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读后感的读后感(汇总5篇)
很多人在看完电影或者活动之后都喜欢写一些读后感,这样能够让我们对这些电影和活动有着更加深刻的内容感悟。如何才能写出一篇让人动容的读后感文章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读后感的读后感篇一
你是否有用自己的视角去审视“精神病人”,这个特殊的群体在大多人心中是那些穿着病号服,举止疯癫且怪异的人。但在翻开这本书后,让我对“精神病人”有了完全不一样的看法。
本书作者高铭历时四年,接触了百余位“非人类,才诞生了中国第一本精神病人访谈手册。从第一张“生命的尽头”中的女士到“四维虫子”里的小男孩,完全颠覆了我对这个人群的想法,或许疯子也是某种意义上的天才,只不过现在的他们仿佛哥白尼一般,被现实绑在了火刑架上。宇宙如此的浩渺,定然存在着许多人类所不知道的事,或许我们眼中的这些疯子,拥有们闻所未闻的知识与眼界。
在智者的领域中,天才站在左,疯子站在右,那中间是谁呢?
读后感的读后感篇二
在这篇文章里,鲁迅先生列出猫的罪行:第,猫对自己捉到的东西,总是西安玩弄够了,才点点的吃下去;第二,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副媚态,第三,在叫的时候,总是令人心烦意乱,最后,也是最令鲁迅先生痛恨的点,它吃了他最爱的小老鼠。虽然他后来知晓,小老鼠并不是猫给害死的,但是鲁迅先生还是对小猫产生不了好感。这篇文章,典型讽刺和嘲讽生活中与猫同类型的人。
我也和鲁迅先生的想法所见略同,即便它动作敏捷,惹人喜爱。
我则更喜欢够多些,狗给我的感觉就是对主人的忠诚。不管主人怎么对它,它总是忠心不二,而且它很恋家。不像猫,天天弄得个早出晚归,有时还几天看不见猫影,等到终于有心想回来时,就懒散地趴在地上晒太阳。
猫的精神就像统治者,天生娇贵的贵族样,要的只是面子。
狗的精神就像鲁迅先生样的爱国人士的精神,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国家。狗的嚎叫就像鲁迅先生用文学武器来捍卫,批斗和嘲讽无能的统治者所发出的呐喊。
整篇文章,内容精练,却无时无刻的不在讽刺着生活中像猫样的人!
读后感的读后感篇三
最近我读了一本散文书《朝花夕拾》,它的作者是鲁迅,书中有一篇文章《狗、猫、鼠》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鲁迅在《狗、猫、鼠》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其实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奸笑。
鲁迅先生说他讨厌猫的第二个原因就是猫虽然和虎、狮同族,都食比自己弱小的动物,但猫却具有一副媚态,正同我们现在的某些人,常常刻意掩饰自己的本性,其实反而会让别人觉得他更加虚伪。猫平时总是吃饭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懒做的人。有东西吃比谁都积极,一要他做事就一溜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这篇文章还告诉我们,老鼠并非全部都那么讨厌,其实有些鼠还是很讨人喜爱,很有灵性的,但却遭到别人的摧残。其实,我们可以对这些弱小的生灵赋予一些爱心和同情。
从这篇文章里我还学会了站在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可能会有不同。
读后感的读后感篇四
今天,我读了《神勇鼠智胜海盗猫》这篇文章。它使我明白了一些道理。
这本书主要讲了:由于工作的失误让杰罗尼摩・斯蒂顿被迫逃离妙鼠城,与赖皮、菲和本杰明一同踏上了寻找“漂移银岛”之旅。谁知,途中却被一群海盗猫擒获,差点成为盘中美味!原来他们要找的根本不是一个装满银子的小岛,而是一艘银白色海盗船――银爪号。在本杰明的提醒下,他们设法逃出了囚室,并成功将海盗猫们困在了孤岛上。后来,他们还发现了藏在船上的'秘密宝库,找回了海盗猫在猫鼠大战时期从老鼠岛上抢走的古老银元。回来后,斯蒂顿一家立刻成了妙鼠城的大英雄。当然,杰罗尼摩・斯蒂顿所犯的错误也都被大家谅解了。
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世界上没有可怕的事物,只有你有没有面对它的勇气,只有你拥有了勇气,你就一定可以战胜它,因为有人说过:没有打不倒的敌人,更没有过不去的难关。只有你拥有勇气,你才有迈向成功的基础。还告诉我们,做事要谨慎,不然,杰罗尼摩也不可能逃离家乡呀!
读后感的读后感篇五
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名作《朝花夕拾》,不得不佩服他的才华,可以说他太有才了!今朝我读的是狗猫鼠,我对其有独特的见解从标题来看,为何将猫放在最中间呢?因为作者仇猫,而狗与鼠与猫都有关联,这标题很诱人,其中一二只有读过才知道!
其次,这里不光是作者对猫的恨,对隐鼠的爱,还不乏蕴含着对人世间的虚伪,堕落,他曾说过“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进步,能说话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能写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然而也就堕落,因为那时也开始了说空话”同时作者以猫喻人,揭露了当时迂腐的礼节,结婚愣跪3天!也揭露了有些人的无病呻吟,扶媚怪作之态,将旧社会揭露得一干二净!
同时我对有的地方有些不解,像文章第一段和最后一段,望观此感者在评论处指点迷津,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