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通用5篇)
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需要设定明确的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方案来实现这些目标。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时间的安排以及风险的评估等,以确保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项目实施方案篇一
为切实提高xx县城防洪卸洪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一城三区”、“三江六岸”的总体规划,为保证一江两岸拦河坝工程按计划有序推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江两岸拦河坝建设工程,建坝范围为xx河口以上,、两河以下交汇处,坝长约320米,采用翻板闸建设。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是“行洪能力强、投资成本低、具有xx特色”。工程建设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做好建坝周边地域土地、树木的摸底核实,圈定征用范围。
2、完成坝址周边地域区内土地征用、坟墓迁移及各种树木移栽和杂树木的砍伐清理工作。
3、按照政策规定和县里已出台的相关补偿标准,做好土地征用、坟墓迁移、树木砍伐、移栽的资金补偿发放工作。
4、做好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等相关工作。
5、做好拦河坝工程的其他各项筹建工作。
6、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和技术设计,并完成图纸评审工作。
7、工程建设与工程监理招标。
8、施工队伍进场施工。
9、工程竣工验收及运行。
为保证工程建设尽早、尽快开展,顺利实施,县委办、政府办已于20xx年x月x日下发了《关于成立一江两岸拦河坝工程建设指挥部的通知》,明确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农工部长任总指挥,负责指挥部全面工作;县政协副主席任副总指挥,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及工程建设的协调、检查、安排及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指挥部下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
主任:xxx,主持办公室全盘工作。
副主任:xx,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开展、组织协调和检查落实,提出工作计划和安排,制订工作措施和方案。
副主任:xx,负责开支费用的审核、物资采购、资金请拨和财务报帐以及办公室日常事务等工作。
办公室工作人员:……
负责工程质量技术把关、工程量的核验及项目变更的审签等工作。
负责文件、材料的起草、会议准备、工作接待、上传下达、印章管理、报表审送、协调联络等工作。
2、征地、坟墓迁移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
成员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土地征用、坟墓迁移、树木移栽和资金补偿审核等工作。
3、工作技术组:
组长:xx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的全程监控、审验、项目变更的核签等工作。
5、县水保局负责,年5月30日前完成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工作;
12、20xx年6月底前做好项目工程完工扫尾、验收移交等工作;
14、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上述实施步骤认真做好工程建设的前期、中期、后期各项准备筹划、跟踪服务、督促检查工作,加大工程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力度。
工程项目按经县政府审查批准的设计方案要求施工建设,城投公司商相关部门负责做好工程项目概算,并由城投公司负责审核划拨和监管使用。
1、强化领导。
抽调在指挥部的人员要求相对稳定,确保在岗在位,做到人到、心到、时间到、精力到,并按照各自职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2、狠抓进度。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工作组要按照时间安排和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绘制工作流程图,并在每月25日前将当月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指挥部,同时提交下月的工作安排和打算。
3、加强调度。
指挥部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由各工作组汇报上周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程进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部署本周工作计划和安排。
4、明确职责。
每项工作均实行倒计时考核,责任细化到成员单位,任务落实到个人,做到责任明确、方法对路、措施得当、程序到位、限时办结,并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督促和检查。
5、协调配合。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工作组要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树立全局观念,互相支持、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做好各项工作。
6、奖罚分明。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工作组要按各自工作职责主动做好工作,及时处理和化解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纠纷,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同时对各成员单位和个人视其工作完成情况给予奖罚。
项目实施方案篇二
各市、县(市、区)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发改委(局):
为了规范测绘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制订了《浙江省测绘项目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八月四日
浙江省测绘项目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测绘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测绘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和对测绘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省测绘管理部门负责对全省测绘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受理投诉,依法查处测绘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市、县测绘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测绘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受理投诉,依法查处测绘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测绘管理部门为招标人且其下属部门参与投标的,由相应的发展改革部门实施监督。
