志。

第三十四条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作业的车辆必须具有防爆措施。

第三十五条全挂车和半挂车中间应加装安全防护装置。

第三十六条各类厂内机动车辆还应符合各自特有的安全条件和要求。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三十七条企业应加强对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保证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

第三十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第三十九条厂内机动车辆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

1.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2.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

3.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4.车辆事故记录。

第四十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督检查。

第四十一条在用、新增及改装的厂内机动车辆应由用车单位到所在地区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建立车辆档案,经劳动行政部门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核发牌照后方可使用。

第四十二条厂内机动车辆牌照由劳动部统一设计、监制。

第四十三条厂内机动车辆遇有过户、改装、报废等情况时应及时到所在地区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十四条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由地、市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发证。

第四章安全技术检验

第四十五条企业应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年、季、月度及日常检查。

第四十六条劳动行政部门在企业自检的基础上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年度检验。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由劳动行政部门限期整改,并予以复检。

第四十七条厂内机动车辆修复、改装后必须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检验,合格后方可准使用。

第四十八条受检单位如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可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复议。

第四十九条从事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人员,必须经省级或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检验员证书,方可从事检验工作。

第五章罚则

第五十条对违反本规定的企业,劳动行政部门可视情节轻重,并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通报、停驾、停驶、罚款的处罚。

第五十一条对在检验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检验人员,应按有关规定查处。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第五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第五十四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安全管理是电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部分。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事故抢修和工作需要用车,保证各项服务承诺的落实,保障交通安全。特制定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及考核办法。

一、供电所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在局统一安排指导下,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各种费用及证件,由局统一购买,不准私自购买办理有关证件。

第二条:供电所所长是本单位车辆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单位的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

第三条:各种车辆的技术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安全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对车辆应定期进行检修,使用前应及时对机械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危及行车安全的缺陷应及时处理,不准带病行驶,确保工作用车方便可靠。

第四条:司机必须经常保持车辆的整洁干净,为乘车人员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

第五条:严格驾驶人员的管理,驾驶员应定期参加县局组织的学习培训,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并经考试合格,方可驾驶。

第六条:驾驶技术娴熟,有正确判断、处理突发事态的能力。熟悉车辆性能、状况,并能及时排除常见故障。

第七条:严禁无局颁发的准驾证驾驶车辆。

第八条:严禁酒后开车及超速、超载行驶。

第九条:严禁驾驶人员让无证人员驾驶车辆。

第十条:严禁司机驾驶车辆回家住宿。

第十一条:严禁私自外借和租赁。

第十二条:严禁婚、丧、嫁、娶用车。

第十三条:汽车修理和购买零部件必须到局指定的地点维修和购买,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向农电科和司机班提出申请方可办理。

第十四条:汽车的维修费用和燃油按局下发的燃油指标合理使用,超标自负。严禁出私车、办私事,燃油使用必须增加透明度。不准到客户变通和索要。

二、考核办法

第十五条:各供电所所长是各所车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车辆的使用与行驶路程,司机必须听从所长的安排和调动。安全管理及各项费用要严格按要求执行,各供电所配备的车必须按局下达费用指标严格控制,超额自负。

第十六条:汽车的修理和购置零配件,由供电所提出申请,按局有关规定,到指定地点维修或购买。如在外单位维修或购买不论款额多少,不准报销,一切费用自负。

第十七条:司机违犯交通安全法规,发生事故,赔偿额1000元内,维修费1000元内由司机自负,并扣罚司机工资200元,单位负责人扣罚200元。

第十八条:汽车司机因驾驶技术或违反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发生事故、根据交通部门对责任者出示事故签定,除保险公司赔偿外,剩余部分由司机本人负责或解雇。

第十九条:因司机驾驶技术或违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被交通警-察罚款,不论罚款多少,由司机本人自负,局不准报销罚款单据。

第二十条:驾驶员将车交给他人驾驶,发现一次扣罚所长500元,其他人员100元,司机以予解聘。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将车交给他人开车以致肇事,由驾驶员和开车人共同负责一切赔偿和维修损失费用,司机以予解聘。

第二十二条:因特殊情况发生交通事故,且经交通管理部门确认无过错的,可根据情况处理。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车辆应在本辖区内活动,工作用车由所长安排、填写派车单,并做好每天行驶记录。司机私自外出,扣罚司机200元,所长100元。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车辆如到本单位管辖范围外用车,应提前一天报农电科长批准,如出县应提前二天报主管局长批准,未按规定执行者,发现一次扣单位所长100元。

第二十五条:酒后开车发生一次,扣罚单位责任人100元,随同人员每人50元,发现二次加倍扣罚,三次解聘司机。

第二十六条:各供电所要安排好司机值班及车辆的随时利用,司机不准开车回家住宿,严禁所长开车、带车回家住宿,如发现车辆不在本所值班,每发现一次扣罚所长300元,司机200元(局开会、领工资除外)。

第二十七条:车辆不准外借办理婚、丧、嫁、娶事项,如发现一次扣所长500元,司机200元,若被纪检部门查扣,一切费用自负。

第二十八条:不准变相变通燃油及车辆维修,如有人举报或反映属实,每发现一次扣罚所长100元。

第二十九条:保证车辆整洁干净,不准到洗车摊点洗车,如在洗车摊点洗车,费用自负。

第三十条:需要经过收费站过路费用,必须经农电科长审批,未经审批路桥费用自付。

第三十一条:年终局将进行评比,对全年不发生交通事故、维修费用低,燃油少、年终给予司机适当奖励。

第三十二条:各所汽车维修费用要按月计划制定节支计划,按月下计划、季度考核、全年进行考评。对超过维修费用、燃油严重超标的根据情况对供电所长进行罚款处理,每超100元,扣罚该所30元,对节约者给予20%的奖励。

第三十三条:如因工作或开会需要把车开回县城,必须停放到局办公楼前,不准把车停放在家属院或另找别处存放,发现一次在家属院或别处存放车辆者,扣罚司机200元,所长100元,二次以上,将对司机下岗处理。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教育分为:入矿前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和特殊安全教育三大类,而入矿前安全教育又分为:矿级安全教育、区队级安全教育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即“三级”教育。

1、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全公司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1)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安全教育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结合公司实际组织编写安全教育学习材料和教材;。

(3)负责入矿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6)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办好安全生产简报,利用典型事故或事例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2、各生产区队负责本区队的安全教育工作,其职责是:

(2)负责对新调入本区队的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3)负责组织区队日常安全教育和班前班后作业安全教育;。

(4)负责对技术工种的岗位培训,对本区队(班组)职工进行现场。

管理和作业安全育;。

(5)抓典型,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办好本区队宣传报导。

3、各主管业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和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教育,其职责是:

