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保洁工作计划(优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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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成绩已属于过去,新一轮的工作即将来临,写好计划才不会让我们努力的时候迷失方向哦。写计划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计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河道保洁工作计划篇一
一、基本情况
东(南)起…,经纬度…,西(北)止…,经纬度…,全长…,河面宽…(如5米-8米),涉及行政村…,通主河(支流)…。
二、存在问题
2、沿河村庄(社区)情况:…包括各村生活污水需纳管(非纳管)户数。
5、沿河畜禽养殖场情况:…。
6、沿河厕所情况:…包括村、企业、其他单位公厕(有否渗漏)、户厕(有否直排)。
7、沿河排口情况:…包括污水、雨水、雨污混合排口情况。
8、水利设施情况:…包括河堤情况(有无河堤、河堤倒塌)、水闸、排涝站等。
9、占用河道、河道两侧5米内违章建筑情况:…包括总户数、总面积,并附详表。
上述各项内容分河道东(南)、西(北)二侧进行情况说明。
三、工作任务及工作措施
河道保洁工作计划篇二
为整顿全县河道管理秩序,规范采砂经营活动,确保我县境内河道采砂秩序正常和河道环境优美,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_水法》、《_防洪法》、《_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_水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绵阳市河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实施,整改完善,严格监管,保持稳定”的基本原则,加强河道管理,抓好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提高我县河道安全行洪、安全渡汛的能力,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集中开展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使河道砂石开采规范有序,无偷采、乱采行为。
整治的范围是:县境内涪江干流。第一期为古城境内。
(一)河道内采砂:砂石开采许可情况、采挖是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是否有浑水入江、是否有偷洗沙金现象等。
(二)河道内乱堆乱放,对河道防洪安全以及堤防、桥梁、管线造成隐患的。
此次河道环境整治采取部门治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分别对待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宣传政策、巡查、检查、处罚等办法,部门与乡镇通力合作。
(一)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由政协副主席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河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水务局委派同志参加。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负责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河道环境整治活动。
(二)明确整治工作责任。所涉及的水务、国土、环保、安监、交通、林业、公安等部门及所属乡镇要通力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职能职责认真履职,逐点切实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制度并全力抓好落实。
(三)建立河道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县政府抽调公安、水务、国土等部门人员专门成立河道整治工作组,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乡镇要结合整治活动,迅速建立乡镇、村、社三级联管的河道环境整治新机制,建立河道管理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签定监管责任书,全面完善河道环境整治管理机制。
2月20日起,用15天时间对古城境内河道进行全面宣传、巡查、整治。
(一)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采取多种方式,如电视、宣传车、宣传单及组织村社干部或群众会议,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强化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联合执法,强行整治阶段对不按通知要求自行整改的违法采砂业主,由整治领导小组组织联合执法队伍集中取缔和整改。
(三)巩固提高阶段针对存在的问题,再次提出整改要求,督促责任单位或个人限期整改,同时加强对河道的巡查、检查,保持河道正常的采砂环境。
(四)检查验收阶段由县河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本次河道整治的目标任务要求,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河道保洁工作计划篇三
为做好河道巡查的自查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河道巡查自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次河道巡查自查工作。此次自查采取“自上而下”、“平级建议”、“回头看”的方式进行,认真听取基层巡查组织、工程养护人员、局属各单位、局直各科室对河道巡查的建议。
二、主要经验