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由省发展改革行政部门实施监督。
第二章
招标
第四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工程预算在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测绘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投资人认为需要招标的其他测绘项目也可以进行招标。
测绘项目依法应当实行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测绘项目,可以不招标:
(一)抢险救灾或者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而不适宜招标的;
(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不招标的。
第六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必须招标的测绘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测绘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有特殊要求,只有少数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二)抢险救灾或者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适宜招标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第七条 不招标或者实行邀请招标的,应当经测绘项目审批部门或者核准部门批准。属于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其邀请招标应当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而不适宜招标的测绘项目,由省测绘管理部门确认。
第八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测绘项目审批部门或者核准部门批准的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组织招标。
测绘项目审批部门应当将核准的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书面告知同级测绘管理部门。
第九条 测绘项目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进行招标:
(一)测绘项目已经批准立项;
(二)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三)按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进行技术方案论证和审批的,已通过论证和审批。
第十条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具有自行招标能力的招标人委托招标。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招标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测绘管理部门备案。
测绘管理部门为招标人的,应当向上一级测绘管理部门和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凡实行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或者省发展改革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发布。未在指定媒体发布公告的,视为未公告。
测绘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测绘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第十二条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中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招标测绘项目的内容、规模、实施地点和工期;
(三)对投标人的测绘资质要求;
(四)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测绘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邀请书;
(二)投标人须知;
(三)应当具备的测绘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
(四)合同主要条款;
(五)投标文件格式;
(六)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七)技术标准及其他技术要求;
(八)测绘项目涉及保密的,应当具备的保密条件;
(九)设计图纸;
(十)评标标准和方法;
(十一)投标辅助材料。
第十四条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投标人必须取得从事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的测绘资质。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家投资完成的测绘成果,按规定应当委托质检机构检验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第十五条
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规定所有评标因素,以及如何将这些因素量化或者据此进行评估。
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以及应当执行的省地方测绘技术标准。
第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在发出招标文件5个工作日前按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将招标文件送测绘管理部门备案。测绘管理部门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当及时告知招标人,由招标人自行改正后重新送备案。
第十七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测绘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测绘项目现场,向其介绍工程场地和相关环境的有关情况。潜在投标人依据招标人介绍情况作出的判断和决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第十八条
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招标文件内容的,招标人应制定补充或更正文件,并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潜在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提出的疑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或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方式予以解答,但需同时将解答并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该解答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章
投标
第十九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测绘项目规定的测绘资质条件和能力。
第二十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的测绘资质条件和能力均应当满足招标测绘项目规定的相应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应当附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
