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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事业单位面试实施方案(模板15篇)

作者: 影墨
实用事业单位面试实施方案(模板15篇)

通过实施方案,我们可以有条不紊地进行跟踪和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任务不偏离轨道。实施方案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以下是一些实施方案的范例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和完善单位职务聘任制度,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转发******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方针,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任。

二、竞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单位按需设置岗位,确定岗位等级,制定竞聘条件,按照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人员,办理聘任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

组织领导。

(一)岗位设置工作组织机构设置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成员:***************。

(二)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制定竞聘方案。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单位竞聘实施方案。

2、资格审查及量化评分。对申请竞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量化打分,确定单位拟聘人员名单。

3、协调和处理问题。对单位在岗位实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协调并处理。

根据上级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本单位设置岗位总量**个,其中:管理岗位**个(七级职员*个,八级职员*个,九级职员*个);专业技术岗位**个(高级2个〈六级岗位1个,七级岗位1个〉,中级*个〈八级岗位*个,九级岗位2个,十级岗位3个〉,初级8个〈十一级岗位3个,十二级岗位3个,十三级岗位2个〉,工勤职能岗位38个(技术工三级10个,技术工四级15个,技术工五级13个)。

(二)竞聘量化评分细则。

量化评分采用百分制办法,各分值标准为本项的封顶分,各种年限的计算时间以竞聘当年12月31日为准,各种年限均以整周年认定计算。

1、基本资历(90分)(1)工龄(50分):每年计2分(以人事档案为准)。(2)学历(10分):按现有学历,本科及以上计10分,专科计8分,中专计6分,高中计4分,初中及以下计2分。

(3)专业技术资格(10分):取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分别计10分、6分、2分。

(4)资历(20分):聘任现岗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每年计1分。

2、综合评价(10分)(1)局班子考评(5分):根据竞聘干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从德、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评分办法另行制定)。

(2)干职工考评(5分):根据竞聘干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从德、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评分办法另行制定)。

五、竞聘程序。

(一)岗位余额。经县人事部门核准,本年度单位岗位余额情况如下:

1、七级管理岗位余额1个,八级管理岗位1个;

2、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2个,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1个,八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1个,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1个,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3个。

(二)申请报名。由申请人根据自身条件填写《****事业单位竞聘申请表》交行政办公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将该岗位任职所需材料(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聘任书等)一同上交。

(三)资格审查。岗位设置工作小组对提出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四)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同一层级岗位按岗位级别按高到低顺序逐级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量化打分,同一层级高级别岗位落聘人员可参加低级别岗位的竞聘,最后单位按岗位层次和级别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名单。

(五)单位公示。对拟聘人员名单及拟聘任岗位层次、级别,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人事部门办理聘任手续。

六、职务续聘、解聘、低聘。

(一)聘任年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二)聘用人员在聘任期内,工作认真负责,年度考核必须称职以上,单位在聘任期限到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续聘手续。

(三)职务解聘、低聘。

1、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聘:

(4)年度考核不称职或竞聘上岗中落聘的。

2、因能力差而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或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单位根据情况予以低聘。

七、其它事项。

(一)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竞聘晋升或岗位聘用:

1、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行为受到处罚者;

2、上年年度考核不称职或没有参加考核者;

3、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影响极坏,群众意见很大者。

(二)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青年文明标兵等荣誉称号者,在单位有职数时可不参与竞聘,直接上岗。

(三)单位有职数,当年退休或有重大疾病的干部职工,可不参与竞聘,直接上岗。

(四)若得分相同则优先考虑年龄长的干部职工上岗。

(五)干部职工不在岗(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事假1个月以上)的年度不计算资历加分。

(六)加分应提供原件,提供假证件,假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上岗资格,两年内不予参加竞聘。

(七)本方案解释权归局岗位设置工作小组。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事业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交通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交通局所属三个事业单位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四、岗位类别、等级设置。

1、事业单位岗位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交通局所属三个事业单位:公路管理站、渡口管理站、养路费征收站,根据三个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确定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设置岗位总量13个。其中管理岗位7个,专业技术岗位6个,以管理岗位为主体岗位,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4%,专业技术岗位占单位岗位总量的46%,专业技术主系列是公路工程技术系列。

2、我局事业单位是股级事业单位,因此管理岗位设置科员(九级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共设置6个等级,中级岗位设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设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

五、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

1、管理岗位的.基本条件:

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九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按照行业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八级、九级、十级岗位必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岗位必须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

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四级工勤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五级工勤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五级工勤技术岗位,应是就徒期满已转正定级或者是具有职高、技校、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在工勤技能岗位工作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六、岗位聘用办法。

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

4、考察评议。

5、研究决定。

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6、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7、签约上岗。

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七、实施步骤及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组织动员。

召开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宣传本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让大家充分了解事业单位实施按需设岗,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根据现有人员的基本情况拟设置三类岗位,填写《___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等有关表格。

3、《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定稿。

4、编写岗位说明书,主管部门审查后,同实施方案一并报县劳动人事部门审核、备案。

5、按相关程序组织实施岗位聘用,采取竞聘上岗或考核的办法,择优决定受聘人员名单。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

6、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并签订聘用合同后,报县劳动人事部门备案确认,经人事部门确认,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按照人员新聘岗位等级,兑现相应的岗位工资待遇。

事业单位绩效实施方案

积极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以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学校办学活力,提高办学质量。

1、坚持思想领先,既要按劳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钱看,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和主人翁精神。

2、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责任、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

3、绩效优先,重实绩,重贡献,重工作质量,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奖勤罚懒。

4、处理好历史与现实的关系,既要充分保护老教师的利益,又要让优秀的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5、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采取迈小步、不停步的方法,根据学校及教师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努力提高教师待遇。

全市教育事业单位在职教职工(非义务教育阶段单位在职教师除外)和全市教育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

教师绩效考核方面建议按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考核:

1、师德奖;

2、全勤奖;

3、教育、教学奖;

4、岗位津贴奖(课时津贴、工作量奖、班主任津贴、校长、中层等行政后勤岗位);

5、安全责任奖;

各学校根据年初学校管理方案,结合上述五个方面制定考核细则,将教师的工作量细化成考核分数,对教师绩效进行考核评分,然后以考核分数×资金计算。

1、总量控制。绩效工资实行总量控制。在职人员绩效工资总量=各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含资教生)人数×(按人月平300元+原月保留津补贴)×12+300元;离退休人员总量绩效工资总量=离退休人数×(按人月平150元+原月保留津补贴)×12+300元,上述两者之和计算到学校(核算单位)并予以公示。2、突出绩效。离退休教师按月平均发放,在职教师按绩效工资的60%按月发放,40%部分在每学期结束后根据考核情况发放至教师手中。

2、财政统发。首先由学校根据教师绩效得分情况确定绩效工资分配数额,并编造成绩效工资发放名册,报市教育局汇总审核,再送市财政局审定后,通过国库直接支付到教师工资代发银行,再由银行分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职教职工的绩效工资发放方案由学校制定,经市教育局、财政局审核,报市政府审批后执行;市教育局所属二级单位在职职工的绩效工资暂参照一般性部门预算单位规定津补贴标准执行。

学校不得自行出台其他津贴、补贴政策,若有违反,一经查实,全额追缴,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绩效工资体制的激励效果在实际操作中未能发挥出来,薪酬发放的平均主义倾向普遍存在改革使公办教师与公务员之间以及公办教师群体内部的工资收入差距逐步缩小,优质师资收入明显下降改革后学校的经费支配自主权普遍下降,教师收入的调节能力和激励机制的设计能力被削弱。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和完善单位职务聘任制度,根据呼伦贝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xxxx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方针,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任。

二、竞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单位按需设置岗位,确定岗位等级,制定竞聘条件,按照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人员,办理聘任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成员:

(二)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制定竞聘方案。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单位竞聘实施方案。

2、资格审查及量化评分。对申请竞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量化打分,确定单位拟聘人员名单。

3、协调和处理问题。对单位在岗位实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协调并处理。

根据上级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本单位设置岗位总量30个,其中:管理岗位3个(九级职员3个);专业技术岗位7个高级〈七级岗位1个〉,中级6个〈八级岗位1个,九级岗位2个,十级岗位3个〉,初级14个〈十一级岗位7个,十二级岗位个〉,工勤职能岗位6个(技术工三级1个,技术工四级5个)。

(二)竞聘量化评分细则。

量化评分采用百分制办法,各分值标准为本项的封顶分,各种年限的计算时间以竞聘当年12月31日为准,各种年限均以整周年认定计算。

1、基本资历(80分)(1)工龄(40分):每年计1分(以人事档案为准)。(2)学历(10分):按现有学历,本科及以上计10分,专科计8分,中专计6分,高中计4分,初中及以下计2分。

(3)专业技术资格(10分):取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分别计10分、6分、2分。

(4)资历(20分):聘任现岗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每年计1分。

2、综合评价(10分)(1)局班子考评(10分):根据竞聘干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从德、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2)干职工考评(10分):根据竞聘干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从德、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五、竞聘程序。

(一)申请报名。由申请人根据自身条件填写《根河市质监局事业单位竞聘申请表》交行政办公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将该岗位任职所需材料(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聘任书等)一同上交。

