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政府征地公告范文(13篇)
梦想是我们生活的动力,它使我们热爱生活、勇往直前。怎样面对挫折和困难,坚持走向梦想的道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激励梦想的名言,希望可以给大家一些启发和动力。“只要你能梦想到的事情,你就能实现。”- 卡罗尔·伯尼特 “活出你的梦想,不要为别人的梦想而活。”- 奥斯卡·王尔德 “梦想,是那颗闪烁在心灵深处的星星,它照亮着我们前行的道路。”- 未知 “要想实现梦想,首先要有梦想,然后要勇敢地追求。”- 乔治·路易斯 “梦想是认识到自己的使命,并为之承担一切。”- 伊拉克黎明 “梦想不是预知未来,而是塑造未来。”- 弗朗茨·克夫卡 “只有那些敢于梦想的人,才能超越自己,超越极限。”- 迈克尔·乔丹 “梦想是一种注入力量的源泉,它能够让我们无所不能。”- 未知 “梦想,是人类进步的动力和希望。”- 马丁·路德·金 “追逐梦想的过程,本身就是一种幸福。”- 未知。
政府征地补偿协议
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现就征用乙方________________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农田事宜,达成如下征地补偿协议:
1、征用土地面积:该土地面积为临)亩(四址为东临________________,南临________________,西临________________,北临________________)。
2、征用土地用途:该土地用于________中心村扩建。
1)征地补偿标准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亩的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共计征地补偿款_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付款方式:征地手续经批准并在甲方与某某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___________日内付___________%,土地交接完毕且甲乙双方签订土地交接书后___________日内付___________%。
4、其他约定:
1)乙方应协同甲方并向甲方提交有关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所需要的法律文件,办证费用由甲方支付。
2)今后因经济发展等原因造成土地征地补偿上升,甲方将不再另行补偿,遵照本协议执行。
3)甲方协助乙方申请办理失地保险。
4)签订合同后,甲方有偿取得该宗土地后使用权,甲方有合理利用该宗土地的权利;有依法经营管理、建设和用工的自主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甲方有与他人合作开发该宗土地的权利;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甲方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使用该用地,如发现甲方把该土地他用或签订协议后两年内没有开工建设可以协商收回。
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_镇人民政府一份,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经土地主管部门登记办证后生效。协议成立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处理。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征地公告模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xx〕28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238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广州市征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xx〕196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深入开展征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土资发〔20xx〕51号)和《广州市人们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xx〕2号)等有关规定精神,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地的位置和范围(详见公告附图):广州市芳村大道与浣花路交叉口处西侧。
二、拟征地的规划用途: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项目沙涌站。
三、预征地面积:本次拟预征土地总面积为0.0685公顷(合1.0275亩)。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局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五、征地的补偿标准和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
(一)补偿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条、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238号)和《广州市人们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xx〕2号)有关规定拟定。其中,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等的补偿,将根据调查确认的实际情况拟定具体的补偿标准。
(二)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以支付安置补助费、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手续、其他安置措施等措施安置。
(三)本局根据现状调查和确认结果拟定具体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将在依法报批前另行告知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充分听取意见。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具体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xx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代章)。
年4月19日。
政府迁坟公告
因南水北调来水调入密云水库调蓄工程征地需要,需迁移该项目密云调度中心用地范围内的坟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怀柔水库东岸,湖光小区以西,水库进水闸以南,长副坝以北(湖光北街西口以北)内的全部坟墓。
二、迁坟时间:自1月31日起至3月31日17:00点止。凡在规定期限内无人认领的坟墓,一律视为无主坟墓,进行平除处理。
三、迁坟地点:其他自选墓地。
四、补偿手续:被迁移坟墓由怀柔区南水北调拆迁办负责签订补偿协议并给予补偿。
补偿手续办理地点:怀柔区北大街57号,怀柔区水务局南水北调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89682379。
北京市京密引水管理处北京市南水北调拆迁办。
年1月15日。
年政府征地公告
三、预征地面积:本次拟预征土地总面积为0.0685公顷(合1.0275亩)。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局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五、征地的补偿标准和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
(一)补偿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条、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238号)和《广州市人们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xx〕2号)有关规定拟定。其中,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等的补偿,将根据调查确认的实际情况拟定具体的补偿标准。
(二)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以支付安置补助费、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手续、其他安置措施等措施安置。
(三)本局根据现状调查和确认结果拟定具体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将在依法报批前另行告知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充分听取意见。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具体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xx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代章)。