第二十一条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测绘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部分分包的,应当在投标书中载明。分包量不得超过测绘项目总工程量的25%。接受分包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测绘资质,并不得再次分包。
第四章
评标标准与方法
第二十二条 测绘项目评标标准与方法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相关规定,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在评标时不得另行制定或补充、修改。
第二十三条 评标标准分为技术标准和商务标准,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一)投标人的业绩和资信;
(二)测绘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的简历、业绩;
(三)完成招标测绘项目的人力资源配备、投入的主要仪器设备;
(四)采用的技术标准、技术设计方案和技术创新计划;
(五)测绘成果质量标准及质量管理措施;
(六)对招标测绘项目采取的技术支持与保障;
(七)投标报价;
(八)财务管理状况;
(九)组织实施方案及进度安排;
(十)完成招标测绘项目的工期承诺;
(十一)对招标测绘项目的质量和服务承诺。
第二十四条 测绘项目评标方法,采用技术标加商务标的综合评标方法。技术标的分值不得低于商务标。评标时先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进行技术标的评审,然后进行商务标的评审。评标标准和方法、定标办法在评标办法中予以明确。
第二十五条 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在评标中应当作为参考,但不得作为评标的唯一依据。
第五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二十六条
开标人员由主持人、开标唱标人、记录人组成,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派人进行监督。
第二十七条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测绘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测绘技术专家(不含招标人代表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第二十八条 评标专家应当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的测绘评标专家中随机抽取。特殊测绘招标项目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核准后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专家。
第二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一)投标人的单位员工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的;
(二)项目审批部门或者负有行政监督责任的测绘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
(三)与投标人有经济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评标委员会独立评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独立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第三十一条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为废标:
(一)投标文件未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条件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第三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第三十三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测绘项目,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前,应当将评标委员会
5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在交易场所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期间,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向有关测绘管理部门申请核查。
有关测绘管理部门经核查后发现招标投标过程中确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且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应当责令招标人重新评标或者招标。
第三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在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同时向相应的测绘管理部门报送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第三十五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测绘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人的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中标人提交履约保函或者履约保证金。
测绘项目的成果属于国家秘密的,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签订测绘成果保密协议。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将合同报同级测绘管理部门备案。属于政府投资项目的,测绘管理部门应当将备案情况及时告知同级财政部门。
第六章
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管理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强化对测绘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
依法必须招标的测绘项目应当在省、市、县规定的集中交易场所中进行,并接受监督和管理。
测绘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二)监督招标投标各方执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投诉或举报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四)通过检查、稽察、现场监督等方式对招标投标活动和中标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十八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测绘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测绘管理部门投诉或举报。测绘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将处理情况告知投诉或举报人,并为其保密。
第三十九条
监督部门收到投诉后,应当在5日内视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不符合投诉处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并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投诉人;