(二)资格审查。岗位设置工作小组对提出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三)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同一层级岗位按岗位级别按高到低顺序逐级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量化打分,同一层级高级别岗位落聘人员可参加低级别岗位的竞聘,最后单位按岗位层次和级别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名单。

(五)单位公示。对拟聘人员名单及拟聘任岗位层次、级别,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人事部门办理聘任手续。

六、职务续聘、解聘、低聘。

(一)聘任年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二)聘用人员在聘任期内,工作认真负责,年度考核必须称职以上,单位在聘任期限到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续聘手续。

(三)职务解聘、低聘。

1、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聘:

(4)年度考核不称职或竞聘上岗中落聘的。

2、因能力差而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或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单位根据情况予以低聘。

七、其它事项。

(一)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竞聘晋升或岗位聘用:

1、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行为受到处罚者;

2、上年年度考核不称职或没有参加考核者;

3、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影响极坏,群众意见很大者。

(二)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青年文明标兵等荣誉称号者,在单位有职数时可不参与竞聘,直接上岗。

(三)单位有职数,当年退休或有重大疾病的干部职工,可不参与竞聘,直接上岗。

(四)若得分相同则优先考虑年龄长的干部职工上岗。

(五)干部职工不在岗(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事假1个月以上)的年度不计算资历加分。

(六)加分应提供原件,提供假证件,假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上岗资格,两年内不予参加竞聘。

(七)本方案解释权归局岗位设置工作小组。

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实施方案

(参改单位参考模版)。

区公车改革领导小组(xx参改单位主管部门):按照《xxx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xxx区直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经我单位xx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的公车改革实施方案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1.单位名称,2.单位类型,3.财政预算资金总支出情况,4.人员编制情况,5.现有人员情况。

我单位计划于xx月xx日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并于xxxx年xx月底前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二、参改人员情况1.本单位参改人员总数,2.改革后领取公务交通补贴人数,3.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人数,4.本单位公务交通费用报销总额度。(详见附件3)。

三、

车辆保留与取消情况。

1.本单位改革前车辆总数。其中,主要负责人工作用车、机要通信应急用车、必要的业务用车、特种专业用车等车辆数量。

2.改革后保留车辆总数。其中,需列出车辆保留明细。(详见附件4)3.改革后取消车辆总数,以及车辆报废和上缴等情况。(详见附件5)。

四、司勤人员安置情况1.本单位改革前司勤人员总数,2.各种用工方式的司勤人员数,3.改革后各种途径安置司勤人员的情况。(详见附件6)。

五、车改节支情况。

1.改革前(xxx年度)本单位公务交通总支出(其中财政预算资金总支出)。具体来看,公务用车更新购置费、运行费、司勤人员支出、公务交通报销费支出、已实行车改单位交通补贴支出、其他相关支出。

2.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其中计划财政预算资金总支出)。具体来看,保留公务用车更新购置费、运行费、司勤人员支出、公务交通报销费支出、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其他相关支出。改革后,本单位节约公务出行资金额和节支率。(详见附件7)。

六、其他情况。

根据主管部门要求,需补充的相关情况。本单位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当否,请予批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xx。

参改单位。

事业单位分类实施方案

本文目录。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5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办发〔〕37号)、《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吉发〔〕31号)和《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事业单位分类实施方案〉和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吉办发〔〕28号)精神,现就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规范并区分行政机构与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与经营企业的职能,分离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和企业经营职能,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

(二)坚持以社会功能为分类的主要依据。按照事业单位社会功能进行分类,不以事业单位名称、经费来源、人员管理方式作为分类依据,严格控制行政类和公益一类类别范围。

(三)严格按照分类标准和目录进行分类。依照《xx省事业单位分类目录》确定的事业单位类别进行分类,确保社会功能和职能特征基本相同的事业单位划入同一类别。对于完全符合类别特征和认定条件的事业单位,可直接确定类别;对基本符合类别特征和认定条件的,要对职能进行相应调整后确定类别;对兼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别特征的,要按主体职能任务和发展方向确定类别。

(四)把清理规范贯彻分类始终。对不符合分类改革方向、职能弱化、没有公益服务发展空间的事业单位,要通过撤销或合并等方式进行调整。对政事、事企职能分离后,不具备独立设置条件的事业单位要进行整合。鼓励和支持打破原有管理体制和部门界限,对同类事业单位进行跨部门、跨行业整合。

(五)兼顾行业体制改革实施分类。要做好与行业体制改革的衔接。行业体制改革已明确方向的,要继续落实改革任务;确需调整改革方向的,由改革牵头部门同有关部门统筹研究提出意见,按程序报批。

二、分类范围。

市委、市政府直属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群众团体机关及其他组织所属事业单位全部纳入分类范围。

三、分类标准。

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一)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承担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的事业单位。

认定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必须承担行政职能;二是承担的行政职能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中央有关政策规定作为依据,包括国家法律、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的法律解释、党中央和国务院文件;三是承担的行政职能必须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中央有关政策规定的明确授权(即明确指向事业单位)。

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政策规定只有原则性表述,没有明确具体行政职能和授权指向的,不作为认定依据;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不作为认定依据;受委托承担行政职能的不作为认定依据。

(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指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可以由市场配置资源、不承担公益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

认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一是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营利为目的;二是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属于政府必须提供的公益服务范围;三是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能够且应当通过市场获得。

(三)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指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和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公益一类、公益二类。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指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认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面向社会提供基本公益服务或仅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二是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三是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其宗旨、业务范围和服务规范由国家确定。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指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认定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或主要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并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二是按照国家确定的公益目标和相关标准开展活动;三是在确保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与主业相关的服务,收益的使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xx年2月中旬)。

1.各部门要切实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各项规定与要求,认真学习传达《榆树市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研究解读关于实施分类的相关标准、条件、明确政策节点和适用范围,把握实施分类的各项要求。

2.根据全市事业单位分类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实施分类工作动员部署会,对分类工作总体安排进行统一部署,明确任务,宣传政策,提出要求,落实责任。

3.各部门要对所属事业单位现状进行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实施分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职能范围和运行状态、经费形式和资产管理等涉及分类的有关情况。

4.各部门要对所属事业单位承担职能任务情况进行认真梳理,确认主体职能、社会功能、其他职能配置、职能复合、事企职能交叉等情况,搜集相关政策文件依据。

第二阶段:制定方案(xx年2月底前)。

5.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分类。

工作方案。

》,对实施分类的总体要求、主体内容、工作程序、时间节点、组织领导等方面作出明确详细安排。

6.各事业单位要在征求本单位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分类初步意见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征求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意见后,提交部门党组(党委)会议审议后,形成《xx部门事业单位分类意见》(白头稿)。

7.对拟划入承担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的,要按规定起草《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呈报备案的报告》(白头稿),由市编办负责上报省编办审核同意后备案。

第三阶段:沟通协商(xx年3月中旬)。

8.各部门要与编办就《xx部门事业单位分类意见》(白头稿)进行初步沟通,就类别认定问题进行协商。

9.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各部门将《xx部门事业单位分类意见》、《事业单位类别认定呈报备案表》、《事业单位“三定”规定》(代拟稿)及有关备件一并报送市编办。

10.沟通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市编办就其主体职能和社会功能作进一步调查论证,提出类别认定意见。

第四阶段:审核批复(xx年4月底)。

11.市编办负责对各部门(单位)上报的《xx部门(单位)事业单位分类意见》〔正式文,并附各事业单位“三定”规定(代拟稿)〕进行审核,根据事业单位类型,会同组织、财政、人社、法制等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12.对认定类别意见不一致的,由市编办将主管部门意见和会商意见一并提交市编委审定,以市编委文件批复。

第五阶段:检查验收(xx年5月底)。

13.各部门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对所属事业单位分类和落实“三定”规定情况进行自查,准备相关资料,形成。

自查报告。

14.市编办组织有关力量,对事业单位分类和落实“三定”规定情况进行集中检查验收,对所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

15.市编办根据检查验收情况,起草检查验收。

工作报告。

报市编委审定并报省编办备案。

第六阶段:

工作总结。

(xx年6月底)。

16.市编办根据全市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情况,起草《榆树市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总结》,报市编委同意后,上报省编办。

五、工作要求。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关系到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发展,关系到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社会稳定。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谋划,缜密实施,保证事业单位分类顺利进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分类的组织领导,成立市事业单位分类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具体工作。市编办负责指导全市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各部门分别成立事业单位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分类;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为分类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分类负总责,组织实施所属事业单位分类工作;事业单位为分类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对主管部门负责,承担本单位分类工作的直接责任。

(二)把握分类政策。对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要继续按照现行法律和政策规定履行职责,使用事业编制且只减不增,人事、财务、社会保险等依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实施管理。

(三)严格审批程序。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分类意见,由直属事业单位负责提出,报市编办审核,按程序与财政、人社等部门会商并达成一致后,按规定程序报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分类意见,由主管部门负责提出,报市编办审核,按程序与财政、人社等部门会商并达成一致后,按规定程序报批。

(四)强化调度指导。市事业单位分类领导小组负责建立规范有效的部门间协调沟通机制,明确沟通协调方式,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要建立联络员制度,加强与有关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保证分类工作稳步推进。