年4月19日。
政府迁坟公告
香水水利枢纽工程已于20xx年3月开工建设,坝址以西高程694.10米以下为淹没区,占用林地面积280公顷,属新开岭林场和新立林场地方国有林,目前,淹没区林木已完成砍伐工作。根据工程建设要求,该征地区域内所有坟墓急需迁移,请位于该范围内坟墓的坟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xx年6月15日前将坟迁出,每座坟补偿标准为500元;逾期未迁,视为无主坟,将由建设单位统一深埋处理。
联系电话:0433—6220326。
敦化市人民政府。
20xx年5月14日。
集体土地征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漯河市第六批城市建设用地方案已经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用途漯河市20第六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于6月8日以豫政土〔〕740号文件批复,其批准用途为住宅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及面积本批次被征收土地分别位于郾城区黑龙潭镇姚庄村,沙北街道办事处董庄社区居委会;召陵区姬石镇庙陈村、宋寨村、黄集村,邓襄镇张庄村和翟庄街道办事处范庄村、英杨村。征收郾城区黑龙潭镇姚庄村土地4.0754公顷,沙北街道办事处董庄社区居委会土地8.5704公顷;征收召陵区姬石镇庙陈村土地5.7407公顷、宋寨村土地0.3154公顷、黄集村土地4.9668公顷,邓襄镇张庄村土地,0.5748公顷,翟庄街道办事处范庄村土地0.3212公顷、英杨村土地1.5995公顷,总面积26.1642公顷(其中耕地24.6320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
(一)征地补偿安置费: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豫政〔〕11号)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补偿。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按《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漯河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漯政〔2013〕8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据实计算补偿。其中征收耕地的,按一季产值进行补偿。
(三)社会保障费用:按豫劳社办〔〕72号文件执行,计13.2万元/公顷。
四、农业人口安置途径被征地村(组)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途径采取货币安置、发展第三产业安置、拆迁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
五、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和地点。
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登记期限:207月7日至2016年7月17日。
登记地点:漯河市国土资源局召陵分局。
漯河市国土资源局郾城分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六、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补偿登记的,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利,其登记内容以当地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代表)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20xx年7月6日。
征地公告模版
福善庄乡孙家嘴、里林庄、西郡村村委会及相关村民:
根据晋发改交通发【2016】475号、晋国土资函【2016】365号文件。朔城区人民政府决定征收你们三个村362.47亩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位置及面积:具体征地位置及面积以土地土地勘测定界为准,其中孙家嘴76.18亩,里林庄231.68亩、西郡54.61亩。
二、补偿标准:按晋发【2013】22号文件执行。
三、安置途径:对被征收村民采取货币安置的办法进行安置。
四、有关被征地村民请务于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持土地承包合同书及附着物所有权证明到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事宜,并由村委会提供国土局一份备案。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所有在此征地界内抢修、抢种、抢建的地上及地下附着物、构筑物和建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1日。
公路征地拆迁公告
为实现县域经济的跨越发展,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拟征收芷江镇合心村范围内的部分土地作为县天后宫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和《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建设项目名称和用途。
建设项目名称:天后宫路道路工程。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和面积。
拟被征收土地集体经济组织:xx镇合心村。
拟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1.277公顷(以现场实测的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一)补偿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xx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xx]46号)等法律法规和征收补偿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四、本公告发布之后,由县国土资源局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面积、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依法依规共同确认。
五、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在拟征地范围内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一)新批宅基地或其他集体建设用地;。
(二)审批或延续登记改变土地、房屋性质和用途;。
(四)突击进行室内室外装饰(修)等;。
(五)办理“农家乐”、生态农业、畜牧水产养殖等手续;。
(六)以拟征收房屋为经营场所办理工商、税务或其他注册登记手续;。
(八)抢栽抢种花卉、苗木、中药材等;。
(九)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被征收人自行实施上述行为或者有关单位、个人擅自办理手续的,均不得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
特此公告。
xx年xx月xx日。
政府迁坟公告
各位坟主:
因绕越高速公路建设所需,根据市高指和区国土资源局的要求,凡涉及到绕越公路界桩范围内的所有坟墓必须自即日起,至20xx年12月22日(冬至)前自行迁出;望各位坟主在此期间内主动到各自所在行政村办理相关迁坟手续,逾期不办则按无主坟处理,请相互转告。
xx区人民政府xx湖街道办事处。
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集体土地征地公告
开平市塘口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服务中心受连龙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15年10月10日下午3时30分于开平市塘口镇府大楼招投标室对连龙村后村集体出租地进行招投标,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集体规划建设用地2154.8平方米(附图)。
2、标的物所在位置:塘口镇龙和村委会。
3、出租的起止期限:20年底价0.8元/平方米/月。
5、租金递增方式:每五年递增10%。
6、租金收取方式:现金,先收租金后使用。
7、竞投保证金:人民币15000.00元。
8、合同履行保证金:人民币15000.00元。
9、资产使用范围:工商业(厂房)。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竞投原则。
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暗标/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具体竞投细节根据相关规定制定。
四、缴纳竞投保证金和报名时间。
五、标的交易要求。
(1)标的由招标单位交付给中标人,开平市塘口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服务中心不保证其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标的移交以公告展示时现状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其基本情况。
