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嵩明县装饰工程合同汇总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嵩明县装饰工程合同篇一
鉴于家居装修实际情况的需要,按照《^v^合同法》及^v^《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自觉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5、工期:天,本工程自年 月 日开工,于年 月 日竣工。遇不可抗因素影响,工期须延。
6、工程质量:
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二、材料确认
1、本合同工程所有材料由乙方按预算单要求统一配送,除合同规定属甲方自购材料外,甲方不能擅自采购,否则视为违约。
2、凡属于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因质量问题(部分材料要经安装和使用后才能检验出质量合格与否)导致某项目部分或全部发生连带问题等,均由甲方承担后果责任。如需维修或重新装修时,由甲方承担一切费用,工期须延。
3、凡甲方负责供应材料、设施、用具等。甲方须要按合同约定及时采购并送交施工现场,搬运、装卸费用等由甲方承担,如未能按约定影响工期的工程须延。
4、如属乙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所产生质量问题时则由乙方负责承担连带责任并更换材料或赔偿损失。
三、水电供应
本工程施工前,甲方须给乙方提供房屋原始水电结构详图,负责水电到位和承担施工所发生的水电费。鉴于装修期间不能间断,故甲方必须保证水电畅通。
四、项目的增减及变更
可后,乙方则予以安排施工。
2、工程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减少装修项目,否则视为违约。
五、工程项目、单价的确定
1、本合同工程具体装修项目及其单价等均以双方签字确认为准,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更改。
六、付款方式及终结结算
1、本合同生效当日,甲方须交纳定金三仟元整。
2、甲方需按合同规定日期自觉至乙方财务部交付工程款,乙方开收款收据。
3、工程合同定金和余款甲方须以现金支付。凡甲方以转帐支票支付工程款时,工程工期均以乙方兑现甲方支票进账之日起算,工期相应须延。
4、装修期间甲方如有增加项目(包括水、电改造项目等)经乙方认可后,甲方需要支付第三期工程款的同时付清所有增加项目的工程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增加项目部分。
5、本合同工程以验收时装修项目的工程造价为最后结算(含施工中变更项目的工程总造价),如果终结算与预结算清单有出入,均以最终工程实际造价结算为准。
6、工程款具体支付日期:
七、工程验收标准
本合同以甲、乙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工艺标准以及深圳建设局颁发的《深圳市家庭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准(因东莞未有《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八、工程验收和交付
1、本工程完工验收前3天由乙方口头通知甲方,甲方须按时到场参加验收,不得借故拖延,如完工后,甲方因故不能按约定验收,时间超过二日,则本工程视为合格,双方不再验收。
2、双方验收时,由甲方驻工地代表到场参加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双方须在工程验收单上签字认可,并在当日结清余款。
3、甲方如在工程完工后未经双方验收或虽已验收但未付清余款,即另请其它装修队进行其它项目装修或安装,或搬迁家俱与生活用具擅自使用等。则本工程视为已验收,不再验收。同时甲方上述行为视为违约,乙方有权暂缓交付工程。
九、工程保修责任
本合同工程验收交付之日起,乙方负责为期2年的保修(凭签发的工程保修单为准),保修范围:乙方所装修项目应有的质量保证。属甲方人为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的质量问题,及甲方自行装修项目或自购材料装修项目,导致质量问题的则不在保修范畴之内。
十、关于物业管理处所收费用的承担约定
1、根据《深圳市家庭装修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在办理施工手续时,乙方须承担壹仟装修押金。甲方物业管理处所收取的费用与乙方无关,由甲方与物业管理协商解决或承担。
2、乙方在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如违反管理处的有关规定,则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十一、不可抗力因素
不可抗力因素指:停电、停水、台风、热带风暴,房屋自身发生裂缝、漏水质量问题及意外事故等。如施工中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时,工期可以相应须延。
1、停电每周累计长达5小时,可须延工期一天。
2、遇有台风、热带风暴或该物业来小区有停工要求时。
3、凡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该项目发生质量问题时则不在保修范围内,如需维修,费用甲方承担。
十二、防水防漏工程
鉴于家居装修的特殊性,因此乙方在厨、卫地面和工程装修预算均有“防水防漏”项目。如甲方拟取消该项目,或在施工中擅自要求使用乙方提供的防水剂,则该工程交付后发生渗漏等质量问题(包括致其它装修项目质量发生问题)均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与后果。
十二、隐蔽工程及改造工程
1、隐蔽工程:凡有水电改造工程,乙方在打槽布管后,甲方须及时到场与乙方共同测量并验收签字认可。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甲方虽参加测量验收,但又不签字确认,乙方可自行验收,若甲方要求复检,复检费及由此造成的停工损失由甲方负责担负,工期须延。
2、改造工程:凡属拆墙、建墙、破楼板、开窗、门户、安装空调、防火防盗门窗、铝合金门窗布置及管线改造工程,施工前均由甲方负责与物业管理处办妥手续,乙方方可施工。
十三、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中止手续,并赔偿对方该工程预算总价的20%的损失。
十四、工程设计图纸及确认标准、条件和时间
1、乙方负责提供的设计图纸标准为:
a) 平面图纸一张;
b) 相关施工黑白图纸一套;
c) 不另提供剖面和效果图;
2、施工图纸条件和时间:
a) 合同签字后,甲方和乙方双方应在每张图纸上签字认可,甲方对图纸未能确认签字,乙方则缓期开工,工期须延。
b) 施工期间,甲方需要修改设计图纸或增加项目而需要乙方确认签字时,双方须另行签定补充合同,并由甲方在相关图纸上签字认可和付清增改项目的工程款后,乙方则安排施工,工期相应须延。
c) 图纸一经双方确认,如需要修改和变更,须征得双方同意,凡因修改,变更图纸导致工程项目费用增加的,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须延。
十五、部分项目中间和提前验收约定
1、门及门套、窗套(不含油漆)
2、吊顶(不含乳胶漆、油漆)
3、家具内、外饰面板
4、水电改造(验收数量及材料)
5、木地板、地脚、天花角线(不含油漆)
6、大理石(花岗岩)台面及门坎
嵩明县装饰工程合同篇二
需方(以下称甲方)
供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v^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定做用于的不锈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按照甲方订货要求提供以下货物:
1:不锈钢地脚线及修边线
2:信报箱
3:电梯门套
二、数量、单价及合同预算金额
备注:
1.以上表格所涉及的数量、尺寸、规格依据甲方所提供的加工图纸为准,此图纸将作为附件一附于此份合同后。
2.此报价包括为成品加工价,已含括刨坑、磨边、抛光等加工费用。同时此报价已含贴膜、包装及到广州运费。不含税,如需含税则另加5%。
3.以上三类产品中,地脚线、修边线及信报箱仅供材料,不包安装。电梯门套为包工包料。
四、加工及验收:甲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提供完整,尺寸准确无误并由甲方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加工图纸给乙方按图加工。不锈钢材质按304执行,所有供货不锈钢板的板材材质及厚度必须符合gb1220-92「84」及ocr18ni9等国家及行业标。包装采用保护胶纸保护、纸皮(或泡沫纸)包装(运输途中产品保护由乙方负责。货物经甲方验收后,交由甲方负责保管。
五、验收手续:供货方货到现场,甲方或其工作人员只对外观可视面进行有无表面保护膜破损导致划伤或挤压变形验收及对数量进行核对签收,甲方在安装过程中发现存在工艺质量问题时通知乙方后,乙方须在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鉴定,情况属实的情况下乙方需无条件对存在问题的产品进行更换。