(五)组织验收评估。市事业单位分类领导小组牵头组织成立验收评估组。对各部门事业单位分类实施工作情况开展验收评估。全市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结束后,市事业单位分类领导小组对事业单位分类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并在上级部门验收结束后,向各部门反馈分类结果。

(六)严肃工作纪律。各部门在实施分类时,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纪律,严格履行工作程序,严格遵守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各项规定,严禁违规进人,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禁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违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严禁以各种手段挤占、侵吞、转移国有资产,确保事业单位人员思想不散、工作不断、秩序不乱。

办公室:

设在市编办,主任由兼任。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综合指导组:

设在市编办,组长由兼任。工作职责:依据中发〔〕5号、中办发〔〕28号、国办发〔〕37号、吉发〔〕31号和吉办发〔〕28号文件精神,负责事业单位分类、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职能与生产经营职能分离指导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分类目录制定;负责各部门事业单位分类审核;负责事业单位分类验收组织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事企职能分离指导工作;负责制定事业单位分类后“三定”方案。

财政政策工作组:

设在市财政局,组长由兼任。工作职责:依据国办发〔〕37号、吉发〔〕31号及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xx省发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财政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xx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加强国有资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负责制定榆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等政策并组织实施。

人事政策工作组:

设在市人社局,组长由有同志兼任。工作职责:依据中办发〔〕28号、国办发〔〕37号、吉发〔〕31号和《xx省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xx省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负责制定榆树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

监察工作组:

设在市监察局,组长由兼任。工作职责:负责事业单位分类及配套改革监察工作,对各部门、各单位执行政策时中出现的违规、违纪及违反程序等现象,及时作出处理;对群众在改革过程中的投诉举报情况,及时查处,依法依纪处理,并向市事业单位分类领导小组报告,保证分类改革公平公正。

信访接待工作组:

设在市信访局,组长由兼任。工作职责:为接待信访工作牵头部门,负责协调编制、组织、人社、财政及各相关部门,就分类改革涉及的政策,做好群众信访答复解释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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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办〔〕34号。

根据《深圳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深办发〔〕11号),现就市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分类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转为国有企业的事业单位。

现有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和部分可按市场化经营的公益类事业单位原则上转为国有企业(下称转企或转为企业),撤销事业建制,收回事业编制。具体包括:

1.经营性演出场所、新闻传媒出版、影视文艺创作、勘察设计、开发性科研、党政机关所属培训机构和接待基地、后勤服务等经营开发类单位原则上转为企业,纳入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分别实行调整、重组或改制,依法进行企业注册,在面向市场提供服务的同时,继续为党政机关提供相应的服务。转企单位承担有监督管理职能的,有关职能划转到相关行政或行政事务机构中;承担有公共服务职能的,有关职能原则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继续委托转企单位承担,转企单位难以承担的,整合到保留的相关事业单位中。

2.市场公证、信用担保、会计鉴定、质量保证、资格认证、资产评估、工程咨询、职业中介、人才交流、家政婚介、律师服务、市场交易、非强制性检测认定等中介服务类事业单位,先与原主管部门脱钩,交由市国资部门统一管理,再根据行业特性,逐步改制为合伙制或有限责任制的市场中介组织,并依据相关规定妥善处置国有资产。

3.经营性公用场馆、公用事业作业和学前教育、成人教育等准公益类事业单位,所提供的公共服务市场发育比较成熟或社会力量可以提供,一并转为企业。

(二)纳入行政管理序列的事业单位。

凡承担行政管理或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要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把相关职能或机构纳入到行政管理序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具体包括:

1.主要承担行政管理或执法职能的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已大部分转为行政事务机构,目前仍作为事业机构管理的有社保基金管理、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等机构,其中兼具监督处罚与检验检测职能的单位,两种职能要予以分离,监督处罚职能划归相应行政或行政事务机构,检验检测职能按其性质分类整合;行业管理与作业养护不分的单位,按照管养分离的原则进行剥离,行业管理职能划归相应行政或行政事务机构,作业养护职能实行公开招标,推向市场。

2.部分承担行政管理或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职能原则上划归到行政或行政事务机构,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予以取消。

(三)撤销的事业单位。

凡业务量不饱和、转企后发展前景不佳或缺乏市场竞争力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具体包括:

1.业务比较单一、工作量不饱和以及任务已完成的公益类事业单位予以撤销,需保留的职能转由其他相关单位承担。

2.转企后无法生存的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予以撤销。

3.产权不属于我市所有的事业单位,收回编制,交回其上级主管部门管理。

(四)暂时保留的事业单位。

应转为企业,但市场发育尚不成熟或因法律法规、政策等原因暂不宜推向市场的单位可暂时保留事业建制,事业编制收回、冻结或置换为雇员编制,逐步转变运行机制,条件成熟时再转为企业。其中市校合作的科研开发机构,作为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直接进行法人登记,编制收回;配备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现有在编人员只出不进,编制逐步收回。

(五)继续保留的事业单位。

大部分公益类和部分中介服务类事业单位予以保留。具体包括:

1.政务信息、中小学及大中专教育、基础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医疗、水文气象监测、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社会福利服务、园区管理服务等公益类事业单位予以保留。此类单位凡功能类似、任务单一的实行整合重组。整合市直机关各部门所属研究机构,统一为政府提供决策研究支持;整合市直机关各部门所属考务机构及其职能,统一负责全市考务工作;整合园区管理服务机构,统一为驻园区单位提供服务;整合市直机关各部门所属信息化建设机构(系统较大和专业性较强的部门除外),统一负责市直各部门信息化建设工作。

2.保留食品药品检测、质量安全监督、涉案价格认证、准司法仲裁、集中采购代理、公共平台等中介服务类事业单位。打破部门和行业界限,将此类事业单位实行联合、兼并或重组。整合市直各部门所属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统一实施工程领域的质量监督;将市直各部门造价管理机构予以合并,统一负责建设工程的造价管理工作;按功能整合市直各部门所属检验检测机构,统一负责强制性检验检测工作。

保留下来的事业单位,在机构整合重组的基础上,要加大体制和机制创新力度,依法规范管理。

二、改革的配套政策。

为保障事业单位改革的顺利推进,要按照以下配套政策做好被改革单位的资产处理、人员分流安置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一)财务及资产处理。

1.机构撤销、整合的,其全部资产和负债由原主管部门提出处置方案,报市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或备案,其中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土地、建筑物(含账外土地、房产)、无形资产、债权、权益等(下同)。

2.事业单位转企的,其全部资产一并纳入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办公用房属于原主管部门并免费提供转企单位使用的,在三年过渡期内(转企单位设定三年过渡期,时间从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下同)继续让其免费使用;属于租赁关系的,过渡期内维持现有租赁价格不变。

(二)财政扶持政策。

1.转企事业单位本年度原财政拨款预算维持不变,xx年和xx年,市财政分别按xx年度预算的50%、25%比例予以补贴,资金的核拨与管理由市财政部门和新的产权管理单位负责。其中,公办幼儿园转企后,除三年财政补贴外,原财政拨款改为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由市教育部门统筹管理,用于对全市学前教育的支持。

2.冻结和收回编制的公益类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转企过渡期后继续提供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财政继续给予扶持,具体扶持办法由市财政部门另行研究确定。

(三)人员分流安置。

被改革单位的人员分流安置按《深圳市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办法》实施。

(四)社会保障。

转企事业单位员工社会保障执行《深圳市事业单位转企社会保险有关问题实施办法》。转企幼儿园以及收回编制和改变经费管理模式的事业单位,其员工社会保障按以下政策分别予以处理:

1.公办幼儿园转企后,原在编教师仍按事业单位职工参保办法(以下简称按事业单位办法)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退休待遇的差额部分由所在单位补足,单位有困难的,由转企后的产权单位解决。

2.收回编制但保留事业建制的事业单位,原参加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的在编人员,继续按事业单位办法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其退休待遇按原经费渠道解决;新聘用人员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经费形式调整为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原参加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的在编人员,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可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并享受事业单位相应的待遇,退休待遇按原经费渠道解决;不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转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

3.撤销、整合事业单位的已离退休人员由原主管部门管理。离退休人员待遇在市人事、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限额内,按单位实际执行的标准核定,离退休待遇与基本养老金之间的差额部分由财政支付。单位撤销、整合后的下岗人员,可直接到市社保机构按企业办法继续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费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因单位核减编制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人员继续由原单位管理,退休待遇按原经费渠道解决。

4.凡经费已实行或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由财政核定支出(含由经费自给调整为财政拨款)的保留事业单位,其离退休人员(含以后的退休人员)的离退休待遇按市人事、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核定,离退休待遇与基本养老金之间的差额部分由财政安排。

(五)经济适用房分配。

因转企、整合、撤销或核减编制需要分流安置的xx年12月31日前属市财政拨款的在编人员,符合市政府批准的《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实施方案》(深府〔〕104号)规定购买全成本微利房条件的未购房职工,保留其按全成本微利价取得安居房全部产权的资格。

(六)工商登记政策。

转企事业单位应依法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手续。转企后依法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手续,过渡期内可同时注明原事业单位名称。