六、交易会场补充说明。
(1)竞投人须仔细阅读本公告,竞投人一经参与竞投即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本公告全部内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本公告对出让方案及标的物所作的说明、介绍等内容,力求翔实,仅供竞投人参考。
(3)投标单位到场人员必须遵守招投标会场内公共秩序,不得阻挠其它投标人投标,不得阻碍主持竞投工作人员进行正常的招投标工作,更不能操纵、垄断竞投价格。一经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取消其竞投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4)竞投过程中,竞投人应严肃认真地进行竞投,一经中标,不得反悔,中标人未按约定签订相关文件,应承担违约责任,交纳的竞投保证金不予退回。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伟雄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开平市塘口镇龙和村委会。
开平市塘口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服务中心。
20xx年9月18日。
公路征地拆迁公告
xx区绕城高速是南平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全长.82公里,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保护用地单位和被征地者的合法权益,现根据《南平市xx区管委会关于送达给xx区人民政府拟征迁工作任务的函》(南武新区函﹝20xx﹞40号)文件,将工程用地区域的征迁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用途:绕城高速公路建设。
二、征地范围及四至:
将口镇:
童游街道:xx村、xx区。
莒口镇:xx村、xx区、良种繁育场、卫校、区农科所。
潭城街道:
具体征地范围见《绕城高速公路用地红线图》。
三、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根据《南平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绕城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潭政综﹝20xx﹞231号)、《南平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区绕城高速公路潭城街道征拆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潭政综﹝20xx﹞233号)文件精神执行。
四、房屋拆迁及土地征收实施单位:xx区潭城街道办事处,电话:;xx区童游街道办事处,电话:;xx区莒口镇人民政府,电话:;xx区将口镇人民政府,电话:。
五、如有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或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迁时一律不予补偿。
以上通告望广大人民群众认真遵守,并相互转告。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南平市xx区人民政府。
乡政府公告范文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
为加强对各级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以洁净的卫生环境、优美的院容院貌,优质的医疗服务秩序,更好的为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服务。树立卫生单位的卫生示范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对全省乡镇卫生院的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治理,切实解决卫生院存在的脏乱差问题。现就卫生院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
确责任。
各市县卫生局、乡镇卫生院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专管,强化卫生管理制度,层层分解落实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组织、协调好广大干部职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来源:中国文秘资源网)力搞好环境卫生治理,扎实有效改善卫生院院容院貌,为群众营造了一个优美、整洁、有序的就医环境。
二、突出重点,综合整治。
本次综合整治重点是:卫生院院容院貌、院内环境美化、绿化和硬化状况,院内外环境卫生;办公室、门诊部、诊疗室和病房卫生保洁;医疗设施摆设整齐有序、医疗垃圾处置、污水处理;医务人员着装和仪表、健康教育制度健全与否;厕所卫生等项目。
三、强化督查,严格奖惩。
各市县卫生局要采取不定期抽查、卫生院日常自查自纠的工作方法,切实保证治理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我厅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市县(区)乡镇卫生院开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重视、工作落实、成效突出的市县进行通报表扬;对落实工作不力、行动缓慢,卫生环境整治不达标,脏、乱、差现象没有明显改观的单位进行批评。
卫生院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医院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是贯彻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实际行动,也是体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举措。因此各地要提高认识,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将卫生院环境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建立环境卫生治理的长效机制,提升日常管理水平。
征地补偿方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土[20xx]472号批文批准的征地方案,现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本次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徐泾镇陆家角村1组、青浦区徐泾镇陆家角村2组(村队组);征收农用地36785.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6225.4平方米,合计征地面积43010.8平方米。
二、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xx)》(沪府发[20xx]61号)执行,标准为徐泾镇农用地64.65元/平方米,非农用地64.65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转账。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xx)》(沪府发[20xx]61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青苗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xx)》(沪府发[20xx]61号)执行,标准为每平方米徐泾镇镇粮棉地3.60元/平方米,蔬菜地5.40元/平方米元,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五、有关征地劳动力安置补偿按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安置方式另行公告,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实施。
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20xx年1月5日前提出书面意见,送达青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
七、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要求举行听证的,请于20xx年12月13日前按征地听证有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送达青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八、《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青浦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对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征地的实施。
联系人:陈康联系地址:xx区华青南路757号。
联系电话:监督电话:
xx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