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教师信 外籍教师聘用合同(大全5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外籍教师信篇一
一、 合同期自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起至 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 日止。
二、 受聘方的工作任务(另附件):
三、 受聘方的月薪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 元,其中_______%可按月兑换外汇。
四、聘方的义务:
1、向受聘方介绍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聘方有关工作制度以及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
2、对受聘方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3、向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的条件和居住的条件。
4、配备合作共事人员。
5、按时支付受聘方的报酬。
五、受聘方的义务:
1、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干预中国的内部事务。
2、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检查和评估。未经聘方同意,不得兼任与聘方无关的其他劳务。
3、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保证工作质量。
4、尊重中国的宗教政策。不从事与专家身份不符的活动。
5、尊重中国人民的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应信守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合同。
2、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在未达成一致意见前,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
3、聘方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方解除合同:
(1)受聘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经聘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2)根据医生的诊断,受聘方在病假连续30天后不能恢复正常工作的。
4、受聘方在下述情况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聘方解除合同:
(1)聘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受聘方的工作条件;
(2)聘方未按时支付受聘方报酬。
七、违约金: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即违反合同时,应向另一方支付500~2000美元(或相当数额的人民币)的违约金。
受聘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需出具有关机构证明,经聘方同意后,离华的费用自理;受聘方若无故解除合同,除离华费用自理外,还应当向聘方支付违约金。聘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经受聘方同意后,离华的费用聘方负担;聘方若无故解除合同,除负担受聘方离华费用外,还应当向受聘方支付违约金。
八、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即自行失效。当事人一方要求签定新合同,必须在本合同期满90天前向另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定新合同。
受聘方合同期满后,在华逗留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
十、仲裁
当事人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若协商、调解无效,可向国家外国专家局设立的外国文教专家事务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地点)签定,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一、 聘请 (外文姓名) (译名)女士(先生)为英语教师。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保证认真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受聘方的薪金按小时计,全部以人民币按月度结算支付。
四、聘方的义务:
1. 向受聘方介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聘方有关工作制度以及外国教师的
管理规定。
2. 对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 对受聘方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4. 支付受聘方的报酬。
五、受聘方的义务:
1.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干预中国的内部事务。罗马
2.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检查和评估。
3.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
4.尊重中国的宗教政策。不从事与教师身份不符的活动。
5.尊重中国人民的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应信守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合同。
2.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在未达成一致意见前,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
3,聘方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方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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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教师信篇二
乙方: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成为正式销售员,就聘用事宜,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谋发展的原则,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聘用职务和销售区域
1、聘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甲方聘用乙方作为一职。
3、指定销售区域为:_____省_____市_____县(区)。
二、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产品、最新价目表及产品经营手续。