(七)权益继承。

1.事业单位转企后,原由主管部门委托承担的业务在过渡期内继续保留(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除外)。

2.转企后经批准实行委托管理的事业单位,其资产纳入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过渡期内干部人事管理和日常经营由市国资委暂委托原主管部门负责。

3.经营性公用场馆的管理机构转企的,转企后实行委托经营,场馆资产列为非经营性资产,资产管理部门可授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行业主管部门会同资产管理部门代表场馆业主,与场馆经营公司签订委托经营合约。通过政府合约将场馆营业收入分配(或亏损补助)办法、场馆维护和管理办法、场租和服务定价规则、公益性义务以及退出机制等予以明确;经营管理单位在遵守合约的基础上,按照商业原则经营场馆。场馆经营市场化后,对需要扶持的公益活动由政府进行采购或资助。行业主管部门与财政等有关部门商订场馆经营收入分配(或亏损补助)及公益活动采购或资助办法。

4.公办幼儿园转企后,原在编教师过渡期内工资和福利待遇不降低,单位无法保障的,由产权单位解决。

5.纳入深府〔〕80号文件转企范围的科研机构,原享受的三年过渡期财政扶持政策,期满后不再续延。转企后实行改制的,原制定的有关优惠政策可以参照执行。

三、改革的组织实施。

事业单位行业众多、情况复杂,为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市事业单位体制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事改办)要根据《深圳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本实施方案,统筹规划,认真研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分类、分步实施。

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情况复杂,要结合单位功能,区别不同情况,认真做好事业单位具体类别的确定工作。单位职能清晰明确的,可直接确定其类别;职能比较复杂的,在征求主管部门及事业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按其主要功能确定类别。

(二)积极稳妥地推进分类改革。

事业单位类别确定后,应当遵循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原则,按照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和管理政策,先把应转企或纳入行政管理序列的单位从事业单位中分离出来,应撤销的予以撤销,再对保留下来的事业单位进行整合重组和清理规范,并结合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研等行业的特点和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分步推进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

1.事业单位撤销、转企和纳入行政管理序列等工作于xx年底前完成,其中转企单位分批移交市国资部门。

2.保留事业单位的重组整合和清理规范工作从明年开始全面推开,xx年底前完成。今年内做好准备工作,并重点推进检验检测机构的重组整合。

3.保留事业单位的体制和机制创新工作由市事改办分专题进行研究,其中管办分离、购买服务、以事定费、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创立法定机构组织管理模式等工作今年内启动,逐步推进。

(三)及时研究处理改革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市委组织部、市改革办、监察局、财政局、人事局(编办)、劳动保障局、审计局、法制办、国资委等市事业单位体制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针对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进行沟通研究,提出办法和对策,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附件:第一批市属事业单位改革名单。

附件。

第一批市属事业单位改革名单。

一、124家转企事业单位名单。

深圳幼儿园、深圳市教育幼儿园、深圳市翠园幼儿园、深圳市宁水幼儿园、深圳市梅林一村幼儿园、深圳市华富幼儿园、深圳市南华幼儿园、深圳市滨苑幼儿园、深圳市皇岗幼儿园、深圳市莲花二村幼儿园、深圳市莲花北幼儿园、深圳市彩田幼儿园、深圳市实验幼儿园、深圳市机关第一幼儿园、深圳市机关第二幼儿园、深圳市机关第三幼儿园、深圳市机关第四幼儿园、深圳市机关第五幼儿园、深圳市机关第六幼儿园、深圳市机关第七幼儿园、深圳市卫生局莲花北村幼儿园、深圳市政法幼儿园、深圳会展中心(挂"深圳市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中心"牌子)、深圳市网球俱乐部、深圳音乐厅、深圳大剧院、深圳体育场、深圳体育馆、深圳游泳跳水馆、《经理人》杂志社、《开放导报》杂志社、深圳质量管理培训中心、深圳市《特区经济》杂志社、《深圳法制报》社、《特区教育》杂志社、《游遍天下》杂志社、深圳都市报社、深圳市《焦点》杂志社、深圳市《中外房地产导报》社、深圳市经理培训中心(挂"深圳市经理进修学院"牌子)、深圳市荔园招待所、深圳市宣传干部培训中心、深圳市海联招待所、深圳国家电子技术工业试验中心、深圳市经济计划干部培训中心、深圳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深圳国家863计划材料表面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挂"深圳市材料表面分析检测中心"牌子)、深圳市对外经济贸易服务中心(挂"深圳市跨国采购服务中心"牌子)、深圳市工业设计促进中心、深圳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注:保留事业建制至xx年底)、深圳市成人教育中心、中国科技开发院、史丰收速算法研究所、深圳史丰收速算法国际研究与培训中心、深圳市新技术研究所、深圳市电子研究所、深圳市电子商务中心(挂"深圳市电子证书认证中心"牌子)、深圳市国际信息技术交流中心、深圳市科技局招待所、《信息技术时代》杂志社、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拯救中心(挂"深圳市交通拯救中心"牌子)、深圳法律培训中心、深圳会计进修学院、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中国(深圳)国际人才培训中心(挂"深圳继续教育学院"牌子)及所属大厦管理处、深圳市涉外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挂"深圳市劳动局涉外劳动管理处"牌子)、《住宅与房地产》杂志社、深圳市房产管理培训中心、深圳市建设培训中心、深圳市规划培训基地、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挂"深圳市建科建材质量检验站"牌子)、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及下属三个分院、深圳市宝安交通规划研究中心、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研究中心、深圳市龙岗规划交通研究中心、深圳市市政工程咨询中心、深圳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深圳市公路客货运输服务中心、深圳市交通运输培训中心、深圳市公路局材料供应总站、深圳市公路局公路工程总队、深圳市公路局公路养护中心、深圳市水务规划院(原市水利工程设计院)、深圳市绿委苗圃场、深圳电影制片厂、深圳市电影发行中心、深圳市海天出版社、深圳市《花季.雨季》杂志社、深圳市文物商店、深圳市演出服务中心、深圳市粤剧团、深圳戏院、深圳市环境工程咨询服务中心、深圳市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中心、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理站(挂"深圳市工业废物处理站预处理基地及安全填埋场(二期)工程筹建办公室"牌子)、深圳市统计信息培训中心、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培训中心、深圳市质量保证中心(挂"深圳市服务行业技术管理所"牌子)、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深圳质量认证中心、深圳市道桥维修中心、深圳市口岸管理服务中心、深圳市外事服务中心、深圳市五洲宾馆、深圳迎宾馆、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培训中心、深圳市《体育大观》杂志社、深圳市康乐体育俱乐部、深圳人大干部培训中心、深圳市《鹏程》杂志社、《深圳青年》杂志社、深圳《红树林》杂志社、共青团深圳市委教育基地、深圳青年艺术团、深圳市婚姻介绍所、深圳《女报》杂志社、深圳市妇女儿童发展中心、深圳市婚姻家庭服务中心、深圳市现代轻音乐团、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技术训练基地、深圳市法官培训中心、深圳《特区文学》杂志社。

以上转企单位中由市国资委暂委托原主管部门管理的有16家,分别是:深圳人大干部培训中心、深圳市荔园招待所、深圳会计进修学院、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深圳市房产管理培训中心、深圳市宝安交通规划研究中心、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研究中心、深圳市龙岗规划交通研究中心、深圳市市政工程咨询中心、深圳市公路客货运输服务中心、深圳市水务规划院(原市水利工程设计院)、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理站、深圳市口岸管理服务中心、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技术训练基地、深圳市法官培训中心。

二、28家纳入行政管理序列的事业单位名单。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新安、西乡、福永、沙井、松岗、龙华、公明、石岩、观澜、光明、龙岗、横岗、布吉、平湖、坪山、坪地、坑梓、大鹏、南澳、葵涌等20个管理站,中国渔政渔监船、深圳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深圳市动物防疫监督所、深圳市道桥管理处、深圳市城市绿化管理处、深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深圳市余泥渣土排放管理办公室、深圳市经济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挂"深圳市同富裕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深圳市罗湖口岸火车站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圳中国奥委会新闻中心、深圳市高级经理评价推荐中心(挂"深圳市高级人才测评中心"牌子)、深圳市文艺创作中心、深圳国家生化工程技术开发中心、深圳市白蚁防治管理所、深圳市超大规模集成电路领导小组筹建办公室、深圳市数电视研究开发及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圳市儿童科学乐园、深圳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深圳市公共交通结算管理中心、深圳市学校卫生保健所、深圳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医务所、深圳市科技发展基金促进中心、深圳市酒类质量检测中心、市保税生产资料市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深圳市老人综合服务中心筹建办公室、深圳国际牧业科技交流培训中心、深圳法学学术交流服务中心、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务杂志社(注:收回编制,交回中国税务协会管理)、深圳广播金融证券台、深圳市音像信息资料馆、深圳中心图书馆筹建办公室、深圳创作之家(注:收回编制,交回中国作家协会管理)、深圳市政协联谊大厦筹建办公室、深圳市职工技术协作委员会办公室、鹏程国际认证中心(注:收回编制,交回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管理)。