1、长垣河务局管辖范围内,简易水事违法行为特别是近堤取土现象相对严重,较大以上水事违法案件较少。基于水事违法案件发生的规律和实际情况,我局加大巡查力度和深度,采取经常性巡查、不定期巡查和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巡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河道巡查与河道内建设项目的监管有机结合,实现两者的有机统一。
4、结合长垣实际制定了水政工作征求意见卡。
巡查执法环境是困扰当前河道巡查和水行政执法的难题。为保障河道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联系,根据专管与群管结合的原则,我局水政水资源科与有关职能部门、沿黄沿堤各派出所和行政乡镇等部门建立了齐抓共管的水法规宣传和水法贯彻落实运行机制。定期向沿黄沿堤各乡镇派出所、村委会及县相关职能部门发放征求意见卡,征求对我们河道巡查、水行政执法、水事案件查处、违章建筑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监管等工作的意见。通过设立水政工作征求意见卡,水政监察人员可以及时了解情况,最有效的遏制水事违法行为的发生,实现事前监督与事后处理的有机结合。
三、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层水政队伍的物质基础薄弱,客观制约着河道巡查工作的开展。河道巡查、水行政执法、普法宣传教育是三位一体的,三者的有效开展必须需要良好的物质基础支撑。但基层承担河道巡查重任的水政队伍的物质基础令人担忧。基层河道巡查队伍缺乏充足稳定的经费来源,交通和执法装备性能差且长期得不到更新,这很难满足河道巡查和处理水事违法行为快速反应,快速处理的需要。物质基础的薄弱也很难适应新形势下处理较复杂水事违法案件的需要。水事违法案件的发生主要通过河道巡查发现并由水政部门处理。但基层执法队伍缺乏必要的交通工具和先进的通讯、侦查装备。物质基础的薄弱极大的制约了河道巡查工作的的开展。以我局为例,我局水政科9人,但只有一台电脑办公,一辆快被淘汰的昌河车同时没有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和勘测工具。这样的物质装备极大的制约了我局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的及时性,客观上增加了收集证据的难度,不利于河道巡查工作的开展和水事案件的查处。
2、河道巡查的责任归属不清。基层养护单位对自己的职责认识不清,思想上不重视河道巡查工作。在工作实际中,承担河道巡查的基层养护单位思想上认为河道巡查不是自己应有的职责,自己是帮助水政部门做事,自己不承担河道巡查的责任,因此思想上不重视,行为上不积极,对发现的水事违反行为不上报、不及时上报或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
3、我局所辖临黄堤公里,太行堤22公里,贯孟堤公里,6座涵闸、虹吸,4处控导工程,点多面广,河道巡查易留死角。
4、“夜间现象”和“周末现象”。水事违法行为人为规避巡查和处罚,通常选择在夜间和周末进行水事违法行为。
5、水政制服的不统一,导致在巡查过程中着装各式各样,缺乏正规性,导致执法威信的下降。
6、水政队伍缺乏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流域水政队伍缺乏与地方政府、公检法、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联系机制,信息资源缺乏共享。在流域利益与地方利益发生冲突时,难以及时有效的执法,难以保证河务部门的合法利益。
五、对发现问题的建议
1、上级领导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巡查的物质装备保障和经费问题,探求稳定的经费来源。建议在水行政事业收费中提取河道巡查活动的专项经费,专门用于河道巡查、办案、执法、改进物质技术装备,真正实现水事违法案件的快速反应。
河道保洁工作计划篇四
第一章 总
为了进一步推进“五水共治”、防止“清三河”反弹、加强河道保洁监管工作,确保我区河道保洁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根据《xx 区 2018 年河道保洁实施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本考核办法由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年度考核等三大考核组成,日常考核以日常巡查考核形式进行,月度考核是在日常巡查考核的基础上再综合月督查考核的形式进行。日常巡查考核和月督查考核都以百分制评分形式实行考评。各街道、农场的月度考核得分为日常巡查考核得分月内累计平均值的 30%与月度督查考核得分的 70%之和。年度考核根据各街道、农场的月度考核得分,月度考核得分占比 70%,年终考核占比 30%,评定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若干名。
区“五水共治”办牵头负责对各街道、农场河道保洁的考核工作。
第二章
日常考核
日常考核以日常巡查考核的形式进行。
日常巡查考核以百分制打分并结合文字评述的方法对各街道、农场每天河道保洁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根据《意见》规定,正月初一至初三全区河道保洁人员春假,不进行日常巡查考核;防台风期间,根据防汛指令,全区河道暂停日常保洁,不进行日常巡查考核;因生态调水、水闸排涝等对河道保洁人员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河道或河段,在生态调水或排涝期间,各街道、农场应自行通知河道保洁单位,暂停对上述河道或河段的日常保洁,同时通报区“五水共治”办和区水利局河道所暂停对上述河道或河段的日常巡查考核。
日常巡查考核按照“附表一:河道保洁日常巡查考核评分细则”所列内容和评分方法,由日常巡查人员对每天每一单位河段河道保洁情况认真如实地进行打分,并对各街道、农场当天河道保洁情况进行书面评述。
第三章
月度考核
月度考核是在日常巡查考核的基础上再综合月督查考核的形式进行。
各街道、农场的月考核得分为日常巡查考核得分月内累计平均值的 30%与月督查考核得分的 70%之和。
月督查考核按照“附表二:河道保洁月督查考核评分细则”所列内容和评分方法进行考核打分。
第四章
年终考核
年终考核由区“五水共治”办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水利局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街道、农场月度考核得分及相关情况,同时结合各街道、农场河道日常保洁专项经费实际使用情况等进行年终综合考评,评定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年终考核标准参照月度考核标准执行。