2、甲方负责培训乙方营销模式、技巧,提供整套营销方案。
3、甲方以产品销售提成的方式为乙方提供三险的支付(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乙方必须确保在各地以此款缴纳三险费用。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交相关入职手续,其中包括:入职情况调查表、职位申请表、个人声明、经济责任担保书,由甲乙双方签订销售人员用工合同,双方确认无误后乙方正式上岗。如乙方个人资料、担保人资料及以上手续有任何更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及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2、乙方所销售所有产品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价格、销售政策在甲方指定区域内进行销售。
3、乙方须详细阅读本协议并了解甲方的一切相关规定,认知及忠诚甲方的经营理念,并自愿维护和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
4、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收集并分析当地的市场信息,并及时准确的提供给甲方。
四、销售指标任务
1、为配合乙方顺利开展销售工作,甲方给予乙方区域保护,若乙方没有按甲方制定的方案实行,或者没有完成销售量,甲方有权更改或取消乙方销售区域的销售权。
2、乙方必须保证完成甲方要求的销售任务。
五、业绩计提、要求
1、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填写入职手续,甲方根据乙方提供准确的个人资料办理相关手续,划定营销区域。
2、乙方按甲方指定价格向甲方提货。甲方按提货价格统计乙方的销售业绩,按每年销售大纲规定给予乙方返利及奖励。
3、乙方常规收入为所提货物销售的差价、及甲方政策和可能的活动中提供的`赠品或返利。乙方自负劳务信息费、市内运费、差旅费、应酬费等一切市场费用。
4、所有产品原则上不能低于甲方规定市场销售价格,特殊情况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六、注意事项
1、乙方不能在甲方允许的地区范围之外销售。
2、礼貌待人,仪表端庄,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做出有损甲方公司形象、利益的行为。
3、乙方必须严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出卖、泄漏甲方商业机密(包括甲方产品底价信息、销售企划方案等)。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及有权追究乙方经济和刑事责任。
6、乙方不得从事非甲方所供产品销售和非甲方工作范围的其他事情,否则造成任何损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乙方工作期间不得借用工作职能对甲方所属货款进行挪用及侵占,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追求其法律责任。
七、解约
1、乙方连续三个月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的销售量,或没有切实履行甲方的营销方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与乙方的用工关系。
2、乙方做出违背本合同以上规定内容,甲方有权要求解除与乙方的用工关系。
3、乙方中途要求解除协议,需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完成清算程序由甲方确认无误后方可终止本合同。
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另行签订附属协议,该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自签字后生效。
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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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教师信篇三
为提高河南工程学院外籍教师的教学管理和服务水平、确保外籍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国际教育学院特制定外籍教师助课管理办法。
一、助课方式
为每位外籍教师配备一名中籍英语教师,负责辅助外教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外教各项教学材料的搜集、规范与存档。
二、助课内容
4.协助外教顺利开展期末考试,指导外教录入期末考试成绩;
6.分发试卷成绩分析表让外教填写,完成后收齐、核查、打印并放入试卷袋;
9.其它涉及到外教教学的相关事宜。
三、助课津贴
对外教助课教师进行课时补助,每学期补助课时标准为所负责外教同一学期总课时量的15%,课时按月申报,计算在教师月工作量中,按月发放。
四、补充说明
助课教师的工作以课时量的形式计入到其全年工作量。
五、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外籍教师信篇四
一、外籍教师学习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督促他们遵守我国法律规则。
二、要采取过硬的.措施保证外教的生命财产安全,禁止可能对外籍教师正当权益
造成损害的言论及行为。
三、关注外教的活动,若发现其有违法可疑活动,及时向公安部门通报。
四、关注与外籍教师交往人员情况,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外事公安部们通报。
五、禁止无关人员到外教宿舍留宿。
六、外籍教师旅游及在外留宿,需经学校批准。
七、外籍教师离开学校应口头向学校请假,批准后方可离校,并按时返校,离开武穴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批准后方可离校。外教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必须用通讯设备向学校续假,返校后及时销假。
八、外教外出旅游,学校必须派一名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的助教陪同,防止意外发生。
外籍教师信篇五
为更好地推动我校特色鲜明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加快师资队伍建设国际化的步伐,规范外籍教师管理,为外籍教师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坚持高端引领、需求导向的原则,加大引进高层次外籍教师力度。以开放、灵活、高效的政策,吸引更多符合我校战略发展需求、带动学科建设、促进师资队伍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高端、高层次外籍教师来我校工作。
第二条 学校鼓励各二级单位根据本单位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需要,通过申报国家、部委(地方)和学校各类人才计划聘请外籍教师来校工作。优势特色学科应加大聘请外籍教师的力度,重点扩大专业外籍教师和长期外籍教师的比例,特别是高端、高层次外籍教师的比例。
