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漏油设备心得体会总结(通用5篇)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漏油设备心得体会总结篇一
作为一名从事石油化工行业的员工,经常需要使用各种各样的设备和工具,其中最为常见且重要的设备便是漏油设备。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我对漏油设备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和使用,感受到了它在石油化工行业中的重要性。在此,我想分享一下我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对学习和使用漏油设备的同行们有所帮助。
首先,漏油设备的使用必须要高度重视安全问题。漏油设备主要的作用是在装卸油品和运输油品的过程中,尽可能地避免油品泄漏和污染环境。但是,在使用过程中,我们必须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例如,在操作漏油设备时,应当穿着相应的防护装备,防止油品溅入眼睛或口鼻,同时要保持设备的清洁和干燥,避免设备出现故障或磨损而导致泄漏。
其次,漏油设备的选择和使用也需要根据特定的情况进行考虑和调整。不同的油品和不同的场合需要不同的漏油设备。例如,对于不同密度和粘度的油品,我们需要选择不同大小和材质的管道和接头,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考虑倾斜和变换方向,在各种可能的情况下进行漏油预案和应急处置。同时,我们还需要根据实际需要设定漏油设备的放置位置和数量,保证能够快速地控制和处理任何可能发生的漏油事件。
第三,漏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也是非常关键的。在长期使用过程中,漏油设备很容易出现磨损、老化、锈蚀等问题,如果不及时检修和维护,会严重影响漏油设备的工作效率和安全性。因此,我们要保持设备的清洁和卫生,经常进行润滑和检查,及时更换漏油设备的易损件和材料,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寿命。
第四,漏油设备的性能和质量也是至关重要的。一个高质量的漏油设备能够在保证安全和减少环境污染的同时,提高生产效率和企业形象,而质量差的漏油设备反而会对环境和健康造成损害。因此,我们应该选择正规、专业、信誉好的漏油设备供应商,购买符合标准和要求的漏油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要多方面考虑和综合评估漏油设备的性能和质量。
最后,我们还应该根据漏油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和效果进行总结和分析,不断改进和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通过对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难点逐一分析和解决,不断完善漏油设备的应用和维护技能,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达到更好地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的目的。
总之,漏油设备作为石油化工行业必不可少的辅助设备之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我们需要在使用过程中高度重视安全问题,根据不同的需求选择合适的设备和方法,进行适当的维护和保养,关注设备的质量和性能,同时不断总结和提高工作技术和效率,以做好漏油设备的应用和维护工作。这样才能在石油化工行业取得更好的发展和成果。
漏油设备心得体会总结篇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规定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的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从事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监督检验、型式试验、无损检测等检验检测活动的技术机构,包括综合检验机构、型式试验机构、无损检测机构、气瓶检验机构(以下统称检验检测机构)。
第四条 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的政府部门设立的专门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具有事业法人地位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检验检测机构,可以从事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型式试验等工作。
在特定领域或者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从事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无损检测和定期检验工作。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检验机构,负责本单位一定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
第五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取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以下简称《核准证》)后,方可在核准的项目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
第六条 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根据特种设备数量及分布情况,按照合理布局、优化结构配置的原则,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设置进行统筹规划。
第七条 按照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发展要求,鼓励检验检测机构联合重组,促进资源优化配置,采用先进技术,推行科学的管理方法,向社会提供优质、可靠、便捷的服务。
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其规模、性质、能力、管理水平等核定为a级、b级、c级,具体级别核定条件等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规则》执行。
第八条 国家质检总局对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国家质检总局和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实施。
第九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四)具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项目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和设施;
(五)具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项目相适应的检验检测、试验、办公场地和环境条件;
(六)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七)具有检验检测工作所需的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
检验检测机构申请从事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时,其申请项目对应的在用设备数量(已落实任务的)应当符合有关核准项目规定的最低要求。
具体条件和要求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核准规则》等规定执行。
第十条 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程序为: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批、发证。
第十一条 申请资格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申请机构),应当填写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规定的核准申请书,并附有关资料,经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签署意见后,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申请。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国家质检总局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并告知申请机构。