第五章 附
本考核办法从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实行,具体事宜由区“五水共治”办负责解释。
河道保洁日常巡查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内容 工作 要求 标准分值 日常巡查内容、要求、评分办法 得分 备注 制度运行 “四定”方案有效运行,所有河道做到常年保洁丌间断,每天保洁丌断人,实行每天八小时动态保洁。
35 1.单位河段、河塘保洁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岗,或者规定保洁时间内保洁人员有消极怠工现象的,每发现一人每次扣 1 分。
2.单位河段、河塘整天无人保洁的,必须当天告知街道与管人员整改,该单位河段、河塘当天考核记零分;连续三天无人保洁的,按年终以奖代补金额比例扣除该月该单位河段、河塘考核补助;连续一个月无人保洁的,取消该单位河段、河塘全年考核补助资格。同时,在给街道日考评时,第一天每例扣 4 分,若第二天仍然整天无人保洁的则每例扣 8 分,第三天每例扣 16 分。
3.单位河段、河塘按规定须用机动船进行保洁而未用机动船的,或者保洁人员在水上保洁期间未配备救生衣等安全措施的,必须当天告知街道与管人员整改,同时,第一天每例扣 1 分,若第二天仍然未使用机动船进行保洁或未配备救生衣等安全措施的,则每例扣 2 分;第三天每例扣 4 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35 分。
保洁质量 河道、河塘水面洁净,岸坡整洁 40 本项内容考核须将街道、农场辖区内所有单位河段的得分综合平均后,取该平均分分别计入对各街道、农场当天日常巡查考核总分。
该项评分凭表象观察,分好、合格、差等三类,对应打分标准为 34~40 分、28~33 分、0~27分。
河道保洁工作计划篇五
一、指导思想
以x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相关要求以及x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与保护规划和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x水发〔20xx〕xx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刻把握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民生福祉的宗旨,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正确处理砂石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遵循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开采原则。
2、坚持有利于防汛、抗洪的原则。
3、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
4、坚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齐抓共管的原则。
三、工作任务
(一)开采范围
县域采砂地点集中在两条河流,x河、x河。
1、x河可放置开采点为六段
(1)x浪乡x村东南河段;
(2)x浪乡x浪村河段;
(3)x浪乡x村河段;
(4)x镇x村西河段;
(5)x镇x河段;
(6)x山镇x东河段。
2、x河可放置开采点为五段
(1)x乡x村河段;
(2)x县林业局x村段;
(3)x镇x村河段;
(4)x镇x村—x村河段;
(5)x镇x村北河段;
(6)x乡x村北河段;(已取缔)。
划定开采地点共计11段,预计开放采砂点13处,将严格按x省x县x河、x河河道采砂规划要求,有计划发放采砂证。
(二)开采时间、开采量
开采时间:明水期采砂规定5月1日起至10月30日止。
开采量:2020年因x线高铁及建筑行业建设,计划开采总量38万立方米;每个采区一户(一套设备一滩,10000—20000立方米)。深度不超2米,不准超量开采,以免影响防洪。
(三)相关设施要求
采砂户应具备相应的采砂设备,配备技术人员和运输工具,明确运输线路,有砂石堆放地点,弃料及时处理,采砂活动结束后对现场清理干净。
(四)开采审批程序和范围
1、河道采砂申请人应当向x县行政审批局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河道采砂申请书;
(2)营业执照和有效身份证件;
(3)采砂机具和运输设备的有关证书;
(4)河道采砂与第三者利害关系达成的协议书等。
2、申请从事河道采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符合批准的河道采砂规划和年度采砂实施方案;
(2)具备合法有效的河道采砂营业执照和身份证件;
(3)具备符合规定的作业方式和安全措施;
(4)具备符合要求的采砂地点、机具和运输设备及从业人员;
(5)具备符合要求的河道采砂运输路线;
(6)无违法采砂记录;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河道采砂点现场勘察:行政审批局将联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提供的采砂区域进行全面勘察,制定开采范围,严格控制开采区域(有现场勘查范围图)。
4、审批发放河道采砂准采证办理流程:
首先申请人到x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经济事务综合窗口xxx号提交申请材料,由x县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由x县行政审批局审批人员协同x县水务局河道执法勘察人员联合进行现场勘查,根据相关材料出具意见,报河道采砂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符合以上要求的申请人至x县行政审批局领取河道采砂准采证。
四、具体要求
1、河道采砂准采证实行一户(一船或一滩)一证。禁止伪造、涂改、买卖、抵押、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河道采砂准采证。
2、严格按照河道采砂准采证(河砂)规定的开采坐标、期限、范围、开采量、深度、作业方式采砂。对同一个地点多个业主竞争的采取公开招投标的形式确定采砂业主,无违法采砂记录者优先。