四、10家冻结并逐步收回事业编制的单位名单。

深圳市义务工作者联合会、深圳市儿童福利会、深圳市慈善会、深圳市法学会、深圳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深圳市基督教协会、深圳市天主教爱国会、深圳市伊斯兰教协会、深圳市佛教协会、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

五、5家事业编制逐步置换为雇员编制的事业单位名单。

深圳市公路局职工服务部、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机关服务部、深圳市公安局后勤服务中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

六、9家收回编制但作为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名单。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深圳清华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深港产学研基地、深圳国际技术创新研究院、暨南大学深圳旅游学院、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深圳金融联网络服务中心、深圳中国科学院院士基地、深圳中国工程院院士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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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加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步伐,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林业经济发展,根据市、县有关改革精神,结合林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和市、县有关改革要求,以有利于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办事效率,保护森林资源,优化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有利于增强林产业的活力,促进林业产业经济发展和效益提高,增加林农收入,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建立适应当前发展需要的,高效的林业行政事业管理,服务机构,促进林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

一、事业机构现状。

__县林业局下属有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动植物管理中心、林业调查设计队、木材检查站等事业单位。按照20__年8月29日宁政办发的文件给林业局事业单位定编35人,现实有33人。

二、实施范围。

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职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__县林业局是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按照《__县事业岗位管理实施方案》要求,__县林业局事业单位共设置岗位35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28个,工勤技能岗位7个。

(一)岗位名称及岗位人数。

1、专业技术岗位28个,其中:高级岗位3个,中级岗位11个,初级岗位14个;。

2、工勤岗7个,其中:二级1个、三级1个、四级5个;。

(四)岗位聘任。

岗位设置和管理方案批准后,按照《__县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中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任聘。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同志们:

刚才,各县(市)区、开发园区交流了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工作情况,并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市自20xx年开展事业单位分类工作以来,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的领导和同志们对这项工作一直比较重视,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天,我们把大家召集过来开个座谈会,目的是要和大家进一步交换意见,分析当前事业单位分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拟定加快推进分类工作的具体措施,切实做到科学、合理地对现有事业单位进行定性定类,确保按照中央编办、省编委办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好清理规范和分类工作,为下一步全面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打下良好基础。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分类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到目前为止,市属368家事业单位中,除21家事业单位不列入清理规范和分类范围外,其余347家事业单位已完成324家(含已批准参公16家),完成率为93.4%。其中确定为承担行政职能的45家、从事公益服务的246家(公益一类89家、公益二类157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17家,暂缓分类23家。

从各县(市)区和开发园区上报的分类情况来看,各地进度不一。相对较慢的主要是江北区,完成了一半多一点;其次是海曙区、镇海区,完成了70%左右。但总体上看,县(市)区完成分类的比例达到了86%左右,除部分不列入分类的事业单位外,暂缓分类的事业单位还有10%左右。开发园区除杭州湾新区外,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模拟分类工作都已基本完成。但是,据了解各县(市)区和开发园区已明确分类的,除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需经市编委办审批外,其他类别的事业单位,只有北仑区已正式发文明确了分类类别,其他地方都没有正式发文明确,仍停留在模拟分类阶段。

各地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过程中,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反映出了一些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

一是确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标准比较难把握。根据省《关于深化完善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编办发〔20xx〕2号)规定的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条件是:从事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行政管理工作,按照行政机构方式运行的事业单位。最近,中央出台的配套文件《关于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中也已经明确了“承担行政职能是指事业单位承担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主要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等行政职权”。但在实际分类工作中,有一些事业单位虽然行使行政管理职能,但其法律法规授权或依法接受委托的依据并不明显,主要是接受政府或部门委托开展相应的行政管理工作,实际上执法主体还是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这些事业单位应当“还政予政”,不应确定为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比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地籍管理所、基本农田保护办公室、地质矿产管理处等。

二是复合型事业单位的职能剥离工作比较难开展。一些事业单位既承担行政管理职能,又有公益服务职能或生产经营职能;还有一些单位集行政职能、公益服务和生产经营职能于一身,这些单位按照清理规范和分类工作的要求,需要明确其主要工作属性,剥离其他工作属性后再确定其分类类别,实际操作中剥离其它职能比较困难。主要是事业单位职能剥离后,人员要随岗分流,造成职工待遇上的差别较大,因而部分人员不愿意,很多部门和单位也有畏难思想。比如各地的公路管理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公路管理条例》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承担公路行政管理职责、负责公路保护的监督管理和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路政管理等,明确其为承担行政职能类,法律法规依据也是比较充分的,但是有的地方编制太多,并且管理人员、养护人员互相混杂,假如要将公路段定性为承担行政职能类的话,必须将其养护职能剥离,并且管理人员与养护人员要界定清楚,否则只能定性为公益类。某些县(市)区的交通部门还有港航管理、公路运输管理机构,也有类似情况。

三是事业单位之间存在盲目攀比的现象。近年来,事业单位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比较多,有些尚未分类的事业单位与已批准参公或已明确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从职能性质、组织形态、活动范围等方面比较,可能存在许多相同或相近之处。有的事业单位看到省、市或者其他兄弟城市类似单位已批准参公或已明确为承担行政职能类,要求参照他们的做法确定其分类类别。这种想法可以理解,但不能只看表面而盲目攀比。比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里是参公事业单位,有的县(市)区要求跟市里一样,但你那里的职能还没有剥离,人员混杂,编制和实有人数比市里还要多,基础工作没做过,怎么定类。要想将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心)定为行政职能类,必须先将其后勤服务职能及其人员剥离出去。

四是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力度还不够大。2008年我市下发了《关于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做好清理规范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对事业单位的机构名称、主要职责、机构规格、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经费预算形式等七项内容进行明确、规范,对已不适应发展要求的事业单位,采取撤销、合并、改制等方式进行清理,对职能相近、规模偏小的事业单位进行整合,对长期既无工作人员又无工作任务的“空壳”事业单位进行撤销。今年6月,在各县(市)区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中,我们再次写明要按照“还政予政”的要求对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进行清理规范。但事实上,有些地方做得并不是很好,这次报过来要求明确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中,有的编制和人员都没有,有的编制、人员只有1个或者2个,还有人防办,都已经明确为行政机构并在相关政府部门挂牌了,但有的县(市)区还是报过来要求明确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不知道到底清理了没有。

二、分类应把握的几个原则。

为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工作,应着重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近年来,中央、省、市为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做好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工作,相继下发了有关的文件,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xx〕5号)、省编委办《关于深化完善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编办发〔20xx〕2号)、宁波市编委办《关于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做好清理规范工作的实施意见》(甬编办〔2008〕6号)等。这些文件从不同层面明确了事业单位进行清理规范和分类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并提出了具体要求,我们必须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组织实施,科学合理地确定事业单位的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认定,依据必须是国家法律、法规或党中央、国务院文件有明确规定或授权(原则性表述不能作为认定依据),地方性法规、地方行政规章、部门规章都不能作为认定依据,在实际操作中我们要认真把握。

二是要坚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确定主要职能。事业单位量大面广,职能复杂,而分类决定了下一步的改革方向,对事业单位影响较大。因此我们在分类中要把握住“职能”这个重点,坚持以社会功能为依据,从严掌握分类标准。要认真查找依据,全面梳理事业单位的职能,对照事业单位设立时确定的职能和实际承担的职责任务,将职能逐条分解细化再予以定类,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认定事业单位分类类别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以机构名称、经费来源、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依据。对事业单位进行分类,特别是明确为承担行政职能类的事业单位,要从严把握,少数单位由于职能剥离不到位、人员分流有难度的,可以考虑先低定一类,待以后情况清楚了再重新进行调整。无论是已发文的,还是未发文的,都要对照认定标准严格控制,宁可就低不就高。对已确定为承担行政职能的,如果明显不符合标准,也要调整其类别。如果不严格把关,很可能造成一些单位既还不了政,也参不了公,给下步工作带来更大的波动。必须明确的是:现在确定为承担行政职能类的事业单位,也不一定就报参公;现在确定为公益类的,如果法律法规依据充分、条件成熟,也可以改定为承担行政职能类。在这次反馈给大家的初步审核意见中,我们将“文明办”、“爱卫办”、“地名办”、“婚姻管理处”、“新闻办”、“矿管处”等事业单位,理应由党政部门承担的职能,都要求“还政予政”。对配置部分事业编制的单位,如消费者协会、社会团体如贸促会、各类临时办事机构等,可不列入分类。

关于已参公事业单位的分类,根据省里的要求,如果参公在前,符合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标准的,完全可以予以明确;不符合标准的,暂不列入分类范围。对分类在前,参公在后的单位,如果是公益类事业单位已参公,就没必要再调整其类别了。

三是参照兄弟省市类似单位分类情况把握。前一阶段,我们与省和一些兄弟城市进行了联系沟通,了解了他们的事业单位分类情况,同时也参照了他们的一些做法,尽量保持上下、左右一致,以减轻我们的工作压力。省里总体上是按照“两头小、中间大”的结构来把握,即从紧从严控制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数量,适当放宽公益二类的范围,除配合行业体制改革之外,不再新增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的数量。各县(市)区和开发园区在进行分类时,也可以进行一些横向或纵向的比较,参照省、市的做法进行。但是参照要在同等情况和条件下进行,人家按要求做好了清理规范工作,职能剥离和人员分流都做好了,你都没去做,那就没法参照了。这次对公路管理机构、运输管理机构、港航机构,旅游管理机构、机关事务局(中心)等,我们就是这样做的,各地一定要将职能和人员剥离清楚后,再考虑将这些机构定为行政职能类。