其中气瓶检验机构申请资格核准,由所在地的市(地)级、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上述程序分别做出资料确认和受理决定。
第十二条 资格核准申请被受理后,申请机构应当约请经国家质检总局确定并公布的鉴定评审机构实施鉴定评审。鉴定评审工作程序、内容、要求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规则》执行。
第十三条 国家质检总局应当对鉴定评审报告进行审批(其中气瓶检验机构鉴定评审报告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批),合格的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颁发《核准证》。审批和发证工作应当在接到鉴定评审报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四条 《核准证》有效期为4年。持有《核准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复核准申请(其中气瓶检验机构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复核准申请)。复核准具体程序按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持有《核准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在有效期内,变更核准检验检测项目,其变更核准程序按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执行。
持有《核准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在有效期内,机构名称、负责人、地址、所有制及隶属关系变更时,应当在变更后15日内向原受理机构备案并办理变更换证,同时告知检验检测机构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第十六条 取得《核准证》的检验检测机构,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向社会公告。
第十七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及时安排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报检的检验检测工作,落实检验检测任务计划,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检验检测工作。
第十八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技术规范,依法实施检验检测,为特种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提供技术服务。保证检验检测结论真实、可靠。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并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负责。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应经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的技术负责人签署。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指派持有检验检测人员证的人员从事相应的检验检测工作。检验检测机构对涉及的受检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九条 经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在从事检验检测工作中,不得将所承担检验检测工作转包给其它检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检验机构,不能如期完成本单位经核准的特定范围的检验检测工作时,应当及时告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第二十条 检验检测机构在分包无损检测等专项检验检测项目时,应当选择经核准的专项检验检测机构(材料检测、金属监督等未设立专项检测核准要求的除外),并对检验检测的最终结果负责。
第二十一条 检验检测机构跨地区从事检验检测工作时,应当在检验检测前书面告知负责设备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检验检测结果报负责设备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第二十二条 检验检测机构在检验检测工作中,发现被检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告知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负责设备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检验案例。
第二十三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科学可靠的检验检测数据档案,按照国家质检总局有关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的要求,实现检验检测与安全监察之间的网络数据传输和共享。
第二十四条 检验检测机构在核准的检验检测项目内开展的检验检测工作,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从事特种设备的生产、销售,不得进行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设备等影响公正性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检验检测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检验检测项目、周期、方法、程序和质量控制要求进行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并实施检验检测质量管理体系、检验检测工作质量和工作人员行为等检查制约制度。
第二十七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现场检验检测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检验检测人员安全教育,督促检验检测人员遵章守纪,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实施检验检测,保证检验检测人员自身安全与健康。
第二十八条 检验检测机构必须接受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材料。
第二十九条 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工作质量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每年至少进行1次常规性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组织或者委托有关机构对本行政区域的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抽查,每年抽查数量不少于检验检测机构总数的25%,4年中至少应当对每个检验检测机构抽查1次。同时将监督抽查结果报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组织或者委托有关机构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工作质量进行抽查考核。
常规性监督检查、监督抽查、抽查考核的要求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考核规则》执行。
国家质检总局将定期对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抽查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第三十条 常规性监督检查不合格的,由实施检查的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
常规性监督抽查连续2次不合格,或者监督抽查、抽查考核不合格,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国家质检总局暂停其核准项目的检验检测工作;情节严重的,由国家质检总局吊销《核准证》。
第三十一条 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情节严重的,由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暂停其核准项目的检验检测工作:
(三)将所承担检验检测工作转包给其它检验检测机构的;