第三条 建立、健全外籍教师管理和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人事处为外籍教师聘任和管理的牵头部门,国际合作交流处为外籍教师服务工作的归口部门,二级单位为外籍教师日常管理和服务的主体部门,其它相关部门努力做好支持工作。各单位用好用足国家、地区、学校在引进外籍人才方面的配套政策,做好外籍教师岗位管理,为外籍教师在出入境、证件办理、居留等方面提供服务便利。
第二章 适用范围及聘任条件
第四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指外籍教师是指依托国家、部委(地方)、学校各类人才计划、专项计划、国际合作项目聘任,与我校签订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聘期内具有明确的任务和考核目标,能够对我校相关工作(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等)做出实质性贡献,每年来校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三个月的外籍人员。
第五条 聘任条件
1.身体健康,对华友好,师德师风良好,学术、业务水平较高,符合我校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对于部分国家特聘的高端外国专家,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
2.专业类外籍教师,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五年以上的教学和科研经历或满足学校引进人才相关要求;语言教学类外籍教师,应当取得国际通行的语言教学资格证书,长期语言外籍教师每周授课时间一般不少于14课时。
第三章 聘请程序及合同管理
第六条 拟通过国家、部委(地方)或学校人才计划(工程)等聘请的外籍教师,由相应人才计划(工程)的校内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推荐申报。
第七条 其他外籍教师的聘请,由二级单位负责遴选和推荐,人事处负责组织学校层面的审批。
第八条 人事处负责协同国际处、用人单位进行工作协议或合同的商谈、起草、审核与签订。
第四章 薪酬待遇及福利
第九条 外籍教师的薪酬,按经费来源分为国家资助和学校资助两类。国家资助一般是国家(地方)部委设立的人才引进计划项目或科研项目;学校资助一般是学校批准设立的人才引进计划和学校专项外籍人员聘用计划项目。薪酬具体标准依据相关规定在协商工作协议或合同时予以确定。
第十条 符合国家、北京市相关规定的外籍教师可参加基本社会保险。高层次外籍教师还可参加能获得上级部门资助的高端医疗保险。
第十一条 外籍教师在校工作期间,除国家及学校政策明确规定不能享受的福利待遇外,与校内现有中国籍教师享有同等福利。学校在房源允许的情况下为外籍教师提供可租住公寓。
第五章 日常管理及考核
第十二条 外籍教师纳入学校现有教师体系统一管理,入职时应履行报到手续。学校相关部门及用人单位要为外籍教师设立绿色服务通道,用人单位应为外籍教师配备工作助手,共同为外籍教师提供工作和生活的便利。
第十三条 外籍教师入职后,用人单位和相关部门应及时向外籍教师介绍我国情况和我国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及有关规定,帮助其了解中国、了解学校,督促其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尊重中国的公众利益、文化传统及风俗习惯。
第十四条 外籍教师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素养,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严谨治学、关爱学生、团结协作,将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方法、严谨的治学态度和科学精神融入教学、科研工作中,悉心指导青年教师和学生,在团队中起到表率和带动作用。
第十五条 学校及二级单位应充分尊重外籍教师的宗教信仰及风俗习惯,但不允许外籍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进行非法宗教活动及政治活动。外籍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要严格执行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不得散布攻击我国政府和政策法规的言论,不得从事传教活动。如有违反者,一经查实,给予解聘处理。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和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外籍教师师德教育和监督。外籍教师不得违反教育部《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教师〔20xx〕10号)、《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监〔20xx〕4号)及学校有关师德学风要求。如有违反者,一经查实,给予解聘处理。
第十七条 外籍教师在聘期内应参照遵守我校现有教师有关管理规定。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用人单位应每月上报外籍教师的考勤结果,维护工作秩序,保障外籍教师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外籍教师出国(境)执行公务,需按学校相关规定,年初上报出访计划。出访前须填写《北京交通大学外籍教师因公出国(境)审批表》,附境外邀请信、出访日程等,履行校内相关审批手续,报销时需提供审批表原件、所持证件相关信息复印件及有效票据等。如有特殊情况,未在年初上报出访计划但又确需出国访问,经审批后可以酌情处理。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依据与外籍教师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对外籍教师进行考核。对外籍教师的考核可分为年度或中期考核、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和申报北京市人民政府“长城友谊奖”和中国政府“友谊奖”等相关奖励的主要参考依据。
第二十条 聘任期满前一个月,应对外籍教师进行聘期考核,学校根据聘期考核结果,在自愿基础上平等协商,确定续聘事宜。高层次外籍教师的聘期考核由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交流述职,确定考核结果;其他外籍教师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必要时可在自我总结评价的基础上进行述职,其自我总结评价、单位考核意见报人事处备案。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国家外专局、教育部设立的各类引智项目和学校外专培育项目入选专家按照《北京交通大学外国文教专家引智项目申报与经费管理办法(暂行)》(校发〔20xx〕14号)和《北京交通大学外专引智培育专项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校发〔20xx〕26号)文件管理。
第二十二条 外籍教师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学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依法提请劳动仲裁、法律诉讼。
第二十三条 涉及为外籍教师办理出入境、证件、居留等方面的服务工作实施细则另行制订。
第二十四条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和国际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