(1)做好本部门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

(2)负责本部门主管范围内特殊工种和技术工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

(3)负责新调入本部门工作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4)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本部门人员按时参加公司或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学习的培训。

1、三级安全教育由培训部组织,安全部门进行教育,主要教育内容包括: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法规和法令;。

(2)公司生产特点及对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制度;。

(3)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消防常识;。

(4)公司内典型事故及吸取的教训;。

(5)结合生产特点进行针对性教育。

2、区队(班组)级安全教育由本区队(班组)领导或指定的专人负责,主要内容包括:

(1)本区队(班组)情况、生产或工作特点;。

(2)本区队(班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

(3)本区队(班组)安全生产设施及其使用方法;。

(4)结合本区队(班组)生产、工作性质和实际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3、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或安全员负责进行,主要内容是:

(1)本工种、本岗位工作性质、特点、工艺流程及应注意的事项;。

(2)本工种、本岗位技术操作规程;。

(4)本工种、本岗位曾发生过的事故应吸取的教训和预防措施等。

1、日常安全教育的特点是:不分时间、不论场合、不拘形式、经常地、反复地对职工进行广泛、深入、系统的宣传和教育。

(2)派班前上岗安全教育;。

(4)开展岗位练兵、安全技术表演、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技术讲座、交流安全经验等进行安全教育。

1、对特殊工种应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培训内容、时间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从普通岗位调到特殊工种岗位的人员,要按特殊工种的要求,经过专门培训后持证上岗。

赤峰市建昌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1月1日。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根据建设建教[1997]83号文件印发的《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如下:。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每年不少于30学时;。

(2)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

(4)特殊工种每年不少于20学时;。

(5)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15学时;。

(6)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理解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7)新工人的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培训教育时间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

教育和培训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潜力。

(1)新工人务必进行公司、项目部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资料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2)电工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程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1)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务必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三级安全教育是每个刚进企业的新工人务必理解的首次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项目、班组这三级。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务必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公司级。新工人务必进行初步的安全教育。教育资料如下:。

1)劳动保护的好处和任务的一般教育;。

2)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知识;。

项目级。项目级教育是新工人被分配到项目以后进行的安全教育。教育资料如下:。

1)建安工人安全生产技术操作一般规定;。

3)安全生产纪律和礼貌生产要求;。

4)在施工程基本状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务必遵守的事项。

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扎实的业务素质、创新意识和开拓思想,应做到:

1、不断开拓,勇于创新;

2、勇于接受新事物、新思想、新观念,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应具备的创新意识:

1、经营理念上的不断创新;

2、新产品的不断引进和开发;

3、不断开拓新市场;

4、不断开拓新领域。

第三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应着重培养的优良品质:

1、爱心、责任心、使命感;

2、独立经营的态度;

3、谦虚谨慎的生活态度;

4、诚实、守信的经营方针;

5、服务社会的高尚品质。

第四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须以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为目的。

第五条高层管理人员应随时进行市场调查研究,根据市场新的变化不断调整经营策略,及时迎合迅速发展的市场需求。

第六条高层管理人员应随时进行市场调查研究,并根据市场变化确定公司营销基本策略:

1、确定研究主题,决定研究的目标;

2、进行广泛的市场调查,并对市场调查结果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

3、对竞争对手进行认真的分析调查;

4、根据市场变化情况,确定营销策略。

中层管理人员培训。

第七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基本目标是:

1、明确公司的基本战略目标和基本经营方针;

3、培训相应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第八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培训应坚持:

1、支持下属,理解下属,为下属的发展创造合理的空间;

2、合理安排,使下属有公平感;

3、真诚守信;

4、发布命令或进行指导时要善于思考。

第九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的条件:

1、具备相关工作的知识技能;

2、熟练掌握本公司的管理方法;

3、熟练掌握教育培训技巧;

4、努力培养作为领导者应具备的高尚人格。

第十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能力:

1、计划能力。

(1)明确工作的目的和方针;

(2)掌握相关事实;

(3)以科学规范的方式从事调查;

(4)拟定实葬方案。

2、组织能为。

(1)分析具体的工作目标和方针;

(2)分析并决定职务内容;

(3)设置机构,制订组织图表;

(4)选任下属人员。

3、控制能力。

(1)执行制订的客观标准和规范;

(2)严格实施标准,及时向上级反馈。

第十一条中层管理人员应采用下列指示的方法:

1、口头指示。

(1)条理清楚,切合主题,思想明确;

(2)确定实行的时间、期限、场所等;

(3)保证传达明确性;

(4)明确注意事项;

(5)回答问题有耐心。

2、书面指示。

(1)明确标明目标,逐条例举;

(2)明确要注意的问题;

(3)必要时用口头命令补充;

(4)检查命令的执行程度。

第十二条中层管理人员贯彻指示的要求:

1、整理指示相关内容;

2、严格遵循贯彻程序;

3、确认下属已彻底理解指示;

4、使下属乐于接受指示,并改进他们的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三条中层管理人员人际关系的处理要求:

1、乐于接受批评和建议;

2、善于合作;

3、不越权行事;

4、不得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来。

第十四条中层管理人员接见下属的要求如下:

1、选择适当的场所,以亲切的态度使下属放松;

2、涉及私人问题时确保为下属保密;

3、留心倾听,适当询问,使下属无所不谈;

4、应注意不要轻易承诺。

第十五条中层管理人员为维持正常的工作关系应注意:

1、认识到人是有差异的,尊重下属的人格;

2、把握工作人员的共同心理和需要;

3、公平对待下属,不偏不倚;

4、培养下属的工作称极性,重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且对他们正确的意见保留;

5、妥善解决下属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六条中层管理人员配置人力时应注意:

1、根据每位员工的知识、能力安排合适的职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3、有效地实施训练,增强下属的工作能力。

第十七条中层管理人员对待下属时应注意:

1、不要对下属抱有成见和偏见。

2、不以个人偏好衡量别人。

3、冷静观察实际工作情况,不要使下属产生受人监视的感觉。

4、利用日常的接触、面谈、调查,多从侧面了解下属;严守下属的秘密;公私分明。

第十八条中层管理人员发挥下属积极性应注意:

1、适时对员工加以称赞,即使是细微行为也不要忽视;同时不可以忽视默默无闻、踏实肯干的下属。

2、授予下属权责后,不要做不必要的干涉,同时尽可能以商量的口气而不是下命令的方式分派工作。

3、鼓励下属提出自己的见解,并诚心接受,尊重下属的意见。

4、鼓励并尊重下属的研究、发明,培养其创造性。

5、使下属充分认识到所从事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到自己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员,产生荣誉心。

