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租赁种树合同(精选5篇)
合同的签订对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农村土地租赁种树合同篇一
出租方 :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本租地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其位 _______,一块土地,现租给乙方,种______,面积 亩 分,租金每年共计 元整。
二、租期为拾年,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租金一年一付,按每年 2月到期,提前3天付款,到期不付,过一星期后,每天增加3%。
四、如遇动迁,所得到的赔偿费甲方占30%,乙方占70%,基地的原财产归乙方收回。
五、乙方用地,出现有关部门为难,甲方相帮乙方调解,如实在调解不了,甲方退回乙方所有租金。
六、出现动迁年时,当年没满期间 2个月整,甲方按实计下欠的月数租金退还给乙方。
七、在租期内,甲方如收回土地时,要加倍赔偿乙方所有财产费,并退回所有的租金。
八、乙方如遇意外提出退地,不属 甲方和有关部门干涉的情况下,造成退地,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 甲方通知,但乙方要赔偿甲方一年的地租金。
九、甲乙双方遵守动迁的赔偿费,按本合同执行,如任何一方出现不遵守之事,对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费用由被告方承担,并退回全部得到的赔偿费给对方。
十、甲方相帮乙方提供水、电来源,乙方自备电表、水表、安装设施。水电费按国家规定的价格交费。
十一、租期满拾年后,乙方继租,提前一个月向甲方通知办理。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_________乙方(公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土地租赁种树合同篇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在土地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地情况:甲方将位于_____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该块土地的具体位置(即四至)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总面积 平方米(以下称该土地),土地证编号: (另附图纸)。
二、甲方承诺对本合同
第一条所指土地要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给乙方使用,并提供合法手续给乙方建设厂房,如有违反,甲方应将所收的全部租金退还,并赔偿乙方因对该块土地的投资而产生的损失。
三、租赁用途:乙方租用该地用于放置钢材、建设生产厂房、搭建办公场所及生活宿舍等附属设施。
四、租期: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年____月____日止。
五、租金:双方协商确定该土地的租赁价格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共人民币 元年(大写 元)。
第一次租金,每年的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支付_____年
第二次租金_____。
七、交付场地: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场地交付给乙方。
八、乙方办理生产所需的营业执照等手续时甲方必须提供所需相关证件。
九、续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该场地,则需提前2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租赁期满前1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该场地有优先的承租权。
十、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做好场地内除建筑物以外的生产设备的转移工作,并将场地退还给甲方。
十一、提前终止合同:
2、其他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退还未发生的租金及未扣除完的建设投资资金给乙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三、本合同画横线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争议解决方式: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该土地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农村土地租赁种树合同篇三
发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为充分利用山地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目的,根据《^v^合同法》、《^v^土地管理法》、《^v^森林法》、《^v^土地承包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乙方承包的林地应属于甲方合法所有、四至界线清楚、无纠纷,属于非生态公益林的林地,用于种植材林、经济林等。
第二条 林地山名为 ,** ,南至 ,西至 ,北至 ,面积为 亩,以人工测量为准。
第三条 在承包期内,荒山由乙方规划造林、投资和经营,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第四条 承包期限为五十年。具体承包期从甲方交地并由乙方办妥交地手续之日起算起。
第五条 承包金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1、承包林地每年每亩承包金为人民币 元,如政策变动需改变林地使用性质的,属退耕还林的土地,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补助粮食和生活补助归乙方,划入公益林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归乙方。
2、林地承包金的支付:在承包期内,乙方应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一次付清当年的承包款项给甲方。当年承包金计算方法是:以年承包金为基数,从确定交地之日起至年底的实际天数比例计付当年承包金。
第六条 原林地上的疏残林或其他作物在乙方用地前60天内,甲方负责全部清理完毕。超过60天,林地上的附着物还没有清理完毕的视为放弃所有权,任由乙方处置。在承包期内,林地上的所有林木包括其他植物,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 承包用的林地内原有设施或该林地所共有的基础设施,如道路、水电、通讯、排灌等必须无偿提供给乙方在承包期间使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八条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妥《林地使用权证书》以及林木砍伐手续。乙方在取得林地使用权证书,可将林地使用权采取转让、转包等方式流转。
第九条 乙方在承包期间,视生产经营的需要,可在承包地或未承包土地范围内增建基础设施或开辟林区道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挠和收取各种费用。但不能违背国家的有关政策。
第十条 林地发包后,乙方应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尽快实施植树造林。
第十一条
1、 因山界林权发生纠纷的,甲方必须无条件负责解决,所需费用以及造成乙方直接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
2、 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搞好林区治安和林木管护工作,如发生损害林地及林木的行为。有义务予以制止并及时通知乙方进行处理。
3、 林地在承包期间,所种林木及地下矿产资源归乙方,如国家需要开采的,地**木补偿款归乙方,同时扣除面积承包金。
4、 林地承包后,甲方不得随意在林地内葬新坟,如因葬新坟造成林木损失或者林地面积缩小的,由甲方负责迁出新坟并协助乙方对违反者进行损失赔偿处理。在承包林地上原有的祖坟保留,不计入承包林地面积,但坟地不能再扩大范围。如坟地要修整,可在原坟地范围内修整。
5、 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承包的林地时,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有关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林地补偿金归林地所有者所有,林木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金归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的林地被征用后,从被征用之日起,在承包的林地内减除相应的面积和林地承包金。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v^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双方都有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应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皆构成承包合同解除的条件: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2、乙方承包的林地60%以上被国家征占的。