六、乙方送到现场之货物,甲方授权为指定签收人,若授权有变更,以甲方书面函告为准。
七、付款及结算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甲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即人民币订金给乙方,定金最后一批货款冲抵结清。
(2)乙方在发货前把发货数量清单传真给甲方确认,甲方在确认后签字回传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发货单确认的当天发货。货到工地后经甲方抽样验收后,如送材料为本合同第一条款中第1、2项材料则甲方支付该批货款给乙方。如所送材料为本合同第一条款中第3项材料,那么乙方需安装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结算货款。
嵩明县装饰工程合同篇三
承包人(乙方):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参见合同附件(二)《装饰工程预算书》所列项目。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辅料,发包人提供装修主要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第二条 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大写金额) 叁拾伍万壹仟玖佰伍拾肆元整 详见合同附件(二) 《装饰工程预算书》。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2、特别费用的约定
a、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b、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罚款由甲方负责。
c、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的,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税额向有关部门缴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缴交。
3、乙方按双方签署的预算附件项目执行,如甲方增加新的工程项目,经双方协商,另行签署补充合同,其工程项目涉及的款项,甲方应先预付30%的工程款,工程进度到50%时,甲方在验收前支付给乙方工程款。如其工程材料款项大于该项目的50%,甲方应按实际比例先支付给乙方备料款。
第四条 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三亚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应另签定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甲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五条 材料供应 1、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做它用。
2、乙方提供的材料,未按附件(二)所报的价格或底于报价和品牌.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施工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工程期限
1、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日,竣工日期 年 11 月 01 日。
2、如果是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
3、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致而造成停工,均不视为误工或延迟工期,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保证继续施工。
5、施工中如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6、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 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按附件二图纸报价材料等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进场竣工验收。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十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间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担工序及工程的竣工日期。
4、甲方验收工程合格后,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竣工移交手续。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乙方指派(姓名)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须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乙方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
5、乙方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在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进行维修,如果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装饰面损坏或不能使用,乙方酌情收费进行维修。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双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三亚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双方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嵩明县装饰工程合同篇四
承接方(乙方):
本工程设计人:
施工负责人:
工程项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_________室,计__________平方米;
2、_________厅,计__________平方米;
3、_______厨房,计________平方米;
4、_______卫生间,计_________平方米;
5、__________阳台,计__________平方米;
6、其他(注明部位) ,计 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三、施工内容:详见《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施工工艺表和施工图
四、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2)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见附表: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五、工程开工日期:xxx年 月 日
六、工程竣工日期:xxx年 月 日。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整 。(其中包括装修辅料费、人工费、设计费、装修垃圾清运费、搬卸费、电梯运货费、管理费、装修出入证工本费及押金等。)
第三条:质量要求
一、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二、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重庆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三、质量检查监督部门:重庆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四、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一、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在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二、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双方共同验收,材料进场时要甲方签字认可方可进行施工;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三、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见附表: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支付施工费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当工期进度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时,甲方第二次支付施工费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当工期进度到_____________________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时,甲方第三次支付施工费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甲方第四次支付施工费是在装修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结算,金额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