第十九条中层管理人员批评下属时应注意:

1、要选择合适的时间,要冷静,避免冲动;

2、在适当的场所,最好是无其他人在场的情况下;

3、适可而止,不可无端地讽刺,一味指责;

4、不要拐弯抹角,要举出事实;

5、寓激励于批评中。

第二十条中层管理人员培养后备人选时应注意:

1、考察后备人选的判断力;

2、考察后备人选的独立行动能力;

3、培养后备雄的协调、沟通勤,

4、培养后备人选的分析能力;

5、提高代理人的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

基层管理人员。

第二十一条基层管理人员是负责本公司实际工作的最基层管理者,他们与公司内部各级的关系是:

1、和上级的关系—辅助上级;

2、和下级的关系—指挥监督下属;

3、横向关系—与各部门同事互助协作。

第二十二条基层管理人员的基本责任有:

1、按预定工作进度、程序组织生产;

2、保证产品的质量;

3、降低生产成本。

第二十三条基层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职责有:

1、向新员工解释公司有关政策、传授工作技术,指导新员工工作;

2、培训下属使其有晋升机会;

3、培训后补人员;

4、其他教育培训职责。

第二十四条基层管理人员处理人际关系应注意:

1、对下关系:进行家庭调查;举行聚会、郊游;为下属排忧解难。

2、对上关系:反映员工意见,听取上级要求,报告自己的建议和看法。

3、横向关系:与其他部门的同事通力合作。

4、积极开展对外活动,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形成良好的公共关系。

第二十五条基层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的能力有:

1、领导能力及管理能力;

2、组织协调能力;

3、丰富的想象能力,敏锐的观察力;

4、丰富的知识和熟练的工作技能。

第二十六条基层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种类:

1、后备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2、培训发展计划;

4、调职、晋升教育培训。

第二十七条考核管理基层人员教育培训应注意:

1、出勤率;

2、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3、产品的质量;

4、原材料的节约情况;

5、加班费用的控制。

第二十八条高层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须授予基层管理人员合理的权力,并且进行必要的教育培训。

附则。

第二十九条凡公司管理人员(含高层、中层、基层)的教育培训均按本制度执行。

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工作方针,积极、快速、有序、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把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第一时间”的原则。即“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给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必须在“第一时间”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入紧急处理程序。

2、“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培训的安全工作责任到各专业、班组和个人。专业内出现“突发事件”就必须负责处理。谁主持办理“突发事件”,谁负责妥善处理,不推卸责任、不拖延紧急处理事件的最佳时间。

1、要及时采取干预和伤害救治措施,并在“第一时间”通知有关人员;。

2、找出“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做好证据收集工作;。

3、与受伤害人所在单位进行协商达成处理意见;。

5、妥善保存相关案件资料、数据(存档)。

1、地震事件:发生地震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首先引导学生迅速逃离建筑物办公楼、厂房),同时,主管培训负责人要清点好学员数,发现少学员时,责任人要立即进行搜救。同时,通知有关人员协助搜救。若有学员受伤应立即送往医院救治。需要强调指出:地震波一般属于横波,人员逃离时非常困难。因此,在逃离过程中,如果不能跑出去,就立即卧倒往外爬或滚动或其他有效方式迅速逃离。

2、火灾事故:发生火警,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被困人员撤离,若一时撤离不出的,要迅速引导被困人员采取自救措施,等待救援人员救助。救火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扑救要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3)火灾发生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3、恶劣天气学员伤害事件:如遇大风、沙尘暴、大雨、冰雹、酷暑、大雪、暴风雪、低温等恶劣天气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学员安全管理,及时稳妥安排好作息时间。一旦发生恶劣天气学员伤害事件,要及时对受伤害学员实施救治,同时,通知有关领导和学员家长等。

4、高空坠落事件:学员发生高空坠落事件后,有关人员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将当事人(根据伤势情况)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抢救;有关人员还要保护好“突发事件”

发生的第一现场,负责收集相关信息与证据,配合有关部门、人员调查事件发生原因;妥善处理好有关事宜。

5、建筑物突然坍塌、地面突然塌陷事件:发生建筑物突然坍塌或地面突然塌陷事件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将学员疏散到安全地带。同时,把受伤学员迅速送往医院救治。

6、学员失踪事故:

各课程发现学员未出勤,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

(2)了解该学员最近社会关系、精神状态或身体感情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

(4)制订寻找计划,组织人员到失踪学员有可能去的地方去寻找,并保持与警方的联系,电话应当安排人员值班,一天24小时畅通。

7、打架事件:发生学员打架事件时,处于现场的员工要立即劝阻拉架。若有学生被打伤,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同时,通知学员家长,情况严重立即报警。有关人员要立即调查处理打架事件。

组长:管锡毅。

副组长:李朋李晚。

成员:公司所有教职员工。

主要职责:

1、校长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权负责学员安全工作;。

2、成员负责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落实,完成组长交办的各项任务;。

3、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立即整改。

举办人:

日期:

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1. 凡新入厂的员工必须经过公司、厂、班组三级岗前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 可进入生产岗位工作。新员工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2. 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要求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 合格,取得特殊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除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外,还必须取得本企业的安全作业证。

3. 每月组织员工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4. 结合公司和岗位的特点,大力开展班组健康、安全、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员工 的安全意识。

5. 及时组织学习安全警示和事故案例,吸取经验教训。

6. 关注员工生活交通安全,根据地域和时令特点进行有侧重提示,发现不安全行为及 时制止。

7. 定期组织学习公司安全、消防、环境应急预案,制定桌面推演计划,每月进行一次 桌面推演,班组员工进行参演。

8. 定期组织消防器材、防护器材的佩戴演练,开展班组员工间演练竞赛。

9. 组织班组员工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活动。

10. 每年签订班组员工安全承诺书,督促班组员工严格执行安全承诺。

12. 安全宣传知识和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公司规章制度,机床吊车起重等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技能,事故经验教训等。

13. 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新入班组员工必须经过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 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工作,岗前安全教育未能通过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

14. 特殊工种工人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证(部分人员在申请上岗证)

15. 坚持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教育,班组结合自身工作情况,可采用安全活动日、班前 班后会、各种安全会议、安全技术交流、板报、标语、简报等,结合公司生产、施工任务开展安全生产经常性教育。

16. 班组长在安排交待工作任务的同时,必须交待安全,交待任务范围内所涉及的安全 工作注意事项。

17. 安排工作的同时要交待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和遵守的规定。内容由班组长口头宣讲、 书面交待,所有参加人员必须签字且不得代签字。