3、乙方超过12个月没有支付林地承包金的。
4、因不可抗力(指地震、台风、水灾、病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第十四条 承包合同提前解约或期满终止时作如下处理:
1、属国家征、占用地原因提前解约合同的,林木归乙方所有,林地交回甲方,但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全部采伐完该林地上的林木。
2、乙方承包林地后在林区所建的基础设施归甲方所有。
3、合同期满后,承包土地上自然萌芽的再生林木归甲方。
4、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将该林地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5、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 下列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经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林地、林权使用证复印件或县给人民政府有关山界林权权属证明。
2、村民集体决议及代表签名册。
3、交地确认书。
4、用1:10000地形图勾绘的林地山界。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确实协商不成,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存档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村委会签章: 镇政府签章: 林业站签章:
农村土地租赁种树合同篇四
甲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堤防管理,确保防洪安全,充分开发利用水土资源,挖掘林地潜力,根据《^v^民法典》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利润同享,风险同担的原则,就双方在堤防林地联营造林订立合同如下:
一、联营造林地位于联营造林地位于__________,桩号:__________,堤内,长________米,堤外,长________米,林地面积________亩,联营造林合同期为________个轮伐期,即从________________起至树木成熟止。
二、造林地现有各种林木株,折合人民币________元,由乙方买断,其中甲方应分________元,当地村组应分________元。
三、联营造林堤段林地由乙方出资造林管理,林木成熟采伐双方按各________%分成,可分实物和现金;合同期间头________年的林地间作费按每年每亩________元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上交,__________年间作费折合人民币________元。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定期检查林地管理工作情况;
甲方为乙方提供林业政策、栽培管理及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技术和信息服务;
合同到期,林木成熟,及时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甲方依法保护乙方其它合法权益。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新栽幼树当年成活率应在________%以上,______年后保存率应在________%以上。为确保造林成活率、保存率和林木正常生长,在合同签字前,甲方收取乙方造林保证金每亩________元,计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年后达到上述要求不计息,退还乙方保证金。
六、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出现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追究乙方的一切责任;
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即时终止,甲方不返还乙方交纳的造林保证金:
(1)转包经营的;
(2)采伐不及时造林的。
合同期内,林木遭人畜破坏造成损失,由乙方负担,并赔偿甲方损失;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经甲方认定后,可不追究乙方的责任。
七、附则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监证方一份,公证处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由潜江东荆河管理分局监证,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监证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农村土地租赁种树合同篇五
甲 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
住 所:
乙 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
住 所: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鉴于本合同甲方为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之合法拥有者,并同意转让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让本合同所指地块林地使用权。现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本合同所指地块林地使用权事宜,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
二、转让期限
租期为________年___个月,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转让价款
经双方协商评估,林地转让价款计人民币______元/亩/年。
四、付款方式
乙方必须在每年农历年最后一天( 年三十)前以每年每亩人民币 元,合计人民币 (大写: ) 元付清给甲方。若逾期两个月不付,作自动放弃,甲方可终止本合同,同时对乙方作合同违约处理。
五、甲方责任
1、甲方要确保转让林地无林权纠纷,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确保是林权所有者真实转让愿望表达,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转让山场的林地所有权证。
2、确保林地不是公益林(国家重点公益林、省级重点公益林),以国家验收为准,同时出具有关证明。
3、确保林地为宜林荒山荒地(甲方负责处理现有林地木材的处理)。
4、若出现山权纠纷,由甲方负责,并负责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六、乙方责任;
1、乙方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合理开发利用。
2、乙方只能在转让的山场范围内经营。不得越界开发,在合同经营期限内所转让山场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全权负责,如造成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在合同期限内,若乙方未完成转让经营事宜,在合同期满后,将由甲方无偿收回使用。
3、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注意森林防火工作,注意安全生产,切实加强防范措施,若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损失由乙方自负。
4、乙方经营该山场进行生产、林地培护、安装设施等所需有关费用由乙方自理。
5、乙方获得山场承包经营权后,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有造成土地永久性损害等行为。乙方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6.乙方有权享受国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与服务。
8.在合同期内,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后补偿费的分配约定:属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其他补偿如乙方投入的地上固定设施补偿及林木补偿和青苗补偿费等均归乙方所有。同时甲方应负责协助乙方办理该林地各项补偿手续,以尽快取得征用补偿金。
七、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地震、水灾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林业服务管理中心一份。
九、经协商,决定__(需或否)提交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鉴证。
十、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