二、剩余尾款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部分,作为装修风险金,在三个月后无工程隐患再支付(注:施工费包括装修辅料费、人工费、设计费、施工清运费、搬卸费、管理费等)。
三、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在工程进行中甲方所付款项,乙方收取需开收据。)
四、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约定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一、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期,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4、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
5、因甲方未按合同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价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6、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
二、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三、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四、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五、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的内容和《重庆市住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双方约定。
1、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认证所需费用采取“谁提出谁垫付”的原则。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验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应予顺延。
3、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为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添写工程验收单。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三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
5、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提交工程结算单及有关资料给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三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三天内结清约定款项。
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贰年。验收合格签字并结清约定款项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7、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返工,甲方不得使用,否则使用房屋视为合格。
8、因甲方原因工程价款未结清,乙方不负责保修。
9、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其他事项
一、甲方工作
2、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仅为施工专用,工人不得用于私用)
3、负责协调装饰公司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等工作。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二、乙方工作
1、指派(姓名) 为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的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有关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施工现场应配备干粉灭火器。
3、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居民)的关系。
4、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垃圾处理工作。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它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造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7、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三年。
三、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或作法说明,应符合《^v^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线路管道畅通、合格。
3、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标向重庆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第十条:几项具体规定
1、因工程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立即运到物业指定的地点。
2、施工期内,甲方将进户门钥匙把交给乙方代表--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由乙方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乙方按合同约定和规范施工,如甲方有特殊要求,需在施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事后要求,需乙方同意,否则乙方可不予办理。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一、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二、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三条:附则
一、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二、合同附件:
1、乙方施工工艺步骤;
2、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嵩明县装饰工程合同篇五
承包方(乙方):
浙江家博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v^合同法》、和《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工程项目:
2、工程地址:
3、工程预算价款: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5、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6、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开竣工期限共计天。
7、若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工期,经双方驻工地代表签证后顺延。