18. 班组长随时检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采取措施,把不安 全的隐患消失在事故发生之前。

19. 班组每天晨会必讲安全。

20. 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21. 安全教育培训实行签到制,无故不参加安全培训的人员按旷工处理。

培训班安全管理制度

新入职人员(包括新工人、培训与实习人员、外单位调入人员等)按规定必须进行厂(公司)、车间(气站)、班组(工段)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方式与内容是:

1)厂级安全教育(一级),由人事部门组织,安全技术部门负责教育。其内容主要包括: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重要意义与一般安全知识;本单位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纪厂规及入职后的安全职责,安全注意事项;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预防等。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车间。

2)车间级安全教育(二级),由车间安全管理人员或安全员进行教育。其内容主要包括:学习行业标准与规范;车间生产特点与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危险和危害因素,事故教训,预防事故及职业危害的主要措施;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3)班组级安全教育(三级),由班组长负责。其主要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各种机具设备及其安全防护措施的性能和作用;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日常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思想、政策教育;法制观念、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教育;安全技术教育;事故案例教育、企业安全文化教育等。

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和管理人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企业安全文化、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应定期举办安全学习培训和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对职工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

活动内容包括: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通报及报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业卫生等知识;观看安全、劳动保护等方面录像;学习防火、防爆、急救知识,现场演练安全、劳动防护用品以及消防器材的使用;开展岗位练兵、安全技术操作比赛;开展事故预想和事故应急演习;分析事故案例、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有益于安全生产活动,进行典型教育、表扬安全生产事迹、交流安全工作经验等。

班组应坚持班前、班后会,提出安全生产要求,指出不安全因素,总结本班安全生产情况。

有计划地对职工进行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开展职工自救能力及事故应急抢救的训练。

装置大修及重大危险性作业时,指导检修单位进行检修前的安全教育等。

安全培训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参训学生培养的规范化管理,维护正常的实验秩序,优化实验环境,提高实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实验室参与教师与学生,由系部领导监督施行。

第一条 学生进入实验室区域,须佩戴实验室胸卡,严禁引领外来无关人员进入实训区域。

第二条 参训教师与学生,均有义务保证实验室硬件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避免设备的损坏和遗失。保证实验室场地的整洁干净。实验室设备的人为损坏或遗失,参照实训中心的相关条例执行。

第三条 不得擅自安装与实训内容无关的软件,必须设置带密码的屏幕保护,必须封闭 usb 端口。

第四条 禁止携带违禁品及非必要物品进入实训区域。

第五条 实验室内,禁止吸烟;禁止零食、盒饭;饮用用水集中摆放,避免因为饮用水损坏硬件设备。

第六条 每次学习活动结束,轮流安排人员进行实验设备和场地的整理清扫工作,做到安全,整洁,有序。

第七条 禁止在实验室内从事任何与实验室学习活动无关的经营活动。

第一条 实验室人员由参训学生,指导教师组成。参训学生以自愿报名,系部筛选的方式产生,并根据学生年级和技能水平形成梯队建设。

第二条 实验室应建立健全的实验室人员管理档案,所有人员均配发实验室胸卡和机器使用账户。

第三条 参训学生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活动时间,做到准时出席,不迟到,不早退。每次活动均进行考勤记录,作为参训学生在训期间表现的重要参照指标。

第四条 参训学生毕业自然退出、主动提出退出和违规清退等情况下,通过适当方式进补新的参训学员。

第五条 教学纪律:

a) 实验室学习活动期间,学生必须将手机调整到静音状态;未经讲师同意不得擅自在教室走动和出入,对严重影响学习活动秩序这,知道教师有权要求其离开培训教室,并按旷课处理。

b) 实验室学习活动期间,不得在门外大声讲话、喧哗,不得随意敲门、推门,更不得随意出入、找人、取物。

c) 严禁在实验室区域玩游戏(包括培训时间和休息时间),以及观看与工作无关的 vcd/dvd 影碟,违纪者与围观者给予内部通报批评,并记录备案,发现两次违纪者和围观者,将解除参训资格。

第六条 请假管理:

a) 学生因某种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实验室活动时,应事先请假。请假须填写请假单,经过相关老师审批后(详见请假单),方可休假。

b) 未按规定请假而无故不参加实训,视为旷课,出现责任事故者,除由本人承担责任外,还将按照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罚。

第七条 以下情况下,可对参训学生酌情采取清退:

a) 严重违反本管理制度命令禁止事项,屡教不改者。

b) 学习意志低落散漫,影响实验室学习环境者。

c) 对正常的学习和其他课程造成重大影响,明显缺课挂科者。

d) 违反学校其他规章制度,受学校处分者。

第八条 对在实验室参训期间,学习进步明显,技能发展优秀,日常表现优异者,予以一定程度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a) 选拔学生干部,党员团员,学年评优,奖学金评定中,计相应成绩参评参选。

b) 参加挑战杯,职业技能大赛等竞赛活动获奖者,予以学校规定的物质奖励和相应范围级别的表扬表彰。

第一条 实验室学习活动中涉及的项目内容,应遵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禁止使用盗版软件或抄袭、复制他人源代码、文件资料等。

第二条 利用实验室及相关的物质、技术等条件设计与开发的源程序、目标程序、技术手册、程序设计说明书、计算机软件等作品,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均为实验室及软件工程系所有。

第三条 不得在我公司及相关公司网络和信息系统中传播计算机病毒或从事任何危害我公司及相关公司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的活动。

第四条 不得泄漏实验室的有关技术和其它机密,不得复制、私自留存任何实验室要求保密的制度、资料,更不得以任何名义带出实验室区域。

第五条 实训期间违反实训环境及信息安全管理规定者,实验室及系部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罚,行为触犯国家刑律的,有权配合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在整个实验室学习活动过程中,对学生在考勤、理论学习和实践项目三个方面进行评估。

第一条 考勤:指导教师负责学生考勤成绩的评定,学生出勤率在 90% 以上(含 90% ),表示考勤成绩合格。

第二条 课程学习:由专业技能指导教师,根据专业技能学习任务和检查结果给出,学生所有理论考试,和知识检查成绩平均分在 60 分以上,表示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第三条 实践项目:此部分成绩由项目实训指导教师评价给出,学生的实践项目成绩分为 a 、 b 、 c 、 d四个层次,成绩为 a - c 表示合格, d 为不合格。

为了给教师营造一个舒适、安静、安全的环境,也为了便于学校管理,特制定教师办公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教师办公室是教师处理教育教学业务的公共场所,每一位教师都有保持办公室文明、整洁、舒适的义务。