对于符合投诉处理条件,监督部门决定受理的,收到投诉书之日即为正式受理,并在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做出处理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并告知投诉人和被投诉人。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一)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二)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四)超过投诉时效的;
(五)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六)投诉事项已经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
第四十一条
测绘管理部门应当对全省范围内的测绘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信用记录。
测绘项目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或测绘成果存在质量问题,情节严重的,测绘管理部门应当将其行为载入信用档案并依法处理。
第四十二条
评标专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审,不遵守职业道德向他人透露评标内容,影响其他评标专家公正评标的,测绘管理部门应当报告评标专家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并将其行为载入信用档案。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8年10 月1日起施行。
项目实施方案篇三
提升文化馆服务能级,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那么应该怎么制定相关的工作计划吗?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文化馆工作实施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文化馆工作实施方案(一)
建平县文化馆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完成全县群众文化的组织辅导工作。计划如下:
一、认真加强文化馆组织纪律建设,提高业务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坚持每星期学一次,坚持考核制度,认真落实好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做到优绩优酬。
二、认真做好重大节日的大型演出工作。组织及辅导元旦、春节、五一、六一、七一、八一、十一的文化活动。
三、组织及辅导文化广场、东环岛、西环岛、政府广场秧歌队伍。
四、组织及辅导城镇、社区、厂矿、军营等单位以及农村的文化活动,深入乡、镇、村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五、组织并开展美术、摄影辅导工作,搜集作品并展览。
六、办好各类艺术培训班,多培养艺术人才,使文化艺术在普及中得以弘扬。
七、组织好文化馆的官办文艺团队建设,坚持送文化下乡演出,联合戏剧家协会送戏下乡,更好的为农村群众文化服务。
八、组织举办各乡镇文化站长培训班1—2期。提高站长的业务素质和艺术水平。
九、完成一部约十万字的长篇小说。出一张自创为主的vcd唱盘。
十、搜集整理民间艺术并出版2—4集。
十一、组织一支较高水平的乐队演奏3—5首乐曲。
文化馆20年工作实施方案(二)
20年,文化馆将坚持以党的、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总指导,深入领会把握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要求,贯彻党的文艺“双百”方针和“二为”方向,在市委、市政府及文广新局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我市工作大局,加强文化队伍自身建设,为文化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努力推动我市社会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促进我市经济、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提高自身业务修养
2、每周五组织业务知识学,共同研讨,加强同志之间的业务知识经验交流,每年举行两次业务大比武,并将比武成绩与个人绩效工资挂钩,提高全馆同志提升业务素质的积极性。
二、充分做好文化馆评估验收工作
20年我馆即将迎来新一轮的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文化馆要严格《文化馆评估标准》的要求,成立专门迎验收工作小组,做好迎接验收的工作方案,明确各部室、个人工作职责,将工作任务具体到各部室的每个人,并与馆内目标管理体系挂钩,个人工作完成情况将直接影响年终的评优评先,形成“馆内人员齐努力,力争连获一级馆”局面。
三、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目标管理
我馆坚持搞好“严纪律,正作风,树形象”活动,遵照“以制度管人”的理念,实施全员聘(任)用制度,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执行上下班打卡制度;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推进目标责任制,把工作目标分解到人,实行积分制,月末考核,奖勤罚懒,多劳多得,年终按工作成绩进行绩效考核,实行末位淘汰制。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改变服务群众意识,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全员素质,把文化馆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四、扎实有序地推进文化馆免费开放工作
20年,我馆将紧紧结合文化馆基本职能,以免费开放为契机,加强规范化建设,研究确定基本服务项目和内容,提高公共设施的利用率。进一步加强免费开放的宣传工作,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文化馆的功能和作用,吸引广大群众走进文化设施,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同时树立文化馆的良好社会形象,真正将免费开放落到实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具体措施:
(一)免费开放老年活动室、综合排练厅、多功能厅、舞蹈排练厅、美术教室、美术展厅、少儿培训中心、棋牌室、宣传廊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
(二)免费提供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时政法制科普教育、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公益性展览展示、培训基层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指导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举办消防安全知识普及讲座、四季养生讲座、小小少年电影院等各项关系民生的活动。
(三)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免费提供开水、休息场地等。
(四)降低非基本服务收费,全面开展公益性文化服务。
为满足广大基层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在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建立的前提下,文化馆应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以外的公益性文化服务,要与市场价格有所区分,降低收费标准,按照成本价格为群众提供服务。公益性文化服务项目有:非普及性文化艺术培训、健身房、音乐制作室。