1、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 正式开工前完成现场踏勘
2、 办妥相关部门批准施工手续的日期:
1、施工图纸完成的时间及要求:
2、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未验收之前由乙方自行负责
3、材料及配套用品的存放、保护的要求:
4、施工现场的安全及卫生要求:安全卫生自行负责,并遵守工程施工相关规定。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根据实际完成量进行结算。
1、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代表同意。
2、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变更。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3、因设计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合同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并具等同法律效应。
(甲方):
代表人:
电 话:
(乙方):
代表人:
电话:
嵩明县装饰工程合同篇六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v^合同法》、《^v^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畴、工程概况
承包范围:包工包料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数:30天(日历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四、金额(大写)工程预算:______元。
五、甲方义务:指派装修工程项目现场负责人:______。
六、乙方义务
1.本工程必须由中标方独立完成,不得转包。如一经发现转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包任何损失和责任。乙方无条件推出现场并处以______万元的违约金罚款。
2.施工期间乙方必须保证安全施工,施工期间若发生任何的安全事故及损失均由乙方全权负责。并随时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
3.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文明施工,负责清理并运走拆迁垃圾,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
4.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时,由乙方负责整改、返工至合格,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5.装修工程的主材选用必须经甲方确认并留用样品后方可使用。
七、工程支付方式: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八、违约条款
乙方须保证在合同工期内完成装修工程,并保证工程质量达标,若延迟完工,每延迟一天收取违约金______元/天,延迟十天以上的违约金按______/天计收。甲方须按照工程进度和本合同付款之约定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若违约乙方可按照延迟付款时间相应核销工期时间。
九、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各持三份,合同附件(招标书、运算报价单)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嵩明县装饰工程合同篇七
承包方:
年 月 日
发包方:(甲方) 。 承包方:(乙方)
根据《^v^合同法》和《^v^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建筑工程施工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合同。
第一部分:工程内容
第一条:工程内容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范围
第二条: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条:工程质量等级: 合格 (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第四条: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金额大写。
3、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进入结算,作为结算依据。
第二部分: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
1、甲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
2、甲方代表易人提前七天通知乙方。
第六条:乙方代表
1、乙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
2、乙方代表易人提前七天通知甲方。
第七条:甲方工作
1、提供给乙方所需施工水、电源,保证施工需要。
2、协调各专业施工配合问题。
第八条:乙方工作
向甲方代表提供进度计划,如发生工程事故,及时向甲方代表和有关部门报告。凡属乙方责任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三部门:施工方案和工期
第九条:进度计划
1、在开工前,乙方根据其他专业的进度和甲方要求的总进度,拟定本工程的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
2、乙方应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条:暂停施工
1、因其他专业影响或其它原因,甲方代表要求乙停工,甲方应在停工报告上签字并顺延工期。
2、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因不可抗拒力及甲、乙方以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可解除合同。
第四部分:质量与验收
第十一条:施工中经检验工程质量不合格,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按甲方代表、(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并承担费用。
第五部分: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二条:工程价款预付及工程款支付
1、合同签定后,甲方应将合同价款的 %计人民币(大写) 元于
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
2、工程款支付:
每月工程进度按工程量完成 %付给乙方。
3、略 。
4、 略。
第六部分:材料设备供应
第十三条:属本工程项目的所有设备、材料、供应均由乙方负责采购。材料及设备均保证质量,并附有合格证明,进场应双方验收。按要求办齐手续,无合格证的不准进场,有合格证的材料,如有乙方提出异议时,应进行复验。
第七部分:竣工与结算、保修
第十四条: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验收条件,乙方向甲方提出竣工验收报告。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第十五条:结算
工程决算,一个月内甲方组织造价公司对竣工决算审计经双方认可作为决算。一个月后甲方不予审计,由乙方所报的竣工决算生效,进入决算。
第十六条:保修
工程竣工后,自办理验收手续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乙方保修期一年。质保金为工程价款的5%,期满1周后付给乙方。
第八部门:其它
第十七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签订后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付款完毕)之后,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商定,补充合同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争议: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
1)、请甲、乙双方协商调解。
2)、协商不一致时,并约定向工程管理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正本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备案。
发包人: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承包人: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