二、办公室要注意整洁。办公桌(包括桌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其它物品摆放要有条理;不乱摆衣物、不乱涂乱贴、不乱钉它物,做到布置合理;不乱丢扔纸屑、瓜果皮壳等杂物,废旧物品应及时恰当处理,确保办公室地面的卫生。

三、办公室桌椅实行编号管理,固定使用。办公室公用电脑和其他设备均属学校财产,由教学部指派专人管理,未经许可,不得挪动、搬移、转作它用或私带回家,每天最后离开的教师要分别关好电脑的显示器、主机和电源。

四、办公室内严禁吸烟,工作期间不得大声喧哗、吵闹和影响他人工作。非办公室人员无工作联系不得随意进入。

五、办公室内全体成员要团结统一,同事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关心、相互帮助。每一位教师要谈吐文明,注意坐姿,注意细节,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六、办公室内不开无人灯,办公电脑为学校所有,电脑使用人为唯一保管责任人,如因使用不当、子女随意操作等造成电脑损坏,由保管责任人负全部责任;电脑应正确使用,倍加爱护,人走关机;教师应把电脑作为教学的工具,如制作课件、查阅资料等,并通过网络拓宽专业知识,提高教学能力;严禁在上班时间利用电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等。

七、教师离开办公室时要将办公桌物品及座椅摆放整齐。

八、值日教师要做好当天的份内工作,同时监督其他教师保持办公室的清洁卫生,下班离开前要自觉将电脑、电灯等相关电器关好,锁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以上制度希全体教师自觉执行,营造一个宽松、和-谐、高效的工作环境。

会议室管理制度

一、 会议室由办公室负责管理,统一协调安排使用。未经允许,不准随意进入。

二、  会议室不得外借使用,特殊情况须经学校领导同意。

三、开会时,原则上不允许带小孩,不允许做与会议无关的活动,努力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干扰会议的顺利进程,并按要求做好会议记录。

四、  开会时候,必须爱护会议室的设施,保持会议室清洁。用后应及时清理废纸、纸杯等杂物,整理桌椅,检查安全,锁好门、关好窗,关闭相关电源设备。

五、会议室内所有设施、设备由学校领导负责、保管,任何人、任何单位未经学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挪用、拆卸、借用。

六、 会议室内的卫生每周至少要清洁一次,随时保持整洁。

多媒体室及接收室安全管理制度

多媒体教室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场所之一,所装备仪器设备精度高。接收室为学校资源接收、并提高各种资源的地方,为了保证全校正常的多媒体教学秩序,提高多媒体教室的利用率,保证使用过程的安全,特定多媒体教室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多媒体室及接收室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

三、教室使用者,使用前必须参加使用技能培训,熟悉各种设备的使用;发现问题如有问题,及时通知主管人员处理。

四、使用时,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时刻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一旦有故障,应立即报告主管人员处理,并详细说明出现故障的原因;若当时不报告,事后发现时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五、未经同意,不准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仪器设备,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室外使用。

六、使用结束,应按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整理好仪器设备,填定“多媒体教室使用情况登记表”。

七、保持教室环境卫生人人有责,有得随地抛弃废物,不得吸烟或吃零食。

八、注意上课纪律,不得大声喧哗,学生必须按教师指定的.位置就座。

九、教室卫生由每次使用教室的班级使用完后打扫。

禁毒展览室的安全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无毒校园”的创建工作,加大禁毒宣传工作力度,确保禁毒工作卓有成效,有效遏制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使学生能够懂得毒品的危害,我校建立禁毒展览室,为了更好的管理,特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一、 学校建落实专人负责,进入展室参观者必须遵守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

二、  各班在组织学生参观时候,要在教师的带领下进行。在展室内禁止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三、  在展室内参观者不能随便触摸展室内的设备等物品,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参观。

四、  展室的卫生由具体班级负责,每周清扫一次,保证室内的环境卫生。

五、  在参观结束时,必须有序离开,关闭室内相关的电源设备,关锁好门窗。

教具保管室安全制度

一、严格执行教具仪器登记,凡是来借教具仪器的人员,必须写清所借仪器的名称,数量,借领时间并签字。

二、使用仪器时尽量避免学生搬动,以免造成损坏或丢失。

三、归还教具仪器时,保管员必须认真检查是否完好,数量是否吻合。

四、教具是为教学服务的工具,非教学用途或个人私用一律不予借出。

五、借出教具非正常使用而损坏照价赔偿。

六、定期对仪器进行维修,以保证实验的正常开展。

七、每学期进行一次清仓检查。对于报损,报废的教具仪器作好登记并上报主管领导,作好处理工作。

图书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凡本校师生均可借阅图书、期刊,不能代借代还。

二、读者进入图书室时,凡书籍、书包、物品一律不得携带入内。

三、保持安静,不得高声讲话,注意清洁。

四、进入图书室内不玩火、不吸烟、不允许携带易燃易爆物。

五、室内陈列的报刊和图书,不得随意带出,不得乱放,不得私自拿走图书。

少先队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 少先队室是少先队组织的重要基地,进入队室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损坏物品。

二、  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入内。在室内,一切设施,未经许可,不准乱动。

三、  在室内不许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更不许吸烟、随地吐痰、 乱扔脏物,保持室内卫生。

四、 室内所有器材、用具摆放有序,鼓号器具摆放整齐,保持器材清洁和室内整洁。分类登记造册,由专人管理。

五、 器材、用具使用后按时归还,学期结束,全面清点。

六、 管理人员一定要定期检查器材用具,要注意关好门窗。

教师宿舍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强化教师宿舍区域的文明管理,保障教师的正当权益,进一步加强教师宿舍的安全管理,切实维护宿舍和学校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安全用电,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的用电器,严禁乱接用电设备等。

3、  冬季取暖注意安全.保证宿舍内空气流通,

4、  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5、  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实物保管室安全制度

一、学校保管室的职能是负责日常办公用品、各类杂物、教育教学设备的管理。保管室由专人负责。

二、保管员须建好分类帐册,所有物品的入库、领用、库存均须进行登记

四、购进物品时候必须与实物保管员验收。

五、保管员应随时了解保管室储存情况,以保障教育教学所需。

七、保管室内应保持物品分类存放、卫生整洁、通风干燥。

八、加强保管室的安全管理,门窗符合安全要求。

九、节约开支,爱护室内的一切物品。

教师食堂管理制度

为确保我校教师身体健康,正常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经全校教师讨论决定,对食堂特定立如下规定:

一、  炊事员须经学校挑选身体健康的人员方可任用,任用后应不定期的到防疫部门检查,并要求持有健康证件。

二、  炊事员在做饭菜时,要保证各种食品必须卫生。

三、  向市场购买的食物,炊事员应妥善保管好;按食品类别特征,适时烹饪,不让所买食物霉变、腐烂,造成浪费。

四、  炊事员每天必须关锁好食堂碗柜,防止不法分子投毒,各类餐具要定期的高温消毒。

五、  炊事员全面负责食堂的卫生、安全等工作,及时做好食堂内的灭蝇、鼠等工作。并严禁止学生进入食堂内。

六、  各教师应监督并协作好食堂的各项工作。责无旁怠,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警惕诸多可能发生的危险事情,关心好自己的食堂。

七、  学校规定两人一月轮流办食堂食物,并登记核算好当月伙食费。

八、  各教师要爱护食堂公物,遵守吃饭时间,(一般早上放学后15分钟、下午5点钟开饭),认真做好“翻牌制度”工作,无特殊事情,一般不炖饭,增加炊事员的工作量。

车房安全管理制度

1、  车辆出入车房时候慢行,停放车辆位置适当,使车场车辆停放整齐。

2、  根据学校车场地的布局,教师摩托车一律停放于车房的左侧,小轿车停放于车房的右侧(即里面)。

3、  学生禁止到车房里面嬉戏玩耍,吃早点时间不允许带早点进入车房。

4、  随时检查车辆的停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  停放车辆时,必须检查好车辆是否上锁,车上不允许放一些珍贵的物品。

6、  加强车房卫生的管理,保证里面的环境干净、整洁。

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质量教育培训是企业安全生产和质量创优的基础工作。为增强安全质量意识,提高安全质量管理水平,规范安全质量教育培训管理,特制定本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条。

公司工程部会同办公室负责公司员工的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对工程建设项目部、运营公司的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第四条。

各工程建设项目部、运营公司负责本单位员工的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工作。

第五条。

公司、工程建设项目部、运营公司应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要求,结合建设工程、运营、物业经营等项目的特点安排培训。

第六条。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由相关主管部门实施。

第七条。

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和事件,各单位还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八条。

各工程建设项目部、运营公司结合业务特点,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第九条。

工程建设项目部应进行教育培训的人员包括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质量管理人员、调岗人员、复岗人员及借调人员等。

第十条。

运营公司应进行教育培训的人员包括:运营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质量管理人员、新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四新”操作人员、调岗人员、复岗人员及借调人员等。

第十一条。

公司、工程建设项目部、运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取得安全资格(合格)证书,并按时参加复审。其他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办公室会同公司工程部组织实施,考试合格方可任职。

第十二条。

新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必须进行公司、部门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

第十三条。

特种作业人员电工、信号工、起重工、及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按规定持证上岗,还应进行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第十四条。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施工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质量教育。

第十五条。

调岗、复岗、借调人员的教育培训。

一、调岗人员进行部门级、岗位级两级培训,如为同部门调岗只需进行岗位级一级培训。

二、复岗人员待岗三个月以内进行部门级、岗位级两级培训,待岗三个月以上重新进行三级教育。

三、借调人员培训同调岗人员。

第十六条。

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员工或调换工种的员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三级安全教育是每个刚进企业的新工人必须接受的首次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部门、班组这三级。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一、公司级安全教育(一级)。

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知识,职业卫生知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相应部门。

二、部门级安全教育(二级)。

由部门主管及兼职安全员负责。教育内容包括本部门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制度。本部门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

三、班组级安全教育(三级)。

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消防安全知识,主要生产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其预防和应急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知识。

第十七条。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国家认可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资质证书,方可从事批准项目范围内的工作。

第十八条。

特定情况下的适时教育。

一、季节性,如冬季、夏季,雨雪天气及汛期施工;。

二、节假日前后;。

三、工作对象改变;。

四、工种交换;。

五、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六、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第十九条。

主要负责人的培训教育。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质量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二十条。

管理人员的培训。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专业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质量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

在做好新工人入场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安全质量培训的同时,还必须把消防等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具体形式如下:

一、施工现场(重要设备房间)入口处的安全纪律牌。

二、举办安全质量管理训练班、讲座、报告会、事故分析会。

三、建立安全保护教育室,举办安全保护展览。

四、印发安全质量简报、通报等,办安全质量管理黑板报、宣传栏。

五、张挂安全质量宣传画、标志和标语口号。

六、举办安全质量知识竞赛、放映安全质量教育音像制品。

第二十二条。

班前安全活动。

一、上岗交底。交当天的作业环境、气候情况、主要工作内容和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以及特殊工种的配合等。

二、上岗检查。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第二十三条。

其他教育培训的形式有(不限于):

一、委托具体相应资质的安全质量教育培训机构;。

二、组织专家讲座;。

三、组织安全质量观摩活动;。

四、组织相关考察活动;。

五、实际演练和现场示范。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由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其他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由公司的工程部负责组织进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工作,档案记录管理工作应由工程部门负责。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各项规定,与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相抵触时,执行国家和行业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由工程部负责制订、解释、修订。

培训班安全管理制度

1、教科室对参加的培训人员,应严格审查,非培训对象不得参加培训。

2、校长办公室管辖的旅馆部,应严格按照公安部的要求接待住客。住宿人员要证件齐全,严格登记手续,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者不得留宿。

3、服务员应随时掌握住宿人员进出情况,对形迹可疑的人员要做好控制工作,并及时和学校有关部门或当地派出所取得联系。

4、参加培训、临时住宿人员的贵重物品、机密文件,服务台应提供代为保存服务。客人不得随便将以上物品自行存放在客房内,预防发生失窃案件或泄密事故。

5、服务人员进入客房打扫应随时关窗锁门,非工作人员不准带入客房。房间内接待来访客人,晚上12时前必须离开。

6、培训的讲师和学员名册、来客登记、每天住客情况,必须接受学校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的检查,突击检查时工作人员应主动提供资料给予方便。

7、培训活动内发生案件、事故,学校应主动组织人员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警,积极配合保卫、公安部门做好对案件、事故的'调查工作。

8、校长办公室有责任对旅(宾)馆加强安全管理,督促其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

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1、安全技术培训的任务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务院颁布的《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煤炭安全规程》,有计划地对井下作业人员及新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建设一支合格的员工队伍。

2、安全培训中心的培训目标是:通过安全技术业务培训,使学员掌握本工种应知技术理论和应会的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素质。根据安全生产特点,举办各特殊工种的人员安全培训班,确保安全生产。

3、安全技术培训必须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针,根据矿对安全生产的要求,积极组织实施安全技术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要按要求配备专、兼职教学人员,并做到计划、大纲、教材、场地、教学设备和教学经费的落实。

5、安全技术培训的工作计划、培训计划、经费计划、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编写补充教材、总结办学和教学先进经验等,都要提交中心领导及业务部门审核批准。