三、几点要求。

一是要加强领导。今年3月,中央出台了《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5月,中央编办下发了《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6月,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座谈会;8月起先后出台了事业单位分类、机构编制管理、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完善相关财政政策、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等10个配套政策文件;10月,为切实做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中央编办成立了事业单位改革司。这些都充分表明中央对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视,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并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事业单位分类是事业单位改革的前提,只有抓好这个基础环节,其它配套改革才能跟上,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才能顺利展开。各县(市)区和开发园区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定要克服观望思想和畏难情绪,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事业单位分类与清理规范工作结合起来,共同推进。分类工作还处于模拟阶段的,要在做好清理规范的同时,抓紧推进实际分类工作。今天会议以后,各地要排出进度表,每两周向市编委办报一次进展情况。除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外,其他能够明确分类类别的都要及时发文确定。各地可对我们的初审意见提出建议,与事业处进行沟通后,提交拟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分类请示和方案,我办审核后将正式形成批复意见。

二是要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在分类过程中,对一些事业单位原来混杂的各种职能必须进行清理规范和职能剥离,对主要承担行政职能且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事业单位可定为“行政职能类”,但其它剥离出去的职能和分流的人员,考虑到稳定因素,可以设置一个相应的事业机构,根据实有人数核定编制,人员只出不进,实行封闭式管理。如前面提到的公路管理机构,职能剥离后可设立养护中心,用于安置分流出来的事业在编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和编制要严格控制。其实,公路段的人员编制早在2002年,市政府办公厅就下发了《关于印发〈宁波市深化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甬政办发〔2002〕57号)进行了明确。近十年了,各地贯彻落实情况并不乐观。这方面余姚市做得最彻底,他们早就按照文件规定和有关要求进行了职能剥离和人员分流,这次要求明确“余姚市公路段”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理由就充分多了。而有的地方根本就没动过,在职能剥离之前,只能采取低定一级类别的办法进行。对于某些从事管理工作但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事业单位,其行政职能应当还政予政,保留现有机构和人员,并对该单位定性为公益类,如机关事务服务机构。

三是要确保稳定。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直接关系到事业单位的属性认定,更是和事业单位职工的利益密切相关,稍有不慎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地要按政策处理好各种问题和矛盾,要确保社会稳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省市出台的政策执行,切实保障广大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队伍思想稳定和工作正常开展。原事业在编人员要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进行妥善安置,不能因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而影响单位工作的开展。但是,也不能借保持稳定之名,而拖延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的进度。目前,有些县(市)区和开发园区对分类工作是有顾虑的,存在等待观望、先改先吃亏的思想;有的担心分类后,后续改革跟不上,分类失去原有意义;还有的干脆不动,把矛盾上交到市里。这些都是不可取的,各地要坚持从大局出发,跳出小圈子,坚持依法办事、按章办事,坚持公平、公正、透明,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把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工作完成好。

四、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

下面我再谈谈加强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和明年工作思路的一些想法。

当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确实还存在许多不规范之处,比如条条干预比较多,核编标准不明确,超编超职数配备时有发生等,机构编制部门一定要积极主动地抵制各种违规做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精神和法规政策。要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通过盘活存量、内部调剂等方式,不断挖掘潜力,确保编制总量不突破,从严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完善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加强对机构编制的科学管理和合理配置,工作任务增加的部门,所需机构编制主要通过内部整合和调剂解决,确需增加机构编制的,要严格按程序办理。要自觉遵守纪律,严格办事程序,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的,都要严格按照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认真加以改正,坚持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管理,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无权决定机构编制事项,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关于明年的机构编制工作,重点围绕六个方面展开:一是打好基础。机构编制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人员配备,完善工作规则和内部管理制度;二是强自身素质。加强能力素质的培养和锻炼,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整体工作水平;三是巩固成果。总结这次政府机构的改革成果,认真开展评估工作,发现问题切实整改;四是要创新。着力加强调查研究,创新管理方式,努力实现机构编制效用的最大化;五是要严格规范。加强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实名制管理,研究制定编制外用工管理制度;六是加强机构编制工作的宣传工作。重点是对部门领导、对单位要加大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让各级领导干部、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工作人员能更多地了解机构编制的法规政策,强化机构编制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依法办事,按章从事,有效地控制行政成本,努力建设服务型、法制型政府。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绩效工资又称绩效加薪、奖励工资(meritpay)或与评估挂钩的工资(appraisalrelatedpay),是以职工被聘上岗的工作岗位为主,根据岗位技术含量、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环境优劣确定岗级,以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力价位确定工资总量,以职工的劳动成果为依据支付劳动报酬,是劳动制度、人事制度与工资制度密切结合的工资制度。绩效工资由四部份组成:基本工资,年龄工资,岗位工资,奖励工资。绩效工资制度有其优越性的一面,但也有不足之处。

一、基本工资:

1、岗位工资: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分为:专业技术岗位(设13个等级)、管理岗位(设10个等级)和工勤技能岗位(设5个等级),每个岗位等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

2、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

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进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

三、津贴补贴:

1、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主要根据自然地理环境、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差异,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生活的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的补助。对艰苦边远地区根据发展变化情况,每5年评估调整一次。

2、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对在苦、脏、累、险及其它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国家统一制订特殊岗位津贴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

四其它工资。

附表一:

单位:元/月。

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岗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标准一级28001801427327613401064531720二级19002911529528643411109541785三级163031021631729673421154551850四级142041131734130703431199561920五级118051251836531735441244571990六级104061371939132767451289582060七级93071512041733799461334592130八级78081652144334834471384602200九级73091812247135869481434612280十级680101972349936904491484622360十一级620112152452737944501534632440十二级590122332555538984511590642520十三级5501325326583391024521655652600。

说明:各专业技术岗位的起点薪级分别为:一级岗位39级,二至四级岗位25级,五至七级岗位16级,八至十级岗位9级,十一至十二级岗位5级,十三级岗位1级。

附表二:

单位:元/月。

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岗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标准一级27501801427327613401064531720二级21302911529528643411109541785三级164031021631729673421154551850四级130541131734130703431199561920五级104551251836531735441244571990六级85061371939132767451289582060七级72071512041733799461334592130八级6408165214433483447138460220091812247135869481434612280九级590101972349936904491484622360112152452737944501534632440十级5501223325555389845115906425201325326583391024521655652600。

说明:各管理岗位的起点薪级分别为:一级岗位46级,二级岗位39级,三级岗位31级,四级岗位26级,五级岗位21级,六级岗位17级,七级岗位12级,八级岗位8级,九级岗位4级,十级岗位1级。

附表三:

单位:元/月。

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岗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标准技术工一级830170111882136331614技术工二级690280122022238632643技术工三级6153901321723409336754101142322443234707技术工四级57551121524825455357396124162642647836774技术工五级54571361728227504378098148183002853038844普通工540916119320295563987910174203403058540915。

说明:各技术工岗位的起点薪级分别为:一级岗位26级,二级岗位20级,三级岗位14级,四级岗位8级,五级岗位2级。普通工岗位的起点薪级为1级。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1、市直各学校及局各事业单位均须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实施方案进行岗位设置,建立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

2、本《实施方案》所称岗位是指市直各学校及局各事业单位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应具有明确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3、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实施方案。

4、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5、要按照“因事设岗、精简高效、结构合理、群体优化”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各单位应当根据人事部门核定下发的指导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在核定的人员编制、岗位职数限额内,依据工作需要,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岗位设置要有利于教育事业的发展,对岗位要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6、“分类管理”的原则。各单位要根据事业单位的业务类型、编制、人员构成以及本单位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和主、辅系列情况,科学合理地设置本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7、教育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8、管理岗位指在单位中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从事社会公共事务或单位内部机构和人员组织、管理、协调等事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分单位领导岗位、内设机构领导岗位和普通管理岗位。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人员编制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9、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根据教育行业特点,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和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以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并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设置图书、会计、统计等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10、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工勤技能岗位设置要根据各单位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确定的教育行业特殊工种、通用工种和普通工种设置。按照事业单位改革方向,后勤服务等工作应逐步实现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11、主要依靠专业技术和知识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单位设置的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12、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批准,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13、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各单位具有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设置,其他等级管理岗位根据编制员额和工作需要设置。全市教育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初次设置按现有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三至十级职员岗位。

14、全市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类13个等级,高级岗位(大学教授)对应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大学副教授、中专高级讲师、中学高级教师)对应五至七级,中级岗位(中专讲师、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对应八至十级,初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中学三级教师、中专助理讲师、小学一级教师、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对应十一至十三级,其中中学三级教师、助理员级教师、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是员级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的规定和教师行业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功能、规格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确定。