五、加强改革创新,深入推进群众文化建设工作
1、坚持创新,打造具有迁安特色的文化品牌活动。为增强全市文化创造活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广阔的文化舞台,促进全市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结合我市群众对文体活动需求,我馆将配合文广新局筹办 “城乡联动·康乐同行”活动,并将该活动打造成既“钢城之夜”、“合唱节”之后的迁安又一项大型品牌活动。
2、在文化活动形式方面,提前做好活动策划,引进社会各界的群众和团体资金注入,将单一的政府组织模式优化转型为“政府为主导,企业冠名,文企联姻”的市场化运作模式。
3、加大文企合作力度。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吸引社会资金,以企业冠名权的形式运作“钢城之夜、合唱节、秧歌展演”等品牌活动,为社会团体、普通群众提供交流、展示文艺的平台,既提高了企业的知名度,又节省了政府资金,让社会各界群众由原来的被动受体转型为主动参与主体。
4、加大城乡合作力度。与各镇乡、市直单位联手,共同举办文化活动,既繁荣了地方文化,又减轻了政府在人力、物力上的负担,最终形成“城乡人员共用、资源共享”的节约、提效的城乡合作新型模式。
5、举办第十一届“钢城之夜”大型群众文化展演活动,并在钢城之夜活动中进行改革,将活动的重点放到社会各界的演出团体上,提前做好谋划,以政府为主导,吸引社会各界的群众和团体参加,做到商业化运作。完成好民间艺人才艺大赛、广场舞大赛、少儿才艺大赛、“颂祖国、唱迁安”合唱节等赛事活动。
6、举办第二十届“颂祖国、唱迁安”合唱节等迁安特色文化品牌活动。
7、开展重大节庆日专题演出活动:春节期间,开展“送春联下乡”、“评剧公演”、迎新春书画作品展等活动;“三八”期间,联合迁安妇联,举办“三八”妇女节活动;“五一”期间,联合迁安工会,举办职工文艺汇演活动;“五四”期间,联合迁安共青团,举办“青年歌手大赛”活动;“六一”期间,举办少儿书画展活动;六月底至九月底,“端午节”,在龙山举办“走百病”活动;“中秋节”期间,组织馆内业务人员和文化志愿者排练文艺节目下部队、工地慰问驻迁部队、外来务工人员;“重阳节”,在黄台山、轩辕阁举办“登高”活动;六月份,联合博物馆等科室,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日”的宣传工作。
六、以“城乡联动 康乐同行”为主题,组织实施“育种子、播文化”工程:
1、以加强农村文艺辅导基地建设为重点,以20个镇乡文化站和现有的17个农村文艺辅导基地为依托,组织志愿者和馆内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播文化”工作。
(1)送辅导下乡,为广大农村社区文化活动提供艺术指导,提高他们文艺活动水平。每年下乡不少于60次;年内新建农村文艺辅导基地2个以上。
(2)送文艺节目下乡。组织馆办团队和文化志愿者开展送节目下乡活动,年内下乡演出60场以上。
(3)与文化科、体育科一同做好“舞动迁安,快乐钢城”的培训辅导工作,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为全市大型文体活动储备节目。
2、开展“育种子”工程
年内举办各镇乡文化站站长、业余文化骨干培训班4期;农民工培训班4期;弱势群体培训班2期;中老年培训班4期;少儿培训班12期。
七、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1、我馆非遗工作将继续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深入挖掘、收集、整理并对资料进行数字化,整理好数据库。
企业交通安全工作计划范文三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盛市、县有关交通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我局年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我县交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我局具体情况,制定年交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年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责任落实,不断推进交通安全“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继续开展“安全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构建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促进全县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年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各项指标严格控制在市政府、市交通局和县政府下达的指标以内。杜绝特大交通事故,遏制较大交通事故,减少一般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行业和谐稳定。
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交通行业安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一)加强对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交通安全事关人命和财产安全;事关交通事业的发展;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局属各单位和驻沅交通系统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交通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对交通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保障安全经费,实行领导“一岗双责”制。明确和落实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职责,实行党政工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全力做好我县交通安全工作。
(二)切实抓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局属各行业安全监管机构要切实履行交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加强对所属交通企事业单位和下级交通行业单位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所监管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实施监督管理。
运管所要严格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加强源头监控,严把交通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要强化农村客运安全监管,认真贯彻落实《怀化市发展农村客运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促进我县农村客运规范安全。
农村公路管理站要抓好所辖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加强危桥险路监控和改造,深入开展以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完善标志标线为主要内容的“安保工程”行动,积极争取资金,加大对纳入整改的安全隐患和排查发现的危桥险段的改造力度,提高公路安全保障能力。
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站要继续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严格执行交通建设市场安全准入制度,严厉打击无证开工,无证施工和无证上岗行为,严肃处理各种违章行为。