6、专、兼职教师要具备现场工作经验,有初级及其以上的技术职称,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决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严以律己,做学员的表率:要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交流教学经验。

7、教师是办好安全培训的骨干力量。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努力为他们创造好的教学工作条件,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其集中精神做好工作。

8、专、兼职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备好课、写好教案,明确教学目的和要求。

9、专、兼职教师要如期完成教学任务,定期下矿实习调研。

10、学员要努力学习安全技术培训知识,遵守国家和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尊敬教师,团结同学,圆满完成安全技术培训任务。

11、学员从报道之日起到结业之日止,执行安培中心的作息时间,严格进行考勤,培训结束后,要将每个学员的出勤、学习情况反馈给学员所在单位。

12、对品学兼优的学员,授以“优秀学员”的称号:对违犯纪律的学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按规定给予处分:对结业成绩不合格者,不予颁发相关证书。

1、各教师进行的教研活动,要由各教师亲自填写有关统计表,并及时交有关人员保存。

2、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各项公开教学所进行的听课活动(包括领导),都要有听课人听课笔记。听课结束,由培训中心主任交有关人员负责保管。

3、对教师各课教案情况,要组织有关人员定期进行检查抽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4、各班点名册,由各班班主任按期领交,并汇总填表存档保管。

5、各工作项目的资料,按项目建档管理,根据资料的性质做好长期保存或定期保存。

一、调课与代课。

1、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无正当理由不准调课、调教师。

2、教师如因病或者其它特殊情况需要调课时,要提前一天报安培中心。

二、备课。

1、教师应在上课前一周备好课。

2、教师备课必须做到:

(1)钻研教学大纲,弄清教学目的与要求,注重教学效果,突出针对性、时效性和实用性。

(2)钻研教材,确定重点和难点,把握好深浅程度和详略尺度。了解学员的知识基础和思想情况,使教学具有针对性。

(3)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注意运用多种直观教学形式,深入浅出,通俗易懂。

(4)教师在备好课的基础上要精心设计教学程序,填写教案。

(5)教案以两课时为单位,内容包括:授课时间、班别、课题、教学内容等项目。

三、上课。

1、目的明确:课堂活动紧密围绕教学目的,突出重点,讲清难点,抓好关键。

2、内容正确:讲授内容要科学准确,注意知识间的联系和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3、方法得当:选择和运用教学方法要结合成人的特点,并善于调动学员积极性,增加吸引力。

4、语言清晰:讲课要通俗、生动,要讲普通话,声音宏亮,速度适中,富于表现力。

5、组织教学有序:课堂讲程要由计划性,讲解、演示、板书安排妥当,课堂气氛始终既活跃协调又严肃认真。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教师课堂规则。

1、教师要根据教学计划、大纲和培训对象,认真写好教案,备好课,讲好课,做好上课一切准备。

2、教师要按时上、下课,不迟到、早退,不连续讲课,不提前下课。

3、教师热情辅导,认真批改作业,善于同学员沟通与交流,及时解答学员的问题。

4、教师要维持好课堂纪律,做到严而不死,或而不乱。

5、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衣冠整洁,言传身教,举止大方。

6、教师要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安培中心的有关规章制度。

1、培训学员必须自觉遵守安全培训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遵守法律法规,争做文明学员。

2、各单位要按计划,按要求准时派送培训对象,不准冒名顶替培训,不准重复培训,查出者除取消个人培训资格外,还将对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和安全考核扣分。

3、学员考核分培训考试和日常考核两种,两项成绩均合格者,统一颁发或审验《操作资格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

4、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按旷课处理,培训期间严禁旷课,旷课者取消本次培训资格并扣本矿安全考核分2分。

5、端正培训态度,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努力钻研本工种专业知识,完满完成培训学习任务。

6、学员培训期间不得请假,特殊情况请假时,必须经有关单位同意,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批准方可。请假时间超过培训课时数20%者,取消本次培训资格。

7、严禁在教室内吸烟,严禁培训期间饮酒,违者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培训资格。

8、尊敬老师,相互团结,关心集体,爱护公物。

9、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物,自觉维护公共卫生。

10、培训结束时将对学员进行严格的考核和鉴定,不合格者继续参加下期培训。补训期间单位停发本人工资奖金,费用由学员自己承担。

一、考试与计分。

1、学员培训结束,按教学计划要求,组织结业考试。

2、结业考试,实行教考分离,经有关部门统一命题,监考、阅卷。

3、结业考试实行百分制。

二、成绩考核。

1、学员培训考核分理论考试和日常考核两种。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均视为培训不合格。

2、理论考试以100分为基础,等于或大于60分为合格,否则均不合格。

3、学员培训期间应遵守培训纪律,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三次者及旷课半天以上者,取消培训资格。

4、学员培训期间不准请假,特殊情况请假时,时间不得超过培训课时数20%,否则取消培训资格。

三、成绩评定及补考。

1、理论考试及日常考核以及实习考核均合格者,由相关部门统一发放或审核安全工作资格证书。

2、对考试不合格者补考参加下期同类培训的考试,补考不合格者自费参加同类培训,否则建议调离原岗位工种。

一、培训学员报到。

1、学员报到时需执安全培训中心名单及证明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本次培训资格。

2、到本工种班级登记,进行考勤注册。

3、新学员报到须及时领取并正确填写《学员登记表》,并上交所需照片。

二、培训、复训和取消培训资格。

1、初训学员必须按照学员报到细则进行注册。

2、学员复训必须持有效证件(操作资格证、安全资格证),方可参加培训。

3、为避免学员重复培训,一人多证的情况发生,学员报到进行注册后,班主任及时调阅档案,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应劝其退本次培训班。

4、学员应违纪取消培训资格者,班主任应以书面形式报上级领导并反馈至该矿安全教育室。

三、培训结束。

1、培训结束后,班主任应及时将培训成绩及发证登记表反馈至学员单位。

2、班主任收回《学员登记表》,并及时对该学员进行培训鉴定。

3、学员成绩判出后班主任应及时填写成绩表、验证表,并为合格学员办理相应证件。

4、培训工作结束后,班主任应将学员登记表、跟踪调查卡、成绩表等交至档案室存档。

1、学员自习、实习等活动均由班主任进行认真、准确考勤。

2、学员因特殊情况请假时须办理请假手续,无特殊情况下不准补假或捎假,请假期满返校后,要及时向班主任销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员请假半天者班主任批准即可,两天以内经培训中心领导批准,超过三天以上者,本单位领导同意,安全技术培训中心领导批准方可。