3、必须在采砂区域设置警示标志,严格要求采砂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规范采砂,每个采砂点根据现场条件不允许少于6个警示牌,警示牌标准按发证机关要求制作,做好安全工作。
4、各砂场采砂过程中要按照要求使用采砂工具和设备,随采随运及时清除或平复砂石料和弃料堆体及采砂坑道,汛期不得在行洪区、河岸堆放砂石料。
5、运输砂石的车辆按指定进出场路线行驶,禁止随意开道行车。
6、采砂单位或个人必须与县河道主管部门签订《河道采砂管理协议书》、《x县河道采砂安全生产责任书》。
7、每个采砂点按照《x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规定,根据《河道采砂管理协议书》的要求,及时对采砂现场进行清理、平整保持原有状态。
8、为营造健康有序的生产环境,每个采砂户需向河道管理部门缴纳5万元安全生产抵押金,如果没有发生安全事故、乱采乱挖、超量开采、损毁农田、堤岸等水利工程及其它设施的,采砂结束后将全部返还,下一年优先放证。
9、河道下列区域为禁采区:
(3)河道顶冲段、险段和规划保留区;
(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自然生态保护区;
(5)有岩体滑坡、泥石流灾害的河段及植被良好的稳固滩地;
(6)x河x城镇段(x公路桥—x县工业园区段—x河铁路桥);
(7)小x河整条河流(x山水库上游)。
10、下列时段为禁采期:
(1)江河、湖泊达到或者超过警戒水位时;
(2)蓄滞洪区启动运行期间;
(3)防汛、抗洪时期;
(4)依法被禁止采砂的其它时段。
12、不得破坏水环境、污染水体;
13、采砂活动结束后,及时对采砂现场进行清理、平整,保持原有状态。
14、本方案中所称采砂是指在河道(包括湖泊、水库、人工水道、行蓄洪区等)管理范围内开采砂石、取土等活动。
五、水行政主管部门权利
水行政主管部门对采砂区域、采砂户进行检查监督,并行使以下权利:
1、进入采砂单位或者个人的生产场所进行调查;
2、要求采砂单位或个人如实提供与河道采砂有关资料;
3、有权对采沙点的安全措施、安全警示等进行监督检查;
4、责令采砂单位或个人停止违法采砂行为;
6、对无证开采、乱采乱挖、违法严重者,申报司法机关予以严厉打击。
六、河道采砂市场规范管理
依据《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河道采砂市场规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按照x县政府关于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的相关要求,县政府委托县水务局对采矿权价款进行评估,县水务局聘请x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做出评估,收取采矿权价款每立方米元。经市场调研与采砂企业和个人及相关单位进行协议商定,收取经营权协议价款每立方米2元。税务局应收缴税款每立方米元,合计采砂企业应上缴各项税款每立方米元(不包括企业个人所得税)。采砂企业和个人在一次性缴纳经营权出让价款及相关费(税)款等全部费用后,由行政审批局发放《河道采砂准采证》,方可进行采砂行为。上述所有款项均由县水务局代收。
河道保洁工作计划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河道保洁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用水环境,恢复河道功能,维持人与水环境的和谐相处,促进城乡环境治理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生态水环境。按照《***强化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的意见》、《**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一、目标要求 通过河道保洁长效管理,进行经常性打捞保洁,确保我乡河流水面洁净,达到河面无杂草、无漂浮废弃物,河中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实现“ 水清、流畅、岸绿、景美” 的总目标。
管理具体目标为:
(1)保持河道畅通,河中无障碍物; (2)河面无影响水生态的杂草; (3)水面无漂浮废弃物; (4)河道管理范围内无垃圾,干净整洁; (5)河道管理范围内无违章建筑; (6)水环境保持良好,水质感官好(水清、无异味)。
二、组织领导 河道保洁工作由乡政府领导、环卫所负责,各村(社区)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全面负责辖区内的河道保洁工作。
三、责任范围 按照“ 长效管理、分级负责” 的原则,全乡辖区内的所有河道全部纳入保洁范围,其中**河道、**两侧河道和主要公路两侧河道纳入重点保洁范围,各责任区如下:
1、**河道由乡环卫所负责。
2、**两侧河道由所在村的保洁队负责。
3、主要公路两侧河道由所在村的保洁队负责。
4、村级河道,按行政区域,由各行政村负责。
四、保洁要求 河道保洁管理要求专人每天不间断巡回保洁。为避免造成二次污染,有关部门、各村应将清理出来的垃圾、漂浮物,上岸集中堆放,统一处理。
五、保洁管理 1、建立河道管理保洁队伍,确定专职管理人员和保洁员,并签订保洁合同,保证责任落实到人;开展日常的保洁工作,记录好保洁工作台帐;做好河道保洁自检工作,每月组织村级自检,并作好检查记录;探索河道保洁管理工作的新办法,推广好的经验。
2、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建章立制、监督检查工作,日常的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册,建立台账。
六、检查考核 全乡河道保洁管理的检查、监督、考核工作由乡环卫所负责,考核结果计入年终考核。
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实行考核结果和奖励、补助资
金相挂钩,对考核合格的,在年终视村集体经济情况适当进行补助,对考核不合格(60 分以下)的不予补助。对在河道保洁工作中勤奋敬业、恪尽职守、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及保洁员,通报批评,并作相应处理。
本办法自 2012年 12 月 1日起执行。
出了问题存在的原因,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