海事处要加强“四客一危”船舶和库区水上的安全监管,强化重点港口、码头的源头安全管理。要严格船舶进出港签证制度;严格“三品”检查;严肃查处船舶违章超载、顶蓬坐人等行为;严肃查处船舶无证经营和无证造船厂点。要加大船员培训和船舶审验发证工作。要建立水上交通运输动态安全监管系统(gps)建设,实行视频监控。航道部门要及时清除库区水上的碍航物,整治航道内的滥采乱挖行为,确保航道畅通。
库区水上安全所要进一步推行“县管乡包村落实”管理模式,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要严格乡镇船舶、渡口的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受县政府委托与库区乡镇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并开展不定期检查,督促责任落实;二要强化联乡责任制,帮助指导库区乡镇开展船舶、渡口的安全管理;三要在去年渡口渡船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审批渡口设置,规范渡运行为;四要严格履行“县管”职责,巩固“乡包”工作,重点抓好“村落实”工作。进一步完善内务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现场检查制度、隐患整改制度、应急救援机制等。五要督促库区乡镇坚持赶集、汛期、节假日、学生渡运等重点时期的领导带班渡口码头现场值守制度,切实维护辖区渡运安全。六要积极争取资金加快乡镇渡船更新改造和码头硬化、候船亭建设,渡口码头标牌更新等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全面完成全年18艘危旧渡船的更新改造任务,开展渡口改造工作。七要开展库区乡镇船管员、村安全专干的业务培训。全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培训,着力提高船管员业务素质。八要开展库区水上交通安全手机信息提示工作,提示范围包括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全员直至渡工。九要督促乡镇加强非运输船舶的日常安全检查制度,实行档案、台账化管理,严禁其从事客货营运。十要积极开展库区水上安全管理调查研究工作,及时总结推介“县管乡包村落实”工作中的先进经验,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库区水上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文化馆20年工作实施方案(四)
20年文化馆党支部要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学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局党委工作指示。今年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对党员理想、信念及组织纪律邓小平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巩固、扩大先进性邓小平活动的成果;抓好队伍建设,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为文化馆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一、抓好政治思想邓小平,增强党员素质
1、加强党员邓小平管理工作。今年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深化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结合起来。重点学同志关于“八荣八耻”的重要论述,以“爱岗敬业,加快发展”为主题进行讨论,每位党员职工撰写心得体会一篇。进一步深入学《党章》,加强对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学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和激励党员立足本职,敬业奉献。
2、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党支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严格按照《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要求,健全和完善三会一课、学培训、志愿者活动、党务公开、情况通报、意见征求、监督评比等制度。每月召开一至二次支委会会议和党员活动或组织生活,讨论支部工作,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困难进行研讨,对目前的工作及馆内职工思想动态进行分析,配合行政开展思想工作,充分发挥支委会的作用。
3、继续开展“读好书提好建议”活动。每年至少阅读二本书籍活动,写一篇学心得,在馆内创造一个良好的学氛围。
二、加强队伍建设,探索做好支部工作的有效途径
1、开展“有困难找支部,我与支部常联系”活动。党支部建立 “谈心制”、“家访制”制度,党支部成员要主动找职工谈心,了解职工思想情况;关心本馆党员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对有困难的党员要给予关心和帮助,使党支部真正成为党员之家,不断增强党支部凝聚力。
2、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今年,文化馆党支部要开展“展示党员形象,增强支部活力,促进工作见效”的主题实践活动。党支部要提倡“党员”意识,在工作中以认识到自己党员的身份,体现党员良好的形象,工作中要以大局为重,促进工作见成效。
3、建立党支部工作网络平台。充分利用网络,建立网页,把文化馆党支部工作情况,上传到互联网平台,与外界及时交流,促进党支部工作的建设和发展。
项目实施方案篇四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六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六政办〔2022〕10号),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2019年1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从构建集中统一高效管理新体制、强化资金投入和机制创新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要求强化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的责任制,抓好规划实施、任务落实、资金保障、监督评价和运营管护等工作。
(二)2020年6月1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0〕8号),提出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和新增产能的核定流程、核定办法。加强新增耕地指标跨区域调剂统筹和收益调节分配,拓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渠道。
(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决策部署的需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必须深入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扎实、高效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从制度层面上落实更为系统规范的实施方案,有利于巩固提升我市粮食产能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
(二)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需要。为实现耕地数量和质量同步提增,打破“土地”这个制约瓶颈、拓展发展空间、筹集建设资金、提升粮食产能和农业发展质量,通过明确优先在大中型灌区、“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以及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提升耕地地力等级的总体目标和“一编二审三尽”的工作思路,指导各县区厘清实现路径和操作流程,充分挖掘资源潜力。