15、根据国家规定的1:3:6的总体控制目标,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实行分级分类控制,各单位分级控制目标为:2:4:4。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16、根据教育行业特点,各单位一般应确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为主系列。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量一般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80%。辅系列岗位的等级设置应低于主系列岗位的等级。

17、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依次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18、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一般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5%左右,主要在以工勤技能岗位为主体的事业单位和科学研究、教学实验、医疗卫生等领域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专业技术辅助岗位上设置;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的总量一般控制在25%左右;四级岗位按不超过工勤技能岗位总量40%的比例设置。

19、经批准设置的特设岗位是非常设工作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管理权限予以核销。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五、岗位基本条件。

20、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1、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各等级岗位还应具备以下基本任职条件:

(1)三级、五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四级、六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七级、八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2、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面试技巧

在事业单位面试考试中,精准、恰当地口语表达是面试成功的一项关键因素。在大家水平不相上下时,表达能力好的考生,往往更易受到考官青睐。今天,我们就给大家讲解如何提升自己的表达能力,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考生在语言表达能力方面常常会出现的问题。

第一,完全不懂,不知从何说起,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第二,有一定程度的理解,但是表达不深刻,思路展不开,只能说一两句就草草结束;。

第三,平时有一定积累,但答题时一个词一个词地往外“蹦”,无法准确表达自己的想法;。

第四,思路能打开,但是想到哪儿说到哪儿,缺乏逻辑性,没有条理;。

第五,能够准确把握题目的核心意思,语言精练,遣词达意准确,条理清晰,并且接地气。

考生提升自己的表达能力有以下几个方法:

语速不要太快,也不要太拖沓,说话前尽量打好腹稿,经过深思熟虑以后再说出来。在考场上能够“活”起来,用心去打动考官,避免出现前言不搭后语,语调死板枯燥,突然卡壳等现象。

在考场上考生应该把最饱满的精神状态展现给考官,说话尽量用腹腔发声,底气足,要自信大方,谈吐间透露出轩昂、不凡的气质,但要注意不是要吼出来。

语言表达要干脆利落,紧扣题目精准达意。改掉“嗯”“然后”“就是”等口头禅。答题时遇到举例论证要适量,切忌占用太多时间。

对于一个问题的剖析,先说什么,后说什么,一定要有层次感,逐层递进,特别是涉及个人经历的时候,适当使用关联词。

不要生搬硬套自己平时背下来的句子,答题时语言应通俗、灵活、口语化,一定要接地气。同时,考生还要避免在考场上出现“你”“现在一些当官的”之类的语言,应多使用“我”“我们”等词语,拉近和考官之间的距离。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从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总量按学校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其中,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平均水平由市人事、财政部门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

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同清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津贴补贴结合进行。除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含工资标准提高10%部分)、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不含班主任津贴)和按国家规定保留的改革性补贴外,原地方性津贴补贴、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学校现行发放的其他津贴补贴及我市在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时对义务教育学校预增发的补贴要全部清理归并。

绩效工资总量原则上每年核定1次,并随基本工资和市直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的调整相应调整。

各学校的绩效工资总量由学校主管部门在市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提出具体的分配方案。学校主管部门具体核定各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要合理统筹,逐步实现同一行政区域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水平大体平衡。

(一)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

1?基础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设岗位津贴项目,一般按月纳入工资统一发放(具体分配标准见附表)。

岗位津贴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可按岗位职务适当拉开差距。

2?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奖励性绩效工资可设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优质服务奖等项目,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

奖励性绩效工资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根据工作人员承担任务多少、完成质量好坏、教育教学成果、其他综合表现等合理拉开差距,自主确定分配方式和方法。各项目及标准由学校根据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确定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二)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学校应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绩效考核办法,结合学校教学、教辅、行政、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分别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和分类考核办法,健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提高考核工作质量,增强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同时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岗位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

(三)校长、书记的绩效工资,在市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由市教育局根据对校长、书记的绩效考核结果统筹考虑确定。其基础性绩效工资纳入本学校绩效工资中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市教育局按照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四)学校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分配办法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后报市教育局批准,并在本校公布,确保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相关政策。

(一)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学校现有津贴补贴的项目、标准和资金来源等进行清理规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的通知下发前学校发放的改革性补贴,除超过规定标准和范围发放的之外,暂时保留,不纳入绩效工资,另行规范。

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要按照文件规定,坚决予以纠正,没收违规资金并上缴国库,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将原国家规定的班主任津贴和绩效工资中的班主任津贴项目归并,不再分设,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原国家规定的班主任津贴标准,计入绩效工资总量。

(三)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时,对完全中学中从事非义务教育教师的津贴补贴问题,由学校统筹考虑,财政不再核增经费。待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意见出台后,再按有关规定执行。对完全中学的退休人员,则统一纳入义务教育学校退休人员增加生活补贴范围。

(四)在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离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按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财政厅、原省人事厅、省审计厅、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解决离休人员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按照义务教育学校在职同职务同条件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标准执行(具体标准见附表)。按照国发文件规定的退职人员的生活补贴,按其退职时的职务,对应同职务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平均数额的50%发放,具体算法按同职务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同职务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数额除7乘5的标准确定。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

(五)义务教育学校中,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执行见习期的,见习期内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580元。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内的岗位津贴统一按每月440元的标准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军队转业干部按照本人现执行的工资待遇对应的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津贴标准。

(七)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的,其岗位津贴标准按确定其基本工资的岗位执行。

五、经费保障与财务管理。

(一)将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资金落实到位。

(二)要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等费用的规定,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对学校的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各类政府非税收入一律按照国家规定上缴同级财政,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利用收费收入和公用经费自行发放津贴补贴。

(三)学校绩效工资应专款专用,分账核算。绩效工资应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原则上不得发放现金。具体发放方式按地方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基础性绩效工资按规定程序直接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奖励性绩效工资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由财政部门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六、组织实施。

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和敏感度高。在实施过程中,各学校要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切实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处理各方面关系,及时研究和妥善处理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坚决维护学校稳定,确保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平稳开展。

绩效工资的实施范围为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不包含学校自主聘用人员。从9月1日起开始实施。20xx年采用总体清算的办法。

1、与现有实际水平基本相当;。

2、坚持按劳取酬原则,强化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办人民满意的xx二中。

三、制定本方案的依据与具体内容。

根据x人社发[20xx]39号文件精神,在xx山市教育局领导下、在xx山市人社局、财政局指导下制定本方案。我校将绩效工资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根据不同岗位不同等级,按义务教育阶段(或其它事业单位)确定。

第二部分为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这一部分主要包括:

1、根据工作量取酬部分(按义务教育阶段或者其他事业单位总量30%标准进行测算,年终一次性发放)。

(1)班主任津贴500元,年级组长240元,组员在6人以上教研组长100元,组员在6人以下教研组长70元,体育教师组织课间操80元,老带新60元。(每年按10个月计算)。

(2)各类岗位每月课时认定。

a、行政课时认定。

校级120课时;副校级110课时;中层80课时。

b、学科教师按以下公式计算课时。

(aa+6ab+cd)×4。

其中:a为不大于额定工作量的周课时数;a为课时系数;b为超课时数;c为周教案数,d为教案系数。教师每周额定工作课时(课表课时)为:高中14课时。同年级文理科同一学科视为教案相同,补习班为高四。

如果班级学生人数大于64人,每多7人,课时系数增加0.1;小于7人,多于4人仍然增加0.1;小于4人则不计(班主任也按此计算)。

c、非教学岗位60课时。

2、高三质量奖励,按学校高考质量奖励方案实施;。

4、教职工奖励,对各级优秀等先进人物的奖励;。

5、旷课每节扣100元,请假(除法定假、工伤、重大疾病外)每节扣30元。临时代课每节30元。

6、未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由学校行政会讨论处理。

四、总量。

目前年人均绩效工资控制线为4万元,由核定总量与超量两部分组成,核定总量与其它事业单位相同。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随其它事业单位同步调整。

总量中不包含以下内容:(1)高三年级寒暑假的补课费、(2)市委、政府发放的高考质量奖。

五、方案具体实施步骤。

1、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按月由财政发放到个人工资帐户;。

2、工作量取酬按年度发放;。

3、加班费等按月按实发放;。

4、教职工奖励按实即时发放。

事业单位面试准备

1、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和面试通知单。

招聘简章和面试通知单里,有很多有用的信息,但是由于简章的篇幅很长,部分考生会漏掉一些重要的信息。大部分考生都会注意考试的时间、地点、考试当天需要带的证件、考试的内容等。但是有部分考生还是会漏掉一些细节。如果忽略掉一些信息,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有的考生会漏掉考试形式的。事业单位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但有特例,如:教师岗位的面试有的时候是结构化与说课或试讲结合;卫生系统可能是结构化和实际操作相结合。有的考生会漏掉参考书,那么当天到考试现场,候考过程中就会造成心理紧张,看见别人手里都捧着参考书籍复习,自己没准备。有的地方面试要求考生自带午餐,考试当天所有考官、考生及相关工作人员都会被封闭起来,为了考试的公平性,没带饭的考生如果抽签到下午一定会饥饿难忍影响考试。希望每位考生一定要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面试通知单。