(七)违章操作,造成检验检测人员人身或健康伤害的;
(八)未按规定填报检验案例、有关材料的;
(九)未按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收费的。
第三十二条 检验检测机构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处。
第三十三条 暂停核准项目的检验检测工作期限为30日。
停检期间,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从事核准项目的检验检测工作;其承担的检验检测任务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排其他经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完成。
停检期满,由做出停检决定的部门视其整改情况决定。整改合格的,恢复检验检测;整改不合格的,报国家质检总局吊销《核准证》。
第三十四条 被吊销《核准证》的检验检测机构,2年内其重新申请不予受理。
第三十五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诉。
检验检测机构对鉴定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申诉。
检验检测机构对监督检查、监督抽查、抽查考核结果或者相关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向组织监督检查、监督抽查、抽查考核或者做出相关处理决定的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诉。
第三十六条 国家质检总局所属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所属的检验检测机构和其他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技术指导与支持。
第三十七条 检验检测机构的行业协会应当在促进科技进步、提高管理水平、增强人员素质、推动改革创新和加强行业自律等方面发挥作用。
第三十八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核准、鉴定评审等相关费用。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劳动人事部《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章程(试行)》(劳人锅[1985]3号)、原劳动部《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机构资格认可规则》(劳锅字[1988]4号)、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资格认可工作的通知》(质检办[20xx]137号)同时废止。原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检测检验站管理办法》(劳安字[1990]12号)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规定不再执行。
漏油设备心得体会总结篇三
漏油设备是一种必不可少的安全设备,用于在发生油漏时快速和有效地处理问题,防止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的发生。近年来,社会对环境保护的意识愈发增强,漏油设备在各行各业中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作为一位从事物流行业的从业者,我深知漏油设备的重要性,最近我也有了一些使用漏油设备的新体会,今天我来分享一下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漏油设备的重要性
对于一些人来说,漏油设备可能只是一个表面上看似不重要的装置,但在发生油漏事故时,它们就显得至关重要。漏油设备能够快速响应并控制漏油事故,有效地防止油漏进入环境中,帮助维护环境的卫生和清洁。从长远来看,漏油设备的应用也有助于减少资源的浪费和保护健康的生态环境,这是不可取代的。
第三段:漏油设备的种类
漏油设备的种类有很多,不同的场合需要对应的设备。较常见的漏油设备如漏油桶、漏油垫、抱枕和漏油板等。漏油桶适合单个液体桶的漏油,漏油垫适用于各种容器的漏油,而抱枕和漏油板则适用于流量颇大的液体漏油,如输油管道等。不同的漏油设备有着不同的特点和适用范围,选用恰当的设备能够使漏油处理更加高效。
第四段:漏油设备的使用
漏油设备的使用应该遵循相应的规程和操作步骤。首先是漏油设备的摆放位置,应该根据液体储存的位置和液体泄漏方向来选择合适的位置。其次是漏油设备的选择,应该根据液体的性质和流量来选择合适的设备。最后是漏油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应该定期检查漏油设备的状态和磨损程度,以保证设备的有效性。
第五段:总结
漏油设备作为一种防护性的安全设备,在现代化物流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我们必须重视漏油设备的应用,在日常操作中严格遵照操作规程和步骤,以确保漏油设备的有效性和性能。未来,我们应该不断开发和改进漏油设备,以应对复杂多变的现代化物流,保障环境安全和人的健康。
漏油设备心得体会总结篇四
4月25日,我参加了在培训中心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培训课程,课程结束感受颇深,下面就此项培训做出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是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而制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所谓特种设备听上去离我们的生活工作很遥远,但特种设备就在我们身边。所谓特种设备是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对站区的日常工作来说平时接触最多的特种设备就是电梯特种设备培训心得体会特种设备培训心得体会。
这几年北京不断有新的地铁线路开通,站内电梯、扶梯等特种设备数量激增,再加上客流量大,安全形势复杂,电梯一旦出现故障将会对乘客带来安全隐患,也不利于保证车站正常的运营秩序,然而这样一部对特种设备生产、维护保养、使用单位的安全责任有具体、细化规定的法律,以免一旦出现事故,相互推诿责任。
作为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以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今后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要加强学习,保证特种设备在站内运行良好和运营时间正常的客运组织。
漏油设备心得体会总结篇五
油品是大多数设备必需的资源,而设备润滑油漏油时可能会带来很严重的问题,像机器故障、环境污染等。所以,合适的漏油设备和操作方法对于设备管理和保护环境都至关重要。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一些漏油设备心得体会,从如何选择设备到如何正确地使用和维护它们,希望能够对相关人士有所帮助。
第二段:如何选择漏油设备
选择漏油设备的关键在于它们的性能和适用范围。首先需要考虑的是润滑油的类型和粘度,以此选择合适的设备。推荐选择高品质、高效率的漏油设备,它们可以减少能源成本、提高设备效率、减少环境污染等。其次还需要考虑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环境,如温度、压力等,以确保设备能够正常工作并发挥最佳作用。
第三段:如何正确地使用漏油设备
正确地使用漏油设备可以避免设备故障、降低短期和长期成本、提高效率等优点。首先需要保证设备的清洁和干燥,这有助于防止油品污染、维护设备性能,避免功能失效。其次还要根据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和维修手册,确保设备正确地安装、使用、维护和调整,以避免不必要的故障和损坏。最后,应定期检查设备是否存在漏油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和保养。
第四段:如何简化漏油设备的维护
维护漏油设备比较繁琐,特别是在油品特别脏的情况下。但是,有效的维护能够帮助延长设备的寿命,减少机器故障和油漏的发生率。为了简化维护工作,可以使用自动化装置,例如加油机、漏油警告器等,以便我们能够快速地识别和处理可能的问题。此外,定期进行清洁和检查是不可或缺的维护工作,这有助于保持设备性能和延长设备寿命。
第五段:总结
漏油设备在维护和保护设备、提高能效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按照正确的操作方法使用和维护漏油设备能够避免设备故障、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减少环境污染等好处。通过选择合适的设备、简化维护方法以及确保设备安装和使用环境都符合标准,我们就可以更好的管理、保护设备和环境,提高设备效率并降低短期和长期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