2月20日市政府专题会后,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工作部署,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组织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业务人员、技术单位,在开展县区实地调研基础上,立即研究起草《六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经多轮讨论修改,并呈送市政府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定。实施方案充分体现出“一编二审三尽”的工作思路,明确了编制方案、审核审批、项目实施、验收核定工作流程,列出了项目推进时间计划表。3月6日市政府召开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业务培训会,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全面解读了《六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
《六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共三部分内容,具体情况是:
(一)总体思路。明确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点支持区域、“一编二审三尽”的工作思路和耕地质量等别“应提尽提”、旱改水“应改尽改”、新增耕地“应增尽增”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措施。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流程,细化分阶段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一是科学编制方案。遵照“以图找地、以地对图、多图比对、现场确定”的技术路径进行内业套合,对初步确定项目区范围逐地块外业调查,综合内外业调查成果确定项目区的位置和范围,将资源图斑全部纳入项目规划设计。二是严格审核审批。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对项目设计方案进行集中审核,确保实现“三尽”目标;对通过集中审核的项目,市农业农村局进行批前审查;对通过批前审查的项目,市农业农村局依据专家评审意见批准立项并报省农业农村部门核准。三是规范项目实施。严格规范项目招投标,严格执行项目实施计划,严格落实项目质量管理。四是及时验收核定。项目竣工后,农业农村部门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工程验收后,按照“县级初审、市级审核、省级复核”程序,自然资源部门及时开展新增耕地指标验收核定,并报省级审核备案,通过全国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完成在线报备。
(三)保障措施。主要是从组织领导、业务培训、协作配合、资金保障、督查考核五个方面,对各县区政府、相关业务部门及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细化任务、提出要求,确保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有力有序高效推进。
一是在项目规划设计前,遵照“以图找地、以地对图、多图比对、现场确定”的技术路径,对拟选址范围先行内业套合、外业调查,再确定项目区的位置和范围。向资源潜力大的区域倾斜,有利于实现项目综合效益最大化。二是突出目标导向,在常规性项目市级评审前增加集中审核环节,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等部门共同审核把关,确保耕地质量等别“应提尽提”、旱改水“应改尽改”、新增耕地“应增尽增”,确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充分发挥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跟踪督办职责,按照《六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操作流程、时间节点,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县区政府、相关业务部门,压实责任,形成合力,确保按时按量优质完成任务。同时在工作推进中注意收集新问题、研究好办法,不断修改完善制度,为高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夯实基础。
项目实施方案篇五
为切实做好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级验收工作,根据《xx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的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成立验收工作组 组建项目验收组:由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项目镇(街)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需邀请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项目所在村干部及群众代表参加,其他人员在镇(街)政府相关单位和农业农村局财务审计科和农田建设管理内部抽调(条件允许可聘请3名专家参与验收)。各验收组应在标段验收前由组长、副组长负责建立。
(一)自验:以标段为单位,单项工程工程完工后,项目施工单位组织自验;
(三)农业农村局聘请的第三方开展项目工程决算审计和工程质量检测;
(四)县级项目初验:1.单项工程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向县农开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
2.县农业农村局收到县级验收申请后,确定验收时间,组建项目初验组开展竣工验收。
1.对单个建筑物进行普查;
对线性建筑(路、防渗渠)的外观进行普查,长度进行抽查,抽查率30%。
2验收时,(1)听取承包人,设计、监理、检测单位对项目有关情况的汇报;(2)现场检查工程完成情况和工程形象质量;(3)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在验收底稿中写明,由验收组成员、验收组长签字; (4)收完成后,验收组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验收报告,列出整改清单,县农业农村局确认验收结论;(5)存在问题及时反馈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施工单位整改合格经监理单位确认后,发包方发放验收合格证书。
项目初验为合同验收应对照《xx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中规定的项目验收必须具备的条件逐项核查,并检查单项工程验收指出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具体包括:
1.项目申请竣工验收要完成初步设计文件批复的全部建设内容;
2.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档案资料要收集并分类整理好;
3.各项建设内容达到项目设计的功能目标,且运行良好;
4.各单项工程已通过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参与的四方验收;
五是已完成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并提供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一)竣工工程定点定位图及规划图 (二)竣工图、单项工程验收的工程验收表和项目下达计划、变更文件 (三)施工单位竣工资料及监理单位资料(含施工日记、监理日记)
每个标段暂定验收时间为一天。
车辆、防暑用品、工作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