2、备考过程中加强面试情景模拟练习。

因此,在这里提醒广大考生,在备考时一定要进行一些面试情境的`模拟,在模拟的过程中将自己的入场礼仪、答题思路、答题时间等,固化成一种行为模式,面试当天就很自然的展现自我。因此,考生可以找考友组成合作小组,每天相互练习相互点评;还可以找一些有经验的前辈给你指点,让家人和邻居做考官模拟;有条件的考生,还可以参加一些辅导班,找专业老师专门指导。

1、对考点进行熟悉。

面试前一天,考生可以到考点去看一下,起到对考点熟悉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考生的紧张。如果离考点远的考生,可以提前一天在考点附近找个合适的宾馆,这样就会防止考生出现迟到的情况。面试的考生在前一天晚上,准备好必要的证件放在文件袋里。把第二天面试的服装准备好,对自己第二天的表现做一个想象,想好自己应该注意的点,做到心中有数,放平心态,保证好睡眠。

2、面试过程中应注意的细节。

考试当天,提前一小时左右到达考点。考点会在考试前半小时,开始对考生的资料进行审核,并放行考生进入考点。接下来,考生会被集合到一起,将通讯工具上交。然后,就是抽签决定入场顺序。抽到前面的考生,不必紧张。抽签顺序几乎对面试成绩没有影响,排在第一名的考生不必担心没有比较,自己成绩肯定高不了。因为,为了遵循公平原则,前三名考生都考完之后考官们才会对考生打分。但是排在前面的考生一定要把自己的论述在允许的时间内展开,做到论述充分,最后留有一分钟左右的时间空余。而排在最后面的考生,考试时一定要注意言简意赅,把答题要点答得干净利落,到最后考官已经很疲惫了,考官们更希望听到关键点。在整个面试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自己的举止礼貌,不管是在候考室里对待工作人员,在入场时的问好鞠躬,还是在答题过程中没有听清题目,还是最后离场都要将礼貌做到位。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深化教育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建立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单位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我县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及其它教育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的岗位设置管理。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用人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工向合同用工的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设岗,宏观控制的原则;。

2.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

3.坚持按岗聘任,合同管理的原则;。

4.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一)全县教育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1.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者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2.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要符合教育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教育事业发展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和其它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它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指学科实验、图书管理、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3.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工作的实际需要。

(二)岗位设置的确定应考虑教职工编制总量、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特点等因素,根据事业发展,实行动态管理。岗位设置要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等工作的需要,严格控制非教学岗位。

岗位设置实行总量控制,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1.全县教育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六个等级,即五至十级岗位。首次设岗按现有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四个等级确定依次分为七至十级职员岗位。

2.管理岗位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规格、规模、人员编制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最高等级职员岗位设置,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规格确定,承担领导职责的职员岗位设置,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确定。其它担负管理任务的职员岗位数量和结构比例,按照机构编制和政府人事组织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1.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制度,中学教师岗位共划分为9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五级、六级、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暂按6个等级划分。现行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小学一级教师职务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小学二级、三级教师职务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三级。小学、幼儿园中评聘了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暂按现行规定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七级。

2.全县教育事业单位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的总的控制比例为1:3:6;其中五、六、七级之间的比例为2:4:4;八、九、十级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5。

事业单位面试流程

事业单位面试都是有自己的特定流程,各位想考公务员的朋友一定要了解清楚事业单位面试流程!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事业单位面试流程,欢迎大家阅读!

(一)面试报到抽签

考生一般需要提前10-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报到,考试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等相关证件。之后,考生抽签确定分组和进场顺序,有的地 区是先抽分组签,再抽顺序签,有的地区是一次抽取确定分组和顺序,如:三(1),表示第三组第1个进场。个别地区,会事先安排好考生的考场号和进场顺序。

(二)候考

考生抽签完毕后进入候考区等待考试,考试未结束不许随便离开,有考场工作人员监督,上卫生间需要工作人员陪同。如排在下午考试,午饭也由工作人员送到候考室,防止泄题。

(三)进入考场

按照顺序,轮到某考生入场时,引导员将到候考室宣布:“请×××号考生入场”。考生随同引导员到达考场门口后自行进入考场。引导员不许直接叫考生名字,否则算严重违反考试纪律,一般引导员也只知道考生顺序编号。

(四)答题

考生进入考场后,直接走到考生席,站定后向考官问好,得到“请坐”的指令后,考生可以落座。落座后,考生一般需要报自己的考试顺序号,等考官宣布导入语后,考试开始。要特别注意,考生不能自报姓名,如在考场内自报姓名,考生会被当场取消面试资格。

(五)退场

考生回答完所有题目后,主考官一般要问考生是否还有其他补充,考生此时一般回答无补充。主考官宣布考生退场,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分数。

(六)公布成绩

记分员收集各考官对该名考生的评分表,核算分数。核算完毕,交给监督员审核,监督员和主考官签字后交给工作人员到候分室对考生宣布,也有的在候分室 张贴。有个别地区是考生当场等待分数公布后再离开考场,这种情况适用于招考人数比较少的情况,大部分地区实行候分室制度。另外,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部分单 位的面试分数一般不当场公布。

(七)面试结束

考生得到分数后一般被要求尽快离开候分室,不得逗留和随意走动。考生回家等待,网站将公布入围和体检名单。

要掌握应对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法,考生必须首先了解这种面试方式的流程。在进行无领导小组讨论时必须遵照严格的施测程序,一个完整的无领导小组讨论通常包含以下五个部分:

(一)准备阶段

1.材料的准备

实施无领导小组讨论所需的一切材料,如介绍背景信息的材料、道具、草稿纸、笔、评分表格等。

2.应试者的安排

(1)对应试者分组:原则上每组6人,但特殊情况下可在4至12人范围内进行组合。值得注意的是,要尽量将报考同一部门、同一职位或相近职位的应试者安排在同一组,将同一背景或背景相似的应试者安排在一组。

(2)排出应试者的时间表:对于不同的应试小组的情况,分别排出每个小组的时间表,以方便工作人员和应试者做好准备工作。

3.考试现场的布置

(1)席位摆放

考官席与测评对象之间的位置关系摆放有两种方式:一种采用圆桌会议式,测评对象围成圆桌坐在一起,面试考官席设在考场四边(图一);另一种是测评对 象席位呈扇形或者“u”形摆放,考官席位单列一排,在测评对象席位前方(图二)。目前在实践中,后一种方式居多(图三、图四、图五、图六),一方面便于测 评对象之间相互交流,另一方面也能保证每一位考官能够观察到每一位测评对象的表现。

(2)席上摆放

在测评对象席上摆放标有编号的席卡、1~2张白纸,席卡为双面编号,摆放角度会保证考官能够看清楚,同时保证测评对象能看清彼此的`编号。

(3)考官席

考官席与测评对象席间距4米左右;考官席摆放标有“考官”的席卡,记录员席和非考官观看席设于考官席后。

1.检查准备情况

考务人员会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检查考场的准备情况,包括场地是否符合要求、所需材料是否准备齐全等。

2.应试者入场

进场测评开始前5分钟,考务人员在确认应试者信息无误后,带领应试者进入测评场地,请其随机就座。也可能是由考务人员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考生的顺序,列队进入考场,按次序就坐。

3.主考官宣布考试规则和纪律

应试者落座后,主考官向应试者简单介绍应试者在本次面试中所要做的事情,并向应试者宣布纪律,主要是要求应试者之间不准相互商议、交头接耳等。

4.向应试者发放材料,宣读指导语

向应试者发放材料,包含该次讨论的题目、草稿纸、笔等,供草拟讨论提纲用。主考官宣读指导语,介绍小组讨论的任务及规则要求,考务人员根据主考官示意,给测评对象发放讨论背景材料。

5.应试者准备

主考官宣布讨论正式开始并计时,每个应试者拿到讨论的题目后可以有5~10分钟左右时间进行独立阅读、思考,并列出发言提纲,为自己下一阶段的表现做好准备。

(三)实施阶段

1.个人陈述环节

该环节一般大约20分钟,考生可以自由安排发言次序或者按照抽签顺序依次发言,每人发言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或者5分钟。考官不参加考生的讨论或回答应试者的问题,以免给应试者暗示。

2.自由讨论环节

所有考生发言结束后,进入自由讨论环节,大约40~60分钟,考生就讨论材料展开自由讨论。应试者如何发言、发言的次序和次数等都由应试者自行掌握。考官不干预讨论过程,只观察并对照评分表中所列条目仔细考查考生在讨论中的表现,进行记录。

某些特殊的题目,在讨论过程中可以向应试者再提供另外一些材料或信息。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请严格根据题目的要求进行。

3.总结陈词环节

主考官宣布时间到,请应试者停止讨论。当应试者讨论达到预定的时间时,不论讨论到了哪一个阶段,都应立即停止。

自由讨论结束后,应试者推荐一名代表或自荐向考官简要汇报整个讨论的过程及讨论所取得的结果,时间大约为5分钟。

4.结束

主考官宣布小组讨论活动结束,考务人员引导考生离开测评现场。

(四)总结阶段

在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束后,所有考官都要撰写评定报告,内容包括此次讨论的整体情况、所问的问题以及此问题的优缺点,主要说明每个应试者的具体表现、自己的建议、以及最终录用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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