4、预备铃响后班主任点名,上课铃响后15分钟之内进入教室为迟到,超过15分钟进入教室为旷课:下课铃响前15分钟离开教室者为早退,离开教室超过15分钟为旷课,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按旷课处理,迟到一次罚款10元。

5、学员培训期间严禁旷课,旷课超过半天者取消本次培训资格。

1、学员复训结束后,班主任要及时发放《学员跟踪调查卡》。

2、《学员跟踪调查卡》经学员认真填写后,并交本人所在科队,由所在科队负责人填写调查内容,并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交至安全培训中心。

3、《培训学员跟踪调查卡》在培训结束两周后,各单位负责反馈至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4、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要对反馈回的情况进行总结,将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归类存档,并用于完善今后的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1、教室由专业人员对教室进行全面管理。

2、教室的各项工作都要以有利于教学为原则,对所有设备实行定置管理摆放整齐。

3、使用教室原则上应按《安培中心现场教学安排表》进行,临时使用时需提前向分管员提出申请,由培训中心统一安排,持“实验通知单”向管理人员联系使用。

4、教室内严禁吸烟、严禁进行娱乐活动。

5、学员进入教室,按要求就坐,课程结束后,要有秩序的离开教室。

6、管理人员还做需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责任心,发现各种隐患、问题及时上报处理,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电教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充分做好课前准备工作,保证教学任务落实。

(2)对每次教学进行认真登记,并记录设备、仪器使用情况。

(3)定时清扫室内环境,保持室内整齐清洁。

1、培训班按组班方式编制。

2、培训学员应遵守上课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脱课,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3、遵守课堂纪律、不交头接耳,认真听讲,做好笔记。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对人有礼貌,严禁在教室内抽烟,严禁酒后上课。

5、保持教室整洁、不乱丢、不乱吐、乱画。

6、全体学生都爱护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1、培训学员必须自觉遵守培训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遵守法律、法规,做文明学员。

2、凡参加培训学员必须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学习,不得无故不参加培训。培训期间,不迟到早退、不中途脱课,如返现其中依次,每次扣10元。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按旷课处理。培训期间设点名册,出勤情况统一报所在单位,严禁旷课,旷课者取消培训资格。

3、学员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特殊情况请假时,需经本单位(部门)同意,培训中心班主任及领导批准方向。学员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请假时间不得超过培训课时数20%,否则取消培训资格。

4、严禁在教室内吸烟,严禁酒后上课,如违犯者,劝其离开教学区,并根据情况酌情处理。

5、尊敬教师、相互团结、关心集体、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严禁打架斗殴,如有违犯者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严重犯规者交保卫科或公安机关处理。

6、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如有违者每次罚款5元。

7、学员培训结束,按教学要求,组织结业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令其自学或继续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上岗,并由有关部门签发合格证。

8、严禁到生产厂区走动,违者罚款20元。严禁到生产厂区走动,违者罚款20元。

为了全面落实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加强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建立规范的安全培训运行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师条件:

1、二年以上现场工作经验。

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一定所属职业的技术人员。

3、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认真负责。

4、掌握新培训工种的安全理论知识,熟悉掌握安全技术操作技能,5、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操作示范能力。

二、教师专业分类。

1、采矿安全。

2、机电安装。

3、通风。

4、运输。

5、其他。

三、教师的职责要求。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熟悉业务,胜任本职工作。

2、按照教学内容制定的教学计划,包括课时安排、进度、教学措施。每节课前做好备课准备。没有现成教材、内容时,要编写讲义写出教案。

3、刻苦钻研教材,认真备课。知道帮助学员解答学习中的问题,做到有布置,有检查,不放任自流。

4、以身作则、按时上课、完成教学任务,不无故缺课,启发和调动学员的学习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5、认真加强自身业务建设,经常征求学员意见,学习其他教师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新的科学知识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6、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协助领导改进工作。

1、学员自备考试用具,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按指定位置就坐,准备考试。

2、学员不得迟到或无故缺考,开考30分钟后进入考场的,不得再进入,并以自动弃考论处,场内考生30分钟内不准离开考场。

3、学员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纸张、如已带入考场,必须交放于讲台,考完后带出。

4、学员不得中途离场,一旦离场,则以交卷处理。

5、学员在考试要尊重监考人员,听从监考人员的指挥,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传递夹带、相互作弊,对有作弊行为的考生,监考教师可予以警告,警告无效者,有权宣布其试卷作废并在考场情况表中作出记录。如作弊考生不服管理,有辱骂行为的,监考教师应将情况记入考场情况表,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6、学员在考场答卷,使用统一规定的工具圆珠笔或钢笔(兰、黑墨水)不得在卷面作特殊标记,一经发现试卷作废。

7、学员在考试答卷、检查无误后,将试卷整好,交给监考教师方可离开考场,学员一旦交卷,不准再次返回座位,更不得与未交卷的学员交头接耳,否则以作弊论处。

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1、外出培训:培训费、住宿费、路费等差旅费财务报销。

2、安培中心负责外出培训费用报销的初审工作。

3、凡在计划内外出参加培训的人员,应于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带上有关培训证明资料到安培中心办理初审手续;超过规定时间,或在矿计划外擅自外出参加培训的,安培中心将不予办理审查手续。

4、外出参加培训的人员,因考试不合格未能取得资格证的,费用自付;已办理报销手续未取得合格证明的,经安培中心出具扣款单,由矿财务科按其培训报销费用额,从下月工资中扣还。

2、安培中心负责落实矿制定的各项培训计划,举办各类培训班和组织各类考试任务。

3、参加内培的学员,初次考试不及格的,安培中心将组织举办补考,参加补考的,应到矿财务科缴纳补考费50元。

4、经培训后达不到合格,需要参加复训的,复训期内,每天到财务科缴纳20元复训费。

1、各类培训原则上不给学员发放纸笔,确需发放的,安培中心应另行编制采购计划报矿领导批准后执行。

2、凡资格证原件在安培中心保管的,安培中心统一发放加盖红章的复印件作为代用证;代用证丢失后,需要补办的,应到矿财务科缴纳材料消耗费和经办费,10元/个。

3、全员轮训发放的合格证,由矿统一采办,安培中心负责编报计划和印发。

4、其他专项培训印发的合格证,应到矿财务科缴纳工本费20元/证。

5、安培中心作出的各类教学纪律违纪处罚,应由违纪者持教学纪律处罚单,在当日内到矿财务科缴纳罚款;否则,每拖一天加一倍处罚。

6、安培中心每季度完成培训教学管理任务,经上级检查、评估达到优秀,奖励领导小组每人200元,否则处罚小组成员每人200元。

7、安培中心与财务科,每季核对一次培训费用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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